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25)
我在前面说过,游民结拜是模仿家族组织形式的,但不是照搬,它与家族不完全相同,主要是突出了其平等性特征。专制社会的家族组织可视为皇权专制社会的缩影,有严格的尊卑长幼之分,不能逾越;而结义兄弟,虽然也是有长有幼,然而皆属于平辈,义兄义弟之间也不存在着必须服从的义务。《水浒传》中第七十三回写李逵怀疑宋江强抢民女,便砍倒“替天行道”旗,大闹忠义堂。从这一事件来看,兄弟之间的间隔尚未太过悬绝。他们仍然以互相尊重、互相扶助为重,这样才能长久地保持兄弟的关系。其次,这种以结拜方式形成的权威,不是与生俱有的,往往是在长期的交往乃至共同的生活和斗争中形成的。它是由个人的品质、道德、学识、行为、能力所决定的。虽然,年龄是个重要因素,但是在结义群体中,并不一定做“大哥”的都是年长者(在一些秘密会社里就是这样,天地会的老大不必是会中最年长者)。第三,在家族中藉以增强群体凝聚力的是“孝悌”,所谓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在游民社会中联结结拜兄弟的道德则是“义”,也就是江湖上的“义气”。而“义气”是互利的,从这一点看来也体现了“平等”原则。
②梁山泊——游民的理想之所在
有的论者说“梁山泊”体现了当时革命农民的理想,我认为《水浒传》的主导意识是表达游民的意识与理想,描写了他们奋斗的成功与失败,反映了游民的斗争生活。因此,对“梁山泊”这个战争据点和梁山好汉群体的描绘是体现了游民的社会理想的,根本谈不上所谓“革命农民”的理想。
社会理想乃是指对未来社会组织的设想。社会组织是人们交往的产物,但是,它不能脱离物质性的生产活动。而游民大多是不从事生产活动的,有的甚至厌恶生产劳动,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游民是谈不到社会理想的。我在这里所说的游民的社会理想,不过是他们的关于人际关系理想的放大。当他们要从事某种冒险性很强的事业时,需要从松散的群体组成具有严格组织纪律的集团。当他们没有这样集团时,也许会想结成这样集团、或加入这样的集团以满足自己的愿望。有的研究者就把游民的这种向往看成是他们的理想。
《水浒传》所描写的梁山水泊的武装集团的组成及其原则,就反映了上述的游民的社会理想。其实这表现的完全是他们对理想的互助团体的模式。
梁山泊只是一个与政府相对抗的武装团体的据点,并不具备社会的所有的功能(特别是没有生产的功能)与特征,但它以其独特的人际关系,不仅为宋元时期的江湖好汉所神往,亦成为后世游民理想之所在。当游民组织化以后,许多游民就直接把他们所依附的游民团体称为“梁山”,把它看作自己的希望与依靠。《水浒传》第七十一回,作者用生动的语言把梁山泊好汉的关系作了概括的描绘:
八方共域,异姓一家。天地显罡煞之精,人境合杰灵之美。千里面朝夕相见,一寸心死生可同。相貌语言,南北东西虽各别;心情肝胆,忠诚信义并无差。其人则有帝子神孙,富豪将吏,并三教九流,乃至猎户渔人,屠儿刽子,都一般儿哥弟称呼,不分贵贱;且又有同胞手足,捉对夫妻,与叔侄郎舅,以及跟随主仆,争斗冤仇,皆一样的酒筵欢乐,无问亲疏。或精灵,或粗卤,或村朴,或风流,何尝相碍,果然认性同居;或笔舌,或刀枪,或奔驰,或偷骗,各有偏长,真是随才器使。可恨的是假文墨,没奈何着一个“圣手书生”,聊存风雅;最恼的是大头巾,幸喜得先杀却“白衣秀士”,洗尽酸悭。地方四五百里,英雄一百八人。昔时常说江湖上闻名,似古楼钟声声传播;今日始知星辰中列姓,如念珠子个个牵连。在晁盖恐托胆称王,归天及早;惟宋江肯呼群保义,把寨为头。休言啸聚山林,早愿瞻依廊庙。
这段话除了说明梁山泊集团的成员朝夕相见,交流机会极多,从而形成了极亲密的关系之外,又指出他们在思想上都能以“忠诚信义”自律,遵守游民的道德理想,所以梁山泊才能有很强的凝聚力。这篇通俗的骈文还反映了游民对“平等”的理解和追求。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26)
