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病情好轉、恢復了常態生活和工作的時候,我提了一句,「馮雪峰模仿周先生的語氣倒很像」。魯迅淡淡地笑了笑,說「我看一點也不像」。[73]
這封答托派的信,與其說是魯迅的答信,不如說是一個崇拜毛澤東的共產黨員馮雪峰的答信。自然,在向魯迅讀信時,魯「只是簡單點了點頭,表示了同意」,也是事實,這與當時所有的中國人一樣,一是在不瞭解事實的情況下,對已經形成社會共識「謠言性的輿論」的無奈與勉強的認同;二是對托派反對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基本否定。
王文元則說:在南京獄中的陳獨秀知道此事件後,「大發脾氣,問我們為甚麼會對魯迅發生幻想。他認為,魯迅之於共產黨,無異吳稚暉之於國民黨,受捧之餘,感恩圖報,決不能再有不計利害的是非心了」。[74]
我始終懷疑王文元轉述的這段話,因為這與陳對魯的一貫評價不一致。吳稚暉是陳最痛恨的「反共老賊」——「四.一二」政變的主要策劃者,陳延年就是吳出賣催促所殺。陳再糊塗,也不會把魯迅比吳,實際上,陳與魯二人互相讚譽的情感至死未變。
陳獨秀被共產黨加以「反革命」、「叛徒」、「托匪」等種種最惡毒的罪名,又被國民黨以「危害民國」罪關進監獄時,魯迅卻不避忌諱,1933年3月5日在《我怎麼做起小說來》一文中高度讚揚陳獨秀是文學革命的「主將」,是自己的啟蒙導師。同時在另一文章中,讚揚陳獨秀是一個「一目了然」的光明磊落的人。
魯迅逝世一年之後,即全國抗戰爆發後,陳獨秀也贊成國共合作為中心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時,公開發表《我對於魯迅的認識》,[75]對魯迅作出他的評價,依然如《新青年》時期那樣,讚譽備至:
「世之毀譽過當者,莫如對於魯迅先生。魯迅先生和他的弟弟啟明,都是《新青年》作者之一⋯⋯然而他們兩位都有他們自己獨立的思想,不是因為附和《新青年》作者中那一個人而參加的。所以他們的作品在《新青年》中特別有價值。」
「魯迅先生的短篇幽默文章,在中國有空前的天才,思想也是前進的。」
「在民國十六七年,他還沒有接近政黨以前,黨中一班無知妄人,把他罵得一文不值,那時我曾為他大抱不平。後來他接近了政黨,同是那一班無知妄人,忽然把他抬到三十三層天以上,仿佛魯迅先生從前是狗,後來是神。我卻以為真實的魯迅並不是神,也不是狗,而是人,有文學天才的人。」
最後,陳獨秀說:「魯迅對於他所接近的政黨之聯合戰線政策,並不根本反對,他所反對的乃是對於土豪、劣紳、政客、奸商都一概聯合,以此懷恨而終⋯⋯在這一點,這位老文學家終於還保持着一點獨立思想的精神,不肯輕於隨聲附和,是值得我們欽佩的。」
注釋
[注1]〈答呂澂的信〉,《新青年》,第6卷,第1號。「撫」,原意為輕按,也有循據之意,即崇奉遵循。
[注2]陳獨秀的題詩未署日期,劉海粟題記是「乙亥年十一月」應是陽曆11、12月,由此可推算,題詩日期應該是12月。
[注3]向寧:《堪稱獨秀不愧風流——陳獨秀聯語瑣談》,未刊手稿。作者是中國楹聯學會及江津市作協會員。
[注4]轉自汪原放:《回憶亞東圖書館》(上海:學林出版社,1993),頁189。
[注5]昌、文、涅:〈我們對於目前作的意見〉,《校內生活》,第7期,1933年11月23日。
[注6]紀它(陳其昌):〈一年來上海組織現象的教訓〉,《校內生活》,第7期,1933年11月23日。
[注7]紀它(陳其昌):〈一年來上海組織現象的教訓〉,《校內生活》,第7期,1933年11月23日。
[注8]工軍:〈目前應該做些甚麼〉,《校內生活》,第7期,1933年11月23日。
[注9]《政治問題討論集之一——福建事變與反對派》,1934年3月15日,手刻油印小冊子。
[注10]列爾士:〈福建獨立之前途〉(1933年11月23日),《政治問題討論集之一——福建事變與反對派》,1934年3月15日。
[注11]振東:〈對於宣傳工作的意見〉,《校內生活》,第9期,1934年7月31日。
[注12]〈常委答復振東同志的一封信〉(1934年6月15日),《校內生活》,第9期,1934年7月31日。
[注13]《政治問題討論集之二——國民會議與蘇維埃》,1934年5月12日。
[注14]雪衣:〈我們走那條路》,《政治問題討論集之二——國民會議與蘇維埃〉,1934年5月12日。
[注15]區白:〈評雪衣的《國民會議與蘇維埃》——再論十月革命的經驗〉,雪衣:〈我們走那條路》,《政治問題討論集之二——國民會議與蘇維埃〉,1934年5月12日。
