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城骂了一句家乡方言特色的粗话,又一头扎了回去。
这是他在岸上说的最后一句话。
三、付大宝
付大宝绝对是个“坏人”。
如果没有锦水江事件,他身边的人一定会这么告诉你。
绰号大宝的付天瑞自从在高考后的暑假里玩上网络游戏之后,大学对他的学习意义就不复存在了。刚进大学时他还没带电脑,只好去网吧,生活作息极有规律,只不过和正常人是相反的:每天玩游戏到凌晨六点才回宿舍睡觉,下午四点准时醒来直奔网吧,在那里叫一客饭,边吃边玩。所以在大学最初的三个星期里,付天瑞属于那种神龙见尾不见首的人物,他的下铺基本上没和他说过话,因为他早上起床的时候付大宝已经睡下了;等他傍晚上课回来,付大宝早就出发去网吧奋战了。反正管理学院的课平时不大点名,考试抱个佛脚或者打小抄就可以了,付大宝小聪明总是很多的。
谁知大一下半学期的时候,他连续在网吧不眠不休奋战三天,终于昏厥过去。好在抢救及时,没有成为“上网猝死”的反面典型。打那之后,网吧里就没了付大宝的身影。
他是很惜命的。
后来买了笔记本,付大宝除了上网看碟,偶尔也玩玩单机游戏,但从不超过一段时间。
因为当年在网吧通宵苦战的经历,付天瑞同时养成了吸烟和不注重卫生的习惯,晚上不刷牙,五天一洗脚,十天一洗澡。当初童城搬到付大宝他们宿舍,顿时有种万分亲切的感觉。而且两人在这“一五一十”的周期上是保持着精确同步的,每到那两个特殊的日子,你就能看到付天瑞和童城一人一个洗脚盆坐在那里笑侃风云,或者提着洗脸盆、穿着拖鞋,一起走在去学校澡堂的路上。
因为这个缘故,童城后来每到想抽烟又没钱的时候,付大宝总是及时递过来一根红梅、白沙或者黄鹤楼,然后童城很感恩地谢过,独自走向阳台。付大宝也不跟着他,总是默默地看看阳台上那个蹲着的背影,然后扭头去看笔记本屏幕。
如前所述,付天宝是很聪明的,也很识趣。童城的细微变化他看在眼里,基本都能猜出点什么,但他和童城始终表现得像烟酒朋友加洗澡朋友,什么实质性的敏感话题都不说。只有一次,那年的中秋节在学校过,中午付天宝和童城喝多了啤酒。付大宝醉醺醺地拍着对方厚实的肩膀,在吐出酒菜之前吐出了一句看似有点假的心里话:这个学校,我付天瑞谁也不佩服,就佩服你童大城!唔,唔,哇……
除了这段真情流露之外,付天瑞平时在学校就是大懒虫外加有点小愤青。比如那个上课只会念课本、放幻灯片,开大会时却能滔滔讲上两个小时的管理学院副院长,这厮居然关了那堂课一半以上的人,还美其名曰“压力教育”——付大宝就偷偷在副院长那辆雷克萨斯车身上撒了两次尿。
最后那次在雷克萨斯上作案,正好是他们班去锦水江拍宣传片的前一天。当晚付大宝看电影看到凌晨三点,本来第二天不打算去的。但这天他起来刷了个牙,吃了个代替早饭的午饭,迅雷上正在下的一部电影距离下载完毕似乎遥遥无期,他觉得呆在宿舍里无聊,外面又晴空万里,就心痒痒了,坐上童城的老坦克后座,想把DV拍摄活动当作一次郊游。
在锦水江畔发生紧急情况时,付天瑞还在草地上盖着外套打瞌睡。猛地醒来之后跑到江边。考考她们班这天来的人也就七八个左右,大部分是女生,剩下的男生里会游水的都已经跳了下去,岸上还留了五六个人。他听其他人说,落水的足足三四个人,跳下去救人的也就童城和另一个男生,明显人手不足。
所以,男生再不下去一两个是不行的。
付大宝之前在学校里的游泳课只上了三节,比旱鸭子微微只潮了那么一丁点,此刻不会盲目下去。但他是那种很有小聪明的人,危机关头居然还能想起他们来的时候带着一个饮水机桶装水的空水桶,是作为拍摄道具用的。浮力的问题是解决了,可他是否能在湍急的江水里抓到人再游回来?他的眼光落了在同样是拍摄道具的一大卷黄色封箱胶带上……
现在回过头来看,抱着一个空的大水桶,身上绑着一圈连到岸上的封箱带下到江里救人是九死一生的行为。但当时是星期三,锦水江畔人烟稀少,肉眼能看到的渔船也在很远的江面上。付天瑞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了,反正,他绝不能眼睁睁看着四个人在水里挣扎、一共却只有两个人去救。
在此之前,付天瑞跟童城吹嘘过自己从小到大多少大难不死:两岁的时候和父亲去澡堂,一不小心掉进了大池子,快要淹死的时候被人家捞了起来;高中时过马路,有人酒后驾车,把一个走在他前面一米处的行人撞到半天高……如果说童城过于相信自己的游泳技术,付天瑞就是拿自己的好运气来赌一把。
几十米长的封箱带被火速地全部拉展开,一头缠在岸边的栏杆上,另一头在付天瑞身上缠了好几圈,然后他就跳下了江水。
“其实他下水后没多久,那根袋子就断了。”一个女生事后回忆说。
