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永远关闭着对它做简单化评价的大门。封建王朝对湘西少数民族两千余年的征服,推动并完成了中华民族内部统一的进程,无论统治者的主观动机如何,其结果却与历史的目的同一,仿佛历史的公正总是借不义之手来完成。然而,如果因此而给不义授勋,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人类道德准则。尽管少数民族的每一次起义,或因边官“邀功生事,擅杀苗人”“侵逼峒穴,至生疑惧”,②或因“徭税失平”③,民不堪命,或因客民中“奸蠹无赖之徒”,强占土地,掠夺资源,“客民之侵日见其多,苗疆田土日见其少”,或因增设屯兵占田,从“均三留七”、“均七留三”乃至“寸土归公”,①却总以封建统治者的血腥镇压告终。官府竟悬赏“杀一人头当钱十千”,“输城者贳其罪,从贼为逆者杀无赦”②。宋熙宁五年,朝廷因搜刮朱砂、水银与土著发生冲突,遂进兵诛斩。“无辜者十有八九,以至浮尸塞江,下流之人,不敢食鱼者数月”。③乾隆元年,贵州征苗之役,“共毁除千有二百二十四家,赦免三百八十有八寨,阵斩万有七千六百有奇,俘二万五有奇”。④这就难怪南方少数民族揭竿而起了。湘西“改土归流”以后,清王朝为进一步加紧对少数民族的镇压,在湘西增设屯田,加强军事设施,派遣大批高中级将领常驻湘西,重点屯防。为维护民族生存与民族平等的权利,湘西苗族人民多次发动起义,其中以湘黔苗民大起义最为著名。
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7年),几个贩运耕牛的客商在凤凰勾补寨附近被劫,官府不问皂白,株连勾补全寨,激起苗民石满宜等人反抗,官府派兵镇压,火烧勾补三寨,烧死石满宜以下100多人。勾补事件激起苗族积蓄的民族仇恨。不久,湘黔边境苗寨100多个寨长聚会,发誓“杀汉官,逐客民”,经过八年时间前酝酿、准备,拥立石三保为“苗王”,以“逐客民,复故地”为吾召,在永绥,凤凰、乾州和贵州松挑四厅同时起义,参加人数达20余万,起义军一度占领四省边境6府13个厅县大片土地。几乎全歼这片土地上的清朝驻军,摧毁了它的统治机构。这次起义使清王朝极为震惊,急调云贵总督福康安,贵州提督彭廷栋,四川总督和琳,湖广总督福宁,江西总督毕沅,率7省共18万兵力,分四路合围。起义军在吴八月率领下,屡战屡胜,起义军各部公推吴八月为“吴王”,并创造“官有万兵,我有万山,其来我去,其去我往”的战术,给清兵以沉重打击。福安康、和琳先后败死军中。后因起义军内部有人暗中叛变,遂使起义失败。这次起义,前后牵制清军18万人,仅永绥、乾州、凤凰三厅战场,就击毙清军都司、游击、参将、副将、总兵等高中级将领220多名,湖南一省耗费战银700多万两。苗族人民也伤亡惨重。民族成员减去三分之二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从初,当起义军节节胜利时,吴八月喊出了“打到黄河去,不到黄河心不甘”的口号。但这个“安土重旧”的民族,发动起义本为“逐客民,复故地”以求自保,当义军占领沅江西岸,见到沅水时,不愿远离故土的群众,便高呼到了黄河。其后100年间,湘西苗族虽然仍不断爆发起义,终因民族元气大衰,再也无力大举。湘西逐渐向现代演变。
历史留给湘西的,是一笔笔无法算清的血账。它留下的民族间仇恨对立的模式,必将影响到20世纪前半个世纪湘西社会的发展。
沈从文传--神尚未完全解体
神尚未完全解体
血的浸洗与火的煅烧,剥落着湘西原始荒蛮的外壳,也酿造出难以尽说的人生悲剧。但这终不是历史的全部。在漫漫的历史长流中,它只占有时间总量中的一小部分。在更多的时间里,当历代枭雄逐鹿中原,拼杀得有声有色的时候,湘西只是戏剧舞台外的看客”。只有强者终于抢占了金銮殿,坐稳了皇帝宝座,想起“不服王法”的边鄙“蛮族”的时候,才会送“戏”宝下乡,遣王师与南方“蛮族”会猎于五溪。
但历史从没有给他们预约全胜。东汉马援兵进武陵,遭土著顽强抵抗,最终两败俱伤时,光武帝刘秀知“武陛蛮”不可征服,只好派司马吕种“以诏书入虏营,告以恩信”①,双方订约休兵;南北朝时期,“蛮无徭役,强者又不供官税”②;五代时楚王马希范与土司立约的铜柱上,不得不刻下“无科徭,本州赋租自为供赡,不抽差,永无金革之虞,克保耕桑之业”③的承诺,宋元佑元年,鉴于湘西土著民族的不断反抗,只好将“五溪郡县弃而不问”,“诸路所开道路,创置堡砦并废”④;明代,为加强对湘西苗族的控制,在花垣、沪溪、凤凰等县境内,设立五寨与竿子坪长官司,却终因苗民处于优势,到清康熙年间失去控制,变成不受土司管辖的苗区;康熙年间征苗之役,清兵虽胜,却元气大衰,只好“诏尽豁新疆钱粮,永不征收,以杜官胥之扰,而苗讼仍从俗处分,不拘律例”。①乾嘉苗民大起义虽以失败告终,却给清王朝以沉重打击,迫使清政府做出让步:撤出大部营盘,采取措施限制汉族地主兼并土地,并归还部分苗民田地,不许再向苗寨派夫役,限制奸商剥削,在苗区开办学校,入学科举不准歧视苗人。
