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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北大新星,造国之大学.3

作者:美-江勇振 当前章节:15431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4:03

汉花园大街另外有一个比较更通俗一点的名字,叫做沙滩。为什么要叫做沙滩?说起来也正是十分难解。依照北平的天气,特别是从深秋经过了冗长的严冬气候,一直到“江南草长,群莺乱飞”的暮春为止,差不多有七个月的时候,北平都是风沙满天的。除了石砌或柏油的马路外,街上也总是软腾腾的黄土泥。这大约也可以算是沙字的解释了。至于沙滩,也许只是由于约定俗成的关系。也许在汉花园附近的几条路,通到各个宿舍去的,都是些不很坚固的碎石或黄泥路径罢?

巴黎的“拉丁区”(Quartier latin; Latin Quarter),位于塞纳河的左畔。周围的名胜古迹包括索邦大学、先贤祠(Panth60n)。卢森堡官(Le palais du Luxembourg),等等。“拉丁区”,顾名思义,就是说拉丁语的地方。这是因为从13世纪索邦创立以后,这里一直是学生群集的地方。拉丁语是中世纪的国际语言。据说,拉丁语直到1793年都是“拉丁区”的“官方”语言。其地属于今天巴黎的第五、六区,餐馆、咖啡厅、酒吧、书店林立。其实“拉丁区”早就不再杂乱破败,在20世纪初年已经成为观光胜地。

上文所征引的美国教授的文章,就说“拉丁区”已经成为历史:“拉丁区”——那昔日巴黎的学生、艺术家、法庭书记遨游出没之所在——已经日渐蜕变了。它已经不再是《法庭书记公会》(Basoche)里所描写的“小丑同志会”(Brotherhood of Fools)喧哗恣纵的所在。“法庭书记公会”那些放荡、纵欲、舞文弄墨的“学生”、法庭(Palais de Justice)的书记,是那有“百姓之父”(father of the people)之称的路易十二治下的巴黎的芒刺。

幸运的是,那拉丁区自古以来就特别让人眷恋的场所仍然所在多有:河畔那一排排的书肆、那不知其数的学校、以及那些年久失修的房子,有的还在屋外挂着牌子,让过往的路人游客知道画家让·古尚(Jean Goujon)、史家米席勒(Jules Michele)等曾经寄居该处。然而,拉丁区已经开始摆出正派的姿态,开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很快就会完全压倒它那迷人的传统魔力。圣蜜雪大道(Boul‘ Mich’)上的老书店、老酒肆,在那些摩登店铺以及忙碌的汽车商的傲视之下,腼腆地把尘灰的书架、日久用得光滑的桌子藏了起来。那些破败的房子也开始整修,换上“最现代的设备”,以应付法国首都因为人口畸形增长而永远不可能满足的住房需求。

胡适所说的“从北河沿直到地安门”,这个“北平的‘拉丁区”可能是在巴黎的“拉丁区”成为历史名词以后才形成的。1930年代初期到北大求学的朱海涛回忆说:沙滩附近号称为“中国之拉丁区”。这一带有着许多许多的小公寓,里面住着一些不知名的学人。这些人也许是北大的学生,也许不是。这些小公寓通常是一个不太大的四合院,院中种上点鸡冠花或者牵牛花之类,甚至有时有口金鱼缸,但多半是并不十分幽美的。东西南北一间间的隔得自成单位。里面一副铺板,一张窄窄的小书桌,两把凳子,洗脸架,运气好也许还有个小书架。地上铺着大小不一的砖,墙上深一块淡一块,裱糊着发了黄或者竟是发黝黑的白纸。衬着那单薄、残废、褪色的木器,在十六支灯光[注:十六瓦]下倒也十分调和。公寓的钟通常比学校的快半点,这样,老板娘夜间好早点关电门。

“沙滩”是一个五方杂处之区。老北大的校园一直没有围墙,穿插在文、理、法三院间的,是大大小小的胡同,以及无数的公寓。老北大说到北大,总喜欢用“三院五斋”这四个字来概括北大的校园。“三院”是指三处教学区:“汉花园”的“红楼”是“一院”,即后来的文、法学院;马神庙的“公主府”是“二院”,即理学院,北河沿是“三院”,先后是译学馆、预科、法科的所在,最后是“三院男生宿舍”。“五斋”指的是五处学生宿舍:公主府“西斋”、汉花园“东斋”、五斋女生宿舍(位于“二院”与“西斋”之间的南侧)、三院男生宿舍和嵩公府新学生宿舍。但这“三院五斋”指的是1935年以后的北大。

胡适1917年到北大任教的时候,北大还处于草创时期。后来作为老北大象征的红楼还在建筑当中呢!当时北大的主校区,还在1898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的旧址,亦即马神庙(四公主府)。公主府最大的正殿被用作大讲堂,又称文科第一教室,后改为阶梯教室。公主的梳妆楼则成为图书馆。北河沿校区是预科及法科的所在地。直到1918年“汉花园”的红楼落成以后,文科及法科才迁进了红楼。理科留在马神庙。此后,“红楼”称为一院,马神庙称为二院,北河沿则称为三院。

