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它的左眼
有这么一个老故事,读过的,不妨温习一下。
在夜郎国,有一个自大狂,某天,他去见师父,松毛松翼地说:“我学射箭,已经超越前人,就算后羿再生,师父你再强百倍,恐怕也胜不过我。”“你射得够准吗?”师父问。“当然,天上飞的鸟,你叫我射它左眼,我绝不会射到右眼。”自大徒弟说着,正好有一只可怜的小鸟从面前飞过。
“射它左眼!”师父说;作为师父,这家伙也够残忍的。
徒弟引箭上弦,又放下了,“没办法,这鸟从左向右飞,左眼不朝着我,你要我怎么射?”他怪师父不明事理,而且,有点狡猾。
“你臂力够强吗?”师父又问。“当然,七石的弓,我常拉着它几个时辰不放。”“好,你把箭射出去,能射多远,就射多远好了。”师父再测试他。“射得远,是我的专长!”自大徒弟“飕”一声把箭射出去。“我以前射尿,也射得比你远。”师父笑眯眯抓起自己六石的弓,随便射出一箭,竟比徒弟射得远多了。
射完,按照惯例,开始讲教训:“强弓要虚的时候多,满的时候少,才能维持弹性,成为强弓;总是拉紧的弦,不可能射出有力的箭。”
虚的时候要多,满的时候要少,是至理;不是神箭手,不会有这样的心得。可惜,放松,不固执,说一说,是可以的;要做,还真不容易。我就天天沉浸在幻想里,自觉是思想的巨人,既不接受恶意的批评,也嫌人家的赞美离了题,或者不够彻底;虽偶有慨叹:“但伤知音稀。”可做“恶人”,方便呢,称心呢,唯有吹须碌眼做下去。你叫我射左眼?好,我射不到鸟,就射人,射瞎了出题目的,看还有哪个胆生毛,敢跟我这样那样的提意见?
虚怀若谷,难矣哉!
表妹呢?
十几岁,在出版社做事,遇一位开印刷厂的老先生,先生有奇技:能记住见过的、每一个人的名字。即使像我这样的小工,他见一面,听我报了姓名,八年后遇见,竟能亲切地,信口唤一声:“小钟!”老先生能记得我,所以,二十年过去,我还努力记住这位殷商的高名;也明白到:要成为“成功商人”,能把每一张脸,跟每一个名字对上号,是必须的。
我,注定失败;因为偏偏没有这种能耐,或者说,只有一半的能耐:我能记住样貌,但记不住姓名。
澳门地方小,天天遇到眼熟的人,眼熟的人越来越多,人家热情打招呼,我知道是个“熟人”,但在什么地方见过,姓甚名谁,怎么全记不起?某天,来了一个“熟人”,相谈甚欢,就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后来,他拿出来两块石头,一块老善伯刻了个观音,一看,反而认得这块石,某年某月,在香港某酒家见过;这才想起:“熟人”,是带这块石头来让我看的,当夜,大家还吃过一顿饭。
记石头容易,记人难,这又是怎么回事?“石头,你仔细摸过;人,大多数没摸过。”猪朋解释。的确,摸过的人,都能记住;但见人就摸,也不是办法,难道客人进来,我先去“搜身”?
认得样子,记不起名字,甚至故事,有个很大的害处:如果我抓到一个蟊贼,记住了模样,交警察送到牢房;蟊贼出狱,再来访,我也以为是个“熟人”,斟茶奉客,送上大田黄请他品评,他不识货,要看现金,那怎么办?
问开防盗用品公司的,能不能将闭路电视“升级”:拍了来人面目,这面目,可以另附一篇解说,例如:“大波源,人冷血,好冶游,某年某月,曾偕表妹光临敝店。”三年后,我忘了大波源是谁,但他站在门前,“发声闭路电视”会先把这篇话重播,我就可以放他进来,恃熟卖熟,问他:“这回,怎么不带表妹来了?”