水里的付天瑞可能还不知道这件事情,岸上的学生一开始还能看到他抱着那个空的塑料水桶往一个快要没顶的落水者那里游洇,但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人一下子就不见了。再后来只能看到那个水桶在江面上漂,而付大宝再也没有浮出头。直到落水半小时后,他的遗体被打捞上来。
就在他从江面上失踪的同时,L大的男生宿舍里,伏天瑞的笔记本电脑还开着,上面挂着QQ,初中同学群的头像一闪一闪,讨论着同学聚会的事情。而迅雷小窗则显示下载完成了78.3%。
他永远也看不到这部电影了。
后来跟付天瑞一起住了两年的室友在接受学校电视台采访的时候说,大宝这人平时一点也看不出什么英雄气概,有一次他还对着门户网站上的一条大学生为了抓小偷而被歹徒捅死的新闻,说这人怎么这么傻,偷就偷了吧,又没偷你的钱包,还是命要紧啊,是我的话在那里喊一嗓子最多了,然后自己赶紧跑。
当然,这段话被学校电视台的编辑在后期制作时删除了。正式播放的版本里,那个室友在画面切换后说了句让观众看不大懂的话:真没想到,真没想到……
四、孟尤
孟尤就是付天瑞在绑封箱带时,负责在岸上拉住带子的人。
凑巧的是,就在高一的时候,他那个双胞胎兄弟同样为了救人,被车子压死了,所以原本一起参加高考的兄弟两个,最后只剩下他一个,如愿考进弟弟本来要考的学校。
但他的性格也越变越怪。
认识孟尤的人都觉得这人沉默寡言,但是其实很好说话,进了大学以来,从不和任何人争执。老师让他做吃力不讨好的男生班长,他毫无怨言。他家相对富裕,不少人问他临时借钱,少则五块多则一百,都很频繁,他也来不会说不字,也不会想起来问你讨。日子一久,粗心的债务人忘了,就没还;有的人存心不还,也就成了无头债。所以大家都觉得他很好欺负,对他在工作上的事情也是经常不配合。
比如锦水江事件当天,本来他们班拍宣传片的应该有十二个,但出发时只来了七八个不到,也说明了他这个班长毫无号召力和威信可言,很多人都没把他放在眼里。
除了付天瑞。
在懒懒散散、粗枝大叶、有点小愤青、又从来不问别人借钱的付大宝看来,孟班长属于那种阴里怪气、不知道成天在想点什么的人,还有点大老爷们不该有的洁癖,宛如娘娘腔。他自然不知道孟尤那个双胞胎兄弟的事情。倒是当初孟尤被分在他们宿舍,住了没几天就被香烟熏陶坏了,但他也不明说,某天下午四点付大宝醒来,发现对床上铺空空如也,一打听才知道孟尤已经征得老师同意,换到斜对门的宿舍去了。
最讨厌这种人了。付天瑞后来对童城说过:做事情不声不响的,最会害人。
另外,孟尤的胆小如鼠也是付天瑞笑话他的原因之一。比如此人每天晚上都要打电话给省城老家的父母报平安,告诉他们自己儿子还活着。这也就算了,关键是通话的结尾,他居然还提醒母亲“窗户关关好,煤气阀门关关好,防盗门和屋门都记得闩上”——每晚都是雷打不动这番话,从不落下。
每次付天瑞拿这个来开玩笑,童城总要为孟班长辩护几句:这叫孝顺。
就是这样一个被付天瑞嘲笑和鄙夷的班长,在锦水江事件的紧要关头,首先用手机拨打了110求救电话,然后又被付天瑞委以了负责拉绳子的重任。
“我要是不行了或者抓到人了,就朝你挥手臂,马上把我往回拉!”这是付大宝最后向他交代的。
接受任务的时候,孟尤自己也是有点哆嗦。自从亲兄弟出事之后,父母对他总是格外关照爱护,当初他考上L大,父母都巴不得举家搬来陪读。这种教育导致他遇到大事总是没有主见,只好等着别人分派任务然后自己去完成。
然而付天瑞下水之后不久,孟尤就发现那根不堪重任的封箱带断掉了,付大宝估计是有去无回。童城救出第一个少年后上岸,发现自己的旱鸭子好兄弟居然就这么下水了,于是又回到了水里。
当时留在岸上的几个女生,有几个已经往远处跑去喊人,或者朝下游的渔船狂奔而去。当她们带着几个其他人赶来时,岸上的孟尤已经不见了。她们还以为他也是去哪里喊人了,因为连抱着空水桶的付大宝也没挺过来,何况孟班长那体质,应该不会跳下去救人。
但她们都错了。
一直到后来,人们检查孟尤放在学校的遗物,才在那台苹果笔记本电脑里发现了一个名为“K K”的文件夹,里面都是同一个女孩各种各样的手机照片,从角度看应该是偷拍。
夏粤然,夏考考。
这是孟尤笔记本里唯一存放的女生人物照片。而唯一的男生人物照片,则是当初他和他弟弟的合影。
其实就在事发的前两天,孟尤还在做噩梦做到自己死了,是在火里。他特意到学校外面马路上的瞎子算命,得来的都是连猜带蒙的东西,却让他心里得到慰籍。自从家里的小孩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之后,他就格外害怕死亡,也格外憎恨“英雄”这两个字。当年他弟弟出事后过了一个星期,他才回到学校上课,一个同学把一张写着弟弟英雄事迹的报纸给他看,孟尤闷了几秒钟,忽然将报纸撕得粉碎,用从未有过的高亢喊:什么英雄!我弟弟不要做英雄!我也不要!滚!
