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在中国近代史上最重要、最不朽的贡献,恐怕就是新文学运动了。这个新文学运动的发源地在美国的旖色佳。它的来龙去脉,可以在胡适的《留学日记》里寻得痕迹。胡适后来又用很生动的文笔留下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文献。这就是他在1934年写的《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后来收为他的《四十自述》的附录。胡适晚年在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所作的《口述自传》,很可惜没有添增任何新的资料或历史的回顾。根据唐德刚的的回忆,胡适《口述自传》里相关的四节,是他跟胡适从《逼上梁山》那一章翻译成英文的。[1]
胡适一辈子爱说他是一个“有历史癖”的人;[2]他又爱说自己是一个有“历史眼光”(historically minded)的人。[3]然而,每当说到自己的时候,特别是关系到他思想发展上的关键问题的时候,胡适却常又为德不卒,不能贯彻他这个追本溯源的态度。其结果常是驱使旁人去猜谜。如果他愿意夫子自道,许多有关他的争议就不会成为历史的公案。可惜,他常在关键点上卖关子。人家“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文章”,硬是吹皱了一池春水,他胡博本人却逍遥在一旁,不置可否。白话文学运动的缘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胡适留美的时代开始到今天,胡适的文学革命的灵感来源就一直是个聚讼纷纭的论题。到现在,还有人错误地说胡适文学革命的灵感来源是西方的近代文学潮流,特别是意象派(Imagism);有的人则同样错误地把它归为是本土的。
只有傅云博(Daniel Fried)最具慧眼。他独排众议,说胡适的诗学革命的灵感来源不是“近代”的,而是“传统”的。他说:“胡适所没有透露的,大多数读者所没有发现的,就是《尝试集》里的新诗之所以看起来会是‘现代’的,完全是因为语言上的错置(dislocation)[所引起的错觉]。事实上相当讽刺的是,胡适的诗体所用的典范很明显的是传统的英诗。在康乃尔大学以及后来在哥伦比亚大学,胡适所念的诗主要就是当时美国大学生读的标准教材:伊丽莎白时期、浪漫主义、维多利亚时期,特别是布朗宁(Browning)和邓耐生(Tennyson)的诗。即使胡适当时读了当代的英诗,他所读的也是发表在通俗杂志里的一些文体相当传统的诗,而不是发表在那些现在已经成为经典的现代主义的刊物里的诗。他所涉猎的都留下了印记:不管是从用字遣词、意象、主题还是音律来看,胡适所写的诗都非常接近那些传统英诗的范例。”[4]
傅云博接着从用字遣词、意象、主题、音律来分析了几首胡适体的新诗和胡适翻译的几首英诗。他同时也注意到胡适留美时期所写的英诗。在这两相对比之下,其结论是相当令人信服的。傅云博说,我们不须要去寻找胡适新诗的灵感究竟是从哪一位大师那儿得来的。胡适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学会了作英诗。他的中文新诗就是从他实地的英诗写作的经验中转借、挪用过来的。最其讽刺的是,胡适所学、所写的英诗,放在英文的语境里,也充满了其所自有的陈腔、对仗和套语。那跟胡适立意推翻的传统诗词里的陈腔、对仗和套语,其实有异曲同工的意味。“然而,对胡适来说,学习这些章法来写英诗一定是一个很新鲜的经验。同时,把那些章法运用到白话诗上,对读者来说一定是一件更新鲜的事情。从这个角度来说,梅光迪跟其他批胡者说胡适的诗学革命严格来说不是他的发明,他们的批评是正确的。只是,革命这个名词变成了一个路障,使他们都找错了门路:影响胡适的不是《诗刊》那一类杂志里的激进理论家所写的诗,而主要是维多利亚体的诗。不管那对美国的现代派诗人来说是多么的陈腐,对写英诗是新手、而他本人又身在英诗的体制之外的胡适来说,却是很具革命性的。”[5]
逼上梁山?
