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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南 当前章节:9299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29

原来,外面的世界,那么大……

婴儿默默地站在阳光里,肥嘟嘟的身影此刻也寂寞修长,他忽然明白他的人生不是无限的。这世界太大了,总有些地方是他去不了的,总有些事是他做不到的。爬过客厅的壮志和热血消退,他双手捧着小脸,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

青春就是这样的一段狂妄的岁月,他以为自己能做到一切,能变得与众不同,你的心里自己会长得高大矫健或者美丽妖娆,前方必然会有等待你的光彩。因此你无所畏惧,你有时候大声歌唱,有时候也会肆意地挥洒悲伤。

回想起来,在我青春的时候我那么傻,爬到最高的地方摆很酷的POSE照相;为了证明自己是男子汉而深夜冒险登顶,而后迎着初日大喊;把杂志上看来的文章作为自己的见闻讲给朋友听;在深夜寂静的水边喝酒,醉后跳进去闷头游向对岸。以为自己的一生将是诗剑酒和狂歌,但凡那航脏的不义的错误的卑劣的东西来到我的面前我都要把它一刀两断。

多年后我也会嘲笑自己狂妄的青春年少。

但我无法不怀念它,那时候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是爬出摇篮的Baby,我们摇晃着裹着尿布的小屁股奋勇地爬向客厅——我们的小世界——的尽头,我们的心里满是热血和志气,一往无前。

写一场修行副本

——《九州缥缈录》修订版自序

我最喜欢的词人说不清是谁,有时候是后主,有时候是稼轩,但我最喜欢的词倒是清楚的,是蒋捷的《虞美人。听雨》词不甚长,词意也浅白,可从我十八九岁读到如今,读了约莫二十年。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从少年到老年,听雨数十年,听出的意蕴各不同。一本书如果写了十几年,写的人读的人,心里的东西也该各不同吧?

《九州缥缈录》写了十二年,十二年时间如恒河沙般从指间历历流过,手中却空空如也。

有时候觉得,写《九州缥缈录》对我来说就像一场修行,初时见山是山,如今见山不是山,终有一日山仍是山,横贯于苍天之下大地之上。那时我已历尽沧桑,得见莲花。

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籍籍无名,在一座中国人多半不知道的美国城市留学,名叫圣路易斯。它坐落在密西西比河和密苏里河的交界处,有个别名叫“西进之门”。多年之前那里曾是一座繁华的大城,在那些英伦清教徒的后裔开发西部的时候,河流是最重要的交通渠道,河流交汇处的圣路易斯云集了四方的人和货物,船并着船,跳板连着跳板,船工、货主、妓女、吉普赛人为了各自的目的在那里相聚又分散,各式各样的汽船在河面上相互追逐、有些货船主会在船上备一桶猪油,当你看见前面出现另一艘货船的时候,就会命令水手把那桶猪油倒进烧煤的锅炉里。猪油熊熊燃烧,货船突突地狂飙猛进,乘客们在船舷边为自己的船喝彩。

等我去那座城市的时候,西进的伟大时代早已远去,高速公路遍及整个美国,人们再也不必依赖长河。空荡荡的河面上,零星的汽船带着不多的游客穿过夕阳,拉响孤独的汽笛。

在那座安静得有些寂寞的城市里,我写下了《九州缥缈录》的第一个故事《最后的姬武神》,那时候甚至还没有“九州志”这个架空世界。

《最后的姬武神》本该是《九州缥缈录》的结局。如今想来,没写开局而写结局并不是因为我已经想透了这个故事,只是因为心太躁动,忍不住略过开头和过程直奔结局,字里行间都是火山般的孤独和渴望,还有年少时无端的爱憎。

这本书初次成稿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中国,暂居在上海。我从美国带回来的硬盘中整理出了第一版书稿。

那是我迄今为止最渴求成功的岁月,虽然那时的我在中国没有立足之地。我喜欢去外滩18号的顶层酒吧喝酒,望着对岸的霓虹灯招牌直通天地、黄浦江上游船往来,立志要功成名就衣冠楚楚。