从此再也没有人向他提起这件事,他也不对任何人说。
这也是他在弟弟死后唯一一次表露了自己的情绪。
至于夏考考,也没人知道他对她到底算什么意思。两个人在一个班级,却几乎不怎么说话。孟尤是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么多照片也不得而知。那个文件夹里唯一几张不是偷拍的照片,都是夏粤然放在校内网个人空间上的。锦水江事件之后,四个人的名字被广为传扬,校内网上除了童城,三个人的空间被访问了几万次。但孟尤限制了陌生人的访问,只能隐约看到,他校内网上的好友连十个都不到,其中之一就是夏考考。
他是为了得到她的照片,才去注册的么?
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除了苹果笔记本里的线索,人们还在孟尤的课桌立柜里发现一只养在笼子里的小仓鼠。显然这是偷偷养的,因为宿舍条例规定不能养宠物。孟尤的室友说,这是他一周前买回来的,说只是放养几天,到时候要送给一个朋友,那朋友前段时间似乎心情不大好,送这个能帮助恢复。当时他室友还很纳闷,想性格古怪的孟班长居然还有别的朋友,而且还这么上心这么体贴,真是稀奇。
现在一想,下个星期三,就是夏粤然的生日了。
而当时的一个女生回忆,那次拍摄宣传片时,孟尤因为是班长,所以负责摄影,连DV机也是他的,所以从头到尾都很忙,夏考考什么时候离开了大部队,他也未必注意。可落水事发时,他倒是第一个冲到岸边的人之一,想来,其实他心里一直很清楚她在哪里的。
他是第一个到岸边的,也是最后一个跳下去的。那边千钧一发的时候,他是为了救落水的夏考考,才在犹豫了这么久之后一跃而下的?还是因为童城和付天瑞他们几个都下去了,他终于也克服了长期以来对死亡的恐惧和懦弱,要把他们几个都救回来?
这是个永远无法回答的问题。
锦水江事件发生后的第五个小时,也就是晚上七点,最后一个下水失踪的孟尤的遗体在江河下段的水草丛里被发现,而之前的三具遗体已经被运走。
他终究没有救起想要救的人,更没有和暗恋的人躺在一块。
这场事件中唯一不遗憾的是,最早落水的三名少年,有两名被
成功救起。
五、火花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05级6班最近的一次班会,由孟尤发起,当时他站在讲台上宣布主题是“畅谈理想”时。其实现在的大学生似乎很少谈理想了,或者大家的理想几乎都统一了,那就是好工作、好收入,撞大运能买套房子。
时隔若干年后,关于锦水江事件已经成为了尘封的记忆,只活在少数人的脑海里。而当年6班的大学同学在聚会时,说起他们四人当初谈到理想,都唏嘘不已。
夏粤然的理想几个女生记得很清楚:周游世界,除了法国。
童城的理想是他嘴上说了好几次的:挣大钱,给父母养老,城里房子太贵,乡下盖个别墅就行。
付天瑞对理想就四个字:滚蛋,戒了。
孟尤呢?没人能记得他说了什么,他似乎什么也没说。
对这个纷繁的世界来说,生如鸿毛,死得重如泰山,他们都是无声无息的。
火花出现前无声无息
耀眼在刹那之间
存于记忆的光晕
只是一闪
却是永远
18、蔡康永的躲避诗/蔡康永
1、【蔡康永的躲避诗】
终于又拖到天黑了
太阳它蹲在湿漉漉的路边抽着烟
想着也许明天起不要再去上班了
2、【蔡康永的躲避诗】
坚决的说从此不要再见到你
然后当晚就梦见你啦
真是一点尊严也没有
3、【蔡康永的躲避诗】
听说世界很大啊
就到街头张望了几分钟
结果也并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
4、【蔡康永的躲避诗】
要分手就分吧
不用说什么你配不上我这种话
我们又不是手机和充电器
5、【蔡康永的躲避诗】
很挤吗?
