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I很聪明,但实验成绩不好。可他依然很骄傲,他指着那些美国学生说,他们会的,我也都会。
KOI喜欢太极拳,托北大太极拳教育的普及,我的二十四式练的还不错。KOI经常带着一本简陋的英文版太极拳和我探讨,说有个大师要来了,Richard,你知道么?他真的太强了,能够一手推倒一面墙,我们一起去看他吧。我每次都是笑笑,从没跟他一起去看。我想这个越南仔大概希望我在他的判分上手下留情,可我能做的只是多给他一些指导。
不过我跟KOI变得很熟,我们一起去吃一种希腊风味的wrap,吃饭的时候KOI会罕见地有点忧郁,他说他真的讨厌这里,这个城市那么老旧那么封闭,太无聊了,生活不该是这样的。
我也不喜欢圣路易斯,可我对KOI说你必须学会适应生活,因为生活不会反过来适应你。KOI神采飞扬地问Richard你喜欢加州么?洛杉矶!哪里比这里棒多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也是一个很好的学校,我想去那里!
我还是笑笑。洛杉矶?太遥远了吧?那时我拿着学院一份不菲的助研薪水,失去了这个,我去洛杉矶能做什么,凭着我那足够山吹胡侃可专业单词却全部都忘光的英语?我也很想去洛杉矶,但我觉得我没有能力去那里。
对KOI来说去洛杉矶也是个梦想罢了,我知道KOI家里并不富裕。在我们那所学校里,KOI的家庭是个异类。他父母年纪很大,垂垂老迈,像是我的爷爷奶奶。他们从越南移民来不久。有一次KOI的父母带着午餐来看KOI,因为那天我们要做一个很长的实验,跨中午。两个老人拿着一份家里做的盒饭在实验室门口微躬着腰低声问我说能否给他们的儿子送一点吃的进去。我说不行,实验室不是一般人可以进的,但我可以帮你们把饭送到准备间,KOI可以在那里吃。那对老人以东方人的礼节千恩万谢,我看着他们的衣着,猜想他们大概是在做一些刷盘子或者切菜的苦力活。后来一些侧面的消息证明了我的猜测。即便这样他们也本着东方人给孩子受最好教育的想法,送KOI来这个本地最贵的大学。
可KOI还是信心百倍,他说他可以争取在加大那边找到一份资助。他说Richard你要教我,教我怎么才能把这该死的实验做好一点,这样我就可以有个A去加大申请资助了。我说好,可我知道我能做到的很有限。
KOI做着实验填写着各种乱七八糟的资助申请,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的,名目繁多好比政府公文。后来KOI从我的课上毕业了,成绩并不算很好,不过终得及格。
有足足一个学期我没有看见KOI,也没有任何他的消息。
一天晚上,大雨就要下下来的时候,我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KOI的声音在电话那边异常快活,他的第一句话是,Richard,我通过了,我可以去洛杉矶分校了,你不是喜欢洛杉矶么?也一起去,这里太无聊了。我震惊地拿着话机,不知说什么好。KOI在电话那边喋喋不休,说他的申请和资助,还说父母也支持他。他说Richard你不要担心,我知道怎么申请,我帮你搞资料,Richard,你不是喜欢加州么?你就要去那里,带在这个鬼地方,有什么意思?加州啊,那里不下雨,整天都是阳光。我忽然想起一支叫做《加州阳光》的歌来,看着窗外晦暗的天空。
KOI就这么去加州了,他那么坚持,因为他觉得那里很好。就像是他的父母觉得美国可以带给他们新的生活,所以他们移民到了美国,千辛万苦。
我没有再联系KOI,因为我觉得加州太远,很不现实。虽然我也常常想起那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孩来,他在实验室顶着反应皿,翻着大叠的申请资料,执着的憧憬着未来。
第二年圣诞的时候我在几张贺卡中的一张上看见了KOI的名字,他在卡片上简单地写说:“圣诞快乐,加州很好。”
此时此刻我很想念KOI,我相信他如今已经功成名就,因为他是那么聪明而骄傲的少年,打得那么帅的一手太极拳,而且他永不放弃。
Happy New Year
春节又要到了,渐渐的开心起来。
二十二岁以后,这是我第一个将在家里度过的春节。二十二岁时我出国,只有圣诞节有假。
这几年习惯了每年春节跟组里的美国同事说“happy Chinese new year”,然后向他们解释为什么是“Chinese new year”以及它和公历新年的区别。我说这个节日有点像你们的感恩节,因为亲人们会在此时团聚;同事们问我那么你们也吃火鸡或者什么类似的玩意儿么?我真想说见鬼的火鸡,我在跟你谈一个“团聚”的概念,温馨而伟大,火鸡能跟这个概念比么?就算它个儿大也不过是个傻鸟。
我走在美国中部大雪覆盖的路上,看不见红色的爆竹碎屑,也没什么人迹,电视里没有春晚滑稽或者俚俗的小品,他们可能在直播冰球。我从年三十的睡梦里自然醒,而不是被劈啪的爆竹吵醒,我趴着窗户看见铺了雪的窗台上松鼠跳跃,这一天平静如同以往。我拨十次电话才能拨通一次跟我的父女说声新年好,我想着成千上万出国的人把这句干瘪的话变成电子流,它们穿越在中美海底电缆里,上面巨大的抹香鲸悠然游过。
父亲不太明白为什么我对于回国如此固执,因为我在美国可以买独栋别墅,开野马,按照美金算工资,折合成现在的现钞买入价,也是799.57,比人民币翻了8倍。我无数次想对父亲说你知道么,能够说中文,买到方块字的书,还有打开但是能够有几十个说着中文的频道对我是何等重要啊。虽然我也许半年才有空去书店逛逛,每天晚上甚至看不了十分钟的电视,但是半年一次在下午的阳光里逛小书店,和每晚十分钟的电视,对我而言很重要,为了它们我可以放弃很多东西。但我没说,对于始终生活在中国人的人来说,太慢明白了。
我到美国的第二个春节,和老孙老谢来着一辆1990年的TOYOTA COROLLA飞驰心理宽阔无人的街道上,音响里放着张信哲的《从开始到现在》。我咀嚼歌词中说“难道我就这样过我的一生”。
难道我就这样过我的一生?
