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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香港黑社会组织的发展

作者:丘海雄/平萍 当前章节:15144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5:36

一、省港大罢工期间香港黑社会在省港大罢工期间乘乱浑水摸鱼,窃取不少利益。一百三十多个黑社会组织的势力也随之抬头。

“五卅惨案”引起省港大罢工。在香港方面英国政府对罢工浪潮开始时大力镇压,继则软硬兼施,部分老弱妇孺纷纷离港,虽然没有戒严,但是日夜都有英军荷枪巡逻,使市民无事不敢外出,城市一片萧条,仿如鬼墟。当时自来水设备还不普遍,到街边水龙头或水井轮候汲水的人为数不少。慑于英兵凶气,许多家庭主妇都不敢外出取水。湾仔区“单义”堂口的人马首先出动,代为挑水,索价每担一元。在当时,一元钱可买大米近五十斤。这一奇招引起港、九各地区黑社会人物的垂诞,于是纷起效尤。干开后,强行勒索、入屋行劫的跟着来了,甚至不管市民要不要,第一天挑了,第二天便自动送上门,水到收银,否则煎皮拆骨(粤语,即痛打一顿)。市民叫苦连天,无处申诉。接着歹徒们更搬出“代客购物”的圈套,要主妇把需购之物列好清单,声明货到才收款项。实则是歹徒趁军警忙于镇压罢工,将一些店主回乡,无人看管(或留一二人看管)的店铺砸开,强抢硬夺,将抢来的物品送上购物者的家门,除收取货款外,另收一笔“服务费”。歹徒们不分日夜地出动窃抢,大发“罢工财”,最高收入每日有达二百元者,这在当时几乎可购黄金四两了。

由于罢工的影响,百业停顿。除了大部分产业及专业工人返回广州,余下的人普遍失业。各黑社会单位乘机招兵买马,在一年多的罢工行动中,香港黑社会都较前“壮大”,打下了日后为非作歹的根基。

二、三十年代初至1941年香港沦陷由30年代初期至1941年香港为日军占领前的十年中,可称为是香港黑社会的“黄金时代”。

黑社会何以在这经济尚不及战后繁荣,发展人数也远不如今天壮大的10年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其自身俗守帮规有密切关系。

在这段时期,黑社会人物和警方已开始挂钧,黑社会组织逐渐半公开化。黑社会人物与一些警察开始勾结,狼狈为奸。表面上是誓不两立的敌人,暗地里却是忠实的“盟友”。据一位曾属“和安乐”,绰号“石岐炳”的30年代的一个风云人物透露,当年他曾和一位华人探长结为“黄纸兄弟”,斩鸡头,饮血酒,义结金兰。黑社会之间发生磨擦,通过“讲数”和气收场时,都由理亏的一方摆设“和头酒”,以示歉意,这种场合时常也有警方人员作为嘉宾、以“见证人”身份周旋两者之间。

那个时代的警方侦探知识贫乏,破案手段落后,每遇大案都要借黑社会人物作线人,使黑社会的地位变相提高了。此外,当时香港尚无反黑部门,在律例上也没有惩罚黑社会会员或活动的明文规定,黑社会活动便有侍无恐了。

在黑社会内部,比较讲究“帮规”、“义气”,各堂口的纷争大多能通过“讲数”和解,不像现在那样动辄打杀。同时,这个时期黑社会活动十分活跃,作案虽多,但性质不算严重,轰动社会中的案件不多,警方没有花太多资源弹压。这些都可能是当时香港黑社会迅速发展的因素。

当时除包庇黄、赌、毒及老千(即行骗)外,最普遍的犯罪行业是:“墨漆”:卯夜间偷入人居,盗窃财物。

“文雀”:即扒手。

“爆冷格”:探悉无人在家,撬门而入,进行盗窃。

“踩灯花”:黄昏时乘人不觉,潜入屋内,夜阑人静即翻箱倒柜,暗入明出。

“高买”:在市场或商户作购物状,乘机盗窃贵重货物。

“收晒掠”:专在住宅天台或后栏,盗取晒晾衣物。

“海鲜档”:在街头巷尾开设鱼虾蟹或纸牌小赌档。

“夜冷”:专门从事收购贼赃,改头换面转手图利。

“跳罕”:在街头巷尾或大笪地出售假药或春药。

“拐带”:诱拐人口,买卖人口。

“挞流锦”:以假银币在进行买卖时,换取对方的真银币。

“收烂帐”:凭恶势力替人收取烂帐或陈年旧帐。

“高利贷”:借出一笔钱,要求对方付以高价利息。

“保公术”:通过占卜卦命,危言耸听骗取金钱,或利用对方贪念,以种金种银等手法行骗。

“换流朵”:专门窃取信箱里信件,洞悉内容后相机登门行骗。

“■死牛”:在僻静地区以暴力行动。

“带货”:往返港澳与内地间,携带漏税或违禁品。

黑社会成员在币值稳定,生活程度不高,消费门路不多的当年从事这些“一技之长”的罪恶活动,不但收入丰厚,而且安全稳定。会员向所在组织按规定缴纳的会费也有了稳定来源,会务工作自然推行顺利,作奸犯科之辈固然喜欢将黑社会作靠山,而且有些从事正当行业者或富家子弟也投靠门下,求取会员身份。这些人参加黑社会不是为了欺凌别人、为非作歹,而因为害怕“官府在远,拳头在近”,求取一会员身份作为“护身符”,万一有人欺负也可挡驾。就这样,香港的黑社会其对得天时、地利、人和,组织内部运作正常,循“规”守“矩”,发展到了顶点阶段。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香港沦陷前夕。

