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语堂看来,他的中学教育是浪费光阴,他对地理兴趣浓厚,自学了一本十万字的地理书,而在学校每星期只读一页半,全年不过读3万字。他甚至对学校教育产生了逆反心理:“凡是教员所要我读的书我俱不喜欢。”他读了大量的课外书籍,最大的愿望是学校有一座好的图书馆,等他到哈佛就读时,终于得偿所愿。
从圣约翰大学毕业后,林语堂到清华大学任英文教员,他这时才深切感觉到国学知识的贫乏。于是他从阅读《红楼梦》开始补课,经常出没于琉璃厂的旧书店,接触到了大批经典着作。
徐訏回忆,林语堂在对待不速之客方面,如同歌德般不近人情。家中举办宴会,他会很高兴地接待朋友,与朋友闲谈,平常则不喜与朋友随便来往聊天。在美国时,都是胡适去林家中拜访,他从不探访胡适,二人也从来不会无事相约在外面吃个便饭聊聊天。
20世纪30年代,林语堂赴美前,退了租住的房子,出售屋中的家具。陶亢德从林家买走了沙发,林的兄弟们也各买了几件旧家具。当时大家都觉得,几件旧家具林还要收自己兄弟的钱,实在太没人情味了。
【信仰】
儿时,林语堂祈祷时,常常想象上帝必在他的头顶几寸之遥,靠近他的头发。这种想象令他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感觉。
在厦门读小学时,林语堂曾测试上帝是否存在。他每周有一个铜圆的零花钱,买一个芝麻饼后还剩下四文,只够买四个糖果。某次,他祈求上帝能让他拾到一个银角子,够他去饭馆吃碗素面。他再三闭目祷告,希望出现奇迹,但结果令他失望。
在厦门鼓浪屿读书时,林语堂发现外国人分为三类,一类是传教士,身穿清洁无瑕的白衣;一类是水手,他们喝醉酒后在街上狂歌、乱叫;还有一类是商人,坐着四人轿子,对中国孩子随意拳打脚踢。林看到这些友善的传教士和穷凶极恶的水手、商人都是乘坐停泊在厦门港口的外国战舰一起来到中国的,多少有些失望。一次,他偷偷到外国俱乐部,看见舞会上的“外国男女,半裸其体,互相偎抱,狎亵无耻,行若生番”,林觉得惊骇又丑恶。
入圣约翰大学后,林语堂最先读的是神学班,最让林接受不了的基督教理论一是耶稣为处女所生;二是耶稣肉体升天之论。他向教授们提出疑问,教授也说这两条有问题,他们自己也不相信。林十分愤怒,他觉得,既然自己的神学家都不相信,那为什么一定要中国的教徒先接受这两条才能受洗,这是伪善。一年后,林语堂离开了神学班。
林语堂回忆:“有一次在假期回家,我在教会登坛讲道,发挥《旧约·圣经》应当做各式的文学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歌;而《创世记》和《出埃及记》是很好的、很有趣的犹太神话和传说。这宣教辞把我父亲吓得惊惶失措。”
但此时林语堂还是无法放弃对上帝的信仰,他说:“我总不能设想一个无神的世界。我只是觉得如果上帝不存在,整个宇宙将至彻底崩溃,而特别是人的生命。”在清华任教时,他还主动承担了一个星期日圣经班的课程,向学生们宣讲基督教知识。
一次,林语堂问清华同事刘大钧:“如果我们不信上帝是天父,便不能普爱同行,行见世界大乱了,对不对呀?”刘答:“为什么呢?我们还可以做好人,做善人哪,只因为我们是人的缘故。做好人正是人所当做的。”林猛然醒悟,“同基督教之最后一线关系剪断了”。
在哈佛留学时,林语堂对夫人说,基督教最使他不满的是,它注重罪恶,要耶稣替人赎罪,才可以进入天堂。他又说,何必要天天祷告,有什么事都去麻烦上帝,一天叫他多少遍,像个三岁的孩子叫妈妈一样,上帝听了会不会厌烦?廖翠凤听了这话不敢出声,只觉得丈夫在胡说八道,希望千万别被别人听见了。
20世纪50年代,林语堂重新皈依基督教。一次,在美国的林语堂陪廖翠凤去做礼拜,林觉得牧师的讲道很有启发性,于是每个星期天都去听讲,觉得心安神乐,就自然地皈依了基督教。
林语堂曾解释他重新皈依基督教的原因:“三十多年来,我唯一的宗教乃是人文主义,相信人有了理性指引就什么都不假外求,只要进步,世界就会自动变得更好。可是在观察20世纪物质主义的进展,和不信上帝的国家里所发生的种种事态之后,我深信人文主义不够,深信人类如果要继续生存,需要接触自身以外,比人类伟大的力量。”
【逸闻】
八岁时,林语堂说长大后要当作家,他偷偷写了一本教科书,隔一页是课文,一页是插图,后来被大姐发现了,全家的兄弟姐妹都能背诵其中的一首诗:“人自高,终必败;持战甲,靠弓矢。而不知,他人强;他人力,千百倍。”
