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伊凡再也忍不住了。虽然在决斗中丧生的“兄弟”的尸体随时就要运到,但他无论如何就是狠不了心传达那死讯。他于是低着头藏着他那煞不住的、像大雨一样夺目而出的泪水,头也不回地冲将了出去。那不知爱儿已死的母亲觉得他的行径怪异,心想他一定也是跟她的爱儿一样,因为恋爱而失魂落魄着。胡适的译文说:“老夫人说过了,就把伊凡也忘记了。她老人家仍旧做她的好梦,梦那些天大的快乐。”胡适的译文太淡了,淡到了把这句可以让人心肺俱裂的剧终语,化减到仿佛是一个失智老人的痴呆人梦图。
英译文里这句剧终语,画龙点睛地刻画出了那即将到来的天崩地裂前宁静的一瞬——那地老天荒的母爱的深远、无涯与全盘,被那即将到来的无情的事实撕毁得肝肠寸断前的一瞬:“她很快地就把伊凡给忘掉了,而沉湎在那对她而言是不可侵犯的、少一分都不可以的美梦里。”(And she soon forgot him,absorbed in herd reams of happiness which seemed to her so inviolable and entire.)
漏译了复杂、双关、微妙、抽象的形容修饰词,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完全扭曲了故事的寓意。《短篇小说》第一集里的《一封未寄的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胡适的译文里,高教授是一个为了学问事功而牺牲了婚姻和爱情的学者。如果只读胡适的译文.卡德奴勿这篇小说就几乎像是陈衡哲的《洛绮思的问题》的姐妹篇一样。一个是男学者,一个是女学者,但同样都是为了学问而牺牲了爱情,到头来为自己的选择而唏嘘、惆怅着。然而,如果去读英译本,我们会发现卡德奴勿笔下的高教授全然不是洛绮思的男性对等版。他冷眼刻画的高教授有不少缺点:虚荣、傲慢、 自私、害怕担当、 自我中心。不像洛绮思,她是日日活在唏嘘、惆怅之中,高教授则是在二十年前因为塞错地方而弄丢了的信出现以后,才回首前尘,一想再想、剖析再三、称斤计量以后,才终于在幕落之前喃喃自语[用胡适的译文] :“倘使这封信寄出去了……”这句话,更传神的翻译是:“这封信如果当时寄出去了该有多好啊!”(If the letter had only gone!)
《一封未寄的信》,更贴切的翻译应该是《一封搞丢了的信》,因为不是未寄或不寄,而是在急忙中塞进地图没寄出去而不自知。会把求爱信弄丢的高教授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呢?胡适的译文说,高教授写了一本把某些字词追溯到芬兰语系语根的小书。他漏译了“书虽然不重,但内涵可是重量级的”(small in weight,but heavy in thought)。胡适在译文里说,高教授的名誉“一天大似一天,后来他竟爬上了‘科学的埃及[金字]塔顶上’去,和乌萨拉大学里那位世界驰名的罗斯丹教授并列了”。这里有两处漏译。第一处不重要。“科学的金字塔顶”那句话,卡德奴勿提醒读者,是高教授一个热烈的支持者说的。胡适第二处的漏译是两整段关键性的话。卡德奴勿对高教授那一班虚伪学者的鄙夷,跃然纸上:不管是不是因为金字塔顶有两个人是太多了,在一开始的时候,高尼里和罗斯丹教授所演出的,是一场双方都奋力地想要把另外一个人推下金字塔的好戏。后来,他们两人幡然领悟斗争的无益。于是,就化敌对为友谊。
这两位学者在他们的科学领域当然是斗争者。然而,与其彼此斗争,他们联合对外。如果哪个人也能壮起胆子来,沉潜向学, 以至于问鼎那金字塔,在那顶上分他那一席之地;如果有人能够钻进这两个在通信的时候,彼此以“敬爱的同行”互称的人的脑袋里,他会发现他们都觉得对方的学问其实不过尔尔。罗斯丹根本就不相信什么芬兰语根,高尼里则对所谓罗斯丹在印度波斯语系的研究上带来了革命云云更不以为然。
(But whether because the top of a pyramid is an uncomfortable place for two or not,Cemieri and Lowenstein had at first offered the interesting spectacle of two contestants who are vigorously striving to throw one another off,until,finally convinced of the uselessness of their struggles,they had changed rivalry into friendship.