三、香港沦陷的三年零八个月(1941.12—1945.8)

1941年12月,整个香港沦陷于日寇铁蹄之下。香港居民从此开始了3年零8个月艰苦而黑暗的日子。香港黑社会在这个阶段也认贼作父,为虎作伥,充当日本宪兵的走狗,残害善良同胞。

黑社会的罪恶行径,首推1941年冬,日军开始进攻香港,九龙半岛沦陷之前。当时黑社会狂徒四出烧杀劫掠,造成“兵灾未至,人祸先临”的局面。1941年12月8日,日军开始入侵香港,9日下午已攻至城门水塘。该日中午,属于“和安乐”、“和洪圣”、“和群英”、“和利和”及“和利勇”等堂口的50多名黑社会成员集中在钦州街一幢楼宇的天台之上。他们认为发财机会已到,密谋趁火打劫的路数,最后商定各堂口划分洗劫地盘,以白布绕左臂为标志,以“胜利”为口号(事后这些歹徒被称为“胜利友”)约50人为一组,原来相约单独发现财物,为个人所有,集体发现财物,则见者有份。订明不伤人、不劫色,到遇反抗时才斩杀。但是实际上许多歹徒既劫色、又滥杀。

从9日晚升始,“胜利友”们在油麻地、旺角、深水埗地区烧、杀、抢、掠、奸。由于当时各区警务人员一部分被调往前线,警署大门紧锁,使“胜利友”得以横行无忌。战后1946年出版的《香港年■》描述当时的情形:“深水埗、旺角及油麻地一带,匪徒乘机发动,大肆抢劫,殷商富户多被抢,损失惨重”。洗劫完上述地区以后,“和安乐”的匪徒捣毁九龙货仓大闸,将里面的存货尽数掠走。红磡、土瓜湾一带没有什么富户,匪徒将居民驱到街上排列成行,勒令奉献财物,将大多数敢于反抗或毫无贡献者推入一堆熊熊大火中活活烧死。一位目击浩劫的张老太忆及当时在码头围道即今日金门戏院附近看到10名以上的居民丧生于火堆中时,仍心存余悸。

几个黑社会山头组织为争夺劫掠地盘也互相火并,大打出手,死伤累累,无赖地痞及黑人物家属在尖沙咀区也和黑人物一道进行一场大洗劫,之后又回师旺角洗劫幸免遭第一次劫掠的“漏网之鱼”。所到之处,市民只有逆来顺受,损失惨重。

在港岛方面因为仍有部分警察和义勇军维持秩序,黑社会除了在薄扶林及香港仔行动外,还不敢在市区动手。但垂涎于九龙“胜利友”的“赫赫战果”,西区“和合图”和湾仔区的“单义”两帮人马决定渡海过九龙,步“胜利友”后尘,再次对九龙进行烧杀抢掠。他们把一些上次未遭劫难的“幸运户”也刮尽膏脂。致使若干户普通人家竟在日军进城后因无米无汤而活活饿死。而沦陷初期,因被劫去粮食而成饿■的就更多了。

香港沦陷后,黑社会人物中有相当一部分回到内地另谋生计。一些人还投军从戒,加入杭日斗争的民族大潮中。而留下的多属凶横暴戾之辈。这些人认贼作父,充当日军宪兵的傀儡或打手,为50元军票的奖金而不惜出卖抗日人士,还在香港上环、西环、湾仔,九龙的油麻地、官涌地区设立密集赌档。日军在沦陷的最后2年发给牌照,黑社会公开经营娼、赌、毒,收入用以孝敬宪兵部。沦陷期间,最吃香的黑社会组织是“和安乐”、“和洪胜”、“和利和”、“同新和”及“福义兴”等。最卑鄙的行为首推协助日军建立“慰安所”(供日军解决性欲之地)。日军选定湾仔作为建“慰安所”的地点。此地是居民密集之地,日军由黑社会人物配合,分组对被选中地段的居民轮流催促、挨家逐户通知三天之内迁出,不服者则拳打脚踢,甚至入屋抢劫,非礼女性,弄得鸡犬不宁,日月无光。参加的黑社会成员每人分到日军发给的50斤大米、30元军票的奖励。

