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又说,不仅墙壁可以被艺术家看出风景,窗上的冰花,空中的云彩都是灵感的源泉。古代有诗人形容冰花说:“倏忽虚无境,迷离山水情”。关于“看云彩是山头”的说法还有一个历史记载,郡府的乐官为太守击鼓时,突然忘记了节拍,上司拿他问罪,他回答说:“我虽然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但天生酷爱画山水,那天击鼓时,偶然看见云彩好像高耸的奇峰,可以提供作画的范本,因为不能一心两用,揣摩时就忘记了节奏。”上司听完后,不仅没有给他定罪,还高兴地夸奖了他一番。每个人看云都能看到不同的姿态,有人看到“孤云横飞,淡伫可爱”,有人看静止的云“重叠如沙汀”,有人看见“云似碧山天似水,霁波平浸两三峰”。卢梭[3]的《忏悔录》写仰望晚云成族,露出点点天空的罅隙,就好像飘在湖中的岛屿。杨万里写天上的云影变幻说“银河到晓烂不收,皎如江练横天流,中流点缀金沙洲……天光淡青日光白,道是银汉也不得;云师强狠赶不奔,堆作沙洲是碎云”,将碎云比做沙洲,和卢梭异曲同工。自然不经意就将它的秘密展示给人看,协助艺术家完成一幅幅巧夺天工的作品,古人称此为“天开图画”。他们把冰霜结成的图案叫做“天画”,说清晨的冰花让人工的相形见绌,画意甚至超过南宗。自然神奇地用它的手指作画,而优秀的艺术家窥到天机,用心灵作画。古今中外的例子让我们领略到了一些艺术的奥秘。
中西文学中的镜子母题
所谓母题,是指文学中经常涉及的主题,经常运用的比喻,比如爱人的黎明怨别,诗人的哀怨等等。母题里蕴涵着丰富的文化意义,它经过在漫长时光中的积淀逐渐成型,可以说是几千年来人类文化精神的浓缩。母题像一扇小小的窗口,透过去能看见星空的辽阔。镜子就是中外文学中常见的母题之一,钱钟书解释了镜子的多方面含义。
镜子的骗局
《笑林》[4]里讲了一个笑话,丈夫买了一把镜子回来,妻子拿起来照,大惊失色地对母亲说:“你儿子又领了一个媳妇回来了”,母亲照了照说:“连亲家母也领来了”。还有一个故事讲妻子去取葡萄酒,打开瓮后看见自己的影子映在水里,以为丈夫有外遇,非常愤怒,丈夫亲自前去,看见自己的影子站在妻子身边,就一口咬定是妻子偷偷藏了一个人,夫妇俩大打出手。佛经里面也有一个相类似的故事,一个傻瓜走路时捡了一只盒子,盒子里有面大镜子,傻瓜照见自己的影子,以为是盒子的主人,恭恭敬敬地冲着它鞠躬行礼,然后走开了。
有的人误把自己认做别人,有的人却把别人误认为自己,两者都是镜子惹的祸。道家著作《大庄严论经》里讲,一个妇人被婆婆责骂,独自走进树林里,躲在一棵树上,树下有个池塘,水中映出妇人的影子,这时她的婢女来池塘边担水,见到水中的影子,竟以为是自己,叫道:“我多美啊!为什么要替别人担水。”然后就把水瓮打破了。
钱钟书说,佛经里用镜花水月来比喻世界的真实和虚幻,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反而是上面的这两种用法显得更亲切一些。的确,一面小小的镜子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佛家从中悟出的是有关人生无常的大智慧,民间百姓也能从中找到引人一笑的生活调味品。
自恋症与镜子
人类往往喜欢自我欣赏,镜子就为有这种心态的人提供了一个表演机会。最著名的当数古希腊关于水仙花的传说:一位美少年看到自己在水中的倒影,被深深迷住,从此在水边流连,终于有一天溺水而死,化为终日临水照影的水仙。中国古代也有对“自恋症”的描写,《博物志》[5]里的山鸡喜爱自己的羽毛,整天在水边对影起舞,最后头晕目眩,一头栽进河里淹死了。顾影自怜往往和美女的红颜薄命相连。唐代诗人崔国辅的《丽人曲》写道:“红颜称绝代,欲并真无侣,独有镜中人,由来自相许。”明代才女冯小青临死前爱上自己的影子,作诗道:“瘦影自临秋水照,卿需怜我我怜卿”,这首诗在《红楼梦》中也曾为林黛玉吟咏过。钱钟书评价说,女主人公是因为太了解自己进而自我陶醉,眼睛里只有自己,再也无法理解别人,因此反过来感叹别人不理解自己。这正是顾影自怜者的通病,完全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忽视了和别人的沟通,实际上就是把自己彻底封闭起来,知音难求的感慨其实很大部分是由自己造成的。
镜子之厌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条件顾影自怜,丑人对自己的容貌耿耿于怀,顺便也对镜子心生恶感。唐代民间传说里的通天犀总是自惭形秽,厌恶自己的影子,因此只喝浑浊的水,和对镜起舞的山鸡相映成趣。钱钟书发现历史中有许多“自厌”的例子。三国时期的夏侯淳在战斗中伤了左眼,每次照镜子都大怒,把镜子摔在地上。唐代诗人李益在《罢镜》诗中揣摩他的心理写道:“手中青铜镜,照我少年时;衰飒一如此,青光难复持。……纵使逢人见,犹胜自见悲。”夏侯淳无法接受的不只是自己现在的样子,更多的是现在的自己和往日的自己的对比,其中显示出个人在命运的冷酷前的无能为力。中国诗歌里出现过许多镜子诗,诗人们借此感叹青春的流逝,和夏侯淳的心理有相似之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镜子是昏暗不明的,对它的厌恶又会变成喜爱。刘禹锡的《昏镜》诗说:“瑕疵既不见,妍态随意生,一日四五照,自言美倾城。”钱钟书说,因为看到自己的丑陋而憎恨镜子的明亮以至于不照镜子,和看不清自己的真面目而喜爱镜子的昏暗所以频频照镜子,一个自怜,一个自厌,两者其实有因果关系。自厌是因为对自己期待太高,过分自爱,以至憎恨容貌和本人无法相称。自厌的人还会经常自怜。《阅微草堂笔记》[6]里记载艺人方俊官年少时色艺双全,老了以后揽镜自照说:“方俊官竟然成了如此模样。”这里自厌自怜和感叹年华流逝的无奈感伤交织在了一起。
