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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戴尔·卡耐基 当前章节:15006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8:40

在演讲稿的结尾,他说:“我在最卑微的家庭里出生,成人后也缺乏有地位的亲友的举荐。不过,诸位贤明的父老,假如我不宜出头,反正我已饱受挫折,不会因为这一次的失败而苦恼。”

没过几天,一位骑士突然冲进纽沙勒,带来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萨克族的印第安酋长“黑鹰”带着一路人马出征,烧杀抢掠,骚扰得洛克河一带不得安宁。

这个消息弄得人心惶惶。雷诺州州长要征一批志愿军。当时的林肯是个“失业而又毫无资产的公职候选人”,他于是前去投军,被选为队长。林肯想训练“克拉瑞树丛帮”成为“正规军”。但对于林肯的指挥,他们的回答是:“去你的吧!”

荷恩敦说,林肯始终认为他参加抵抗“黑鹰”的战斗,只是“一种假日的活动与冒险”。也许吧!

林肯后来在国会演讲时声称,他从未攻击过红番,只是“打过野葱头”;没见到过印第安人,倒是“和蚊子血淋淋地搏斗过几回”。

机遇来临(3)

“黑鹰”之战结束后,“林肯队长”又开始忙于竞选州议员。他挨个与人握手、讲故事,赞同每个人的观点,一有人聚会就站出来趁机演讲。

选期到了。纽沙勒的208张选票中,虽然只有3票没有投给他,不过他还是没有能够当选。

两年后,林肯再次竞选,这次终于被选上了。他借钱买了一套新衣服,穿上后就去议会上任了。

以后的几年:1836、1838和1840年,他都连续当选。

纽沙勒有一个人名叫杰克·基尔梭。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一事无成,是个失败者。他老婆为了谋生,只得招些房客,与人搭伙。而他自己则成天钓鱼、拉提琴、朗诵诗篇。可是林肯却喜欢和他来往,并深受他的影响。在此之前,对于林肯而言,莎士比亚和罗勃·伯恩斯只是一些人的名字而已。可是,自从认识基尔梭以后,林肯就整天坐着听他读《哈姆雷特》,背《麦克白斯》,多么丰富的修辞,多么动人的激情和深远的智慧!他第一次体会到了英国语言竟是如此美妙无比!

林肯景仰莎士比亚,热爱罗勃·伯恩斯。他甚至认为自己与伯恩斯之间会有血缘关系。伯恩斯也曾经是农民,与林肯一样穷困,也是在一间小木屋出生,成长的环境与林肯差不了多少。据说,伯恩斯耕田时犁到一窝田鼠,便哀伤不已,为此还作诗一首。林肯在莎士比亚和罗勃·伯恩斯的著作中,发现了一个充满了情感和意义的爱的世界。

林肯还惊讶地发现莎士比亚和罗勃·伯恩斯竟然都没读过大学,他们所受的学校教育也大致与林肯差不多。

于是,林肯梦想:他,文盲汤姆·林肯的儿子,一个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拓荒者的后代,也许不必永远当店员或做铁匠,他同样可以做高尚的工作。

莎士比亚和伯恩斯成了林肯热爱的作家。他读莎翁作品的时间,远比读其他作家的时间要多得多,这对他的文风产生了很大影响。一直到后来当上总统,日夜为美国的前途忧心的时候,他仍不时阅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他会在百忙中与莎士比亚专家探讨剧本,写信请教文中的一些段落。在他被暗杀的那一个星期里,他还为朋友们朗诵了《麦克白斯》中的片段。

因此,可以说纽沙勒的一个无名小辈——渔夫杰克·基尔梭深深影响了白宫。

詹姆士·鲁勒吉——纽沙勒镇的创始人和酒店老板,是个南方人。他有个十分迷人的女儿,名叫安妮。19岁的安妮,一头褐发,一双蓝眼睛,美丽迷人。她已跟镇上最富有的商人订婚。林肯却暗中爱上了她。

安妮同意嫁给商人约翰·麦克奈尔,可结婚还要等到两年之后,因为她正在学校读书。

但是没过多久,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麦克奈尔卖掉了商店后,声称要去纽约州,接自己的父母亲和家人到伊利诺州来居住。

他辞别安妮,并许诺会常写信来,保持联系。

林肯此时担任邮递员。每星期两次,公共马车会送邮件来,邮资由分到25分不等,依距离远近而定。邮资并不便宜,所以邮件也不多。林肯常把邮件放在帽子里,各处走动。每当碰到别人打听邮件,他就会取下帽子来找一番。

每个星期两次,安妮就要向林肯询问有没有信件。但是3个月过去了,她才收到第一封信。麦克奈尔在信里说,他穿越俄亥俄州时,突然病倒发烧,昏睡了三个星期,所以他没有早点给安妮写信。

第二封信又隔了三个月才收到,写得平平淡淡,含糊其辞,说父亲生病,自己又被债主纠缠,因此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接着,一连好几个月,安妮都没有接到信。她不禁产生了怀疑:麦克奈尔是否真的爱她?

