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出书版)》作者:囧叔【完结】 > 【书香门第】《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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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囧叔 当前章节:15277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8:40

用鲍富平的话说,那孩子犯了规:你就算用啤酒瓶子打我,也应该直接砸我的头,而不是把它扔出来。万一没扔到我头上,后面围观的人不就倒霉了吗?这种时候,管联志一边给他包扎,一边苦口婆心地说,打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你总是打架,用的绷带太多,连院长都发现了。鲍富平大怒道:“废话!用得再少,包在我头上不是一样被发现吗!”管联志就不说话了。两人沉默了半天,管联志包扎完了,才缓缓地说:

“这世上的事儿,你全都想抱不平,你可抱不过来。”

鲍富平捂着脑袋,低声说:“这世上的闲事,你全都想管,你可管不了。”

管联志说:“我管的事,都是有方法地管。”

鲍富平说:“别逼逼。哎哟。”

管联志不再说话了。他想要给鲍富平上的课,一直到多年以后,鲍富平后来的领导才给他上了。那时候两人已经很多年没联系了。

这两人闹翻的事情,在医院里大概流传着三个版本。第一个版本是说,他们两人去县城里唯一的电影院看电影。前排有两个人在放映时不停地大声评论,管联志就拍了拍他们,做手势让他们别出声。散场以后,这两个人就一路跟出来,把管联志揍了一顿。天可怜见,鲍富平此时正好买烟去了,等他回来,管联志已经快要被细细切做臊子了。鲍富平暴喝一声,势如惊雷,冲上前去揪住一个便打。另一个当然不干了,在后面又踢又扯,但是鲍富平一来自重太大,二来抗击打能力太强,三来意志太坚定,看起来是非要把头里这个打死不可,所以没扯开。这时候管联志突然爬起来,抱住鲍富平的虎躯,连喊“别打了出人命了”。结果后面那人照定鲍富平侧脸就是一皮靴,然后拉起同伴就跑。管联志抱着鲍富平,像只树懒,怎么也甩不开,就这么让俩人都跑了。

拥护第二种版本的人,对第一个版本嗤之以鼻,认为这纯属胡扯,因为两个大男人不可能去看电影。持这种想法的人真是太跟不上时代了。这个故事真正的疑点是管联志怎么可能控制得住鲍富平,但是不管怎么说,它符合两人处理矛盾的基本方针。现在应该说说第二种版本了。这个版本是说,有一天两人去鬼区的酒吧巡逻,当时已是落霞更在夕阳西了,只见酒吧破旧的木板房外,一片沙地上停着一匹高头骏马,一个黄衣汉子脚踩马镫,正要翻身上马。但是他显然喝多了,因为他连续翻了好几下都没翻上去。管鲍二人也没当回事,就开过去了。巡逻了一圈,回来时再路过酒吧,则已经是天外一钩残月带三星;只见那个黄衣汉子还在那儿上马,只是动作慢了许多,蹦几下就歇一会儿。马都烦了,不停地打响鼻儿。鲍富平见了,大笑不可止,直捶车窗户。眼看笑得要背过气儿去,突然停了,因为管联志熄火、停车、开门,要下车。鲍富平问他干吗去,答说把那汉子拉上车来,送回去。鲍富平说,你知道他住哪儿?管联志说知道个大概,因为这家伙被送去医院的次数太多,跟家属简单聊过几句。鲍富平又问,那马怎么办?管联志说,我又不是兽医!说罢下车,走上前去。鲍富平从后门跳下车,连声喝止,让管联志少管这人的事。“他现在不是还没受伤呢吗!”他喊道,“咱们又他妈的不是警察!”管联志就是不回头,走到切近,一手拉马缰绳,一手扶住那醉汉,正待说话,忽听发动机点火声音响亮,回头一看,鲍富平把车开走了。“你骑马回去吧!”他说。

拥护第三个版本的人,认为第二个版本太过于夸张,怎么会有人在原地上马上了几个钟头呢?持这种观点的人应该都是刚调来没几天的,因为这种场面在酒吧门口经常上演。现在应该说说第三个版本。这个版本是说,一个冬天的晚上,医院同时接了两个急救电话,一个抽羊角风的在甲区,一个心脏病发作在鬼区。小魏那车领命而去,往甲区去救羊角风。这并不是因为医院认为管联志一组的医疗水平高,而是认为小魏他们处理不好鬼区的复杂情况。管联志和鲍富平不敢怠慢,飞身上车而去。

这天晚上,由管联志开车,堪堪快到目的地,眼睁还有一里多地的时候,突然停了。鲍富平从车厢末尾一个虎扑蹿上前来,敲玻璃问怎么了。管联志急道:“你看!你看!路边儿有个死人!”鲍富平开窗户一看,路旁有道沟,沟里有辆摩托车,已经摔得七零八落,四野全是零部件。不远的道旁倒着个人,显然没死,因为他还在手刨脚蹬呢。这人倒的地方在车灯光柱的边缘,道上没有路灯,看不真切。鲍富平愣了一会儿,突然抬起头,拍窗户叫道:“看他干吗啊!前头一个要死的等咱车呢!”管联志大惊,回过头来,用一种奇特的眼神看着鲍富平,好像在看一头额上生角、肋下生鳞的怪兽一般。“你说什么呢!”他声音不大,但表现出了极度的吃惊和愤怒,“眼前就有一个快死的啊!快下去救人!”说完推门下去了。

鲍富平从后门下来,赶上前去,双掌一推,把管联志推了个趔趄。“管秃子!”他喝道,“你他妈清醒一点儿!我们开的这个是救护车!”他用手指着车头,又换到另一只手指着前方,浑身颤抖,梗着脖子,“你别忘了你是干什么的,前面就一里地,有个人快他妈死了!”

