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青少年时期在上海的六年,是他一生思想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从某个角度来说,我们对上海时期的胡适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是多亏了他所写的《四十自述》。然而,也正由于《四十自述》的关系,我们对这个阶段的胡适的认识,到今天为止,一直逃不出他为我们铺陈出来的故事。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对青少年胡适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那是胡适的功劳;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对青少年胡适的了解有相当的局限,那也是胡适刻意造成的。
青少年的胡适最不为人所知的,有几个面向。第一,他跟梁启超一样,有他为中国“作新民”的一个阶段。其实,他在《四十自述》里,已经很清楚地点出了梁启超对他的影响。他指出梁启超对他的影响有两点:一是《新民说》;二是《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然而,他说的就像禅机一样,是不点破的,是要人自己去寻思体会的。第二,胡适的“作新民”与他在这个阶段强烈的爱国心是息息相关的。而“爱国”这个主题,是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所完全没有触及的。如果我们以留美作为断限来分析胡适,留美以后的他跟留美以前的他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他对爱国的看法。留美以前的胡适是一个动辄曰爱国、凡事不忘爱国的青少年;留美以后的胡适,在他最极端的阶段,曾经是一个即使家破人亡,也绝对不抵抗的和平主义者。第三,胡适留美以前的强烈的爱国心,又跟他当时的悲观心绪纠结在一起。胡适在1914年1月29日的《留学日记》里说,他初到美国的几年,唯一值得称颂的,是他所新得的乐观主义。[1]在一篇英文著述里,他把美国人的乐天与达观,比拟成一种良菌,经过几年的接触以后,逐渐医好了他的未老先衰症(premature senility)。[2]
作新民
胡适在上海求学的时候,对他思想影响最大的人,就是梁启超。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说得很感人:
我在澄衷一年半,看了一些课外的书籍。严复译的《群己权界论》,像是在这时代读的。严先生的文字太古雅,所以少年人受他的影响没有梁启超的影响大。梁先生的文章,明白晓畅之中,带着浓挚的热情,使读的人不能不跟着他走,不能不跟着他想。有时候,我们跟他走到一点上,还想往前走,他倒打住了,或是换了方向走了。在这种时候,我们不免感觉一点失望。但这种失望也正是他的大恩惠。因为他尽了他的能力,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境界,原指望我们感觉不满足,原指望我们更朝前走。跟着他走,我们固然得感谢他;他引起了我们的好奇心,指着一个未知的世界叫我们自己去探寻,我们更得感谢他。[3]
这一段话,有回忆,也有他四十岁作回顾时的立场,更有他对梁启超的盖棺论定。胡适后来把梁启超定位为一个宣扬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思想的人。他在1933年12月22日的日记里,把中国近代思想史分为两期:一、维多利亚思想时代,从梁任公到《新青年》,多是侧重个人的解放;二、集团主义时代,一九二三年以后,无论为民族主义运动,或共产革命运动,皆属于这个反个人主义的倾向。[4]什么叫做维多利亚时代的个人主义思潮呢?那就是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所说的中国人缺乏西方民族所具有的美德:
《新民说》的最大贡献,在于指出中国民族缺乏西方民族的许多美德。梁先生很不客气的说:五色人相比较,白人最优。以白人相比较,条顿人最优。以条顿人相比较,盎格鲁撒逊人最优。
为什么梁启超说盎格鲁撒逊人最优呢?因为他们具有中国人“所最缺乏而最须采补的”美德。这些美德“是公德、是国家思想、是进取冒险、是权利思想、是自由、是自治、是进步、是自尊、是合群、是生利的能力、是毅力、是义务思想、是尚武、是私德、是政治能力”。[5]
如果说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表扬了梁启超这些“侧重个人的解放”的美德,那么他1933年7月在美国芝加哥大学所作的《中国文艺复兴》(Chinese Renaissance)的讲座里,则盖棺论定地批判了梁启超的局限:
然而,就像大家都一定已经注意到的了,所有这些梁启超用他笔锋常带感情的雄辩之才宣扬的德行,几乎没有例外,全是维多利亚时代最让人称道的个人主义的德行。梁先生写[《新民说》]的时候,维多利亚女王才刚逝世,他很明显地是被那个盛世的荣华给镇住了。他完全看不见在那个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时代里,已经出现了一些新的运动和潮流,正在用猛烈的炮火,攻击着他这个中国信徒所最仰慕的个人主义的德行所建立起来的经济、社会结构。同时,由于他的训练是新闻记者,又没有接受过任何有系统的现代教育,所以他完全没有提到西方文明的科学和技术的面向。[6]
西方的科学与技术?这又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提醒我们要注意任何人作回忆,都是从他作回忆时的背景和理念出发的。换句话说,成熟以后的胡适所念兹在兹的,就是西方的科技文明,这是他作回忆时一个重要的回溯、建构他的往事的过滤器。让我们暂且回到这段引文的重点。事实上,何止是梁启超,连年轻的胡适自己也“被那维多利亚盛世的荣华给镇住了”。四十岁的胡适回顾二十世纪初年中国的思想界,他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当时中国思想界的一些明星,是被镇在维多利亚时代思潮的迷罩之下。然而,有趣的是,他把自己也曾经在这个迷罩下仰天长啸的历史,给神不知、鬼不觉地一笔抹杀掉了。更有意味的是,如果梁启超如他所说的,是被那维多利亚盛世的荣华给镇住了,我们或者可以更确切地说,梁启超所被镇住的,是维多利亚中期的思潮;而留美以后的胡适,虽然超越了维多利亚中期的思潮,却终其一生被维多利亚后期的思潮所镇住。但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就像胡适所指出的,梁启超的《新民说》是他被维多利亚中期的思潮所镇住的产物。而梁启超的《新民说》又镇住了年轻时在上海求学的胡适。用胡适自己的话来说:“我个人受了梁先生无穷的恩惠。现在追想起来,有两点最分明。第一是他的《新民说》,第二是他的《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新民说》究竟给胡适的恩惠是什么呢?胡适说:“《新民说》诸篇给我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我彻底相信中国之外还有很高等的民族,很高等的文化。”[7]他在用英文写的《我的信念及其演化》里,说得更为激动和彻底,他说是梁启超的这些文章“的棒喝,把我从我国的古文明是自足的,除了武器与商业机制以外,没有任何东西须要向好战、物质的西方学习的这种迷梦里惊醒过来;它们为我呈现的,是一个彻底不同的新的世界观”。[8]
事实上,就像我们在本章的“爱国”那一节还会详细分析的,这时的胡适,是否真的如他在四十岁时所回溯、建构的,已经从天朝的迷梦里惊醒过来了,是很值得怀疑的。我们即使暂且相信他确实已经从天朝的迷梦里惊醒过来了,他这几句话还是说得语焉不详;他并没有告诉我们,他惊醒过来以后,所看到的这个“彻底不同的新的世界观”究竟是什么?因为他话说到那里就打住了。
我们有理由相信,胡适不愿意告诉我们他这个“彻底不同的新的世界观”究竟是什么,因为它就像“禅机”一样,如果说了,就等于是说破了。胡适是一个喜欢戏弄历史家的顽童,他喜欢东挖个洞,西凿个坑,在里面塞几两黄金,然后在路边不显眼的地方立几个暗语指标。这是胡适用言教不如身教的方法,教人思想的。这其中的三昧,胡适得之于禅宗。就像胡适引苏轼写的一篇序里所说的,禅宗的方法是:“道不可告,告即不得。以不告告,是真告敕。”用胡适自己的话,说得白一点,就是:“禅宗的方法只是教人‘自得之’”、“不说破”;“不说破的用意是要人怀疑,要人自己去体会寻思”;“因为要不说破,又要教人疑,教人思考,所以须用种种奇怪的‘禅机’。”[9]
既是“禅机”,要人自己去怀疑、去思考、去寻找、去悟出来,还是颇费工夫的,是须要像胡适所说的禅学工夫里面的一诀,那就是“行脚”;就好像是“穿着一双草鞋,拿着一个钵,遍走名山大川;好像师大学生,转到清华,再转到中央大学,直到大觉大悟而后已”。[10]这所谓的“行脚”,对今天作研究工具齐备的我们而言,就是勤上图书馆、或是坐在办公室里用图书馆的期刊网站,“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文章”来解疑、来自得之。等我们自己悟出来以后,就像胡适最爱作的比喻,那行脚僧说:“我大悟也!”悟到什么呢?“尼姑原来是女人做的!”胡适说顿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话不尽然是对的,至少不适合学术研究的领域,但他要人去悟他的“禅机”,说破了其实一文不值;他那所谓的“彻底不同的新的世界观”,不外乎那被维多利亚中期的思潮所镇住的梁启超的《新民说》。
如果胡适在上海求学时得了梁启超“无穷的恩惠”,受了他很大的影响,则他当时跟梁启超一样,也被维多利亚中期的思潮所镇住,就不会是一件让人惊讶的事了。然而,胡适最特别的地方,在于他从年轻时候开始,就不喜欢接受二手货,不喜欢人云亦云,而宁愿要自己去取经。因此,虽然胡适的
