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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伟民 当前章节:15131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3:21

木棉树下

也只是一个故事,有什么寓意?大家一起琢磨。

某年某月,某一个地方,某一株木棉树下,蹲着一个人;这个人,衣履鲜洁,头发梳得蜡亮。“你在干什么?”途人问。“等开饭。”他答。没多久,一条大黄狗来了,拉了一堆屎。这个人,抓起狗粪就吃,吃得好有感情,吃得好回味。吃粪人每天来,照例蹲在树下等那条大黄狗的恩赐;途人见了,都瞠目结舌,掩鼻窜逃。

吃粪人,原来是个富人,生意做得好大,向来有人巴结,转眼间,还在那个小地方成了名。寻常人遇吃粪人,见他张口说话,初时惶然退避,习惯了,不觉其臭;甚至,竟有人受到感染,大着胆子,陪他蹲在那棵木棉树下吃屎。“你果然有品味,像我一样有品味!”资深吃粪人夸奖后辈,到底同声同气,后辈备受信任,提携,忽然飞黄腾达。“狗粪,说不定,没有大家想像的难啃。”就这样,多了第三、第四……个吃粪人。

吃粪人,以几何级数递增,若干年后,已成党成派,结成“食屎大联盟”。因为吃狗粪的,多是头脸人物,有些,还是专业人员,学贯中西;坚持不吃的,有一些,开始动摇,夜半惊醒,时有疑问:“难道是我们太拘泥,太固执?没足够的聪明去接受、去认同这堆新鲜的‘价值’?”他们变得沉默,有人试吃,有人沮丧得迁离这个已经由“吃粪阶级”管治的城镇。

“吃粪”,渐渐成为身份的象征,那株曾经有人尊称为英雄树的木棉,因为是第一个吃粪人等大便的圣地,早就成为吃粪阶级的图腾。然后,为了维护阶级利益,有吃粪人提出:“我们得成立一个委员会,谁要吃屎,得通过审批;不合格的,不具备‘吃粪权’。”建议虽好,但谁有权“审批”?吃粪量大的,认为吃粪量小的投机;吃粪期长的,觉得吃粪期短的僭犯。争逐不休,恶臭弥漫。这年春天,木棉仍旧红艳艳地开了花,万木凋零,唯有这一株树,屹立如故。

什么是“优雅”?

“什么是‘优雅’?怎么样才算‘优雅’?”读友问。我,性凶暴,由我来谈优雅,好别扭;但既问之,则答之;答得不好,幸勿见怪。优雅,当然不是着名牌,学仪态,扮高贵这样的门面功夫,这只是优雅的皮毛;穿戴,称身整洁,视乎场合调节,就够了。

优雅,是修养,是好习惯,有诸内而形诸外;比方说,守时,就比不守时优雅;满身臭汗,气喘如牛冲进华堂:“对……对不起!又塞车。”一席十数人,衣冠楚楚,瞪着你这一个蓬头垢面“大忙人”,虽然满口“唔紧要”,但你去吃饭,变了接受宽恕,还能够优雅?

有权,滥用;或者无权,还是乱用,就不及有权慎用,甚或不用优雅。《辛德勒的名单》好像有这样的情节:狂徒用机关枪瞄准集中营里一个小孩,想打烂他。旁人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想杀他,因为我有权杀他。”狂徒要体现权力。“你可以宽恕他,你也有宽恕的权力。”旁人,其实是圣人,懂得怎样理顺野猪的硬毛,救人一命。

土包和土豪都爱特权,有权用尽;然而,你什么时候发现这种“权贵”优雅?

老实,又比不老实优雅。不老实,见人,目光闪烁;行文,造作矫情,为了私利,可以蒙神骗鬼,昧着良心说话;七个破盖,要盖八个马桶,东奔西走,欲盖弥彰,私欲的臭气熏人欲呕,当然不能优雅。

有一技之长,真材实料,当然,也比虚张声势的窝囊废优雅。

优雅是眼观四面,耳听八方,但不动如山;是有权慎用,有势擅蓄,有能而不乱露;是能进,也能退,能享荣贵,也能知丑知辱知道鞠躬下台。

终极的优雅,是从容,从容面对生死成败,泰山崩于前,还是走到山脚去看看有没有人需要援手;优雅是择善固执,身体力行;当然不是像我这样,说说算数。

什么叫“雍容”?

人,要活得雍容,不容易。

当然不是脖子围只死貂鼠,身上披块狐狸皮,银簪金钿挂了一头,就叫做雍容;那叫浮华,叫堆砌。

十二个陌生人同桌吃饭,十二个交换名片,不忘各附一句,譬如:“请多多关照!我是做保险的。你今天有手有脚,明天未必有眼有鼻,什么时候找我做份保单?”

或者:“请多多关照!我是卖防盗器材的。府上装了我们公司的产品,贼人来了,只能偷你老婆。噢,哈哈哈!说笑而已,你老婆,谁会偷?”

