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给我们的启示是:孝子之孝,不要让父母来担忧自己,而其中最要紧的是自己不要胡来乱为而招来疾病。这深层意思就是孝子要好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与生命。
《论语》孝论的智慧(2)
5. 《论语·为政篇》:“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子游,孔子弟子,姓言,名偃。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回答说:“如今的孝,就是能够养父母罢了。至于犬和马,皆能够有所饲养;不孝敬父母的话,还有什么区别呢·”
这段话很深刻:(1)孔子批评了当时人们普遍的理念错误,即孝等于能够赡养父母。(2)孔子有力反驳,家里饲养犬和马也是养,难道可以等同对父母的侍奉吗?因此孝子不仅要赡养,在深层更应当敬重父母,那就是情感上的孝敬。(3)于是揭示了孝的层次,表层是养,深层是敬。只是养,而没有敬,不能算是真正的孝;完美的是既能养,又能敬,所以有“孝敬”一词深入人心,也有“孝养”一词。
6. 《论语·为政篇》:“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子夏,孔子的弟子。先生,指尊者,或认为也指父母。子夏问什么是孝,孔子说:“有好看的脸色很难。有事情,弟子去服务劳动;有酒食,让年长的先生饮用,做到这些就可以认为孝了吗·”
这里也有几点可析:(1)孔子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孝的理念——“色难”,而“色难”的深层就是孝敬,有孝敬就能和颜悦色对待父母。但是这又很难做到,因为不是一时一事,也不是表面的做作。后来从这里人们又提炼出一个“色养”的理念,即要好好地从内心到脸色、态度去孝敬父母、孝养父母。(2)孔子再次批评了那两种孝的理念:一是在体力上去服务父母、长辈,去劳动干活,二是让他们有酒有食。这番话可以同上面一段同观共悟。
7. 《论语·为政篇》:“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
季康子,姓季孙,名肥,鲁哀公时的宰相。季康子问:“要使得民众敬重我、尽忠而努力干活,怎么办?”孔子说:“用庄严的态度来对待他们,那么就会敬重你;你能孝敬,又能慈爱,那么民众就会忠诚;推举善人,而教育那些没有才能的人,那么民众就会努力。”
这一段关于孝的启示是:当一个领导者能够对上孝敬、对下慈爱,那么风气就会延伸出去,对民众产生积极的影响,他们也就因此能对你忠诚。孝,又一次与管理关联。这也就是“孝治”的理念,可以和《孝经》对照理解。
8. 《论语·为政篇》:“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
《书》,指《尚书》,但是孔子在这里引用的话,在今文《尚书》中已经见不到了。意思是,有人对孔子说:“你为什么不从政?”孔子说:“《尚书》说,‘孝,唯有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便可以延伸影响到政治上去。’这也就是从政,为什么一定是那种做官的从政呢?”
这里有几点启发:(1)孔子对历史上的“孝”的理念有过深入的研究与继承,这里提到《尚书》的论孝,就是一例。因此可以推知,《孝经》是吸收了历史上的有关孝的成果以及加上孔子本人的研究,从而结晶出来的经典文献。(2)孔子点明了孝与政治的关系,一个家庭的孝,可以逐步影响开来,这种风气影响到政治上,这就是“孝治”的内容之一。此也可以和《孝经·孝治章》互观。
《论语》孝论的智慧(3)
9. 《论语·泰伯篇》:“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
“间然”,找空子,挑剔、批评的意思;“间”,空隙。“黻()冕”,祭祀穿的衣服称为黻,戴的礼帽称为冕。“沟洫”,沟渠。孔子说,对于大禹,我没有什么可挑剔了。他饮食菲薄,然而尽量孝敬鬼神;平时穿的衣服很简朴,而祭祀时候穿戴的礼服很讲究;他住的宫室很低矮,却尽力治水。大禹,我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了。
大禹是孔子心目中备受崇敬的又一榜样,从孝来说,这段话突出了他的“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孔子重视对鬼神的祭祀,这也是孝的一个理念。其中的原因,就如《孝经·孝治章》所说的“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这是对死者的怀念与继续尽孝。再看《论语·八佾篇第三》:“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这话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孔子的理念。
10. 《论语·先进篇》:“子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
孔子说,真孝敬啊,闵子骞!他的爹娘兄弟赞扬他的话,别人没有什么可挑剔了。闵子骞是个孝子,他的故事可以参见《二十四孝》解读中的内容。
11. 《论语·子路篇》:“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子贡问孔子:“怎样才可以称为士了?”孔子说:“自己行为自己能知耻,出使到四方,不辱君王使命,这可以称为士了。”子贡说:“敢问下一层次的情况。”孔子说:“宗族都称赞他尽孝了,乡里都称赞他尽弟(悌)了。”子贡说:“敢问再下一层的情况。”孔子说:“言必讲信,行必果断,这是不分是非黑白的浅陋的小人啊!但是也可以算作次一层的情况。”子贡说:“今天的从政者怎样?”孔子说:“噫!浅薄之人,哪里足以算得上是真正的士呢?’”
