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舍我其谁:胡适:第二部 日正当中(1917—1927)》作者:[美]江勇振【完结】 > ☆书香门第☆舍我其谁:胡适(第二部 日正当中,1917—1927).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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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江勇振 当前章节:8932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4:03

中国虽然比日本落后,但这不能是借口,至少,从杜威夫妇的角度来看是如此。中国的政府或富豪,是可以有样学样的。杜威夫妇初到中国访问,正是洛克菲勒基金会在北京建协和医学院的时候。杜威夫妇当时计划留在中国一年,正愁着找不到合适的房子。眼看着洛克菲勒基金会除了协和医学院以外,还为协和医学院的教授盖了三十五栋中西合璧的房子,不禁艳羡万分。杜威夫人说:洛克菲勒基金会所盖的房子,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明证。在这个破败、衰颓的首都,它们矗立于其间,就像是亮丽的纪念碑,象征着灿烂的传统与现代理念的结合。它们所代表的,是传统中国建筑的精粹:绿瓦,而不是黄瓦;三层楼,而不是一层楼。我不知道中国要等多久才能赶上,才能领会到他们[洛克菲勒基金会]的魄力。

原来住在饭店的杜威夫妇,终于在1919年9月4日搬进了莫里循大街135号(135 Morrison Street)的公寓。莫里循大街就是现在的王府井大街,顾名思义,莫里循大街是纪念澳大利亚新闻记者莫里循(George Emest Morrison)。这间公寓是杜威夫妇跟狄灵夫妇(Lincoln and Mary Dearing)顶租下来的。这间公寓在二楼,有五个房间,楼下是日本旅行局(Japanese Tourist Bureau)。租金颇为昂贵,每月美金80元,家具还不包括在内。

老北京居住不舒适,并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眼光、生活品味、人生规划的问题。胡适说:“我在北京上海看那些小店铺里和穷人家里的种种不卫生,真是一个黑暗世界。”其实何止小店铺和穷人家如此。胡适留过学、住过美国,但他毕竟是中国起居文化的产物。从杜威夫妇的角度看来,住在有十七间房子的四合院里的胡适,起居、做饭、洗浴没水可用,没有排水系统,一雨成泽国,屋里的墙上渗着水气,这跟“小店铺里和穷人家里的种种不卫生”,其实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事实上,何止“小店铺里和穷人家里”不卫生。从杜威夫妇的角度来看,就是当时中国人夸为“东方巴黎”的上海的大酒店、大百货公司,也是不讲究卫生、不考究包装和形象的。杜威夫妇1919年4月30日从日本坐船抵达上海,欢迎会当然是一餐接一餐。中国人待客的殷勤,特别是对洋人,到今天还是有口皆碑的。杜威夫人描写了他们5月1日在一间餐厅的经历:我们的包厢全是中国式的家具。中间有一个很小的圆桌,房间一旁有几排小凳子是给唱子坐的。这里的唱子[不像日本的艺伎]是不跳舞的。这些凳子没人坐,因为这些[接待我们的]中国青年都引以为耻,要铲除这个制度。旁边的桌上有去了壳的杏仁儿,跟我们的不一样,小小的,很甜。另外还有瓜子。可是因为我就是嗑不开,所以没尝到味道。在座所有的中国人都嗑得津津有味。来了两位女士,她们从前在纽约留学。每一个人都殷切地说英文。桌上有一碟碟的小菜,有火腿肉;有名的皮蛋,吃起来像水煮蛋,看起来像深色的果冻;还有甜虾等等。大家都用筷子夹着吃。但是他们坚持给爸和我各一个小碟子,用汤匙各给我们拿了那些小菜。

