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作者:[美]江勇振【完结】 > ☆书香门第☆舍我其谁:胡适(第1部:璞玉成璧).txt

第七章 励志进德,宗教人类.2

作者:美-江勇振 当前章节:15378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2:03

然而,我们可以从梅光迪写给他的信,推断胡适是继续上查经班的。从胡适在图14背面的题记,我们知道他至少到1913年为止,还是继续参加康福教授所主持的查经班。不但如此,他还搜寻各种修身进德的书。梅光迪在1910年胡适所参加的那一届庚款考试考到备取,所以后来先进了清华学堂,到1911年才放洋。胡适与梅光迪认识,是在1910年夏天。他们刚好都搭了“新铭”轮到北京去考庚款留美考试。那是他们订交的开始。胡适留美以后,他们开始互相通信。梅光迪在1911年放洋,先是进了维斯康辛大学。他们从9月底到11月之间,为了程朱与颜元、宋儒与明儒的高下,往来作了论辩。1912年1月17日梅光迪给胡适的信上说:

足下有志于立言,弟当以昌黎之说进:“无望其速成,无诱于势利。养其根而俟其实,加其膏而希其光。”所评省克法当即奉命。富兰克林之《自传》,今年在都门曾见过,迪此次即略师其意;惟Imitation of Christ[《效法基督》]未见,当求一读之。其实吾国言修己之书,汗牛充栋,远过西人。独吾人多知之而不能行,反令西人以道德教我(此间亦有Bible Class[查经班]),似若吾国哲人许多道德之书,不如一神鬼荒诞腐烂鄙俚之《圣书》,殊可耻也。[15]

图15 与康乃尔师生合照。中排左一:胡适;最后一排左一:陈茂康,左二:周仁;第一排左一:金邦正;中排坐者右一:康福(W.W.Comfort)教授。(胡适纪念馆授权使用)

这封信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在于它透露出那个时候的胡适,仍然未能挣脱修身进德的焦虑。胡适一定是在信上跟梅光迪谈到了修身进德的方法与励志的书籍。这封信透露了三点极为重要的事实。第一,他显然也跟梅光迪要了他修身自省的方法,所以梅光迪才会说:“所评省克法当即奉命。”梅光迪在下一封未注明日期的信里说:“兹将其日课寄上,以求有道君子之提诲。则区区将来之或能有成,以无负其初志,是皆有道君子之所赐也。省克法十八条如下”:起居有时、饮食有节、处世有序、立志、勤学、敦品、主敬、乐天、寡欲、坚苦、习劳、谨细、谦让、慎言、择交、爱人、惜阴、节用。梅光迪说:“以上十八条,于每夜作日记前考查一日之事。如有违犯某条者,即以‘×’号书于日记中,以期改悔。不知足下以为何如?迪拟今后彼此日记互相观看。迪甚愿良友多多益我。”[16]

第二,梅光迪在这封信里回应胡适所提到的修身必读的书。其中一本是富兰克林的《自传》。梅光迪说:“富兰克林之《自传》,今年在都门曾见过,迪此次即略师其意。”梅光迪说他自己的“省克法十八条”“即略师其意”。这是因为富兰克林在《自传》里列下了他的“日省十三条”:节制、沉默、有序、坚毅、节俭、勤勉、真诚、公正、中庸、整洁、沉稳、节欲、谦逊。富兰克林特别为自己作了一本小册子来记录他的“日省十三条”,以作为格过之用。这很类似中国传统也有的“功过格”。唯一不同的地方,是富兰克林的格子里没有“功格”而只有“过格”。请参阅表7.1所附的一页例子。这可能就是梅光迪“略师其意”模仿制订的。富兰克林说:“我用红墨水在每页上划出七栏,每周的一天一栏,每栏顶端都有周日的字母缩写。每栏又分成十三格,每格都有一个德行的第一个字母的缩写。我每天反省的时候,凡违反了一个德行的过错,其次数都会在该德行的格内用黑点作记号。”[17]

第三,梅光迪在这封信里提到了胡适所力荐的《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效法基督》是肯匹司的汤姆斯(Thomas à Kempis,1379/80-1471)所写的。肯匹司的汤姆斯的原名是汤姆斯·黑末肯(Thomas Haemerken),出生于现在德国靠近杜塞多夫(Düsseldorf)的肯盆(Kempen)。肯匹司的汤姆斯是一个修士。《效法基督》原文是用拉丁文写的, 1418年首次印刷出版。据说这本书在世界上流传阅读的数量仅次于《圣经》。《效法基督》,也可以翻成《追随基督》。顾名思义,是以耶稣基督作为典范,教导基督徒如何作灵修的工夫。汤姆斯博览群书,说理细腻又深入浅出。加以文字简洁隽永,可以让人吟咏朗诵。书中可以作为格言来身体力行的文句俯拾皆是。

引自Albert Symth, ed.,TheAutobiography of Benjamin Franklin(New York:American Book Co.,1907),p.156.