游民的社会地位使他们对社会的不平感触十分深切,他们期待打破世俗的阶级分野和等级制度,代之以“一般儿哥弟称呼”(实际上平等远不是个称呼的问题),游民认为这就是政治或社会的平等。皇权专制下的统治者把君王与臣民之间的统治和压迫的关系比拟为父子关系,向往平等的游民便把理想的人际关系拟之为兄弟关系,但两者都没有摆脱宗法社会及其观念的束缚。游民,特别是从事不正当“职业”的游民,他们原始的平等观念实际上是把社会上存在着的各个等级、各种职业的人们全都降到游民的等级上来,也就是把他们都变成不事生产,不理家业,整日“成瓮喝酒,大块吃肉”的一群。或者说,不是把很少有文明规范的李逵提高到林冲、柴进那样有文化修养有文明规范的水平上去,而是把林冲、柴进降到李逵的水平上来。这种“平等”往往是很悲哀的,它不仅意味着文明的倒退,也抹杀了人们个性的差别。虽然《水浒传》的作者主观上承认这种差别,甚至提倡互相容忍,实际上在游民团体或是游民为主流的团体中这是不可能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不太重视“人心”的,庄子就说过,“中国之君子明乎知礼义而陋于知人心”。《庄子?田子方》,《诸子集成》本。古代通俗叙事文学作品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梁山好汉大团圆排座次,全都“一般儿哥弟称呼”之后,人们(特别是较有教养的人们)心里怎么想,根本没有写。也许他们觉得没有必要关注。这些在充满游民意识的作者的心中不会有任何地位,“目的就是一切”,其他都是不重要的,上梁山了,梁山好汉排座次了,这就是一切。而且梁山上根本不给文化层次较高的文人以地位,他们在《水浒传》作者的心目中是“假文墨”、“大头巾”,就一个“白衣秀士”王伦,还把他杀掉了事。对于文士,《水浒传》基本上采取了对立和蔑视的态度,这可能与《水浒传》的形成经历了宋元两代有关。宋代统治者重文轻武,特别优待文人士大夫,使得游民和游民知识分子对他们既羡慕又嫉妒,因而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元代又是汉族文人士大夫地位最卑微、处境最可怜的时代,这又让游民们看到了他们的窝囊相(元杂剧中以“水浒”故事为题材的戏中,可怜的文士永远是被梁山好汉搭救的对象),因此,《水浒传》中对文士才会有对立与蔑视的双重态度。
游民的朴素的平等关系在游民从事一般非法活动和武装斗争的初期(如行窃集团,少数人的打家劫舍),基本上可以做到。当买卖做大了,或斗争发展了,就需要制度来维护集团的“工作”效率,以及集团的存在与发展。这时候所谓“兄弟关系”就要突出“长幼有序”的一面,不能胡乱来。“兄弟关系”逐渐变成只存在于口头的口号,其实质已经是“上下关系”了。梁山的一百零八将中不是也有“天罡”、“地煞”之别吗?而且“天尊地卑”又是合乎自然实际的。梁山泊每一次增加新的血液的时候,都排一次“座次”。第七十一回天门大开,“石碣”从天而降,揭示出“天罡”、“地煞”的名位之后,宋江以代天宣旨的口气对众头领说:
上天显应,合当聚义。今已数足,上苍分定位数,为大小二等。天罡地煞星辰,都已分定次序,众头领各守其位,各休争执,不可逆了天言。
这位郓城小吏也学着皇权专制统治者的样子,神道设教,要兄弟们服从上天这种“上下有等”的安排。当然,如果斗争再发展,根据地扩大了,需要建立类似政府性质的机构时,游民们自然而然要向“贵贱有别”的方向发展,从而形成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明王朝不就是走的这条路吗)。因此,从“长幼有序”到“上下有等”再到“贵贱有别”,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发展过程。
近世论者颇爱乐道梁山好汉们的“经济平等”,实际上,这种平等只是财物的均分,也就是盗跖所说的“盗亦有道”,“分均者,仁也”。《淮南子?盗应训》。游民们不事生产,他们的思考不能达到生产领域,因此,作为经济平等的生产资料的共有问题不可能提出。他们向往的只是金银财宝,“人均一份”,而且,这个“人”只包括“众头领”,小喽罗们是不在其内的。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27)
梁山好汉们的社会理想的闪光部分是他们对于不同个性的容忍和对于人尽其才局面的向往。一百零八将在进入梁山以前,他们的社会地位、人生经历、文化教养都有很大不同,性格也是千差万别的,除了“假文墨”、“大头巾”外,一切都能“求同存异”。作者主张,“或精灵,或粗卤,或村朴,或风流,何尝相碍”,也就是说,他提倡不同个性的人们要学会互相容忍和理解。柴进和李逵从出身到性格都是天差地别的,作者不仅赋予了他们相同的绰号(李绰号“黑旋风”,柴绰号“小旋风”,这里包含有要柴向李靠拢之意),而且让他们相处一段时间。他们之间虽然对与殷天锡讲理一事有不同的见解,但还是能够做到相互关照,表现出兄弟情谊,并未因性格不同而造成冲突。其他如朱仝与雷横,杨雄与石秀,林冲与鲁智深,戴宗与李逵等等,都是性格上有较大的差异而又能互相理解,从而相处很好的范例。这些即使到了现代,仍然给人们以启示。