真是孤单啊。
现在我终于可以把Chinese去掉了,在这里谁都能明白我的意思,更不会跟我提某种很不好吃的傻鸟。
我曾经想过写一个漫长拖沓的故事,在这本杂志上慢慢的连载,让主人公们慢慢长大,和读者们一起过着中秋除夕和圣诞感恩节,也许他们过生日的时候还会收到读者寄来的礼物,这时候我就可以把礼物偷偷藏起来。这个念头源自我看的日本漫画,那些动辄连载纪念的长篇漫画总是会在比如圣诞的时候推出圣诞版,比如天道茜和乱马在圣诞得到了一张温泉大礼卷而准备出行,等等?
北条司的《非常家庭》也是,我很喜欢,2000年的圣诞节,我下载了这部漫画来看,紫苑在路灯下轻轻踮起脚尖,吻在雅彦的嘴唇上,那时候东京的街头正飘着雪。我一时间分不清楚真实或者虚幻,想要出门走到雪地里去买一罐咖啡。
幻想是另外一个世界,那里有些人我们一起长大,我们也一起老去。
祝愿我们的所有的朋友新年快乐。男孩英俊女孩漂亮,叔叔阿姨们年轻健康,除夕的夜晚该回来的人都回来了,回不来的人也有个电话,希望那窄得要死的中美海底电缆今年通畅一些。
嗯,还有就是祝愿每个喜欢某人的人会听见那个人对你说“yes”,yes,yes……yes!
城游
合肥,桐荫之城
到不了的地方都叫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忘记谁说的了,有那么点意思。
离开合肥的很多年之后再回忆这座城市,总想到长江路上茂盛的法国梧桐,我还是那个上高中的孩子,骑着辆自行车在深秋季节飞驰在盘旋坠落的、枯黄的大叶中,道路两侧的树伸出如同巨人手臂的枝干,在我头顶交错,盛大的桐荫覆盖了整座城市。
那时我生活在这个城市里,像是雏鸟栖息在母鸟用树干个干草搭好的巢中。
我在合肥生活了18年,我出生在那里。
家住在淝河边,“合肥”是因为淝水在那里交汇而得名的。
合肥是一座小城市,只有一条叫做“长江路”的主干道,我只记得三路公共汽车——一路、三路和十一路。后来我踏上了北京的地界,发现北大门口竟然有三百多路公共汽车,非常惊骇,觉得公共汽车都能排三百多号去,可见这城市的巨型。
大城市的生活很大,却常常让你觉得自己像个过客,时至今日我在北京买了房子建了公司,司机开着车穿过北京的大街小巷,我还是会经常指着外面陌生的建筑物问,那是哪里?