看到安妮忧伤的模样,林肯提出愿意帮她去寻找麦克奈尔。可安妮说:“不,他知道我在家里等他,既然他连封信都不愿给我写,那我也不想去寻他。”

然后,安妮告诉林肯麦克奈尔临走前的告白。麦克奈尔承认,人人皆知的“麦克奈尔”不是他的真姓,他是以化名隐居在这里的,他的真姓是“麦克纳玛”。

麦克奈尔说,他在家里是长子,因为父亲在纽约州经商失败,他们债台高筑,家中的债务会压得他喘不过气,只好独身一人到西部来挣钱。他隐姓埋名,不想让债主知道他的下落,否则他们会追踪而来。此刻他发了财,要携父母来伊利诺州享福。这些话传开以后,在村里造成很大的轰动。众人纷纷议论。人们说那都是该死的骗子编造的谎言,上帝才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或许早已结婚;或许他已有好几个老婆;他或许还抢过银行、杀过人……一句话,他已经抛弃了安妮·鲁勒吉,那倒真是一件幸事,谢天谢地。

这些都是本地人的说法。林肯什么也没说,可他的内心开始活动了。

机遇终于降临了。

最后的树叶(1)

林肯走路的姿势,仿佛有浓浓的忧郁从他的身上滴下来似的……

与边疆地区许多饱受风霜侵袭的房屋一样,鲁勒吉酒店也是一栋粗糙的木屋,人们路过时根本不会多瞧它一眼。但林肯现在却成天盯着它。对他而言,那房子犹如圣殿一般高耸入云,每次他跨越门槛时,心跳就会加速;他的全部心思都绕着它转。

他仰卧在店铺的柜台上,读着从杰克·基尔梭那里借来的莎士比亚名剧,他重复地读着这几行:

从那边的窗户,透进来何等温柔的光芒!

假如那是东方,朱丽叶就是太阳。

林肯合上书本,静静地躺着,痴痴地回忆昨夜安妮说的每一句话。

那时,当地流行一种缝被服的团体活动,每一次安妮都会应邀参加。她那少女的纤纤玉指做起针线活来又快又灵巧。早晨,林肯常骑马送她到缝被服的地方,到了傍晚再去接她回家。有一回,他大胆地走进屋里——那种场合男人一般是很少进去的——并坐在她的身边。他心跳剧烈。安妮的脸上泛起红晕,手中的针脚开始不稳。安妮那时留下的乱针,多年以后仍能从那条棉被上看出来。

仲夏之夜,在山嘉蒙河岸边,林肯和安妮在一起并肩散步。鸱枭在树上鸣叫,萤火虫在夜空中飞舞,织出一道道金色的光。

深秋里,他俩在树林里游逛。此时,橡树红得像燃烧的火焰,林中只听“啪嗒啪嗒”响,那是胡桃树的果实掉落在了地面上。

雪晴后的冬日,他们手拉着手,穿过一片银色的树林,只见——

橡树、 树和胡桃树穿起貂皮大衣,

比伯爵们还要高贵;

榆树中最贫穷的枝桠,

如今也挂上了晶莹的珍珠。

这对恋人眼中的世界和人生,多么美丽,多么神圣!当林肯凝视着安妮的蓝眼睛,她那颗少女的芳心就像一只快乐的鸟儿般吟唱,而当安妮的酥胸轻触林肯时,他就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不久,林肯和人合伙,在纽沙勒村买下了三间残破的木屋,重新开了一家杂货店。他的合伙人贝利是一个牧师的儿子,可他却是个酒鬼。

一天,店铺前面来了一位过路人,他驾着篷车要迁往爱奥华州的。因为路滑难行,马儿又疲惫,为减轻负担,他要把一桶零碎东西卖给林肯。林肯对一桶碎铜烂铁毫无兴趣,但对劳累的马儿动了恻隐之心,于是他付了50分钱买下了那个废料桶。他看也不看一眼,就把它滚到了店铺后面。

过了两个星期,林肯才把桶里的东西倒腾出来,想知道自己究竟买了些什么。他在一堆废铁下看到一部布莱克史东写的《足本法律评注》!当时正值农忙,店里没什么生意,他就利用空闲时间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没几天,四册书就被他一气读完了。

就是由于这部书,林肯坚定了要做一名律师的志向,他要让安妮为他感到骄傲。安妮非常欣赏他的志愿,两人商定,当他正式拿到执业证书时,两人就结婚。

读完了《足本法律评注》,林肯为了向一位律师借阅别的法律书籍,徒步走到20英里外的春田镇。在回家的路上,林肯捧着书边走边读。他常常放慢脚步,停下来专心研究困难的段落,直到完全弄明白。就这样一直读到天快黑了,星星也已升起,他才饿着肚子赶回家。

林肯一头埋在了书本里。白天,他躺在小店旁的榆树下,一双光脚板搁在树干上,津津有味地读书;晚上,他用堆着的废料点灯,在制桶店里读书。他一会儿高声朗诵,一会儿默写、改正,最后自己重写,直到句子浅显易懂才满意。

最后的树叶(2)

这一阵子,林肯总在腋下夹一本契蒂或布莱克史东的书,不停地读。无论是在河边或林间散步,还是在田野劳动,人们总发现他在钻研学问。有天下午,雇他砍柴的农民找不到林肯,最后发现他赤足坐在谷仓一角的柴堆上,正在研究法律。

当地的一位老师曼塔·葛拉罕告诉林肯:“你如果想在政界和法律界出人头地,文法不通可不行。”

于是林肯问葛拉罕:“什么地方可以借到文法书呢?”