管联志也急了,有样学样,双掌奋力一推鲍富平胸口,把自己推了个趔趄。他一扶眼镜,怒道:“姓鲍的!你说的这个是中国话吗?啊?眼前这个不是人吗?”鲍富平道:“是人怎么了?一时半会儿死不了!骑摩托车摔道边儿的咱俩一辈子见过多少了?”管联志双手一挥:“我没工夫跟你废话!起开!”说罢左踏半步,想要过去。说时迟,那时快,鲍富平踏罡步斗,一肩膀把管联志撞了个跟头。

“你他妈的,”他俯视着地上的管联志,“你管闲事管得已经疯了。”

说完,他歪头朝道边扑腾的那个人啐了口痰,大踏步走向救护车,点火,一掰轮儿,走了。管联志愣在当场,半晌才反应过来。他爬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走,来到伤员身边,做快速检查。他一边查,一边极快速而又极轻柔地叨咕:“没事,放心,别怕,我是大夫,救护车一会儿就来。”叨咕完一遍,又用蒙语叨咕一遍。他这个蒙语,汉人听不懂,内蒙古人整不明白。恰在此时,北风大作,一片片雪花飘下来,飘了没有三秒,就转成爆米花大小的雪粒,划着平行的斜线“唰唰唰”地切将下来,划在人脸上,恨不能划出一条血槽。管联志眼前一阵亮光,抬头一看,救护车亮着倒车灯又回来了。停在十几米外,鲍富平跳下车来,拉开后门一顿翻腾,然后气呼呼地走过来,“砰砰”地往地上放了两件棉大衣、一个急救包,然后转身,上车,又走了。

这个版本没有结尾。其实三个版本都没有像样的结尾,其共同结局就是俩人闹翻了,再也不说话了。没过多久,鲍富平离开医院,回了东北。他后来给一个大制药厂领导当司机,开丰田考斯特,开起来跟救护车差不多。有一回,他开车出大院门,迎头来一奥迪,两车都没有要让的意思,僵住了。车后面坐的领导把眼镜一摘,探头看了看。“小鲍,倒一把,让他进来。”领导说。鲍富平吃惊非小,心说我这车上拉的可是厂里的二把手啊,难道对面这个奥迪里是一把手?在路上,鲍富平忍了半天,终于还是没绷住。他问领导:“刚才那个奥迪里是什么人?”领导笑了笑说:“是咱总工的儿子,中药厂的副厂长。”鲍富平愈惊,心说一个集团分厂的副厂长,凭啥让这么大的领导给他让路?鲍富平一旦想什么事想不明白,就会不停地从牙缝吸气,“咝、咝”的。领导看出他不明白,又笑道:“这种年轻人,吃几个亏自然就长大了。”鲍富平问:“他这算吃什么亏了?”领导说:“他回去肯定要跟人家吹这个牛,他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这丰田都是集团领导坐的;他爹知道他惹了考斯特,肯定得查,一查就知道下午谁坐你车出去了。”鲍富平听到此处,把自己代入那小子的位置想了想,顿觉毛骨悚然,童年时代被他爹严刑拷打的各种场面在脑海中层出不穷,车都不会开了。隔了一会儿,领导又缓缓地说:

“遇见事儿,不要较真儿顶牛。恶人自有恶人降,你没必要当那个恶人。我让你给他让路,你挺不服气是不是?我都没生气,你生什么气呢!这世上的事儿啊,都打抱不平,你可抱不过来。”

鲍富平差点儿脱口而出:别逼逼。幸亏忍住了。此刻,他突然非常想念管联志,但是,他不能回那个县医院找他去。他们的交情已经完了。他们的交情之所以完了,不论是因为版本一,还是版本二,还是版本三,总而言之,都没法儿回去找他。因为一旦见面,势必扯出当初那件事来,那件事还没完呢。这就好比年轻人谈恋爱,有时吵翻了闹分手,俄而又复合;复合以后如胶似漆,蜜里调油,好似完全把之前吵架的事情忘了。这事儿早晚要提起来,一旦提起,就会加上后来的重重怨念,再附上此前的种种不满,狠狠地再吵一番,如此往复。这有什么意义啊?

计算之王朱知碌

以前听过一个笑话,是这么说的:说在国外一个超市的收银台,一个中国小伙子收钱时不用计算器。每逢客人来,他便念念有词:十八,三块五,四十一块二——然后抬头望一会儿天,结果就出来了:六十二块七!买东西的老外惊道:我靠,云计算!这个笑话是在云计算这个概念刚开始流行的时候传开的,顺便还拿中国人的计算能力开了个玩笑。中国人在海外,口占心算,确实常常把老外惊个跟头,而那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基本功,否则小学都毕不了业。现在要讲到的这个朱知碌,比这个水平可高多了,连我这个中国人都一次次地被他惊倒。