The two learned men were,of course,two strugglers in the scientific arena,but instead of struggling with each other,they struggled with the world at large.If by chance any mortal could be found rash enough to raise his crest and dare to endeavor to seat himself,too,on the top of the famous pyramid;had it been possible to penetrate the depths of the minds of the two “chers confreres,”as they styled themselves in correspondence,it would probably have been discovered that each placed a very moderate estimate upon the virtues of the other.Lowenstein had very little faith in the Finnish roots;and Cemieri believed still less in the revolution brought about by Lowenstein in the study of the Hindu-Persian.)
胡适的译文说,高教授年轻的时候,好几次剃胡子只剃了一边,“忽然想起别的科学问题”,就忘了剃另一边。其实,高教授不是“忽然想起别的科学问题”,而是“心不在焉”(absent-mindedness).接着,胡适又漏译了一段关键的讥讽高教授的话:“心不在焉”的人,一般说来都是蛮温和的。但我们的高教授是一个例外。他的嘴巴会笑,只是在跟科学有关的时候。那种笑,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听到同行或外在世界的人闯了祸、 出了丑的时候自觉优越或怜悯的笑。(Absent-minded people are generally very good-natured, but our professor was an exception to the rule. Ordinarily his lips were visited but by the scientific smile,made up of the superiority and commiseration with which a learned man hears of the absurdities committed by a brother colleague or the world at large.)
仆人潘波整理旧书时,地图里掉出了高教授二十年前写的一封信。高教授眼看着信封上自己写的字,胡适的译文说:“使他的记忆力回到二十年前;使他脑背后的云雾里忽然现出一个长身玉立、温柔可爱的女子来。为了她,我们这位不动心的教授曾有一次觉得这心把持不住了;为了她,这位终身不娶的学者曾经细细盘算结婚的问题。”胡适的译文把高教授形容得太有人性了。在英译文里,那封信使高教授“从他淹没的记忆的云烟里,硬是挤出了一个窈窕女子的身影,她那可爱的脸庞上散发出举世无双的甜美。只有她,让他动过心;只有她,让他在一天之间、一个钟头之间,真正动过娶妻的念头”(forcing from the mists of oblivion a slender,graceful girl,whose lovely countenance was crowned with an expression of rare sweetness.For her alone had his heart ever quickened.For her sake alone had he once for one day,for an hour,thought seriously of taking a wife)。换句话说,高教授是一个木石心肠的人。他硬是索尽了枯肠才想起那个窈窕女子。不但如此,他只动过那么一次心,而且并不像胡适的译文所说的,“细细盘算结婚的问题”,而只是在一天,甚至只是在一个钟头的时间里,动过娶她为妻的念头。
在我们继续理出高教授自私、害怕负起责任的性格以前,我要指出胡适没有译出来的几个细腻的情节。高教授那封二十年前的情书虽然不温不热,可是以高教授来说,已经是够热情的了。胡适的翻译相当成功。他唯一整段漏译的,是他用“我们先到了几处地方”这句话,大而化之地取代了高教授跟阿达维耶小姐父女到威尼斯海边去游玩的几个细节。此外,他所漏译的,就是一些比较细腻的情节。比如说,他用“我们先到了几处地方”这句话,大而化之地取代了高教授跟阿达维耶小姐父女到威尼斯海边去游玩的细节,胡适的译文说:“那天的天气非常爽快。太阳的光线被云遮住,所以你把阳伞收了。海波微微的打着岸边,浪花溅到我们走过的沙滩上。”而英译更细腻、更罗曼蒂克:“那天的天气晴朗怡人。艳阳的热度因为有云朵遮掩的关系而减低,于是你把红色的丝伞收了起来。浪花轻轻地拍打着我俩在沙滩上印着足印的脚。”(The day was deliciously balmy,the sun's rays tempered behind little clouds, so that you closed your red silk umbrella.The wavelets lapped the shore softly at our feet where our footprints marked the sand.)