葛拉罕告诉他,农民约翰·凡斯家里有一本《科克罕文法》,他住在6英里外的一个村庄。林肯马上戴上帽子,赶到那里去借书。

使葛拉罕大吃一惊的是,林肯以极快的速度读通了整本文法规则。事隔30年后,葛拉罕还感慨地说:“林肯是我所见过的年轻人中最勤奋的一个……有一次,他为了推敲三种表达方式中效果最好的一种,竟花了好几个小时。”

林肯读透了科克罕的文法之后,又开始读吉朋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洛林的《古史》、杰佛逊、克雷和威伯斯特等政治家和军人的传记,以及汤姆·伯恩的《理性时代》。

林肯身穿“深蓝色棉布外套、笨重的皮鞋和浅蓝色的斜纹马裤,他全身的打扮极不协调,裤脚吊在外套下三寸左右,离袜子还有一大截”。这位与众不同的小伙子,在纽沙勒村走来走去,读书、梦想、讲笑话,人缘很好,每到一处就结交一帮朋友。

著名的林肯研究家亚伯特·毕佛瑞在他写的林肯传中说:

林肯以机智、学问和善良的品德吸引人,也以他那古怪的装束吸引人;那笨拙的姿势、短得令人发笑的马裤也成了他的标记。所以,很快“亚伯·林肯”就成了人们对他的称呼了。

但“林肯和贝利店铺”还是倒闭了。因为林肯一心只知道念书,而贝利总喝得酩酊大醉,所以破产是免不了的。林肯又只好干些粗活挣点住宿费。他帮人砍柴、耙草、筑墙、剥苞谷、到锯木厂打工,还当过一阵子铁匠。

在曼塔·葛拉罕的启发下,他又学习了三角和对数,当起了测量员。他赊账买了一匹马、一副罗盘,就去为镇上的农民丈量土地,每丈量一块地,收三角七分半的酬劳。

这时,安妮到一个农场里给人煮饭打工,因为她父亲的酒店也破产了。林肯马上到了同一个农场,帮人耕种。只要能在安妮身边,他就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到了晚上,他就去厨房帮安妮洗盘子。林肯去世前曾经对一位朋友说,他在伊利诺州做农场工人的时候,远比做白宫主人快乐得多。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无缘品尝那种满足和狂喜了。

真是好景不常,1835年8月,安妮病倒了。一开始,她只是感到浑身乏力,开始发烧,但仍然坚持干活。一天早晨,她连下床的力气都没有了。人们从纽沙勒请来爱伦医生,他诊断安妮患的是斑疹伤寒,可当时的医疗水平还无法治好它。安妮四肢冰冷,医生用热石给她取暖,但她体内却似火烤一般。她一直嚷着要水喝。现代治疗斑疹伤寒时,常用冰块退烧,并鼓励患者多喝水,可惜的是,那个爱伦医生并不知道现代医学的治疗方法。

安妮挣扎着度过了可怕的几个星期。最后,衰弱得举不起她的小手了。医生不允许外人探视,要求让病人完全休息。林肯也一样不能进去看她。以后的几天里,安妮一直频频地呼唤着林肯的名字。于是,家里人特地请来林肯。当林肯走进屋子,关上房门,轻轻走到床边,两人对视良久。这一刻,已是这对热恋的情人最后的凝视和告别。

最后的树叶(3)

第二天,安妮开始昏迷不醒。几天之后,她就离开了林肯和这个世界。

安妮去世以后的几个星期,是林肯一生中最悲伤的日子。他茶饭不思,沉默不语,一个人离群索居,双眼凝视远方。仿佛随着安妮的去世,他的灵魂也已被摄走,只留下一副空空的躯壳。朋友们怕林肯这样下去会自杀,于是拿走了他身边的刀子,还防着他去跳河自尽。

安妮死后,被埋在五英里地以外的“协和公墓”。林肯每天都要步行到那里,去陪伴安妮。朋友们有时觉得他待在那儿的时间太长了,于是不得不去把他苦苦劝回家。当暴风骤雨来临时,林肯就痛哭着说,他不能让狂风暴雨侵扰安妮居住的地方……在山嘉蒙河岸边,有人看到林肯口中喃喃自语、漫无目的四处乱逛,就为他请来了医生,因为大家怕他发疯。医生认为,应该让林肯做点事,以便转移他对安妮的怀念。

在城北一英里以外的地方,有位林肯的好友叫宝林·格林,他把林肯领回家中,并自觉担负起监护林肯的责任。格林的家非常幽静,房屋后是向西延伸的林立的山崖,房屋前是一片平坦的洼地,通往树荫环绕的山嘉蒙河。格林的老婆南施,让林肯劈柴、挖土豆、挤奶、摘苹果;她在纺纱时,故意让林肯帮着扯线,让他忙得没有多余时间自个儿冥想。

