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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
作者:刘瑜
小说分上下篇。上篇“孤独得像一个星球”,围绕着三个在纽约生活的年轻中国女人展开一系列故事。风格感性、幽默而犀利,把这些高智商高学历的男男女女的喜怒哀乐刻画得异常生动;下篇“那么,爱呢?”,则以轻松调侃的语言讲述了纽约的几个中国留学生通过网络征婚的故事。男女主人公都是平平常常的人,年纪也老大不小,寄希望于通过网络改变自己的生活。于是,一出出让人哭笑不得的闹剧上演了……
编辑推荐
刘瑜是海外留学生中的传奇网络才女,文坛之外又一个不容错过的高手。有人说她将势不可挡地成为一匹文坛黑马,有人说她已经是中国最好的写手之一。
内容简介
《余欢》讲述陈朗、杨如意、郭小营三个女孩围着一盘清清爽爽的土豆丝.陶醉地吃着,她们分别已经27岁,28岁和25岁。分别穿着红色、黑色和白色的裙子。她们最喜欢的食物分别是西瓜、西瓜和西瓜.而她们最讨厌的动物分别是蟑螂、蟑螂和蟑螂。她们有过的男朋友分别是3个、2个和O个。她们平均每哭一场的间隔分别是3天、5天和4天,但平均一天微笑的次数是29次、15次和138次。她们的政治立场分别是“自由主义”、”什么他妈的政治观“和”我希望熊猫永远不灭绝”。她们的理想分别是“一个悄悄在夜总会唱歌的著名学者”、“Max Sudio总裁的情妇”和“12个孩子的奶奶——这12个孩子的头发要有各种颜色”。她们对生活充满了斗志,虽然她们也不知道这斗志来自于信心还是恐惧。窗外是一个叫做纽约的沸腾的城市,而这座城市和它的沸腾,说到底,和她们没有什么关系。
作者简介
刘瑜,网名DrunkPiano,网络写手,写小说、随笔、政论。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现居美国。
孤独得像一个星球
◎1 亲爱的K( 之一 )(1)
“亲爱的K……”
陈朗趴上书桌前,鼻尖顶着一张白纸,白纸上写着这句话。
房间里没有开灯,陈朗是故意不开灯的。在她不多的几个朋友中,夜晚算是一个。她有时候这样静静趴着,等待暮色的降临。多么忠实的朋友,陈朗想,从不失约,也不多说话,来了之后,就这样安静地坐着,茶都不喝一口。像一个曾经追求了陈朗一辈子但如今已口干舌燥的情人,那么安静地坐着。无言,无语,无条件。
而且不黏人,陈朗啪地一开灯,它就魂飞魄散。
陈朗啪地一关灯,它又刷地回来,无言,无语,无条件。
除了夜晚,陈朗剩下的朋友分别是:她在波士顿买的印尼杯子,“真他妈烦”这个词,她的红色高跟拖鞋,川霸王牌榨菜,她午夜两点的噩梦,巴赫的B小调弥撒……也许还有K。包不包括周禾呢?陈朗没有把握。包不包括小蕾和如意呢?陈朗就更没有把握了。
至于其他人,只是一些浮动的面孔而已,就像陈朗对于他们也是一样。他们在一起吃吃喝喝,嘻嘻哈哈,但怎么也逃不出一种虚幻的感觉。那热闹,红红绿绿的,多么虚假,像是加到软饮料里的色素。统统的,弱智。
假得跟真的似的。陈朗没好气地想。
但是,K和所有这些人都不一样。他的不同之处就是,他存在,又不存在。他的不存在给陈朗提供了一个想象的空间,而想象力里生长出来的东西最顽强。比如“上帝”,比如“主权”,比如她对K的爱情。
5年前,陈朗第一次看到K写的文章。凡是她读懂了的地方,她都很喜欢,凡是她读不懂的地方,她都很向往。那个时候她精神空虚,睡觉的时候想吃饭,吃饭的时候想睡觉,读书的时候想做爱,做爱的时候想读书,并且想发明一种大号的指甲剪,把他们系主任徐老师的头剪下来。在这个非常困惑的22岁的夏天,陈朗决定自己爱上了K。
那年6月,在陈朗作出这个决定一个月之后,她给K郑重地写了一封信。她在信里几乎什么也没说,像是东拉西扯地记了一篇日记。不是她这个人喜欢拐弯抹角,而是其实她也没对他产生什么火热的感情。她总觉得真正的爱情不是火热的,而是冷的、硬的、锋利的,有着金属的质地。在这个时候,她还从来没有见过K。但是她想,我豁出去了。就是他长得像只蟑螂,我也是义无反顾地爱上他了。
她都豁出去了,你想想看。陈朗——她还算漂亮,还算聪明,还算有魅力——但是,她都豁出去了。
7月,K给陈朗回了一封信,说到他有一个很好很好的妻子,及其他。陈朗也不生气,也不难过,她把这封信放在一旁,静静地吃完了从食堂打来的黄瓜鸡蛋——只是这一回吃得特别干净,前所未有地干净。
