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思想中光彩夺目之“长”。参阅本书前述第九章第四节,兹从略。
班氏父子又批评《史记》不尊汉,将汉代帝王“编于百王之未,厕于秦、 项之列”④。在这种气氛中,《史记》在汉代流布不广,研究不受重视,而效
法者《汉书》取得独尊地位。颜师古《汉书叙例》所列的《汉书》注,汉代 就有荀悦、服虔、应助、伏严、刘德、郑氏、李斐、李奇八家;三国时有邓
展、文颖、张揖、苏林、张晏、如淳、孟康、项昭、韦昭九家,晋代有晋的、 刘宝、臣瓒、郭璞、蔡谟五家,行世二百余年注家达二十二家之多。《史记》
至东汉未仅有延笃《音义》和无名氏《音隐》两家,显得十分冷落。
3.史记学的奠基与形成。 魏晋南北朝是史记学的奠基时期,人们对《史记》与《汉书》的注释与
研究,并行发展,至隋唐而集中古研究之大成,形成了专门的史记学与汉书 学。这是因为随着汉王朝的瓦解,《汉书》独尊地位受到冲击,《史记》谤
书之说得到辨诬。客观环境的变化,扫除了《史记》流传的障碍。而这一时 期纪传体史学的大发展,又推动了《史记》的研究。第一个为《史记》谤书
辨诬的是魏王肃。《三国志·王肃传》载,魏明帝曹问王肃曰:“司马 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著《史记》非贬孝武,令人切齿。”肃对曰:“司
马迁记事,不虚美,不隐恶。刘向、扬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 录。汉武帝闻其述《史记》,取孝景及己本纪览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
于今两纪有录无书。后遭李陵事,遂下迁蚕室。此为隐切在孝武,而不在于 史迁也。”其后,裴松之作《三国志注》,也委婉地驳斥了王允的谤书说。
裴松之云:“史迁纪传,博有奇功于世,而云王允谓孝武应早杀迁,此非识 者之言。但迁为不隐孝武之失,直书其事耳,何谤之有乎?”裴松之为尊者
讳,不相信谤书说出自王允之口,但他驳斥谤书说却是旗帜鲜明的。
晋人傅玄、张辅论马班优劣,竟直斥班书不如迁书①。《汉书》的独尊地 位受到冲击,《史记》日渐受到重视。从魏晋至隋唐,以三家注为标志,形
成史记学发展的一个高峰。这一时期的注家,见于《隋书》及两《唐书》等 三书史志记载的有十五家。列目如下:
《史记音义》12 卷,宋徐广撰
《史记集解》80 卷,宋裴骃撰
《史记音义》3 卷,梁邹诞生撰
《史记注》130 卷,唐许子儒撰
《史记音》3 卷,唐许子儒撰
《史记音义》20 卷,唐刘伯庄撰
《史记注》130 卷,唐李镇撰
③ 刘向及扬雄、班氏父子对《史记》的评价见《汉书·司马迁传》赞语。
④ 《滹南遗老集》卷十九《史记辨惑》。
① 《汉书》卷一百《叙传》下。
《史记义林》20 卷,唐李镇撰
《史记地名》20 卷,唐刘伯庄撰
《史记注》130 卷,唐王元感撰
《史记注》130 卷,唐陈伯宣撰。
《史记注》130 卷,唐徐坚撰。
《史记纂训》20 卷,唐裴安时撰。
《史记索隐》30 卷,唐司马贞撰。
《史记正义》30 卷,唐张守节撰。 上列诸家注疏,流传下来的只有三家,即刘宋裴骃史记集解》、唐司马
贞《史记索隐》、张守节《史记正义》,世称三家注,三家注是汉唐时代史 记学集大成之作,至今仍有重要的学术地位,是研究《史记》的必读参考书。 兹简介如下。
裴骃《史记集解》裴骃,刘宋河东闻喜人①,字龙驹,官至南中郎参军。 裴骃乃刘宋著名史家《三国志注》作者裴松之之子,有着深厚的家学渊源。
裴骃以晋徐广的《史记音义》为基础,博采九经、诸子、诸史和汉晋人的《史 记》注说成果作集注,号“集解”。裴注详于先秦而略于汉,因汉史只有服
虔、应劭等少数几家《汉书》注可供取用的缘故。裴氏引用前人旧注,一律 标名,一丝不苟。裴氏集解,一般是谨守汉儒“注不破经”的旧例,对原文
有疑,往往客观引证他说,自己不下按断。但对于文字异同,裴氏又作了考 辨者,能下判断的,亦间出己意,并用“骃案”作标识。裴氏校正《史记》
文字,写成定本,奠定了今本《史记》行文基础,是一特大贡献。三家注均 据裴氏定本。司马贞《史记索隐》司马贞,唐开元中为润州别驾,曾为国子
博士,官至弘文馆学士。他的《史记索隐》既注《史记》原文,又注裴咽《集 解》,并打破汉儒“注不破经,疏不破注”的旧例,辨正原文,攻驳《集解》
许多错误。例如《儒林列传》载孔子“干七十余君无所遇”,《索隐》据实 注云:“按《家语》等说,云孔子历聘诸国莫能用,谓周、郑、齐、宋、曹、
卫、陈、楚、杞、莒、匡等,纵历小国,亦无七十余国也。”对于《集解》 的驳正,更是比比皆是。司马贞又于篇未撰《索隐述赞》,四字为句,押以
韵脚,复述篇旨内容,表现了他的博学多才。
张守节《史记正义》张守节亦唐开元间人,稍晚于司马贞,曾当过诸王 侍读、宣义郎、守右清道率府长史。张守节积三十余年之精力撰作《史记
正义》,体例仿《索隐》,既为《史记》原文作注,亦为《集解》作疏正, 并疏正《索隐》。《正义》尤详于历史地理,凡《集解》、《索隐》未注,
或错注,或注而不详的地名,都一一补注或辨正。《正义》疏解《索隐》由 于没有明显标志,前人有争论。1962 年,程金造先生在《文史哲》第五期发
表《史记“正义”“索隐”关系证》一文,列举十例证明三家注后出的《正 义》疏通前出的《索隐》,解决了清代学者钱大听提出的“二书不相称引”
的疑案,对于考证司马迁行年和评价、使用三家注的价值都有重要意义。
综观三家注,内容非常广泛,从文字考校、注音释义,到注释人物、地 理、史事、天文历法、山川草木、鸟兽虫鱼、典章制度等等,无不具备。三
家注以疏解文字为其重点,不仅训释音义通假,而且分析虚词用法,或点明 句读,或揭示司马迁的作文之法,或点评文章等等,从多种角度解析《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