小城市就不一样,在那座小小的合肥城里,我的生活也很小。在那里我有几个好兄弟,每天放学就流连游戏厅打“名将”和“三国志·吞食天地”,在街头的防雨布的棚子下,粗糙不平的台子上打美式落弹,在天冷的季节还会凑钱在小店吃碗热乎乎的馄饨,然后一同骑车回家,我们飙行在长江路东段的桐荫下,大声说话,有种爷在此称霸的感觉。
高考那年夏天,我估出了自己的高考分数,远高于我的期望,于是面临两个选择,中国科技大学或北大。前者的好处显而易见,合肥是我的地头,在家上学有吃有住,衣服不用自己洗,当年的中科大以极高的出国率而出名,我那么熟悉它,小时候我家就住在中科大的后门,我经常在校园里抓蚱蜢玩。而北大对于我,是个完全未知的地方,美好神秘。
我在这个决定我人生的选择前颠来倒去,踌躇良久。最后,在填报志愿的前一夜我决定用抓阄来决定自己的命运。
第一次抓到了北大,犹豫了一下,决定在抓一把,第二次抓到了科大,一比一平……说起来抓阄真的有“抓平了”这总说法么?第三次,咬牙伸爪一捞,又是北大。
于是我相信这是冥冥之中自有指引,第二天一早,在志愿表第一格里写上了北京大学,书包里揣着那张纸飞蹬自行车,经过夏日阳光中碧透的桐荫,去学校交表。
我在做重大决定的时候总是有点软弱,因为不确定自己的手能够抓住命运,所以才会抓阄。
回想起来,在抓阄之前我心里已经倾斜到北大那边去了,我以前跟人说做这个选择是因为当年李延年唱曰“北方有佳人”,幻想北大校园里的莺莺燕燕那只是个玩笑,真正的原因是我不了解那里,所以想去看看。
我后来碰到二选一的选择时,往往挑那个我不了解的,我不知道能否称赞自己有开拓精神。
另一个原因是我很想从家门里走出去。在一个还小的时候,还有股气随着血管流淌,去健身房总是想挑战最重的哑铃的时候,我也总是渴望更宽广的天空。
忘记了从哪里看来的心里分析,说人十三岁以前的经历决定了他的一生,我在合肥过了整整十八年,所以我是个小城市长大的市民而无缘成为贵族。离开合肥之后我一路向北,在北大上了四年学之后去了纬度更高的St.Louis读博士,说起来也算是走过了不少地方。以前在合肥的时候,有人对我说北京好,后来上了北大,又有人对我说美国好。离开合肥10年之后,我从美国回到上海,拎着全部行李走出浦东机场,面对熙熙攘攘的都市,仍觉得自己是乡下人进城。
在人们的印象里,乡下人总是要进城的。可是乡下人为什么要进城呢?
也许并非为了更好的生活,只是每个人都会厌烦了眼前的城市,想出去看看,然后就再也不能回头,王家卫老师在东邪西毒里借欧阳锋的口说“山那边,无非还是山。”
多年之前我在高考志愿上写下了“北京大学”,不是因为北大在我的印象里多么好,而是我厌倦了生活18年的小城市。
如今合肥变得蛮大的,各种各样的新区围绕着它,街上也能看到各种豪华进口车,不是当年那个上了出租车只要五块钱起步费几乎可以去任何地方的小城。
我有点不适应新的合肥。
我熟悉的合肥是座慢悠悠、不太发达的小城,那里有我的几个兄弟,还有桐荫下的长江路,街机厅台球室,我骑着车,沿着固定线路,日复一日地穿过东市区。
小城市里没有游乐园,大家会自己找乐,比如把自己锻炼成小李飞刀。
每天放学我都走着回家,长街两侧都是学名“悬铃木”我们叫“法国梧桐”的大叔,那条一尘不变的道路我走了很多年。两侧的大树用伸出的枝条把整条街道遮蔽起来,仿佛一个绿荫的长棚,巨大的手掌形状树叶遮阳避雨。落叶的时候,巨大的叶片从天飘落,仿佛一场枯黄色的大雪,有种天穹碎落的感觉。
我发明过无数的办法来消遣那段步行的时光,最重要的就是苦练飞刀。
我从学校商店买了一把铅笔刀,在水泥路沿上磨得锋利了,沿路对着树干“嗖嗖”地飞刀,千里不留行。我幻想着这种日复一日的苦练会让我的刀技大成,最终有一天百步之外指哪打哪儿,可惜我的神功并未练成,而梧桐树很受伤。
多年之后我学了学力学,才明白我那柄从学校商店买来的铅笔刀即使在小李飞刀的手中也只有50%的几率命中树干,它缺乏一柄好飞刀应有的配重。所以它虽然有一颗当一枚好飞刀去行侠仗义的心,最重还是只能和笔打打交道。
这么说来其实我也是一柄铅笔刀。
我偶尔回家看望父母,父母住在新楼里,夜深的时候安安静静,我们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聊天,我妈妈唠叨我说你办事没有调理,这个没做好那个也没做好,一切事情都要事先有计划,你这样子能照顾好自己的生活么?我就反驳说我很忙啊,我很累啊,我一个人要做好几个人的工作啊,我有这样那样的烦心事。我爸爸说你要再买一个大房子在北京,最好六室两厅,我就抱怨说北京房价很高啊,好地段的房子买六室两厅?爸爸你当我是干什么的?我们说着说着就争吵起来,彼此都不太开心,于是都沉默下来,看着屏幕上的人影闪动。