1837年,安妮去世两年以后,林肯告诉一位州议会的同事:“人们以为我已经完全恢复健康了,其实,我在孤独时依然悲观,有时候,我甚至都不敢随身携带刀子。”

安妮的去世,使林肯成了全伊利诺州最忧郁的人。

与林肯共事过的威廉·H·荷恩敦曾说:“林肯在以后的20年中,已失去了人生的欢乐。他走路时,仿佛浓浓的忧郁快要从他的身上滴下来似的……”

此后,林肯开始偏爱那些有关悲哀和死亡主题的诗歌,甚至到了着魔的地步。他常常一个人无语地静坐,很长时间出神发呆。然后,忽然念出几行忧伤的诗句,句子出自一首诗:《一片最后的树叶》。

布满青苔的石板,

盖在他曾亲吻的芳唇上,

多年以前镌刻墓碑的,

是他心爱的人的名字。

林肯在安妮死后最喜爱的诗是《人类啊!你何必骄傲呢?》。在孤独的时候,他念给自己听;在伊利诺的乡村旅馆里,他念给旅客听;在演讲时,他为听众引用它;进入白宫以后,他又背给客人听,并且将它抄送给朋友们。他说:“假如我能写出这样的好诗,我愿意倾尽所有的财物,哪怕负债。”

这首诗的最后两段,是他最喜欢的:

希望和绝望,欢乐和悲伤,

与阳光和雨水交织;

笑声与热泪,蜜语与哀歌,

如后浪掀前浪,接踵而来。

就在一转眼、一吐纳之间,

健康的朱颜成死亡的惨白,

金色的生命入棺木和殓衣,

人类啊!你何必骄傲呢?

安妮·鲁勒吉安息的“协和公墓”,坐落在一个静谧的农场里,周围有麦田和牧地包围,牛羊们常在此觅食。这是一块安详的土地。到了春天,鹌鹑们会来这里筑巢繁殖,偶尔会有一两声羊的叫唤和鸽子的咕咕声打破这里的宁静。现在,那里灌木和藤蔓丛生,很少有人会去那里参观。

1890年,就在安妮去世50余年后,在四英里路开外的彼得堡,当地一个从事殡葬生意的商人新辟了一处公墓。而在此之前,彼得堡已经有了一处名为“玫瑰山”的公墓,那儿既宽敞又美丽,因此,新公墓一时没有人购买。真正是“生财有道”,那商人居然打起了安妮坟墓的主意,他想把安妮的遗骨迁移到新公墓里去。

“在1890年5月15日左右,”——本书引用商人自己的话时一字未改——他掘开了安妮的坟墓。

有一位老太太,她是安妮的堂兄麦克葛拉蒂的女儿,那时还住在彼得堡。麦克葛拉蒂深知林肯对安妮的感情。他常与林肯在一起同吃同睡、一起下田,并协助林肯丈量土地。

老太太在一个宁静的夏夜,坐在自家门廊前的椅子上告诉本书作者:“以前我常听爸爸说起,林肯在安妮去世后,常一个人走五英里路到安妮墓前,在那里一呆就是一整天。爸爸怕林肯发生什么意外,就去把他劝回家……安妮的墓被掘开时,爸爸与那个殡葬商人当时都在场。他说,他们没有发现安妮的尸骨,只找到四颗珍珠钮扣。”

精明的商人于是挖出珍珠钮扣和一捧泥土,供奉在彼得堡的“橡树园”新公墓中。并声称安妮·鲁勒吉就葬在那里。如今,每到夏季,就有千百名游客来凭吊所谓的“芳冢”。 他们对着四粒珍珠钮扣垂泪的场景,这样的场面我亲眼见过。艾德嘉·李·马斯特斯《汤匙河诗集》中的一首诗,被刻在一块美丽的花岗岩纪念碑上:

少女微贱本无闻,

不朽旋律已谱成。

“不存恶念施慈悯。”

宽容之道传众生。

慈容写满众生脸,

真理之光在闪耀。

安妮·鲁勒吉,

生前蒙受林肯爱,

埋骨荒草冢。

生虽未同衾,

死可结连理。

祖国永繁昌,

英华绽胸前。

贪婪的殡葬商依然无法带走安妮,她的遗骨留在她长眠的“协和公墓”里。那里也埋着亚伯拉罕·林肯的心,他的热泪滋养着这块土地。安妮·鲁勒吉长眠在野玫瑰和北美鸽的鸟语花香之中。

玛丽·陶德(1)

玛丽的风格是高傲,她坚信自己日后会成为总统夫人。

在安妮去世两年后,也就是1837年的3月,林肯骑马离开了纽沙勒。他来到春田镇,开始了“实习律师”的生涯。

他在马鞍袋里塞进几本法律书、几件衬衫和内衣裤,这就是他的全部财物了。在一只蓝色的旧袜子里面,有几枚数额不大的硬币,那是他做邮递员时所代收的邮资。到春田镇的第一年,林肯手头非常紧。要是别人也许早就挪用这笔邮资了,待以后再补上。但他没有这样做,他觉得这样不诚实。所以,当邮局里来人跟他结账时,他交出的钱正是前一两年收进来的那几枚,而且一文不差。

