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力听见柴油机声时,就警觉起来。及至听见了女孩的惨叫声、老娘们儿分不清是欢呼还是尖叫的噪声时,她本能地拔腿就往路边儿跑。道上铺着一片玉米豆儿,一辆拖拉机大概是正在执行反复碾轧的操作,结果似乎是在倒车时撞倒了小福子。巨大而残忍的轮胎把小福子的一条腿死死轧住之后,拖拉机突然熄火了。在我印象里,拖拉机熄火的概率比它能正常点火的概率大得多。开拖拉机的也是个妇女,她一边大呼小叫,一边使劲拉点火用的拉绳,但发动机就是不肯赏脸。用这种方式启动柴油机,我活了三十几年,就没见成功过。小福子叫了几声,声音愈发微弱,等吴大力赶到跟前,她已经叫不出声来了。
吴大力看了看小福子,突然间把镰刀往腰里一插,转身就往地里走。附近的婶子大娘赶紧上前把她揪住,叫道:“吴大拿!救人哪!”吴大力说,这小丫头片子是他妈的丧门星,老娘不管了。婶子大娘又说,哪能不管呀,别不管呀!你力气大,从后面推一下,腿就能抬起来了!吴大力说,这么大的胎,我这一推还不把腿碾碎了?还不如我给一镰刀呢!说着又抽出那柄恐怖的大镰刀来。说实话,我没学过心理学,但我觉得这人一定有什么病,割断自己胳膊的镰刀还随身带着。吴大力一说镰刀,小福子本来已经虚弱的叫声突然又高亢起来。你知道,女孩子的哭跟男孩子的哭绝对是天差地别。如果哭得有技巧有天分,完全可以使其成为一门艺术。吴大力想了又想,叹了又叹,最后把镰刀一插,说出一句疯话来:
“我把拖拉机抬起来,”她说,“你们把她扽出来。”
那时候农村用的拖拉机已经小型化了,不像我小时候看到的是那种变形金刚似的东西。但是这东西看起来仍然很沉,沉到你根本不需要去考虑用人力撼动它的可能性。它的一个轮子就有齐腰高。我曾经给我的车换过轮胎,一辆越野车的轮胎都得憋口气猛一使劲才能拎起来,何况这么大的胎,四条,镶在一堆显然货真价实的钢铁架子上。但是,吴大力的语气、姿态和动作,根本不容置疑,不容犹豫。她走到拖拉机前,弯下腰,右手扳住车下的踏板。她看了看小福子,恶狠狠地说:“×你爹!”
她双脚在地上挪了挪,把一小片地方的玉米粒踢干净,踩牢,深深吸了口气。她又看了一眼小福子,冲她点了下头。从小福子的角度看来,吴大力背后一定有一个圆形的橙色光圈,而吴大力本人也势必变成了一袭白衣手持玉净瓶的样子。而在四周的婶子大娘看来,吴大力后背上的结构突然发生了令人目眩的立体几何形状变化,巨大的肌肉在衣服里四下游移。突然,吴大力发一声喊,其喊声类似于“Yeah(好)”,粗壮的右手撑掉了袖口的扣子,身体轮廓周围的空气都微妙地扭曲了一下,拖拉机应声而起,巨大的轮胎离开了地面,离开了倒霉催的小福子的腿。
这件事以后,二福子没有再登门道谢。我估计这一来是因为两家的恩怨已经太深太复杂,用嘴说不清楚,按照他的思维方式,恐怕只能用钱说话,而他没钱;二来这次吴大力没受什么伤,且借由此事获得了巨大的美名,后来还上了电视和报纸,对此,他二福子没有什么需要歉疚和解释的了。在附近几个村里,这事儿传得颇广,对二福子和吴大力的评价自然也是见仁见智。报社记者来采访,问吴大力,救人时的心理活动是怎样的。吴大力想也没想就说:“我就想试试能不能把拖拉机抬起来。”记者差点儿没噎死,忙往正路上引导:“你是不是想,要是能抬起来,就能挽救一条鲜活的生命?”没想到吴大力一撇嘴,大声道:“别××××了,谁××救那××××啊,我×××啊!”此处专业术语过多,就不一一赘述了。这是真事儿,很多婶子大娘在场,传出了一致口供。要让农村婶子大娘对一件事有相同的叙述,这件事非得特别真才行。不过我想,吴大力既然能在断臂的瞬间做出临场决断之前进行那么复杂的思考,救人前一定也思考过了。要不就是两次都没思考。她这种人脑子里想些什么,谁也不知道。
零度之王邱海恩
我最不愿意干的一类事情,是“冒名顶替做某某事时被当场抓获”。时至今日,一想起这种事——无需什么具体的例子——我就脸红心跳。实际上我干过两次这种事。一次是替别人考试,那次真是有惊无险。好在一来不是考什么国家证照,二来考场遇到贵人——监考老师走过来小声跟我说:“后面那个是我侄子,你写完了,让他看看,中午咱们喝酒。”第二次是帮人打比赛。我的朋友看到这里一定会拍案大笑:就你这水平还帮人打比赛哪?这事儿说起来真是催人泪下,要不是我那个朋友自己凑不成一支篮球队,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这次同样是有惊无险,就在我即将被当场抓获的时候,场上出了更大的乱子,我得救了。这个乱子一会儿就会讲到了。找我帮忙的这人叫邱海恩,我高中时就认识他。现在先讲讲他的事。
