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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晓毅 当前章节:14938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8:40

                        《出名》

不过,亦舒说这些话是有“历史”打底的,短篇小说呢,有《聊斋志异》油证,长篇小说呢,有《红楼梦》排注。

《聊斋志异》借花妖狐魅的形象,借梦境、冥间、仙界等特殊环境,托寓讽今,借题发挥,兼又文笔清新活泼,引人入胜,跌宕多姿,富有感染力,在写作过程中,便不断地被人借阅,传抄。

可以说,作品还未面世,作者尚未成名,已经得到读者赏识了。待到完稿五十多年后,《聊斋志异》才有刻本面世,自此风行天下,万口传诵。

君不见,由《聊斋志异》中改编出来的“聊斋”系列电影电视剧,不是演了一年又一年,至今我们还在看?

那狐魅是多么美丽,多么跳挑动人,挑灯夜读的书生时时盼望着她们翩然而至,不惜等待成为永恒。

那花妖是多么善良,多么知情识趣,月下踌赔,不知牵动了几许怜爱的心,愿意成为一架可以挡风遮雨的绿萝棚。

(红楼梦》更是传奇,当年既无影印机,只得手抄传阅,煌煌然十几二十个版本,虽然错漏百出,读者依然为之着迷。

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巴不得就为林妹妹把那满园子的已被拔掉的荷叶再统统栽回去;再一句“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恨不得也把身外之物统统抛弃,跟着宝哥哥一步步走向那无尽的天边。

亦舒实在是不胜心向往之。

那种被阅读的境界,呵,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想想都令人心醉。

她甚至认为,只有会说国语,又看过《红楼梦》的人,才算是中国人。这一份痴迷倒是和张爱玲、三毛、林燕妮等等才女具有同样的“共识”。

亦舒曾为自己画了一幅自画像:“穿着破牛仔裤,烂T恤,头发剪得如男童,化妆品是一罐凡士林,闲时拖凉鞋,夹香烟去骑单车,奔公园,看法国小电影,县地下打波子。”

跟(红楼梦》似乎一点关联都没有。

正如许多人感到意外的,专写缠绵的爱情小说的她,也崇拜鲁迅?但这是真的、亦舒自述道:

大学生问鲁迅:“作为一个现代中国青年,应该争取什么?”鲁迅答大学生:“先争取言论自由,然后我告诉你,我们应该争取什么。”第一次看到鲁迅答大学生,是十二三岁吧,马上爱上了他……随时随地翻开鲁迅全集,一切疑难杂症都得到了解答,真不在乎旁人在想什么写什么。夜半看鲁迅,会得手舞足蹈。

这些文学的营养,潜移默化到她的作品中去了,不管是在小说或是散文里,我们经常能感觉得到。

好了,有了这些经典名著打底,在物欲横流的商业社会里,保证了亦舒的笔不会“去到尽”,从而沦为不堪入目的精神垃圾。

琐碎是免不了的,重复是可以想见的,奇形怪状也曾出现过,轻浅更不可避免,但是,总体来说,亦舒的作品基本都在水平线上。所以有评论者并不把它排除于严肃文学之外,归类于通俗文学之中,宁愿视之为边缘文学,或称之为中间文学。

这恐怕与她的智慧有关,不人云亦云,有自己坚定的立场和独到的见解。

虽然不同意人们把她和琼瑶连在一起——客气点的是“台湾有琼瑶,香港有亦舒”,有的干脆就称“亦舒是香港的琼瑶”——但她还是很尊重琼瑶,称琼瑶的言情小说创作已可得到九十分,不管人们如何毁誉参半,她的作品确实有爱有恨,并且十分流行。

当有编辑劝旗下写作人,题材别老是绕着孩子圈子、客厅厨房转,眼光放远点,不然读者会厌倦。而对方答之:读者就是喜欢这些,你看亦舒写了几十年还不是写身边事,照样一直有得写。

她很是义正词严地反驳:两者之间是有分别的。她比较“滑头”,从来不愿直接打开大门邀请读者进屋来坐,介绍他们三房两厅如何间隔,平常同什么名人来往,又今晚往何处跳舞,时装在什么店里买……

她希望与读者分享的,是对某件事的意见,而不是某件事情本身。

玫瑰花真漂亮,可憾不是每个女子都可以长得像玫瑰,不然全无烦恼。固此从来不打算告诉读者,窗外种了几株玫瑰,每株又长了几条虫子之类。

这就是亦舒和某些专栏作者的不同,恐怕也是她的洒脱之处,很有专业道德,并不随便糊弄读者,或者以熟卖熟,恃“老”(写作资历)欺人。

小说呢则。说又是一个世界,里头的悲欢离合,一样是现实的反映,其中的苦中作乐,笑中有泪,更让人感同身受。

曾经,在香港的地铁、轮渡上看到,十年前少女们在看亦舒的书,十年后,另一茬麦少年同样在津津有味地捧读她的书。

也清楚知道,广州环市东路上翩然而过的白领丽人们,互相荐引亦舒的书作为“办公室秘文”,模仿其中的行为方式,以应付工作上、情感上、生活上的困惑。

这不能不说是亦舒的幸运。

一个人,既选择对了路,又勤奋工作,并不等于他就能成功,这才仅仅是迈开了第一步,今后如何,还得靠天时地利人和。亦舒非常清楚这一点,在庆幸自己“好彩”的同时,惟有兢兢业业,努力增产,精益求精。