这里可以看到做一个真正的“士”不容易,孔子分为三层次:第一层次是“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从完成大的使命来着眼的;第二层次是“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从个人的修养上着眼的;第三层次是“然小人”,虽然浅陋固执,但还是勉强算得上是士。
12. 《论语·子张篇第十九》:“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这一段其实也是孔子论孝,但由曾子转述。孟庄子,是鲁国的大夫,孟献子仲孙蔑的儿子,名速。他的父亲死在鲁襄公十九年,他本人死于二十三年,在这些年间,他完全继承了其父亲生前奉行的一套,而不加改变。孔子称赞了这一孝子的行为。
曾子说:我听到孔夫子说起,孟庄子的孝,其他地方可以做到,但是他既不改换他父亲时期的大臣,也不改变他父亲的政治方针,这是难能可贵的。这一章,可以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会观,可以体悟其中的道理。
《论语》孝论的智慧(4)
13. 《论语·子路》记载,叶公对孔子说:“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说:“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这是孔子孝道的又一种理念。“证”,不是证明的意思,而是检举揭发、告发的意思。为什么要父子互隐呢?因为孔子主张的伦理哲学的基础就在子对父孝、父对子慈。
我看到一个材料,说到韩国的刑事法中,有着这样的伦理传统的条款的规定。如其刑事法的第9章第151条,是关于窝藏犯人与亲戚间的特例,其中规定说:对于窝藏或帮助犯了罚款和罚款以上罪的犯人逃避的人,将处以三年以下的劳役或1万5千元以下的罚款。但是如果窝藏的是你的亲族、户主或同居的家族,则可免去上述的处罚。
还有一条是关于毁灭罪证与亲族间的特例,说:如果窝藏的是你的亲族、户主或同居的家族,则可免去上述的处罚。
但是,在关于杀害亲族、户主或同居的家族的犯人的判罪,要重于杀害非亲族关系的犯人。据说韩国人现在思想上西洋化,但在感情上则仍然是儒教的传统(楼宇烈《儒学在现代韩国》)。这是一个有趣的话题,请大家去叙谈、讨论吧。
二、有子论孝
《论语·学而篇》:“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有子,是孔子弟子,姓有,名若,比孔子小13岁,或说小33岁。有子说:其人孝弟(通“悌”字,下同),却喜欢冒犯上级的人,极少;不喜欢冒犯上级的,却喜欢作乱的,是没有的。君子专门致力于根本,根本确立,道也就会产生了。孝弟(悌),那就是仁的根本。
有子关于“孝”的理念有几点可抽绎:(1)孝弟(悌),是仁的根本。(2)君子要实践仁,就得在孝弟(悌)这一根本上下工夫。得此根本,“仁道”也就确立产生了;否则忘本逐末,离开仁之道更远。(3)人能孝悌,那么就不会犯上作乱,这也可以深刻领会“孝治”的效应。
综上所说,我们又有几点感悟:一,虽然当时社会上流行孝的理念、做法,但是其实很多人并不真正了解“孝”的深刻内涵到底是什么。不要说一般人,就是有知识的人,如孔子的那些弟子也不明白;甚至高层权贵如孟懿子,身为鲁国的大夫也不清楚;如季康子,作为鲁哀公时的宰相也不明白。因此他们都有疑问,都来向孔子请教。
二,正因为这样,我们可看到孔子对孝的深刻理解与体悟,而《孝经》应该是孔子对孝的理论概括与升华。
三,孔子针对不同人的不同提问,灵活地做出了不同角度的“孝”的解读,这既是孔子的大教育家的风采展示,也是“孝”解读角度的灵活选择的启示。在我们看来,似乎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然而孔子谈孝,主要不作理论的论说,而是要让人们去实践,因此针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
四是,孔子的理念,不能照搬,毕竟是两千多年前的东西,如果亦步亦趋,那是傻瓜。比如《论语·学而篇》:“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就有问题,时势在变、世事在变,尤其当今世界、眼前社会不断地变化,如果不与时俱进,那就完蛋了。比如孔子还认为:“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篇》)这是说,父母还在,做子女的就不出远门,假使出游也要有一定的地方。如果照这样的话,人人不出远门求学、工作,就守候在爹妈身边,那中国不知道还要落后到什么地步!但是我们可以批判地继承,从中汲取精华为现代人所运用。比如孔子所说的合理的内核还是可以吸取的,“游必有方”,其中一个道理,就是你远游,要有一个相对确定的地方,这样便于联系,否则你到处漫游也不给家里人一个地点,父母没完没了地牵挂着,这就不是孝行了。
