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在烟霞洞果然能做“轻巧的工作”!这篇《洛斯奇尔的提琴》是他用直译的手法所得的一篇佳译。耶可从脾气暴烈到领悟人生的转变过程,胡适把其间的人物、对话、独白全都惟妙惟肖地翻译了过来。谁说直译非美?《洛斯奇尔的提琴》就是最好的反证。
第三篇也是契诃夫写的,篇名叫《苦恼》(Misery),是胡适从烟霞洞回到北京之后译成的,时间是1923年12月13日。主人翁郁那是一个赶雪车的马夫。天下着大雪,他在街灯下等客人叫车的时候,整个人像叠成两折一样,弯坐在座位上,全身雪白,活像一只鬼,胡适翻成“像闹鬼一样”。儿子刚死,他满腔哀怨,希望能找人倾诉,可是没有一个客人愿意听他诉说。一个晚上才拉了两趟车,第二趟上来了三个人——两个高个儿,一个“矮而驼背的”。三个人挤在车上,他们不但不听他的故事,还嫌他啰唆、太慢,那个驼背的还在郁那的脖子上打了一拳。最后,他干脆回到车场。所有车夫都在打呼,一个车夫猛然从睡梦中坐起来喝水,郁那才张口说他儿子死的事情,那车夫却又睡下去了。最后,郁那只有走到马房里去看他的马吃草。“那小雌马嚼着草,嘴里的热气呼到郁那的手上。郁忍不住了,就把他的悲哀全告诉它了。”
《苦恼》也是直译的产品。胡适翻得信实,而且生动。如果要吹毛求疵,通篇唯一一个无关紧要的误译,是那三个客人挤在郁那的马车上的一个字。坐着的两个高个儿,其中一个开口说:“我们头疼。”其实不是“我们”,而是他自己。原英译文是说:“我头疼”(My head aches)。
令人玩味的是,第二集最后译的三篇反而有一些值得推敲的地方。当然,主要的原因是这三篇在文字上也比较复杂。因此,我们又回到了本章前文讨论的两个主要问题,亦即胡适在翻译上的两个弱点:第一,复杂的句型;第二,抽象、微妙的感情和思绪。
胡适最后译的三篇,最早的是欧,亨利《O. Henry)的《戒酒》(The Rubaiyat of A Scotch Highball),是1928年8月21日译成的。《戒酒》的主人翁是白璧德及其妻子吉丝。他俩是在乡下认得的。他们都喜爱波斯诗人欧玛的情诗,一见钟情。结婚以后,他们搬到纽约去住。白璧德有了一点积余以后,就爱上了酒。每天回家前,他都会在酒吧喝个一两杯,然后醉醺醺地回家跟吉丝吃晚餐。吉丝也跟着喝起酒、抽起烟来。除了饮酒作乐以外,吉丝还学会了弹五弦琴(banjo)。他们也上餐馆,过的就像是波希米亚人的生活。有一天,白璧德走进酒吧的时候,听到酒友笑他昨晚喝到“涨得像只清炖猫头鹰”。于是,他立时下定决心戒酒.回到家以后,吉丝不能接受白璧德突然的改变,她晚餐后还自酌起来。白璧德觉得气氛压抑得难受,于是,他站起身来,走到吉丝背后,像他们从前恋爱的时候一样,双手从吉丝的颈项间穿过去,握住吉丝的双手,脸颊贴着脸颊,开始朗诵欧玛的情诗:来!
斟满了这一杯!
让春天的火焰烧了你冬天的忏悔!
青春有限,飞去不飞回——
痛饮莫迟啊!
就在白璧德走到桌边,拿起酒杯倒进威士忌的时候,吉丝跳了起来,一挥手,把白璧德手中的酒瓶跟酒杯都扫到地板上,跌得碎片满地。她双手紧抓着白璧德的颈项,问他记不记得欧玛“把世界重新造过”那一首。白璧德开始吟诵:要是天公换了卿和我,
该把这寒伦世界……
吉丝说:“让我接下去唱完罢”:
该把这寒枪世界一齐都打破,
再团再炼再调和,
好依着你我的安排,
把世界重新造过!