亦舒传奇--随心

随心

生活的质素其实比生命长度更重要,每一个人都应合理地愉快地度过每一日,适量的工作,一定的娱乐,心中有信仰有盼望,……闲时欣赏明月清风,一定是延年益寿之道。

                       亦舒《延年益寿》

生命是一条河流,往昔已逝,来者未知,而两者都只不过是回忆和想象中的存在。人在旅途,最能把握的,或许就是当下了。

所以,很早以前,就有这么一首歌儿在传唱:“你知道,你是谁?你知道,华年如水…”

还记得苏武在好多好多年前那个有月亮的晚上,坐在大江东去的船上,所发出的怅然而又无可奈何的咏叹。

对青春,对生命,对自身存在的确认,越过山岗河流莽林,越过逶迤渺茫的沼泽地走过来的人类,总想赋予它们一种永恒的意义,翼求与日月同辉。可是,永恒并不是轻易可以成就的。

于是,这种人与时光、人与环境的冲突,便显得越发的敏感与尖锐。毕竟,人的存在不是唯一的形而上的存在,困惑于今天人类生存的命题也不仅仅是人的形而上的欲望。对生命、对世界、对人类、对宇宙的神秘和怀疑的意识,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这样盛行。

也不是没有人反抗过,他们反抗着死亡,反抗着对于青春易逝的尘世化的诠释。

但那种不可名状的恐惧,仍然在困扰着人们。只不过,社会的规范和人类的理智,使许多人都把这个。已给小心地藏在某一个不愿触及的角落。只有那些焦虑得很外向,惟恐世人不知道有过他的人,才会作孤注一掷的反抗。但以简单反抗复杂,以无序反抗有序,以非理性反抗理性,结局当然可想而知。

也许我们要懂得:把不可能当作是可能的,而且是现实的,那会是一种最大的悲哀与不幸。困惑于“我是谁却用了极端的,错误的方式会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最后往往不但什么都证明不了,甚至恐怕连军正确地试一下的机会也没有了。

也许我们该懂得:在现代社会中,简单代替不了复杂。我们经常会如同站立在正午时分的赤道子午线上,听任阳光纷纷扬扬的强烈切割:一半是光明,一半是阴影;一半是振奋,一半是沮丧;一半是无忧无虑的纯真与诗意,一半是难以咀嚼的苦涩和沉重。…

在这些连绵而来,难以刻耙梳理,混饨一团的情愫面前,可以有一千种一万种选择,但逃避和破坏不是最好的出路。

也许我们还应当懂得:追求不平凡是人类的高尺度,而平凡之中亦不乏丰盈的美,只要你愿意去挖掘,只要你不急匆匆地违背自然地把青春和生命过早挥霍出去。

如果万物都能顺着自然的道理去生长,去茁壮,去成熟,虽然平平凡凡,这世间亦会增添许多丰富而又美丽的收获。

也许……还有许许多多是我们该知道,该懂得的,但是,人生仅仅是一段单程路,匆匆几十年,有多少东西是我们不知不觉错过了的,是我们得不到的?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

为此,我们感谢亦舒,这么一个害怕出门旅游的人,却那么煞费苦心地谈邀读者到她书中道游一番。

这无疑是一件赏心乐事。

多少的缠绵爱恨,多少的离乱分合,重重烟树,浩浩云山,星辰下,涛声里,浮生就似梦一场。

不要说桥已断船已去雨雪已飘逝,不要说故事已老歌已旧朋友已分手,那是你想留也留不住的,那是你想忘也忘不了的。

相守的岁月,曾经别无选择,相许的爱情,却已变成了青苔的记忆。

这统统是书中的亦舒,那么的变幻多姿,那么的神秘莫测。

生活中的亦舒,直率随意得时不时令我们菀尔:

不喜欢延迟欢乐,放新衣要立刻穿,礼物要马上拆,脾气也得即时发作。

口头禅是:太阳黑子随时会得爆炸,因为太阳其实是一只大火球,不住燃烧,那狂热火焰时常跳跃,而红色球体上有无数黑点,爆炸起来,威力等于数兆亿个氢弹,足以毁灭整个太阳系。

即使太阳无事,人类本身掌握的核武器也足以摧毁十个地球。

还不及时行乐,简直同自己过不去,干吗要那么策!