她决定把他忘掉。忘掉一个人,太容易了。到22岁的这一年,她已经有过各种形式的恋爱——一角恋、二角恋、三角恋、平行四边形恋,不规则多边形恋……她自认为已经饱经沧桑了。每次她都可以把一个人忘得干干净净的,好像用过雕牌洗衣粉一样干净——留下的记忆透明、干净、清香。而这个人,她只看过一篇文章,写过一封信。忘掉他,还不是像拍死一只蚊子一样容易。
但是,莫名其妙地,K一直时隐时现地出现在陈朗脑海里,好像一块光斑,追随着陈朗,在时间的隧道里飞舞,不刺眼,但也不消失。
第二年春天,陈朗第一次在一个会议上、也是唯一一次见到了K。啊,他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可爱。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小姑娘,那么灿烂。而且气宇轩昂、谈笑风生——一点也没有一般的学者身上那种畏畏缩缩、犹犹疑疑、啰里巴嗦的气质。小姑娘似的甜美的眼睛,和气宇昂轩的坦荡。陈朗一下子哑口无言了,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人。
他也看见了她,很礼貌地打了一个招呼。那么若无其事,陈朗几乎有些委屈。哪怕眼光里有一丝的震动也好,陈朗想,但是没有。
◎1 亲爱的K( 之一 )(2)
就这唯一的一次见面,成为K这个人确确实实存在的证据。陈朗捏着这一点证据,继续在时光的隧道里穿行。但是怎么也穿越不了那个甜美而坦荡的微笑了,好像它在延伸,与时间平行。
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时间像杂草一样疯长,把陈朗的青春蚕食了一大半。在这期间,陈朗研究生毕业、工作、出国,最终稀里糊涂到了纽约。
有一些夜晚,陈朗靠在枕边,周围黑漆漆的。她听见时光走动的声音,扑扑簌簌的,像一个小偷踮起的脚尖。但是它的衣角上有一块光斑,微弱而坚定。K啊K,她想。
她并不痛苦,甚至有点喜悦。和遥远的地方、遥远的人有一点神秘的联系,这件事情已经很完整了,并不需要一个悲欢离合的“故事”来画蛇添足。如果他们俩从地平线的两端冲到一起,紧紧依偎在一起,那应当是很MTV,也就是很傻的吧。她就这么淡、这么淡地想着一个人,好像一个孩子在柜子的最顶端存着一块糖,觉得郁闷时,就搬个凳子,把这块糖取下来,一层一层揭开,尝一口,又放回去。
陈朗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么需要生活“之外”的东西,也许她对当下的生活有一种厌弃——她对“主流”的留学生很隔阂——无非是成天吃中国饭、聊各种工作的起薪、看73台的中国电视、在网上骂“老印”和“老黑”、拼了命地找省钱的COUPON、对艺术的最高想象力就是去看傻乎乎的百老汇音乐剧、美国人一倒霉就围成一个小圈子幸灾乐祸、平时在生活中跟老美一说话又畏畏缩缩装孙子。土不土啊,真他妈烦。但是她也没有那个兴致死乞白赖地“融入美国社会”,什么Yankee、J·Lo、Reality Show、Sex and City的,傻乎乎的,也就是个土土和洋土的区别而已。更不要说吃个10块钱的饭,还要在那里吭吭哧哧地你一半我一半的。
美国也有很多陈朗喜欢的东西,比如Seinfeld,比如河边公园的夏天,比如白人黑人小朋友的睫毛,比如地铁里那些个穿得稀奇古怪的人。但是说到底这些都只是风景画,而不是生活。生活是需要人来人往的,而陈朗的美国生活,却人迹罕至。
陈朗参加过系里的PARTY。大家都是三五成群的,说说笑笑。她端着一杯饮料,站在那里,没有人跟她说话,她也不知道跟谁去说话。她试图跟周围的几个人说了几句话——但是她问一句,他们答一句,她再问一句,他们再答一句。第一次,这么漂亮、这么活泼、这么游刃有余的陈朗突然发现自己的存在很多余。于是,她走了。谁稀罕谁呀。什么了不起。以后再也不去系里的PARTY了。
陈朗也不是没有外国朋友,但是大家客客气气的,也寒暄,也一起喝咖啡,但就是没有热情。空空洞洞的友谊,在里面喊一声都有回音。
她甚至有过一个美国男朋友Mike。他们在一起一年多。当初他们应该是很相爱的吧——但是陈朗也记不清。陈朗的坏毛病是,她很健忘,尤其对自己曾经刻骨铭心的东西——好像一个小孩子吃什么东西“吃伤了”。原先是最喜欢吃的,“吃伤了”之后,就看都不想再看一眼。
就这样,没有什么中国朋友,也没有什么外国朋友的陈朗,静静地坐在夜晚的怀抱中,昏昏欲睡。孤独敲打着她,好像水滴敲打着岩洞里的钟乳石。滴滴答答,在宁静的黄昏,溅起袅袅的回音。活着是一件多么需要耐心的事啊,陈朗想。
可是为什么还会有“亲爱的K……”这种没头没脑的信呢?这封刚开一个头的信放在这里已经多久了?一天?两天?一个礼拜?一个月?甚至一年,两年?