阿达维耶小姐告诉高教授,她父亲的病情每况愈下。在胡适的译文里,高教授对阿达维耶小姐说:“无论什么时候你用得着我,我总肯听你呼唤。你伸出手来,抖颤颤的拉住我的手,低低说了一句‘多谢’。”其实,阿达维耶小姐根本就不需要去拉高教授的手,因为她的手已经握在高教授的手里了:“我知道我对你说,你任何时候需要我,我都会听你的使唤。‘谢谢你!’你轻声地呢喃着,你的手在我的圈握中颤抖着。”(I know I told you I was at your service when everyou might choose to call upon me.“Thanks,”you murmured gently while your hand trembling in mine.)
这么一个说他愿意听使唤的高教授,等讣闻到的时候,却犹豫着。胡适的译文说:“他尽日想着他三月前在威尼斯遇到的那个女朋友,心里盘算是单写一封吊慰的信呢?还是吊慰之外再加上几句表示爱情的话呢?”这段译文除了漏译以外,也不精准。因为他“尽日想着”的并不是那个女朋友,而是信该怎么写的问题。英译文是说,收到讣闻以后,“他脑子里一直想着三个月前他在威尼斯认识、对他完全信任的年轻女子。他整天都在心里跟自己辩论着。究竟是只写吊慰之意呢?还是另外也写一些她在他心里所勾起——而且他认为她或许也对自己有感觉——的情愫呢?”([H]is thoughts had turned persistently to the young girl he had known three months before in Venice,and who had shown such perfect confidence in him.All day he had debated within himself whether he should merely send her his condolences or if he ought to say something more in regard to the sentiments with which she had inspired in him,in which perhaps she shared.)
我们把胡适的译文跟我在此处从英译里翻过来的译文相比较,就又可以看到另外一个有趣的现象。胡适不喜欢对付复杂、微妙、抽象的形容、修饰词,常常把它们给漏译了。这一段讲到高教授对年轻女子的感情,英译说得含蓄,只说是那年轻女子“在他心里所勾起的情愫”。胡适的译文,就干脆把这“情愫”给翻成“爱情”了。换句话说,胡适遇到复杂、微妙、抽象的形容词语,他不是把它们给漏译掉了,就是把它们给具体化、赤裸裸地讲白了开来。
高教授自然是写了一封表白信。然而,当他以为那封信寄出了以后,他又开始后悔了。胡适的译文说:“寄出之后,他还有点后悔。”高教授何止是“有点后悔”,英译文说“过后好几天,他还错愕着,怪自己太草率了”(for a number of days he was dumfounded at his own rashnesss)。一方面,高教授害怕因为爱而失去独立;另一方面,如果阿达维耶小姐拒绝了他,等于是自讨没趣。后悔的他,自私得原形毕露。这一段,胡适又漏译了:老天!自己是被什么给煞到了?一个既不漂亮,嫁妆又一毛钱都没有的女子,估计至少在两三年内是嫁不出去的。他大可以等到那个时候,再找机会去见她,好好地打量她,好好地估量娶她的利与弊。(Dio buono,what madnesss had taken possession of him?It was more than likely that a girl,who was not beautiful and hadn't a penny of dot,would remain single for two orthree years at least and then he could have sought opportunities of seeing her andknowing her better,and of weighing the pros and cons.)
高教授的可恶,还不只到了实践诺言的时候,他却缩头缩脑,嫌那女子不够漂亮又没有嫁妆。更可恶的是,他听说她后来嫁给西西里岛一个偏远地区的巡检,不到十个月就因得了疟疾而死了。他庆幸自己没娶她。否则一旦结了婚,习惯了婚姻生活,却又死了妻子,后果不就更加凄惨了吗!这么想着,高教授就释然了。胡适的译文说:“他这么一转念,也不悲痛他那死去的女朋友了。”事实上,这句译文把作者的意思完全扭曲了。原文所要凸显的,是高教授那自私、完全只考虑到自己的性格。然而,在胡适的译文里,这个讥讽、批判的意味完全消失了。这句英译正确的翻译是:“换句话说,高教授很快就找到让自己心安理得的理由了。”(Ina word,Cemieri had not been slow to comfort himself.)
