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背语中的“陀地”,指的是某一组织将某一区域作为自己惯常活动场所,不同组织须循矩不得逾越到其他组织的“陀地”中“捞世界”,这是黑社会中通行的惯例了。
在20年代中期,香港已基本上形成了被黑社会势力“群雄割据”的局面。各区域发生的罪恶活动,几乎可说是由清一色的占据该陀地的黑社会组织所为,其他堂口人马“飞象过河”有没有呢?当然有,但毕竟很少,且每次活动之前,得先行通知。陀地”大阿哥,方能作案。否则日后查悉,就要背上“捞过界,的罪名。这样一来,该区所发生的任何罪恶活动,陀头大阿哥都会了如指掌,失物者如与他们有足够的人情,那也能得回部分甚至全部失物。这样的割据情形,差不多维持到1956年的“双十大暴动”为止。其后,割据的情形仍然存在,但已名存实亡,原属某组织的“陀地”往往也夹杂着其他组织的势力,以至没有哪个黑社会堂口胆敢自称某一地区系自己的“陀地”。
在各区为黑社会组织各自独占的时期,黑社会组织并非官府衙门,不能明目张胆地征税收捐,但这并没有影响它的财路通畅。不但对固定或流动街贩按日“派鬼”(收钱),还清一色由陀地人马经营操鞋、开车门、零沾毒品、贩卖淫书或者春宫图片等营生。最低限度也要由陀头大阿哥点头允许,才能在范围之内活动,否则煎皮拆骨,狠揍一顿。而对于那种领牌纳税、公开营业的正当商业又如何呢?除非是财雄势大的大企业或专利机构,或地处高级商业大厦的写字楼,一般的商户不论经营何种行业都难以逃脱黑社会的骚拢勒索。下面且举一实例。
佐敦道以南的官涌,以及大华戏院,长乐街等附近地区,一向被“老联”视为“陀地”,快乐、大华、民乐等戏院,“老联”人物指指鼻子即可入场,这叫“睇陀地”(睇即看的意思)。1975年冬季,设于长乐街三楼的一家小型制衣工场,被“老联”人马登门索取“保护费”。第一次,职员推说老板不在,不能作主,请这些恶人稍后再来。两小时后,老板回来了,对此也婉转拒绝。不料当天晚上,有七、八名大汉破门而入,将若干台电动车头,由三楼掷出街外,幸而无人经过,否则不明不白之中变成肉酱也不稀奇。不给“保护费”,生财工具或摊档设备被天降“神火”一把烧光的事常有发生。随着黑社会势力日益膨胀,为争取陀地,扩大势力范围而互相吞并厮杀,互为占有的情形日益普遍。广大市民原受一个黑组织剥削,在陀地格局混乱的形势中,更受双层或多层迫害,有如刀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就连一名黄色大亨(有两间舞厅、两间酒帘、一间浴池)也会诉苦:“别人以为我们发大财,谁又知道我们赚的钱,十分之四缴付‘片费’,十分之三作为‘保护费’,再加上许多的临时性开支,剩下来的还会有多少呢?”黄色大亨尚如此,出卖青春的人的情形也可想而知,而操正业的居民的情形则更糟糕了。我们知道,人都有归属某一组织,在组织中寻求自己位置的社会属性,而一个组织能历久不衰的原因,又必然缘于它具备稳定、单纯的文化特质。由于香港黑社会所作所为均与社会正常的道德规范、法律条例背道而驰,为社会所不容,故其存在的方式与自身发展的形式是与一般组织截然不同的。其组织系统、诗词暗语也被持续地继承下来,我们从其组织系统、诗词暗语中并不能直接看到它们与黑社会所犯的种种罪恶之间的必然关系,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普通的人,正式进入黑社会成为其中一员,就要自觉或不自觉地学习,接受黑社会的组织规范,而当他认同(自愿或不自愿地)了这些规范,谙习了这套文化形态后,他在行动上也必然模仿早于他接受这套文化的人的行为,去犯下诸多罪孽,这就是黑帮文化的同化力量。除了成员本身己有的贪婪,不择手段满足己欲的恶的属性之外,这种文化的作用力是更有渗透力,更有传染性的。
香港黑社会的常规活动与十年来的发展趋势
本章揭示香港黑社会组织与各项罪恶活动的关系,使读者对其活动手法与行规有所了解,并描述黑社会80年代至90年代的发展趋势。
第一节香港黑社会的常规活动根据约略统计,70年末80年代初,香港黑社会组织约有30个堂口,十九万人左右,其中包括:(一)十四K共分“忠”、“孝”、“仁”、“勇”、“毅”、“义”等八个堆,共约五万人(澳门除外)
(二)和记1。和安乐:三万人2。和胜和:一万七千人3。和胜堂:五千五百人4。和义堂:五千人5。和勇义:一千五百人6。和合图:八千人7。和利和:四千人8。和胜义:四千人9。和洪胜:一千人10。和群乐:五百人11。和群英:五百人12。和一平:七百人13。和二平:四百人(三)四大1。单义:一万人2。同新和:五千人3。同乐:七百人4。同义:五百人5。联英社:七千人6。联群社:一千人7。联义社:五百人8。联群英:一千人9。马交仔:一千人(四)潮帮1。福义兴:二万人2。新义安:一万五千人3。敬义:三千人4。义群:一千人以上的人数是包括“挂蓝灯笼”的临时会员。其中的“和一平”、“和二平”,均属战前原有的黑社会组织,据老一辈黑社会“叔父辈”人物指出,民初之前,原有“和一平”至“和十六平”等共十六个堂口。其后互相吞并,人数少的逐渐冰消瓦解,仅余下“和一平”及“和二平”在元朗八乡一带活动,但人数都不超过一千。这两个组织属下人马均有家有业,一般没有对社会造成过伤害。