我高中开始打篮球,打得很烂,上不得台面。而且我身体瘦弱,经不起冲撞,所长只有一项:跑得快。然而这也没用,你徒手跑得快,不代表你运球能跑得一样快。体育老师告诉我:你弹跳还行,练习抢篮板吧!就像罗德曼一样。后来我发现我上当了,一支篮球队里专门抢篮板的那个人,确实不一定是最高的,但一定是最能打的,就像冰球比赛里那个专门打架的人一样。每次跟外校打球,必然打架,打起架来我又不是对手,十分丢人。所以抢篮板这条路也走不通。最后我另辟蹊径,苦练跳投,终于练成了一手不科学的高命中率中投。到高二时,我在光线良好时正面中短距离无人防守的投篮命中率已经接近100%,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夏天的中午,我一个人在球场上练中投时,常常引起围观。你看见一个人在投篮,连续投了十个都中了,这确实匪夷所思,很引人注目。遗憾的是,这依然不能实战。因为在实战中,首先光线不一定良好——其他不可能那么良好的条件就不唆了。没有那么多机会让你正面中投,实际上我这个水平的球员连拿球的机会都不多,因为我运球总是丢。
我简直对自己绝望了。就在此时,我发现了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学校里出现了一个身材跟我差不多的家伙,也只会一手儿中投,然而却能所向披靡。他一上场,立刻欢呼声四起,那场面就跟他已经登上月球表面差不多,就差在对方场地上插一面旗子了。这太可气了。就连放学以后在门口抽烟的学生议论的都是他。他出现了没多久,在我们学校,乃至附近一带打篮球的人中间,就成了江湖传奇。其成名的速度和方式,盖与神雕大侠相仿。
那时候我时常思索这件事。我们的身体素质差不多,而且那孩子看起来比我还要文静一些,显然不是擅长打架的主儿。我们唯一的傍身之计就是中投。若论命中率,100%跟100%还能有什么差别吗?当然,他的抗干扰能力比我强,但我可以用篮板和突破能力弥补,综合得分应该是差不多的。你看,年轻人欺骗自己的过程就是这么简单。我甚至从来没想过他比我帅这个因素。邱海恩皮肤很白,运动之后又会变得红扑扑的;眉骨很高,夏天正午的时候,他的眼睛就是两片神秘的阴影。他留一头柔软的长头发,从顶心直达颈后,奔跑或快速转身时,那些头发就会像闪着光的芭蕉树叶子一样飞起来。他比我还瘦,胳膊细得让你不忍心碰他,但投篮很有力,从三分线外跳投也不显得很吃力。
毕业前,我们跟分流班打了一场。众所周知,分流班这个万恶的组织形态,实际上都是由跟我同一个年级的好兄弟组成。在当时的我们看来,打球好的都被分流了,不会打的都留下来了,介于打得好和不会打之间的——比如我——后来则留级了,彼时还没放假,我对此事尚蒙在鼓里。邱海恩从另一个班被分到了分流班里。因为分流班强手如云,一个班就可以对抗我们整个年级(最后还大比分赢了),所以邱海恩跟我一样打替补。等到首发队员不是犯规满了就是体力透支之后,我跟邱海恩才磨磨蹭蹭地上场了。那时候比分差距已经太大,进入了垃圾时间,所以没什么人认真防守。我一拿球,就往弧顶跑,然后一个跳投,进了。如此往复。那时候,光线好,正面,中短距离,无防守,简直太舒服了,我一下子成了英雄,打出了NBA般的小高潮,得了十几分。但是气氛并没有因之变得紧张起来,因为比分差距显然没有缩小。对方有个邱海恩,跟我发挥着一模一样的作用——比我还稳定,真正的100%。我们知道,一般说一个选手命中100%都是恭维之词,谁也不能一场比赛或者一辈子都保持这个命中率。但是邱海恩那天真的达到了100%,他出手11次,得了25分。请问其中有多少个两分、多少个三分?总之,我俩一上场,双方选手就达成了惊人的默契,把我们这个体格的放在一边没人管了。我们只好互相防守对方,但也只是做做样子。我每次一拿球,邱海恩就冲我微笑。那种微笑的内容是这样的:如果你中投,我不防你,因为我马上也可以进一个,而且我比你准;如果你企图做假动作突破,做梦。总之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的微笑。一开始,我并不准备认真防守他,但眼看着我得的分都被他两分两分地拿回去,我有点儿生气了。这还是默契的好朋友吗?其实那时候我们还不算认识。
于是我开始防守邱海恩。这一防可坏了。他露出了另一种微笑。该微笑的内容是这样的:哎哟,不错哦,那我也认真一点儿吧!然后他不知道怎么一晃,我差点儿坐地上,他就像头野驴一样越过我,又绕过两个防守队员,还做了个分球的假动作,然后连跳都没正经跳,在三秒区里象征性地颠了几下,就把分拿了。所有人都被他耍了,包括分流班的人!有那么几秒钟,大家呆若木鸡,觉得看到了另一个邱海恩。我们年级的前锋一拉我,那意思他来防邱海恩。
