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作者:[美]江勇振【完结】 > ☆书香门第☆舍我其谁:胡适(第1部:璞玉成璧).txt

第六章 民主革命,国际仲裁.7

作者:美-江勇振 当前章节:12297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2:03

组织一个国际的强制维持和平联盟、成立一个国际警卫队的想法,是触及到了实际。然而,力量在社会上要真正有效,就必须是来自于内在力量的组合,而不是外铄的。我们国家的人民之所以能利害共享、和平往来,并不是因为我们开国的元老缔造了美利坚联邦,给了它一个政府。美国之所以能成立,是因为利害共享、和平往来的事实已经存在了。毫无疑问地,联邦的成立更促进了这些所有的向心力。但政府的力量再大,都不可能用外在的力量把商业、往来、统一的传统和视野强加在那开国的十三州身上。所有这些,都靠它们原来已经存在的联合与组织。没有任何一个强制维持和平的联盟会成功,除非它是建立在已经存在的具体利益的基础上,然后再与之作建设性的调整与配合。[42]

胡适与杜威之间思想的异同点,本传会在接下去的几部里随着胡适思想的成长、演变而逐次分析。我在此处就只点出胡适和杜威在1916年的分歧点。胡适认为透过强制维持和平联盟或国际联盟制裁的纲领,“把各国私有的武力变成了世界公有的武力”以后,世界和平就指日可待了。杜威则认为,凡是没有透过民主来凝聚的民意作为基础的“强制”的和平都是缘木求鱼的妄想。只有当由下而上、由民主的民意作基础的和平理念已然成形,世界和平的运动才可能水到渠成。胡适的仲裁主义可以用在国际,也可以施之于国内。他所要制裁的是那些不按牌理出牌的分子。他的假定是“牌理”已经存在,已经得到公认。同时他也假定如果有人不服那“牌理”,大家可以坐下来和平地讨论“牌理”的修正。殊不知那“牌理”是谁定的、是谁想维持的、是不是坐下来谈的每一个人的谈判的筹码是均等的?就像胡适康乃尔的同学艾杰顿所打的比方,是谁可以驾那辆篷车?当胡适坚持大家按牌理出牌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倾向于维持现状。这也就是胡适思想里的保守的胚芽。杜威则反是。终其一生,杜威坚持民主是一个伦理、道德的理念。对杜威来说,形式上的民主、自由与平等是毫无意义的。民主必须由下而上,“牌理”是争来的,必须是由下而上来订定的,而且必须是与时并进、随时修正的。

扬弃了绝对不抵抗主义、走入国际仲裁主义的胡适,在民族主义的问题上其实又经历了一个戏剧性的、抛物线式的转折。这个转折先是激进,激进到可以完全扬弃民族主义,激进到胡适愿意说:“去无道而就有道”未尝不可以被诠释为“去本国之无道”而“迎外国之有道的王师”的地步。然而,这个激进显然只是在逻辑、论理的层面。很快地,胡适就回到现实主义的(realist)立场,承认当今的世界还是在民族主义思潮的宰制之下,任何政治措施都必须因应这个现实方才可能有效。从某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说扬弃了绝对不抵抗主义、走入国际仲裁主义的胡适,又退回到了他服膺绝对不抵抗主义以前的原点,也就是说,以爱国为基础的世界主义者。

事实上,即使在胡适服膺绝对不抵抗主义的时候,他仍然坚持着自治的原则。比如说,他在1915年2月12日的日记里,记他读了2月6日《新共和》杂志上一篇署名为“支那一友”的作者所写的文章。这篇文章论远东的时局,认为“日本之在中国占优势,未始非中国之福”。他的理由是:“中国的共和已完全失败,中国人不适于自治。日本之干涉,可使中国有好的政府。那会是中国之福,也是列强之福。”胡适说他“读之大不满意,作一书驳之”。[43]

胡适在这篇投书里说:

“支那一友”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那就是我们是生活在一个民族自觉的时代。他忘了即使菲律宾[当时是美国的殖民地],即使美国的统治的确像是“仁政”,都不可能永远自甘于此。在二十世纪的今天,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希望它能和平地统治或干涉他国的内政,不管这种统治或干涉是如何地对后者有利。中国的民族自觉已经终结了满族的统治,而且也会使他们永远反对外来的统治或“指导”。[44]

胡适在5月4日的日记,又记录了他给《旖色佳日报》主编的投书。这次投书的诱因是旖色佳一位久居日本的传教士格瑞菲司(W.E.Griffs)对日本的“二十一条”的看法。格瑞菲司是旖色佳人,是一个亲日派。根据胡适的投书,格瑞菲司认为美国应该“放手让日本去引领中国的未来”,他认为“那是解决两国争端最为睿智的一条路”。胡适反对的原因无它,还是民族自觉。他不否认格瑞菲司对日本有很深的了解,但是他认为格瑞菲司

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他看不出今天的东方已经不同于他在一二十年前所看到的东方。在这个民族自觉、种族团结的时代,没有一个国家能用“引领其未来”的方法去解决它与另一个国家之间的争端。

胡适在日记里说他后来收到格瑞菲司的来信,说他只是转述日本政府的观点。他说:“你在报上所读到的,既不正确,也不是我个人的看法。”胡适加了一个按语:“似是遁词。”①①902

到了1916年1月,当时的胡适已经扬弃了不抵抗主义,而服膺了国际仲裁主义。从韦莲司给胡适的信看来,他们(可能还包括郑莱)在那一段时间里显然讨论了自治与外来统治的问题。或者,用韦莲司的话来说,寻求一个能超越国家或民族(non national idea)的检验标准。韦莲司说他们还没有解决这个难题。她在1月14日的信里说:“当我们要断定对一个民族来说,什么样的发展政策是最好的选择的时候,如果我们能找出一个对任何民族都适用的共同标准,则这似乎是唯一能使这个超越民族主义(non nationalism)(或者说,世界主义)异于自由开放、真诚的民族主义的地方。”[45]

1月21日从波士顿回纽约以后,当晚胡适跟韦莲司见了面。他在22日写的信里回答了韦莲司的问题。这是胡适第一次推翻他到那时为止一直强调的“民族自觉”、“反对外来统治、干涉、指导”的理论。这是他第一次提出他自己所说的异端邪说:

如果我对妳的观点的了解是正确的,妳的意思是说:外来统治的问①《胡适日记全集》,2:97-99.

题在于,统治者可能不知道什么样的发展政策对被治者是最好的;征服者有可能铸成的错误,是强加给被征服者他们并不真正须要的,而其结果正适足以斫丧真正能对他们“有益的发展”。这是妳的意思吗?

我的推断如果正确,则我要说那也就是为什么我在不久以前说民族主义唯一能成立的理由,只是因为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属于一个民族自己的政府最有可能找到最好的发展政策。请注意,我在这里是说:“从长远的观点来看。”然而,我们还有待证明每一个民族确实能知道什么是对自己最好的。即使我们承认每一个民族确实能知道这点,我们还有待证明每一个民族都有能力去作到、而且能把这个理想付诸实施、实现其潜力。[然而,]我们有太多的证据可以来证明每一个民族都有其僵死的传统,那可以阻碍其醒觉、改革的进取心、以及发挥其潜力。妳同不同意?

反之,这是非常可能的:一个外国观察家可能(至少在短期内是如此)更了解一个民族所需要、而且迫切所需的是什么。一个有效率、开明的外来的政府,反而非常有可能替一个衰老、被成见所囿的民族提供它自己不幸所欠缺的进取心和原动力。妳同不同意?