接下来的宴席是我们一生中仅见的。侍者一盘接着一盘地上菜,每道菜都放在桌子的正中央,大家各自夹着吃。这么所费不赀、精心烹制的餐点,他们却不像日本人,一点都不考究上菜、摆饰之道。我们吃了鸡、鸭、鸽、小牛肉、鸽蛋羹、鱼、人工养殖的蚝(又嫩又好吃)、小蔬菜、竹笋、虾、鱼翅以及燕窝。这燕窝本身没味道,是放在鸡汤里煮,给点味儿;是一种清和的汤,奇贵无比,但这正是燕窝所以是燕窝的理由。它是胶质的,一煮就几乎全溶化了。我们所吃的不只是我在此处所描述的。一个身穿奇脏无比的白袍子、戴着一顶奇旧无比的帽子的侍者每隔几道菜,就给我们每个人一条喷了香水的毛巾。

甜点是小豆沙饼,里面包了杏仁馅儿以及其他甜馅儿。都制作得精美,赏心悦目。只是太淡了,不合我们的口味。水果有香蕉、苹果和梨子。都切成一小片,上面插着一根牙签,以便我们拿起来一口吃。然后,我们又喝了鱼肚汤。然后,是可口到令人不可思议的布丁。模子是米作的。里边有八种不同的馅儿,各有其象征的意义,只可惜我是一窍不通。它们本身没有什么味道。吃这道布丁的方法是,他们给我们每人一个碗,里面放了半碗稠稠的甜浆,看起来像是乳浆,其实是杏仁粉做的。我们把布丁先沾了这甜浆,再放进嘴里。其美味可口的程度,使我不禁为之前的每一道菜感到惋惜。我要学怎么做这种布丁。

中国饮食文化的特点是:它可以制作精美,色香味一流,只是不讲究吃的品味。业者不考究餐具,不琢磨上菜的技巧,不注重餐厅的摆设,不营造典雅的气氛;食者不审餐桌礼节,不思取法他山之石,不与时俱进。上焉者坐无坐相、狼吞虎咽;下焉者饕餮吆喝、旁若无人。有关中国大众饮食文化不讲究品味的现象,杜威长女艾佛琳(Evelyn)也注意到了。艾佛琳在1920年2月到了中国,跟杜威夫妇以及大妹露茜(Lucy)会合。一个多月以后,艾佛琳也习惯了中国人的饮食文化。她在一封写给美国的兄妹及侄女的家信里说:上星期六我吃了一餐最美味的中国菜,简直是丰富极了。我不介意举起筷子,直捣餐桌的中心夹我想吃的菜[注:这违反美国的餐桌礼仪]。有趣的是,当每个人都用筷子去吃同一盘菜的时候,你反而不觉得那是一件多么令人恶心的事了。每个人面前的小碟子就是餐盘。如果你没把每一道菜吃完,那就麻烦大了。因为接下来的每一道菜就会在你的小碟子里跟你先前所不喜欢的菜混在一起了。幸好,每隔几道菜,侍者就会给你换上新的碗盘。所有吃剩的菜的餐盘,都留在桌上[注:这也违反美国的餐桌礼仪]。当然,大家用筷子夹菜,从大餐桌的中间舀汤来喝。你可以想象那汤汁、菜肴滴滴落落,杯盘狼藉的景象。

当然,当时的中国人,不是每个人都不讲究饮食的品味。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就是一个美食、品味两相考究的典型。杜威夫人在1919年6月23日的家信里,描述了他们去林长民家所享受到的典雅美食:昨晚我们在一个中国官员[注:林长民]家里吃了一顿非常精致的晚餐。除了我和主人十四岁的女儿[注:林徽因]以外,所有的客人都是男的。她在此间一家英语学校就读,聪明、伶俐,说得一口漂亮的英文。像她这个年纪的中国女孩儿,看起来比我们美国的大。这个家庭有五个孩子和两个太太[注:其实这两个都是妾,林徽因是当时已失宠的大妾的女儿]。我知道昨晚为什么让女儿做女主人的原因。因为主人在两个太太之间选一个来做女主人,怎么做都会摆不平。他又不愿失礼,所以干脆都不露面……

