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本日记,写出先生性情;
还替那个时代,留下片面写生。
——胡适,《病中读〈越缦堂日记〉戏题》
1921年至1922年之间,胡适在教课、研究之余,阅读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这是他“重提起做日记的兴趣的一个重要原因”。篇首录下的这句话,就在在说明了他把日记当成珍贵史料的看法。替胡适立传的人,必须领会胡适留下四百万字的日记,就是要替那个时代“留下片面写生”的用意。因此,我们就更要立意“写出先生性情”。
胡适是一个归国留学生。这是我们了解胡适必须具备的首要体认。归国留学生是一个特殊阶级,运气好的,仿佛天之骄子。这在从前如此,现在还是如此。杜威观察力敏锐,他到中国还不到一个月,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在1919年5月23日的家信里说:“把出过国跟没出过国的人拿来相比,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我指的是学生和老师。没出过国的,简直是到处碰壁(helpless)。出过国的,即使只到过日本,门路也多得多了。”
杜威的观察,可以从陶希圣的亲身经历中得到验证。陶希圣1922年从北京大学毕业。他在安庆教了一年半的书以后,进入上海商务印书馆的编译所工作。陶希圣在《桌子的故事》里,回忆了如何从办公桌的大小,来管窥土洋学历出身的高下:在国内学生与留学生的比较与竞争之中,国内学生尝到的苦味,我自己是一个过来人。今天试将自己的一段经历,告诉大家。这故事稍嫌小气,并无愧怍。民国十一年,我从北京大学法科毕业。初次的工作是安徽省立法政专门学校专任教员。我教了一年半的书,离开安庆。由于曾劭勋先生的推介,进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是王云五先生,法制经济部主任是李伯嘉先生。王、李两位都不是留学生出身。
当时编译所,另加一个百科辞典编译部,编译人员不下三百人,每人的薪资是由编译所直接条告,互不相知。但有一显明的象征可以说明每一人的待遇。我是国内大学毕业而有教书经历的,月薪八十元,坐的是三尺长尺半宽的小桌子,加一硬板凳。桌上的墨水是工友用开水壶式的大壶向一个小磁盂注入的。
若是日本明治大学一类学校毕业回国的人,月薪是一百二十元,桌子长到三尺半,宽到二尺,也是硬板凳。如果是日本帝国大学毕业回国者,月薪可到一百五十元,桌子长到四尺,宽到二尺半,藤椅子。桌上有水晶红蓝墨水瓶,另加一个木架子,内分五桶,可以分类存稿。
若是欧美一般大学毕业回国的留学生,月薪可至二百元,桌椅同于日本帝国大学的留学生。如果是英国牛津、剑桥,美国耶鲁、哈佛,而回国后有大学教授经历,那就是各部主任,月薪二百五十元,在待遇上是顶了天。桌子上有拉上拉下的盖,除自己坐藤椅之外,还有一个便凳子,预备来接洽工作的人坐。
北大优厚的待遇,第一章已经交代过了。然而,胡适在1920年代能过优裕的生活,靠的并不是北大的待遇。五四运动以后,北京教育经费毫无着落,教授寅吃卯粮。胡适作为20世纪版税收入第一人,他能在众人皆穷的情况下,过着天之骄子的生活。胡适的食衣住行,除了最能用来描述他优渥的生活以外,也能让我们了解他的性情。更重要的是,他在食衣住行方面所留下来的巨细无遗的资料,也提供了宝贵的线索,来让我们重建他男性唱和圈的空间构造。
作为归国留学生这个特权阶级里的天之骄子,胡适特别的地方,在于他不知足,要自己更上一层楼。他在北大的教学生活,是人人应该奉为楷模的“教学相长”、“教学”与“著述”相长的典范。1921年9月25日,胡适去参加中国科学社的一个活动。他在当晚的日记里有一段警言:“科学社的社员,除了地质学一门之外,实在没有什么贡献。大多数的人竟可说是全无长进。不长进的原因大概是由于归国以后即不研究特别的问题。做学问的人若没有特别研究的问题,就可以说是死了,中止了。”这是励己励人的话。胡适不但教学认真,同时借着备课,孜孜地为完成《中国哲学史》的大业作准备。为了研究中国中古哲学史,他甚至跟北大学生一起学习梵文。
很多人都不假思索地引用胡适自谦的“夫子自道”,说他“文思迟钝”,写文章如牛步。其实,胡适作文的速度绝对超过常人。他所谓的“迟钝”,指的主要是写作前的准备工作,以及某些文章里的关键段落。胡适是一个写家——写作的大家、方家。他的文字不只是明白晓畅,还是要让人家去咀嚼、品味的。不知者只是自己无知,知音则懂得击节赞赏。
作为一个知识人,胡适的长处在于他不仅会读书,还会娱乐。更令人激赏的是,他懂得推己及人,希望普罗大众都能够享受到健康的娱乐。然而,胡适毕竟是时代的产物。男性中心的性别观制约了他对女性、对爱情的看法。更有意味的是胡适的躯体观。他在日记、书信、报章甚至在给情人——韦莲司——的信里,能毫不害臊、一无禁忌地谈论他的痔疮,这除了反映了那是一个对躯体隐私的暴露不甚禁忌的时代以外,也显露出他是一个有肛门偏执倾向的人。
待遇世界第一,版税中国第一