曾子与孝的故事(1)
曾子有许多故事流传,其中有关于这位孝子孝行的,不妨一读。不过传说终归是传说,古代文本中的记载也各有不同,因此读者也应当作为传说对待,但可以抽绎其中合理的东西。
1. 孝敬父母
陆贾《新语·慎微》记载:“曾子孝于父母,昏定晨省,调寒温,适轻重,勉之于糜粥之间,行之于衽席之上,而德美重于后世。”曾子早晚都问候照顾父母,冷暖饮食等无微不至。
2. 侍母至孝
据说,“曾子食生鱼甚美,因吐之。人问其故,曾子曰:‘母在之日,不知生鱼味,今我食美,故吐之。’遂终身不食。”(《孝子传》)因为母亲在世时,从来没有尝过生鱼的美味,因此曾子吃到美味的生鱼,马上就吐出来不吃了,并且终生不再吃生鱼。
又传说,“曾子立孝,不过胜母之闾。”(《淮南子·说山训》)因为闾里的名称叫“胜母”,因此孝子曾子就不肯过去。
曾子还有“啮指痛心”的故事,可以参见《二十四孝》的解读。
3. 事父大孝
《孟子·离娄上》中孟子讲了一个故事,旨意很深刻。曾子奉养父亲曾时,每餐必有酒肉;将撤除的时候,曾子必定要问剩下的给谁。如果曾问厨房里还有剩余的吗,一定会回答说“有”。曾死后,曾元奉养父亲曾参时,每餐也有酒肉;将撤除的时候,曾元没有问剩下的给谁。曾子问厨房里还有剩余的吗,回答说“没有了”。意思是准备留下来,再给父亲吃。对此孟子发议论说:“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这个故事很有趣,曾——曾参——曾元三代人,子对父亲的侍奉作了对比:曾参对其父不仅“养口体”,而且是“养志”。他孝而顺、孝而敬,考虑周全,一切询问清楚,按照父亲的意思去办。然而下一代曾元对其父则只是“养口体”,没有“养志”了。有些事情只是按自己的意图去办,而不管其父的意愿了,那么虽养而不顺不敬了。所谓“养口体”,就是侍养亲人的口腹、身体;“养志”则养亲人的心志、精神了,即除了“口体”之养,还让他们愉悦。孟子提出了“孝”有“养口体”、“养志”的问题,很敏锐。
4. 善待后母
《孔子家语》:“参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曾子的后母对曾子没有慈爱之恩情,但是曾子照样供养,丝毫不马虎懈怠。
5. 弃官养亲
《孔子家语》:“齐尝聘,欲与为卿,而不就,曰:‘吾父母老,食人之禄,则忧人之事,故吾不忍远亲而为人役。’”齐国曾经要聘请曾子为卿之官员,他没有应聘,是因为不忍心远离亲人,不能照顾年老的父母。
6. 保全身体
曾参病了,召来门下的弟子,说:“看看我的脚!看看我的手!《诗经》说:‘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从今而后,我知道自己是可以免除祸害了!学生们啊!”
此则出自《论语·泰伯篇》:“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启”,或说是展开,那就是展开被子给弟子看。或说是视、看,这里取此说。“免”,指免受损伤,也免受肉刑。
这则也解读了《孝经》里的一个理念,即一生都应该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不受到损伤,这才对得起父母。这也是孝道的一个重要内容。《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曾子还说过:“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曾子大约快要死了,而让弟子看自己手足无损,从此可以免去不全的不孝,能够全而归了。这样做,一方面表现了自己对孝道的终生奉行,一方面用自己的行为活生生地教育了弟子。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曾子与孝的故事(2)
不过钱穆有个评语也值得一读。他在《论语新解》里说:“《论语》言‘杀身成仁’,《孟子》言‘舍生取义’,曾子临终则曰‘吾知免夫’,虽义各有当,而曾子此章,似乎气象未宏。然子思师于曾子,孟子师于子思之门人,一脉相传,孟子气象固极宏大。论学术传统,当通其先后而论之。谓曾子独得孔门之传固非,谓曾子不传孔子之学,亦何尝是。学者贵能大其心以通求古人学术之大体,以过偏过苛之论评骘古人,又焉所得。”其实我们去读《孝经》,不也是这样吗?