主人是民主进步党[注:进步党]的领袖,也是一个古玩收藏家。我们满怀希望,期待他会为我们展示他的收藏。可惜他没有。我们只看到了餐桌上精美的瓷器。他的家非常大,在他们称之为紫禁城的城墙后边,正对着那座有名的宝塔,所以极有意味。我们坐在院子里喝咖啡。那院子后头似乎连通着更多的院子。这连绵的院子在此地是颇寻常的,有时候多达十四个以上。每个院子都有它牵连在一起的屋子。

至于晚餐本身,我忘了提那个好厨子。他是福建人,他为我们烹制了一餐最精美的中国菜,菜谱上的每道菜都附有法文的名称。此地的菜肴是以地区来命名的。大部分的北京人都是外来的,这是所有国家的首都都有的现象。不过,他们似乎都带有自己的厨子,烹制他们所喜欢的家乡菜。他们也学我们吃冰淇淋,这显示出这个民族是能率性的(natural sense)。但主人的女儿告诉我生病的人不能吃冰淇淋,因为他们认为病人不应该吃冰冷的东西。

每个人的品味不同,对人生的规划与要求也不同。胡适是一个在思想上极其西化的人,在生活上却相当传统。茅盾回忆他1921年见到胡适时的印象:“我只觉得这位大教授的服装有点奇特。他穿的是绸长衫、西式裤、黑丝袜、黄皮鞋。当时我确实没有见过这样中西合璧的打扮。我想:这倒象征了胡适之为人。”茅盾注意到胡适的皮鞋,证明他的观察力过人。根据胡适长媳曾淑昭的回忆,胡适什么都可以将就,就是他穿的皮鞋不能将就,非得定做不可。

胡适回国以后,在生活起居上可以中西合璧,这是他的长处。我在本传的第一部《璞玉成璧》里说:“胡适在美国留学的时候,能不只推崇而且身体力行美国社会文化的行为规范;回到中国以后,又能优游自得地回归依循中国社会文化的行为规范。这就是胡适处世圆通高明的所在。”但这不是每一个人都做得到的。比如说,他的好朋友陈衡哲回国以后,就显得格格不入。胡适在1933年给韦莲司的一封信上,还诉说了陈衡哲的不知变通。留学生回国以后的不适应,他在这封信里先举了韦莲司也认得的张彭春作例子,另一个就是陈衡哲。他说:张彭春现在在夏威夷大学教书。他的妻子和孩子还没来依亲。他的家庭生活并不算快乐;他似乎在外国的学术圈比在中国要适意多了。

陈衡哲有类似的问题:她跟欧美人(特别是女性)相处,比跟中国人相处要怡然自得得多了。在中国,她不得人缘。这世界上就是有这种跟人格格不入的人(misfit)。他们好高骛远(dream wild dreams),缺乏包容之心(broad sympathy)。而这包容之心就是唯一可以让他们在这个亟需包容的恶劣环境里觉得适意的法门。

陈衡哲在美国留学的学校是位于纽约州的瓦萨(Vassar)女子学院。她回国以后,怎么都摆脱不了对瓦萨的依恋,特别是它的秋色。她跟任鸿隽搬到南京以后,最为欣喜的是南京的秋色。她在1924年10月27日给胡适的一封信里雀跃地说:北京改变,南京当然要受影响。但我们却不曾因此辜负了秋容。昨日我们出外找红叶,居然在灵谷寺外遇见了一大山枫叶与松林。凡是Vassar所有的秋色,都呈到目前来了。这是我五年来的第一乐事。可惜我不能画,不能把那个五色斑斓的秋山保存下来。此外还有松涛,也是离Vassar以后不曾听过的。叔永与我因此都颇以你为念。不知道我们何时可以去重温一温那个“三个朋友”之梦。