即使镜子照出丑陋的面目,仍然有人对自己的形象爱怜不已,这里面就有诙谐滑稽的味道了。《西游记》里讲猪八戒去会他的心上人之前,收拾打扮,自语道:“今日赴佳期去,对着月色,照着水影,是一表好人物。”在意大利作品《十日谈》[7]里,也有一个和猪八戒类似的乐观怪物,向少女求爱时遭到拒绝,来到海边看着自己的倒影还说:“我长得也不算丑嘛。”
照妖镜
《管锥编》里集中描写了中国古代小说和故事集里的照妖镜。古代传说中的镜子法力无边,无论妖怪变化成什么样子,被镜子一照都能现出原形。《搜神记》里讲,两个年少的女子来找书生,书生先在墙上挂了一面镜子,回顾镜中看到的却是两只鹿站在床前。但是西方人认为鬼怪没有影子,所以即使站在镜子面前,也看不到什么东西。不过用隐身术的人遇到水或者镜子时,就无法隐藏自己的真实面目了。中国古代还以为人快死的时候照镜子,镜中会出现无头人的形象。《梁书》里记载一个将军将要战败,拿出镜子一看,发现自己的脑袋先没有了。大概死亡意味着要成为无头鬼,所以先被通灵的镜子看到了。中国古书里有个很有趣的现象,道家和佛家的仙人圣人没有影子,鬼也同样没有影子。佛经里说:“诸天之身,有形无影”。戏曲《牡丹亭》里的杜丽娘因为执着的爱情感动了阎王,因此死而复生,可是父亲坚决不认女儿,说她是鬼变成的,杜丽娘只好请皇帝做证,让百官都看到她“有踪有影”,以证明自己的真实存在。如此说来,鬼和神仙圣人岂不是成了一类,这正是中国文化的有趣之处,在天为仙,在地为鬼,但只要脱离了凡人的生活,就失去影子的专利了。西方的仙一般是山水草木变成的,所以没有关于影子的纠纷。而在西方文学里,如果一个人站在丽日阳光下没有影子的话,就意味着他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
镜中幽灵
钱钟书还对中西文学中镜中幽灵的形象进行了比较。《红楼梦》中被爱折磨成疾的贾瑞从跛足道人那里得到一面“风月宝镜”,道人嘱咐他只看背面。贾瑞在背面看到一个骷髅,急忙翻到正面去看,镜子里正是他日思夜想的王熙凤。贾瑞把道人的叮嘱放到一边,一遍遍贪看,终于死于非命。与此相对照的是西方艺术中的一些现象,德国画家布克迈尔有一幅自画像,手持一面镜子的画家和妻子站在一起,镜子里映出两具骷髅。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喜欢让画家把自己和一具骷髅画在一起。中西艺术中的镜中幽灵是两种宗教观的反映。佛家和道家认为爱情和生命都是虚空的幻觉,让贾瑞看镜中的骷髅就是警告他不要再沉迷于虚幻的爱情中,要看清世界的真相。西方艺术中的画面则和基督教有关,人们都相信在生命终结时都要受到上帝的审判,恶人将被送往地狱,对末日审判的恐惧感就成了很多西方人的情结。
镜子还有很多象征意义。在中国,镜子象征佛祖的纯洁,在西方,镜子象征圣母玛利亚的纯洁。基督教里为了证明圣餐中有耶稣基督的永久存在,牧师们追溯到破镜的母题,中国的佛教徒则以映在无数条河流中的月亮证明佛的普遍存在。
神韵诗和浪漫主义
神韵诗是中国古代的诗歌流派。浪漫主义却是西方文学特有的概念。钱钟书在两者之间发现了相通之处。两者都在宗教和诗歌之间发现了关联,都要求诗歌写得空灵,有无穷的韵味。这再次证明了钱钟书学问不分中西古今的观点。
浪漫主义在19世纪盛行于欧洲,在此之前是古典主义文学一统天下的时代。古典主义文学要求严格遵守一定的创作规则,要求创作受理性的节制,追求作品情节的清晰。浪漫主义则强调天才灵感和个人的精神力量,创作中重视情感和想像的自由发挥,崇尚自然,和古典主义倾向复古的清规戒律形成了鲜明对比。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夏多布里昂、雨果、缪塞,英国的济慈、雪莱、华兹华斯、汤姆生等人。
钱钟书在法国神甫白瑞蒙的著作《诗醇》和《祈祷与诗》里发现,在浪漫主义者的眼中,诗歌和宗教是相通的。《诗醇》中说,诗歌的感觉是一种神秘感,精微秘密,可以看到那不可看到的,感觉到那不可感觉的东西,正像宗教能和天神相通,能有先知做出预言一样。真正的诗人必定有一颗和僧侣一样的心,而真正的僧侣也必定会有诗人之心。白瑞蒙又说诗歌的音韵腔调既充分抒发情感,又受到音律的节制,让诵诗的人感到心平气和,凝神沉思,诵诗者的心境和祈祷相同。书里还写道,“诗者,神之事,非心之事。”因此,要在灵感突然来临之际下笔,达到物我合一的境界,才能剥落事物的皮毛,抓住最能传神的部分,就好比修行的人因为寂寞而心有所感,因为心有所感而与宗教里最高的境界豁然相通一样。