我在描述胡适在北大优渥的生活以前,必须先表扬并讨论一下吴元康在《安徽史学》上发表的《五四时期胡适自费资助林语堂留学考》。顾名思义,这篇文章的目的在于考证历来传言胡适自掏腰包资助林语堂留学的美谭。他用“胡适档案”里的书信,纠正了以讹传讹的传说。这个美谭的大要如下:胡适在1920年自掏腰包,以1,500或2,000美金资助了当时在美国留学的林语堂。这个传闻的始作俑者是林语堂自己。他在《我最难忘的人物——胡适博士》一文里回忆说:1920年,我获得官费到哈佛大学研究。那时胡适是北大文学院院长[注:误。当时北大还没设院长,胡适是英语系主任。]我答应他回国后在北大英文系教书。不料到了美国,官费没按时汇来,我陷入困境。打电报告急,结果收到了2000美元,使我得以顺利完成学业。回北平后,我向北大校长蒋梦麟面谢汇钱事。蒋先生问道:“什么2000块钱?”原来解救了我困苦的是胡适。那笔在当时近乎天文数字的钱是他从自己腰包里掏出来的。他从未对外提起这件事,这就是他的典型作风。
吴元康细细梳理了史料,证明这个故事纯粹只是一个胡适型的美谭,而不是真有其事。林语堂留学期间总共收到北大汇给他的三年奖学金,每年美金480元,总计1,440元,外加回国川资100英镑。这些都有林语堂写给北大会计处的收条为证。林语堂留美的时候,正好碰上五四运动以及其后蔡元培辞职、群龙无首的阶段。再加上后来教育部拖欠经费,弄得乌烟瘴气一团。林语堂不是孤例。我在第一章提到了连杜威在中国的薪水都不知道要谁付的尴尬情况。
以林语堂留学期间所收到的三期奖学金来说,每一期都是拖欠的。只有第一次是由胡适先垫付300美金的。吴元康的考证梳理得非常清楚。第一年北大给的奖学金,在林语堂告急的电报来到以后,由胡适在1920年1月10日自掏腰包,电汇300美金给林语堂。北大终于在2月5日将林语堂第一年的奖学金发给了胡适。胡适慷慨、为人成功的地方是,他没从这笔奖学金里扣除自己代垫的300美金,而是把480美金全数汇给了林语堂。这让拮据的林语堂感激万分。这笔300美金的垫款,林语堂要到1920年12月8日才写信告诉胡适,请他从第二年的奖学金里扣除180美金还给胡适。换句话说,尚欠胡适120美金。林语堂第二年的奖学金在1921年1月发下。胡适于是电汇300美金给林语堂。由于180美金是还给胡适的,所以林语堂在给北京大学的收条上,注明收到了480美金。林语堂第三年的学费津贴是1922年5月10日收到的。该月31日,林语堂又收到了回国川资100英镑。1923年3月30日,林语堂在回国的邮轮上写信给胡适:“此次因为我们两人搭三等舱省了许多钱。前欠先生120美金之额现已备有,待堂到北时立刻亲自奉还。久欠此款,深自抱歉。”
胡适是否曾经自掏腰包资助林语堂呢?要解答这个问题其实易如反掌。《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早已出版。“胡适档案”就在北京。台北的“胡适纪念馆”甚至还有扫描本公布在网站上。大家只要上网一查胡适与林语堂的来往信件,这件人人击节赞叹的“美谭”是否属实,不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吗?吴元康从“胡适档案”里的信件证明,胡适自掏腰包垫付给林语堂,就只一次,在1920年1月lO日,总计美金300元。而且林语堂在留学的时候还了180元美金,余款他在回国以后也奉还了。
所谓胡适自掏腰包寄给林语堂2,000美元,连北大都不知道的“美谭”,理应从此可以休矣。谁知不然。吴元康的文章是2009年发表的。周质平在2010年第8期的《鲁迅研究月刊》上发表了《胡适与林语堂》一文。他在文中又大段地征引了林语堂在《我最难忘的人物——胡适博士》里的美谭。又说林太乙在《林语堂传》里几次谈起这件事。而吴元康根据“胡适档案”的书信所得出来的结论,周质平却把它放到注释里,语带轻蔑、一笔带过:2009年第5期《安徽史学》上发表了一篇吴元康《五四时期胡适自费资助林语堂留学考》,试图证明2000元是林语堂误记,实际数字远低于此数。钱数多少实非此事之关键,林语堂终身不忘胡适之义助,才是重点。
胡适自掏腰包资助林语堂的“美谭”,吴元康已经用“胡适档案”里的书信,证明了这是子虚乌有的事。可是,周质平就是不采用。他偏要征引林语堂错误的回忆,再一次稗贩这个“美谭”。接着,他又引了颂扬这个美谭的人一定都会征引的林太乙的《林语堂传》。于是他作出了一个“四不像”的结论:“林语堂在国外期间,奖学金迟迟不来,而妻子廖翠凤又开刀住院,经济陷入困境。再由胡适作保向北大支借2,000元,度过他生活上的困境。”引文明明是说胡适自掏腰包汇给林语堂2,000美元,结论却变成了:“由胡适作保向北大支借两千元。”引文跟结论牛头不对马嘴,根本不知所云。
周质平所谓的“由胡适作保向北大支借两千元”,是征引林太乙的说法,只是他没有说明罢了。问题是,林太乙的说法根本就是错的。林太乙说因为清华的津贴被取消了,林语堂走投无路,请胡适担保,向北大预支薪水。事实上,林语堂在出国前,就由胡适代表北大跟他约定好了。由北大预聘林语堂为教授,但先给他三年的奖学金出国留学,一年480美金。林语堂留学用的钱不是他跟北大的借支,而是奖学金。我们甚至可以引“胡适档案”里留存的林语堂写给胡适的英文信来佐证。林语堂1922年2月13日从德国莱比锡写信给胡适:“我的奖学金已经拖欠了半年以上了。我接连[给北大]打了两个电报,也写了至少一打以上的信”(My scholarship is more than half a year in arrears and I have sent two Successivetelegrams and at least one dozen letters.)