历代中央王朝对湘西“蛮族”的征服,即便在政治上,也几乎只有一种象征性的意义,无论周代时崇山的“荒服”,东汉马援南征的马革裹尸以还,宋以前在湘西所设郡县的“时设时废”,还是五代至清康熙年间,延续800年的“土司”制(以少数民族首领治理的政治制度,在湘西,土司多由土家族首领担任,而在苗区,仍为“既无流官治理,又无土司管辖的‘生界’”,在那里起作用的是一种氏族宗族制与部落联盟,称“合款”)。直到清王朝实行“改土归流”,废土司,设流官,封建主义的中央集权制才得以建立,但其后百余年间,又是连绵不断的民族战争。到近代,随着封建王朝的覆灭,中央集权统治在这里更形松散。以田应诏——陈渠珍为首建立起来的湘西自治政府,既与国民党中央政权若即若离,各县纷起的地方武装与各县政府也不相统属。这些地方武装既杀人抢物,绑票讹钱(其对象多为本地有钱财主或外来商人及行政官员),也保境安民,不许外来势力骚扰。蒋介石曾因此宣布湘西为“匪区”,国民党曾多次进兵湘西“剿匪”,俱遭败绩。
也许,湘西历史上发生的征服与反征服、同化与反同化所形成的合力,规定着湘西历史发展的总体构架和基本走向。这每一次重大的政治军事冲突,是那样轰轰烈烈,它牵动着中国最高权力机构的神经中枢,即使刻意粉饰的历代“正史”也留有它的显明痕迹。然而,在这每一次政治军事冲突之间,史籍留下的却是大片空白。在这空白里,应该填写的是湘西各族人民平凡的人生哀乐,他们以特有的生存与创造方式,为自己、为子孙,同时也为历史发展作出了努力。而这些,却一例被历史所遗忘。正是这为历史所遗忘的部分,层积着湘西本土文化——来源古老的“巫鬼文化”的丰厚内涵。它在湘西征服与反征服、同化与反同化所形成的历史夹缝里得以延续。然而,帝王们的刀剑终于一点一点撬开了湘西封闭的闸门,随着“客民”越来越多地移居湘西——其来源为随历次征蛮之役进入湘西的汉人和兵士、及配湘西的囚犯及外来经商的商人等等,封建文化也逐渐向这块古老的土地渗透。到本世纪初叶,随着西方传教士进入湘西、外资及洋货如棉布、煤油等商品的输入,资本主义文化也随之输入。于是,原始文化、封建文化、资本主义文化三股文化绳索交织,绞结出湘西特有的人生型范。可是,这三种文化形态的交织在湘西的各个地方,并非按同样的比重实现的。不仅偏远的山寨,人口较为稠密的集镇,与作为交通口岸的沿河水码头,情形大不一样,苗族聚居区、土家族聚居区、汉族占优势的杂居区更是各自头上一片天,以至反映生命特性的文化背景无法用同一模式来描述。
这种不同形态文化的交织,几乎渗透到湘西社会人生的一切方面。
由于长期处于一种封闭与半封闭状态,这里的生产水平十分低下。虽然,在固定的田地上牛耕已成普遍的农作方式,但同样遍及山乡的原始的刀耕火种——即在荒蛮的山岭上,砍去丛生灌木,然后放一把火,谓之“烧荒”,待火熄灰冷,即点穴下种——本地人称作“砍火甇E*保胫⑿胁汇!T诔镇与平阳地带,由早已出现的贫富悬隔发展起来的地主经济,及相应的封建生产关系;在沅水和各支流,以及沿河水码头,船主与水手之间,形成的雇佣关系,已有了显明的阶级分化。而在多数偏僻山乡(尤其在苗区),仍处于自由民经济阶段,阶级分化并不明显,“虽有贫富之分,政治上还没有等级区别”。在这里,人们的衣食住行全是自给自足:吃的是自种的粮食,自产的茶油,穿的是自己纺织的家机布,家用照明多为桐油灯——一个竹筒,上置一个铁盏,内盛桐油,二茎灯草浸油后便可点亮。夜行则点油枞膏——含油的松木块或藁把——用干篾条或葵蒿等扎成,日常饮食在火炕(或称火塘)边进行,火炕中央置一“三脚”,做饭时便在三脚上置一鼎罐,其名称与形制仍保留着远自殷商时代的特点。沟通城镇与山村的集市大约早已发展起来了,买卖双方虽以货币为中介,却大多仍属于以物易物的简单交易,售出粮食、油类、家禽、水果,以换回盐巴、农具、幼畜、种子等等。商品经济未能成为主要的经济形态。只有在较大的集镇和沿河水码头,才有较具规模的商业。而在这里经商的又多为外乡人,即来自外省的商人,他们几乎垄断了本地出产的桐油、木材、药材、干果等大宗产品的出口。本地人经商而成业主,在湘西是较晚的事。
因此,在多数山民头脑里,没有明确的商品观念。一切山果,如桃、李、梨、桔、柚、板栗等,野生的固然人人可以见而取之,家种的,过路人只要向主人打声招呼,便可随意摘取解渴。——“水泡泡的东西,吃几个算什么,越吃越发!”几乎成了山里人的口头禅。后来,在一些行人过往较多的路旁,要摘取果物也要付点钱,出一毛或两毛钱,便可拿一短木棍,尽你奋力朝结满果实的树枝上打去,打下多少是多少。这大约也算得经济观念的一种进步,终究也只是一种象征。似乎大凡非经人力或所付人力不多的物产,在这里一律被视作天赐之物,在它面前,人人权利均等。每逢冬闲,村寨里的青壮,常常结群赶山,带着猎狗,拿着猎枪,打野猪,赶山麂。枪响兽倒,一有所获,即便是过路的陌生人,见者便可分得应有的一份。