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时,有次林语堂一个人斜倚栏杆,做出沉思状。同班同学见了,以为他想家了,过来安慰他,谁知林皱眉问道:“梁启超为什么成了今天的梁启超?”原来,他刚刚看了《饮冰室文集》,对梁启超的政体改革策略很是佩服,所以在栏杆前回味,同学直呼上当。
林语堂热爱运动,擅长打网球、踢足球、划船、赛跑。他以5分钟1英里的成绩刷新了圣约翰大学该项运动的学校纪录;曾任校划船队的队长;一度对棒球兴趣浓厚,一有空闲,就拉上夏威夷来的留学生根耐斯一起练球,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不久他就成了一个高水平的垒手,投的上弯球和下坠球很少有人能接住。林语堂甚至被选为中国队的代表,参加了远东运动会,可惜没有获得奖牌。
在大二的结业典礼上,林语堂先后四次走上领奖台,其中三次是个人得奖,剩下一次是以讲演队队长身份领取获胜的银杯,轰动一时。
在美国读书时,一次夫人廖翠凤动手术,林语堂交纳住院费后,只剩下13美元。他只能去买了一大罐老人牌麦片,接下来一个星期,每日三餐餐餐麦片,幸好廖家的汇款及时汇到,方才解脱。从此林的肠胃对麦片产生了抗拒心理,再也不吃麦片了。
从哈佛毕业后,林语堂到德国读博士学位。林快毕业时,廖翠凤正怀着长女,因为没钱,同时也不希望孩子成为德国人,林语堂准备让妻子回国分娩,买了回国的船票,准备等博士考试的第二天就动身。廖担心丈夫不能获得学位,林却信心十足。考试结束,林语堂顺利获得学位,廖翠凤开心地在大街上当众就亲吻了林语堂。
马星野这样回忆在厦大任教时期的林语堂:“林先生只有三十上下。经常穿长袍黑马褂,梳得亮亮的头发,俊秀英慧之态,不但光彩照人,而且慧气逼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章克标回忆,林语堂到上海时,不再着西服,而是穿中式长袍马褂,足登青布鞋子。他说中式服装穿着最舒服,四肢百骸自由自在,穿西服像被捆绑了那样,动弹不得,尤其领带一系,扣住喉咙,气都透不过来,他将穿西服系领带称作“狗领”。
叶灵凤回忆,林语堂办《论语》,每期都要由出版社时代公司带着稿费和编辑费去,他才给稿件。当时林住在吉斯菲尔路的一栋洋房内,门口立着写有“内有恶狗”的木牌子,时代公司的职员恨他的态度过于“犹太”,曾提议替他在木牌上续两句:“认钱不认人,见访诸君莫怪。”
林语堂主编的教材《开明英语读本》由开明书店出版后,销量很好。世界书局请大学刚毕业的林汉达模仿林语堂的版本编了《标准英语读本》,《开明英语读本》遂销量大减。开明书店和林语堂请律师向世界书局和林汉达提出警告,世界书局让林汉达去找林语堂解决。林汉达登门拜访林语堂不遇,便留下便条,大意为表示歉意、竭诚求教等。开明书店将林汉达留下的便条作为抄袭的证据,刊登在报纸上,轰动一时。世界书局马上聘请包打必胜官司的名律师郑毓秀提起诉讼,称开明书店诽谤。
世界书局资金雄厚,聘请的律师极有后台,开庭对开明书店非常不利,开明书店的律师在庭审结束后觉得胜诉无望,退出不干了。开明书店于是直接上书南京教育部,将《标准英语读本》涉嫌抄袭《开明英语读本》之处逐条列出,请教育部裁定是否抄袭。教育部审查后认定《标准英语读本》确有抄袭之处,禁止世界书局发行此书。开明书店马上把教育部的审查结果制成大幅广告,刊登在各大报纸上。广告刊出的第二天,法官迫于舆论压力,又惧怕世界书局和其律师,作出了一个“折中”判决,判开明书店诽谤成立,罚30元。
世界书局声誉因此大受影响,只能主动向开明书店求和,托人将《标准英语读本》的纸型送到开明书店销毁,才结束了这场纠纷。而林语堂因此家喻户晓,教材大卖,每个月大约可以拿到700大洋的版税,被称为“版税大王”。
林汉达不服,亲自跑到南京去申诉,结果被教育部次长一阵数落:“人家是博士,你不过是个普通的大学毕业生……”气得林汉达跑到美国去深造,誓雪此辱,但是等他博士学成回国后,林语堂却已移居美国。
林太乙上小学时,学校的英文教材《开明英文读本》、《开明英文文法》等都是林语堂编写的。高年级的男生一旦英文考试不及格,就于课间休息时间围着林太乙,跺着脚指着林骂道:“都是林玉如的阿爹勿好!都是林玉如的阿爹勿好!”