结果邱海恩再一次变身了,他又露出了第三张脸。真的,当时我们的感受就跟小时候第一次看到变形金刚里出现六面兽一样,满嘴的脏话吐不出来,简直要憋死了。邱海恩这时开始拿球专跑底线。一开始我们以为他要分球助攻,但每次他都跑到最让人想不到的那个角度,跳起来投三分。唰,唰,唰。我站在中线上,既不进攻,也不防守,因为我完全傻了。实际上场上的人都傻了。因为那个位置是三分线和底线的夹角,俗称“零度区”的地方。没有实际试过的人可能缺乏感受,在这个地方投篮,有一种奇怪的绝望感,因为你面前只有篮筐,没有篮板作为参照物。零度角投篮是很难的,一般我们都会选择规避这个角度。相对应地,对方选手被迫在这里出手时,我们防守也不那么严密,而是把更多精力放在即将产生的后场篮板上。但是邱海恩专门选择这个位置,连续出手三次,而且都是三分。零度三分球是非常难中的,但是外行看不出门道,所以每中一个,场下的欢呼声并没有特别热烈。这也是因为当时他们已经领先太多,对得分没有什么期待了。这种场面看得我干着急,所以第三个零度三分球进了之后,我不由自主地在中线上喊了一声:“牛×!”为此,我后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现在想来,我跟邱海恩之间有一种奇怪的缘分。我们在很多方面很像,只是他在这些方面都比我略强一些而已。分流班毕业时,开了个舞会。那年头的舞会非常无聊,不是手拉手站成一圈摇晃着唱小虎队,就是有个人在台上弹着吉他唱《真的爱你》,高中生弹的吉他简直与小学生拉的小提琴相类。我本来就不是分流班的人,被哥们儿拉去听了一会儿,实在无聊,就出来到操场上找球打。篮球场上的规矩是,只要有人在打球,你过去打声招呼客气两句,就能一起玩。本来我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因为已近黄昏,正常来说学校应该静校了,那天是分流班的班主任神通广大地跟教导处申请的特例。结果我来到篮球场上,发现只有一个人在打,他在练习零度角投篮。黄昏时分,篮板、篮筐和远处的景物之间变得模模糊糊的,你能看得很清楚,却很难分辨远近。要想在这种时候投中零度三分球,基本上全凭手感。我看了一会儿,他投了十个,中了九个。如果我不是跟邱海恩同场打过球,这种事放在眼前我也不会信的。
后来我们在夕阳下打了一会儿球。我投一个,他投一个。那可能是这个操场历史上命中率最高的半小时。我们有时聊两句,有时不说话,他投篮,我捡球,传给他,或者相反。手里没球时,就看四周:已经降旗的旗杆,全部整齐摆在一侧的窗帘(主任可能有强迫症),哗哗作响的白桦树。有时能听见远处唯一开着灯的那间教室里传出一阵笑声或音乐声。之所以看这些,是因为我不需要看邱海恩投篮。你看一个人投篮,无非是看他投篮的动作,以及期待一个进或没进的结果。但他的动作跟我是一个老师教的,而他投篮的结果没什么悬念,所以不需要看他。如果没进,我就会捡到球传给他,再投一次一定能进。我也一样。我们玩得非常开心,几乎没怎么说话。印象里,我们说了这么几句话:
“你喜欢一打一(注5)吗?”他问我。
“不喜欢。”
“我也是!我就喜欢投篮。”
所以那天我们一直投篮,投篮,投篮。我们既没有一打一,也没有打点儿(注6)。他当时并没说“我就喜欢一个人玩儿”,事后我还曾经想过,这小子说话很有分寸,注意到那句话对当时在场的我是不礼貌的。后来我才发现我这纯属过度阐释。他既不是喜欢一个人玩儿,也不是不喜欢比赛,这些都是我把他的形象套在我自己身上,主观臆断出来的。
再开学时,分流班毕业了,而我也已经能够坦然面对留级这等人生惨剧了。我觉得我和邱海恩的缘分也就到这儿了,并没有多想,以至于等我两年后考上大学,在大学的球场上见到已经剃成圆寸的邱海恩时,吓得魂飞天外。一开始我甚至在一瞬间编出了他出车祸身亡化作冤魂来球场上找我玩儿这种封建迷信的解释,因为要是巧合可以解释这件事的话,当时的我宁愿这巧合发生在我和一位漂亮姑娘之间,而不是一个半熟不熟的秃头小子。
实际上这件事的解释是这样的:邱海恩从分流班毕业后考进了一所什么国际研究学院之类一听名字就像骗子的学校里,而报到以后发现,这学校连自己的校址都没有,它完完全全地寄生在另一所大学里。被寄生的那所大学自己也很可怜,本身的大小就跟一所高中差不多大。不消说,这所倒霉的大学就是我后来考上的那个。关于它的小,我已经在很多场合诅咒过好多次,在这么小的学校里发生这种巧事,越发显得不可思议了。
邱海恩考上的那个专业比这个学校本身还要可笑:他是全系仅有的七个男生之一。我们笑称为“七武士”。实际上,这七个人连七武士都当不了,他们中有六个是邱海恩这个体格的,不论打球还是打架,这都不能成为一个团体。
关于打球和打架的事,需要补充一下的是,这两件事在我们学校都没有什么传统,我校的学生都很本分,比如我。但是寄生在我们学校里的另一所学校,就是另一回事儿了。这学校虽然有一个邱海恩所在的专业,但并不代表其他专业都这样。他们学校有个国际金融专业,篮球水平相当高,而且长期称霸我校篮球场,打起架来也很厉害。每次想到这种事,我都觉得他们学校是一所空中楼阁,没法儿更高端洋气了。
夏天里,邱海恩在球场上找到我,给我买了瓶水,嬉皮笑脸地拉我到场边坐一会儿。我说我这打着比赛呢有说走就走的吗?场下立刻站起五六个来喊道“我替你我替你”。这说明一所大学只有两块篮球场是绝对不够的。我跟邱海恩来到场边,他这样开言道:
“我求你个事儿,你可别不答应啊!”
