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一个1:很高兴见到你(出书版)》主编:韩寒【完结】 > 【书香门第】一个1:很高兴见到你.txt

第 2 页

作者: 当前章节:15424 字 更新时间:2026-6-29 02:03

“也该死了,老流氓不行了,活着也是给人打工。”孙中堂跟我抬着鱼缸爬着医院的楼梯,说,“你记着我的这句话,兄弟,你永远记着我这句话——时代已经变了。”

我们没见到四哥,病房门口的几个家伙拦住了我们。他们在走廊上摆了一个棕色皮沙发,面前是张茶几,上面乱七八糟地放着煮鸡架、烤鸡头、人头马、金表、匕首和一把短筒猎枪,还有一大盆鸡汤,上面漂着香菜。他们舒舒服服地坐着,就像在自家客厅里。其中一个家伙是个瘫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娃娃脸,坐在旁边的轮椅上,似乎是其中的头目。他们叫他“九哥”,当然也许是“酒哥”之类。后来我再没见过这个人,但听说他接手了他们的生意。

抽我耳光的那个家伙正在那儿,他嗤笑着,表示四哥不会亲自处理我的事。“长眼睛看不见九哥在这儿是不?”他非难我们。这等于说这事归九哥处理。“没机会认识九哥,第一次见。”孙中堂赔笑。“谁你都认识你还是你?”那家伙说。

走廊里光线昏暗,九哥坐在阴影里,面部模糊。轮椅上的双腿显然萎缩了,腿上放着一只小鳄鱼皮包,我猜里面装的也许是把枪。他正在喝着那瓶人头马,拿着酒杯的手一指,我和孙中堂随之站在他对面,后背贴着走廊另一侧。

“我电台的,真没想到有幸见到九哥。”孙中堂惶恐地说,把我惹上麻烦的经过讲了一遍,强调我不懂事,单纯,不明白翡翠宫牵涉广大。“我老跟着四哥,八七年在三中就特别铁。九哥我老听说你,今天太荣幸了,第一次见。”

九哥喝着人头马,又拿起勺子,捞了点儿鸡汤里的香菜吃,继续微笑,沉默不语。

“这是给四哥带的鱼。”孙中堂指着我们抬上来的鱼缸说。九哥摆摆手,好似揣摩着我,兴味盎然地问:“午夜节目?”“是。”我说,拿不准他要干什么。

九哥回身又倒了一杯人头马,眯缝着眼晃动着杯子,颇为幸福地慢慢啜饮着。“梅毒来一段儿。”他说。“啥?”我说。“九哥让你来一段儿梅毒!”抽我耳光的家伙说,“操你妈你不是午夜节目吗?”

又过了片刻我才恍然大悟,这些家伙以为我主持的是午夜性问答那类节目。我清清嗓子,琢磨着那种节目该怎么主持才好。“梅毒,梅毒是,十分重要的性传播疾病,”那感觉十分怪异,“梅毒是我国一种常见的性疾病......”

“别背书,”九哥说,“来段儿节目。”“你在节目上怎么说现在就怎么说。”孙中堂紧张地说。

“梅毒。”我暗暗呼了一口气,说,“现在,我们来接听一位听友的电话。你好,你好......看来这是一位女士。这位女士,先请你说说你的病情......”

“我得了梅毒!”九哥笑眯眯地说。

忽然之间,我克制着不去跟孙中堂交换眼神。我要么交上了难得的好运,要么就是碰到了最要命的厄运。在S市要真正激怒或说服任何人你都得把他们灌醉,而这家伙已经醉得像只猫,他喝醉的反应就是像个唐氏综合症患者似的微笑。

“我听你这个说法,大姐,你得的是梅毒啊。这个病可不好治啊。”我说,“从你介绍的你老公爱去洗浴中心的这个情况看,传染源就是你们家姐夫啊......”

九哥颔首赞许,另外几个家伙狂笑起来,医生护士们在走廊的另一端远远观望。

我对什么都无所谓了。初一的时候,有一次音乐课上我睡着了,醒来时发现音乐老师在弹风琴,大家在唱着什么歌,由于某种不真实感,我纵情高歌起来,声音之大,压过了全班所有人。我只顾畅快地唱歌。现在,我就进入了那般状态。

“......你这是三期啊,大姐!赶紧治吧。想什么呢?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啊!”我说。

“尖锐湿疣来一段儿。”九哥说。我告诉某个听众,他患了非常严重的尖锐湿疣。

“淋病来一段儿。”艾滋病来一段儿都行。

末了,九哥满足地点点头。他喝了一杯又一杯,舌头已经僵直。“不错。”他说。

我想我们可以脱身了。“九哥,你看他这个事儿,四哥那边儿......”孙中堂愉快地高声说。“四哥是你叫的啊?”一个家伙说,“四哥在病房里边呢,你妈逼叫唤什么?”