维多利亚时期在一开始的时候,是受到梁启超的影响。然而,他很快就从几本英文书里找到他自己的维多利亚思潮的来源。最令人刮目相看的是,胡适这时才学了两年的英文。
胡适在澄衷学堂一年半的时间,是他所学所获最多、最快的一段时间。他在澄衷时努力学习的态度,不是一般人所能企及的。他废寝忘食地学代数,以致于两只耳朵几乎全聋了的故事,就是最典型的写照。由于他在上海所上的第一个学校梅溪学堂不注重英文,课堂上所用的英语课本《华英初阶》只有32页,上了一年,居然没有读完。然而,等他转到澄衷学堂以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他在《四十自述》里说:“在澄衷学堂的一年半,是我进步最快的时期。算学和英文都有进步。”这句话其实是过谦之辞。澄衷是用英文程度来作分班的标准,跟之前的梅溪用中文程度来作分班的标准,有异曲同工之处。澄衷学堂的许多课本也是英文的。他在《四十自述》里说他在理科班上用的课本是英文的,叫《格致读本》(The Science Readers)。英文课用的课本,根据他在澄衷写的日记,是Peter Parley的《世界通史》。
我们在前文引了胡适在1934年所写的回忆,他说:“我记得我们学堂里的西洋历史课本是美国十九世纪前期一个托名Peter Parley的《世界通史》,开卷就说上帝七日创造世界,接着说‘洪水’,卷末有两页说中国,插了半页的图,刻着孔夫子戴着红缨大帽,拖着一条辫子!”回忆不可靠,即使天才如胡适也不例外。彼得·帕里(Peter Parley)是笔名,他的本名叫顾利奇(Samuel Goodrich,1793-1860),是美国东岸纽约州南边的康乃狄克州人。他是美国内战前,出版青少年教科书的一个巨擘。他出版了一系列的教科书,范围包括地理、传记、历史、科学、故事等等。他晚年的时候,夸耀地说他一生出版了170种书,总销量在七百万册。胡适在英文课堂上用的书,是Peter Parley’s Universal History on the Basis of Geography(世界通史:按洲分论)。这本书其实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在1837年,也就是说,在他成名以前,跟他的姐姐伊丽莎白捉刀代笔的。他们以彼得·帕里这个像注册商标一样慈蔼、周游过列国、会说故事的老先生为主人翁,带着读者一起想象他们是坐在一个汽艇上,去周游世界,审视各国的地理、风俗及其历史。这本书非常畅销,一直到十九世纪末为止,一再出修订版。日本的庆应大学,据说就采用这本书作西洋史教科书,日译本是在1876年由文部省出版的。[11]
胡适说这本《世界通史》“开卷就说上帝七日创造世界,接着说‘洪水’”。他的记忆是正确的。这本书说上帝创造世界的时间是在公元前4004年。这上帝开天辟地的时间是在公元前4004年的说法,是十七世纪一个爱尔兰的主教推算出来的,并不是唯一的说法,但为很多人接受。上帝创造亚当、夏娃的地点是在西亚的幼发拉底河畔。诺亚方舟、洪水的故事发生在公元前2348年。雨水是从该年的十一月开始,下到来年三月才停。当时,除了幼发拉底河畔以外,欧、美、非三洲都没有人迹。说完了洪水的故事,再根据旧约圣经叙述了希伯来人的故事,说他们出埃及、他们的先知,再说到耶稣的降生、上十字架,然后才开始叙述巴比伦、波斯,接着,继续向东说到中国。
胡适说这本《世界通史》只在卷末用两页讲到中国是不正确的。我所看到的几个不同年代的版本,都是从亚洲开始说起,这也许是因为上帝创造亚当、夏娃的幼发拉底河畔位于西亚。中国位在亚洲,所以中国史其实是在第一部的内容里。同时,中国史的篇幅不是两页,以1869年的版本为例,总共有十一页,分成三节。[12]因为是青少年读物,每节的内容都很简短,经常是用一两段话交代一个历史人物。第一节是《古代中国史》,有三页。1859年以前的版本,提到了伏曦,以及茹毛饮血的时代。后来的版本就删掉了这段,只提到了两个君王:一个是商纣,另外一个则是焚书坑儒、筑长城的秦始皇。第二节是《近代中国史》,其副标题是《中国皇帝逸事》,占有的篇幅,如果不扣除占有一页的五分之四篇幅的《孔子及其弟子图》,则有四页加三行之多。胡适说书中有一个刻着孔夫子的插图,“戴着红缨大帽,拖着一条辫子”恐怕也是不正确的。1869年版的《孔子及其弟子图》,所有站着的弟子确实是“戴着红缨大帽,拖着一条辫子”,但坐在桌子后边讲道的孔子则蓄着髯髯的胡子,头顶虽然光秃,但颅后的长发披肩。这一节的内容,从想要长生
不老的汉武帝开始,说到五代的后唐庄宗、一个为了与民休息而关掉玉矿的Chang-tsa皇帝[注:此皇帝为谁不详。作者说是一个在三四百年前,即明朝,登基的皇帝]、雍正,接着,就跳到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英法联军。