这句话里的矛盾太多,远胜于“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所以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该答应还是不答应。邱海恩的事情是这样的。每年秋天,学校会组织一场篮球联赛,而他所在的专业总是组不起一支篮球队(因为仅有的七个男生里除他之外都没摸过篮球),两年都没能参加。“这让我怎么活?”邱海恩叹道。我一想也是。他这专业好像是三年的,再不参加就没机会了。后来邱海恩想了个招儿,这不我来了吗,找我冒名顶替,替他们系的篮球队上场,就可以参加联赛了。
我听了个目瞪口呆,你这叫什么招儿?我拍了拍脸,冷静了一下,然后给他摆出一二三来。我说,首先,篮球队呢,需要至少有五个人,这还不包括有人打不了全场,或者犯规离场,或者受伤需要换人的情况。你光找我一个人,这是不够的。其次,我不是你们系的,我甚至不是你们学校的,虽然你在我们学校的校园里念书。你既然能找来我,理论上,你可以找来任何一个你认识的打球好的人来顶替,跟我没有任何区别。第三,就算你找来了我,又找来其他三个人,就这样临时拼凑起来的队伍,想打联赛?跟你们那国际金融对抗?这根本就没有取胜的可能。邱海恩听完,像只旱獭一样地瞪着我,说:“没事,我就是想参加联赛。”我问,为啥啊?他正色道:“我从小学就开始打篮球,小学、初中、高中我都是校队的,我上完这所谓的大学,学生时代就结束了,我希望——”
“得得得。”我打断他,以防他说出任何肉麻的台词,比如“教练,我想打篮球”一类的东西。我说:“就是要上场打一场就得,是吧?那行。给我找套队服。”实际上,进入大学以后,我自己的学校里也有联赛,我们班倒是有30多个男生,但是一样凑不出一支篮球队来。能跟邱海恩搭伙上场活动活动筋骨,这也挺好。
比赛当天晴空万里,微微有点儿小风,挺舒服。邱海恩穿着大得离谱的1号队服,带着另外三个人早早到了球场。给我的是13号队服。我倒是不迷信,并不反感13这个数字,因为我就是13号出生的,我后来结婚,妻子也是13号出生的,我甚至是13号结婚的,这说明13是我的幸运数字。问题不在13上,而是出在我顶替的那个人的名字上,这人叫“齐国远”。妈的,这是真的吗?我找到邱海恩,让他把这人找出来给我看。这哥们儿也很仗义,还带了学生证,真叫齐国远。我问,你们班有叫李如珪(注7)的吗?邱海恩大笑,其他人没听懂。比赛开始前,邱海恩把几个男生拉成一排,说道:“连我在内,这是我们系所有的男生,都来给咱们加油了!”我一数,正好七个,大惊道:“我×,你这是要召唤神龙吗?谁都知道你们系七个男生,上场了五个,场下还有七个,找死吗?快走快走!”邱海恩用手点指:“他……他……他,这三个都跟咱们上场,剩下的替补。大伙儿听说有外援,底气就足了!”我摇头叹道,你们上当了,你们会失望的。
第一场比赛,我不太适应。一来是太久没打过全场比赛,二来对手弱得实在不像话。我估计跟我们一样是硬凑起来的队伍,只不过没有外援而已。在这种队伍面前,我真成了从天而降的救世主,因为他们不会防守,我只要出手,基本必中。这是由于这两年我没练别的,专门针对中路以外的其他角度中投进行了充电。彼时我已经可以从各个角度稳定地中投了,虽然达不到正面的准确率。我唯一不行的就是零度角,而我的队伍里有邱海恩,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组合吗?要说弱点,我们两个都没法儿打内线。邱海恩显然并不打算在第一场就暴露自己全面的控球和突破得分能力(他当时就认定第一场不会是最后一场了),而他的组织能力又没用,因为没人懂他的组织。说到组织,我们队的五个人里,有一个是位内蒙古大哥,这哥们儿估计有一米九,没有三百斤也得有两百多斤,肩宽背厚,肚大腰圆,跑起来像远古巨象奔驰而过,耳边轰雷阵阵,脚下土雨翻飞。按说,这是个很好的中锋,可惜他总是被吹三秒(注8),最后吹得双方跟裁判都烦了。邱海恩只好让他站在三秒区外面,没什么大用。
我们没有预想到除自己之外还有更弱的队伍,因此第一场意外地赢了。邱海恩的六个男同学兴奋得不行,他们中的大多数是这辈子第一次摸篮球,第一次上场打比赛,还赢了。有多少人打了十年校队没赢过球?真是造化弄人。第二场是场硬碰硬的战役,对方也不怎么齐整,但是有个很厉害的后卫,小个儿不大,左右手控球俱佳,突破速度快,滞空时间长,能够在空中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动作进球。蒙古巨象因为对他实施了暴力防守而被罚下了。这一场因为我们有两个能得分的后卫而勉强赢了,其实十分危险,因为替换蒙古巨象的那孩子连前后场都分不清楚,一上来抓了个后场篮板,然后抬手就中,投到自己篮筐里了。邱海恩冲他屁股踢了一脚,他一龇牙,也不生气。
第三场就碰上了国际金融。该队伍位置齐备,训练有素,精神面貌极佳。我队不少球员都吓尿了。上场前我问邱海恩,打到这儿过瘾了吗?差不多了吧!邱海恩微微一笑,说了句:“我这刚热身!”