我到底想对K说什么呢?为什么不是“亲爱的如意……”,“亲爱的小蕾……”,或者“亲爱的爸爸妈妈……”,而是“亲爱的K……”呢?
陈朗觉得很蹊跷。她吃饭的时候,“亲爱的K……”在那里,她看电视的时候,“亲爱的K……”在那里,她在屋子里漫不经心地走来走去时,“亲爱的K……”还在那里。“亲爱的K……”悬在她的生活上面,仿佛她整个的生活不知不觉变成了写给K的一封信。
◎2 小蕾的问题
陈朗和杨如意、郭小蕾坐在餐馆里吃饭。像往常一样,小蕾又是在探讨她那根本不存在的爱情。她们之间所进行的所有对话,都已经进行过无数遍了,只是男主角的名字改动一下而已——其内容精确得就像一道计算机程序。
“那你说,我该不该约Adam呢?”小蕾问。
“你想约就约呗,反正跟着你自己的感觉走是最重要的。”陈朗背着她自己的台词。
“那女生太主动了,是不是不太好?”
“没什么好不好的,爱情本来就没有什么公式。”陈朗继续背。
“可是我不是那种人啊,我没有那么勇敢。”
“那就算了呗”。如意没好气地说——她实在受不了小蕾了,上上个月是Alex,上个月是Joe,这个月是Adam,下个月没准又冒出一个什么Eric……怎么她生活中的男人就跟例假似的——一个月来一次,一个月也就出现三五天而已。更重要的,这些男人从来就不存在于她的生活当中。完全、完全就是她的想象。永远是这么没完没了。你让她主动,她就告诉你不能主动;你告诉她不要主动,她就告诉你不主动不行。到底有完没完?
“可是如果我不约他,他怎么知道我喜欢他呢?”
“你喜欢他什么?你根本就不了解他!你一共就见过他一次,拜托!”如意提高了音调。
“是啊,就是有感觉嘛!”
“什么感觉?”
“就是觉得他很沉稳啊。”
“其实你只是看上他很帅吧。”
“他是很帅,不过我对很多很帅的人都没有感觉啊。”小蕾窘迫地笑道。
小蕾喜欢笑。她对所有的情绪——尴尬、失落、茫然、紧张、恐惧、甚至悲伤——都用一种表情来表达,就是:笑。好像她整个的生活就是一个疯子驾驶着的汽车,而笑则是一次一次的紧急刹车。你可以把她的笑理解成一扇门,就是通过这些笑,她向世界敞开了自己。你也可以把她的笑理解成一个锁,就是通过这些绵绵不绝的笑,她把自己锁在了世界之外。小蕾喜欢西方男人——这是她开诚布公地说的。“西方男人比东方男人漂亮”,她说。她说这一点的时候,陈朗和如意有点反感,但又有点佩服。很多人都这样想,但是她竟敢这样说,而且说了之后,还用它来指导自己的爱情生活,好像“漂亮”是生活的最高原则。这样说的,可不是什么手里夹着一根烟、眼神暧昧的文学女青年什么的,而是郭小蕾啊——这个头发永远梳得整整齐齐、说话永远慢条斯理、脸上挂着四季常青的微笑的郭小蕾。
大家沉默下来,专心致志的攻打面前那盘土豆丝。
“可是我真的很想知道他喜不喜欢我。”小蕾突然又怯怯地说。
“不是早就跟你说了吗?一个男人要是喜欢你,肯定会约你的!”如意不耐烦地说道。
“哦,是这样?”
“唉。”
“可是他现在很忙啊,在做Intern。”小蕾辩解道。
“再忙也可以给自己喜欢的人找到时间。”
“也许他那个人很害羞啊。”
“害羞?小姐,这里是美国!美国男人会害羞吗?”