店铺倒闭后,贝利又酗酒致死,留下来一大堆债务。林肯骑马走进春田镇的那天,身上已负了1100元的债务。

那时,林肯完全可以通过钻法律上的空子,声明生意失败,请求分摊责任的办法躲过债务。但他没有这样做,相反,却主动找上门去,请求债主给他时间,到时他保证连本带息一并偿还。除一个叫彼得·凡柏金的人提起诉讼之外,别人都应允了;那人胜诉后,林肯的马儿和测量工具就被拍卖了。其他债权人耐心地等了14年,直到1848年林肯当选国会议员之后,他才将薪水寄回家,还清这笔老账,兑现了他的诺言。

那天早晨,当林肯到达春田镇的公共广场后,他就在西北端的“约书亚·F·史匹德日用商品店”前面下了马,将马儿拴在那儿。史匹德后来回忆道:

他下马后,打算向镇上惟一一家家具匠订做一个床架。他走进我的店铺,把马鞍袋搁在柜台上,就向我打听做一个床架需要多少钱。我算了一下材料的费用,发现总共要花17元。他说:“不算贵,可是无论多便宜,我都买不起。你假如让我欠账,那么,到圣诞节时我的律师事务所成功了,就可以还你钱;但假如失败了,可能一辈子也还不起。”我抬头打量着他,心里暗自惊讶:这辈子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张忧郁的脸孔……一直到现在,我仍然这么想。我对他产生了深深的同情之心,于是对他说:“我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请你来跟我分享它。”他问:“你的房间在什么地方?”我指了指通往卧室的楼梯说:“在楼上。”他什么也没说,抱起马鞍袋上了楼,下楼时,他笑逐颜开地对我说:“好啦!我十分感激你,史匹德!”

就这样,没付一分钱房租,林肯和史匹德一起在店铺楼上同住了五年半。

威廉·伯特勒是林肯的另外一位好朋友,他不但提供林肯五年的伙食,而且还为他买过不少衣服。伯特勒并未明说要收多少钱,这完全是出于朋友间的友谊和帮助。林肯可能付过伯特勒一点钱,那是在他有经济能力的时候。

林肯认为,如果没有伯特勒和史匹德的援助,他的律师事业绝对不可能成功。林肯把这两个好朋友视为上帝的恩赐。

林肯与一位姓史都华的律师合作。大部分时间史都华都在关注政治,律师事务所的例行事务都由林肯负责,不过业务并不多。办公室内的陈设也有点寒酸:一张肮脏的床、一块野牛皮毯、一把椅子和一条长凳,还有一个书架,上边搁了几本法律书。

律师事务所开业的头半年,只收了五笔律师费:一笔二元五角的、两笔五元的、一笔十元的,他们还收了一件大衣作酬劳。

玛丽·陶德(2)

林肯惨淡经营,心灰意冷。他想放弃法律改做木匠。一天,在春田镇的“佩吉·伊顿木匠店”前停留,林肯又回忆起在纽沙勒读法律时,曾想要抛下书本,去当铁匠。

在春田镇的第一年,林肯非常孤独。有时在晚上,在史匹德店铺后面,偶尔会来几个议论政治的男子,他们算是林肯有限的交际圈了。他星期天很少上教堂,他觉得自己在春田镇幽雅的教堂里会很不自在。

在写给玛丽·欧文斯小姐的一封信中,林肯提到,在春田镇的第一年,只有一个女人曾和他说过话,他还说:“如果不是出于必要,她是不会跟我讲话的。”

不过到了1839年,林肯的处境有了起色。那一年,有个女人不但与他说话,而且还追求他, 最后嫁给了他。她的名字叫玛丽·陶德。

后来当有人问起,陶德这个姓氏为什么是这种拼法时,林肯回答得很幽默:“或许是因为上帝 (God) 只一个‘d’就够了,而陶德 (Todd) 家却需要两个‘d’的缘故吧!”

玛丽·陶德出生于贵族世家,她的曾祖父辈、祖父辈和叔伯舅公辈中,曾出过将军和州长。陶德家族的人爱夸耀他们家族的历史,说可以追溯到公元六世纪。玛丽曾在肯塔基州莱辛顿城一所法国学校念过书,这所学校是法国贵族维多丽·夏洛蒂·里克瑞·曼特尔夫人与她丈夫办的。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他们为躲避断头台的铡刀,由巴黎逃到美国。于是在学校里,玛丽学了一口巴黎腔调的贵族法语,还学会了跳八人舞和塞加西亚圆圈舞,那是法国贵族们在凡尔赛宫里跳的舞。

玛丽心高气傲,她坚信自己日后会成为总统夫人。她不仅坚信这一点,还喜欢在人前这样说。对于旁人的嘲笑,她毫不在意,这真是有点不可思议。玛丽的一个亲姐姐说她“爱炫耀、夸饰和权力”,是“我所见过的女人中野心最大的一个”。