[注16]列爾士:〈經濟復興與民主鬥爭——答雪衣同志〉(1934年2月3日),雪衣:〈我們走那條路》,《政治問題討論集之二——國民會議與蘇維埃〉,1934年5月12日。
[注17]列爾士:〈評區白的政治意見〉,雪衣:〈我們走那條路》,《政治問題討論集之二——國民會議與蘇維埃〉,1934年5月12日。
[注18]《政治問題討論集之二——國民會議與蘇維埃》,1934年5月12日。
[注19]頑石:《讀列爾士〈評區白的政治意見〉後》,《政治問題討論集之二——國民會議與蘇維埃》,1934年5月12日。
[注20]頑石:〈我對於幾個問題的意見〉(1934年5月12日),《政治問題討論集之三——現階段的形勢與反對派任務》(下冊),1934年10月22日,手刻油印小冊子。
[注21]《給雪衣同志的信》(1934年12月2日),托派內部油印小冊子。
[注22]參見〈堅決反對《中國論壇》上偷運反革命托洛斯基私貨〉(提綱),中共中央宣傳部主辦:《紅旗週報》,1934年1月;伊羅生:〈為《中國論壇》事給中國共產黨的信〉,《火花》,第2卷,第4期,1934年5月20日,手刻油印。
[注23]紀它(陳其昌):《全體起來,制止無理的分裂組織》,油印小冊子,1935年2月6日。
[注24]這個大會是總部設在法國的「世界反帝大同盟」安排的。該同盟是國際統一戰線組織,由各國著名的進步人士參加組成,如英國的肖伯納、馬萊爵士;蘇聯的高爾基;法國的古里久、羅曼.羅蘭;中國的宋慶齡、魯迅等。1933年9月,大會召開時,大同盟還派來了馬萊、古里久組成的代表團。會後成立了「上海反帝大同盟」。為了避免國民黨特務的破壞,大會是中共突擊佈置、秘密召開的,9月30日只開了一天。因此托派自然被排斥了。
[注25]中國共產黨左派反對派:〈為號召全中國被壓迫人民參加上海反帝大會宣言〉,《火花》,第2卷,第1期。
[注26]頑石:〈對政治「草案」和其他問題的意見〉(1934年4月6日),《校內生活》,第8期,1934年4月30日。
[注27]朝生:〈目前反對派的政治路線是甚麼?怎樣健全和開展我們的工作?〉,《校內生活》,第11期。
[注28]朝生:〈與雪衣同志論召集代表大會問題〉,《校內生活》,第11期,1934年9月29日,手刻油印。
[注29]朝生:〈給常委的信——論推動組織問題〉,《校內生活》,第11期。
[注30]紀它:〈批評朝生同志的組織意見〉(1934年8月1日),《校內生活》,第11期。
[注31]《校內生活》,第11期。
[注32]紀它:〈批評朝生同志的組織意見〉(1934年8月1日),《校內生活》,第11期。
[注33]紀它:〈評《國際國內形勢及我們的任務討論提綱》〉(1934年10月8日),《校內生活》,第12期,1934年12月11日。
[注34]朝生:〈與反對派內部殘餘的官僚主義作思想鬥爭〉(1934年8月12日),《校內生活》,第11期。
[注35]胡(文華)、朝生、王(振華):〈關於「提綱」與「草案」——並答復對「提綱」的批評〉(1934年11月18日),《校內生活》,第12期。
[注36]〈雪衣來信論對宋慶齡史大林派集團的策略〉(1934年11月25日),《校內生活》,第13期。
[注37]《校內生活》,第13期,1935年2月8日。
[注38]〈常委書記為目前組織糾紛事告全體同志〉(1935年1月19日),《全體起來,制止無理的分裂組織!!!》,手刻油印小冊子。
[注39]〈雪衣給其昌、趙濟、朝生的信〉,《校內生活》,第13期。
[注40]《校內生活》,第13期。通告的日期是1935年1月20日;同時參見:《中國布爾什維克列寧派召開上海代表大會》,《火花》,第2卷,第7期,中國共產主義同盟(布爾什維克—列寧派)中央委員會出版,1935年4月。
[注41]《雙山回憶錄》(增訂本)(香港:士林圖書服務社,1994),頁242–243。
[注42]原名趙志誠,化名邵魯,山東泗水縣人,1928年起在美商上海中國電話公司當工人,1930年經賀希介紹參加托陳派小組織「中國共產黨左派反對派」,並負責該公司的支部工作,發展托派成員。陳獨秀主持托派中央期間,負責《火花》等刊物的印刷工作。這次任新中央委員後,以做李福仁和伊羅生的司機為掩護。
[注43]列爾士:〈關於經濟形勢及其他〉,《政治問題討論集之二》。
[注44]〈雪衣最近來信〉(1935年1月15日),《校內生活》,第13期。
[注45]《校內生活》,第13期。
[注46]連根(即王文元):〈對目前組織問題的意見〉,載《全體起來,制止無理的分裂組織》,手刻油印小冊子。
[注47]《雙山回憶錄》(增訂本)(香港:士林圖書服務社,1994),頁221。