我想那其实无所谓,我们在四哥病房外大呼小叫已经有一会儿了。四哥也许早已昏迷不醒了。孙中堂低声赔不是。九哥又指指我,“你的事儿,不存在了。”

孙中堂对我直使眼色,可是我已经毫无感觉了。“那这事儿就没了啊,九哥?”孙中堂问。“九哥说没了你还问?不懂事是不?”旁边一个家伙说。

这时九哥好似忘了我们的存在,自顾喝着酒,再抬头时,陷入了愉快的吹嘘状态。“你,人不错,鱼不行,”他对我说,“改天我送你,比这大十倍的。”

说完了这句话,他好像睡着了。我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直到他惊醒,脸上再次露出微笑。“大姐,你得的这是梅毒啊!”他玩味说。点燃一根大卫杜夫,望着天花板。

我下了楼,又回这层楼上洗手间,推开门,就看见九哥正独自坐在镜子前,腿上仍旧放着他的鳄鱼皮包。我叫了声九哥,这家伙在镜中斜睨我一眼,没说话,就像不曾见过似的。借着高处窗口射进的一缕阳光,这时我才看清他的样子。也许他适合演那种电影,当着孩子的面杀了自己的老婆。他盯着镜中的自己,从鳄鱼皮包里拿出一把电梳子,插上插头,开始梳头。

他吹着口哨——《好男人不会让女人受一点点伤》,把头发梳成满意的弧度。

刘娅楠像一个烫伤般存在于我的生活周遭,直到转年三月的那次美术展。即便在S市,美术展览也分一二三流,那是个三流的。那天,一个长头发的家伙找到我,说自己是刘娅楠的老师,就在她曾经就读的那所美术高校。

他目光躲闪的看人方式让我有个感觉,我了解这种人。他是曾经仪表堂堂娶了地位更高的女人的那种男人,是如今买便宜皮鞋每天擦三遍那种人,是任何时候都尽量不请客的那种人。他未必符合这三样,但他是那种男人。

他是参展者之一。“这幅是我的。”他说。

那幅画画的是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斜照进来,在赭石色的桌布上投下一半阴影,盘子里盛着几只红色的梨,别无其他。那屋子显得比它应该的更空旷。左下角故作草率地签着一行字,“贫穷而听着风声也是好的”。意外地,不错。

“这是一个美国诗人的诗。”他指着那行字说。他说,他本来不想找我,不过既然在这里偶遇,那么把有些话对我说了也好。

在美术馆暖气不足的走廊上,我不得不听他讲述他与刘娅楠之间的一切。我不好告诉他,我不想听。我不想了解一个迟迟不能一展身手的艺术家与一个三陪女之间的情感纠葛。他与那个继父高官的交涉过程我不想了解。他不能让刘娅楠离开夜场的隐衷,我不在乎。关于他们为彼此流的眼泪,我也不想听。

“你想说什么?”最后,我问。

“我想请你别再联系她。”他为难地说。

一瞬间,我就决定按他说的办。我告诉他,没问题,我跟刘娅楠之间不是他想的那样。

我走的时候,这家伙在最大程度保持自尊的前提下对我千恩万谢。他握住我的手,然后另一手也握上来。他在哆嗦,我知道那是故意的。他想证明他真的感到羞愧和感谢。不知道说什么好,他说。不用说了,我说。那我不说了,不说了,他说。我说好。你清楚我的意思,他又说。我说我都清楚,好了。

离开前,我们又在那幅画前经过。我打定主意讥讽他一下。“你这个,贫穷而听着风声也不错的时代,过去了吧?”我说。“可是我怀念它,我多么怀念它。”他说。

我逃离了那种真诚导致难堪的气氛。

那是S市每年冬天都会有的五个暴风雪之夜中的最后一个。我独自待在办公室。本该跟我一道值班的那个家伙发现女友跟人约会,又不相信她赌咒发誓的“什么都没发生”,因此拒绝值班。他躺在宿舍床上,看上去决定闷死自己。

这时我已经把摩托罗拉大哥大换成了一只西门子手机。她打电话来时它闪烁着一片漂亮的按键光。她打了五次,前四次我没有接,第五次,我摁掉了。摁掉之后,一片寂静。我想她是那种格外自尊的姑娘,不会再打来。我猜对了。

那时我还不知道,她就是那场遥远的地震,会在岁月中涟漪般扩散开来。以后很多年里,我注意过各种类型的不快乐小姐,把指甲咬得乱七八糟的、惯于撒谎的、差不多分不清现实与幻想的、扮演别人的、患有抑郁症的,等等。我能记住每个她们,却记不住那些快乐的。我也听过了第三个高中女生的故事。在那个故事里,母亲对女儿说的是,你忍忍吧。某种程度上,不快乐小姐们构成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她们对我来说象征着某个令人悲伤的世界。

这都是从她开始的。我想这是时有发生的:一个不重要的人对你影响甚深。

那天晚上,我躺在沙发上,听着窗外落下湿乎乎的雪。我想着将来。后来你猜怎么着?S市是那种你思前想后个十分钟,也要打断你的地方。那个晚上,我们宿舍楼下来了一辆“倒骑驴”,就是我们那儿的倒着骑的板车。