如果北大最早的校舍在马神庙,那最早的学生宿舍也在马神庙就不足为奇了。马神庙公主府(二院)的“西斋”——第一学生寄宿合,是1904年在公主府西侧空地上建造的十四排平房。“红楼”所在的“汉花园”是空地,原来是作运动场用的。1909年,在“汉花园”西南隅建造了新的学生宿舍。这就是“东斋”——第二学生寄宿舍。北河沿“三院”的八旗先贤祠宿舍,也就是陶希圣1915年进北大预科所住的地方,称为“三斋”,即当时北大的第三学生寄宿舍。后来北大增添了一个“四斋”,就是第四学生寄宿合,位于“红楼”北边的嵩祝寺后椅子胡同。

关于“红楼”,据当时预科主任徐崇钦回忆:五年[1916]夏间,预科学生五倍于前。原有东、西斋舍、八旗先贤祠等宿舍不敷学生寄宿之用,因之校外公寓有如林立。查学生侨寓在外,漫无约束。鄙人有鉴于此,为学风计,为学校发达计,不辞劳瘁,奔走四月。先向英美银行疏通借款,以冀建造大规模之宿舍;后幸得法友与法使康德商妥,得其援助,向义品公司[注:即当时在华从事房地产生意的比利时公司Credit Foncier d'Extreme-Orient]借到大洋二十二万元,建筑第一院大楼为学生寄宿舍,再改造第二院及第三院西北一字楼。

“红楼”建于1916年,1918年落成,为砖木结构,平面呈工字形,东西宽100米,正楼南北进深14米,东西两翼楼南北进深各34.34米,楼高4层,有半地下室,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整座建筑通体用红砖砌筑,红瓦铺顶,因此得名。结果,这座原先要作为学生宿舍的“红楼”,却在即将落成之际,变更用途,改为行政、教学及图书馆大楼。这当然有可能是因为这栋西式的建筑立时就成为北京摩登的地标,用作宿舍未免可惜。可以想见的是,由于早期北大建设因陋就简,学校在教学与住宿的需要上,自然必须作轻重缓急之权衡。

根据1918年3月12日《北京大学日刊》的报道:本校因谋实事上之便利,拟将新建斋舍改作文科教室及研究所图书馆与其他各机关之用。业已呈请教育部鉴核。并因此项建筑费原系借自比国仪[义]品公司。曾经订立合同,本息分二十年摊还,每年二万二千元。初议均由宿费内取偿。现既改作他用,须另筹偿款之法。复呈请教育部,准自七年度起,每年特别增加本校经常费二万二千元,以资偿还此款。并准本校正式列入每年预算款内以便报销,而清界限云。现此二事,均经部令照准。

“红楼”既然从学生宿舍翻身成为教学、图书、行政大楼,那原先规划有两百多个房间的格局于是重新隔间,将每三个房间打通成为一间教室。第一层为图书馆;第二层是文、法两科学长办公室,后来的各系主任办公室,各系教授会、教务处、总务处、学生会办公室以及教室;第三、四层均为教室。地下室是北大的印刷厂,举凡学校的各种讲义、试卷以及《新潮》、《每周评论》等刊物就是在这个印刷厂印刷的。

北大贷款建造“红楼”,原来是基于学风的考量。用徐崇钦的话来说,这是因为学校的寄宿舍不敷使用,以致“学生侨寓在外,漫无约束”。现在,北大把“红楼”变更用途,学生住宿的问题自然不得解决。北大原有四个寄宿合:按成立时间先后为公主府的“西斋”(第一寄宿舍)、红楼的“东斋”(第二寄宿合)、北河沿的八旗先贤祠宿舍(第三寄宿合)、嵩祝寺后椅子胡同的“四斋”(第四寄宿舍)。由于学生宿舍的需求远远超过了四个寄宿舍所能容纳的能力,北大被迫租用民房作为寄宿合,这就是“五斋”与“六斋”,所住学生有一百多人。到了1918年6月,北大因为“五斋”、“六斋”向学生收取的宿费不足负担校方的租金,“赔累过多”,除了决定提高宿费以外,还决定文科在新学年度从公主府迁进“红楼”以后,就把留下来的教室改作斋合,以取代“五斋”、“六斋”。然而,这个把“二院”的教室改为斋舍的决定可能并没有执行,因为北大显然继续租用“五斋”和“六斋”。有关这点,最有力的证据是:1924年9月北大在学生宿舍装设电灯,另向学生收取电灯费,可是“五斋”、“六斋”不装。理由是:“查第四、五两宿舍均系租用民房,且并未订有期限。为免除装置费之损失,电灯之举暂行缓办。”