四、战后至1949年1945年8月20日,英海军舰队在香港登陆,结束了日军在香港的统治。此后半年市民从外地陆续返港,香港人口又回复到120万左右,而其中也有不少黑社会分子。除沦陷期间一小部分罪大恶极的黑社会人物暂时逃避风头,或躲藏或回大陆以外,大部分留守的和动后归来的一批又重新活跃起来。战争刚结束,香港百废待兴,政府无暇顾及黑社会,黑社会就先后招兵买马,最先恢复活动的是“和安乐”,其次是“福义兴”。其主要活动除了盗窃、抢劫、扒手、街头行骗、设赌档外,比较突出的就是“收规”和包庇娼妓。所谓“收规”,就是以市场、临时市场、街边的摊贩为对象,无端生事、毁坏货物及生财工具,更有甚者夜间纵火烧摊档,然后派出能言善道之徒,晓以利害,倘对方能接受,按时缴交“保护费”,则可平安大吉,无人再敢骚拢。黑人物也知“杀鸡求蛋”非良策,故索取的钱财数目并不大。各黑社会组织都争走这条财路,经过争抢后大致确定各山头控制地区为:九龙方面:“和安乐”——控制旺角地区。

“和胜和”——控制深水埗北河街以北地区。

“和胜义”——控制佐敦道以北油麻地地区。

“联英社”——控制官涌以至尖沙咀地区。

“福义兴”——土瓜湾以迄九龙城地区。

香港方面:“单义”——湾仔地区。

“和合图”——中环地区。

“和胜堂”——西营盘以迄薄扶林地区。

“新义安”——铜锣湾以迄筲箕湾地区。

“同新和”——湾仔部分及西环部分地区。

这种某一组织控制的某地区又称“陀地”。当某一单位势力有升有降时,其陀地亦会相应扩张或缩小。这种情形,一直维持到1950年左右。

战后香港黑社会有两个明显变化。一个是,战前任何一个黑社会组织单位都设有“海底”存于堂口之内。所谓“海底”,也就是“会员花名册”,任何一名“大佬”收录“门生”时,均须向堂口的“纸扇”呈报,将“新会员”的年龄、籍贯、职业、绰号等等,正式列入“海底”。这样,此人才获得堂口承认是旗下的一员。当他与外人发生争执时,堂口才会全力支持。而且,“大佬”收“门生”时,有“门生”向其奉上“毛诗”(即利是)一封,数目的零头必须是六的规矩,如一元六角,三元六角、六元六角、十元零六角。。,收“门生”的大佬按例将“毛诗”的半数缴交堂口作为基金。当然,战前币值已成历史,现在的“毛诗”已比过去增长了数十倍以至数百倍了。战后的黑组织没有严格执行此规条了。除“和安乐”、“福义兴”尚算有健全的“海底”留下来外,其他组织则在这方面不如战前,有的连会员人数也搞不清楚。

从黑人物的遵守行规来看,战前绝大多数都能做到“打死不报官,刑死不招供”,此条也是按中国洪门组织会规《洪门三十六誓》继承下来的,但战后的黑社会人物,部分被警方刊用作为线人,若共同作案时被逮住,也会在刑具之下供出在逃同党。此外,除了少部分“大哥头”拥有经常可资驱策的“马仔”(粤语,即手下呼之左右的小卒)之外,堂口首脑人物已无发出“全体动员令”的力量。约束力比战前低。

在这个时期里,原来的警黑“盟友”关系也变了质。战前警方官员上任还要请黑社会首领人物关照帮忙,战后则由“专程拜访”变成“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了。双方成了主与奴、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黑社会的地位降低了。

五、1949年以后1949年春,国民党在国内的统治已大势去矣,指日可亡。国民军统头子毛人凤为作最后挣扎,卷土重来而授意手下联系两广各地洪门组织。葛肇煌授命在广州再设“洪发山”,重建“内八堂”,并把南宁的“大洪山”易名“洪发山”合并,当时“洪发山“也有“山堂”、“永”、“香”的山头诀:“洪发山、忠义堂、珠江水、白云香”。这就是后来蜕变为“十四K”组织的前身。在广州解放前夕,葛肇煌便带着各堂的香主、心腹从广州逃到香港,不久自己又回到台湾“归队”去了,剩下的若干人马便成为“十四K”的开山祖师。

“十四K”组织在港设坛立舵之初,自视为“洪门”正统,并公开承认国民党是靠山,政治色彩很浓,因而跟原有黑社会格格不入。前者自认“不是猛龙不过江”,而后者则抱着“强龙不压地头蛇”的心理。两者之间时常火并,势同冰炭。

“十四K”在香港占有一席之位之后,迅速扩大阵容,至60年代初期,会员已发展到8万名,其中包括了“挂蓝灯笼”的。所谓“蓝灯笼”,是指没有依循开香堂的手续,仅获某一大阿哥承认,为门下弟子的小人物。至70年代初期,该组织又继续扩展至欧美各国的唐人街及东南亚各地。目前台湾黑社会组织中的一大派系“潮帮”中执牛耳者就是“十四K”,日本则是从1973年以后发现有“十四K”组织的,澳门各黑帮势力中最强者亦为“十四K”组织。

1949年后,黑社会继省港大罢工的大劫掠行动后,在1956年双十节制造了一场本来限港内的事件、后为台湾政府特务策划,“十四K”组织大打出手的大劫难。这起事件轰动中外,不但居民生命、财产遭残暴,而且使香港政府声誉受损。