我在这里所说的真是异端邪说!然而,妳促使我诚实、不畏缩地去作思考,而这就是其结果!“直捣其逻辑的尽头”常是很痛苦的一件事。大部分的人宁愿走到半途就找个退路。[46]

胡适后来在他的《留学日记》里,又再次引申了这个异端邪说。那就是他1917年3月7日的日记:

王壬丘[王闿运,1833-1916]死矣。十年前曾读其《湘绮楼笺启》,中有与子妇书云:

“彼[八国联军]入京师而不能灭我,更何有瓜分之可言?即令瓜分,去无道而就有道,有何不可?”(今不能记其原文,其大旨如此耳。)

其时读之甚愤,以为此老不知爱国,乃作无耻语如此。十年以来,吾之思想亦已变更。今思“去无道而就有道,有何不可?”一语,惟不合今世纪之国家主义耳。平心论之,“去无道而就有道”,本吾国古代贤哲相传旧旨,吾辈岂可以十九世纪欧洲之异论责八十岁之旧学家乎?

换句话说,王闿运“去无道而就有道,有何不可?”是十九世纪民族主义兴起以前的观念。我们用二十世纪民族主义的观点去批判他,所犯的是时代错置的谬误。事实上,胡适要说的不只如此,他甚至认为王闿运的这句话其实有走在时代之前的睿智所在;是消解二十世纪猖獗的民族主义的一剂消炎良药。于是他开始申论半年前他给韦莲司信里的“异端邪说”:

吾尝谓国家主义(民族的国家主义)但有一个可立之根据,其它皆不足辩也。此惟一之根据为何?曰:“一民族之自治,终可胜于他民族之治之”一前提而已。譬如我国之排满主义之所以能成立者,正以满族二百七十年来之历史已足证其不能治汉族耳。若去一满洲,得一袁世凯,未为彼善于此也。未为彼善于此,则不以其为同种而姑容之,此二、三次革命之所以起也。

若以袁世凯与威尔逊令人择之,则人必择威尔逊。其以威尔逊为异族而择袁世凯者,必中民族主义之毒之愚人也。此即“去无道而就有道”之意。

所以,胡适觉得他必须向有睿智的王闿运致敬。他说:“吾尝冤枉王壬秋。今此老已死,故记此则以自赎。”

胡适接着解构自己从前为民族主义所设的前提,说那只是遁词:

若“一民族之自治,终可胜于他民族之治之”一前提不能成立,则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亦不能成立。此问题未可一概而论也。此前提之要点在一“终”字。终也者,今虽未必然,终久必然也。如此立论,驳无可驳,此无穷之遁词也。

民族主义的前提既然只是“遁词”,则我们必须去寻找另一个前提。胡适于是在威尔逊总统连任的就职演说里找到了另外一个前提:

威尔逊连任演说辞中有云:“政府所享的合理的权力是来自于被治者的同意;任何其它来源的权力无论在思想、目的或权力上,都不应该得到世界各国的承认。”

此言:“政府之权力生于被治者之承认。”此共和政治之说也,而亦可为民族主义之前提。如英国之在印度,若印度人不承认之,则革命可也。又如美国多欧人入籍者,今以二百万之德国人处于美国政府之下。若此二百万德人承认美国政府,则不革命也。

然被治者将何所据而“承认”与“不承认”乎?若云异族则不认之,同族则认之,是以民族主义为前提,而又以其断词为民族主义之前提也。此“环中”[注:循环论证]之逻辑也。若云当视政治良否,则仍回上文之前提,而终不能决耳。

换句话说,“去无道而就有道”的观念,如果以民族主义为前提,则是不兼容的。胡适可能自知这个“异端邪说”的颠覆之力,他在《留学日记》里只点破,不像他在给韦莲司的信里,“直捣其逻辑的尽头”。然而,他还是在日记的结论里用比拟法来作启发:

今之挟狭义的国家主义者,往往高谈爱国,而不知国之何以当爱;高谈民族主义,而不知民族主义究作何解。(甚至有以仇日本之故,而遂爱袁世凯且赞成其帝制运动者。)故记吾所见于此。欲人知民族主义不能单独成立。若非种皆必当锄去,则中国今日当为满族立国,又当为蒙藏立国矣。[47]

然而,“直捣其逻辑的尽头”,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其实在写“去无道而就有道,有何不可”这则日记的一年以前,胡适就开始从这个激进的论点撤退了。1916年6月底,胡适到俄亥俄州的克里夫兰开第二次的“国际关系讨论会”。胡适和当时在哈佛大学商学院读工商管理的夏威夷华侨郑莱一起发表了一篇关于“门户开放”政策的论文。我们今天可以在《胡适全集》里看到一篇题名为《门户开放政策的恋物痞》(The Fetish of the Open Door)的英文论文。这篇论文是由“美国联合基督公会”(Federal Council of the Christ in America)在1916年5月21日发稿的。稿件上只有胡适具名。我不能确定这跟胡适在第二次“国际关系讨论会”所发表的论文是不是同一篇,也不能确定这篇是不是胡适跟郑莱合写的。

《门户开放政策的恋物痞》是胡适一生中唯一一篇冷眼横眉批判美国的文章。如果胡适一生当中对美国的中国政策作过彻底的批判,这是唯一的一次。如果我们以这篇文章作为基点,胡适面对美国的中国政策,这是他最激进的高点,也是他的绝响;之后,就是每况愈下。等他担任中国驻美大使的时候,他对美国“门户开放”政策的诠释,已经走到了这篇文章的反对面。

在这篇论文里,胡适开宗明义就作了批判:

任何一个历史上的政策,一旦把它从其历史脉络抽离,就会很快退化成一个无意义的标语,而失去其真正的价值。[美国在]中国的“门户开放”政策,由于了解的人很少,美国人给予它过高的评价,其结果适足以混淆远东真正问题的所在,从而蒙蔽了美国人和中国人的想法,以致于使他们无法从比较有益、比较有建设性的方向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我们应该好好地评估这个[美国的]传统政策,以便让我们来判定它是否仍然可以作为处理远东急剧变化的情势的指导原则。

胡适说他要坦诚地指出“门户开放”政策已经不足以作为一个建设性的中国政策。理由有三:第一,“门户开放”政策只有经济的考虑;第二,它对中国的独立与主权的维持只有象征、消极性的帮助;第三,它完全忽略了中国自身的权益。胡适接着一一分析这三个问题。首先,纯粹经济的考虑。胡适说这个经济的考虑完全是着眼于列强。“门户开放”政策所顾全的是列强在中国的利益机会均等。胡适引后来出任美国驻华公使的芮恩施(Paul Reinsch)在1900年出版的《国际政治》一书里所作的观察:“只要在这些[势力]范围内,[列强]有机会[均等]的自由;只要通商口岸开放,而且其数目持续增加,这基本上是符合‘门户开放’政策的条件,即使在事实上中华帝国的管控根本是让列强所瓜分的。”[48]换句话说,如果“门户开放”政策的目的只在维持列强在华利益的均等,则中国究竟是在英国或日本的控制之下,根本就只是一个枝节的问题。

其次,“门户开放”政策对中国主权和独立的保障只有象征和消极性的意义。这是因为它只维持现状。同时,这个现状的维持端赖于列强在华的均势。这个均势之局只要一旦不保,所谓“中国领土与主权”的保障云云,也就成为一张废纸。胡适举1902年“英日同盟”的条约为例。该条约中有保障“中华帝国与朝鲜帝国领土完整”[其实该条约第一条只说“中国与朝鲜的独立”]的字句。然而,等到日本在日俄战争取得朝鲜的控制权以后,这句“朝鲜的独立”就在1905年的续约里给剔除了。