朱知碌的活动场所非常有限,如果你成心找他,就在那么几个地方一蹲,准能蹲着。而且这人极好认。我认识他前后不长的时间里,他的人生经历了大起大落,悲欢离合,但这些变化都没能让他换掉他那身好认的行头。我第一次见他,是在肯德基吃罢早餐,站在门口的檐下抽烟。他打北边儿晃晃悠悠地走过来,把我吓了一跳。只见此人,身长八尺,宽肩膀细腰身,穿着一身破旧不堪的翻毛皮衣;从两个袖口里,探出长得盖住了手背的粗沙子色衬衫;再往下是十根炭条一般的手指,其中一根还戴着个银戒指,十分扎眼。一条破裤子全是洞,脚下穿一双哗哗作响的皮靴,上头的皮子磨得颜色各异。往头上看,面如黑锅铁,唇赛紫羊肝,一部长须蓬松干燥,打结分叉,不仔细看找不着嘴。这人长得太苦了,要说他能发财享福,谁都不信。他的两道眉毛、一对外眼角,和隐藏在胡子里的嘴角,全都呈八点二十状,两端向下撇着,一脸不乐意。而且他的脸太脏了,上一道下一道,在眉毛之间竖着还好几道,让人觉得他永远皱着眉头,一副要打人或者要挨打的相。他戴一顶破棒球帽,正当中一红五星,帽子外头挂着一副耳机,将两个耳朵包得严严实实。上世纪八十年代刚流行文化衫的时候,上头常有一句话叫“别理我,烦着呢”。他要是穿一件那个,简直绝了。可是他穿的就像刚从犹马镇跑出来似的。

这人走到我跟前,站住不动,怔怔地看我。他身量跟我差不多,但是我站在道牙子上,他得仰头看我。那一对耷拉眼角和满是期待的眼神真是令人印象深刻。我少年时,因为跟人照眼儿,教训惨痛,所以他看我的时候,我就把头扭向一边吹口哨。抽完烟,我把烟屁掐在垃圾桶的最上层,准备上班。谁料想他都不等我走,就伸手捏起那个烟屁,揣进兜里。

我惊得下巴差点儿掉了,竟然有人在我面前站着等烟屁!这不是CBD(中央商务区)吗?花了45秒让自己恢复理智之后,我从兜里拿出半盒中南海来,试探着冲他伸出手去。像他这身行头,很难判断他是流浪汉还是神经病,还是一个流浪的神经病。我这么做的时候,心情也很复杂。结果他也没犹豫,接过烟盒,拇指食指捏住盖子一掀一合,就那么一打闪的工夫,然后又打开盖子,抽出几根,把烟盒还给我。“谢了,”他的声音也像粗沙子,“你这里头十三根,我拿七根,且活呢。”说完把烟往兜里一揣,走了。

第二天吃完早饭,抽烟时我忽然想,就那么一掀一合,垂着他那耷拉眼皮,就能看清里头是十三根?但是那半盒头天已经抽完了,无从查证,只得作罢。正想着,这人又来了,看见我也是一愣,伸手把耳机摘了,愣头愣脑地问我:“你天天打这儿过啊?”我说是啊,他接忙又说:“我问这个,不是要讹你的烟。”这回见完面,有那么几天没看见他。再看见时已转入深秋,气温急转直下,他那身皮货显得挺合适。他坐在肯德基外头的道牙上抽烟屁,眯着眼睛晒太阳。见我来了,抬起夹着烟屁的右手打了个招呼。我左顾右盼了一会儿,四周都是行色匆匆的上班族,没人有那个闲工夫看我,就坐下了。他挺惊讶,说我打个招呼不是叫你坐下的意思,你忙你的吧。我说我也不忙,聊会儿天儿。我看准了他身上有了不得的故事。我有烟,他有故事,一拍即合。

他首先抱怨了自己的名字。他说他俩哥哥,一个叫朱知勤,当兵了;一个叫朱知俭,去南方闯茶叶行了,只有他这个名字,朱知碌,忙忙碌碌,一辈子苦命。知道忙碌,就能不忙碌了吗?人家俩哥哥就是不用忙,我就是跑断肠!勤俭碌,这也不挨着啊!我听完,结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琢磨半天他多大岁数,没琢磨出来。

一打开话匣子,这人就说个不休。我时时警惕地抬头看看路过的,结果没人看我们。这一来是我自己的穿着也不怎么样,跟一个神经病坐在一起也不显得奇怪,二来是在这片儿上班的人自己就穿得够奇怪的了。我放下心来,问他做什么营生。他说,我都捡烟屁了,我还能做什么营生?我说那你靠什么吃饭,他伸手往兜里一掏,抓出一把钱来,撇着嘴拿手指捻了几下。“七十五块五,”他说,“这点儿花完了就没饭吃了。不过按说不至于。”我问他,你这把钱,是一直心里就有数,还是拿出来这么一捻立马就算出来?我这个问题还是从上回的半盒烟来的。他说:“心里有数,跟拿手里现数,对我来说没区别。”说着他又伸左手入囊,掏出一把硬币来,往我面前一举。我多少有点儿嫌脏,但是听故事成瘾,没办法只好捧哏。我摊开双手,他哗啦哗啦地把钢儿撒到我手里。我还是头一回从一个流浪汉手里拿到钱,太了不起了。