这些世代延续的规矩,已经成了山民们约定俗成的习惯。也有急需一点小钱,将家中收获的山果拿到集市上出售的时候。价钱既便宜,出手也极大方,并随时作出半卖半送的神气。——决非现代商人的狡诈,仿佛带一点不好意思的愧怍:不是急等钱用,怎么好意思拿它卖钱。虽然时至今日,情形已有了很多改变,但具古风犹存。1984年,湖南现代文学学会在湘西张家界举行年会,其时正值10月,恰逢板栗上市时节。一位同行邀我去买板栗,见路旁一乡下老婆婆出售的板栗油亮可爱,便提出买两斤尝新,并说自己不识秤,嘱我给她看秤。这时,老婆婆已将板栗称好,一听这话,老太不高兴地将秤盘上的板栗扒下近三分之一,絮絮叨叨地说:“不相信人,怕我少秤,秤给你看,称给你看!”她将秤砣放在两斤星花上,秤杆仍高高翘起。又有一次,我们一行几人仍然去买板栗,见路边一位老妇人有大约六斤板栗待售。问他价钱,答是四毛钱一斤,还价三毛五全买下来,老妇人不肯。我们说,中间那么多小的,不值四毛。老妇人听出我们话语中有货、价不符之意,一边说“小的捡掉就是了”,一边动手将颗粒小的捡出。小的捡去又有小的,于是又捡,最后捡得只剩四斤(捡出的两斤几乎卖不成钱),遂以四毛钱一斤成交。他们不仅没有学会欺诈,就像我们经常从做转手买卖的个体小贩身上见到的那样,甚至缺少正当的经商能力——或许,他们原本就没将它看作是作生意。在这老一辈的山民心里,信义比钱更金贵。
这一切,经济学家从中看到的,也许是缺少经济头脑的“愚”;伦理学家看到的,可能是人性的“善”;哲学家瞧见的大约是伦理主义与历史主义的二律背反;文学家感兴趣的,一定是纯朴人性的美。而作为这片土地养育的儿子,我被唤起的,是一种既喜且悲的人生伤感情绪,我仿佛置身于群山中一道山口,它的后面是一条幽深茫远的历史文化的峡谷。它的最初起点在哪里?决定这种历史延续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它能不能继续延续下去?有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我感觉到了一种惶惑。
这种使人感到惶惑的事还多着哩!每逢冬闲或新春期间,在湘西的山道上,可以随时碰上男女婚嫁的迎亲送亲队伍。——汉、苗、土家各族,依据各自的民族习惯,正按各不相同的婚嫁程序,操办着儿女婚事。如果说,这各个不同的嫁娶仪式,只属于文化表层的风俗差异,那么,等你深入下去,便会发现有着质的区别的爱情与婚姻形态的交织。在汉族、土家族聚居以及三族杂居区域,封建形态的婚姻已经占有主导地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男女婚姻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多有小女子年纪十二三,就被送到婆家去当童养媳,长到十五六岁时便与丈夫圆房。也有晚婚待嫁的女子,被年轻野孩子的山歌或旧戏文唱开了心窍,或去山上与情人幽会,或跟飘乡戏子、过路军人私奔,照例给本地人留下说不完的话柄。到本世纪初,感受着时代风气的影响,一些在本地较大城镇水码头学校里读书或外出省城求学的青年,心窍子被书读开,婚姻不愿再由父母包办,已婚或已经定亲的,回家第一件事,便是闹着离婚、退亲;未婚的便在外面找一个对象自由结婚,从此不再回来。在苗族聚居区域,爱情及婚姻仍延续着原始的自由形态。男女间的结识与相爱,多以对歌的方式进行。任何未婚男子都有权向自己钟情的未婚女子(在服饰上,未婚与已婚、及笄与未成年女子,都有明显的可识别的标志),表达爱慕之情。照习俗,或否或可,女方都有以歌作答的义务。若双方都有意结交,便以歌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与地点。经过进一步了解与接触,双方都感到满意时,才互赠信物,以约永好。男女定情后,征得双方父母同意,才能托媒提亲。如父母不同意,还可以找舅舅。只要舅舅点头,便可结婚,即使父母从此不与舅舅往来,也无权阻止婚事进行。如果舅舅也不认可,方有奔婚与自杀殉情的事发生(这种情况反倒并不多见)。这种“舅权为大”的观念,不仅盛行在湘西的土著民族,即便是较早移居湘西的汉族中间,也仍维持着相当大的影响(也许,不同民族文化间的渗透,在湘西采取的是一种双向进行的方式)。舅家的男子看中姑家的女儿,托人说亲,姑家没有推托的余地。俗话有“姑家女,伸手取,舅家要,隔河叫”。这几乎是一种不成文的法典。