《效法基督》这本书,当时饱受修身的焦虑煎熬的胡适会喜欢,是不难想象的。这本书里有许多教诲对胡适来说,其实是相当熟悉的。然而,可能也正由于“东海有圣人焉,西海有圣人焉,此心同,此理同”,它更让胡适爱不释手。比如说:

“克己”——《效法基督》说:“有谁的奋斗会比克己难?”[18]

“择善固执”——《效法基督》说:“听从智者、善者的话语;访求贤于己者的指引,而不是但执己见。”[19]

“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效法基督》说:“不要让说话人的身份和地位来影响你,不管其学问的高下,唯求真是问;不要去问:‘这是谁说的?’只问说的是什么。”[20]

“防微杜渐”——《效法基督》说:“杜邪念于初心,斩恶习,以防后患。”[21]

“严于责人,宽以律己”——《效法基督》说:“我们意欲别人受到严谴,却不愿自己受到纠正。”[22]

“一日三省吾身”——《效法基督》说:“每天上午立定目标,在夜里反省一天的行为、所说所作,看有否违逆上帝以及邻居的所在。”[23]

然而,我们有理由相信《效法基督》吸引胡适的地方,绝对不只是修身进德的格言。如果《效法基督》对胡适的吸引力只在于修身进德,那就像梅光迪在信中所指出的:“其实吾国言修己之书,汗牛充栋,远过西人。独吾人多知之而不能行,反令西人以道德教我。”然而,梅光迪有所不知。胡适不是不知道梅光迪忿忿然所说的话:“此间亦有Bible Class[查经班],似若吾国哲人许多道德之书,不如一神鬼荒诞腐烂鄙俚之《圣书》,殊可耻也。”《效法基督》对胡适的震撼,不在于道德、修身、进德,而正是那宗教式的狂热以及绝对与彻底的奉献;是那要求信徒反求诸己,反省自己是否只是以信奉基督为名,避难就易、求福避凶、贪生畏死的假信徒;《效法基督》对胡适的震撼是那当头棒喝,反问信徒是否能绝对、无条件、匍匐谦卑、无怨无悔地学习基督的受难:

耶稣有许多爱祂的天国的信徒,但只有很少背祂的十字架的信徒;有许多人求慰藉,但很少人求劳苦;有许多人要祂的宴席,但很少人要祂的斋戒;每一个人都要祂的喜悦,但很少愿意为他受苦;有许多人追随耶稣擘饼,但很少人愿意喝他受难的杯;有许多人赞美他的神迹,但很少人追随祂十字架的屈辱;许多人只要不受苦,就能爱耶稣;只要他们能得到祂的慰藉,许多人都会感谢赞美祂;但只要耶稣稍一隐退,他们就只知抱怨和沮丧。

真正爱耶稣的人爱的是耶稣,而不是因为耶稣给他们的慰藉;他们感谢赞美耶稣。在受到试炼、煎熬的时候如此,在喜悦时也是如此;而且即使耶稣永远不给他们慰藉,他们还是会永远感谢赞美祂。[24]

问题是,《效法基督》那绝对、无条件、匍匐谦卑、无怨无悔地学习基督的受难的精神的教诲,诚然可以变化气质,诚然可以造就像圣人一般无私奉献的人,然而,它有其反智的一面。胡适虽然有宗教的情怀,但也有爱智的心性。对胡适而言,那个反智的代价未免太高了。《效法基督》说:“去饶舌论辩那些高深、隐晦的问题有什么价值呢!特别是当那审判的日子到来的时候,这些知识并不是审判的标准。天下之至愚,是把有用、紧要之事置之于不顾,而执意去探究那些奇技淫巧(curious)、有害的东西。那真的就是《圣经》里所说的‘有眼无珠’了:真的,那些所谓类别(genera)、物种(species)什么的[即,科学知识],跟我们有什么相干呢!”[25]

我们不知道胡适对《效法基督》的喜爱持续了多久。但是,我们知道他对基督教的兴趣,或者说,对用基督教来修身、救国的兴趣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1912年5月10日出版的《中国留美学生月报》报道说,胡适跟另外一个中国同学在康乃尔大学为美国学生主持了一个“传道班”(Mission Class),其讨论的主题是“提升中国”(The Uplift of China)。[26]好奇的梅光迪在信上问胡适:“闻《学生月报》称足下与某君设一Mission Class[传道班],不知内情如何及用意所在,尚乞示知。”[27]胡适的回信今已不存,幸好我们有该年10月8日《康乃尔太阳日报》的报道。虽然这可能是秋季新的一期的“传道班”,因为另一个主持人跟《中国留美学生月报》所报道的不同,但内容应当类似。根据这篇报道,“康乃尔大学基督教青年会”已经定案成立六个传道班,专门讨论几个国外传道区的经济、社会情况。讨论的主题包括国情、居民以及生活方式。讨论的地点在芭痕院,一星期一次,从10月13日开始,一共八次,在圣诞节前结束。这六个班所讨论的地区有五个:中国、印度、非洲、菲律宾群岛、南美洲。第六班讨论的是“世界之光”,比较世界上几个主要宗教的优缺点。中国“传道班”的时间是在星期日下午四点半,讨论的是中国的历史,以及辛亥革命发生以前、期间及以后的情况。[28]