最最可恶的是,阿达维耶小姐已经死了,高教授想到的还是他自己。他觉得很不公平。阿达维耶小姐的父亲死了以后,他确实写了信去示爱,只是阴差阳错,那封信没寄出去。到头来,他觉得自己含冤莫辩,因为阿达维耶小姐到死都以为他没有信守诺言。胡适的译文说:“她如今含恨死了,高教授有冤无处诉,有话无处说,有理无处可辩。”这段话是胡适在翻译方面最为简洁、最铿锵有力的一个范例。然而,这个简洁、铿锵有力的代价太高了。胡适的意译把作者精心刻画凸显出高教授自怨、自哀、自恋的错综情结完全给抹杀掉了。这段英译是说:“她在还没听到我的辩白、在不知道实情以前就死去了。这真的是‘悲剧中的悲剧’啊!到我终老.我都要面对那无法让时光倒流的事实,饱受那无法补救的失误的煎熬,承受那无法澄清的误解。”(And she had died without hearing his vindication,without knowing the truth.It is indeed,“Sorrow's crown of sorrow,”to be faded with the irrevocable,to be tormented with wrongs that can not be repaired,with misunderstandings that can not be removed.)
手握着二十年前的情书,高教授突然领悟到, 自己虚掷了一生中唯一可能有的绚丽。胡适的译文说:“高教授手拿这信,心里又想他一生只有过一点爱情,只有过一段情史,只有过一回诗意——就这一点也不曾开花结果,如今晚了!”翻译跟写作一样,人人都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自恋癖:文章是自己的好。胡适这段译文,翻得相当不错,尽管仍有漏译之处。不过,最可议的,是它欠缺英译里那当头棒喝的意味。英译原文说:“那封摊开着的、一直握在表情沉重的教授手里的信,不只告诉他说阿达维耶小姐已经死了,而且到死都认为他是一个坏人,而他其实没有那么坏。不但如此,这封信告诉他,一生中曾经有过那么一段诗意、忘情、人恋的一刻,只是那一刻已惘然成空。”(But the letter,which the grave professor continued to hold unfolded before him,told,not only that Maria Lisa was dead,believing him worse than he deserved,but also that in his life there had been a moment of poetry,of abandon,and of love,and that that moment had remained barren.)
然而,高教授还是在挣扎着。他想象着:如果那封信是寄出去了;如果阿达维耶小姐回信说,我相信你,我接受,你来吧!如果事情的发展是那个样子,他就不会到埃及、叙利亚等地去做长期的考古调查,他说不定就会儿女成群。家累可能就会影响他在学术上的成就。现在跟罗斯丹一起站在那学术的金字塔上的人,就不会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所以,说不定那封信没寄出去,还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呢!“但是——但是——”,胡适的译文说,“高教授的心里总觉得有一种饿馋馋的怀疑,再三排解不开:‘牺牲一点光荣去换一点爱情,难道不更好吗?”在这里,“饿馋馋”未免太直译了,而且漏译了“饿馋馋”之前的一个形容词,同时大而化之地意译了下半句。这整句话是说:“他心中那挥之不去、像饥饿一样如影随形的问号,硬是不让他用这种阿Q式的哲学来安抚他的心。”(A persistent,hungry doubt would not allow him to quiet his soul with this philosophical consolation.)他没有勇气把这封信撕毁,可是也没有办法抵挡那一再地想读这封信的诱惑。于是,就像胡适的译文所说的:“以后他差不多没有一天不把这封信拿出来读了又读。读完了,他往往望着那变黄了的信封,望着那不曾铃印的邮票,低低的自言自语道:‘倘使这封信寄出去了……’”——或者,用我的翻译来说:“这封信如果当时寄出去了该有多好啊!”