这似乎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时期,父权开始确立而母权仍具相当大影响,父权向母权妥协的产物。几乎在一切方面,都形成各种不同文化因素杂然并存的局面。虽然,作为中国统治阶级统一的封建意识形态,已经向湘西渗透与扩张,但是,不仅在不同区诚,这种渗透与扩张的程度各个不一,而且,在一般的山民中间,奉行的仍是传统的家常人生哲学。这不仅与封建专制统治的不稳定状态有关,也与封建教育的严重落后状态有关。据地方志记载,自明代在苗区始有读书人“讲学于辰州虎溪”。①但直到康熙五十四年,清政府在乾州建厅治,乾州仍无厅学,只设了一个临时的“镇溪所学”,乾隆元年方改沪溪训导部为乾州厅学训导。乾嘉苗民大起义以后,书院才渐次增多。虽然,封建教育的后来发展培育出一批进士、举人,如做过民国政府总理大臣的熊希龄等,但究属凤毛麟角。多数人的人生教育是在家庭和社会的人生课堂里进行的。这种民间教育,重在宗族——家族血缘观念的灌输,讲习应付人际交往必需的社会礼仪及各种劳动、体育、娱乐技能。其内容方式,皆由湘西普通民众与之面对的生存环境所规定。由于长期处于未开发或半开发状态,其生存环境是严酷的。至本世纪初叶为止,湘西与外部世界的交通主要依靠沅水及其各支流。由于交通闭塞,凡山里大宗山货运不出去,内销极其有限,卖不出价钱;土地又贫瘠,若逢世道太平,又能风雨调顺,土地所出尚可供其温饱。倘若遇上旱、涝、虫灾,日子便极为难熬。地理环境又是那样险恶,陡坡悬崖,恶滩急流,瘴疠之气,毒蛇猛兽,抬脚便可遇上。稍一不慎,或被蛇咬兽伤,或失足落坎,或中暑发痧,一个活鲜鲜的人,转眼便成地下之鬼。加上在外来者眼里,湘西人一律是“蛮子”、“土匪”,官府“剿匪”杀人,既可随意牵连无辜,挨打受气,就更不是什么稀罕事。人生充满艰辛,人们必须从小就学得求生的勇气与本领。长到六七岁,女孩便得习针线,带弟妹,洗衣煮饭打猪草,男孩必须学会挑担、砍柴、爬高树,临悬崖,经历种种危险,比较谁更勤快、胆大、溜麻(机灵、迅捷、熟练之意)。就连孩子间的打架斗殴,得到家长和周围舆论支持的,照例不是弱者而是强者。如果遭到比自己年纪大的孩子欺侮,回家向父母告状,还要遭到责打:“你这没用的,打不赢不晓得咬他一口,咬坏了我赔他药钱,下回再这样,我打死你!”每到冬闲,山里孩子爱玩斗竹马的游戏(这种竹马,用竹子制成,为直骑式)——双方骑上竹马,相互冲击;将对方撞下竹马者为胜。一对一斗,分组互斗,以至村与村、寨与寨之间比试。这时,村寨里的晒坪或河坝上,常常有极精采、热闹的演出。一场恶斗下来,脸上挂彩,双手皮破肉绽,刚上脚的新鞋不出三五天即花开朵朵,家长照例不多责怪。这些被强化的人生演习,在现代文明社会看矗残硎且恢忠奥逃獠恢谙嫖鳎饧?
然而,他们决非恃强凌弱的人类种族。相反,在其内部交往中,倒充满了原始古朴的人间温情。谁家遇到无力应付的难处,只要喊一声,便可得到左邻右舍的慷慨援助。婚丧嫁娶、架梁起屋,主动帮忙几成义务。出远门走长路的错过宿头,夜半叫门,即使与主人素昧平生,也可得到热情的接待。他们对人生的艰辛既有切肤之痛,对别人的难处也便能感同身受。他们对人热情、爽直、重信义,也以热情、爽直、重信义求报。如果对胃口,信得过,对你是一团火,甚至可以舍命相报。肚子里弯弯多的人,照例不大容易接头。如果发现遭到欺骗、侮辱,转眼便可翻脸成仇。他们将人生的尊严看得极重,也因此常常为着一点小纠纷,酝成个人与个人、村寨与村寨、宗族与宗族之间的械斗,往往隙嫌一起,便是几代人完结不了的血仇。杀仇人与被仇人杀,机会均等。这时,源于人类远古祖先的野蛮天性便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山民的纯朴与蛮悍构成湘西民性的无法分割的两面。
生存环境的严酷,使人生命运充满随机性或偶然性。生死祸福,寿夭穷通,全在不可测之天。人生命运难以自主地把握,人们也不曾认真想过如何自主地把握自身的命运。也许,他们过多地看到了人生的莫测变幻,其变化的迅疾使他们直觉到人生的无常。“三穷三富不到老”,“为人狠什么,谁又料得定谁”,几乎成为长辈对年轻一辈的家常训条。陷入迷乱的单纯理智只能将人生的无常归因于天命:“一切都是命,万事不由人。”因此,神在这里被普遍地信仰着。但它并未发展成为统一的宗教,仍停留在远古巫鬼文化的多种或泛神信仰的阶段。在苗族和土家族之间,最重要的神衹仍是各自的氏族神——在苗族为傩公傩母,在土家族为八部大神。他们每年都要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其场面极为隆重、肃穆、庄严。置身其间,不由人不感到,祖先的魂灵就要从阴间返回来了。人与人、人与神灵、自然万物,彼此融为一体。他们一年全部收获与欢乐,仿佛已经被整个自然感觉到并被祖先分享了。