“那么累不如回来吧!”妈妈忽然说,“回来考个公务员,以你的能力没问题,待遇也不错的,不过是少赚点钱。”
妈妈你开玩笑的吧?“我说。
我们接着沉默。
我是真没法回到那座记忆中的城市了,对于我那个城市已经不在了,这些年合肥的变化已经很大了,那些梧桐树都被伐倒了,淝河边我家的老房子也拆掉了,过去合肥最高建筑叫“十层大楼”,大家都想去十层大楼坐电梯,如今那栋建筑灰色的外墙在周围的玻璃幕墙下显得那么破败寒酸,在一次执行力很强的市容整顿中那些好吃的早餐铺子都被取缔了,我的死党们结了婚,我和他们相聚时常常是没话找话说,我的爸爸妈妈也老了,还会越来越老,并会睡一觉醒来精神奕奕。
我很难确定是我变了还是合肥变了,也许彼此都在改变,无声地远离。
开篇引用的那句话出自“南拳妈妈”的《牡丹江》,我在一个陌生人的论坛签名档中看到的,在这里录全:弯成一弯的桥梁倒映在这湖面上 你从那头瞧这看
月光下一轮美满
青石板的老街上
你我走过的地方
那段斑驳的砖墙
如今到底啥模样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谁在门外唱那首牡丹江
我聆听感伤你声音悠扬
风铃摇晃清脆响
江边的小村庄午睡般安祥
谁在门外唱那首牡丹江
我脚步轻响走向你身旁
思念的光透进窗
银白色的温暖洒在儿时的床
离开那个城市的时候,我猜过我的未来。我没有猜错这个结局,我将永远也无法回到那片盛大的梧桐树荫下,那些残留我小刀刻痕的梧桐树都长大了,又被伐倒了,电锯声里那些手掌形状的叶子和树枝一起拍在尘埃中,桐荫之城随之崩塌。
有一次回家,我在夜色里步行在新筑的淝河大堤上,想要带着我喜欢的女孩来看我曾经生活的城市。找一张地图画上一条红线,点上各种各样的标记,告诉他那是我每天骑着自行车沿着这个路线经过。这里有一个有名的馄饨铺叫“飞来鲜”,那里是我最喜欢的豆腐脑摊子。就在明教寺的对面,这里是淝河的河堤,我曾经壁虎一样徒手爬上20米高的大堤没有任何保护,那里一片如今看来低矮破败的楼房是我小时候住的地方,我曾趴在水泥台子上写着作业等我爸爸妈妈下班回家。1984年的一场暴雨导致淝河大水,我家所住的一楼被彻底的淹没了,人们划着逍遥津的游船逃生……
在这座小城市我曾经对外面的世界无限神往,而现在我有些疲倦了,我又记起了它的好。
可纵然一遍遍地缅怀,却不能回去。
上海,玻璃堡垒
我回国后,在上海工作过一年半,被它的流光溢彩吸引过,但从未想过在那里定居,因为很难看到天空。
尽管那里遍地都是我喜欢的Montblanc,Zegna和Armani。
初到上海的时候我在中心泰富广场办公,大厦位于南京西路和江宁路的交口,左边是梅龙镇广场,右边是恒隆广场,寸土寸金的黄金之地。夜深的时候我站在南京西路上仰头眺望,中信泰富楼顶的灯光是紫色的,恒隆是白色的,很瑰丽。
上海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是奢华,我在南京西路上闲逛,在从南京西路地铁站走到静安寺地铁站的二十分钟路程内竟然有三家“montblanc”专营店。我了解这个品牌是通过我在美国的某位室友,他说montblanc是世界上最好的钢笔——为了免除广告之嫌我必须更正他的说法,在奢侈品领域很难说什么牌子是世界上最好的,奢侈品就是永远有更好或者更贵的——而他骄傲地说他有两只那样的钢笔。南京西路上这家价格不菲的店竟然如此密集,想一想,montblanc恨不得让走在那条街上的人每七分钟就看见它一次,产生消费机会,可见街上走着的人们该多值钱。
我初去上海是去第九城市,和原来魔兽的运营商,谈一项合作。我比约定的时间早到了十分钟,就在中信泰富楼下的底商逛了逛,试了一件很合身的西装,Givenchy,店员赞美说很合身,而且打八折,14000块。刚从美国回来的我吓退了,觉得这个城市压在我肩头的重量忽然重了许多。
我记得白居易新入长安的时候被人教育说,“长安米贵,居之不易”,我觉得上海的贵超过了纽约,于是美国骤然间变成了乡下地方。
生活在一个昂贵的城市殊为不易。
我新到上海的时候租住过南京西路后面的一个房子,深褐色的高楼,装饰简陋,大约三千块一个月,夜深人静的时候风在楼房的空隙里打转,发出魔鬼呼啸般的声音。我就是在那里开始做“九州”,无怪乎那个世界总是带着一股森然的寒气。对了,听说陈宝莲就是在哪里跳楼自杀的。
我在中信泰富楼下买过水蜜桃,十二块钱一枚。
和客户在某个知名的饭店吃饭,七个人,点的菜里有一盘杭式素鸡,二十多块钱,只有六块。
