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归正传。胡适在陟山门大街6号的家是什么样子,可惜我们不知道。石原皋比较钟鼓寺14号跟陟山门大街6号这两个四合院,作了这样的描述:钟鼓寺的房子是寻常老百姓家,陟山门的房子却是官僚政客的公馆了。房子宽敞很多了,院子也大,气派也两样了,有长廊,厨房中有机井。林家原有的家具陈设及皮沙发等,出了顶费全部买过来了。
如果不加解释,大家可能无法理解石原皋的话:“陟山门的房子却是官僚政客的公馆了。”前文提到,就在1926年胡适搬家前后,顾颉刚因为学校欠薪,债台高筑到1,700元之谱。6月6日当天,他不得已向胡适借了60元。心里越想越难过,“回家后哭了一场”。胡适在这当下,可以从“寻常老百姓”所住的钟鼓寺,搬到“官僚政客的公馆”的陟山门大街去。这完全拜他是20世纪前半叶中国版税收入第一人之所赐。
我们唯一不知道的是,胡适从钟鼓寺搬到陟山门大街以后,新租的房子是否有浴室的设备。我们从罗尔纲的回忆里,知道胡适在1930年代所住的米粮库4号有浴室的设备。我在本书《序幕》里提到杜威夫妇对北京四合院的观察。杜威夫妇刚到北京,就去一个朋友家里参观了他的房子。这个朋友我认为就是胡适,而他的房子就是缎库后胡同8号的四合院。杜威夫人在家信里说:“昨天我们去看了一个朋友的家。很有意思。我会想住在一间类似的房子里。那房子里没有水,就靠水夫每天打来。这幢小房子有十八个房间,中间是座院子。”
杜威夫人说她“想住在一间类似的房子里”,这应该只是一时的冲动。四合院最令他们不能习惯的地方是没有浴室的设备。四合院没有浴室的设备是很容易想象的,因为当时根本就没有自来水。没有自来水,家里用的水就必须是由水夫打的。水夫打水已经够不方便了。何况,没有下水道,用完了水,如果不想把它倒在院子里让它到处流窜,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水夫把那废水再给打出去。这就是美国人杜威直接的反应:“我们昨天去拜访一个中国朋友……他如果想在自己家里洗个澡,就得付水夫双倍的价钱。可是,在忙完了煮水、打水的工作,洗了个澡以后,他还得找人一桶一桶地把用过的洗澡水拿出去处理掉。”
杜威的想法是,中国人要在家里洗澡,就必须再雇水夫把洗澡水打出屋外去。中国人的解决方法是上澡堂。上澡堂是件大事,所以胡适通常都会在日记里记下来。从记录来看,他不是一个常洗澡的人。平均看起来,半个月到一个月一次。他现存1919年的日记是从11月12日开始记起的,一直到11月29日,才有洗浴的记录。下一次上澡堂是12月15日。接下来就是1920年1月20日。接着就是两个月的干旱,一直到3月10日才又有上澡堂的记录。然后他破纪录,两个星期不到,在3月22日又上了澡堂。一个月以后,4月24日又去洗浴。接下去的两次相隔较近:5月10日和6月5日。6月14日以后,胡适日记中断了两个多月。8月27日到9月17日的日记,只有8月31日洗浴的一次记录。
胡适在1921年4月27日拾起日记以后,直到5月14日才有洗浴的记录。两个月以后,6月29日“到生平园洗浴”。接着,7月12日:“与一涵同去洗浴,浴后同至大欲社打球。”胡适在7月15日离开北京,到上海去帮商务印书馆做评鉴的工作。7月30日:“到惠中旅馆访季融五(通)(常熟人),把行箧寄在他处,同去洗浴。”
胡适在9月7日上午坐火车离开上海,8日半夜以后抵达北京。18日洗浴。11月14日以后,日记中断,一直到1922年2月4日以后再恢复。2月15日,胡适伤到足后跟。几天以后,因为包扎太紧,居然无法走路。3月18日:“因足伤,久不洗浴,今日洗浴,也是一件快事。”再下一次的记录是5月27日:“出城买帽子、剪发、洗浴。”
1921年到1922年是胡适一生中日记记得最为详尽的两年。然而,他很有可能详于学术思想方面,而轻于日常生活起居的记录。与之相对的,他1919到1920年间是表格式的“日程与日记”,只有三栏可记事。最左一栏是时间。一天分十二格,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点。第二栏是“预算”栏,第三栏是“实行”栏。如果预算实行了,打钩即可,否则可在“实行”栏另行作注。“日程与日记”适合记录日常起居的琐事,详细的日记可能反而疏于此。因此,洗浴的记录在1921年以后完全有可能漏记。这可以解释他在5月27日洗浴以后,与下一次间隔了四个月,9月13日:“出城洗浴、买物。”
重点是,胡适不常洗澡。即使在大热甚至汗湿全身以后,他仍然没有让自己“洗”而快之的记录。比如说,1922年6月12日:“热极,下午四时至一百度,八时还到九十度。”可见中国当时是用华氏计温度。13日又记:“热极。”理应是上澡堂的好日子,可是完全不见记录。7月初,胡适到山东济南开会,天气热极。
9日回到北京,“又是大热,到京后恰赶上北京最热的几天”。可还是没有上澡堂的迹象。8月初,他到天津南开去教了一个星期的暑期班。8月4日:“下午上课。热极了,一身衣服都湿了。晚七时半,到天津学生同志会,讲演‘女子问题’,又湿了一身衣服。”次日:“热极,终夜只睡了一点钟。”可他还是不洗澡。