林太乙所谓的清华的津贴,其实是给林语堂额外的补助。当时清华除了派遣毕业生留美以外,还有津贴生。林语堂就是一个津贴生。换句话说,林语堂第一年除了北大480美金的奖学金以外,还有清华的半额津贴。怎奈拿了一年津贴以后,清华通知林语堂,说他的津贴与规章不合而停止。所以,林语堂才会在1920年11月8日写信给蒋梦麟,以美国生活昂贵,北大奖学金不足为理由,要求北大把他的奖学金从每个月40美金调高为60美金,也就是从每年480美金调高为720美金。林语堂希望北大能调高奖学金,以弥补他所失去的清华津贴。然而,当时的北大因为教育部拖欠,一贫如洗,林语堂的请求当然没有获准。
周质平明明读过吴元康扎实的研究论文,可他还是把它打入注脚的冷宫。而且,他还不屑地说:“钱数多少实非此事之关键,林语堂终身不忘胡适之义助,才是重点。”殊不知如果这件“义助”根本就是虚构的,哪还有什么“重点”可言呢?套用胡适喜欢的范缜的那句话来说,“形者神之质”,如果这个所谓胡适自掏腰包汇寄林语堂2,000美金的“形”根本从来就是不存在的,哪还有什么“神”——“重点”——可言呢?根据史料扎实研究出来的成果,周质平不要,宁可人云亦云地歌颂那子虚乌有的胡适“传奇”。套用胡适爱用的另一句话来说:“叹为观止!”
这些人根本不是在研究历史。他们是在重复朗诵一个好听的故事、一个美谭,即使这个“美谭”根本就是虚构的。周质平的一句话,道破了他把吴元康研究的结果放在注脚里,而把虚构的“美谭”长篇累牍地放在正文里的用意。他说:这个故事,最可以看出“胡适的气度”。这就是他们“研究”胡适的方法。他们在乎的,是胡适的某个故事是否好听,是否让人啧啧称奇,是否合乎他们心目中胡适的形象、气度与风格?如果真相跟他们想听、爱听的故事不合,则斥之为非关键,鄙之为不是重点,充军发配到注脚的边疆里去。反正,有多少读者会去读注脚呢!