忽然都是老朋友
忽然间,见了好多好多年没见的人,都老了,胖了,豁达了。老朋友是一面镜子,让他们一照,自己也同样老了,胖了,豁达了。时间好残忍,却也有仁慈的一面,时间给人时间学会豁达,学会去宽恕,去接受,去撂下固执和分歧。
“回头看,果然就像一场梦。”那虚妄的感觉,好实在。原来大家都会老,都会经历那么多的挫败,那么多的煎熬;当初的忌恨和芥蒂,怎么忽然间烟消云散?毕竟,都放下了;起码,放下好多无谓的妄念了。
“为什么不断去应酬,不断去见人?”朋友问。
净空法师某天讲了一个故事,说另一位法师在下世之前两个月,忽然四出访友,跟每个人好好的叙旧;然后,他设坛演说,听道的人很多,法师声如洪钟,讲了好久,把讲题解释得圆满;最后,他对台下人说:“往后,我要放一个长假期。”法师走到休息室,过了十五分钟,有人发现他安详地坐在一张椅子上,往生去了。
“你讲这个故事,是因为发现自己也快要死了,所以做一些平日好想做,却没有去做的事?”朋友眼神有点悲哀。
“我每天都觉得自己明天会死,每天都在交代后事;交代完后事,就去享受,去赚生命。”我总是抱持着这样的想法,忽然大举应酬,当然也有原因:“如果我过不多久,忽然死了,大家就会以为我能够预知大限,是个了不起的至人;死了,人人会传诵。”“你喜欢人‘传诵’?”“谁喜欢人唾骂?”“反正是死了,传诵和唾骂,又有什么不同?”朋友比我豁达,教人语塞。
“一切皆空,但因果不空。”我四处奔走,是要去把那些“果”捧回家供奉。喜欢老朋友,尤其那些已经放下,变得自在的老朋友;老得有意思,才叫“成熟”;有些人,一辈子都虚浮生涩,只能算痴长,算苟活。
那块误人的糖霜蛋糕
汤玛斯·内格尔写了本《哲学入门九堂课》,书印得不错,但译笔平庸,勉强能猜到意思;台湾书,大都有这样的毛病。
有一篇讲“自由意志”的,举了个例子:假设你去吃自助餐,走到甜品区,不晓得该拿桃子,还是有糖霜的巧克力蛋糕;蛋糕惹人垂涎,但你知道吃了会发胖,会变丑,会没人喜爱,受人歧视,成为减肥广告嘲笑的目标;然而,你还是喊一声:“肥死罢就!”吃掉了蛋糕。
第二天,照镜子,量体重,又后悔了,暗想:“真希望没吃那块巧克力蛋糕,我其实是可以吃桃子的。”汤玛斯说:当时,在自助餐厅,你是有“机会”不拿蛋糕,拿桃子的。
他说的是“自由意志”,我关心的是“机会”:在我们一生里,不管这一生有多么糟糕,上天肯定都曾经给我们几个机会,这就像上帝送来的几辆车,型号不同,性能各异,可能是自行车,可能是载人过桥登彼岸的巴士,可能豪贵,也可能寒伧;但有一个共通点:我们可以驾着这辆车远行,直开到我们想要去的地方。我们这辈子,一定是有过这样的机会的。
可惜,总是一而再地错过了;我们没看见上帝送来的车,觉得那只是一堆废铁;或者,开着这辆车,天天去撞墙。我有过这种天天撞墙的朋友,一边撞,一边怨,怨天地不仁,让他撞得头崩额裂,满鼻子灰;人家做同样的事,都有成就了,怎么他撞来撞去,越撞越见鬼?“车是你自己开的啊。你不这么开,就会开上坦途。”这么告诉他,不听,再撞;做到老,撞到老;不断糟蹋机会,不断怨怼。
为什么要这样?想不透。我们都有“自由意志”,但“命中注定”,总挑那块有问题的糖霜巧克力蛋糕。
见鸡是鸡
这天,思想史教授有点沮丧,他的是非心,他的信念,像鼻头上摇摇欲坠的黑框眼镜,望着课堂上十几个学生,他说:“如果人人指鹿为马,那只鹿,说不定有一天,真会变成马。”
温暖的十二月,冬,越来越像夏。
教授没察觉后排有个来旁听的,这人一向在街市卖猪肉,也是遇上批发商指猪为牛,影响活计,来求道解惑去头痛的。
忽然,门外飞进来一只母鸡;这鸡,不是嘴黄、爪黄、皮黄的美味“三黄鸡”;是一只鸽眼歪嘴怪鸡。鸡跳上讲坛,斗鸡眼瞟瞟教授,说:“我要给大家上一堂课。”
“请讲。”教授和颜悦色,揾食艰难,对一只鸡,他都卑躬屈膝。
“我要讲的是:名鸡,非鸡。”鸡说。
教授听说过“白马非马”,但“名鸡非鸡”是怎么回事?他一脸茫然。
“我本来是鸡,但写了本《鸡婆性交史》,大家爱读,我就变了名鸡;名鸡非鸡。”鸡说。
“如果名鸡不是鸡,究竟是什么?”学生问。
“人上人。”鸡解释:“我名扬四海,大人物来求见,还得预约。如果我是鸡,人家来朝圣,就变了‘叫鸡’,就污了他们美名。”
“名鸡非鸡论”,原来也顾全了“大人物”脸面。