第三,“门户开放”政策完全忽略了中国自身的权益。胡适说在“门户开放”政策之下,列强如果尊重中国的独立与主权以及所有其它国家在商业与工业上利益均等的原则,那完全只是因为那是对列强有利,而不是因为它们考虑到中国的权益。胡适愤慨地说:

所有到现在为止的“中国政策”——“门户开放”政策包括在内——的根本缺陷,就在其完全无视中国自己的利益与期望。中国问题的解决最终还是要靠中国自己。如果这个世界无法摆脱民族主义的情操,则有心成为强国的中国也应该有权要民族主义。任何拒绝正视这个崛起的民族意识所提出的合理要求的政策,都注定是要失败的,而这个世界也将为之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美国对中国的新政策该如何呢?虽然胡适表面上说这要看美国政治家的智慧,但是他有两点建议。第一,这个新的中国政策必须以帮助中国建立一个良好、开明的民族主义的政府为方法,来解除所有国际的竞争与争端;第二,美国的新中国政策必须是一个国际的政策。这也就是说,它必须不只是去关注一个或几个国家的“特殊利益”,而是要以包括中国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根本永恒利益为鹄的。这样的一个政策必须先让中国强起来。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列强就必须作一点牺牲,修正不平等条约,特别是关税自主权的问题。胡适在这篇论文的结论里说:“简言之,不管什么样的新的‘中国政策’都不足道也,除非它能有助于建立一个中国人有、中国人治、人类的共进所享的新中国。”[49]

这个把新的中国政策放在新的国际政策的架构里的论点,胡适还有一次公开演练的机会。那就是1917年1月27日他在费城黑沃佛学院校友会晚餐上的演说。胡适在1917年第30则的《留学日记》里记了这个演说的由来:

斐城[费城]之演说乃Haverford College Alumni Association[黑沃佛学院校友会]年宴所招。此校新校长为前在康南耳之康福先生(William W.Comfort)。此次年宴席后演说者本为美国前总统塔虎脱氏,及康乃尔大学校长休曼氏。休曼校长辞不能来,康福先生荐适代之。适以其为异常优宠,却之不恭,故往赴之。此次所说为《美国能如何协助中国之发达》。稿另有刊本。塔总统所说为《维持和平同盟会》[强制维持和平联盟]。[50]

胡适这篇《美国能如何协助中国之发达》的演说,基本上就是发挥他在《门户开放政策的恋物癖》里的主旨。由于塔虎脱前总统的演说讲的是“强制维持和平联盟”。那个组织所倡导的不但是胡适已经服膺的国际仲裁主义,而且采用的是国际制裁的方法。于是胡适就借势用力,把它转借过来发挥他的国际架构下的新中国政策的理念。他说,虽然中国的民族主义者认为中国的自强之道,在于建立一个没有任何国家或同盟所能击败的武力。他个人认为那是不可能的。他说,即使强大如英国或德国,都不可能单独对付整个世界。他强调中国问题已经成为世界的问题,必须用国际的政策来解决。他建议由美国总统出面来召开一个世界性的“中国会议”(China Congress)。他警告说,如果美国不未雨绸缪,等那么一天到来,等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成为世界上唯一没有被大战削弱的强国,它就会称雄东亚。他举日本的“二十一条”为例,说明日本在中国的野心终究会造成日本与西方列强的冲突。除了日本在中国的野心以外,他说中国的民族主义日益高涨也会造成问题。他说那一天终于会到来,中国人会再也不能忍受丧权与失地的外侮。他反问说,难道列强希望看到那么一天到来,等中国跟土耳其一样,铤而走险(desperate),用强力的手段收回利权吗?还是列强愿意用和平的方式自动归还中国利权?