他这句话的意思显而易见,在高中时代我曾经看见的那种全面的控球、得分、组织能力和令人生畏的零度角三分,又要出现了。想到这里,我恨不得当观众,但我还得上场打球,因为我叫“齐国远”。哨一响,蒙古巨象拔地而起,准确地在球的最高点争到球,分给了邱海恩,其动作一气呵成,令我呆在当场。显然,这厮专门练过争球,因为这是他能发挥的最大作用了。邱海恩拿球推进,不等我落位,抬手就是一个三分,场下一片惊叫。其实我也惊叫来着,只是被淹没了。一上来就这么打?还不是零度角!气势倒是够足的,但是能坚持多久啊?带着这种疑问回到后场,我拿了个篮板,对方一个面貌凶恶的前锋劈手就是一掌,差点儿打得我骨断筋折,但球没断下来。这个前锋骂了一句脏话,怏怏地跑了,搞得我莫名其妙:明明是你打我,裁判没吹,我还没骂街呢。我推到前场,在45度跳起中投,那个恶煞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呼地蹿起,我眼前顿时跟起了一块墓碑一样,什么也看不见了。我落地之前手忙脚乱地分给邱海恩,他举手要投,两个人同时上来封,结果他像某种猴子一样穿过两人,在三秒区里随随便便颠了两下,以极低的位置出手,拿了两分。他这手诡异的突破实在太讨人厌了。两队插招换式打在一处,半场过去,我们落后八分。休息时我说,这回行了吧?我就打到这儿吧。我这么说是基于我丰富的打野球实战经验,我判断一会儿准得打起来,不管谁向着谁,反正肯定没人向着我。但是邱海恩一脸严肃,像即将慷慨就义一般道:“才差八分,下半场用三分拉起来!”
下半场一拿球,邱海恩就投了两个三分,都没中。说实话,跟他打球这么多年,看他投篮不中还是很不习惯。他一出手,空心入篮那令人愉快的“唰”的一声在我脑袋里已经形成,以至于他在没有篮网的秃篮圈上投,我都能听见这种声音。两球不进,给了对方拉大比分的机会,邱海恩有点儿急躁了。他突破了几次,那个恶狠狠的前锋总是抢着封堵,进不去。其实此时只要分球给我,拿不下三分也能拿两分,因为除了那个长得像夜叉的前锋之外没什么人防我。那人体力真好,上蹿下跳,满场飞奔。他不怎么得分,但是篮板抢得很厉害,我们在空中碰撞了几次,我飞出去的概率是100%。这很正常,在我的印象里,篮板能力跟长得丑恶程度成正比。这时候比赛过去一大半了,因为时间挑得不太好,秋天的太阳过早地西斜,球场上全是扭来扭去的影子。
但是,黄昏的光线、空气、温度、声音等等一切,似乎真正激活了邱海恩。他不再尝试突破或正面中投了。他拿球,冷静地控球,分给我再拿回去,拉开空当之后,猛地突进到零度角。显然,对方没领教过邱海恩的零度角。他们像一切业余选手一样,随随便便摆了个防守的姿势,基本上放任了邱海恩出手,然后扭头等着篮板。只有令人钦佩的夜叉前锋千里迢迢赶去封盖,没有来得及,于是扭头就去抢篮板。太天真了。邱海恩在这个位置出手,还用等篮板吗?我站在弧顶,闭上眼,叉着腰喘口气。我的脑袋里响起“唰”的一声。接着,耳边真的响起“唰”的一声。观众山呼万岁。我心满意足,就跟这个球能起到多大作用似的。
底线发出球来,正在往后场退的邱海恩突然一个折返,从夜叉手里断了球。这一手谁也没想到,连我都没想到。我主要是没想到为什么对方后场发球直接给了前锋。夜叉哇哇大叫着回头猛追,邱海恩又迈开那野驴一样的步子,绕过半条三分线,插过底线,来到右边的零度角,“砰”地双脚站定,两手一举——夜叉拔地而起,被假动作晃出场去,砸在一堆女同学身上。邱海恩神光内敛,冷静出手,毫无悬念地又拿了一个三分。
比赛快结束的时候我们还落后六分。也就是说,邱海恩只要有两次零度角出手的机会,我根本不怀疑他的命中率。他的手感太好了。即便是手感不好的时候,只要在零度角,他也没问题。如我所愿,他在还有一分钟的时候投中了一个球。出手之前,他带着夜叉在弧顶左右晃动了半天,在短短几秒之内,爆发出令人目眩神迷的控球技巧,最后向左一甩,把夜叉晃了个跟头,结结实实地摔了一下,他自己则怡然自得地跑到底线上投篮去了。底下的女生一阵哄笑。看球的女生最可气了,她们基本上不关心输赢,就知道看谁帅,谁跑得快,谁得分多,谁出了洋相。在篮球场上,能出的洋相不多,第一名是被人穿裆运球过人,第二名就是被晃个跟头,这是奇耻大辱。至于我们队里那位仁兄往自己的篮筐里投篮,这其实不算什么。
结果在邱海恩最后一次跳起出手的时候,夜叉估计恼羞成怒,实在控制不住情绪了。也亏他这时候体力还这么足。只见他呼啸而至,挟风带雷,扑奔邱海恩,两人在空中相撞——跟这家伙在空中相撞什么样我可知道了。邱海恩向后飞出去,照方抓药,也落在一堆女同学身上。我一捂嘴,暗叫过瘾。他爬起来,转圈儿冲女生说对不起,后面的事完全没想到,也没顾上。