那么让我把我的座位让出来吧
虽然我知道最后你也不会满意的
6、【蔡康永的躲避诗】
我也不想以貌取人呀
我也有努力看见你的灵魂呀
结果你的灵魂也没有比你的外表美呀
7、【蔡康永的躲避诗】
青春是最奢侈的奢侈品
因为拥有的人
根本不在乎它
8、【蔡康永的躲避诗】
被劈腿了真伤心
只好安慰自己眼光还不错
喜欢的人别人也喜欢
9、【蔡康永的躲避诗】
后来的每一次笑
都只是第一次那个真实的笑
所剩下的东西
10、【蔡康永的躲避诗】
也许这几年就暂时不恋爱了吧
她一边这样想着
一边转过身迎接他无比深情
的长吻
19、神明/姚瑶
坐在静安寺门口的台阶上,我听到了钟声。抬头望一眼晴朗天空,我想,神明就在那里看着我吧。因为这么看着我,所以我才会找到庄琮。因为我们之间,隔着那么深,那么宽的一片海。
在来静安寺的旅游大巴上,我的印度客人们问我,你有信仰吗?
我想大多数人在确定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之前,都是随波逐流以免自己显得愚蠢和落伍。
信仰,也是一样。
我所生活的小城,普遍信仰天主教,周末教会做弥撒,逢节日有演出,能领到面包,糖果与橘子汁,虽然幼年的我并不明白圣咏里“那含泪播种的,必含笑获享收成”是什么意思,但坚信那是真理,因为它带来热闹,愉悦,欢聚与美食。
我很怕与别人不一样,怕被人群遗忘,因为深知自己的乏味,所以恐惧他人的厌倦。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庄琮,还会这样吗?
第一次在网上看到她的相册时,有一张照片的注释是,“就算我喜欢,一旦你喜欢,我不会再喜欢。”
过了油菜花疯狂盛开的时节,南方的夏日就变得漫长而湿热。我就是在这样的季节,第一次从翻出的影集里,看到一身戎装的爷爷。
爸爸是中学地理老师,他拿来地图册,翻开到台湾岛的那一页,对我说,爷爷在这里。
“爷爷为什么不回来?”
“因为,爷爷已经忘记了以前的自己。”
现在我才觉得爸爸的回答矫情得要死,但那时,我睁大了眼睛,在窗外灼热的夕阳和寂静的水声里,听说了一个过去的故事。
爷爷跟随大部队,登机撤向台湾,小战士飞奔回来告诉奶奶收拾行李随行,可是当奶奶带着大伯和家当赶往临时机场时,飞机已经消失在了响彻防空警报的天空里。
“为什么奶奶没有带上爸爸?”
“因为爸爸当时在奶奶的肚子里。”
“所以你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吗?”
“嗯。从来没有。”
后来我去北京上大学,爸爸说,当年我们家在北京有49间房,可是奶奶听了奸商危言耸听,所以一哭二闹三上吊逼着大伯卖掉房子,每说到此,他都要用力一拍大腿。
本来我对于自己奋斗一辈子也未必能在北京买个阳光普照的房子不怎么在意,但是自从知道这件事情,我就变得仇富以及耿耿于怀。
就是在那种不知该把北京当故里还是当他乡的情绪里,我第一次看到庄琮的笑脸。
那也是我生平第一次收到远方寄来的信件。在西城区一间老旧的办公室,因为一个陌生电话,我匆匆赶去,填写了很多表格,领取了那封来自台北的信件。
坐在灰头土脸的胡同口,我拆开那封已经投递出半年之久的信,在掉落出来的照片上,我看到爷爷老去的面庞。
明朗的小院里,一家人坐在榕树下,爷爷戴着宽边帽,穿毛线背心,拄着拐杖,挺拔的鼻子两侧布满皱纹,眼窝深深凹陷。身边围绕一双子女,还有一个我差点以为是自己的姑娘。
不长的信件,是由那个姑娘书写,她的名字,叫作庄琮,我叫庄瑾。我们有四分之一相同的血液,我们都长得像爷爷,在家谱里,我们都是玉字辈。她是我的姐姐。
她说,爷爷的部下因母亲重病,欲偷渡回福建,迫于军规,爷爷一枪打死了自己的部下,在照顾未亡人的三年之后,终于有了照片上的这一家人。这是奶奶离世后爷爷才开口说起的过去。
她说,“无从寻找当年的地址,依照爷爷的依稀记忆,寄往北平旧址,也许你们不会收到这封信件,可是他希望知道家人一切都好,儿孙满堂。”
我从钱包里,翻出爷爷年轻时的黑白旧片,好像突然明白小时候读余光中的诗,小小的邮票窄窄的船票浅浅的海峡,为什么是一条那么久远的回家路。
我在电话里,把信件读了一遍,爸爸沉默了很久很久。
也许对于太过平凡的我们,这些久远的故事,显得那样不真实。
那张全家福我放在床头,有时我会想,会不会有一天醒过来,我就躺在了台北的床上,与庄琮互换了身份。
她是什么样的女孩子呢?她的繁体字写得很清秀,笑起来露出洁白牙齿,比我笑得好看。她的小腿很瘦,她的指甲短短的……因为看过太多遍,所以我像个变态一样偏执地记住那些细节。
在有了搜索引擎这种存在之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能不能在网络上,找到她的蛛丝马迹,完成一场迟到了半个世纪的相认。
这时,距离我收到那封信件,已经是五年之后了。我大学毕业,住在简陋的半地下室,在旅行社找了地接导游的工作。
我抽到的第一根烟,来自一个美国姑娘的万宝路。因为她抽烟的侧脸非常好看,所以我错信了所有女人抽烟时候都会很美。后来我常常对着镜子看自己抽烟的样子,否定了这个假命题。
那天回去的路上,我在门口的报刊亭买了一包万宝路,坐在床上抽烟,又看到那张照片,“庄琮,你也抽烟吗?