第一稿成书的时候我还在和另外一些作者合作,想打造所谓“中国指环王”,现在我跟他们中的某些人已经相逢陌路。

上海那座城市给我留下的第一个印象来着港剧《上海滩》,灯红酒绿,舶来文化,还有恩怨情仇,就像一座精美的舞台,每日上演风云际会,你方唱罢,我复登场。后来我离开了上海,那座城市在我心里留下的印象依然是一座舞台。在那个舞台上很多人都会身不由己地演出,我也没有免俗,那时我经常是喝着酒动笔,文字青涩却凌厉,字里行间渗透着狂妄的热情。

那时候写到动情处真的会哭,有时候哭得像是孩子,有时候哭得像是独狼,唱念做打,生旦净末丑,一个人都演遍了。

后来到了北京。

我 从上海到北京,行李中最重要的货品就是这本书的书稿,虽然它在硬盘中甚至没有一克的重量。古人说书剑飘零,我来到北京这座城市的时候却只带着一些txt或者doc格式的书。

我终于学会写书这件事了,而且在这座城市里有些朋友,大概还夹杂着一些运气,渐渐地我变得有点名气了,写的另一些书在畅销书排行榜上爬到了首位,买了房子,熟悉这座城市里的每条道路,定期有人找我吃饭。虽然写书的时候还是邋里邋遢,但也经常衣冠楚楚。

这是距离我写完《九州缥缈录》的第一部,已经过去了六年。

其实我并未完成整个工程。按照我原先的计划,这是个系列的作品,讲诉一场王朝的兴替,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九州缥缈录》讲诉君王们少年的时代,第二部讲诉他们征伐天下,第三部讲诉他们的分别,还有各自的谢幕。我写完了第一部,还有两部书的残稿都被搁置在我的硬盘里。我想过要放弃这个题材,因为它的格局太过庞大,而且故事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新鲜感了。那些故事在我脑海里演练了几十遍上百遍,我也反复地给人讲诉其中的精彩桥段,我自己已经享受过构建故事的快意了,未必非要写出来给人看。

再后来就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赵萍主任和她年轻的同事们找到我,说人民文学出版社准备做这部书的再版。大概二十五岁的时候,我曾经非常希望能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一本书,因为贪图它的盛名。可人民文学出版社似乎并不出版畅销小说,座上嘉宾都是追求文学价值的老师,我自认我对写小说还算有些研究,对于文学所知不过尔尔,也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如今十年过去,我获得过名声也失去过名声,渐渐地对多数名誉都免疫了。这是我曾贪图的东西终究来到我面前。赵主任说,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历史上第一次做中文的畅销小说。

人生就是这种捣蛋的东西,你汲汲于名利的时候,名利远在天边,你想把浮名换了浅唱,又听大明宫中传你作诗。

于是我最终还是坐下来了,重整这部书稿。它在我心里徘徊了十几年,一度令我饱受蹉跎之苦,却也让我念念不忘。

王家卫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过去的歌已经唱罢多年,回声才从山谷尽头遥遥传来。

翻开过去留下的文字,又机器了圣路易斯带回的孤独和无端爱情,还有上海赋予我的雄心和野心,有时候热泪盈眶,只觉得当年自己在眼前依稀闪过。

我对这部书做了不大的修订,主要是文字方面,再度把它呈给诸位亲爱的读者,无论你们曾经读过它或者第一次翻开它。

故事依旧是那个故事,只不过以前的字里行间充满了要冲破什么东西的欲望,现在想描绘留住什么东西的渴望。我的姬野啊我的羽然啊,我的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我梦中的王朝和江山。