两年以后,也就是1926年,陈衡哲依恋瓦萨之情,反而更加强烈。当时胡适在欧洲,将有美国之行。10月4日晚,江冬秀请陈衡哲去家里吃饭。意外的,她在饭后又有了一次若见瓦萨秋色的惊艳与震撼:今天承你的太太约我去吃饭。回家之时,但见满天秋云,满地黄叶。猛然想起:这不是十年前的Vassar秋色吗?那时正是我们初从信上认识的时代。十年前万里外的秋色,仍旧如故,然十年来的人事可真变了。适之,我真不能告诉你我的感觉,尤其是在你的家中见到这样的秋意。

我现在只向你要求一件事:你如能到美国去,望你于秋天到Vassar去捡几张红叶给我寄来,因为他们带与我的意味,是你所梦想不到的。其次,你如能在那里照一个小影寄给我,那也是十分欢迎的。你看了这一段,定要笑我“山的门得儿”[注:英文sentimental的音译],但我也不承认;天下惟有肤浅的情感才是“山的门得儿”,你能说我的感想是肤浅的吗?

如果陈衡哲不承认她是一个“为赋新词强说愁”(sentimental)——或者用她自己的中文音译来说,“山的门得儿”——的人,胡适当然更不会是一个“山的门得儿”的人。1923年胡适在烟霞洞养病,同时又堕入爱河,跟曹诚英过了三个月的“神仙生活”,那时陈衡哲正在撰写她的短篇小说《洛绮思的问题》。他们在信上为了这篇小说往返讨论了多次,将近有一年的时间。陈衡哲在1924年2月4日的信上说:还有一层。他们两人[注:故事主人翁瓦德和洛绮思]的友谊,你说我的title[题目]是太“emphatic”[语气太强]了。其实友谊尽自金坚玉洁,尽自一百分的“柏拉图式”,而惆怅仍不妨如故。虽洛绮思已老,而情感则并不因老而减少;情感如在,惆怅便不能免。此节我以为凡是富于情感的女子都能领会得。但你与叔永都是男子,我怎能使你们领会呢!

其实,问题与其说是在于性别,不如说是在于胡适。胡适既不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也不是一个真正希冀举案齐眉的人,虽然我在《璞玉成璧》里描写说,他在留美的时候,写过一首诗给江冬秀,遐想他俩未来“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的画眉之乐。

关于这点,敏感的杜威夫人就洞察到了。她在一封家信里说:胡适回国以后就结婚了。他的妻子来自乡村、裹过小脚。他们说现在二十岁以下的女子都是天足了。尽管胡适才气纵横,但我不相信他会去教育他的妻子。

杜威夫人在另一封家信里,形容胡适是一个对家事三不管的男人。江冬秀生祖望的时候,胡适不在场。到了江冬秀要生素斐的时候,胡适连预产期是什么时候都搞错了。她说:胡适的太太大概8月1号会生[注:即素斐]。他告诉我好几次,说6月会生。那根本是不可能的[注:胡适错了,杜威夫人的推算比较正确,素斐是8月16日生的]。我相信他们——我意指的是他——现在大概才大梦初醒吧。她生第一胎的时候[祖望],他人不在场。但至少那时她是在娘家。我不能作太多的臆测,但我知道他是不会让家事或任何其他事务去妨碍他的事业的。

陈衡哲对胡适说凡是富有情感的女子都能领会情感,不会因为年老而减少。她了解胡适,所以她说:“但你与叔永都是男子,我怎能使你们领会呢!”1931年1月,她跟胡适到上海开会。胡适在日记里记下了他们的谈话:“与莎菲谈,她说Love[爱]是人生唯一的事;我说Love只是人生的一件事,只是人生许多活动之一而已,她说:‘这是因为你是男子。’其实,今日许多少年人都误在轻信Love是人生唯一的事。”说胡适不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信然。