吴元康证明了胡适自掏腰包资助林语堂只是一个美谭而非事实。但是,他为了戳破这个美谭而强调胡适当时生活拮据,却在戳破了一个美谭之余,造就了另一个传说。为了证明胡适不可能有经济能力资助林语堂那“近乎天文数字”的款项,吴元康征引了胡适的日记以及当时人的一些说法。比如,他说胡适280元的月薪并不为多,并以吴虞为例。吴虞1921年到北大任教之前,堂弟吴君毅致信对他说:“月薪至少一月二百元……兄到北大,将地步站稳后,再可向别校兼钟点。一二年内,政局稍定,教育经费有余,便可将家眷迁出。以兄之节俭,即令人多,二百五十元,可勉强敷衍矣。”
问题是,吴君毅给吴虞出点子的时候,已经是1920年底。当时北京的教育经费已经出现问题,所以吴君毅在当年11月25日月薪数额还未谈妥的信里说:“束惰大致为一百五十元,多则二百元。假定北京教育不即时破产,以现在财政状况之下,将来薪水恐亦不能按时给发。予如借此出游,未尝不可。如带家眷,则恐不能维持生活也。”换句话说,吴虞到北大任教的时候,北大的风光已经不再。但北大风光不再的原因,并不是其待遇不高,而是北京政府欠薪。
我在第一章分析北大教授群的待遇时,强调了五四运动以前北大教授生活优渥的情形。胡适进北大的月薪是280元。由于薪水的高低是相对的,必须跟整个社会来相比,才能有一个通盘的概念。所以我在第一章里,就根据美国社会学家甘博和步济时于1918、1919年在北京的社会调查,换算出胡适一个月280元的薪资,足够养活当时北京五口一家的穷人三年。同时,我也指出当时北大教授的待遇,即使跟美国教授的薪水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根据美国联邦教育局的调查,1919学年度美国助理教授的平均年薪是美金1,933元、副教授的平均年薪是美金2,486元,正教授的平均年薪是美金2,628元。胡适在北大的教授职称实际上等于是美国的副教授。他的月薪是280元,换算成年薪就是3,360元。以当时银圆与美金差不多一比一的兑率换算成美金,胡适的年薪相当于美金3,300元,是美国教授望尘莫及的。换句话说,胡适在北大一年的待遇,大约是美国助理教授平均年薪的1.7倍,跟美国正教授的平均待遇相比,还遥遥超过将近700美金之多。
胡适在北大的生活起居安逸,是处处可以找到明证的。1917年9月10日,胡适到北大报到。由于第一个月的薪水还没领到,暂时住在学校的宿舍里。他在9月30日的家信里向母亲报告:“适现尚暂居大学教员宿舍内,居此可不出房钱。饭钱每月九元,每餐两碟菜、一碗汤。饭米颇不如南方之佳,但尚可吃得耳。适意俟拿到钱时,将移出校外居住,拟与友人六安高一涵君[同住]。”他在写这封家信的时候,显然已经和高一涵看好了地方。所以他在同信里描写新居“甚僻静,可以无外扰”。更理想的是,花费不多:“彼处房钱不过六元,每人仅出三元耳。合他种开销算起来,也不过每月四五十元之谱。”换句话说,胡适每个月的生活费只占他薪水的16%。扣掉所有的生活费,胡适每个月可以存下230元,足够养活北京穷苦人家两年四个月。
胡适跟高一涵搬进去的新居,就是他1918年1月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的《一念》那首诗的跋里所提到的竹竿巷:“今年在北京,住在竹竿巷。有一天忽然由竹竿巷想到竹竿尖。竹竿尖乃是吾家村后的一座最高山的名字。因此便作了这首诗。”
一个月以后,胡适的月薪就调高为280元。这个薪资,即使需要维持一个大家庭的生活,仍然绰绰有余。所以,胡适在家信里很贴心地告诉他母亲:“适初人大学便得此数,不为不多矣。他日能兼任他处之事,所得或尚可增加。即仅有此数,亦尽够养吾兄弟全家。从此吾家分而再合,更成一家,岂非大好事乎!”
当时物价的低廉、胡适薪资的优厚,也可以从他办婚事的花费上略见一斑。他在11月26日的家信里向母亲报告他所备办的款项,并强调不收中国社会里具有互助性质的贺礼:“款子明日即汇二百元,由上海转。想可于十日半月间汇到。儿归时当另带些款子来,想共得三四百元足矣……筹备之事,亦不甚多。里中无有大轿,不知他村或江村有之否?吾乡无好酒,可到绩溪县挑些酒来。县中之‘甲酒’甚不恶也。亲友送贺礼,一概不收,惟可收贺联耳。”试想,一个半月的薪资就足够办一个婚礼。这除了是乡间物价低廉以外,更是拜他优厚的薪资之赐。
可惜好景不长。到了1920年代初期,北大就已风华不再。五四运动以后,北洋政府开始拖欠教育经费。到了1921年3月,北京教育界有三个月没领到薪水了。在请愿、交涉毫无结果的情况之下,北京大学等国立专门以上八校,联合中小学校代表及学生,在6月3日到总统府请愿。不幸遭到卫兵用枪柄攻击,导致十余人受伤。此后,用示威作为索薪的手段就变成了一个模式。就像蒋梦麟在《西潮》(Tides from the West)里所说的:教授“通常两三个月才拿到半个月的薪水。他们如果示威,通常就可以从教育部挤出半个月到一个月的薪水”。