《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所谓“逼上梁山”者也,就是“予不得已也”的意思。胡适在《口述自传》里解释给英文读者说:被逼上梁山作“好汉”,是“中国的一句成语,意味着一个人在违反初衷之下,被迫铤而走险”。[6]我们当然可以说,“逼上梁山”只不过是一个比喻,即使形容过当,似乎也没有特别去吹毛求疵的必要。然而,从历史的眼光来看,这个比喻失当的地方,就在于它适足以抹杀了历史——胡适自己的心路历程史——而把他的文学革命,截断其流,硬是把它产生的缘由给斩断了。更重要的是,白话文学革命的历史跟胡适个人的文学教育过程是不可分割的。没有胡适在康乃尔大学所受的英国文学教育,也就不会有白话文学革命。胡适所提倡的诗国革命绝对不是逼上梁山,而是经由他自己实地实验——包括英诗的写作——以后所取得的经验、心得与信念的发挥。他不但不是被“逼上梁山”,而且,即使他是上了“梁山”,那也绝对不是违反初衷,而其实是梦想成真。胡适为什么会把他的文学革命的缘起作了这个截流的举措呢?他为什么会把他私心企盼的文学革命说成是“逼上梁山”的结果呢?也许,这又是他丢给后日为他立传的历史家的挑战。即使后日为他立传的人不去找他在康乃尔选修的英文课,光是他在《留学日记》里留下来的资料,就足够历史家去按图索骥了。
胡适自己说得好:“大凡一种学说,决不是劈空从天上掉下来的。我们如果能仔细研究,定可寻出那种学说有许多前因……这个前因,所含不止一事。第一是那时代政治社会的状态。第二是那时代的思想潮流。”[7]这段话当然不完全适用在他自己身上,因为他毕竟不是美国人;作为一个外国学生,他对美国政治、社会、思想的了解主要是透过美国大学的这面棱镜,这包括他选修的课以及他的交友圈。换句话说,留学生其实是生活在象牙塔里的。然而,胡适在这段话里所强调的“寻因”,则是完全适用于研究文学革命的缘起的。
胡适在《逼上梁山》里,为文学革命说了一个缘起的故事。他说当时清华驻华盛顿的学生监督处有一个英文秘书,是上海的圣约翰大学毕业的,名叫钟文鳌。胡适说他是个怪人。他每个月寄支票给庚款生的时候,总要在信封里夹一些他自己印制的宣传品。内容大致是:“不满二十五岁不娶妻”、“废除汉字,取用字母”、“多种树,种树有益”等等。他说庚款生平时收到这些小传单,总是顺手把它向字纸篓里一丢就算了。可是有一天,胡适说大概是1915年吧,他又收到一张传单,说中国应该改用字母拼音;他说要教育普及,非得用字母不可。胡适说他一时动了气,就写了一封短信去骂他,说不通汉文的人,不配谈改良中国文字的问题。那封信寄出以后,胡适就有点懊悔了。他后来觉得:“我既然说钟先生不够资格讨论此事,我们够资格的人就应该用点心思才力去研究这个问题。”
胡适虽然没有明确地说这是他后来所倡导的文学革命的缘起,但他很明显是把这件事作为促因。他说:
那一年恰好东美的中国学生会新成立了一个“文学科学研究部”(Institute of Arts and Sciences)。我是文学股的委员,负有准备年会时分股讨论的责任。我就同赵元任先生商量,“把中国文字的问题”作为本年文学股的论题,由他和我两个人分做两篇论文,讨论这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赵君专论《吾国文字能否采用字母制及其进行方法》;我的题目是《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8]
人的记忆不可靠,这里又提供了一个实例。胡适在这里所说的“文学科学研究部”的由来,用当时留学生的翻译是“中国学会留美支会”。顾名思义,是虚位以待,让总会将来设在中国。而且它的英文名字不是“Institute of Arts and Sciences”,而是“The Chinese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这个“中国学会留美支会”设立的时间是1910年,也就是“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该年在康涅迪克州哈德佛市(Hartford)的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举办的第六届夏令营时成立的。[9]“中国学会留美支会”的第一届年会(1911),是在“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举办的第七届夏令会中举行的,地点是普林斯顿大学。[10]由于留美学生所组织的学会团体叠床架屋,美东、美中西以及美西的联合会在1911年统合成“全美中国留学生联合会”以后,就出现了合并学会团体的呼声。1913学年度“全美中国留学生联合会”会长郑莱宣布“中国学会留美支会”与“留美工程学会”以及“留美农林学会”已经成功地合并。其合并以后的名称,用胡适的译名来说是“学生同业会”(Vocational Groups)。[11]