第三节的标题叫《中国的城市和习俗》。其中有几段值得提出来让读者一哂:中国人穿长袍,用一条丝带在腰间拢住。丝带上挂着一把刀,和两支吃饭用的筷子;中国人都是骗子,嗜于行骗;他们有许多恶习,比如说,父母如果生了太多孩子,养育不便,就准予把他们丢进河里溺死;中国人吃不择食,宠物可以杀了公开买卖作食物,很多人吃老鼠;妇人裹小脚;中国人的宗教很不堪,拜偶像,虽然各种宗教都可信,却完全没有虔诚之实可言。在1867年以前的版本,还有后来的版本所删除的一条,说中国人想结婚的时候,就付钱给中意者的父母,把她买下来,只是他在把她娶回家以前不准见她。这新娘是用轿子抬到新郎家门前的。这时,新郎把轿子的帘子掀起来,打量一下轿子里的新妇。如果他不喜欢新娘的长相,就可以把她退货送回家去。
我们知道胡适非常不满意这本霍桑写的《世界通史》。他在英文班上发起换书的要求,他在1906年3月20日的日记里说:“本斋英文历史前读Peter Parley’s Universal History,此书为宗教家所言,上古史皆傅会神鬼,如God、Angel之类充塞纸上,无俾学术,因发起请以Outlines of World’s History易之,已得英文教习允诺矣。”[13]胡适在次日的日记里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新读之Outlines of World’s History,著者为美人维廉·司卫顿,中皆哲学家言,解释‘历史’之界说,颇有至理,余甚喜之,拟暇日当为译成汉文也。”[14]
胡适在澄衷的时候,每读到一本他喜欢的英文书,就想把它译成中文。维廉·司卫顿(William Swinton,1833-1892)的《世界史纲:古代、中古、近代,特重文明史和人类的进步》(Outlines of the World’s History, Ancient, Medieval, and Modern, with Special Relation to the History of Civilization and the Progress of Mankind)是1874年出版的。这本书虽然也是专为高中生所写的,却比霍桑在将近四十年前写的《世界通史》无论就内容或用字遣词而言,都要成熟多了,而且它的写法已经具有现代学院作品的格式。胡适当然会喜欢这本《世界史纲》,光是它的副标题,“文明史”、“人类的进步”,就会是胡适喜爱的。胡适在日记里说他喜欢这本书对“历史”所作的定义,说它“颇有至理,余甚喜之”。
值得注意的是,司卫顿说得很清楚,他这本书所界定的历史,是那些“已经跨越了自然原始状态,组织成政治国家的民族的文明史”。这些“文明”的国家都属于一个广义下的种族,那就是高加索族,也就是一般所通称的白种人。这个白色人种的家庭,包括古代的埃及、亚述、巴比伦、希伯来、腓尼基、印度、波斯、希腊和罗马人;当然,也包括近代的欧洲国家。其他人种,比如中国、墨西哥和印加人,虽然也已经跃离了野蛮的阶段,但他们的文明已如死水,对现代人类的进步殊无贡献。他们是在历史之外,换句话说,中国、墨西哥、印加人根本连在人类历史的舞台上跑龙套的资格都没有。研究他们的工具不是历史,而是人类学、考古学和语言学。[15]这一段话所反映的,不但完全是黑格尔一派的说法,而且也反映了十九世纪西欧、美国人对“民族国家”、“种族”概念的偏执与痴迷。换句话说,除了对“种族”的偏执以外,十九世纪“民族国家”的兴起,更使得欧美人把它拿来定义“现代性”以及衡量一个民族是否能进入历史范畴或舞台的准则。无须赘言,司卫顿的这本《世界史纲》一个字也没提到中国。
事实上,司卫顿所谓的“文明”、“进步”,其实就是阿利安种族(Aryans)的故事;他所要凸显的,就是阿利安是一个带领人类前进的种族。他虽然说他的《世界史纲》是高加索种族的故事,但他所真正要说的,是高加索种族里的阿利安人。他说,高加索族里分三大支:阿利安族、闪族(Semites)、含族(Hamites)。他说:“值得指出的是,我们[即美国]所属的种族——阿利安人——一直是人类进步的舞台上的主角。”含族是埃及和迦勒底人(Chaldeans),已经是古人,他们的荣华已逝;闪族是希伯来和阿拉伯人,他们除了一神教的贡献以外,别无所有。换句话说,阿利安人是现代国家的播种者,阿利安人的荣耀——思想上的伟大成就,或者在政治自由、科学、艺术、文学上的进步——都不是含族或闪族能望其项背的。不但如此,阿利安人是古希腊、罗马,不,不仅如此,是开天辟地的时候就已经不同凡响的先民一脉相承的继承人:
如果我们去追溯世界上进步国家的文明——我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等国家的文明——我们就会发现它跟罗马的文明是一脉相承的。罗马则又是希腊的传承。看,所有这些都是阿利安人;如果我们回溯到那些在原始时代在亚洲的阿利安人,这一族人,即使在当时,就一定已经迥异于一般的野蛮人,他们已经在政治、社会、宗教以及制作上作出好的开始。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阿利安人是一个独一无二的进步的种族;所以,一部世界史,绝大部分就是要去表扬阿利安国家对人类共同文明遗产所作的贡献。[16]