胡适在《译前序》里说:“我译小说,只希望能达意。直译可达,便用直译;直译不易懂,便婉转曲折以求达意。有时原文的语句不关重要,而译了反更费解的,我便删去不译.此篇也删去了几句。”诚然,第一段就被胡适删掉了:“本篇的立场,是站在禁酒说教与《酒保手册》之间。站在后者的立场,希望通篇讲的都是酒,而且多多益善;站在前者的立场,则希望永远没有一个人会举起酒杯来。”(This document is intended to strike somewhere between a temperance lecture and the“Bartender's Guide.”Relative to the latter,drink shall swell the theme and beset forth in abundance.Agreeably to the former,not an elbow shall be crooked.)
这段话真是“不关重要,而译了反更费解”,因为那只有了解美国20世纪初禁酒运动的人才能领会。同样,原文的第二段,胡适只译了第一句话:“巴伯 白璧德戒了酒了。”接下去就完全删掉了,原因相同.换句话说,译了出来,反而会让不懂美国文化背景的读者摸不着头脑:“巴伯 白璧德‘不沾’了。如果去查波希米亚人大词典,你就会知道那就是说他‘止酒’了,或者说他‘上了水车’了。白璧德之所以会突然拒绝‘魔鬼酒’——这是佩带白丝带者[注:即禁酒会会员]对威士忌的误称(参见《酒保手册》)——这就值得改革家跟酒吧老板好好思量了。”(Bob Babbit was“off the stuff.”Which means—as you will discoverby referring to the unabridged dictionary of Bohemia—that he had“cut out the booze;”that he was “on the water wagon.” The reason for Bob's sudden attitude of hostility toward the“demon rum”—as the white ribboners miscall whiskey(see the“Bartender's Guid”), should be of interest to reformers and saloon-keepers.)
胡适在本篇其他地方也删了几处,但都不影响情节的发展。整个说来,《戒酒》是一篇佳译。试看这一段上乘的译文:“原来他已成了一个醉鬼,他自己还不知道。平日他只以为不过是偶尔高兴。到今日才知道是实实在在的贪杯烂醉。什么高谈阔论,原来是酒醉糊涂;什么诙谐风趣,原来是酒鬼装腔做戏。”(He was a drunkard,and had not known it.What he had fondly imagined was a pleasant exhilaration had been maudlin intoxication.His fancied wit had been drivel;his gay humors nothing but the noisy vagaries of a sot.)
如果要吹毛求疵,当然还是可以找到错处。比如,白璧德到了纽约以后找到了工作,“在一个律师事务所里装墨水壶,十五块金钱一星期”,这“装墨水壶”(filling inkstands)未免太直译了!意思就是在律师事务所做文员的工作。另外,他说吉丝在“墙角放着不大正派的碗橱”,其实,这“rakish-looking”应该翻成“新潮”。毕竟白璧德跟吉丝是过着波希米亚式的生活呀!
《米格儿》(Miggles)是1928年2月11日译成的,作者是美国小说家哈特(Bret Harte)。这篇小说描写八个人——连同马车夫在内,在一个大雨冲断了桥梁之夜的奇遇。他们在桥断、无路前进的时候,听人说可以去米格儿那儿借宿。问题是,他们进了那间房子以后,只看到一个身心残障、不能言语的人——吉梅(Jim)。米格儿戏剧性地出现以后,大家为她的美丽与大方倾倒了。整个晚上,除了两位女性以外,大家都被迷倒了。就寝的时候,米格儿把两位女客带进卧室,男客就在客厅打地铺,跟瘫坐在椅子上的吉梅作伴。后来,米格儿出来坐在吉梅旁边,跟男客们讲起她的身世。大家方才知道她原来是六年前在镇上开了一家酒吧的老板娘,居然没有一个人认出她来。她说吉梅把一生的积蓄都花在她身上了,结果,吉梅生了一种怪病,整个人瘫了下来,医生说他会返回婴儿的状况。于是米格儿把吉梅带到这个地方,一直照顾到今天。男客中有一个是法官,他问米格儿,既然她那么忠心地照顾吉梅,为什么不跟他结婚呢?米格儿回答:吉梅病到这样子,我若乘他不能回绝我的时候同他结了婚,我觉得总有点对不住他。还有呢,我现在这样服侍他,是我高兴这样做的;要是我们做了夫妻,就像我不得不这样做了。
第二天早上,早餐就在桌子上,可就是不见米格儿的踪影。等大家才依依不舍地上路的时候,马车夫突然组绳一拉,把马车给紧急地停下来了。原来,米格儿就站在路边一个高地上。她双眼晶莹、秀发飞扬,手中挥着一条白丝绢,唇齿间绽出“再见”的字眼。男客们都脱帽挥别。马夫突然发疯似地鞭答着马前进。大家一路无言。一直到了下个骚站,大家下了马车,走进酒吧,大伙儿围坐在吧台前。
法官恭恭敬敬地脱下他的白帽子,开口说道:“诸位先生,你们的杯子里都有酒吗?”
