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作者:[美]江勇振【完结】 > ☆书香门第☆舍我其谁:胡适(第1部:璞玉成璧).txt

第一章 “穈先生”初长成

作者:美-江勇振 当前章节:15507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2:03

胡适是在1908年8月搬进《竞业旬报》社的。虽然他不可能预知他在上海的学生生涯就要结束,他的困顿将会加剧,但是敏锐善感的他,定然可以从周遭所发生的事物中,对茫茫的人生滋生出无所适从之感。他念了两年的中国公学,从那年春天起发生风潮。原来由学生自治管理的学校,由于经费短缺,从1907年开始接受两江总督的专款补助,一年以后,又得到大清银行的贷款建校舍。既然接受了政府的拨款与贷款,中国公学于是成立了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校长以及行政主管。这与中国公学原来不设校长,而由学生公选斋务、教务、庶务等等干事来主持校务的自治传统相违,冲突自难避免。胡适在1908年春天写的一封信里,已经提到冲突的恶化。这封信是写给当时他在绩溪里仁村的思诚学堂教书的朋友程玉樨(字春度)的:“公学近日几起大风潮,苟非监督[即校长]明白事理,则公学已破坏矣。”[1]到了9月,冲突终于白热化,由于校长和行政人员拒绝承认学生有参与学校行政的权利,并进而禁止学生集会演说。这些举动激起学生全体签名罢课,校方于是开除学生领袖,并威胁将罢课学生集体解散。这种压迫的手段激起了绝大多数学生的公愤,于是决定集体退学,另成立中国新公学。

中国新公学成立后,胡适却没有入学。他当时如果继续上学,第二年就可以毕业,拿到一张毕业证书。然而,由于他二哥事业失败,把他们家在上海的瑞兴泰茶叶店让给了债权人,他们家只剩下了汉口一家无利可图的酒栈,叫两仪栈。他没钱住宿舍,于是搬进了他担任编辑的《竞业旬报》社里去住。他在1908年12月30日给程春度的信上说:“弟来年以家境之困迫,人事之错迕,遂决计暂且辍学,专为糊口之计,鄙意此为万不获已之举。盖不如此,则弟读一日书,中心一日不安,吾寿或且日促一日。且弟年尚少,一二年后俟境遇稍裕,再来读书,正复不晚。年来以此问题大费踌躇,今决计向此途,此心反觉泰然自得。此时种种留学西洋研究文学之妄想已不再入梦矣。明年啖饭处大约仍在上海,近拟与新公学订约教授戊己两班英文,每日四时,月可得八十元,此外或尚可兼任外事。惟此约尚未订定,故行止尚未大定,大约上海一方面居其多数。盖弟意在上海有三利:人地两熟,一也;可为吾绩旅沪旅淞诸人作一机关部,二也;课余之暇尚可从人受学他国文字,三也。弟来年境况大略如是。足下闻之,千万勿为吾悲。人各有志,吾行吾素而已。”[2]胡适在《四十自述》里也提到他在中国新公学担任低级班的英文老师,但没有写下明确的时间,只是在叙述他于1908年8月搬进《竞业旬报》社的同时,笼统地说:“正在这个时候,李鹤琴君来劝我在新公学作教员。”然而,这封给程春度的信是1909年1月21日写的,他说他当时跟中国新公学已经订了约,但还没有签。看来,他开始在中国新公学教英文恐怕还是1909年初以后的事。

这封信里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胡适说:“此时种种留学西洋研究文学之妄想已不再入梦矣。”换句话说,他当时早就有了留学西洋的念头,只是一旦辍学,他的留学梦想来是更加不可能如愿了。眼看着清廷即将招考第一次庚款留美学生,郁郁不平的胡适在《竞业旬报》第27期的《时闻》栏里写着:“学部现在又要考试出洋留学生了,那一班想作‘外国状元’的东西,都一个一个的赶进京去了。听说这一次考试,先要考一考各种普通学,好像考举人的要考一次录遗,才得进场。普通考过了,再考各人专门学。又听说这一次投考的人,有百余人,内中有几十个被部里驳去,不许应考,唉,何苦呢!何苦呢!”[3]其实,胡适自己也是一个“想作‘外国状元’的东西”,只是时间未到,他自己是在1909年第二次招考庚款留美学生的时候“赶进京去”考上的。