从这个合并、改组的意义上来说,胡适在《逼上梁山》里说这个“文学科学研究部”是新成立的,这并不能算完全不正确。至于他说他是文学股的委员,就太过谦逊了。根据胡适在《留学日记》里的记载:“四日晨,赴习文艺科学生同业会(Vocational Conference of the Arts and Sciences Students)。郑君莱主席。先议明年本部同业会办法。众推举余为明年东部总会长,力辞不获,允之,又添一重担子矣。”[12]这时间是在1914年9月4日。当时他去参加“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在安谋司举办的第十届夏令会。有关他的职称,胡适在《口述自传》里的回忆才是正确的。他说:“我碰巧是该部门[‘文学科学研究部’]的会长。”然而,他说他和赵元任都在留学生的夏令会上宣读了论文,则又犯了语焉不详的毛病。[13]“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举办的第十一届夏令营,是1915年8月底到9月初在康涅迪克州中城(Middletown)的卫思理言大学(Wesleyan University)召开的。当时,胡适由于准备转学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去,他并没有参加。他在8月26日的《留学日记》里所记载的才是正确的:“作一文(英文)论《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将乞赵君元任于今年东美学生年会时读之。”[14]
胡适在《逼上梁山》里的这一段回忆,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误导读者,以为钟文鳌的中文拉丁化的传单,就是他倡导白话文学革命的灵感或促因。《逼上梁山》是在1933年12月3日脱稿的,次年1月1日初次发表在《东方杂志》上。当时白话文学革命早已是功成圆满了。胡适在文中摘述了他在《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一文里的要点。其中,旧的汉文教授法有四弊,第一句话就是:“汉文乃是半死之文字。”任何读者读到这句话,自然就会联想到胡适在倡导文学革命时说文言文是“死的文字”的宣言。读者很容易就会作这种跳跃式的结论,以为胡适在1915年写这篇论文的时候已经在倡导白话文。人的注意力是有选择性的,而且是受到先入为主的观念指引着的。《逼上梁山》的读者既然已经有了胡适说过文言文是死的文字的观念,他们就很容易忽略胡适后来所说的一句话:“而我那时还没有想到白话可以完全替代文言,所以我那时想要改良文言的教授方法,使汉文容易教授。”[15]
当然,我们可以说读者被误导是读者自己的问题,因为胡适已经声明他当时还没有想到白话可以完全替代文言。然而,我认为这个误导是胡适的写作策略有意产生的结果。胡适在《逼上梁山》里所作的摘述也是选择性的。他刻意淡化了他当时把文言的不普及归罪于教学方法的不良,而不是文言已死的事实。胡适在《留学日记》里摘述了他那篇论文的四点大旨:一、在拼音字母还没制成以前,“今之文言,终不可废置”,因为那是全国说不同方言的人之间唯一能藉以交流的媒介,是当时的教育所唯一能使用的教学工具。二、汉文的中心问题,在于它是否可以作为教育的利器。三、“汉文所以不易普及者,其故不在汉文,而在教之之术之不完。同一文字也,甲以讲书之故而通文,能读书作文;乙以徒事诵读,不求讲解之故,而终身不能读书作文。可知受病之源,在于教法。”第三点是关键,因为他说汉文之不易普及之罪不在汉文,而在教学法之不当。而其补救之法完全是他后来在《四十自述》里的夫子自道。这也就是说,那就是他小时候由于他母亲多付几倍学费,要塾师逐字讲解古文,所以让他能了解文意的教学法。四、旧教学法之弊,有四点:(一)“汉文乃是半死之文字,不当以教活文字之法教之。”(二)“汉文乃是视官的文字,非听官的文字。凡象形会意之文字,乃视官的文字;而字母谐声之文字,皆听官的文字也。”视官文字的教学法应该强调字源学。对启蒙的学童来说,这就意指从简单的象形、指事字入手,再渐次及于会意,以至于形声字。胡适说这种教学法除了能帮助学生了解汉字的来源以外,还可增加学童识字的兴趣,可谓一举两得。(三)自古以来,中国人从不讲究文法,不知文法乃教授文字语言之捷径。(四)不用标点符号,以至文字不易普及,文法也不讲求。[16]