夜叉把球断下来,在手里“砰”地一拍,扔到一边,然后摇着强壮的肩膀,怒气冲冲地走向背对他的邱海恩,抓住他的肩膀转过来,一个通天炮就打过去了。裁判受了惊,猛吹哨子;女生默契地向后闪出一个人圈,邱海恩鼻血长流卧在圈里,周围尖叫怒骂四起,根本分不清谁在骂谁,反正没人劝架。等我反应过来应该过去劝架时,手里已经提了半块砖头。这是场边堆着盖小卖部的,我可能早就观察好了,只是自己没发现。人类处理某些事情的流程简直是全自动的。握着砖头,我其实也心里发怵,因为那个夜叉显然太壮了,打我三个都没问题。要想取胜,必须背后一砖头结束战斗。这种做法,一来不可取,二来岂可在敌营中使用?一般遇到这种场合,我都选择逃跑。但是邱海恩还在圈儿里躺着,我没办法,硬着头皮,哆哆嗦嗦往前迈了半步。
这时候,场上的一位一直没有发挥作用的队员好像睡醒了一样,发出山炮一般的巨响,一步一个脚印地踏向了战场。这头蒙古巨象,慢腾腾地走过去,抓住夜叉的肩膀,把他转过来,有样学样,“砰”的一个通天炮——我本能地一闭眼一扭头,因为他那个大拳头实在是太可怕了。我们小区里原来有个练拳的,一只铁拳打遍小区没有对手,后来打死了好几个人,自杀了。该内蒙古同学这拳头看起来比那人还横。一声闷响之后我睁眼一瞧,他还没撒手,左手攥着夜叉往身后一甩,脚底下眼花缭乱地一蹦,然后也不知道拿什么部位一搡一靠,“嘿”的一声。夜叉做了一个迪士尼风格的挣扎动作,横着飞出去,重重地摔在场中央,起不来了。蒙古巨象两膀一横,低沉但清晰地一字一句地说:“××××(某种脏话),打球我不会,打架我可不外行。”邱海恩此时坐了起来,缩在蒙古巨象的影子里,像只小鸡。
这件事当然没有完,后面的事态要严重得多,因为国际金融的人打算一哄而上,没想到蒙古巨象在场下有一帮内蒙古兄弟。妈的,太可怕了,我不想讲了。总之,这是我替邱海恩打的最后一场比赛,因为那个球没进,也没判罚球,比赛就那么乱哄哄地结束了。后来,邱海恩每次在篮球场上玩,蒙古巨象就跟一条大狗一样——这个比喻可能有点儿不恰当——蹲在一旁,有时巨象有好几头,有说有笑,场面骇人。这种时候,邱海恩打得特别踏实。当然,他打得踏实不踏实,在零度角上没有区别,一直到毕业前,在我印象里,还没见过他在零度角上失手。这实在太神了。
后来我有一次喝多了,曾经跟朋友这样说过:体育就是现代人类在文明的压迫之下抑制不住互相厮杀的冲动而诞生的虚伪的仪式。那是在上届世界杯的时候,我们在一家酒吧看球,而我根本不懂足球,又喝了太多朗姆酒,就说出了这等胡话。球迷们差点儿揍我一顿,结果碰巧不知道是哪个队进了个球,我得了活命。这种贻笑大方的言论,我喝多了经常成套涌出,这只能说明,我打心眼儿里真的这么认为。譬如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历过战火纷飞,没经历过砸锅炼钢,没经历过上山下乡,甚至连一百来人骑着车赶往天坛南门、永定桥头,抡起钢丝锁打架的时代都错过了。更别提再久远一些的舞刀弄剑、飞檐走壁的时代了。一代代人口口相传的江湖已经没有了,我们这一代的江湖就是各种乏味的体育运动:足球、篮球,以及一切能让你奔跑和呐喊的运动。在这些运动里,产生了一个微妙的小江湖,里面有很多微妙的小江湖奇人,每所学校都有那么俩仨的。
(注5)一打一:在篮球场的一个半场,两个人轮流发球的一对一比赛,没有正式比赛和严格规则,是一种民间玩法。
(注6)打点儿:沿着三秒区周围的点依次投篮,投中者前进一个点,不中者要受到惩罚。一种民间玩法,用于训练近距离投篮的基本功。
(注7)齐国远、李如珪:《隋唐演义》中的著名人物,结义兄弟,总是一起出场,交情莫逆。两人都擅诈,使用纸糊的巨大兵器上阵唬人。李如珪,一作“李如辉”。褚人获(清)《隋唐演义》原著中为“李如珪”。
(注8)三秒:即三秒违例,指进攻方球员在前场三秒区内停留超过三秒的违例行为。
管鲍之交
管鲍之交的故事,说的是内蒙古一个小地方的事,在当地很有名。这自然不是说管仲和鲍叔牙。这两个人,一个叫管联志,一个叫鲍富平;一个是医生,一个开救护车。具体谁是医生谁开救护车,没有定数。小地方不很正规,两人都接受过一些医疗急救训练,也都会开车。所以他们总是一起出车,轮着来,你开两天我开两天。两人都愿意开车,不愿意抢救,因为在那个地方,急救不是人干的活儿。