胡适不但在康乃尔大学为有志出国传教的美国学生主持“传道班”,在1912年夏天,他还再度参加“北美中国基督徒留学生协会”在美东麻省的北田举办的夏令营,开营时间是6月25日到30日。像往年一样,该协会举办的夏令营有意跟“北美基督教青年会”的夏令营错开了几天,以便中国留学生也有机会去参加后者的营会。1912年“北美基督教青年会”的夏令营早开始五天,从6月21日到30日。所以,胡适该年夏天,是先去参加“北美基督教青年会”的夏令营的头几天,然后去参加“北美中国基督徒留学生协会”的夏令营。胡适在该年6月的一封家信里说:“儿现大考已毕,已在暑假中矣。今年暑假拟稍事旅行,以增见闻。本月21日拟往游‘北田’,约住十日可归。七月中当居此,有撰文之事……八月十几当往游维廉城,赴吾国学生大会。归途至纽约一游……自纽约归时约在八月之末,九月中当闭户读书。”[29]他抵达北田次日,又写了一封信报平安:“昨日来时,坐火车终日始达,计程三百余英里,约吾国千一百里。”[30]

图16 胡适1912年参加“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举办的第八届夏令营。时间从8月21日到28日,地点在麻省维廉城(Williamstown)的威廉斯学院(Williams College)。前排坐者左三是胡适。(胡适纪念馆授权使用)

我在分析胡适去北田参加“北美基督教青年会”及“北美中国基督徒留学生协会”举办的夏令营以前,要先说明一下他在那封家信提起的“八月十几当往游维廉城,赴吾国学生大会”一事。这“吾国学生大会”所指的,就是“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每年举办的夏令营,这是中国留学生每年夏天一个重要的联谊活动。1911年夏天是胡适在美国的第一个暑假,他没去参加这个夏令营。该年的夏令营是在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大学举行的。胡适在8月17日的《留学日记》里说:“此间国人十去其九,皆赴中国东美学生年会者也。”[31]胡适1912年去维廉城参加的夏令营,是“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从8月21日到28日在麻省维廉城(Williamstown)有名的威廉斯学院(Williams College)举行的第八届夏令营。胡适在这届夏令营参加了中文演讲比赛。比赛的日子是8月24日晚。胡适得了亚军,冠军是麻省理工学院学造船的邢契莘。[32]可惜我们不知道胡适参加这个演讲比赛的题目是什么。当时中国留学生所重视的是英文演讲比赛。不但参加比赛的人多,观众多,而且过后的大会报告也详尽,包括所有得奖演讲的题目。中文演讲比赛则不然。参赛的人少,观众也少。会后甚至连比赛的结果都没有。所以,我们完全不知道胡适当年参加比赛的题目是什么。

有趣的是,也许是好奇,也许是受了胡适的影响,当时在维斯康辛大学念书的梅光迪在该年夏天也去参加了“北美中国基督徒留学生协会”在中西部举办的夏令营。1912年,该协会在中西部举办的夏令营的地点在维斯康辛州的日内瓦湖(Lake Geneva),时间是从6月18日到23日。跟该年美东的夏令营一样,“北美基督教青年会”在中西部的夏令营,也比“北美中国基督徒留学生协会”的早几天开始(14日到23日)。跟胡适不一样,梅光迪并没有全程参与夏令营:“迪以事迁延,至廿一日始赴青年会,廿四日乃归。此去所得颇足以自慰,其中人物虽未与之细谈,其会中组织虽未细究,然耶教之精神已能窥见其一斑,胜读十年书矣。迪对于此会感触至深,自此一行顿觉有一千钧重任置于我肩上,然此重任愿与足下共荷之也。盖今后始知耶教之真可贵,始知耶教与孔教真是一家,于是迪向来崇拜孔教之心,今后更有以自信,于是今后提倡孔教之心更觉不容已,此所谓千钧重任者也。”[33]

梅光迪在这封信里所提到的孔教的问题,我们留待专节处理。在这里值得指出的,是当时“北美基督教青年会”及“北美中国基督徒留学生协会”办理夏令营的成功。其成功的程度,能使胡适当场起立,表达他想成为基督徒的心愿。连梅光迪这样一位对基督教、对《圣经》有先入为主的成见的人,在参加夏令营以后,都会说出“始知耶教之真可贵,始知耶教与孔教真是一家”这样的话。

胡适在北田参加夏令营的时候写了日记。他在日记里应当是记下了他对基督教的想法。可惜,他的《北田日记》现已不存。胡适把他的《北田日记》寄给梅光迪看。梅光迪在回信里说:“得来片,又得《北田日记》,读之,喜何可言……《北田日记》拟留此数日再寄还。迪亦不以示他人,因此间人不好看祖国文字,亦不喜研究此等宗教上之问题也。”[34]梅光迪虽然说他新读胡适《北田日记》的时候,“喜何可言”。然而,等他把日记奉还的时候,他的看法显然已经有所不同:“大著、日记三册均奉上。《北田日记》有极精到处,其间虽亦有与鄙见不同者,然吾又何忍以细微之点与足下开笔战致伤彼此之情。”[35]

