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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参见本书前第三章第二节《受学于董仲舒》有关内容。

作者:张大可 当前章节:10450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29

五、受李陵之祸

天汉三年(前 98),司马迁四十八岁。这是《太初历》颁布后的第七年, 他埋头撰述《史记》的工作进入了高潮,正当“草创未就”之时,突然飞来

了横祸,受李陵案的株连被下狱受腐刑。这场灾祸使司马迁蒙受人间的奇耻 大辱而导致了重大的思想转变,直接影响到《史记》的写作。司马迁抒愤寄

托,强烈地表达他的是非观点和爱恨感情,从而升华了《史记》的主题。因 此,对李陵之祸的前因后果,以及司马迁受祸后的心态,都需要作全面深入

的探讨,才能说明司马迁立场、思想的转变,以及怎样发愤著书。

1.受祸始末。 司马迁受祸始末,在《汉书·李陵传》和司马迁《报任安书》中①,都有着详

细的载述。 李陵是名将李广的孙子,少为建章监,骑射技术有乃祖李广之风,谦虚下士, 甚得战士心。天汉二年五月汉武帝下达了出击匈奴的动员令。秋九月,贰师

将军李广利率三万骑兵出酒泉,击匈奴右贤王于天山。李陵为策应偏师,率 五千步卒出居延,北行三十天,直达浚稽山(约在今蒙古高原图拉河与鄂尔

浑河间),吸引单于的注意力,保证贰师将军的出击。李陵的担子很重,汉 武帝派老将路博德率领骑兵一万为他的后援。李陵长驱直入,到达目的地后

派陈步乐回朝廷报告。汉武帝十分高兴,朝中请大臣无不举杯祝贺。正在这 时,孤军深入的李陵却遭到匈奴单于亲自率领的重兵包围。匈奴骑兵从三万

增加到八万,集倾国之力穷追李陵不舍。李陵且战且退,经过了十几天的激 战,汉兵歼敌一万多,但终因寡不敌众,粮尽矢绝,在离边塞仅有一百多里

的地方,李陵全军覆没,投降了匈奴。老将路博德耻力李陵后援,汉武帝让 他别出西河,使得李陵孤军奋战而无救,这是汉武帝调度失计演出的悲剧。

贰师将军李广利是一个庸才,因为他是汉武帝宠姬李夫人的哥哥,所以 汉武帝把重兵交给他。贰师本是大宛的都城。太初年间,李广利兵征大宛,

拜为贰师将军,封海西侯。李广利凭恃皇亲国戚专宠,纯粹是一个庸将。天 汉二年出征匈奴,汉武帝想让他立功增封,但这个庸将率领的三万骑兵未遇

匈奴主力,却打得大败亏输,损兵折将而返。汉武帝刚喝了群臣的庆功酒, 突闻两路兵败,大大扫了帝王之尊的颜面,因此食不甘味,听朝不怡。阿议

逢迎之徒,猜中了汉武帝的心事,讳言贰师之败,全委过于李陵。同是一个 李陵,打了胜仗,朝臣们“奉觞上寿”;李陵败降,朝臣们落井下石而“媒

蘖其短”。更有甚者,同是败军之将,李陵十恶不赦,贰师却若无其事。司 马迁认为,这是不正常的风气,公道、良心、正义到哪里去了?他对李陵的

遭遇充满了同情,对阿谀逢迎的朝臣们充满了愤慨。当汉武帝召问司马迁的 时候,他便以自己对汉武帝的“拳拳之忠”坦率地说了他的看法。司马迁说:

李陵事亲孝,与士信,一向怀着报国之心。他只领了五千步兵,吸引了匈奴全 国的力量,杀敌一万多,虽然战败降敌,其功可以抵过,我看李陵并非真心降敌,

他是活下来想找机会回报汉朝的①。

起初,汉武帝接受了司马迁的意见,他久久地沉思,领悟到上了老将路 博德的当,没有派兵救援李陵,于是“遣使劳陵余军得脱者”,还派因杆将

① 《史通》卷八《人物》。

① 李陵事附《汉书》卷五十四《李广传》中。司马迁《报任安书》载《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中。