“不敢苟同。”教授软弱,还知道曲直。“不敢苟同?”鸡生气了,喔喔叫:“你知不知道,我在鸡书上印一张鸡相,版税,就比你讲课一年还要多?”教授哑然,他没想过鸡会变得这么嚣张,也许,乾坤错乱,世界就要毁灭了。
“我干你娘!”蓦地,那旁听的贩夫冲近讲坛,执着鸡头,手起刀落,随手拔毛,转眼把一只光鸡掷在桌上。“鸡,飞得再高,还是鸡!”贩夫说完,课堂鸦雀无声。
“见鸡是鸡,见鸡说鸡,就是教育之道!”教授憬然有悟;窗外,云雾里,隐隐有一线青天。
男人的逻辑
话说有个德国女人写了一本手册,要缩窄男女之间的鸿沟,因为男人多言不由衷;而女人,总是“好问唔问”。譬如,外出购物,男人说:“那并不适合你。”意思是:这东西太贵了。“买那个吧。”就是:我想回家了。手册,还列出十个问题,是女人决不该问男人的,因为男人不能理解个中“逻辑”,其中包括:“如果我变肥和变丑了,你仍会爱我吗?”“为什么你会爱我?”“你在想些什么?”这部书能流行,真是有益世道人心。
如果有“上帝”这种东西,这东西一开始,就决定玩残人类:它创造了两套“思考方式”给男人和女人。
比方说,女人最爱问男人:“你爱我多一点,还是爱以前的女朋友多一点?”不管事实上,还是礼貌上,男人无可选择,只能答:“当然爱你多一点。”“只是多一点?就多这么一点点?”女人,对自己设定的问题和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例必不满意。“不是一点点,是很多。”男人补镬。“有几多?”女人照例穷追猛打。“总之好多,好多。”在男人的“逻辑”里,爱,好难量化,因为一旦量化,就牵涉到测量方法,以及该使用的度量衡单位。“你怎么可以说得这样不清不楚?”女人认为:男人如果爱她,不可能答得这样含糊。“总之……”如果这是个还有点想像力的男人(男人,大部分是没有想像力的),或者看过几出老掉牙的文艺片,他会补一句:“像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沙子一样多。”如果这是个老粗,他让女人逼到墙角,前无去路,他会目露凶光,拿话掷死她:“多到你顶唔顺,多到撑爆你这个死八婆!”悲剧收场,谁叫你系又问,唔系又问,直问到好端端一个男人,舌头打结,脑浆沸腾。
男人永远不会明白:女人,为什么这么爱问问题?为什么她们有那么多的问题?为什么分明不是问题的,变了问题?为什么他答了问题,还有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你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当男人听到女人这么说,为了维持和谐的两性关系,他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扮发羊吊。她一发问,你就吐舌翻白眼,突然发起羊痫风。
男人的贞节牌坊
每回到电台去做“嘉宾”,总接到些很有意思的电话。
比方说,有个女人,她好想嫁给一个男人,情动于中,不惜在暗夜里,问道于盲。原来,男人一开始就设下“游戏规则”:他不会跟任何女人结婚。原因是:十五年前,他女朋友死了,死前,他答应她终生不娶。
不管是真是假,这个“原因”,令男人变得深情,重诺,苦涩而有内涵;简单说,为旧爱守节的男人,他脚边那个镶了滑轮的流动贞节牌坊,让他显得更完美,更诱人。
对沉醉于悲剧情调、向往陷身文艺腔这个神秘泥沼的女人,一个实在的男人跟虚无的牌坊结合,迸射的光芒,简直炫人眼目!时日过去,男人越能恪守诺言,则情越深,义越重;这简单的,甚至简陋的言情小说情节,轻易地,就让男人立于不败之地,逃过被女人逼成丈夫的厄运。
“如果我不守信诺,不重情义;你,还会不会爱我?”男人问;女人语塞。她当然不能既爱一个重言守诺的人,又要这个人轻信贱诺,摧毁对一个“死人”的约誓。自相矛盾,不合逻辑。不讲逻辑的女人,总在扼要关头,让自己的“逻辑”绊倒。
“重要的是,你相不相信这个男人编的故事?”节目主持问。“我相信。”女人答得坚决。相信,就得遵守男人订的规矩,何必另生枝节?
我们都明白“深情”这回事;这回事,除了在小说,总敌不过时光的摧折。男人,可以为深爱的死人守节,怎么不可以为深爱的活人毁诺?