我有过几个有钱的朋友。朋友教育我如何在上海买房赚钱,用这样一个例子,“你看我在外滩买的那个房子,入手一千五百万,交房就涨到两千三百万了。”
时间在这里很值钱,我最忙碌的那一段时间就是在上海度过的。
我在浦东龙阳路也住过,那时候常飞北京,从浦东机场走。我总给自己订13:40的分的班机,接下来这样安排时间表,12:50我从家出发,恰好能赶上13:00发车的磁悬浮,这架中国最快的列车在去程的时候最高时速可以飙到四百多公里每小时,七分钟到达浦东机场,13:07,我拎着行李箱快跑向京沪杭线的紧急召集窗口,大约13:15,我进入安检通道,最后登机的时候,还差十分钟起飞。
真的那么忙么?其实也未必,提早一个小时出发的时间总能挤得出来,可在上海的时候就是会觉得人生苦短,要抓紧时间奋斗,否则就会失去什么。
在上海的时候总是觉得很累,周末的时候默默地一个人躺着,什么也不想做,等着窗外的天慢慢的黑下去。
我的朋友中也有人不愿定居上海。
最典型的是老郜,那是我多年的好友,当时愿意从北京奔赴上海帮我做“九州”。一周之后,他辞职去了中国移动北京公司。
离开的时候他对我说,这座城市不适合他,因为在那里看不到天空。你用力抬头,看见的也只是被摩天大楼切割出的、锯齿般的天际线。着这里无所谓天大地大,钢铁和玻璃在你身边筑起了一座城堡,为你遮风避雨,也把你和外面隔开。
老郜的离开让那时候心力交瘁的我感到无助,于是在一个下雨天,我打着伞走在南京西路上,去体会那种看不到天空的感觉。
我发现他说得对,我看见的都是玻璃幕墙和广告牌,Gucci、Armani、Zegna、Montblanc、Givenchy、Burberry……组成了两面高耸的危墙,把人挤压在中间,抬头能看到的天空很远很细。
忽然就有一种危机感,觉得那墙会倒塌下来。
我在南京西路上来回走了三四遍,区区的二十分钟路,我不断地经过Montblanc和Montblanc 和Montblanc,穿着长靴短裙风衣、头发打卷的漂亮女孩们不断地超过我,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只是觉得很疲倦。最后我在梅龙镇广场买了一张电影票,一个人看了一场我已经忘了名字的电影。
定居北京之后,我还不时地去上海出差。
开始要见的人很多,总是不断地安排出时间想去见见这个那个朋友,依然觉得在上海的时间不够用。
渐渐地要见的人少了,渐渐地要在那里处理的业务也都不多了,渐渐地飞往上海的频率也从一月一次变成了几月一次,渐渐地在我MSN上归类为“上海”的那些朋友的头像都黑了下去,很久不亮,我不知道他们是离开了上海,或者只是换了工作,换了MSN,或者对我隐形了。
上海那座玻璃幕墙组成的华丽堡垒中,船型的人是不是每一日都在变化呢?有人带着希望来了,疲倦了,或是失望了,就走了。但总还有新的人来,男孩们穿上西装,把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女孩们蹬上高跟鞋、把头发吹好,在这个城市里寻找着某种未来。南京西路街头总能见到纤长漂亮的小腿,可再过几年去看,穿着风衣、蹬着高跟鞋、打着伞,和你擦肩而过的女孩的背影很熟悉,有着华丽的小腿,却。
不是当初你曾在这里偶遇过的,那张念念不忘的脸。
也许无所谓谁的背影,只是这座华丽城市的背影而已。
最后不能不提及外滩18号的酒吧,在那个酒吧的天台上,我跟很多朋友眺望过灯火灿烂的外滩,我总把聚会地点定在那里,因为觉得那里能够代表上海这座城市给我留下的印象,华美、虚幻、微冷、多雨,风中有让人觉得孤单的味道。
我跟一个德国男人在那里喝过一杯,听他讲过他们公司进军中国市场的壮志。
我跟一个中国男人也在那里喝过一杯,听他讲过他“我自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的年少悲愁。
跟一个男性朋友在那里喝过一杯,跟他说过我的理想。
跟一个女性朋友在那里喝过一杯,跟她说过我的爱情。
现在他们有的已经离去,有的甚至再也找不着,渐渐地我也很少去外滩18号。
之后很久,我去上海出差,夜很深的时候,我忽然有点想念那里,于是又去了一次。
一个人,在红色灯光下和玻璃台上坐了蛮长时间。
“这城市华灯初上,多两个人被吹散场。”整个晚上,我不断想起张靓颖的这首歌。
路末长安,北京