“嗯,害羞已经从他们的本能中消失了。”陈朗嚼着那口土豆丝,补充道。又觉得自己补充得很残忍,就说,“如果你实在想知道,你就问他嘛!”
“真的?如果是你,你就会问是不是?”
小蕾啊小蕾,陈朗想,好像她生活中——不,她想象中——的每一个男人,都是一场龙卷风,可以把她这个人连根拔起。陈朗真是奇怪——为什么她每一次受伤都可以伤得这么真诚?而每次受伤以后问的问题还和上次一样愚蠢?
“是啊,我会拿一把菜刀,比着他的脖子,问他——亲爱的,去喝一杯咖啡好不好?”
于是,陈朗、如意、小蕾一同笑起来,继续攻打那盘寡不敌众的土豆丝。
啊,土豆丝,异国他乡的土豆丝。陈朗、杨如意、郭小蕾三个女孩围着一盘清清爽爽的土豆丝,陶醉地吃着,她们分别已经27岁,28岁和25岁。分别穿着红色、黑色和白色的裙子。她们最喜欢的食物分别是西瓜、西瓜和西瓜,而她们最讨厌的动物分别是蟑螂、蟑螂和蟑螂。她们有过的男朋友分别是3个、2个和0个。她们平均每哭一场的间隔分别是3天、5天和4天,但平均一天微笑的次数是29次、15次和138次。她们的政治立场分别是“自由主义”、“什么他妈的政治观”和“我希望熊猫永远不灭绝”。她们理想分别是“一个悄悄在夜总会唱歌的著名学者”、“Max Studio总裁的情妇”和“12个孩子的奶奶——这12个孩子的头发要有各种颜色”。她们对生活充满了斗志,虽然她们也不知道这斗志来自于信心还是恐惧。窗外是一个叫做纽约的沸腾的城市,而这座城市和它的沸腾,说到底,和她们没有什么关系。
◎3 如果他今天晚上吻我(1)
如果他今天晚上吻我,我就不推辞了。如意边咀嚼着那块Tiramisu,边呆呆地想。哪怕不是出于爱情。她补充地想道。我他妈也要get a life。她几乎是气愤地想。就算是冒牌货的life。她又伤感地想。
“他”就是一平,也就是James,也就是Professor Lee,也就是坐在如意对面的这个家伙。如意觉得他很贴心时,就叫他一平。觉得远时,就叫他James。觉得他该死时,就叫Professor Lee。
一平是一个华裔美国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一个没有故乡的人。
“你们美国人最小气了……”如意喜欢这样揶揄他。
“我不是美国人。”一平总是这样一本正经地纠正道。
嗯。还算有良心,不搞帝国主义。如意最讨厌那种口口声声“我们美国人……”的美国人。
但问题是他就是美国人。
这个家伙最令人头疼的地方就是,你测不出和他的远近。他好像是坐在你身边,也好像离你很远。他好像对你很心疼,又好像只是一种客气。他好像是喜欢如意的,又好像缺乏一股热情。这种暧昧让如意很困惑。如意喜欢安全、确定的东西,就像她喜欢存款,但不喜欢买股票——股票跌宕起伏的,让她不安心。但是一平就是一支股票,走势永远不清楚。如果有可能的话,她希望把这支股票换成现金,锁在柜子里,看它往哪里跑?可是她和一平已经这样阴云密布地来往了半年多了。不是晴天,也不是雨天,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阴天。是进是退,你倒是表个态啊?如意常常有种拎起一平的耳朵,把他像铁饼一样掷出去的冲动。
把他摔个稀巴烂,也许他就想明白了。她想。
“那个店很小,也很脏,但是做的汤圆特别好吃,我每天早上都很高兴地去吃。开这个店的是一对夫妻,他们告诉我他们是浙江人,他们说浙江人很多都到这里来做生意。他们还养了一个狗……”
“一条狗。”如意纠正道。
“哦,一条狗。我问他们这条狗叫什么名字,他们说狗还要什么名字啊。我想也是,狗还要一个名字,这实在太腐败了……”
腐败?如意差点没笑出声来,但是她忍住了。一平这个家伙的可爱之处就是,他讲汉语时,经常把无意的错误和有意的幽默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就是装傻把真傻结合起来,算是把男人做到了一个境界。
“然后有一天早上,是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不对,是星期天的早上,不对,是星期六的早上……”
“你怎么这么啰嗦啊?”