然而,由于粥少僧多,“沙滩”地区于是兴起了许多学生公寓。根据京师警察厅的报告,“沙滩”地区的学合公寓可分三种:一、北大租民房改充的宿舍,有斋长管理,即“五斋”、“六斋”;二、学生合租的寄宿舍;三、商人自行招租学生的公寓。《北京大学日刊》上,就常刊有北大所认可的公寓的招租广告。1920年11月《日刊》的一则招租广告曰:“本寓开设腊库十一号。房屋华丽,院宇整洁。棕床藤椅,西式器具。伙食极讲卫生,听差招待殷勤。愿租者盍兴乎来。”由于需求不断,公寓数目日渐增加。根据北大斋务课1919年初的通告,“大学四周开设学员公私寓所,其数近百。”到了1923年11月,斋务课说:“大学四周,公寓逾百。”

“沙滩”区的学生公寓数目如此众多,人多品杂,问题自然孳生。北大不但接获学生赌博的报告,还有窃贼乔装成学生入室盗窃。加上房租、伙食、风纪、卫生等问题,时有纠纷,甚至诉讼的情况。京师警察厅1915年就订定了“取缔学合公寓”办法三条。到了1918年3月,增为五条,到了1923年,北大与警察厅订定的“公寓规则”多达十八条。

五方杂处、胡同与大学鸡犬相闻的氛围就是北大周遭的大环境。最有意味的是,北大有一群教授提出了一个学院式“桃花源”的构想,希冀彻底地改造“沙滩”,使它不但能够媲美巴黎的“拉丁区”,而且不让牛津、剑桥专美于前,要师生都披上西式的学士袍,穿梭来往于校园之中,使北大成为一个以朝服顶戴的庄严之姿来谈学论道的殿堂。这个构想体现在北大的评议会191 8年1月通过的三个提案:“组织大学俱乐部”、“划分大学区域”、“制定教员学生制服”。提案人为:沈尹默、刘复[半农]、程演生、钱玄同、周作人、王星拱、马裕藻、刘文典、陶履恭、陈独秀、朱希祖、朱宗莱、朱家华[骅]、陈大齐。这三个提案在在显示出一批教授希冀把北大改造成为英美式大学的理想。这三个提案里,理想最高的是“划分大学区域”。

“划分大学区域”的办理方法为:

一、仿照欧美University[大学]及University Quarter[大学区]之成例,划出一定地段为北京大学区。区中除警察一项由官厅主持外,其余均以大学名义主持之。

二、区中应行举办之事业略为:

1.设立医院。

2.铺筑道路、添设路灯,并于沿路种树。

3.设置警钟及消防队,队员以志愿学生充之。

4.辟体育场及公园,凡区中住户均可自由入内。

5.设置区内互相交通之小电话机。

三、请警厅通知区内住户,凡有房屋出赁者,应先尽大学承赁。俾本校教职员得渐次移居区内。

四、为尊重学生人格起见,应商明警厅,凡本校学生在本区之内或虽在区外而着有制服者,除犯重要刑事罪名外,非经本校校长许可,不得加以逮捕或拘禁。如系通常违警小失,本校校长认为可由校中自行惩戒者,警厅亦当照准。

五、凡关于区内清洁卫生、防止流行病、整顿风化诸问题,经本校校长认为必要者,得随时函请警厅执行,或双方协同办理。“沙滩”为什么应该划分成一个“大学区”呢?这个提案提出了四项理由:一、造成良好之地方,以为他处模范。

二、使学生行动于良好之空气中,以养成其高尚之精神。

三、使教职员学生等居住于同一区域,感情必日渐融洽,并可于课外多得切磋琢磨之益。

四、举办地方公益事业,以应学校及住户生活上之所必需。

如果这个“大学区”的构想可以美化、纯化“沙滩”,“制定教员学生制服”的提案,目的就在把北大妆点成为一个师生穿着西洋学士袍,顶戴着金、银、白、黑的缨丝交相竞艳的校园。方法如下:一、以(一)合乎大学制服之通例;(二)价廉;(三)冬夏可以通用;(四)便于不惯穿西服者,及便于年老而冬季必须穿着皮服者诸理由,应采用欧美通行之Cap and Gown[冠与袍]为大学制服。

二、制服之质料为羽纱或其他相当之织物,色尚黑(英制以颜色为科别,今采美制,一律黑色)。

三、制服之式样如左[下]所拟:

1.帽:方顶无前檐上加丝缨。缨色校长用金色;学长及教员用银色;毕业生用白色;本科生用黑色;预科生及补习班生无缨。

2.衣:校长、学长、教员,袖大十八英寸开口,衣后有兜;学生袖大十二英寸合口;毕业生有兜;余无兜。

3.裤履等不规定。

四、职员无制服。

五、教员中有得外国大学学位者,或用本校教员制服,或用[其个人所得]学位制服,听其自由。

六、制服着用时间:(一)除体操外各科上课时;(二)研究所集会时;(三)校中开演讲会及他种集会时;(四)每日上午八时后、下午七时前行动于大学区域中时;(五)校中开纪念会茶话会或礼式的会食时;(六)共同摄影时。此外如有必需处,由校长或学长临时指定(英国牛津剑桥两大学定制,每日晚餐学生均着制服。此盖本于英人重视晚食之习惯,我国不必仿效)。