7. 曾子出妻
《孔子家语》:“及其妻以藜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也。’参曰:‘藜,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况大事乎?’遂出之,终身不娶。其子元请焉,告其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于非乎?’”曾子因为妻子没有将藜叶之菜蒸熟,就休了其妻。有人提出异议,说这不属于“七种”休妻的规定。曾子说:藜叶之菜蒸熟,这不过是一件小事情,但还不服从我的话,更何况大事呢?于是休妻,终身不再娶妻。他的儿子曾元请求父亲再娶,告其子曰:“高宗因为后妻而杀害了儿子孝己,尹吉甫因为后妻放逐了儿子伯奇。我上不及高宗,中比不了吉甫,哪里会知道再娶妻能免除不对的事情呢?”曾子对妻子的要求也太厉害了一点,有点儿不近人情了,是否能多一点关爱之心呢?现代女性如果读到这一则故事必定怒气冲天,如果曾子还在世,非把曾子告到法庭不可!当然,这些都是传说,只能当作传说看待的。就像文中所说,“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其实并不是后妻杀死了孝己,而是孝己被放逐后,自己死在了野外。
8. 慈爱育子
这是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汝,下同)还,顾反为女杀彘。’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遂烹彘也。”曾子养育子女重视真诚不欺,这也是一种慈爱。如果父母欺骗子女,那么子女就从父母那里接受了不好的习惯了。《说苑》说:“孔子家儿不知骂,曾子家儿不知怒,善教也。”今人深可体味之。
再说一个故事。《说苑·敬慎篇》:曾子重病,他的两个儿子,曾元抱着父亲的头,曾华抱着父亲的脚。曾子说:我没有颜回之才,没有什么告诫你们的。我虽无能,但是君子讲究效益。繁花多,果实少,这是天意;言语多,行动少,这是人事。飞鸟还以为山低卑,把鸟巢筑在上面。鱼鳖还以为渊浅,而在泥土中穿洞穴。然而人们之所以能捕捉到它们,全凭着那诱饵。“君子苟能无以利害身,则辱安从?至乎官怠于宦成,病加于少愈,祸生于懈惰,孝衰于妻子。察此四者,慎终如始。《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人生不要为各种贪欲所诱惑,不要“以利害身”,那么就不会遭受耻辱。人生要警戒“四事”:一是官位得到了,而懈怠了;二是病稍微好转,可能会重新加重;三是灾祸产生于懈怠懒惰;四是孝行因为妻与子而衰减。因此一切要“慎终如始”。这些应该是永不过时的谆谆教诲。
9. 批评愚孝
《韩诗外传》、《说苑》、《孔子家语》均记载:一次,曾子有过错,在瓜地里除草,将瓜苗的根斩断了,其父曾皙就拿起拐杖揍他。曾子被打得仆倒在地上,好长时间才苏醒过来,说:“您老人家还在生我气吗?”鲁国的人认为曾子的做法是孝子,就把这件事告诉给孔子。孔子听后对门人说:“曾参如果来了,不要让他进来!”曾参认为自己没有错误,就请人转告孔子。孔子却说了一番道理:“曾参,你没有听说过舜的事吗?舜的父亲用小竹鞭子轻轻打他,他就忍受着。如果用大拐杖打他,他就逃跑。经常叫他做什么,他随时都在;如果要加害于他,就找不着他。今天你让父亲暴怒鞭打,拱手站着不逃走。你想,你不是一个百姓吗?如果杀死一个百姓,那给你父亲留下什么罪啊?”这就是成语“小受大走”、“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等的来历,是说轻打就受,重打就逃开。儒家认为这是孝子受父母责罚时应抱的态度。成语出自《孔子家语·六本》:“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
这个故事很深刻,不要“愚孝”,而要学舜的“至孝”、“大孝”,这是孔子孝的智慧,又是从舜那里得到启发的。再说,如果曾子被父亲打死了,那么其父就有罪,辱没了父亲,曾子也就是不孝之子了。孔子的这种逆向思维也很有意趣。
这些传说,可以明白一点:曾子是个大孝子。孔子锁定曾子为传授《孝经》的对象,是得其所哉,慧眼识人!孔子评论:“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论语·先进篇》)挑出一个“鲁”字来评曾参,真是一字千金!曾子上面的孝行故事不就是一个“鲁”字吗?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此言不亦“鲁”乎!程子说:“参也,竟以鲁得之!”诚者斯言!