香港黑社会的常规活动,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目的都是一个:赚钱。在赚钱的同时,他们对社会却造成了无尽的残害,留下了无数的恶果。下面这幅漫画(附图3—1.1)就形象地概括了黑社会的活动情形,赌博、色情、贩毒、抢劫、杀人等等行当,都在那只象征黑社会的狰狞大手的操纵摆布之下。这些罪恶行当一旦离开黑社会也是难以为继下去的,它们都是以无辜大众的肉体、精神、物质甚至生命为代价而赚取巨额金钱的。下面就香港黑社会的几项常规活动分别为读者介绍。
一、与毒关系密切危害社会最大在毒、赌、黄三大社会罪恶之中,毒又是恶中首恶,荼害社会最大,毁害人体最深。在香港涉及毒品案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由黑社会所为。已被揪出来的、对社会震动较大的贩毒案件的主要成员,跛豪夫妇是“新义安”的大阿哥,毒玫瑰陈燕卿及其保镖陈军堡则是“敬义”人马,马惜如、马惜珍兄弟,则为“福义兴”的头头,油麻地果栏大贩毒案的沙尘超,则是“水房”的中坚分子。而次一级的人物,也都是黑社会中有头有脸、颇有名气的。毒品从原料输入、制造到零售、送到吸毒手上的一系列环节,都是由黑社会人物操纵实施的。先从毒品来源说起,绝大部分毒品仍然是来自泰国方面。70年代未80年代初后,警方加紧缉捕,黑社会不敢再将毒品整船整船地运往香港,转为利用海员中的贪财者,将毒品冒险带入。另外,新兴的毒枭们,都有“代表”派驻泰国,利用旅行人士携带毒品,有些人被利用之后还懵然不知——毒枭们特别制造了一批皮喼皮箱,底部用最薄的夹板,压缩一层厚约一分的毒品于皮喼之下,再进行细致的裱糊工作,而这类运毒工具,也极少被海关人员发觉。即使拿尺去量皮箱内部,也不会发现什么。再者,携带者不知就里,心理上没有威胁,神色上也就从容不迫。在70年代未80年代初以此类手法从事输入毒品工作的,主要有“十四K”、潮帮“敬义”几组人马,主要业务是由泰国输入海洛英,同时由香港偷运兴奋剂往日本。再说毒品炼制的情形。过去,毒品的炼制——由吗啡砖制成海洛英,或由浓缩海洛英制成纯度较低的海洛英,在50年代时仍操纵于沪帮手上,后来由潮帮一手包办了。因为这门技术在今天已不再是“不传之秘”,能够独当一面,处理提炼过程的人,如今已多得不可胜数。
当时潮帮黑社会组织,尤其是“福义兴”与“新义兴”两帮人马,除小部分经营黄、赌两害之外,其余的几乎全部与“毒”有关。报章上所揭露的破获制毒机关,被控于法庭的毒贩头目,十之八九是潮籍人士,可见制毒行业几乎成了潮帮黑人物之“专业”了。
制毒地点,起初在偏僻地区,逐步转向市区。这是取其噪窗大,废气多,足以掩盖提炼毒品时所发出的声和味。但在市中心热闹地段制毒被抓获的也甚多。其中有两处的破获过程十分滑稽可笑,一宗是在尖沙咀,由于邻近大厦发生火警,灭火车及警车赶来救火时,制毒者仓惶逃窜而被偶然发现而破获,另一宗是在美孚新村,制毒者原来系缉私处的“线人”,他故意将错误情报提供给缉私人员,同时则在自己寓所内炼制毒品,当缉私人员白忙一阵,回头找他询问详情时,才偶然破获这个制毒场所,这两宗制毒机关的幕后人物,都属潮帮黑社会组织人马。
关于零售毒品的环节,据有关当局统计,全港吸毒者仍有十万人(实际数目应为十五万人或以上)。过去,曾有过鸦片烟格公开营业,白粉零售处多如牛毛的“盛况”。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这种情形已见不到了。
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情形下,首先出现的是“送货上门”的花招,即掌握着若干顾客的拆家,会在指定的时间内,雇请若干名工作人员,将顾客需要的毒品送到府上,但并不直接接受。送来的毒品放在何处,送货者会临时告知,顾客照指示前往提货,这种方式很少出现纰漏,亦有约定时间地点,互不交谈,在擦身而过的一刹那,顾客已拿到所需要的“粮食”了。而这种情形,亦需在上期交费的前提下方能享受此项服务。
另一种方法,是利用邮差,把毒品送到顾客手上。接受此类“服务”的顾客,大多数有信箱设备,而且是上锁的。投寄份量不能过多,收到与否拆家也不负责。总之,你情我愿,凭“良心”进行交易。除非有线报,否则本地邮件极少检查。还有一种方法是利用戏院上映时,在座位中进行交货。这种办法是拆家接到若干相熟顾客的“订单”,及收齐货款之后,便将若干张戏票,分别赠给顾客,座位是有意识的故乱分布,顾客分别依时入座后,拆家何时出现,并无事先约定。但在影片上映之际,拆家或其代表,便会神出鬼没地出现眼前,把毒品向顾客怀里一塞。
最后的一种,是那种冒着风险在固定地点经营毒品的。他们不敢将毒品象从前那样放在架步之内,而当熟客光临,便到屋外兜个圈,回来时就有货交易了。
一言蔽之,非黑人物无法经营毒品,经营毒品的一定是黑人物,为什么如此肯定呢?因为他们视坐牢如家常便饭,贩卖小量毒品的罪名,也不会太重;圈外人要“客串”一番吗?一则无法找到毒品来源,二则难以找到基本顾客,三则恐怕经营不到两天,就会有“金手指”向上一“笃”(揭发),连人带货提进宫(牢房)里去了!