很多年以前看《读者》,有篇散文,作者自述他的人生。大意是说他年轻的时候期待着娶一个女孩,她有着淡金色绚烂的长发、会穿橙色的太阳裙、会骑马、弹一手好钢琴、总在下午茶的时间为他煮好香浓的曼特宁咖啡,他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着——比如每天读一本新的书,想着这样我将来就可以和她分享这本书了;练习书法,想着将来用这手漂亮的字写情书给她;努力地工作赚钱,这样他将来会有一笔积蓄和她一起去加勒比海度假。
很多年之后,他结婚了,于一个阳光暖暖的下午在打字机上写那篇散文,转头看看窗外在花园里剪枝的妻子。他的妻子没有淡金色的长发,不穿太阳裙,不骑马和弹钢琴,也不会煮曼特宁咖啡,但是,她带卷的红发很漂亮,她穿粗布长裙的时候感觉家居却优雅,她会烧一手很棒的意大利菜,忙碌的时候总是轻声地哼着歌。
于是这样也很好,作者说,虽然你冲着梦中的女孩跑去而没有触及她的长发,但你最终仍旧安宁和快乐,你也仍旧可以与身边的女孩分享你曾为梦中某个女孩积蓄的一切,无论是书法、漂亮的信、有趣的书,或者一场去往阳光盛大的加勒比海滩的旅行。
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一场旅行,你把行囊放进车里,沿着漫长的道路,开去地图上的远方小镇,你不曾到过那里,只听说那里很美。
多年以后你穿过迷雾和荆棘,终于到达了一个小镇,才发现和地图上所标的不是同一个镇子。
但是也很好,走了很远的路,终于到达了某个终点,可以走进街边的小茶馆里,点一杯热茶,慢慢的喝着,在氤氲的热茶香里,整个小镇的声音、光、温度和气味……一点一滴都涌向你。
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从这一刻开始你会珍惜它。
等我老了以后我可能会离开北京,去一个南方的小一点的城市。那里可以随眼看见水,冬天树也是绿的,不像北京那么冷,所以常常能看见穿裙子的女孩,房价没北京那么高,随便就能找到小吃摊,更安逸。
但是北京对我而言是我的一个终点,离开我长大的合肥以后经过很多年,转了不少的圈子,我找到了这个终点,找到了一种平安喜乐的感觉。
我喜欢这座城市,虽然它太干燥、很冷、经常刮风、春天有沙尘暴、房价居高不下、道路堵塞得让人不想开车、多数女孩的声音都不如南方女孩那么温软……
我在北京上的大学,北京大学。
小时候我读《汉书》,李延年歌曰:“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于是我认为北京是个流光溢彩的地方,北地胭脂个个腰如束素,英姿凛然,这是促使我报考北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然事实上李延年唱着歌的时候,汉朝定都在长安,我就是西安,和北京差得老远,李延年所说的“佳人”是指他的胞妹李夫人,大概是陕西人所说“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和北京扯不上任何关系。
人家听说我是北大毕业的,两个里有一个会问你们和清华谁更好,另一个会说你们北大出美女啊。
这话问我任何一个同学学长或学弟,他们都会摆出一副呆滞的表情面对你。
后来我写过一本记述北大生活的书——《此间的少年》,里面有个傲娇美少女叫黄蓉,一个威风凛凛小御姐叫康敏,还有死宅佳人王语嫣,很多学弟都是看了这本书误以为只要考进北大就能在食堂和黄蓉吃饭、晚上和王语嫣看电影、在学生会里乐呵呵地被康敏师姐拿着小皮鞭鞭打着努力工作,于是皆发奋读书。
再后来我签售的时候,他们会对我说:“都是读你的书上当啦,里面只有傻姑傻姑和傻姑。”
在我乏善可陈的大学年代,我并不喜欢北京,因为当时我完全不理解这座城市,终日只是生活在北大那个名叫“燕园”的院子里,燕园里生活着一群穿T恤蓬头垢面的宝玉和一群同样穿T恤不太懂得修饰自己的傻姑,日日往返于自习室、食堂和宿舍之间。
有个故事可以说明我对于北京多么缺乏了解。我的班长九江兄是个超唬烂的北京兄弟,跟我说:“我们北京人民其实最是敬佩忠臣义士,你看,我们北京有八王坟,是纪念一根金鞭打奸佞、支持杨家将北伐的八王爷4;我们北京又有六郎庄,就是纪念抗金英雄杨六郎”我当时觉得北京这地方真是太有历史感和文化感了啊!过了大概一年我才反应过来,北宋那会儿定都在开封!依然没他们北京爷们什么事儿!
就这样我离开北京去美国了。
我第二次去北京是因为一个女孩。
显然这个原因很狗血,但是它就这么狗血的发生了,而且在我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俩居然还只是一般朋友……想起来真是让人不由得想提起笔给自己的人生加上“扯淡”二字作为注释啊!