“对不起,杨小姐,下回不敢了。总而言之,是一个星期六或者星期天、不是星期六就是星期天、反正不是星期一二三四五的早上……”
也许他还是喜欢我的吧。这么卖力地逗我笑,如意想,这么愚蠢。如意不喜欢愚蠢的男人,但她喜欢一个聪明的男人愚蠢的时刻。好像一切防备都给松懈了下来,而让一平真正松懈下来,多不容易。他浑身上下,至少有一千个拧得紧紧的螺丝钉。
Tiramisu,多么动听的名字。一平曾经说过Tiramisu在意大利语里是pick-me-up的意思。Pick me up. 如意笑了一下。她一勺一勺地挖着这松软、甜润的意大利糕点,好像她不是在吃一个甜食,而是在吃一种想象力。
咖啡馆门外的天一点一点暗下去。一个塑料袋从门口飘了过去。起风了。
“……然后他们就打了起来,那个中年妇女拽住那个司机不放,说她儿子的脚给撞坏了……”
如意也不知道李教授的故事怎么就从“星期六或者星期天的早上”过渡到了“一个中年妇女拽住那个司机不放”。她好像已经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觉得有一张脸在眼前晃,一张嘴在翻动,幽暗的灯光斜斜地照过来,将她捏勺子的微翘的兰花指投影在桌上。
如果他今天晚上吻我。如果他今天晚上吻我。如意轻轻挖起一勺Tiramisu,往嘴里塞去。
◎3 如果他今天晚上吻我(2)
“咱们喝点酒好不好?”如意突然打断一平,问。
“Ah-O, some girl wants to make trouble tonight.”James 笑道。
“what trouble? Raping you?”
“Please.”
如意大笑起来。笑完了两个人突然都不知该说什么,陷入一小段没头没脑的沉默。
如果是在电影里,如意想,这时候他应该把手放在她的手上,应该凝视她的眼睛,应该微笑,应该把脸凑过来,吻她的脸颊。
当然,电影是电影,生活是生活。电影是镜头里光鲜的明星,生活则是电影的丑小鸭表妹,头发稀疏,皮肤粗糙,而且牙齿不整齐。
“So, anyway,那个女人开始大叫大嚷,说她儿子的腿撞断了……”一平要了两杯红酒,继续若无其事地讲故事。
三个小时后,如意和一平在一平停车的地方,非常礼貌地说再见。说再见的时候,他们相距足足有两尺远。一平脸上的微笑像用杆秤称过一样得体,而如意挥手的幅度也像用尺子量过一样有分寸。就是月亮都亮得很严肃,一点柔情蜜意都没有,冷冰冰的,像一枚图钉。
风起得更大了。明明是夏天,怎么就有一股子寒意?
Tiramisu到底没有什么用,就是刚才喝过的那两杯红酒,也是他妈的废物。如意看着James的Nissan飞驰而去,站在空旷的大街上,手操在口袋里,发了一小会儿呆,然后转身回家去。
◎4 亲爱的K( 之二 )
“亲爱的K……”陈朗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天花板。电视没有关,但是声音已经被她拧去。只剩下五彩缤纷的光,在屋子里闪。
亲爱的K:
七月的下午,多么闷。今天下午,像昨天下午,明天下午一样安安静静。你知道吗?安静也可以很刺耳。真的,安静捣毁着我的听觉,像一个发狂的野兽捣毁一个村庄。
我已经和周禾分手了。我很难受,但我怀疑这难受只是出于一种惯性。任何一种关系,就像孤独,都可以上瘾。上瘾了要把它戒掉,就很困难,但这与你爱不爱一个人没有关系。
我很孤独。孤独得像一颗星球。每天一个人出门,一个人回家,一个人买东西,一个人做饭,一个人醒来,一个人睡着。我知道这里是纽约,不应该是这样的,我应该和朋友们去看画展,听音乐会,去中央公园跑步,去西村去逛街。早上运动,下午看书,晚上约会。生活可以多么健康,但不知怎么了,我就是一个人。好像每一个日子是另一个日子在镜子里的投影。无限的镜子,无限的投影。
也有他们。那些餐馆里的、图书馆里的、路上的熟人,大家说说笑笑、嘻嘻哈哈。但是,他们的脸,像海边的贝壳,哗,一个浪头过来,贝壳出现了,哗,又一个浪头过来,贝壳又消失了。
因为静,我都听见时间走动的声音,看见它走动的样子了。它有四个爪子,每一个爪子上都带有很尖很尖的指甲,还染成红色。被它拍一下,你就玩完了。当然,你知道我是在吹牛。我寂寞的时候,尽爱自己给自己吹牛。
天气热得要命,热得我只想骂娘,但这不能转移我对孤独的注意力。我在考试,考QUALIFYING。可以想象吗,我已经27岁,还在和20年前一样应付考试。问题的关键是,我不知道考试这件事,和我活着,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不过在内心深处,其实我又很感激这个考试。因为有它,我目前的生活才有一个线索,否则,每一个日子都会像失重的氢气球一样,飞到天上去。依此类推,考试、工作,学习,结婚生孩子,都只是生活的权宜之计。时间好像一个疯狗追赶着你,你需要不停地回头,给它扔肉包子。于是,考试、结婚、出国、找工作……一个一个的肉包子,香喷喷的肉包子,就这样给掷了出去。不就是这么回事。