胡适请赵元任在“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第十一届(1915年)夏令营所宣读的《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一文,其中一段发表在1916年4月号的《中国留美学生月报》上。这段文章附在赵元任所撰的《中国语言的问题》(The Problem of the Chinese Language)里。赵元任的这篇文章共分四节,第三节是胡适写的,子题为:《现行汉文的教学法》(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17]对于想要了解胡适文学革命的心路历程的人来说,这篇英文论文比胡适在《留学日记》里所作的摘述要重要多了。虽然论点和胡适在日记里所作的摘述大致吻合,但其中有一些是后来宣扬文学革命的胡适绝对不会漏列的要点。这篇英文论文有四个重点。一、开宗明义,矛头对准了钟文鳌。胡适说,那些哓哓然要推动中文拉丁化的人,完全不了解中文的问题就在于我们从来没用正确、科学的教学法来教中文。胡适不但“乐意承认拉丁化了以后的中文或许优于中文”,而且表示这是一个值得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的问题。然而,在用科学的研究证明它的优越性,然后再推广普及以前,现行中文应该如何教学,才是更重要的课题。这理由很简单,因为现行的中国文字“是用来记录我国的历史和文明的语言,是省际之间[说不同方言的人]所能藉以交流的唯一媒介,也是全国教育的唯一工具”。
胡适在这篇论文里的第二个重点是:
文言是一个几乎完全死了的语言。这死了的意思,是指已经没有人说了。那就像是中古欧洲的拉丁文一样。事实上,它比拉丁文还要更死(如果死也能分程度的话)。这是因为拉丁文还能说、还能听懂,而文言则不然。除非是人人耳熟能详的成语,或者是听者已经多少知道讲者所要表达的意思,文言即使在知识阶级当中都已经不是能用听的方式来理解的语言了。
胡适的第三个重点是:
我们必须把自己从传统的观点里解放出来。那传统的观点认为白话的字词与语法很“俗”。其实中文里的“俗”字,意指的是“约定俗成”(customary)的意思,其字义本身并没有“鄙俚”(vulgarity)的意思。事实上,许多我们日常所用的词汇是非常能表意,因此是非常美丽的。衡量字词、言辞的标准,应该在于其是否生气盎然以及有表意的能力,而不在于其是否合于道统(orthodox)的标准。白话是国人日常的语言:它表达了人们日常的需要,本身就是美丽的,而且具备创造一个伟大的、活蹦的文学的条件。[历史上]那些用俗文字所写的伟大的小说,就是最好的明证。
胡适承认他说文言已死、而白话则生气盎然又美丽,这两个论点是几近武断的概括论断(sweeping generalizations)。然而,他要读者了解他自己其实是一个大梦初醒的过来人。他说:
我只能要求读者了解,作了这两个概括论断的我自己,如果在几年前听到有人说文言是一个已死的语言,一定是会要跟他决斗的。如果我在此处所说的是正确的,那我们就可以用下述的话语来说明我们眼前的问题:我们该用什么样的方法来教授现行的汉文,以便使它能履行它的功能?我们应该如何教授这个已死的语言,以便让它从死里复活?
胡适这段话的重要性在两方面。一、才几年前,胡适自己还是一个听到文言已死论就会跟人拼命的卫道者。二、胡适到这个时候,还没有放弃让文言死而复生的努力。
胡适在这篇英文论文里的第四个重点,就是开出让文言能死而复生的妙药。他的药方有七:第一剂药方,是要有一套发音的字母。胡适说,为了要帮助发音,并使其标准化,就必须要用科学的方法去制订一套发音的字母,在学校里教授使用。第二剂药方,是用“活字”。小学读本必须用“活字”、去“死字”。所谓“活字”,就是能上口的字;所谓“死字”,就是说出来人听不懂的字。学“活字”的优点有三:有用;上口即懂,不似“死字”需要解释;白话一旦打进了庙堂,就可望成为国语。第三剂药方,是教“死字”的方法。这也就是他在《留学日记》的摘述里所说的,“汉文乃是视官的文字,非听官的文字”。其教学法,应从简单的象形、指事字入手。
第四剂药方,是要提升白话文。胡适说:
我一方面鼓吹用活文字的新血,去灌注到文言的血脉里,以期让它起死回生。另一方面,我也要强调白话文必须更加丰富、更加精练。文学的[新]名词和词语,只要现有的白话文里没有,或者比白话文里的更美、更能表意的,就应该引进。
胡适认为在引介或铸造文学名词的时候,复音词要优于单音词。他说单音词太容易混淆,不适合在口语上运用。反之,复音词在口语上易听易懂。他举例说,像“宪法”、“民国”、“革命”、“国会”这些新造的名词,都已经成为日常词汇的一部分了。
胡适的第五剂药方,是要大家去读俗文学。他说在不久的将来,教科书应该可以选收一些用白话文写的小说和戏曲。这理由很多。一、对学童来说,白话小说和戏曲要远比“子曰”和老掉了牙的道德教谕要有趣多多了。二、这些小说、戏曲、歌谣和语录,是我们仅有的“活文学”。我们的教科书没有理由弃而不用。三、胡适说他那一代的人,许多人都可以用自己成长的经验来作见证,证明阅读这些作品——特别是小说——所带给他们的在文字上的训练,要比阅读正规(orthodox)的书籍有效得多。四、由于不可能完全禁阻孩子读小说,我们不妨就因势利导,挑选最好的,屏除淫秽的,教导他们如何从中得益。