胡适1912年夏天在北田参加了基督教的夏令营。秋天开学以后,他仍然偶尔星期天上教堂,并继续参加康福教授在每周日领导的查经班。他参加查经班是认真地读、认真地思考。比如说,他在10月27日,“晨,赴康福先生经课,讲保罗悔过改行一节。其言曰:‘保罗改过之勇为不可及,然Ananias[亚拿尼亚,耶稣门徒,耶稣显灵派他去医好保罗的盲眼,并为他受洗信耶稣]知保罗怀叵测之心以来,将得新教之徒而甘心焉,乃敢坦然往见保罗,说以大义,则其人诚独为其难,尤不可及也。’此说甚新,予读此节时,乃未思至此,何也?”[36]

然而,作为一种宗教,基督教对胡适而言,已经失去了它的吸引力。最重要的证据,是胡适1912年12月11日的日记:“有人来与余言宗教事,甚有趣。余告以吾不信耶教洗礼及圣餐之类,辩论久之,亦不得归宿。”[37]把洗礼以及圣餐排除,基督教作为宗教的基础就完全失去了。两个礼拜后的圣诞夜,胡适去一个天主教堂看弥撒。他在日记里写下来的感想,已经完全是从一个教外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了:

有人告诉我今夜天主教堂有弥撒礼(Mass),因往观之。入门,座已满,幸得坐处。坐定审视,堂上有塑像甚多,中列十字架,上刻耶稣裸体钉死之像。像后有四像,似系四使徒也。两庑各有像,右为耶稣之母。其左侧之像有髭,不知为何人,疑是耶稣之父也[胡适的推测正确,是圣若瑟,或译为约瑟]。此等偶像,与吾国神像何异?虽有识之士,初不以偶像祷祀之,然蚩蚩之氓,则固有尊敬顶礼迷信为具体之神明者矣。教中男女来者,将入座,先屈一膝(如吾国请安之礼)行礼,然后入座。座前有木板,人皆长跪其上,良久然后起坐。有儿童数十人,结队高歌颂神之歌。坛上牧师合十行礼,俨如佛教僧徒,跪拜起立,沓沓可厌。其所用经文及颂祷之词,都不可解,久之,始辨为拉丁文也。吾敢言座中男女十人中无二、三能解其词义者。此与佛教中之经呪何异乎?(佛经中梵文名词都直译其音,即如“南无阿弭陀佛”,今有几人能言其义耶?)始行礼时,已十一时。礼毕,则已一点半矣。子夜风雪中坐此庄严之土,闻肃穆之乐歌,感人特深,宗教之魔力正在此耳,正在此耳。“宗庙之中,不使民以敬而民自敬”,古人知之熟矣。[38]

胡适这段日记,跟他在两年以后写给韦莲司的一封信有异曲同工的地方。在那封信里,他写的也是他去了一个天主教堂以后的感想:

我跟[塔克(Tuck)]一家人同去教堂。他们都是天主教徒。当我听着神父讲解创造天地、出伊甸园[注:即人的堕落(the Fall of Man)]、耶稣降生(Advent)的时候,我是坐着,其他人则是跪着——其中一位还是大学教授,其他两位是大学毕业生!我眼看着仪式,我大多不懂,因为是用拉丁文,我心中有着一种无以名状的感觉——怜悯、骄傲(真不该!)、愤慨,整个都交织在一起。[39]

毫无疑问地,胡适对基督教的态度,已经产生了一个根本的改变。基督教作为一个伦理道德的系统,他能继续激赏和服膺。就像他在《口述自传》里所说的:“我读完了《圣经》。我非常喜欢《对观福音书》(Synoptic Gospels)[注:即《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使徒行传》以及保罗书信的一部分。我一直就喜欢《圣经》。”[40]胡适一生最喜欢征引的,就是耶稣的《圣山宝训》(Sermon on the Mount)。然而,基督教作为宗教体制,已经变成胡适批判的对象。

胡适在对基督教失去了宗教上的顶礼心以后,他的批判常集中在其迷信、无知的一面。比如说,他在1912年10月12日的日记里说:“夜,金仲藩来语余,有中国女子李君过此,寓Mrs.Treman[崔曼夫人]家,因与同访之。座间有一人为Methodist Church[卫理公会]经课讲员,为余略叙讲经之法,其言荒谬迷惑,大似我国村妪说地狱事,可见此邦自有此一流人,真不可解也。”[41]年9月初,胡适到麻省的安谋司去参加“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举办的夏令营。夏令营结束以后,胡适去波士顿游览。他在波士顿参观的地方,包括基督教科学教会(The First Church of Christ, Scientist)。他在日记里写下参观后的感想:

颇怪此宗派为耶氏各派中之最近迷信者。其以信仰治病,与道家之符箓治病何异?而此派之哲学,乃近极端之唯心派,其理玄妙,非凡愚所能洞晓。吾国道教亦最迷信,乃以老子为教祖,以《道德经》为教典,其理玄妙,尤非凡愚所能洞晓。余据此二事观之,疑迷信之教宗,与玄奥之哲理,二者之间,当有无形之关系。其关系为何?曰,反比例是也。宗教迷信愈深,则其所傅会之哲学愈玄妙。彼昌明之耶教、孔教,皆无有奥妙难解之哲理为之根据也。(此仅余一时臆说,不知当否?)[42]

胡适不仅不能接受他认为是迷信、无知的宗教理论,还相信宗教必须与时俱进,特别是在科学昌明的今天,更须要接受科学文明的洗礼。就像他在1913年10月8日写的《道德观念之变迁》一则日记里所说的。那学期他正选了一门狄理教授开的“哲学26:伦理学进阶”。他说:

道德学课论道德观念之变迁:古代所谓是者,今有为吾人所不屑道者矣。古人所谓卫道而攻异端,诛杀异己,如欧洲中古教宗(Church)焚戮邪说,以为卫道所应为也,今人决不为此矣。耶教经典[注意:胡适不是用《圣经》这个字眼]以为上帝为男子而造女子,非为女子而造男子,故女子宜屈服于男子,此说今人争嗤笑之矣……即同一宗教之人,亦有支派之异:天主旧教多繁文缛礼,后人苦之而创新教。然新旧教都以耶稣为帝子,神也,死而复生,没而永存,于是有三尊之论(Trinity)。三尊者,天帝为父,耶稣为子,又有“灵”焉(Holy Spirit)。近人疑之,于是有创为一尊之教(Unitarianism),以上帝为一尊,耶稣则人也。凡此之类,都以示道德是非之变迁。是故道德者,亦循天演公理而演进者也。[43]

基督教给胡适的震撼发生在1911年6月。基督教的“感化、变化气质之功”,墨舍在夏令营那一场赚人热泪的见证,让他感动得“自言愿为耶教信徒”。然而,一年半以后,他的“宗教震荡”已经销蚀殆尽。到了1912年秋天,他还为“康乃尔大学基督教青年会”主持“传道班”。然而,他1913年2月2日在旖色佳“第一浸礼教堂”(the First Baptist Church)演讲的时候,不但认为“传道班”是本末倒置,而且反映的根本就是西方中心主义。胡适这篇演讲的题目是:《理想的传教士》(The Ideal Missionary)。他开宗明义地说:“今天几乎所有全国的教会都开设了‘传道班’来教育年轻人,希望他们当中有些人将来会去‘替主作收成的人’[引《马太福音》第九章第36到38节文]。”

传教士究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资格呢?胡适说《康乃尔太阳日报》登载了“学生志愿宣教运动”的征才启事。条件是:未婚、大学程度、参与过社团以及运动项目。胡适说,在他来看,这些都不是必备的条件。他开出的条件有三:第一,必须是一个好的基督徒;第二,必须是一个好学生;第三,必须不教条。胡适说第一个条件是不须辞费的。所以他要集中讨论后两个条件。他说,好学生的定义并不是指成绩要好:“我的意思是指他到了传教区以后,必须是一个亟于学习的人。中国的哲学家孟子说:‘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基督教会送出去了太多的老师,太少的学生。传教士也许拥有他亟欲于宣导给人的信仰,但他必须承认他有许多事情须要学习。”他必须学那个国家的语言、文学、历史、习俗、制度和宗教。最重要的是,他必须学习如何与当地人交往——不只是跟没受过教育的人交往,还必须跟受过教育的人交往:

很不幸地,有些人带到国外去的,是那种打死也改不了的观点。那就是,他们是要去提升——不,是要去开化——野蛮人!对待我们,他们的气焰是高等民族的傲慢与施惠的举止。他们拒绝学习。他们认为他们的宗教是唯一的宗教、唯一的救赎之道、唯一的文明。他们的想法也许是对的。但用这样的态度,他们怎么有办法去感化外邦人呢?这种无心学习的态度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传教士几乎接触不到上层阶级,这也就是说,知识阶级。他们只能网罗到那些不经大脑就接受基督教的那种人,就像从前不经大脑去地接受佛教、道教或其他宗教的那种人。

胡适开出的第三个条件是要不教条:

你们传统的仪式与教义如何,知识阶级的中国人觉得完全是无关紧要的。就举你们那些不同教派之间的异同为例。我们几乎无法想象为什么在一个共同的信仰之下的人,在教义与仪式上,会有那么多的歧异。那些对你们可能有历史上的意义,但对我们而言意义何在呢?而且,连你们自己对这些教义都有着不同、甚至是互相矛盾的诠释与仪式。赎罪、三位一体(Trinity)、洗礼的仪式,你们有着不同的理论……我们所想了解的,以及你们所想宣道的,并不是这些枝节上的歧异,而是根本的真理。

