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出书版)》作者:囧叔【完结】 > 【书香门第】《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txt

第 6 页

作者:囧叔 当前章节:15291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8:40

宗大胆儿爬到四楼,踩着护栏慢悠悠地站起来,抓住孩子的两只脚踝往上托起来。孩子一慌,更加尖厉地哭闹起来,两腿乱踢。宗大胆儿一晃脑袋,喝道:别动,再动撕了你!孩子当即不动了,一泡尿顺着裤腿流下来,浇了宗大胆儿一脑袋。宗大胆儿低头往下看了看,估计什么也没看见——后来我试过,双手举起时往下看,只能看见自己的胸口。可能我柔韧性太差。宗大胆儿看罢多时,一翻白眼,无话可说。他翻白眼,估计一般人也看不出来。那时候没有手机,楼下围观的人那么多,却没有人回家去打个电话。宗大胆儿喊道:有喘气儿的吗?报个警行吗?一个大妈“!”了一声,转身而去。扛了一会儿,来了一辆警车。下来俩片儿警,一个用喇叭冲宗大胆儿喊话,一个冲进楼道,可能是想从屋里帮忙。宗大胆儿气得三尸神暴跳,又翻着白眼儿慢悠悠地喊道:让你们报火警啊,报110有什么用啊!此时,楼里那个警察不知道怎么进到屋里去了,打开窗户,抓住了孩子的两只小手。孩子上下都被人抓着,十分慌乱,加上耳朵已经快要掉了,又大哭起来。警察对宗大胆儿说:我抓住了,你松手吧。宗大胆儿说:这卡着怎么弄出来?警察说:这你就甭管了。宗大胆儿松了口气,两手一松。没想到这孩子不知道练过哪门武术,两脚一脱离控制,立刻飞起一脚,正中宗大胆儿的右眼。宗大胆儿毫无防备,往后便倒,后面就是万丈悬崖。后来他就休学了。

那次他可能断了不少骨头,好像脾脏还受了伤。还有比脾脏更容易受伤的内脏吗?总之,他伤了许多地方,唯独没有伤胆。估计要是把他的胆切下来,跟姜维的摆在一起,姜维那个只能算是一块结石。复学前那个暑假,宗大胆儿身体康复,胆儿更大了,探过郊区鬼屋,溜过医院太平间,睡过半夜布满塑胶模特的商场,还曾勇闯大早晨六点在楼下敲锣打鼓扭秧歌的秧歌队,直入人群,劈手躲过一面锣,一把扯断吊绳,当飞盘扔了。这种悍勇行径,我可来不了。

我们的老副校长曾经教诲过宗大胆儿。就是讲话时爱问“大家觉得对哇”那个。她告诉宗大胆儿,胆子大也要有个度,不要到处乱惹祸,你还年轻,很多事情不懂。最后她给归纳了一个“三场不入”,曰刑场、战场、火场。毫无疑问,副校长是一位曲艺爱好者,因为现实生活中早就没有刑场和战场了。胖子打富康司机那次不知道能否勉强算是战场。所以,我们一直觉得,宗大胆儿听了老副校长的教诲,不会惹更大的祸了,没想到虽然没了刑场和战场,但终归还有一种场是可以进的。

这就是去年年底的事儿,毕业都十几年了。宗大胆儿在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上班,租房卖楼。他的片儿区在北京郊区的边缘,一次带客人去看房,赶上了一场大火。其实他去的时候火还不怎么大,而且是一楼,里面的人很快就疏散出来了。宗大胆儿只是跟顾客说“今儿估计看不了房了”,就准备回去。这时候出来一个胖子,穿着睡衣,跪在冰天雪地里大哭大号,叫道:“钱!我的钱!”哭了一会儿,要往火场里闯,被街坊拉住了。他转着圈地大喊:“谁帮我,谁能帮我!我给他一半!钱就在马桶那儿,那里有水!”当然没人理他。胖子哭得真切,用脑袋咣咣撞地,指甲在地上挠出血来。“帮帮我,我给一半,给一半啊!厕所里有水啊!”他不停地哭喊着。宗大胆儿闻言,黑眼珠熊熊燃烧起来,对顾客说:对不住,您先回吧。说完就闯进去了。

据围观群众描述,宗大胆儿当时走得很慢,跟没这事儿一样,好像只是路过的。到得切近,突然一拐弯就进去了,谁也没注意,但是没有人敢追上去拉他。等他出来的时候,除了有点儿咳嗽,别无他恙,看情形就跟刚吃完饭从楼里走出来遛弯儿似的,怀里抱着几捆现金,砰砰地扔在胖子面前。他的头发本来就有点儿卷,也看不出来是不是烤了。胖子热泪盈眶,一边鞠躬一边喊:“箱子,小箱子,银色的铝箱子!”宗大胆儿翻了翻眼珠,又进去了。门口两个大爷一左一右地叉住他,大伙儿七嘴八舌地劝。宗大胆儿也不说话,就拿大黑眼珠子瞪人家,瞪谁谁松手。这次进去以后,时间比较长,消防车这时候来了。消防员问:“里面有人吗?”大伙儿说有个小伙子。一个队长模样的指挥人马,进楼的进楼,接龙头的接龙头,安排已毕,又问:“有谁是这家的吗?”胖子举手。队长问:“里头有煤气罐吗?”话音未落,轰然一声巨响,整扇窗户都崩出来了。