或者:“请多多关照!我是卖大补回魂丹的。拿我这名片到总店买满十盒,九折,包送货。”

又或者,有更恶心的:“请多多关照!我是卖文的。再过几天,拙作《论雍容》就要出版了。请大家做做好心,施舍个发财钱,买三两本,让小的换一口饭吃,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人人有一个“多多关照”,到底自己不吃,一家八口可不能挨饿,大包袱里有小包袱,一个个搭到背上,步步维艰,都活得张皇;不能都怨造物弄人,家计会早提醒你:做人要有计划。

剩下那一个,他没有请人关照,他礼貌地收下名片,尽可能聆听别人有什么要被“关照”,他说:“希望我对你们有点用。”这才是雍容。

有诸内,形诸外,那是人之常情;人到无求,反过来,变成有诸外,藏诸内,精光内敛,那就是雍容。雍容的人,未必都财雄势大;财雄势大,还一脸贪相,只求“天下为私”,就很恶心。

贪婪,是雍容之敌;我不雍容,我要钱不要命。

什么人最需要爱情?

“在爱情的战场上,唯一的制胜之道,就是逃跑。”这是拿破仑说的;话是这么说,可惜,就连说这话的人,即使能避开横飞的子弹,还是眼巴巴望着一个个肉弹炸下来,浆血淋漓死在“爱情战场”上。

万劫不复,我们还是需要“爱情”;然而,问题是:什么人“最”需要爱情?

一个正常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对爱情有不同程度的渴求;年纪轻,血气方刚,浑身都是欲火,要扑熄这团火,自然发狂发癫,去找“爱情”;“爱情”,这时候,是灭火器,扑熄了这场火,三分钟过后,欲火仍旧高烧,于是,通衢陋巷,满眼都是焦头烂额,在浓烟浊雾里,摸索灭火器的“急性爱情狂”。

奇怪的是,有些人,到了中年,位高权重责任大,甚或行将就木,本来该“从心所欲不逾矩”,怎么心田脑海,镇日里还是火烧火燎?要四出征逐,享受“爱情”的滋味?一时三刻得不到“靓妹”的爱慕,就痰多咳嗽声音哑,头重脚轻周身痕,这究竟是什么回事?

一生离不开“恋爱”,总在追求别人“爱慕”的人,可以说,是“最”需要爱情的人。

这么需要爱情,大概也离不开两个原因:一、欠缺了某些东西;二、要证明某些东西。例如,欠缺自信,欠缺其他嗜好,欠缺“爱情”以外的寄托;例如,要证明魅力仍在,魄力仍在,甚至生殖力仍在。

为什么死到临头,还要耗费残余精力去“证明”?想不通,大概连这些“终生爱情狂”自己也搞不明白。“我们需要爱情,不是因为我们有太多的爱需要付出,是因为我们爱自己,自己爱自己爱得不够,就发动很多人来爱自己。”朋友这么说;也许是这样吧,爱情,原来是一场要争取群众支持的街头运动。

女魔头

睡前翻书,读到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信,窗外,风萧萧,雨飘飘,夜半读泉下人的情书,有点荒唐,也有点感动。

从文先生说:“在同一人事上,第二次的凑巧是不会有的……我也安慰自己过,我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我应当为自己庆幸……’”

第一次的凑巧错过了,我们总希望还有第二次,总以为第二次,就一定做得更好,不会平白留下遗憾;可惜,年华逝去,也只能“安慰”自己,为走过桥,看过云,喝过酒而庆幸;但这样的庆幸,到底透着一点苍凉。

我也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可惜那时候,我自己没有在“最好的年龄”;我最好的年龄,在今天。这就是我们说的“时机”,两个人,没有在最适当的时机相遇,然后相爱。

人,活久了,就有惶愧,有唏嘘,有太多错过了的凑巧,怨当时太冲动,也怨昔日没有行动。睡着了,难得没有梦。醒来屋暗,用遥控开了电视照明,客居的地方,电视能接收好多频道,有一个“新朝日”台,晚上不断播放剪得零碎的色情片段,都是要人打电话去听叫春的。“好想咻咻,好久没有咻咻啦!”女孩满口淫声;“咻咻”是什么意思?还要问台湾人。

早上播女子摔跤,明知道拳脚是彩排过的,但表现凶残,动作利落,竟然也有可观。睡眼看女子殴斗,看一会,就神清气爽,别有一番体会:虽然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女人,的确,还是应当为自己庆幸,庆幸到底还是条光棍,迄今没遇上这种用大腿夹人脖子的女魔头,负伤去结婚。

大师的下场

编了本《灿语录》,搁在店里送人,文中有教人怎样“取悦”自卑猫的,方法,只有三个:一、忆述你过去活得怎样悲惨;二、表现你目前活得怎样悲惨;三、保证你将来活得一样悲惨。

没有这“三悲惨”,不坚持这“三悲惨”,不管是自卑人,还是自卑猫,你对他再好,终有一天,他会视你为仇寇。你的上进,你的成就,对他,都是嘲谴;如果你稍有疏忽,一句话说直了,他末期自卑症发作,就会有连串的,诡秘而无情的畸行施于你身。

自卑,绝对是一种病,一种长期病,或者该说,长期大病;大病的人,其病在“大”:自视为大师,但夜半惊醒,又怕人看穿他小得可怜。他一边攀附,找更大的长期自卑大师提携,助阵;一边划地为牢,严防真正有才能的人来“评赏”;现实世界,是自卑症病人的私家病院;你要去读他的书,看他的书,请记住:你是去探病。