问题是,拖欠薪水的现象不是暂时的,而是一年一年地持续下去。根据《鲁迅日记》,他1920年1月至9月的薪水收入总共是2,640元,平均每月220元,拖欠三个月的薪水900元;1921年的薪水收入2,490元,平均每月207元7角,拖欠半年多的薪水;1922年的日记缺失,仅存断片,据许寿裳摘录手抄本,除补发去年下半年的薪水外,尚拖欠本年三个半月的薪水。1923年12月到北大研究所国学门担任助教的顾颉刚写得更是心酸。我们看他1925年日记的记载,他那区区100元的月薪不但拖欠了半年以上,而且那千呼万唤始到来的欠薪,还是分次吐出的:1月:22元(6月17号取),70元(6月25号取),8元(7月16号取)
2月:100元(6月24号取)
3月:32元(7月16号取),40元(8月10号取),28元(9月9号取)
4月:37元(9月9号取),63元(10月2号取)
5月:37元(10月2号取),35元(11月l2号取),28元(12月2号取)
6月:37元(12月2号取),15元(12月21号取),12元([1926年]1月8号取),20元([1926年]1月20号取),16元([1926年]1月30号取)
7月:58元([1926年]1月30号取),26元([1926年]2月2号取),16元([1926年]2月12号取)
8月:64元([1926年]2月l2号取),15元([1926年]3月29号取),13元([1926年]5月12号取),8元([1926年]5月17号取)
9月:19元([1926年]5月17号取),55元([1926年]6月14号取),[尚欠26元]薪水拖欠到这步田地,无怪乎顾颉刚债台高筑。他在1926年5月17日给胡适的信中开出了一个负债单:“欠家七百元,欠适之先生二百廿元,欠学校二百五十元,欠同乡友人四百六十元,欠储蓄会三百廿元。右共一千九百五十元。除欠学校可用薪水作抵外,实欠一千七百元。”走投无路之余,顾颉刚开口向胡适借贷。他在6月6日的日记写到自己悲从中来的一哭:“近日手头干涸已极,后日须付房金。没有法子,只得向适之先生开口借钱,承借六十元。予感极。自想予家非无钱,父大人亦非不肯寄钱。但我竟以种种牵阻,终不能向家中取钱,翻有赖于师友之济助,思之悲愤。回家后哭了一场。”
胡适在北大的经济情况如何,他在日记里很少提起。我们可以假定胡适很少提起,就表示那不是困扰着他的问题。当然,也有可能胡适本来就是一个对金钱淡然处之的人。比如,他1922年5月31日的日记,谈到学校欠薪已经超过四个月。当天一早,四五家书店的伙计就排坐在门房里等着收取六百多元的书债,他只借到了三百元,却是神色自若,了无窘状:今天是旧端午节,放假一天。连日书店讨债的人很多。学校四个半月不得钱了。节前本说有两个月钱可发。昨日下午,蔡先生与周子廙[周自齐]都还说有一个月钱。今天竟分文无着。我近来买的书不少,竟欠书债至六百多元。昨天向文伯[王徵]处借了三百元。今天早晨我还没有起来,已有四五家书店伙计坐在门房里等候了。三百元一早都发完了。
胡适如果不是不缺钱用,就是不在乎举债。他不但不断买书,还多租了一套四合院。1920年5月22日,胡适搬到钟鼓寺14号的四合院。两年以后,他把隔壁的四合院也给租了下来。钟鼓寺15号的这个四合院有十几间房间,加上原来14号的十五间半,胡适现在有了三十个房间供他徜徉。他在1922年7月15日的日记里说:“新租得隔壁(钟鼓寺15号)房间十几间。打通卧室之门便是一家;房屋稍多,可以多添几个书架了。今日移居。”
胡适加租钟鼓寺15号的四合院是在7月15日。而他在大约一个半月以后,也就是8月28日的日记里说:“窘极了。写信到上海叫亚东寄了一百元来。今天向银行取出,为思永[胡适三哥的儿子]、泽涵[江冬秀堂弟]学费。”这就说明了胡适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并不是北大的薪资,而是他的版税和稿酬。有关这点,我们从胡适1919年3月3日写给韦莲司的信里就可以看出端倪:至于我的“正业”,我用白话文所写的《中国哲学史》本月就要发售。我去年夏天出版的小书《墨家哲学》,第一版在四个月内就已经售罄。举国嗷嗷待哺,只是我苦于没有时间写佳作来喂哺他们。这真印证了[《圣经》所说的]:“年丰可期,只差人手不足。”
胡适是靠版税和稿酬维持他优渥的生活的,这在1923年3月12日给韦莲司的信中说得更为清楚:我的诗集[即《尝试集》]已经卖了15,000册了。第五版正在付印中。我的论文(1912—1921)[即《胡适文存》初集]已经结集成册,以四卷在1921年12月出版。一年内就卖出了10,000册。这些版税让我有余钱买书作研究,因为我的大学的薪水相当低。[回国后的]头两年,因为结婚和母丧,我欠了一些债。
胡适说他因为结婚和母丧而欠债,这句话有欠老实。当然,我们也可以为他辩护,说那是北洋政府欠薪多年的背景下胡适的牢骚话。这句话不老实的地方可以分两点来说。第一,上文已经说明胡适在北大一年的待遇相当于当时的美金3,400元,是当时美国助理教授平均年薪的1.7倍,甚至比美国正教授的平均年薪超过700美金之多。