宗大胆儿被救出来的时候,人在厕所里,手里抱着马桶的水箱盖儿,已经震碎了。他受了很重的伤,内外兼修,人事不省。据说急救人员跟上来,扒开眼皮一看那对黑眼珠,惊呼道:“我操!”但是一摸脖子,脉搏还跳,又没断气。他如果死了,眼珠子应该献给医学研究。

给宗大胆儿捐钱这件事是黑八组织的。这人脑袋不太好使,朋友又不多,所以进展极慢,两三个月过去了,我愣没去看过他。等黑八组织好几个要好的朋友去他家的时候,已经春暖花开了。路上,黑八跟我说:他父母都不知道事情的原委,别给说漏了。我说,干吗不告诉他们?黑八说:宗大胆儿醒来的头一句话就是别跟我家里人说。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结果我们到了宗大胆儿家,拿出凑的钱来,宗大胆儿的爸爸连连摇手:不不不,再也不用钱了。我们一听这话,吓得魂飞魄散,差点儿就跪下了。他爸爸又说:现在不缺钱了,安心养伤就行了。我跟黑八面面相觑。黑八这人比较愣,当场问道:之前不是说还要做两三次手术,缺十来万吗?叔,您可别跟我们客气,我们都是好哥们儿。我窘得双手扶额。好在宗大胆儿的爸爸并不在意。

“这事儿挺怪的,唉。”他把茶壶往桌上一放,挠了挠头,“这不头几天吗,来了一个男的,挺胖,南方口音,拿来一个小铝箱子,非得要给东东。让他进来,他也不进。我进去跟东东一说,他就乐了,说东西留下,人送走吧!我就照办了。回头一看那个箱子里,全是一捆儿一捆儿的钱哪!”

真是咄咄怪事。

地铁之王吕连贵

吕连贵这个名字不太好念,有没有?同样的韵脚,“兴盛厚”掌柜的李连贵就没有这么难念。有一次我跟吕连贵说,你这个名字仅次于吕留良,对我们北京人来说难度太大了。吕连贵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我发现他仰着脖在小声地连着念“吕连贵”,念了十几次,果然没有出错。我就不行。吕连贵自己闷头乐了一会儿,又仰头连着念了十次“吕留良”,念到第六次就不知道念的什么玩意儿了。他又做出了一个委屈的表情。他的话很少,但表情很丰富。

据说历史上的吕留良,中年早衰,头发胡子都是花白的,牙齿也掉得差不多了。吕连贵这点跟吕留良很像,他的头发也是花白的。他在地铁里抱着吉他摇头晃脑地唱歌,头发在灯下一晃一晃的,银光闪闪,还挺好看。后来我问了问,据说要染成他那个效果需要两千多块钱,他绝对没有这个闲钱,一定是天生的。他还缺一颗牙。据说那原本是一颗锋利的虎牙,被打掉的时候差点儿顺道把嘴唇戳穿了,结果长了一个病程长达三个月的口疮,苦不堪言。有关这颗牙,是有一些事要讲,不久我们就会说到。

吕连贵现在已经不在地铁里唱歌了。起先他在地铁里唱歌,那是出于无奈,并且也有几分天注定。如果不是在地铁里遇见了贵人,吕连贵也过不上舒服日子。后来他在酒吧里唱歌,而且不是天天唱,一个星期只需要唱三场。如果天天唱,当然能挣两倍的钱,但是他不乐意。他愿意用剩下的时间睡觉、练琴、做饭给自己吃。或是一圈圈地坐地铁。我们这种坐办公室的上班族理解不了这种生活。白天不用上班,晚上只需要唱三四个小时的歌,空闲时间还不够多吗?吕连贵对钱不太在意。他有口吃的就得。

现在吕连贵在酒吧圈有了一些名气,他的上一个老板给他起了个花名儿,叫Louis。圈里人都知道有个Louis,以歌路宽广、什么都能唱著称,且唱得极好。那个老板姓马,有一阵子我常去他那儿喝酒,慢慢就认识了。吕连贵也是在那个店里认识的。吕连贵有一手绝活,叫作“看人识歌”:他只要看你一眼,就能准确地判断你的审听情趣,然后弹起你喜欢的歌来。基本上,他以靠近吧台的那几个客人的品味为准,先弹一段前奏。酒吧里乌漆麻黑的,也看不清脸,不知道他根据什么判断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有时候弹完前奏,就像水流改道一样无比自然地换上一首,不熟的话根本听不出来。有时候就继续弹下去。

他这个看人识歌太绝了,简直是超自然现象。那家酒吧开着的时候,我总是一个人去,一直坐在吧台尽头最靠近唱台的地方,头顶上恰好有一盏小小的射灯。吕连贵第一次来唱歌时,老板把酒递给我,说:“今天这个歌手厉害。你听听!”然后吕连贵就慢悠悠地坐在那把高高的椅子上,调了调琴,然后抬头看了看我。他头上也有一盏射灯,灯光昏黄,感觉颇像是一大群快要死了的萤火虫聚在一起所发出来的。灯光把他的银发照成了金色的,他的吉他也是金色的,琴弦闪着金光。我已经忘了我那天穿的什么,总之他看了我一会儿,就弹起一首《快要枯竭的水》(Water Runs Dry,Boyz Ⅱ Men的一首歌曲)的前奏来。我猛地抬起头,一口酒差点儿没把我呛死。这不光是因为这是我当时最喜欢的歌。我从没有听过用吉他弹的这首歌,它的伴奏本来是像流水一样低沉柔顺的小提琴。可怕的是,吕连贵的琴声里还伴着一种像远处的滴水声一样的打击乐。这一段前奏听得我都要疯了。他一个人弹琴,听起来简直像是一支简单的小乐队在演奏。这支乐队一定已经合作了一辈子——就是那种即便船要沉了也能默契和谐地演奏,并在间奏时互道永别的乐队。间奏的最后一个小节里,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好像笑了笑,又好像没笑,接着他开始唱歌了。