我在前边强调过,对翻译的品评,跟鉴赏创作或文笔一样,是很主观的。敝帚自珍是作家的通病。胡适在翻译上的习惯、好恶与局限, 自然有他时代的背景,那个时代是白话文学初创的时代。许多在胡适的时代根本不可能想象的观念、词汇以及冗长绕口的欧式语法,都因为我们西化人骨而变得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不但如此,胡适在文字上的洗练、隽永与清新,即使在今天,还是让我们望尘莫及的。
然而,翻译跟写作究竟是不同的。信达雅之间的紧张与矛盾,不是胡适用中文写作时必须去面对的问题。写作的时候,即使必须援引杜威、赫胥黎或其他西洋人的著作,他也可以通过摘述与诠释的方式,用洗练的文字去表达。相对的,翻译所给他的限制,就让他捉襟见肘了。胡适所处时代白话词汇的贫乏,当时意译的风气,以及他对套语的排斥,在在地影响了翻译的品质。有趣的是,翻译的困难,使得胡常常违反他不使用套语的戒律。然而,令人省思的是,《短篇小说》第一集里虽然连连使用人们日常引用的套语,却常常是相当贴切和传神的。
比如,在《决斗》开场年轻军官中弹那一刹那,胡适用套语说:“两手一松,两膝一弯,倒在雪地上。”如果不用套语,可以翻成:“双手乱挥一通,双膝一弯,倒了下去.”又如,当死者的好友伊凡向死者母亲报告死讯,胡适的译笔说:“伊凡心中天良发现,心想倒不如他自己被人枪死在雪地里.”英译原文是说:“在这种母爱的宜泄之下,他心中感到一种无比的自责,宁愿自己是躺在雪地上的那个人.”再举一个我在前文已经提到过的《一封未寄的信》里的例子,那就是高教授自从相亲被吓倒以后避妇人如蛇蝎的故事。胡适的译文说:“高教授自从那一次受了一点惊骇之后,有如惊弓之鸟,格外小心,见了妇女的社会更不敢亲近了.”我的译文是:“在得到了经验给他的教训以后,他变得更加冷硬,更加不能接受任何说男士应该要有绅士风度的说法。”胡适所使用的“两手一松,、“天良发现”以及“惊弓之鸟”等等字眼固然都是套语,用的也是意译的方法。然而,谁能说这几处套语不传神呢?
更有趣的是,胡适在《短篇小说》第一集里用文言翻译的几篇,特别是莫泊桑的《梅吕哀》,可以说是这个集子里最出色的译作。可能因为用的是文言,胡适在《梅吕哀》里用的套语可以说是到了不胜枚举的地步,如:“无可奈何之天”(a whole world of painful thoughts)、“风韵悠然”(pretty)、“半老佳人”(an old lady)、“废书静坐”(let my book fall on my knees)、“雀跃”(some little springs)、“磬折”(make a bow)、“眉飞色舞、高谈不倦、移时不休也”(never stopped talking)、“生趣真全绝矣”(as though we could not exist)等等。
上述这些套语,固然泰半老生常谈,而且用的是意译,但其中颇有神来之笔。例如:“催伤心肝”(It rends your heart and upsets your mind)、“花气随风袭人”(An odor of flowers,floated in the neat paths)、“悲从中来,凄楚万状”(My heart filled with extraordinary emotions,my soul touched with an indescribable melancholy)。又如,胡适形容那对年高但风韵犹存的舞者在园中之舞:“如一对傀儡,机捩既开,自然动作,虽历年久远,不无生涩。而本来之工夫已深,风仪自在,不可掩也”(Like two automaton dolls moved by some old mechanical contrivance,somewhat damaged,but made by a clever workman according to the fashion of his time)。再如,叙事者在亲睹梅吕哀之舞以后,就离开了巴黎。两年后他回到巴黎,公园已经不存,他常自问:“其已死耶?抑尚踽踽凉凉,偷生于今世‘新式’之街衢间耶?抑尚时于高V,古墓间,松声月色之下,再作‘梅吕哀’之舞耶?”(Are they dead?Are they wandering among modem streets like hopeless exiles?Are they dancing—grotesque specters—a fantastic minuet in the moonlight,amid the cypresses of a cemetery,along the pathways bordered by graves?)