七、制服式样议定后,应呈请教育部备案。凡非部中认为[定]大学之学校,不得采用式样相同或类似之制服。又本校教员学生,除将来改充官吏,应服公服外,其余无论何处、无论何项交际,均以此种制服为大礼服。

八、凡经本校斥退之学生,离校后不得着用此项制服。

至于北大师生为什么需要朝服顶戴,提案人列举了如下三大理由:整齐形式;使学生有尊崇大学制服之观念,于行检上加以精神管束;表示本大学已进人世界大学之列。

以上两个提案陈义甚高。“划分大学区域”的提案试图彻底地改善北大的周遭环境,使其成为一个文化社区;“制定教员学生制服”的提案可以说是要完全把北大牛津剑桥化。这三个提案里,最为可行的,可能还是“组织大学俱乐部”。这个提案的叙述较为冗长,此处就简略摘述。其办理方法是:一、由北大指定一栋房屋,让北大的师生能够共同从事正当的娱乐,例如:音乐、戏曲、弈棋、台弹、抛球、文虎、诗钟、种花等。

二、预备一个可以容纳五百人以上的会场,利用假日,开演影戏、幻术等。北大可酌卖入览券以资弥补开销,但价格不得超过铜元十枚。北大已经存在的社团,如技击会、演说会及其他联络感情之社团,也可以借用会场,但不得收费。

三、有关运动方面,除了原有的技击会、球会等应该归入本俱乐部以外,北大应当渐次添设各种其他的室内运动以及游泳等。

四、有关益智活动方面,除了原有的辩论会、文学会、阅书报社等应该归入本俱乐部以外,北大应当渐次添设科学游戏会、化学工艺品制造实习会、博物标本采集会、远足写真会等。

五、关于学生起居生活方面,除了将校中理发处移入俱乐部以外,当添设饮食肆、浴室成衣肆、衣履整洁修理肆。各项均招人承办。学生银行及消费社亦附设校内,并可商请邮局转派一人到部经理发售邮票及挂号信、快信、汇兑等。

六、本俱乐部应当招商设立物美价廉的饮食部。

七、北大所有已经存在的社团都应当纳入本俱乐部里。

八、本俱乐部的经费,由学生每学期入学时于学费中代收票洋一元以及职员按月纳费,其不足由学校补助。

九、在俱乐部中,职教员与学生所享之权利平等。

十、以校长为部长。部中指导员由校长委任各会社之职员,由学生自行推举。

组织这个大学俱乐部的理由如下:

一、导学生以正当之娱乐。

二、节省学生无谓之糜费。

三、教员学生可借此联络感情。

四、破除省界及各科各班自为风气之习惯。

五、便利节俭之学生。

六、使校中学生所组织之原有各机关有所统一。

七、促进学生自动的办事能力,而由学校设一总指导员以监察之。

北大教授在1918年初提出的这三个提案,虽然经过评议会通过,结果却是一个也没实施。其中,组织“大学俱乐部”的构想最切实际,可行性也最高。然而,这个最可行的提案都无疾而终,可以想见在教育经费不足的年代,那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一斑。“大学区”以及师生每日“朝服顶戴”以谈学论道的构想,诚然是用心良苦,但其所反映的西化程度以及异想天开之心理也令人莞尔。毋庸赘言,“沙滩”五方杂处、鸡犬相闻依旧,一直不曾被美化成“大学区”。“朝服顶戴”显然只是空中楼阁。

胡适不在这三个提案的提案人名单里,但这并不能证明他持否定意见。当时,胡适请了婚假,要返乡与江冬秀结婚。我们有理由相信胡适是赞同其大旨的,虽然他不一定会同意所有的细节。有趣的是,北大的评议会在1918年1月通过了“大学区”、“制服”等提案,但显然没有执行。一年以后,评议会推定了一个六人的“制服调查会”,胡适是其中一员。这个调查会里,只有陈大齐是提案人。当然,其所反映的,恐怕是一年之间的人事异动。十四个提案人里,离职的离职,出国的出国。1919年3月初,蔡元培召集“制服调查会”开会。

一个月以后,校方公布了“制服调查会”的决定:北大学生“全体均有制帽及徽章,而制服则以预科生为限。去年新招各预科生夏季制服均尚未制。兹限于本月底一律制齐。至样式与价目,已由校杂务课与大同军衣庄商定样式。与去年所制制服同价目,每套现洋三元二角”。北大在一年前订制的夏季制服是由毓大军衣庄承办的。现在本科生不必穿制服,放着也是浪费,于是“制服调查会”提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凡是本科生有制服颜色完好无坏者,可以由杂务课寄售,以一元六角的价码转售预科生。