朱知碌说:“七个一块,九个五毛,九个一毛,一个五分。十二块四毛五。”他说这些数字时,完全不假思索,顺理成章,感觉就跟我说“床前明月光”一个意思。我拨弄着钢儿数了半天,还真没错。他伸出黑爪子往我手心里一抓,抓了几枚,摊开手一看:“三块六。”又抓了一把:“六块三。你手里是两块五毛五。”我数了数,心情十分复杂,一时语塞。这是因为我同时想说“真牛×”和“这有什么用啊”,不知道选择哪句好。朱知碌收回硬币,慢悠悠地讲下去。

朱知碌刚来北京的时候,跟一个深圳老板混中关村,卖MP3什么的,干了两年。第一年,业绩不错,加上他对数字天然的敏感和过人的计算天赋,老板让他管账。到了年底,南方老板喜欢发“利是”,就是红包。朱知碌拿了不少钱,过年回老家结了婚,把媳妇也带来北京闯荡。第二年,市场起了变化,买卖不行了。到了年底,老板一咬牙,还是发了一个厚厚的大红包,同时宣布公司解散了。所谓公司,盖老板加朱知碌二人之略。老板走了以后,朱知碌怅然若失,回到出租屋里跟媳妇头碰头把红包一拆,里头是一沓花花绿绿的纸。仔细看来,这些纸被横七竖八的锯齿线分隔成小块,每一块上都写着:中国福利彩票。

这件事是朱知碌命运的转折点,因为他去兑奖时发现,满满的三大卷,上百张彩票,一分钱也没中。这确实有点儿离谱。我买过几回彩票,有时不中,有时中五块十块,但我买的全部彩票加起来也没到一百张。朱知碌刚要离开,忽然发现兑奖点有一种“彩民报”。这东西实际上是印刷成报纸状的传单,上面是近期号码、走势分析一类的东西。朱知碌拿了一张回家在灯下研读,忽然大笑起来。“哈哈哈哈,什么东西这是!”朱知碌乐道,把媳妇吓了一跳。

接下来几周,朱知碌不出去找工作,拿着几根颜色各异的笔在家写写算算。写满一本练习本,又跑出去买了几本空的,还拿了几张最新的彩民报回来。媳妇问他这是干吗,他也不答,就说你好儿吧。过了几个礼拜,朱知碌揣着五十块钱,意气风发地走向彩票点。我听他讲至此处,热血沸腾,有一种隐居深山修炼多年的高手下山复仇的感觉。没想到后面的故事殊为凄惨:他买了50块钱的彩票,回家交给媳妇保管,说准保中奖,结果到头来又是一分没中。我听完,一时间以为他修炼的是如何买彩票保证不中的秘籍。

朱知碌大怒,更加闭门不出,潜心研究起来。每隔几周,就出去实践,结果总是惨不忍睹。偶有斩获,也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想要的是:我这一张纸递过去,过两天一开奖,必中其中一条,且是大奖。他说他那时以为自己已经摸透了彩票的规律,太轻敌了。

当然,我说这个故事悲惨,并不是关于彩票,而是关于他的人生。他连续这么搞了几个月之后,媳妇急了,说你不出去上班,不挣钱也就罢了,还花钱买彩票!买也罢了,能中也行啊,老娘随便买买都比你中得多!朱知碌说,你行你上啊!媳妇摔门而出,买了10块钱的彩票回来,转天中了50块,两人相对无语。

说到这里,需要先补充一些关于数字的事。这是因为后面的故事太容易猜到了。有关数字的天赋,朱知碌很小的时候就展露出来了。比方说,他走到电影院里,能够立刻知道有多少椅子,坐了多少人。他不是数,也不是计算,而是直接看到了数字。他站在路边看一会儿汽车,不需要动脑子,过了多少辆车都自动印在他脑子里。如果他的视网膜不小心接收到了其中一部分车牌号,他也能记下来。他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对电话号码的超强记忆能力,简直过目不忘。有一次,长辈问他,你是怎么记住电话号码的?他说不用记,看见就不会忘,比方说二大爷家的电话是×××××××,这七位加起来是25,相乘是0,因为中间有个0,如果不算那个0是6480。反着算也行……

所有人都推测他上学的时候数学一定次次满分,实际上并不是,因为他对几何不太上道儿,尤其是立体几何,所以最终总是损失小一半的分数。考过试的人都知道,你一份卷子得了60分,所得的分数那部分再精彩,你也是一个刚刚及格的成绩。譬如说,如果考语文,你的作文写出了诺贝尔奖的水平,但前面的古诗都没背下来,就没有用,这才叫考试。所以朱知碌最后没能上大学。

从学校出来以后,他干过不少工作,但并没有什么直接跟数字相关的。他要是能像开头那个笑话里讲的一样,去做收银员,现在说不定过着平实的生活,而不是从尘世上消失。其实他并没有真的消失,说不定只是故意让人找不着而已。总之,这依然算得上一个悲剧。现在回头说说彩票的事。

朱知碌的媳妇买了10块钱的彩票,中了50块,这令朱知碌大为振奋。这并不是因为他没见过50块钱,而是因为他发现了之前自己犯的错误所在。他拿着媳妇机选的数字,在自己写得密密麻麻的笔记本上寻寻觅觅,熬了好几个通宵,画了好些图形,最后没有纸,就画在墙上。媳妇起床一看,当场就哭了。她说:你把墙整这样,房东知道了咱赔得起吗?朱知碌说,有啥赔不起?很快咱就可以买自己的房子了。说罢翻出10块钱,扬长而去。