除了这些氏族神,属于本地出产的各种神衹,如苗族的三十六神、七十二鬼,土家族的灶神、土地神、四官神、五谷神乃至各种山精树怪,一律被真诚地信仰着,而从汉族地区传入的佛教、道教中的神、佛、鬼、怪,在这里也占有一席之地。在这些山民眼里,自然万物都是有灵的,人与自然万物都能通过神发生交感,自然成了一个巨大的生命社会。这种生命一体化的观念,不仅体现在重大的祭祀活动中,也渗透到日常生活习俗上。孩子生下来,家里担心长不成人,便选定一棵老树,在树枝上系一块红布,树前摆一盘“刀头”,点几炷香,烧几陌纸,拜寄老树为干妈,孩子便可平安长大。他们有许多禁忌,如夜里不能在家里吹哨——吹口哨会招惹鬼怪;不能用脚踩或移动火坑里的三脚——对祖先不恭或不吉利;大清早忌谈龙、蛇、虎、豹、鬼;在外客死的人不能抬进屋——野鬼不能见家神;七月见蛇进屋不准打——据说是祖先的化身;孕妇家里不能随意动土、钉钉——防止震荡胎儿坠胎;见蛇交配不能对人说,只能先对树说——此乃不祥之兆,对人说人死,对树说树枯……,凡此种种,多出自对祖先的尊重和趋吉避凶的考虑,而又一律奠基于人、神、自然万物的生命能够相互感应、交通的观念。而且,神还是人事纠纷的裁决者。凡遇疑难是非,当事人常常砍鸡头,饮血酒、发血誓,以明心迹。凡做亏心事者往往怯于报应,不敢这样做。在苗族和土家族中间,还有专司神职的人员。苗族称巫师,土家族称土老司,一切重大的祭祀活动由他们主持,他们成为沟通人神的使者,享有神之下、人之上的社会地位。
——在这里,神尚未完全解体,它仍被人们真诚地信仰着,在绝大多数场合,神尚未蜕变为人与人之间相互瞒与骗的工具。在这种神之信仰的背后,是人性的纯朴,观念的单纯,以及洋溢在人际交往中的脉脉温情。这种人际关系中也有野蛮的一面。但就连这野蛮,也似乎浸透着敢于拿来与神对面的率直与天真。
寒暑更替,日月升降,年复一年,他们就这样一代接一代地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
这是一个有声有色,有血有泪,有大痛苦,也有大欢乐的人的世界。然而,他们全部的人生哀乐,他们埋藏在心底的所有期待与想望,全像荒蛮群山中的草木,随季候的变换,周而复始默无声息地自行荣枯。他们无从弄明白外部世界的种种,而他们在外面人头脑里,除了道听途说得来的野蛮与神秘的印象,也一片茫然。历代封建王朝修撰的正史,除了记载对“蛮族”实施征服杀戮的“伟绩”,照例对他们不屑一顾。而他们自身又无法记载自己的历史——无论苗族还是土家族,都没有自己的文字。在近代由于汉文化教育在湘西的渐次实施,在他们中间,也曾出现过一批知识分子,但在他们身上,有的只是对汉文化传统的认同。他们既然常常不得不对外隐瞒自己的民族成分,当然谈不上喊出自己同胞的心声。但是,历史不会永远沉默。它业已注意到,发生在湘西的一次次血与火交迸的背后,隐含着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喊出自己的声音——维护本民族的尊严,审视自身的长处与弱点,以求得外部世界理解与同情的强烈渴望。如果没有承担这一使命的人,就造就出一个来!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终于迎来了中西文化大交汇、大碰撞的机运。这种交汇与碰撞影响到湘西所形成的不同文化形态的相互撞击,正蕴酿着湘西内部前所未有的精神躁动,它为长期被历史所遗忘的南方为数民族最终喊出自己的声音,提供了历史契机。
沈从文传--卖马草出身的将军和他的后裔
卖马草出身的将军和他的后裔
湖南、四川、贵州三省接壤,属湘西境内,有一座小城,因附近有筸子溪,就地被取了一个极实在的名字,叫作镇筸;又有一个极美丽的名字,曰凤凰。小城坐落在一个山洼里,四周皆山,山上古木参天,树草繁密,为各种鸟兽虫蛇栖息之所,四季皆有百鸟和鸣。据当地老辈人说,早年城里的居民夜半醒来,常常听见一种不知其名的鸟叫声,其音清越宛转,绵远悠长,极为好听。有人说这是九头鸟,又有人说这是凤凰。四周山上多野鸡、锦鸡、寒鸡,凤凰城是否因此而得名,不得而知。
凤凰确实很美。城四周用精致的石头绣起一道城墙,沱江自贵州铜仁东北向入湖南境,向东过凤凰城北,再东北向流入湘西著名的武水。城东沱江河面上,有一座大桥,桥面两测层叠着住家的房子,中间夹成一条有瓦顶棚的小街。桥下游河流拐弯处,建一座万寿宫。宫旁矗立着一座白塔,从桥上能欣赏白塔倒影。城里多清泉,清冽的泉水从山岩缝隙里渗出,人们在石壁上凿成壁炉似的泉井,井前铺有青石板,井边放有竹筒做成的长勺,供人随意舀水之用。泉井四周长满青苔及羊齿植物,映得四周青幽碧绿。城内街道用石条铺成,每逢雨天,便能听见穿钉鞋的行人在石板上敲起的清脆声音。城内外又多庙宇庵堂,武侯祠、大成殿、马王庙、药王宫、凤凰阁,玉皇祠等等。每逢庙会,远近而来的善男信女络绎不绝,沿路都有人伺茶。香火不断,钟磬不绝,小小边城被笼罩在神秘的氛围中。庙堂建筑的四檐装有“铁马”风铎,即便在平时,风吹铎铃丁当,声音随处可闻。每逢约定的赶场日子,城外各山道上,大清早便扯起条条人线,一时间,城内条条街道上,便只见人头攒动。百行作业,随行交易的各色人等综合成的哄哄市声,老远便能听见。下午五时左右,城里便又恢复了平日的清静。原籍新西兰、在中国居住了数十年的艾黎老人,曾称凤凰和福建长江是中国“两个最美的小城”,倒也名实相符。