我叫起那个被女友背叛的家伙,跟他一道睡眼惺忪地站在风雪里。这世界上居然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人回赠了我一大缸鱼,就为了我说了段儿午夜问答逗他发笑。不全比我送的大十倍,但有一半真的大十倍。我说过什么?S市人全是疯子,在那个时候。那些了不起的胭脂鱼,炫耀着价值不菲的糖果色花斑,看上去简直不像鱼,像仙女,迤逦穿行在水草和冰块之间。

“我操,这可值钱了啊这个。”我的同伴冻得直跳脚,说,“要不吃了吧。红烧?香煎?你想啥呢?”也许是受风雪刺激,这家伙的情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兴奋得嘎嘎直笑。

我想啥呢?我想四哥死了,这是他的鱼。时代已经变了。

5、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一个人都没有/李娟

我知道有一个地方

有一条河

最终流向北方

我知道北方

还知道北方全部的夏天

那么短暂

我知道有一座桥断了

对岸荒草齐腰

白色蝴蝶云雾般成群飞翔

但是

我知道唯一的浅水段藏在哪里

我还知道涉水而过时

等在河中央的黑色大鱼

我知道有一条路

在尽头分岔

我知道岔路口有几枚脚印

在左边犹豫了三次

在右边也犹豫了三次

最后转身原路离返

我知道有一棵树

上面刻了一句话

我担心树越长越高

携着那句话越离越远

等有人来时

他踮起脚尖也看不清楚了

我只有有一片小小的草地

一块小小的阴影

掩藏着世上最羞怯的一朵花儿

那花儿不美丽

不怕孤独

不愿抬起头来

我知道一只蓝色的虫子

来时它在那里

走时它还在那里

春天它在那里

秋天它还在那里

我知道天空

天空是高处的深渊

我多么想一下子掉进去啊

我知道远方

远方是前方的深渊

掉进去的只有鸟儿和风

我知道鸟儿终身被绑缚在翅膀上

而风是巨大的

透明的倾斜

我知道黑夜

这世间所有的道路都通向它

在路上行走的人

总是走着走着

天就黑了

但黑夜却并非路的深渊

它是水面的深渊

睡着了的身体

离世界最远

我知道

睡眠是身体的深渊

而一个人的身体

是另一个人的深渊吧

还有安静

安静是你我之间的深渊

还有你的名字

你的名字

是我唇齿间的深渊

还有等待

等待是爱情的深渊

我独自前来

越陷越深

想起有一天

名叫“总有一天”

它一定是时间的深渊

但是还有一天

是“总有一天”的第二天

我甚至知道“结束”和“永不结束”

之间的细微差异

知道“愿意”和“不愿意”的细微差异

唯有此地

却一无所有

每一片叶子

每一粒种子

云朵投下的每一块阴影

雨水注满的每一块洼地

好像每一次前来

都是第一次前来

每一次离去

都是最后一次离去

6、此去经年/颜茹玉

今天讲一个关于妈妈的故事吧。其实也和妈妈没有特别大关系。

妈妈姓纪,大家都叫她小纪。小纪特别美,反正从小到大人家见到我们母女都说,这妈妈比女儿漂亮多啦。除了好看,小纪身上还有种特别的爽朗,也很能干。我从小身边就有好多叔叔,明里暗里的喜欢她。

今天要讲的就是其中一个。

汉桥叔叔是我们的邻居,原来住在居民区,我们买了整个顶层,打通了他住在四楼,左边最小的那一户。那个时候他还很健壮,是警局的缉毒卧底还是线人什么的,反正黑白两道走,挣着点玩命的钱。他爱人是个很朴素的武汉女人,我叫她芬芬阿姨。她不好看,个子瘦瘦小小的,但总是很和气的样子。他们常吵架,整栋都能听见。他们有一个儿子,比我大不了两岁,爸爸看他们家可怜,后来听说他儿子毕业了找工作没下落,就要他来我们家当了司机,这样两家联系就密切了起来。

他应该算是喜欢小纪的男人里最殷勤的了,因为没什么钱,所以总是鞍前马后围着小纪转。我高三的时候,父母分居了。小纪陪我住到了学校对面租的房子里。汉桥叔叔几乎每天都过来,买很多我喜欢吃的菜,来了就直接进厨房。他做的孜然脆骨超级好吃,妈妈看我喜欢吃,也就没有拒绝他的好意。

线人每次案子破了都会有一笔酬劳,说多也不多。他拿了钱总是第一时间跟我打电话,说要去最好的餐厅请我们吃饭。他知道从我下手小纪才不会推辞,也知道从吃的下手我才不会推辞。

那个时候大概就已经懂点事了。他总是说你们随便点,但每次我都只选择最便宜的菜。我不想看到他结账的时候,有点窘迫又装作格外豪气的样子,我知道他是怕小纪瞧不起。实际上呢,小纪也是瞧不起他,但女人嘛,利用这种喜欢,享受一点指挥别人的特权,也没什么不对的是不是。