两个人现在应该都有四十来岁了,他们从二十出头就干这行儿。管联志一米六出头,近视眼,眼镜片又圆又厚。他还谢顶,有时迎风而立,发际线与天际线合二为一,十分凄楚。鲍富平相当于两个管联志,又高又壮,以至于每次换他开车时,都得先把座椅和后视镜全都调一遍。每当此时,鲍富平必低声骂上几句。而轮到管联志开车时,鲍富平还是总骂街。这是因为管联志巡逻时遇见什么事都要停车问一问,管一管。碰见有人在问路,他把车一停,摇窗户抢着给人指路;碰见大姑娘走夜路,他就开过去问人家搭不搭车。人家抬头一看,是救护车,肯定魂飞魄散。其实想一想,如果不是救护车,人家也得魂飞魄散。反正管联志开车走走停停,煞是烦人,鲍富平火暴脾气,就总是骂骂咧咧的。管联志听之任之,我行我素。谁也管不了谁。这种情况就跟谈恋爱差不多,矛盾一直聚集,迟早要爆发,最后两人终于闹翻了。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救护车不是警车,一般来说,它不会出去巡逻,只有打电话叫,它才会来。关于开救护车巡逻的情况是这样的。他们所处的这个县城不太出名,但是地方挺大,有一部分原来是草场,现在全都沙化了。医院在地图上画了几条简单的线,把县城分成十个区,按甲乙丙丁排列。那块沙化的地方是最后一个区,编号是癸,俗称鬼区。管联志和鲍富平除了接电话出急救任务之外,还要去鬼区巡逻。因为那里经常有人“落马”。所谓落马,即当地的牧民晚上喝多了,骑马回家,骑着骑着,翻身掉下,摔在路边起不来。这地方冬天极冷,就这么躺一宿,铁定活不成。后来没草也没马了,牧民骑上了摩托车,但该摔还是摔,且摔得更狠。巡逻鬼区的任务加重了,一个礼拜得出去三回。
鬼区早就没什么蒙古包了,当地牧民也住很好的平房,通水通电,十分现代化,只是房子太少,稀稀拉拉的,就更别提什么商业化了。管联志和鲍富平有时候巡逻半截突然饿了,连买方便面的地方都找不着。这么荒僻的地方,当地居民去哪儿喝酒?当然是酒吧!这酒吧是管鲍二人眼看着建起来的。其实原来这里是个合作社,一拉溜木头房子,山墙用砖加固了一层,里面主要卖些文化学习的笔记本、钢笔铅笔文具盒、姑娘喜欢的小花布、小伙儿扎的线围脖。后来沙化严重,人越来越少,该合作社自然而然地倾向于市场需求进行收敛,最后当地居民只有一项需求,就是喝酒。所以合作社成了酒吧。
除了酒,这里只卖一样东西:水果罐头。牧民骑马或摩托车而来,飞身下马,大步进店,拍拍柜台伸出两根手指,一会儿就会得到一个口杯、一瓶开了的罐头。管联志和鲍富平巡逻的重点就是这个合作社(酒吧)周围,但他们从不进去,因为无论开车还是急救都不能喝酒。有这么一回,两人吃罢午饭,院长让出来巡逻。管联志开车,行到酒吧时,见一个黄衣汉子下马进店去喝酒。这人是酒吧和医院的双料常客,全身的骨头几乎都断过了,一天到晚也没什么事干,除了喝酒就是骑马玩儿。管联志问:“这货大白天的又喝去了,咱是不是得管管?”鲍富平两手一摊:“这咋管?人家还没喝呢,你又不是警察。”管联志一推眼镜:“等喝多了就晚了!”遂熄火下车,尾随而去。俄顷,只听一阵喧嚣,管联志当先抱头而出,那黄衣汉子一口囫囵不清的不知道何处方言,边骂边追。鲍富平大笑,推后门下车,往管联志身前一站,抬手喝道:“嗨!哥们儿!喝你的酒去吧!”那汉子抬头看了看鲍富平,衡量了一番,可能觉得打不过,也可能根本没听懂,讪讪地回去了。鲍富平是东北人,说话气儿很粗。
管联志喜欢管别人事,但总是搞不定,每次都是鲍富平出头。但两人并没有因此变成一面倒欠人情的关系,因为鲍富平也有搞不定的时候。鲍富平的急救水平很差,基本上全靠想象力,十分危险。如果放任不管,很容易出人命,但小医院人力资源紧张,实在派不出多余的人手巡逻。院里有两辆救护车,一辆是慈善家捐赠的,又大又新,全套现代化医疗设备,由两个靠谱的医生掌管;另一辆就是管联志和鲍富平这辆,基本上专管巡逻。只有遇见并发请求,调度实在没招儿了才派这辆破车出去急救。鲍富平性情粗野,虽然也听过几堂课,但实在不适合干细活儿,总是把伤号弄得伤外加伤。病人家属闹将起来,他脾气不好,点火就着,此时总是管联志出面劝阻。管联志本来就矮,还有点儿驼背,气场很弱,但办起这种事来另有一套名堂。每次发生医患纠纷,他就上去协调,把家属拉到一旁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一会儿家属的情绪就稳定了。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更奇怪的是,他既然有这个本事,为什么总是挨牧民的揍?这在院里也是个未解之谜。总之,要是没有管联志,鲍富平早就被开除了,还得把裤衩都赔光了。