智慧:孝是会延衍滋生的
《古文观止》第一篇是《郑伯克段于鄢》,选自《左传·隐公元年》的一则历史故事。这里讲述了孝子颍考叔是怎样启迪国君郑庄公的孝行的。
郑庄公的母亲叫武姜,前后生了两个儿子,长子就是郑庄公,因为是难产,受到惊吓,因此不喜欢他;二儿子共叔段是顺产,因此偏爱他。武姜希望小儿子即位,但是没有得到丈夫郑武公的同意。她又私下纵容小儿子对其兄郑庄公的背叛、叛乱的活动。最后,共叔段的地盘越来越大,势力越来越强,于是就准备偷袭郑国的都城,而其母约定做内应,为小儿子开启都城的城门。郑庄公对这些都了如指掌,就在其弟将要动手之际,先下手派兵攻打其弟所居住的京地。共叔段大败,仓皇出逃。
因为其母参与了这起叛乱,庄公就把母亲武姜赶出都城,放逐到城颖,而且还对她发誓:“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意思是,不到黄泉,再也不会和她见面了。黄泉,是地下的泉水,因为是黄色,故有此称,这里指坟墓。庄公是说,母子之间,活着就甭想再见面了。
郑国的一个官员颍考叔,是管理边疆的大夫,听说了这一件事情,就来晋见郑庄公。郑庄公宴请他,宴饮之中颍考叔将肉食放着不吃。庄公问其缘故。颍考叔回答说:“我有个母亲,尝到的都是小人的普通饮食,还没有品尝过国君美味的肉羹。请求您能让我带回去,留给母亲吃。”
郑庄公感叹地说:“您还有个母亲可以留给她品尝,偏偏我没有啊!”颍考叔问:“请问这是什么说法?”郑庄公就告诉他其中的缘故,并说自己后悔了。
颍考叔说:“国君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如果挖掘一个地道,且深至于泉水,在隧道中母子相见,难道有谁说您不对呢?”郑庄公听从了他的建议,挖掘了隧道,在隧道中母子相见,从此以后母子之间的关系改善并恢复了正常。
该文篇末写道:“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延伸)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这段话很有名,被后代广泛传诵。意思是,君子说,颍考叔是一种纯粹厚笃的孝啊!他爱自己的母亲,但是又把自身的孝延伸渗透到庄公那里了。《诗经·大雅·既醉》:“孝子的孝没有穷尽,永远把孝赐给孝子的同类。”大概就是说的这种情况吧。
这一则故事如果从《孝经》的角度来解读,也很有趣味:
一是,作为先因为丈夫是诸侯而为诸侯夫人、后儿子是诸侯而为诸侯之母的武姜,自己不做慈母,却爱憎分明地对待儿子,且帮助叛乱,这不是称职的母亲。《孝经·诸侯章》有云:“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诸侯之母的武姜,地位高高在上,但犯了不能“制节谨度”的弊病。
二是,庄公作为一个儿子不及时地规劝母亲,这也是不孝,如《孝经》所说“子不可不争于父”,当然也包括应该争于母。庄公又不及时地帮助犯错误的弟弟悔改,这是不悌。《孝经·广要道章》:“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庄公这两点都没有做到。
三是,共叔段作为儿子却和母亲一起做叛乱的事,阴谋篡夺其兄长的君位,这是不孝、不悌、不忠。
四是,颍考叔是个孝子,他与君王宴饮而想到让母亲也尝尝这一美味,这是孝敬,当然又能孝养。他还巧妙献计,让一个良心有所发现的不孝的国君重新返回到孝道上来,母子关系得以恢复,国君的榜样与威信得以重新树立。这就是纯粹厚笃的孝在感应他人,赐予他人。《孝经·广扬名章》:“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颍考叔是“忠可移于君”,“治可移于官”,确实也得以扬名于后世。
这让人们看到了一个关于孝的智慧、孝的感应力量与感染魅力的案例。
散点透视:汉代·孝·孝治(1)
汉代,一个政论家曾面对趾高气扬的汉高祖刘邦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向使秦以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如果先前使得秦国在吞并天下之后,能实行仁义,效法先圣,你刘邦凭什么取得天下?——这人就是陆贾,他的学说收在《新语》里。
刘邦马上从得意忘形的高端跌下来,而有惭愧之色,并恳切地希望陆贾跟他谈谈治国的智慧。确实,刘邦虽得到了天下,但面临着如何治天下的难题。秦代虽也有孝道,但是其*远远超过了微不足道的孝道,这是刘邦切身感受并体会的最深刻的。于是,他采取反秦之道而行之,从与秦*相反的维度去统治天下。汉初既用黄老之术来恢复战争带来的满目疮痍,又大力推行孝道来治理“天下一家”的刘姓王朝。这里简略地说说汉代“孝治”的一些情况。
1. 刘邦与“孝治”的故事