胡适接着说,中国人有中国人自己的传统与信念。比如说,基督徒相信原罪;可是中国人相信性善。孰是孰非,不是重点。重点是:传统与信念可以化为己用。如果从前的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卡尔文(John Calvin)可以创立新的教义,为什么现代的传教士不能把其他国家大哲的智能结晶挪为己用呢?最后,胡适以保罗在《歌林多前书》第九章19至22节的一番话作为这篇演讲的总结。他称赞保罗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传教士:他是最好的学生,而且一点也不教条。胡适说保罗深得传教的三昧,他知道如何做一个理想的传教士:

虽然我是自由的,不隶属于任何人,然而我要作众人之仆,以求取更大的收获。对犹太人,我就变成犹太人,以便赢得更多的犹太人;对遵守律法的人,我就作遵守律法的人,以便赢得更多遵守律法的人;对不遵守律法的人,我就变成不遵守律法的人——我遵守基督其实就等于是遵守神的律法——以便赢得更多不遵守律法的人;对软弱的人,我就变成软弱的人,以便赢得更多软弱的人。对什么样的人,我就变成什么样的人,以便我可以救更多的人。[44]

其实,胡适的个性里,有人所不知的极端的一面。这可能是具有宗教情怀、容易有宗教感应、易于冲动的人的通性。所以,他才会在1912年秋天的时候还主持中国“传道班”,但到了1913年初却开始抨击那想要“提升”、“开化”外邦“野蛮人”的传道作风。这种钟摆式的摆荡,也就是胡适自己所说的“反动”。他在“理想的传教士”这篇演讲里有他的难言之隐。毕竟他是在对教会的人演讲,他实在说不出口,说他反对传教士到中国传教。所以,他只好让有慧根的人来听出那篇演讲的弦外之音,质言之,“理想的传教士”就是“不传教的传教士”。到了1914年夏天,胡适的态度又转变了。他在8月10日的日记里说:

有某夫人问余对于耶教徒在中国传道一举,意见何若。答曰:“吾前此颇反对此举,以为‘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英文所谓proselyting[传教]者是也。年来颇觉传道之士,正亦未可厚非。彼等自信其所信,又以为其所信足以济人淑世也,故必与世人共之,欲令人人皆信其所信,其用心良可敬也。《新约》之《马太书[福音]》有云:‘未有燃烛而以斛覆之者也,皆欲插之檠上,令室中之人毕受其光耳。且令汝之光照耀人前,俾人人皆知汝之事业而尊荣汝在天之父(上帝也)。’(《马太》五篇十五、十六节)此传道之旨也。顾传道之士,未必人人皆知此义耳。”某夫人极以为然。[45]

随着胡适走向和平不争、绝对不抵抗主义的立场,他对基督教的批判也跟着越来越严厉。如果早在1912年的秋冬之际,作为宗教的基督教已经对胡适失去了吸引力,到了1915年,作为伦理道德系统的基督教,也被胡适宣告破产了。2月8日晚上,胡适在旖色佳的两个教堂作了演讲。第一个是在一尊教会(Unitarian Church)的晚餐演讲;第二个则是在卫理公会教堂的餐后演讲。胡适在写给韦莲司的信里描写了两个教会的听众不同,反应也迥异。他说一尊教会是年轻人,卫理公会的听众则以白发居多。两个演讲的主旨相同。胡适说他“非常坦率地告诉两处的听众,从基督教的真谛,从其最根本的教义来说,基督教已经彻底失败了”。他说,一尊教会的听众“和颜悦色地接受我的看法——他们是‘新生代’”。卫理公会的听众,胡适说:“一定是目瞪口呆了。我没等他们发问就离开了。但我已经先对他们声明过了,我不能接受邀请而不说实话。”胡适告诉韦莲司,说他可能会把那篇演讲写成一篇长文,名为:“基督教正被考验着”(Christianity on Trial)。[46]

胡适显然没把这篇文章写出来。所以,我们不知道他的论点是什么。幸好胡适2月21日又在卫理公会的教堂作了一个演讲。他在2月25日给韦莲司的信上附了一张“报道非常不正确”的剪报。[47]虽然这张剪报很可惜今已不存,但因为这个演讲,引来了胡适跟韦莲司母亲的一场辩论。过后,胡适在信上向韦莲司作了报告。我们因此得以管窥胡适那个演讲的大旨。这封信没有注明日期,只说是写于3月的一个礼拜天。我认为这封信是2月28日星期天过了半夜以后写的,写的时候已是3月1日清晨。理由有三:第一,胡适在信里说当晚“月当圆”。2月28日是农历1月15日,下一个月圆的日子是3月15日,不是星期日,是星期一;第二,胡适在信里说韦莲司的母亲提起他上星期天在卫理公会教堂所作的演讲,亦即2月21日。所以他们之间的辩论是在一个星期以后发生的事,亦即2月28日晚;第三,韦莲司在3月10日的回信里提到了胡适跟她母亲以及以下引文里会提到的客鸾女士的谈话。总之,胡适在信上描述了他跟韦莲司母亲这场辩论的来龙去脉。胡适在演讲里、在与韦莲司母亲的辩论里所摆出的姿态,比他所谓的基督徒更基督徒:

我今晚7:45到妳家去。不久以后,哲学系的研究生客鸾(Marian Crane)女士也来了。我们有了一个非常激动的谈话。妳母亲听说了我上星期天在卫理公会教堂的演讲,她非常激动。她上星期天从教堂回来的路上,听到一个年轻人跟一个朋友在交谈。他提到我的名字,说我说“这场[世界]大战是基督教的考验”。她要那个年轻人告诉她我说了什么。他就从头说了一遍。她听了大为震惊。她急着要我解释我的立场。

所以,我就重复了我那天演讲所说的话。我说只要基督教这些根本的教义——“不能杀人”、“不要垂涎邻居的所有物”、“爱你的邻居”、“爱你的敌人”、“不抵抗恶人”、“左脸被打,再赔上右脸”——只要这些教义没有被实践,基督教就算是失败了。

接着我们辩论了很久。我很坦率地说,如果《圣经》里有任何真正能“激励人心”、“字字珠玑”(literally true)的话,那就是《圣山宝训》。妳母亲说“不抵抗主义”不能照字面来诠释。她举了一个例子,她说有一次跟妳在纽约搭地铁,碰到一个女扒手。我对她说,如果她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她不但应该把钱包让那个女扒手给扒走,还应该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她。因为那有可能感化那个扒手,变化她的气质。

她不能接受这种“极端”的言论。她说那不合常理。我说:耶稣的伟大,就在于他超乎“常理”,他要把人类带到比常理更高的道德层次。换句话说,我说她心目中的伦理道德不能算是真正基督徒的伦理道德。说这些话,我心里很难过。但是如果我没对我的好友、妳的母亲、我所敬爱的人说真话,我会更难过。

她这时还不能同意我的看法。但是,对坦诚的论辩终究会带来益处,这一点我是有着无比的信心。我私自相信总有一天,她会了解我的看法是正确的。我建议她读雨果的《孤星泪》。她答应我一定会去找来读。对我的看法,她震惊莫名,但并没有恼怒。这让我很感激。

客鸾女士也参加了辩论,大部分是站在我这边。她跟我十点钟离开妳家。我们一起走了一段路。她也是一个非常坦诚,思想上非常真诚的人。她有一个康乃尔大学女生的查经班,她希望我能去她的班上谈我今晚说的话。[48]

其实,胡适很了解韦莲司的母亲是一个主见很强的人。他们当晚的辩论有没有恼怒韦莲司的母亲暂且不论,但要改变她的想法,则难如登天。我在《星星·月亮·太阳》里,有一段描写韦莲司母亲的片断,可以供还没读过的读者参考:“认识她的人,说她无论在长相或行径上,都酷似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她以捍卫‘礼仪’、‘教养’为己任,最看不惯年轻女士一边上电车,一边慢条斯理地戴上她们的长手套;只要被她撞见,一定挨骂。还有一件更耐人寻味的轶事。据说,她搭电车的时候,很爱指挥驾驶员。有一个驾驶受不了长期疲劳的轰炸,干脆作了一个玩具电车,亲自送上府,咬牙切齿地告诉她,这样她就有一辆可以自己全权管理的电车了。”[49]

胡适在旖色佳本来就很有名了,既有征文得奖的成绩,又有演讲大家的荣衔。现在又加上了批判第一次世界大战语惊四座的“极端”言论。一个月后,他又在旖色佳的长老教会作了一个演讲。这个演讲,当地的报纸刊出了,胡适把它登录在《留学日记》里。因此,让我们有机会知道他当时对基督教的批判。根据《康乃尔太阳日报》的报道,胡适的演讲是长老教会所举办的一系列的演讲,名为“人世间职业的精神意义”(The Spiritual Signifcance of Secular Callings)。这个系列的演讲共有七个,胡适的演讲是第四个。最后三个演讲者,一个是法学教授,一个是前农学院院长,一个是“康乃尔大学基督教青年会”的秘书。演讲的对象是大学生,但其他听众也欢迎。[50]

胡适这篇演讲的题名叫《基督教在中国的机会》。他开门见山就当头棒喝:

在捐献慈善,在日常的公私生活面上,基督徒可以称得上是基督徒。可是在国际关系上,他们就不能算是基督徒了。他们“懂得把蚊蚋给挑出来,却把偌大的骆驼给吞了下去”[《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24节]。只要自诩为基督教的国家只认“铁拳”,只要他们不尊重弱小国家的权益,只要他们把自己国家、商业上的利益以及领土上的野心,放在公理与正义之上,基督教就永远不可能成为世界的权力中枢;所有传教的工作也永远不可能永续,只要战神一发号,就会马上土崩瓦解。

