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作者:[美]江勇振【完结】 > ☆书香门第☆舍我其谁:胡适(第1部:璞玉成璧).txt

第一章 “穈先生”初长成.2

作者:美-江勇振 当前章节:15659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2:03

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按:安徽方言“娘”、“凉”不分]!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来,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细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眼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2]

所有仰赖男人养家的家庭,最怕的就是失去那个男人。胡适的父亲过世,对一家的打击是无可名状的。情感精神等方面不用提,家计是最现实的。由于他祖父的店业都分给几位叔叔家了,全家的生计就靠胡适父亲所遗留下来的几千两银子。这几千两银子,就寄存在同乡的店里生息。换句话说,把本金保住不动用,就靠这些利息钱的收入来维持家里的生计。怎奈存款的店家后来倒了账,作为赔偿,胡适家分摊到一点小店业。这些分摊到的店业,就由胡适兄弟里最有干才的二哥掌理。胡适有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老大既然不成材,顺位下来就是老二、老三这对孪生兄弟。胡传死的那年,他们才十八岁。三哥从小过继给没生儿子的伯父家,有干才的二哥自然就得扛下责任来经营家里在上海和汉口的两个店了。胡适说这就是他们一家经济的来源。换句话说,由于家里在上海和汉口的店是他二哥经营,他二哥也就掌有了他家的财政权。[3]

我们不知道胡传所留下来的几千两银子是什么时候被倒了账的,但我们可以推测应该不会是在胡传过世几年内就发生的。胡适描述他在家乡念私塾的经验有一句名言,他说他不属于“两元阶级”。他说他家乡蒙馆的学费太低了,每个学生每年只送两块银元。由于学费太低了,先生自然不会认真教书,每天只教学生念死书。胡适就不同了,他的母亲望子成龙心切,要先生依照胡传的叮嘱,为胡适“每读一字,须讲一字的意思;每读一句,须讲一句的意思”。为了这个要求,她为胡适付的学费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了六块钱,这已经是其他“两元阶级”的三倍。而他母亲为他付的学费以后还每年递增,最后一年加到了十二元,是其他学生的六倍。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他母亲完全没有财政支配权的话,她能如此大方地付超额的学费。她能这样做,一定是胡传那几千两银子还在生息的时候。胡传过世时,虽然他的大儿子已经成年,但这是一个公认的败家子,孪生的老二、老三又才十八岁。胡适是顺弟和胡传所生唯一的孩子,当时还不满四岁。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宗法社会对胡适的母亲还是有一定的保障的。六年以后,胡适十一岁,胡母想送他去上海念新学堂,情况显然就不同了。那时,胡传那几千两银子可能已经被倒了。胡适的二哥,当时二十四岁,已经在经营同乡倒了账以后赔给他们家的两家店。在宗法社会“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规矩之下,胡适的母亲自然失去了她的财产支配权。所以就有了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描述的场景:

我十一岁的时候,二哥和三哥都在家,有一天我母亲问他们道:

“穈今年十一岁了。你老子叫他念书。你们看看他念书念得出吗?”

二哥不曾开口,三哥冷笑道:“哼,念书!”

二哥始终没有说什么。我母亲忍气坐了一会,回到了房里才敢掉眼泪。她不敢得罪他们,因为一家的财政权全在二哥的手里,我若出门求学是要靠他供给学费的。所以她只能掉眼泪,终不敢哭。[4]

[1] Hu to Edith Clifford Williams, November 2,1914.

[2]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6-37.

[3]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10-512.

[4]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25.

“穈先生”上学记

好在胡适没有辜负他母亲对他的期望,从小就是一个好学生。胡适跟他母亲在1895年3月中旬从台湾经上海回到绩溪以后,他母亲就让他入塾读书了。当时他才三岁四个月,连七八寸的门槛都跨不过,被抱上学堂的高凳子上面,自己就爬不下来,还得要人家抱他下来。可是,胡适的程度并不低,因为他从台湾回来的时候,已经在父亲的教导、母亲的助教之下,认得七八百字了。所以胡适入塾的时候,并没有像一般普通的学生一样,念《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神童诗》等书。他念的头两本书都是他父亲自己编的四言韵文,第一本书是《学为人诗》,说的是做人的道理,开头几

句是:“为人之道,在率其性。子臣弟友,循理之正;谨乎庸言,勉乎庸行;以学为人,以期作圣。”第二本叫《原学》,胡适说这是一本讲哲理的书,先生讲不了,他也懂不了。他念的第三部书叫做《律诗六钞》,胡适不记得是谁选的,全是律诗,他虽然读得不甚了解,却背得很熟。从第四本书开始,胡适说除了《诗经》以外,他后来在私塾里所念的书就都是散文的了。它们依次是:《孝经》、朱子的《小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诗经》、《书经》、《易经》与《礼记》。