军公孙敖深入匈奴迎李陵。公孙敖在边境候望李陵一年多,没有建功,借捕 获的俘虏之口谎报“李陵教单于兵以备汉”,武帝大怒,族灭了李陵一家。

实际教练匈奴兵的是另一个降将李绪,而不是李陵。李陵家被族,李陵成了 可耻的叛徒,李氏一门蒙受恶名,司马迁受株连被判“诬罔”罪而蒙受腐刑。

按汉律,“诬罔”罪是“大不敬”的欺君之罪,量刑是大辟死罪。《汉 书·武帝纪》载,“乐通侯栾大坐诬罔要斩”。栾大是方士,他的神仙骗术

被揭穿,以“诬罔”罪被杀头。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有两种办法免死。一是 入钱五十万赎死。《汉书·武帝纪》载,太始二年九月,“募死罪入赎钱五

十万减死一等”。在对匈奴的战争中,将军李广、张骞、公孙敖等人,都曾 因种种原因触犯军法论死,赎为庶人。二是景帝时所颁法令:“死罪欲腐者

许之。”①司马迁因为“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于是只有在死与腐刑二者 之间作选择。不过以腐刑代死罪,并不由犯死刑者单方面的“欲”来决定,

它还要执法者“许之”。《汉书·张汤传》载,张安世兄张贺幸于卫太子,

“太子败,宾客皆诛,安世为贺上书,得下蚕食”。征和二年巫蛊案,犯死 者成千上万,只有张贺一人幸免,以腐刑代死,因有张安世为言。张贺与司

马迁是同时代人,受刑时间也相隔不久。西汉自景帝颁布以腐刑代死的律令 以来,终汉武帝之世,士大夫犯死罪而改宫刑的记载,也只有司马迁与张贺

两例。汉武帝欲置人于死地,既不可赎,也不可腐。如元光二年(前 133), 马邑之谋,汉军伏击匈奴。由于单于警觉,没有中伏。大行王恢奉命深入敌

后拦击匈奴辎重,他见匈奴主力退回,自己所部三万人寡不敌众,当机立断 撤退了汉兵。汉武帝认为王恢本为首谋,而不能主动出击,于是论罪下狱。

尽管丞相田颛和王太后出面营救,汉武帝仍不赦免,王恢自杀狱中。由此看 来,汉武帝尚没有置司马迁于死地的意思,所以才听其以腐刑代死。可是汉

武帝却不彻底赦免司马迁,听其以腐刑代死,必欲折其心气而后快,显示绝 对君权的威严,难怪司马迁要发出“明主不深晓”的怨言了。

腐刑,即宫刑,起源很早,传说夏商时代就有了。《汉书·刑法志》载,西 周有“宫罪五百”,说明宫刑律令已十分严密。颜师古注:“宫,淫刑也,

男子割腐,妇人幽闭。”这说明宫刑原本是用来惩治淫刑的。犯淫行罪,卑 鄙下流而为人所不齿。虽然成千上万的宫廷宦官,以及士大夫受宫刑并非淫

行,但他们最羞辱而神秘的一体被割除,在形式上与犯淫行受宫刑是一样的。

《报任安书》列举历代宦官,尽管为人主所亲近,但“刑余之人”却为士大 夫所不齿,这就不难理解了。封建时代的士大夫为了保持名节,不要说受腐

刑,公堂对簿都受不了,如李广、萧望之等人的自杀就是例证。司马迁断言, 尽管人情都有“贪生恶死,念亲戚,顾妻子”的习性,但“激于义理者不然”,

即便是“臧获婢妾犹能引决”,何况立言著述的堂堂太史令呢!司马迁陷入 了极度艰难的生与死,荣与辱的抉择之中,所受痛苦的熬煎,是难以用笔墨 形容的。

司马迁在生与死的沉痛思考和严酷抉择中,悟出了人生的真正价值,提出了 震撼千古的至理名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趣