林语堂为三个女儿分别起名凤如、玉如、相如,林语堂觉得一般女子的名字俗不可耐,在鼓励女儿们向《西风》杂志投稿时,为凤如、玉如改名如斯、无双(他认为相如的名字不俗,所以未改),他还给妻子起名“凡”。但林太乙觉得自己喜欢叫玉如,无双(繁体)的比画太多,不好写,林语堂于是从《吕氏春秋·大乐》“万物所出,造于太乙”为她起名太乙。林太乙说:“父亲是主观的,他也许从未想到,我也许宁可叫作玉如。”
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由于版税丰厚,林家生活优渥。1939年,林语堂的收入为42000美元,开销为17500美元,年底,他为廖翠凤买了一枚价值1000美元的3.38克拉的钻石戒指。
在美国时,林语堂唯一的运动是逛大街,还有就是在警察看不见的时候,在纽约中央公园的草地上躺一躺。
林语堂胃口好,食量大,爱吃爱喝,就是生病的时候,他也可以吃双倍的东西。他自诩有惊人消化力:“我的肚子里,除了橡皮以外,什么都能消化的。”又说:“我会医自己的病,就是多吃东西,那样我的病就会好了。”
林语堂最爱在半夜里吃东西,一天夜里,他觉得肚子饿了,起来一口气吃了五只鸡蛋和两片脆饼。又有一次,他吃了四片饼干还觉得不够。为此,他幽默地对家人说:“昨天夜里我觉得很饿,不知道是起来的好,还是不起来的好。我又觉得很惭愧,仅仅为了吃东西,睡了还要起来。不过我若不吃些东西,让肚子空空的,那么,我便更不能入睡了。”挣扎半天,他还是起来到厨房找了些东西填肚子,结果被夫人瞧见,在一旁忍俊不禁。
林语堂最讨厌一件事,就是人家在晚上8点以后请他吃饭,如果有人在这时请他吃饭,他必定先和家人吃过饭才去。
廖翠凤和三女儿林相如着有一本《中国烹饪秘诀》,曾在法兰克福获德国烹饪学会颁发的奖状。林语堂是这本书的策划人。
林语堂在美国从事写作,有时遇到难题,常常到哥伦比亚图书馆查找资料,因不便使用自己名字,便用了女儿替他取的一个名字:“林语珠女士”。
林语堂到美国后,原由他主编的《宇宙风》改由其弟林憾庐主编,不久林憾庐病死,林语堂没赶回送葬,只是寄回两篇文章,将稿费充作葬仪。
廖翠凤告诉郁达夫,在美国时,一次林语堂捧了本《模范绅士约翰·哈里法克斯》向她求爱;第二次,他忘了,又捧了这本书向她求爱。
在武汉主编《中央日报》时,林语堂曾经就男女问题,以“毛驴”为笔名,与一位署名“小鹿”的作者发生笔战。“小鹿”褒女贬男,“毛驴”正好相反,你来我往,极为激烈。该报的副刊编辑孙伏园为了结束这场笔战,特邀“小鹿”与“毛驴”在河口东宴楼会面,冰心也被邀作陪,彼此相谈甚欢,均同意鸣金收兵。第二天,孙伏园在《中央日报》副刊刊登启事曰:“男女之争,已于鹿驴交欢声中化除矣!”“小鹿”是一位年轻女性,看到启示后大怒,发誓再不为该报撰文,而林却获得意外的胜利,喜气洋洋,颇为自得。
章克标回忆,林语堂也在交际场中逢场作戏,会吃花酒、叫条子,也懂得长三堂子的韵味。他还赏识当时的名妓富春楼老六,为她写过捧场、赞美的文字;他穿着长袍马褂和交际花、名妓到高级跳舞厅婆娑起舞或坐听音乐。但林只是偶然为之,“并非耽溺于‘荷花大乐’(腐化大乐)”。
一次,林语堂在上海认识的交际花来访,廖翠凤出去买菜时,此女居然一跃坐在林的书桌上,向他卖弄风情,林极为尴尬。等廖回家时,此女已经碰了一鼻子灰,颓然而去。
林语堂在莱比锡工业展览会期间,曾遭受女房东的“性骚扰”。这位女房东守寡多年,孤独寂寞,烟不离手,就着咸肉大喝啤酒,几乎没有清醒的时候。她硬拉着林,事无巨细地对林讲述她和情人之间的乐事,说她的情人是媲美歌德的文学天才,还给林看她作的歪诗,实则存心引诱林。一次,林从她的房门口经过,她故意倒在地上,语态暧昧地叫林进去扶她。林语堂吓坏了,赶紧叫廖翠凤代劳,寡妇只好装着刚刚苏醒,自己站了起来。
赵世洵回忆,林语堂亦“好色”。一次南洋大学联欢,临时办事处的几位漂亮女职员都参加了。林多喝了几杯,眼前又是几位美貌的小姐,顿时话就多了起来,惹得一旁的廖翠凤颇为不满,面色不大好看。
林语堂在《八十自述》中自剖为“一捆矛盾”,他说自己喜欢看到交通安全宣传车出车祸撞伤人;曾到北平西郊的西山上一个庙里,去看一个太监的儿子;把自己描写成为一个异教徒,其实在内心却是个基督徒;专心致力于文学,但总认为大学一年级不读科学是一项错误;喜欢用胶泥和滴流的洋蜡做成有颜色的景物和人像,摆在玻璃上,借以消遣自娱;喜爱在雨中散步;对于湖边垂柳浓阴幽僻之处兴感伤怀,但对海洋之美却茫然无所感。
【嗜好】