“都有了。”
“那么,大家一齐,我们祝米格儿的康健,上帝降福与她!”
也许上帝早已降福与她了。谁知道呢?
《米格儿》也是一篇佳译。译文信实,而且非常口语化。篇中有许多绝佳的译句。比如,马车夫余八到了米格儿家,见大门锁着,叫门又没人应,于是破门而人。法官教训他不该如此。他回话挖苦说:“法官先生,您老人家最好还是请回到车厢里坐下,等人家来正式介绍您罢?我可要撞进去了。”([H]adn't you better go back and sit in the coach till yer introduced?I'm going in.)余八问瘫坐在椅子上的吉梅,问他是不是米格儿,吉梅不回答,用他那像猫头鹰的眼神瞪着余八。气急败坏的余八抓住吉梅的肩头用力一摇。哪知道:“我们只见余八一放手,那人分明瘪下去了,身子缩小了一半剩了一堆臃肿的衣服。我们都吓了一跳。”(To our great dismay,as Bill removed his hand,the venerable stranger apparently collapsed—sinking into half his size and an indistinguishable heap of clothing.)这句话里的“great dismay”译成“吓了一跳”,固然可以再斟酌,“大吃一惊”恐怕更近原意;“the venerable stranger”(那肃穆体面的怪人)没译固可W议,但胡适这段话译得生动,应该没人会有异议。
米格儿出现那一幕,译笔也让人击节:
原来这是米格儿——这个晶莹妙目,响亮喉咙的少年女人。她的蓝粗布的湿衣服遮不住她身上的曲线美。从她头顶上漆皮男雨帽翠着的栗色头发,到她脚下男式粗靴遮着的脚和踩骨,样样都是优美的风标——这是米格儿。(And this was Miggles!this bright-eyed,full-throated young woman,who sewet gown of coarse blue stuff could not hide the beauty of the feminine curves to which it clung;from the chestnut crown of whose head,topped by a man's oilskin sou’ wester,to the little feet and ankles,hidden somewhere in the recesses of her boy's brogans,all was grace—this was Miggles,…)
米格儿走到吉梅身边看望他那一段也是佳译:“米格儿走过去,深深地看着那病人的脸。.那病人的宁静的眼睛也望着她。眼里忽然露出一种我们不曾见过的神气,就像生命和知识都挣扎着要回到那皱纹的脸上似的。”(Miggles,crossing the room,looked keenly in the face of the invalid. The solemn eyes looked back at hers with an expression we had never seen before. Life and intelligence seemed to struggle back into the rugged face.)
当然,挑毛病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比如说,故事开始的时候,马车停了下来,众人可以依稀地听到外边有人在说“桥冲掉了”、“两丈深的水”、“走不过了”的话。胡适说:“一会儿,话听不清了,忽又听见路上的人大声说:‘试试米格儿家罢。’”其实并不是“话听不清了”。原文是说:“沉寂了片刻以后,路上传来了一个神秘兮兮的喊声,是一句临别的忠告:‘试试米格儿那儿。’”(Then came a lull,and a mysterious voice from the road shouted the parting adjuration:“Try Miggles‘ s.”)