浪迹江湖的人们都有一定的才干,否则就不能存活,被淘汰掉。他们希望在理想的社会中,人们的特长和才干得到充分的发挥(从对才能的看法也可以看出他们的确是游民,他们把能“偷”能“骗”也看成特长,一律加以赞美)。梁山泊是能够根据人们的材质使用人才的,不过这有些士大夫色彩了,也许它更着重表现了游民知识分子的愿望。
游民的社会理想带有空想性质,这种人际关系只能在游民团体中短暂地存在,但是它却使后世的游民对此无限神往。
上面比较系统地叙述了游民性格特征及其思想意识的特色,并分析了他们的人生追求。游民最突出的除了其攻击性性格外,就是对人际关系的注重,因为这是他们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这一点在近代游民领袖那里表现得尤为突出。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炙手可热的上海帮会头子杜月笙有句“名言”:“我一生吃‘三碗面’——脸面、情面、场面”。他说得很“精辟”。这“三碗面”体现了杜月笙在人际关系方面的刻意追求。“脸面”是一个游民在江湖上扬名立万的关键。所谓“脸面”也就是要体现出闯荡江湖的“英雄气”来,还要顾及江湖上的规矩,否则就不被江湖接受。“情面”是联络江湖同道的投资,没有这笔投资就不会有“过命的朋友”。宋江在江湖上的投资除了银子外就是“情面”(这一点晁盖就有点不顾情面)。江湖是游民奋斗的舞台,做大买卖的像杜月笙一类的人特别需要“场面”,“场面”越辉煌,越能唬住人,越会有更多的追随者,越能做成大买卖。仔细体味杜月笙的话,对照古代江湖人的作为,他们在精神上是有相通之处的。
◎从游民到帝王的思想转化(1)
朱元璋出身于贫苦农民的家庭,当过游丐和游方和尚,应该说是个典型的游民。他经历多,对人间社会的情伪利弊有较深刻的认识,因此,他登上帝位以后,处于下位的臣民们也很难欺骗他,而且,他能够游刃有余地驾御比他英勇果敢、比他有谋略有文化的文臣武将。从朱元璋的经历说,他应该有较为浓重的游民意识,我们可以想见,在他的人生经历和夺取天下的斗争中,这些思想意识会驱使他作出多少生动精彩的表演。可惜的是,在朱元璋成为明朝的“太祖高皇帝”之后,那些不能为主流社会所肯定的思想意识与行为经历,自然会被史官和《高皇帝御制文集》的编辑们所芟汰。这就不能不使我们感叹,司马迁也许是中国唯一敢于不为当朝统治者讳的史学家,因此,后人才能看到“汉高祖”刘邦那“无赖相”的一面,而且,这一面一直持续到他位登大宝以后。后世那些也许比刘邦更为“无赖”的皇帝们的表演,我们看不到了,这都是文人士大夫粉饰的结果。由于明代文人的加工,后世读者粗读《明实录?太祖实录》和《高皇帝御制文集》时,只感到朱元璋确实是一位有慈有威的大家长式的皇帝,而不是像清代赵翼所说的:
盖明祖一人,圣贤、豪杰、盗贼之性,实兼而有之者也。
《廿二史札记》卷三六
我们应该看到,朱元璋经历了从游民到帝王的变化以后,其头脑中考虑的问题,甚至思考问题的方式都产生了变化,说到底还是存在决定意识的。但是,独特的经历毕竟会给人们留下极深的痕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独特的思想意识也是很难完全掩饰的。作为明王朝开国皇帝的朱元璋,毕竟给后世留下了许多关于他的活动与言论的资料,如果我们认真和细致地分析这些资料,还是可以看到他在“圣贤”、“豪杰”之外的另外一面。何况独立于宗法社会之上的帝王和被排斥在宗法网络之外的游民,在思想意识方面也是有若干重合点的(例如思想意识无所规范),有些事迹和行为是可以用不同的“话语”来阐释的,但其本质却没有多少差别。
1从反抗社会秩序到迷信对社会的控制力
关于游民的反社会性,我们在本书第六章中作了概括的介绍,朱元璋从一个典型的游民加入了红巾军,是动乱时期大多数游民所走的道路。可以设想,如果朱元璋没有“变泰发迹”当上皇帝的话,或者他只是一度做了“山大王”而最后失败的话,他是如何描述自己从“良民”到造反者这关键的一步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从《水浒传》的作者满怀激情地描绘梁山好汉一个个上山参加造反集团的过程,便可知道游民从内心到行为对反社会倾向都是认同的。可是因为朱元璋已成为明朝的开国君王,对于自己最初的造反行为的评价就不能不迁就社会的主流意识,不能采取完全肯定的态度。于是,当他提到自己取得帝位的过程时就显得非常尴尬。他在给被赶出大都的元顺帝的信中说到,天下大乱,生民涂炭,“朕本淮右布衣,不忍坐视,因人心之所向,遂仗义兴兵,群雄所据之地,悉为我有”。《全明文一》卷一九,《与元主书》。这是对已经被打得落花流水的对手说的话,尽量抬高自己起事的自觉性和斗争的意义。可是在写给臣民看的一些文字中便不同了,他不能明目张胆地歌颂对现存社会秩序的武装反抗。