二、赌档非黑不办员工非黑不用香港的赌博,有“合法”与“非法”两种。合法的首推“英皇御准”的赛马会及其“场外投注站”,其次则是长年累月都进行营业的“六合彩”和数量甚密的麻雀娱乐公司。至于非法的,林林总总五花八门,计有:外围狗、马及回力球、十三张档、番摊档、牌九档、二十一点档,以至街头巷尾的鱼虾蟹及啤牌档。。等等。其他的违法聚赌,例如某些社团的麻雀局、牌九局、沙蟹局等等,也是不胜枚举。此外,还有新近倔起的“会所”。这些会所设备极尽豪华,里面赌、嫖、吃、喝以至小电影、活春宫等一应俱全。会所外面的巨大霓虹灯招牌,亦照样象其他大酒楼、大公司一样招摇于闹市街道,很是醒目。
香港的非法赌博与合法赌博,除英皇御准的赛马会和政府开办的六合彩,黑社会势力未敢渗入外,其余的可以说全部与黑社会有极大关连。
先从豪华大档说起,“大档”二字缘起何故,已无人知晓了,推其意可能系指“资本大”、“人面大”、“后台大”、“场所大”及“注码大”之故。一个“大档”的“人事编制”记述道:1。股东:大档股东有“内股”及“外股”之分。前者为“当权派”;后者为“在野党”。“内股”自然是有财有势的“大阿哥”,“外股”则间或有“外人”(指非黑社会人物)参与。但“内股”人马常常搬弄障眼法,使“外股”人物不断亏蚀而又不断增本。实则这些钱都滚到“内股”人物的腰包里去了。
2。交际:大档例有交际一人或三人,专门对“包庇者”负联系之责。如某时可以开档,某时必须暂停,某时进行“冚假档”等等,均由“包庇者”直接通知交际,再转告内股东准备妥当,有的交际还兼负缴交“片费”之责,如“年节数”(指每个节令对×方人物的特别孝敬费)、“膊头数”(指临时有×方人员前来,讨取临时费用),江湖人物前来“打秋风”的,也都由交际负责应酬。因此交际一职,往往高于“总管”之上。交际人材,必须具备八面玲珑,交游广阔,面子十足,口才敏捷及实力雄厚(指手下马仔)等条件,否则还无法胜任。
3。总管:专负人手调配、门禁规则、场所设备及监视赌博进行时有无漏洞错误等工作。此职位也非黑社会人物中“泰山北斗”莫属。
4。巡场:在场内往返巡逻的打手。负责防止捣乱及场内一切秩序。如有外来势力捣乱,巡场必须舍命拚搏,因而“大档”里面,还须具备三角锉、西瓜刀、牛肉刀、刮刀、水喉筒、单车链等武器,以防万一。
5。银头:亦即“出纳主任”,为避免突然“冚档”(即警方围捕)时有损失,大规模的“大档”,都在场所附近另设“银库”,以便交收赌款。较小的档口,“银头”经常不在场所之内,需要交收时才由场内职员与之联系。6。正荷:赌桌上的重要人物,如番摊的摊官,牌九的“打荷”,十三张及二十一点的“派手”等。这类人物必须具备限疾手快,反应敏捷,心算技术超卓,熟悉各项赌博规则,方可胜任。例如“牌九”开门时,庄家骰子一摇,喝叫一声开门方式,正荷便须以最敏捷手法切实执行。“牌九”的开门方式非常复杂,且还非常怪诞。加:“汇丰银行”、“大扁底出”、“拍拖过桥”、“纵横十六底出”等名称。如非熟手,等闲之辈是无法应付的。7。帮荷:辅助正荷进行赌桌上一勿操作。赔钱、杀钱,都由帮荷执行。
8。执小:亦即打杂,负责往返奔走,银口交收及场所中一切琐碎工作。
9。司闸:即电视广播中“阿蟲介绍来嘅”那类人物。这项工作,必须具备记忆力强,身手敏捷,体格魁梧、手脑灵活等条件方可胜任。有的“豪华铁宝”还具“头闸”、“二闸”、“三闸”等安全设备,因而“司闸”的取位,也会有三数人之多。
10。女杂:即清洁女工,还要兼做斟茶奉烟等工作。
11。天文台:为安全起见,专设“天文台”一职,专门从事放哨工作。一有临时情况,即向场所发出讯号,以便应变。
12。进客:专门负责招揽赌客的工作,既有拿固定薪金的,也有介绍赌客一名,由场方支付若干酬金者。
13。替死鬼:专门代替档主上庭受审之辈。如罚款,则由档主代付,如要坐牢,则另计薪金。愿就此职者多数是“瘾君子”之辈。
一个大档的资本,最少的也具备50万元,至于那些豪华铁宝,则三、五百万元也不出奇。大档的各级人马,除少数“外股”股东之外,清一色都是黑社会中人,否则即使有通天本领,也无人雇用,因为“非我族类,不能参与”的观念作祟,而且这些工作并非全靠本事就可以胜任,一般市民又有几个人具备如此胆量,在“龙蛇混杂”之中去讨生活。