这些文言作译文真乃神来之笔也!胡适要大家舍弃已死的文言文。讽刺的是,在他早期的译作里,白话的译笔常常是拙劣的,而他最成功的译例往往是用文言译出来的片段。
《短篇小说》第二集
胡适的《短篇小说》第二集是在1933年出版的,在时间上不属于本书分析的年限。然而,在第二集的六篇里,有两篇是1923年译的,一篇是1924年译的。换句话说,该书有一半是胡适在“日正当中”的年代翻译的。同时,从译笔上来看第二集是胡适“直译”阶段的产品,跟第一集的“意译”迥然不同。更重要的是,《短篇小说》第二集比第一集更清楚地展现了胡适翻译短篇小说的用意——为中国的新文学寻求“范本”。这个“范本”,从《短篇小说》第二集所选译的小说可以看出,就是描写下层社会的写实主义。
《璞玉成璧》第八章征引了胡适1919年写的《论译戏剧——答T. F. C.》。胡适在这封公开信里说:“足下试看我们那本[《新青年》的]《易卜生专号》,便知道我们注意的易卜生并不是艺术家的易卜生,乃是社会改革家的易卜生……在文学的方面,我们译剧的宗旨在于输人‘范本’。”关于“范本”,胡适在1918年写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里发挥得更为详细:创造新文学的第一步是工具,第二步是方法。方法的大致,我刚才说了。如今且问,怎样预备方才可得着一些高明的文学方法?我仔细想来,只有一条法子:就是赶紧多多的翻译西洋的文学名著做我们的模范。我这个主张,有两层理由:第一, 中国文学的方法实在不完备,不够做我们的模范。即以体裁而论,散文只有短篇,没有布置周密,论理精严,首尾不懈的长篇;韵文只有抒情诗,绝少纪事诗,长篇诗更不曾有过;戏本更在幼稚时代,但略能纪事掉文,全不性结构;小说好的,只不过三四部。这三四部之中,还有许多疵病;至于最精彩之“短篇小说”、“独幕戏”,更没有了。若从材料一方面看来,中国文学更没有做模范的价值。才子佳人、封王挂帅的小说;风花雪月、涂脂抹粉的诗;不能说理、不能言情的“古文”;学这个、学那个的一切文学;这些文字,简直无一毫材料可说。至于布局一方面,除了几首实在好的诗之外,几乎没有一篇东西当得“布局”两个字!——所以我说,从文学方法一方面看去,中国的文学实在不够给我们做模范。
第二,西洋的文学方法,比我们的文学,实在完备得多,高明得多,不可不取例。即以散文而论,我们的古文家至多比得上英国的倍根(Bacon)和法国的孟太恩[蒙田](Montaigne)。至于像柏拉图(Plato)的“主客体”、赫胥黎(Huxley)等的科学文字,包士威尔(Boswell)和莫烈(Morley)等的长篇传记,弥儿(Mill)、弗林克令(Franklin)、吉朋(Gibbon)等的“自传”、太恩(Taine)和白克儿(Buckle)等的史论;……都是中国从不曾梦见过的体裁。更以戏剧而论,二千五百年前的希腊戏曲,一切结构的工夫,描写的工夫,高出元曲何止十倍。近代的莎士比亚(Shakespeare)和莫逆尔(Moliere)更不用说了,最近六十年来,欧洲的散文戏本,千变万化,远胜古代,体裁也更发达了。最重要的,如“问题戏”,专研究社会的种种重要问题;“寄托戏”(Symbolic Drama),专以美术的手段作“意在言外”的戏本;“心理戏”,专描写种种复杂的心境,作极精密的解剖;“讽刺戏”,用嬉笑怒骂的文章,达愤世救世的苦心。——我写到这里,忽然想起今天梅兰芳正在唱新编的《天女散花》,上海的人还正在等着看新排的《多尔衷》呢!我也不往下数了。——更以小说而论,那材料之精确、体裁之完备、命意之高超、描写之工切、心理解剖之细密、社会问题讨论之透彻……真是美不胜收。至于近百年新创的“短篇小说”,真如芥子里面藏着大千世界;真如百炼的精金, 曲折委婉,无所不可;真可说是开千古未有的创局,掘百世不竭的宝藏——以上所说,大旨只在约略表示西洋文学方法的完备。因为西洋文学宾有许多可给我们做模范的好处,所以我说:我们如果真要研究文学的方法,不可不赶紧翻译西洋的文学名著,做我们的模范。
现在中国所译的西洋文学书,大概都不得其法,所以收效甚少。我且拟几条翻译西洋文学名著的办法如下:一、只译名家著作,不译第二流以下的著作。我以为国内真懂得西洋文学的学者应该开一会议,公共选定若干种不可不译的第一流文学名著,约数如一百种长篇小说、五百篇短篇小说、三百种戏剧、五十家散文,为第一部《西洋文学丛书》,期五年译完,再选第二部。译成之稿,由这几位学者审查,并一一为作长序及著者略传,然后付印;其第二流以下,如哈葛得之流,一概不选。诗歌一类,不易翻译,只可从缓。
二、全用白话韵文之戏曲,也都译为白话散文。用古文译书,必失原文的好处。如林琴南的“其女珠,其母下之”,早成笑柄,且不必论。前天看见一部侦探小说《圆室案》中,写一位侦探“勃然大怒,拂袖而起”。不知道这位侦探穿的是不是康桥大学的广袖制服!——这样译书,不如不译。又如林琴南把莎士比亚的戏曲,译成了记叙体的古文!这真是莎士比亚的大罪人,罪在《圆室案》译者之上。