如果1919年4月“制服调查会”的决定执行了,则北大只有预科生须穿夏季制服的规定。我们不知道夏季制服的样式为何,但几乎可以确定它不会是学士袍、“袖大十二英寸合口”的式样,也不会像学士方帽那样吊垂着一条黑色丝缨。可是,北大本科毕业生毕业的时候显然是穿着西式的学士袍。我们知道1919年度毕业季,北大规定了冠服的式样,毕业生必须到杂务课取样本“照式制就”。注意,这规定是“冠”与“服”,其西式之形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

事实上,几乎可以确定胡适参与的“制服调查会”所作的决定,比北大1918年那个“朝服顶戴”的南柯一梦以前的规定还要宽松。在那以前,北大不但有夏季制服的规定,还有冬季制服的规定。1917年11月29日的《北京大学日刊》刊载了庶务处主任的公告,谓根据承制学生冬季制服的厂商报告,大多数学生还未领取,要学生克日凭单领取制服云云。“制服调查会”豁免了大学生须穿制服的规定。我在《璞玉成璧》里,描写胡适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当新生的时候,高年级生有“整”新鲜人的各种规定,包括新生在校园时一定要戴着标志新鲜人的小帽,因此还有告别新鲜人时光的“焚帽日”活动。如果说胡适对“制服”过敏,恐怕不会言过其实。

不管胡适对北大师生戴冠服袍的态度如何,他对“北大精神”的培养是绝对赞同的。他在1922年10月3日的评议会上提出了一个募款的议案,建议北大立即募款四十万元,用来建筑图书馆、大讲堂以及宿舍。该月下旬,蔡元培在北大学生闹废讲义费的风潮平息后复职,举行演说。胡适也作了演说。他在演说里提起北大评议会通过组织募捐委员会的事,并说明募捐的目的在于建设:“一、图书馆。今之图书馆不能合用,为人诟病久已;二、大会场。现在校中无一处足为全校教职员学生会集之所,更无论名人讲演、游艺演剧、音乐演奏等事;三、寄宿舍。无寄宿舍即不能讲校风。现在学生有住哈德门的,有住顺治门,试问校风自何讲起?”

胡适留美,习于以美国寄宿型大学的学风为榜样。然而,他不了解中国学生“自扫门前雪”的习性根深蒂固,绝对不是宿舍的团体生活所能旦夕改变的。陶希圣在1915年考上北大预科的旁听生,住的是北河沿八旗先贤祠第三寄宿合。他说:“北大本科与预科的宿舍有一种特色。在一间大房间里,每一同学都是利用床帐与书架,自己隔成一个小局面。”第三寄宿合各个划地自限的传统,显然是一代传一代,历久不息。1930年代在北大念书的朱海涛描写得绘声绘色:三院那时已经调整,除了少数储藏室外,整个划作一年级和研究生的宿舍。指定了乙巳楼(入门正对面那建筑,在网球场边上的)给研究生,其余工字楼等都归一年级住。工字楼本来是课堂,一间间大大的,住上七八人至十余人还很宽裕。每人一桌、一榻、一凳、半个书架。不过有一点很特别,屋子里常常纵横交错,像演话剧似的挂了许多长长短短高高低低的白布幔,将屋子隔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单位,这表示北大人一入校就染上了个别发展的气味了。

“三院”原来是法科、预科的所在地。法科迁到“红楼”、预科停办以后,由于学生住宿房荒严重,北大就把一些教室改建成宿舍。“三院”的宿合原来是教室,房间自然比较大,所以“住上七八人至十余人还很宽裕”。根据另一种描述:“学生用被单把大屋分隔成若干的小空间。高高低低,纵横交错的。宿舍如同一座座迷宫,而每个小天地的主人则乐此不疲。独往独来,互不干涉。”

“三院”的第三寄宿合如此,更早的东斋、西斋亦复如是:正统典型的北大宿舍却不是三院,而是东西斋。东斋的院子不大,房舍较小,格式很简单,一排排或朝南,或朝北,都是一房间住两个人。位置在一院西墙外,大门也是向西开的。房间比较小,两个人住勉强的还算舒适。但常常仍是白被单中悬,隔成两个转不过身来的狭窄长间,但房主人却以此为快。据说有同屋四年,见面只点点头儿,一句话没说过的。西斋在二院旁,有极深的进道,两旁一排排的房子分作天、地、玄、黄等字号。房间较大,在新宿舍未完成前,是最好的房子了,也是一间两个人。这里隔离的工具却是大书架子,里面充满了臭虫。

北大学生同寝室四年,可以老死不相往来的传统,显然是延续了下去。1935年在蒋梦麟校长任内,北大在嵩公府东院北面建了一座四层的宿舍,是三座连在一起呈“凹”字形的建筑物,供高年级以及研究生住宿。这就是北大的新四斋——第四寄宿合,外墙是用灰砖砌成的,所以又被称为“灰楼”。第四寄宿合有220个房间,分六平方米、九平方米两种,但都是每人一间,房间内有壁橱、家具。每层都设有盥洗室,供应冷热水。单人间的宿舍设计当然是顾及了个人的隐私,也完全符合北大人独来独往、老死不相往来的传统。然而,这也适足以把北大人划地自限的传统在空间上制度化起来,跟胡适以美国寄宿型大学作为圭臬,希望用学生宿舍来培养北大学风的理念背道而驰。