我写过不少书了,每本书对我的意义各不相同,有些事一场盛宴一场痛饮,有些是邂逅和别离,有些是我跟大家开的一个玩笑。

这本书是我的一场修行,书里见得我少年时杀人放火的心,见得我青年时的梦,也见得我现在以后的种种形状,我曾在这本书里悟出很多,也把它呈给亲爱的诸位。

世界永不足够

——《龙族大画集》序言

标题出自1999年的007电影《The Word is Not Enough》,主演是皮尔斯。布鲁斯南和苏菲。玛索,同名主题歌曲由Garbage乐队演唱。

这句话也是邦德家族的座右铭,拉丁文是Orbis Non Sufficit,也是我的座右铭。

我真喜欢这句话,它好像在说我对梦想和未来的渴望。

世界永不足够,即便我已经走到世界尽头,面对坚不可摧的墙壁,我也会试图用头在上面撞出出路。

前些天媒体采访我说:“到底什么才是你写作的灵感源泉和动力呢?”

我回答说,那源于我对这个世界的不满足,我对这个要求我做这个做那个服从很多规则的世界讨厌透了,我要走出去。

所以我写作。

1999《The Word is Not Enough》上映的时候,我22岁,正在美国TOP 10的一所大学读博士。我毕业于北大,一所不错的中国大学,我在美国的导师也很有名,我多读的医药分析在美国算是很好找工作的,我的未来已经注定:五年后我会博士毕业,通常我会读两年博士后,然后在某个大型医药公司里谋到一份Junior Scientist(初级科学家)的职位,几年后我会升到Senior Scientist(资深科学家),再过几年我也许能升到Principle Scientist(首席科学家),再然后可能我可以转行成为一名管理人员……因为我优秀的背景和不错的收入,会有一个不错的中国女孩愿意跟我结婚,我们一起生孩子和申请绿卡,我变成半个美国人,慢慢老了之后把我父母也接到美国去,在乡间的大房子里其乐融融。

1999年,那就是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好比一个温室,我就想温室里的小黄瓜,足够的肥料、水分和温暖的阳光能让我茁壮成长,但我不能走出温室,温室外是狂风暴雨。

可我涛谈那注定的未来,我有时候想对这世界屈服,有时候则又会大声说:“我要出去”。

是的,我很想出去。我并不那么喜欢我很有前途的职业,我在夜里大口喝着啤酒,期待着更加盛大的未来:我的人生里应该包括一项巨大的成就,让我的名字呗很多人记住;我要跨越整个世界去找那个我喜欢的女孩,跟她在望不到边的绿原上举行婚礼;我要乘坐巨大的邮轮去南极,船从山一样高耸的冰川峡谷中行过;我和我未来的夫人一起去威尼斯,在圣马可广场上看潮汐,住在巴尔扎克写作过的屋子里;我还想组织一支乐队;我还想拍一部电影……

我很贪心,想要无限可能的人生,但我觉得自己不算贪婪,因为我不怕历尽艰苦。

如果我因为畏惧而呆在我的小小世界,小小的温室里,我永远只是那根小黄瓜。

世界对我而言,永不足够。

后来我成了一个作家,我接受过很多访谈,每个知道我背景的记者都会问我放弃了我在美国的生活和专业是否觉得可惜。

我没有遗憾过,我决定走出原来的世界时我就知道要付出代价,但我倔强起来就是那种会用头在南墙上打洞的人。

《龙族》的故事中很多大抵就是在说这件事,纵然一个衰小孩的人生中也存在着另一张可能,在另一种人生里他可以成为英雄,有读者在微博上哀叹说《龙族》是写过全世界所有衰小孩的,是的,确实是这样,但不要哀叹,因为我是想鼓励每个衰小孩,令他们勇敢。因为衰这件事不是注定的,不满足于这世界的人每个都可以如路明非那样成为精神上的“亡命之徒”。