国民党国庆即“双十”节前夕,由地处深水徒的李郑屋村徙置区的一个为少数亲蒋人士把持的“居民组织”,为庆祝双十国庆而强行命令居民张贴“廿”字样的标语和青天白日旗,后被该屋村事务处一名职员撕去,就这样挑起了事端。这个居民组织提出苛刻条件,侮辱人格,献媚蒋政府,未得答复就围攻事务处,追打事务所职员,纵火焚烧事务处,还与警察冲突,打伤警察,后被警察用催泪弹驱散。

如果这时立即收场就不至于出现后来的劫难了。但此事由居民组织告知台湾政府“六组”(系中统特务系统)驻港特务头目,继而又汇报到军统派遣在港的特务头子毕××,以此似偶然的事件为契机,在与台北方面电波联系后,为保住台湾的面子,决定将事态扩大。台北政府派一名特务前往香港亲自布置暴动计划,然后由“十四K”组织几个头目分头联络香港各黑社会组织。10日晚9时卅分开始行动,暴徒们推翻消防车,掷玻璃、砖头,打伤警察、消防队员,砸烂一些国货公司、茶楼、金铺的大门,将里面的货品抢掠一空,还滥杀无辜,残害居民,暴徒强迫进入北九龙地区的车辆购买纸旗作通行证,向商户勒索“反击香港左派”的经费。在九龙市区,暴徒焚烧一部司机不愿购纸旗、乘载瑞士共和国驻港领事馆的副领事兼参赞埃士德及其夫人的汽车,致使司机当场被烧死,领事夫人也在被送医院3天后不治身亡。10月11日,暴乱已演变成为台湾特务与香港政府的间接斗争。暴徒与军警直接正面冲突。在这次暴乱中,最凶残的要算暴徒对“港九工联荃湾医疗所”的围攻,该所留守人员仅有10多人,其中有5名女性,500多名暴徒在台湾一特务头目的指挥下发起7次波浪式进攻,后歹徒从屋顶放梯入屋,打开大门,匪徒凶猛冲入。3位男员工被打死,5位女员工被轮奸,8位员工受重伤,其中两人终身残废。

对这次事件,中国政府表示极大愤慨,并对港英政府未能有效制止国民党特务组织策划的暴乱提出严重抗议。港英当局曾出动大批警察进行了一次“宁枉毋纵”的大搜捕,14日关入“漆咸营”的达3千人。但港英当局不愿确认这次事件是由国民党特务指挥策划的。他们只承认这次事件是由黑社会及“中国难民”发动的,黑社会则以“十四K”、“和安乐”为主。“十四K”实质是国民党半官方式的地下组织,这场给港民带来巨大灾难的暴乱的主使者就不言自明了。

六、所谓“大圈仔”

因本章是黑社会发展史,与黑社会关系密切的组织也应有所涉及,在这里,我们来向读者简单介绍“大圈仔”的情况。在香港新闻媒介中常可听见或看见“大圈仔”这三个字。所谓“大圈仔”是指由中国大陆来港的犯罪人物。在黑社会暗语中称“城”为“圈”,故而有“大圈仔”这个叫法。

严格说来,“大圈仔”不是香港的黑社会组织,因其本身没有正式的组织,更没有明确的规条戒律,也没有一致认同的文化。“大圈仔”是有其名称而无其组织的实质。连这个名称,也是黑社会圈内人物安上的。

从70年代起,部分来自中国大陆、通过非法途径入境的青少年,没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故而找工作、做生意或求学都路路难通,迫于生活而干上了为非作歹、鸡鸣狗盗的勾当。由于这些青少年多数有当红卫兵时“文攻武斗”派系斗争的经验,进行非法活动时也并不逊色于“陀地”人物,甚至其狠毒过之而无不及。黑人物也未必敢小看他们。这样,“大圈仔”与本地黑社会组织就有了非常微妙的关系。一方面,“大圈仔”作案凶狠而不守规矩(也无规可守),扰乱黑世道的“太平”,使得本地黑社会也会在某些情势下协助警方打击“大圈仔”,但另一方面,由于“大圈仔”很“烂命”(粤语,不要命,把命当不值钱),本地黑社会也会利用“大圈仔”去做一些他们不愿冒险的事情。因此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既有争争斗斗,又互相勾结,双方互为利用。

回顾香港黑社会发展的历史,我们不难看到,香港黑社会的兴起源于普遍的“方便自己发财”,继而又想到“别人侵犯自己利益时可用团体应对,有恃无恐”,再发展下去则是自己与团体一起侵犯某个人时对方将力所不敌,有利可图,由自我寻求保护发展到为非作歹,肆无忌惮。

黑社会用严格的会规戒律约束组织成员的行为,用“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思想观念整合成员的信念。作为一种组织,尤其是以“利”为本,唯利是图,使那些不想自食其力之人热衷于靠打砸抢杀等非法手段取得自己利益,不须费力就可得手的便利使人的私心无限膨胀,加上市民不敢反抗,政府弹压不力,故黑社会组织不但没有消亡,反而兴盛不已,几十年来人数不断增加,作案手段也日益翻陈出新,“水平”也越益提高了。