[注48]《勞勃茨同志向國際書記處提出的備忘錄》(1935年8月3日於巴黎),王文元翻譯稿影本。
[注49]托洛斯基:《中國革命問題》(上海:春燕出版社,1947),頁331–334。
[注50]《建立》(托派少數派機關報),第3期,1947年9月出版,手刻油印件。
[注51]《中國國民黨北京特別市黨務整理委員會公函》,特字第11號,1935年4月22日,北京市檔案館:全宗號J186,目錄號4,案卷號198。
[注52]《中國國民黨北京特別市黨務整理委員會公函》,特字第11號,1935年4月22日,北京市檔案館:全宗號J186,目錄號4,案卷號198。,特字第14號,(1935年5月8日),北京市檔案館:全宗號181,目錄號17,案卷號2590。
[注53]《勞勃茨同志向國際書記處提出的備忘錄》(1935年8月3日於巴黎),王文元翻譯稿影本。
[注54]《柳鑒明(劉仁靜)口供——河北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檢察處民國二十三年度偵字第八號》,北京市檔案館檔案J186-4-198號。
[注55]《勞勃茨同志向國際書記處提出的備忘錄》(1935年8月3日於巴黎),王文元翻譯稿影本。
[注56]《雙山回憶錄》(增訂本)(香港:士林圖書服務社,1994),頁225。
[注57]《雙山回憶錄》(增訂本)(香港:士林圖書服務社,1994),頁225–227頁。
[注58]香港中國托派史料編輯室譯發(1984年8月21日),複寫件。
[注59]《肅清機會主義》鉛印小冊子,1935年9月4日。
[注60]《給雪衣同志的信》,手刻油印小冊子,1935年11月15日。
[注61]《火花》,第3卷,第1期,1936年3月10日。
[注62]《火花》,第3卷,第4期,1936年9月25日。
[注63]《雙山回憶錄》(增訂本)(香港:士林圖書服務社,1994),頁229。
[注64]作者收藏的傳單原件。
[注65]茅盾編:《中國的一日》,生活書店,1936年9月。茅盾是通過去獄中探望的汪原放約陳獨秀寫此稿的。
[注66]《火花》,第3卷,第3期,1936年9月25日。據鄭超麟和濮清泉說,他們在托派內部刊物上,讀到不少陳獨秀用「鳦兒」筆名寫的文章。何之瑜也將「鳦兒」的文章列入《獨秀著作年表》。「鳦兒」即燕子、玄鳥。相傳「陳」姓第一代是殷商時代的胡公。周滅商後封胡公於今河南淮陽一帶,國號「陳」,首都宛丘。傳說商是契的子孫,而契是其母吞燕卵而生的,即「天命玄鳥,降而生商」。所以一些姓「陳」的知識份子,常以「燕」、「鳥」為雅號。陳獨秀取「鳦兒」為筆名,是不是也是這個意思呢?
[注67]濮清泉:〈我所知道的陳獨秀〉,全國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文史資料選輯》,第71輯。
[注68]中共中央統戰部、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文件選編》(中)(北京:檔案出版社,1985),頁137–139。
[注69]茅盾:〈我和魯迅的接觸〉,《我心中的魯迅》(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79),頁129。
[注70]魯迅:〈答徐懋庸並關於抗日統一戰線問題〉之附文,《魯迅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頁550。
[注71]陳仲山:〈致魯迅的信〉,《魯迅全集》,第6卷,頁608。
[注72]魯迅:〈答托洛斯基派的信〉,《魯迅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頁610。
[注73]《新文學史料》,1993年第1期。
[注74]《雙山回憶錄》(增訂本)(香港:士林圖書服務社,1994),頁238。
[注75]《宇宙風》十日刊,第52期,1937年11月21日。
十八
抗戰初期的奮鬥與挫折(1937–1938)
始終拒絕悔過,得以無條件出獄
1937年「七七事變」後,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為實現其三個月滅亡中國的狂妄野心,8月13日出動大批飛機轟炸國民政府首都南京。陳獨秀所住牢房被震坍屋頂,他躲到桌子底下倖免於難,還與去探望的陳鍾凡(時任南京金陵女子大學中文系主任)「談笑自若」。陳鍾凡耐不住,便與胡適、張伯苓等商量聯名保釋。國民政府的條件是除了有人保釋,還需要本人具「悔過書」。陳獨秀聞之大怒:「我寧願炸死獄中,實無過可悔。」並且拒絕人保,且宣稱:「附有任何條件,皆非所願。」他要的是「無條件出獄」。[1]