他的嗓音没什么特殊的。但是他的演唱技巧无比纯熟,情绪温和饱满,像在讲一个每天晚上都要给爱人讲一遍的故事,不厌其烦,娓娓道来。当然,我不是要表达我爱上了这小子的意思。他的演唱里有着丰富的情感,并且能够把细小的转音用得炉火纯青,就像你在春天的晚上骑车出去遛胡同,在每一个熟悉的转角拐弯,没有犹豫,也不必担心。一曲终了,我不由自主地站起身,鼓起掌来。酒吧里的外国人都像服用了某种违禁药物一样尖叫起来。他们这么一叫我才想到,眼前这个白头发的小伙子是我见过的英文发音最棒的酒吧歌手,比我以前遇到的菲律宾歌手强多了。

在我后来听过的无数次演出里,吕连贵唱过中文歌、英文歌、日文歌,没有歌词的歌——也不能说没有歌词,那歌词都是些中国人听不懂外国人听不明白的,据说这叫自由爵士什么的。我在店里时,他唱的歌总能得我欢心,要不是因为我是个穷鬼,简直想包养他。而且,他每次唱的歌都不一样。最多的是Boyz Ⅱ Men(美国著名R&B演唱组合)和同时代歌手的歌,也有更老的,比如埃里克·克拉普顿(Eric Clapton),英国音乐人、弗兰克·西纳特拉(Frank Sinatra),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流行音乐人物一类的。有时候我在店里待到很晚,把客人都耗没了。店里安静下来,只有老板收拾杯子的声音时,他还会唱查特·贝克(Chet Baker,美国著名爵士乐歌手),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人是谁,只觉得非常好听。也就是说,他不但能唱你喜欢的歌,还能唱你没听过但保证喜欢的歌。总之,他根据客人的品味选歌,其库存之大、演唱之纯熟、选歌之精确,简直匪夷所思。选歌精确这件事,听是听不出来的,但你可以注意观察坐在前排那几桌客人的反应:第一首的前奏起来,他们保准立即僵住不动,张着嘴说不出话来。他就像一个点穴高手,其认穴之准,出手之凌厉,武学之渊博,都可以成为江湖传说。他跟传说的区别就是你只要花上35块钱买一杯酒就可以亲眼得见。后来我问马老板,这孩子叫什么?老板说叫吕连贵。这个马老板是北京人,说话极快,嗓门极大,我们都叫他马克沁(注13)。他说了一遍,因为太快,我没听清楚。我说吕什么?他又说了一遍:吕!连!贵!我一口酒喷了出来。我说:这什么名儿啊,这能红吗?马克沁说:人家就叫这个,我给起了个英文名字,他不乐意用。

后来我换了工作,也换了喝酒的地方,很久没再去了。不过此时我跟吕连贵已经算是认识了。我跟他认识的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他唱完歌,收拾琴箱准备走了。他唱完歌后,马克沁就会放CD,直到结束营业。他的CD非常糟糕。那天我正好拿到一笔稿费,十分开心,就请吕连贵喝了一杯。我们谈音乐,相见恨晚,于是我又请他喝了一杯。现在想来,我能跟他聊得这么开心,是因为他的音乐储备完全覆盖了我的。基本上,他可以跟任何人在音乐上谈一个晚上。两杯喝完,他打开琴箱,又走上唱台去。店里仅剩的三四个客人叫起好来。吕连贵想了半天,唱了一首《来自伊帕内马的女孩》(The Girl from Ipanema)[萨克斯风手斯坦·盖茨(Stan Getz)演唱歌曲]。这歌非常好听,也非常难,并且不适合男人唱,适合小姑娘。我还是第一次听中国人唱。吕连贵自己弹,自己唱,唱得既投入又开心。就像一个小姑娘一样,但你却不会因此讨厌他。这之后,我们就算是认识了,见面会打招呼,有时会请对方喝一杯。有一回我甚至上台唱了一首,他给我伴奏。那是我第一次享受乐手的现场伴奏,实在太爽了。

前一段时间,马克沁把店卖了,准备环球旅行,我祝他一路顺风。但是这么一来,吕连贵就没地方唱歌了,作为老板,马克沁当然得给自己的兄弟先找个出路。连自己店里的调酒师和服务员的后路都安排好了,更别提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歌手了。马克沁纵横酒吧圈十几年,江湖关系硬得很。依我看,开酒吧的都不是好惹的,这些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另当别论,但他们都认识一些不得了的人物。这种背景下,想给吕连贵安排个演出场子真是太容易了,马克沁想道。事实上确实如此,可惜他事先没有摸清楚吕连贵的背景和事情的来龙去脉。可见沟通的重要性!这回惹了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这里要说一段倒笔书,是关于吕连贵遇到的第一个贵人的。这人姓施,也是歌手,比我的年纪还大,已经唱了二十年了。由于其体格魁伟,说话唱歌都是沙哑派,又快又猛,与马克沁堪可配对,所以我们给他取了个外号叫施潘道(注14)。施潘道早年间在北京的各种广场、地下通道和地铁站唱歌,很有些名气。他的演奏和演唱都十足的接地气,以流行歌曲、过时摇滚乐和充满脏字的不知名流派音乐闻名,演唱时霸气十足。在酒吧演出时,他带一个助手,专门管换琴弦,因为他发明了一种技法,能够在弹琴的同时打出类似于镲的打击乐声,听起来十分痛快,但基本上每弹两三首就得换一套琴弦。有一回我问他,你干吗不准备两把琴?这样就可以随便找个Bartender(酒吧男招待)给你换弦了。他说:不行,助理多有面子?其人大概如此。