胡适的文学批评理论完全是西方的,完全是他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学来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最具讽刺意义的地方,在于它不只要用西洋的文学理论来革中国文学的命,而且要用西洋的文学理论来建设中国的“国语”文学。胡适说得很清楚,无论是从方法、体裁、材料,还是布局来看,中国根本没有范本可用。中国的文学要革命,别无他途,就是向西方取经。
无怪乎胡适呼吁中国“真懂得西洋文学的学者”应该开会讨论,编辑一套《西洋文学丛书》,以五年为一期,每一期翻译一百种长篇小说、五百篇短篇小说、三百种戏剧、五十家散文。“诗歌一类,不易翻译,只可从缓”,而且“只译名家著作,不译第二流以下的著作”。第一期的第一部译完以后,再依此标准选定第二期书目。胡适没说这一套《西洋文学丛书》的翻译计划要延续多久。然而即使 “只译名家著作,不译第二流以下的著作”,那西方文学,俨然拥有那“掘百世不竭的宝藏”一般。
胡适对西洋近代戏剧的钟爱,特别是易卜生所代表的“问题剧”,我在《璞玉成璧》里分析过了。小说则是一个别有意味的问题。我们记得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描写他小时候如痴如醉地偷读白话小说的情景。然而,留学归来的胡适,眼光完全不同了。中国的传统小说与戏剧,完全被他鄙夷,讥诋为“全不懂结构”、“几乎没有一篇东西当得‘布局’两个字!”原因无他,胡适用的是他留美时期学到的小说与戏剧的理论来看传统中国的小说和戏剧。有关这点,请看我在本部第六章分析胡适对《红楼梦》文学价值的批判。
言归正传,让我们回过来看短篇小说。对于西洋短篇小说,胡适其实是有选择的,他只独钟写实主义的短篇小说。他在1921年6月3日的日记里说:“戏剧所以进步,最大的原因是由于19世纪中欧洲文学受了写实主义的洗礼。到了今日,虽有神秘的象征戏如梅特林(Maeterlinck)的名剧,也不能不带写实主义的色彩,也不能不用写实主义作底子。现在的妄人以为写实主义已成过去,以为今日的新文学应谈‘新浪漫主义’了!这种懒人真不可救药!”
“不可救药”的“懒人”是指茅盾。胡适在该年7月22日的日记里说:“我昨日读《小说月报》第七期的论创作诸文,颇有点意见,故与振铎与雁冰谈此事。我劝他们要慎重,不可滥收。创作不是空泛的滥作,须有经验作底子。我又劝雁冰不可滥唱什么‘新浪漫主义’。现代西洋的新浪漫主义的文学所以能立脚,全靠经过一番写实主义的洗礼。有写实主义作手段,故不致堕落到空虚的坏处。如梅特林克(Maeterlinck),如辛兀(Synge),都是极能运用写实主义方法的人。不过他们的意境高,故能免去自然主义的病境。”
这个以“写实主义性.作为现代西洋文学的极致的看法,是胡适在留美时期就已形成的。这种主张,也充分反映在《短篇小说》第一集的选目上。而在《短篇小说》第二集则更上了一层楼。第二集里所选的小说,描写的泰半都是下层社会的小人物。从译笔的角度来看,这第二集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胡适最早译的三篇反而是最用“直译,的方法译的。
第二集里最早译的一篇是英国莫理孙(Arthur Morrison)写的《楼梯上》(On the Stairs),胡适在1923年3月10日译成。《译前记》里说:莫理孙的“小说长于描写贫民的生活,常采伦敦东头(East End)贫民区域中的生活状况作材料,当时称为一种新的写实主义”。《楼梯上》是伦敦东头贫民生活群像的一个侧写,背景是一栋像大杂院一样住有八户人家的楼房。莫理孙借着两个老妇人的对话,来描写他们虽然没钱,遇到丧葬时却又不得不铺张的文化。
《楼梯上》用的是直译,明白晓畅,完全没有估屈聱牙的问题。胡适译得极为信实,需要斟酌的地方只有几处。克狄太太的儿子病重,已经到了临终的阶段。楼上守寡的孟代太太好事,走下来偷听。克狄太太碰巧走出来,两个人就站在门外对话。克狄太太说她儿子是死定了,因为“三个鬼昨晚在床头作响”。孟代太太说起她丈夫过世时,她把那丧事办得多么体面。克狄太太说她也想把她儿子的丧事办得体面,只是钱不够,有些细节可能办不到。谈话中,病人在屋里作出响声。“这时候房里边发生一种没气力的响声,像是病人用一条手杖敲着地板。”事实上,原文不是“像是”,而根本就是:“屋里传来病人用棍子微弱地敲打着地板的声音一(Within,the sick man feebly beat the floor with a stick.)