等他再回来,媳妇走了。他俩一共就租了一居室,里外一找,媳妇的衣服都没了,看来是真走了。当然,时间仓促,并没有收拾得太干净,也没有留下字条什么的。朱知碌跑出去找了好几圈,找到天黑没找到,只得作罢。过了几天,一开奖,中了。

这回,朱知碌中了个10万。

领了奖,他连像样的衣服都没买,坐上火车就回老家了。到老丈人家,敲完门,往门口一跪。老丈人一开门,差点儿吓出心脏病。只见朱知碌双手捧着一个大信封,举过头顶,口中念念有词。其中过程,朱知碌没有多讲,总之,有了10万块钱,一切恩怨瓦解冰消,不就是几个礼拜没上班吗?这下几年不上班都没关系啦!媳妇开开心心地跟他回了北京。对此,朱知碌特地解释道:俺们乡下人都很淳朴。

一回北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朱知碌和媳妇两家四支儿十里八乡的各种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都来北京了。借钱的借钱,看病的看病,开买卖的开买卖。这种故事,我听得太多,请他跳过了这一段,直接讲后来的事。我还替他补充道,甭问,后来一个还钱的都没有。媳妇让朱知碌去学个车本,拿剩下的钱去办个体出租执照,拉活儿养家。要是听了媳妇的,现在至少不用捡烟屁。朱知碌推三阻四就是不去学,到最后实在瞒不过,只好招认,他把剩下的钱陆陆续续都买了彩票,一分钱都没中。

讲到此处,变成了一个哲学命题。之前的10万是偶然还是必然?如果是必然,何以后来一分不中?如果是偶然,为什么偏偏发生在他这种数学天才身上,并且在计算了那么久、最终从媳妇身上发现了方法论之后才中?当然,偶然可以解释很多事情,这种东西无法深究。比方说,后来朱知碌的媳妇跟一个跟他们借过钱的老乡跑了这种事,是偶然还是必然?在实践中,要证明一件事并非偶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明确方法的指导下复现它。朱知碌经过努力,没能复现他媳妇跟别人跑了这件事,现在,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复现另一件事上:中10万。

讲完,朱知碌从兜里掏出一根烟,拿出镀金打火机慢悠悠地点上。吐了一口烟之后,他仰头往烟圈中望去。然后他说:“对面这个大厦有32层,咱们能看见的这部分有96个窗户。你说,我能干这些事,有什么用?能在哪行混碗饭吃?”我本待认真帮他想一想,但看他那耷拉眼角,似乎并没有期待什么答案。索性不想了。

朱知碌说,离了婚之后,他也曾经想过戒彩。“戒彩”这个词真是太出彩了。但是最后他没戒成,因为他思来想去,没有什么工作是既能挣钱,又能跟他深爱的数字们在一起的。唯有彩票,他又爱又恨的彩票。他说彩票的数学模型一直在变化,背后有很高的高人坐镇,不是他这么个肉脑子能算明白的。他只能偶尔钻个空子。几年里,他钻了不少空子,日子过得起起落落。有时候中个一万,有时候赔个八千。你很难想象一个对数字这么敏感的人不会理财,朱知碌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很清楚自己有多少钱,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但他不会管钱。他花每一分钱时,脑子里都图形化地呈现出自己一共有多少钱、有多大一块飞出去了、剩下多少钱。他起初也买几件衣服,买喜欢的镀金打火机,买了当年混中关村时就一直想要但买不起的MP3和昂贵的耳机,还给自己买了个银戒指。他无论怎样清楚自己的财务状况,都总是把钱花秃噜。一开始,他靠预留出一部分锁在抽屉里的方式,还能租得起房,吃得起饭。但一个数学模型攻破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实战一下,而模型级别的实战不是拿两块钱机选一注那么简单的,他需要规模化的投入,才能带来更大规模的产出。10块钱中巨奖那种事,后来只重现过一次。在他脑子里,每一个模型都像是一件新生产出来的、全身闪着摄人心魄的阴森森的光、肩膀上的一排镀金的铜管子喷着蒸汽、关节泛着机油味儿的复杂而凶残的重型武器。去买彩票,就像带着这些武器上阵打仗一样,令人全身肌肉紧绷,喉头忍不住发出低吼。

他把自己想象成了一个孤独的骑士,不断地挑战更大的风车。我有心说,别扯淡啦,人家再惨的骑士,好歹也有头驴呀!您都捡烟屁了。但这话太伤人了,我怕他揍我,没敢说。听完故事,我无以为报,但觉得给钱不太合适,就又给了他半盒烟。这回他没客气,全拿走了。我觉得故事听到这儿,差不多了,我并不喜欢这个人,当时。我觉得一个人买彩票买得都捡烟屁了,这种人还是离他远点儿吧。但是一分钟之后我就在想,已临深秋,朱知碌住在什么地方,怎样过冬?现在想来,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朱知碌的武器博物馆里,摆满了各种各样凶残威猛的数学模型。他凭借这些武器,风光过,也落魄过。落魄的时候多。我见过一次他风光的时候。他风光的样子,跟落魄的样子,唯一的差别就是精神面貌特别好,喜欢说笑,说话的时候,腿总是颠颠颠,走路较快。外观上没有任何改变,还是那一套西部行头。那回我去吃早饭,还没进肯德基呢,他就早早地等在那儿了。见我来了,霍地站起,挥手说道:“嗨!”我以手掩面,从手指头缝里看周围的人,果然大家都在看我。