我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个规律,你周围的人对待你朋友的态度,其实完全取决于你对他的态度。这道理在任何时候,什么婆媳关系,同事关系里啊统统适用。小纪总是使唤他,于是我狐假虎威的也没闲着。有一次朋友的摩托车被收进了交管所,无牌无照无驾证。我打电话要他帮忙。我记得那是七八月份的夏天,特别热。他顶着大太阳从汉口坐公交车到武昌,到处找领导批条子,去对序列号,找合格证,反正是折腾了三天,最后还花了两百块才把车子取了出来。

现在想起来,其实挺不容易的,他只是公安系统里最最底层的那一环。可因为他总是拍着胸脯说在硚口区没有他搞不定的事,我当时也就没太把这情记在心上。

再后来等我上大学的时候,他就发了脑溢血。知道这事的时候正好是十一假期,他爱人打电话给小纪,说想借点钱,说过完年等房子拆迁补助下来了就还。小纪答应了,出于礼貌还是决定去趟医院,我就要她带我一起去了。

尽管我知道脑溢血是很严重的病,进病房的时候我还是吓得差点叫出声来。汉桥叔叔还昏迷在病床上,全身都插满了输液导管和检测仪器的线,头盖骨取了一块,为了方便日后的手术,于是没有还原就缝合了。整个人骨瘦如柴,面如土灰,偶尔抽筋的时候还会翻白眼。

芬芬阿姨站在病床旁边,不停地帮他按摩,捏捏手捏捏腿,拿湿棉球给他擦嘴。因为喉咙里还插着导管,所以她要时不时用抽吸管,抽出喉咙里的积液。

小纪和芬芬阿姨简单寒暄了一下就拉着我要走,我当时站在旁边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就是一直哭一直哭,她出来的时候像是松了一口气似的跟我说,真是一秒钟也多呆不下去啦,看着好恐怖啊。

当时我听着心里就特别难受,但什么也没有说。当时我就想啊,你看你把每个月的工资都用在这个女人身上。你想尽一切办法讨她欢心给她发肉麻的短信,你有空就来找她帮她跑腿。现在你躺在床上。你什么意识都没有了,你甚至分不清谁是谁,她最多来看你一眼,还被吓走了。你图个什么呢,你天天骂你的妻子,和她吵架,她甚至没有吃过牛排。如果你现在可以睁开眼,会不会觉得自己以前很可笑呢。

后来寒假住在爸爸家,听说他醒了,就买了点礼物去医院看他。他还是没有什么好转,只是会哼哼和用唯一能动的右手到处抓。我陪着芬芬阿姨给他按摩,阿姨不知道我们之间其实很熟悉,我也装作一副只是出于同情心才来帮忙的样子。就在那几天里,我想比我这辈子领悟到的事情还要多。

芬芬阿姨告诉我,她说汉桥叔叔脾气可暴了,脑溢血发作的时候他们正在为谁去添饭的事情闹冷战,冷战前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未必你还要我喂到你口里?

说这话时她抬头看了我一眼说,你看啊,现在真的要每天喂到他嘴里了。

我看到桌上的保温瓶里,每天都是不一样的汤和饭菜。她每天五点就起床准备一天的饭,用研磨机搅拌成糊状,再用针筒一点点的打到通往胃的软管里。

她居然为此觉得愧疚,把造成这不幸的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觉得都是自己一句话咒得他真的成了这样。

她当时拉着我的手说,要是还能回到那一天啊,我真宁愿以后的二十年,我天天都把饭菜喂到他嘴里吃。

即使到现在我想到这句话,都会呆在键盘面前,很久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想这才是夫妻吧。虽然你脾气很坏,没有给过我什么好的生活,还总是跟我吵架。但如果需要你付出这样大的代价来弥补,我一万个宁愿受苦的人是我。多久都没有关系。

只求你好好的。只求你好好的。

故事就是这样了,我上个星期去看他的时候,他已经能说简单的句子了,但意思总表达不出来。只有芬芬阿姨知道他想说什么,他伸出两根手指头就是要抽烟,手捏捏拳头就是要挠痒痒。她总是自言自语一般对着空气问问题,然后不等他反应又自说自话地替他回答了。她像孩子一样哄着他,说你想要这个,这个不能吃呀。

汉桥叔叔见到我时已经叫不出名字了,我陪他坐了一下午,他一直想说点什么,可又说不明白。总是依依呀呀的,最后再长长地叹一口气。最后我终于零零星星地听到几个词,他说,摩托,没事,然后又拍拍自己的胸。

我一瞬间明白了,他是想说,摩托车再出事了也没关系,他能搞定。

芬芬阿姨在一边看着,说这个我也没看懂啊。但她笑了笑又说,不过能这样已经很好很好了,至少老天爷把人留了下了不是?那一刻阳光从厨房透进来,打在她身上。我觉得她特别美,真的特别美。