当然,回到杜威夫人对四合院没有自来水以及没有下水道设施的观察,亦即,北京人如果要在家里洗澡,就必须雇水夫打水、煮水,再雇水夫把用过的洗澡水打出屋外去。如果家里有自来水以及下水道的设施,胡适是否会常洗澡呢?这答案不见得一定会是否定的。我们必须记得,胡适不常洗澡并不等于说他不喜欢洗澡。1926年7月下旬,胡适坐火车横贯西伯利亚,7月29日抵莫斯科。他在当天的日记里说:“十日不得洗浴,苦不堪言。到今早连洗脸水都没有了!一到旅馆,即寻浴室。洗了一个热水浴,用冷水收场,痛快之至。”关键在于是否有洗浴的设施。比如说,他1922年7月初到济南开中华教育改进社第一次年会,遇到大热的天气。刚好所住的石泰岩旅馆有浴室,他得以天天有冷水澡可洗。
在饮食方面,被江冬秀取绰号“石头”的石原皋回忆说:胡适大力提倡全盘西化,他的饮食是否西化呢?不!他不但没有西化,而且徽州化。他在家中,不喝咖啡,更不喝可可,只喝绿茶;喝茶也不讲究,一般的龙井。他年轻时在上海,喜欢喝酒,有一次喝得大醉,几乎醉死。在北京时,他平常不喝酒,遇到请客稍喝数杯。喝的是北京的二锅头,没有茅台,更没有外国的白兰地和威士忌。至于吃哩,没有牛奶,也没有奶油。伙食是家常便饭,一般化,尤其是家乡化。
石原皋说胡适的饮食习惯完全徽州化。这句话是很合理、可信的,但同时也是夸张的。说它合理可信,是因为人的饮食习惯,一般说来都是从小养成的。我们记得胡适留美初期对美国的食物还不习惯。他在现存的第一封家信,也就是1911年1月30日的信里说:美国烹调之法殊不佳,各种肉食,皆枯淡无味,中国人皆不喜食之。儿所喜食者,为一种面包,中夹鸡蛋,或鸡蛋火腿[即三明治],既省事,又省钱,又合口味。有时有烤牛肉,亦极佳,惟不常有耳。儿所居之屋,房东是一老孀,其夫为南美洲人。南美洲地本产米,故土人皆吃饭。其烹肉烧饭之法,颇与中国相同。十一月中,主妇用一女厨子,亦是南美洲人,遂为同居之房客设食。同居者,有中国人七人,皆久不尝中国饭菜之味,今得日日吃饭食肉,其快意可想。儿亦极喜,以为从此不致食膻酪饮矣。不意主妇忽得大病,卧床数日,遂致死去。死后其所用之厨子亦去。如是此种中国风味之饮食,又不可得矣。此一事实,颇有趣味。吾母闻之,亦必为之大笑不已也。
胡适1923年7月14日在给他二哥的一封信里,提到了他们家乡的一句话:“爪篱摎饭。”胡适绩溪的后辈胡成业解释说:“我们徽州山区,过去农夫上山下田,早饭都是‘煮弱挠饭’,男的吃干饭,女的吃稀粥。”男人早餐吃饭的习惯,留学回国以后的胡适仍然保持着。胡适新婚之后回到北京,原先跟他住在一起的高一涵搬走以后,早餐就改吃饭。他很满意地在家信里告诉母亲:“今早七点起来,编了一些讲义,吃了四个生鸡子[鸡蛋],又吃了一碗半饭。高先生[高一涵]走了之后,我们早晨不吃粥了,改为吃饭。我实在不喜欢吃粥。”
然而,人的饮食习惯会随着生活环境而改变的。石原皋说胡适不喝牛奶和咖啡,显然是不正确的。终其一生,胡适在美国生活了差不多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他的饮食习惯不可能不受其影响。1918年2月26日,胡适到北大英文教授威而孙(Earl Wilson)家里晚餐。他在家信里向母亲报告了当晚的菜单:一盘汤、一块炸鱼加洋山芋、一碟切成小块的水果和生菜、一杯冰乳(冰淇淋)、一杯咖啡。他特别向母亲解释:“‘冰乳’又名‘冰忌廉’,最好吃。他们告诉我说,他家每隔一天便吃冰乳。我问他们是否买的。他们说是自己做的。我对他们说,等我的家眷来了,要请威而孙夫人教她做冰乳。威而孙一口答应了。”
美国饮食习惯的影响,最绝妙地反映在胡适中西合璧的早餐上。1928年初,当时胡适住在上海英租界的极司斐尔路(今万航渡路)49号A。苏雪林在一个星期天上午去访问胡适。苏雪林的访问稿说:仆人送上一杯咖啡调的牛乳和一盘切开的烤面饼,先生说我今天起身迟了,所以到此刻才用早点。我是徽州人,用的也是徽州点心,请你们不要见笑,我还愿意将这东西介绍给你们呢;这烤面饼是面做的,馅子是香椿、萝干,不易霉坏的材料,这是我们徽州人的“国宝”。我们徽州人在商业上的成功,都要归功于这“国宝”。
先生拈起一片面饼对我们说道:我们徽州是多山的地方,大凡山国的出产都是微薄的,不足供居民生活的需要,于是居民不得不冒险到外边求谋生之道了。我们徽州人的习惯,一家若有两个或三个以上的男孩,把一个留在家里耕种田地。其余的孩子,到了十三岁,便打发出门学生意。出门时不要带多少川资,只用几尺蓝老布做成一个袋,两端缝合,中间开一个口,每袋一端,装进五个这样的“国宝”,就算是孩子长途的粮食了。[这个蓝布做的褡裢,胡适在《四十自述》的残稿里叫作“信马”,显然是徽州话。]好在这“国宝”的馅子都是干材料,过上十天八天也是不要紧的。到了宿店的时候,一点火,袋里掏出一个“国宝”,在火上烘烤一会,吃下去就算一顿饭。至于宿费,每夜只需大钱二十一文,由徽州走到杭州,二百文川资,绰有余裕。徽州人穷得不能聊生的时候,有句安慰自己的口号,说是“不要慌,十天到余杭!”