对病人,不宜“清心直说”,只能礼貌地,恭谨地,来一句:“今天气息很好啊!有进展啊!外面那些人,都没你强壮啊!”自卑病人,要的,就是强而壮;不是能治好顽疾的特效药。

“你这种画,是效颦之作,没前途。”好心说了实话,就没了一个末期病患“朋友”。

“你写的这种诗,像水蛇春,人家读完会气促,多读,会哮喘发作,为免残害读者,请学会用标点符号。”再说,马上多了一个仇人。

这种“画家”和这种“诗人”遇上了,同病相怜,初时,简直如鱼得水;然后,他们就会喜滋滋去开什么手稿展、诗画会、多媒体朗诵会……然后,发现来的,只是主办单位的职员和奉命来拍照的传媒人员;台上“讲者”三人,台下“听众”两个;照片刊在报纸上,好丢人,他们更自卑了。

“曲高和寡,人来得少,证明大师你曲高。”这么说,“大师”就视你为同路人,下回探病,不必捎一瓶利宾纳去了。

一场动人的凭吊

一个肥肥白白的朋友失恋了,大家幸灾乐祸,很高兴。

朋友本来不肥不白,大概不能面对又小又黑的自己,要隐姓埋名改形象;其实,失恋,人之常情,像呼吸空气一样自然,一辈子没失过恋的人,绝无仅有;就算有,也不见得是什么值得庆幸的事;大闺男,就从没有失过恋。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是废话,也是至理。

不管你相不相信,时间,真的有如洗洁精,有如漂白水,就算你坚持不忘记,笔录自认为荡气回肠的细节,放大扭曲痴缠的照片,过了数月,过了几年,那锥心的痛,还是渐渐的,淡了;再过数月,再过几年,旧事,就仿佛成了别人的故事,听来的传闻;如果你还会翻看那些一字一泪的情书,你会感到,正在偷看别人的糗事。

如果你有过两次以上的失恋,又没有为那些早变成“遗物”的定情信物,例如,围巾、音乐盒、哈罗吉蒂等分类,编年,写明送赠人名字,可能还会来个张冠李戴,捞乱骨头,让时间冲刷得白白净净的失恋人,面对一抽屉杂物,只有三分惆怅,七分欷歔。

时间,除了像洗洁精和漂白水,有时候,也反过来,成为冲晒软片的显影剂,本来不清晰的,在时间的药液里泡上若干时日,头脑里不明白的,变明白了:“当年以为佳人负我,原来是我变态畸邪,负了佳人!”

因缘成熟,也说不定能看到昔日把你推向爱情深渊,让你在醋海垂死挣扎的人,有怎么样的下场。回望,只能叹息:“当年狠狠伤害我,到底得到什么?为的,又是什么?”

在时间的漂白剂和显影液里,没有所谓的胜利者,活得好,就是对岁月和情怀一场动人的凭吊。

一个痴人在说梦

有没有这样的经验:做梦,但做了一半,醒了,再睡,那个未竟的梦却继续发展,没完没了?

文艺点说,那叫续梦,叫重圆旧梦;现实里,或者说,梦乡里,这种事,时有发生。

早上做了个好梦,梦中跟想见的人相见,巧笑倩兮,美不胜收,忽然,楼上失常户以轮椅辗地,天花飔飔响,人就醒了。月来学佛,脾气好,没冲上去捣死他们一家,抱枕再睡,竟然回到一样的场景,像置身长白山天池,又像游泳池,确切点说,是天池变成了游泳池,入暮,池畔还烧起篝火;原来在梦乡里,时间还是会流逝的,梦就是能续,已是一片晚景;更美,也更凄凉。

楼上失常户仍旧轮椅辗地,剁肉饼,跑步,人又醒了。真是不如意事常八九,这种自私的动物,杀多少,尘世才得安宁?

续梦,形式不一,梦断了,再睡即续,该最常见,毕竟记忆犹新;如果梦,算是“记隐”的话。

有一种:今天做了一半,明天,或者后天续完,连续两三天做同一个梦,直到梦残。

还有一种,最离奇,每隔一段时日,做一段,像肥皂剧,梦中有梦中天地,梦中人物,根本是另一个空间的另一个世界,总让人觉得有一天长睡不醒,就会到那个色彩沉暗一点的境界去落户。这种种断断续续的梦,我都做过,现实和梦幻,有时候,我觉得好模糊:现实太巧合,太戏剧化,梦赶不上,落后了,反而更像现实;虚有如实,实更像虚,虚实之间,日子转眼过去。

有人说,睡觉浪费时间,但梦中有梦中的时间,像去度假,度假能不能说浪费时间?我们能不能把“时间”塞进小猪扑满?积谷能防饥,积时,能不能防老?清醒的人多赚,还是常光顾美梦便利店的人有盈余?有时间,就花时间思考时间;因为有时间思考时间,于是有了心得,于是根据这样的心得,写一部关于时间的书;这样思考时间,还算不算浪费时间?因为一个梦,想到梦外之喜,梦外之悲;原来梦是沃土,我们都把根伸进去汲取养分;汲得多了,就变成痴人。

“电话车”和“电脑床”

新款电饭煲,竟然强调可以用来焗蛋糕;电饭煲焗蛋糕,电烤炉还有什么用?手提电话,已经可以拿来拍照,我也有个疑问:“照相机还有什么用?”某小孩吃了某种奶粉,电视广告说:“三岁就可以计小学二年级的数。”我更迷惑了,不能不问:“孩子三岁就计了二年级的数,到了二年级,计什么?让他计三年级,或者中学三年级的数?”这个孩子,是不是很赶时间?我们,是不是很赶时间?电饭煲焗蛋糕的时候,能不能同时煮饭?电话拍照的时候,可不可以同时煲粥?