马车到了米格儿家门口,门深锁着。余八叫门不应,请大家一起大声喊“米格儿”。坐在马车顶上的一个爱尔兰人也用他的爱尔兰口音叫着:“梅该儿!”惹得众人大笑。没想到从米格儿家那边也传来了“米格儿”、“梅该儿”甚至众人大笑的回响,把大家都给惊呆了。当时,没有人知道那是屋里的一只喜鹊在学舌。在胡适的译笔下,法官先生于是“文邹邹地说:‘我的好人,米该儿先生,请你想想,这样淋漓的大雨里,还有太太们,你若闭门不纳,岂非太没有地主之谊了?真的,先生呵……’墙那边一阵子‘米格儿’‘米格儿’打断了法官先生的演说”。其实原文不是说喜鹊的“米格儿”声打断了法官先生的演说,而是它一连串的“米格儿”和哄笑把法官的声音给淹没了(But a succession of“Miggles,”ending ina burst of laughter,drowned his voice)。
有一句误译是特别值得令人玩味的。米格儿带两位女士到卧室去睡觉时,留在客厅的男士们就开始议论、推测米格儿跟吉梅的关系。胡适的译文说:“我们男人向来是不喜探听或议论人家私事的。然而我不能不承认,这一回,米格儿一走出去,刚关上门,我们立刻挤拢在一堆,有低声谈论的,有暗笑的,有冷笑的,大家纷纷猜度这位漂亮的女主人和她的怪同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其实哈特的行文就特别让人知道他的意思刚好相反——男人一样是喜欢说长道短的。可是胡适因为他自己性别上的成见,没把哈特嘲讽男性的意思译出来。哈特说:“我们这个性别的人——看官!我指的当然是人类里较强的一半——一向不被认为有好打听、爱说闲话的毛病。然而,我不得不承认米格儿才关上门,我们就全挤在一起,咕唧、鄙夷、讪笑,交换着我们对漂亮女主人跟她的怪伴侣之间的关系的疑心、猜度以及千百种假设。”(Our sex—by which,my dear sir,I allude of course to the stronger portion of humanity—has been generally relieved from the imputation of curiosity,or a fondness for gossip.Yet I am constrained to say that hardly had the door closed on Miggles than we crowded together,whispering,snickering, smiling,and exchanging suspicions,surmises,and a thousand speculations in regard to our pretty hostess and her singular companion.)
最晚译的一篇是哈特的《扑克坦赶出的人》(The Outcasts of Poker Flat),是1930年2月3日译成的。胡适写了一篇很长的《译前序》:我上次译了哈特的小说《米格儿》,苏雪林女士在《生活》周刊上曾作文介绍,说我们应该多翻译这一类健全的,鼓舞人生向上的文学作品。苏女士这个意思我完全赞同。所以我这回译这一篇我生平最爱读的小说。
此篇写一个赌鬼和两个娼妓的死。他们在绝大危险之中,明知死在眼前。只为了爱护两个少年男女,不愿意在两个小孩子面前做一点叫他们看不起的事,所以都各自努力做人,努力向上。十天的生死关头,居然使他们三个堕落的人都脱胎换骨,从容慷慨而死。三个人之中,一个下流的女人,竟自己绝食七天而死,留下七天的粮食来给那十五岁的小姑娘活命。
他们都是不信宗教的人,然而他们的死法都能使读者感叹起敬。显克微支的名著《你往何处去》(Quo Vadis?)里那位不信基督教的罗马名士俾东对一个基督徒说:“我们也自有我们的死法。”后来他的从容就死,也确然不愧是希腊、罗马文化的代表者。我们看这一个浪人两个娼妓的死法,不可不想想这一点。
《扑克坦赶出的人》的故事,胡适在《译前序》里已经交代得相当多了。被逐出的赌徒是沃克斯(Oakhurst)。两个娼妓,一个年轻,绰号叫“公爵夫人”(The Duchess);另一个绰号叫“薛登妈妈”(Mother Shipton)。另外还有一个醉鬼“比利大叔”。他们因为“品行”不好,被逐出扑克坦。如果兼程赶路,他们是可以在一天之内赶到沙洲屯的。结果,几个人心情不好,在中途停下来了。沃克斯劝说大家赶路无效,也只好顺从。他们在歇脚的山上碰见了汤姆(Tom)跟平儿(Piney),他们俩正要私奔到扑克坦去,一伙人于是就在山上过夜。谁知祸不单行,当夜就下起大雪来。“比利大叔”又趁着大家睡着的时候,带着所有牲口偷跑了。连番的大雪把大伙儿给困住了。到了第十天,“薛登妈妈”偷偷绝食把食物让给平儿,自己却饿死了。沃克斯要汤姆到扑克坦求援,等救援队到的时候,所有人都死了。平儿跟“公爵夫人”抱在一起:“两个死女人的脸上都是静穆的容颜,谁也认不出哪一个是曾经堕落的娼妇。”沃克斯则躺在峡边一株大松树下,松树上用一把刀子钉着一张梅花两点的扑克牌,上面写着:在这树下