胡适跟其他学生一起进学堂念书,别人背书,他也背书。不同的是,他有先生帮他讲解古文的意思。他说,有一天,因为在学堂里的一件事,终于让他了解他母亲比别人多付几倍学费的好处。那天,有一个同学的母亲请塾师用孩子的名义代写家信给在异乡的丈夫。塾师把信写好了就交给那个学生,让他放学后带回去。等塾师出去时,那个学生就把信抽出来偷看。忽然,他走过来问胡适:“穈,这信上第一句‘父亲大人膝下’是什么意思?”胡适说那个学生只比他小一岁,已经念过《四书》了,却居然不懂“父亲大人膝下”是什么意思!胡适说:“这时候,我才明白我是一个受特别待遇的人,因为别人每年出两块钱,我去年却送十块钱。”他因而感叹说,念古文而不讲解,就跟念“揭谛揭谛、波罗揭谛”一些佛语却不知其义一样,一点用处都没有。他后来总结自己在家乡九年的私塾教育所得的成绩,其中之一,就是:“讲书和看书,也使我了解书中的内容。我虽然不能完全了解‘天命之谓性’一类的话,然而有一些话是一个十几岁的聪明孩子也能懂的。”换句话说,就是打下了古文基础,他说:“我在那几年之中,竟把古文的文理弄通了。”[1]

当然,这并不表示胡适都懂得他在私塾所念的古文,就像他在回忆里所说的:

学堂里念的书,越到后来,越不好懂了。《诗经》起初还好懂,读到《大雅》,就难懂了;读到《周颂》,更不可懂了。《书经》有几篇,如《五子之歌》,我读的很起劲;但《盘庚》三篇,我总读不熟。我在学堂九年,只有《盘庚》害我挨了一次打。

留学以后念过弗洛伊德,读过心理学的胡适,就用这个例子来幽默一下他后来为什么从事疑古的考证:

后来隔了十多年,我才知道《尚书》有今文和古文两大类,向来学者都说古文诸篇是假的,今文是真的;《盘庚》属于今文一类,应该是真的。但我研究《盘庚》用的代名词最杂乱不成条理,故我总疑心这三篇书是后人假造的。有时候,我自己想,我的怀疑《盘庚》,也许暗中含有报那一个“作瘤栗”[塾师处罚学生的时候,钩起五指,打在学生头上,常打起瘤子,故叫做“作瘤栗”]的仇恨的意味罢?[2]

毫无疑问,胡适的天才,在他小的时候就展现出来了。但也正因为是一个天才,他从小就跟其他的孩子不一样。试想,三岁几个月就坐在高脚凳上念书,上凳、下凳都需要人抱,却已经认得七八百个字了,别的学生一定觉得他是一个神童,但恐怕也把他当成一个怪胎来看呢!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说:“我小时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小时不曾养成活泼游戏的习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绉绉的。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穈先生’。”写《四十自述》的胡适当然知道弗洛伊德“超我”(superego)、“自我”(ego)、“本我”(id)的说法,所以,他说当“穈先生”“这个绰号叫出去之后,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做糜先生了。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野’了。有一天,我在我家八字门口和一班孩子‘掷铜钱’,一位老辈走过,见了我,笑道:‘糜先生也掷铜钱吗?’我听了羞愧的面红耳热,觉得大失了‘先生’的身份”![3]

胡适敬爱、孝顺他的母亲是毋庸置疑的。他对韦莲司说:“我有一个很好、很好的母亲,我的一切都是她所赐予的”;他在他母亲过世回家奔丧时写道:

“一世的深恩未报。”这些都是刻骨铭心的真心话。然而,胡适的《四十自述》也有不同的版本。在增订版的残稿里,胡适因为没有过“乱跑乱跳”的童年生活,还是对他的母亲有些许怨言的。他说:“三岁就坐在高脚凳上读书的我,可说是不曾享受过小孩子的游戏生活。一来呢,我母亲不许我和那些顽皮孩子一块玩。二来呢,我的身体文弱,也加不进他们的队伍。”[4]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这篇增订稿里,是把他在《四十自述》里说为什么他“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的两个理由的顺序颠倒过来了。在增订版里,“母亲不许”是排在第一顺位的理由;在《四十自述》里,“我小时身体弱”则排在第一位:

我小时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大人们鼓励我装先生样子,我也没有嬉戏的能力和习惯,又因为我确是喜欢看书,所以我一生可算是不曾享过儿童游戏的生活。每年秋天,我的庶祖母同我到田里去“监割”(顶好的田,水旱无扰,收成最好,佃户每约田主来监割,打下谷子,两家平分),我总是坐在小树下看小说。十一二岁时,我稍活泼一点,居然和一群同学组织了一个戏剧班,做了一些木刀竹枪,借得了几副假胡须,就在村田里做戏。我做的往往是诸葛亮、刘备一类的文角儿;只有一次我做史文恭,被花荣一箭从椅子上射倒下去,这算是我最活泼的玩艺儿了。[5]