我绝不抗拒多功能产物,其实,我就好想要一部可以变成房车的电话,一句:“马上到。”挂了线,电话就变高变大,真皮座位升起来,方向盘冒出来,四个轮子贴着地,最好核能推进,卫星导航,键入食店名称,不仅马上到,还自动到。有本事就发明这样的“电话车”;不然,去研制一台可以变成大床的手提电脑,锂电最少能用三年,床面冬暖夏凉,四面都是立体声,躺在超大屏幕上,想游泳,按一字,被窝里就碧波荡漾,阳光遍照;要看电影,按二字,有过期的《英雄》和《人间道》;睡前,要看病态教徒惩治妓女无删剪真人骚,按三字……

已经有在屋里撞来撞去,自动吸尘的机器,好像叫“吸尘机械人”,什么时候,再发明“洗碗机械人”、“洗厕所机械人”、“拖地机械人”、“换床单机械人”和“煮饭烧菜机械人”?如果家务都由“机械人”代劳,会不会一屋挤满“人”?

如果撞来撞去,都是无血无肉的“人”,最终,是不是也该发明一个为我们度身订造,有思想有感情的人?这个人,可以跟我们同生共死,同吃同睡,可以一起逛商场,也可以一起上战场;然而,这种终极的成功产品,该到哪里去买?哪里去找?人生,原来那样无奈!于是,我们继续研制各种无厘头电器,明天,说不定就有一盏灯,可以用来切苹果,批雪梨。

“无中生有”大法

“脑海里空空如也,却要交出文章,怎么办?”小学生和大作家关心的,竟是同一个问题。

人脑,当然最好等于电脑,过目不忘,一个脑袋能盛得下一家图书馆,这时候,就算没题材,没所谓的“灵感”,也可以哔哔哔哔吐出来一堆资料,一串年份。

这种脑袋,可不是人人能有的,怎样修炼“无中生有”大法?就最值得研究。

最方便,当然是借助幻想,譬如说,幻想你的男朋友忽然变了一只大公猪,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大公猪会做什么?你会跟他说什么?

“说好了明天去日本,你变了一只猪,怎么能上飞机?就算上了飞机,护照上没贴个猪头,怎么入境?”于是,你万分苦恼,越想越深入,越想越悲哀,一篇人和猪相恋的文章,就这样产生了。

佛说:空有不二。意思就是:“空”和“有”,不是对立的,是相辅相成的同一件事情;因为总得先有“空”的状态,才能“有”;例如,你要“有”东西,首先要弄来一个“空”的袋子;袋子如果满了,不空了,就不能载东西了。

当你感到“空空如也”,恭喜你,你很“空”,就等于你有无限的可能,你是一个只载了空气的大布袋,是一个无底深潭,是一条半年没吃东西的大鳄,是一辆没有载人的大巴士,天地间万事万物,俯拾即是;总之,你想怎样,就怎样。

“无中生有”大法怎么具体施展?

唉,我不是正在“施展”给你看吗?

“思考”方法

有一种“思考方法”,很奇怪,比方说,有一个男人,吃了你这块粉嫩的上肉,不旋踵,又去吃别的红肉或者白肉,甚至黑肉;东窗事发,男人热爱偷吃,偷吃还不抹嘴的习性暴露,你好难过,觉得所托非人,平白让他吃尽甜头;然而,你最后还是原谅他,为他开脱,理由是:“他是一个浪子。”或者,更严重一点:“他天生就是一个浪子。”

似乎,只要给当事人或者犯事人一个“恰当”的名词,一个“身份”,他就可以被饶恕;因为他的“身份”,例如,浪子,足以“肩负”相应的罪行。如果“浪子”或者有“浪子特质”的人是个讲师,是个长发披肩的露宿者,这些人,碰巧喜欢摄影、绘画,或者文学;“喜欢”就够了,不一定要有才情,有天分;他被饶恕的理由更堂皇了,大家会说:“没办法,他是一个艺术家。”

好多年前,有一个“诗人”带着两个老婆迁到外国一座岛上,日长无事,“诗人”用斧头砍死老婆,自杀了。因为他的诗写得朦胧,诗评家读了,自我感觉良好,他砍老婆,忽然就多了好多学术上的理由;其实,那是两回事。

他诗写得好,是个“诗人”,这是“身份甲”;他当老婆是老柴,傻笑着劈柴,是个“神经佬”,这是“身份乙”;作为一个神经佬,他跟普天下的神经佬,包括青山医院的神经佬,没有分别;他的罪行,也不应该因为他有另一个“身份”而格外“高贵”。