这点在《纪梦》中表达得特别明确,他宁肯降低自己参与造反活动的意义,也不能给臣民做坏的榜样。在这篇文章中,他对元王朝的官军和首义的红巾军各打五十大板。红巾军是“陷濠城而拒守之,哨掠四乡,焚烧闾舍,荡尽民财,屋无根椽片瓦,墙无立堵可观。不两月,越境犯他邑,所过亦然”。写官军“声攻城而逡巡不进,惟是四掠良民,得之则以绛系首,称为‘乱民’,献俘于上,请给其功”。当然这种描写也是真实的,不像现在一些史学家,言及“农民起义”,必说其军纪如何严明;如有相反的史料,必说是“地主阶级的诬蔑”。这里是朱元璋说自己归属的红巾军“焚烧闾舍,荡尽民财”,不能算污蔑吧。在这种“造反军”与“反造反军”的拉锯战争中,最倒霉的就是既不“造反”又不“反造反”的广大平民百姓。用朱元璋的话说,就是“良善者生不保暮”。朱自己也感到“两畏而难前”。于是,出于求生的目的,通过投珓向神灵问吉凶。他详细地描写了自己求神问卜的过程,他说自己当时最大的希望是“出境以全生”,可是“神”几次给予的指示都是“倡义”,而且告诉他“倡义而后昌”,并且多次投珓都是这个结论。上面所引皆见《全明文一》,《纪梦》。朱元璋对当年参加武装反元斗争不敢理直气壮地肯定,最重要的原因是自己做了皇帝,鼓励人们的造反精神使他感到危险,因此,他对元末的红巾起义是完全否定的。他认为当一个朝代不为“天命”所眷时,其垮台是不可避免的,人们起来推翻它也是必然的。但是第一个带头“作乱”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他提出了“首乱不祥”的主张。
◎从游民到帝王的思想转化(2)
朱元璋多次警告人们不要“首乱”(不要带头闹事)。他说,“古语云:‘天不与首乱’”。又说,“《春秋传》曰:毋首乱,首乱者必不能享其福”。《全明文一》卷二一,《谕故元国公白琐住书》。他还说:
民有厌居太平而好乱者,考之于汉隋唐宋,此等愚民,累代有之,呜呼惜哉!此等愚民,屡为造祸之源,一一身死,姓氏俱灭者多矣。
他还例举了历代“首乱”之人:
如此好乱者,遭如此苦殃,历代昭然,孰曾警省。秦之陈胜、吴广,汉之黄巾,隋之杨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则等辈,皆系造言倡乱首者,比天福民,斯等之辈,若烟消火灭矣。何故?盖天之道好还,凡为首倡乱者,致干戈横作,物命损伤者既多,比其成事也,天不与首乱者,殃归首乱,福在殿兴。
《大诰三编》
“殃归首乱,福在殿兴”,这个结论的目的是告诫当代,所谓的“福在殿兴”,意在表明,他这位后起事者不是闹事,不是扰乱天下,而是为了“救民”,与首倡乱者有根本的不同。朱元璋多次提到自己能得到天下是天命眷顾的结果,为此,他还制造了许多神话,这在《纪梦》一文中就有详细的描写。朱元璋反对首乱的主张,与他承认元朝已经失去天命必为他人所替代的合理性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既然元被推翻是必然的,总得有第一个起来反对它的人,尽管他可能不成功,但是其发难首创之功是不容否定的。司马迁就热情肯定了“首事”“发难”,歌颂了没有获得成功、又有许多缺点的陈胜、吴广,公正地评价了他们二人对于“卒灭暴秦”的巨大贡献。而朱元璋的“首乱不祥”完全是既得利益者的主张,实际上没有韩山童、刘福通在黄河一带首乱,带领民众艰苦奋斗,成为朱元璋的北方屏障,阻止元朝大军,也就不会有朱元璋的成功。直到至正二十六年(1366),朱元璋还用韩林儿年号,本年十二月暗害了韩林儿,次年才称“吴元年”。此时的朱元璋毛羽已丰,成为一支强大的独立的反元力量,便与首义者断了关系。朱元璋对于“首乱”分子的声讨完全是从现实的政治利益出发的。他怕自己的皇位受到威胁,便竭力加强社会控制,对敢于反抗者,他认为这影响社会稳定,更重要的还是对明政权的威胁,因此,对此决不容忍,他采用了严刑峻法。这一点,我们在上一节已经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朱元璋认为要搞好社会控制,就要抓住两种人,一是社会下层的普通百姓,特别是农民;一是官,特别是在基层的地方官。他看到过元朝末年老百姓冒险“从乱”的情景:
且昔朕亲见豪民若干,中民若干,窘民若干,当是时,恬于从乱。一从兵后,弃撇田园宅舍,失桑枣榆槐,挈家就军,老幼尽行,随军营于野外,少壮不分多少,人各持刃趋凶,父子皆听命矣。与官军拒,朝出则父子兄弟同行,暮归则四丧其三二者有之。所存眷属众多,遇寒,朔风凛凛,密雪霏霏,饮食不节,老幼悲啼,思归故里,不可得而归。不半年,不周岁,男子俱亡者有之,幼儿父母亦丧者有之,如此身家灭者甚多矣。
《大诰三编?造言好乱》
