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像杀猪宰羊,令人惨不忍睹,可是作者却认为这是在伸张正义。至于十字坡母夜叉孙二娘开的黑店,剥人皮、剁人肉、包人肉馒头,店里的墙上还挂着一张张人皮,这些不仅令人恐怖,而且也使人恶心。被肢解的不论罪有应得也罢,还是完全无辜也罢,这里我们不是讨论他们该不该杀,而是剖析作者为什么热衷于描写这些血淋淋的场面,并且津津乐道,采取了完全肯定的态度。早在先秦,许多思想家就在为树立“同类意识”而大声疾呼。《诗经?秦风?黄鸟》一诗藉描写为秦穆公殉葬的“三良”在进入墓葬之前的恐怖,控诉了这种反人道的制度。到了孔子,他更进一步反对以“像人”的俑殉葬,表明了他对“人”本身的尊重。以后不管皇权专制统治者多么残暴,至少在口头上还重视人的生死,皇帝即使在勾绝死刑犯的名单之前都要斋戒,对生命表示敬畏。长期流传的“人命关天”一词就是这种意识的体现。而像《水浒传》中这样轻慢生命,这样缺少“同类意识”,在古代其他文献,包括文学作品中也是不多见的。连《三国志演义》第一百八十则写到诸葛亮七擒孟获,火烧藤甲军后,“孔明泣而叹曰:‘吾虽有功,必损寿矣。’这国之人,不曾走了一个。左右将士,无不凄怆”。为什么《水浒传》的作者会这样处理这些故事,为什么如此平淡地看待残暴与野蛮?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11)
《水浒传》是在江湖艺人说话的基础上形成的。古代游民处于社会最底层,残暴野蛮对他们来说早已是司空见惯,毫不以为非的。他们长期挣扎在死亡线上,生活的苦难早已磨钝了他们的感觉。他们没有社会角色位置的规定约束,也缺少文化教养来提升他们的智能(爱,不单纯是个心理问题,它也是一种能力。对他人的同情也是需要一定的智能为基础的,智能有缺欠者,对他人的痛苦也缺少理解能力)。因此,游民处理人际斗争所采取的残酷和野蛮的手段正是社会造成的,我们不能过多地责备。但是也不能不指出这一点:在人与人的斗争中,采用什么样的手段,这是社会文明程度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目的可以捏造,而手段是实实在在的,甚至可以量化,难以欺世。例如,皇权专制社会衙门所普遍采用的肉刑,老百姓见官要磕头,这些到了近代基本上被禁止了。这就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乙.对待妇女的态度
中国古代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妇女处于被压迫的状态。作为主流社会的意识形态,对妇女也是歧视的,虽然儒家思想也承认作为正妻的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妻者,齐也”。在家庭中,妻子是与丈夫对等的人,男主外,女主内。他们的对等性特别体现在祭祀之中,女人不是无足轻重的,宗子、宗妇共同承担祭祀的责任。而《三国志平话》、《水浒传》、《三国志演义》对于妇女的态度则是漠视甚至敌视的。其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游民没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他们对于构成家庭另一半的态度易于在艳羡(多是“形而下”的遐想)与抵制之间震荡。这一点现代人和外国人很难理解。美国学者浦安迪认为,梁山好汉如李逵等都有夸张的“厌女症”,《明代小说四大奇书》,P267,中国和平出版社。实际上这是需求、恐惧、斥拒等多种心态的反映。这正像阿Q一方面骂寡妇、尼姑,一方面内心对女人极度渴求一样。游民没有家室,在古代他们又没有接触女人的机会,出于人的本性,他们对于女性的极度渴求是毫不奇怪的。无论古代还是当代,那些梦想做皇帝的人们(大多是游民),一旦要把皇帝梦付诸实施时,他们干的第一件事几乎都是设“三宫六院”。然而他们对女性又缺少基本的了解,因此女性在他们心目中既神秘又令他们恐惧。江湖上流行有好汉不应近女色的舆论,他们既要做好汉,就不能不压抑心中的欲火,硬着头皮做好汉。因此才会出现《水浒传》对女性的变态反映。
二是习武生活对女色有一种恐惧感,传统养生思想认为过多地接近女性是会损耗身体的。枚乘《七发》就说过“皓齿蛾眉,命曰伐性之斧”,后世这种思想又有所发展。《水浒传》中的好汉都是习武的,他们对女性的恐惧较一般人更严重。宋代武侠多沉沦于社会底层、浪迹江湖,这样,好不好女色逐渐成为江湖评价一个人是否是好汉的标准。好汉英雄都是不好女色的。宋江纳阎婆惜为“外室”,但并“不以这女色为念”;卢俊义有年轻的妻子贾氏,但他“平昔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晁盖更加极端,“最好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这些才是江湖认同的好汉。那些好色之徒,江湖好汉们要耻笑的,称之为“溜骨髓”。这一点在《水浒传》第三十二回中宋江以大哥的身份与矮脚虎王英正式地说过——“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好生惹人耻笑”。可见这在江湖已经形成了舆论,后世江湖生活中有的甚至把女性视为不祥之物,(见[英]贝思飞著《民国时期的土匪》,P182,“土匪、女人和性”一节。)要千方百计地避开。对女性的斥拒再加上恐惧,便会发展到敌视。
《水浒传》写了三十几个女性,作者对于那些具有女人特征和女性追求的妇女形象都有本能的敌视,把她们写成水性杨花的淫妇,而且大多数被梁山好汉们以极其残酷的手段处死。如果说阎婆惜、潘金莲、白秀英、卢俊义的老婆贾氏等人的被杀,还是因为她们自有其取死之道,死得不算太冤枉之外,潘巧云、李巧奴等人也被残酷地杀死,就不免使现代读者为之叫冤。至于第七十三回“黑旋风乔捉鬼”中,李逵把与人私通的狄太公的唯一的女儿“一斧砍下头来”,并把这一对青年男女“解下上半截衣裳,拿起双斧,看着两个死尸,一上一下,恰似发擂的乱剁了一阵”。这两个与李逵毫不相干的男女被如此残酷地杀死,使人感到李逵缺少人性,无怪鲁迅对他表示“憎恶”。不仅《水浒传》对女性如此,传世的几出以“水浒”为题材的杂剧中的妇女也多是负面形象。香港学者刘靖之在《元人水浒杂剧研究》中指出,传世的水浒题材的杂剧有十出,而其中就有五种写了淫妇: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12)
《双献功》、《燕青博鱼》、《还牢末》、《三虎下山》和《闹铜台》等五剧里的“不伶俐勾当”故事十分相似,叙述大夫人或二夫人与“衙内”式的人物或自己的管家私通,两人并商议如何置妇人的丈夫于死地,以便双双逍遥快乐。他们虽然成功地诬告丈夫入狱,结果都被梁山好汉救上梁山,奸夫淫妇被正法。虽然故事典型化,但不同作者笔下的旦儿和搽旦的性格和脾气却各有千秋,有的异常生动活泼,有的则刁蛮泼辣,多姿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