我们优秀的香港警察抓到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贼,移送法院,你认为辩护律师,会不会这么说:他打劫银行,抢金饰手表,遇上追捕,当然应该反抗;警察职责所在,应该开枪;我的当事人既然有枪,当然也应该还击;警匪驳火,途人,当然会有伤亡;大家忠于职责,各有明确身份。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杀人拒捕,作奸犯科,全因为他是一个“匪徒”,他天生就是“匪徒”,而且是公认的“匪徒”,根据一般的“思考方法”,尤其女人常用的“思考方法”,法官大人,你应该判我的当事人,也就是这个“匪徒”无罪。

对催人岁月的抗议

女为悦己者容,为嚼牡丹的牛,也容。

吃饱饭,恶徒只想到剔牙;淑女,都拿出补妆的匣子,用唇膏和画笔涂嘴;一张嘴,两片唇,涂得姹紫嫣红,五色缤纷;涂完脂,抹过粉,对镜撮嘴发出啧啧声,满意了,华灯下,果然焕发多几分杀死人的妩媚。

米兰·昆德拉《无知》有一段字字到肉的情节:一个女孩,为了“破碎的爱情”,为了一连串“莫须有”的原因,决定寻死;她和同学们到山里一家小旅馆宿营,事前,她偷了母亲五颗安眠药。

当同学们睡规定要睡的午觉,她走上山路,走向山脊,零下十度,天,好蓝。她吞了安眠药,没多久,睡意来了,“她知道,结束的时刻到了,太阳在她的头顶,明明灿灿,明明灿灿……”这时候,她做了一件少男少女很有共鸣的事:从袋子里拿出一面镜子,拿到面前,端详着,她是那样的美丽,她不想丢下这样的美丽,“她为了自己的美丽而感动,为了撼动她的美丽、扭曲她美丽的这股感情而感动”;她,忽然怜悯那即将消逝的美丽;然而,睡意更深了……

幸运地,女孩让人找到了,冻伤的手指能保住,但左耳变黑了,要切除,她的美丽,在手术刀下,被迫打了折扣。“这一切,竟然和她的预期背道而驰!”她想把未来废除,要美丽变成永远,偏偏失去了一只嫩滑的左耳!

昆德拉这个老头,对女孩们爱美爱得要死的“深层心理结构”,挖苦,也挖得够深的。文学,真正的严肃文学,就是有这种痛苦的洞察;作者把目标人物和人物身上的瑕疵放大,置于灯下人前;我们看了,会心微笑;然后,泣不成声。

我们都是从那样的美丽和青春走过来的;为猪唇,不,为朱唇抹彩,对岁月的无情蚕食,说到底,只是一次抗议,一种徒然,一份无奈。

画中人

十九岁那年,他在理发店一边让人剃头,一边看杂志;杂志,其实是拍卖行印发的图集,那些中国人画的油画下面,都有个底价。

编号66那一幅,画的是一个长发女孩,女孩眼睛乌亮,因为只画了大半边的脸,鼻子在暗影里翘得更秀气,嘴唇好饱满好红润;女孩在那个让颜料黏牢的世界回头,柔光,就投在她那张脸和从黑连衣裙的长袖里伸出来的一只手掌上。“这书能不能让我带走?”他问理发师;那时候,满头烦恼丝,总算暂时理顺。回家,他把那幅题为《北京姑娘》的图画裁好了,镶在镜框里悬在睡房墙上。他的这个房间,甚至他的人生,似乎都缺乏一个“重心”或者一个“主题”,那幅画挂在床前灯下,她的回眸,在孤寂中凝固,喜怒哀乐,从此,仿佛都以她的黑眼珠为轴心向八方辐射。

他爱上了这幅画;而且,爱上了画中的女孩。

这其实是两种不同的爱,爱一个人和爱一个人的倒影,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但那年头,他太年轻,以为是同一回事。

那幅画在香港和大陆的美术馆展览过;展览过的画,大概到了拍卖行,更能卖个好价钱。半月后,他按图集所标示的时地找到拍卖会场,登记了身份资料,领了个牌子,他就坐到前排,等候竞投目标画作。

“两万?两万五!三万!有没有人出多过三万?四万!四万……”拍卖员吆喝着。他心跳得好快,呼吸困难;然而,牌子举了一次,他就恼恨自己收入微薄,耗尽积蓄,仍旧不是那些商贾的敌手。“为什么就要跟我争夺?我爱这幅画,但他们只会把她,把这幅画买下来再卖出去。”他瞪着那个最终以八万五千元投得画作的平头胖子,瞪着他离座办理确认手续;当那幅《北京姑娘》让人搬到猩红的绒帘后,他感到好失落,想哭。

然后,他鼓起勇气走过去向那个胖子要电话号码,他说:“过……过两三年,我一定用双倍价钱,跟你要回这幅画。”

两三年,转眼过去,他还是没攒够钱跟平头胖子买画;他每天望着睡房里缩小了的复制品,对画中女孩,总感到莫名的歉疚;他在酒店当门童,辛勤干活,终于晋升为高级门童;他迎人送人,却最怕人;下了班,只想赶回家跟画中人说话。