要未雨绸缪,要避免日本称雄东亚而导致与西方列强的决裂,要避免中国铤而走险,胡适认为最好的方法莫过于他所倡议的“中国会议”。他说:“为了整个世界的利益、为了中国的福祉着想,我们应该在不久的将来召开一个国际会议,来坦诚地讨论问题,议定出可以被国际认可和接受的解决方法,来让所有与会国去遵守。我衷心希望贵国的政府会为首促成这个会议。”

胡适说由美国来召开一个“中国会议”不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实际上美国已经开始在朝这个方向作努力。他说:

各位都听到了今晚的贵宾,“强制维持和平联盟”的会长,所作的激励人心的演说。这个正气凛然的运动,有塔虎脱先生的领导,有贵国伟大的威尔逊总统的支持,这种集结国际的力量来维持和平与公道的作法,会让中国以及世界上所有其他弱小的国家深受其惠。我深信像中国这样的国家,不可能生存在一个无政府状态、各个国家武装过头、随时有可能被侵略羞辱的世界。作为一个弱国的公民,我由衷恭祝塔虎脱与威尔逊先生所代表的这个运动日益壮大,我更由衷地欢迎威尔逊总统上星期一[在参院]所作的史无前例的宣言:“权力不是各个国家之所独享,而必须是建立在世界上所有国家共有的基础上。”同样地,我也由衷地欢迎塔虎脱先生在上星期以及今晚所宣扬的崇高的理想,亦即“强制维持和平联盟”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组织,含括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那一天不到,它就不算成功。[51]

我在分析胡适与杜威政治思想的异同点的时候,说胡适在政治思想上,终其一生停留在他1916年的三个“旧爱”——杜威那两篇文章以及他自己得奖的征文。我说仲裁的理论假设“牌理”已经存在。如果有人有异议,大家可以坐下来讨论修改,但不能把“牌理”推翻。仲裁所要制裁的,就是不按牌理出牌者,不管那“牌理”有多不合理。我说这是胡适政治思想里的一个保守的胚芽。在胡适倡议把中国的问题国际化,由美国召开一个“中国会议”来解决的想法之下,这个保守的胚芽就开始孳萌了。我们记得胡适在1914年9月13日第30则《波士顿游记》里说:“是日[11日]突厥[土耳其]政府宣言:凡自第十世纪以来至今日,突厥与外国所订条约,让与列强在突厥境内的有领事裁判权(extraterritorial rights),自十月一日为始,皆作为无效。嗟夫!吾读之,吾不禁面红耳热,为吾国愧也!嗟夫!孰谓突厥无人!”[52]两年半以后,土耳其这个当时令他“面红耳赤”、“为吾国愧”的“霹雳手段”,却变成了他所谓的“铤而走险”、列强应该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的行径。等胡适回国多年以后,等他政治思想里的保守胚芽更加茁壮以后,这个“铤而走险”的行径会更进一步地变成他笔下所叱责的破坏“国际信用”、智者所不耻的捣乱行为。胡适的保守面于焉现形。但这是后话。

[1] Hu Shih,“The Reminiscences of Dr.Hu Shih,”p.79.

[2] 请参阅拙著“Performing Masculinity and the Self:Love, Body, and Privacy in Hu Shi,”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May,2004),p.320.

[3] Hu Shih,“The Reminiscences of Dr.Hu Shih,”p.74.

[4] Hu Shih to Clifford Williams, June 21,1915,《胡适全集》,40:108.

[5] Hu Shih to Clifford Williams, July 1,1915,《胡适全集》,40:110.

[6] Clifford Williams to Hu Shih, July 13,1915,胡适外文档案,E378.

[7] Hu Shih to Clifford Williams, July 14,1915,《胡适全集》,40:115.

[8]《胡适日记全集》,2:143.

[9] Hu Shih to Lewis Gannett, July 15,1915,Lewis Gannett Papers,1681-1966(inclusive),1900-1965(bulk),MS Am 1888(586),deposited at Houghton Library, Harvard University.

[10] John Finnegan, Against the Specter of a Dragon(Westport, Conn.:Greenwood Press,1974).