更有意思的是,胡适还在下一期里批评美国退还庚款的动机以及其应该运用的方法。他说:“看官要记得庚子那年的赔款,美国也派着许多万。后来美国的政府怀着诡计,就想把那些赔款一齐退还中国[按:不正确,不是一齐退还中国]……列位中国国民要晓得,这赔款的钱,是谁种下的祸根?这一年一年的赔款,可不是我们国民的血汗钱么?如今美国退还了这么多的赔款回来,政府就应该拣那受害最大、担任最多的几省,摊派了,每年减少几成,使我们国民的担子,轻一些儿;官民的勒索,少一些儿;关卡的厘金,减一些儿;各项的加捐,少一些儿。”[4]更令人玩味的是,胡适已经有了要出洋留学研究西洋文学的梦,却又在《竞业旬报》里,说中国文学的伟大,是没有一个其他国家所能企及的:“我们中国最擅长的是文学,文哪!诗哪!词哪!歌曲哪!没有一国比得上的,我们应该研求研求,使祖国文学,一天光明一天,不要卑鄙下贱去学几句‘爱皮细低’[a, b,c, d],便稀奇得不得了,那还算是人么?”[5]

这种看见别人去考庚款留学,自己却因为辍学无缘叩门投牒一试,油然心生酸溜溜之处的心情是不难理解的。这并不是胡适第一次吐露出他有出国留学的想法,在这半年以前,他已经在一封家书里提起,也就是我们在下一段会提起的那一封。然而,更令人玩味的,是他在这里批判美国退还庚款的动机,以及他说中国的传统文学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比得上的论调。这些论调都是留学归国以后的他所深恶痛绝的。就像他1929年10月10日在杭州火车站买了一张庆祝“双十节”的报纸,猛然看见“中国本来是一个由美德筑成的黄金世界”这句大胆的话,吓得他“连忙揩拭眼镜,仔细研读”,这才发现原来是国民党宣传部长叶楚伧说的话。[6]他后来每听到这种过度颂扬中国国粹或传统的论调,都会嗤之以鼻,叱其为“夸大狂”、“迷梦”、“反动”。

然而,十七岁时颂扬“祖国文学”最为伟大的胡适,其实可能是言不由衷的。如果《四十自述》里的回忆是可靠的,那么在编辑《竞业旬报》的时候,梁启超的《新民说》就已经把他从这些夸大狂的迷梦里救醒过来了。他说:“《新民说》诸篇给我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我彻底相信中国之外还有很高等的民族,很高等的文化。”[7]他在用英文写的《我的信念及其演化》(“My Credo and Its Evolution”)里,说得更为激动和彻底,他说是梁启超的这些文章“的棒喝,把我从我国的古文明是自足的,除了武器与商业机制以外,没有任何东西须要向好战、物质的西方学习的这种迷梦里惊醒过来;它们为我呈现的,是一个彻底不同的新的世界观”。[8]当然,人的回忆是靠不住的,胡适的《四十自述》和《我的信念及其演化》都是他四十岁以后写的,他当时的想法与境遇跟十六七岁的他当然大不相同;胡适十六七岁时所说的那些“夸大狂”、“迷梦”、“反动”的话,也许并不是言不由衷的,而很可能就是他当时的信念。如果所有的回忆都是建构、过滤、筛选之下的产物,则在有意、有心之下所作的回忆更须作如是观。梁启超当时给他的影响只不过是播下了种子,毕竟他出国以前所能看到的西洋文学的书还是有限。梁启超给他开辟的新世界的这颗种子,还必须等他到了美国留学才能生根发芽。无论如何,这个胡适在上海时代所形成的“彻底不同的新的世界观”为何?就是我们在下一章所要分析的一个主题。

胡适当时的问题不止在经济、学业与未来,同时还面临他母亲要他回家成婚的压力。原来在1904年到上海上学以前,他母亲已经让他跟江冬秀订了婚。他在一年前回家养病的时候,他母亲已经跟他提起要他及早完婚的想法。现在,他母亲以为他会在1908年夏天毕业,于是催促他回家完婚。7月31日,胡适写了洋洋洒洒的一封长信,举出六大理由,斩钉截铁地拒绝了。除了用家里经济困难作为一个主要的借口以外,胡适用的是“以情动之”的妙诀:

今日接得大人训示及近仁叔手札,均为儿婚事致劳大人焦烦。此事男去岁在里时大人亦曾提及,彼时儿仅承认赶早一二年,并未承认于今年举行也。此事今年万不可行。一则男实系今年十二月毕业,大哥及诸人所云均误耳。此言男可誓之鬼神,大人纵不信儿言,乃不信二哥言耶?二则下半年万不能请假。盖本校定章若此学期有一月中请假一小时者,于毕业分数上扣去廿分;有二月中均有请假者扣四十分,馀以次递加。大人素知儿不甘居人下,奈何欲儿以此儿女之私使居人后乎?(一小时且不敢,何况二三礼拜乎?)