同样,中国的神韵派也是“以禅喻诗”,认为作诗的道理和参禅一样,贵在一个“悟”字。严羽曾说:“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传说伽叶尊者听佛祖讲法,佛祖拈起一朵鲜花来微笑不语,在场的弟子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只有伽叶一人会心一笑,佛祖赞许地说:“我有无上心法,传与伽叶一人。”不借助任何语言表达,生命的美丽悠然和万千奥妙都蕴涵在拈花微笑的举动里,世界在一瞬间就为伽叶打开了一扇奇妙的门,让他彻悟了生命的秘密。这和白瑞蒙的“学道者寂而有感,感而遂通”其实是一样的。诗人也是在刹那间仿佛受了神灵的指点,诗句看似信手拈来,其中却蕴涵了高妙的哲理。比如王维的“雨中山果落,松下草虫鸣”,是诗人静谧的心灵和山中的幽静猝然相遇时的感受。李白的“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月光和月下的人形成了一片晶莹剔透的世界。刘若虚的“时有落花至,远随流水香”,透露的是自然悠闲自得的情趣。诗人和自然的默契与世尊拈花、伽叶微笑的境界无异。
我们再看钱钟书怎样讲浪漫派与神韵说在具体写作上的相同之处。白瑞蒙认为如果用教诲、记叙、刻画的手法作诗,言之太有物,就不能算作诗歌,而成了辩才。钱钟书指出,这就像严羽说的“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终非古诗”。有如清代神韵派代表人物王世祯所说:“才涉唇吻,便落意思。并是死句,故非活路”。神韵派要求诗歌要写得空灵,文字只是媒介,能让人体味到文字之外的无穷深意才算达到目的。我们上文讲的诗有别才别趣,和读书穷理无关,在魏尔伦那里成了“如果去掉声音和影子谈论诗歌,就成了掉书袋”。中外的诗人都认识到诗歌有其独特的审美规律,如果一首诗要求人们像分析一篇学术论文一样来读,它肯定是一首失败的诗。诗歌的节律、形式、甚至每一个字给人们的视觉、触觉造成的影响都直接决定着其艺术成就的高低。欣赏一首诗要从整体上对它进行把握和品味,古人看荆浩画山水而悟出诗家三味“远人无目,远水无波,远山无皴”,魏尔伦也巧合地说过,好诗贴切而不黏着,像水墨的晕痕。
严羽以为好诗“妙处莹澈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像。言有尽而意无穷,一唱三叹之音”。空中之音不是乐器弹奏出的实在的声音,而是演奏结束后似乎还在空中徘徊的“余韵”,是作用并保留在心灵里的音乐。《诗镜》则说,声音不能保留,余韵却能悠然长存。诗歌里凡是不华丽却高妙的景色,不奇特却动人的情感,都是因为“韵”造成的,就像听音乐的人听的不是响声而是音韵一样。法国诗人魏尔伦将这比喻为蝉翼纱幕之后眼波顾盼的明哞,恍惚依稀,钱钟书以为这正是严羽所谓的“不可凑泊”。诗人儒尔贝说诗中妙境,每字能如弦上的音符,发出袅袅不断的余波,这正是严羽所谓的“一唱三叹”。钱钟书把白瑞蒙诗论所涵盖的西方浪漫主义的核心概括为文章之外有独特超脱的旨意,诗中蕴涵着难以言传的妙处,通过声音给人回味无穷的享受。这和神韵派的“诗贵有韵外之旨,味外之味”的说法也是完全一致的。神韵派和浪漫主义的相通又是钱钟书“人心相同,因此学问不分中外古今”之观点的一个例证。
看到这儿,我们不禁击节赞叹钱先生中西会通的功力,他在古今中外丰富的材料中自如地转换,不断开辟新的境界、新的领域。中外艺术精神在他的文字里就像两股绳一样扭在一起,合成一股新的、不分彼此的绳子。他的写作研究贯彻着一种新精神,就是既显示中国文学的特色,又寻找中西方共同的文学和文化精神,使中国文学与西方文学成为血肉交融的一体。
要点
1.中外文学作品中的许多情节可以互相印证。
2.文学母题中蕴涵着丰富的文化意义。
3.浪漫主义和神韵派都主张创作过程有宗教一样的神秘性,都要求诗歌区别于学问,有空灵之美和含蓄悠长的韵味。
注释
[1] 浪漫主义:19世纪初期出现于欧洲的文学潮流。它强调天才灵感和个人的精神力量。创作中重视情感和想像的自由发挥,崇尚自然,反对古典主义的复古倾向和创作中的清规戒律。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夏多布里昂、雨果、缪塞,英国的济慈、雪莱、华兹华斯、汤姆生等人。
[2] 应劭:东汉人,曾任泰山太守,博学多识,有11种著作,现存《汉官仪》、《风俗通义》等。
[3] 卢梭: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文学家,代表作《忏悔录》。
[4] 《笑林》:我国古代凡是专门记载可笑之事的书,一般都以《笑林》为名,《新唐书》、《宋史》、《隋书》里都记载了出自不同作者手中的《笑林》,保留至今的是后汉的邯郸淳所作。
[5] 《博物志》:晋代张华所作,是仿照《山海经》创作的志怪小说。内容驳杂,记载了一些奇境、异物、奇特风俗和古怪的传闻,大多数是神仙方术故事。
[6] 《阅微草堂笔记》:清代纪昀创作的志怪小说,模仿《聊斋志异》所作。纪昀也就是纪晓岚,曾主编《四库全书》。
[7] 《十日谈》: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短篇小说集,作者薄伽丘。讲十个青年男女为了躲避城里的传染病,到乡下住了十天,每天每人讲一个故事。故事以嘲笑贵族僧侣,歌颂自由爱情为主题。
思考题
1.你读书时发现过哪些可以中西方互相印证的情节?