胡适早餐喝牛奶可能已经成为习惯。即使在留学归国以后没有继续,还是很有可能慢慢恢复的。如果他在1928年已有早餐喝牛奶的习惯,往后的日子更是可能。特别是他1937年再去美国以后,一住就住到了1946年。胡适1950年7月11日在纽约有一则相当有意思的记录:“今天我们偶然发现这张牛奶款收据。冬秀想不起这张破纸如何飞来海外。大概是包小物来的。”——“北京大学农学院罗道庄农牧场牛奶款收据。今收到胡校长先生自10月1日至31日止,牛奶一磅31瓶,合7,440.00元。35年[1946]10月31日。”换句话说,这是胡适在1946年回到北大当校长以后,10月间一天一瓶牛奶的账单收据。
胡适的早餐是否西化?这其实是一个相对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角度的问题。《星星 月亮 太阳》里提到了胡适一颗虚拟实景的“星星”白莎 何桑(BerthaHosang)。加拿大华侨白莎跟她的先生、加州大学政治学教授马如荣以及三个孩子都是胡适迷。1940年3月28日,胡适到加州大学参加校庆,并接受名誉法学博士的学位。当天一早,马如荣去旅馆接胡适到他家吃早餐。白莎在过后给胡适的英文信里说:“说到早餐,你已经变得太美国化了。还没吃饭,就先大口大口地灌下了几口冰水。我可不会称赞这个标准的美国习惯,那对你的胃不好!”
胡适离开美国以后,早餐可能就不会在还没吃东西以前,就“大口大口地灌下了几口冰水”。根据台北“胡适纪念馆”的展览资料,胡适晚年的早餐同样是中西合璧:“一碗稀饭,一片面包,一碟菜,一杯橘子水,一杯咖啡。”看来,胡适是喝咖啡的,即使那是他晚年才有的习惯。根据胡颂平1960年11月1日的记录:饭后,我们就用志维早上买来的一个咖啡壶来煎咖啡喝。这是最新式的咖啡壶,能够自动停电,又能保暖。一壶可煎八杯。胡颂平说:“这样一壶煎起来放在此地,先生夜深时也可以随时服用,倒很方便。”先生说:“不,有客人时可吃。平时不用它,要避免咖啡的引诱力。”
至于胡适早餐喝的橘子汁,则是现挤的,不像现在的人是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所以,白莎不必娇嗔胡适太美国化,说他“大口大口地灌下了几口冰”橘子汁水。根据王志维的回忆:“早餐中的橘子水是现挤的,买新鲜橘子来挤。有时好橘子用两三个即可挤一杯。有时橘子不好又贵,五六个挤不出一杯。”
在日常饮食方面,胡适喜欢徽州菜是想当然的事。梁实秋写过一篇《胡适先生二三事》。其中,有许多精彩的片段:上海的徽州人特多,号称徽帮,其势力一度不在宁帮之下。四马路一带就有好几家徽州馆子。民国十七八年[1928、1929,其时胡适住上海]间,有一天,胡先生特别高兴,请努生、光旦和我到一家徽州馆吃午饭。上海的徽州馆相当守旧,已经不能和新兴的广东馆、四川馆相比,但是胡先生要我们去尝尝他的家乡风味。我们一进门,老板一眼望到胡先生,便从柜台后面站起来笑脸相迎,满口的徽州话,我们一点也听不懂。等我们扶着栏杆上楼的时候,老板对着后面厨房大吼一声。我们落座之后,胡先生问我们是否听懂了方才那一声大吼的意义。我们当然不懂,胡先生说:“他是在喊:‘绩溪老倌,多加油啊!’”原来绩溪是个穷地方,难得吃油大,多加油即是特别优待老乡之意。果然,那一餐的油不在少。有两个菜给我的印象特别深。一个是划水鱼,即红烧青鱼尾,鲜嫩无比;一个是生炒蝴蝶面,即什锦炒生面片,非常别致。缺点是味太咸,油太大。
有一次胡适在家里请客。梁实秋描写了江冬秀的厨艺:胡先生住上海极司斐尔路的时候,有一回请《新月》一些朋友到他家里吃饭。菜是胡太太亲自做的——徽州著名的“一品锅”。一只大铁锅,口径差不多有一英尺,热腾腾的端了上桌,里面还在滚沸。一层鸡、一层鸭、一层肉,点缀着一些蛋皮饺,紧底下是萝卜白菜。胡先生详细介绍这一品锅,告诉我们这是徽州人家待客的上品,酒菜、饭菜、汤,都在其中矣。对于胡太太的烹调的本领,他是赞不绝口的。他认为另有一样食品也是非胡太太不办的,那就是蛋炒饭——饭里看不见蛋而蛋味十足。我虽没有品尝过,可是我早就知道其做法是把饭放在搅好的蛋里拌匀后再下锅炒。
这徽州锅的详细,还得听石原皋娓娓道来:
他[胡适]一生最爱吃徽州锅。所谓徽州锅,并不是徽州人普遍食用的,乃是我们绩溪县岭北乡的居民最常见的食物。凡是遇着节日、请客、婚姻喜庆,一般都是吃锅。它的做法是:炊具是用大号铁锅,材料是猪肉、鸡、蛋、蔬菜、豆腐、海虾米等。最丰富的“锅”有七层:最底一层是蔬菜,最好的是用冬笋,次之是笋衣,或用萝卜,或用冬瓜,或用干豆角,视季节而易;稍上一层是猪肉,肉系半肥半瘦,每一斤猪肉只切八至十块,成长方形;再上一层为豆腐包,系用油豆腐果,内中装有馅子;第四层为蛋饺子;第五层为红烧鸡块;第六层为油煎豆腐;第七层为碧绿菠菜或其他蔬菜。初用猛火烧,稍后即用温火烧。好吃与否,专靠火候的功夫。经常将锅中的原汁汤浇淋数次。大约要三四小时,才烧得出味道来。猪肉烧得像东坡肉一样,入口即化。食时逐层吃,逐层拨开。胡适每到南京、上海,同乡请他吃饭时,他指定要吃徽州锅。
在抽烟、喝酒方面,胡适的故事就复杂有趣多了。我在本传第一部描述了胡适留学以前,在上海有过一段“荒唐”的日子。他与友朋们喝酒、赌博、看戏、逛青楼,以至于有一天因为酒醉殴打警察被捕入狱。他那一夜的牢狱经验,除了刺激他的羞耻之心,使他发愤读书考取了庚款留美以外,还使他很自然就能接受禁酒的理念。由于他自己已经戒酒,很快就变成美国“基督妇女禁酒同盟”(Woman's Christian Temperance Union)的支持者。他在留美时期又接触到美国进步主义时期的进德运动,以及19世纪易卜生(Henrik Ibsen),赫仆特满(Gerhardt Hauptmann)、白里欧(Eugene Brieux)的“问题剧”。这些都使胡适接受到新的克己的道德制约。
虽然回国以后恢复了喝酒的习惯,胡适在留美时期始终做到了滴酒不沾,并以不该恣纵的理由做到了不打牌。只是,他回国以后又开始打牌。他留美的时候唯一屡戒不成的就是香烟。这一方面反映了美国当时没有什么禁烟的运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烟草与男性气概不可分割的一面。这一点,可以从当时美国校园里男性喜欢举办“烟集”(smoker)看出来。另外一个原因,当然是烟草会让人上瘾。胡适一生一再地想戒烟,可是从来就没成功过。
有关胡适抽烟的习惯,石原皋说:“胡适的饮食都是乡土化,可是他吸纸烟是洋化了。他吸的纸烟都是舶来品,如听装的白锡包、听装的大炮台等。烟瘾不大,要吸好的纸烟。”白锡包(Capstan)、大炮台(Famous Castles)都是英国惠尔斯公司(W.D.& H.O.Wills)出品的。
胡适留学归国以后,又喝起酒来。这显示他能够从容自适地来回于两个不同文化的规约机制。这除了证明文化有惊人的规约个人行为的力量以外,也显示出胡适在处世方面能把握大处、不拘末微的圆通高明的所在。就以喝酒为例,像胡适这样一位知名的思想界领袖,一定是饭局、集会争相邀请的对象。在这种场合里,喝酒一定是不可免的。
石原皋说胡适“平常不喝酒,遇到请客稍喝数杯”,这可能是事实,因为有些人喝酒一定要有酒伴。江冬秀既然不喝酒,胡适在家吃饭的时候显然就没有酒伴了。然而,胡适可以独饮、闷饮。我在《星星 月亮 太阳》里描述了徐志摩在1925年去欧洲的时候,托胡适照顾陆小曼。在该年6月间,陆小曼写了三封英文信给胡适,现在还存在“胡适档案”里。其中,有一封劝胡适别再喝了:热得很,什么事都做不了。只希望你很快地能来看我。别太认真,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吧。最重要的,我求求你为了你自己,不要再喝了,就答应我这一件事,好吗?你为什么不写信给我呢?我还在等着呢!而且你也还没给我电话。我今天不出去了,也许会接到你的电话。明天再给你写信。
陆小曼写这封信的时候,正是胡适和江冬秀为了他跟曹诚英的恋情弄得关系最为紧张的时候。在这段时间里,胡适不但单独闷饮,甚至跟江冬秀赌气互相牛饮。江冬秀的大姊江润生大概是在该年7月致信胡适:今晚接到二十九日你给我的信,读悉之下,我都知道了。我已经也有一信与我妹妹,内容是说我们思念她,接她南来住些时,并带比方意思,规劝她来说及你们口角事,恐她又与你搀扰。这炎热天气你们俩生气喝上二十碗酒,未免有害于卫生,至于身体关系尤大,大凡夏令天气,人的肺叶是开着的,你喝这许多酒如何受得住。
然而,胡适显然是一个爱喝酒的人。梁实秋回忆说:胡先生酒量不大,但很喜欢喝酒。有一次他的朋友结婚,请他证婚,这是他最喜欢做的事。筵席只预备了两桌,礼毕入席,每桌备酒一壶,不到一巡而壶告罄。胡先生大呼添酒,侍者表示为难。主人连忙解释,说新娘是Temperance League(节酒会)的会员。胡先生从怀里掏出现洋一元交付侍者,他说:“不干新郎新娘的事,这是我们几个朋友今天高兴,要再喝几杯。赶快拿酒来。”主人无可奈何,只好添酒。
梁实秋又说,1931年他在青岛教书的时候,胡适要把他挖角到北大。他在该年6月21日给梁实秋的信上说:“你来了,我陪你喝十碗好酒!”