然后,又两三年过去。他攒到了十万元,暗想,不景气,画主或许可以减价。“董事长不在了。”接电话的人说;胖子早就过劳猝死,接掌职务的,是他儿子。那幅画,还挂在会客室,谁愿意付钱,都可以相让。“敝公司什么都卖,包括女职员。”对方说得认真。

他终于把原画“迎娶”回家,他好满足,好快乐,头几个晚上,他几乎不肯阖眼,只靠在床头和画中的北京姑娘相对。“那一刻,她在想什么?会不会想到有一天跟我这样的一个男人度过每一个宁静的夜晚?”他觉得,她命中注定是属于他的,就像他命中注定要接受她永恒的垂顾。

时光流逝,打从他在理发店遇上这幅画算起,十载,匆匆过去。

他曾经跟一个女同事约会,但他从没带她回家,他觉得家里早就有一个人在等他。然后,他们分手,女孩都认为他是侏罗纪鸭嘴龙拉出来的一只闷蛋,热情,始终不能把这只蛋煮熟。

二零零二年春天,天天是雨天。他看到一个女人和一个中年男人步进酒店;这种事,平均每天发生一百八十次,十年来,发生了六十五万七千次;但只有这一次,他心潮涌动,他觉得女人很眼熟,那张端丽的脸,跟那六十五万个跟男人到酒店幽会的女人,是那样的不同。他们总是下午来,晚饭前一起外出;第六日傍晚,他们进了酒店,在他下班前还没有出来。第七天早晨,雨仍旧下着。男人退了房间,驱车直趋白云机场。

女人下午来,他替她开门,很自然地跟她说:“他走了。”“不可能。他说好了今天要跟我办手续,然后……一块到台湾去。”女人不相信,觉得骗她的,是这个含情看她的眼前人。

她坐在大堂一张明式红木椅上,呆望着镀金屏风前一盆兰花,大概悲哀藏得好深,脸上根本不露形迹。他一直站在大门旁看她,才二十五六的人,却有说不出的风韵。要下班了,他换了衣服出来,女人刚好站起来要走,他仍旧为她开门,问她:“要不要为你叫一辆车?”她点点头,计程车迟迟没来,她问他:“你知不知道什么地方可以看到海?”好远,他说,但他知道。他怕她想不开寻死,冒昧说:“我陪你去。”那是一个很坏的终结和一个不错的开始,他们就在那一个细雨黄昏开始相爱。

“我总觉得在很久以前,就认识你了。”他说;她早就听过同样的话,不再感动,但接受他的好意;她明白该降低要求。她从北京到广州三年,生活,半点不容易。“女人都希望过上安稳的日子,你可以给我这样的日子吗?”有一天,她问他。“我会努力。”他说。努力并不足够,她知道;然而,她可以免费和他睡一次,为了报答他的真诚。

他邀她回家,这是他第一次带女人回家。她毫不犹豫就答应,她说:“那是我一直想去看看的地方。”那夜,她换上浴袍,走进他的睡房,就看到那幅《北京姑娘》;十年前,在北京,她十六岁,一个三十六岁的画家看中她,而且把他深郁的感情化为颜色;她的青春,在那幅油画里凝固,远比在真实人生恒久。这个把她邀到睡房里来的人,根本没想到画中人会让红尘磨蚀。

“那就是我!”她好想这样告诉他,他为她“最美好的一面”付出得太多;然而,或许因为爱,又或许,因为自私,她没有说,只是温柔地问他:“你有没有发现画中人有点像我?”他如梦初醒,原来就因为“像”她,他迷上了她。

半年后,女人离开了他,他们的人生有不同的方向。她一直没告诉他画中人的故事;她知道,他最终会忘记她,却仍旧会深深爱着她好多年前那瞬间的回眸;她苦涩地笑了,让人永远爱着,毕竟,是幸福的。

那永恒的回眸

在专栏里写了个《画中人》故事;故事,半真半假,有感而作。

二零零二年六月,在广州住了三天,头一天晚上,到酒店隔壁的浴足馆“洗脚”;一双脚,用沸腾药汤氽成半熟,再指捏肘撞,飨以凤眼拳,人,反而舒服受用。我向来冷酷,不爱与人搭讪,招呼我的女孩也不多话;忍痛看她,那张脸,细致端丽,这样的女孩,该在奥林匹斯山的湖边照影,长发垂到湖里,都化为水仙花;怎么说,都不该在这种地方为人洗脚。

“店什么时候关门?”我问。“凌晨两点钟。”她说,最怕客人关门前光顾,害她不能回家。“下回,我凌晨一点五十五分来。”我吓唬她;她用眼神示意:她会恨我,一辈子恨我。

翌日,暴雨惊雷,我晚饭后就去;见了我,她很高兴。“你喜不喜欢画画?”她问。“我不画画,我来拍照。”的确,因为天气坏,无事可为。“看杂志啊。”她递给我印刷品。“杂志有什么好看?”我出门不看书,也不看杂志。“好看的。”她去取茶水,我翻“杂志”。