异也。”如果人的一生,不能对社会作出贡献待后人评说,而仅仅以一死来 对黑暗进行抗争,岂不是“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司马迁在《孔子

世家》和《伯夷列传》中,引圣人孔子之言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① 这里是串述,原文见《报任安书》。

他在《太史公自序》中记载了父亲司马谈的临终遗言:“且夫孝,始于事亲, 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也。”立身扬名

为孝道的最高准则,这是司马迁借父亲之口提出的新颖见解。这见解标志着 司马迁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形成了以立名为核心的荣辱观。《史记》未完成,

名还未立,因此他的身躯和生命是属于《史记》的,也是属于父亲和自己的 理想的,他不能去死而要坚强地活下来,所以“就极刑而无愠色”。就这样,

司马迁选取了以腐刑代死的抉择。

2.司马迁受祸合于法而不合于情,是一场冤案。 如何看待司马迁受刑,我们必须尊重事实立论,他的《报任安书》是最

权威的事实依据,还有《汉书·李陵传》作佐证。《报任安书》作于太始四 年(前 93),此时距司马迁受刑的天汉三年已六年,可以说是司马迁痛定思

痛的回顾,完全是真实可信的。李陵降敌是出人意料的,司马迁和汉武帝都 没有估计到。在李陵案前,司马迁是“务一心营职,以求亲媚于主上”,常

从巡武帝,君臣之间,鱼水相得。尽管在政治上,司马迁的认识与汉武帝的 行事有分歧,他作为一个实录史事的历史家,批评了汉武帝的“多欲”和“无

限度”的外征内作,但本意是出于忠心,目的在于敲警钟,他又没有上陈政 见来反对汉武帝,所以两人并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再说汉武帝,他是一个

刚毅志骄的雄主,哪能容得下阻他“鸿图”的人!汉武帝诛杀大臣如同草芥, 一个小小的太史令岂能挡他的“鸿图”?司马迁自己并没有认为汉武帝要借

机惩治他,因此那种“长期政治分歧、矛盾积累的总爆发”的看法是没有事 实根据的。

那么,司马迁是否“坐举李陵”,并犯有“诬罔罪”呢?《太史公自序·集 解》引卫宏《汉书旧仪注》说,司马迁“坐举李陵,陵降匈奴,故下迁蚕室”。

但这只是卫宏的推论,因为《报任安书》和《汉书·李陵传》都无司马迁举 李陵事。《报任安书》特别慎重交代了司马迁与李陵“趣舍异路”,并无特

殊关系,所以司马迁觉得冤枉。司马迁是怎样被定罪的呢?《报任安书》说: 明主不深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拳拳之忠,终不能自

列,因为诬上,卒从吏议。《汉书·李陵传》作了更为明晰的记载:初,上遣贰师 大军出,财今陵为助兵,及陵与单于相值,而贰师功少。上以迁诬罔,欲沮贰师,

为陵游说,下迁腐刑。

两书记载十分明确,司马迁之被定罪,不是“坐举李陵”,而是“沮贰 师”,“为陵游说”,最后被阿顺上意、深文周纳的酷吏们定为“诬罔”罪

的。司马迁只是“推言陵功”,在言词上没有触及贰师,因此说他“沮贰师” 法律上不成立,它只能是阿顺上意的朝臣们的叽叽喳喳。“气为陵游说”,

顺理成章,但在汉武帝未族灭李陵之时,亦不便给司马迁加罪。因此司马迁 受祸是受族灭李陵家的株连,此时定为“诬罔”罪,可以说是“被之空言而

不敢辞”了。荀悦《汉纪》正是这样记载的。荀悦说,司马迁上言陵功,“上 以迁欲沮贰师,为陵游说”,“后捕得匈奴生口,言陵教单于为兵法。上怒,

乃族陵家,而下迁腐刑”。如何评价司马迁受刑,弄清他的受刑时间是一个 关键问题。荀悦的说法是否有根据,尚需作一番考证。

李陵败降匈奴在天汉二年十月。司马迁受祸在天汉三年,《太史公自序》言 之确凿:“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所谓七年,是指太初元