吕连贵刚进北京时,在地铁站里唱歌,被施潘道发现了。施潘道认为他是可造之材,就收他为徒——据说还举行了很正式的仪式,烧香摆支拜祖师爷什么的。地铁歌手的祖师爷是谁,莫不是周庄王?此事不知其详,反正施潘道请了不少道上兄弟、圈里朋友来喝酒,其中就有马克沁。施潘道跟马克沁是多年的朋友,交情说不上多厚,但足够长。这两个名字放一块儿也真够吓人的。

施潘道在酒吧圈里已经闯下万儿来,年纪也大了,甚至有个酒吧老板拉他入伙经营。他完全可以不做歌手这行了。但是他不但唱,还经常去地铁站里唱,这是他的爱好,而不是职业。这件事听起来非常牛×:某某事是我的爱好,而不是我的职业。我也想要有这样的事做。施潘道这么干已经很久了。多年以前,一个冬天的晚上,他在地铁站唱着玩。有人驻足听一会儿,有人往吉他盒里扔钱。他唱《花房姑娘》,来来往往的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地边走边唱着《花房姑娘》。这时跑来个男孩儿,十七八岁,等他唱完这首,告诉他有呛行的。这孩子算是施潘道的半个徒弟,其实根本没正经收过,只是到处追着施潘道听他唱歌,缠着要学琴。用现在的话来说,这种人莫如叫“脑残粉”更合适。关于呛行,一般来说,地铁站唱歌不怎么划地盘,因为没什么黄金位置可言,哪哪都是人。施潘道本身又是玩儿,不在乎有人抢什么生意。他只是奇怪,他嗓门这么大,有人能在左近唱歌吗?那孩子说,并不很近,在地铁站的另一头。施潘道凿了他的后脑勺一下说,那你跑来跟我说个屁?那孩子挠着头说,我觉得他唱得挺牛逼的,准能抢您生意。

施潘道摸着胡子想了一会儿,说道:给我看着盒子!然后弯腰从琴盒里捡出两枚别人施舍的硬币,拎着琴就走了。据说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北京街头流行“茬琴”,此乃音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俩字。大意就是说,一对文艺青年相遇了,便抽出吉他弹唱一番,比个你死我活。这个好时代我没有赶上,据我爸说,更多的情况都是动手打起来了。施潘道经历过这个时代,所以他习惯到哪儿都手不离琴,尤其是这种场合。他也不绕路,花钱买了张地铁票,下去再上来,就到了另一头。站在通道的岔口听了听,果然听见吉他声,只是听不见唱,循声而往,就这么遇见了吕连贵。后来我们都说,吕连贵这个名字就一点好:他总是遇见贵人。之所以说施潘道是他的贵人,完全是因为他初遇施潘道时正是一副人生中最落魄的样子。

据当事人施先生描述,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只见一个满脸愁容的青年,十冬腊月穿着一件薄外套,抱着一把一看就是小号儿练习琴的破吉他,靠坐在斑驳的墙壁下;一盏忽亮忽暗的灯投下惨白的颜色,也不知道他的头发是当时就那么白,还是灯照的。总之,惨极了。施潘道提琴而立,胸中那团一心想大战一场的火一下子灭了。此时,该青年弹完一曲,周围驻足的人都有些神情恍惚,有几个人鼓起掌来;有个女孩子双手捧着脸,一副快要晕倒的样子;另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手持一瓶雪碧,意犹未尽地在墙上敲着拍子。施潘道没听着琴,也不打算听了,因为他觉得那把练习琴实在太破,用这种琴的一看就不懂琴,显然没什么干货。估计会几个万能和弦,能唱两首当时应景的所谓民谣。

这时,这个青年抬起头看了看周围的人。他跟施潘道对了对眼神儿。他的眉骨挺高,头顶的灯给他的眼窝投下深深的影子,让人看不见他的眼神。然后他调了调琴,唱起了《花房姑娘》。施潘道刚要迈步走开,就被这几个简单温和的音节抓住了。这是另一个版本的《花房姑娘》:很慢,很轻柔,“像是在哄小孩”,但是绝不是那个“用女人一样掐着嗓子却唱着‘你说我世上最坚强’的版本”(施潘道评,笔者注)。关键是,那把看上去最多值100块钱的练习琴,在这孩子手里发出的声音,该多糟糕还多糟糕,但他用技巧和情绪完美地掩盖和弥补了这一点。他在地铁站的通道这种糟糕的环境下,能够非常微妙地控制音量的起伏。间奏里,他弹起一段炫目的solo(独奏),而扫弦伴奏却没有停,像两个人同时在弹。光是那一段solo就像是讲了一个好听的小故事!这种时候,他会皱起眉头,嘴唇微微张开,紧咬着牙齿,看着自己的手指,就像在统计它们在短短数秒中移动的距离一样。而且他竟然一下子就选中了《花房姑娘》!施潘道说,这小子选什么歌,估计不是靠眼睛看、耳朵听,而是靠鼻子闻。准是自己身上有《花房姑娘》的味儿。《花房姑娘》的味儿是什么味儿,他也说不清楚,就像我说不清楚《快要枯竭的水》是什么味儿一样。