日本全面侵華
當時的情勢已經萬分危急,全國學界及國民黨中原北大出身的官員紛紛為釋放陳獨秀而奔走。最後,行政院長汪精衛與蔣介石協商,不得不令司法院「設法開釋陳獨秀」[2]——因為拒絕寫「悔過書」,所以要「設法開釋」,政府自己要找一個台階下,這也算是陳獨秀的又一個傳奇。
8月21日,司法院長居正向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呈遞了「請將陳獨秀減刑」的公文,內容說:陳獨秀原「處有期徒刑八年⋯⋯該犯入監以來,已愈三載,近以時局嚴重,愛國情殷,深自悔悟,似宥其既往,藉策將來。擬請鈞府依法宣告將該犯原處刑期,減為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寬大」。[3]
「愛國情殷,深自悔悟」,就是自找台階下的託詞。為了儘快甩掉陳獨秀這個包袱,國民黨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既然「愛國情殷」,何需「深自悔悟」?此其一;其二,這個說法又與當年判罪理由「借反日救國名義,欲將建設中華民國之國民黨國民政府推翻」相矛盾。不管怎麼樣,當局也顧不得這些了。所以,21日當天就把呈文批下,向司法院發出了「國民政府指令」。「指令」只把「呈文」「近以時局嚴重」一句圈掉,以更加突出「愛國情殷,深自悔悟」,其末尾稱:「呈悉。應予照准。業經明令宣告減刑矣。仰即轉飭知照。此令。」[4]司法院接到「指令」後,當日「訓令」司法行政部部長王用賓,稱「現值時局緊迫,仰即轉飭先行開釋可也」。[5]
請看,「時局緊迫」,「先行開釋」。自然,「悔過」之類的手續也不用辦了。從「呈文」到「指令」、「訓令」,以及見報的「明令」,竟然在一天之內就完成了。第二天,即8月22日,「宣告陳獨秀減刑」的「國府明令」就在《中央日報》等各大報上刊登出來,宣稱:「將陳獨秀原執行有期徒刑八年減為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寬大。」
與此同時,監獄當局也向陳獨秀宣佈了這個「明令」。陳當然不能接受「深自悔悟」的不實之詞。照顧他生活的濮德志和羅世藩勸他發表聲明:「愛國情殷」可以默認;「深自悔悟」必須更正。但是,一向「實話實說」、快人快語的陳獨秀,既沒有像當年法庭上那樣極力抗爭,也沒有像讓他寫悔過書那樣強烈抗議,似乎是「默認」了。濮德志後來回憶說:「陳獨秀這個人是非常怪僻的,新聞記者來見他,本可乘此機會講講自己的主張,但他避而不見,把我和羅世藩氣壞了。」其實,陳獨秀是玩了一個小把戲:認為經過上次抗爭和朋友幫忙,政府已經不讓他寫「悔過書」了,這次再拒絕,怕生枝節,耽誤出獄大計,爭取先出獄再說。
於是,8月23日,陳獨秀一生中最後一次出獄,從而在大半生秘密地下生活後,獲得了人生的自由。出獄後第3天,他就給《申報》寫了一封聲明信,批駁「政府聲明」中的「深自悔悟」。此信不長,文字極為精彩,是《獨秀文存》之外的稀有佳作,全文如下:
鄙人辛苦獄中,於今五載。茲讀政府明令,謂我愛國情殷,深自悔悟。愛國誠未敢自誇,悔悟則不知所指。前此法院科我之罪,誣以叛國。夫叛國之罪,律有明文,外患罪與內亂罪是也。通敵之嫌,至今未聞有人加諸鄙人之身者,是外患罪之當然不能構成。邇年以來,國內稱兵據地或企圖稱兵據地之行為,每役均於鄙人無與,是內亂罪亦無由周內。無罪而科以刑,是謂冤獄。我本無罪,悔悟失其對象。羅織冤獄,悔悟應屬他人。鄙人今日固不暇要求冤獄之賠償,亦希望社會人士尤其是新聞界,勿加我以難堪之誣衊也。以誣衊手段摧毀他人人格,與自身不顧人格,在客觀上均足以培養漢奸,此非吾人今日正所痛心之事乎!遠近人士,或有以鄙人出獄感想見詢者。蓋以日來都中有數報所載鄙人言行,皆毫無風影,特發表此書面談話,以免與新聞界諸君面談時口耳之間有所訛誤。
陳獨秀(章)
八月廿五日[6]
這樣一封妙文佳作,竟被湮沒約半個世紀。《申報》是當時上海歷史悠久、印張最多、影響最大的民營報紙,所刊報導和評論比較客觀。當年報導陳獨秀案的審判就是如此。陳獨秀自撰的《辯訴狀》在法庭上曾引起轟動,上海各報攝於國民黨的高壓,隻字不敢刊載,獨有《申報》別出心載,在「地方通訊」欄內用「蘇州通訊」的形式,發表了《辯訴狀》的要點。陳欣賞該報的膽識,這大概是投信於它的原因,以此聲明天下,了卻這樁公案。但是,這次他卻未能如願。