睡着的是
约翰沃克斯,
他在1850年11月23日
遇着了一阵倒霉的运气,
到了1850年12月7日,
他把账结了。
冰僵在雪底下,一支手枪在身边,一颗子弹在心脏里,仍旧像生前的镇静,这里睡的是扑克坦的逐客之中最强的, 同时又是最弱的一个。
《扑克坦赶出的人》译笔上乘。比如,故事一开始,沃克斯一早走上街头,就觉得气氛不对。胡适的译文说:“他就感觉一夜的工夫这村上的人心大变了。”([H]e was conscious of a change in its moral atmosphere since the preceding night.)接下去一段,译文也属一流:“忽然村上起了一种道德的反动,平时蛮野惯了的,这回忽然大发道学狂,也就蛮野的厉害。”(It was experiencing a spasmof virtuous reaction,quite as lawless and ungovernable as any of the acts that hadprovoked it.)胡适翻译哈特形容沃克斯的一段也非常传神:“沃克斯先生不喝酒。赌博须要冷静的头脑,敏捷的心思,所以贪杯是最忌的。并且他说:‘我哪喝得起?’”(Mr.Oakhusrt did not drink.It interfered with a profession which required coolness,impassiveness,and presence of mind,and,in his own language,be“couldn't afford it.”)
很奇怪的是,《扑克坦赶出的人》是胡适在《短篇小说》第二集里最后译的,却是可议之处最多的一篇。比如,在小说开始的时候,哈特提到被扑克坦驱逐的人是男女有别的。胡适的译文说:“不幸有两个是妇人。为尊重女性起见,我得声明她们只是因为做的营业不正当,所以这回也在被驱逐之数。”哈特的原文没有“尊重女性”,而且,“她们只是因为做的营业不正当”,完全没译出哈特的“史笔”。哈特刻意点出所谓的“营业不正当”,是因为她们的性别关系使然。男人的职业根本就不会跟他们的性别扯上关系,而被冠以“职业不正当”的罪名。原文的意思是说:“我很遗憾地说这几个人当中有几位是女性。然而,因为性别的关系,她们所谓的品行不端完全是跟她们所从事的职业有关。而扑克坦作了这么一个判决,用的就是这个很容易确定的罪恶的标准。”(I regret to say that some of these were ladies.It is but due to the sex,however,to state their impropriety was professional,and it was only in such easily established standards of evil that Poker Flat ventured to sit in judgment.)
另外一个误译完全是粗心的结果。胡适在译出被驱逐的名单的时候说:“此外还有两个少年女人,一个绰号叫做‘公爵夫人’,一个绰号叫做‘薛登妈妈’。”原文说的是“两个”女人,其中一个是年轻的:“在被驱逐这一群里有一个年轻的女人,大家都叫她‘公爵夫人’,另外一个女人有一个名号叫‘薛登妈妈’。”([T]he expatriated party consisted of a young woman familiarly known as“TheDuchess”;another,who had won the title of“Mother Shipton”;)“薛登妈妈”,顾名思义,不会是胡适译笔下的“少年女人”。
胡适既然说“公爵夫人”是一个“少年女人”,可是他居然在译文里说:“公爵夫人用她那半老的风骚勉强鼓起她那微受摧残的风标[注:帽子上的羽毛]。”“公爵夫人”既然是一个“少年女人”,她怎么会有“半老的风骚”呢?原文是说:“年轻的女人用她那已然泄了气、褪了色的骚劲儿梳理着她帽子上零乱了的羽毛。”(The young woman readjusted her somewhat draggled plumes with a feeble,fadedcoquetry.)