三则吾家今年断无力及此。大人在家万不料男有此言,实则二哥所以迟迟不归者,正欲竭力经营,以图恢复旧业。现方办一大事,拮据已甚,此事若成,吾家将有中兴之望(此事亦不必先行禀知,以里中皆非善口,传之反贻人猜疑,贻人啧啧烦言也)。若大人今年先为男办此事,是又以一重担加之二哥之身也。且男完婚,二哥必归,而此间之事将成画饼矣。大人须念儿言句句可以对越上帝,儿断不敢欺吾母。儿今年尤知二哥苦衷,望大人深信儿言,并以此意语二嫂知之。

四则男此次辞婚并非故意忤逆,实则男断不敢不娶妻以慰大人之期望。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可以出洋,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来归娶。儿近方以伦理朂人,安敢忤逆如是,大人尽可放心也。儿书至此,儿欲哭矣,嗟夫吾母!儿此举正为吾家计,正为吾二哥计,亦正为吾一身计,不得不如此耳。若此事必行,则吾家四分五裂矣,大人不可不知也。若大人因儿此举而伤心致疾或积忧成痗,则儿万死不足以蔽其辜矣。大人须知儿万不敢忘吾母也。

五则大人所言惟恐江氏处不便,今儿自作一书申说此中情形,大人可请禹臣师或近仁叔读之,不识可能中肯,以弟[儿]思之,除此以外别无良法矣。大人务必请舅父再为男一行,期于必成,期于必达儿之目的而后矣。

六则合婚择日儿所最深恶痛绝者,前此在家曾屡屡为家人申说此义。为人父母者,固不能不依此办法,但儿既极恨此事,大人又何必因此极可杀、极可烹、鸡狗不如之愚人、蠢虫、瞎子之一言,而以极不愿意、极办不到之事,强迫大人所生、所爱之儿子耶?以儿思之,此瞎畜生拣此日子,使儿忤逆吾所最亲爱之母亲,其大不利一;使儿费许多脑力宛转陈词以费去多少光阴,其大不利二;使吾家家人不睦,其大不利三;使母亲伤心,其大不利四;使江氏白忙一场,其不利五;使舅父奔走往来,两面难为情,其不利六;有大不利者六,而犹曰今年大利,吾恨不得火其庐、牛马其人而后甘心也。儿言尽于此矣,大人务必体谅儿子之心,善为调停,万不可待至临时贻无穷之忧。男手颤欲哭,不能再书矣……

尤有一事,男不敢不告于大人者,男自得此消息至今消瘦甚矣。昨日拍有一照,他日寄归,大人当亦伤心,儿何憔悴至此耶!

……儿以昨日作两书,今日又作致江氏书,天气太热,作字太多,致背脊酸痛,今不能多作书矣。今万言为一句曰:“儿万不归也!”

儿子嗣穈饮泣书[9]

这时,胡适还不满十七岁。

徽州家乡

胡适1891年12月17日(清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出生在上海大东门外。他的本名是洪骍,乳名叫嗣穈(音:门),家乡是安徽绩溪。[10]在清朝的时候,绩溪属于徽州府。徽州府位在安徽最南部,其治下有六县,绩溪为其一,是徽州府最北的一县。安徽南部多山,有名的黄山就在这里。这里的河水是向东南流,注入钱塘江。徽州是一个高移民的社会。先说移入,避乱是北方人移民迁徙到徽州的第一个原因。徽州多山,“东有大鄣山之固,西有浙岭之塞,南有江滩之险,北有黄山之阨”,“其险阻四塞,几类蜀之剑阁矣,而僻在一隅,用武者莫之顾,中世以来兵燹鲜焉”。[11]然而,徽州也是一个向外迁徙的高移民社会。由于徽州多山,耕地稀少,一年收成,只够三个月的粮食,因此,粮食得靠外供应。徽州人出外经商的人于是很多。一千年来,徽商闻名全国。他们四出经商,往东去浙江,往东北去江苏,往北则是长江沿岸的城镇。他们到了一个村落,就会开一个小铺子。等小铺子变成一个杂货店以后,这个村落也就成为一个小镇了。所以中国有一句俗话说:“无徽不成镇。”

很多徽商从做小生意起家,刻苦积累,成为大商贾。徽商所从事的买卖,盐是其中之一。几百年来,徽商垄断了盐的贸易。另外一个主要的买卖是当铺。从前当铺所扮演的脚色,相当于现在的银行。“徽州朝奉”指的是当铺的掌柜,但后来成了徽州士绅或徽商的泛称。胡适在一篇《四十自述》的增订残稿里说徽商有“徽骆驼”的绰号,他说那是“嘲笑徽州人的笨做省用,实在是很恭维我们的民族的”。注意,也许是无心或笔误,胡适在这里是用“民族”这个名词来称呼徽州人的。可能就因为如此,胡适把徽州人比作中国的犹太人。[12]这个犹太人的比拟,并没有在《四十自述》里出现,更没有在胡适晚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所作的《口述自传》里出现。当然,在当年美国社会仍然歧视犹太人的脉络下,胡适不用犹太人来比拟徽州人是可以理解的。在《口述自传》里,胡适用了另外一个说法来描述徽州人遍布中国各城市的现象,他说:“这就是为什么你在旅行的时候,常会看到姓汪、程的,他们一律都是徽州姓。其它像叶、潘、胡、余、俞、姚等姓,也多半是徽州来的。”[13]