刘邦深悟孝治天下的道理,并自己先做了个样子。刘邦当了皇帝后,每隔五天就去朝见一次自己的父亲“太公”,行礼就如同一般人家的父子一样。太公家令,这个皇家的属官,就是主管家事的人劝说太公,不应该让君主拜见臣子。以后高祖再来时,他的父亲太公就抱着扫帚,在大门迎接,倒退着走路。刘邦见状大惊,忙下车扶起太公。太公说:“帝,人主也,奈何以我乱天下法!”于是刘邦尊奉父亲为太上皇,还下诏:“人之至亲,莫亲于父子。故父有天下,传归于子;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也。”
未央宫落成,刘邦置酒庆祝之时,还捧起玉杯为自己的父亲“太上皇寿”。太上皇在栎阳宫逝世,刘邦还为此赦免了栎阳的囚徒,并把郦邑的名称改为新丰。
这里又有个故事:刘邦的父亲虽然被奉为太上皇,但是还“时凄不乐”。刘邦问左右此中的缘故。对方回答:因为太公平生所喜好的都是“屠贩少年,酒卖饼,斗鸡蹴鞠,以此为乐”,如今这里都没有,因此不快乐。“蹴()鞠”,就是踢球。高祖于是就兴建丰地,把太公原来结交的那些老朋友都接过来住在那里。太公这才高兴了。
但是历史还告诉人们这样一件事,当初楚汉相争时,刘邦手下的战将彭越数次返回梁地,断绝楚军的粮道。项羽很害怕,就制成一个高高的俎,将刘邦的父亲放在俎上,告诉汉王刘邦说:“如不急降,吾烹太公。”刘邦曰:“吾与项羽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若翁,则幸分我一杯羹。”“俎”,是古代割肉等用的砧板。项羽威胁刘邦,如果不马上投降就把他的父亲杀了。刘邦说:我和项羽约定为兄弟,我的父亲也成了你的父亲了,若果必定要烹你的父亲,那么希望也分给我一杯肉羹。后来经过项伯的劝说,项羽才没有杀了太公;楚汉讲和,太公才归汉代。从这里,人们可以看到刘邦的另一副面孔。
如果我们走进刘邦的内心世界,那么刘邦用分封同姓王,替代了异姓王,以为“天下一家”,“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但是这个“天下”,还是很复杂,因此用孝道来维系这个刘氏的“天下一家”,就是一种策略与政治智慧了。刘邦之后的子孙也悟出其中的道理,很会用孝来治理天下。
2. 汉代的谥法与“孝”
为了继承其父刘邦之志,汉代的谥法从汉惠帝开始,均冠上“孝”字。颜师古《汉书·惠帝纪注》指出:“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汉家之谥,自惠帝已下,皆称孝也。”《汉书·霍光传》有言曰:“汉之传谥,常为孝者,以常有天下。”
散点透视:汉代·孝·孝治(2)
比如西汉诸帝,刘盈谥号孝惠帝,刘恒谥号孝文帝,刘启谥号孝景帝,只有武帝刘彻谥号不用“孝”,刘弗陵谥号孝昭帝,刘询谥号孝宣帝,刘谥号孝元帝,刘骜谥号孝成帝,刘欣谥号孝哀帝,刘()谥号孝平帝。
东汉诸帝,只有刘秀光武帝谥号不用“孝”,刘庄谥号孝明帝,刘()谥号孝章帝,刘肇谥号孝和帝,刘隆谥号孝殇帝,刘祜()谥号孝安帝,刘保谥号孝顺帝,刘炳谥号孝冲帝,刘缵()谥号孝质帝,刘志谥号孝桓帝,刘宏谥号孝灵帝,刘协谥号孝献帝。
3. 推行“孝弟力田”
汉代为了巩固农业生产,施行“重农轻商”政策,还着重推行“孝弟()力田”。由孝惠帝开始,奖励有孝弟德行和能努力耕作者。《汉书·惠帝纪》:“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颜师古注:“弟者,言能以顺道事其兄也。”意思就是,推举百姓中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努力耕田的人,免除他本人的赋税徭役。大家可以想一想,这一政策,对民众有多大的吸引力!此可谓深得民心,既提高了生产力,又净化了社会风气,有利于建构和谐社会。
此后便是高后一朝,吕后临朝行天子事,设置了“孝弟力田”之官职。《后书·高后纪》:“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第一次安排了一个级别为二千石的官吏来主管“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努力耕田”的工作。颜师古注:“特置孝弟力田官而尊其秩,欲以劝厉天下,令各敦行务本。”
孝文帝时候,“孝弟力田”之官与“三老”同为郡县中掌管教化的乡官。《汉书·文帝纪》记载,文帝十二年(前168年)下诏令:“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也。”“及问民所不便安,而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为了及时慰问民众的不便利安顿,而以户口的比率增加三老、孝悌、力田等人员的名额,让他们各自用自己的心意去引导民众。颜师古注:“计户口之数以率之,增置其员,广教化也。”他们身上是有责任的,比如《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故遣信使晓谕百姓以发卒之事,因数之以不忠死亡之罪,让三老、孝弟以不教诲之过。”