接到此信後,《申報》編輯部主持言論的胡仲持即與總經理馬蔭良商量。二人一致認為,以「危害民國」罪判陳入獄,可以說是一種「冤獄」,應予「平反」與「賠償」。現在說他「深自悔悟」,真是豈有此理!陳的信中表明兩點,無不言之成理,在《申報》發表,自無問題。但是採取甚麼形式發表,用「書面談話」,還是用「讀者來信」,一時不能作出決定。怕處理不當,或是「新聞檢查官」通不過,或為讀者所忽略,都不能達到陳獨秀的目的,所以遲疑不決。同時,馬、胡二人對於托派情況毫無瞭解,為了慎重起見,他們託胡仲持的哥哥胡愈之聽聽共產黨方面的意見,瞭解到彼方態度比較淡漠,認為是否發表此信,可由《申報》自己決定。
陳出獄時批駁「深自悔悟」的信
從郵戳上看到,此信是在戰局緊急的9月9日陳獨秀撤離南京逃亡武漢前發出的,正是上海抗戰最激烈之時。新聞熱點已轉向戰況報導,而且受戰爭影響,上海各報都縮小篇幅,《申報》由五、六大張,改為一張半,又多為軍事報導所佔,陳獨秀出獄的新聞並不引起重視。於是編輯部決定「暫不發表」。11月10日,上海淪陷,12月13日,南京失守,15日,有民族骨氣的《申報》因拒不接受日方的新聞檢查,自動停刊。[7]陳獨秀的這封信,就再也沒有機會公開發表了。44年後,上海《黨史資料》雜誌從博物館中挖掘出這封信並披露時,人們才知道他在這個問題上並不妥協,確是硬骨頭。
對國民黨態度的轉變
這次出獄,結束了陳獨秀長期隱蔽、緊張、危險的地下生活和牢獄生活。許多親朋好友前來迎接,當然包括他實際上的第三任妻子潘蘭珍及元配高大眾所生第三子陳松年。協商後,陳獨秀決定先住學生傅斯年家,傅時任國立中央研究院語言所所長。幾天後,因附近房屋被日機轟炸,又於月底移居到陳鍾凡家。南京畢竟已是危城,雖吉人天相,兩度免難,也實在太被動。於是9月9日乘輪船遷往武漢。經朋友幫忙,最後落腳於武昌城內雙柏廟後街26號。
據王文元說,這住所原是一桂系軍人的舊式平房,但頗有庭園風味,最適合陳獨秀這類大文人居住。在流亡途中能住上這樣的房屋,陳也比較滿意。落難總有貴人相助,表明「名望」是一個人的特殊財富。而「名望」不是天生的,也不能搶來騙來的,而是靠自己實實在在的、大公無私的奮鬥得來的。
陳獨秀出獄前後,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一系列重大而複雜的變化。蘇聯一邊大肆製造冤案,殘殺異己者,嚴重削弱國內有生力量,一邊為自保,先後與法國、波蘭締結互不侵犯條約,同時利用第三國際第七次代表大會精神,號召各國共產黨人建立廣泛的反法西斯統一戰線。雖然意在保衛蘇聯,但對各國共產黨,特別是對中共路線的轉變,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王明為首的駐共產國際代表團,在1935年「八一宣言」中發出「停止內戰,團結抗日」的呼籲。12月中共中央舉行的「瓦窯堡會議」制定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策略,並通過張學良、楊虎城發動「西安事變」(捉蔣兵諫),最終實現了從「反蔣抗日」到「聯蔣抗日」的轉變。1937年,第二次國共合作實現。
一向對政治形勢有敏銳觀察力的陳獨秀,思想也發生了重大變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由「打倒國民黨」,轉變為「擁護國民黨政府領導抗日」。
抗戰之初,全國人民同仇敵愾,抗戰情緒極度高漲。國民政府也較積極,國共合作較為融洽,先後出現了「平型關」、「台兒莊」那樣的勝仗,北平「七.七」及上海「八.一三」抗戰,雖敗猶榮。陳獨秀見此,很受鼓舞。因此先後在南京、武漢多次發表演說,撰寫文章說:「這一次抗戰,軍人確是盡了他們最大的力量,勇敢犧牲的精神,是可欽佩的」。[8]他對抗戰的前途也是相當樂觀,而且感染了一些失敗主義情緒嚴重的人。
還在南京時,他與胡適、傅斯年談論形勢,傅很沮喪地說:「我對於人類前途很悲觀,十月革命本是人類運命一大轉機,可是現在法西斯的黑暗勢力將要佈滿全世界⋯⋯我們人類恐怕到了最後的運命!」陳獨秀說:「不然,從歷史上看來,人類究竟是有理性的高等動物,到了絕望時,每每自己會找到自救的道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此時各色黑暗的現象,只是人類進化大流中一個短時間的逆流,光明就在我們的前面,絲毫用不着悲觀。」他甚至以半個多世紀的深刻的歷史經驗和觀察,這樣自負地說:「即使全世界都陷入了黑暗,只要我們幾個人不向黑暗附和、屈服、投降,便能夠自信有撥雲霧而見青天的力量。」當時傅斯年被他的話深深打動,說:「我真佩服仲甫先生,我們比他年紀輕,還沒他精神旺,他現在還是樂觀。」[9]