徽州治下辖有六县,即:歙县、黟县、休宁、祁门、绩溪与婺源。其中,胡适的家乡绩溪在经济上是最落后的。绩溪可能是徽州府治下人口最少的一县,不但村庄少,而且名族聚居的村庄数仅为歙县或休宁的18.54%。这与绩溪的地理条件的限制是分不开的,乾隆《绩溪县志》说:“绩邑与歙为接壤,而独受多山之累”,“山压水冲,遍绩有难耕之确土”。绩溪人外出经商也比歙县与休宁为迟。前引的乾隆《绩溪县志·风俗》篇中说:“惟绩鲜挟资之游人。”[14]绩溪人多半在家经商,很少出外闯天下。唯一把绩溪人带出乡里去作买卖的,是茶行的生意。胡适家做的就是茶行的生意。

胡适在《四十自述》的增订残稿里说,他出生的绩溪县上庄村叫做上川,“人都叫它做‘上庄’”,在绩溪县城以北五十里。全村都姓胡,“都是我们一族”,属于中国南方常见的单姓村。根据胡适的说法,在太平天国乱前,上庄男女老小有六千人。种地是他们的本业,出外经商则是他们的副业。上庄人显然很有经商的本领,胡适说,在太平天国乱前的极盛时期,上庄一村在上海有“九鼎十三万”的说法,“就是有九个‘鼎’字的大店,十三个‘万’字的大店”。[15]胡适家的茶行生意,是由他的高祖开始的,到了胡适这一代已经有了一百五十年的历史。他高祖创业的地方在上海附近的川沙镇,这个茶行开业的资本只有一百银元。他们的经营方式,就是每年春天在家乡附近的山区收购茶农的茶叶,然后再运到川沙的茶行去卖。在胡适的祖父及其伯祖的努力经营之下,他们在川沙镇上又开了第二家茶行,目的是在防止别人跟他们竞争。1843年,他们又在上海开了一家支店。胡适的祖父显然很会做生意,除了茶行以外,他还开了一家酒肆,叫做大酺楼,胡适说是“徽州酒馆(通称‘徽馆’)的创始者”。[16]太平天国之乱,上海的支店被毁,川沙本店也受损。根据胡适父亲胡传的估计,在1880年的时候,川沙、上海两家店值三千银元。这就是胡适一家四房、二十几口衣食的来源。因此,胡适先世的背景是在商业方面。他们家第一个在科举功名上下工夫的,是胡适父亲胡传的大伯。只可惜他在科场上并不顺遂,只拿了秀才,是他们家破天荒的第一个秀才,胡传则是第二个。这好像是上庄的宿命,胡适说:“科举一途好像瞧不起我们的村子,开族以来,村子里只不过□个举人。”[17]胡适写这篇改订稿的时候想不出上庄出过几个举人,只好留白了。

在汽车运输、高速公路发达的今天,我们很难想象从前徽州人出外经商是徒步的。就以跟胡适的故乡上庄村接壤的宅坦村为例。宅坦村,古名龙井,自古以来村民外出都要靠步行,翻过崇山峻岭才能抵达歙县和旌德的水码头。然后至新安江去杭州,再转水路至金华、衢州及江西的玉山、铅山,或是沿徽水(青弋江主要支流)北溯至芜湖,再经由长江去南京、苏州、上海和武汉等地。这也是宅坦的徽商外出经商的主要路线。一直要到1933年芜屯公路通车,宅坦人外出方可免去艰难的跋山涉水,不过从村落到绩溪县城还得靠步行。[18]宅坦村如此,上庄当亦如是。胡适1904年到上海去念书的时候,就用了七天的时间,多半是走路的。1928年,他接受苏雪林的一篇访问里,就有一段很生动的描述。当时胡适住在上海英租界的极司非而路(今万航渡路)49A号。胡适在这篇访问里,是从请苏雪林吃的徽州面饼谈起的:

仆人送上一杯咖啡调的牛乳和一盘切开的烤面饼,先生说我今天起身迟了,所以到此刻才用早点。我是徽州人,用的也是徽州点心,请你们不要见笑,我还愿意将这东西介绍给你们呢;这烤面饼是面做的,馅子是香桩、萝卜干,不易霉坏的材料,这是我们徽州人的“国宝”。我们徽州人在商业上的成功,都要归功于这“国宝”。