然而,距今250年前,这里还是少有人住的边陬荒蛮之地。雍正年间,清政府开始对湘西实施“改土归流”政策。为防苗族人民的反抗,遂派戍卒屯丁来这里驻扎,始有城堡居民。到本世纪初,凤凰才逐渐发展成有三五千居民的小城。由于凤凰地处苗区,出城数十里便是苗乡,清政府设置的辰沅永靖兵备道——计辖府四、直隶州一、直隶厅四,共20多个县份——道尹衙门就设在这里。沈从文在《凤子》里,曾这样记述当时凤凰城四周的形势:试将那个用粗糙而坚实巨大石头砌成的圆城作中心向四方展开,围绕了这边疆僻地的孤城,约有500左右的碉堡,200左右的营汛。碉堡各用大石块堆成,位置在山顶头,随了山岭脉络蜿蜒各处走去;营汛各位置在驿路上,布置得极有秩序。这些东西在170年前,是按照一种精密的计划,各保持相当的距离,在周围数百里内,平均分配下来,解决了退守一隅常作“蠢动”的边苗“叛变”的。两世纪来满清的暴政,以及因这暴政而引起的反抗,血染红了每一条官路同每一座碉堡。①湘西“改土归流”后,过了50余年,这里爆发了历时10余年的著名乾嘉苗民大起义,作为这次起义导火线的勾补寨事件,就发生在凤凰境内。至18世纪末,起义失败。其后又过了50年,至19世纪中期,苗族人民因生力牺牲过重,已无力再举,凤凰城近边的苗民,已经大半被同化,用以防范苗民“叛变”的城堡也已渐次凋残破败。
就在这时,位于凤凰正南方向的广西桂平县,发生了一件震动中外的大事。1851年,洪秀全、杨秀清等人在金田村组织与发动了农民起义。一时间,起义军攻克永安、全州、郴州,围长沙,克益阳、岳州、武汉、九江、安庆、南京,一路所向披靡。清朝调集重兵进剿,却屡战屡败。1853年,太平军定都天京(南京),太平天国正式成立。为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曾国藩于1853年被任命为帮办团练大臣,在湖南各地招募乡勇,创建湘军。1854年,湘军完成组建与作战准备,开始出湖南境与起义军作战。
在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彭(玉麟)统帅的湘军中,有一支由湘西乡勇组成的筸军,其中,多“深山雾谷寒苦之民”,皆蛮悍骁勇。率领这支军队辗转各地与太平军作战的是一群青年将校,其中有四位后来获清朝提督衔。这四人中,最著名的是凤凰人田兴恕,后来在《清史稿》“列传”中占有一席之地。另一位与田兴恕同为凤凰人的将领,是沈宏富。①《清史稿》有关这一段历史的记载中,沈宏富的名字虽时有所见,却语焉不详。《从文自传》上说,沈宏富与田兴恕等人同起于行伍,年龄皆不相上下。如此,以《清史稿》中田兴恕传为参照系,结合其它有关记载,似可推得沈宏富生平的略图。
《清史稿》田兴恕传称:田兴恕16岁充行伍,咸丰二年(1852年)从守长沙,咸丰六年领500人号威虎营。咸丰八年,积功副将,加总兵衔,咸丰十年,实授贵州提督,为钦差大臣,督办全省军务。咸丰十一年,石达开率军由广西进入贵州,田兴恕与沈宏富诸将驻兵黔西北镇远、湄潭、松桃、石阡一带,阻截太平军。同治元年(1862),因事与法国入黔传教士文乃尔龃龉,“兴恕恶其倔强,杀之”,②因此被革职查办,论罪遣戍新疆。
据《清代职官表》③,在田兴恕被革去贵州提督的第二年9月,沈宏富调任贵州提督。据《从文自传》,沈宏富时年26岁。照此推断,沈宏富大约生于1837年。1853—1857年间入伍。“二十二左右’,即咸丰八年,获总兵衔①,实授云南昭通镇守使。同治二年(1863年),由昭通镇守使任上接任贵州提督。同治四年,即1866年1月19日,离贵州提督任去四川,其因由巳不可知,时年28岁。其后回到湘西家中不久,便因伤病死去。死时,年龄当在30左右。