想要见谁立刻约他出来嘛,要干杯马上干掉,人无百岁寿,直接点爽快点,切莫扭扭捏捏。

趁现在心情好,马上把想做的事情做掉,免得明日有突发事件令。已清欠佳什么都不想做。

生命无常,一深思只觉凄茫,只得苦中作乐,消极抵抗,绝对不等明天,今天就是今天。

一收到新书立刻迷头迷脑地看,明天太阳可能爆炸,地震、海啸,哪一国不知同哪一国也许就干了起来殃及无辜。

结论是:不要叫她等。

不是不悲观的。虽然是在战时出生,但南下之后的生活还算是风平浪静。她自己也多次提到,她已比许许多多的人幸运,能在一个较自由的地区选择自己的生活。

如此苍凉的心境,并时时发而为文,确实矛盾得很。从这里可以看出,任何一个作家可能从历史与现实之中接受何种馈赠,这决不是一道简明的方程式。

无根的飘泊感肯定木可避免,“香港是我家”,往往是一种良好的愿望;而“乡下在哪里”,一直是在被称为“‘东方之珠”的小岛上定居的华人的辗转问候。

没有回过故乡的席慕容只要见到草地,也不由自主地想起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乡愁油然而生。

请为我唱一首出塞曲

用那遗忘了的古老言语

请用美丽的颤音轻轻呼唤

我心中的大好河山

那只有长城外才有的清香

谁说出塞歌的调子都太悲凉

如果不爱听

那是因为歌中没有你的渴望

而我们总是要一唱再唱

想着草原千里闪着金光

想着风沙呼啸过大漠

想着黄河岸啊阴山旁

英雄骏马啊骑马回故乡

《出塞曲》

那么,亦舒呢?在上海出生的亦舒,提起她的出生地,又情何以堪?

她会说一口流利的宁波话,用上海话调侃人也很地道,她一方面说出生地对她并不那么刻骨铭心,一方面又不由自主地多方关注。

在报纸上看到八十多岁的柯灵每天在写大文章——以超过一百年的时间跨度,用长篇小说的形式去写上海的变迁与沧桑,马上就肯定这个长篇值得伸长了脖子来等。

八十多岁老人写上海一百多年的沧桑,固然是文坛佳话一桩,更主要的,是亦舒对上海这个城市的一切关怀甚殷。所以不管上海是主角,抑或上海只是作为背景,都已经够精彩。还有,即使不是小说,光是叙事式记载,一样值得观赏。

在中国,在所有的中国城市中,也许上海是最有传奇性的,从霞飞路爱多亚路板司非尔路到淮海路北京路红旗路,这一百年的上海啊!。

可人们对上海认识多少呢?

亦舒站在她香港读者的立场上,说出了一种共同的悲哀:从来没有一本书把上海这一百年从头说到尾,人们只能从各种不同的版本故事管中窥豹,譬如说,杜月签的上海,张爱玲的上海,以及父母口中的上海,甚至是香港好莱坞电影中的上海。

在上海出生,但少小离开,亦舒对上海仅薄有印象罢了。倒是她哥哥,在上海渡过少年期,二十四岁才南下香港,一口广东话至今仍带着浓重的上海口音。

上海于她,颇有“才下心头,却上眉头”,“剪不断,理还乱”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意结。

去到了千山万水那么远,L海即使还在,也只是梦里依稀,日常生活中的蔬果花鸟,往往便成了记怀之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就是了。

温哥华的洋人市场都在卖大白菜和雪里我,红烧狮子头已不愁作料。但最怀念的是芥菜,江浙一带是出产荠菜的地方,炒来吃,或里云吞,都没话说。

一句“上海莱特别好吃”,不知蕴含了多丰富的内容。

如同《百合》一文,写的就不仅仅是百合那么简单了:有一种食物,上海人叫百合,相信是百合花的球茎,即是根部,同水仙花、风信号及郁金香球茎看上去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可吃。一个个那样买回来,雪白,略冲洗,一瓣一瓣撕下,不,还未可以吃,需经过一番手续,要用巧劲,把每瓣百合尖拗下,顺带把薄膜也撕掉,否则煮了汤不好吃,太苦。最爱百合甜食,加冰糖桂花水,煮至略糯,吃起来,清香扑鼻,又有点苦涩,回味无穷。爱买野人头,唬洋人者大可将百合汤发扬光大,喀,吃花,多么风雅别致。上一次吃百合,已是多年之前的事矣。令人怀念的还有新鲜莲子,直接从莲蓬里掏出剥开吃,还有生莲藕,切开来,藕断丝连,拉到老长,终于不得不断开,落入嘴里。吃完之后,冲一杯玫瑰普洱,或是茉莉香片,缓缓喝下,同做神仙差不多。爱吃上海甜食爱至着迷,酒酿汤团、八宝饭。绿豆糕、枣泥里饼……根本不想吃正餐,来十客八客各式甜品即可。

人像蒲公英种子那样,飘洋过海,去到另一片土地上落地生根,可心,却往往不与身体同步。

理想与现实从未有距离,理智和情感也不容易调和。

对于一个敏感的女性写作人来说,年岁渐长,越把世界看透彻,就会越觉得生命的感觉和理性是那样的不确定,便会恐惧地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实体是独一无二的,不但不可能为最亲近最善意的他人所彻底了解,就是自己,又何尝真能把握那最隐秘的底蕴与直机?