年至天汉三年,因这几句话是上承太初元年“论次其文”而说的。汉武帝族 灭李陵家,《资治通鉴》编年系于天汉四年正月汉兵大出击匈奴之后。其依

据是《汉书·李陵传》,“陵在匈奴岁余”,“上遣因将军公孙敖将兵深入 匈奴迎陵”。这是司马光推断失误。天汉二年十月到天汉四年正月,恰好一

岁有余。其实天汉二年十月到天汉三年十二月已是一岁有余。再看,天汉四 年正月大出征,兵分四路,计步骑二十一万。四路将领为贰师将军李广利、

因■将军公孙敖、游击将军韩说、强弩将军路博德。贰师将军李广利率步骑 十二万为主力。如果这次出征是为迎接李陵而战,因主力是李广利,应当说

是“上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将兵深入匈奴迎陵”,而不应记载为公孙敖。汉军 在天汉四年一月天寒地冻之时大规模出征,合理的逻辑只能是汉武帝族灭李

陵家这一政治事件的必然发展。按汉武帝的心理,应当是迎接李陵不成,怒 而族其家,并大发兵击匈奴,必欲战败匈奴雪天汉二年之耻,并捉拿叛徒归

案而后快,所以才给李广利以如此重兵。此役在天汉四年正月,正可反证族 灭李陵在天汉三年十二月。岁末决狱大辟亦是常法。很自然,司马迁被株连

受腐刑亦当在天汉三年十二月。 司马迁同情李陵,鄙视李广利,他为了“塞睚眦之辞”而怒而愤而敢言,表

现了一个正直史家的高尚情操,千古而后犹正气凛然。可以想见,司马迁推 言陵功,语言必激切,语气带夸张,如“仰亿万之师”、“旃裘之君长咸震

怖”、“举弓之民,一国共攻而围之”等等,写《报任安书》时犹运于笔端。 司马迁欲尽“拳拳之忠”,“以广主上之意”,未免过于天真直率,带着浓

厚的书呆子气。满朝文武委过李陵,是为贰师解脱,而司马迁偏偏渲染李陵 苦战之功,既不顺从汉武帝之意,便是不从流俗,违拂众怒,所以论罪“诬

上”,左右亲近不为一言了。尤具讽刺意味的是,汉军迎陵不得,匈奴单于

“乃以其女妻陵而贵之”,其家被族,司马迁的“诬罔”罪就足以成立了。 这一点,司马迁本人亦未作辩护。《报任安书》说:“李陵既生降,聩其家

声,而仆又茸以蚕室,重为天下观笑,悲夫!悲夫!”又说:“仆以口语遇 遭此祸,重为乡党戮笑,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司马迁