沈宏富起于卒伍,是“累功”逐级擢升为湘军高级将领的。当时,“勘定发、捻,湘、淮、楚营士卒,徒步起家,多擢提、镇、参、游以下官。”②据史料统计,湘军得至三品以上的D军官,不下数万人。然而,其中多为虚衔,能实授者只是少数。沈宏富能实授云南昭通镇守使及贵州提督,应是为清政府效死力与太平军作战的结果。因为沈宏富出身贫寒农家,亲朋中没有高官贵人可供依傍。沈家原住凤凰城外东北数十里的黄罗寨。据说其先人为宋代充军到湘西的囚犯,至沈宏富辈,已历数百载。因家中贫寒,沈宏富入伍前常常进城卖马草——当是供驻凤凰的清朝绿营屯兵养马之需。沈家移居凤凰,应是沈宏富“发达”之后,究在何年,已不可考。沈宏富家居凤凰城后,其兄弟仍住乡下。凤凰城的沈家老屋,至今犹存。一座湘西常见的三进全木结构的房屋,两侧砌有高出屋顶的青砖封火墙,墙头及屋脊上饰有兽头。屋前一个院,院门两侧建有数间简易平房,为沈家佣人住处。沈家老屋虽然优于凤凰一般人家的居所,却较城里富豪之家逊色。即使从当时眼光看,也称不上富丽显赫,使人疑心这竟是做过一省最高军事长官的将军故居。
但沈宏富终于为沈家在凤凰挣得一份优越地位,跻身于当地的上层阶级。这个阶层,是由当地少数读书人与多数军官,在政治上和婚姻上两面结合而形成的。可是,沈宏富自己年轻时便因伤病死去,留下一栋房子,一份金银财宝,一份田产,一个年轻寡妇,却没有留下子、女。按当地习惯,照例要从近亲中过继一人为子,以免身后香火断绝。沈宏富原有一弟,名沈宏芳,住黄罗寨乡下,其妻也未能生育。于是,沈宏富之妻便作主替沈宏芳从邻近的贵州境内娶了一个姓刘的苗族姑娘做二房。这个苗族妇人先后生下两个儿子,遂将老二过继给沈宏富为子。在当时,苗族受歧视,社会地位极其低微,凡苗民或与苗民所生之子,一律不能参预文武科举。这对于渴望子承父业的将军之家,无疑是一块巨大的心病。因此,当那位苗妇人为沈家生养了两个儿子以后,便被远远地嫁出去,以至后裔既不知其由来,也不明其所终。并且,还在黄罗寨旁边的树林里,为这位苗族妇人修了一座假坟,每逢过年过节,其子孙便要在坟前焚香磕头。这件事背后所隐含的封建政治的残忍与虚伪,苗族身受歧视与压迫的悲惨,今天听来,不能不让人怦然心惊。然而在当时当地,随意买卖苗人竟是一件极普通的事。
那位苗族妇人被远远嫁去以后,沈宏芳又娶了第三房妻子,先后生下三个儿子,两个女儿。过继给沈宏富的老二取名宗嗣,字少先,幼时仍住黄罗寨乡下,由一个姨妈带着。那时,黄罗寨是一个极偏僻荒蛮的地方,周围山高林密,大白天也常见猛兽出没。一次,年仅几岁的沈宗嗣正在屋前玩耍,猛听得一个放牛娃大叫:“老虎来了,老虎来了!”沈宗嗣便往屋里跑,姨妈闻声从屋里赶出来,将沈宗嗣一把抓起,迅疾朝木楼上奔去。刚上楼,老虎已扑到屋前院子里,最后咬了两只鸡婆,悻悻而去。
由于追慕父亲生前死后的荣光,沈宗嗣从小便幻想长大后也做一名将军,这与沈母“家里再来一位将军”的企望合拍。于是,到沈宗嗣十来岁时,家里专为他请了一位武术教师。习武极辛苦,规矩也极严格。据说出师时,沈宗嗣蹲在门坎上吃饭,老师从背后冷不防一扁担从头上砸来,沈宗嗣翻手向后,极敏捷地将扁担接住——这便是出师时的过关考核。直到长大,沈宗嗣习武不断。后来有位经常被请来给沈家人理发的陈姓剃头匠,虽然人长得又矮又小,武功却极好。他常常一面给沈宗嗣理发,一面同他谈论武术招式。谈着谈着,剃头匠突然放下理发工具,便与沈宗嗣比试起来。——习武之风当时在凤凰城乡颇为盛行,也不独独沈宗嗣为然。在这边陬之乡,读书难望有出息,而自“改土归流”以来,由于凤凰的上层阶级多从行伍出身,便刺激许多人试图通过习武从军谋出路。加上地处苗区,两百年来民族间的争斗不息,即使不求功名,出于防身自卫的需要,也帮助了习武之风的形成。
沈宗嗣习得一身武艺,年轻时便投身清军效力,去实践他做一个将军的理想。但他充身行伍究竟在何时,是在他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已无从确知。沈宗嗣的妻子叫黄英,在娘家排行第六,故又被人称作六姑。其父黄河清,是凤凰最早的一名贡生,后来做本地守文庙的书院山长,当时是本地唯一的读书人。由于沈家在当地所处优越地位,故给沈宗嗣议亲时,供沈家选择的女孩子有五六人。其中一人便是田应诏的妹妹,即田兴恕之女。田家有意与沈家联姻,是为了平息沈家对田家的怨愤。——据说当年在对太平军作战时,田兴恕曾谋占过沈宏富的军功,以至其后来的地位、名声皆高于沈宏富。田家之女曾去国外读书,从日本归来后,一副西洋作派,刻意仿效法国拿破仑之后约瑟芬的举止风度,这在旧式家庭长辈眼里,几乎成了一个“怪物”。沈母立即拒绝了这门提亲。相亲那天,应选的女孩子,一个个穿金戴银,打扮得花枝招展。唯独黄英穿一身旧蓝布衣裤,朴素而稳重,一眼便被沈母相中。沈母说:“我要能治家的,不是要好看的。”其实,黄英也是长得极秀丽的。从保存至今的照片中,仍可看出她年轻时的风姿。清秀的脸庞,眉毛细长,眼睛大而有神,嘴唇略显厚重,仿佛蓄满了果毅的力。但更为难得的,是她的能干和才艺,遇事有决断。她既出身于书香门第,从小便读书识字,还懂医方,年纪极小时便随一个年长的哥哥在军营里生活过,见事也多。父亲虽是个旧读书人,却非泥古不化之辈,为人开明有头脑,并是凤凰第一个剪去辫子的人;哥哥又是个有新头脑的人物,凤凰的第一个邮政局是他办的,第一个照相馆也是他开办的。因此,黄英又是当地第一个会照相的女子。这也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西方文明影响到湘西结出的最初果实。新的物质生活方式的输入,也包含着某些新的思想观念的产生,同中国传统的旧家妇女相比,黄英思想较为开明。