于是,我打开电脑,在搜索栏里,输入了“庄琮”两个字。
我烧完了手里的一根烟,把每一条搜索结果都翻过去,一无所获。
后来我就养成了习惯,每抽一次烟,就去网上搜索一下,直到又一个夏天过去,我突然在第一页,就看到了繁体的“莊琮”两个字。
这是一个高尔夫球俱乐部的圈子,她是活跃成员,所在地显示为台北。虽然她的头像有硕大墨镜遮脸,嘴唇鲜红,我还是知道,我终于,找到了她。
我翻看了她的每一张照片,有参加化妆舞会的大烟熏,有去加拿大读书时候的外国男友,似乎是最近才迷上高尔夫,带着帽子穿运动服笑起来的样子,和照片上,一模一样。
她说想变成独一无二的自己,所以每天都像狗熊一样一路掰着玉米棒子在奔跑。
她的日志都写得非常简洁,连简洁都不足以形容,我猜她大概很喜欢日本俳句,每一篇只有一句话。
“我喜欢吃莲雾的理由,是因为,它比较贵。”
“失眠了,台北有雨,明早我会告诉你,一共下了多少滴雨。”
“深夜旅馆有情侣吵架,睡不着的我,更精神了。”
“又失眠了,我。”
“请叫我少奶奶好么?”
手里的烟兀自烧光,烧到食指,留下了小疤痕。我给她留言,对她说:“我是庄瑾,我们有同一个爷爷,我想和你联系,想让他知道家人都好。”
我留下了一切联系方式,等待她与我联系。可是后面的一周里,没有任何消息,我有点泄气,或许,她是把我当作骗子了吧。
周末带完团,我坐在护城河边吃甜筒,还在想庄琮的事情,突然就接到了她的电话,简直措手不及。
她说:“你是庄瑾吗?我是庄琮。你好。”
声音温柔,像麻薯团子一样糯糯的国语,她说:“是庄瑾吗?”
“哦哦……我是……那个,我不是骗子。”
她在电话里笑起来:“我刚从印度回来,所以才看到你的留言……”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天的夕阳,湮没在灰色的云层里,河水上,有粼粼的白光浮动,我们说了很久很久的话,说前因后果,说来龙去脉,说到挂断电话,才发现甜筒已经化了一手。
后来我就收到了她寄来的恒河沙,名为“金刚砂”,镌刻六字大明咒,我放在耳边轻轻摇晃,传来沙石摩擦的声响。
她在MSN上给我传了爷爷的照片。我们的奶奶都已去世。都带着一个关于生离死别的梦,睡在了远去的时代里。一直到离开这世界,她们都有各自永远也不会知道的真相。
爷爷看起来更老了一些,微微驼背,坐在廊檐下,望着远方,目光浑浊而模糊。
她说自从奶奶过世后,爷爷常这样坐着,一坐就是一下午。哪里也不去。也不说话。每年只出一次远门,就是去陵园看望故友。他杀了很多人,每一个都是朋友。
“爷爷现在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大多数时候已经认不清人了。”
我突然想到小时候爸爸说,爷爷已经不记得从前的自己了。
一语成戳,命运早已把结局告诉给我们。
有时我又会闭上眼睛,想象如果我是爷爷,在垂垂老去之后,再回忆前半生的战火纷飞与辗转流离,会是怎样的心情。
所以庄琮问我有什么爱好时,我思索了一下说,嗯,冥想。总有一天能与神对话,知道一切想知道却不知道的事情吧。
她发了整整一行的“哈哈哈”过来,然后说,“为什么你这么相信有神的存在?”