如果这个故事是真的,当中,一定有一份“爱”更深更厚;而在“过去爱”和“现在爱”的天平上,属于眼前的这一份,轻若鸿毛。
没有“标准”的年代
少年人容易轻生,我也曾经是少年人,当时烦恼多,日子过得苦,却没想过寻死;为什么?回想,还是因为相信有一个“标准”,只要刻苦磨炼,达到那个“标准”,就会得到世人尊敬,过上合理的生活。
十五岁那年,小学毕业,没考上升中试,没钱读私立中学,只能上夜校,白天,干粗活;干粗活,当然讲粗口,变粗人。
“这只是一个阶段。”我一直认为,靠近心中那个“标准”,就等于远离这个“阶段”。往返工厂和货柜码头,我必定带着一本书;上车,读书;卸了货,等码头工人接收,读书。
中二那年,有一天,生物课本留在货车上,我就在纸皮箱上趺坐,来个小僧入定,闭目“重播”读过的课文;当童工,卖气力的日子,我清楚记得,只有那一天,身边没有书。
那年头,读书风气盛,上书店,有些东西,例如,余光中等台湾诗人的集子,推出必高高摞起,转眼卖完。世界,那时候,还充满各种值得追求的“价值”:精致的诗,严谨的小说,高尚的人格……只要你达到那个“标准”,就得到赞赏;滥竽,是不多的。
“我要做诗人!”这么想,就带着诗集去送货,在纸箱上涂鸦;为了达到世人认同的“标准”,为了早日脱离困境,我很忙,根本没时间想到去见阎王。
原来,我真是很幸运很幸运的:如果我今天十五岁,我能够找到什么样的“标准”去奋斗?如果我不认同,比方说,“陈冠希”这样的“标准”,我应该怎样去开创自己的人生?上网?上网解决不了问题;上吊?上吊只能取消问题。
成年人毁坏了“价值”和“标准”,等于堵死少年人的去路;我们都有罪,是我们用苟且和浮薄,合力把这群迷惘少年逼死的。
我最爱你
一夫一妻,恐怕只是基督教教义衍生的产物,大家捧着件舶来品当宝贝;这件宝贝,当然有其价值,有其稳定人心的作用;对配偶,对情人的忠诚,也当然值得尊重,值得提倡。
只是,一夫一妻,一公一母,不见得是必然的,终极的;在这种制度里,日日有人出轨,夜夜有人离题;男男女女,陷入神秘恐怖花样百出的攻防战。
读《浮生六记》,芸娘还会喜滋滋替沈三白立妾,教这个好姊妹怎么共侍一夫;大婆教路,当然相安无事,一家人乐也融融;这芸娘,也真是千古第一贤妻。
男人可以同时“爱”上两个以上的女人;女人,当然也会同时“爱”上两个以上的男人。中国偏远地区有些民族,男多女少,大家向现实低头,据说,目前还有些实行“一妻多夫”,吹着母系社会的遗风。
因为生理结构上的限制,繁殖上的要求,女人,相对地,似乎比男人“忠诚”,同时爱上三四五六七八个男人的情况较少;但新欢出现,恶性未露,女人满怀憧憬,处于迷迷糊糊的观察期;对旧爱,不忍即时割舍,愧疚之情,毕竟也是情;新旧交替,拉扯之间,也可以算是同时爱上两个男人。拉扯,可能只是一个阶段,但阶段可长可短,纠缠于离合聚散之间,噢,又过了一世。
人类的脑袋还没进化得完全,理性也没强得可以主宰一切;我们还是“感情用事”;这感情,往往只是盲动,只是遗传得来的,为了繁殖而产生的既强大又盲目的欲念。我们比黑猩猩文明的地方,只是行事之前,会点起洋烛,用刀叉吃吃肉,喝喝红酒,眼里烧着熊熊欲火,口里却说:“我爱你!我最爱的,是你!”
我们看塌楼去
“没想到会在这样的日子,这样的地方重逢!”面前人很眼熟,该佯装没看见?该点头问好?还是不问,最好?
千虑万念,凝于刹那;只有一念,明明白白:那张脸,是二十年前的脸,时光流逝,脸,不可能一成不变;人有相似,原来遇上的人,似二十年前的那人。
二十岁,目迷五色,遇美女,会问:“是前生见过了?”到三十岁,四十岁,离“前生”远了;似曾相识,只是跟另一张相若的脸,曾经相识。
也许,在另一座城,那个人,偶然,也遇上“你”;她忘了时间对人的剥蚀,她不知道你变了,头发稀了,白了,胡子花了,眼神就算一样桀骜,毕竟,多了世故和沧桑;她犹豫,还是绽出一朵意味深长的笑;男孩瞪着她,一脸不解;她才憬然而悟:认错人了,认错了二十年前的那人。
活久了,都逃不过这种“相逢”的惆怅。
想到这么一个故事:隔着一片汪洋,男人,遇上“眼熟”的女孩,察觉她手中的黄玫瑰还没凋谢,他笑了;然而,她没理睬他,她认为他会污辱她,污辱之后,还要投她到海里喂鱼。
女人,在海的另一边,也遇上“眼熟”的男孩;她朝他招招手,那个动作好含蓄,好细致,属于旧时代的。男孩听说过“徐娘半老”这句话,然而,对犹存的风韵,还没到懂得品味的年龄,他假装没看见,急步逃开。