4. 汉代推行孝廉制度
儒家讲究“为政以德”,汉代提出了德中之“孝”、“廉”来治理,于是产生了影响深远的孝廉制度。
“孝廉”,一是孝,指孝悌者;一是廉,指清廉之士。此两者分别为选拔人才的科目,肇始于汉代,到东汉更成为求仕者的必经之路,后来两者往往合为一科。最初起源于汉文帝时,文帝十二年的诏令里有奖励孝悌力田与廉吏的条文。
其后,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规定郡国每年察举孝者、廉者各一人,通称为举孝廉。从汉武帝开始以孝廉取士作为了常制。《汉书·武帝纪》:“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颜师古注:“孝为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这成为了汉代察举制度中最为重要的科目。从西汉到东汉初,察举的实施比较严格,被察举者如发现其不合标准,举荐的主要官员要承担责任。此中孝廉一科,成为了政府官员的重要来源,《东汉会要》:“得人之盛,则莫如孝廉。”所谓“名公巨卿多出之”。举孝廉,甚至可以由此而直接担任尚书郎、郡守、国相等要职。
散点透视:汉代·孝·孝治(3)
关于这些内容,《后汉书·明帝纪》也有记载:“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李贤注:“三老、孝悌、力田,三者皆乡官之名。三老,高帝置,孝悌、力田,高后置,所以劝导乡里,助成风气也。”后来宋苏轼《策问》还说:“古者有劝农之官、力田之科,与孝弟同。而自汉以来,率用户口登耗、黜陟守宰。”
5. 重视《孝经》的教化与传播
汉代《孝经》的地位上升到经的地位,列入“七经”。《汉书·艺文志》:“汉文帝时,《论语》、《孝经》皆置博士。”《汉书·艺文志》又记载,汉代传授《孝经》的有两派六家,比如今文派,有五人——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仓、谏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各自名家”,但是“经文皆同”。传下来的有《长孙氏说》二篇、《江氏说》一篇、《后氏说》一篇、《翼氏说》、《安昌侯说》一篇。
再如古文派,那是孔氏壁中古文。此中所谓立博士学官,就是以某一经作为太学教授学生的定本,并特地立一位博士来负责教学。这就像在高等学府设立专科教授。
《孝经》、孝道在汉代受到了特别的重视,并且加强了宣传教化的力度和广度。汉武帝除了以“旅耆老,复孝敬,举孝廉”作为孝治的措施外,还将《孝经》作为对太子、诸王进行教化的重要内容,且制度化。汉宣帝时候,下令郡国分别荐举孝弟、有行义者,任以官职。
汉平帝元始三年立学官,规定“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孝经》成为官定的教本,迅速传播开来。两年后,征召天下有学问者及以《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者到京师,总计竟达数千人之多。东汉诸帝还要求天下都讲诵《孝经》,以《孝经》师来主持监试。(参见汪受宽《孝经译注》)
从史籍记载看,汉宣帝、平帝以及广川王、沛宪王等皇室都曾向当时的硕学宿儒拜师,修习《孝经》。在民间,西汉武帝元狩六年(117年)六月已下诏谕三老、孝悌以为民师。这是政府希望通过地方上的长老和孝悌这些最底层的地方官员来推崇孝友之道。当时大概还没有正式的制度,到西汉末平帝的时候,政府则更在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如乡、聚中设立学校,特别安置所谓《孝经》师来推广孝道思想,鼓励孝义行为。
东汉时,由于光武帝以及明帝力崇儒学,《孝经》又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后汉书·儒林传》记载,明帝还要求“自期门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经》章句”,甚至连“匈奴亦遣子入学”。此外,东汉时还规定,司隶校尉辖下有“《孝经》师主监试经”,大概连司法官员也必须熟读《孝经》了。由于《孝经》深入民间,最迟在东汉初就已经有人以《孝经》替子女命名。汉朝政府这种崇孝风尚,影响所及,历代不衰。(见劳悦强《〈孝经〉中似有还无的女性——兼论唐以前孝女罕见的现象》)