管那辆新救护车的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女的姓魏,精神又漂亮,走起路来马尾巴一甩一甩,像匹小粉马。管联志有媳妇,但鲍富平一直打光棍,所以总跟小魏讪脸。小魏脾气好,人又开朗,但老是一副什么也不懂的样子,傻乎乎的,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鲍富平试探了好几次,每次都像打在棉花上一样,没什么反应。越是这样,鲍富平就越不死心,这心理大概就跟买彩票的人越不中越玩儿命买差不多。有一次鲍富平巡逻回来,刚停好车,正赶上小魏的车也刚回来,只见小魏一摔车门,红着眼睛噌噌噌跑进楼里去了。鲍富平连忙追上去问,小魏一甩胳膊,跑了。问这种八卦的事情,还是管联志有经验,这不车上还有一人呢吗?他就跟那个男大夫打听。其实不用打听也知道不一般,因为救护车很少空车回来。这事情是这样的:小魏接到调度通知,有人打电话叫救护车,说自己的儿子快不行了,让快点儿去。具体因为什么不行了,怎么也说不清楚,只留了个地址。两人不知道应该带什么设备,只好带上尽可能有用的东西,驱车前往。
到了地方,砰砰砰一打门,门没锁,吱呀一声开了。只见打电话那人面朝里跪在地上,肩膀一抽一抽,正在号哭。两人知道来晚了,但一琢磨,人都来了,多少也得看看呀,便迈步进去。没想到一拍那人肩头,那人霍地跳起,转身大骂:没用的东西!老子花钱纳税,养你们这帮玩意儿有什么用!小魏低头一看,地上是条死狗。原来此人的儿子是条狗。可能他儿子也太老了点儿,按人类年龄折算可以当他爹,这辈分没法儿算。依着那个男大夫的意思,多一句都甭跟他废话,转身一走就算完了。小魏觉得还是问问的好,万一孩子是在屋里呢?结果一问,那男的呸的一口浓痰啐在小魏衣服上:“问你妈×问!有他妈一天死俩儿子的吗?滚蛋!”大致过程如此,经过男大夫和管联志两次转述之后,精彩程度可能下降了一些,以至于鲍富平听完之后,并没有指天画地,跳起骂街。接下来的几天里,管联志都抢着开车,怕鲍富平出去惹事,但鲍富平压根儿不提这事儿。最后管联志先绷不住了,一推眼镜,问道:“小魏这事儿你管不管了?”鲍富平叼着烟,斜着眼看他:“管什么,怎么管?难道我穿着白大褂上门去打人吗?”管联志与他相交十余载,深知此人粗中有细(此乃错觉),不敢怠慢,仔细想了想,恍然大悟:“他妈的,脱了白大褂也不行!”鲍富平不说话了。但是他终究没有去上门打人。
过了几天,俩人傍晚正要去巡逻,只见小魏那辆车又风风火火地回来了,这回不是空车。车一停,搭下来一个人,脸上姹紫嫣红,已经很难分辨五官了,但是肯定还活着。证据是他不停地大声号叫。小魏扶着担架跑过鲍富平车边的时候,歪头看了看他。鲍富平把头扭向一边,唱小曲儿。等小魏过去了,他低声啐道:他奶奶的,怎么挑这么个时候下手。管联志问:你干啥了?鲍富平一梗脖子道:“怎么了?我既没穿白大褂打人,也没脱了白大褂打人。”管联志怒气冲冲,开车巡逻一路上都没有说话。鲍富平笑道:“你冲谁生气啊?”管联志也不理他。
管联志和鲍富平对彼此的世界观都有很大一部分不认同,竟然搭档了这么长时间,堪称奇迹。比方说,鲍富平认为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拳头,管联志则认为谈一谈什么都可以解决。按说这没什么好争的,事实胜于雄辩嘛!但事实太过于公正了,两个人都被证实是错的了。管联志老是惹上一些本不归他管的事,这种事一旦摊上了,用嘴就解决不了,这时候鲍富平就用拳头解决。鲍富平尝试直接用拳头解决问题的时候,从现象层面证实了关于打架的一个经典理论:打架的输赢是有很大偶然性的。比如,他曾经被一个半大小子用啤酒瓶子开了瓢儿。那件事是这样的:两人晚上在医院门口的饭馆吃饭,几个中学生闯进来,大喊大叫,大说大笑,要了几瓶啤酒,也不吃饭,就坐在饭馆门口喝,客人都不敢进来了。一会儿老板出来了,笑脸儿相迎,想让学生们把门儿让出来。没想到当头的那个孩子咳了两口,一口痰就啐在老板围裙上。这地方风俗不好,喜欢啐人。老板也是铁塔一般的汉子,二话不说转身就抄椅子,店外面的学生一下子全拥了进来。老板忍了三忍,让了三让,总算一口火憋了下去,因为他是坐商,惹不起这群坏小子。鲍富平看了,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拎起把椅子,呼地扔了过去,正中当头那孩子的后背。接着他一声断喝:狗日的出来!大步上前,揪住那孩子的领子就拖到店外去,不由分说揍了一顿。这厮很没有原则,打人没有白名单,女人孩子老头老太太都下得去手。打完,啐口痰,喝道:“滚!”学生便爬起来滚了。没想到鲍富平刚一转身,“嗖”地飞来一个啤酒瓶,正中后脑。回头再看,那些小子早就跑没影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