这种阿利安至上主义,在我们今天看来当然是再赤裸裸也不过了。但是,对于一个刚满十四岁,才开始看英文书,对西方思潮的来龙去脉一点概念都没有的胡适来说,是完全不可能有识破这一点的能力的。即使在日本,反省与反响也是渐次滋生的,而且,也绝对不是在学的青少年所能为之的。我们在前文提到彼得·帕里的《世界通史》的日译本是在1876年出版的。司卫顿的《世界史纲》最早的日译本有两本,一本在1883年出版,另一本在1886年出版。在1880年代,明治中期,司卫顿的《世界史纲》取代了彼得·帕里的《世界通史》,取得了日本万国史教科书的龙头地位。“文明史”,或者更确切地说,由阿利安民族所主导的文明史,被奉为圭臬。一直要到1890年代,也就是明治晚期,对这种阿利安至上主义的批判才开始出现。[17]其实,即使胡适能披览群籍,他在当时所能找到的英文书,即便不是宣扬阿利安至上主义,也是西方中心的。比如说,他才开始读司卫顿的《世界史纲》,因为喜欢而想把它翻成中文。不到两个星期,他又去买了另一本世界通史的书。他在4月1日的日记里说:“夜,往棋盘街购迈尔《通史》一本。”这本《通史》是迈尔(Philip Van Ness Myers,1846-1937)在1889年出版的《通史:大学高中教本》(General History for Colleges and High Schools)。迈尔这本《通史》,在专业的诉求上,又要比司卫顿的《世界史纲》更上一层楼了。基本上,到了十九世纪末期,像彼得·帕里那种摇笔杆、什么教科书都写的写家已经被淘汰了,历史教科书变成了专业历史家的专利。然而,这并没有改变欧洲中心以及阿利安至上主义的心态。事实上,这种心态可以变本加厉,由学术的光环冠与“科学”的地位。十九世纪欧美人对“民族国家”、“种族”概念的偏执与痴迷,也同样一览无遗地展现在迈尔这本《通史》里。跟司卫顿一样,迈尔也开宗明义地讨论种族。他跟司卫顿不一样的地方,是司卫顿的眼中只有白种人,因为对他而言,其他人种都没有历史,都不在人类历史的舞台上。迈尔至少承认人类历史舞台上,除了白种人以外,还有其他人种的存在。他把全世界的人类分成三个种族:黑、黄、白三种。他说黑种人从远古以来,就是替比他们优越的种族“引水伐木”的人;黄种人,“就以中国人为例,虽然他们在文明上还颇有点所成,但他们那个种族在艺术、文化上的成就不高。甚至他们的语言也是发展不全的,就好像是不成熟、发育不良一样,不像高加索种族的语言有单复数、性别的变化以及动词语态上的变化”。相对比之下,“在所有这几个种族里,白种人,或者说,高加索种,从体格、思想和德行上来说,都是最完美的”。[18]
当然,一个读者读到阿利安至上主义的书,并不见得就会接受阿利安至上主义的观点,何况是跨越了文化的疆界以及语言上的鸿沟呢!而且更何况自己又是属于被阿利安至上主义所排斥的种族呢!然而,我们知道胡适一生确实钟情于盎格鲁-撒克逊人。终其一生,盎格鲁-撒克逊人是他所崇尚的西方近代文明——民主、科学——的播种与收成者。如果司卫顿、迈尔的历史教科书,教导了胡适阿利安种族的历史,特别是他们建立近代民族国家的轨迹,另外两本公民教科书,则教导了胡适作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公民所必备的条件:第一本是亚诺福斯特(Arnold-Foster,1855-1909)写的《国民读本》(The Citizen Reader)。我们从胡适在澄衷时写的日记,知道这本书是他在澄衷学堂时就读过的书;第二本书是马奎克(W.F.Markwick)与史密斯(W.A.Smith)合写的《真国民:如何成为其中的一员》(The True Citizen:How to Become One)。《真国民》,胡适可能是稍后才接触到的,其内容,他在编《竞业旬报》时利用最多。这两本书都是给中、小学生读的。前者是英国人写的,后者是美国人写的,但两者所要灌输给学生的,都是梁启超在《新民说》里所宣扬的维多利亚的美德。这些美德,我们完全可以用胡适描述梁启超的《新民说》时所列出来的名单:国家思想、进取冒险、权利思想、自由、自治、进步、自尊、合群、生利的能力、毅力、义务思想、尚武、私德与政治能力。
亚诺福斯特的《国民读本》,是1886年出版的。[19]到1894年新版印刷的时候,已经印行了二十六万册。作者在新版序里,还特别指出日本的文部省在连续两年买了一大批《国民读本》以后,已经决定以它作基础来编写日本的公民教科书。到了1898年又再版的时候,这本书已经印行了三十一万册。亚诺福斯特在这本《国民读本》里,主要是让英国的小学生了解英国的政治、法律、军事、财政制度。他要他们知道作为国民或国家未来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要他们体认到英国及其殖民地的缔造是先民的努力,得来不易,每个人都有职责去维护,并继续发扬光大;要他们明白英国国旗的象征意义:就英伦三岛而言,是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联合的象征,对外而言,是日不落帝国维护正义、确保自由的象征。英国国民既然肩负了那么大的使命,他们就必须从小养成良好的美德,要懂得爱国、有爱心、求真理、有荣誉心、服从、纪律、勤学、会做人、勤俭。