五四前夕北大教授的待遇与学生概况

有关北大教授与学生的统计数字很不完整,但还是可以从一些零星的数字看出早期北大教授与学生之一斑。1913年以后北大开始快速成长。以经费来说,北大一年的经费从1913年度的30万元增长到1916年度的45万元。学生的人数,在同一时期里,也几乎增长一倍。从1914年底的900名,增长到1500名。从1917年至1919年,北大的学生人数又翻了一倍。根据胡适1919年12月对一个美国建筑师所说的,北大约有3000名学生。请注意,Weston征引的数字是《国立北京大学纪念刊》第一册,页243上的统计资料。然而,他误解了“厘”字的意思,把小数点错误地向右移了一位,因此他误以为北大1913年度的经费是三百万元、1916年度是四百五十万元,足足把当时北大的经费增加了十倍。

我们在缕列早期北大学生人数的时候,必须指出几个要点。

第一,这些学生总数包括本科生和预科生。到了1914年年底,北大预科生的人数仍然超过本科生:本科生有376名,预科生则有534名。直到1916学年度,北大本科生人数才超过预科生。该学年度的学生总数是1503名。其中,本科生为801名,预科则为702名。

第二,早期北大的学生总数里,法科占了一半。比如说,1914学年度,北大共有423名本科生。其中法科213名、文科103名、工科78名、理科29名。换句话说,法科学生占了北大本科生的半数。到了1917年12月,也就是胡适在北大任教的第一个学期。北大的学生总数,本科、预科一起计算,共有1,761名。其中文科生418名、理科生422名、工科生80名、法科生则有841名,还是占了学生总人数的48%。

第三,就像《璞玉成璧》里已经指出的,20世纪初,因为新式教育初起,学生年龄偏高。从1912年到1937年,中国中学生的年龄是在十二到二十岁之间,而以接近二十岁的比率为高。这可以从北大学生的平均年龄得到佐证。根据1917年的统计,北大预科生的平均年龄是二十一岁有余。其中,以法科预科生最大,二十一岁半。本科学生的平均年龄如下:文科,二十三岁四月余;理科,二十四岁余;工科:二十四岁十月余;法科,二十五岁十月余。法科本科与预科一样,都是平均年龄最高的一群。

第四,在20世纪初,北大本科生主要来自于东南沿海几省。以1913学年度为例,在423名本科学生里,有213名来自于广东(78)、浙江(71)、江苏(44)、福建(20),占总学生人数一半。如果再加上山东(43)与直隶(37),几乎网罗了约70%的学生。北大的预科生则反是。根据1914年的学生名录,在534名预科生里,只有189名,也就是35%,来自上述的沿海六省。然而,零星的统计数字常常不能让我们一窥全豹。比如说,1917学年度理科生的统计就显示沿海这六省学生超过半数以上。该学年度理科的本科生有105名,其中61名,亦即58%是来自上述沿海六省;该学年度理科的预科生有312名,其中181名,亦即58%是来自上述六省。

第五,20世纪初,中国高等教育的费用相对中等教育是很低廉的,这是因为政府对前者的大幅补贴。换句话说,大学生是由全国纳税人来补贴的。《璞玉成璧》里征引了一些数据,说明1920年代末期到中日战争爆发以前,江浙地区中学一年的学杂、膳宿费在52到130银圆之间。相对的,1917、1918年间,北大本科一年的学费是30元、宿费15元、膳费24元,总共是69元。请注意,这个数字低于《国立北京大学廿周年纪念册》的官方记载:膳费每月五元四角(亦即54元,以十个月计),宿费每月二元(亦即20元,以十个月计)。事实上,当时北大实收的膳宿费都少于此。膳费方面,根据1918年《北京大学日刊》的报道,是每月二元四角。宿费方面,根据1918年1月1日《北京大学日刊》刊载的蔡元培布告:“本校现为体恤学生起见,暂收宿费(杂费在内)每人每年共十五元。计第一学期十元,第二学期三元,第三学期二元。其暑假留宿者另征三元,于第三学期末征收。”虽然宿费在1922年调涨为25元,学费仍然是一年30元。即使再加上膳费方面的调涨,以及后来所征收的体育费1元,北大本科生一年的费用,还是远在100元以下。

换句话说,读北大的费用不见得比当时在江浙地区上中学要贵许多。理由很简单,大学有政府——纳税人——的补贴。我们以1916学年度北大45万元的经费除以北大的学生数1500名,得出来的数字是每人300元。换句话说,北京政府花在每个北大学生身上是300元。这等于是北大学生个人付出的一年费用的四倍以上。这是20世纪中国现代教育的一个不符合社会公平原则的特质。用我研究20世纪前半叶中国留学生的书稿里的话来说,社会上有机会接受现代高等教育的,泰半都是有钱有权阶级的子弟。而这些在社会经济条件上属于优越阶级的人,不但是政府教育经费拨给的重点,也常是奖学金的拥有者。奖学金本应奖助在经济上需要帮助的好学生,但实际上是锦上添花式地送给了成绩优良的有钱子弟。从今天注重社会公平原则的角度来看,这等于是由整个社会的纳税人来补贴社会上最占优势的阶级。