林语堂嗜烟,据说,广为流传的“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这句话,正是他所言,他把夫人允许他在床上抽烟看成是婚姻美满的标准。
次女林太乙回忆,林语堂进百货商店,如果商店不许他抽烟,林语堂马上说,从此他再不上那家铺子买东西了。
林太乙回忆,每次林语堂写作时,都关着门,等他写完进书房一看,空中弥漫着烟雾,烟缸里的烟灰装得满满的,书桌下面满地都是烟灰和燃过的火柴棒。
林语堂曾经戒过一次烟,但后悔不已,视戒烟为背叛。他说:“我有一次,也很欠思量地戒烟三个星期。但后来终究为良心所驱使而重新登上正当的途径。从此我就立誓不再起叛逆之心。”“只要我的自主力和道德观念一日存在,则我一日不做背叛的尝试。”
林语堂离不开他的烟斗,如果烟斗忘了放在哪里了,他便无法工作,在屋子里乱跑,嘴里说着:“我的烟斗!我的烟斗在哪里?烟斗,烟斗。”找到后,他便得意地大笑。他喜欢用烟斗温热的圆端擦鼻子,用烟嘴部分作为指挥的工具,他还用烟斗敲椅子上的钉子。有时不小心将烟油碰到嘴边,他感觉如同苦汁,在街道的角隅大吐。
林相如回忆,父亲林语堂“整个吸烟斗的过程,从用铁丝清除烟斗里的烟油,把烟草轻轻地装进去,到用打火机点火使它慢慢地燃烧,都有技术”。烟斗烧得好的时候,父亲会偶尔对她说:“你试试看。”
钱穆回忆,抗战时在成都初次与林语堂见面,林就是两指夹着烟卷,一面抽烟,一面谈话,烟卷积灰渐长,林谈话不停,手边附近又没有烟灰缸。钱穆看着,担心若烟灰掉落,将有损主人地上美丽的地毯。林语堂似乎漫不在意,直到烟灰已长及全烟卷十分之七的程度,“却依然像一全烟卷,安安停停地留在语堂的两指间”。后来他与林语堂相交久了才了解,“我行我素”只是林语堂的外相,“但语堂另有他内心之拘谨不放松处”,“语堂之幽默,在我认为,尚不专在其仅抽烟卷之一面,乃更有其烟灰不落之一面”。
林语堂爱喝茶,他说如果不喝茶他就写不出作品。如果泡茶的水不开,他喝一口便不满意地说是“洗碗水”。他要求泡茶的茶壶是专用的,如果茶里有牛奶味,便立即要求换茶壶。
林语堂喜欢散步,他走路很快,每次全家出门,他总是走在最前面。廖翠凤则相反,总是走得很慢。如果廖穿着水貂大衣,林便愿意和太太并肩走,他解释:“如果我不和你走,人家一定要看不起我。现在我同你走,人家会说:‘他的太太有件水貂大衣,他一定很富裕。’”
林语堂喜欢在乡村中散步,也喜欢穿上雨衣在细雨中漫步,或持着烟斗在林中彷徨。他每次散步回来,都要洗一次脚。他认为自己的脚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因为没有人像他一样,每天要洗三四次脚。
晚饭后,林语堂总是坐在火炉前,熄了灯,就着火炉中荧荧的柴火,静心地享受着喜欢的音乐。如果遇到喜欢的音乐,林一定听了又听。
林语堂没有酒量,却喜欢看人喝酒划拳,他说:“那一定像抽烟一样,使人能享受片刻的愉快。”每次家庭聚餐,他不仅鼓励别人喝酒,还点名叫晚辈们较量一番。
林语堂对饮食很讲究,晚年住在台湾,他觉得台湾的饮食很对他的胃口。中午吃一碗早上刚从山上砍下的笋尖煮成的鲜汤,或是一碗新鲜的蛤蜊汤,都让他赞不绝口。他喜欢到馆子里吃炒羊肚、汤包。他喜欢吃西瓜,吃得咂唇作响,故意让西瓜汁流到下巴上,说这样吃才过瘾。
【兴趣】
童年时,林语堂惊叹于中医药粉治疗外伤的神奇功效,自己也采了很多不知名的草药,发明了一种草药,并命名为“好四散”。
从小林语堂就热衷于发明创造,梦想当发明家。他知晓了虹吸管原理,就花几个月时间琢磨在自家菜园里搞自流灌溉,准备制造一台抽水机,让井里的水自动流到菜园里;第一次乘轮船,他就盯上轮船的蒸汽机,立定不动,凝神察看,从此对机械着迷;中学时酷爱数学、物理和地理,以至于中文竟不及格。
少年时,林语堂想长大后开一个“辩论”商店,他说:这“不是一个真正的行业。就是说你开一个商店,参加论战的一边,向对方挑战,你称一件白东西为黑,或称一件黑东西为白,这样向人挑战”。
读中学时,林语堂很讨厌查字典,一次,他查“川”,却怎么都查不到,后来发现“川”字在“巛”部。他觉得奇怪,“巛”部只有八个字,为什么“巡”不用“辶”部,“巢”不用“木”部;他又查“西”,发现属于“西”部的只有九个字,其中“要”上面还不是“西”,为什么不属于“女”部……诸如此类,他觉得应该有更简单方便的检字法。到圣约翰大学后,林觉得应该对检字的部首进行分类,比如“宀”容易认,凡“宀”的字都应归这部;又如“秋”字,是归“禾”还是“火”部,要看是“禾”重要还是“火”重要,所以归“禾”部;又如“肉”原来归“月”部,学者都知道,但印刷上已经失去了联系,小学生无从得知,所以不应再归“月”部……根据上述想法,他写了《汉字索引制说明》,在《新青年》上发表,得到了蔡元培与钱玄同的声援。