大不列颠帝国的维系与传承,端赖国民的奉献与牺牲。亚诺福斯特在《国民读本》里,用了三十页的篇幅,来解释英国的军制,包括民兵。他说依法,所有英国人都有在必要的时候为国执干戈的义务。所幸的是,爱国心,英国人人都有,连散布在大不列颠殖民地的英国人,在必要的时候,都会从戎报效祖国。他还特别说明为什么每在阅兵的时候,第一个出场的都是海军:那是因为大海是英国最重要的防线,保卫英国在海上利益的海军,当然是最须要被注重的。他还穿插了一些为国奋斗、甚至为之牺牲的英雄的故事,例如:曾经在中国率领“常胜军”打太平天国,后来战死在苏丹的戈登(Charles Gordon,1833-1885);1857年因为印度殖民地士兵起义叛变,驰援的英国军官与士兵;1852年“暴堪海舰”(Birkenhead)在南非沿海触礁沉船时,让妇孺登上救生艇,列队留在舰上沉船而溺死的军官和士兵;以及1805年在西班牙特拉法加角(Trafalgar)打败法国、西班牙联合舰队的纳尔逊(Horatio Nelson,1758-1805)。“暴堪海舰”沉船的故事,特别让胡适感动,他在1906年12月6日的《竞业旬报》上,特别以《暴堪海舰之沉没》为题名,翻译出来加以表扬。纳尔逊的故事,他在1906年5月31日的日记里提到:“今日上课,适杨师有喉病,故国文科无功课。看《新民丛报》《责任心与名誉心之利害》篇,心大感动,不自已。是篇立论,注重责任心。因忆昔者拿坡仑与英名将纳耳逊战于脱拉发加(Trafalgar),英军垂败矣,纳耳逊乃诏其军曰:吾英人当各尽其职守也(England expects every man to do his duty)。于是士气复振,遂大败法军法舰队及西班牙之舰队,歼焉。噫‘责任心’(Duty)之权力固如是其大耶!”[20]
值得注意的是,亚诺福斯特虽然不厌其详地介绍英国的军制,表扬英国军人的纪律及其尚武的精神,但他也同时要他的小学读者了解这些都是对外的美德。对内,国民的第一要务则是知法、守法。为了国家的荣誉而执干戈对付敌人是必要的,然而,本国人自己动干戈来解决冤屈与罪行,并不能为国家带来荣誉。亚诺福斯特在讲述英国军制那一章,在一开头就引了十八世纪英国保守主义巨擘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一句话:“绝不可轻言洒热血,除非是要偿血债。为我们的家、为我们的朋友、为我们的神、为我们的国家、为我们的同类去洒热血值得,其他则都是虚荣,都是罪恶。”亚诺福斯特要大家即使必须牺牲小我,都应该为国家着想的保守心态,最明显地反映在他对工会的态度上。他说工会能保障会员的福利,能为会员争取较高的工资与工作环境,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当工会用集体罢工的方式,强制规定会员不准私自去上工的时候,它们就忘却了自由的真意,它们就不再是自由的朋友,而是专制的朋友。毫无疑问地,他所害怕的是罢工,他所担忧的,是劳工集结起来跟资方对抗。他所憎恶,却又不愿意点出的,就是社会主义,那就好像是如果他把社会主义这几个字说出来,就会增长其威风似的。
胡适很欣赏《国民读本》。他在1906年4月14日的日记里,称赞这本书:“《国民读本》(The Citizen Reader)一书,其于国家政治法律,以及成人之道、自治治人之理,皆推阐无遗,其中哲理法语足为座右铭者,不可胜数。”他翻译了其中的两句:“To rule oneself is the frst step to being able to rule others”(自治者乃治人之第一着手处也);“We shall do no injustice to others nor suffer injustice ourselves”(毋以不义加诸人,亦毋受人不义之加诸我)。他接着说:“以上二语,其第一语则‘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之义也,其第二语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我亦欲毋加诸人’之义也。呜呼,我学者其无唾弃先圣,先圣固与二千年后之泰西哲学家、教育家同其学说也。”[21]这一节日记反映了胡适在这个阶段,很喜欢去寻找中西观点若合符节的地方,也更反映了我们在本章“爱国”一节所要分析的他的强烈的爱国心理。然而,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国民读本》里,可以作为座右铭的哲理名言,俯拾皆是。而这些所谓的哲理名言,一言以蔽之,就是他说梁启超被其所镇住了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公德。