为什么呢?我又很认真地思索了一下。
小时候,住在学校分给爸爸的宿舍里,三层小楼,没有灯,过了傍晚,楼道就变得昏暗。黑暗带来的恐惧,又被恐惧本身无端放大。
伴着如影随形的恐惧,每上一级台阶,我就会拍一下手,一边拍,一边走,仿佛一场仪式,后来有人说,拍手也是驱魔的方式,唤醒沉睡的神明,让自己勇敢一点点。
庄琮说,原来记住一些小细节,也可以很有意思。
我想她的世界大概很大。毕竟,高尔夫,赛车,爵士舞这些运动,离我就像西天一样远。
她说拿了我和家人的照片给爷爷看,爷爷看着就傻呵呵地笑,说阿琮啊,你怎么跑到画片里去了。
我不知道,他的心里有没有一刻回放出,离开的那一天,舷窗外掠过的匆匆白云。
我们约定,一定要见面,她说,我有一些耗费心神历时弥久的棘手事情需要处理,处理完,我争取去大陆。
而这一约,又是三载过去了。
我从地接导游,变成领队,会带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客人从北京去往全国,走很长的路途。
离庄琮最近的一次,是在鼓浪屿,很多夏令营的孩子对隔海相望的隐约岛屿挥手喊话,我的心,却静得只听见海风的呼啸。
听一首歌的时间就能抵达的地方,却只能站在远处,默默地相望。
世界在三年时光里,又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变化,比如爸爸终于可以往爷爷台北的家里打去电话,可是爷爷已经说不出完整的话来了。
庄琮每一次在网上匆匆和我说完话,都会说,我去看你,于是,就说到了去往静安寺的长途车上,印度客人们昏昏欲睡,她打给我说:“我在上海,你这几天可以来吗?我不能久留。”
我突然笑了,“我会去静安寺。”
“在那里等我。”
所以就这样要见面了吗?我有点措手不及,连忙打开车窗,对着反光镜,看了看自己的脸,有没有北漂青年的窘迫样子。
我会不会哭?会不会语无伦次?于是我找司机又借了纸巾塞进包里。
结果,我那包面巾纸派上了很大用场,却不是用来擦眼泪,而是擦庄琮5岁的儿子晕车吐了一嘴的牛奶。
场景是这样的,一辆吉普车停在我面前,车窗摇下,一个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从后座探出脑袋,对我挥手:“小姨!”而后下一秒,他就狂吐不止。
庄琮取下墨镜,尴尬地笑了笑,招手让我上车。
她用了桔色的唇彩和甲油,在方向盘上显得非常扎眼。
我偷偷地观察她,觉得她有如水温柔的外壳,包裹的却是网络上我所看到的一颗轰轰烈烈的心。是不是台湾人都只是看起来比较温柔呢?
她说我来变卖一些房产,然后带着孩子移民,去加拿大。我想走之前,去一下普陀。你可以同去吗?我求肚子里的孩子平安,你求姻缘。
我一时语塞。
如她所说,三年里,她唯一在做的事情,就是离婚。
在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去了印度,加入一个禅修班,然后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下定决心放弃这段婚姻。
她说,有些命题是很可笑的。比如最初与他在一起时,是真的喜欢他,与他的家产没有任何关系,两个人一起开车环岛旅行,一起生活,也没有过多花销。可是最后要分开了,斤斤计较的,只有钱财,心中顾虑的,是如何生活,如何收支。
“三年的时间里,我们的战争并不是在清算可不可以将就,是不是还能在一起,还有没有足够的感情,而是,我的名下有几处不动产,你的存款应当分我多少。算啊算,当然,是我算计他,最后算得筋疲力尽。”庄琮说完就笑了,然后透过后视镜看了小不点一眼。
对于婚姻我没有经验,29岁的我依然单身一人,每一段感情的结束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
这个世界上的人再多,也没有人们为自己找的借口多。
可是庄琮说:“就算到60岁,遇到喜欢的人,我还是会要和他结婚。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失败者,人生还长。”
人生还长,我们都是用漫长的一生,在不断地失去又不断寻找。
我不能离开旅行团太久,明天我们要辗转周庄。可是我总觉得,下一个周末,我又能再看见她。
在去往普陀的渡口,她取下腕上的菩提子,带在我裸露的手腕上。
我把爷爷年轻时候的相片从钱包里取出来,放进她的口袋。
我们一起,站在渡口边,抽了一根烟,谁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像我一样想起席慕容的诗句,而明日,明日又隔天涯。
然后,我抱起那个最让我意外的小家伙,亲了亲他温软的脸蛋,把他交还给庄琮。
庄琮带上墨镜,拉着他的手,走上渡船。小家伙一直在喊:“小姨再见,再见。”
而我们都知道,再见,对于我们,是最难的事情。可是还好,对于他来说,一生还长,不是么。
我轻轻抚摸手腕上的菩提子,每颗珠子上都刻了一个字,连起来是:一物一数,作一恒河。一恒河沙,一沙一界。一界之内,一尘一劫。一劫之内,所积尘数,尽充为劫。
我轻轻拍了一下手,夕阳正好,庄琮,我们再见。
20、致岁月:你终于对我下毒手了/宋小君
岁月,你好。
当你看到这封信,能否暂且放下手里的杀猪刀,少在我脸上留一道疤,慢慢地听我把这些话说完?