如果老百姓乐于“从乱”到如此地步,那时不管是什么样的政权都要垮台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朱元璋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首乱”者的引导,他认为在这些“乱雄”的带动下,即使是非常老实的平民百姓,也都“闻作乱翕然蜂起,其乱雄异其教,造言以倡之”。因此,朱元璋经常讲要严厉打击“首乱之人”。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官逼民反。这一点,朱元璋也是亲闻亲见的。在《大诰?武诰》“耿良肆贪害民”条中言广西都指挥使耿良,与布政司官、府州县官勾结:
生事作为,百般科敛,将百姓每害得荒了,以至连年啸聚不已。及他事发,差人拿问,共计二十八招,都是害军害民歹勾当,因此上取回他来打杀了。及打杀了他,广西的百姓都安然无事,也不反了。这般看来呵,那是百姓每要反,则是被他逼凌得没奈何了,所以如此。
◎从游民到帝王的思想转化(3)
这是符合实际的。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只要有一线生机,也不会冒险作乱。为了实现对社会的控制,朱元璋认为必须把官吏管好,使他们不去坑民害民,保持国家的稳定。应该说《大诰》三编主要是管官吏的。《大诰?武臣》是管武官的。《大诰》正、续三编共二百零一条,专讲和同时涉及到官吏犯法的共一百五十六条,约占四分之三,其中处理官员们贪赃受贿、科敛害民等罪行的,约一百二十条左右,占全部条款的一半多。可见朱元璋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在处理官员的贪污受贿的问题上,他是宁严勿宽的。在《大诰续编》“罪除滥设”条中,提到如何处理游民混迹于衙门作为编外吏役害民时说的一段话,很能代表朱元璋在取得政权后对于加强社会控制的理解:当时松江、苏州两府有一两千游民帮闲于官府,“自名曰小牢子、野牢子、直司、主文、小官、帮虎”。这些人或是讼棍,或是帮助官府看管、羁押、捉拿犯人的。在朱元璋看来,他们“上假官府之威,下虐吾在野之民”。这些人如果不加重处罚,则使老百姓不得安生。他说:
刑此等之徒,人以为君暴;宽此等之徒,法坏而纲弛,人以为君昏。具在方册,掌中可见,其为君者,不亦艰哉!
从朱元璋这段话的语气和对官吏的处理看,他是宁肯做“暴君”,也不做“昏君”的。他不仅察察以为明,而且查出之后,采取屠杀政策,认为这是一了百了,也真是“智者千虑”。明太祖归天之后,给他的继承者造成威胁的,不是民,更不是官,而是他分封作为“国之干城”的诸王。反抗中央王朝,并最终夺取了皇位的是燕王朱棣。
朱元璋迷信强制手段对社会的控制力,实际上就是迷信暴力,认为暴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所以明王朝在有了模仿《唐律》但比《唐律》严密和残酷的《大明律》后,还觉得不够,又制定了严厉的“家法”——《皇明祖训》,教导其继承者如何实现有效的统治。对于特别不放心的开国功臣及其子孙,朱元璋制定了《铁榜》,榜中的“训诫之词”的核心就是要他们谨遵作为臣子的本分,警惕“高危满溢之祸”。胡惟庸、蓝玉案以后,朱元璋又鉴于以往的教训,编制了《稽古定制》,目的是“严公侯奢侈逾越之禁”。朱元璋还觉得条律不够严密,于是又有《大诰》的编制。另外还有很难统计的也带有强制性的律令,如洪武时在太学卧碑刻石上的关于秀才的十二条“禁例”,又如洪武二十三年颁布的刻在衙门里的《责任条例》等。在多如牛毛的各种法令之外,还有法令化的“礼”,例如不同等级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戴什么样的帽子,住什么样的房子,都有细致的规定,对于不遵制者也要绳之以严刑峻法。总之,作为皇帝的朱元璋要用法令把全国一切人的一切行为管起来,按照不同的等级,整敕划一。如他自己所说:
朕自定天下以来,立纲陈纪,颁布天下,有年岁矣。至若官民房室,坟茔碑碣,亦尝斟酌前代,著画一制。
《稽古定制书序》
甚至连农民什么季节耕作,什么时间出工,都由皇帝作出了规定。在《教民榜文》中说:
今出号令,止是各里老人劝督,每村置鼓一面,凡遇农种时月,五更擂鼓,众人闻鼓下田。老人点闸不下田者责决,务要严督,见丁著业,毋容惰夫游食。若老人不肯督劝,农人穷窘为非,各治其罪。
朱元璋用法令编织成一个网,笼罩了整个社会,他深信这种强硬控制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唯一的手段。他把整个中国管成一座大监狱。不用说这种管理并没有使社会不发生动荡,退一步说,就算它带来了安定、稳定,难道人们的在安定、稳定的大监狱生活就是值得追求的幸福吗?
