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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甲戌本写道:

作者:蔡义江 当前章节:2722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29

便经凤姐处来,穿夹道,从李纨后窗下过,越西花墙,出西角门,进入凤姐院中。

提到李纨的只有“从李纨后窗下过”七个字。因为她青春守寡,不戴花,本可以不写,这里顺便带到一句,按脂批说只为“照应十二钗”而已。

可是己卯本、庚辰本却在七个字后,又凭空添了一句说:

隔着玻璃窗户,见李纨在炕上歪着睡觉呢。

这就完全是画蛇添足了。且不论李纨在炕上会不会白天睡觉,(下文立即写到周瑞家的以为凤姐在睡中觉,早已过了睡中觉时间,该叫醒了。凤姐尚且不宜贪睡,何况是自幼接受“以纺绩井臼为要”家教的李纨,她能那么懒怠吗?)既睡觉而又不挂窗帘,让过往的人从外面就能直视自己的睡态,李纨哪能如此浪漫、开放?

要说这是曹雪芹自己的改笔,你能相信吗?

接着到凤姐处。甲戌本写道:

只见小丫头丰儿坐在凤姐房槛上,见周瑞家的来了,连忙摆手儿,叫她往东屋里去。周瑞家的会意,慌得蹑手蹑脚的往东边房里来。只见奶子正拍着大姐儿睡觉呢。周瑞家的悄问奶子道:“奶奶睡中觉呢?也该请醒了。”奶子摇头儿。

周瑞家的只当凤姐在睡中觉,不愿别人打扰,才由小丫头坐在她房槛上把守,故有“该请醒”之语。她哪会想到凤姐夫妻白天还会有房中戏。

己卯、庚辰本看走了眼,竟提笔将“奶奶睡中觉呢?也该请醒了”句中的“奶奶”改为“姐儿”,以为这样才能与上一句“正拍着大姐儿睡觉”相对应。

我真怀疑妄改者是个白痴。

大姐儿是哺乳婴儿,白天大半时间也都要睡觉,有什么“中觉”晚觉的?凭什么要弄醒她,还恭敬有加地说“请醒”呢?雪芹要是看到这样的改文,不气死也要笑死。但不幸的是这一妄改造成的错误,却在后来的本子上都延续了下去。

还有周瑞家的给黛玉送花来说:

林姑娘,姨太太着我送花儿与姑娘戴。

早期抄本中常见笔画繁的字,被简化写成别字,如将“黛玉”写作“代玉”之类。甲戌本“戴”都别写作“带”,这句便是,再如“留着给宝丫头带(戴)罢”等等,庚辰本不知是别写,竟添字改作:

林姑娘,姨太太着我送花儿与姑娘带来了。

真可大发一笑。诸如此类,多不胜举。

(五)“作者自云”的话迷惑了多少人?

不少研究者都特别看重《红楼梦》除甲戌本只在《凡例》中有以外,各种抄本、刻本都在首回开端有的那一大段话,即“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云云,把它当作研究曹雪芹生平及其创作意图的极重要依据,因为那里明写着“作者自云”字样。

我说过,这里有个根本性的误会,即“作者自云”不是脂砚斋转述作者的话,而是他对小说文字作解释时的一种习惯用语,绝对不能当作作者自己的话来引用。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第五回脂评对“新填《红楼梦仙曲》十二支”所作的批,说:

点题。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

显然,这里的“作者自云”是为揭示作者起此曲名的含义而作的解释。即使这解释很有道理,却也不能混同作者自己说的话。诸如此类的说法(或用“设云”)尚有,读者可自行比较。总之,开卷那段话里的“作者自云”,如果将它的含义都补出来,大概可以是:作者通过自己所拟的回目,在告诉读者说……

对首回回目作如此大加发挥式的解释,有没有依据,对不对呢?

我的看法是:有的有依据,有的没有,还有的是出于误解,因此,这样的阐释,有对的,有不对的,也还有未必妥当的。

我这里只说说有问题的:

1.说作者曾经历“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这与史实不符;它与敦诚所说的“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同样出于不了解雪芹幼年生活而只听其本人活灵活现地“高谈”其家庭往昔繁华似锦的情况而产生的误会。这一点长期以来对读者和研究者产生的误导和影响最为严重。

2.作者对脂砚斋说:我在开卷第一回回目中就写“甄士隐”“贾雨村”,其实就是开宗明义暗示“真事隐去,假语存焉”。脂砚斋将后四字听作“假语村言”了,也不核对清楚,便自信地写入《凡例》,又写入批语,以致讹传了两个半世纪,竟成了不成其为成语的成语了。如果雪芹审阅过,岂能不予以纠正?

3.女清男浊、水做泥做的话,虽只出于小说人物贾宝玉之口,但至少也能反映出作者的愤世态度和对受制于男性的女儿们的深切同情和爱心。那么,“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那样大男子主义腔调的话,像是雪芹自己说的吗?就算揣摩作者的心态,也不大对头吧?

4.说从前锦衣玉食,辜负了长辈们的“教育”“规训”,“以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云云,说贾宝玉还可以,说曹雪芹符合实况吗?“无材补天”、“不堪入选”是他自己不争气吗?还是家庭剧变,客观上断绝了他做大事业的路(清制:三代内有重犯者,不得参加科考)?

5.“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我每读到这些话就纳闷:曹家被抄,举家北迁时,雪芹尚在“学前儿童”年龄,那么“闺阁中”“当日所有之女子”,他又如何能“念及”呢?何况,“十二钗”有极大虚构成分,连钗、黛都被视作作者之“幻笔”,哪会都是真有其人?

6.《凡例》在前面已声称“此书不敢干涉朝廷”,“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这里又说“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当作他讲真话看,是明显地在误导读者,当作替作者打掩护看,一再声明“此地无银”,则又实在是在帮倒忙。

我想,如果脂砚斋等批书人不是长期面对的只有一部书稿,而能经常与雪芹见面,彼此交流交流,恐怕许多误会和不恰当的提法,就有可能及时纠正或避免了。(六)等待作者做的事一件也没有做成。

还有些等待雪芹删补或分回的批语,也一直保留着,不见有任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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