大伙儿在被大雪困住了以后,心情坏极了,只有跟平儿一起私奔而跟大家巧遇的汤姆依然不减其兴。胡适说:“汤姆从他的行装里捧出他的手风琴来。手风琴颇不容易拉,平儿勉强榨出几只调子来,汤姆拍着两片牛骨响板,和着她的琴调。”其实,不是手风琴不容易弹,而是平儿弹得不好:“虽然平儿不太会弹奏这个乐器,但她还是在汤姆两片牛骨响板的伴奏之下,勉强从琴键上弹出了一些差强人意的旋律。”([A]n accordion…[was] produced somewhat ostentatiously by Tom Simson from his pack.Notwithstanding some difficulties attending the manipulation of this instrument,Piney Woods managed to pluck several reluctant melodies from its keys,to an accompaniment by the Innocent on a pair of bone castinets.)
“薛登妈妈”是第一个饿死的人。在故事里,她是最强健的一个。可是,为什么她会最早变得奄奄一息?胡适的译文说明了原委:“到了第十天的半夜,薛登妈妈叫沃克斯到她身边来。她挣扎着说:‘我去了。不要告诉他们,不要唤醒孩子们。我的头底下有一包东西,抽出来打开。’沃克斯先生打开包裹,原来是薛登妈妈一礼拜的粮食,丝毫没有动。她手指着平儿说:‘留下给那孩子吃。’沃克斯先生说:‘原来你是自己饿死的!’那妇人说:‘这就是人们叫做饿死。’她仍旧睡下,面转向壁,静穆地死了。”
“薛登妈妈”绝食,而把自己的口粮让给了平儿。这是故事里最感人的一个情节。可是,“这就是人们叫做饿死”,完全糟蹋了这句话。原文是说:“到了第十天的半夜,薛登妈妈叫沃克斯到她身边。她气若游丝地说:‘我要走了!但不要声扬。不要叫醒孩子们。把我头下那包东西拿出来,把它打开。’沃克斯照做了。那包东西是‘薛登妈妈’上星期的口粮,丝毫都没动过。她手指着沉睡的平儿说:‘把这给她。’赌徒说:‘原来你要饿死你自己!’‘那是他们的说法[注:我可不那么想]。’她不屑地说着,躺了下去。她把脸转向墙,就这么静静地过去了。”(Atthe midnight on the tenth day she called Oakhurst to her side.“I'm going,” she said,in a voice of querulous weakness,“but don't say anything about it.Don't waken the kids.Take the bundle from under my head and open it.”Mr.Oakhurst did so.It contained Mother Sipton's rations for the last week,untouched.“Give'em to the child,”she said,pointing to the sleeping Piney.“You've starved yourself,”said the gambler.“That's what they call it,”said the woman,querulous,as she lay down again,and,turning her face to the wall,passed quietly away.)