除了“嗨”之外,朱知碌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咱中了!”说了不知道多少次,不过相对于他中的金额来说,中多少次也不算稀奇。他还给我看一份报纸,报上不但写了他中奖的金额,还有张照片。照片上,他穿着翻毛儿破皮衣,脖子上挂着耳机,对着记者的麦克风不知道在说什么蠢话。报上的标题匪夷所思:《外来务工人员最后十元买彩票独中大奖》,下面的金额吓死人。当时已经是一或一一年,但是他的这笔奖金扣完税,依然可以去六环边上买套不大的房子。说实话,我也十分震惊,只是故作不震惊而已,因为我如果表现出震惊,怎么想都是正中朱知碌的下怀。他双脚总是一颠一颠的,抑制不住兴奋,像个欠揍的熊孩子,但无论怎样兴奋,眼角眉梢还是耷拉的,此乃浑然天成。他说要求我办件事。“你不是搞电脑的吗?”他问,“我现在想买台电脑,再买个手机,你带我去中关村吧!”我啐了一口,说老子要上班,就走了。

那天中午我们没去中关村,我带他去了百脑汇。以他现在的身家,实在不用在乎百十块钱的差价,何况中关村鱼龙混杂,我这种老江湖也不免失手。其实我当时忘了,我车上坐的这个货不但是人肉计算机,还是真正的中关村老江湖。去的路上我问他,平时住什么地方?他说通惠河边儿上的一个棚子里,还问我想不想去看看。我平时开车从通惠河北路过,曾经俯瞰过那个棚户区,挨着铁道,真是难以想象,一河之隔就是北京最发达的CBD。他见我不说话,就开心地给我讲他家的样子,绘声绘色。他说现在没媳妇管了,墙上随便写随便画,最近攻破的几个大型模型都是在墙上画出来的。

买完电脑,我把他送回通惠河畔,没有去看他的窝棚就告别了。此一别总有一年余,再见面时,也就是前一阵子,又是刚刚入秋。他还是穿那么一身,在肯德基门口等我。见我来了,他摘下耳机,耷拉着眉眼,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我沉默了一会儿,递上一盒烟,问他:“是中了一个亿还是又穷×了?”他接过烟,抽出一半,把盒还给我,不说话。点烟的时候用的是一个一次性打火机,快没油了。好容易点上,他说,你有打火机吗?给我一个。我俩在门口抽烟,没话可说,这时间里我一直在想打火机对于捡烟抽的人的重要性。抽了几根烟,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写满了数字,破破烂烂的,似有玄机。“这个我早就想给你了。前一阵子做出来的模型,全买下来需要三万多。我已经没有三万多了。而且,我隐约觉得这是犯罪了,现在。”我说,你这意思是要犯罪就让我先犯吗?他摇头说,要犯罪的话,他早就犯了无数回了。好在没犯过什么滔天大罪。我问他现在住哪儿,他说延庆山里的一个小院子。他用黑炭一样的手指戳了戳那张纸的背面,上面写着地址。我一看,去过,我有个同事辞职去养兔子了,租的院子就在那儿附近。我说这可真够偏的。他听罢一笑,问我:“你知道我的钱都怎么花了吗?”我摇头不语等他说。他也摇头不语。末了,他仰头叹道:“穷在长街无人问,富隐深山有远亲。我不玩了,给你玩吧,回见。”说罢,趿拉着哗啦作响的靴子,走了。

后来有一次,我在听评书的时候听到他说的这句话了。我想起朱知碌,猛然觉得我一直站在一个错误的立场上看朱知碌,他身边的其他人也是一样。在我这等凡人眼里,如果一个人只身来到北京,凭自己的过人的商业头脑,从打零工开始,到贷款开小公司,最后做大,挣个几百万,这是一个很好的励志故事。而一个人把所有的钱都花了,弄得自己无家可归,媳妇也跑了,成天捡烟屁抽,只为了买彩票中大奖,这就是一个傻×。至于这个傻×是不是只身来到北京、凭自己的过人天赋和不懈努力最后挣到了几百万;而他的朋友和爱人在他努力时嘲笑他、唾弃他、背叛他,在他成功后又找他借钱,且不还——只要他买了彩票,这些好像就不重要了。想到这里,我觉得我的普通逻辑真是白学了。

捷达之王冯如庸

我读高中的时候,学校周末不让进。学校这地方就是让你进的时候你不想进,你想进的时候不让进。我周末之所以想进学校,当然不是想念书,而是为了打篮球。既然中学不让进,我就想到了大学。我去打球的那个大学现在好像已经没了,过去它在八十中对面,好像叫机械什么什么来的。我当年只关心球场。八十中附近有条街,当时我们叫它“修车一条街”,皆因为这条街从南到北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汽车修理厂和零配件门市部。现在回想起来,就跟如今的汽配城差不多,只是门脸儿大多没有那么气派,都是一间黑漆漆的小屋,地上挖一道深槽,让人一看无法不联想到刘文彩。没有生意的时候,老板带着年轻的师傅就在门口喝茶聊天,有时候也拉着街坊打牌。夏天和冬天,他们生意好起来,街上人头攒动,车水马龙,引擎声、喇叭声、吆喝声、吵架声、工具敲击的打铁般的叮叮当当声不绝于耳,整条街跟《清明上河图》似的。你如果不从那儿过,就无法想象九十年代北京有那么多汽车。尤其是夏天,有头脑的店主还会在门口支个摊儿,卖冰镇饮料和烟。那时候管这事儿的不叫城管,叫市容科,听起来没什么威慑力,修车师傅都不怕他们。他们来了,师傅们就举着冰棍儿企图行贿。那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时代。现在这条街叫三里屯南街,一家修车的都没了。前些年,在街角一直停着一辆白色的破捷达,车身和后玻璃上刷满了字。那字都是红漆刷成,笔走龙蛇,一股反动标语的架势,其实是修车铺广告。那就是冯如庸的车。冯如庸那年才二十多岁,在汽修行儿里已经出了名。