2.镜子母题有什么丰富含义?
3.宗教和神韵派与浪漫主义有何相通之处?
十一、走在人生的道路上
章节提示:
钱钟书,出生于二十世纪初期,人生历经风雨,走过八十八载春秋。他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家、作家、文学史家、古典文学研究家,也是享誉国内外的文化大家,有“民国第一才子”、“文化昆仑”、“第一博学鸿儒”、“二十世纪人类最智慧的头颅”等称号。主要作品有《写在人生边上》、《人·兽·鬼》、《围城》、《谈艺录》、《管锥编》、《七缀集》、《槐聚诗存》等。
他自幼受到传统经史方面的教育,中学时擅长中文、英文,却在数学等理科上成绩极差。报考清华大学时,因国文、英文成绩突出,被清华大学外文系破格录取。1933年于清华大学外国语文系毕业后,在上海光华大学任教。1935年,与杨绛完婚,然后同赴英伦留学。回国之后,先后任职于清华大学、国立蓝田师范学院、上海暨南大学等,这期间完成了他人生不少重要的作品。文化大革命爆发后,钱钟书和夫人杨绛受到了冲击。1982年任职于中国社科院。1998年12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童年——癫狂早慧
也许是山水灵秀的缘故,江南自古多才子。无锡,这个浸润着稻香粉藕的江南小城,在世纪初又诞生了一位令世人为之倾倒的学者——钱钟书。
钱钟书诞生于1910年11月21日。当时,钱家是无锡的名门望族,出了很多文人儒士。比如他的父亲钱基博就是一位很受世人尊重的国学大家;再如当代著名的史学家钱穆,与钱钟书家是同一个宗祠,只是同宗不同支。钱钟书是家中的长孙,一生下来就被寄以厚望,而他也没有辜负家人的希望,凭借天资的聪颖和后天的努力,最终成为了冠盖当世的鸿儒大家。
钱钟书的父亲在家中排行老二,大伯钱基成膝下无子,按照传统惯例,钱钟书一生下来就被过继给大伯,成为长房长孙。已经三十六七岁的钱基成终于有了儿子,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连夜冒雨到乡下找了一个身体强健的寡妇给钱钟书做奶妈,这个寡妇在中年后时常发呆,人称痴奶妈。钱钟书就是吃痴奶妈的奶长大的。
民间有个风俗,儿童出生一周岁的时候都要进行“抓周”,说这样可以预测小孩的未来。《红楼梦》里贾宝玉“抓周”抓的是脂粉,让他的父亲贾政老大不高兴,认为他将来没有出息。钱钟书“抓周”抓到一本书,这让他的祖父、伯父、父亲非常高兴。父亲于是给他正式起名“钟书”。
钱基成天生资质平平,终身只是个秀才,没有中过举,也没有做过官,读书的乐趣没有享受多少,苦头倒吃了不少,所以对弟弟的孩子爱若掌上明珠,不想让他过早受读书之苦。虽然3岁就给他开蒙,但并不严格要求他。童年的钱钟书在大伯的爱护下,过得轻松快乐。钱基博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但是有大哥护着又不好说什么,只好委婉地劝大哥把钱钟书送去上学。这样,5岁的钱钟书就被送去上附近的秦氏小学。可巧,体弱多病的钱钟书这一年生了一场病,伯父实在心疼,索性让他和叔父的长子钟韩到亲戚家的私塾里上学。于是,他又可以任意玩耍了。
钱钟书虽说在伯父的呵护下,读书不那么刻苦,但博览群书的习惯却从小就养成了。他7岁前就看完家中收藏的古典名著,又跑到街头书摊去看家里不屑收藏的侠义小说。他一回到家,就给弟弟手舞足蹈地讲书上的内容,并将书里每个好汉的兵器的斤两记得一清二楚,但是却不认识阿拉伯数字。
幼年的钱钟书非常顽皮。当时,有个女裁缝经常带着女儿来他们家做活。裁缝的女儿是个漂亮的小女孩,比钟书、钟韩大两三岁,叫宝宝。有一次,两个淘气的男孩乘宝宝不备,把她按在大厅的隔扇上,钟韩拿着一把小刀在她身上比划着要刺她,吓得宝宝大哭,直到大人们把两个恶作剧的小兄弟赶跑才了事。钟书建议在此立碑纪念,钟韩就在隔扇上用刀刻了四个字“刺宝宝处”。
钱钟书10岁的时候大伯不幸去世,他就又回到父亲身边开始规规矩矩地上学。东林小学毕业后,1923年和堂弟一起考入苏州美国圣公会办的桃坞中学。在中学里,钱钟书表现出极高的语言天赋,一口字正腔圆的英语,让外籍教师都深为叹服。1927年,桃坞中学停办,兄弟俩又转入无锡辅仁中学,从高二读起。刚到辅仁,兄弟俩就一鸣惊人,在学校举行的国文、英文、数学全校竞赛中,钟书得了国文、英文两个第一,钟韩得了国文、英文两个第二,数学第一。可是钱钟书的数学还是乱七八糟,怎么学都学不好。
钟书、钟韩是钱家最出色的两个,钟书擅长文史,钟韩喜欢数理。钟韩的国文也非常好,很受大家的赞赏,但是因为家里有个天才,所以就不再学习国学,而改攻理工。后来他成为我国著名的自动控制理论及应用专家,现在是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少年时期的钱钟书相当狂傲、自负、目空一切,为人尖酸刻薄,常得罪人。为此,父亲特地为他改字“默存”,意思是让他少说话,保持沉默。可是这个名字对他并没有起多大作用。当他步入清华文学院的大门后,更是凭他的智慧和傲气获得了“清华狂才子”的称号。