临走时她开心地跟我说,我们的拆迁新房马上装修好了,到时候叫上你妈妈一起来做客啊。我连声说好。

等她关上门。我下到三楼的时候就忍不住坐在台阶上,开始失声大哭。

你知道什么叫爱人吗,你以为你拼了命追逐的那东西是爱情吗。

不是,那是你的欲望,你的憧憬和你的贪婪。

而最后留下的,才是爱情。

7、致前任男友、未来丈夫的信/暖小团

一、 致前任男友的一封信

杜先生:今年是我们分手的第四年,是咱俩认识的第八年。写这封信给你是因为得知你已经领证完毕,今年结婚,约摸是五月初,所以我想在这之前把积累了八年的话一并说给你听。应该是最后一次了,有话说在你婚礼前,以后你便是别人夫,以我的性格也断断不会打扰你。分手之后咱俩就很少说话,索性这么一次一吐为快,把最后一点心底话都说清楚,以后也好彻底从容做路人。

先要说一点:终是我对你不起,我承认在咱俩四年的感情中,我欠你太多。我挥霍着你发给我的那么多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跟你最好的哥们儿上过床,最后的分手也是因为我们分隔两地,我实在没有信心继续走下去才主动提出来的。这些都是真的。从始到终你没有一句责怪,但我能想象出你的难过。不过我当时想,既然我们没法结婚,当时你似乎还对这四年的感情没法释怀,那我不如早点让你恨我。你恨我,你才能过得更好,于是我亲口告诉你我和你最好的哥们儿的事儿,我亲口告诉你其实我从开始相处那天就知道我们走不到最后。这是我最残忍也最有效的手法。我成功了,你彻底从我的生活里消失,带着彻骨的恨,但我过得并不快乐。

上天是绝对公平的,它根本不管你骨子里到底是不是一个好人,你只要做过错事,它是一定要你加倍还上的。我已经遭了报应。跟你分手之后我学会了抽烟;我开始跟认识或者不认识的男人上床来打发寂寞;我学会穿高跟鞋;我开始通宵喝酒。直到去年,我生了一场大病,医生没法解释这病为什么就突然发生在我身上,我知道,这就是挥霍的代价。当我想好好谈一场恋爱的时候,找到的是一个劣迹斑斑在一起只因为我有钱的男朋友。当我彻底看穿这一点的时候,我把最后一点青春和一大笔钱扔在那里,来不及擦一把眼泪就夺路而逃。我不敢抱怨,我把自己这些年来的遭遇统统解释成两个字:报应。

我希望你过得好,我希望你可以幸福一辈子,真的。在没有其他爱情作为比较之前,我并不知道你是对我最好的那个人。我一直以为,谈恋爱就应该是这样的。每个男人对女人好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我觉得但凡你爱一个人,你就应该这么做。我永远记得我们还是穷学生的时候,因为我说了一句想要个iPod听歌,你自己默默地吃了一个半月泡面,等我生日的时候亲手把最新款的机器放在我手上;我也记得,每个暑假寒假你大老远地带上礼物跑来看我;我还记得,我逛街逛到脚疼,你就背着我一路走。如今我回想起来,我幸福过,那幸福是你给的,我要感谢你,可我也知道,你当时对我好,并不是为了让我谢你。

我记得大二的时候因为周期不规律被我妈带到医院看医生,实习医生告诉我说我怀孕了。我妈当时气得要死,我吓坏了,打电话给你。你说:别着急,我现在就跟我爸妈说。我不让你堕胎,我这就娶你。后来验血验尿下来,医生说一切正常只是虚惊一场的时候,我发信息给你,你跟我说你这会儿又高兴又难过。高兴是因为我没什么事儿,难过是因为你本以为这就能跟我结婚。

你是个好人,所以我才祝福你。我羡慕你的妻子。她未必在婚后能有多少钱,她未必能在未来成为衣食无忧的阔太太,她未必能成为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一个,但,走到了这个年纪,我还是知道的,对一个女人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其实并不是老公赚多少钱,事业多牛逼,或者是住了多大的房子。嫁个靠谱的人,能稳稳当当地过日子就是最大的造化。起码你想哭的时候,也能有个人看。这就够了。

我被男人骗的时候,我诸事不顺的时候,我听不到真心话的时候,我总会想,如果是你呢?如果我们还在一起呢?如果我还是你女朋友呢?如果你在我身边呢?你绝对不会做这些,我确定。你会用你的方式把我宠起来,你会用你特别笨的方式对我好。可是2013年的时候,我用这样傻逼一样的方式告诉我2005—2009年的恋人:我懂了八年前的你,这又有什么用呢?

写这封信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你回头。你完全不需要为一个背叛过你的前任女友回头,我也不想要一个回头的你。我只是想说,很多事,我现在才彻底明白。我当时不喜欢你老实巴交,后来我知道,这叫踏实。我当时烦透了我在家里说一不二,我总觉得男人该霸气点儿,后来我知道,你这叫对我好。我当时嫌弃你每个月赚得还没我多,后来我知道,你所有的一切都是凭借自己的本事得来的,不是靠你爸帮你操办的,你这就叫牛逼。没错儿,我现在全都知道了,我觉得你是天底下最靠谱的人,我知道你是天底下对我最好的人,我知道我理解你了,可是,太晚了。