那其实是九五年广州春季拍卖会的“中国油画”图集,有一幅《北京姑娘》,九二年高强画的,在中国美术馆展出过;九三年,油画送来香港展览,当时,如果我看到这幅《北京姑娘》,我一定会把原作买下来,一定会为画中女孩意乱神迷。“画中人有点像你。”我对为我挝腿的女孩说。“是我啊。”她笑得很满足,她说,那时候,她才十六岁。

“能不能裁下来送我?”我问得自然。“拿去好了。”她答得慷慨。夺去她的“杂志”,才发觉书页早翻得黄旧;毫无疑问,这是她最感自豪的一件事,是她最美好岁月的凭证;一个女人最宝贵的东西,怎么就拱手送我?“可能她有一千本,见人就送。”小黑明说。真是一个恶俗的土人。然而,我还真希望她仍保留一册,让自己十年前那永恒的回顾,化为今日的抚慰。

树上掉下来一个和尚

变态朱铄的大棍

文学奖,多少像抽奖,某年,诺贝尔大抽奖抽中了印裔作家奈保尔,打算买一两本他的书看看;这个人有种,够老实,能老实面对自己的欲求和欠憾,写出来的东西,就不可能太坏。

奈保尔感谢妓女在他失意的时候提供慰藉,他不避俗世冷眼,坚持众生平等,坚持“平视”;平视最难,我们活在仰观和俯瞰之中,见高拜,见低踩,有多少人能直视人?把人当人?不鼓励嫖妓,因为不卫生;傍晚,乘车经过上海街,总见妓女穿了袒胸露脐贴身薄衣,在车缝人堆里逡巡,厚涂脂粉,神色,肤肉还是一样苍白;不希望人当娼,因为嫖客不一定都是会感恩的诺奖候选人,因为天气凉了,恶政,更比北风凛冽。

世上有很多时运不济的人,这些人,不一定依照我们的期望或者“理想模式”而存活;但人,总得给别人一条活路。清乾隆时,平阳县令朱铄任职期间,最爱用特制的厚枷和大棍,对犯人施以重刑。他最爱审理奸情,对男女床笫细节如痴如醉;有一次,他审问一名妓女,如常命令衙役脱光她衣服杖责,兴到,更让人用杖头捅入妓女接客的地方。“看你以后怎么干活!”朱铄得意洋洋,命衙役把妓女流出来的鲜血,涂在抓来的嫖客脸上,绑到衙前示众。朱铄表面上痛恨妓女,看起来是借毒刑煞住当地嫖风;然而,真正追求的,是什么样的变态淫虐,他自己最明白不过。

妓女不能干活,难道都去写作?都去教大学?暗夜里,街头有很多翻垃圾箱的猫;我们不喜欢这些猫,却不能,也不应该赶尽杀绝。朱铄为人不齿,但香港,最多像朱铄这样的“有道之士”;为了“平衡”意见,传媒最爱请他们亮相,邀他们撰文,让无心之物,成为社会的良心。

奈保尔千万别来访,来了,肯定难逃这一批变态朱铄的大棍。

艺术与环境

闲来,我爱踢“艺术家”要害,堵“艺术家”财路,难免犯众怒,习惯了;但只破不立,到底不好,这就给艺展局提提意见,说说该怎样花钱,才花得不冤枉。

事实证明,用公帑培育“成熟”了,而且熟得烂掉了的“艺术家”,效果不彰,根本不可能有什么效果;比方说,政府给我一千万,限我三年之内,写一部精致的作品,可以,我敢保证,艺展局这回终于找对人了,写得不好,原银加利息奉还。然而,这部精致作品,我在“市场”上赚了钱,退休了,还是会写的;没写成就死,那是命。你艺展局来资助我,我问心有愧,总觉得这笔钱,捐给公益金,受惠的穷苦人更多。

资助人写书,行不通;但钱,可以用来鼓励人读书;只要培育出较多有品味有要求的读者,好作品就会有市场,写作精致文学的艺术家,就能够糊口,就可以得到应有的尊重。乐观点看,这些从小就培育的读者,因为品味高雅,判断力强,如果坚毅进取,头脑里,又有足够的艺术细胞,也容易成为一流的艺术家,为人类留下宝贵的文化资产。

百年树人,资助,最好从小孩上幼稚园就开始;毕竟,要读者能欣赏一个句子,即使只是“一群白羊在绿茵上”这个简单的句子,如果这个“读者”到了三十岁,还没见过真正的“绿茵”和“白羊”,只想到旅游特辑里,电视艺员在羊群里厮闹的片段,他对这个句子,就难有共鸣,也不感到有什么情趣。

绿茵,让孩子感到该爱护自然;白羊,让孩子萌生同情心;绿和白,动和静的对比,让孩子不自觉地培养出审美能力和诗情。

爱护自然、同情心和审美能力,是一个艺术家的根本;政府要推广艺术,培养艺术家,给小孩一片绿茵,几只羊;这样的开销,是省不得的。

“我看到石堤、浅滩、落日,潮正退,海水贴在黄泥上……无边的平旷丰润,千千万万泥色的花鱼从膏腴的泥土里钻出来又钻进去,在土穴里排卵,受精,成形生长,又和泥土羼在一起,静静增加土壤的厚度……”二十四岁那年,我在台湾《联合文学》发表了第一篇叫《花鱼》的小说;写的,是澳门路环岛的“泥土”;这片“泥土”是我的“老本”,让我可以“吃”到今天,而不必依靠政府的资助。

“土壤”或者“环境”,绝对影响文学艺术家的气质和品味;气质和品味,会形成作品的格调。学语言,要事半功倍,最好从小就学,还得有个“环境”;学艺术,何尝不然?