青年——智慧和傲气并存
1929年初秋,水木葱郁的清华园里又新添了一批神采飞扬的风雅少年,其中有后来非常著名的剧作家曹禺、诗人林庚、文学家吴组缃。而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位,长衫着身,一副大号黑边眼镜下炯炯有神的双眼流露出掩盖不住的聪慧,他就是钱钟书。
钱钟书能走入清华园,要感谢一个人——清华大学校长罗家伦。如果没有他,钱钟书也许会是一颗永远掩埋在土里的珍珠。高考时,这个英文和国文成绩都是特优的年轻人,数学只考了15分。校长罗家伦却对他优异的英文和国文答卷赞赏备至,于是打破常规,录取了钱钟书。此后,这位爱才的校长一直都对钱钟书非常关注。
在人才济济的清华外文系,钱钟书的才华几乎受到所有人的赞赏,被誉为“人中之龙”,是外文系的三才子之首。叶公超[1]教授在课堂上当众半开玩笑地讲,以钱钟书的才华而论,他不应当进清华,而应当去牛津。冯友兰教授称他是个天才。在吴宓教授的推荐下,读大二的钱钟书就已经开始替补本系空缺的教职了。
在同学眼里,钱钟书更是卓卓如鹤立鸡群,他成绩优秀,而且有一套独特的学习方法。他的同学回忆说:“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影响最大,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和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上课时从不带笔记,只带一本与课堂无关的闲书,一面听讲,一面看自己的书,但考试时总是第一。他还有一个怪癖,看书时喜欢用又黑又粗的铅笔画下佳句,又在书旁加上他的评语,清华藏书中的画线和评语大都是出自此君之手。”其实,钱钟书也带笔记本,只是他的本子是用来练书法或者画图画的,而看的课外书却往往是西方和古文原著,虽然不听老师讲课,却获得了比课堂上多得多的知识,所以成绩总是高人一筹。
在清华,人们从不把钱钟书看做教授的学生,而是教授的“顾问”,他的中英文水平之精通,学问之广博并不在教授之下,因此常常能指出教授们在学术上的错误来。像文学家朱自清教授、哲学家冯友兰教授、版本学家赵万里教授,甚至当时的新文学大家周作人都受到过钱钟书的批评。除了锋芒毕露、爱挑剔教授的错误之外,钱钟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架子相当大,他从不去拜访什么所谓的“名人”,也不愿意别人来拜访自己,不爱交际,校内外各种社团活动邀请他,他也大多数辞谢,因为他不想在无谓的应酬中消耗时间。他把点滴的时间利用起来读书。但这样也给人留下了一种性情怪僻和不好接近的印象,许多低年级的学生都是久闻他的大名,却不敢前去拜访。
其实,钱钟书是一个喜欢帮助同学而且颇有些痴顽天真的人。他的同班同学许振德也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才子,考入清华前,他每次考试成绩总是第一,相当自负。可是钱钟书打破了他的状元记录,因此许君很不服气。一次,他把一个思考许久但是没能解决的问题拿去问钱钟书,钱钟书很快帮他解决了,许振德大受感动,从此两人成为好朋友,形影不离。当时,许振德爱上班里一个漂亮的女同学,上课时也暗递秋波。向来不听课的钱钟书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就在笔记本上画下了许多许振德的眼睛向不同方向观看时的眼神变化图,提名《许眼变化图》,被同学们到处传阅。至今许振德提起此事还会忍不住哈哈大笑。
大三那年,一个娇小美丽的女孩子征服了钱钟书这位桀骜不驯的才子的心,她就是杨绛。杨家也是无锡的书香世家,杨绛从小成绩优异。当时清华不招女生,她先考入了苏州东吴大学的政治系,三年级时还获得了去美国大学读书的机会,但杨绛不喜欢政治,所以改考入清华大学攻读文学,她的习作还受到朱自清先生的赏识。一切仿佛都是冥冥中早有安排,在一个春光旖旎的日子里,两人相遇了。钱钟书炯炯有神的眼睛,侃侃而谈的口才很快征服了杨绛,两人一见钟情。从此,这个温婉聪慧的女孩和钱钟书相濡以沫,一起走过了半个多世纪坎坷的人生之路。
1933年夏,钱钟书拒绝了母校的挽留,去父亲所在的上海光华大学任教。
1935年春天,钱钟书参加了教育部第三届庚子赔款公费留学资格考试,名列前茅。杨绛也提前毕业,赶回苏州,打算和钱钟书一起出国。这年夏天,两人完婚。婚后不久,钱钟书就携爱妻出国,相伴到牛津大学爱克赛特学院攻读英国文学。