所以對抗戰有如此的認識,一是看到由於國共合作的形成,出現了空前的團結,一致抗日,結局必勝的景象。陳獨秀多次留學日本,深知日本國土之小,資源之貧,想滅亡中國如蛇吞大象,最後必敗。二是對這次抗戰的意義有了比「救亡愛國」更深的認識。他認為這次抗戰是「被壓迫的民族反抗帝國主義壓迫束縛的革命戰爭」;它不僅是「進步的」,而且是「革命的」;不僅是「反侵略戰爭」,而且是中國「六七十年來改革與革命的大運動之繼續」,[10]「是第一次革命——辛亥革命、第二次革命——北伐戰爭之繼續」,其意義不僅僅是趕走日本帝國主義,而且「是推翻一切帝國主義的宰割,完成國家獨立與統一」,[11]「由半殖民地的工業進到民族工業,使中國的政治經濟獲得不斷的自由發展之機會」。[12]為此,他在自己的「抗戰綱領」中寫道:「以推翻帝國主義者所加於中國民族工業發展的障礙為此次抗日戰爭之最終目的。」[13]
要實行這樣的抗戰,承擔這樣複雜而艱巨的任務,必須在軍事、政治、經濟等各方面,有一系列的綱領和政策,並有組織實施力量,就是全國要有統一的領導。領導過共產黨和托派十幾年的陳獨秀,現在已經超脫於黨派之外,手中也沒有群眾。他考慮的是:誰能領導這樣的戰爭,就擁護誰,為此聲稱:「此次抗日戰爭,無論是何人何黨所領導,任何人任何黨派都應該一致贊助。」[14]「誰能夠有實力有決心來領導這一戰爭,完成國家獨立(即收回以前所有喪失的主權)與統一,並且能夠解決農民問題,誰便能夠安然掌權。」[15]當時,除了國民黨,共產黨及其他黨派都沒有這個力量。這就是他擁護國民黨領導全國抗戰的基本出發點。
同時,他對國民黨本身的認識,也與「九.一八」、「一.二八」時不一樣了,不再罵國民黨政府是「不抵抗」,「投降賣國」的政府,而說:「因『九.一八』的刺激,反日空氣彌漫了全中國,政府也有了二三年的軍事上的努力,於是乃有今日的抗日戰爭。」[16]他甚至稱國民黨政府是「堅決抗戰到底的政府」,「我們應該相信政府確有抗戰到底的決心,是不會中途妥協的了。政府曾昭告全中國人全世界上的人,『中途妥協即千古罪人』言猶在耳,忠豈忘心。人民不應該再懷疑政府了。」為此,一直處於反對黨地位的陳獨秀,一再強調「民族利益高於黨派利益」,呼籲全國民眾,尤其是「共產黨及其他黨派,都以在野黨的資格絕對擁護抗日戰爭;一致承認國民黨一黨政權及其對於抗日戰爭之軍事最高統率權」。[17]並且提議:「政府要抗戰到底,人民要援助政府使政府能夠抗戰到底⋯⋯人民要政府抗戰到底,必須趕快有錢者出錢,有力者出力」。[18]
請看,陳獨秀簡直成了忠誠的「國民黨員」了。可以看出,這時的陳獨秀對國民黨滿懷着期待,對國民黨抗戰的積極性,估計甚高。他還一改過去譴責政府壓制民眾自動起來抗戰的口吻,詰問說:「有人懷疑政府不許民眾自動的組織起來,武裝起來,我以為這是過慮,難道政府不許人民抗敵救國嗎?」在言論上愛走極端的陳獨秀,還本末倒置地說:「人民如果真能做到『有錢者出錢,有力者出力』這兩句話,我相信政府更能夠抗戰到底,不會中途妥協而言和。」[19]
所有這些,說明陳獨秀的確是個胸懷寬廣,不計前嫌,光明磊落的人,不考慮個人的得失和面子,只從民族大義出發,滿腔熱情地號召人民支持國民黨領導抗日救國戰爭,對國民政府的有所作為表示一種很大的期待。
同時,他畢竟對國民黨有着幾十年的深刻的瞭解,因此在許多原則問題上也作了保留和謹慎的態度。當時,國民黨千方百計拉攏他。出獄時,中統局處長丁默村迎接,要把他安排在國民黨中央黨部招待所暫住,顯然是「虛位以待」。他拒絕了。胡適、周佛海等請他參加國民政府諮詢機構「國防參政會」;蔣的親信朱家驊(時任國民黨中央秘書長、國民政府教育部長和國立中央研究院總幹事)甚至答應提供「十萬元」經費和「國防參政會」五個名額,要他「組織一個新共黨」。他也拒絕說:「蔣介石殺了我許多同志,還殺了我兩個兒子,我和他不共戴天。現在大敵當前,國共二次合作,既然國家需要他合作抗日,我不反對他就是了。」[20]對於親日派周佛海等人,更有警惕。在南京時,周等舉行所謂「低調談話會」,散佈抗戰悲觀妥協論調,多次請陳獨秀參加,交換政治意見,陳始終一言不發。而在他發表的文章和演講中,卻狠批這種論調,甚至有一篇文章的標題就是「言和即為漢奸」。
陳鍾凡見此情景,給陳獨秀贈詩曰:
荒荒人海裏,聒目幾天民?俠骨霜筠健,豪情風雨頻。
人方厭狂士,世豈識清塵?且任鸞鳳逝,高翔不可訓。
陳獨秀率筆和曰:
莫氣薄大地,憔悴苦斯民。豺狼騁郊邑,兼之懲塵頻。
悠悠道途上,白髮污紅塵。滄海何遼闊,龍性豈能訓。[21]
可見,政治主張有所改變,但他的硬骨頭品性沒有變。