1936年,林语堂举家赴美后,没有用人,家务都得自己动手。林对擦皮鞋很感兴趣,他站在路上仔细观察擦皮鞋的黑人小童怎样把皮鞋擦得发亮,然后教给孩子们。他先在鞋上抹油,用一条软布噼噼啪啪地擦,手势就和街口小童一样,擦出来的鞋和小童擦的一样光亮,非常得意。林还告诉孩子们,在浴缸里洗澡之后顺手用水抹一下浴缸,便不会留下污垢印子。
20世纪30年代初,林语堂希望能发明一种最精巧、最完美的新式中文打字机,经常翻阅英文版的《机械手册》,有时间就画打字机的结构草图。1932年,他到瑞士参加会议时,顺路到英国找工程师研究中文打字机。几个月后,他口袋里装着仅剩的3毛钱,带着一台不完整的打字机模型回到了上海。1947年,林终于研制出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中文打字机,只有64个键,每分钟能打50多个汉字,与英文打字机一样大小的打字机,取名“明快”。
打字机研究成功后,协助林语堂解决机械方面问题的意大利籍工程师(此人不认识一个中国字)居然寄信给林说,中文打字机是他发明的,如果林不承认,就和林打官司。林语堂目瞪口呆,只能请律师解决此事。
为了这项发明,林语堂耗费了12万美元,几乎“倾家荡产”。由于战争和造价原因,这种中文打字机虽然1948年就取得专利,但一直无法批量生产。
除了打字机,林语堂还绘制了“自来牙刷”手绘草稿、“自动门锁”草图和自动打桥牌机等,并为夫人设计符合人体力学的舒适座椅,在当时可谓相当前卫。
林语堂每写完一部作品,给自己放一两个月的假,也曾到拉斯维加斯去赌一把。他好轮盘赌,但并不着迷,把口袋里的钱输光,他便安心离去,回家继续工作。
林语堂喜欢钓鱼,在美国时,他会乘坐专供钓鱼的轮船,出海钓鱼,每次都满载而归。他说,垂钓归来,把竹篓子交给太太,看她把鱼放进冰箱或是分送给邻居,是一件快活的事。到台湾后,他不再钓鱼,而是在屋前的游泳池里养了一群鱼,从此便常在池旁喂鱼、观鱼。
黎至怡回忆,林语堂喜欢摆弄钓具和人工做的鱼饵,例如假苍蝇,他对制造这种鱼饵的技术佩服不已,有时,也自己给鱼饵改良,用的是廖翠凤的指甲油,给每只假苍蝇都添上笑容。
晚年,林语堂历时5年改良他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法”,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其中采用的“上下形减字法”,在台湾获得发明专利。
【婚恋】
林语堂的初恋是一个叫“橄榄”的女孩。“橄榄”是山里的女子,其母是林语堂母亲的教女。
在《八十自述》中,林语堂回忆:“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
儿时他们常在山间一起玩,林语堂曾用《圣经》上的一句话形容过橄榄赤足的样子:“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
由于林语堂想出国留学,而橄榄要照顾双目失明的祖父,不能离开家乡,所以他们分手了。但他从未忘记橄榄,而橄榄赤足奔跑在草地上的情景成了林永不能割舍的“情结”,他曾专门写《论赤足之美》,他说:“要是问我赤足好,革履好,我无疑地说,在热地,赤足好。……赤足是天所赋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可与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灵便,童年时快乐自由,大家忘记了吧!步伐轻快,跳动自如,怎样好的轻软皮鞋都办不到,比不上。至于无声无臭,更不必说。”
在圣约翰大学上学时,林语堂和厦门的陈希佐、陈希庆兄弟交好。也由此认识了他心仪的第二位女子,陈氏兄弟的妹妹陈锦端。陈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林语堂对陈锦端一见钟情,而陈锦端也心仪林语堂,二人很快坠入爱河。放暑假时,二人回到了各自的家中。林语堂思念心上人,几次跑到厦门,借口探望陈氏兄弟。林语堂在《八十自述》中说:“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林语堂经常造访陈家,陈天恩早看出来林的来意是为其长女。陈天恩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认为林虽然聪明,但对基督教不够虔诚,家庭出身也不好,爱女不能托付给他。陈天恩对陈锦端表明态度,迫使她同意再也不见林语堂。于是每次林来访,陈锦端都躲在房间里,不肯出来。