在牛津大学,钱钟书仍然像在国内一样,根本不受上课的约束,完全凭兴趣读书。他喜欢上了西方现代派文学,还爱读侦探小说和惊险故事作为消遣。杨绛说他那时晚上做梦常常手舞足蹈,又踢又蹬,不知是做了侦探捕捉到凶手,还是做了凶手被侦探捕捉。当然,读侦探小说只是用来休息的业余爱好,钱钟书把更多的时间花在研读康德、黑格尔、萨特、弗洛伊德等大师的哲学、心理学和美学著作上。他的绝大多数时间在阅读中度过,却忽略了学习功课,终于,他没有通过那门需要辨认英国15世纪以来许多潦草密麻的手稿的古文字课,假期后补考才算完事。杨绛说这大概是钱钟书在国外留学期间对所学功课惟一用功的一次。
1937年,钱钟书拿到了牛津大学文学学士学位,还获得了最优等荣誉。同年,女儿钱瑗出生。此时做了父亲的钱钟书却依然童心不改。有一次,杨绛睡午觉,钱钟书就蘸了浓墨,给杨绛画了个花脸。可是,杨绛的皮肤特别细嫩,费了好大力气才洗净墨汁,脸皮也快洗破了。可钱钟书仍意犹未尽,又画了妻子的肖像,上面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女儿的出世,又给钱钟书带来新的乐趣,回国到上海时,他曾趁着大热天女儿熟睡,在她肚子上画了一个大花脸,挨了母亲一顿训斥方才罢休。牛津大学毕业后,钱钟书没有接受校方中文讲师职务的聘任,陪妻子同去法国攻读拉丁语言去了。通过旁听,钱钟书熟练地掌握了几种欧洲语言,白天夫妻两人常去咖啡馆坐坐,或者逛古书店,淘回旧书晚上阅读,过着一种比较自由的生活。1938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国内的抗日战争也全面爆发。本想继续攻读学位的钱钟书再也无心读书,和妻儿一起回到了日思夜想的祖国。
回国后,清华、北大、南开三所高校的一部分已经迁往昆明,成立了西南联合大学。钱钟书带着师长们的厚望回校,当上了外文系教授,教授“欧洲文艺复兴”、“当代文学”和“大一英文”。钱钟书个头不高,长相年轻,看上去几乎和自己的学生差不多,为了让自己显得成熟些,就穿一身藏青色西服,一双黑皮鞋,戴一副大黑边眼镜。他上课时只说英文,不说中文;只讲书,不提问;既不表扬,也不批评,但谈笑风生,妙语连珠。学生们听到会神处,往往停笔默记,每次听课都能获得一次美的感受。大概因为他的文章得罪了一些爱对号入座的人,而且深受学生欢迎也引起了一些人的嫉妒,因此,钱钟书在西南联大的一年,并不怎么得意。1939年,他辞去了教职,决定到湖南宝庆县蓝田镇的国立师范学校任教。
1939年11月,钱钟书和几名好友踏上征途,进行了一次最令人难忘的旅行。当时,时值凶年,日军已经深入南方,封锁了港口,他们只好乘着一辆像《围城》里所描写的那样的大车,一路颠簸,路边是一片荒无人烟、百姓流离失所的萧瑟景象。等到了凌庐,大家都已经一贫如洗,几个人凑钱买了点烤山芋,又觉得作为大学教授的面子放不下来,只好背过脸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夜晚也只能男女杂居于一处破乱的旅店,外面凄风冷雨,里面虮虱横行。可是,一路上钱钟书却始终怡然自得,手捧一本字典,看得不亦乐乎,让同伴十分惊讶。经过这样的困顿颠簸,一路流浪终于到达了宝庆蓝田。所有这些磨砺,都化成了《围城》的创作素材。
别看蓝田是个偏僻小镇,图书馆却不乏丰富的藏书,钱钟书在这里如鱼得水,博览群书,而且几乎做到了过目不忘。钱钟书对自己系主任的工作尽职尽责,外文系每月都进行学术讲座,钱钟书总是承担得最多而且讲得最精彩,全然没有清华读书时狂傲的架子。教学之外,他最喜欢的是和三五好友谈古论今,听钱钟书侃大山成了那时同事们最大的消遣。每到这时,钱钟书就显得容光焕发,口若悬河。评论古今人物时,他不仅谈人物的正面,还能将那些不为人知的逸闻趣事讲得栩栩如生,让大家着迷。一次,钱钟书到同事徐燕谋[2]那里去聊天,兴致很高,故事越说越多,情绪越说越激昂,忍不住拿起手杖手舞足蹈,在座各位也都听得忘乎所以。两个小时后,徐燕谋才发现蚊帐已经被钱钟书的手杖戳了好几个大窟窿,钱钟书却拉起朋友一溜烟地跑了。
蓝田学校风景优美,因为山水阻隔而远离战火,钱钟书就像生活在“世外桃源”里的仙人。他每次上街,往往是走着走着就迷失了方向,找不到自己的宿舍,买了贵东西,还自以为很便宜。但他从不承认自己的书生气,说早已通过读书通晓了人情世故。的确,校内的人际关系很复杂,钱钟书也并不是和所有的同事相互知赏,对一些人他尽量不理睬,他们的嘴脸都被钱钟书入木三分地刻画进了《围城》。
中年——几度风雨几度秋
1941年夏天,钱钟书离别蓝田,由广西乘船回上海。西南联大外文系主任陈福田特地从昆明赶来请他再回去教书。犹豫之际,太平洋战争爆发了,上海成为日军困守下的“孤岛”。钱钟书和家人只好蛰居在法租界里,此时,他终于能和杨绛团聚了。他们的日子过得十分辛苦,杨绛在一所中学教书,正式工资还不够养活自己;钱钟书做着岳父让给他的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的授课工作,还要兼做补习老师,靠几份薪水来弥补生活之用,有什么好吃的就弄来给岳父吃。