如果还跟你在一个城市,这会儿我应该会把你约出来,在一个傍晚,在一个喧闹的酒桌上,在无数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当中,流了几行眼泪之后把上面这些话一气儿说完。这些陈年旧事还是得面对面讲出口,再加点儿啤酒的味道才对劲。如今在两个城市,也只能用这么矫情的办法说给你听,希望没烦到你。

想起两年之前的光棍节看《失恋33天》,宣传片里截取了各种各样失恋的人想对前任说的话。有个姑娘是这么说的:“希望以后的每一年,都能有一个真正懂你爱你的女生,陪你一起„„”然后就哽咽得完全说不下去。我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是的,我让你失恋了不假,但是我自己也尝到了失恋的滋味不是么?如今在我颠沛流离赚着大把的钱但是找不到一个真心爱我的人的时候,当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找不到自己归宿的时候,你已经在小城和和美美地跟一个真爱你的姑娘喜结连理。这不算多大的幸福,却是你自己用一颗真心经营得来的,这,就是给专情的人最好的报答。我想我不必祝福你,说祝愿以后有个爱你的姑娘陪你一起如何如何。我知道一定会的。

我现在突然想,我可能真的爱过你,不然我为什么会在每次难过的时候,都能想到你。

好了,不多说了,再说就矫情了。新婚快乐!

如果你愿意,我永远是你的好哥们儿。

要幸福,晚安!

二、致未来丈夫的信

那小谁:你好不?

算命的说我在2013年下半年能遇到我的Mr. Right,我捉摸这也快了,你现在也当“右手先生”呢吧?德性。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急着结婚,好像我也没到那个非结婚不可的年纪。在我的印象里,我在三十岁之前应该都处在青春期,啥都不用想,好好玩儿比啥都强。可现在我也渐渐没这个本事了,2012年年头好,周围人成群结队结婚生孩子去了,在幸福面前没有人乐意等等我。而我,因为不愿意委屈自己,还在这儿傻呵呵地等你。

我越来越不愿意上人人网或者刷微博,总觉得打开屏幕全是这家订婚了那家孩子满月,去年十月份我一个月之内就送出去了一万块的结婚红包和六千块的满月红包。这事儿不光给了我的银行卡致命一击,对我那脆弱的小心灵来说,也算是个不小的震颤。我原本以为我一直还算是年轻人,根本没想到弹指一挥间,前个月还抱着我大腿跟我说男的都是王八蛋的闺密几个月之后就要嫁人了。我能说什么?她们都把世界上的好男人一个个地装进自己被窝里。我现在十分忐忑,生怕你是个别人不稀罕要的剩货,打折处理清仓大甩卖之后,归了我。

以前岁数小,我不想也不着急结婚,我就想恋爱,谈一场以结婚为终极目的的恋爱。你只要心里有我,觉得别的妞儿都不行,就想跟我这德性的结婚。我现在有本事了,主意正,你肯定不至于像我大学男朋友似的死于我爹妈的反对。我现在也有钱了,你也不至于像我刚工作时候的男朋友一样死于我的穷。去年我因为自己作践身体大病了一场,这场病让我爸妈和我都想明白了,钱、地域、家庭条件都不重要,只要是个好人,老实本分比啥都强。我也想明白了,我懒得再去夜场混了,我也不愿意跟看着差不多的男的上床试试玩儿,我没那个精力和体力。我爹妈也经不起我这个折腾,这种二十七岁开始苍老的心态不知道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反正我有点儿惶恐。

我估计我未必多爱你,因为我已经把我最大的热情放在之前撕心裂肺的那些恋爱身上了,现在再加上工作和杂碎事儿,总觉得自己没那么大劲头儿拼命对一个人好了。不过你别怕,我自己最了解我自己个儿,我这人对谁都是一副臭脸,但好在我心眼儿不坏。我可能对钱把得有点儿严,但我舍得给自己家爷们儿花钱。我就是嘴欠而已,人格还是有的。我一直都想二十七岁的时候生小孩儿,现在看上去八成是来不及了。我一直想,自己就是惰性强,没动力,有了娃,以后就得担着点儿责任,也就能告诉自己每一步都得走踏实了。这未必是个坏事儿。其实,不花花着也能过,咱还要过得好。

不知道你现在咋样儿,干啥呢,在哪儿呢,跟哪个姑娘一起混还是自己跟自己玩儿呢?反正作为你未来的媳妇儿,我对你的要求很简单,我没指望你赚多少钱,我不缺钱,但你要保重你的身体,这才是最大的本钱。

我希望你是个好人,别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儿,我跟你丢不起这个人。有个本分的工作,会点儿能让自己一辈子饿不死的小本事。你现在因为姑娘闹心成啥样儿我都能忍,结婚以前多经历点儿你才能分清楚好人坏人呢,没经历过王八蛋的哪能叫男子汉。经历过你才知道谁才是真心对你好。别因为姑娘拧巴,没事儿,我稀罕你。