长远来说,政府要扶植艺术,就得营造这个“环境”;艺术和自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分割不得;一边摧毁自然景观,破坏生态环境,一边要重铺适宜艺术滋长的土壤,是荒谬的;但这种荒谬,是现实,只好面对现实,知其不可而为,以期百年后,下一代,或者下一代的下一代,不那么浅陋和恶俗。

事实上,我们渐渐看得见那些知其不可而为的有心人;如今,就希望习惯分肥的“艺术家”行行好,按捺贪婪和私欲,让政府把资源用在教育上,在学校里,在课堂外,撒一把栽培文化艺术的泥土;虽然“泥土”不可能“平旷丰润”;但起码,多了厚了,即使缺乏天然营养,是化学泥,也总比不播种,不施肥强多了。

教育,是长期的;今天的文学艺术家,有一些,不谙市场运作规律,刚愎自用,可能等不到“优质读者”成熟,就饿得反肚,或者愤而上吊;政府,也不能今年花钱,等看百年后的成效。

扶植艺术,我只说文学艺术,要在短期内见成绩,要有点“现眼报”,方法是有的。

听说,艺展局就打算改变拨款策略:当判头,让出版社提交计划,判头按这计划精粗优劣,再决定批多少钱,或批不批钱;想法,的确是进步了。

出版社和出版人的诚意和能力,“产品”,可以证明,比要评定谁是真正艺术家,较有客观标准;出版社向来面对市场,也较有推广经验,避免精致作品变成昂贵的填海物料。

出版社要为艺术播种,比方说,要在一年内,出版一套十种“乱棍狂殴大食懒文学系列”,这系列作品很有价值,但比较“小众”,判头认为计划可行,以合约形式拨款,时限到了,就去验货。编得好,推广有声有色,读者有弹有赞;下回,出版社再来要钱,再谨慎审批。

充头货编出一堆狗屁不通的笑话,一摞人见人怕的“严肃垃圾”,或者时限到了,仍旧声沉影寂,出版社像座搁咸鱼的义庄;下回,就不要批钱,不但不批钱,还公布名称,严令索还公帑;意图欺诈,借善政敛财的,逮住“出版人”,不妨移送大陆枪决,以儆效尤。

艺展局除了当个好判头,当然,还可以主动些,研究有什么类别的文学艺术品,是市场上缺乏的,或者根本让浊流淹没,在水底挣扎,就要灭绝的,再跟有诚意和能力的出版人协商,找出救活,或者保护这些“文学大熊猫”的方法。

请妥善投入资源,让蛇虫鼠蚁以外的珍稀生物,也有个小小的繁衍空间。

兽非兽,人非人

天气冷,会替大白灿穿衣。猫习惯了这身穿戴,临镜自照,大概也认同镜中这个越来越像人的自己,要为它脱衣理毛,它竟然长喵抗议。猫毛裘晾在太阳下,猫总是守在旁边,瞟瞟大衣,瞟瞟人,分明在说:“怎么还不替我穿回衣服?这样一身毛,实在丢人!”

大概不常见面,声大夹恶的聋猫反而显得热情,每夜要陪人睡,睡得很甜;人起来,猫也起来;玩乐憩息,竟追随人的步伐节奏。忽然明白一件事:这些年,我把猫当人来养,猫就把自己当人来活;于是,猫性日少,人性和人的积习渐多;能再活几年,恐怕这大白灿就会用两条腿走路,用八达通卡搭公共汽车了。

我把聋猫阿灿当人,它于是活得像人;同样地,这些年,聋猫阿灿也会把我当猫;我让一只猫长期看成是猫,会不会多少也当自己是猫,活得越来越有猫性?越来越认同猫的世界,远离人的生活?

庄生晓梦迷蝴蝶,庄生不知道自己是梦见蝴蝶的庄生,还是蝴蝶在梦里当上了庄生,梦里庄生再梦见庄生化为蝴蝶……说得玄了,远了。

“你的确越来越没有人性。”猪朋说得老实。

然而,少了人性,多了猫性,甚或佛性和神性,也不算太坏吧?物我两忘,花开的时候,我和花一起盛开;树倒下来的时候,我也成了断桩;能感悟天地与我并生,而万化与我为一,那是很高的禅境;我辈平常人,能感人所感,已经不容易,遑论感草木鸟兽之所感,跟宇宙同呼吸。

未能物我两忘,退一步,低半级,大概就是我如今能有的体会:“物我拒分,人兽懒辨。”我看猫是人,猫看人是猫;西边有一个专做坏事的好人,东边有一头专做好事的禽兽;我不觉人好,不感兽坏;活得越含糊,也就是活得越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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