北京是我上学的城市,但是当我回来的时候,这座城市对我而言很陌生。
除了北大燕园校区周边的一小片,别的地方我都不太熟,而我曾经熟悉的,譬如北大南门外吃东西的军机处小巷,已经拆掉修成四环路了。
于是我翻开地图,重新了解这座城市,这又用了我很多年时间。
我记住玉渊潭在哪里,是因为樱花开的时候我去那里放过两次风筝,和女朋友吵架,在人群里走丢了,之后他带着一个风车来找我。
我记住地图路线,是因为一个朋友抱怨说我们认识那么久,你居然就不知道我家住在哪个地铁站附近!后来我把北京地铁线路图设为笔记本的桌面,很快我就差不多能背下来了。
我记住世贸天阶,是因为好些个下午我坐在那个玻璃顶的红酒吧里喝他们买一送一的店酒。
我记住房山,是因为我有个朋友住在那里,有一天他开了一瓶十五年陈的威士忌,和我还有另外一个朋友喝了一下午,那时外面的风吹着树叶,眺望出去远山连绵,后来我就在那里又买了一套房子。
而我记住五道口的老鸭汤馆、天通苑的牛肉面店、大望路的披萨店、工体的啤酒屋……是因为我在那些地方度过很多很多的时间,慢慢的我记住每家餐馆的味道了,不是酸甜苦辣咸的味道,而是有的透着开心,有的透着难过,有的孤独,有的喜洋洋。
前些日子南派三叔来北京封闭赶稿,我约他吃饭,把地址发给他了,等我按时赶到,南派三叔已经到了半个小时。我说来得那么早干什么,南派三叔说我以为比较远,就提前出来了。我说不会啊,我问了你住在哪里,所以我定的馆子离你只有走路那么近。
这时候我蛮得意的,我终于了结这座城市了。我介绍他吃那里的牛肚、牛肉干和烧鸡公,告诉他说这个馆子是窦唯那些做摇滚的人喜欢来的,老板是个重庆人,每年都要休假两个月回家,这里僻静地缩在一个家属区里,破破旧旧,却能做出北京最好的重庆菜。南派三叔一边大口吃着牛肚一边问你怎么找到的,我说我和一个朋友来吃过,这里的都是回头客。
今年春天北京又刮沙尘暴了,房价越来越高,据说四五环都涨到三万一平米了,每周一天机动车限行之后,交通没好转几天继续恶化,每天早晨家门口的路上车头连车尾,连出一公里长。
我和当初那个女孩已经分开了。但我还继续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周末和朋友们出去玩,光是公交卡就有三张,生活和以前一样。
四月的时候我和一个朋友组团去杭州玩,夜班飞机飞回北京,还误了点,到北京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了。飞机还没挺(书上是这么写的)稳,周围一片手机的开机声,每个人都在发短信或者打电话,我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没有任何需要处理的短信。
我那个朋友素来狡黠而且捣蛋,眨巴着眼睛问我说,是不是看见大家都在电话短信报平安自己没啥事儿做蛮难过的啊,我说,还好啦。其实真的还好。当我再次踏上北京的地界,我有种回家的感觉,我知道它的一点一滴,我熟悉它的脾气它的味道,从不担心迷路,有各种地方可以去。我知道很快我就要到家,出租车的计价器跳到75块钱之前,加上5块钱的高速过路费;我走前刚刚更换了被单,回去就可以一个滚倒在床上呼呼睡着;我的猫猫狗狗在宠物店里等我回去,冰箱里还有几罐酸奶、几瓶啤酒和喝了一半的桃汁。
到家了。
有件事我觉得是很有成就感的,就是和朋友去旅行,可以带他们去吃当地最不起眼却最好吃的小店,订最划算窗外风景最好的酒店,告诉他们哪里才是最好玩的地方,哪里只是糊弄外地人的。在他们惊讶的眼神里,我会觉得相当满足。
至今这样的城市对我而言不算太多,但北京无疑是其中之一。几年之前,我为了一个女孩来到这座城市,其间走过很长的路,几年之后,我跟女孩不在一起了,可是这座城市还在我的身边。
给我同样感觉的另外一座城市是西安,我跟一个朋友说我今晚在建设路那家小店里吃完肉夹馍溜达到一个三岔路口,忽然想起是我们几个以前经过的,朋友说,是不是我们经过那个路口的时候谁谁正在打电话说什么什么,我说,对!就是那个路口!