有关施潘道收吕连贵为徒的事,几乎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质疑过。因为显然在吉他和唱歌方面,他们的师徒关系都反了。施潘道解释道:“你们都是白痴吗?光会弹吉他有什么用!你得懂规矩,还得找个有钱赚有饭吃的地方唱歌才行。”此言不虚。他还补充道:“最关键的是,老子收留了他。”此言也不虚,吕连贵如果没遇见施潘道,当天晚上可能就会被冻死了,因为那几天他一直住在附近一所大学的教学楼里,身上也没钱了。他的身世背景,没有跟任何人详细讲过,包括施潘道和马克沁。大家只知道,有一天,他一个人拎着琴盒在火车站游荡;晚上,他在地下通道弹起琴来,想挣碗面钱。结果来了四个人,踢飞了他的琴盒。为首的一个光头问他叫什么,他说叫吕连贵。那人大笑起来,另外三个当然随声附和。光头说:“这叫什么名字,是连着跪的意思吗?跪下!”吕连贵当然不肯。这小子太傻了。要是我,当时就扔下琴飞奔而去了,可他抱着吉他往墙根儿退,这不是自寻死路吗?最后,几个人打了他一顿,拿走了他的皮夹克,把他的吉他和琴盒都砸了。拉扯中,他的虎牙撞在了铁栏杆上,断了。这个故事不知道是真是假,因为其中掺杂了很多不合逻辑的部分。这些流氓混混儿的行为听起来像是一个看了太多三流电视剧的人编出来的。后来,有人用实际行动证实了其中的一部分,但我作为忠于逻辑的法学生,依然不能相信。比方说,黑社会要他的破皮夹克干什么?更不可信的是,他的裤子口袋里剩下一张百元大钞,他用这钱买了把最便宜的练习琴。这个故事,施潘道和马克沁都信了。施潘道的理由是:你不懂热爱吉他的人的想法。马克沁的理由是:当年西客站地下通道确实有个乐器城。这都什么玩意儿。

吕连贵红了以后,施潘道觉得非常光荣。他甚至当起了吕连贵的经纪人,替他安排演出,比如给三流艺人的小型演唱会弹个伴奏什么的。吕连贵一度非常忙,忙得连酒吧场都走不完,更不用说地铁站了。后来施潘道把他介绍给马克沁,在这里安顿下来,唱了好几年。马克沁把店盘出去时,觉得自己完全可以给吕连贵安排一条出路。他打了几个电话,约了三四个老板到他的店里喝一杯,听吕连贵唱歌。每个老板都惊了个跟头,其中有一个把杯子都摔了。大伙儿抢着要他,马克沁很开心,替吕连贵谈了个好价钱,最后定给了其中一家最大的酒吧,名字叫“下马石”。

在马克沁的酒吧最后的几天里,有一个晚上施潘道突然来了。他像头愤怒的北极熊,双手搡开西部风格的小木门,下巴向前伸着,颈后的肌肉鼓鼓的,奓着两条树桩一样的胳膊,直奔唱台,连连喊道:“下来下来下来!”说得太快太猛,“来”字根本听不见,活像一挺喷着火舌的重机枪。吕连贵和马克沁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互相看了半晌,僵在那里。我有心上去打打圆场,又想起人生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没有做,就静静坐着看事情怎么发展。施潘道把吕连贵像一只獐子一样拎到吧台,往椅子上一放,问道:“你要去‘下马石’唱歌?谁让你去的?”吕连贵表情窘迫,白头发都奓起来了。马克沁用手指关节敲了敲吧台说:“你别嚷嚷,这还没打烊呢!”

事情其实很简单。原告施潘道,吕连贵之师父(自封);被告马克沁,吕连贵之老板。原告诉被告未经自己允许,给自己的徒弟安排了“下马石”酒吧的工作。而原告在对此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也为吕连贵安排了一个酒吧,名叫“猜地铁”。这个“猜地铁”酒吧的老板是个女的,据说非常之惹不起。原告施潘道先生已经跟“猜地铁”说了个板上钉钉,因为他知道马克沁的酒吧要关门了。结果圈里朋友告诉他,吕连贵已经去“下马石”试唱过了,还拿了人家的出场费。江湖规矩,试唱不拿钱。坏了规矩这件事,当然也一并算在被告马克沁身上了——吕连贵一个小孩子懂个屁?你开了十几年酒吧,这点儿规矩都不懂吗?我姓施的还活着呢,你问我了吗?原告说到这里,情绪激动,拍起桌子来。马克沁用下巴指了指他的手,说道:你别给我拍桌子,我这店还没卖呢。眼看两人就要打起来了。这场面像极了情侣吵架:不论哪一方在吵架过程中不小心指了对方的鼻子一下,从这一刻起,吵架本来的原因已经不重要了,接下来就会开始吵你他妈的为什么指我。

两造争执不下,隔着一个吧台又打不起来,眼看就要丢酒瓶子了。有一桌客人好像没结账就跑了,真是什么人都有。最后两个魁梧大汉相对不语,呼哧呼哧喘粗气。我捅了捅吕连贵,意思让他说两句话,毕竟矛盾的焦点是他的去向问题。结果,吕连贵可能误会了我的意思,他拿起吉他,跑到唱台上唱了起来。他唱《像个孩子》。真是太会选歌了。他一唱,两挺重机枪都停火了,把嘴唇抿到各自的胡子里,叉着腰故意不看对方。