再谈谈经常活跃于街头巷尾的“鱼虾蟹档”和“纸牌档”,这种玩意与其说是赌档,不如说是骗局还来得贴切。这些赌具,已达到由荷官操纵自如的地步。这些档口,经常在港、九各地市场附近开设,行骗对象以家庭主妇为主。
鱼虾蟹的赌具,是三颗木制的骰子,每颗骰子的六个平面,分别绘上鱼、虾、蟹、金钱、葫芦及蛤阶等六款图案,这些骰子放置于木碟之上,覆以木碗。荷官将其大力摇动,然后由赌客下注于上述图案中的任何一瓣,多买几瓣自然更受欢迎。赔率是连本一赔五,注码由一元起,以至数十元不等。至于“纸牌档”,则以三张扑克牌为道具。其中两张“点数”,一张“公仔”。荷官以缓慢的手法,移动那三张牌,还不时有意无意之间把牌底掀起,让赌客们看个清楚,然后投注。注码也由一元至数十元不等。当赌客明明看到那一张是“公仔”而立时下注时,掀开后却会变成“点数”,这就算是输了!实则骰子跟那几张扑克牌,都是做了手脚的,庄家要开什么便开什么,赌客永无“胜利”的希望。这些档口经常设荷官一人,助手一人(负责杀钱及赔钱),“天文台”二至三人及伪装赌客的歹徒数人。这种档口由于顾客不少,而且有杀无赔,“派片”方面也很经济,不必忖“环头片”而仅需付出“行必片”,(注1)每一档口每天开档两次的收入,达到三五百元也非奇事。
经营这些小档口的自然都是黑社会人物,而且仅能在其陀地范围内活动。经常设档的计有官塘地区的“老潮”,红磡地区的“老联”,油麻地地区的“和胜义”及湾仔区的“单义”等人马。
上面说的是非法赌博,合法的又如何呢?
就拿合法的麻雀(天九)学校而论,和黑社会势力仍然难以分开。因为这些场所,虽亦有正当市民光顾,但仍以三山五岳人物占绝大多数,此外,还有一批精于此道的“老千”,周而复始地在各区活动,再加上这种学校和大档一样都有“按码”之设,也就是顾客输光现款时,可以把手表、金笔、金饰。。等值钱的东西作按,向校方挪借现金,以求“收复失地”。既然有这许多的复杂情况存在,磨擦纠纷也就难以避免了。也些场所虽说是受法律保障的“商店”,但却很难请来警员,以尽压制之责。万一发生争执或外来势力捣乱时,主观客观的情势都不容许报警求助(除非被人械动或发生血案)。因而校方不得不雇用一批强有力的黑人物,作为“护场”之用。依靠黑社会组织保护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为黑社会所控制,学校一般都由一名“大阿哥”派出一班马仔,长驻该校作“护场”力量。出入学校光顾者大多数是财源所在,故黑社会人物不会主动骚扰他们,以免有“杀气腾腾”的气氛。但如果有人有意捣乱或“赌大胆钱”,则又另当别论了。60年代初期,宵箕湾的一家麻雀学校就曾发生一宗纠纷。
这家麻雀学校的老板姓伍,系退休警务人员。某天,一个中年妇人进入校内打五十元一底的麻雀,起先是旗开得胜。其后则节节败退,最后输得一干二净,共欠七十多元。当她向巡场表示是老街坊,所欠之数,希望由校方垫支,晚上即行奉回时,巡场问她有无抵押,她表示仅有五分重的金耳环一对。当时金价每钱二十多元,五分金饰所值无几。对她的请求,巡场当然拒绝了。扰攘之间惊动了在帐房的老板,获悉情形之后勃然大努,认为此人有故意捣乱之嫌,便下令护场人马,把这个“不知死活”的妇人拖到栏尾特别设备的小房间,剥去外衣,毒打一顿。事后那名妇人没有报警验伤的消息,可能也是自知理亏。也没有谁来根查过这件事,被当作一桩“小到无可再小”的“小事”而被遗忘了。
一年后,这个姓伍的老板竟遭到了反黑组拘捕,指为是黑社会人物,将其无限期扣押于“漆咸营”,等候递解出境。主办此案的反黑组罗路总督察,在讯问伍某时,提到了一年前那椿“剥衣毒打”的往事,使伍某膛目结舌,不知何以传到了警方耳目之中。结果,在“财可通神”的俗规下,伍某递解令得以取消,仍然当他的“校长”,只是把“校址”移到了湾仔罢了!鉴于这次教训,伍某对来历不明的捣乱者,再不敢鲁莽行事了。
非法赌搏之中,在“六合彩”未面世之前,还有“字花”一项。“字花”分为港、九两个总厂,日开三次,这玩意最盛行的时候,许多小报都刊出漫画似的字花“贴士”,连当时的某电台也播出“一枝花”节目,以备好此道者揣摩参考,可见当时的盛况。
字花总厂下面,分为若干条“流”,相当于“分区办事处”,流之下又在街头巷尾设立若干“收票站”,每次开字之前,把全部投注情况集中研究,将投注额最低的那个字开出来,这自然是一项“封蚀本门”的生意,但片费也很高,据闻九龙总厂的“派片”对象共有八个单位,片费总额超过了一万五千元(每天计)。