这么多年,你已经把我从人见人爱的小正太变成了略有些猥琐的猛大叔,还美其名曰:成长。
你看,你长圆了我的脸,搞大了我的肚子,带走了我身边的姑娘,就连跟着我的狗都被你整死了两条。
咱俩不是有言在先吗?人生在世,八九十年,你缓缓来,我慢慢老。可现在我发现你的脚步越来越快,胃口越来越大,有事儿没事儿就爱砍我一刀。我招你惹你了啊?
是,我承认,青春期那会我压根不把你放在眼里,总是忽略你,好像你跟我完全没关系似的。十八岁的时候,我从来不想自己什么时候老去,也从来不觉得你有什么矜贵。时间嘛,多得是,就跟太阳光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据说太阳能燃烧五十亿年,我就想你应该也可以陪我五十亿年吧。既然这么久我们都在一起,我才不管你是黑是白,是快是慢呢。
所以后来你就像一个得不到关心的姑娘一样,一脸傲娇地来报复我了是吧?
你先是把我从学校带到社会上,把我的同学分隔到天涯海角,然后像个上帝一样,开始左右我的生活,磨砺我的性格,折腾我的人格。我离开了家,离开了父母,来到了陌生的大城市,你搞得我多愁善感,动不动就怀旧,想念女生宿舍的楼管大妈和图书馆的看门大爷。最后,终于对我的爱情下毒手,把我拿命喜欢的姑娘变成别人孩子他妈。
上个礼拜天,我去参加了米小姐的婚礼,米小姐穿着长长的拖地婚纱,把酒店的地板擦得锃光瓦亮。新郎没我长得帅,可看起来比我稳重靠谱。
米小姐作为我少年时期的女朋友,跟我分手的最初三个月里,我差点没绝望致死。那段时间,我看见所有的雌性动物都会想到她,经过女厕所的时候都忍不住一阵阵伤感。可那天婚礼进行曲响起的时候,我竟然一点都不伤心,甚至还跟着其他宾客开了新郎的玩笑,说新郎看起来比新娘的爸爸还老。
我想这下你应该满意了吧?
我们有过不成文的约定,年轻的时候尽管谈恋爱,我负责受伤,你负责疗伤。你说甭管你是被姑娘踹了、被情敌蹬了,还是被老爸老妈棒打鸳鸯了,这些感情留下的伤口你都能治,不但能治好,还能顺便提升我的气质,强大我的内心。我当时不相信,觉得你他妈就会说风凉话敷衍我,什么”时间是最好的良药“这种屁话,骗鬼呢吧?
可是现在,我相信你了,你确实不动声色地治愈了我。爱情有保质期,伤心有衰退期,伤心衰退到零的时候,开心终于屁颠屁颠地赶来了。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心里比新郎还高兴。还有什么比看着爱过的女孩身心都有所属更让人想喝酒的?
我猛然发现,我必须得辩证地看待你。
你看,在生理上,你无疑是伤害我的,你不光伤害我,还伤害我身边的人。
你带走了邻居张大爷,张大妈哭了三天三夜,见到人就说起张大爷曾经怎么怎么坏,怎么怎么好。
我小学同学小梅你还记得吧?小时候多标志的萝莉。现在呢?生了两个孩子之后,身宽体胖,横向发展,一张大脸像草原,当着我们的面给孩子喂奶,你说你都干了些什么?