玛丽平时的脾气很暴躁,情绪上来时很难克制。1839年的一天,她和继母发生口角,忽然把门“砰”地一关,就跑到了嫁在春田镇的姐姐家住,一直没有回去过。

一个立志要嫁给未来的美国总统的人,到春田镇来住,她可算找对了地方。当时这个地处边疆草原的小镇,既没有石板车道、人行道,也没有电灯、下水道;猪在泥泞中打滚,牛群在镇上乱闯,牛粪猪粪散发着阵阵臭气。在当时,镇上的人口只有1500人。可这里却是美国政治的重镇:1839年,代表民主党北派的史蒂芬·A·道格拉斯和代表共和党的亚伯拉

罕·林肯都住在这里,而他们都是1860年的总统候选人。

这两人都结识了玛丽·陶德,并同时追求她,且两人都曾拥抱她。玛丽还说他们都曾经向她求婚。有人问:“您打算嫁给哪一位?”玛丽答道:“谁最有希望当总统,就嫁给谁。”

道格拉斯当时年仅26岁,且已经是国务卿,人称他“小巨人”。看来,道格拉斯的政治前途远比林肯光明。因此“最有可能当总统的那位”,实际上指的就是道格拉斯。而林肯,那时还是个穷律师,借住在史匹德店铺的楼上,连伙食都要朋友帮助。

即使在林肯当上总统的前两年,绝大多数美国人对林肯还没有什么印象,只记得他曾跟最有势力的史蒂芬·A·道格拉斯辩论过一番。而道格拉斯在林肯毫无声望的时候,就已是美国政坛上的重要人物了。

玛丽·陶德(3)

道格拉斯很善于跟女人打交道,他有一头卷曲而漂亮的头发,一副好嗓子,擅长跳华尔兹,显得英俊潇洒。他社会地位高,前途一片光明。他还向玛

丽·陶德献过不少殷勤。因此亲戚们都觉得,与林肯相比,玛丽会更喜欢道格拉斯。而实际上也可能的确如此,道格拉斯——玛丽理想的配偶。也许,在夜深人静之时,她揽镜自照,自言自语道:“玛丽·陶德·道格拉斯……”,并看到自己正与道格拉斯在白宫里翩翩起舞……她沉醉了。

但是,出乎人们意料,玛丽与道格拉斯的交往却没有任何结果。

有一次,道格拉斯与一位新闻编辑发生龃龉,最后打了一架,那人是玛丽密友的丈夫。

或许是因为此事引起的不满,玛丽曾当众批评他;或许是玛丽曾嘲笑道格拉斯在宴会上的失态,说他酒醉后在桌上跳华尔兹发酒疯,将酒杯、烤火鸡、威士忌和肉汤碟子踢得满地都是。还有,在他们两人交往期间,玛丽如果得知他带别的女孩去跳舞,就会醋劲大发,使人很不愉快。因此,他俩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参议员毕佛瑞吉曾说:“道格拉斯精明而见多识广,他可能从未希望玛丽·陶德嫁给他;据说,他曾向玛丽求婚后被拒,其实,这只是女人为保留面子而说的话。”

失望已极的玛丽,于是转而向道格拉斯的对手——亚伯拉罕·林肯大献殷勤,想以此激起道格拉斯的嫉妒。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手未留住道格拉斯,却捉住了倒霉的林肯。

在回忆他们俩的交往时,玛丽·陶德的姐姐爱德华太太说:

“有很多次,我碰巧在他们会面时在场。谈话常常是由玛丽开场的,而林肯先生只是她的听众。他盯着她,犹如被一般神秘的力量吸引住似的。他沉默寡言,为她的机智和聪明而倾倒。与玛丽这样的贵族小姐长谈,他似乎显得很笨拙。”

那一年七月的共和党大聚会,把小小的春田镇搅得不亦乐乎。在此之前,人们已谈论了好几个月了。镇上彩旗飘飘,乐声喧腾。几百英里以外的人们都来了。芝加哥的代表开来了一艘官方的双桅艇。伴随着悠扬的音乐,少女们在艇上翩翩起舞;大炮齐鸣,火焰直上云霄。

竞选期间,民主党批评他们的对手自由党候选人——威廉·亨利·哈里逊只是一个住在小木屋里啜着苹果酒的老太太。共和党员们就真地将一间小木屋装在一辆车上,木屋旁栽一棵随风摇曳的胡桃树,还有树狸在树上嬉戏,而门口则放一桶苹果酒。由30对公牛牵引着它,在春田镇的街道上游行。

到了晚上,林肯在火炬的照耀下,发表他的政治演说。

有一次聚会,有人指责林肯所属的党派是“贵族党”,自己衣着考究,却希望平民百姓投他们的票。林肯于是答道:

“刚到伊利诺州的时候,我一贫如洗,无亲无故,教育程度也不高。我先在一条平底船上打工,月薪八块钱,身上只有一条鹿皮制的劣质马裤。有时,鹿皮打湿了,太阳一晒就缩水,因为一缩再缩,结果,裤脚和袜子中间就露出好几英寸的肉。我长高后,裤子缩得更短也更紧,在小腿上勒出一圈蓝色的印记,一直到今天还能看出来。如果你们说的‘衣着考究的贵族’指的就是这个,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人们又吹口哨,又高声喊叫,对林肯表示支持与赞叹。走进爱德华家后,玛丽对林肯说,他是个伟大的演说家,并迟早会登上总统的宝座。她崇拜他。