即便已经形成了某种明确的理智认识,也还会获得许多模糊的情感体验;可以用理智解释清楚其中的某些情感,却一定还有更多的部分远远超出理智解释的范围;而它们或迟或早总会在的心底暗暗地发酵,使人禁不住要对自己的理智发生怀疑。倘若还残存一点诗人的气质,那么这种认识上的矛盾就尤其会非常尖锐。

因为天性还不算沉闷,那些得到了解释的情感不会逐渐淡漠,反而会日益强烈,明显地加固理智认识的壁垒,但同时敏感的气质又会大大增强那些无法解释的情感的刺激力量,使它们最终汇聚成对理智的更猛烈的冲击。

在这种深刻的迷茫与困惑中,若是年少一点,大可以我行我素,高唱:“跟着感觉走,拉着梦的手…”不理会尘世的一切方园规矩,把快乐渡给别人,算一种洒脱;把难过宣示出来,也不失为一种单纯。

年长一些呢,走回童年的记忆或重返梦境,去欣赏如歌如泣如罪加罚的生命之旅,将一个亘古之梦引发的这一旅程看作是纷坛的过程,斑斓的形成,从而寻求安详与豁达,也很顺理成章。

偏偏是中年,既基本全盘接受了传统的教育,又适逢喧哗与骚动异常的时世,是该退守还是出击咄击需要勇气和契机,而坚持则需要耐力与平衡。

偏偏又是知识女性,既想要事业,又还要家庭,一颗心便常常如那翘翘板,上上下下的总难落到一个安稳的去处。

纯朴的是大地,风雅的是天空。你要的是什么?

亦舒经过选择,算是做得不错,现实世界是现实世界,小说世界是小说世界,两者是有很大分别的。

小说世界多姿多彩,变幻无穷,没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现实生活相形失色,枯燥无味,来来去去不过是哪三两个招式,而且,许多烦恼长年累月纠缠不去,多么苦闷。

童话,那是另外一个美好的境界,在那里,难题总会解决,误会始终冰释,情人终成眷属,失意人必有机会出头……

让人相信活着还是好的。

只不过活在世上,谁又能避得开天天上班下班打理家务应付账单,累得贼死,闷得发疯?

所以,现实世界中,亦舒便对童话故事来一番“正本清源”。

今日的教师应该对今日的儿童讲明,童话只是童话,木能对故事中的价值观从不质问。

譬如说,三只小猪实应与大灰狼对簿公堂索取赔偿;小红帽不应该独自一人出门去姥姥家。还有,阿里巴巴擅入藏宝洞,战胜四十大盗,并非英雄,而是贼中之王。那么,神灯也并不属于阿拉丁,他也是不问自取。

天鹅湖、白雪公主和睡美人中,最错误的信息就是女主角一直在等一名年轻英俊有财有势的男主角前来救驾,希望从此可以快乐地生活下去。

多么错误,年轻美丽的公主们不图自力更生,一味憧憬“有朝一日我的白马王子会出现”,这种观念比大灰狼还要可怕。

美女与野兽的故事也不能效法,现实世界中人往往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生活的女巫是不会让美女去拯救野兽,令他再度成为王子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美人鱼、红舞鞋等故事又对人生如此悲观,看后让人闷闷不乐。

相形之下,中式童话如《西游记》等健康得多了,连猪八戒都可以修成正果,多么励志。

从童话界里走出来是要费点劲的,美丽的人物与情节使读者迷惑,或忠奸不分,或忠与奸分得太离谱,都与现实脱节。

                        《童话》

不过,亦舒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

这边厢还在嚷嚷不怀旧见,那边厢已不断频频回眸,回顾所来径。

一位美国摄影师说过:“怀旧是因为那时候我们年轻,其实汉堡包味道不见得更好。”

或许是,彼时的菠萝刨冰与出炉蛋挞并不一定比今日更好吃,但亦舒清楚地记得,那时她有力气有勇气,凡事“死缠烂打”,非达到目的不可,如不,痛哭一场,明天再来过。哪像现在,性格渐渐懦弱退缩,紧紧记着“退一步海阔天空”,“吃亏就是占便宜”,挨打亦不思还手,还美育日顺其自然。