其次,以胡适优厚的月薪来说,他因为结婚和母丧而负债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上文根据胡适给他母亲的家信,说明他办婚礼的花费只须动用他一个半月的薪水。办理丧事的花费他没说,然而跟婚事的花费相差不至于太远。胡适办这婚丧大事的时候,欠薪的现象还没开始。胡适结婚是在1917年12月,办他母亲的丧事是在1918年l2月,而北洋政府是在五四运动前后才开始拖欠教育经费的。
五四运动前后,北洋政府军费的支出占总预算的42%,教育经费只占1%。北大一年的经费只有800,000元。欠薪的端倪在1919年7月首次形诸文字。原来欠薪在该年6月就发生了。7月12日的《北京大学日刊》刊登了一则《会计课启事》:敬启者:本校六月份第一期经费于七月五日领到教育部发七月十四日期票两张。届期如能将现票一齐取出,则教职员诸君六月上半月薪水即可照发。否则恐须稍缓。仅此布闻,顺颂日祉。
由于北洋政府长年欠薪,北大的教授只有纷纷南下,另求生路。举个例来说,华侨陈嘉庚创办的厦门大学,1926年一口气礼聘到了一批从北大与北京来的教授与学者,如林语堂、鲁迅、孙伏园、顾颉刚、张星烺、沈兼士与罗常培等等。胡适不同于其他北大教授的地方,在于他有丰厚的版税和稿酬。我们从胡适1928年12月15日的日记里所附的上海亚东图书馆开出的版税与稿费清单来看,就可以知道胡适在版税上的收入大概是20世纪前半叶中国文人之冠:(一)版税(十七年[1928年]11月底止)
《胡适文存》初集十一版共印43,000册 2.20元×15%版税=14,190元《胡适文存》二集五版共印18,000册 2.40元×15%版税=6,480元《尝试集》三版共印12,000册 0.30元×15%版税=540元《尝试集》四~十版共印20,000册 0.45元×15%版税=1,350元《短篇小说》初版印2,000册 0.40元×15%版税=120元又二~十一版共印38,000册 0.30元×10%版税=1,140元以上共
23,820元
应除未售书版税共759.39元
小计:23,060.61元
(二)酬劳
《红楼梦考证》[稿费]300元
十二年[1923年]5月至十七年[1928年]4月(每月一百元)6,000元附袁希渊交来20元
小计:6,320元
(一)+(二)共计:29,380.61元付过(十六年[1927年]底止)24,237.04元又付(十七年[1928年]11月底止)2,901.47元共付:27,138.51元
两比尚存:2,242.1元
亚东图书馆给胡适的这份清单,在“酬劳”项下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红楼梦考证》三百元的稿费,是付给胡适为亚东图书馆出版的《红楼梦》所写的序。第二,清单里说的“十二年[1923年]5月至十七年[1928年]4月(每月一百元)”指的是亚东的老板汪孟邹从1923年开始每个月奉赠胡适一百元的月费。汪孟邹在1923年4月28日的日记条下记着:“下午到馆,晚请适之于都益处。旋同至馆中谈商一切,告以每月送他一百元:一是报他已往助我们的劳绩;一是托他以后介绍并审查各稿云云。”
这份清单,版税方面一清二楚,无须多作解释。我除了要点出亚东给胡适几乎全是15%的版税以外,唯一需要注解的地方,是那几本书的出版年月。《短篇小说》,亦即胡适的翻译小说集,是1919年出版的;《尝试集》是1920年出版的;《胡适文存》初集是1921年出版的;《胡适文存》二集是1924年出版的。胡适的书泰半畅销。试想,到这份清单结算的1928年11月为止,《短篇小说》在九年之间印了十一版,《尝试集》八年间印了十版,《胡适文存》初集七年间印了十一版,《胡适文存》二集在四年间印了五版。印刷的数量从20,000册到40,000册。其中,以《尝试集》为例,根据汪原放的统计,到1953年亚东结束为止,该书的总印数为47,000册。
这些数字所显示的是,胡适是一个畅销书作家。根据中华书局创办人陆费逵1932年的估计,当时中国出版的书,“多则销二三万部,少则销一二千部”。陆费逵说,胡适版税收入,有些年份可达二三千元之数目。这话大致不错。从亚东图书馆的这份版税稿酬清单来看,胡适在1920年代的版税稿酬收入,光是以亚东付给他的来计算,平均是一年3,300元,几乎等于他在北大一年的教授薪资。
而这只是亚东图书馆一家而已。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在1919年2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两个月内就再版了。根据他1923年3月12日给韦莲司的信,《中国哲学史大纲》在三年之内,就发行了八版。两个月后,胡适又收到商务印书馆的来信,说《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九版3,000本已经付印。即使第九版的印刷数量不是每版的印刷数量,这九版加起来,应该有20,000本。以每本售价2.2元为单位,再比照亚东图书馆给胡适15%的版税来计算,光是《中国哲学史大纲》,到1923年第九版售尽为止,胡适就有6,600元的版税收入。此外,胡适还有他在报章杂志上发表文章所得的稿酬。