字花厂各级人物,百分之百都是黑社会人物,在字花最热门的时间,养活大小黑人物五千人以上。如果连家属包括在内,就更可观了。及至“六合彩”面世之后,官府“与民争利”,字花也就寿终正寝了。
三、港九色情泛滥由黑独家经营从二次大战结束以来,在香港出现过的色情事业,计有:“音乐厅”、“酒帘”、“三温暖”、“浴池”、“脱衣舞”、“人体写生”、“导游公司”、“美女擦鞋”、“美女插花”、“女子美容院”、“真人表演”、“小电影”、“一楼一妓”、“征友”、“小舞院”以至各大小“娼寮妓寨”,“无上装夜总会”,“中国式酒吧”、。。等等,五花八门,洋洋大观,整个社会几乎都要给这些“黄潮”淹没了!而上述这些色情场所,几乎百分之百都是由黑社会人物经营着的。
除一些为数极少的正当的舞厅,专为外国游客、水手而设的酒吧,附设于各大酒楼的夜总会属于正当娱乐场所之外,上述各类色情场所,都是违法的,但它们又都领有牌照,可以公开营业。由于本文只是揭露黑社会组织与色情事业的密切关系,因而在这里对各类色情架步(场所)的内容,就不进行逐一的描述。仅就黑社会人物如何经营这些架步,用什么手法控制广大的色情行业女性的命运,又怎样走“法律空隙”以达到公开营业的目的,如何勾结贪污分子,进行残酷的剥削。。等问题,作较深入的揭露。
色情行业首先要有女性,不论巧设何种名目,也都是无例外地以不同方式供顾客玩弄、摧残,蹂躏、淫辱而已,女性来源是色情行业首要问题。专门从事引诱少女的黑社会青少年,俗称之为姑爷仔,在从事色情行业的女性中,许多都是被姑爷仔的甜言蜜语或物质享受引诱上钩以致跌入火坑的,当然也不排除有部分人迫于生存无望或接济贫家而自动出卖色相的情况。
姑爷仔是必定属于黑社会组织的,为什么如此肯定?因为这些人如果没有黑社会组织作后台,也没有一群狼狈为奸的同党相助,根本就无法进行活动。即使能把一名少女引诱上手,也无法把她推入火坑,而且,也会轻易地给别人“抢”去。
在姑爷仔中,也有“有组织”及“独行侠”的区别。
以“十四K”的一个庞大组织为例。这个组织的枢纽设于九龙亚皆老街一幢大厦的一个单位,最高当权人物,是“忠”字堆的一名大阿哥“化×龙”(绰号),手上拥有够得上条件的“姑爷仔”近十名之多,另有打手十余名,私家车三辆,活动地区以九龙为主,如香港或新界亦有对象,则“越境作战”也不出奇。在70年代前期的50年之内,经由这个组织卖出的少女不下三百名之多,其中十七名给卖到澳门去。上述作为“总部”的那层楼宇,共有一厅五房,布置豪华,恍如巨富之家。还在花园街外租一层唐搂,作为平时聚集之用。姑爷仔物色少女的方法,有在派队中认识的,有在集体旅行中认识的,有在夜校中认识的。总之,办法五花八门,触角伸得很长。只要看中一名对象,你不喜欢某甲可以介绍给某乙,不喜欢某乙可以介绍给某丙,因为姑爷仔群中,什么类型都有,务求对方喜欢为止。姑爷仔可以扮成富家公子,可以扮成书院学生,也可以扮成白领阶级,也可以扮穷光蛋。他们都具有演戏天才,总能做到投其所好,迎合对方胃口,因而屡屡得手。
当一名少女陷入“姑爷仔”的柔情蜜意圈套之后,进一步的行动就是“打印”,即发生肉体关系。“打印”又有“单对单”与“轮大米”。前者用于对付个性文静,重视爱情的对象。这类少女把自己的爱情以至一切都寄托在姑爷仔身上,而姑爷仔便会以种种籍口劝她“暂时”厕身风月场中,储蓄金钱,作为结婚或立业之用。敢于拒绝的是很少的,否则便以暴力威胁,又或者以“苦肉计”施诸姑爷仔身上。至此,仍不就范者是非常少见的。
对个性倔强,贞操观念较深厚的少女,便施用“轮大米”的方式。首先把那个少女约出来,用汽车载到僻静地方,先来个下马威,把她痛打一顿,然后逼她在来人中选举一个作为“条仔”,其实不管选择哪个,其结果都是一样——遭受轮奸。跟着的几天里,不断摧残这名少女,直至她的少女尊严和贞操观念全部泯灭为止。那时,再带回总部,量才使用,该卖的就卖出去,能作长期剥削的,便介绍到某些色情架步去,作该组织的“摇钱树”。
如果遇到容貌及气质均有过人之处的少女,组织往往会加以培植,设法把她弄进娱乐圈子。使其成为“明星”、“歌星”之类人物,然后长期控制成为较大的摇钱树。当年自杀身亡的女星白小曼就是这个组织的牺牲品。当那些可怜的少女被迫厕身于各种色情架步之后,就永无脱身之日了。