女人坐在水边,遥望摩天楼一幢幢倒下;男人也坐在水边,遥望摩天楼一幢幢倒下。
“在这个荒谬的人世,是什么原因,让我们这样孤独?”在同一分,同一秒,他们同声向虚空诘问;摩天楼,仍旧一幢幢倒下来……
我的茶道
我嘴馋,对吃,总算有点要求,有点意见;但对“饮”这一项,可真是绝不讲究;自己不讲究,对给人家喝的饮料,当然也不讲究。
刚开店,艰苦经营,客人来了,请喝蒸馏凉水,烧开水得耗电,能省则省;然后,开水有了,热茶也有了;初时用茶盅,来四个人,奉上四个茶盅,盅盅胀满茶叶,访客浅尝即去,喝得既不酣畅,也糟蹋了茶叶;而且,“饮水机”热度不够,茶是温的,香和味,都没泡出来。
好在吃“无味茶”的日子,也过去了。
午后开店,门堪罗雀,反而多了闲情,添了逸兴,干脆在较大的那爿店添了茶几、茶盘、紫砂茶具、电热水壶等物,改成了石头茶艺馆;开门,沏一壶功夫茶,喝完了,差不多就可以关门了;客来,则共饮;客不来,则独醉;喝了好茶,原来真可以醺醺然,可以酡酡然。
朋友惠下好茶,各类名品俱备。我本来只喝普洱,什么龙井、铁观音、碧螺春等,全当是一壶壶苦水。
如今喝得分门别类,喝完一罐换一罐,渐渐的,竟能弄清眉目,大概知道喝了什么东西。
老友福建华,装修技艺一流,无不良嗜好,独爱喝茶,他祖籍福建永春,家乡有佛手茶,配同样产于永春高山的野生甘橘吃,妙不可言。吃了十种八种,发现偏爱广东的单丛,这茶甘甜,有果香,我不能吃苦,最受用。
泡茶,据说得讲点技法,茶水在几只杯子上浇,圆顺地绕圈,叫“关公巡城”;残滴均沾,叫“韩信点兵”……总之,好多名目。我做事,有自己一套,不效古人,索性就地取材,把一个小茶壶荡几下,就斜斜的,侧着滋射,你这只杯子射一射,他这只杯子也射一射,“这叫什么名堂?”猪朋好生纳罕。“黄狗射尿!”我说:茶色,实在太像尿色。
这么瞎搞,真是为识者笑,不识者,也笑;这就是我的“茶道”,欢迎你来喝上九大盏。
我不敢随便爱你
想出一个好问题,有时候,比想到好答案还珍贵。
听广播,节目主持人问:如果“我爱你”这句话有配额,世界会变成怎么样?对,会变成怎么样呢?比方说,人类同样存在“我爱你爱得很有限”基因,就算五次吧,一生里,“我爱你”只能说五次;说第六次,头,就会爆炸,你会怎样处理这些配额?
当然,你不会再像洋鬼子那样,见了人,就信口说:“搭车吗?我爱你!”“你真好味,我爱你!”“吃饭前,我爱你!吃饭后,我仍旧爱你!”每一次我爱你,都珍如拱璧,像捐出一个肾,送人半边肺。
话,必然真,没有女人再会懒天真,扮娇嗔:“耶!你好坏,骗我的。”我骗你?你以为我的命,就这么贱?
少不更事,激情,转眼把五次“我爱你”说完。活该。以后不说好了。
如果你爱得够深,如果那个人不相信你配额已经耗尽,怨你:“你不够爱我,你只是不想在我身上浪费那真心诚意的一句。”好,你还可以一死明志,说完第六次“我爱你”,就在她眼前爆炸,让脑浆血肉溅满她一身。
这就叫义无反顾,就叫荡气回肠;这种爱,虽然邋遢,但真实,轰烈。
世上,从此再没有“下巴轻轻”的情圣;我们都爱得认真,爱得谨慎。
酒,会滞销,因为能乱性,乱了性,继而乱说话,漏出一句“我爱你”,就会死;一时不死,醒来也震惊。
怕死,大家不会追求兴奋,不嗑丸,不吸毒,宁愿读书识字,追求宁静;失心疯的,慢慢倾向沉思,讲求理性。“我爱你”有配额,最大的好处还是:再没有女人在你刷牙的时候问:“你爱不爱我?”在你小便的时候,也问:“你爱不爱我?”
这种人,会被控谋杀,推出新一代微波电椅的时候,法官大概还会添一句:“逼人爱你,判死刑!”
我不妒忌
我有好多缺点,我对嚣张的人嚣张,对野蛮的人野蛮,对吝啬的人吝啬,对冷血的人冷血,对自私自利的人,自私自利……然而,我也有一项优点:我不妒忌。
我有一个女作家朋友,她说过,我是她认识的唯一不妒忌别人的人。
我不妒忌别人的财富,不妒忌别人的成就,不妒忌别人的才华,不妒忌别人的名声;甚至,不妒忌别人的老婆身材好。
妒忌,是一种好荒谬的情绪,没有建设性,没有推动力,也没有好回报。
人家活出今天这副模样,可能因为有祖荫,有贵人,有运气,有异能,有胆识,有美貌,有努力,有冒险,有坚持,有心思,有梦想,有目标,有性格,有投资;或者,有牺牲,有扭曲,有行贿,有贪污,有攀附,有跟对了老板,有一罐超级鞋油,有一条舔得上司舒服的好舌头……如果你相信“各有前因”,你就不会妒忌,不会看不开。
而且,你前天妒忌的大富豪,昨天,不是送到刑场打靶了吗?今天横行的地产商,明天面对死神病魔,你认为他还会一样跋扈?