一次,陈天恩对林语堂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廖翠凤)贤惠漂亮,他愿意做媒,保准成。林马上明白了陈天恩的意思。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大姐林瑞珠知道后大骂林语堂:“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的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大姐的话把林语堂拉回到现实。就这样,林语堂的第二次恋爱还没有步入高潮就戛然而止了。
陈锦端一直占据林语堂心里的某个角落,历久而弥新。据林太乙回忆:“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地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很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力,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林语堂笔下的少女,总是长长的头发,用一个宽大的发夹别着。林太乙问他,为什么总是这副打扮?林语堂回答,这是他第一次见锦端时她的打扮。
林语堂说:“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
晚年,林语堂腿脚不便,常年坐在轮椅上。有一回,陈希庆的太太来看他。林语堂问起了陈锦端,陈夫人告诉他,锦端还住在厦门。林语堂激动地站起来,推着轮椅要出门:“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廖翠凤急了:“堂,你在说什么瞎话!你不能走路,怎么去厦门!”数月后,林语堂就溘然长逝了。
廖翠凤是陈天恩邻居廖悦发的次女,廖家也是大富之家,廖悦发脾气很坏,重男轻女,动辄向妻女大吼大叫,对女儿的教育十分严厉,对儿子却百依百顺。廖翠凤是烈性子,看不惯父兄欺负母亲,偶尔也顶上几句。哥哥们都学会了爸爸的坏习惯,对这个妹妹从不看在眼里,打骂相加,只有二哥暗地里还帮帮她。廖翠凤一心想离开家,结婚就成了唯一的出路。
陈天恩提出将廖翠凤介绍给林语堂后,林不能拂却陈天恩的面子,于是到廖家相亲。廖翠凤躲在屏风后面观察他,很是中意。林语堂与廖翠凤的二哥交好,廖翠凤早就知道林,心中也认可他。而林的大姐林瑞珠曾经和廖翠凤是同学,她对廖翠凤的印象很好。林语堂的父母听了大姐的介绍,劝林“娶妻求贤”。林语堂没了陈锦端,觉得天都快塌了,对父母的决定没有异议,于是林至诚就向廖家提亲。
订婚前,母亲担心女儿,劝廖翠凤说,林语堂很聪明,但家里穷,廖翠凤斩钉截铁地对母亲说:“没有钱不要紧!”于是林语堂和廖翠凤就这样订婚了。
林语堂直到四年后才与廖翠凤完婚,当时林准备到哈佛留学,廖翠凤的父亲坚持要林与女儿完婚后,二人同去,林无法再拖延婚期,只好同意结婚。
结婚这日,林语堂到廖家迎亲,按照当地风俗,女方家端上一碗龙眼茶,林只要象征性地喝一口就可以,但他却一饮而尽,连龙眼也吃了,惹得廖家人大笑。
婚礼上,当着众宾客的面,林语堂拿出婚书,对廖翠凤说:“我把它烧了!婚书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有用,我们一定用不到。”举座哗然。这纸婚书果然没有用到。林语堂和廖翠凤相亲相爱,白头偕老,造就了一段半个多世纪的金玉良缘。
结婚后,林语堂和廖翠凤带着廖的1000大洋陪嫁远渡重洋。廖在船上就得了盲肠炎,到美国后不久发作,只能到医院动手术。手术过程竟然长达三个小时,动手术的医生大概没有见过中国女人,将廖的内脏仔细搜索了一番才割除了盲肠。出院后不久,廖由于受了感染,必须动第二次手术,又只能入院。林无奈,只能向廖家求助,廖的二哥汇给他们1000美元,才渡过难关。
在林语堂留学的四年中,清华不再向林语堂提供费用后,除了靠胡适的2000美元救急外,廖翠凤只能变卖首饰换钱。为了省钱,林语堂决定到德国读书,在法国时,廖翠凤甚至到古战场上去捡旧靴子穿。