把李陵降敌“聩其家声”与自己受腐刑“重为乡党戮笑”,相提并论,既是 纪实,也是无以辞其责的苦闷写照。司马迁在《李将军列传》中对李陵的降

敌作了进一步的批判。他说:“单于既得陵,乃以其女妻陵而贵之。汉闻, 族陵母妻子。自是之后,李氏名败,而陇西之士居门下者皆用为耻焉。”司

马迁既明且哲,熟读《春秋》,而身不免于刑戮,从礼义上说,他亦未能尽 守《春秋》之义,忠于主上而未能顺从主意。也就是说,按封建专制主义的

法律义理,司马迁蒙受“诬罔”罪是“被之空言而不敢辞。”从今天的观点 来看,司马迁推言陵功,说他杀敌过当,其功可以抵过,还是中肯的,汉武

帝族灭其家更是残酷无情的。言事者说陵母妻子“无死丧色”,更是莫须有 的胡说八道。专制者欲加臣民以罪,何患无辞!但李陵兵败降敌,成了叛徒,

这个案是不能翻的。司马迁为李陵辩降,这个短我们也不必讳言而曲为之开 脱。

依上所述,司马迁受祸合于当时的法理,但不合人情,仍然是一场冤案。 因为“诬罔”罪是以言论定罪,并无客观标准,有罪无罪完全在人主的喜怒

之间。汉武帝时代有腹诽之法,在今天看来是荒谬绝伦,但在绝对君权时代 却又是天经地义的。以言论定罪是专制主义的特征。按理,以言论定罪应以

主观动机为准绳。而司马迁的劝谏,主要用意并不在替李陵辩降,而是站在 历史家的立场上讲了事实真象,希望汉武帝应公正地对待将士的成败;主观

动机,则是宽武帝之心,尽“拳拳之忠”。可是事情却走到了善良用心的反

面,司马迁的言词刺痛了汉武帝的心病,这位“圣明之君”一下翻过脸来, 全不看他多年侍从尽职的分上,“卒从吏议”,使司马迁遭受腐刑的奇耻大

辱。所以,从情理上说,这又是一场冤案。尤其是面对李陵降敌这个事实, 司马迁有口难辩,所以他极其沉痛地说:“如仆,尚何言哉!尚何言哉!”

又说:“悲夫!悲夫!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司马迁身受刑辱,心蒙冤 抑,而口却不能道,世人不理解,他那正直而纯结的心灵陷入了绝境的痛苦

之中,那该是多么的屈辱啊!

六、发愤著书

所谓“发愤”,就是指一个人身处逆境而其志不屈,更加激扬奋发而有 所作为。司马迁发愤著书,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忍辱发奋,从沉痛中奋

起,用更加坚韧的毅力来完成传世之作。第二,揭露和抨击统治者的荒淫和 横暴,同情社会的下层人民,歌颂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历史人物,把个人

的不平和愤懑,宣泄在对历史人物的褒贬上,述往事,思来者,升华了《史 记》的主题,这是加害于司马迁的统治者们非始料所及的。

司马迁受腐刑在天汉三年十二月,出狱大约在天汉四年二、三月。受腐 刑后需要在蚕室静养一百日。《盐铁论·周秦篇》:“今无行之人,一旦下

蚕室,创未廖,宿卫人主,出入宫殿,由得受奉禄,食太官享赐,身以尊荣, 妻子获其饶。”这情况大约就是指司马迁。这年司马迁四十九岁,出狱后被 用为中书令。

中书令本由宦官充任,此职是皇帝身边机要秘书长官,侍从左右,出纳 章奏,位卑而权重,被朝野目为“尊宠任职”。司马迁因受腐刑得此官,他

认为是人生极大的耻辱。从身体上说,“大质已亏缺”,失去了人的尊严; 从心态上说,与宦官为伍,被视为无行之人。而且在传统的孝悌伦理观念中,

还要辱及祖宗。《孝经》开宗明义,第一章孔子语曾子曰:“身体发肤,受 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①所以

古人把髡刑剃发也视为耻辱之刑,更何况腐刑乃殄灭不育之刑,它比杀头更 要折磨人的心灵。所以,司马迁视为奇辱,不仅“重为乡党戮笑”,而“污

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他在《报任安书》中凄怆满怀地诉 说他的痛苦:“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

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垂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 受辱,其次毁肌肤断支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司马迁一气排列了十种耻

辱,这都是人世间的极大不幸,而“最下腐刑极矣”。一个“最”字,还要 加一个“极”字,可以说把耻辱写到了极点。它使司马迁陷入了欲生不得欲

死不能的痛苦境地,“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 如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在这种心境下,给予司马迁以生