显然胡适在十一二岁的时候,不只是“稍活泼一点”而已,也不只是“和一群同学组织了一个戏剧班”而已,他实际上是发起人和导演。他在《四十自述》增订版的残稿里回味无穷般地说得更为生动:

有一年,我邀了一班孩子学“做戏”(演剧),置备了一些刀枪、胡子、马鞭子;戏场有时在我家门口的空坦上,有时在祝封叔家门口的稻田里。做戏总在有月亮的夜里。小孩子们都不喜欢做文戏,又没有人肯做女角,所以我们多做武戏。我懂得戏的故事最多,故我自然成了一种“导演者”。我记得有一次我做[《水浒传》]“擒史文恭”里面的史文恭,仰面跌倒在稻草垫的田里。别的戏我记不得了。[6]

问题是,胡适的母亲不喜欢他有“儿童游戏的生活”:“她从不当众人前面责备我。有时她知道我跟一班小孩子去顽了,她只叫人去喊我回家。夜静上床时,或第二天睡醒时,她才教训我,教我不要跟着那些孩子‘嬉野了心’(我们土话叫游戏为‘嬉’)。”[7]

[1]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13,515.

[2]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3.

[3]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4.

[4]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23.

[5]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4,35.

[6]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24.

[7]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24-525.

小说“罗生门”

然而,有趣的是,胡适说他母亲有她的盲点。他说:“有一种游戏,比月下稻田里做武戏要有害得多多,她却不知道禁止我,这就是看小说。”乍看之下,这好像跟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所说的话两相矛盾。这就是为什么如果我们要描述胡适的早年生活,一定不能被胡适牵着鼻子走,照本宣科地跟着《四十自述》依样画葫芦。所有的自述和自传都有它写作的时代背景,都有作者写作时的考虑,除非作者存心作伪,它当然是反映了作者的心路历程。然而,这个心路历程毕竟是作者建构出来的。所有的怀旧忆往,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都经过了渲染、淡出的筛选过程,都是对自己过往人生的重新诠释。事实上,胡适看小说这个看似再单纯不过的故事,居然像黑泽明导演的“罗生门”一样,有多重版本,而且每个版本的作者都是胡适自己。第一个版本就是《四十自述》,他全面肯定了小时候读传统白话小说的好处。

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惟妙惟肖地描写他如何在意外中发现小说的经过:

当我九岁时,有一天我在四叔家东边小屋里玩耍。这小屋前面是我们的学堂,后边有一间卧房,有客便住在这里。这一天没有课,我偶然走进那卧房里去,偶然看见桌子下一只美孚煤油[美国洛克斐勒家族的企业,原来叫Standard Oil,即现在的ExxonMobil]板箱里的废纸堆中露出一本破书。我偶然捡起了这本书,两头都被老鼠咬坏了,书面也扯破了。但这一本破书忽然为我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忽然在我的儿童生活史上打开了一个新鲜的世界!

这本破书原来是一本小字木板的《第五才子》,我记得很清楚,开始便是“李逵打死殷天锡”一回。我在戏台上早已认得李逵是谁了,便站在那只美孚破板箱边,把这本《水浒传》残本一口气看完了。不看尚可,看了之后,我的心里很不好过:这一本的前面是些什么?后面是些什么?这两个问题,我都不能回答,却最急要一个回答。[1]

皇天不负苦心人,后来终于让胡适找到了《水浒传》的全部。此后,他到处去借小说来看。借他小说,帮他找小说的好几个人,像他不长进的大哥、五叔、宋焕哥、三姊夫都是吸鸦片烟的,这是因为小说是烟榻上最好的伴侣。连他的大嫂都是帮他搜小说的人,因为他的大嫂认得一些字,嫁妆里带来了好几种弹词小说,如《双珠凤》之类。“这些书不久都成了我的藏书的一部分。”二哥、三哥在这方面给他的帮助不大。他的三哥得了肺病,在家乡时多,但由于“他同二哥都进过梅溪书院,都做过南洋公学的师范生,旧学都有根柢,故三哥看小说很有选择。我在他书架上只寻得三部小说:一部《红楼梦》,一部《儒林外史》,一部《聊斋志异》”。他二哥在这方面的帮助,则在于把外国小说引介给胡适:“二哥有一次回家,带了一部新译出的《经国美谈》,讲的是希腊的爱国志士的故事,是日本人做的。这是我读外国小说的第一步。”胡适说在所有的人里,帮他借小说最出力的是他的族叔胡近仁,他只比胡适大五岁,是胡适成长阶段最好的朋友。胡适说胡近仁家中颇有藏书。他看过的小说,常借给胡适看;胡适借到的小说,也常借给胡近仁看。“我们两人各有一个小手折,把看过的小说都记在上面,时时交换比较,看谁看的书多。”可惜这两个折子后来都不见了,但胡适记得在1904年他十二岁离开家乡到上海读书时,他的折子上好像已有三十多部小说了。[2]