第六剂药方,是要教文法。胡适说汉文文法之不修,是已经到了令人扼腕的地步。他说中国人不讲究文法,可能是因为汉文没有词类的变化,在文法上比其它世界上进步的语言要简单多了。然而,他认为正由于中文的文法和句法简单,才更应该讲究其教学法,以便使人人都能学会语言。讲究文法之道无他。第一,所有教科书的文字都应该合于文法。令人嗟叹的是,这个最基本的要求,当时中国几大教科书出版社居然一点都不措意。第二,文法书必须配合读本,并以之为基础。第三,白话与文言的文法必须同时讲究。第四,白话与文言文法之间的差异,在许多方面是相当显著的,都必须表明出来,为学生讲解。因此,白话与文言文法的比较研究是必须的。第五,文法的教学必须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必修的。
第七剂药方,是要使用标点符号。胡适说,与文法的教学同样不可或缺的,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标点符号系统。当时的汉文不用标点符号,其弊病有多端:一、文意常被误解。二、知识的推广产生窒碍。三、没有标点符号,文法科学就难以建立。这是因为如果没有标点符号的帮助,一个复杂句子的内部结构及其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都很难解释清楚。胡适说他觉得可喜的是,有几家大的出版社,例如商务印书馆,已经开始在它们印行的小学教科书里使用了更多的标点符号,而不只是[在句尾]加上句号而已。
这篇《现行汉文的教学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胡适在这篇文章里,不但没有反对中文拉丁化,而且开宗明义地表示他乐意承认拉丁化了以后的中文或许优于中文。事实上,就像我在本章结尾会指出的,中文拉丁化后来会变成青壮年时代的胡适所期许的长程目标。但这是后话。在1915年写《现行汉文的教学法》的胡适还没走到那一程。当时的他还认为中文拉丁化虽然是必须严肃地去研究的问题,但兹事体大,既不是一个迎刃可解的问题,也不是一个一蹴可几的目标。于是他把分析的重点放在“现行汉文”的讨论上。更重要的是,就像胡适后来在《逼上梁山》里所说的:“而我那时还没有想到白话可以完全替代文言,所以我那时想要改良文言的教授方法,使汉文容易教授。”胡适在《现行汉文的教学法》里的主旨,就是寻求新的教学法,包括“用活文字的新血,去灌注到文言的血脉里”的方法,以期让那已死的文言从死里复活。换句话说,所谓钟文鳌的中文拉丁化传单的事件也者,其实跟胡适后来的文学革命之间的关系是微乎其微的。这篇《现行汉文的教学法》的重要性,就在于它是胡适走向文学革命的心路历程中的一个里程碑。这时候还处于胡适走向文学革命的史前史时代。因此,钟文鳌的中文拉丁化的传单促使他讨论的,是中国文字的问题,而不是中国文学的问题。
如果说胡适在《逼上梁山》里从钟文鳌的中文拉丁化的传单谈起是一个误导,那么他在文章的第二节里把文学革命的发端定在1915年夏天,则是相当正确的。胡适说:
那个夏天,任叔永(鸿隽)、梅觐庄(光迪)、杨杏佛(铨)、唐擘黄(钺)都在旖色佳(Ithaca)过夏,我们常常在讨论中国文学的问题。从中国文字问题转到中国文学问题。这是一个大转变。这一班人中,最守旧的是梅觐庄。他绝对不承认中国古文是半死或全死的文字。因为他的反驳,我不能不细细想过我自己的立场。他越驳越守旧,我倒渐渐变得更激烈了。我那时常提到中国文学必须经过一场革命;“文学革命”的口号,就是那个夏天我们乱谈出来的。
梅觐庄新从芝加哥附近的西北大学毕业出来,在旖色佳过了夏,要往哈佛大学去。九月十七日,我做了一首长诗送他。诗中有这两段很大胆的宣言:
梅生梅生毋自鄙!神州文学久枯馁,百年未有健者起。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吾辈势不容坐视。且复号召二三子,革命军前杖马棰,鞭笞驱除一车鬼,再拜迎入新世纪!以此报国未云菲:缩地戡天差可拟。梅生梅生毋自鄙![18]
“以此报国未云菲:缩地戡天差可拟。”把文学革命比作科学“缩地戡天”之术对人类的贡献!无怪乎胡适说他在这首诗里作了大胆的宣言。胡适说因为他在这首长诗里用了十一个外国字的译音,其中十个是人名,如牛顿、爱迪生、培根,等等,另外一个是抽象名词,“烟士披里纯”,即“inspiration”,是梁启超用音译英文“灵感”一字。这引来了任鸿隽一首打油诗,笑他“鞭笞一车鬼[洋鬼子]”。9月20日,胡适坐火车离开旖色佳,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去。在火车上他用任鸿隽打油诗的韵脚,写了一首答诗。就在这首《和叔永戏赠诗》里,胡适第一次用了“诗国革命”的字眼:
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
琢镂粉饰丧元气,貌似未必诗之纯。
小人行文颇大胆,诸公一一皆人英。
愿共僇力莫相笑,我辈不作腐儒生。