第二章香港黑社会的组织结构与文化香港黑社会作为一种组织能够长期存在、历久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有严密的组织结构与特殊的被认同并遵守的帮规、暗语,这些都构成其特有的“黑帮文化”。在本章中我们将揭示黑社会难为外人所知的神秘内幕。第一节香港黑社会的等级职司与组织系统一、香港黑社会的等级职司帮会多数具有宗教色彩,对造成神秘气氛以慑服人心,有很大的作用,宗教色彩首先体现在黑社会组织的等级职司中,它们的称谓、等级分别如下,“香主”——又名“四八九”,“二路元帅”——又名“四三八”,“红棍”——又名“四二六”或“十二底”,“白纸扇”——又名“四一五”或“十底”;“草鞋”——又名“四三二”或“九底”;“四九”——即最底层的一般会员。

三合会为首称香主(或山主),大路元帅,又称四八九龙头,因四加八加九即共廿一,是洪字的右边的共字顶,表示核心人物;次又称四三八副香主,即二路元帅,因四加三加八共十五,这是纪念洪门前五祖、中五祖及后祖共15人,而洪字左偏旁为三点水,共字下边是八字,表示三八;基层组织有:四二六红棍,因四乘廿六加四共一○八,意义是宋代山东梁山泊一百零八条好汉,而在执行处分时,则暗示天上有三十六天神,七十二地煞,合共一百零八。同时佛珠亦规定是一百零八颗。四一五白纸扇,因四乘十五加四共六十四,而八乘八亦即六十四,仗义制八卦,与此也有关连。四三二草鞋,因四乘三十二加四共一百三十二,而四乘三十二是一二八,因少林寺和尚替清朝攻打西域共计一百二十八名,而上述每职级数字都加四,原因是洪门高溪庙内香炉插有四十四支香,故现在洪门举行大会仪式,其木斗内现时改插有四十四枝旗。

“香主”职位为每个字头的最高掌握人,亦称“大路元帅”,相当于从前国内洪门山头的“香主”。例如所有“和”字头的各个堂口,只能选出一名“香主”,总管“和”字头所有单位的事务,又例如“四大”的“单”、“马”、“联”、“同”等近十个堂口,也仅选出一名“四大”的香主,并非每个堂口都设有“香主”一职,在理论上,“香主”的地位是最高的。“二路元帅”则不同,几乎每个堂口都有一名或多名“二路元帅”。一般来说“二路元帅”若非“坐馆”,(此职在后面介绍)就是有职无权。也有退任的“坐馆”受会员爱戴,进而被推举为“二路元帅”的。

“红棍”,为黑社会堂口的“高级职员”,也是“打手领班”。被推举为“坐馆”的,必须具备“红棍”资格,在大开香堂时,“红棍”所扮演的角色与从前国内洪门山头的“红旗五爷”相同。

“白纸扇”亦即每个堂口的军师。在黑社会组织半公开活动时,每一堂口均长驻“坐馆”及“揸数”一名,全权处理该堂口事务,而“揸数”一职非“十底”(亦即“白纸扇”)不能担任。遇有对外交涉或酝酿“开片”(械斗)时,“白纸扇”须执行“遣兵调将,运筹帷幄”的任务。

“草鞋”,黑社会职员中最低的一级,其下就是“四九仔”。在清代中叶洪门人物最活跃时,此一职位(国内洪门称为“六哥”)经常负责奔走联络工作。在香港的黑社会中,“草鞋”一职,仅属聊备一格而已。

“四九”,亦名“四九仔”,黑社会组织中的基本群众,国内洪门称为“么满”或“老么”,但有10年以上会龄的“四九仔”,如蒙“坐馆”或“揸数”提拔,亦可参与会务及招收“门生”。

各职级人员还有和身份相应的手势,见附图2—2.2二、香港黑社会的组织系统香港黑社会的组织系统不似中国洪门山头那般复杂,但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每一“大单位”如“十四K”,“和记”、“四大”、“老潮”等,除均设有“香主”一名之外,其余各堂口均有“坐馆”一名、“揸数”一名,及具有“叔父”资格的“执事者”若干名。这些人代表本堂口对外交涉一切,对内则统理属下成员“升职”及排难解纷等问题,“坐馆”必须具有“红棍”资格,而“揸数”则多数是“白纸扇”,会员们尊称为“先生”。

上述职位,均以“选举”方式产生,任期一般以3年为限。既然黑社会组织系非法组织,那么它是如何进行选举的呢?其实很简单,并不需要开大会,搞投票唱名那一套。而是采取“民主集中制”。一个“大单位”如“和记”选举“香主”,所有“和”字头的十多个堂口的“坐馆”,和任期已满的“香主”共聚一堂,茶聚或晚饭,特酒酣耳热之际,由某人提出某某德高望重,应为本届“香主”,如无反对,便一致通过。被选的“香主”若不在场,便由卸任“香主”专程通知。如由卸任“香主”推荐,则被推荐者要偕同出席。“选举”完毕后,由各堂口“坐馆”召集属下“职员”,以口头通知,如此这般,就算完事。

至于“坐馆”或“揸数”的选出,与上述情形亦大同小异,先由“坐馆”召集堂口中得力人物,介绍下届“坐馆”或“揸数”,由与会者通过。如果与会者认为原任“政绩斐然”,也会恳切请求“留任”,因此也有“蝉联”数届的“坐馆”或“揸数”。