朱元璋力图运用严刑峻法强制规范臣民,他深信皇帝的意志力量“无所不能为”、“无所不可为”,无限夸大暴力和惩治的作用,而且把极残酷的肉刑作为矫正不良行为的圭臬。因为武力反抗的一路成功使得新朝上下都相信暴力万能主义,朱元璋就认为只要有充分的力度、有长期不懈的关注,任何规范都是可以贯彻下去的。实际上,规范过多过细,有些与民风习俗相冲突,不为广大民众所认同,使得法律的执行十分困难,即使借助强大的暴力得以贯彻于一时,当这种强力消失以后,其规范也会马上失效,甚至会出现骨牌效应,连累了那些规范合理的事情。规范如果没有可行性,规范了等于不规范。恶法不仅增加了实施法律的难度,而且造成一批本是守法良民者去铤而走险。老子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说法,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的。这与游民的有意识地破坏规范,简直可以说是殊途同归了。
◎从游民到帝王的思想转化(4)
2从替天行道到皇极意识的转变
前面我们对《水浒传》里梁山好汉们所倡导的“替天行道”的实质作过分析,“替天行道”的主体是谁呢?自然是那些敢于造反的游民英雄。朱元璋登上帝位以后,在较为堂皇的场合中,谈到最初参加起事的动机时,就颇有些“替天行道”的意味。他说:
人君开创基业,皆奉天命。……朕本布衣,因元纲不振,群雄蜂起,所在骚动,遂全生于行伍间,岂知有今日者邪?继而英俊来从,乃东渡大江,固守江东五郡,日积月增,至于数十万,修城池,缮甲兵,保全生齿,以待真人。
《逆臣录序》《全明文一》卷三三。
此段话意为起事之时,朱元璋并不认为自己获得了上天的眷顾,因而自己只是“替天”暂时“行道”,以等待真正接受上天眷命之人。当然,这是门面话,是不必认真对待的,但也反映了他对“天”、“民”和自己关系的理解。“替天行道”的目的是“救民”,因此,在游民的造反活动中几乎都是以民众的代表自居的,仿佛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冒死走上造反道路的。言外之意,就是因为我救助了百姓,自然就受到了上天的眷顾,从而获得了“天命”,登上最高位置。
皇极意识是指皇帝至尊、皇权至上的观念。自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君主一直处在社会的峰巅,臣民按照地位的不同,分门别类地匍伏在他的脚下。人们在“君权神授”的观念熏陶下,把君王视为天之骄子,代天行权,按照天意统治人民。因此,历来君主都感到自己是天生的“圣人”,是“口含天宪”,“绝对神圣,莫我可逆”的。君王们还认为,是上天把世间万类万物交给自己统治,自己当然也就是世间万类万物的代表者。这两点在朱元璋身上也有极强烈的表现。
要臣民们绝对服从皇帝是容易做到的;如果要臣下心口一致地承认朱元璋的金口玉言都是绝对真理,这便有了几分难度。何况朱氏出身低微,又没有文化,其自卑心理特别严重,即使臣工们真心实意地认同他,不敢违逆,朱的内心也难平疑惑。朱元璋的大臣之中,名儒硕学比比皆是,这更给朱元璋的心理造成很大压力。在朱元璋没有称帝之时,最重要的是生存和发展,这个问题尚未排上日程,对这些名儒还是满口“先生”。例如在《慰刘基书》、《谕刘基书》中称刘基为“老先生”,甚至有这样的句子“元璋顿首奉书伯温老先生阁下”。见《全明文一》卷三四。当然这是客套,但也确实表现了朱元璋在用人之际,对文人士大夫保持了应有的礼貌,以显示自己礼贤下士的风度。到了建国以后,特别是天下统一、政权稳定之时,朱元璋对文人士大夫的态度大变,其重要原因就是文人士大夫的使用价值大大降低了。不妨再以刘基为例,在任命丞相的问题上,朱与刘有了分歧,刘向朱元璋陈述了自己对朱想委任的几个人的真实看法,朱便认为刘阻挠他人,自己想担任这一职务。刘基意识到朱元璋只可共患难,不可共安乐,于是,辞职归田。朱在《赐诚意伯刘基还乡》一文中就颇有些杀机地说:
朕闻古人有云:“君子交绝,恶言不出;忠臣去国,不洁其名。”
从中可见这位出身草莽的皇帝对一些确有长处又好表现(如道德文章的长处)的臣子的憎恶。那些有才华的臣工们就不能不有所收敛。钱谦益说刘基的诗歌创作在入明以后出现倒退现象,就是一例。