最后希望你爸爸妈妈好,我未来的公公婆婆健康对我来说是个好的后盾,一家人过着舒心。我希望你能早点儿找到我,我也希望我能早日遇上你。今年的情人节挨着新年,其实我一直喜欢新年多于喜欢情人节,总觉得一家人欢欢喜喜地聚在一起比两个人在床上待一天要舒服得多。早点儿睡吧,明天你还要上班,祝你晚安。对了,我也希望你是个理科男,因为我不会修电脑。

你未来的太太:暖小团

8、那年夏天/张玮玮

夏天的清晨,街上只有早班公共电车路过时发出的吱吱扭扭的声音。所有清真寺的阿訇都在唤醒塔上做晨礼,唱经的声音通过唤醒塔上的扩音器,像一个忽远忽近的长音,在城市上空飘荡。这个城市的一切都因这唱经的声音变得肃然,天边的朝阳正缓缓的经过兰州。

街上有很多店铺,大部分房门紧闭,回族饭馆却都已经开始忙碌起来。回族人是公认的勤劳,他们凌晨四五点左右就要起来准备一天的食材,我经常会被家门饭馆里回族人唱的“花儿”叫醒。对于周围人来说,这不会是打扰,这一切都是自然声。

我手上提着一个盒子,盒子里躺着拆成四段的单簧管,它通体黑色,上面配着银色的按键,支起来就像一件卷成筒状的中山装。那是我父亲的颜色,也将是我的颜色。我正要去老师家上每周一次的单簧管课。老师家离得不远,步行十五分钟就能到。可能是因为朝阳的颜色,那唱经的声音,或者是对上课的倦怠,我希望那条路更长一些。

穿过最后一条街道,就到了老师家所在的中学家属院。老师每天早晨都要练琴,有时他会用双簧管吹“天鹅湖序曲”那一段,如果遇到那一段我就站在老师家门外听一会儿。那一段描述了王子成年礼盛大的舞会后,夜晚的天空飞来一群白天鹅。老师似乎很喜欢这一段,我也喜欢,但听老师说我要达到演奏这一段还要很多年。我对达到那一步没有什么期望,因为我并不喜欢单簧管。

我敲门,师母给我打开门。师母是回族人,皮肤很白眼睛发蓝,她身上有一种干净利落的美。如果师母不在老师家,我会觉得非常失望。所有人都知道老师和师母的故事。老师和师母的恋爱是叛逆的,因为他们不是一个民族。师母的父母是很保守的教徒,他们的女儿应该嫁给一个穆斯林,所以他们坚决不肯接受这个来自汉族的女婿。他们不准师母出门,并威胁她若再和这个汉族人来往就和她断绝关系。他们僵持了很久,最终师母横下心离家出走,选择了和老师在一起。这一切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是老师和师母的坚定解决了一切。

老师和师母至今每到过节都会买很多礼品去师母父母家,但她父母从来不为他们打开家门。师母每次都在门口哭很长时间,他们把礼品放在门口然后离开,那些礼品不久就出现在附近的垃圾堆里。老师为了师母,也开始遵守穆斯林的教规,据说他们每年都会把收入的一部分捐给清真寺。人们都很敬佩师母的勇气。

老师家是一套不大的平房,带一个院子。刚打扫过的地面洒了水,有一股土腥气,闻起来挺舒服。屋子里很简单也很整洁,窗户上挂着白纱提花的窗帘,桌子上摆着水果和回族的点心“馓子” 。师母让我随便点,吃些什么,我通常什么都不吃,这是父亲交待过的。我一节一节的把那件中山装卷起来,它的颜色在提醒我,少说话,不要乱动。

因为父亲和老师曾经是同学,老师对我有特殊的照顾,所以我的课程会安排在这样的早晨,这是美好的时刻,一天的开始。吹长音是我必须的课程,老师说长音是管乐的根基,演奏的好坏都取决于长音的稳定与否,他曾经给我演示过一个长音吹将近三分钟的功力。我每次课时都以半个小时的长音汇报开始。我沿着音阶一个一个的吹下去,头很快会发晕,再过一会儿就没感觉了。有时候会很舒服,觉得整个身体和乐器都通畅了,发出的声音很好听。但大部分时候我吹出来的都是噪音。我的嘴唇在发麻,架着乐器的大拇指开始感觉到疼。

我的长音汇报老师不会在旁边听,他会去院子里。老师有个古怪的爱好,练飞刀。他家的院子里有一棵小树,他会拿一把英吉沙小刀用各种方式扎向小树,基本百发百中。当老师扎小树的时候他会很聚精会神,那时我就可以偷懒了,但他也不是每次都摆弄这些。他在院子里散步,我的声音却逃不出他的耳朵,我稍有放松,他就会出现在窗户外隔着玻璃看着我。

我喜欢老师家,他们家有种很不一样的气氛。老师家墙上挂着一副阿拉伯风格的油画,画的是一个阿拉伯风格庭院,庭院里坐着一个披着头巾的女孩。一束光线穿过庭院打在女孩的脚边。那幅画泛着一层很好看的淡蓝色,女孩面无表情,脚旁摆着一个水壶。我吹长音的时候喜欢把眼睛落在那副画上,那里面的女孩和我差不多大,我们好像都在老老实实的度过这个早晨,既不快乐也不难过。