食衣住行
胡适在北京优渥的生活,初期靠的是北大的收入。五四运动过后政府开始拖欠薪水,他靠的是版税和稿酬。因此,其他教授以罢课的方式索薪,为三餐愁蹙,胡适却可以房子越租越大、越好。
胡适初到北大的时候,先是住在教员宿舍。很快,他就跟高一涵搬到了竹竿巷,住到了1918年3月底。那时,胡适为了接已经和他成婚的江冬秀来北京,于是开始找房子。他在3月11日的家信里,向母亲报告他去看过的房子:今天下课后,出去寻房屋,寻了两处,一处约有十七间,价钱太贵了,房子又太旧了,故不曾和他还价。一处有房十八间,都还新,似乎还合用。我问他价钱。他开口要了二十五元一月,大约廿一、二元可以租下。明天再去问问看。若让至二十元,我便租了。现住的房子太坏了,太不紧密了,所以要搬家。
两天以后,胡适给江冬秀信,告诉她房子订好了:“今天我已看定了一所房子,共有十七间,地方离大学很近。我已付了定钱,大概二十日内可以搬进去。”两个礼拜以后,胡适在给江冬秀的信里,更进一步描写了这个四合院的格局:“我已租了一所新屋,预备五六日内搬进去住。这屋有九间正房,五间偏房(作厨房及仆婢住房),两间套房。离大学也不远(与江朝宗[注:江冬秀家乡江村的名人,1917年间曾任代国务总理]住宅相隔一巷)。房租每月二十元。”这两封信里所描述的间数不符——前者十七间,后者十六间——可能是笔误。无论如何,胡适在3月30日搬进去住。这就是南池子缎库后胡同8号的一个四合院。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错把胡适对这个四合院的描述,拿来描述他后来在钟鼓寺14号的四合院。事实上,胡适1918年3月30日搬进去住的是南池子缎库后胡同8号的四合院。当时,他和高一涵同住。江冬秀是在6月11日才从绩溪到北京和他团圆的。胡适在南池子缎库后胡同住了两年零两个月。
这缎库后胡同的四合院,江泽涵在回忆里也作了描述。江泽涵是江冬秀的堂弟,后来留学哈佛,是有名的数学家。江泽涵是1919年1月底由胡适带到北京去上学的。1918年11月,胡适母亲过世,胡适和江冬秀回家奔丧。江冬秀当时怀着胡祖望,已经怀胎六个月了。于是在丧事办完以后,江冬秀就留在上庄待产。江泽涵对南池子缎库后胡同8号的描写是这样子的:一个小四合院。他[胡适]有卧室、书房和客厅。我和思聪[胡适三哥的儿子]同住南屋。他雇一个厨子名叫阎海,一名女工王妈。因当时冬秀不在北京,所以胡适自己管家。我还记得胡适说,他管理那个家的伙食很简单。只要每天付给阎海一元钱买菜、每两天一元钱买米、每三天一元钱买面,供给五个人的伙食就行了。他还雇了一名拉人力车的包车夫。
菜钱一天一元,米钱两天一元,面钱三天一元。换句话说,五个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只要55元。
等他们1920年5月22日搬到钟鼓寺14号的时候,高一涵又跟他们一起搬去。当时胡祖望已经满周岁了,江冬秀所怀的素斐即将临盆。高一涵直到1921年9月20日才从他们家中搬出,在同一条巷子的7号和他们比邻而居。
钟鼓寺14号的四合院的格局如何,胡适没有描述。根据1924年从绩溪旺川到北京去的石原皋——江冬秀给他绰号叫“石头”——的回忆:“房子不大,一进门为门房。两侧为厢房。正房居后,旁有耳房。厨房很小,厕所更狭。庭院也不宽大,栽有一、二棵小树,数盆夹竹桃。正房为寝室和书房,两厢为客房及会客室。男佣人住在门房,女佣人住在耳房。”当年的钟鼓寺14号,现在的编号是17号。王之鸿根据北京东城房屋档案的记录,对这个四合院作了以下的描述:该院共有房屋15间半,建筑面积为300余平方米。有南房4间半,正房3间,东、西厢房各3间;另有东厢房北侧平顶东房1间和正房东侧平顶北耳房1间;正房3间是当年钟鼓寺的大殿,举架高大,前出廊子,灰筒瓦屋面。
1923年12月结束胡适从烟霞洞的“神仙生活”回到北京以后,身体一直没有完全康复。医生说他有肺病的征象,需要休养。因此,教了一个学期的课以后,胡适又在1924年秋天请了一年的病假。然而,休息了一个学期,显然因为身体状况好转,同时由于系里课业的需要,胡适在1925年的春季学期又开了课。
接着,胡适又在1925学年度请假一年。根据1925年6月13日《北京大学日刊》的报道,胡适告假一年是要到欧洲去。我们不知道这次告假是不是留职停薪。根据胡适1918年给韦莲司的信,1924年他要休假。但是,胡适几年来请了好几次病假,包括:1921年1月到3月,过完烟霞洞生活以后的1923年秋季班,以及1924年的秋季班。所以,我推测北大教授休假制度里的一年已被病假抵消掉了。一开始,我认为胡适的计划是要去巴黎和伦敦看敦煌的卷子,为撰写《中国哲学史》中册作准备。丁文江1925年4月3日写给胡适的信透露出,胡适有意出洋充电。他说:老实对你说,出洋的主意是你自己出的。你屡次对我说在北京不能工作,要想出洋去走走。这一次在上海,梦旦听说就大为赞成。他说为工作起见,最好到日本,因为可以有中国书看;可以趁此把你的《哲学史》作了出来……