胡适说他小时候所看的这三十多部小说,包括弹词、传奇及笔记小说在内。有《双珠凤》、《琵琶记》;也有《聊斋》、《夜雨秋灯录》、《夜谭随笔》、《兰苕馆外史》、《寄园寄所寄》、《虞初新志》等等,种类不同,品位也天差地别。有“《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五虎平西》、《粉妆楼》一类最无意义的小说”,也有“《红楼梦》和《儒林外史》一类的第一流作品”。胡适在《四十自述》里只提了他小时读旧小说的好处,他说由于这些小说都是白话小说,“我在不知不觉之中得了不少的白话散文的训练,在十几年后于我很有用处”。他又说:“看小说还有一桩绝大的好处,就是帮助我把文字弄通顺了。”读白话的旧小说不但帮他把文字弄通顺了,也回过头来帮他更了解古文的文理。这是因为他变成了他那些堂姐妹、侄女们巴结说故事的对象。从前是胡适跟这些本家姐妹们请五叔讲故事,巴结他,替他点火、装旱烟、替他捶背。到了胡适十二三岁的时候,他自己成了气候,已经能够对本家姊妹们讲说《聊斋》的故事了。于是,轮到胡适受人巴结了。他说:“我不用人装烟捶背,她们听我说完故事,总去泡炒米,或做蛋炒饭来请我吃。她们绣花做鞋,我讲《凤仙》,《莲香》,《张鸿渐》,《江城》。这样的讲书,逼我把古文的故事翻译成绩溪土话,使我更了解古文的文理。所以我到十四岁来上海开始作古文时,就能做很像样的文字了。”[3]

胡适看小说这个“罗生门”故事的第二个版本,是他《四十自述》的增订版。在这个增订版里,胡适说看小说“比月下稻田里做武戏要有害的多多”。他说他母亲所以没有禁止他看旧小说,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胡适在看什么。虽然他母亲在父亲在世的时候,教了她认得了将近一千个字。然而,“我父亲死后很少温习的机会,有时候她晚上督责我温习那几匣方字,她借此温习她认过的字。但她从不曾有机会读书,又从不敢让别人知道她认得字,故她认得的字渐渐荒疏了”。其次,望子成龙的她,总以为看书就是好事。“因此,她见我看书,总是欢喜的,不管我看的是什么书,

她从不干涉我。”胡适接着说:“可怜她从不知道我看的小说。”可惜这句话没写完就被他用笔删掉了。[4]

胡适虽然没有解释为什么看小说那么有害,但我们不难推测其原因何在。小说有好有坏,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会对读者有益。就像他在《四十自述》里说的,他自己小时候所看的小说里,有像《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五虎平西》、《粉妆楼》那一类最无意义的小说,也有像《红楼梦》和《儒林外史》那一类第一流的作品。然而小说不管好坏,它之所以会让人入迷,常常就因为在情节取胜,让读者不由自已地随之起舞,可以为了想知道下文如何而废寝忘食。胡适在上海读书的时候,就发现他自己中毒太深,好几次立志要改掉这个恶习,但就是做不到。最有意思的,是他1906年春天在澄衷学堂的两篇日记。4月21日的日记说:“连日考试,惫甚。予最嗜小说,近已五日未看矣。考毕,阅《战血余腥记》一帙,竟之,使稍愈。”从“使稍愈”这个词的使用,可以知道他是用病态,或者说,像毒瘾一样,来形容他对小说着迷的程度。十天以后,5月1日的日记说得更为沉痛:“予幼嗜小说,惟家居未得新小说,惟看中国旧小说,故受害滋深,今日脑神经中种种劣根性皆此之由,虽竭力以新智识、新学术相挹注,不能泯尽也。且看浅易文言,久成习惯,今日看高等之艰深国文,辄不能卒读。缘恶果以溯恶因,吾痛恨,吾切齿而痛恨。因立誓,此后除星期日及假期外,不得看小说。惟此等日,亦有限制:看小说之时限,不得逾三小时;而所看除新智识之小说,亦不得看也。”[5]

他在这篇日记里,是以全称的方式来批判所有的旧小说,说旧小说与新智识、新学术相抵触,把旧小说当成是他自己脑神经中种种劣根性的由来。不但如此,他甚至把旧小说的浅易文言——白话,也就是他在提倡新文化运动以后所称道的“活文字”——归罪为因为他常“看浅易文言,久成习惯”,而使他“看高等之艰深国文,辄不能卒读”的罪魁祸首。三年以后,也就是1909年9月13日,当时他已辍学,在中国新公学教英文。他在家信里说他听二哥说他的长子思聪已能勉强看小说,他就特别提醒他母亲和二嫂:“此

大好事,惟小说中有一种淫书,切不可看。又有石印字太小之书,亦切不可看。聪儿眼目已有毛病,千万不可令以小说之故,又受损伤,望大人及二嫂时时留意。”[6]