于是深深怀旧了。年轻时黑是黑,白是白,从来不说“无所谓”,“没法子”,“世事往往如此’猪如此类颓丧的话。

那是一段单纯快乐的日子。

谁不怀念单纯的日子呢?香港八十年代中后期,无论是文艺界或影视界,都兴起了一股怀旧潮。

先是有许鞍华执导的《倾城之恋》(1984年),借张爱玲的小说,重塑战时沦陷的香港。接着有关锦鹏的《胭脂扣》(1987年),掀起了一个怀古潮流。

洛枫就曾撰文指出,香港的怀旧风气并不是骤然出现的,而是跟随着整个世界的复古潮流,并且率先表现于日常生活中,如服饰、发型、流行音乐、明星照片,日用品如手表、时钟、摆设等。其中又以美国的复古潮影响最深最广,玛丽莲·梦露的性感象征,可口可乐的历史形象,带动香港亦步亦趋的走势。

因此《倾城之恋》、《胭脂扣》等等的出现并非偶然,除了世界性气候的影响以外,亦包含香港历史环境的特殊因素,同时又由于这些因素,致使香港的复古潮流由当初的西洋风转入中国式,甚至本地化。美国的“占士甸”,转为老香港的“双妹吹花露水”,以至三十年代的“塘西风情”。

亦舒的怀旧是对个人历史的追忆与体认,也是对自我身份的建构和定位。

人到中年,一回想,才发觉对父母的关注是那么的不够。她自问自答,活灵活现地描绘出了都市青年的急管繁弦却又自私至极的生活图景:

你真的认识你父母吗?一至五岁,你可有记忆?六至十一岁,已是小学生,天天赶上课,回家做作业,父母要上班应酬,周末又上亲戚家,相处时间并不充分,你真的知道他们的好恶?随后升上中学,少年人自有交际网,还有,你的娱乐不与父母同步,见面时间更少。你同父母有无好好交谈,还来不及互相了解,已经到外国升上大学,四年六年不等,等取得博士学位,也许已经好久不曾同住了。随后,得为事业搏斗了吧,心忙意乱,至多每个星期回家吃一次饭,三两个小时,匆匆别过,噫噫忽然恋爱了,结婚了,你自己的孩子也出世了,简直人仰马翻。父母的地位进一步被挤到一角,彼此不知道对方的苦难、盼望及喜乐。几十年已经过去了。忽然发觉父母已是老人,打皱的面孔,缓迈的脚步异常陌生,这真是我父母?打开照片簿,不不不,他们不是这样子的,他们……原来对父母一无所知。

                        《父母》

还不仅如此呢,亦舒继续啼嘘,一直以来,生活中最弱的一环,是与亲友沟通。

长辈总认为子女该听他们的,最怕不百分百服从,又兄弟姐妹自幼拉扯,彼此毫无尊严可言,论起理来,七嘴八舌,说不清楚,成长后又学会尊重他人,索性一言不发,渐渐疏离,宛如陌路。

生活中令人惆怅的事真多。但亦舒还算是长情的,如对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对曾经相知很深的朋友。

她几乎一从校门出来就在《明报》机构做事,一直对《明报》有着深厚的感情,后来又成了《明报》的旗下作者,更多一份相属之情。不管到了什么地方,首先找的是《明报》,即便家居生活中早已作了订购安排,只要是家中那份还未送到,而碰巧她又在外头看见,必定是第一时间买下来,先睹为快。曾经试过同一期的《明报月刊》买了四份,再加上原来订的那一份,乐得送人,兼为阅报作义务宣传员。

听不得说《明报》不好听的话,《明报》的副刊更是无敌副刊。亦舒常以过来人的口吻劝喻其他报刊不要跟《明报》斗副刊了,皆因三十年功力所聚,《明报》裁培了多少作者,统统由无名写到有名,现今又新人涌现,各有特色,均非等闲之辈,‘快非杂牌军可敌”。

该报老编者总听了,能不心花怒放?

亦舒确实直率得很,并不怕得罪人,坊间流行的“她不好相处”,“她喜欢骂人”,“她尖刻成性”,看来并不是空穴来风。她自己就说:“我的皮特别厚,心特别狠,语言特别泼辣。”“近年来骂人又刻薄了点,尖锐了点,得益于《红楼梦〉,学自探春;讽刺起人来顺口了,学自风姐。”

就曾见她如此编排中年妇女:

现代女人的一生变得又长又臭,过都过不完,个个成了老不起,四五十岁的老太太还袒胸露背的演肉,穿低胸晚装。因受地心吸力影响,腮上的肉,颈上的肉,膀子、胸部、胳肢,没有一样站得稳,全都往下坠,为什么?因为生命太长太无聊,你不能不让四十岁的女人得些卑微的、自欺欺人的快乐,自有人慈善地,好心地派她为一支花。什么花?千年成精的塑料花。《我的前半生》够厉害了吧。她居然会这样认为,“没话找话说招人讨厌,话说得没意思也会让人觉得无聊,还不如听听吵架提神。吵架骂仗是需要激情的。不知亦舒在写作时会否有这种心理,才令得她的作品二三十年盛行不衰?她择友甚严,朋友之间和为贵,一言不合永不相见,“刁钻古怪得不像话。”但对真正的朋友,那是另一回事了。看看她是多么想念西西,那位曾写过《像我这样一个女子》、《我城》、《哨鹿》等作品,香港文坛上风格鲜明的著名作家,亦舒曾经与她相知甚深。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朋友总有疏远的一日,其他的还可以勉强忍受,但她每次想起西西,往事不断浮现,感觉就十分苍茫:“一生中并没有发生过什么太好的事,敌对往事并无太大留恋,较年轻时与西西那道毫无利害关系的友谊,却常叫我怀念。我们在一些怀旧的文字里,还看到另一个亦舒:苍茫得无奈,温爱得无措。

亦舒传奇--钟情

钟情

我喜欢听情歌……很美丽的歌,常常响在耳边,令世界美丽不少。爱情根本不肉麻,表现得真诚坦白就可以了。

                       亦舒《情歌》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忘记了这点,不外乎是人还有感情。

世间万物之中,有什么东西能够完全不像人呢?一切都是在人眼睛里面呈现,被人的意识所解释。谁也不知道事物在别的生命眼睛里呈现出什么形状、什么颜色、什么模样或什么什么?

就是这样。但,只能是这样吗?

在亦舒的生命中,恐怕就是这样的了。

知道她爱猫,爱一大片又一大片的在田野里自由自在地生长着的花草。跟大自然的联系她其实不比任何一个典型的都市人要多,何况她根本就不爱旅行。清晨山野中的烟雾,黄昏平原上的浮云,只能任它们在那里舒卷自如罢了。

她怕旅行怕到这份上:视乘搭长途飞机为一种刑罚,实在避不过了,必须上路,通常愁眉苦脸,心情像慷慨就义。

明明一柜衣服,本可随意更换,旅行期间硬只准带两件行李;家里起码一层楼,可供四处游荡,住大酒店,只得小房一间,多么局促。

除非有非见不可的人,除非有非办不可的事,否则拒绝出门。

真正的假期应在家里度过,放下工作,在熟悉的床上睡到日上三竿,下厨弄点吃的,然后四处胡混。每次上街以三小时为限,稍倦,则打道回府,再痛快地跳到床上。

电话不听就不听,传真不复就不复,快活似神仙。

这样的亦舒只好在她写作的空间里放纵。

她曾钟情于恋爱。到女朋友家去,看见人家可爱的孩子,看到人家温暖美丽的住所,不禁有了愧意,为什么当初追求的竟是爱情,不是家庭?

她只能归咎于自己成熟得慢,过分讲究感情。这年头,选个对象猛讲感情,谈何容易,结果元气大伤,精神受损,再回头已是百年身。

何况张彻一句话就粉碎了她的希望。张彻说:“你晓得为什么没有人要你吗?因为你不会做太太。”

但是做太太是什么意思呢?是否表示得一本正经,要会做人,要听话?要每天煮三餐饭、洗衫熨衣、照顾孩子、打扫地方?

她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她觉得煮饭是太麻烦的事。金宝汤与果酱面包,对她来说,已经很好了。肚子,只要填饱便可以,何必一定要考考究究,浪费时间。多看看探春如何骂人,似乎更有味道,更是快乐。

做不做太太,也罢了。

不过,又很遗憾没有收过请书。小时候她就有一大帮不喜欢讲话,但是非常爱写信的朋友,有男有女,但是还是没有收到过情书。

信当然收过啦,但的确是很学术性的信。有时候讲一部电影,讲了十张纸;有时候讲一个人,也讲了好几封信;有时候只是说,某月某日一班人一块吃饭,你有空没有,有空就来吧。

她还收过猜谜语的信,有人坐着无聊,就写信出谜语给朋友猜猜,朋友读了这样的信,也很快活,不过……就是没有情书。

无奈何,只得去听情歌。各式各式的情歌,有时候曲子与歌者都忘了,那些很缠绵的字句,却还清清楚楚地背得出。

她的小说里几乎每一部都插有情歌。

好像“宝贝你不知道爱一个人,爱一个人,是怎样的,如我爱你。”

或者是:“明天如果你要这个世界,我自然有办法弄到;我会卖掉灵魂,然而不懊悔,但是你活着没有你的爱真是不可能。”

还有:“那山上有钟吗?但是我没有听见过它敲响,不,我从来没听见过,直到我看见你。”

这样的歌,都很写实。听了八百多次的“我除了爱什么都没有,八天一星期,我爱你。”还是不腻。

情歌有各式各样好多种。亦舒觉得每一种都好听,偶尔哼几句,心里却是舒舒服服的,一点心事都没有,连“我心里有一朵小花,是水仙”这样的都好。

当然,在我们写这本书的时候,亦舒已进入了人生之秋,狂热之气已成管末,凝思与怀旧潜入并逐渐垄断其情怀。

人到中年……将此四字默读数遍,不需补充什么,就能令人平静,举首望天。

她甚至已开始称自己的先生为老伴了,取的可是“少年夫妻老来伴”之意?