路明非不勇敢吗?不,我以为他比凯撒和楚子航都要勇敢,他不甘心当一个衰小孩,他每次“迫不得已”地豁出生命呼唤路明泽。都是因为爱而生的勇气。

他所以感人并未因为他是个衰小孩,而是他代表了衰小孩的勇气。

感谢全力少年在漫长的连载过程中为我协力,我们一同踹开了这个苦闷世界的大门,来到神奇的国度,那里黑色的巨龙翱翔于空中,凛冽天风。

时间的流淌的

我想一个人的一生总得发几次疯,因为生命的本质就带着狂乱与荣华的一面,如果不疯狂几次而后被掩埋在黄土下,俨然是白活了。

这是一个根苗,从出生的时候就扎在那里,等待机会的到来,阳光雨露,爆炸版繁衍。

《洗罗的使命》,我第一次看见这个故事的时候它的名字被写作《我和妖怪——不得不说的故事》。作者署名纵马辽东,或者Annid,显然是随手写来,并没有很把笔名当回事。

当时这个故事发表在清韵书院的论坛上,回应者寥寥。我猜测Annid是一个身在海外的独身老男人,他说话不多,会看台湾香港的综艺节目,会在深夜人静的时候质疑自己存在的意义,会喝一点小酒来打发暂时的不乐。他也许有一辆不错的车,不过通常是开去超市或者钓鱼。他的工作并不繁忙,但是必须朝九晚五,所以他适应了这种生活。自己也许做得一手不错的菜,有时候会懒得做饭,于是开车五英里去一家中国餐馆。

以上仅仅是猜想,然后某一年某一月某一日——我保留的跟帖上标志的时间是2001年8月29日——他拿出那部名叫《东京爱情故事》的老片来看。很偶然的瞬间,很偶然的搅动,也许是女主角在男主角脚下留下了藏着雪人的保温箱,也许是男主角在很远的地方终于找到女主角独自刻在木柱上的名字,也许是最后的夕阳下孩子的笑脸里,一个人在飞驰的火车上泪流满面。Annid忽然站了起来,他无比地想写一个故事,不是为了任何事情,只是想写。

于是他借了朋友的一台笔记本漫无边际地写开去,写一段就贴一段在BBS里,他没有设计也不在意路线,就像一个人在茫茫的雪原里不知道要走向何方,但是他知道最终他要找到大河对面矗立在风雪中的那个人。

世界上是存在天才的,更有偶得之的佳作,有的人在不经意的时候拿出的作品会让你除了惊叹就是一再地想模仿,然后再是失败,再是仰天长叹说既生瑜何生亮,然后再吐血几次黯然失落,比如Annid这篇《洗罗的使命》。

我很想这篇小说是我写的,但是我写不出来。

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还不是个老男人,即使今天我也只是虽随着秒钟嘀嗒嘀嗒的声音逐步走向了老男人的彼岸,但是不可否认,我最终会变成一个老男人。

但是我看到《洗罗的使命》,忽然感觉到了那股时间的流水淙文字间溢了出来,化作了大潮,我的心共振为一个略略苍老的男人。哗啦一声,我被淹没了。

我爱《洗罗的使命》,愿意和Annid写它的原因并没什么分别,“很难相信这个源自《东京爱情故事》故事里一句台词的东西竟然可以拖得这么长……也许拖了这了长,真正想表达的只有女主角开头和末尾的一句话。

我不是那么喜欢日剧,在我大学毕业的前夕,日剧是最流行的的娱乐之一,实验室里面的机器终于街上校园宽带,兄弟们借着这个便利没日没夜地下载了日剧来看,而我只是看完了其中的两部。可是偏偏这两部,对我今后十年都有意义,一个是《悠长的假期》,一个是《东京爱情故事》。

真的很喜欢赤名莉香,可以快乐地蹦跳着去够树上的鞋子,可以寂寞地对着植物说话。

过了几年,我读了《洗罗的使命》,想重看《东京爱情故事》的时候,手边没有光盘。小桃从华盛顿整出了她的DVD,其中还有一张已经破碎,她用胶带把它们粘在一起,重新刻了盘寄给我。我用一个小牌子的笔记本打开,一集一集地慢慢看,光驱光盘都不好,有些地方总是卡住,于是一次一次地回放,我学会了用日语唱《当爱情忽然降临时》。看完之后大概有那么几个月,心里总是不复长枪大戟的感觉。那时候写不出《缥缈录》,但是见人会很自然地笑,会安安静静地看书,会炒着菜想到远方的朋友。