胡适不但喜欢喝酒,还有喝到烂醉的习惯。大约也就是胡适心情最为低潮的这个时期,丁文江规劝了胡适。胡适显然还写了信跟丁文江致谢,让丁文江高兴得立即回信说:今天早上接到你的信,欢喜得了不得……吾兄真可说是勇于改过的了。不瞒你说,前天晚上看见兄吃得那样大醉,心里很不自在。[你自己的]《朋友篇》的诗里面不说么? “少年恨污俗,反与污俗偶”,现在我只望兄“从此谢诸友,立身重抖擞”。就是中国前途的幸福了……
胡适在1925年8月底离开北京南下时,曾把明朝人张梦晋的一首诗译成英文。这首诗的情景和内容,以及他自己说这首诗可代表中国的颓废派,等于是他在这期间心情的写照。这首诗是在一个饭局里,汪麓园醉后背诵给他听的:隐隐江城玉漏催,劝君且尽掌中杯。
高楼明月笙歌夜,此是人间第几回?
由于胡适在夜车上不能眠,就按英国诗人菲茨杰拉德(Edward Fitzgerald)译11世纪波斯诗人欧玛(Omar Khayyam)的格律,把这首诗译成英文。欧玛是数学家,也是天文学家。他的诗的特色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胡适把张梦晋的诗译成:“The water lock is moving on unseen,/O friends,let US all drain these bowls of wine!/How often in life can we have nights like this?/When the moon's so full, and singing so fine!”
然而,胡适嗜酒以至于烂醉的习性不改。一直到1930年,丁文江仍然不忘规劝胡适。他在1930年11月中连续写了两封信劝胡适戒酒,让胡适感动地说:“在君来两信,劝我戒酒,良言可感。”当时正是胡适举家要从上海迁回北平的时候。丁文江9日的信里说:我以后看见莎斐。她给我说你临走几天,天天晚上闹胃痛,很替你担心。第二天看见寄梅,说给[和]你在天津同住,似乎没有胃病。我事体近来大忙,就没有立刻写信给你。但是屈指你将要离开上海了。在这两个星期中,送行的一定很多,唯恐怕你又要喝酒。特地写两句给你,劝你不要拼命——一个人的身体不值得为几口黄汤牺牲了的,尤其不值得拿身体来敷衍人。
第二封信是11月12日写的:
前天的信想不久可以收到了。今晚看《宛陵集》,其中有题云《樊推官劝予止酒》,特抄寄给你看看:少年好饮酒,饮酒人少过。今既齿发衰,好饮饮不多。
每饮辄呕泄,安得六腑和?朝醒头不举,屋室如盘涡。
取乐反得病,卫生理则那!予欲以此止,但畏人讥诃。
樊子亦能劝,苦口无所阿。乃知止为是,不止将何如?