然而,胡适说由于当时“我初到纽约,觐庄初到康桥,各人都很忙,没有打笔墨官司的余暇。但这只是暂时的停战”。[19]
从胡适在《留学日记》里所留下来的资料,以及他在《逼上梁山》里所作的回忆,我们其实可以重建出一个文学革命萌芽的端倪。如果胡适在1915年8月26日写完《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一文的时候,不但没有想到白话可以替代文言,而且还认为文言的问题不在于文言本身,而在于文言的教授法,这就意味着,一直到他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的前夕,胡适还没有走到白话文学革命的门栏。胡适在离开旖色佳之前的那个夏天,跟任鸿隽、梅光迪、杨铨、唐钺等人讨论中国文学的问题,如果他提到了文学或诗国革命的想法,这应该会反映在他跟任鸿隽、杨铨赠别唱和的诗里。然而,他们的赠别诗里,都没有文学或诗国革命的命意。任鸿隽的赠别诗有句云:
今日复赠君,我言将何似?不期君以古,古人不足伍。不期君今人,今人何足伦?丈夫志远大,岂屑眼前名?一读卢(骚)马(志尼)书,千载气峥嵘。[20]
胡适在8月29日回赠的诗则云:
君期我作玛志尼(Mazzini),
我祝君为倭斯袜(Wilhelm Ostwald)[德国化学家]。国事今成遍体疮,治头治脚俱所急。
勉之勉之我友任,归来与君同僇力。
临别赠言止此耳,更有私意为君说:
寄此学者可千人,我诗君文两无敌。
颇似孟德语豫州,语虽似夸而纪实。
“秋云丽天海如田”,直欲与我争此席。
我今避君一千里,收拾诗料非关怯。
此邦邮传疾无比,月月诗筒未应绝。[21]
从胡适和任鸿隽唱和的赠别诗来看,在任鸿隽的理解里,胡适的志向是要作中国的马志尼。只是,胡适在祝祷任鸿隽成为中国的倭斯袜的同时,还有“私意”告诉任鸿隽,说在美国上千的中国留学生里,他和任鸿隽是“我诗君文两无敌”。由于任鸿隽的诗也极佳,胡适谦称他转学到纽约去是“避君一千里”。然而,胡适允诺说,借着美国“疾无比”的邮政服务,他们的唱和将会是“月月诗筒未应绝”。值得注意的是,胡适说到写诗唱和,却一无诗国革命的痕迹。
胡适和杨铨的赠别唱和则连诗都不提了。胡适在9月2日的《留学日记》里说:
杏佛赠别词有“三稔不相见,一笑遇他乡。暗惊狂奴非故,收束入名场”之句。实则杏佛亦扬州梦醒之杜牧之耳。其词又有“欲共斯民温饱,此愿几时偿”之语。余既喜吾与杏佛今皆能放弃故我,重修学立身,又壮其志愿之宏,故造此词奉答,即以为别。
朔国秋风,汝远东来,过存老胡。正相看一笑,使君与我,春申江上,两个狂奴。万里相逢,殷勤问字,不似黄垆旧酒徒。还相问:“岂胸中块垒,今尽消乎?”君言:“是何言欤!祗壮志新来与昔殊。原乘风役电,戡天缩地(科学之目的在于征服天行以利人事),颇思瓦特(James Watt),不羡公输。户有余糈,人无菜色,此业何尝属腐儒。吾狂甚,欲斯民温饱,此意何如?”[22]
图22 康乃尔大学时期的师生合影。从左到右:李观森(H.S.Lee)、金邦正、胡适、杨铨、Mason教授、Jacoby教授、任鸿隽、陈茂康(M.K.Tsen)。(胡适纪念馆授权使用)
为什么在胡适所有的赠别诗里,唯独他写给梅光迪的谈到文学革命呢?这其实不难解释。胡适在《逼上梁山》里说得很明白:他们1915年夏天在旖色佳常相聚谈的“这一班人中,最守旧的是梅觐庄。他绝对不承认中国古文是半死或全死的文字。因为他的反驳,我不能不细细想过我自己的立场。他越驳越守旧,我倒渐渐变得更激烈了”。
为什么胡适在跟任鸿隽酬别唱和的时候没提起文学或诗国革命,反倒在任鸿隽和他送梅光迪往哈佛大学的打油诗以后,他才在《和叔永戏赠诗》里谈起诗国革命呢?这也容易解释,因为任鸿隽在他的打油诗里已经先提起了文学的革命:
牛敦、爱迭孙、培根、客尔文、索虏与霍桑,“烟士披里纯”。鞭笞一车鬼,为君生琼英。文学今革命,作歌送胡生。[23]
既然任鸿隽在打油诗里,用胡适送给梅光迪的“文学革命”、“鞭笞驱除一车鬼”,还治胡适,戏谑他想“鞭笞一车洋鬼子”来造文学革命。无怪乎胡适干脆豁了出去,仰天长啸地宣称:“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
胡适说,他在9月20日晚从旖色佳到纽约的夜车上写了这首《和叔永戏赠诗》以后,接下来的是暂时的停战。事实上,连说“暂时的停战”都算是夸张的说法,因为这时候其实还是在战争的前夕。在此之前,胡适即使跟他在旖色佳的朋友讨论了中国文字与文学的问题,文学革命的大旗,他当时还没举起呢!换句话说,这还是胡适被“逼上梁山”的史前史时期。胡适在这个时候还不认为白话文可以完全取代文言文,更遑论诗国革命了!然而,等到文学革命、诗国革命这个旌旗一旦祭出,战争就无法避免了。更重要的是,胡适连诗国革命的行动纲领都已经讲出来了:“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
[1]《胡适口述自传》,《胡适全集》,18:316注1.