唱完这首歌,酒吧里一下子静得不行,原告、被告和我都不说话。一阵阵稀薄的大笑声和分辨不清的歌声偶尔从附近的什么地方传来。最后马克沁和施潘道都看着我,问道:“你说说!”我站起来就跑,被施潘道揪住了。

我出这个主意也是机缘巧合,我记得那是五月底。马上就是六一儿童节了。吕连贵生日是六一儿童节,因为每年这天马克沁都在店里给他庆祝,他也会弹《生日快乐》的各种玄乎其玄的版本。我想了想说:“这么着吧!还有一个礼拜,就是吕连贵的生日。这事儿也不急在这一两天。要讲起理来,谁也说不服谁。论先来后到,马老板赢;论你们那套江湖规矩,施爷赢。别打别打!让我说完。你们每人送他一件生日礼物,让吕连贵自己判断。他喜欢谁的礼物,就跟谁走。谁送的东西得他欢心,说明更懂这孩子,带他走公平合理。”我自己觉得一点儿也不公平合理。但是我们法学系毕业生说出话来自有一番说服力,往往胡吹一通之后,连自己都信了。我也觉得挺神奇的。百试百灵。

重机枪们就这件事想了想,甚至还头碰头地友好讨论了起来,当然很快又要打起来了。放了两句场面话之后,施潘道气呼呼地走了。马克沁刚要问计于我,施潘道又回来了,揪住我说:“你他妈要是敢作弊,我就弄死你!”这真是莫名其妙,我又不是吕连贵他爹,我能做什么弊呀。

六月一号,马克沁把店关了,不营业。晚上,吕连贵早早到了店里,默默地弹着琴,不说话。一会儿施潘道来了,满脸自信,抱着肩膀往吧台前一站,问我:“来吧,怎么说,谁先来?”一副欠揍的鬼样子。他穿一件短袖T恤,满是窟窿的牛仔裤,破球鞋,看不出哪儿能藏什么大件的东西。不会是要送钻戒吧,我想。这些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马克沁翻了翻白眼,弯腰在吧台下面鼓捣半天,拎出一个方盒子来。“Louis,你拆!”他喝道。吕连贵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施潘道,我俩都没表态。

在吕连贵拆箱的时间里,我拿眼角踅摸施潘道。他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抱着肩膀,身子不停地颠颠颠的,简直神烦。他那个助理没跟着他,所以有可能是有什么超大件的东西在外面放着,一会儿助理会送来。难道是辆车吗?我越想越邪乎。这时候盒子拆开了。

盒子里是一套金灿灿的麦克风。这个东西我不懂,但一看就是好东西,带着机器的精密感和奢侈品的性感,周身泛着让人一看就想跪下的金光。盒子里还有一个小铁盒跟一些黑色的电线。被告马克沁介绍道:“这是一套××××××××××××××麦克风和××××××××××××××(此处为品牌与术语,没记住),Louis,我希望你用这个,自己录歌,发自己的片子!不能唱一辈子酒吧。”说着,马克沁看了一眼施潘道,然后往反方向一甩胖脸,肉都飞了起来。

施潘道看了看麦克风,又看了半晌吕连贵。末了儿他问:“看完了没有?看完了就该本大爷的了。”我说:“你别颠了行吗?我这点儿酒都要吐了!”快拿来吧。施潘道露出一个夸张的狞笑,然后举起双手放在右耳边,“啪啪啪”地拍了三下。

什么都没有发生。

施潘道很尴尬,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到门口,霍地拉开门,对外面吼道:“人哪?听他妈什么呢!”然后呼啦啦进来一大群人。仔细数数,其实也并没有一大群,只有五个,其中四个占地面积都很大,个个都是膀大腰圆的壮汉,剩下那个是施潘道的小助理。最前头的一个壮汉是个光头,留着墨西哥风格的胡子。吕连贵一看,吓得尿都要出来了,连连后退,缩在马克沁后面。马克沁脖子一梗,怒道:“干什么干什么,玩儿不起,带人砸店吗?”施潘道说:“我能干那个事儿吗?别把施某人瞧扁了!”然后一指吕连贵,往自己的方向招了招,说:“连贵你来,看看你这几个老熟人。”然后往那个光头的膝盖窝抬脚一踹,光头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后面三个犹犹豫豫地也跪下了。这么多人跪在一起的场面,除了农村办白事以外,我只在横店看见过,也觉得很新鲜。我问施潘道:“这都什么人哪?”施潘道说你问连贵。我问吕连贵,他眼神乱飞,满脸跑眼珠子,不知道看哪儿好,也说不出话来。我就猜了个八九。施潘道真是神通广大!换作我,别说一周之内找到这几个多年以前惹事的人,就连下手都不知道从哪儿开始。说不定,这件事施潘道当年就早已摸清楚了。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才意识到有点儿搞大了,几次想开溜都没能成功。连厕所都不让我上,太不讲理了。要我说,这事情本身也没什么复杂的,搁在我身上——一个我现在公司的老板,一个带我入行的前辈,两人各给我找了一份工作,不就这么个事儿吗?解决起来也简单,显然只能听我的,我想去哪家就去哪家,大不了请另一家吃顿饭。要说标准,当然是谁给钱多,我就去谁家。但是吕连贵、马克沁和施潘道这三个人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的。他们的眼神和互相之间凝固的空气足可证实这一点,连站位都很科学,进可攻退可守,僵持不下。在他们看来,这事情就跟一个姑娘许给了两户人家一样。我想起一段评书里有这么一出。说有一位少年侠客叫张方,本来已有了两房妻室,结果一个叫武兰姑的女侠非得要嫁给他,原因是一位老老老剑客保了媒,得到了姑娘的师父东方老尼首肯。这位老老老剑客还是少侠张方的师父的师父的师叔,辈分高得不行,惹了此人当然是不得了的。顺便一提,这位少侠的师父有个结拜兄弟,就是江南第一剑太极手晚村先生吕留良。所以说不定跟吕连贵祖上还有什么渊源咧。同一时间,这位姑娘的亲爹在对此事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又把姑娘许配给了北五省绿林总瓢把子铁木尔的儿子铁三纲。这位铁爷一听说到手的姑娘要飞了,当然不乐意,四下延请高人打通官府,最后惹下了一场滔天大祸。可恶的是,说书人为了吊你的胃口,不会给你讲这种大祸是怎么解决的,所以全无参考价值。不过想起这段书,我对眼前的事的严重性也有了一定的认识。比方说,书里那件事涉及老张家、老武家、老铁家,还有老张家的师门,远不是听听当事人怎么说那么简单的。但是我也想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更何况,书中那个被许给两户人家的姑娘本人就是个杀人女魔头。吕连贵跟女魔头相比,简直是个无声的屁。