……

先生拈起一片面饼对我们说道:我们徽州是多山的地方,大凡山国的出产都是微薄的,不足供居民生活的需要,于是居民不得不冒险到外边求谋生之道了。我们徽州人的习惯,一家若有两个或三个以上的男孩,把一个留在家里耕种田地。其余的孩子,到了十三岁,便打发出门学生意。出门时不要带多少川资,只用几尺蓝老布做成一个袋,两端缝合,中间开一个口,每袋一端,装进五个这样的“国宝”,就算是孩子长途的粮食了。[这个蓝布做的褡裢,胡适在那篇《四十自述》的残稿里说叫做“信马”,显然是徽州话。[19]]好在这“国宝”的馅子都是干材料,过上十天八天也是不要紧的。到了宿店的时候,一点火,袋里掏出一个“国宝”,在火上烘烤一会,吃下去就算一顿饭。至于宿费,每夜只需大钱二十一文,由徽州走到杭州,二百文川资,绰有余裕。徽州人穷得不能聊生的时候,有句安慰自己的口号,说是“不要慌,十天到余杭”![20]

胡适认为徽州人因为耕地少养不活人口,而必须冒险出外经商的传统,对徽州人在思想上产生了正面的影响。由于在城镇经商,他们就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思想和教育上的潮流。他们又常把孩子带到城镇里去受教育。因此,徽州人的思想视野一般说来是比较宽广的。他接着推论说,这也是为什么中国思想界里的几个重要人物都是徽州人。例如:十二世纪的朱熹、十八世纪的江永和戴震以及十九世纪的凌廷堪和俞正燮。

[1] 胡适致程春度,1908年春,《胡适全集》,23:7-8.

[2]胡适致程春度,1909年1月21日〔农历12月30日〕,《胡适全集》,23:11.

[3][胡适],《时闻:内国近事:考试留学生》,《竞业旬报》,27期,1908年9月16日,《胡适全集》,21:44.

[4] 适广[胡适],《中国的政府》,《竞业旬报》,28期,1908年9月25日,《胡适全集》,21:61-62.

[5] 铁儿[胡适],《白话(一):爱国》,《竞业旬报》,34期,1908年11月24日,《胡适全集》,21:106-107.

[6]胡适致程春度,1908年春,《胡适全集》,23:7-8。

[7] 胡适,《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胡适全集》,21:436.

[8]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61.

[9] 胡适禀母亲,1908年7月31日,《胡适全集》,23:8-10.

[10] 以下描写胡适从出生到1895年的叙述,主要是根据胡适的《四十自述》以及他的“The Reminiscences of Dr.Hu Shih,”(Chinese Oral History Project)(Glen Rock, N.J.:Microflming Corporation of America,1975),pp.1-26.请注意,《口述自传》一定要用英文本,因为中译本有许多错误和不精确,甚至缺漏之处。

[11] 唐力行,《徽州宗族社会》(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页2。

[12]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安徽合肥:黄山书社,1994),5:496-497.

[13] Hu Shih,“The Reminiscences of Dr.Hu Shih,”p.4.

[14] 唐力行,《徽州宗族社会》,页23,24。

[15]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499.

[16]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498.

[17]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499.

[18] 唐力行,《徽州宗族社会》,页65。

[19]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497.

[20] 雪林女士,《与胡适之先生的谈话》,引自《胡适日记全集》,第五册,页19-20。

胡适的父母

胡适的父亲胡传1841年出生在上庄村。由于他从小长得很健壮,胡适说每年春天他祖父回乡采购茶叶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是一个得力的帮手。十六岁的时候,胡传就被带到川沙店里。由于胡传的伯祖,也就是他们家族里第一个从事举业的人,看出胡传天资聪颖,认为他不应该被埋没在茶行里,于是就请了塾师教授他诗文。1850年,胡传九岁的时候,太平天国起。其后,胡传可能是被带回家乡避难。1860年,太平天国已近尾声,胡传在那年结婚,娶了冯姓女士为妻。不料,从1860年到1862年,太平军三度侵入绩溪境内。胡传和邻居避难山巅,情势危急,甚至还在1862年的时候,到邻县休宁避难。然而,由于休宁也不安靖,他们又在年底回到上庄村。没想到就在翌年年初和夏天,太平军又两次进犯。最不幸的是,胡传的妻子就在这1863年夏天太平军第二次进犯时死难,是他们家族二十几口里唯一的死难者,没有生下任何儿女。[1]