的力量,唯有那无声的立言事业还未完成。因此司马迁说:“所以隐忍苟活, 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

封建专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与权势浮沉密切关联,人处逆境才 能有亲身体会。司马迁身受腐刑,体味三重,人主的喜怒无常,便意味着人

臣的祸福莫测。专制主义的荼毒,擦亮了司马迁的眼睛,使他看清了“明主” 这一绝对君权的残忍本质,深深认识到过去“以求亲媚于主上”是“大谬不

然”,于是一反常态,表现了对国事、世事的冷漠。太始四年(前 93),司 马迁已五十三岁,任中书令已五年,他除了埋头撰述《史记》外,在政治上

没有什么作为。这时,司马迁的好友益州刺史任安,心中沉不住气了,他觉 得要给司马迁以鼓励,给他写了一封信,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任

安的信,好似一石击起千层浪,它把司马迁积滞在心中的郁闷引发出来,爆 发在回信《报任安书》中。在这封信中,司马迁把他对世情的感慨,对人生

的悲愤,对专制君王的认识,对理想事业的追求,尽情地倾吐出来,如泣如

① 《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

诉,慷慨悲凉,理正而辞严,具有很强的感染力。两千多年来,成为脍炙人 口的名篇。

《汉书·艺文志》载,司马迁有赋八篇,今存仅《全汉文》辑有《悲士 不遇赋》一篇。从内容看,这篇赋也是司马迁受刑以后悲叹生不逢时的作品,

可与《报任安书》相互补充。在赋中,司马迁指斥天道微暗,美恶难分,“理 不可据,智不可恃”,他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苦。一方面消极厌世,“委之

自然,终归一矣”,认为人总是要死的,追求功利有什么意义,还不如听之 自然,“无造福先,无触祸始”。一方面坚持理想,“没世无闻,古人惟耻,

朝闻夕死,熟云其否”,显然是又要追步孔子,死而后己。司马迁矛盾的思 想状态,正是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生动写照。既然宫刑是人生最大耻辱,