说到北大的学生,很多人都会想起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北平流行的一句顺口溜:“北大老,师大穷,惟有清华可通融。”另外也有“惟有燕京、清华可通融”的说法。事实上,这是后来的发展,是在大学增多,学校有教会与非教会以及时髦与土气的分化以后的现象。在北大还是北京独一无二的大学的时代,北大可是洋气十足的先锋。有关这点,我们可以用蔡元培的批评来作佐证。这个批评指的是北大爱说英文的时髦现象。大家都以为偏重英文是教会学校的变态现象,其实不然。蔡元培对北大的回忆,就充分说明了当时北大预科也是如此。

预科的起源,是蔡元培1912年出掌教育部时的设置。清末新学制初成之际,模仿日本的学制,各省设立高等学堂作为大学的预备科。由于程度不齐,蔡元培于是废止高等学堂,在大学里设立预科。这个政策,蔡元培说后来遭到胡适等人的非难。他们批评说:“因各省既不设高等学堂,就没有一个荟萃较高学者的机关,文化不免落后。”等蔡元培自己到了北大,他发现北大的预科有两个弊病:一、变相独立,与本科不相衔接;二、模仿当时的教会学校,偏重英语。蔡元培说:我从前在教育部时,为了各省高等学堂程度不齐,故改为各大学直接的预科;不意北大的预科,因历年校长的放任与预科学长的误会,竟演成独立的状态。那时候预科中受了教会学校的影响,完全偏重英语及体育两方面;其他科学比较的落后;毕业后若直升本科,发生困难。预科中竟自设了一个预科大学的名义,信笺上亦写此等字样。于是不能不加以改革,使预科直接受本科学长的管理,不再设预科学长。预科中主要的教课,均由本科教员兼任。

其实,当时的北大何止是预科才偏重英文。蔡元培说他出掌北大的时候,整个北大就是一个以说英文为荣的地方:自民元[1912]至民六[1917][注:蔡元培对早期北大历史的分期]:民元时,始将经科并入文科。当时署理校长的是严又陵[严复]先生,自兼文科学长,其他学长也都是西洋留学生。当国体初更,百事务新,大有完全弃旧之慨。教员、学生在自修室、休息室等地方,私人谈话也以口说西话为漂亮。那时候,中学退在装饰品的地位了。

北大说英语成风的现象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北京大学在为庆祝校庆三十五周年而编撰的《国立北京大学校史略》,似乎是把始作俑者指为严复:自[严]复来校,校中盛倡西语之风。教员室中,华语几绝。开会计事,亦用西语。所用以英语为多。有能作德语者,尤名贵为众所称羡。法国教员铎尔孟[注:André d'Hormon(1881-1965),从1906年到1955年住在中国。是北大及中法大学教授,讲授法国文学,浸淫中国典籍]独心非之,叹为非兴国之征。众弗顾也。后复去职,流风不泯者犹数年。至蔡元培来,始革之。

这个说法不知所据为何。有意思的是,这跟严复喜欢在演讲中夹杂英文的传言是合辙的:“严复福建人,却能说一口道地的北京话。他登台演讲时常夹杂英语。”然而,除非有其他证据,我们还是不能用严复个人在演讲的时候喜欢夹杂英语,来证明那是北大“盛倡西语之风”。

北大教授说英语成风,当然不会是一个人造成的。从沈尹默的回忆看来,崇洋媚外几乎是当时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还有一个宝贝,是当时教英文后来当预科学长的徐敬侯,他一开口就是“我们西国”如何如何。他在教务会议上都讲英语,大家都跟着讲。有一次,我说:“我固然不懂英语,但此时此地,到底是伦敦还是纽约?”我并且说:“以后你们如再讲英语,我就不出席了。”我放了这一炮,他们略为收敛了一点。但这种情况由来已久,相习成风,一直到蔡元培先生任校长后,才有所改变。我记得一九二八年女师大风潮,杨荫榆被赶,许寿裳去当校长,就职演说就用英语讲的,听说是练习了几天几夜,上台去还是结结巴巴。好像不用英语,就不足以压服学生。五四运动以后快十年了尚且如此,我初到北大时期那就可以想见了。

徐崇钦字敬侯,他的英文名字是C.J.Zee。他是江苏人,拥有耶鲁大学的硕士学位,1912年出任北大预科的学长。

无论如何,早期北大开教务会议用英文,或许不能只怪归国留学生的崇洋心态。毕竟当时北大的教授里,有将近20%是外国人。根据1914年底的记录,北大本科部共有53名教授。其中10位是外国人;其余的43位教授里,有29位留过洋。预科部共有38名教授,其中,外国教授7位,留过洋的中国教授有21位。据说,蔡元培到北大以后作了一连串的改革,包括规定教务会议一律说中文。