胡适看小说这个“罗生门”故事的第三个版本是第一、第二版的混合版,既肯定他看小说的好处,也指出旧小说里有淫书的害处。更有意思的是,在这个版本里,胡适小时候看小说,并不是自由自在的,而是被塾师和家人处处禁止、摧残他在这方面的兴趣。这个版本写作的时间是在1916年3月6日,已经到了他在美国留学的后期。我们必须注意这个版本形成的时代背景。他早在一年前,也就是1915年的夏天,就已经下了结论,说白话是活文字,古文是半死的文字。1916年,已经到了他跟他在美国的几个朋友为了白话、古文争得最白热化的时候。他在《逼上梁山》里说:“从二月到三月,我的思想上起了一个根本的新觉悟。我曾彻底想过: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字形式(工具)新陈代谢的历史,只是‘活文学’随时起来替代了‘死文学’的历史。”[7]了解了这个背景,我们就可以了解为什么第三版是第一、第二版的混合版了。他在当天的札记里说:

余幼时酷嗜小说,家人禁抑甚力,然所读小说尚不少。后来之文学观念未必非小说之功。此种兴趣所以未为家人塾师之阻力所摧残者,盖有二因:一以小说易得。余以一童子处于穷乡,乃能得读四五十种小说[注意:胡适在第一个版本里说是三十多部],其易求可见。二则以有近仁之助力。近仁与余每以所得小说互传观之,又各作一手折记所读小说,每相见,辄互稽所读多寡以相夸焉。

然以家人干涉之故,所读小说皆偷读者也。其流毒所及盖有二害,终身不能挽救也。一则所得小说良莠不齐,中多淫书,如《肉蒲团》之类,害余不浅。傥家人不以小说为禁物而善为选择,则此害可免矣。二则余常于夜深人静后偷读小说,其石印小字之书伤目力最深,至今受其影响。[8]

我们把这三个版本拿来对比,《四十自述》是最晚出的,他在《四十自述》里写他小时候看小说的这篇是在1930年底写的。当时,新文学运动已经成功,白话文及传统白话文学的地位已经奠定。胡适在第一个版本里,强调他小时候看小说的“绝大的好处”、说那是帮助他“把文字弄通”。同时,又由于他为本家姐妹们讲故事,必须要把小说里的古文故事翻成徽州土话来讲,这又回过头来帮忙他“更能了解古文的文理”。这是白话文运动收功、功成名满的胡适要人相信的“故事”,这也几乎可以说是所有读过《四十自述》的读者,都会拿来当作胡适小时候因为看小说而得益的定论。然而,在第二个版本,也就是《四十自述》增订稿以及他在上海写的日记里,胡适却说看小说,比他母亲禁止他在月下的稻田里演戏的害处要大得多。更鲜明对比的,是成长阶段的胡适对自己耽于小说的罪恶感,以及他害怕看惯了旧小说的白话,会使他进不了古文的堂奥的疑惧。留学日记里的第三个版本夹在中间,正是他在美国独排众议、被逼上梁山,就在他要揭起白话文运动大旗的前夕。

这三个版本的对比,可以提醒我们:自传与自述都是建构的结晶。胡适在《四十自述》里并没有说谎。为了不影响白话文运动的气势,为了不削弱他把白话文学缔造成为中国文学正宗的努力,他只是在画布上,渲染了用传统小说来学习白话文的好处,而淡出了旧小说良莠不齐的事实;他只是一笔带过地说:传统文学里,也“有像《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五虎平西》、《粉妆楼》那一类最无意义的小说”。他在《四十自述》增订稿里也没说谎,只不过他所渲染的,是看坏小说的害处。他在上海读书时,在日记里写下来的对看小说的罪恶感及疑惧,当然是最真实的,因为那是他当下的感受。然而,一个人当下的感受也不一定是对的。西方俗谚说:“事后看问题,秋毫躲不过。”(Hindsight is 20/20)胡适青少年时候的感受当然是真实的,但不一定是正确的。它所反映的,不过是当时文言为正宗、小说属末流的传统心态,以及一个一心上进、为前途焦虑的年轻人的自省自励。

[1]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1.

[2]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2.

[3]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4.

[4]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25-526.

[5] 胡适,《胡适日记全集》,1:19,23.

[6] 胡适致母亲,1909年9月13日,《胡适全集》,23:14.

[7] 胡适,《逼上梁山》,《胡适全集》,18:108.

[8] 胡适,《胡适日记全集》,2:287.

谁怕牛头马面?