按照黑社会传统规矩,“坐馆”综理一切大小事务,如会员“紮职”(升迁),与别的单位“开片”等等。这些均须“坐馆”批准。遇有重大问题,又必须与“揸数”及各“执事者”(亦即该单位的“元老”)商议,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行动。此外,属下成员如有勾结官府、“黑吃黑”、出卖手足、奸淫“义嫂”或“义妹”。。等罪名,须执行“家法”时,亦须由“坐馆”、“揸数”及“执事者”决定其情节轻重,方可执行。不过此类情形,战前及战后初期尚或有之,近40年来,已较少有了。原因是目前的“新血”绝大多数是无法无天的青少年,不知帮规道义为何物。另一原因是自警方反黑部门成立之后,黑社会问题已不再是一般刑事罪案,黑社会的行动,亦被密切注意,而一般“坐馆”对会员的约束力亦日见薄弱,因此“执行家法”一事,除了几个贩毒大集团仍有发生之外(多数雇请泰国杀手执行),几乎已成历史陈迹。

“擅数”一职的任务是总管堂口内的一切钱粮收支,及保管“海底”(会员名册)。40年前,若干堂口如“和安乐”、“和胜和”等,堂口尚有积存经费,“揸数”也就有事可办,时至70年代,除“老潮”而外,任何堂口经费积存已无多少,“揸数”便有些形同虚设了。

黑社会组织各阶层人物的升、迁、降、调,也有一定规矩。“四九仔”

可扎职为“草鞋”、“白纸扇”或“红棍”,但仅能升一项职位,而且并不是按级递计,如由“四九仔”可扎职为“草鞋”、又可以扎职为“白纸扇”,亦可以扎职为“红棍”。扎职之后,便几乎是“终身职务”了。曾经出任“坐馆”或“揸数”,才可以再升为“二路元帅”或“香主”,否则“红棍”还是“红棍”,“草鞋”仍是“草鞋”。

扎职也有“平地一声雷”的规例。如某一正式入会的新会员,由于对堂口有特殊贡献或功绩,可以在“坐馆”保荐下,不必经过“四九”阶段而平步青云,升为“鞋”或“扇”或“棍”,故称之为“平地一声雷”。

上一章已提到过“蓝灯笼”,即未经正式开香堂仪式,只求某一职员收为门生,口头上传授一些简单诗词暗语,便算为该堂口一分子。不论有无正式经过“开香堂”或“挂蓝灯笼”的,都必须对自己的大哥奉献毛诗(利是)一封,上文已说到必须有“六”字,这在每个堂口还有固定“办事处”时,利是半数例将充公作经费。现在没有“办事处”的“门生利是”就全入大哥腰包了。这种利是还有一个规矩,“无事三十六,有事三百六”。即如仅想取得会员资格则拜门利是可以少些;相反若先惹下麻烦而求庇于某一堂口,或想向别人报复的,本身力不从心而求助某一堂口,那他就要交十倍或百倍以至千倍的利是了。

此外,黑社会会员又有“过底”的规矩。如原属某大单位的黑社会成员想转隶于另一单位的话,需在新旧“拜兄”双方同意下,进行“过底”仪式。过后便与旧堂口断绝关系,如两方进行厮杀,更要站稳新立场,帮着新堂口,绝不能“藕断丝连”,犹豫不决了。

在黑社会的组织结构中,“香主”及“坐馆”等掌权人物应是高层次的“领导”,备受尊敬,但目前一般新人物,既无帮规可守,亦无敬上可言。兴之所至,管你是何人。这里且举一例:1970年夏,仍属于“百花齐放”时期(“百花齐放”,即警、黑挂钩最灿烂的“蜜月时期”,这段时期之内,不论黄、赌、毒及一切非法活动,均在半公开之下进行,而每个环头警署的贪污分子,亦明目张胆收取贿赂,)“四大”的“二路元帅”×叔,为铜锣湾“大档”主持人,财雄势大自不在话下。某夜归途中忽被两名青年截劫,将其身上两万多元全部劫去,×叔心有不甘,就用严厉的口气,对截劫的两名青年说:“世侄,我是‘四大’的‘二路’×叔,相信你们亦有耳闻。倘无钱花,拿三几百去用我绝不计较,像这样洗清劫净的做法,不但对你叔父属于大不敬,即使对‘羊牯’(黑话即非黑社会的人)也不应如此罢!”

不料两名青年的回答也出人意料,他们道:“我们早就知道你是×叔,你吃参鲍翅肚,我们只不过喝点残羹剩汤罢了:你不‘响朵’,我们还可诈作不知,如今你既表露‘二路元帅’身份,我们也不再客气。除钞票之外,手上的‘金劳’也请一并除下,否则我们只有亲自动手了!”

×叔气得几乎昏了过去,但夜深人静,又没有保镖在旁,对方持有利器,若把问题弄僵了,这种初生牛犊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只好忍气吞声,连手上“金劳”也乖乖的除下。对方一声“多谢”,一溜烟地跑了!