在这些维多利亚时期的公德里,胡适对爱国、尚武的精神特别重视。1906年6月2日的日记里说:“上海第一次举行征兵令,惟吾国积习贱视军人,故应征者绝少。识者乃利用人之‘名誉心’,行欢迎欢送之礼,以鼓励来者。上海第一批征兵已得六十人,阖邑官绅学子定于明日开欢送征兵大会于学宫,本校与焉,明日十一时出发矣。”次日,澄衷学堂的学生在上午十一点半,从学校整队出发,一点到达学宫。下午三点钟,欢送大会开始。各界演说完毕,最后由各校学生合唱“征兵歌”。典礼结束以后,各校学生送征兵上船,大家“各扬校旗,呼‘中国万岁’、‘陆军万岁’而散”。他去参与欢送征兵大会后的第二天,又在日记里写下他的感想。他现在读了亚诺福斯特的《国民读本》,认识到西方的兵制有两种:征兵与募兵。他受到维多利亚尚武精神的影响,认为当兵是国民的天职,中国应该实行征兵制。他说:“各国兵制分二种:一强迫的(conscription),即所谓通国皆兵制也(人人皆须从军,如德国是);一情愿的(voluntary enlistment),则海陆军皆以征兵充之(如英国是)。今日之我国征兵令,情愿的也。夫今日而行强迫兵制,固足以致乱;而但知行情愿的征兵令,而不知亟施普及教育,使人人皆知服戎为国民天职,是则不揣本之说也。英行情愿的兵制,而英以兵强于天下者,以教育普及,人人皆以是为其应尽之义务,故国愈危,而应征者欲踊跃,且能死战也。吾国人不此之图,而以‘名誉的鼓励’为唯一之手段,呜呼!他日两阵交绥,兵刃既接,生命且不保,尚能顾名誉耶?”6月7日星期四,又到了上作文课的日子,当天的作文题目就是《欢送征兵之感情》。胡适就把他前几天在日记里写下来的感想作为主旨发挥。他踌躇满志地说:“盖不思不言者也。”[22]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胡适从《国民读本》里学到了西方选举的作业程序。他在1906年4月10日的日记里说:“西国举议员(代议士)一事,予习闻之,以为随众人之意向而举之,不必被选者之知之也。又以为被选者苟自陈欲被选之意于举人之前,则将跻于钻营者之列也。今读Arnold-Forster之《国民读本》,乃知其大谬不然者,因节译其论选举voting一段如下,以见英国选举乃由被选者之愿意而使举之也。”[23]他所节译下来的一段,就是叙述候选人发表政见,以及选民进选举事务所投票的过程。这一节日记最有意义的地方,在于它显示了胡适在读这本书以前,所道听途说来的一些对选举的误解。当时有很多中国人以为选举不须先要有候选人。因此,投票的时候,选民可以投票给任何他们中意的人。更有意味的是,他们以为候选人当众宣布政见,就有“钻营”的嫌疑。传统读书人“不病人之不己知也”,以及胡适在这个阶段常爱说的“三代以上,惟恐好名,三代以下,惟恐不好名”的戒惧,在这里流露无遗。这跟我们在本章下一节会谈到的胡适在修身上的焦虑感,有密切的关系。
如果亚诺福斯特在《国民读本》里所念兹在兹的,是大不列颠帝国利益的维系与捍卫,作为美国人的马奎克与史密斯,在他们合写的《真国民》就没有什么帝国的焦虑与执著了。也许因为如此,《真国民》所着重的,既不在于美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也不在于国民与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在于国民的德性。用马奎克与史密斯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着重于作为国民的道德或伦理面向。从这个角度来说,《真国民》比《国民读本》更彻底地反映了维多利亚时期的美德。这本书的对象是初中生。全书分三十九章,配合当时的美国学制,一星期讲一章。每一章启首还配有五个与该章内容相关的格言,或者,用胡适使用的译名来说,“金玉之言”,刚好一天一个格言。同时,马奎克与史密斯在讨论每一个美德的时候,尽可能都举了一个有名的人物来作言教身教的范本。这三十九章分为四大部分,分别讨论了作为儿童、青年、成人以及国民所应有的德性。如果我们扣除了每一部分作为绪论的第一章,则本书一共讨论了三十五个美德。儿童期的美德是:观察、服从、坦白、爱心、爽朗、审美、有求知心;青年期的美德是:勤勉、立志、专注、自制、毅力、准时、诚实、有礼貌、刻苦、自重、认真、热诚、勇气、自立、谦逊、忠实;成人的美德则是:秩序、敬谨、富于感情(sentiment)、责任心、节制、爱国、独立、立志做完人;公民的美德则展现在四个方面:公民与家庭、公民与社区、公民与国家以及理想中的公民。[24]这些美德,在数目上,比胡适在《四十自述》胪列梁启超《新民说》的美德还要多得多,然其所反映的则如一:维多利亚时代的美德是也。
一如我们在上文所指出的,胡适接触到《真国民》要比《国民读本》稍晚,很可能就是在他主编《竞业旬报》的时候。当时的胡适在征引洋书、洋人的时候,常常并不附原文,他在日记里说马奎克所著的《真国民》。这马奎克是谁?《真国民》又是什么书?如果不是因为今天资讯发达,有网络、有《谷歌书》(Google Books)可搜寻,让研究者可以尝试用各种可能的发音方式去还原、搜寻胡适当时所音译的马奎克英文名字应当为何。如果是用传统到图书馆去查询的方式,想能找到找到马奎克是“W.F.Markwick”、《真国民》是“The True Citizen:How to Become One”,还真恐怕可以说是大海捞针——无处寻呢!