“人家写的书销情好,你不嫉妒?”有读友这么问。“我写得快一点,坏一点,销情会更好。”我答得由衷。“人家写专栏,写得可以不断带团去旅游,你不嫉妒?”也有读友这么问。“如果写专栏,写得可以不断跟团去旅游,我才嫉妒。”我好食懒飞,其实,连“跟团”,都嫌操劳。
“人家做生意,赚大钱,越做越好,你一定眼红。”读友穷诘,誓要挖掘出我可能埋藏在十八层地狱的嫉妒。“我做生意,蚀大本,仍旧越做越好,那才值得别人羡慕。”我没骗人,我把稿费和版税全换成石头,石头越来越多,越来越美,客人见着,都开心。“我是卖开心的。”我开了一家开心店,天天让自己欢喜的人和物包围,我没有妒忌。
死心塌地
“什么样的人,才会死心塌地,爱着另一个人?”读友问。
又是一个好问题;好问题,比好答案,更能引发思考。
“怎样令一个人,死心塌地,爱着另一个人?”是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然而,“什么样的人,才会死心塌地,爱着另一个人?”却是可以讨论的,关键在于:世上,的确有些人,也许是习惯,也许是宿命;总之,就是很容易就“死心塌地”爱着另一个人的。
这种人,可能童年有不寻常遭遇,可能头脑有不寻常分泌,更可能遗传有不寻常突变,导致他们分外容易“死心塌地”奉献出爱情;原则上,都属于“不寻常情况”。
如果“死心塌地”等同家常便饭,问题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才不会死心塌地,爱着另一个人?”人人都被“死心塌地”地爱着,会是什么样的世界?大家是不是还可以正常呼吸?
不敢想像。
一个人,死心塌地“爱”着另一个人,离不开两种原因:一、要了解那个人,却没办法去了解;二、正在了解,那个人忽然不见了。
第一项的“爱”,是因为距离;比方说,一个人看见树上有一个发光的苹果,他“爱”上了这个与别不同的苹果;但他永远不能走近那棵树,把那个苹果摘下来;其实,那个“苹果”,可能只是一盏灯,他走近一点,就知道真相;他死心塌地爱着的,是自己“想像中的苹果”。
第二项的“爱”,是因为时间;比方说,一个人看见树上有一个与别不同的苹果,他把那个苹果摘下来,正要咬上一口,苹果竟让人夺去了;或者,在腐烂之前,让火神星人的死光射中,消失了;他望着那双曾触摸苹果嫩皮的手,想着苹果肉可能有的味道,越想,那味道越香浓;他不能忘掉那个在有限时间里出现的苹果;他死心塌地爱着的,是自己“回忆里的苹果”。
人,只会死心塌地爱着“想像中的苹果”和“回忆里的苹果”;这是我悲观的想法。
安眠与安息
“充实的一天,带来安眠;充实的一生,带来安息。”达·芬奇曾经这么说;当然,他说的是意大利文,未必像译文般对称。
“安眠”和“安息”,人的一生,说到底,求的就是这“相安”而已。
“相安无事”,原来是最大的幸福。
为有意义的事而劳累,事无分大小,劳累完,倒头呼呼大睡;天天有事忙,做得多,睡得好,不知老之将至;然后,忙够了,倒下就死,死得无憾,甚至,根本无暇细想该不该有憾,这就是达·芬奇的“相安”。
最爱“有事忙”;有事忙,就不怕劳,不怕累;“无事忙”,那是徒劳,是虚耗,变成一个不适当的人,在不适当的岗位,做不适当的事务;明知道不适当,却不能抽身,能不苦恼?这样地瞎干,蛮干,白干,心中纳闷,气行不畅,一般不得安眠。
等而下之的,但求欺世,欺人,充严肃,充学院,充大师,充大款,总之,充而不实;梦醒临镜,镜里好大一件充头货,看着,还能安眠,已经不是人了。
我总爱说这么一个故事:有个和尚问某禅师:“狮子捉兔子,用上全身力气;捉大象,也用上全身力气。不知道它用的,是什么力?”禅师说:“那是不欺之力。”这“不欺之力”,说得最好;不欺,才能充实;充实,才能带来安眠和安息。
如果你也想安息,听达·芬奇说,做点实事,比方说,用不欺之力捉一只兔子,或者一条鳄鱼;当然,要安息,还是捉鳄鱼,比较容易。
如何处理仇人的骨灰
看电视,原来有一对恋人死了,遗愿是把骨灰混在一起,盛在沙漏瓶里;沙漏瓶每让人颠倒一次,这两个人,或者说,这两个人血肉骨髓炼成的粉末,就在“时间”里流动,再一次,更紧密地相融。真正的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没有一种“交合”,比这更炽热,也更冰凉。
原来,可以这样处置骨灰;原来也有人把爱犬的骨灰制成它生前爱咬的骨头,让狗魂在长夜里追咬自己的“骨灰玩具”。
我们都不是圣人,总有爱恨;如果法律荡然,你会怎样处置情人或者仇家的骨灰?