而自己,更是“家有一老,如同一宝”的那个“老”了。

在收获的问题中,仍然流露出秋境的悲凉——微笑式的感伤:从圣坛掉落的碎片;生理纠缠着心理;正在上升的巅峰感受;豁达地体味着古老的死亡主题…值些全是秋天的触角。

她觉得自己生命的春天很短暂,十八岁以后,就开始老了。

不是面貌身体上的老,面孔上没有什么变化,体重老是那一百磅上下,老的是心灵。

十八岁已觉沧桑,那真是很吓人的。才刚在明报当记者,别人还在指着说着,那么小,就出来跑天下了,自己却已感到跟同龄人无话可说,什么事都扎在比她大一大截的朋友圈子里,连谈情说爱也要找中年人才觉不辱没了她。

生活的曲折便由此而来。

伟大的犹太人这样要求自己:“第一次就必须做对。”他们珍惜抉择已达到极致了。

以此去印证爱的足迹,亦舒会苦笑,但说到写作,她却会微笑。

当然还有对青春的赞美与对美丽的欣赏,在亦舒那里,也颇有爱不忍释的钟情。

这从她的杂文里尤其看得出来,它们的主观性如此之强,使我们阅读时常在一些地方被“咯”了一下,有迈不过去的感觉。但过后,不得不承认,正是缺陷助长了才气。

我们可以凭借缺陷在亦舒心灵中的位置,找到她最柔软的部分——她也不是永远玩弄刻薄或赏识刻薄的。

你看,她对美丽的女孩子正是多么的欣赏,纯粹的外表美已让她在公众场合惊艳,在那个时候,她根本不管什么内在美。

她只看到那女孩子梳着一个童花头,头发漆黑发亮,前刘海遮着双眉,画着深深的眼圈,眼睛水灵灵,看过来就令人心一跳。装扮是浓艳了一点,但是青春气息毕露;俗气是俗气,不过美丽实在是美丽。

像这样的女孩子,她想大概便是所谓颠倒众生的女孩子了。女人都要忍不住盯着看,男人的感受又该如何?世界上美丽的人还是有的。

在亦舒的词典中,有的女孩子,只是可爱,有的女孩子,是满酒,有的女孩子,是标致,但是什么都比不上美丽的女孩子。

即使好多人说光美丽有什么用,或者她很肤浅呢,很庸俗呢,很策呢,甚至很坏,美丽不过是外表而已,如果没有了内涵,还是废话。

亦舒依然固执己见,怎么样都情愿选择美丽的东西,如果做了男人,女朋友非得美不可,追求得到与追求不到,又是另外一个问题。

正是从这种观点出发,她才能创作出《玫瑰的故事》,使亦舒一举成名。

黄玫瑰就是那么一个颠倒众生的女孩子,她只是美丽,内涵是没有的;也读了三个大学文凭,只不过是为她的“吃、喝、玩、乐”增加更多的情趣罢了。就是这么一个人儿,却轰轰烈烈地美丽了一辈子,轰轰烈烈地恋爱了一辈子,直让人叹为观止。

更要命的是,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美丽,如同一朵花,开放得灿烂,那是由人的眼睛看到得出的结论,它自己是不顾不管的。该开了它开,该谢了它谢,遵循的是自身的规律。亦舒觉得像玫瑰这样的女孩子干什么都有“豁免权”。

《胭脂》中的杨陶也值得一提,那同样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因为美丽,亦舒也给了她许多特权,目的只有一个,让她快快乐乐地度过她的青春时代。

她不想读书,家里人也随她去,她“抢”了母亲的男朋友,母亲也依然祝福他们。

但亦舒也不是所有女孩子都爱的,她其实也很挑剔:

牙齿刷得不白的女孩子我不喜欢;头发干燥飞来飞去,又开又脏的女孩子,我不喜欢;房间整理得不整齐的女孩子,我不喜欢;几天不洗内衣裤的女孩子我不喜欢。见到男人马上低声下气的女孩子我不喜欢;爱做作撒娇撒痴的女孩子我不喜欢;甘心做寄生虫的女孩子我不喜欢;虚伪的表情化的女孩子更不喜欢。多嘴的女孩子很少可爱,没有性格的女孩子很难服人,太优柔寡断的女孩子讨厌,过分理智的女孩子不算女孩子。似乎亦舒只怜惜美丽的女孩子。