其實,他所改變的也僅僅是在抗日問題上,而且是策略性的,在民主與獨裁的原則問題上一點也沒有鬆口。所以,在以上期待的同時,又強烈要求改變一黨獨裁的統治,實行民主政治,減輕人民負擔。他批評國民黨,「提出思想信仰之統一為黨派合作抗戰的條件問題,這未免太過幻想了,而且對於各黨派合作抗日是一種有毒害的幻想!」[22]在「國共摩擦」問題上,他批評國民黨「未能拋棄招降的態度」,主張:「國民黨承認共產黨及其他在野黨派,都公開合法存在,要求他們全力抗日,而不採取招降的態度,並且不妨礙在野黨對政府黨政治的批評。」[23]主張「全民抗戰」,「在野各黨派及一般人民都應有政治的自由,集會結社言論出版之自由」;「解除人民痛苦,如:減少工人工作時間,解決貧農耕地問題,限制高租高利,廢除苛捐雜稅和保甲制度,停止徵工、拉夫等」。[24]
由此看到,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他把抗日與民主又結合起來了。如同他在1920年主持創建中共時,把接受「無產階級專政」理論,誤認為爭取「多數人的民主」一樣。真到他晚年和去世,「民主」是貫穿他一生思想的一條主線。
陳獨秀的民主主張,說明他的「全民抗日」的思想沒有變化,他對敵後遊擊戰更給予崇高的評價:「即令我們的正式軍隊節節失敗,即令敵人能夠佔領中國的幾大城市,只要全國廣大民眾無束縛的自由組織起來,活躍起來,敵人便無法摧毀這到處蜂起的幾千萬武裝民眾,這幾千萬武裝民眾之遊擊隊的洪流,不但能夠使政府的正式軍隊有反攻之可能,並且使敵人已經佔領的地方,一夕數驚,不能統治。」[25]
但是,隨着抗戰的發展,他看到殘酷的現實是國民黨獨裁專制的本質和軍事上的節節敗退。於是,又由抗戰初期的樂觀論者變成悲觀論者,甚至「亡國論」者。他說:「政府軍一敗塗地,日本軍佔領了全中國的大城市,即亡了國。」連這篇文章的標題也用了《準備戰敗後的對日抗戰》。[26]為抗戰曾經描繪的美好藍圖被一一撕碎了:在野黨一致承認國民黨最高統率權的主張,變成了國民黨「溶共」和統制各黨派的最好藉口;「有錢者出錢,有力者出力」的良好願望也為「無錢者出錢」和「抓壯丁」的殘酷現實所代替。他抱怨政府「把救國公債的負擔,加在僅能養家活口的小職員小商人身上,甚至加在身負各種捐稅已經困苦不堪的農民身上」;對於城鄉壯丁,「依靠拉夫形式,拿繩子牽着來強迫服役」[27]等等。
由於沒有活到抗戰勝利,因此他的晚年對國民黨的期待是失望的,而對民主政治更加渴望。
支持共產黨建立統一戰線,同時拒絕「回黨三條件」
對於共產黨,陳獨秀也由反對其宣導的以國共第二次合作為中心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轉變為擁護這條戰線。
如前所述,陳獨秀一面與托派內部極左派激烈爭吵,主張在某一問題或運動中與非托派政治勢力建立「共同行動」式的聯合戰線;一而又激烈抨擊王明等中共領導人提出的類似第一次國共合作那樣的抗日聯合戰線。形勢強於人,他終於意識到非全民族聯合,難以抗日。救亡意識終於再次壓倒階級鬥爭和黨派之爭。出獄後,陳獨秀即到南京八路軍辦事處籌備處向葉劍英、博古等表示,擁護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雙方相談融洽;後又與葉劍英單獨相談過一次,向葉鄭重聲明:「我的意見,除陳獨秀外,不代表任何人。我要為中國大多數人說話,不願為任何黨派所拘束。」
陳獨秀轉向托派以來,與中共八年對抗。現在以民族大義意識和主動行為得以緩解,這是大家風範,一般人難以企及。隨後中共的反應,先是希望陳「回黨」,[28]後又提出苛刻的「合作三條件」,最後又誣其為「漢奸」,企圖借國民黨之刀而誅之,使陳無比失望。
實事求是地說,起初中共在民族危亡面前確也表現出相當的進步。1936年4月25日,中共中央發表《為創立全國各黨各派的抗日人民陣線宣言》中,有「中國托洛斯基主義同盟」的名稱,並且名列第六位。接着,在與國民黨談判國共第二次合作,要求釋放政治犯時,也並未對獄中托派落井下石,甚至發生「八辦」主任葉劍英幫助羅漢尋找托派獄中難友王文元的感人事情。當時,王文元因被單獨關在「秘密拘留所」裏,其他托派分子都已出獄,他卻蹤影全無。羅漢到南京為營救獄中托派朋友時,就請葉幫忙尋找。大革命時期,葉、羅二人同在國民革命軍第四軍中做政治工作。葉對羅這位著名托派分子仍以老友相待,親自陪他到南京各監獄找了一圈。雖無着落,卻留下一段佳話,使「頑固」的王文元念念不忘。[29]