为了人的气节尊严,就应早早自裁结束耻辱;但为了实现著述理想,立名后 世,必须坚强地活下去;可是活下去,又遭世俗非议,等于继续受辱,即“负

下未易居,下流多谤议”,这种既觉得应该死而又不能去死的思想纽结,折 磨得司马迁神不守舍,多次想到去自杀。最后司马迁抉择了隐忍立名的自新

之路。也就是说功名重于名节。当一个人功名已就,或者以死可以立功名时, 就要毫不犹豫地去死节;当一个人才能未尽,功名未立,死节不过如九牛一

毛,不能产生社会影响时,他就应该隐忍发愤,建立功名。司马迁正是在这 一基准点上找到了死节与立名的统一。所以在《史记》中,他既表彰那些死

节者,又表彰那些隐忍苟活者,把历史人物的死写得生动有情。

《史记》中写了许多不甘屈辱,为保持名节而死的义士。齐国布衣王蠋 在齐国沦丧濒于灭亡之时,仍“义不北面于燕,自尽身亡”①;田横耻于降汉,

自而死,他的五百宾客闻田横死,“亦皆自杀”①;李广不堪“复对刀笔之吏,’ 而自杀;项羽兵败愧对江东父老而自杀;侯赢为激励信陵君而死;田光为激

励荆轲而死;聂荣为给兄弟扬名而死;栾布为尽臣子之义,“哭彭越,趣汤 如归”。司马迁称赞这些慕义而死的人,具有“高节”,“岂非至贤”②,“虽

往古烈士,何以加哉!”③象屈原那样“死而不容自疏”的高洁之志,“虽与 日月争光可也”④。然而,在逆境中奋发,忍辱负重的志士,更加难能可贵。

勾践卧薪尝胆,坚韧顽强,发愤雪耻,终灭强吴而称霸王,司马迁不仅许之 以“贤”,还赞其“盖有禹之遗烈焉。”⑤伍子胥弃小义,雪大耻,名重后世,

司马迁赞其为“烈丈夫”⑥。季布以勇显于楚,“身履典军奉旗者数矣,可谓 壮土”,但是,当他被刘邦捉拿,为人奴而不死,受辱而不羞,“终为汉名

将”,司马迁赞其为“贤者诚重其死。”⑧这后一种忍辱负重的志士,司马

迁认为更是值得敬仰的男子汉,“烈丈夫”。这一观点,不仅与世俗相违, 而且颇谬于圣人的是非。一般世俗观点,认为忍辱负重是“贪生怕死”,若

被刑戮,“中材以上且羞其行”⑦。孔孟遗教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① 《孟子》卷七《离娄上》。

① 《史记》卷八十二《田单列传》。

② 《史记》卷九十四《田儋列传》。

③ 《史记》卷九十四《田儋列传·赞》。

④ ⑧《史记》卷一百《季布栾布列传·赞》。

⑤ 《史记》卷八十四《屈原贾生列传》。

⑥ 《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赞》。

⑦ 《史记》卷六十六《伍子胥列传·赞》。

而司马迁却说:“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处不勉焉。”①又说:“夫婢 妾贱人感慨而自杀者,非能勇也,其计画无复之耳。”③那些一遇侮辱就轻

身自杀的人,在司马迁看来只不过是无可奈何的表现,并不是真正的勇士。 慕义而死,保持名节;忍辱负重,自奋立名,怎样处理好这二者的界限是很

难的。前已述及,司马迁提出了一个“人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标 准。人生最宝贵的生命不是不可牺牲,而要让它闪光,死得有价值。一个人

若不能对社会作出贡献待后人评说,而仅仅以一死来对黑暗进行抗争,岂不 是“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司马迁在忍辱与生死的痛苦抉择中懂得

了人生的意义,他从沉痛中奋起,坚强地活下来,决心以最大的毅力来完成

《史记》。他引古人自况,认为只有那些能够经受得起艰难环境磨炼的人才 能做出一番事业来。西伯拘■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

放逐赋《离骚》,左丘失明著《国语》,孙子膑脚论《兵法》,不韦迁蜀传

《吕览》,韩非囚秦有《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都是圣贤发 泄愤懑的作品。这些人都是因为心里有所郁结,又得不到通达,所以才叙述

往事,寄情后人。司马迁引述的这些古人的事迹与历史事实有出入,例如韩 非的《说难》、《孤愤》作于入秦之前,吕不韦的《吕览》写成在放逐之先,

这都是《史记》在他们的本传中明白地作了记载的。司马迁感情激荡,波涛 滚滚,一泻而下,笔随情至,些许矛盾,也就不去计较了。也可以说,这是

故为破绽以抒愤,旨在说明他要发愤著书,效法古人,把自己全部的精力和 热血倾注在《史记》之中,成为“一家之言”。司马迁终于从个人的悲怨中

解脱出来,忍辱著书,留下了宝贵的实录作品。这种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 脊梁,是值得我们敬仰的。司马迁的人格是崇高的,他认为只有那些能够经

受得起艰难环境磨炼的人,才能做出一番大事业来,这一认识不但激励了自 己,而且也启迪着后人深思。

《史记》是一部体大思精的历史著作。体大,指《史记》的五体结构和系统 性;思精,指《史记》内容的全面性和进步性。《史记》体例完备,内容丰

富,囊括中外,贯通古今。它上起黄帝,下迄太初,汇总古今典籍,“网罗 天下放失旧闻”,成为一部百科全书式的中国通史,从内容到形式都是划时 代的伟大创新。

① 《史记》卷九十《魏豹彭越列传·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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