深爱的人死了,也许,最好把骨灰搀了胶水,让巧匠塑成她或者他生前模样,供在床头,为那一抹逝去的微笑守灵,或者守寡。
对于恨……我从来没真正恨过一个女人;爱情里的恨,跟爱,是孪生的。
对男人,我也没有恨,只有憎和恶。
某夜,一个人吃着一大盘美味的野山椒蒸排骨的时候,忽然想到如果杀人可免刑责,而我憎恶的人就趴在面前,我会怎么做?当然会把他活生生折磨死,再碎尸万段,锉骨扬灰;可惜,现实里,法律总保护我们的“憎恶物”;憎恶,已经是一种很无奈的付出了,难道还要为这种东西损了福气,赌了自由?只能冷眼看,看这个“人”多行不义的下场。
憎恶物的骨灰,当然有人处理,不必我去操心;然而,真要由我设想,也许制成厕所刷的手柄,让他长伴马桶,还是不错的;起码,对人世,算是有点贡献。真希望警察可以放一天假,让我压抑的兽性,可以尽情舒张。
好想做富二代
“做富二代其实好痛苦,他们含着金钥匙出生,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目标,没有吃苦的机会,当然,也享受不到你死我活之后,获得的成功乐趣。”电台节目,又有人这么说;真是屁话。这么“痛苦”的事,怎么不落到我头上?
如果我是富二代,我会十年写一部小说;这十年,五年用来旅行,恋爱;三年研究一门看起来很无谓,实际上,也真的很无谓的学科,比方说,某个法老王在某一年跟某一个发骚的妃子的某一段情对某一个名词的词性的影响;剩下那两年,埋头写,挑战米兰·昆德拉。
这个专栏,当然占着;重赏之下,必有懦夫,我到山卡拉找个文笔比我好的当文胆,我说话,他写字;读友来信,赞我的,亲自答。
我会在巴黎、佛罗伦萨和上海买大屋,每月要人给我寄一张光碟,内有废柴言行摘要,按时放映,招呼外国朋友。“这是香港的憨豆,黑心鬼见了,笑到呕。”我不会学外文,只会请几个美女陪在身边当翻译,这才叫气势。
如果我是富二代,我会给聋猫阿灿买一间花园洋房,添置欧陆名牌沙发给它磨爪,定时开放接待小朋友。如果我是富二代,我会到福州寿山投一个大矿洞,请人爆石,爆出来了,吩咐几个专用大师雕猪头。
如果我是富二代,我会在卖四十块钱的拙作封面,贴上五十元小钞,让读友多买多赚,帮了人,也助长了销路。我疏财仗义,绝不保守,肯定周围都是好朋友。
我不要目标,我不要吃苦的机会,也不要成功的乐趣。你觉得当富二代痛苦?请把钱都捐给我,让我代你去受罪。我一定不负所托,尽心竭力,完成这天底下最艰难的任务。
在爱和恨的交界
情场,本来不是战场;可惜,人人当那是城市游击战,攻防战,肉搏战,爱火乱燃,欲焰连天。
多年前,猪朋在某地水上乐园发现一个白里透红的女人,女人身上无鳞,但有鱼腥味;他觉得她像一条鱼,他很快就爱上这条鱼,他认为自己前世也是一条鱼,曾经跟她在咸淡水的交界,在悲与喜的交界,在爱和恨的交界,偷欢。
也许在民国,也许在清朝,她吞了一个鱼钩,他爱她,宁愿也吞一个鱼钩,终于,让人铺上芫荽,浇满酱油,以九成熟的肉质,同躺在一只景德镇烧制的青花瓷盘上。今生,猪朋除了不时觉得喉咙痛,就总感到这苍茫天地,欠他一段情;虽然,他结了婚,儿女成群。
他忽然爱上一条鱼,爱得失魂落魄,虽生犹死;他老婆很伤心,很困扰,四出求援:“我应该怎么做?”揭破他?逼他抉择?请那条鱼放口?央他回头?闹翻了,家破了,孩子归谁养?让迷惘的人作决定,他只会作一个迷惘的决定。
外侮突来,战事即兴,只能借重古人用兵的智慧。有一计,叫“假痴不癫”:“宁伪作不知不为;不伪作假知妄为。静不露机,云电屯也。”意思是:宁可假装不知道,不行动;不可假装知道,轻举妄动。总之,要沉着,不泄露机密,就像云雷在严冬深藏于地底。
知情,心乱,妄动,几乎是坏大事的共有模式;假痴不癫,是心中雪亮,却装糊涂;既然时机不合,不可能行动,就不行动,或者等一等,缓一缓,伺机而动。
男人都喜贪新,爱尝鲜;然而,新会变旧,鲜会变臭;猪朋爱上一条鱼,激情过后,满嘴腥气;老婆假痴不癫,化解了危机。“婚姻,就是战争。”她推窗,远景一片阴霾,更大的危机,渐渐的,又逼近了。
名店
不少餐厅、云吞面档,或者老饼铺,遇名人光顾,不管名人是拍戏的,当官的,写文章的,做小丑的,总之,有点“人气”,老板就会要求合照,放大了高挂四壁;或者,请名人在墙上签名;这种涂鸦行为,我有时也会奉命而为,不能免俗;况且,我本来就俗。名人光顾名店,名店,也因人而名;年深日久,店里那一堵“名墙”,还真有点可观。
名店,不一定名实相符;食客觉得做了冤大头,认为这家店难啃,名大于实,或者名不副实,看看同样做了冤大头的名人,就会感到吾道不孤;起码,吾头不大;心理,就平衡了。
开店两年多,来访的名人,还真不少,我竟然没想到像那些食店一样,请名人都留下墨宝,或者要求他们做个无厘头的“V”字手势,实在不可原谅。查良镛先生驾临,我只是提早起来到市场去买了些野姜花养在阁楼上,免得那一瓶干瘦的薰衣草失礼于人,却没想到要预备照相机,请查先生伉俪和蔡澜先生跟我这个卖石头的来个合影,再镶成四尺见方的巨照让人羡慕,要是另附一句“设计对白”,譬如:“买得多,笑呵呵!”那才真是会做生意呢。反而对面大唐茶行的李老板认出查先生,没错失良机,拿了几本金庸小说走到门前索签名。
一九九六年,我没上班,在家里写《雪狼湖》小说,写完十几页,就传真一次到张学友先生家让他看,他看了就拿去让人筹划音乐剧;我和张先生见过面,喝过茶,也吃过饭,就是没想到要他签个名,拍个照。
名人不来,或者,不再来,我难道不可以去找?有食肆请名人在大卡纸上签名,再一幅幅裱起来示众;我其实可以买几张大画纸带在身上,遇上来访过的名人,就请他们“补签”;打算来,还没有来的,要他们“预签”;宁死不来的,也请他们签上一签。然后,分门别类框起来。试想想,连不来的,都签了名表示支持,我这家店,能说没有看头?