再往前些年,回到我打球的那个时代,冯如庸跟我一样是个挣扎在青春期尾声的少年。那年头,有一种饮料叫黑加仑,据称含酒精,但我每次打完球都一口气喝一大瓶,从没醉过。那玩意儿的瓶子就跟现在的大号啤酒瓶差不多,一人经常喝不完(我是例外),几个人同喝一瓶又嫌埋汰,所以销量不好,整条街只有一家卖这东西,就是冯如庸所在的修理厂。这个厂的店面儿在街上还算大的,一拉溜三间,两间修车,一间卖零配件。店里有两个小伙子学徒,冯如庸是其中比较扎眼(注9)的那个。当时我正值有些延迟的叛逆期,留着学校明令禁止的长头发,现在看来就是非主流。而冯如庸比我还非主流,不但头发长,还染了色。大概因为没钱,他的头发经常是半截金黄半截乌黑的,且不是很整洁,活像戴了一脑袋某种节肢动物,十分可怕。但在当时,我们显然是某种同类,某种反抗精神的代表,某种智力和审美上处于优越地位的族群。所以,骑自行车儿的我和修汽车的冯如庸就这么认识了。这真是个悲剧。

事实证明,那个发型其实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帅,因为我上学的时候一直没有女朋友,冯如庸更没有了。我好歹还有辆自行车,他连风车都没有。不过,青春期少年有爱慕的女孩是发育过程中的正常现象,正如打架、往高处跳跃或拆解复杂的机械。我跟冯如庸都有各自喜欢的女生,不过彼时我们还没有熟到可以交流这种事情的地步。据我观察,男生喜欢一个女生而得不到她的爱情时,往往转而攻向其他领域,如上所述。我转向了消耗体能、刺激肾上腺素的运动,爱上了疯狂的奔跑、攀爬和跳跃,而冯如庸则爱上了拆解机械、修理汽车。这种事,同为天涯沦落人,我一眼就看懂了。然后只须稍加观察就可以确定:冯如庸爱上了一个姑娘。这个道理不是很简单吗?一个年轻的修车师傅,穷如狗,忙似驴,没有任何业余生活,他能有什么机会爱上别人?只有两种可能:路过的人和店里的客人。

一开始我以为是后者。我每次去打球,喝的黑加仑从一瓶增加到了三瓶,这让我的肾脏负担很重,妈的,但是现在找它清算已经来不及了。很快我就发现不太可能是店里的客人,因为开车来的不是男的就是老太太。有一回,我坐在马路牙子上喝黑加仑,看见冯如庸也拿着一瓶,时不时地喝上一口,迎着风不停地甩他头上的节肢动物,动作帅极了(个人意见),我顿时想起了动物世界——这小子在求爱是不是!赶忙顺着他的眼神一找,果见二三女大学生,说说笑笑往北走去。冯如庸的脑袋就如纪录片里的月球一般,缓慢而坚定地转动着,不错眼珠儿地盯着那几个姑娘,时而甩一下头。这不全明白了吗?穷小子爱上了女大学生,不消说,这必定发展成一个结局恶俗的悲剧。

结果一开始事情的发展还挺出乎意料的。我关注这件事,完全是出于一种“连我这么帅都没有女朋友你能有吗”的心理,而我有更多的时间和更恰当的理由出入那所大学。该学校极小,只有一座宿舍楼,男女生混住,四层女生,往下是男生。面向操场这一面是走廊和水房,由于楼层之间互相看不见,大约给这些单纯的大学生造成了一种有隐身树叶在手的错觉,所以他们总是穿着内衣内裤走来走去,整个楼看起来活像是被一柄巨刃从中剖开了,展现给我们的是其纵剖面,而楼内人不得而知。回想起来当时真是太不懂得欣赏了。冯如庸喜欢的女生十分好认,因为她不光有一头漂亮的长发,且所有的内衣都是粉色的,而且洗漱频率极高,每次打球都能看见好几回。掌握了第一手信息之后,我就跑去贿赂冯如庸,企图得到议价黑加仑。

冯如庸当时大概正是学徒,只能修理一些简单的毛病,活儿并不多。但他有一项特长:听力极好,善于分辨车内异响的来源。有好几次,我神秘兮兮地跟他说:你是不是看上谁家姑娘啦?是不是那个头发又黑又长又直总穿粉裙子的呀?我跟你说,我发现她——每次说到关键处,总是被他们老板一声巨吼打断:“冯如庸!上车听响儿!”冯如庸干吧唧嘴,说不出话来,一跺脚转身就走了,等他再回来,我当然已经回家吃上炸酱面了。这种事能把他憋吐了血,我跟一起打球的哥们儿总是乐此不疲。要是说到关键处,老板没有叫他,我们就编点儿别的。我没有出卖内衣的事,倒不是因为我多么有道德,而是觉得这种稀缺资讯理应私藏的好。