米小姐就更不用说了。米小姐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拉拉手都全身发抖,亲她一下要跟我生气半天,那天在婚礼上说荤段子说得花枝乱颤,我听了都有生理反应。
但是,在感情里,你确实又是保护我的。
我的感情史是一部血泪史:米小姐给了我一砍刀,王小姐给了我一棒子,还有不知道什么小姐正在人生路上的拐角处等着要给我一记飞踹,要是没有你这个医生,不惜花几年时间为我运功疗伤,我早就对世界失去信心、决心叫东方不败一声师傅了。
我对你的感情真的非常复杂。
一来,我恨你恨得牙痒痒。你手里拿把杀猪刀,冒充杀猪的,照着我的容貌下狠手。你模糊了我清澈的眼神,DOUBLE了我瘦削的下巴,害得我一天不刮胡子就像山顶洞人。就连我脸上的青春痘你都一颗一颗带走,搞得我每次长一颗痘痘都要赶紧拍下来发微博作纪念。
你用大把大把的时间磨平了我的棱角,让我对年轻时无比兴奋的很多事物无痛无感无反应。紧接着,你又对我的精力动刀,我变得又胖又懒,下班回家只想对着电脑卖萌发呆,周末整天在家死宅。晚上熬个夜第二天没精打采、见到沙发就想自动睡成一个“太”。要知道,几年前,通宵上网唱歌看电影,第二天裹着羽绒服看日出,中午吹着口哨滑旱冰,晚上还能召集兄弟们组队打CS。
二来,我又怕你怕得连哆嗦。怕你来得太快,不由分说地带走我的青春,我怕还来不及做好喜欢做的事情,错过了年少时的爱情,错过了在小树林等着我对她做坏事的姑娘。
三来,我又心甘情愿地对你感恩戴德,你把沿途经过的人和事变成我的记忆,连第一次和女同学玩过家家摸了人家屁股都记得一清二楚,更不用说”第一次解开女朋友的红肚带,撒一床雪花白“的那个情人节了。
这些记忆经过你的打磨,糟粕尽去,只留下最好的、最干净的,激励我向前,鞭策我努力,去寻找新的理想,遇上更好的姑娘。
你拓宽了我的眼界,让我知道翻过这座山还有一座山,蹚过这条河还有一条河。你把我变成乐观主义者,让我知道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吃不着橙子还可以吃西瓜。
你真他妈好,你真他妈坏。
你好起来让人五迷三道,你坏起来让人咬牙切齿。
我离不开你,你也不会放过我,你在身上留下烙印或者疤痕,我一天天长大,一年年变老,虽然中途可能变得更坏,但慢慢都会变得更好。
我们都是时间的函数,人生这个方程式,不求结果,只要有意义而又欢喜地度过,这就很好。
所以,你不用有所顾忌,该怎么来就怎么来。
我等着你把我变成更好的人。
书短意长,我不废话了。
你忠诚的宋小君
2012年11月1日
21、似梦迷离/贺伊曼
整个初中时代我一直在换座位,不知算不算缘分,三次都和陈辉同桌。一开始我是不满意的,他黑黑瘦瘦,个子不高也不够帅,十来岁的时候谁都想跟好看的男孩子坐在一起对吧?我那时已算班上个头蹿得比较高的女生,没和后排四肢发达打篮球的男孩子坐同桌一度让我非常沮丧。
但好在陈辉对我还算不赖,没像其他男生一样喜欢用圆珠笔在我的袖口和衣领上“无心”地戳几道,且他也算得上和我有老交情——小学时我们已是同校——我也就渐渐自我消化了这份沮丧。
多年后的同学聚会,我们聊起陈辉,大家都有些茫然失措。那些往事明明近在眼前,清晰地像昨天才发生过一样,大家却默契地选择沉默。半晌不知谁说,“追悼会那天郑爽去了吗?”
一片安静。
我小声说,“郑爽一定很伤心的,那时候上晚自习他们在课桌下面偷偷拉手,还是我在旁边帮他们盯着老师。”
又是一片安静。
而我始终记得那些鲜活的画面,很多年来清晰无比。那时陈辉不止一次在晚自习上跟我讲,他周末偷偷跑去郑爽家讨论作业,没忍住又拉她的手。郑爽就穿着睡衣坐在床边笑。
“美死了,你不懂。”他跟我说。
我不相信,说睡衣怎么可能美,而且郑爽笑起来一向傻不拉唧的。
“说了你不懂的呀!”我记得他很愤慨的,还把转到地上去的笔捡起来使劲在本子上敲着,“我说的美,是她最后也用手指勾住了我。你懂吗?”
当时我感到一点点伤心,也可能不止一点点。
我这个同桌,从来抄我的作业也可以考班上前三名,政治考试前一天,他回家花了一晚上把整本书全背了下来,我问的任何问题都没能难倒他。小学时他在我隔壁班,全年级的老师和同学都知道三班有个天才一般的聪明少年,奥林匹克竞赛拿了很多个奖。后来我们一起念奥数班,他坐在我前排,我总嘲笑他怎么能把自己的名字写得那么丑,他也不生气,考试时依然让我抄他的试卷。这个习惯延续到初中我们坐同桌,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把他很丑的签名一道抄到试卷上去。
有一回我写日记,把暗恋他的事用我以为只有自己能看懂的拼音缩写写了进去,他看我从头至尾用手捂着日记本,就非要抢过来看。我大惊,死活不让,但最后还是被他抢去,他拿着看了很久,然后突然合上扔给我,声音变得支支吾吾,问我,你这篇写的是什么。老实说我不记得当时回他什么,总归是含混却没有说服力地搪塞了两句,整节晚自习就再也没有和他说话。后来我们再没有讨论过这件事。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当时到底看没看懂那些歪七扭八的字母。这么多年我从没有问过他,如今想起来倒真是有些后悔。
“追悼会那天郑爽说家里有事,就没有过来。”有人说。
我“哦”了一声。那么如果陈辉知道的话,应该会很伤心吧。
我记得接到消息那天,我正在办公室无聊地刷着网页。接通宋的电话后,我站在那个曾经拍过《建国大业》的阳台上狂哭不止。倒是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伤心欲绝,什么叫难过地浑身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