[2] 例如胡适,《〈国语月刊汉字改革号》卷头言》,《胡适全集》,2:852.
[3] 例如Hu Shih,“The Reminiscences of Dr.Hu Shih,”p.128.
[4] Daniel Fried,“Beijing’s Crypto-Victorian:Traditionalist Infuences on Hu Shi’s Poetic Practice,”Comparative Critical Studies 3.3(2006),p.372.
[5] Daniel Fried,“Beijing’s Crypto-Victorian:Traditionalist Infuences on Hu Shi’s Poetic Practice,”p.388.
[6] Hu Shih,“The Reminiscences of Dr.Hu Shih,”pp.129-130.
[7]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胡适全集》,5:221.
[8] 胡适,《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胡适全集》,18:99-100.
[9]“The Chinese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The Chinese Students’Monthly, VI.2(December 1910),pp.180-193.
[10] Pingsa Hu,“Chinese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The Chinese Students’Monthly, VII.2(December 10,1911),pp.185-189.
[11] Loy Chang,“The President’s Message,”The Chinese Students’Monthly, IX.2(December,1913),p.159.
[12]《胡适日记全集》,1:472.
[13] Hu Shih,“The Reminiscences of Dr.Hu Shih,”p.131.
[14]《胡适日记全集》,2:207.
[15] 胡适,《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胡适全集》,18:102.
[16]《胡适日记全集》,2:207-208.
[17] Suh Hu,“The Problem of the Chinese Language(Concluded):III, The Teaching of Chinese As It Is,”The Chinese Students’Monthly, XI.6(April 1916),pp.567-572.
[18] 胡适,《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胡适全集》,18:103-104.
[19] 胡适,《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胡适全集》,18:103-106.
[20]《胡适日记全集》,2:203.
[21]《胡适日记全集》,2:214.
[22]《胡适日记全集》,2:216.
[23]《胡适日记全集》,2:231.
从作英诗到作白话诗
胡适在《口述自传》里说,虽然他写下了“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这一诗句,但到底如何“作诗如作文”,他其实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1]这可真印证了我在第二章征引的韦莲司1938年对胡适的批评。她说:“你在朋友圈里,会轻率地说出你对公众或社会事物的看法。你这样作是因为你脑筋很快,而不是因为你有了理由充分的意见。因此,当你在矛盾之海泅泳的时候,你也许看到了某些字句(相信它们是对的),就说:‘我宁愿我是对的。’”[2]这是许多人所不知的胡适年轻气盛的一面。
如果胡适在写下“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这样的豪语的时候,他其实对如何进行“诗国革命”,还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那么,他的灵感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胡适在他所留下来的资料里,有几次触及了这个问题,但最后还是吝于吐露真言。比如说,当胡适在1916年跟梅光迪笔战正酣的时候,梅光迪就讥诋他,说他的文学观是“偷得”十九世纪功利主义以及托尔斯泰的余绪;[3]其文学技巧、形式,则是“剽窃”当时美国流行的“不值钱的新潮流”。[4]梅光迪所说的这些“新潮流”为何?以文学、美术为例:其“最著者有所谓Futurism[未来主义]、Imagism[意象主义]、Free Verse[自由诗],及各种decadent movements in literature and arts[文学艺术的颓废运动];美术界如Symbolism[象征主义]、Cubism[立体主义]、Impressionism[印象主义]等等。”[5]