劝你不要“畏人讥诃”,毅然止酒。
丁文江劝胡适要能“毅然止酒”。我们不知道江冬秀是否读了这封信,而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有趣的是,一个月以后就是胡适用中国算法的四十岁生日。一群爱喝酒的朋友知道江冬秀不喜欢胡适喝酒。但是,他们不相信江冬秀会狠心到不让胡适在四十大寿好好地享受美酒。他们想出了一个妙计,先由魏建功作文,再由钱玄同用毛笔在一张优质的高丽纸上写了一篇寿辞《胡适之寿酒米粮库》——当时胡适住米粮库4号。他们在寿辞里写进这几句话:“好比乡下老太婆念佛持斋,逢了喜庆,亲友来给他开了斋,好饱餐肉味一样。”江冬秀料事如神,早就有备而来。钱玄同在日记里说:“胡夫人赠以戒指与适之,刻‘止酒’二字。吃得半中晦时,他受戒了。我过去看看,被胡夫人推为‘证戒人’。”江冬秀真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我在本传第一部说过,这枚“止酒”的戒指当然没能阻止胡适继续喝酒。然而,每当他不想喝的时候,就可以把它祭出来作为挡箭牌。比如,1931年1月27日他在青岛大学访问。做主人的一群因为郁闷,大喝大醉,胡适于是祭出了“止酒”戒指,居然可以滴口不沾:“到顺兴楼吃饭。青大诸友多感寂寞,无事可消遣,便多喝酒。连日在顺兴楼,他们都喝很多的酒。今午吃酒尤不宜,故醉倒了李锦璋、邓仲纯、陈季超三人,锦璋甚至跪在地上不起来。我的戒酒戒指到了青岛才有大用处,居然可以一点不喝。”
像胡适这样知名的学术、思想界的领袖,自然是饭局连连。光是胡适1920年到1922年之间的日记里提到的北京的餐厅就超过二十家,诸如:便宜坊、杏花春、瑞记、桃李园、庆元春、浣花春、东方饭店、第一春、北京饭店、梁园、南味斋、东兴楼、春华楼、陶园、东华饭店、明湖春、六国饭店、雨花春、南园饭庄、广和居、大陆饭店、济南春、六味斋、扶桑馆、撷英菜馆,以及西火车站。其中,他最常去的是东兴楼、来今雨轩、长美轩。东兴楼是当时有名的“八大楼”之一。来今雨轩和长美轩位于中央公园(今天的中山公园)。北京饭店、六国饭店,则多半是胡适去会见洋人的地方。
在北京上餐馆,即使是上所谓的北京馆子,也不见得是北京菜。就像胡适在家信中告诉他母亲的:“在北京吃北京菜,都是假的,都是山东人造的。”胡适去的这二十几家餐馆做的都是什么菜?我所知有限。可以确定的是,东兴楼、明湖春,都是山东菜,撷英菜馆和“西火车站”都是西餐厅。“西火车站”指的是“京汉路食堂”,即前门西站所设的西餐馆。扶桑馆,顾名思义,是日本餐馆。春华楼则是江浙菜。
梁实秋说:“胡先生交游广,应酬多,几乎天天有人邀饮,家里可以无须开伙。徐志摩风趣地说:‘我最羡慕我们胡大哥的肠胃,天天酬酢,肠胃居然吃得消!’”其实,何止是徐志摩惊羡“胡大哥”的肠胃,英国的谢福芸女爵(LadyDorothea Hosie,1885—1959)也觉得不可思议。谢福芸的父亲苏慧廉(WilliamEdward Soothill,1861—1935),原来是英国卫理公会(Methodist)在华传教士,后来担任牛津大学的中文教授。谢福芸在《一个中国女士及其同代诸人的肖像》(Portrait of A Chinese Lady and Certain of Her Contemporaries)里,有一段描写胡适对付“天天酬酢”的秘诀。更难得的是,谢福芸还让江冬秀在对话中有了一席之地:我在北京见了他[胡适]的妻子,一个慈蔼、主妇型的袖珍女子。她恐怕会觉得她那才华洋溢的先生是需要费神照料的(a handful)。中国社会加诸其杰出人才身上的要求是紧迫盯人的(exigent)。“教授”可以在一个晚上有六个饭局。推辞掉任何一个饭局都是非常不礼貌的,我们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侮辱。
“但你不可能一个晚上吃六个晚餐吧!你可怜的消化系统!”我直率地说。
“当然不可能!”他[胡适]回答,“我用筷子在饭碗里小吃一口,然后,就去下一个饭局。人家邀你去饭局的真正用意是谈话。我会待一会儿、聊一聊。即使如此,这对消化还是不好。我妻子说我有个牛胃。我想她是对的。”
“那不是人过的日子(dreadful)!”她[江冬秀]向我保证:我相信她说的话。“他从这连环的饭局回到家以后,总是累塌了。因为在每个饭局里,他都必须侃侃而谈。回家以后,他又要写文章到凌晨三点。他说那是唯一电话铃不响的时候。”