做了皇帝的朱元璋仿佛在文章上也要与文人士大夫一争高低,他特意写作了一些书序、游记、哲学或佛学短论之类。从朱元璋所遗留下的《文集》来看,很难断定哪些是他自己写的,哪些是出于馆臣的捉刀代笔。他认为自己之所以写作,是因为文人士大夫往往不能代替自己尽言。如《皇陵碑》一文序中就说:
况《皇陵碑记》皆儒臣粉饰之文,恐不足为后世子孙戒,特述艰难、明昌运。
◎从游民到帝王的思想转化(5)
《全明文一》卷一二
这可能是真的,然而除了一些叙述自己经历的文章较文人士大夫的文章稍有感情外,其说理文大多卑之无甚高论。不过,朱元璋的文章多富于气势,如高屋建瓴。连赵翼都说其:
文学明达,博通古今,所传御制文集,虽不无词臣润色,然英伟之气自不可掩。
《廿二史札记》
我们从其中的一些文章来看,朱元璋参与写作是有点不让文人士大夫专擅此长之意。朱氏文章的许多地方表现出他对古代和当代文人士大夫的藐视。如《辟阿奉文》讽刺当代的文臣,说他们还不如唐代妇女在皇帝面前敢说真话,“唐妇人,犹过今之儒者”。他以为这样便污辱了当时的儒臣,可是在后人看来,唐代宫中妇女之所以敢说话,那是由于政治环境宽松造成的,明初的儒生只能歌功颂德,因为朱元璋只允许他的臣民唱赞歌。《驳韩愈颂伯夷文》、《辩韩愈讼风伯文》是批评唐代的韩愈的,他说韩愈对于“格物致知,尚未审其情”,实际上是朱元璋不懂得诗文写作的文学特点。这些文章强词夺理,充斥着咄咄逼人的霸气,表现出不可拂逆的皇极意识。有奴才气的文人一见到皇帝的霸气先自气短,便廉价赞美为“英伟之气”。
由于出身贫苦,幼时受过许多苦难,朱元璋登上皇位以后便把自己当作全体人民,特别是贫困农民利益天然的代表者。《天潢玉牒》中说太祖:
诚心爱民,尤矜贫弱,语及稼穑艰苦,每为涕泣;于大姓兼并,贪吏渔取,深恶疾之,犯者必置诸法。
《记录汇编》卷一二
在取得政权一统天下之初,他经常下令免征一些地区的粮税。当下诏书时,朱元璋总免不了要表白一下:“朕本农夫,深知民间疾苦”;“朕本农夫,深知稼穑艰难”;“四海苍生,皆吾赤子,爱念之意,旦暮不忘”;“食惟民之天,民乃邦之本,一视同仁,皆吾赤子”。这类千篇一律的话,在他的诏书中经常可以看到。而且,在官民之间,朱元璋也往往与民站在一起,对贪官污吏大加挞伐,如《免两浙秋粮诏》就说两浙地方官在“民力未苏”之时,还“害民肥己”,并表示要“扫除奸蠹,更用良善”。他谈到官民(当然,这个“民”不包括他常常谴责的“无籍之徒”),往往把民视作弱势群体,去关爱、去体恤。然而在关爱体恤的背后是一种作为“臣民之父”,特别是作为“人民之父”的情结。前面我们讲过,周朝时宗法社会的家国同构现象,作为君临天下的周天子也就是分布于全国的周民族的大家长。这种制度表现为在赤裸裸的统治压迫和剥削上,还被一层温情脉脉的纱幕所笼罩,臣民既受皇权专制国家的控制,又得到它的保护。秦朝以后,宗法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皇帝与他的臣民之间一般也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了,但是“君臣如父子”这个观念却流传下来。所引皆见《全明文一?大诰三编》。传统上的父亲是把子女视为自己的私有物的,作为“君父”的皇帝则更是如此。而且,不仅皇帝本身认识到这一点,他们还要求老百姓也应有这种意识,这在朱元璋身上表现得特别强烈。他在《大诰三编?秀才剁指》中对秀才夏伯启叔侄不肯出仕的“教诲”中说:
况常云人有再生父母。何谓再生父母?人本非罪,偶遇大殃而几死,或遇人而免。所遇之人,不分老壮而出幼者,但能回生于将死之期,是谓再生父母。
对于一般的能够救你的生命于危难之中的人,就是你的“再生父母”,何况把整个社会和民众从“暴兵横作”中解救出来,对全国人民都有“全生保命之恩、再生之德”的君王呢?朱元璋把君王是“民之父母”这个命题通俗化了,这可能与他的出身和文化程度有关,但是,这种通俗性的阐释更具有绝对性,他更要求广大臣民要绝对遵守。朱元璋所理解的“君臣关系”是通俗的,所以也比较容易在民众中推广。在这个认知基础上,给广大人民一点恩惠和赏赐,与对其中一些不遵守者严厉的惩处,这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它们都是皇极意识,也就是皇权至高无上的表现。
◎从游民到帝王的思想转化(6)