《短篇小说》第二集,无论是从翻译的品质还是译笔的圆熟来看,都是第一集所难以望其项背的。然而,从销路与影响来看,两者的地位却刚好相反。我在前文用销售数字描述了《短篇小说》第一集风行的程度。第一集在翻译上存在许多问题,却广为读者喜爱,而且风行良久,特别是《最后一课》。第二集属于上乘之作,却未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我们如果比较《短篇小说》的第一集跟第二集,就可以发现两者都是“文以载道”的产物。《璞玉成璧》里分析了胡适年轻时在上海所形成的狭隘的民族主义以及“文以载道”的文学理念。我同时强调,虽然胡适在留美时期扬弃了狭隘的民族主义,可是,“文以载道”的理念却从来没摆脱掉,即便这个理念不再是那么狭隘。
上文说过,胡适提倡翻译西洋近代文学名著,其目的是要输入“范本”。这“范本”的意思,不只是体例,还包括思想的内容。而在这方面,胡适似乎是年纪越大越悲观。五四时期,他要输入西洋文学,作为改造中国新文学的体例与内容的“范本”。可是,到了回顾新文学运动的成绩的时候,胡适1935年写的《〈中国新文学大系 建设理论集〉导言》居然说,中国的小说还不配侈谈内容的革新:我们开始也曾顾到文学的内容革新的讨论。但当那个时期,我们还没有法子谈到新文学应该有怎样的内容。世界的新文艺都还没有踏进中国的大门里。社会上所有的西洋文学作品不过是林纾翻译的一些19世纪前的作品,其中最高的思想不过是迭更司[狄更斯]的几部社会小说;至于代表19世纪后期的革新思想的作品都是国内人士所不曾梦见。所以在那个贫乏的时期,我们实在不配谈文学内容的革新,因为文学内容是不能悬空谈的,悬空谈了也决不会发生有力的影响。
可是,五年前,胡适并没有这么悲观。《扑克坦赶出的人 译前序》说:“我上次译了哈特的小说《米格儿》,苏雪林女士在《生活》周刊上曾作文介绍,说我们应该多翻译这一类健全的、鼓舞人生向上的文学作品。苏女士这个意思我完全赞同。”
在文学体例方面,胡适始终认为写实主义是文学艺术最高的境界,是中国的作家应该引为范本的。《短篇小说》的第一集和第二集,胡适翻译的都是写实主义的作品。
那么,为什么《短篇小说》第一集会引起读者的共鸣,第二集却不然呢?第一集所收的《最后一课》提供了一个最好的答案,即民族主义。《最后一课》的背景是普法战争以后,法国被迫割让亚尔萨斯、洛林两省。这不但是当时的中国人所能体会的,而且能够激起他们的爱国心。《最后一课》是1912年9月29日译成的,根据《璞玉成璧》里的分析,这是胡适狭隘的民族主义转变成以爱国为基础的世界公民的前夕。讽刺的是,挥别了民族主义以后,胡适在民族主义时期的译作反而是他一生当中最为成功、最为风行的。
《短篇小说》第二集完全没有像都德的《最后一课》那样能锥人心、使人奋起的故事。第一集的《译者自序》里说:“我是极想提倡短篇小说的一人。可惜我不能创作,只能介绍几篇名著给后来的新文人作参考的资料。”他在1918年写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里说,将来的中国文学家必须推广材料的范围,“即如今日的贫民社会,如工厂之男女工人、人力车夫、内地农家、各处大负贩及小店铺,一切痛苦情形,都不曾在文学上占一位置。并且今日新旧文明相接触,一切家庭惨变,婚姻苦痛,女子之位置,教育之不适宜,……种种问题,都可供文学的材料”。
从这个角度来说,《短篇小说》第二集是胡适透过翻译,来提供如何描写贫民社会生活的“范本”。只是,同样是描写下层社会,作者、译者跟读者之间却不一定有共同的语言以及理解的基础。换句话说,文化与社会的隔阂,无法让读者体会异文化的下层社会的生活。举例来说,老舍的《骆驼祥子》脍炙人口,因为中国的读者能够直观地体会出祥子的际遇,理解他的社会文化背景。反之,《短篇小说》第二集里的故事,并不是翻成中文就能让中文的读者体会并引起他们的共鸣的。