你最好还是著你的书。我们想你出洋,正是要想你工作。你若果然能工作,我们何必撵你走呢?你的朋友虽然也爱你的人,然而我个人尤其爱你的工作。这一年来你好像是一只不生奶的瘦牛,所以我要给你找一块新的草地,希望你挤出一点奶来,并无旁的恶意。
然而,到了5月下旬,胡适从丁文江的来信里得知,他已经被外交部内定为接收英国退回庚款的中方代表之一。这就意味着他必须要到英国去开庚款的会议,公私两便的情况于焉形成。
1925年8月底,胡适从北京启程南下。9月底,到武汉等地演讲。10月到了上海。随即浙奉战争爆发,在为时一个多月的战争里,孙传芳大获全胜,控制了苏、浙、皖、赣、闽五省,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由于战事既影响交通,又造成危险,胡适干脆就在上海留了下来。后来就在上海割治痔漏。就像第一章结尾所交代的,1925年11月胡适致信北大代理校长蒋梦麟,表示辞职。他说他在南方调理痔漏,“请假过久似非相宜”。更重要的是,他不想教书了,希望专门从事著述与翻译。这个辞呈没被蒋梦麟接受。胡适在上海住了半年,直到次年5月才北返。其间,他在上海、杭州、南京、汉口等地,跟英国庚款委员会的代表开了几次会,并参观了几个城市。
胡适回到北京以后,就把家从钟鼓寺14号搬到陟山门大街6号。我们不知道他搬家确切的时间。他在1926年6月10日给钱玄同的信上说:“我搬在陟山门大街6号,在景山的西面;电话仍是东、2429。”从口气上看来,他当时刚搬了家。这陟山门大街6号的四合院原来是林长民的。1925年11月30日,林长民被奉军袭击,中弹而死。胡适显然就把这个房子租了下来。
胡适自己在陟山门大街6号其实没住多久。7月17日,他就离开北京,坐火车经由西伯利亚到欧洲去了。在欧洲、美国勾留了九个月以后,1927年5月20日返抵上海。回国以后,胡适就把北京的家搬到了上海,住在静安寺极司斐尔路(今万航渡路),租了49号A。
说到胡适在陟山门大街6号的家,还有一个不为人所知,或者,至少是以讹传讹的故事。很多人都说胡适赴欧期间,凌叔华在胡适寓所借了间楼房来住,喜欢从那儿望夕阳辉映下北海的白塔。大家都把它当成一个美谭来说,浑然不知凌叔华这个诗情画意的举动,是建立在江冬秀的痛苦之上的享受。换句话说,是强借来的。凌叔华在1926年10月28日给胡适的信里轻描淡写地说:您猜得到这信是哪里写的吗?就在府上写的……
我们从南方回来,我抱病了一个来月。后来好了。找房子搬,都不合适。起先想租你们隔壁。后来听说租出去了。不得已只好把通伯住旧的房子粉刷了一下搬进去。因为房间太少,我的书画、零碎东西摆不下,就来同您的夫人商议借我间空房子。承她美意,竟将小楼借我了。我足足费了一个礼拜工夫,把这小楼收拾起来。帘子灯罩、桌椅、挂镜等等,实在费了些工夫。这算是我的暂时Studio[画室]。每日闲庭寂寂的时候,望着屹立的白塔被夕阳渲染的澹逸情境,就想到这房子远出的主人来。
就在凌叔华写这封信的两个礼拜之前,江冬秀忍无可忍地写了一封信,把事实的真相告诉了胡适:我告诉你一事。通伯、叔华他们一定要向我租楼房。我告诉他们我那边四间上房还他们。我这边房子不能租苦处。他们一定要借用。我说至多几个月,勉强可以。适之回来,一定要用了,他们也要借。成之[注:胡适堂弟]很有点不高兴。把他同石先生动到西边小屋里。也不怪他们呢?他问我:汝琪[注:冯汝骐,胡适表弟]他们回来住什么地方?他有朋友客来,一点玩的屋子都没有。故我托慰慈去回他们,不能借。他们两位今天叫人来糊房子了。有这样的人!不故[顾]人家同意不同意。糊[胡]闹!我托丁太太告诉他,只能借三四个月……
通伯夫妇一定要写信与你商量借长久,请你千万不要答应他们。我们实在没有富如房间了。只有一个楼房。答他们总之的不便当。你就说不行,完了。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凌叔华在强借胡适的楼房以后,居然打算鹊巢鸠占,长期住下去。她在信上告诉胡适,等他回国以后,如果需要房间,尽可去用她在隔壁为她母亲租下来的房子。那楼就让给她了:我本来大在此借居半年,明年你回来时一定用房子,我搬到海淀涛家花园去。但是前几天听说这隔壁的房子又空下来。家母亦打算搬家,所以我又有了希望可以住长了些这小楼了。我想替母亲租下隔壁房子。那边房间很多。就是你回京,我也许可以不必搬了吧!搬一回真麻烦!那边房子,到那时候你府上要用那一厅都可以的,因为只有母亲一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