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还有另一个同样具有典范意义的“渲染”与“淡出”的例子,那就是《从拜神到无神》那一节。这一节名称里的“拜神”这个词是具有深意的,但他的写作策略,就有意让人把他“拜神”的这个阶段给忽略过去了。胡适在这一节一开头,就引了他父亲胡传在河南郑州办河工时嘲讽传统河工祀典的诗句,来说明他父亲反迷信的思想。这四句诗是:“纷纷歌舞赛蛇虫,酒醴牲牢告洁丰。果有神灵来护佑,天寒何故不临工?”胡传自己有注说:“霜雪既降,凡俗所谓‘大王’、‘将军’化身临工者,皆绝迹不复见矣。”这些所谓的“大王”、“将军”也者,就是河工区域内的水蛇虾蟆。它们被认为是大王或将军的化身,是传统进行河工时被礼拜的河神。胡传这四句诗,就在嘲讽这些河神怎么霜雪一降,就失去踪迹?既然是河神,怎么天一冷,就怕冷不来保护河工的进行了?接着,胡适说他父亲深受宋朝理学家程颐、朱熹的自然主义宇宙观的影响。比如说,胡传所作的《原学》的启始说:“天地氲氤,万物化生。”胡适说这种自然主义的宇宙观与近世科学的态度若合符节。最后,他引了胡传《学为人诗》的结论:“为人之道,非有他术:穷理致知,反躬践实,黾勉于学,守道勿失。”他说这是程朱“格物穷理”的态度。[1]

胡适紧接着说,虽然父亲早逝,但他四五岁的时候就已经熟读他父亲的《原学》与《学为人诗》了。他又说虽然当时先生怎么解释,他已经不记得了;虽然他当时大概也不完全懂得这些话的意思,但他仍然强调,说他父亲对他的影响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遗传,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一方面是他留下了一点程朱理学的遗风;我小时跟着四叔念朱子的《小学》,就是理学的遗风;四叔家和我家的大门上都贴着‘僧道无缘’的条子,也就是理学家庭的一个招牌。”胡适在这里说“我是我父亲的儿子”,这句话乍读起来有点不通,虽然意思明白。几经寻思,发现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原来胡适在写《四十自述》以前,用英文写了一篇《四十自述》的前身,那就是他在1931年美国一家出版社所出版的《当代名人哲理》(Living Philosophies)《胡适篇》里的文章。这篇英文自述,胡适自己在同一年,以《我的信念及其演化》为题印了单行本,分送给朋友。胡适在这篇文章里用了“I am my father’s son”这句话,他后来写《四十自述》的时候,就把它直译成“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了。这句话比较顺口而且达意的中文翻译应该是:“我是我父亲的种。”[2]

大多数读者在读了这么一长段自然主义的宇宙观、程朱“格物穷理”的态度、“僧道无缘”的论述以后,大概那“无神论”的结论已经都到了嘴边了。在这一长段的渲染策略的运用以后,下一段的描述虽然可能更为生动——因为它描述的,是胡适大家族中,由“女眷”所带领的迷信的大反扑——但由于前一段已经先入为主地在读者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下一段的描述基本上等于是淡出,等于是背景。它所要衬托的,是等待“我毕竟是我父亲的种”的胡适,来力挽那被家里的“女眷”所卷起的迷信的狂澜,来重振家风,来重现乃父自然主义的宇宙观的遗风:

我记得我家新屋大门上的“僧道无缘”条子,从大红色褪到粉红,又渐渐变成了淡白色,后来竟完全剥落了。我家中的女眷都是深信神佛的。我父亲死后,四叔又上任做学官去了,家中的女眷就自由拜神佛了。女眷的宗教领袖是星五伯娘,她到了晚年,吃了长斋,拜佛念经,四叔和三哥(是她过继的孙子)都不能劝阻她,后来又添上了二哥的丈母,也是吃长斋念佛的,她常来我家中住。这两位老太婆做了好朋友,常劝诱家中的几房女眷信佛。家中人有病痛,往往请她们念经许愿还愿。

星五伯娘这位宗教领袖,加上二哥的丈母娘,等于是如虎添翼。更糟糕的是,二哥丈母娘的加入,意外地给胡适稚嫩的心灵带来了严重的创伤与惊骇:二哥的丈母颇认得字,带来了《玉历钞传》、《妙庄王经》一类的善书,常给我们讲说目莲救母游地府、妙庄王的公主(观音)出家修行等等故事。我把她带来的书都看了,又在戏台上看了《观音娘娘出家》全本连台戏,所以脑子里装满了地狱的惨酷景象。[3]

这些地狱里的惨酷景象,就是那十八层地狱,牛头马面用钢叉把罪人叉上刀山、叉入油锅、抛下奈何桥去喂饿狗毒蛇的种种惨象。此外,还让当时的胡适畏惧万分的,是他从小就听惯了的佛家因果报应的轮回观念。他说他那时最怕的就是来世变成一只猪或一只狗。

在女眷狂热的宗教信仰之下,稚嫩不懂事的胡适害怕死后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也害怕来世变猪变狗。于是虔诚地跟着这些女眷的宗教领袖依样画葫芦,人家烧香,他就跟着烧香;人家拜跪,他就跟着拜跪:

后来三哥得了肺痨病,生了几个孩子都不曾养大。星五伯娘常为三哥拜神佛许愿,甚至于招集和尚在家中放焰口超度冤魂。三哥自己不肯参加行礼,伯娘常叫我去代替三哥跪拜行礼。我自己幼年身体也很虚弱,多病痛,所以我母亲也常请伯娘带我去烧香拜佛。依家乡的风俗,我母亲也曾把我许在观音菩萨座下做弟子,还给我取了一个佛名,上一字是个“观”字,下一字我忘了。我母亲爱我心切,时时教我拜佛拜神总须诚心敬礼。每年她同我上外婆家去,十里路上所过庙宇路亭,凡有神佛之处,她总教我拜揖。有一年我害肚痛,眼睛里又起翳,她代我许愿:病好之后亲自到古塘山观音菩萨座前烧香还愿。后来我病好了,她亲自跟伯娘带了我去朝拜古塘山。山路很难走,她的脚是终年疼的,但她为了儿子,步行朝山,上山时走几步便须坐下歇息,却总不说一声苦痛。我这时候自然也是很诚心的跟着她们礼拜。

胡适不但礼拜神佛,他也听母亲的话,祭拜孔子,还为孔子做了一座小圣庙:

我母亲盼望我读书成名,所以常常叮嘱我每天要拜孔夫子。禹臣先生学堂壁上挂着一幅朱印石刻的吴道子画的孔子像,我们每晚放学时总得对他拜一个揖。我到大姊家去拜年,看见了外甥章砚香(比我大几岁)供着一个孔夫子神龛,是用大纸匣子做的,用红纸剪的神位,用火柴盒子做的祭桌,桌子上贴着金纸剪的香炉烛台和供献,神龛外边贴着许多红纸金纸的圣庙匾额对联,写着“德配天地,道冠古今”一类的句子。我看了这神龛,心里好生羡慕,回到家里,也造了一座小圣庙。我在家中寻到了一只燕窝匣子,做了圣庙大庭;又把匣子中间挖空一方块,用一只午时茶小匣子糊上去,做了圣庙的内堂,堂上也设了祭桌、神位、香炉、烛台等等。我在两厢又添设了颜渊、子路一班圣门弟子的神位,也都有小祭桌。我借得了一部《联语类编》,钞出了许多圣庙联匾句子,都用金银锡箔做成匾对,请近仁叔写了贴上。这一座孔庙很费了我不少的心思。我母亲见我这样敬礼孔夫子,她十分高兴,给我一张小桌子专供这神龛,并且给我一个铜香炉;每逢初一和十五,她总教我焚香敬礼。这座小圣庙,因为我母亲的加意保存,到我二十七岁从外国回家时,还不曾毁坏。[4]

毫无意外地,把胡适从这些女眷的宗教统治之下解救出来的,是男性的传统自然主义、理想主义的理学家。营救少年胡适,是《四十自述》里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这件事,胡适说他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但大概是在他十一岁的时候:

有一天,我正在温习朱子的《小学》,念到了一段司马温公的家训,其中有论地狱的话,说:“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锉烧舂磨,亦无所施……”

我重读了这几句话,忽然高兴得直跳起来。《目莲救母》、《玉历钞传》等书里的地狱惨状,都呈现在我眼前,但我觉得都不怕了。放焰口的和尚陈设在祭坛上的十殿阎王的画像,和十八层地狱的种种牛头马面用钢叉把罪人叉上刀山,叉下油锅,抛下奈何桥去喂饿狗毒蛇——这种种惨状也都呈现在我眼前,但我现在觉得都不怕了。我再三念这句话:“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锉烧舂磨,亦无所施。”我心里很高兴,真像地藏王菩萨把锡杖一指,打开地狱门了。[5]

从胡适的这段叙述看来,《从拜神到无神》这个《四十自述》里脍炙人口的故事,其真正的意义并不在于胡适用他的写作策略把读者导入的“思想上的解放”,而是在让他“高兴得直跳起来”的心灵上的解放。如果司马光的那几句话救了胡适,他所营救成功的,并不是写《四十自述》时功成名就的胡适,而是幼小稚嫩的胡适敏感的心灵;司马光的话,把十一岁的“穈先生”从十八层地狱、阎罗王、牛头马面、刀山油锅、轮回成猪狗这些可怕的梦魇里解放出来。这种挣脱了梦魇的释然与喜悦,胡适自己说得最为生动:“我心里很高兴,真像地藏王菩萨把锡杖一指,打开地狱门了。”

胡适说他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读到司马光家训里这一段话的。根据他在1920年代初期所写的一首诗来看,那是在他肚痛、眼翳医好以后,他跟他母亲跟星五伯娘去古塘山观音菩萨座前烧香还愿的那一年。我们记得,有一年初秋傍晚,胡适吃完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他姨母怕他着凉,拿了一件小衫要他穿上,他不肯穿,回嘴说:“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当晚他母亲把他罚跪,重重责罚他,他跪着哭,用手擦眼泪,擦进了细菌,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眼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他跟母亲、伯娘去古塘还愿是他眼翳病好了以后的事。这首诗说:

二十年前,

我跟我母亲上古塘去烧香,

回家时,我偶然读到一个古人的两句话,

这两句话狠打动了我的思想。

这两句话使我不信鬼,

也不信什么天帝——

我这二十年的宗教观,

都是从这两句话做起。[6]

这首二十年以后所写的诗,它行文的口气,自然跟《四十自述》的是一致的,这是功成名就以后的胡适为自己成长的轨迹所建构出来的定案版本。它在经过一再地演练以后,就会作者连同读者,一起都认为它确是作者成长的真实纪录。同样的这段故事,胡适在他的英文自述里作了描述。他在《当代名人哲理:《胡适篇》、《我的信念及其演化》里说:那是“我的宗教生命里一个奇特的转捩点”(a curious crisis)。他在这篇英文的自述里说,他在朱子的《小学》念到了司马光的那几句话过后不久,就又读到了更为详尽、更为雄辩的无神论,那就是范缜反佛教的言论。用《四十自述》的话来说:

有一天,我读到《资治通鉴》第一百三十六卷,有一段记范缜(齐梁时代人,死时约在西历五一〇年)反对佛教的故事,说:

缜著《神灭论》,以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论出,朝野喧哗,难之,终不能屈。

胡适说他先前读司马光的话已经觉得很有道理了。现在读范缜的议论,觉得更明白,更有道理。胡适在《当代名人哲理:《胡适篇》以及《我的信念及其演化》里解释了为什么范缜说的话更有道理。他说:司马光虽然说“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这个说法仍然承认灵魂的存在。相对地,范缜则连灵魂的存在都否认掉了,所以他说:“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7]因此,“司马光的话教我不信地狱,范缜的话使我更进一步,就走上了无鬼神的路。”他说:

大概司马光也受了范缜的影响,所以有“形既朽灭,神亦飘散”的议论;大概他感谢范缜,故他编《通鉴》时,硬把《神灭论》摘了最精彩的一段,插入他的不朽的历史里。他决想不到,八百年后,这三十五个字竟感悟了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竟影响了他一生的思想。

范缜给胡适的影响不只是无神论,还有他的非因果论。胡适说《通鉴》引述范缜的无神论那一段,也记述了范缜和竟陵王肖子良讨论“因果”的事:

子良笃好释氏,招致名僧,讲论佛法。道俗之盛,江左未有。或亲为众僧赋食行水,世颇以为失宰相体。

范缜盛称无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贫贱?”缜曰:“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子良无以难。[8]

我们可以很合理地怀疑,这种哲理的讨论是不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所能真正了解的。胡适说范缜的三十五个字的无神论“感悟了”他,影响了他一生的思想。然而,这更有可能是他写《四十自述》时为自己所回溯建构出来的心路历程。其所反映的,与其说是十一二岁时的他,不如说是四十岁的他所回顾、建构的十一二岁时的自我。他在《当代名人哲理:《胡适篇》及《我的信念及其演化》里就说得比较像一个小孩子会说的话,他说范缜的那三十五个字,“简单明了,连小孩子都能懂,而更让我刮目相看的是,朝

野群起攻之,但就是辩不倒他”。[9]至于范缜的非因果论,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至少还说得比较近情理,他说:“这一段议论也只是一个譬喻,但我当时读了只觉得他说的明白有理,就熟读了记在心里。我当时实在还不能了解范缜议论的哲学意义。他主张一种‘偶然论’,用来破坏佛教的果报轮回说。”

他在《当代名人哲理:《胡适篇》及《我的信念及其演化》里说得更像一个孩子会有的反应:“范缜的比喻[用同一树上被风吹落下来的花,有的落在席垫上,有的却落在粪坑里,来形容人的际遇与运命的偶然性],吸引了童稚的我,也把我从轮回那种叫天不应、叫地不理的梦魇里唤醒过来。那是偶然论跟命定论的对决。十一岁的我,选择了偶然,拒绝了命定。对童稚的我而言,那并不是成熟推论的结果,而是一种来自于我性情深处的好恶感,我毕竟是我父亲的种,我就是喜欢司马光和范缜,原因就是那么简单。”[10]这段话说得真实多了,既没有让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说大人话,也没有硬把他后来才形成的信念溯源到童稚的岁月,即使它的种子在那时候已经种下了。如果他在《四十自述》里倾向于把思想成熟后的他投射到童年时期的自我身上,至少他在《四十自述》总结范缜和司马光对他的影响的时候,还是说得比较中肯,把他们对他的影响放在消弭他对地狱和轮回的恐惧上:“我小时听惯了佛家果报轮回的教训,最怕来世变猪变狗,忽然看见了范缜不信因果的譬喻,我心里非常高兴,胆子就大的多了。他和司马光的神灭论教我不怕地狱;他的无因果论教我不怕轮回。我喜欢他们的话,因为他们教我不怕。我信服他们的话,因为他们教我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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