可惜,店小,名人们的名字和名气太大,要将这一幅幅大名恭恭敬敬地展览,我已经没地方搁石头了。名人,都保存在我心里,大家来看我,就够了。
生活态度
“什么是你的生活态度?”某天,有记者间。顿时语塞。对,什么是我的“生活态度”?什么叫“生活态度”?
好逸恶劳?我承认,但这是习性,不是“态度”;远小人,亲贤人,是做人方向,也不是“态度”;开店,遇嚣恶黄金周,提价十五倍,是宗旨,也不是“态度”。
对好人,我有好态度;对坏人,有坏态度;对“生活”,我……似乎没有“态度”。
“你说的‘生活态度’,意思是不是:我一向怎么活?还想怎么活?”我反问。“对对对,你还想不想活?”记者恍然:用字,原来可以这么平白。“我喜欢日子过得简单,我希望日子仍旧过得简单。”我好久没思考这样的问题,我说:简单,就是不需要的东西,最好不要;如果有需要,可以的话,要最好的。
如果没有需要,我不会为了炫耀,去买一辆车。我认为一个人,只需要有三双鞋:一对皮鞋,一对球鞋,一对拖鞋。没用的书,要马上扔掉;资料分类贮存,再扔掉;处理坏朋友,跟处理坏书的方法相同,在封面或者他的老脸加上眉批:没内涵、矫情虚妄、是非不分、小家子气……一律扔掉。
老公,或者老婆,愚见以为:最好没有;如果不幸有了,最好只有一个。情人,同时,同地,不宜有两个。简单的生活,源自简单的关系;如果你有三个爸爸八个妈妈,婚后有四个姨太九个夫人,再生十几条化骨龙,你的人生,美其名曰多姿多彩,其实,已经复杂得非常滑稽。
打工,理论上,比做生意简单,但端看你打的是什么工,老板是谁。碰上专门年尾裁员的无良雇主,你忙着四出谋事,就不可能安稳,不如开爿小店卖牛杂,来得简单。我的“生活态度”,就是不贪多,虚名和实利,有一点就够。
永远
“如果说你可以永远爱一个人,无异说一枝蜡烛,能点燃到你生命的尽头。”这是莎士比亚说的。
我们有没有可能“永远”爱一个人?是可以的;关键在于得先界定“永远”这个词“有效期”的长短。
“永远”本义是与天地同寿,日月同光,包括宇宙诞生之前和毁灭之后这一段长过大家条命的时间。按这个“本义”,我们根本不可能,也不应该行使这个词;只要使用这个词,就是讹骗;然而,诗人和恋人,没有这个词,就像夏蕙姨没有了化妆品,总有那么一点点遗憾。
小男孩对小女孩说:“我会永远爱你。”说时,一般都是真心的;但“永远”,在这个年纪,只是一个“助语词”,作用是加强和修饰“爱”这一个单调的字。
一般来说,情侣年纪越轻,激情越浓;罗密欧如果行年四十九,茱丽叶也三十八,同样的故事,就没有说服力,也没有叫座力。罗密欧说的“永远”,按激情浓度,大概相等于现实人生的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激情完全消退,“永远”就化为乌有;拖一拖,就不必殉情。
人成熟了,我们还会偶然说说“永远”;例如,在婚礼上,或者在一次称心的性行为之后;这个“永远”,又长久些,大概七八年。
大家都明白“永远”等于亿万光年,信口胡诌,断不会把这个词写进合约,也没有谁真会追究:“你说过永远的,怎么又不永远了?”
到了垂暮之年,大家都心照不宣,避谈这个“永远”。
小时候,清明节在澳门扫墓,记得有座什么“华人永远坟场”;坟场而说“永远”,天长地久,还是比少年人的“永远”,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