1865年,太平天国已经灭亡,胡传考上秀才。接下去的一关,胡传试了好几次,可惜就是中不了举。他在1868年进了上海的龙门书院,一共三年,到1871年。胡传再接再厉去考举人,却始终不能如愿。他在自撰年谱里,说他一生“五次入场,皆不中式”[2]。1873年,胡传父亲过世,他扶柩返回绩溪。从1873年到1881年,胡传在家乡从事重建宗祠以及重修族谱这两件大事。胡传很显然在第一任妻子死了不久以后就再婚。胡适没有说他父亲是什么时候再婚的,但从他大女儿是1866年生的这个时间来推算,他最迟是在1865年再婚的。他的第二任妻子姓曹,跟他生了三男三女。胡适在《口述自传》里说,他父亲的第二任妻子,“由于生育过多而体弱,其中,有一对双胞胎[即胡适的二哥和三哥,1877年生],死于1878年”。至于是什么病,胡适并没说。他在《四十自述》小说化了的《序幕》里虽然说得有点轻佻,但却点出了病名:肺结核。在这一段叙述里,胡传的伯母要替胡传作媒,娶他的第三任妻子冯顺弟,也就是胡适的母亲。她对冯顺弟的爸爸说:

“三哥今年四十七,前头讨的七都的玉环,死了十多年了。玉环生下了儿女一大堆,三个儿子,三个女[儿],现在都长大了。”

“我们种田人家的女儿哪配做官太太?这件事不用提。”

“我家三哥有点怪脾气。他今年写信回来,说,一定要讨一个做庄稼人家的女儿。”

“什么道理呢?”

“他说,做庄稼人家的人身体好,不会像玉环那样痨病鬼。”[3]

无论如何,胡传在第二任妻子曹玉环过世以后并没有马上续娶。他在1881年离开家乡,到北京找出路。也许因为北京没有机会,他就带着两封在北京拿到的介绍信,到吉林的宁古塔去找钦差吴大澂,当了他的幕僚。胡传在中国的东北追随着吴大澂六年,一直到1886年他母亲过世,才返里奔丧。翌年,他到广州去追随当时已经转任广东巡抚的吴大澂。1888年,黄河在郑州决口,吴大澂被调任河道总督,胡传又随吴大澂到了郑州。由于胡传襄理治河有功,吴大澂就保举他以直隶州候补知州分发各省侯缺任用。1889年,胡传利用返乡探亲的机会跟住在离上庄村十里的中屯的冯顺弟结了婚。新婚后,不到两个月的时光,胡传又单身赶回郑州继续他治河的工作。次年,胡传到北京抽候补缺的签。幸运的他,抽到了江苏的缺。于是,从1890到1891年,甫新婚即别离的胡传,终于把妻子带到苏州,共享了一段新婚燕尔。随后,胡传被派到上海,担任淞沪厘卡总巡。这就是胡适为什么是绩溪上庄人,却在上海出生的原因。

胡适在《四十自述》的《序幕》里,用小说的写法写他母亲的订婚。他用很生动的笔调,描写了他母亲的家庭。他母亲冯顺弟的父亲除了种地以外,也出村帮人作裁缝。他跟他妻子先生了大女儿顺弟,而“顺弟”也果真天从人愿地帮她的父母在又生了一个女儿以后,带来了个弟弟。他们夫妻一共生了三女一男。胡适用上庄村的“太子会”庙会作引子,让顺弟和胡传在庙会上打了个照面。庙会散的时候,顺弟听得有人低声说:“三先生来了!”只见路人纷纷让出一条路,顺弟抬起头看,见到的是“一个高大的中年人,面容紫黑,有点短须,两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他穿着苎布大袖短衫,苎布大脚管的裤子,脚下穿着麻布鞋子,手里拿着一杆旱烟管”。错身而过的胡传没说话,继续大步向前行,但是跟他同行的月吉先生则停下来跟顺弟的姑妈说了话,他看着顺弟说:“你看这姑娘的头发一直拖到地!这是贵相!是贵相!许了人家没有?”羞得顺弟满脸绯红,牵着弟弟的手,就往前飞跑。胡适的表亲石原皋说胡适这段描述是小说化了的,不免有些虚构。他说事实上是胡传听说顺弟贤惠,“一天,趁着风和日暖,他邀友人胡月吉陪往中屯村看人。恰巧顺弟牵着一头黄牛,在村边放牧。胡父看着了她,她也看到他。她有觉,而处之泰然。胡父甚为满意,请人去说媒”。[4]

胡传跟顺弟在“太子会”上不期而遇的故事,是很戏剧化的,胡适自己说是用小说式的文字来写的。他说这个写法不但得到徐志摩的赞许,自己也很喜欢,因为这种写法“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并且可以让我(遇必要时)用假的人名地名描写一些太亲切的情绪方面的生活”。这篇《序幕》显然是太小说化了,所以胡适自己承认:“因为第一章[即《序幕》]只是用小说体追写一个传说,其中写那‘太子会’颇有用想象补充的部分,虽经堇人叔[胡适的叔叔兼童年成长的挚友胡近仁]来信指出,我也不去更动了。但因为传闻究竟与我自己的亲见亲闻有别,所以我把这一章提出,称为《序幕》。”[5]