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酒,重机枪们也握手言和了,说一切决定权都交给吕连贵,无论他做何选择,都不会生气伤心,大家还是好朋友。喝酒时,那四个人一直在旁边跪着,实际上气氛非常尴尬。我不知道这种场合应该做何表情、说什么台词,只好一杯又一杯地喝酒。吕连贵那天也没有唱歌。最后怎么收场的,我已经不记得了。实际上,我连怎么回的家都不记得了。

这件事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马克沁已经出国,不知道到哪国境内醉生梦死去了。施潘道一直没见着。想想也是,我跟他不算熟,以前见面也都是在酒吧,酒吧关了,当然见不到他了。我们属于那种比点头之交、一面之识深一点儿,比酒肉朋友还要浅一些的朋友。也许哪天见到了,还能坐下来喝一杯什么的。吕连贵有一阵子去向不明。我去过“下马石”,也去过“猜地铁”。两个酒吧都很不错,现在的歌手也很棒,但都没见到吕连贵,也没有施潘道。问过老板,也失其下落。

今年秋天,我把车送去喷漆,回来时坐地铁,在公主坟见到了吕连贵。他的头发几乎全白了。他弹着一把看上去很不便宜的琴,唱《900万辆自行车》(9 Million Bicycles,格鲁吉亚女歌手Katie Melua演唱歌曲)和《唯一的例外》(The Only Exception,美国摇滚乐队Paramore演唱歌曲)。唱的都是女歌手的歌,慢歌,声音不大,每一句都在空旷的通道里转好几圈儿。

我们简单聊了两句。最后我问他为什么跑到地铁里来唱歌。他说,不论去哪个酒吧唱歌,都辜负了马克沁。如果回家录歌、找路子发片,好像又会伤到施潘道。而“下马石”和“猜地铁”是肯定不行的。反正怎么都不行。地铁挺好,凉快、豁亮、拢音、人多,且各种各样的人都有,这意味着他可以唱各种想唱的歌,给喜欢这些歌的人听。天知道他脑袋里到底有多少歌。很晚了,他说,聊太多了,都忘了唱歌了。他拿起吉他,唱了一首《黄色出租车》(Big Yellow Taxi,一首电影原声乐),唱完之后没理我就走了。

(注13)马克沁:此处指马克沁机枪,是一种英国产的重型机枪。

(注14)施潘道:此处指施潘道机枪,一种与马克沁类似的重型机枪。

鸟王白泰昆

白泰昆跟我住一个小区。我起先不认识他老人家,只认识他儿子。他儿子叫白松涛,比我大不了一轮,很谈得来。有一回我们哥儿几个聊天,我谈到最近养的金鱼,他就谈到他们家老爷子养的鸟儿。花鸟鱼虫自古是分不开的。白松涛问我,在咱们小区没瞧见过一个老头推着一辆板儿车,上头摞满了鸟笼子,天天遛鸟?我一拍桌子:我×,那是你们家老爷子啊,我还以为是卖鸟的呢!老爷子贵姓啊?白松涛劈手给了我后脑勺一巴掌。

这位推三轮车遛鸟的老爷子我当然见过。我们小区有很多奇人——其实所有小区都有很多奇人。有打拳厉害的,有唱戏玩票进过梅兰芳大戏院的,有七十来岁一头银发天天骑弯把儿赛车的,有推三轮遛鸟的。都是爱玩儿的人。这位老爷子每天早上七点半出门,有一段时间跟我上班一个点儿,老能碰上。他那辆三轮车,光是笼子的摆放、拴刹、固定,就是一套学问。什么笼子在上,什么笼子在下,哪些鸟在外,哪些鸟在里,都有讲究。每个笼子都有个铁钩,一开始我还以为两三层笼子摞起来的时候是要摘钩的,后来一问才知道没有摘,都是笼子底儿直接摞在笼子钩上的。倘若早20分钟经过那栋楼,就会看见老人从屋里一对对地往外拿鸟笼子,码上一层,用细绒绳里里外外拴上一层,再摆下一层。拴罢三层,缓缓推起车来。起初一两步很吃力,弓步下腰,端肩提肘,像是从泥潭里拖出一条古船一般,带着三轮车慢吞吞地走起来。后面就轻快些了。这个老爷子就是白泰昆。