很早就听亦舒说过,有朝一日要是有了女儿,一定会让她随心所欲,过着无拘无束的童年与少年生活。

是的,在这个时代,甚至在可望的将来,女性的解放都是有限的,女性的幸福也脆弱得如高台上的玻璃花瓶,随时都会掉落下来,摔个粉碎。父母不管如何有钱,如何有势,也不能担保女儿今后会得到幸福,倒不如趁她还在身边的时候,好好善待她。

“故此我有女儿,只要她喜欢,我愿意替她办到任何她要的物事。”

因为始终觉得女孩子只有四五年是好的,一个男人可以活到七十岁八十岁,依然很好,然而女孩子真正只有那几年。

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就是青春的显影,连一条头发都有生命力,照在太阳之下,闪闪生光,随风飞扬。一个笑,带来整个春天。头一扬,便像告诉所有人:“这世界是我的。”

这样的女孩子,谁能不爱?

亦舒当然是爱极,但那种爱是非常小心翼翼的,战战兢兢的。就因为知道好景不长,那些长头发或童花头的女孩,很快就要长大,吃一个人、一个女人必要受的苦,心便痛得不行。

她自己后来果真有了一个女儿,更加变本加厉地说女儿好。

想她女儿也必定快乐得很,有这么疼爱她的母亲。

这个母亲啊,年轻的时候曾说过:

对一个人,最好是死心塌地的喜欢,没有什么理由的喜欢,没有什么条件的喜欢,反正喜欢上了,他什么都是好的。

人家说他瘦,我觉得他轻盈;人家说他傲气,我觉得他高洁得可爱;人家说他什么都是假的,自己喜欢就行了;上刀山落油锅,也都心甘情愿。

这是没话好讲的事,喜欢上了,就是这样。别人看着痛苦,却不知道痛苦自然也是一种乐趣。

这样的喜欢最好。谁也不会理是否一面倒,是否付出太多,收得太少。

除了这个,大概便是完全讨厌一个人了。这也好,可以省却不少麻烦。完全讨厌,没有一些喜欢,根本再简单没有了。他自管他,我自管我,多么无所谓。

最麻烦的感情,却是在两者之间的那种……

换了百分之一百的愿意,吃亏一点又算得什么。假如百分之一百不愿意,吹了算数,一刀两断。

一半夹一半,想想又回心转意了,等到不如意的时候,又往另外一方面想,真糟,谁碰上这种感情的发生,谁倒了霉。拖到几时去呢?不晓得,快乐吗?不晓得?不快乐吗?不晓得。、爱吗?也不晓得。不爱吗?更不清楚。

少年人的爱情又不同,在亦舒的笔下,他们的爱情是春水奔月,树木青葱,鸟语花香,每一个黎明与黄昏,都涂抹了她不少的主观色彩。

人到中年,沧桑看罢,弄清了很多生活的玄机,晓得了成年人不与线分对抗,有缘,则合,无缘,则分,切忌辛苦。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退一步想,海阔天空。

亦舒的口头掸是:“五百年后,一切都没有分别”;“甲之砒霜,乙之熊掌”;“不要为泼洒掉的牛奶哭泣”;“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但依然特别佩服火爆脾气的老者,只要心头那朵火焰不熄灭,生活便有希望。

却又不喜欢“老角”。

亦舒是侦探小说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忠实读者,她的写作技巧不少源自侦探小说,假设妙,悬念足,跌宕多姿,很有看头。

偏偏不喜欢阿加莎的玛普尔小姐被搬上荧幕,理由是她是老旦,白发萧萧,行动不便,声音颤抖,脚步蹒跚,挣扎着去侦探去谈论案情,有什么味道?

为什么主角非美文俊男不可呢?唉,赏心悦目嘛,世上已经那么多丑陋的事,粗鄙的人,娱乐时想看到年轻漂亮的面孔,人之常情嘛。

因此她不怕人说她势利,就是爱与意气风发的人在一起。最怕那种所谓不得志的人,自己心里不乐,就想将他的痛苦转移在朋友身上。满腹牢骚,指桑骂槐,社会对他不起,众人又待他不好,一下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推个一干二净。

而她自己呢,心情不好,绝不出门,以便影响到朋友心绪。

不要说世界滑稽,世界本来就是如此,关键是人去适应世界,而不是世界适应人。

成年人的世界是灰色的,孩子的世界才有亮色。

亦舒很爱孩子,感情的珐码总是偏向孩子那边。

诚然,如她那么爽辣的人,对孩子也会评头品足一番,概莫能外。

上海人管小孩叫小人,到了她那里,更多了几番意思。除了小一号,更非君子,性格上缺点甚多。

第一,是疑心重。大人说的总不相信,非要亲眼看到,亲口尝到。

第二,十分妒忌。父母著称赞哪个孩子可爱,稍后,他们可能就借故把那幼儿推跌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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