事后×叔查出对方是“十四K”人马,一怒之下,通知其老友×探长,凡抓到一名“十四K”人物,拖入“杂差房”狠揍一顿,便给茶资二百元。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半月之内,“十四K”人物给抓入警署狠揍一顿的竟逾百名之多,最后还是由“和记”一名“叔父,出面调停,才算了结。

第二节黑社会组织的开堂仪式章盛曾在《香港黑社会活动真相》中描述香港黑社会的开堂仪式。

室内以四方桌叠成三层式的供奉台,最上层供奉羊角哀,左伯桃,中层供奉梁山泊一百零八将,下层则供奉前五祖及后五祖。上述牌位均用黄纸写上红字,供桌之前设一纸塔,塔门写上“高溪塔”三字。供桌两旁放置刀棍各一,称为“洪门刀”及“龙凤棍”。供桌中央设一“木杨城”的木斗。(见附图),其下横放木板两条,称为“二板桥”。

进入室内的门称为“洪门”,由扮演“天佑洪”的人物两名,分别把守左右。意即一进“洪门”,便终身成为“洪门人物”。

各事就绪后,先由“白纸扇”上香,然后跪下献刀献棍。起立后即高声呼叫“恭请坛主”。于是,坛主进入会场,端坐供桌前特设的座椅之上。所谓坛主,即主持该次香堂之人物,身份有“香主”或“二路元帅”,但亦有“坐馆”或不在职的“红棍”主持。

坛主就座后,转身面向供桌上“三把半香”,然后率众下跪。此时,所有“收马”(招收新人)的大哥及观礼的叔父亦须下跪。拜毕仍分列两旁,各就职司之位。此时坛主大喝:“传新人!”把守门口的两名“天佑洪”高声答应,然后带领新入会者鱼贯入场。

“天佑洪”带“新马”进场时,还须经过一番问答。这个自然是预先教授的,其问答如下:问:“这是什么门?”

答:“洪门”,问:“入来做什么?”

答,“投奔洪门”。

问:“投奔洪门,有何目的?”

答:“金兰结义,保主登基。”

问:“是别人逼你来的还是诚心自愿来的?”

答:“诚心自愿”。

问:“既然自愿,请入洪门,受坛主恩典。”

当新人全部进入会场后,便向供桌下跪,“执事红棍”烧香一把,每人授以一枝,“新马”接香后高举过顶,“执事红棍”即拿起“洪门刀”,分别向“新马”背上轻轻一拍,然后大声传谕:“身入洪门,不得勾官结府。不得欺兄霸嫂。不得出卖手足。不得吃里扒外。不得调戏姊妹。有事不得畏缩不前。不得泄漏秘密。不得勾接外人,出卖兄弟。不得三心二意。不得欺师灭祖。否则三刀六眼,势不容情。”

当“执事红棍”每传一谕,“新马”即高声答应一声:“是”。传谕完毕,“执事红棍”挥动“洪门刀”,高唱:此刀本是非凡刀,昔日老君炉内造。

七七循环圣火炼,方能炼成三把刀。

头把掌在关公手,取名青龙偃月刀。

二把落在晋王手,取名开国定唐刀。

三把落在洪英手,取名本是除奸刀。

有仁有义,共结金兰,无仁无义,三刀六眼!

至此,洪门刀归案,坛主命“新马”起立,并即时介绍在场人物互相认识,然后又演出“斩鸡头”一幕。

“斩鸡头”又称“斩凤凰”,由“执事红棍”请出“洪门刀”,往中一站,念出“斩凤诗”:风凰生来四头齐,五湖四海尽归依有仁有义同祸福,脱去毛衣换紫衣念毕,手起刀落,鸡头落地,另外一名执事,取过预先盛好七分满白酒的大碗,承接鸡血,混和酒中。上至坛主,下至“新丁”,一一以指头沾酒,往口内一吮,作象征式“歃血为盟”。接着坛主退席,“执事红棍”督率各人做好“善后”工作,将所有牌位令旗,一一焚化,“开堂大典”至此宣告闭幕。

至于由四九仔升职为“鞋”、“扇”、“棍”的香堂,与上述大同小异。“升职典礼”必须足够三人,即所谓的“三及第”,亦即必须有三名“四九”同时分别升为“草鞋”、“纸扇”、“红棍”,方可开堂,不能因一人升职而唱独脚戏。这类“大开香掌”的仪式在近40年来已较少见,若有也多数移往澳门秘密进行。

第三节香港黑社会的暗语诗词香港黑社会的暗语、诗词,主要是从中国洪门组织沿袭下来的。中国洪门组织以“反清复明”为目标,因此行动必须极端秘密,为了便于辨别敌我,洪门人物制定了一套诗词、暗语,以代替彼此接触常用的客套。这套诗词暗语经过香港黑社会的修改,加上广州话的音韵,已成为具有自身特色的黑帮语言。

香港黑社会组织,如经大哥正式收录入门的,初来必由其传授一些普通问答的诗词及手势,称为“过嘢”,否则被别的黑人物盘问而不知所答时,往往会被指为“乡流朵”,甚至还可能被狠揍一顿。所以“宝”、“印”手势及“风”、“流”、“宝”、“印”四首诗,以及“过五关”的位置等,必须熟悉,才能成为正统的“黑人物”。

问:你是贵公司(或“格屎”)的?