我现在经常走着走着,就想到了死亡。我不是说自杀。你知道我,我不会的,没那胆量。我是说,我想到了生活的属性,和死亡一样,就是寂静。静静地醒,静静地睡,静静地忙碌。大街上的、学校里的、办公室里的、工厂里的、田间的,那些热闹,总令我疑心,仿佛是粉刷在生活之上的劣质油漆,风一吹,剥落下来,散落一地。风再一吹,这些尘埃,也就消失在了宇宙里。
陈 朗
◎5 如果你不那么闷就好了(1)
当然,事实是,陈朗和周禾的分手只延续了一个星期。他们是分手了N次,但又N加一次地和好,简直是分上了瘾。好像分手对于他们,是对爱情的一种“休克疗法”。
陈朗和周禾坐在STARBUCKS里。是一个靠窗的座位。
陈朗戴着她新买的墨镜,梳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辫,突然撅了一下嘴。
“怎么了?”
“没怎么。”
“那你干嘛撅嘴?”
“撅着玩呗。”
和周禾在一起,陈朗是很累的。很累的原因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背负着一个问题:我们什么时候分手?
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喝了一口水。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打开电脑。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微笑了一下。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起身去上厕所。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蹲在马桶上发呆。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回到座位。
所以说和周禾在一起,陈朗是很累的。她把这个问题扛来扛去,扛得气喘吁吁。每跟他多呆一分钟,就像是多爬一级楼梯。这个问题就显得更沉重了。
其实陈朗是喜欢周禾的。她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嘴巴咧得大大的,像幼儿园的孩子得了一张大奖状。
她也喜欢他的笨嘴拙舌,常常被陈朗噎得一句话说不上来。一句话都说不上来,他就会气得笑起来,又像是幼儿园的孩子得了一张大奖状。
正如陈朗对于周禾是一个谜,周禾对于陈朗也是一个谜。他中学的时候,数理化永远是全年级第一,语文英语政治什么的则永远“跟不上”。陈朗对这种奇异的结合很佩服。一个毫不谦虚地把数学物理考第一,又毫不客气地把语文政治考砸的人,应当也挺酷的吧,她想,傻得恰到好处。
周禾对陈朗特别好,但是是那种一点也不动脑筋的好。比如他会给陈朗买米,买西瓜,买螃蟹吃;陈朗没事撅着嘴的时候,他会不厌其烦地问她怎么了;没话说的时候,他会看着陈朗,没完没了地笑;看到陈朗捧着他买的大西瓜,聚精会神地啃时,他的心里会涌起一股柔情。
除此之外他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或者知道,也懒得迎合。他知道她喜欢看Woody Allen的电影——但Woody Allen是谁,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听她经常嘲笑好莱坞的警匪片和香港的功夫片,但是他自己一打开电视,总停在那些打打杀杀的频道,看英雄飞檐走壁,看好人打死坏人,看有情人终成眷属。他知道她喜欢音乐,好像特别喜欢一个叫Tom Waits的歌手——她会说,“你听,多好听啊”——而周禾会老老实实地去听,听半天也不知道好在哪,于是就像当年上语文课一样,毫不客气地睡了过去。然后她会叫醒他,说:你看,咱俩就是没有共同语言。周禾的脸就会暗下来,像是被摘了一张大奖状。
周禾觉得这没什么。他是不懂那些东西,也不想懂。但是他喜欢一个女孩喜欢那些他不喜欢的东西这个事实——总得有人喜欢那些他不喜欢的东西吧,否则世界只剩下了Java和C++,也没什么劲。生物多样性嘛。他对自己不懂的东西,没有崇拜,但也没有嫉恨。他很豪爽大方,总是出现在餐馆里忠实地为各种朋友付账,但骨子里很安静、甚至有点孤僻。他是一个金融分析师,每天打交道的,都是冷冰冰的数字。而陈朗是一个精灵,永远在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里神出鬼没。
据说她的词汇量比他大三倍——据她说。
“我不是指英文!”她补充道,“想想看,你多久没有用过杯水车薪这个成语了!”