无论如何,《真国民》对胡适的影响,最典型的是他在1908年10月15日的《竞业旬报》第30期所发表的《军人美谈》。他在这篇文章里讨论的美德是“服从”。他说:“西洋人最爱讲自由,有句俗语儿:‘自由和面包一般,一天不可少。’你想他们把‘自由’两字,看得何等重大。然而他们一遇国家有事,去当了兵,便把自己的‘自由’,都丢在耳背后去了。都是一心一志,听着主将的号令,主将说一句,他们便听一句,便服从一句,断不敢诘问,断不敢违拗。这都只为军人临阵的时候,要是各人顾各人的自由,不听主将的号令,那号令不严了,又怎么打仗呢?又怎么得胜呢?又怎么救国呢?所以那作兵人的,一定要把‘服从’二字,做一种人人共有的天职。兄弟今天所说的这件故事,也是讲这‘服从’二字的,列位且听我说来。”胡适所说的故事,是克里米亚战争(1853-1856)期间一场最赚人热泪的战役,那就是1854年在巴拉克拉瓦(Balaclava)的战役。在这场战役里,英军在传达进攻命令含混的情况之下,让六百七十三名轻骑兵,冲向好整以暇,给予英军迎头痛击的俄国军队。虽然这六百多名英国的轻骑兵抢到了被俄国掳走的大炮,而且杀戮了俄国的炮手,但这六百七十三名轻骑兵,只有不到两百名生还。胡适说:“这一回,虽然死了这么多人,然而这六百多人的服从军令,奋不顾身,从此便名闻天下了,惹起了多少诗人、词客的赞叹。这六百人的名誉,从此便永永不朽了。内中单表一位英国大诗人,叫做邓耐生,便把这事做了一首长歌,兄弟看了,便把他译出来,给我们中国人看看,好作一个大大的榜样。”邓耐生(Alfred Tennyson,1809-1892)写的这首诗,胡适翻成《六百男儿行》(The Charge of the Light Brigade)。这场巴拉克拉瓦战役以及邓耐生的诗,出现在《真国民》儿童期的美德《服从篇》。[25]
胡适对《真国民》的喜爱恐怕不下于《国民读本》。他在《竞业旬报》里连载的“金玉之言”,除了最后几句以外,都是来自于《真国民》每章启首所配有的格言。值得注意的是,胡适翻译这些格言,有额外别取也有从中割舍的。换句话说,他并没有翻译所有《真国民》每章启首的格言。有些篇章的格言,他完全置之不顾;相对地,有些胡适把它们翻译出来的,根本就不是《真国民》篇章启首的格言,而是篇章里的话。只是因为他喜爱,就把它们当作格言翻出来,加在他在《竞业旬报》所连载的“金玉之言”里。这取与舍之间的准据,就透露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公德,哪些是胡适所服膺,或者觉得可以用来矫枉中国人的劣根性的?而哪些是属于不急之务、或者与中国的国情毫不相干的?
由于胡适在上海求学时期服膺的维多利亚的美德,多与个人的任重道远以及爱国有关,他从《真国民》的篇章里选译出来的五句格言,其中有三句说的都是勇气:“勇也者,非无惧之谓也,谓能胜其惧耳”(We would rather say that courage does not consist in feeling no fear, but in conquering fear)、“吾之所谓勇,精神之勇也。是故有以伟男子而中怯者矣,有弱女子而大勇者矣”(Genuine courage is based on something more than animal strength;and this holds true always.Cowardly hearts are often encased in giant frames.Slender women often display astounding bravery)、“天下惟大勇之人,斯能立非常之功,人之从之也,亦视死如归,其感人之力,若磁之吸铁然”(The courageous man is a real helper in the work of the world’s advancement.His infuence is magnetic.He creates an epidemic of nobleness.Men follow him, even to death)。[26]另外两句格言是从《真国民》的篇章里选译出来的,也跟爱国有关,更精确地说,是跟传统士大夫爱国理念相通的。其中一句,简直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西洋版:“历史所载,自古至今,天未尝以优美之境遇赐伟大之人物也”(History and biography unite in teaching that circumstances have rarely favored great men)。[27]另一句则等于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西洋版:“高尚之生,其目的、其结果,责任而已矣。天地之间,惟此二字诚耳”(Duty is the end and aim of the highest life;and it alone is true)[28]维多利亚时期的美德与传统儒家美德有其合辙之处,胡适所翻译的这几句格言就是最好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