为什么会这样可悲呢?原因是如果这名少女仍然由组织控制,配属于某个“姑爷仔”的话,则上班下班均由姑爷仔接送,这种情形只要在打烊时间,跑到那些色情场所门口看看,就不难发现。而休息时间也由姑爷仔寸步不离地陪同左右,自难有脱身机会。而且,一个少女经过一段长时期的摧残,沦落到这步田地,早已适应这种生活环境,即使与家人或亲人偶遇,也会自动闪避,再也没有“乳燕还巢”的想法了。至于卖给像“社”、“寨”、“帘”、“格”一类色情架步的,自然有买家负责严密控制,这类情形,经常可以在新闻传播之中看到。
像这样的“姑爷仔”集团,除上述“十四K”人马经营的以外,还有由“同新和”、“单义”、“新义安”,“和胜和”,“和胜义”及“老联”所经营的,共有十余个之多。
诸多色情事业中,“社”是最残酷的。在这里我们给读者揭示“社”的组织内幕及其经营方式。先从妓寨说起,社的经营方式,不同于妓寨,后者罗列着若干名妓女于一层楼宇之内,派出“火车头”(即招徕顾客的专责人物),去街道上到处拉客。有意光顾者便问明代价,由“火车头”带上寨内,欢娱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分钟,完后即退。但香港是禁娼的,这类半公开营业的妓寨,完全由该区的“包庇者”容许之下,进行营业。“廉记”成立后,“包庇者”就较为收敛,纷纷转入了地下活动,这就变成了社。
这就可以看出,社与寨明显的区别之处在于寨是大张旗鼓,严阵以待,等候顾客上门的,而社的经营方式则完全相反,社是隐蔽的甚至是神秘的。顾客不但不知社的地址何在,即使顾客愿付更高代价,亦不能在“社”址进行交易,必须经山“公寓”、“酒店”、“招待所”及“别墅”等来电“提货”,然后“送货上门”。
由于社与社之间的作风、手法略有不同,因而不能一一揭示。在这里,只用“和胜和”大阿哥尖头×(绰号)在油麻地经营的较具规模的一家,作为实例介绍:这个社的人事分工计有:“总管”一名,由尖头×负责,总管全社内外大小业务;“交际”一名,由“和胜和”的一名“白纸扇”大哥泽担任,负责“片费”交付,联络各“招待所”、“别墅”等工作;“接线生”一名,社内共有电话三部,社与“提货单位”联系,均以代号称呼,如“×记公司”、“××行”。。等。对方“提货”时,亦以“货品名称”代替,如“需要颜料三包,请立即送到”。。等;杂务女工两名,专门负责社女膳食及社内清洁;“司闸”一名,由金牌打手单××担任,专门看管大闸,严禁社女私自出入。经尖头×批准者不在此限,“打手”四名,由“和胜和”一名红棍康仔率领,负责对付外来势力捣乱及震慑社女的工作;“社女”十七名,年龄由十五至三十不等。其七名是“合约身”,十名为“公主身”。前者系合作方式,由社方负责食宿,收入则春色平均,但须遵守社方纪律,不能随便行动或干私帮生意,合作期限多为三个月,至于“公主身”则系由姑爷仔手中购入的少女。期满可“恢复自由”,但那并不实际,因为行将期满之际,姑爷仔早已“香车迎候”,又转卖到别的架步去了!社方备有私家车两架,接到“柯打”(预订)时,便由打手一名跟车前往,见货合意,交易成功时,打手便在附近监视。社女的服务时间一般为一小时,顾客如需延长,便得付出额外款项,社女服务完毕,便在打手的监视下,上车返社。
社方业务最繁忙的时间,自然是傍晚六时至凌晨三时左右。在那段时间里,接线生不断通话,社女不断进出,司机则不停接送,打手也不停地奔忙。70年代末期该社的打手领班康仔,曾对撰写《香港黑社会活动真相》的作者章盛对该社的收入做了一个约略的估计。十七名社女,平均每日有一名因生理问题而休息,实际出勤的社女为十六名,每名服务一次收费100元,平均每人每日服务四次(最低估计),则共收入6400百元。另外,招待所还要向顾客收取百分之四十的介绍费,顾客实际付出为140元。其中六名为“合约身”,拆帐1200百元后,社方的实际收入约为5200元,一个月按30天计,则为156000元。
支出方面:房租800元,水电及电话200元、员工薪金共200元、社女零用3000元、膳食一千五百元,片费2万元。合共为45500元。
收支对比一下,尖头×每月纯利收入为10万元左右。这个月薪收入层次不但是一般工人或白领阶层望尘莫及,就是对一般工商业者来说,也是一个难以企及的数字。
像这样的社,在香港又有多少个?以上拿来做例子的那个,仅有十七名社女而已。据“香港色情问题研究报告书”指出的:“目前与色情行业或架步挂钩的女性,有十二至十四万人”!