“我的词汇量,对于我的思想,简直是杯水车薪?”他试探性地答。
陈朗很喜欢她的新墨镜,就是坐在咖啡馆里,也不把它摘下来。看他时,她就透过墨镜的上方向他看去。
坐在咖啡馆里戴墨镜的陈朗。周禾看着她,心里有一股柔情。
“你吃不吃什么?”
“不吃。你老问我想吃什么干嘛?”
◎5 如果你不那么闷就好了(2)
“把你吃胖了,你就嫁不出去了。”
“我嫁不出去对你有什么好处?”
“嫁不出去就嫁给我呀。”
这样的对话陈朗和周禾已经进行了无数遍。单纯、愚蠢,结尾的一句总是“嫁不出去就嫁给我呀”。陈朗每次听到这句话都很欢喜——满足了她那点简单的虚荣心。
陈朗简直是可以爱上他的,如果他不那么沉默寡言。如果他不是老对陈朗激动的事物无动于衷。如果他不总是那样把衬衫的袖子捞起来。如果他吃东西的时候不那么狼吞虎咽。如果他也能理解Seinfeld中的George是一个天才喜剧演员。如果下次唱卡拉OK时他再也不唱那首其傻无比的“把根留住”。如果他不是没完没了地犯困打盹。如果他哪怕发起一次去一个什么地方干一点什么。如果他会无缘无故地给陈朗写一封信。如果他会突然重新布置一遍家具仅仅为了使生活有一点新意。如果他也会随手拿一份The Onion并且认识到这个无厘头小报拥有全世界最好的作家。总而言之——
“如果你不那么闷就好了。”陈朗抬起墨镜后面的眼睛,突然委屈地对周禾说。
周禾正犯困呢。他捧着一本金融书在看——但是他看一会儿就犯困。
“噢。我很闷吗?”
“你要不闷的话,闷这个词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那怎样才不闷呢?”
“一天到晚呆在家里做饭、睡觉、看中文电视剧就不闷了。”
陈朗突然不想说话了,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又把袖子捞起来了。
他又一言不发了。
他又开始犯困了。
他又狼吞虎咽地吃东西了。
他从来没有用纸给我写过一封信。
他到美国以后从来没有买过一张CD。
他从来没有建议过一次户外出游,哪怕是看一部电影。
他到美国六年甚至都不知道Jay Leno是谁。
他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毫无好奇心。
……
我们什么时候分手?
陈朗越想越气。不一会儿工夫,明明是什么也没有发生,陈朗却已经气得鼻青脸肿。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算是不爱一个人,也没有必要这么大动干戈地不爱一个人。她觉得自己像一个蹩脚的医生,因为没有办法治好病人的疾病,于是急匆匆地要宣布他已经死亡。死亡多么好,死亡之后一切都变得干净。而任何一种关系都是一种疾病。比如陈朗和父母的关系,就像是胃涨气。陈朗和K的关系,就像是关节炎。陈朗和如意小蕾她们的关系,就像是感冒。陈朗和周禾的关系,就像是……对,拉肚子。
“我们俩在一起,简直是大马褂配牛仔裤。”陈朗看着窗外,绝望地说。
“那也挺好看的呀,没准还会成为21世纪的最新潮流呢。”周禾兴高采烈地答。
◎6 世界在他这里,扑了一个空(1)
周禾今天一大早就出了门,他兴冲冲的,因为有一个重要使命——就是给陈朗买一打螃蟹。
昨天陈朗说她很久没有吃螃蟹了。
陈朗喜欢吃螃蟹。吃螃蟹的陈朗很乖,很认真,要把螃蟹的大腿小腿里的每一丝肉都掏出来,吃得干干净净。吃完之后往后一靠,说:“这个螃蟹真是死得其所啊!”