[11] W.W.Comfort,“Results of Preparedness,”The New York Times, November 7,1915,p.20.

[12] Hu Shih to Clifford Williams, November 7,1915,《胡适全集》,40:130.

[13] Lois Gibbons, ed.,George Lincoln Burr:His Life, p.110.

[14]《胡适日记全集》,2:440-441.

[15] Paul Schumm to Hu Shih, January 20,1916,胡适外文档案,E-337-2.

[16] Clifford Williams to Hu Shih, April 18,1916.

[17] Hu Shih to Clifford Williams, April 20,1916,《胡适全集》,40:158.

[18] Lois Gibbons, ed.,George Lincoln Burr:His Life, pp.110-115.

[19] Hu Shih to Clifford Williams, June 28,1916,《胡适全集》,40:160-161.

[20] Hu Shih,“The Reminiscences of Dr.Hu Shih’s,”p.77.

[21] Bill[Edgerton]to Hu Shih, July 24,1916,胡适外文档案,E-130-2.

[22] Hu Shih to Clifford Williams, July 9,1916,《胡适全集》,40:163.

[23] Bill[Edgerton]to Suh Hu, July 30,1916,胡适外文档案,E-130-2.

[24]《胡适日记全集》,2:138-139.

[25] John Dewey,“Force, Violence and Law”The Middle Works,1899-1924,10.211-215.

[26] John Dewey,“Force and Coercion”The Middle Works,1899-1924,10.244-251.

[27] 以下分析的根据,请参见Suh Hu,“Is There a Substitute for Forc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胡适全集》,35:189-203.

[28] John Dewey,“Force, Violence and Law”The Middle Works,1899-1924,10.213.

[29] Hu Shih to John Dewey,1940.03.02(09620),The Correspondence of John Dewey, Volume 3:1940-1953(光盘版)。

[30] 胡适,《三论问题与主义》,《胡适全集》,1:351.

[31] 胡适,《武力解决与解决武力》,《胡适全集》,21:155-158.

[32]《胡适日记全集》,1:283.

[33]《胡适日记全集》,7:654.

[34] Bill[Edgerton]to Suh Hu, July 24,1916,胡适外文档案,E-130-2.

[35] John Dewey,“Nationalizing Education,”The Middle Works,1899-1924,10.208.

[36] John Dewey,“Learning to Earn:The Plac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a Comprehensive Scheme of Public Education,”The Middle Works,1899-1924,10.148.

[37] Suh Hu,“A Study of Locke’s Two Treatises on Government,”pp.9-10,24-25,胡适外文档案,E060-012.

[38] 胡适,《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胡适全集》,3:10-11.

[39]《胡适日记全集》,2:368.

[40] John Dewey to Hu Shih,1940.03.06(09621),The Correspondence of John Dewey, Volume 3:1940-1953(光盘版)。

[41] Robert Westbrook, John Dewey and American Democracy(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1),pp.195-274.

[42] John Dewey,“Force, Violence and Law,”The Middle Works,1899-1924,10.215.

[43]《胡适日记全集》,2:43.

[44]《胡适日记全集》,2:57.

[45] Clifford Williams to Hu Shih, January 14,1916,胡适档案,E379.

[46] Hu Shih to Clifford Williams, January 22,1916,《胡适全集》,28:28-29.请注意,《胡适全集》把这封信误植为1915年1月22日。

[47]《胡适日记全集》,2:483-485.

[48] Paul Reinsch, World Politics at the End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as Infuenced by the Oriental Situation(New York:The McMillan Company,1902),p.184.

[49] Suh Hu,“The Fetish of the Open Door,”《胡适全集》,35:182-188.

[50]《胡适日记全集》,2:469.

[51]“Proceedings of the Haverford Alumni Dinner,”Haverford College Bulletin, XV.5(March,1917),pp.36-43.

[52]《胡适日记全集》,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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