在最艰难的日子里,钱钟书夫妇从未辍笔,反而还能苦中作乐地享受着写作的乐趣。杨绛创作了喜剧《称心如意》。看完话剧之后,钱钟书也决定写一部长篇小说。为了让钱钟书腾出时间写作,杨绛想方设法减少开支,辞退了女佣,自己劈柴做饭洗衣,常常给煤烟染成花脸,被热油烫出泡来,或者切破手指。可是一到晚上,两人就沉浸在欣赏小说的乐趣里。钱钟书写一节,杨绛看一节,钱钟书又等着看杨绛的反应,常常是两人心照不宣地相对大笑。然后钱钟书就告诉妻子下面的打算,杨绛便急切地等着,《围城》就是这样一节一节地写成的。其中的人和事就是从夫妇两个共同经历的生活里提炼出来的。从1939年到1942年,《谈艺录》的初稿也成型了,每次日本宪兵搜查,总由杨绛机智地收藏,手稿才躲过劫难,流传世间。
在沦陷区里,钱钟书依然“痴气”不改,常常和自己兄弟家的孩子以及女儿玩作一团,孩子们常常很懂事地避忌一些不文明的语言,钱钟书却一定要想尽办法,引诱他们说“坏话”。
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打呀,闹个没完,他虽然挨了围攻,还以胜利者自居。钱钟书逗女儿玩,每天晚上都要在她被窝里埋“地雷”,把大大小小的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杨绛说他恨不得把扫帚、簸箕都塞进女儿的被子。对这种没多大意思的游戏,钱钟书竟然能百玩不厌。他还曾对杨绛认真地说:“如果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正是这份痴气和童心,让钱钟书一家在最艰苦的日子里仍然享受着天伦之乐。
抗战胜利了。上海仍然一片混乱,为了谋生起见,钱钟书1946年初应邀担任了南京国立中央图书馆编撰,6月又担任了图书馆英文刊物《书林季刊》的主编。就在这年夏天,暨南大学文学院院长刘大杰邀请钱钟书担任教授,讲授“欧美文学选注”和“文学批评”两门课程。许多学生还能回忆起那天的场景,上课伊始,讲台上站着一位穿紫红色西装的先生,戴着眼镜,神情严肃。他一开口,清脆流利的外语立即把学生们吸引住了。他讲课像表演戏剧,能把书中的人物一个个演活。他的语调和神情让大家始终记忆犹新。而讲“文学批评”时,钱钟书能用几种语言分别写出不同诗人的诗句作为例证,学生们向他讨教秘诀,他只是谦虚地笑笑说:“没什么,只不过能联想罢了。”在暨南大学的三年时间中,钱钟书从未迟到过,博览群书的习惯依然伴随着他。
1948年,香港大学和牛津大学先后邀请他前去任职,都被钱钟书婉言谢绝了。他说:“这儿是我的祖国,这儿正发生巨大的变化,我还是留在这里做自己的一份事情好。”1949年9月,新中国成立前期,钱钟书和杨绛来到北京,应邀重返清华大学任教。经过16年的辗转,钱钟书终于和母校相聚了,掀开了他人生中崭新的一页。
在清华任教期间,钱钟书仍然是一个充满童心的人,对许多别人不屑一顾的事情都保持着兴趣。他们家曾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钱钟书设法把它救下。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柔地在他手腕上一搭,表示感谢。钱钟书说它有灵性,因此特别宝贝它。小猫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钱钟书特意准备了长竿放在门口,不管天气多冷,只要听到猫叫,就急忙从被窝里跳出来去帮自己的猫打架。但面对着后来接连不断的政治运动,钱钟书的童心渐渐衰老了。在1949年夏季之后的三四年里,钱钟书一家的生活基本上还是平静安定的,但是,钱钟书没有公开发表任何文学作品和学术论文,并自称“诗情文思,皆如废井”,只是在知心好友和亲属之间时有书信往返,可以作为他的思想生活的些微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各个领域都处于整顿建设中。清华大学也毫无例外地接受接管、整顿、恢复,进行课程改革,师生们十分活跃,不断地开会、动员、宣传、学习,很多活动冲击了课堂教学,钱钟书也被迫忙于参加各种会议,这对于嗜书如命的钱钟书来说,的确是一个不小的遗憾。
1950年,在中央领导多次坚决邀请下,钱钟书承担起“《毛泽东选集》英译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负责《毛选》的英文翻译、定稿、审稿。他对待这项工作极其严肃认真,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微小的枝节问题,对时事、政治也很是小心谨慎。到1958年极“左”思潮盛行与大跃进运动开始,钱钟书虽然都看得清清楚楚,却始终保持沉默,再加上翻译《毛泽东选集》取得的巨大声誉以及中央领导的保护,他终于未被划为右派,逃过了一劫。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遭遇也比其他留过学的专家学者幸运得多,这些都是后话了。