白泰昆的儿子白松涛是个IT精英,很有几个钱,开一辆奥迪小车儿。但是白泰昆夫妇过得十分节俭,认识以后会发现,你完全看不出来他们家有一辆奥迪。我有一回缠着白松涛带我看鸟去,白松涛不厌其烦,一甩我手:你怎么跟小孩儿似的?我高中以后就没带朋友上家里玩儿去了!我说:你这样是不对的,你爸那么喜欢玩儿鸟,一定是因为太寂寞了,我养金鱼就是因为寂寞。白松涛说:

“放屁!头一个,我妈还活着呢!第二,第二嘛……我爸可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等到了他们家门口,白松涛嘱咐我:你要看鸟,你就看鸟,别没话跟我爸瞎搭哏(注15)。我说你爸很凶吗,我平时看着不觉得啊!他叹了口气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白家住的楼跟我们家户型完全一样,但进去以后有一种进错了时空的错觉。屋里挂满了画,几乎看不见墙。国画和油画都有,抽象与写意齐飞。画的内容大部分是鸟。朝南的大屋则摆满鸟笼,一条暖气管子上挂了得有上百个鸟笼钩。窗台上密排数十个鸟食罐,在夕阳下闪着温润的光。一有生人进屋,鸟们都炸了窝,叽叽喳喳叫了起来。白泰昆老先生从报纸后面的眼镜上头看了看我,抬起一只手挥了挥,也不说话,就继续看起报来。对于初次上门的儿子的朋友来说,这其实有一点儿没礼貌,但我多年走访各路民间高手,早习惯了这些人的臭脾气怪性子,当下叫了声好听的,然后背起手开始看鸟。这时候白松涛的母亲及时出现,打破了尴尬的沉默。

这位老太太不是北京人。听口音应该是哈尔滨一带的,在这小区住了三十年,乡音一点儿都没改。同样没改的是其家乡人民那种几乎令人畏惧的热情。比方说,她要跟你打招呼,方式就是照你肩膀头“啪”的一个八卦掌;她要夸你长得壮,方式就是对着你胸口“砰”地来个扬炮。不单如此,该大妈端上来的茶盘硕大无比,形状怪异,看起来是用三个鸟笼子的底儿改造而成的。那个底儿应该有专业的名称,可惜我不懂,白泰昆也不讲。

介绍讲解工作主要是由大妈完成的,她情绪十分高昂,看起来很久没有客人了。她的样子让我想起《美女与野兽》里面城堡里的那些兴奋地唱着《做我们的客人》(Be Our Guest,电影《美女与野兽》插曲)的用人。看了一会儿屋里的鸟,她邀请我到院里坐坐。我才想起来他们家是一楼,有一个我家所没有的院子。出来一看,院子不大,挺四致,简单栽了两三棵树,摆了四五盆花。大妈说,这些花都是她伺候,老头子的心思全在鸟身上。再往南去,院墙开了扇小门儿,外头是他们家的买卖,卖大饼切面,也都是由大妈一手操持,每天只在中午跟傍晚营业两三个小时。

他们家养这么多鸟,卖的烙饼能吃吗?我正琢磨这一哲学命题,忽听身后传来一个略带嘲讽的声音:“绝对干净!”我吓了一跳,弯腰就捡花盆,白松涛赶紧把我拦住了,夺过花盆怒道:你干吗,惦着给我们黑子来一翻天印啊!我一愣,什么黑子?回头顺他的手观瞧,原来窗台上坐着一只大鸟。

如果上面这一段阅读体验有些奇怪的话,问题完全出在最后一句上——一般来说,你不会想到一只鸟会坐着,因为它们的身体结构决定它们没有这个功能。但这只鸟太绝了,一屁股坐在窗台上,两只爪子冲前支棱着,看上去简直像是从华纳风格的动画片里跑出来的。这是一只大黑鸟,爪子、嘴都是黑的。它太大、太胖了,看上去都跟鸡差不多了。我一回头看它,它又开口说道:“一张两斤!”我目瞪口呆,转头看了看白松涛跟他妈。俩人都是一副得意扬扬的表情,好像自己儿子刚拿了100米第一名一样。大妈问我:“怎么样,我们黑子口齿清楚吧?”我张着嘴伸着脖子点了点头。她照着我后背“啪啪”两掌,差点儿把我打吐血,笑道:“头回见着真的鸟儿说话吧?”我似笑非笑地又点点头。我真正诧异的原因是,我只听说过八哥跟鹩哥会说话,乌鸦会说话还是头回听说。另外“黑子”这名字跟我一个发小儿的绰号相同,而那个黑子是个大舌头。我问白松涛,你们家黑子是……是乌鸦吗?白松涛正待回答,吱呀一声,阳台门开了,白泰昆背着手走了出来。

夕阳绕过院墙,白泰昆一身白衣、一头银发沐浴其中,身姿挺拔,器宇轩昂。结果他一开口,我差点儿让口水呛死。“鹩哥!”他说。我真正惊讶的并不是他瞪眼管乌鸦叫鹩哥——虽然这也挺让我惊讶的——而是他的口齿。他的咬字,发音,怎么说呢?就像你吃了一口特别烫的东西,当着一桌亲朋的面儿又不肯吐出来,急得直吐白沫。这时候别人问了你一个什么问题,你挣扎着、含着嘴里那个烫东西含混不清地答道: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