例如,按当时旧家风气,太太们照例要敬神佛,吃观音斋。有关禁忌在黄英身上却难得严格实行,有时打牌,打着打着便忘了这是斋戒的日子,毫不在意地便吃起东西来。这份对旧规矩的不经意,对新风气认可的脾性,后来直接影响到她的子女。她的长子沈岳霖,便是凤凰第一个穿西服的,被本地人称作“土洋人”。
1900年前后,当沈宗嗣随军驻守大沽炮台的时候,黄英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连同后来所生,沈宗嗣与黄英共生育九个子女。其中四个夭折,长大成人的有三子二女。沈宗嗣一心想当将军,对家事和儿女很少过问。他虽然长得一表人才,大眼浓眉,身材魁梧结实,为人豪放爽直,不缺少做将军的气概。但年近30,仍然只是驻守大沽炮的提督罗荣光身边的一员裨将。1900年,义和团运动在中国北方兴起,并由此导致西方八国联军与清军之间的战争。同年5月,英、美、法、意、日、俄、德等国17艘炮舰陈兵大沽口。6月21日,联军登岸攻陷大沽口炮台,提督罗荣光率军抵抗。终因不敌,败走天津,自尽殉职。大沽失守,沈宗嗣于乱军中逃出大沽口,返回湘西家中。这次回家,使他有了第四个孩子。
没有庚子的义和团反帝战争,我爸爸不会回来,我也不会存在。①
和黄英的第二个儿子降生于人世,被取名为沈岳焕。沈岳焕出生后仅四个月,即1903年4月,祖母——沈宏富之妻因病去世。
关于祖母的死,我仿佛还依稀记得我被抱着在一个白色人堆里转动,随后还被搁到一个桌子上去。我家中自从祖母死后十余年内不曾死去一人,若不是我在两岁以后作梦,这点影子便应当是那时唯一的记忆。①大约在祖母死后,外祖母便来到沈家,同女儿在一起生活。从此,这位外祖母便长住沈家,一直活到90多岁。从出生到4岁,沈岳焕长得健康肥壮,天资聪慧,很得家里人喜爱。从4岁起,母亲便开始教沈岳焕识字。于是,沈岳焕一面从母亲那里接收方块字,一面从外祖母手里接糖吃。到肚子里装下五六百左右生字时,肚子里也同时长起了蛔虫。蛔虫越闹越凶,沈岳焕被弄得又黄又瘦。家里依照偏方,用草药蒸鸡肝给他当饭吃。就在这一年,母亲又为沈岳焕生下一个弟弟。这时,两个姐姐正到一个女先生处上学,于是,沈岳焕便跟了两个姐姐一起读书。这女先生原是沈家的亲戚,沈岳焕年龄太小,终究读书的时间较少,坐在女先生膝上玩的时候倒较多。
到弟弟两岁,沈岳焕六岁时,兄弟两人同时出了疹子。其时,正值6月大热天气,兄弟两人日夜发着高烧,既不能躺下睡觉,一躺下便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便全身难受。家里实在无法,只好将兄弟两人用竹簟卷起,同春卷一样,竖立在屋内阴凉处。在那时的湘西,出疹子原是生命的一大劫关,孩童因此而死去的极普通。这病来得凶,家里大人对兄弟二人已不存在指望。因此,当兄弟两人被卷起立在屋角时,屋廊下已同时置放了两具小小棺木。
出人意料的是,当家中大人已经完全绝望的时候,兄弟二人的高烧却慢慢退去,到后居然全好了。病后,因弟弟年幼,家里特别为他请了一个高大健壮的苗族妇人照料。因养育得法,弟弟逐渐长得高大壮实。沈岳焕却因此一病,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猴儿精”。
从此,这小小的“猴儿精”,便给父母带来了怄不完的气,扯不断的烦恼。
沈从文传--一本小书和一本大书
一本小书和一本大书
六岁时,沈岳焕开始入私塾读书。
沈家附近不远处,是驻防凤凰绿营兵的屯粮的地方,本地人称作仓上。仓房成两行排列,中间夹出一条通道。通道由大石板铺成。通道尽头,是管仓的衙门,学馆便设在这衙门里。由于教书的先生同时在这衙门里作事,这衙门又成了先生一家的居所。
这先生姓杨,与沈家是亲戚,沈岳焕应叫这先生作姨爹。到仓上念书的,连同沈岳焕,共17人。学馆有两项规定,这些学童必须遵守。一是每天上学时,照例要对着学馆里所设的孔子牌位一揖,然后对先生一揖;散学时再对孔子牌位一揖,然后对先生一揖。先生说,上学前和散学后还应对爹妈一揖,爹妈却免了。一是学馆里的作息表:早上——背书,温书,写字,读生书,背生书,点生书;散学。早饭后——写大小字,读书,背全读过的书,点生书;过午。过午后——读生书,背生书,点生书,讲书,发字带认字;散学。每天周而复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