对于梅光迪说他是“偷得”十九世纪功利主义与托尔斯泰的馀绪的指控,胡适说:“余闻之大笑不已。夫吾之论中国文学,全从中国一方面着想,初不管欧西批评家发何议论。吾言而是也,其为Utilitarian[功利主义],其为Tolstoian[托尔斯泰式的],又何损其为是。吾言而非是也,但当攻其所以非之处,不必问其为Utilitarian,抑为Tolstoian也。”[6]至于梅光迪说他“剽窃”当时美国流行的“新潮流”,胡适反诘:
来书云:“所谓‘新潮流’、‘新潮流’者,耳已闻之熟矣。”此一语中含有足下一生大病。盖足下往往以“耳已闻之熟”自足,而不求真知灼见。即如来书所称诸“新潮流”,其中大有人在,大有物在,非门外汉所能肆口诋毁者也……足下痛诋“新潮流”尚可恕。至于谓“今之美国之通行小说、杂志、戏曲,乃其最著者”,则未免厚诬“新潮流”矣……足下岂不知此诸“新潮流”皆未尝有“通行”之光宠乎?岂不知其皆为最“不通行”(unpopular)之物乎?其所以不通行者,正为天下不少如足下之人,以“新潮流”为“人间最不祥之物”而痛绝之故耳。[7]
对我们而言,胡适的反诘一点帮助都没有。这是因为对梅光迪的指控,他完全没有回答。梅光迪说他“偷得”十九世纪功利主义与托尔斯泰的余绪,他的回答是他只管中国的需要,不论西方批评家的议论;至于梅光迪说他“剽窃”美国当时流行的“新潮流”,他不直接回答,而是反过来讥诋梅光迪对“新潮流”的理解不是去亲自领略的,而是用“耳闻”的。我们知道胡适对“新潮流”,特别是艺术的“新潮流”,即使是不了解,至少是会敬而远之的。他当时所爱慕的韦莲司就是一个前卫艺术家。这不是胡适第一次批评梅光迪习于接受“第二手”的知识。他在这之前就当面说过梅光迪。他在1916年7月13日追记的日记里说:“觐庄治文学有一大病:则喜读文学批评家之言,而未能多读所批评之文学家原著是也。此如道听途说,拾人牙慧,终无大成矣。此次与觐庄谈,即以直告之,甚望其能改也。”[8]
当然,胡适没有正面回答梅光迪的指控,最终还是不重要的。这是因为无论是十九世纪的功利主义、托尔斯泰的余绪,还是美国当时流行的“新潮流”,都不是胡适文学与诗国革命的灵感来源。胡适唯一一次透露他的诗国革命灵感的来源,是在《尝试集》自序里:“在旖色佳五年,我虽不专治文学,但也颇读了一些西方文学书籍,无形之中,总受了不少的影响。”[9]这是胡适相当不老实的地方,他所受到的西方文学的影响,绝对不是“无形之中”的,而是他留心思考、揣摩、转借、挪用、演练出来的结果。
我在第五章分析了胡适在康乃尔大学所接受的人文素养的基础教育。我们记得胡适在康乃尔有三个专业:哲学、英国文学及政治经济。英国文学是他非常喜欢的一个专业。为了叙述的方便,让我们摘述他选过的英文课程:
大一:“英文一”
大二:“英文二:十九世纪散文”;“英文38b:十八世纪英诗”
大三:“英文41:到1642年的英国戏剧”;“英文52:维多利亚文学”
大三暑期班:“英文K:莎士比亚悲剧”
大四:“英文52:维多利亚文学”
我们从这个课程表可以看出,胡适在康乃尔大学选的英文课以时间上论,主要是从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而以十九世纪的维多利亚时期为主轴。这正印证了我在本章启始所征引的傅云博的论点:胡适“所念的诗主要就是当时美国大学生读的标准教材:伊丽莎白时期、浪漫主义、维多利亚时期,特别是布朗宁和邓耐生所写的诗”。这就是傅云博高明的地方。他虽然没见过胡适在康乃尔大学的课程表,但他从胡适的《留学日记》还是看出了端倪。以文体来说,胡适在康乃尔所选修的英文课,散文、小说、诗歌、戏剧都兼顾到了。莎士比亚的戏剧,胡适在大一选“英文一”的时候,就读了好几出。他所选修的这些英国文学课程,再加上他在课外所读的一些作品,就是胡适白话文学革命的灵感来源。
以诗歌来说,胡适选修的这些课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呢?我们记得胡适在上海中国公学的时候就有“少年诗人”的称号。他在离开旖色佳之前写给任鸿隽的赠别诗里就有“我诗君文两无敌”的豪言,可以想见他是一个自诩有诗才的人。他在康乃尔选修英国文学的课程,难免技痒,也试作起英诗来。他在1911年5月29日的日记里说:“夜作一英文小诗(Sonnet),题为“Farewell to English I”[《挥别“英文一”》],自视较前作之《归梦》稍胜矣。”[10]这两首诗现在大概都已散佚。但从这则日记里,我们知道胡适在大一的时候,就开始练习作英诗了。胡适所说的小诗(Sonnet),他在别的地方译为“桑纳”,二十世纪初年有人翻成“商籁”,现在一般翻成“十四行诗”。“十四行诗”源起于意大利,是在十六世纪初年传入英国的,有其相当繁琐的体例与规则。胡适在1914年12月22日的《留学日记》里作了说明:“此体名‘桑纳’(Sonnet)体,英文之‘律诗’也。‘律’也者,为体裁所限制之谓也。此体之限制有数端:一、共十四行;二、行十音五‘尺’(尺者(foot),诗中音节之单位。吾国之‘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为一尺,仄仄为一尺,此七音凡三尺有半,其第四尺不完也);三、每‘尺’为‘平仄’调(Iambic)……四、十四行分段法有两种[甲、乙]……五、用韵法有数[七]种……”[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