这就是我一路的终点,终点没有站着等我的人,而是一座城市,名叫“北京”。
如果可以,我会叫它“长安城”,我栖息在这座城市中,常常感觉到平安和喜乐。
过些年我大概会娶一个女孩,我认识的或者还不认识的,虽然不是当初的那一个,但是我会开车带她去我认识的那些馆子吃饭,在风吹树叶的声音里喝酒,秋季来的时候去丰台那边的农家乐把那家两棵枣树上的枣子给打了,沙尘暴的天气里关上窗泡一壶加白兰地的红茶。
于是这样也很好。
加州阳光
如果你忧伤,就应该去加州,因为那里永远都是阳光。
“加州的阳光是种幻觉,”我的朋友说,“它叫你没法哭出来。”
所以他在一个雪很大的圣诞节邀请我去加州Los Angeles度假。我搭乘的航班在深夜起飞,那一夜大雪横扫了我在美国留学的城市St.Louis,机翼上堆积了一英尺厚的积雪,漆黑的天幕下开来灌满防冻液的救火车,机场的工作人员用水炮喷洒深绿色的液体,冲刷机翼上的积雪,狭小的机舱里人生嘈杂。
我对着舷窗外的黑暗发呆,救火车的红灯晃着我的眼睛,我觉得疲于呼吸,一心幻想着加州的阳光照在我的头顶。
那时候我刚跟初恋分手,那场旅行对我来说是一场溃逃。世界在我的眼里变成了灰色,似乎只要伸出手去触摸,所有的东西都会在指尖崩碎成粉末。而我的朋友在一千英里以外的Los Angeles,喝着韩国“真露”和他的韩国朋友们大声唱歌,然后醉倒在出租房的廉价地毯上。原因和我一样。
所以我溃逃向Los Angeles,那里有我的难友在等待我,我期待着好阳光,好阳光会帮我忘记一些事。
走出机场到达大厅的一刻,我放眼望去,几千里几万里的阳光,棕榈树高耸入云,天空蓝得像是被染过,云洁白而慵懒。朋友在机场外等我,拿着一杯叫Lassi 的印度饮料,开着一辆租来的克莱斯勒敞篷车,带着一个美丽的姑娘,这是一个被拉来串场的赔客。
一瞬间我觉得一切都还有希望,我心里的小野兽挥舞着爪子跳舞。
我们雀跃着登上从没开过的敞篷车,冲上高速公路,引擎轰鸣,我们欢呼着打开敞篷,此刻一架巨型客机正经过我们的头顶,我至今仍旧记得那个美丽的姑娘激动地从车里站起来手指天空身影矫健妖娆,她说了三个惊世骇俗的字,“大飞机”!
我们问那个女孩说,你怎么这么喊?好像没见过飞机似的。她说,可是很童话啊。
对于留学美国的中国人来说,Los Angeles真的是一个很童话的城市,在那里生活的人中有1/3华裔,中国城里放眼看到的都是黄色面孔;你可以用$4.99吃到一份四菜一汤的中国菜,而在美国其他地方这个价钱只能吃到一碗牛肉面而已;你可以看见和尚,你还能看见符合东方审美的漂亮中国姑娘,有人就为我的朋友介绍了一个在Los Angeles留学的模特;有专门的中文黄页,你照着黄页打电话过去接听的人不会对你说“Hello”,而是字正腔圆的“你好”,你可以用中文搞定一切的事情,如果你决定一辈子生活在Los Angeles的中国社区,那么你完全不需要懂英文,中文可以帮你解决从去医院生孩子到火葬的一切事宜,包括了保险和程序复杂的税收。
当然,还有些你不希望看到的东西也是中国的……譬如中国黑帮在这里颇有一些势力,经过和越南帮的苦战夺取了控制权……那曾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一位参加过战争的中国人曾经在BBS上写帖子说起往事,如同渡江战役的老兵记述他们在长江的弹雨中拉起了白帆。他说当年他曾从加拿大边境开车去往加州,因为他可以搞到枪,而加州那边的局面对于中国人越来越紧张了,他必须给他的兄弟们提供火力支援,于是他驾驶他的丰田车,后备箱里塞满雷明顿猎枪,靠着抽烟提神连续开车两天一夜,终于在开战之前把家伙交到了兄弟们的手里。
Los Angeles对于在美国的中国人就是这么一个童话般的地方,它有着典型美国建筑和街道,却让你能闻见一丝中国的味道。你知道这里不是你的家,但是你到达这里,就会轻松下来,何况还有加州的阳光永远在你的头顶。
在加州的所有时间里我们都在蹦跳,发生说着彼此攒下来的好玩故事,嘲笑当地的连锁中餐馆“熊猫快餐”是多么难吃。我们开车去很远的超市买来新鲜的大肉蟹学着自己蒸,还见识了当地的几位中国富豪,其中一位非常欣赏我们的聪明,表示希望我们考虑帮助他管理在德克萨斯新买的农场……我们连续开车经过沙漠去往赌城之王Les Vegas,把所有零钱换成硬币赌老虎机,做好了口袋空空地离开的准备,可是面对老虎机哗哗地吐钱无能为力。我们买了高贵浪漫又挑逗的无上装歌剧表演的票,却因为太累而在开场之后睡着了。
最后一夜我们去了Santa Monica海滩,这片海滩很神奇,你只要从繁华的Santa Monica大道一直往前走,开到顶,就看到了那片海滩,辽阔无边的海水拍打沙滩。在温暖的日子那里有很多穿着比基尼的漂亮姑娘,而我们去的时候是最冷的季节,黄昏的时候没有女孩追逐奔跑,两边的店铺为了庆贺新年而点亮了全部的灯,Homeless(无家可归者)们在灯下结成圈子拉着手跳舞。我们停下豪华的跑车,走近他们,他们向每个关注他们的人微笑,最后一个老人把一块巧克力塞进我朋友的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