杜威夫人对胡适的臧否也是一针见血。他是不会让家事或任何其他事妨碍他的事业的。早在留美的时候,胡适就秉持“无后主义”了。后来他结了婚,而且连生了三个孩子,但是他的哲学信念,从来就认为妻子、孩子都是“事功”的障碍。他在1914年9月7日的《留学日记》里说:吾所持“无后”之说,非欲人人不育子女也,如是则世界人类绝矣。吾欲人人知后之不足重,而无后之不足忧。倍根[培根]曰:“有妻子者,其命定矣(绝无大成就矣)。盖妻子者,大事业之障碍也,不可以为大恶,亦不足以为大善矣。天下最大事功为公众而作者,必皆出于不婚或无子之人,其人虽不婚无后,然实已以社会为妻为子矣。”(见《婚娶与独处论》)又曰:“吾人行见最伟大之事功皆出于无子之入耳。其人虽不能以形体传后,然其心思精神则已传矣。故惟无后者,乃最能传后者也。”(见《父子论》)

此是何种魄力,何种见地!吾国今日正须此种思想为振聩发聋之计耳。吾尝疑吾国二千年来,无论文学、哲学、科学、政治,皆无有出类拔萃之人物,其中最大原因,得毋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一言欤?此不无研究之价值也。

胡适好夸言“无后主义”,但他从来没有说过“无妻主义”或独身主义。这一点是很值得注意的。换句话说,胡适的“无后主义”不是以“无妻主义”作为先决条件。即使他跟江冬秀成婚,也是因为这桩婚事是母亲替他做主的,他不忍违背。就像他对韦莲司所说的:“我有一个很好、很好的母亲,我的一切都是她赐予的。”新婚之后他在信中告诉他的叔叔兼挚友胡祥木:“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但我们还是不能轻信他在这封信里接着所说的话:“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这封信写于1918年5月2日。然而,在写这封信之前的一个半月以前,也就是3月17日,他有一封以胡适的风格来说,相当缠绵的信给江冬秀:你为何不写信与我了?我心里很怪你,快点多写几封信寄来吧!今夜是三月十七夜,是我们结婚的第四个满月之期,你记得么?我不知道你此时心中想什么?你知道我此时心中想的是什么?……

我昨夜到四点多钟始睡,今天八点钟起来,故疲倦了,要去睡了。窗外的月亮正照着我,可惜你不在这里。

胡适在新婚燕尔之后,只身北上,留下新婚的娇娘在家乡上庄。依依不合的他,写过好几首胡适体的艳诗给江冬秀。比如《新婚杂诗》第五首:十几年的相思刚才完结,

没满月的夫妻又匆匆分别。

昨夜灯前絮语,全不管天上月圆月缺。

今宵别后,便觉得这窗前明月,

格外清圆,格外亲切!

你该笑我,饱尝了作客情怀,别离滋味,

还逃不了这个时节!

又如他在北上旅途中写的《(生查子》:

前度月来时,你我初相遇。相对说相思,私祝常相聚。

今夜月重来,照我荒洲渡。中夜睡醒时,独觅船家语。

换句话说,不管后来胡适跟江冬秀的关系如何,不管他后来一生中有着诸多的“星星”与“月亮”,江冬秀曾经是他“灯前絮语”、“相对说相思”、“中夜睡醒时”、“窗外的月亮正照着我,可惜你不在这里”的相思的对象。

胡适有他的爱欲,而且有他恣纵爱欲的高招。然而,这跟他的“无后主义”是不相冲突的。爱欲与生殖无关,后者只是“无心栽柳柳成阴”的意外。从这个角度来说,胡适的思想是相当现代的。他在生了祖望以后所写的《我的儿子》,把这个“无后主义”并不需要摒除爱欲的思想表达得再清楚不过了:我实在不要儿子,

儿子自己来了。

“无后主义”的招牌,

于今挂不起来了!