胡传跟顺弟结婚的故事,最可能的,就是传统的媒妁之言。事实上,胡适在描写“太子会上巧遇”这一段以后,写胡传的伯母替胡传作媒,去顺弟家提亲那一段对话,可能是最近真实的。我们已经在上文引了胡传的伯母说的话:“我家三哥有点怪脾气。他今年写信回来,说,一定要讨一个做庄稼人家的女儿。”胡适在《四十自述》改订残稿里有一句划掉的话,跟这个说法一致,他说:“我父亲写信回家,说要娶一个农家女儿,因为农家女子的身体最健,不像[以下缺。亦即:不像第二任妻子曹氏死于肺病]”。[6]其实,胡传自己也留下了纪录。胡传在日记里的叙述,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传统日记体例的限制,另一方面也许是因为它如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习俗,则完全没有在婚前打量过对方的痕迹:

[光绪十五年(1889)二月]十六日[农历],行五十里,抵家……二十一日,遣媒人订约于冯姓,择定三月十二日迎娶。

……

三月十一日,遣舆诣七都中屯迎娶冯氏。

十二日,冯氏至。行合卺礼。谒庙。

十三日、十四日,宴客……

四月初六日,往中屯,叩见岳丈岳母。

初七日,由中屯归……

五月初九日,起程赴沪,天雨,行五十五里,宿旌之新桥。[7]

冯顺弟是1873年农历四月生的。她跟胡传1889年3月结婚的时候,才快满十六岁,胡传那年四十八岁。胡适透过月吉先生,这样描述他母亲的长相:“圆圆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面貌并不美,倒稳重的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有关顺弟那一头落地的长发,胡颂平作了这样的描述:“冯太夫人身高五尺三寸,但发长五尺八寸。每次梳头时,都要站在矮凳上,分三节来梳。第一节梳好了,用头绳扎住,再梳第二节、第三节。一次梳头要费三点多钟。”他声明这是胡适和江冬秀亲口跟他说的。[8]

胡传和顺弟的新婚生活显然是很美满的。1891年,胡传被派为淞沪厘卡总巡以后,他们从苏州搬到上海。胡适就在这年12月17日出生。那年,顺弟才十八岁。只可惜好景不长,胡传被调往台湾。他在1892年3月启程赴台,把妻子和才几个月大的儿子留在上海川沙,大概就住在他们家在川沙的茶行里,在那里一住就是一年。一直要等胡传被任命为台南盐务总局提调以后,顺弟才带着胡适,在四叔、二哥、三哥的照应下,于1893年4月到台南和胡传团聚。没想到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胡传又在第二年六月被调任为台东直隶州知州。由于台东是新设的州,一切草创,胡传便把顺弟和胡适留在台南。顺弟和胡适一直要到1894年1月初,才到台东和胡传团聚。他们一家人在台东住了整一年。

胡传、顺弟的燕尔,以及他们一家三口在这几年间的快乐生活,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有一段非常生动的想象的描述:“我父又很爱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认字读书,这几年的生活是很快乐的。我小时也很得我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父亲作教师,母亲便在旁作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我也认了七百多字。这些方字都是我父亲亲手写的楷字,我母亲终身保存着,因为这些方块红笺上都是我们三个人

的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纪念。”[9]

俗话说,天不从人愿。胡传夫妇的恩爱以及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也就只有这短短五年不到的时光,其中还不包括他们因为胡传一再被调任而分别的时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次年2月,胡传请他的四叔把顺弟和胡适送回家乡上庄村,只留他二哥在台东。4月,中日签订马关条约。胡传一直要到6月25日才离开台东。那时,电报已不通,饷源也已断绝。胡传的脚气病很严重,双脚浮肿,已经不能动了。他8月18日到厦门,四天以后就死在当地。胡传死的时候五十四岁,顺弟则才刚满二十二岁又三个月。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说:“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10]

顺弟作为胡传的第三任妻子,结婚不到六年半,二十二岁就成了寡妇。前妻留下来的三男三女,一半比她还大。胡传的大女儿比顺弟大七岁,顺弟过门的时候,这个大女儿已经出嫁了,而且生了一个儿子。二女儿比顺弟大五岁,从小就抱给人家了。大儿子比顺弟大两岁,在顺弟过门后三天,他也娶亲了。三女儿比顺弟小三岁,二哥、三哥这对双胞胎,比顺弟小四岁。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最为感人的描述,可能就是他描写他母亲作为一个寡妇、后母在大家庭里容忍的功夫。例如,说到同父异母的大哥:

大哥从小就是败子,吸鸦片烟、赌博,钱到手就光,光了就回家打主意。见了香炉就拿出去卖,捞着锡茶壶就拿出去押。我母亲几次邀了本家长辈来,给他订下每月用费的数目。但他总不够用,到处都欠下烟债赌债。每年除夕我家总有一大群讨债的,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我母亲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只当做不曾看见这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门”了,我母亲才走后门出去,央一位邻居本家到我家来,每一家债户开发一点钱。作好作歹的,这一群讨债的才一个一个提着灯笼走出去。一会儿,大哥敲门回来了。我母亲从不骂他一句。并且因为是新年,她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11]

顺弟对她儿媳的“忍”功,更是人上人的榜样:

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很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她们常常闹意见,只因为我母亲的和气榜样,她们还不曾有公然相骂相打的事。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他们对我母亲闹气时也是如此。我起初全不懂得这一套,后来也渐渐懂得看别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

我母亲的气量大,性子好,又因为做了后母后婆,她更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大哥的女儿比我只小一岁,她的饮食衣料总是和我的一样。我和她有小争执,总是我吃亏,母亲总是责备我,要我事事让她。后来大嫂、二嫂都生了儿子了,她们生气时便打骂孩子来出气,一面打,一面用尖刻有刺的话骂给别人听。我母亲只装做不听见。有时候,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或到左邻立大嫂家去坐一会,或走后门到后邻度嫂家去闲谈。她从不和两个嫂子吵一句嘴。

每个嫂子一生气,往往十天半个月不歇,天天走进走出,板着脸,咬着嘴,打骂小孩出气。我母亲只忍耐着,忍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就不起床,轻轻的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命苦,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我醒了起来劝她,她不肯住。这时候,我总听得见前堂(二嫂住前堂东房)或后堂(大嫂住后堂西房)有

一扇房门开了,一个嫂子走出房向厨房走去。不多一会,那位嫂子来敲我们的房门了。我开了房门,她走进来,捧着一碗热茶,送到我母亲床前,劝她止哭,请她喝口热茶。我母亲慢慢停住哭声,伸手接了茶碗。那位嫂子站着劝一会,才退出去。没有一句话提到什么人,也没有一个字提到这十天半个月来的气脸,然而各人心里明白,泡茶进来的嫂子总是那十天半个月来闹气的人。奇怪的很,这一哭之后,至少有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日子。[12]

顺弟在大家庭里对儿媳的百般容忍,恐还不止于此。胡适晚年曾说他写《四十自述》时“是很客气的,还有许多都没有写出来”。比如他说:“我在《四十自述》里没有写我的三嫂呢!我三哥出继出去,后来穷得什么都没有了,我母亲又接他回来,从此我母亲受的气更大。”[13]这个三嫂叫曹细娟,她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就是后来跟胡适在杭州烟霞洞一起过了三个月“神仙生活”的曹诚英。

其实大家庭里的问题何止是婆媳妯娌之间的不和与争吵。胡适虽然由于母亲能大忍,在自己的家里只看到妯娌之间的勃谿,但是左邻右舍的例子就够他触目惊心了。他说:“我天天听见隔壁立大熳家里的婆媳争吵和姑嫂不和,我常常听见邻舍人家的妇人到我家来诉说冤苦。”他也“听见我母亲的大妹子在家如何受丈夫和婆婆的虐待”。婆媳妯娌姑嫂之间的勃谿至少还多半是冷战,顶多是拉扯扭打,兄弟之间阋墙就真可怕了。胡适亲眼看到他那个不肖的大哥,为了分产,用刀刺伤了他的二哥。[14]

[1] Hu Shih,“The Reminiscences of Dr.Hu Shih,”p.11.

[2] 胡传,《钝夫年谱》,转引自胡明,《胡适传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上册,页24。

[3]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16.

[4] 石原皋,《闲话胡适》(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9),页10-11。

[5] 胡适,《四十自述:亚东版的自序》,《胡适全集》,18:7.

[6]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08.

[7]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21.

[8] 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9),页10-11。

[9]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24。

[10]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23。

[11]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7.

[12]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8-39.

[13] 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5),页58。

[14]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16-517.

慈母兼严父

胡适的母亲不只是一个好后母、好婆婆,她更是一个好母亲。胡适在他母亲过世回家奔丧时写的一首诗里有一句:“一世的深恩未报。”他也曾经对他的美国女朋友韦莲司说:“我有一个很好、很好的母亲,我的一切都是她所赐予的。”[1]胡适的母亲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母亲。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有几段非常感人的描述: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才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望一眼,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目光,就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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