林肯凝视着玛丽,她的眼神已告诉了他一切。月光如洗。他拥吻着她……

他们决定于1841年元月1日成婚。

结婚前短短的6个月里,又发生了许多故事。

结 婚(1)

林肯缓慢地说:事情既然发展至此,我也只能信守诺言。

玛丽和林肯订婚不久,就开始对林肯的言行举止感到不满,开始想方设法改造他。她常常拿他跟自己尊贵的父亲相比。玛丽的父亲——罗勃·陶德先生,常常着上等蓝呢外套、白色亚麻长裤,皮靴下面裤管塞得很紧,手握金头拐杖。12年来,他每天早晨都雍容地走在莱辛顿的大街上。可是林肯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暑天,他既不穿外套,也不戴硬领;至于裤子,他常用一条带子往腰上一系就算了事;如果掉了扣子,就用木钉子解决一下。看着他的这种衣着打扮,玛丽无论如何都喜欢不起来。林肯这种随便的作风,使玛丽觉得脸面丢尽。她毫不留情地说出她自己的观点,言辞一点也不宽容,常使林肯十分为难。

玛丽的傲慢、自以为是、尖刻和唠叨,让林肯很不舒服。在莱辛顿的法国贵妇人办的学校里,玛丽学会了跳雍容华贵的八人舞,却没学到多少做人的品德。她常使林肯不得安宁,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每礼拜去见她两三次,而是只想离她远一些。而玛丽却不明白,正是自己一手毁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反而写信责备林肯疏远了她。

玛丽的姐夫尼尼安·W·爱德华的堂妹玛蒂

妲·爱德华不久也来到了春田镇住。林肯去拜访玛丽时见到了她,她长得金发碧眼、高大而端庄,十分迷人。她与玛丽判然有别。 她虽不会说巴黎贵族腔的法语,不会跳圆圈舞,可是她待人接物很有教养,林肯十分喜欢她,甚至有点迷上了她,玛丽·陶德跟他说话,他神不守舍地竟听不见,把玛丽气得直瞪眼。林肯有一次与玛丽一起去参加一个舞会,到了那里他并不想跳舞,当别的男子邀请玛丽去跳舞后,自己却和玛蒂妲聊起了天。

当玛丽斥责林肯,说他已爱上了玛蒂妲时,他竟也不否认。玛丽痛哭一场后,专横地命令林肯,不许他以后再多看玛蒂妲一眼。

在喋喋不休、吹毛求疵中,恋爱的幸福和甜蜜荡然无存。

林肯看到,他们俩人在许多地方都几乎是南辕北辙:他们所受的教育、家庭背景、性格、爱好,对事物的观点等,都相差太远了。他们在一起时总是闹别扭,总是在生气。这使林肯意识到,他们未来的婚姻生活必定不会幸福,所以必须解除婚约。

实际上,玛丽的姐姐和姐夫也看出了这一切。他们认为林肯与玛丽根本不般配,将来不会获得幸福的。因此,他们劝玛丽退了婚约。

玛丽一意孤行,根本不想听。

好几个星期,林肯都在苦苦思索。他还是想分手。一天晚上,他走进史匹德的店铺里,在火炉边,他掏出一封信,让史匹德看。史匹德说:

“信是写给玛丽的,他坦白地说出了自己此时的心情与想法:他反复冷静地斟酌了这桩婚事,他觉得不太可能,他不能要求玛丽嫁给他,因为他觉得自己不够爱她。他要我转交这封信。但我拒绝了。他说要托别的人去转交。我告诉他,不能把这封信交出去,因为它一旦到了陶德小姐手中,就会对他不利。我说:‘如果是私下谈话,还不太要紧,可能被人遗忘或事后加以否认,但一旦白纸黑子写了下来,就会成为把柄,永远于你不利。’说完这番话,我就把那封信投进了火炉中。”

参议员毕佛瑞吉说:“林肯在信里究竟对玛丽说了些什么,我们已无从得知;但那封信的内容,我们可以从他写给玛丽·欧文斯小姐的绝情信中,猜出一个大致。”

结 婚(2)

林肯和玛丽·欧文斯小姐的韵事,可以追溯到四年以前的纽沙勒。那时林肯认识一位叫本奈

特·阿贝尔的太太,她有一个妹妹名叫玛丽·欧文斯。阿贝太太对林肯颇有好感。1836年秋天,当她回肯塔基州探望亲人时对林肯说,他如果愿意娶她妹妹,回来时她把妹妹带到伊利诺州来。

三年前,林肯曾与欧文斯小姐见过一面,印象不错。过了没多久,她就来到了纽沙勒。她长得很文静,受过教育,也有钱。但林肯却不想娶她为妻。因为他觉得她有些过于主动了。欧文斯小姐年纪比林肯大几岁,身材矮胖,用林肯的话来说,她“跟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吹牛胖子福斯塔夫正好是一对”。

林肯说:“这可是没办法的事儿,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喜欢她呀!”