同样的,美国读者不能体会为什么中国人总爱说鲁迅是近代中国最伟大的作家,他们也看不出鲁迅的短篇小说有什么惊人的震撼力。原因无他,文化的隔阂使然。有趣的是,胡适的《短篇小说》第二集提供了一个反向的例证。《洛斯奇尔的提琴》《扑克坦赶出的人》描写得何尝不是细腻已极?故事何尝不是感人极深?然而,中国读者是否能够产生共鸣,则端赖他们是否能有体会的能力,而这体会的能力就是指对小说所描写的社会文化脉络的理解。
胡适不只是在美国生活过,他还是一个读书不倦、留心观察美国社会的人。《扑克坦赶出的人》是胡适“生平最爱读的小说”,他把它翻成中文与读者共享,并希望它能作为中国作家的“范本”。然而,不是所有的中国读者和作者都跟胡适一样有留美的经验以及阅读英文小说的习惯。于是,胡适“生平最爱读的小说”,翻出来了却没有多少人赏识。
除了文化的隔阂以外,短篇小说也有其局限。它不像长篇小说,可以高潮迭起,引人入胜,以至于让人手难释卷。胡适对短篇小说情有独钟,认为短篇小说是文学进化的最高境界,至少是到他那个时代为止的最高境界。1918年3月他在北京大学国学门里讲《论短篇小说》:最近世界文学的趋势,都是由长趋短,由繁多趋简要——“简”与“略”不同,故这句话与上文说“由略而详”的进步,并无冲突。诗的一方面,所重的在于“写情短诗”,Lyrical poerty(或译“抒情诗”)。像Homer[荷马],Milton[弥尔顿],Dante[但丁]那些几十万字的长篇,几乎没有人做了,就有人做(19世纪尚多此种),也很少人读了。戏剧一方面,莎士比亚的戏,有时竟长到五出二十幕,此所指乃Hamlet[哈姆雷特]也。后来变到五出五幕又渐渐变成三出三幕,如今最注重的是“独幕戏”了。小说一方面,自19世纪中段以来,最通行的是“短篇小说”。
长篇小说如Tolstoy[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平和》,竟是绝无而仅有的了。所以我们简直可以说,“写情短诗”,“独幕戏”,“短篇小说”三项,代表世界文学最近的趋向。这种趋向的原因,不止一种:一、世界的生活竞争一天忙似一天,时间越宝贵了,文学也不能不讲究“经济”。若不经济,只配给那些吃了饭没事做的老爷太太们看,不配给那些在社会上做事的人看了。二、文学自身的进步,与文学的“经济”有密切关系。斯宾塞说,论文章的方法,千言万语,只是“经济”一件事。文学越进步,自然越讲求“经济”的方法。有此两种原因,所以世界的文学都趋向这三种“最经济的”体裁。今日中国的文学,最不讲“经济”。那些古文家和那《聊斋滥调》的小说家,只会记“某时到某地遇某人,作某事”的死账,毫不懂状物写情是全靠琐屑节目的。那些长篇小说家又只会做那无穷无极《九尾龟》一类的小说,连体裁布局都不知道,不要说文学的经济了。若要救这两种大错,不可不提倡那最经济的体裁——不可不提倡真正的“短篇小说”。
胡适说:“‘写情短诗’,‘独幕戏’,‘短篇小说’三项,代表世界文学最近的趋向。”这个谬论连他的好友任鸿隽都不能苟同。任鸿隽在1918年9月5日给胡适的一封信里直言:“又因欲称颂短篇小说长处,因言凡今世文学出品皆有趋短之势,因以单幕剧为戏本上乘,隽皆不敢谓然。隽以为单幕剧如短诗,大家为之,偶有佳者,然不可谓为诗之独至。若所传之事曲折离奇,非得三四幕断无能形容尽致者。所言皆无关宏要,但欲足下执笔时略为全题留些余地,勿太趋于极端耳(趋于极端与radical[激进]不同)。”
胡适的“文学进化论”注定是错误的。文学的高下跟其“经济”与否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进化”等于“经济”的谬论,胡适还会拿来发挥在语言文字的进化上。请参见第八章里的分析。无论如何,短篇小说有它的局限,通过翻译,更容易暴露其局限。胡适固然在《短篇小说》第二集里选译了一些上乘的写实小说,然而,除了文化的隔阂以外,作为短篇小说,它们在体裁上就没有空间去演绎引人入胜的情节。《短篇小说》第二集既然无法引起中国读者的共鸣,又缺乏引人入胜的情节,无怪乎它风行的程度与第一集相比,是望尘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