中国城永远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周禾挤在人流中,走走停停。他走路喜欢低着头,不看人,也不看路,若有所思。
除了螃蟹,还买点什么给她呢?她喜欢吃榨菜,还有豆苗,还有樱桃,还有……猪耳朵。想到这里,他笑了一下。
周禾是一个很静的人。静得不但不爱说话,甚至不爱“想问题”。路上要饭的冲他要钱,他会给钱,但不会由此想到贫穷和社会正义的重大关系。碰到一个美国人侮辱中国人,他会走过去和他单挑,但不会由此产生悲愤的爱国主义。他对人好,但没有兴趣感动自己或者别人。他刚正,但并不愤世嫉俗。他想发财,但也不至于两眼放光。也许有一点忧郁,但是对此完全不自知。他说话时仅有的形容词就是“好”,“不好”——当他想表达更丰富的想法时,就使用“挺好的”,“不太好吧”。他每次在餐馆吃饭都点一样的菜,直到餐馆的小姐笑话他为止——然后开始坚持不懈地点另一个同样的菜。他对周围的世界,有种婴儿般的蒙昧。
他今天心情很愉快,因为他有一个使命,就是给陈朗买螃蟹。等完成这个使命之后,他又可以看到陈朗陶醉地吃螃蟹,然后摇头晃脑地说:这个螃蟹真是死得其所啊。
陈朗喜欢的东西很多,但是真正看得见、摸得着的不多。看得见、摸得着而周禾又有办法满足的就更少了。做爱算一件。买东西给她吃算一件。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他给她买的大狗熊玩具,她不喜欢,扔在桌子底下。
“这么大,我哪有地方放!”她说。
“我还以为女孩都喜欢这些玩意呢。”
他给她买的大西瓜,她也不喜欢了。嘴巴撅得老高。
“为什么你永远买一种水果?!”
“你不是说你最喜欢的水果是西瓜吗?”
总而言之,陈朗这个人,周禾是不明白的。但他就是喜欢她,像是中了邪。他尤其喜欢看陈朗半梦半醒的样子。眼睛眨巴眨巴着,张不开,又合不上,很艰难地挣扎着。
“像童话里一样。”这是周禾能找到的最好的比喻句。
“像童话里的什么一样啊?”陈朗想引诱他说点“美丽的公主”之类的甜言蜜语。
“不知道。”
陈朗愤愤地一翻身,接着睡了过去。
“不知道”是周禾的口头禅。任何一个需要深想的问题,周禾就回答不知道。好像他脑子里装着一个防毒软件,而一切思考都是一种病毒。
他不像陈朗,陈朗的大脑是一个战场,每一天都是战火纷飞、硝烟弥漫。而周禾的大脑,是一个荒原,没有动物,没有植物,甚至连时间都望而却步。时间是万能的,它可以攻打城堡,但它无法攻打荒原。世界在他这里,扑了一个空。
终于走到了一家海鲜店,一桶一桶螃蟹摆在门口。周禾毫不犹豫地挑了一种最贵的螃蟹,买了一打。店老板在给他称螃蟹时,他向周围看去。
一个要饭的老太太在一边使劲摇着一个搪瓷罐。周禾刻意在手里留出一块钱。
天气有点闷,阴阴惨惨的,人们摩肩接踵地往前走,堆积成天空底下,构成一团团噪音。
一个奇怪的问题是,陈朗是怎么突破那个防毒软件,感染了他的大脑?这个误闯荒原的汽车,在里面横冲直撞,扬起无数的尘土,风驰电掣地散布病菌。周禾不知道它是怎么闯进来的,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告辞,只知道它所到之处,民不聊生。
似乎,这又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她漂亮、她娇媚、她善良、她精灵,而且她“可以穿着高跟鞋跑马拉松”。
◎6 世界在他这里,扑了一个空(2)
他交了钱。懵懵懂懂地往前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意识到自己迷了路。
这是哪啊?一个三岔路口,有一个奇怪的雕塑在一边,一堆中国老太太不紧不慢地往前走,路边的店东倒西歪的。
我不是要去Mott街买蔬菜的吗?怎么走到了这里?
周禾完全不认识这条路,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他问了一个路边的人,但是那个人只是看了他一眼,不说知道,也不说不知道,又接着往前走去。
更糟的是,完全没来由的、没道理的和“不太好的”,突然下起了雨来。
雨哗哗地倒下来,周禾站在红绿灯前,觉得有点冷。
也许因为下雨,人群一下子消失了。密密麻麻的雨冲刷着密密麻麻的小店铺,水墨画里的中国城急遽掉色,化成一股股黑漆漆的水,从他的脚边流去。
周禾想冲到路边去躲雨,又想穿越马路。他抬起眼睛,仔仔细细打量周围的世界。
他突然觉得有点奇怪。一个三十岁的男人,站在一个陌生的三岔路口,手里拎着一堆螃蟹,身边是一个奇怪的雕塑。这个男人是一个金融分析师,他从来没有为任何电影电视哭过。他爱上了一个叫陈朗的女人。有十二只螃蟹在他手里。他的脚下是纽约,一个繁华的岛屿。这个岛屿的下面是地球,一颗孤独的星球。大雨从天上奔涌下来,模糊了视线,一切变得不清楚。
◎7 当局者迷(1)
“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如意边对着话筒说,边检查自己刚涂的脚趾甲油是不是均匀。
“是啊,凭什么呀,你有哪点配不上他呀。”陈朗一边在电话里打抱不平,一边看桌上一只小甲壳虫惊惶失措地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