林肯不愿意与欧文斯小姐结婚,尽管阿贝尔太太一心想促成他们俩。林肯说,自己害怕与欧文斯小姐结婚,好像“爱尔兰人害怕绞索似的”;他惟恐“因一时冲动和许诺而后悔”。

林肯给玛丽·欧文斯写了一封措辞委婉的信,坦白地说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解除婚约。

这封信写于1837年5月7日,那时他已在春田镇。由这封信可以大致推断出他写给玛丽·陶德那封信的内容。

玛丽,我的朋友:

我曾经给你写过两封信,但我觉得第一封的语气不够庄重,而第二封又过于严肃,所以都毁掉了;这一封信,我无论如何都要寄到你的手上。

在春田镇,生活是非常沉闷、孤寂的,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虽然,住在任何地方,我都一样感到寂寞。我来到这里以后,只有一个女人跟我说过话,如果不是出于必要,她是不会跟我讲话的。我以前从来没有去过教堂,近期内也不会去,因为我觉得,自己在春田镇幽雅的教堂里会感到很不自在。以前我们谈到过,你来春田镇居住一事;但我想,你对这里很可能不太满意。在这里,你不能参与很多坐马车亮相的、让人风光的社交活动,你大概只能做一个旁观者。你会贫穷得难以招架。若有女人,欲将终身的幸福托付于我,我必定要竭尽全力,使她满足为止。而最使我感到痛苦和无奈的,莫过于一切努力都将付诸东流。所有这一切你全都能忍受吗? 如果你没有什么不满的话,对于我而言,我知道如果能跟你在一起生活,一定比目前幸福。

以前的事,可能是你开的玩笑,也可能是我误会了。假如是这样,就让我们忘了吧。我但愿你三思而后行,不要匆匆忙忙做出决定。我的主意已定。如你希望我信守诺言,我也愿意。但我认为,这样做对你很不公平。与我一起在这里生活,很可能会让你尝到你难以想像的痛苦,而你不太习惯于吃苦。我愿意依你最后的决定行事。我知道,你最终是能够做出理智、冷静的思考和判断的。

收到信以后,请你务必回一封信给我。虽然,也许你觉得不必回信,但是在这里,在这个蛮荒偏僻之地,写信也可以做个伴儿,解除内心的孤独;读到一封信也是件美妙的事儿。请转告令姊,我不希望再听到你们卖掉财产搬家之类的话了,这使我为你们担忧。

林肯上

玛丽·欧文斯与林肯之间的风流韵事发展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再看看他与玛丽·陶德之间后来发生了什么。

史匹德把林肯写给陶德小姐的那封信投入火中,然后转身对他说:

结 婚(3)

“你若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就该有勇气当面去告诉玛丽。如果你不爱她,就不妨坦言相告,说你不可能娶她。但要当心!到时候话别说得太多,说完了最好趁早告退。”

史匹德说:“听了我的话后,他就起身扣紧大衣,镇定地走了。”

在《林肯传》中,荷恩敦写道:

那天夜里,史匹德借口说要看一会儿书,就在楼下等林肯回来,没有同我们一起上楼睡觉。已经过了10点钟,林肯还未返回。一直到11点多,史匹德才看见林肯蹑手蹑脚地回到店铺。林肯在陶德小姐那里既然呆了那么长时间,史匹德就猜测他并未按他的劝告行动。

史匹德说:“ 终于回来啦,老兄!你大概没有按我吩咐你的去办?”

林肯沉吟着,回答:“我照你说的办了。当我对玛丽说我不爱她,不能同她结婚时,她就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两只手绞紧着,看上去很痛苦。她还哭哭啼啼地说什么骗人者自己反而上当了。”

史匹德就问:“那你还对她说了些什么?”

林肯回答:“我实在受不了她这一哭,史匹德。我自己也哭了,并将她搂进怀里,又吻了她。”

史匹德不禁嘲弄他:“噢!原来这就是你解除婚约的策略?你实在是当了一回笨蛋,并和她订了第二回的婚约。现在好啦,你已经欲罢不能了!”

林肯慢条斯理地说:“唉!我也就认命了。事情既然已发展至此,我也只能信守诺言。”

举行婚礼的日子就要临近了。玛丽·陶德的婚纱正忙着赶制。爱德华大厦内,起居室重新装修,家具重新布置,地毯也要换掉,墙上粉刷一新。

这个时候,真不知该如何描述林肯的模样,他那失魂落魄的神情,几乎已不是悲哀所能形容了。他的精神一天比一天虚弱;他以后的心理状态,也可能受了这段时间的不良影响。

他的内心激烈地斗争着,他想要逃避结婚。近来他常常不去办公室工作,也不参加州议会的聚会。他在店铺的楼上一呆就是半天。有时他在夜深人静后下楼生火,看着壁炉里的火光,一个人坐到天亮。他变得脾气暴躁,还避着别人,不愿多说话。他常常很少吃东西,身体日益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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