陳獨秀出獄後,中共中央理論刊物《解放》,還發表「時評」表示尊敬、歡迎和期待:「當陳獨秀先生恢復了自由以後,大家都在為陳先生慶幸,希望他在數年的牢獄生活裏虛心地檢討自己的政治錯誤,重振起老戰士的精神,再參加到革命的行伍中來。」「時評」還注意到把陳獨秀與其他托派加以區別:
中共中央理論刊物《解放》
陳先生出獄後,在武漢的第一次講演中說到「⋯⋯這次抗戰是一個革命的戰爭,全體民眾應當幫助政府,世界也應當幫助中國⋯⋯」這與中國的托洛斯基派的主張已大有差別。托派在目前抗戰中主張打倒南京政府,狂吠「左的」民族失敗主義,這完全是漢奸理論,完全做着日賊別動隊的作用。[30]
周恩來在進行這種區別時,還對羅漢說:「所謂中國托派,事實上亦很複雜⋯⋯我可以大約將其分為四派:一派是贊成抗日的,你和獨秀屬之⋯⋯」,並表示:「以後對陳獨秀這一派的人,可以將『匪徒』二字停止不用。」[31]
這似乎使托洛斯基和李福仁所說的國共合作後共產黨將要求殺死獄中陳獨秀等托派分子的預言落了空。但這只是王明、康生自莫斯科回國貫徹蘇聯肅托精神前的一小段時間,之後就完全不一樣了。不幸而被他們言中,不過不是在國民黨的獄中,而是在獄外以「托派即漢奸」的罪名。
從以上《解放》的「時評」文章,到周恩來對羅漢談話中,同時也可聞出不這樣一股味道:當時中共把自己放在「至尊」的位置上,而視陳獨秀等一派主張抗日的人為「欽犯被赦」,雙方完全是不平等的。一直在家鄉從事陶瓷製作業、為人憨厚老實的羅漢,不解其意。到南京要求中共「八辦」幫助營救獄中托派朋友時,竟然在未與陳獨秀商量(當時陳已經離開南京去武漢)的情況下,重提1932年「一.二八」上海抗戰時提出的與中共「合作抗日」的提議。博和葉表示歡迎,事關重大,必須請示中央。葉即一面電告中央,一面囑羅漢親自到西北走一趟,與中共中央直接聯絡,並給羅開了介紹信和旅費。羅漢先到西安,「八辦」主任林伯渠親自接待並電詢中央。相談中,林說:「陳在文化史上有不可磨滅的功績,在黨的歷史上有比別人不同的地位,倘能放棄某些成見,回到一條戰線上來工作,於民族於社會都是極需要的。」王若飛則說:「自信與陳獨秀共事較久,深悉其倔強個性,但中央看重組織問題,亦係黨內自來之原則,第三國際的支部,決不允許第四國際或第四國際有關係的分子攙入,這乃是自然的事實,所以他極端希望獨秀等幾位朋友,完全以革命家的氣魄,站在大時代的前面,過去一切的是是非非都無須再費筆墨唇舌去爭辯。」[32]
在中共各階段的歷史上,經常有像葉劍英、林伯渠、王若飛這樣保持理智,善良正直的人,可惜他們一般不掌握實權,因此左右不了局勢。
因山洪毀路,羅漢被阻西安,未去延安。中共中央接電後,毛澤東認為中國托派不能與蘇聯托派相提並論,表示「可以與陳獨秀先生等形成某種合作關係,以期一致抗戰⋯⋯」,但條件是:「陳獨秀托派如果表示悔改」。[33]總書記張聞天也這樣主張。於是,二人簽署向南京和西安發出了中央決定,同意陳獨秀等在以下三條件下合作抗日:
(一)公開放棄並堅決反對托派全部理論與行動,並公開聲明同托派組織脫離關係承認自己過去加入托派之錯誤;
(二)公開表示擁護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
(三)在實際行動中表示這種擁護的誠意。[34]
當時中共作為第三國際支部、蘇共的附屬黨,能這樣對待中國托派已屬不易。而中國大陸許多學者竟然把此解釋成中央要陳「回黨」的條件,並把陳獨秀在南京「八辦」的擁護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行為和羅漢的西安之行說成是陳獨秀等「要求回黨」的表示,真是牛頭不對馬嘴。「合作抗日」與「要求回黨」是性質不同的兩回事。
陳獨秀起初不知道羅漢的活動,知曉後,既不「予以鼓勵」,也不表示反對,[35]顯然是等待結果如何,再作表態。博古恐怕「三條件」會引起獨秀反感,囑羅漢「不妨口頭傳達」。不出所料,在北洋政府、國民黨、共產國際和共產黨面前從來不知「悔過」為何物的陳獨秀,在武漢得知「三條件」後十分不滿:「我不知過從何來,奚有悔!」[36]又說:「現在亂哄哄的時代,誰有過無過還在未定之天,不寫,有甚麼過可悔!」[37]對於公開聲明脫離托派,他認為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於是寫了封回信和七條「抗戰綱領」,讓羅漢給葉劍英和博古,作為他的答覆。博古認為陳的抗戰綱領與中共中央的綱領「並無不合」,提議待周恩來、董必武到武漢再與陳獨秀「交換意見」。董必武果真親自登門拜訪了陳,因為已有中央三條件,自然無結果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