在这里还要揭露的一点是,那些负责镇压的打手们,根本不把社女当作人看待,他们受老板之命,对那些不那么服贴、不热心赚钱的社女(尤其是“公主身”的女性),毒打凌辱,强逼就范。其惨酷程度令人发指。曾经有一个名叫“秋×”的社女,因为拒绝侍候一名印度籍嫖客,被打手领班康仔知道了,竟将她两手反绑,拳打脚踢之后,还用驱风油泡饭强迫其吃完。使得秋×整个月都不能起床,此后长期患上了胃病。老板对这些不听话的社女是绝对不会姑息的,因其想通过它达到“杀鸡儆猴”之功。
除去社女外,那些“帘女”、“吧女”、“池女”及小舞厅的“舞女”
的命运仅比她们稍微好一些而已。她们在行动上稍有些自由,但姑爷仔或架步的黑人物也没有把她们当成人来看待,小则疾言厉声,大则夏楚横施。这些女子在黑人物眼中,只是一具会说话,会走路,能赚钱的泄欲工具而已。50年代中期,来自上海的“清帮”大亨魏某,曾经在跑马地经营一处专门替女士“服务”的男妓场所,这是香港有史以来第一家男妓架步,其经营手法的卑鄙低劣,服务内容的污秽淫邪,不必在此赘述,因其属于和黑社会有关的色情罪恶,故而简章提及。
至于60年代末期,由“十四K”及“老潮”携手经营的所谓“鸡仔架步”,以“年轻貌美”为号召,把架步设于九龙城砦老人街,妓女年龄由十二岁至十六岁不等,正处于身体发育的阶段。虽则这个架步存在时间仅为一年,但黑帮人物的所作所为,令人齿冷。
四、老千骗子光棍非黑无法活动任何社会尤其是商业社会,都会有老千、骗子等人物的存在,香港就更无例外了。而这类“江湖八大将”之中的“提”、“脱”人物,亦和黑社会组织有分不开的关系。
老千这一行业,在黑社会中称为“老撇”,也是各类罪恶活动中历史悠久的一种。其方式方法,是以智力、手法取胜,与其他暴力式罪恶有很大分别,但其效果却也很狠,是置人死地于无形之中。
毒贩集团有“四大家族”,而老千集团也有所谓“四大名家”,毒贩与老千的相同之处,在于不但在本地开展活动,而且还经常作穿洲越境和国际性活动。
所谓“四大名家”,系指“陈”、“孙”、“王”、“李”四个有组织的集团而言。战后30多年之中,这些“天才”人物,经常活跃于香港、菲律宾、日本,泰国、缅甸、新加坡、马来西亚以至澳洲、纽约等地。受害的个人或公司企业,多如恒河沙数,但始终没听到“马失前蹄”之事发生。70年代初期,中南半岛风云变幻,金边、越南等地相继易帜,老千们也就失去了几个“鱼腩地盆”(比喻地方为自己势力所控制,驾驭自如,利益举手可得),有些便回师香港,有些则转至其他地区活动。
除上述“四大名家”之外,还有许多大、小集团,也有单人匹马打天下的“独行侠”。在此,先将老千组织经常行骗方式,分列如下。
“提将”:是五花八门商业行骗的总称,规模有大有小,手法有新有旧,且必须具有人力、物力、财力的集团才能进行。个人作案的并非没有,但较为少见。
“流格”:是包括伪钞票、伪股票、伪护照及一切伪造文件的总称。活动范围属于国际性。
“做花”:亦有男花、女花之别,前者系以男骗女,后者系以女骗男。
不外藉爱情、婚姻等进行欺骗。
“正将”:亦即一般人所称的“天仙局”。以赌假博为名,串同对某人行骗。实则参加骗人者却自己陷入不可自拔的骗局之中。这是利用别人的贪念,其中穿插巧妙手法的一种骗局。由清末以至目前,方式毫无改变,但仍不断有人被骗。
“睡棺材底”:这是进入70年代以来的一种新兴手法,进行时间较长久。那就是培养一批年青英俊的“人才”,打入金融或国际财团,获得信任后,便里应外合,进行舞弊。常闻某银行及某财务公司发现高级人员舞弊,涉及款项数百万元之多,就是此辈的杰作。
“燕梳老鼠”:是专门以保险公司为对象的一种骗术。有人寿、火险、盗险等等。购买高额保险后,然后以天衣无缝的手法,造成死亡、火灾、盗窃等事实,以获得巨大赔偿。
此外,还有以空头支票套取货物的“吸格”,藉词办出入境手续骗取金钱的“捉黄鱼”;以女色为诱饵进行捉奸的“黄脚鸡”,窃取信件,查悉内容后乘机上门行骗的“黄鼠狼”,在街边出卖假金表的“跳流蛋”。。等等。这几样与上面的那几种比较起来,就只能属于小儿科了。