说到“连环宴”,胡适在1922年9月4日的日记就是一个小写照:“与蔡先生同到撷英菜馆,刘式南(彦)邀吃饭。未及卜席,我们就走了。到东兴楼,陈达材(彦儒)邀吃饭。”谢福芸是带着同情的口吻来描写胡适的连环宴的。可是,那l929年到中国来从事共产国际工作的史沫特莱(Agnes Smedley)就不同了。我在《星星 月亮 太阳(增订版)》里,提到史沫特莱说她跟胡适也有不寻常的关系。她形容胡适性欲极其旺盛,是一个超级风流的男人。她还夸口说自己可以把胡适“搞得家庭破碎”。因为意识形态上的差距,史沫特莱跟胡适的关系很快就恶化了。她在1930年1月31日给胡适的一封信,最精彩也最尖刻的是最后一段,值得再征引一次:我听说你最近往来的都是王公、贵妇和劳什子的一堆社会上的垃圾(lords and baronesses and other riff-raff)。我想这大概是你充当中国的圣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感谢上帝,我不是圣人。我知道你最近才对女性听众作过演说,想来必定是要提高她们的知识吧!我拜读了讲稿,可以想象那些女士们一定各个引颈高望着你,想你多么的伟大!这一定让你喜滋滋的。可是,我一点都不那么觉得。我告诉你!如果你逼人太甚,有一天我会写文章证明你并不像大家所想象的那样。为了中国,我有一天会这样做。我注意到你们这 个时代的圣人成天吃喝。吃喝会影响体型,体型会影响脑袋;脑满肠肥的圣人对中国一点用处也没有。请注意!喔!宴席不断的圣人请注意!我一点都不觉得你是一个圣人。我在此处用这个字眼是嘲讽的意思。你的圣气一点都感动不了我。我把你留在我这里的上衣穿起来,发现那颈圈是超大号的[嘲讽胡适有大头症,亦即:超级自大]。
我们对胡适的“住”和“食”知道得相当多。可是,有关他的“衣”和“行”,我们就所知有限了。关于衣着,石原皋回忆说胡适欢喜穿中服。其实更正确的说法,应该说胡适的穿着是中西合璧式的。这个“胡适体”的中西合璧穿着,可以用茅盾的印象来说明:“我只觉得这位大教授的服装有点奇特。他穿的是绸长衫、西式裤、黑丝袜、黄皮鞋。当时我确实没有见过这样中西合璧的打扮。我想:这倒象征了胡适之为人。”石原皋说胡适在国内不爱穿西装,中山装更不用谈,出国时才穿西装。衣服的料子都是一般的棉布、丝绸、呢绒、皮毛等。他没有一件珍贵的衣服,例如貂皮一类。胡适为什么喜欢穿中服呢?石原皋说因为舒适方便。穿西装,夏天则觉热,冬天则觉冷,春秋二季则紧绷在身上,起坐行动都不舒服。他这般讲实用,也是习惯吧。他说胡适夏天戴巴拿马草帽,其他季节则戴呢帽。除天热外,他外出时都围一条毛线围领巾,以防感冒。
关于“行”,石原皋说胡适住在钟鼓寺和陟山门时是自备人力车,雇人拉。可惜,他没多告诉我们一点儿。石原皋说胡适在钟鼓寺和陟山门时是“自备人力车”,这句话是关键。我们记得胡适是1920年5月22日搬到钟鼓寺14号去的,搬到陟山门大街6号则是1926年5月下旬到6月初之间的事。在钟鼓寺之前,胡适住在南池子缎库后胡同8号,是1918年3月30日搬进去的。这缎库后胡同,江冬秀的堂弟江泽涵住过。江泽涵是胡适1919年1月底带到北京去升学的。我在上文提到了江泽涵对缎库后胡同8号的描述。他说当时胡适除了雇了一个厨子名叫阎海、一名女工王妈以外,“还雇了一名拉人力车的包车夫”。换句话说,胡适在五四运动前后,就雇了“包车夫”。经济更宽裕了以后,他就“自备人力车”了。
我这个推论,有一个佐证。“胡适档案”里有一篇《我的车和我的车夫》,我认为是胡适以小说体裁,用自己的车夫为例,所刻画出来的北京下层社会的个案。他描写了1920年代初期曾经帮他拉车的“王二”,以及“王二”拉过的人力车。《我的车和我的车夫》写得幽默、俏皮,在挖苦“王二”的同时,也揶揄了自己。他描写“王二”爱装门面,喜欢拉花俏的车子。因此,去租车行挑了一部很好看的车子:“车杆横轴上有珐琅的图案画。”一般人力车的月租费是8元,“王二”挑回来的这辆车足足贵了一块钱。半年以后,胡适听说阔绰的“唐先生”要到美国去,他的人力车出让,只要45元。一辆新车要值120块钱。胡适说自己“虽是一个穷书生,却有点阔脾气”。他推想“唐先生”的车一定很标致,于是就买了下来。哪里知道这车进门的时候是“抬”进来的。原来车坏了,拉不了。胡适还花了二十多块钱,把它“洗澡”,大大地翻修了。
胡适说:“王二是我三年前的车夫。前年我的太太因为他懒,不肯擦车,不肯扫地,叫他走了。后来我又叫他回来。不久,他得了比我家更好的事,就告假走了。现在的车夫,当日就是他的替工。”话说那辆从“唐先生”那儿顶来的二手车“洗过澡”后虽然还不难看,只是“一个月它总要出好几回岔子”。有一天,上午修好,下午又炸了。还有一次,我上朝阳门外义园里去看一个朋友的新坟。回头时,刚离开坟地,车轮上的皮带就炸了。我走了足足十多里路,方才叫着车子”。一直到“前年夏天,我在南方住了一个多月。我的太太代我领到一个半月的欠薪,遂给我定打了一部新车。我回来见了,自然也高兴。然而那位爱装门面的王二仍旧不大高兴——也许是因为新车的车杆头上仍旧没有珐琅的图案画”。
这篇文章,我推测是1923年写的。“前年夏天,我在南方住了一个多月。”应该是指1921年7月中到9月初到上海替商务印书馆做评鉴工作。如果这个推测正确,胡适一开始是在车行租车;“王二”是胡适1920年雇的“包车夫”;半年以后,胡适买了“唐先生”那部旧车;最后,1921年夏天,江冬秀用北大付给胡适一个半月的欠薪买了一辆新的人力车。
胡适拥有自己的人力车夫这个事实,也可以从他的日记里得到佐证。1922年6月25日:“与任光们在广和居吃饭。因唐擘黄今日四点出京,我们先去打球,预备到车站去送他。两点时,文伯路过球场,看见我们的车夫,进来说擘黄在大森里妓家。我们就同去看他。大森里是新辟的堂子,已成立一年,所以我今天也去看看。”换句话说,胡适的车夫他的朋友都认得。