廖翠凤毕业于上海的圣玛丽女校,会说英文,颇为摩登,林语堂在北大任教时,廖曾在北大预科任英文教员,二人是当时有名的夫妻教授。廖在基督教女青年会的会员中极为活跃,是合唱团成员,还曾想学踢踏舞。林却不喜欢这些会打网球、会跟洋人讲笑话、见面时拍人背的青年会员。
林氏夫妇到雅典卫城参观,林为庄严肃穆的古城墙、深蓝幽静的爱琴海高唱颂歌,廖却捶捶酸疼的小腿,不屑一顾地说:“我才不要住在这里!买一块肥皂还要下山,多不方便!”林哑然失笑。
林语堂讨厌束缚,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廖翠凤每次出门却非得打扮齐整,胸针、手表、耳环,连衣服边脚的皱褶也得熨帖,一丝不苟。她也如此要求林语堂。林语堂的一个美国朋友曾问林道:“林博士,你们婚姻上没有什么问题吧?”林回答没有,朋友很是诧异。
林语堂时时出怪主意,作弄老实的廖翠凤。林语堂把烟斗藏起来,叫着:“凤,我的烟斗不见了!”廖翠凤急忙放下手中的活,满屋子地找,林语堂则燃起烟斗,欣赏妻子忙乱的神情。
有女儿后,林语堂就随着女儿管廖翠凤叫“妈”。他从书房出来,总是像小孩子般的问:“妈在哪里?”有时腻烦廖翠凤的管教,林也会说:“我认为我早就小学毕业了。”廖翠凤不说话,笑眯眯地看着林语堂,林就乖乖地做廖翠凤交代的事。
廖翠凤是家中的总司令,她管理家政,指挥所有人的行动。不爱做家务的林语堂也必须负责饭后的洗碗碟工作。不过,林每次洗碗都是大阵势,打碎碗碟的声浪不绝于耳。廖翠凤算算账,发现让林洗碗实在不合算,就不再让他洗了。林语堂于是高兴地去捏廖翠凤的鼻子,廖也笑起来,可看见林兴高采烈的样子,又不禁狐疑,他是不是故意打碎的。
廖翠凤喜欢谈论家事,回忆过去,林语堂就坐在椅子上,点燃烟斗,不出任何声音,静静地听妻子的唠叨。他笑称:“怎样做个好丈夫?就是太太在喜欢的时候,你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着她生气。”
当时的文化名人大多抛弃了发妻,另找时髦的知识女性。林语堂成名以后,廖翠凤担心他也会喜新厌旧。林安慰她:“凤啊,你放心,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他很讨厌矫揉造作、故作娇弱的女性。一次看见当时的红明星林黛,林说:“东方美丽的标准是板面、无胸、无臀、无趾的动物——一个无曲线的神偶,我要拿她来做木工的神尺。”
林语堂对女人爱穿着打扮,表现得很大度,他知道太太讲究穿鞋,每次经过鞋店,总是鼓励太太进去选购,自己则带着孩子打发时间。
林语堂对朋友说:“我像个氢气球,要不是凤拉住,我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廖翠凤也点头说:“要不是我拉住他,他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
196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半个世纪,亲朋好友为他们举办了盛大的金婚纪念晚会。林送给廖一个手镯,说是为了表彰她这么多年来坚定不移守护着家,以及多次的自我牺牲。廖翠凤想起结婚伊始,林语堂撕婚书时的坚决,百感交集。手镯上刻着林翻译的雪莱的《老情人》(An Old Sweetheart):“同心如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林语堂过世后,廖翠凤一直住在香港小女儿家中,用心整理出《京华烟云》和《林语堂当代汉英辞典》等巨着的手稿,存放在台湾的故宫博物院,直到1985年阳明山故居原址改为“林语堂先生纪念图书馆”,这些着作和遗物才捐给台北市政府供公开展示。1987年,廖翠凤于香港去世。
【恩怨】
林语堂一生和两位好友反目,一是鲁迅;一是美国作家赛珍珠。
林语堂和鲁迅因在女师大任教而结识,在“女师大事件”事件发生后的1925年12月5日,鲁迅主动给林写信,开始了二人的交往。林后来公开表示,当时北大教授分为两派,一派是以胡适为领袖的现代评论派,一派是以周氏兄弟为首的语丝派,而他“是属于后一派的”。林还为鲁迅绘过一张《鲁迅先生打叭儿狗图》。
张宗昌上台后,没有报纸敢发表林语堂写的文章,军人打扮的人还时不时地在林家门口溜达一圈,美其名曰“保护”。报纸上还流传着一张北洋政府准备第二批通缉的名单,其中,林名列十七位,鲁迅排在二十一位。林在友人家中藏匿三个星期后,接受了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的邀请,到厦大任教。临行前,林语堂还特地去向鲁迅告别。之后,林语堂将鲁迅、孙伏园、沈兼士、章川岛等在京受到迫害的一干好友邀到厦大。