我对朋友榕二说起《东京爱情故事》来,榕二说是啊是啊,在清华的时候我们宿舍六个人五个喜欢莉香,只有一个坚决拥护里美,于是每次在卧谈会上都要顶住五个人的狂轰滥炸。再过了些日子,榕二写了一个帖子,他说:“一生若得女如此,夫复何求啊?”我论坛的版主小袖子在帖子下蹦来蹦去折腾了许久。

我想也许无论《东京爱情故事》、《悠长的假期》还是《洗罗的使命》,都是给男人看的,而且必须是那种生活在城市里,心里幽幽地长草,抬头看天总是被太多的高楼大厦遮挡的男人。如今的上海不知道是够有点像《东京爱情故事》时的东京,人们挤在红绿灯前面等待过马路,穿着笔挺西裤和衬衣的职员出入在高档写字楼里,女孩们的服饰很像时尚杂志上的模板,偶然在忙完一天的事情之后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渐渐地,我们深深地喜欢笑容,而害怕悲伤。

我们开始懂得简单。

我们渴望被爱,也渴望爱别人。

我小的时候曾经本着残酷丛林法则的想法,认定人和人的亲爱是社会性的,换而言之,它是为了社会的团结合作而建立的一种对于个体没有绝对必要但是对于个体没有绝对必须要但是对于社会有着重大意义的关系。这一长串的修饰语想必略可说明我那时的严谨和天真,而如今我想爱一个人和被人爱都是绝对必要的幸福,这也许是社会高度发达的城市病吧,Annid说有一天你厌倦了伦敦,你也厌倦了活着,我想也许厌倦了爱别人,才厌倦了活着吧。

“刹那间所有的回忆,在这个连星辰都要被火焰照亮的夜晚,像无数匹从很远的时间黑洞深处跑来的快马,把我狠狠地蹂躏在乱蹄之下,黑暗中无数的快刀和利刃在火焰四射的脑海里上下飞舞,痛苦地切割着我逐渐恢复的记忆,那远方的山颠那灿烂无比的星空,黑暗中快速行进的火车,还有冷风中瘦小的身躯和温暖的掌心……”

这句话影响我很多,那个根苗破土而出,在阳光下爆炸般地生长,你会感觉到某种积淀已久的东西翻涌起来了,无数的快刀在切割你的内心,走在雪地中的人终于越过了冰封的大河见到了等待的人,也许他只是要跟她说一句话然后离去,这句话是什么呢?

*傻瓜啊,其实我一直相信,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我和喜欢结尾那首诗,喜欢其中年少轻狂的华丽和哀伤,所以把它用在试刊第一期的刊首语上。最喜欢的莫过于结尾的一句”我在风雨里呼唤你你听见了么?“,有韩剧《我的野蛮女友》里两个人隔着山对喊的意思。这是人与人之间孤岛般的寂寞,虽然大声地呼喊,但是对面的人听不到,而我们也很难痛下决心地跑过去。说到底还是老男人老女人的都市病。

顺带可以八卦一下的是,当我经过四年从头去翻清韵书院的这系列帖子时,我发现了遥控盒呼呼的名字也缀在跟帖里,还在旁边不远,那些年我们读过一样的书。

静静地不说话

——夏达作品《子不语》序

世界很大,有些人吵闹,有些人静静地不说话。

关于我

小时候我住在河边,住在一栋远看总觉得有点点歪的楼里,隔水是逍遥津,当年张辽和孙权杀得血流成河的地方。

我的书桌面对窗,吸黑的一扇大窗,窗外是河,隔着河就是那个男子纵横了两千年的霸气,晚上做作业的时候竖起耳朵,哗哗地水响,有时候会误以为有人说话。

张辽,在我想象力那是个厉鬼一样的男人,顶着残破的盔甲,双手按着一柄剑的柄,站在修罗场上,风吹起他的大氅,被他杀死的幽魂们仿佛暗紫色的、回旋的流星,围绕着他,却不敢逼近。

男人抬起两千年前英雄的眼睛,目光越过水面和玻璃窗同我相望,骄傲又孤寂。

两千年了没人知道你依然在这里么?