譬如树上开花,

花落偶然结果,

那果便是你,

那树便是我。

树本无心结子,

我也无恩于你。

但是你既来了,

我不能不养你教你,

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

并不是待你的恩谊,

将来你长大时,

莫忘了我怎样教训儿子:

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

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结婚生子以后的胡适有了家累。然而,就像杜威夫人所洞察的,胡适“是不会让家事或任何其他事务去妨碍他的事业的”。对胡适来说,事功诚然第一。但事功与爱欲并不必然是互相矛盾的。事功与爱欲可以并行不悖,只是必须能拿捏其间的轻重缓急。就像他对陈衡哲所说的:“Love只是人生的一件事,只是人生许多活动之一而已。”1921年9月16日是中秋节。胡适在日记里回想他几年前在《四月二十五夜》里描写的月亮:多谢你殷勤好月,提起我过来哀愁,过来情思。

我就千思万想,直到月落天明,也甘心愿意。

怕明朝云遮密天,风狂打屋,何处能寻你?

然而,好不煞风景的他,从中秋之月,急转而下,硬是要插一句按语:“行乐尚需及时,何况事功!何况学问!”这就是胡适及时行乐但不忘事功的人生哲学的最佳写照。

正由于胡适能及时行乐,又不忘事功,所以他才能在成功之余,有他灿烂的一生。胡适从1917年回国以后,一跃而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在往后的十年里,他如日中天。他在中国文化思想界的影响力,一直持续到1930年代。就像我在《璞玉成璧》的《前言》里所说的,“20世纪前半叶的中国,能带领一代风骚、叱咤风云、臧否进黜人物者,除了胡适以外,没有第二人。作为一代宗师,他订定了当时中国史学、哲学、文学研究的议题、方法和标准;作为白话文学的作者和评论家,他不只是推行了白话文,还从根本上规范了新文学的技巧、形式、体例与品味;作为一个政论性杂志的发行人、主编、撰稿者,他塑造了舆论;作为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最具影响力的董事,他透过拨款资助,让某些特定的学科、机构和研究人员得以出类拔萃,站在顶尖的地位。”

作为叱咤风云的一代宗师,胡适又是一个处世圆通、人见人爱的社交明星。

1934年的《中国评论》(The China Critic)发表的一篇《胡适小传》形容得很好。这篇小传的作者说,胡适不是一个骑士,却有骑士的风范。在施展那些无关痛痒但又绝对必要的“轻声细语”(airy nothings)的艺术上——它讨人喜欢,特别讨女士的喜欢——胡博士是个大师。他就是有本领让任何人跟他在一起都感到自在。他可以对高傲的人假以辞色,让他们飘飘然,仿如身在云端;他也可以平等地对待笨伯,让他们觉得自己还颇伟大的。

这篇小传的作者是温源宁,他说:胡适是一个多方面的人物,说他是哲学家、时论家、社交明星都正确。然而,单独使用,它们都只能说明胡适的一个面相,不足以彰显出他的多面性。这篇小传表示,要概括胡适,最贴切的字眼莫过于18世纪所特有的“哲人”(philosophes)。他说胡适就像伏尔泰(Voltaire)、达兰贝尔(D‘ Alembert)[1717-1783,法国物理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霍尔巴赫[Baron d'Holbach,1723-1789,“百科全书派”成员之一]、爱尔维修[Claude Adrien Helvetius,1715-1771,法国哲学家]、狄德罗(Diderot)、边沁(Jeremy Bentham)那些“哲人”一样:他们都既有那么一点儿入世者的气味,也有那么一点儿学者的气息,还有那么一点儿干才的气象,更有那么一点儿哲学家的韵味。他们对宇宙的格局都有自己的定论;他们下笔都充满着干才所特有的乐观与自信;他们分析天地间林林总总的题材,笔调既权威又条理分明。不论对错,他们都有宣扬自己主张的勇气。在这群“哲人”里,胡博士绝对不是敬陪末座的一个。而在中国,我不相信他不会是独一无二的当代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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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shall know the difference now that we are back again.”

(吾辈已返,尔等且拭目以待!)

——《胡适日记全集》2.486

(转引自S.L.Ollard,A Short History of the Oxford Movement, p.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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