厦大靠理科起家,经费、校舍资源等各项政策都向理科倾斜。林语堂到校后,分去近一半的研究经费,遭到理科部主任刘树杞的忌恨。刘利用自己掌管财政之便,三次让鲁迅更换住所,最后竟让鲁迅搬到了理学院大厦的地下室。更过分的是,鲁迅的屋子里有两个灯泡,刘树杞说要节约电费,非让人摘下一个。鲁迅气得目瞪口呆,胡子都立了起来。鲁迅又是一个人在厦门生活,无人照料日常起居,有时只能在火炉上用水煮火腿度日。但鲁迅为了林语堂还是留了下来,他说:“只怕我一走,玉堂要立即被攻击。所以有些彷徨。”
由于在厦大备受排挤,最后鲁迅决定去中山大学任教,他说林语堂“太老实”,劝他也离开厦门,同往广州。厦门是林的家乡,况且此地还有其他朋友兄弟,林没有随鲁迅离开。他翻译了尼采的《走过去》,送别鲁迅。
林语堂曾以“白象”称呼鲁迅,意为鲁迅的可贵。许广平此后以“小白象”作为对鲁迅的爱称,周海婴出生后,鲁迅和许广平称呼他为“小红象”。
据说,鲁迅与林语堂曾同住在上海北四川路横滨桥附近,一次鲁迅不小心把烟头扔在了林语堂的帐门下,将林的蚊帐烧掉了一角,林心中十分不悦,厉声责怪了鲁迅。鲁迅觉得林小题大做,因为一床蚊帐这么大火气,便回敬说一床蚊帐不过五块钱,烧了又怎么样,两人就这样争吵了起来。
鲁迅和北新书店的老板李小峰闹版税官司,郁达夫做和事佬为二人调解。此后,李小峰宴请鲁迅,林语堂夫妇也被邀请参加。席间,林提到鲁迅的北大学生张友松请客之事(张曾请鲁迅和林语堂吃饭,说也要办一个书店,并承诺决不拖欠作者的稿酬),并说“奸人”在跟他捣乱(指张友松传播他在汉口发洋财一事)。李小峰便怀疑自己和鲁迅起纠纷是张从中作梗。鲁迅听罢,则疑心林讥讽自己受了张的挑拨,当即脸色发青,站起来大声喊道:“我要声明!我要声明!”一拍桌子,“玉堂,你这是什么话!我和北新的诉讼不关张友松的事!”林辩解道:“是你神经过敏,我没有那个意思!”两人越说越上火,互相瞪着对方,如斗鸡般足足对视了一两分钟。郁达夫见势不妙,赶紧按鲁迅坐下,又拉着林语堂和廖翠凤离开。宴席不欢而散。
川岛在给周作人的信中提及,二人的冲突极为厉害,发展到彼此以“畜生”相互对骂。
郁达夫回忆说,鲁迅后来也明白了这次是误会,但二人之间已经产生了裂痕,之后,大约有三年时间,二人没有往来。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二人又开始交往。次年,杨杏佛被暗杀,举行入殓仪式这天,林语堂因正被严密监控,无法出门,未去参加。鲁迅去后没有见到林,非常生气:“这种时候就看出人来了,林语堂就没有去,其实,他去送殓又有什么危险!”事实上,林冒着生命危险参加了7月2日杨杏佛的出殡下葬仪式,这一次,鲁迅没有去。
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3年底,鲁迅曾写信给《论语》的主编陶亢德,推荐青年作者王志之的稿子,陶回复鲁迅说,留下“少许”,余则退还。鲁迅又写信给林语堂,说明此事,让林将王的稿子退还,林不明白鲁迅的意思,退回了稿子。两个多月后,林语堂和陶亢德先后致信鲁迅约稿,并让鲁迅提供照片,鲁迅断然拒绝,并附信说,以后他要看《论语》,也自己花钱购买,不劳寄赠。
1934年,林语堂和章克标意见不和,一气之下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据陶亢德回忆,《人间世》创刊前,林语堂请文坛好友来家里吃饭。客人来得差不多了,就差鲁迅。大家都知道二人最近闹得不太愉快,有人好心提醒他,要不要催一催。林摆摆手,很有把握地说,不必,他一定会来的。话音刚落,鲁迅就拖着胶皮鞋,踢踢踏踏地走进来了。
《人间世》也走的是谈幽默的老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
鲁迅曾写信劝告林语堂不要搞这些小品了,多译点英文名着才是正途。林语堂回信:“等老了再说。”林说此语并非有意,但在鲁迅听来却以为林有意嘲笑,因为鲁迅比林大14岁,彼时已经53岁。
陈望道回忆,一次饭桌上,林语堂谈及在香港时,几个广东人兀自讲粤语,其他人听不懂,林便故意对他们讲英语,将他们吓住。不料,鲁迅怒不可遏,拍着桌子站起来厉声道:“你是什么东西!你想借外国话来压我们自己的同胞吗?!”林语堂哑口无言,尴尬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