1930年代,胡适在“行”的方面已从人力车升级到汽车。他在1933年底买了一辆汽车。12月29日的日记:“新买汽车(Ford V8 De Lu×e)[福特V型八缸引擎,豪华型]今天到家。计价美金乙千零九十元,合银币三二四五元,其中有乙千八百元是竹垚生君代我转借的,月息六厘。”
必须指出的是,胡适在这则日记里所附的福特汽车的英文资料,《胡适日记》的编者辨识错误。应该是“Ford V8 De Lu×e[豪华型]”,却把它错误地打成“Ford V8 De Luce”。智效民不知这是拼错的字,就望文生义,把它翻成“福特V8狗鱼牌”,因为“luce”可以指长大了的鱼,比如“pike”(梭子鱼,或译狗鱼)。
“胡适档案”里有他买车的收据。这辆福特汽车是由美丰洋行(American Chinese company)代理进口的。1933年2月19日,竹垚生替胡适垫付了100美金的定金。12月29日,胡适付清了990美金的尾款。美丰洋行为胡适所作的订单里,注明胡适买的是豪华级都铎型的轿车(Deluxe Tudor Sedan)。这款车非常拉风,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上YouTube看它那标致的模样。胡适买的这款车豪华级的售价是1090美金,普通级便宜70美金,售价为1020美金。胡适这款车在2010年的价格相当于美金18,000元。
这辆豪华轿车,仿佛就是胡适引颈以待的娇客。因为米粮库4号这座大洋楼进门庭院的左边就有一个汽车间。为了这辆轿车,胡适特别雇了一个司机。
胡适男性唱和圈的空间构造
我在《男性与自我的扮相:胡适的爱情、躯体与隐私观》一文里提出了一个观点:胡适在自叙、自传方面的所作所为,承袭了中国文人“知识男性的自我观”悠久的传统。他在自传的书写和保存方面所下的功夫,等于是他在“知识男性的唱和圈”里的耕耘。在胡适一生中,除了两位女性(陈衡哲和韦莲司)跻身进入他的唱和圈以外,他这个唱和圈,基本上是一个男性的世界。“知识男性的唱和圈”(the site ofmasculine pleasure and e×change)这个名词是崔芙 柏络顿(Trev Broughton)铸造的。她研究的对象是英国的雷司立 史蒂芬爵士(Sir Leslie Stephen)。史蒂芬是《大英名人字典》(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的第一任主编,也是有名的英国文学家维吉尼亚 伍尔芙(Virginia Woolf)的父亲。“知识男性的唱和圈”的观念虽然是我从崔芙 柏络顿那儿挪借过来的,然而,不管是从其精神、实践甚至用词上来说,它都捕捉住了传统中国士人以诗文来唱和的传统。
胡适这个知识男性的唱和圈有其男女有别的空间的面向。其实,连胡适家居生活的空间都是男女有别的。他一辈子都没置产,但他一向住的是相当大的四合院。他1918年租的房子最小,也有十八间;他1948年在共产党进城以前放弃的四合院最大,即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在东厂胡同的所在地。就像维多利亚以及北美殖民时期的宅邸,让男主人能够在他的城堡里划分出男女、公私有别的空间一样,胡适在四合院的宅邸里,也有他公私有别的空间。他真的是自家城堡里的主人,即使是跟江冬秀讲话,他都习惯称呼他们的家为“我家”。
曾在胡适家里住过的石原皋这样描述他的书房:胡适住在钟鼓寺、陟山门、米粮库[注:胡适1930年代在北京的住处]三处住所的书房。这几处的书房基本上是一样,大小稍有不同。房内有一张很大的写字台,一两个书橱,一张旋椅,几张小椅,四壁空空如也,没有悬挂字画。书桌上自然有文房四宝,有白锡包或大炮台纸烟一听、纸烟灰缸一只、火柴一盒、记事台历一本。此外,满桌都是书籍,看起来很紊乱。桌上的书籍,任何人都不去动它。稍微一移动,他就要费心去找了。佣人只将桌子上面的灰尘拂去。他在书房中看书、写作时,我们都不进去打扰他。江冬秀爱打牌,打牌场所也远离书房,使打牌的声音传不到书房那里。书桌的抽屉,没有上锁。稿件和须要保存的书信,一部分放在抽屉内,另一部分则保存起来。
换句话说,胡适的书房远离妻小、仆佣的喧嚣,据说是他消磨最多时间的地方。书房是胡适看书、沉思、写作、处理来往信件、写日记,以及编辑刊物的所在。就像维多利亚以及北美殖民时期宅邸里的书房,胡适的书房是男性的世界,是他沉思的世界(vita contemplativa)。
对于书房,胡适自有其经营方式。他具有“相机式的记忆力”(photographicmemory)。根据石原皋的回忆:胡适的藏书没有登记,没有编目,也没有钤记。大多数图书在书架上陈列,少数的放置在书橱中,什么书放在什么地方,他都记得清清楚楚,随手可以取到。在北京居住期间,胡适曾先后四次搬家。每次搬家都是事先记下书的位置,然后装入木箱。搬入新居后,再将编号的木箱依次打开,按原样把书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