从表面看来,老千活动并不必以暴力为后盾,而且在进行之中也极少发生打打杀杀的事例,又何以说它也离不开黑社会组织呢?因为这毕竟只是表面现象而已,实际并非如此。
不论任何一类老千活动,由物色对象——酝酿——实施——转弯抹角——大功告成以至成功后“金蝉脱壳”(术语称为“退牌”)等的每一环节,都要许多配角人手穿插其间,这些人有“专业性”的,也有“临时性”的,都非黑社会人物担当不可。一则他们胆大命平,即使事情败露也可面对公堂而毫无惧色;同时也不至于“爆大锅”,可避免牵一发而动全身,使整个组织暴露无遗。还有在进行至某一阶段时,非用暴力不足以完成任务时他们就派得上用场等等。因为这些原因,每一老千组织都缺不了要黑社会力量作支柱。而且事实上,绝大多数的老千头子,本身便是“白纸扇”那类大阿哥人物,如果雇用外人进行工作,在心理上也存有荠蒂。故而“千”和“黑”仍是不可分离的一个整体。
下面就举一椿鲜为人知而颇有典型意义的实例来说明黑社会与老千,在进行行骗时须史不可分之密切关系。
“十四K”大头目余洪仔(已于80年代在澳门被陀地黑社会杀死,正确年份不详)是1956年的黑社会大暴动中,被香港政府递解出境的许多大阿哥之一。在抵达澳门的初期,穷极无聊,适遇一名由内地偷渡来澳门的黑人物:“师爷达”(亦属于“十四K”组织)。两人臭味相投,于是秘商并实施了一项“发财大计”。
师爷达在广州未解放前,就是老千行里出了名的高手。其妻徐氏,虎狼年华,风姿绰约,余洪仔和师爷达的发财大计,就是利用徐氏接近某一宗教著名人物,从而进行敲诈。计划进行得颇为顺利,被骗对象果然上钩了,在跟徐氏男欢女爱之际,竟有人撞了进来,镁光闪闪,许多丑态尽被摄入底片。被骗者当然明白了内中涵义,也就面对现实,坐下来与余洪仔等人谈判,来人开价倒不甚高,只要求10万元葡币的遮羞费,便将底片奉上,从今一了百了,前事不提。
在被骗者来说,尽管当时10万元在澳门可买得下一幢五层楼宇,但也像九牛一毛,不算回事。不过时为深夜,也难有这么多现款,于是约好翌日午间,在某处进行交易。
到了那一时刻,双方果然都遵守“诺言”,一方交出菲林,一方付出巨款。被骗者也并非蠢才,知道事还未了,倒不如暂时走避,然后再谋对策。但当他收拾行装,驱车前往码头之际,途中又给另一辆汽车截停下来,胁迫到松山去做第二次“讲数”(付钱之意)。
师爷达跟余洪仔借口事情还未了结,恐怕徐氏荳蔻合胎,那时不知如何善后。因此,需等候一个月之后,被骗者才得离境。这个借口堂而皇之,且在近十名大汉包围之下,弄不好连性命也难保,于是不得不做第二次奉献。这是最后一次了!条件是为师爷达夫妇代办赴美手续。生活费5万美元;此外,再付余洪仔等人葡币10万元,作为“掩口费”。一切办妥了,才准离境。
事后,师爷达夫妇移民赴美去了。余洪仔在司打口买了洋楼,出入亦有汽车代步。也许是恶有恶报,赴美的师爷达;在抵达三蕃市不久,便患恶性肠炎而终,徐氏也改嫁别人,至于余洪仔,也只落得三年快活时光,便给人用水喉铁活活打死在住所门前,至此,那名被骗者才算是放下心头大石,继续在澳门住下去。
就这件事来看,以被骗者的身份地位,自不应贪图女色,但余洪仔等人藉此敲诈,也太过狠毒。而且可说明老千活动离开黑社会势力,是难以得逞的,只有在相辅相成之下,才能事半功倍。举过例子之后,回述正文。在香港经常活动的老千组织,计有肥佬宗集团(属“和胜义”人马),肥九集团(属“十四K”人马)、廖×光集团(属“新义安”人马)、黄×福集团(属“和利和”集团)、刘四姑集团(属“单义”人马)。。等等。进行的活动,以“正将”和“做花”为多。老千人物与黑社会组织的关系,亦与一般有所不同。普遍来说,从事各种罪恶活动的歹徒,除了跟一、二名黑社会头子保持联系,以备必要时的“借重”之外,和一般的黑人物绝不交往。其原因一则无此必要,二则与这些人来往,便很难隐蔽身份,象一位已去世的大老千李×恒,是属于“和合图”的扇级人马,但“和合图”的一般成员,百分之九十九不知堂口有这一号“杰出人物”,道左相逢,竟还以为这位“叔父”是不折不扣的“羊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