答:我是“老歪”的(因“和”字的口偏在一旁,故又名“歪嘴”)。

问:谁是你的“大佬”,谁是你的“顶爷”?

答:×××是我的“大佬”,×××是我的“顶爷”。

(所谓“大佬”,是直接收自己为“门生”的大哥,至于“顶爷”,则是入会开香堂时的“香主”,如果属于“挂蓝灯笼”人马,则只有“大佬”而无“顶爷”)。

到这时,盘问者会进一步要求被盘间者交出“宝”和“印”,被盘问者如果轻视对方,也可以板起面孔反驳:“你何德何能,要我交‘宝’交‘印’?”如果对方人马众多,不能不在势力前面屈服,那只有低声下气,交“宝”交“印”了。

所谓“宝”,是以左手握拳,单独竖起中指,“印”,则以右手的拇指、食指及无名指,并在一起,通常是先左后右,先“宝”后“印”。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双方如无仇无怨,盘问者也不想把事情搞大,就会“到此为止”,倘若存心闹事,就会继续盘问“风”、“流”、“宝”、“印”四首诗词。

风诗:说我是风不是风五色彩旗在斗中左边龙虎龟蛇会右边虎寿合和同“风诗”内容是描述开香堂时所设的“木杨城”,其中十五面代表前、中、后五祖的“帅旗”大字。

流诗:说我是流不是流三河合水万年流五湖会合三河水铁锁沉蛟会出头香港黑社会组织亦称“三合会”,我们亦经常在报章上看到被控人等身为“三合会”会员等报道,“三合会”的解释,有些人认为单指广东的洪门组织,因为广东省有东江、西江、北江三条河流。但另一种解释则指出:“三合会”的称谓起源自洪门首任香主陈近南率众起义失败,战死于广东省惠州的高溪庙,其徒众拥天佑洪(原名苏洪光者)继续与清廷对抗。认为当时天时、地利、人和都恰到好处,故又名“三合会”。

宝诗:一湾过了又一湾我家原住五指山一心找寻姑嫂庙左右排来第三间雍正11年,洪门领袖郑君达,携妻子郭秀英与妹妹郑玉兰。率众与清兵打游击战,辗转数省,郑君达被清兵杀害。郭秀英与郑玉兰姑嫂仍率众抵抗,后来被清兵围困在湖北襄阳附近,姑嫂二人不甘受被俘之辱,双双投河自杀,渔夫谢邦恒将二人尸体捞起,以礼葬殓,并建姑嫂坟与姑嫂庙于河畔。余下有些徒众迁居在海南岛五指山,闻讯赶往拜祭,这着“宝”诗,极有可能是描述此事的。

印诗:若问印头头二四排成三角订佳期结义金兰为表记同心合力主登基洪门盟主陈近南,率领徒众与清兵对抗,被困于湖北襄阳,被迫分头突围,为图再起曾给众人留诗一首:“五人分开一首诗,身上洪英无人知,此事传与众兄弟,后来相会团圆时”作为相认的标记。因突围那天是农历正月二十四日,故以右手拇指、食指及无名指合找为记。“印诗”内容与此段传说有关。)

黑社会人物互相盘问,到此一般就算结束。但也有再询问“过五关”的,所谓“过五夫”,是以右手由肩至掌,分为五个部分及五个名称,见附图。被盘问者过五关时,需以左手拇指、食指作圈状,其余三指伸直,这就叫“三把半香”,然后将左手搭于右手图中指出的各部分,由上而下,念出名称,故名“过五关”。

“高奚庙”:是指洪门香主陈近南的部众,曾于广东惠州寻右镇附近的高溪庙,誓师对抗清兵。

“乌龙岗”:是指清廷火烧少林寺时,其中五僧逃出,至乌龙岗时,险些被清兵追及,幸而勇战脱险。实则乌龙岗位于何处,后人无人能够确认,可能只是传说而已。也有一说是洪门领袖万云龙战死后,葬于乌龙岗。

“长沙湾”:并不是九龙的长沙湾,而是少林寺被焚时,共有18名僧入逃出,逃抵“长沙湾时,13人战死,仅余蔡德忠、方大洪、胡德帝、马超兴及李式开等五人,这就是洪门“前五祖”、当清兵又再追近,河上有“二板桥”,五人避于桥底,才幸免于捕。

“二板桥”:解释同上。

“姑嫂坟”解释见上文。

象这种黑人物间的相互盘问,不全是发生在两个组织狭路相逢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有两个堂口发生摩擦,相约“讲数”时,为了避免“羊牯”(非黑人物参与其间),就先来一番盘问,证明在场者确属同类之后,才开始谈判。下面再摘录几首有关黑社会文化的诗:保女诗:(即收女门徒)

日出东方一点红莲花摆在路当中义兄采花别处采此花只是洪家种金兰结义诗:(每句分别是诗名的一个字)

人王腰际两堆沙东门墙上草生花丝线穿针十一口美酒羔羊是我家刀诗:此刀不是非凡刀乃是洪门义气刀不犯弟兄毛半截杀尽清兵志气高交际诗:头发未干出世迟家贫少读五经书万望义兄来指示犹记花亭结义时大底诗:(大底:即草鞋、纸扇、红棍等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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