如果基督教想要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宗教,那就是每一个基督徒、每一个教会的责任,去提升国际道德的标准。你们大多理所当然地认为你们所号称的“文明”[注:西方文明]是建立在基督教的盘石之上的。可是,我要出以至诚地告诉你们:眼前这个文明不是建立在基督的爱与公理之上,而是建立在丛林——强权就是公理——的法则之上。我们闭上眼想一下,就在当下,有多少基督教的国家正在教堂里对它们的基督祈祷,祈求牠保佑它们可以成功地摧毁其他基督徒!然后,我们再反思这些基督的戒律:“要彼此相爱”;“爱你的仇敌、不抵抗恶人”。

胡适说传教士有三条路可走:第一,收信徒;第二,传播基督教的观念与理想;第三,从事实际的社会服务:

从前传教士收入的多寡,是取决于他们收了多少信徒。但那不是中国所需要的,也不应该是教会派传教士所应注重的。比较重要的,是去传播基督教的精义;这精义,我指的不是基督乃童贞女所生、原罪、赎罪,等等教条,而是指那些基督教的真髓:爱、爱汝邻居、爱你的敌人、不抵抗、宽恕、牺牲、奉献,等等。传教士应该用最合适的方法,去对当地人传播这些基督教的理念。他不应当注重教会的会众是否增加了,而是让这些理念在人们的心中生根结果。

传教士所可走的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路,是从事实际的社会服务,包括教育、社会改革、医疗与手术的服务。传教士在这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成就,特别是在医疗方面,我认为这是传教事业至高无上的光荣与胜利。

外国传教士最有价值的地方,就在于像一个归国留学生一样,他具有新的观点,具有批判的精神,那是当地人由于生于斯长于斯而习而不察的,却又是任何改革运动所必须的。

胡适在录下了这张剪报的内容以后,在《留学日记》里加了一段按语:“昨日星期,此间十六七所教堂之讲演无一见诸报章者,独我之演说词几占全栏,不可谓非‘阔’也,一笑。首末两段自谓大有真理存焉。”[51]

胡适自诩“首末两段自谓大有真理存焉”。第一段的论点,其实就是我在第六章分析过的,也就是从他的世界大同主义到绝对的不抵抗主义思想的发挥。最后一段,把传教士和归国留学生相比拟的说法是别有意味的。且不论这个比拟是否恰当,且不论这个说法是否太抬举了归国留学生,仿佛留了学就一定会有“新观点和批判精神”一样。胡适的这段话不但是他的夫子自道,而且是他对所有归国留学生的期许。他刚回国的那几年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吾辈已返,尔等且拭目以待!”(You shall know the difference now that we are back again.)但这是后话。

事实上,胡适在这个演讲里所说的话,真正奠定了他日后对基督教传道事业的看法的,既不是第一段也不是最后一段,而是他建议传教士所走的第三条路,亦即从事实际的社会服务。胡适在回到中国以后,特别是在1920年代,与教会以及教会大学人士有过多次客气但不留情面的交锋。他多次预言基督教在中国寿终正寝可期。他给教会人士的建议,就是奉劝他们不要再浪费心神、财力去作救人上天堂那种科学昌明以前所遗留下来的迷信,而专心致志于社会改良的现代事业。

胡适会有这种要基督徒放弃远在天边的天国迷梦、“回头是岸”、耕耘在地上的“天国”的想法,绝对不是痴人说梦。他留美刚满二十三岁的时候,就成功地扮演过像天主教神父为信徒作忏悔一样的告解(confession),为一个牧师作了他的忏悔式。这位牧师就是胡适在《留学日记》里所提到的节克生牧师(Rev.Henry Jackson)。节克生牧师是普林斯顿大学神学院毕业的神职人员,比胡适大二十二岁。胡适认识节克生是他1914年9月初到麻省的安谋司参加“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所举办的夏令营的时候。胡适在11月7日的日记里说:“吾在安谋司赴美东学生会时遇美国人节克生君,与谈甚相得。”[52]人的记忆不可靠,这里又是一个例子。胡适1939年4月22日在报上看到节克生的讣闻。当时,胡适是中国驻美大使。他在当天的日记里就把他们订交的地点给弄错了。他说:“他在1914年到Cornell去讲演,我偶然听了他的讲演,写信去和他讨论一个问题,以后,我们通信多次,成了朋友。他请我到他家去住过。去年[1938年]他到旅馆来看我。他说,我们的通信对他脱离教会的事颇有影响。这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一个例子。”[53]胡适二十五年后的这个回忆是错误的。他当年的日记说他们是在“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的夏令营认识的记录才是正确的。

总之,胡适与节克生在“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的夏令营认识以后,他们一见如故。此后,他们开始通信。节克生送了胡适一本他所著的《十字架的真谛》(The Meaning of the Cross),请胡适批评。《十字架的真谛》是1911年出版的,是节克生在新泽西州曼克雷尔(Montclair)的“联合公理会教堂”(Union Congregational Church)所作的布道。[54]胡适在1914年11月7日的日记里节录了他给节克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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