后来冯如庸急了,怒道:“嫩说不说?嫩说不说?再不说,不卖水了!”我大笑道:“这也不归你说了算啊!”冯如庸就软下来,做忸怩状,求我给他讲那姑娘的事,把我恶心得够呛,为了制止他,只好说了。他听说我根本不认识人家,认为我是骗子,勃然大怒。我为了安抚他,赶忙祭出内衣的事。没想到这是火上浇油,他怒喝道:“她的内衣是嫩这种人看的吗?”抄起扳手追了我半条街。

那时候,修车一条街上打架是家常便饭,修理厂之间抢生意、泼脏水引起的武装冲突每天都有,大家早已司空见惯。每个人都养成了两个好习惯:一是随身带扳手,二是有冲出来打架的就抄手看热闹。所以我被追着满街跑的时候,四周的伙计师傅全都吹口哨叫好。论跑,别说冯如庸,这条街上也没有人是我的对手,可是他们往我脚底下推轮胎,扔机滤清洗剂的罐子,最可恨的是还有人撒了一把钢珠。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汽车里什么地方用得着钢珠!总之,我一屁股摔倒,冯如庸追上来骑在我身上,举起扳手就要我。我大喊:“刀下留人!嫩青岛人咋这狠咧?你别打我,我教你个追姑娘的法门。”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扯了,我自己还过着给姑娘写匿名信的日子,哪有什么追姑娘的法门?真可谓贼起飞智。

打过架的人都知道,你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一定得说话,切忌抬脚就跑。道理就不赘述了。总之,我开始像煞有介事地给冯如庸出主意。一开始我只是想分散他的注意力,好抽工夫逃走,但说着说着,连我自己都认真起来。男人之间是这样的:如果你们打过架(包括单方面的追打)后还能心平气和地说话,你们就会产生友情。我们之间若有所谓的友情,大概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

理智地说,当时我说的都算不上什么好主意,甚至连主意都算不上,只是一些最浅显的现状分析,听完只能更加陷入绝望。但是冯如庸的脑袋实在太简单了,他听得目瞪口呆,最后已经进入了朝圣的神态。当时的核心问题是这样的:你白天都在店里走不开,晚上你下班了人家也不出来了,你如何才能想见就见?你修汽车,人家姑娘又不开!你要是修自行车还差不多。不解决这个问题,一切都是空谈。这个本身就是空谈的问题使冯如庸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我借机逃脱了,两周都没敢去打球。

根据常理推断,过了半个月,再见面时要么他已经忘了这事儿,要么就不想再提,只需一瓶黑加仑,江湖一笑泯恩仇。打完球去买水的时候,冯如庸正把脑袋扎在一辆捷达里,两手忙个不停。可见,此时他已经能上手修车,而不限于判断异响了。修了一会儿,他直起腰来,把机器盖子“砰”地一扣,发出令人安心的声响。“好了!”他吆喝道,“开走试试!”车开走以后,我看他情绪挺好,走上前去,冯如庸递上一瓶冰凉的黑加仑,酷炫地一甩长发道:“你说得没错,我想出办法了!”

我曾经总结过,我的朋友有两个特点:一是胖,一是逻辑思维能力为零。两者必居其一,或兼而有之,否则跟我成不了朋友。冯如庸不算胖,只能说是结实。所以后来我们能成为朋友,显然是因为他的逻辑太散乱了。首先,他自己想出办法,却归功于我。其次,一般的男生遇到他那种情况,哪儿还有心思想出什么办法?第三,他想出的那个办法也太天马行空了。他遇到的情况是这样的:有一天,他发现姑娘有男朋友了。这个故事,如果不是因为他实在太蠢了,每次我讲到这里都几乎讲不下去。自己喜欢的女孩有了男朋友,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吗?就算不哭,至少也应该做出明智放弃的决策才对。冯如庸却不这么想,他高兴起来,有两个原因:

其一,他听见那女孩的男朋友叫她“小童”。也可能是“桐”或别的什么字,这不是他关心的。要是有机会面对面,只消问一句“您贵姓”,不就知道姑娘的全名了吗?

其二,那男的骑摩托车。这不就行了吗?比自行车靠谱多了,只要说服老板增加一个修摩托车的业务,不就结了?

听完,我目瞪口呆,瓶子差点儿掉了。我从没听过这么神经病的分析。我们知道,一般人们说的“神经病”往往是“精神病”,但我觉得他这真的是“神经病”,是发生在大脑某个关键区域的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否则解释不通。我想要反问的问题千头万绪,最后落在这样一个问题上:怎么说服老板增加修摩托车的业务?冯如庸说,嫩咋这傻,能多赚钱干吗不赚啊!我问,你会修吗?冯如庸一缩脖子说,我×,这我倒没想过咧。

夏天过去了,冯如庸工作的修车铺门口支起一个落地灯箱,上写三个大字:摩托车。这主意是冯如庸出的。他对老板说,这一条街都是修车的,谁也不会以为嫩是卖车的,灯箱就这大个儿,能省一个字是一个。冯如庸要是把这些智力用在正道上就不会有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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