1953年,全国实行院系大调整,钱钟书被调到文学研究所任研究员,专门研究中西文学。文学研究所开始隶属于北京大学,1955年改属于“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简称学部。学部1976年独立并扩大为“中国社科院”,钱钟书便成为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古典文学研究室的研究员,一直到他逝世为止。
在学部工作之余,钱钟书总是闭门谢客,抓紧读书,但是,平静安宁的生活还是随着时光的流逝一天天被打破。1955年,他们的邻居林徽因,一位兼具智慧与美的女性去世了,这使许许多多的清华人感到悲伤。紧接着,大规模肃清反革命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展开,随后,土改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三反”“五反”运动纷沓而至,在举国上下一片躁动的红色浪潮里,时间一晃便到了1956年。
195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准备出版一套《中国古典文学读本丛书》,其中《宋诗选注》一本的任务便交给了钱钟书。钱钟书坚持诗歌取舍要以艺术水准为标准,可是在那个一切都要为阶级斗争服务的时代,在一些人眼里,政治标准要比艺术标准重要得多。比如文天祥的《正气歌》几乎历代选本都选了,在当时的极“左”思潮下,更是意义重大。钱钟书却认为这首诗虽然充满正气,还不能代表文天祥的最高艺术境界,他还有更好的诗歌可以入选;而且,这首诗已经被很多人读得烂熟,重复选择只是一种浪费。钱钟书凭着他固执与傲岸的秉性,据理力争,最后,《正气歌》虽然没有入选,钱钟书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此书一出版就受到了严厉批判(“文化大革命”中这又成了他一项莫须有的罪名),但是,选集中仍有一些诗歌违背作者的本意,给钱钟书留下了深深的遗憾。在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中,杨绛的论文也被当做“资产阶级的一面白旗”受到批判。这一年,钱基博老先生去世,第二年,钱钟书的母亲也离开了。
20世纪60年代初,国内的形势相对缓和,学术气氛也相对宽松自由起来。钱钟书又承担起《毛泽东诗词》的翻译工作,在工作之余重新提笔写作,后来又主持《中国文学史》唐宋部分的编写工作,还亲自写了《宋代文学的承前启后》和《宋代的诗话》两部分,前者是宋代文学的概述,也是全书最生动的一部分。此书出版后一直作为全国高校的文科教材。此后,钱钟书又参与了《唐诗选》的编辑。后来收入《七缀集》的一些文章也是在这段时期内写成的。可是谁又能料到,在这段平静的时光背后,还有一场更大的浩劫在等待着他们。就在《唐诗选》刚刚出版的那一年,新中国历史上最惨痛的一章——“文化大革命”开始了。从此,钱钟书那枝生花妙笔也沉默了10年。
文化大革命中,钱钟书像其他知识分子一样是不幸的,因为他们遭受非人待遇,被迫和他们视为生命的读书和思考分离。但是,钱钟书在这所有的不幸中又是幸运的,因为他和相濡以沫的爱人互相搀扶着走过了这10年,即使在那个最冷酷的世界里仍然有人世间最珍贵的温情陪伴着他。
1966年8月9日,杨绛被“揪”了出来,三天后,钱钟书也面对同样的命运。有人贴大字报说钱钟书蔑视领袖著作,夫妻两人不服输,趁着夜晚在大字报下面贴了小字报,提供线索请求实地调查。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之后,钱钟书和杨绛就成了不是被斗便是陪斗的对象。每天去上班,他们都得挂着自己精心制作的牌子,牌子上有自己用毛笔工整写着的罪名,钱钟书在学部扫地,杨绛扫厕所。钱钟书打扫院子有专人监管,扫完后还要把屋里所有的桌子并成马蹄形,恭听训话,或者写检讨。杨绛把厕所打扫得干干净净后,就躲在里面一边休息,一边背诗词。后来两个人更是经常地挨批斗,但他们从不觉得低人一等,反而更加亲密地生活在一起。在被批斗的日子里,钱钟书和杨绛经常一同上班,一同下班,互相照顾,走路时肩并肩,手挽手,被学部的人誉为“模范夫妻”。当时,学部的一些年轻人在背后羡慕地说:“看人家钱钟书一对儿,越老越年轻,越老越风流!”那时还有个规定,高级知识分子家一定要进驻造反派,钱钟书家里就住进了一对年轻夫妻,他们经常呵斥打骂两位老先生。钱钟书也奉行“士可杀不可辱”的信条,与造反派大打出手,把胳膊都打伤了,闹得满城风雨。但是,从此造反派也对这个倔老头敬畏三分,认为他有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