这时,医生的助手来出诊。他匆匆看过病人后,跟克狄太太走到门外。胡适的译文里,助手对克狄太太说:“他快要落下去了!”这句话就真的是太“直译”了,完全是照英文的字句直译,其实可以翻作“他恶化得真快”(He's sinking fast)。助手说医生嘱咐要给病人喝点红酒刺激他的生命力,克狄太太表示她没钱。助手是牧师的儿子,又是新手,前一个晚上刚好玩牌赢了一点钱,想做点善事赎罪,于是给了克狄太太五个先令。胡适的译文说:“况且他是新来没有阅历的人,想不到他会自己投去上当。”比较精确的翻译应当是:“由于没有经验,他并不知道他是花自己的钱、心甘情愿地选了一个磨人心的职业。”([B]eing inexperienced,he did not foresee the career of persecution whereon he was entering at his own expense and of his own motion.)其实,医生昨天给了克狄太太五先令要她买红酒给她儿子喝。这件事,克狄太太跟老是在楼梯间偷听的孟代太太都知道,只有助手不知道。结果,克狄太太并没拿那五先令去买红酒,而是把这先后拿到的五先令都收了下来,作为丧事的基金。病人当晚就死了。克狄太太果然是未雨绸缪。
第二篇是契诃夫的《洛斯奇尔的提琴》(Rothschild's Fiddle)。这是胡适在烟霞洞“养病”——跟曹诚英过“神仙生活”——的时候译的。《译前记》说:“此篇为契诃夫(一译柴霍甫)短篇中最可爱的一篇。几年来,我曾读过十几遍,越读越觉得它可爱。近来山中养病,欧文书籍都不曾带来,只有一册莫泊桑和一册契诃夫,都是英译本。梅雨不止,愁闷煞人。每日早起试译此篇,不但解闷,还要试验我已能耐轻巧的工作呢。”这一句“都是英译本”,如果不是做样子的,就是多余的,因为胡适不懂俄文,当然只能看英译本。至于莫泊桑,胡适译法文小说,从来都是从英译本翻过来的。
《洛斯奇尔的提琴》的主人翁是耶可,一个棺材匠兼业余小提琴手。他的棺材生意不好,因为他住在一个人人老而不死的小镇上。耶可的妻子马华,跟脾气暴烈的他共同生活了数十年。耶可拉得一手好琴,所以常被一个专为喜事奏乐的犹太人乐班拉去拉小提琴。可是他又讨厌犹太人,尤其讨厌乐班里吹长笛的洛斯奇尔。耶可骂过他,有几次要打他,有一次还吓得洛斯奇尔在逃跑的时候被狗咬伤。脾气暴烈的耶可在妻子马华得了伤寒症[注:当时常译为肠窒伏斯]垂死的时候,才兀然领悟到他从来没善待过跟他生活了五十二年的老妻——从来没怜惜过她,也从来没爱抚过她。“爱抚”(caressed)在英译文中出现过两次,胡适都译成“和她玩笑过”。马华死后,耶可也染上伤寒症而垂死,临终前他把小提琴遗赠给洛斯奇尔。洛斯奇尔后来改拉小提琴,他最为人喜爱的一首曲子,就是耶可在死前一天坐在门槛上拉的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