小时候我口舌很笨,于是直觉地很少和人说话。

但我有一个世界,我站在世界的中央,天高地阔,四方看过去看不到尽头。

每天晚上爸爸要求我坐在那张书桌前用功,我就握着笔,趴在数学或者物理的作业上,对着那扇漆黑的窗。有时候和那个名叫张辽的男人对视,有时候想着随风而来的妖怪正在外面的风里亟亟地笑着,有时候想也许世界在我关上门的一刻已经开始变化。这间屋子外,巨大的、不知名的的植物正肆意生长,它们被我的书房抬高、越来越高,等我按照每天的习惯学到九点半,起身去打开房门时,我会看见一片长在天空里的树林。

爸爸并不知道我每晚用多少时间发呆,他也不会觉得我有个世界,偶然被他看见我对着一扇漆黑的窗户呆呆地微笑,他大概只会觉得现在的小孩子都很奇怪。

大人有时候都觉得小孩子很奇怪,那是因为他们不懂。

其实爸爸小的时候也会跟着我一样有个奇怪的世界,只是他忘记了。

将来如果我生了小孩,一定要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世界,多跟小孩说话,很安静地听他说,或者和他一起坐在窗边什么的。

关于夏达

我想夏达是个任性的小孩吧?

我猜的,没什么根据。我和她见面次数很少,但是因为有共同的好朋友,所以又很容易地就熟了起来。

见面时往往只说点白烂的笑话,一点都不安静。

最安静的一次是在杭州聚喜楼吃饭后,深夜,一群人一路从“上天竺”下山,大家一路上嘻嘻哈哈地说话,满山都是我们的声音,经过很久才会过来一辆出租车,从我们中接走一些人。人越来越少,声音也越来越小,最后只剩我和夏达一起走,就完全安静了。

我其实是想问她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的近况,但是一直在犹豫,低头看着脚前一尺的路,走了很远,我终于问了。

问完之后,一辆出租车亮着灯从我们身边经过,在前面停下,把夏达接走了。

我双手抄在口袋里继续往山下走。

那次是我所认为的“任性”女孩最安静的时候,也许是因为跟我无话可说。

关于《子不语》

有点像《虫师》吧,其实不是寂寞于山中,只是很安静。

“子不语”三字还是出自袁枚吧,原意是“夫子不说的事”,夫子不说的那些怪力乱神的事。

我只是把它歪成了“静静地不说话”。

自己觉得这样还更对这本书的味道一点,所以就用它当序的名字了。

世界是个大茶馆儿,有些人吵闹,有些人静静地不说话。声音大了才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力,渐渐地,大家都去听那些吵闹的人说话了。

只有少数人例外。

即使我不认识夏达,我也会猜画这些画的是个安静而且任性的女孩,因为任性所以长不大或者长大得很慢。

总觉得所谓“怪力乱神”只是个壳儿,画里画外,都是一个女孩。

长不大的灵魂,安安静静地坐在一片世界的中央。

因为安静,所以能觉察到风的流动。风带来远方的声音、山林的摇拽、山神的啸声,笋在泥土下慢慢顶了起来,露水无声地润入土地。守夜人的头发白了,透着莹莹的微光,他赤脚走入水中,惊起沉睡的萤火虫,流光融汇成海,波涛无声起伏……

其实小时候那些东西都还在的,它们隐藏在屋檐的阴影里、蜘蛛爬进爬出的老树洞里、蜘蛛丝的空腔里、去年的蝉蜕里……默默地跟你说着你已经听不懂的故事。

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txtnovel.com--书香门第【白鹰魅影】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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