老师上课的时间比较长,除了严格的长音练习,其余时间都很随意。有时会给我分析练习曲,音阶排列以及练习目的,但对于我来说那谱纸上的一切都很陌生,五条线上的很多个小蝌蚪组成的世界,我不知道那里到底藏着什么。老师经常会给我听音乐,不仅单簧管,还有各种乐器的合奏。老师听这些音乐的时候很陶醉,我虽然不懂这些音乐,但也觉得不错。他们就像来的路上那些唱经的声音,在屋子里飘荡,这里的每一分钟都缓缓的划过。

我只是个学生,这一切都是对的。我喜欢老师的长发,喜欢师母的蓝眼睛,猫在睡觉,窗台在落灰,女孩在画里。师母的声音柔柔的,问我那个大人最爱问的问题:玮玮啊,你长大了以后想做什么呢?我回答:我不知道。

其实我知道,我的理想就是:只要和音乐没有关系,做什么都好。

夏天的早晨,刚过四点天就朦朦亮了。这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刻,清风是空的,露珠是圆的,树叶是崭新的。但这一切都与我无关,我来自相反的方向,一夜宿醉。走进院门时,东房的大爷正好出门,他很和蔼的说:呦 晨练回来了。我回答:回来了。

二十九岁那年,我在北京。住在东城区一个大杂院的最后一进房子里。那房子有近四米高,门口是汉白玉台阶,室内大理石铺地,隔空一米的木地板。两扇木制的的门窗中间隔着一个回廊,夏天很阴凉,满屋子都是木头的霉湿味儿。像北京的很多大杂院一样,这里据说来头不小。来北京八年了,生活的高潮一个一个的来临,又一个一个的褪去,我逐渐养成了奇怪的生活方式,白天像猫一样藏在屋子里,晚上在这个城市里四处游荡。

院子里有一棵大树,白天树叶沙沙的响,静的让你想不通两条胡同外面就是繁忙的首都。每次出门我都会选择穿胡同能到的路线,哪怕会绕路。这个城市的白天大得无边无际,快得令人窒息。那里有做不完的事情,就像是一个不停旋转的木马,一个梦还没有破碎,一百个梦就接踵而至。

几天前,我们的乐队解散了。最后一场演出在北面的一个小酒吧举行,观众不多。演出后大家围成一桌,我拿出几瓶白酒,我说:来,今天咱们不是来喝酒的,今天咱们是来喝醉的。大家喝起来,谁都不提乐队解散的事儿。那个话题不用再说了,大家都明白,这个城市唯一不变的就是他一直都在变。而我们每个人都像这个城市的街道房屋一样,一次次被拆开,又一次次被重新组装起来。

很快,大家就醉了。有人开始念叨旧事,那些心意相通的日子,郊区排练室旁的荒草地,我们心里的那个温度。有人上台疯狂弹琴唱歌,酒精让我胸口有些东西在翻腾,一切都在摇晃,我觉得我在坠向一个很深的地方。

我听见台上的人大唱:北京,你要是再不爱我,我就不爱你了。我想说,北京不会爱上你的,北京谁都不爱。但我说不出来,我吐了。

没到家我就下了车,吐过之后我没再喝酒,很多的茶水让我清醒了一些。回到家我也肯定睡不着,还不如走一会儿路。我沿着护城河边的小路往前走,这条小路顺着河边一直延伸,走一段转个弯就能到家。小路在这这样的早晨显得很幽长,周围有鸟在叫,我走在其中,觉得这个星球就剩自己一个人了。很多事过去了也就白白过去了,天一亮这个黄金世界又会走出无数暂新的贵人,而我的前程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我悲观的认识到:人生来完整,之后只是一个消散的过程,我正在消散中,而且很快。

新的一天开始了,我的一天结束了。邻居们说着话打扫院子,自行车铃叮铃铃的响。我坐在沙发上发愣,一年前搬来时我仔细的布置过这里,我换了新的窗帘,新的桌子,我以为会是一个新的开始。然后我就这样每天坐在屋子里的沙发上,像在等什么。等什么呢?我也不知道。我成了一个颓唐的家伙,孤身一人,阴沉萧瑟。我想像着这个屋子曾经的主人,那个人骑马穿过京城,抖去身上的风尘,昂首在月光下驻足片刻,推开房门,家人站在回廊上等他。 我觉得很难过,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家里墙上挂着一幅我从兰州带来的挂毯,上面写着穆斯林的经训箴言:

阿丹的子孙啊

你每天得到自己的给养 你却是哀愁的

你每天减少自己的岁数 你却是狂欢的

你看昼夜怎样使新生的 化为腐朽

怎样使遥远的 缩短为临近的

太阳在升起,屋子在变亮,窗台在落灰,我睡着了。

那天我做了一个梦:我和一个女孩坐在一支小船上,四周淡蓝色的薄雾笼罩着我们。她坐在我前面,我看不到她的脸,我们只是很安静的坐着。我们没有划船,河水也并不流淌,可小船一直在平稳地向前,一点声音也没有。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