东汉荀悦曾说:“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当时读《孝经》、做孝子的风气很盛。国家、社会、家庭都重视对孝子、孝女的褒奖,对不孝的行为进行批评以及法律处置。
汉代能够从公元前206年绵延到公元220年,长达426年,其中有很多宝贵的治理天下的经验与教训可以批判地总结,而“孝治天下”也是其中应该值得注意的重要内容。“孝治天下”,和谐了家庭和社会,并由孝而至于忠,“移忠于孝”、“忠孝一体”,如《孝经》言,“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以孝事君则忠”。由事父上升为事君,由事父的孝升华为事君的忠,于是一个家庭便与一个国家联系起来,一种伦理便与政治联系起来,这就是“孝治”的逻辑进程。
汉代的“孝治”也自然也引起了后来许多朝代的兴趣,并借鉴之。许多朝代皇帝的号,如谥号等也用上“孝”:比如东晋孝武帝;南朝宋的孝武帝,连年号也用了“孝建”年号;北魏孝文帝、孝明帝、孝庄帝、孝武帝;北齐孝昭帝;北周孝闵帝;南宋孝宗;元忽必烈圣德神功文武皇帝,自铁穆耳谥号为钦明广孝皇帝后,以下皇帝除了泰定帝外,谥号均有“孝”;明代有孝宗,等等。又如唐代也有“孝悌力田”科、清末还有“孝廉方正”等的制度,在后世也得到了充分的延伸。
首载古代正史的孝子传
中国古代正史中最早专门记载孝子、孝义的大概应属于《后汉书》。
《后汉书》是南朝刘宋时期范晔(396~445年)所撰写。在《史记》、《汉书》的基础上,此史书又向前发展了一步。《后汉书》被历史学家称为良史,唐初把它列为正史中“四史”之一。
《后汉书》虽然没有用《孝子传》这一名称,但是三十九卷的《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为孝子专门作了传记。这一卷专门记载了许多以孝子、孝义而有名声的人物,如毛义、薛包、刘平、王望、王扶、赵孝、王琳、淳于恭、江革、刘般、刘恺、周磐、蔡顺、赵咨等。在卷首作者写了一段卷首语:
孔子曰:“夫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养,死无以葬。”
子曰:“啜菽饮水,孝也。”
夫钟鼓非乐云之本,而器不可去;三牲非至孝之主,而养不可废。存器而忘本,乐之遁也;调器以和声,乐之成也。崇养以伤行,孝之累也;修己以致禄,养之大也。故言能大养,则周公之祀,致四海之祭;言以义养,则仲由之菽,甘于东邻之牲。夫患水菽之薄,干禄以求养者,是以耻禄亲也。存诚以尽行,孝积而禄厚者,此能以义养也。
这一卷的《孝子传》,是专门写孝的。为孝子专门作传记,这是首创。上面文中的首句孔子之语,即出自《孝经·圣治章第九》。子路之语,是说悲伤啊,贫困的人!侍奉亲人,生时穷得无以为养;死了穷得无以为丧葬。孔子又说,能食杂粮饮水,也孝。
作者接着议论道:钟鼓不是音乐的根本,但是音乐离不开这些器物;肉食三牲不是至孝的主旨,但是养亲不可废去。保存乐器而忘记根本,就会失去音乐;调谐乐器而和声,音乐就形成。崇尚赡养而伤害德行,是孝的累赘;修养自己而获得利禄,这是赡养的大端。故说能够大赡养,那就是周公的祭祀,能致四海的祭祀。说到以义来赡养,那就是子路的杂粮,它比东邻的肉食三牲还甘美。担心水与杂粮的微薄,而去求得利禄来赡养的,这是用受耻得到的利禄来养亲。存真诚而尽孝行,孝积累而利禄厚重的,就是能以义赡养。——此段重点说到了赡养父母的品行问题:不要因为推崇赡养亲人,就伤害自己的德行去谋求利禄;而是要修炼自己,由正当的途径获取利禄来赡养父母,提出了“义养”的理念。
这里举出一个案例,看看《后汉书》此《传》记录的孝子情况,以及当时的重孝的社会风气。
汉安帝(107~125年在位)时候,汝南有一个叫薛包的,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而有名声。其父娶了后妻以后,开始憎恨薛包,逼他分家而居。薛包日夜号泣,不愿离开,以至于被其父殴打。不得已,薛包就在宅外搭建一个小屋住下,每天早上仍过来洒扫;其父又发怒,驱逐他。于是他就在远一点的乡里之门处搭建一个小屋住下,但从不忘记早晚去父亲那里问安。这样过了一年多,父母自己都感到羞愧了,就让他回来居住。后来父母死后,薛包守丧六年,超过了规定的丧礼,因为按规定三年就行了。
不久弟弟要求分财产并分居,薛包没能劝止,就平分财产。分人的时候,薛包要那些年老的奴婢,说:“与我一起的时间长了,而你使唤不了。”分田地房产时,他又要那些荒废的,说:“我年轻时经营过的,情意有所留恋。”分器物的时候,他又要那些旧而损坏的,说:“我一向所使用的,已经用惯了。”后来他的弟弟数次家产破败,薛包常常给予救济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