“替天行道”转变为“皇极意识”,是从游民领袖到帝王的社会地位变迁的结果。两者似乎“雅”、“俗”有别,但是它们之间相距却不甚远,因为它们的思想根源都在于,深信自己的个人意志应有绝对自由的活动空间,并具有自由伸张的绝对权力。他们确认自己的一切想法、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具有绝对真理性,都是代表上天的意志的。实际上,他们及他们所属的集团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例如明代官俸很低,而朱元璋分封其子弟,这些贵族都享受极高的俸禄),他们的奋斗就是为了争夺和实现这种利益。这本来也是无可厚非,然而他们总是有意无意地掩盖这一点,宣传他们的所作所为纯粹是为了解救陷于痛苦和灾难而不能自救的人们,从而使其奋斗变得崇高起来。
在反社会的游民的小圈子中,虽然高举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其中也不乏“皇极意识”。游民首领关上寨门做皇上,他们在其内部的绝对专制有时并不亚于暴君,帮会头子对违规兄弟们的处置和惩罚的严厉,往往超过了主流社会。那些真正坐上了皇帝宝座,有了帝王之尊和充分实力的人,要战胜政敌和对手有时也打出代天行罚的旗号。读者可以从这些光怪陆离的社会现象中看到替天行道与皇极意识的内在关系。
3最近于游民的心态——残酷
赵翼说朱元璋有“盗贼”之性,主要就是指他称帝之后逐渐表现出的极端残忍的一面。本书第六章对于游民性格残酷的一面作了分析,游民残忍的性格,与其生活经历中饱受的苦难和文化水平较低有关。人经历了太多的苦难后感觉便迟钝了,此时对他人所遭受到的苦难便缺少了常人应有的感觉,甚至不觉得这是痛苦。游民文化水平低,智力水平也相应较低,人们同情他人的痛苦,首先要对他人的心理世界有所了解,而文化水平和智力水平较低的人们不具备这些,所以人的同情心缺少了,人性中残酷的一面就不免要畸形发展了。朱元璋是具有相当高的智力水平的,最初虽没有文化,后来随文人士大夫读书,达到相当的水平,因此,他在统治中所表现出的残忍是出于感觉的麻木和政治的需要。
朱元璋没有登上帝位之时,其性格残酷的一面如何表现,文献不足,不能一概而论。赵翼《廿二史札记》“明祖以不嗜杀得天下”条中云:
明祖以布衣成帝业,其得力处,总在不嗜杀人一语。
又云:
盖是时群雄并起,惟事子女玉帛,荼毒生灵,独明祖以救世安天下为心,故仁声义闻,所至降附,省攻战之力大半。其后,胡、蓝二党诛戮至四五万人,则天下已定,故得肆其雄猜。
这些虽可以说按之有据,但是并不一定符合实际。总的说来,朱元璋在未做皇帝之前较其他反元武装集团要讲些政策,在乱杀滥烧方面有些控制,但远不像赵翼想象的那么好。
我们说一统天下之后的朱元璋在巩固政权方面表现出非常残酷的一面,这主要还不是说他制造了多少冤案,杀了多少人,而是指他对生命,对人的生存权利,对人的自尊的贱视和蔑视。活生生的人在他的眼中无异于猪狗,想如何处置便如何处置。蔑视人这一点,虽然是皇权专制主义的共性,但是在朱元璋这个游民出身的皇帝的行事中表现得特别突出。他在整顿吏治和稳定政权的过程中,推行打击面极大的政策和极为残忍的肉刑,在上一节中我们已有介绍。近几十年来一些史家,把明太祖无节制的杀戮说成是他在维护法制时对地主阶级和贪官污吏进行的“无情的打击”,其语意颇有赞颂之意,似乎认为这并不是什么残酷。这种意见显然带着时代的烙印,在社会文明有长足进步的今天,很难得到人们的公认。
后人评价朱元璋时常说他喜怒无常,个性“雄猜多疑”。所谓“喜怒”主要指他对人的处理上。他忽喜忽怒,随着年龄的增长,“喜”时少,“怒”时多,怒气一来不知多少人丧生。“雄猜”便是怀疑一切,在他眼中,“忠臣良民”太少,因此就要肉体消灭。杀人对他来说是个很随意的事,兴之所至,就要杀人。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引《明兴杂记》中记粤中诗人孙(艹贲)事迹时说:
◎从游民到帝王的思想转化(7)
高皇诛蓝玉,籍其家,有只字往来,皆得罪。(艹贲)与玉题一画,故杀之。临刑口占云:“鼍鼓三声急,西山月又斜。黄泉无客舍,今夜宿谁家?”高皇问监杀指挥,孙(艹贲)死时何语,以此诗对。高皇怒曰:“何不早奏?”竟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