外国教授上课、开会说外语,可以说是公例。他们的待遇,不消说,也是高于中国教授的。这不只在教会学校如此,北大也不例外。胡适1917年9月初到北大的时候,月薪是260元。一个月后,他的月薪调为280元。他在家信里对母亲说:“此为教授最高级之薪俸。”我在下一段会回过头来说明胡适这句话也许不是完全正确的。此处的重点是要勾勒一个事实,亦即,即使在北大,洋和尚的薪资也是远远超过中国的教授。根据北大法科1918学年度《一览表》的记载,在薪资上鹤立鸡群的是胡适1920年代初期日记里经常提到的毕善功。他的月薪是赫赫然的600元。毕善功(Louis Bevan),是澳大利亚籍英国人,1902年到中国,清朝授予他二品顶戴、大律师、法律进士、格致举人的头衔。在1910年到北大以前,曾在山西大学堂的西学斋担任教授及总教习。

胡适对母亲说他280元的月薪是“教授最高级之薪俸”,这句话是相对的。280元确实是他那一级教授“最高级之薪俸”,但并不是正教授的薪俸。根据陈明远的描述,1917年5月颁布的《修正大学令》,大学教师分为正教授、教授、助教授、讲师四等。正教授从一级到六级,月薪从最高到最低分别为400元、380元、360元、340元、320元、300元;教授分本科、预科两类,也各分为六级:本科教授从最高280元到最低180元;预科教授则从最高240元到最低140元,每一等级的差别为20元;助教授分为六级,月薪从最高110元到最低50元.讲师为非常设教席,视难易程度从2至5元不等。我们不知道这个《修正大学令》里所规定的教授等级及薪俸是否只是具文,还是确实执行了。如果确实执行了,则胡适280元的月薪相当于今天所说的副教授“最高级之薪俸”。

1919年,北京大学在胡适那层副教授群里计有:一级教授(月薪280元):胡适、陈大齐、朱希祖、杨荫庆、辜鸿铭、宋春舫、陈汉章、康宝忠、马叙伦、蒋梦麟、陶履恭、刘师培、沈尹默、关应麟、马寅初、黄振声、左德敏、黄左昌、胡钧。

二级教授(月薪260元):李景忠、贺之才、陈启修、张祖训、朱锡龄。

三级教授(月薪240元):周作人、王星拱、钱玄同、马裕藻、朱家骅、罗惠侨、钟观光、沈士远、杨昌济。

四级教授(月薪220元):吴梅、林损、伦哲如、顾兆熊、吴增勤。

五级教授(月薪200元):沈兼士、陈怀、陈清文、王彦祖、柴春霖、陈瀚。

六级教授(月薪180元):黄节、叶浩吾、包玉英、龚湘、梁敬淳。

胡适280元的副教授“最高级之薪俸”,其实真的也不赖。当然,比上永远是不足的。作为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属于“特任”,由国务会议议决,级别是“一级校长”,月薪为600元。换句话说,那远来念经的洋和尚毕善功,他拿的薪水跟作为校长的蔡元培一样多。校长以下是学长[注:即院长]。根据1917年公布的《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分为四级,一级450元、二级400元、三级350元、四级300元。陈独秀是第四级的文学科学长,所以他的月薪是300元。我到目前为止,还没见到北大更上一级的正教授的名单。但是,当时北大有两名兼任学长的教授可能属于正教授的级层:夏元瑮,兼理科学长;王健祖,兼法科学长。他们两位所领的薪资属第三级的学长,高于陈独秀,月薪350元。李大钊是图书馆馆长,可是他的级别属于最低的“五级主任”。根据1919年1月《北大教职员薪金底册》的记录,他的月薪只有120元。

北京大学职员的月薪,我还没见到系统的记载。1918年6月8日《北京大学日刊》载有北大书记的薪水章程。根据这个章程,北大的书记分为甲乙两等,乙等是试用书记。甲等书记的薪水分六级,其薪水如下:40、36、32、28、24、20元;乙等书记的薪水分三级:16、12、8元。作为图书馆助理员的毛泽东的月薪只有8元,等于当时乙等试用书记最低的一级。我们把胡适280元的月薪和毛泽东8元的月薪拿来相对比,这35倍的差距,可以让我们领略到当时教授养尊处优的一斑。

当时大学教授收入的丰厚,可以从留法的李书华的回忆里得到印证。李书华是1922年到北大教书的,他的月薪也是280元。他说:北京生活便宜,一个小家庭的用费,每月大洋几十元即可维持。如每月用一百元,便是很好的生活。可以租一所四合院的房子,约有房屋二十余间,租金每月不过二三十元,每间房平均每月租金约大洋一元。可以雇用一个厨子,一个男仆或女仆,一个人力车的车夫;每日饭菜钱在一元以内,便可吃得很好。有的教授省吃俭用,节省出钱来购置几千元一所的房屋居住;甚至有能自购几所房子以备出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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