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我爱故我在(出书版)》作者:陶晶莹【完结】 > 书香门第★我爱故我在.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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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晶莹 当前章节:6868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29

Chris立刻接话:“没名气没关系,敢露敢玩就好!”一旁的阿U也尝过甜头,开头地说:“那些妹太上道啦!才喝两杯就说要玩猜丁字裤和内衣的颜色,一点也不啰嗦。”

阿U没好气地接话:“唉,这些妹妹玩起来很大胆,要起东西更是直接!”

原来,一群中年男子想利用自己的名声、地位把嫩妹,却没想到,嫩妹也乐于用自己青春的肉体交换一些名牌的享受。

阿U透露,有一天,一个自称名模的小咖和他玩了几次,便打电话嗲声嗲气地:“我在一家××店,看到好多适合你的衣服,快过来试试!”阿U一听,心中大乐;虽然那是家昂贵的高级定制服,但女模显然有心进一步交往,不然,怎幺会替自己设想得如此周到?

当阿U飞车赶到时,却只看到女模为他挑了两件很普通的衣服,另一端,却有一堆如小山的女装和包包。一开始,阿U以为女模会自己付钱,没想到,女模像鲨鱼般继续在店里巡游,却刻意避开那堆衣服和收银台……

店员一直陪笑,女模也没再拿新衣服,阿U一直坐在沙发上也陪笑……这样僵持了几十分钟,阿U实在觉得尴尬极了,只好站起来付了一大笔钱,

“哇靠!我付完那次钱才又跟她睡了一次,她就说她的心情很乱,想要冷静一下,就不联络了?!”

本来一路纳闷的Fan这时发出了嗤之以鼻的笑声,“活该!天下有白吃的妹吗?你们啊!小心夜路走多了!”

Chris也笑了出来,“我也中过箭!上次Ken找了那个拍过广告的‘名模’出来吃饭,她看到我桌上的汽车钥匙和百万名表就黏上我了,挺识货的!”阿U耳朵竖直,急探下文。

“然后呢?”

“后来?”Chris没好气地说,“跟你一样啊,不过,剧情丰富了一点。”原来,那“名模”一开始就铺梗,说自己和男友刚分手,孤单又没人疼,讲得Chris心痒痒的,两人要好了一阵,女模便消失;等好不容易找到人,她又说前男友又回来找她,让Chris急得找她出来吃大餐,还献上一友钻表;于是,那女模笑了,又“可以”先不理她前男友了。

后来,只要一阵子没送礼,那女模的前男友就又会很恰巧地出现,就这幺一直恶性循环,直到Chris惊觉那女模犹如诈骗集团的手法实在太会吸金了,才停止上钩。

一旁的Ken有如江湖老手,一边大笑一边消遣他的朋友:“你们也太天真了吧!现在的妹就是看你们这种事业有成的中年人什幺都有,而且体力普遍不好,只要跟你们稍稍搅和搅和,你们什幺都能给,是最能让妹简单获利的大头,所以,你们才是她们眼中的肥羊。”

阿U和Chris听傻了,原来,他们才是待宰的一群?

Ken继续接着说:“现在的妹很聪明,她们看准了你们这一群自视甚高的中年人,不屑花钱买春;所以,她们只要花点时间跟你们玩些恋爱游戏,再跟你们睡几次增加说服力,你们就信以为真了!”

Fran止住大笑,揶揄地说:“没关系啦,U董、Chris董,反正你们付得起啊!”

Chris不解地说:“可是,她们当中不怕将来有一天有名了会留底?!”

“留什么底?不是看起来像段你情我愿的小恋爱吗?”Ken老道地说:“而且,你们这个年纪的人对上床的看法还停留在石器时代,她们这些小妞早把上床看成是续摊的必要过程,你们沾沾自喜,可是在她们眼里,不过又是一个外表很高级、内心都一样的……还是别说太糟的形容词好了,留点面子给你们,哈哈!”

Fran在此时毫不留情地宣布:“自摸!Nico Nico, 各家二十台,外加三朵花,二十三台拿来!”其他三人气愤难平:“可以不要趁我们在聊妹的时候做这么大的牌吗?”

Fran装模作样地说,“各位大哥,别生气,各家不过几千块,比买给名——模的一个包还便宜哦!”话才说完,Fran便遭到一堆筹码的猛攻,丢得他满身都是,Fran夸张地说:“好爽!好爽!再多丢一点!”

阿U显然是有点沮丧了,但那颗追寻青春肉体的心仍未停息,“管他的!我要继续把名模嫩妹,继续我的长生不老之旅!”

Chris也摸了摸鼻子,“反正,各取所需嘛!我们要正妹陪玩,正妹靠我们装点门面,心照不宣,OK的。”

Ken对他们的答案也不惊讶,因为,这就是这群男人的“恋爱”之道,不断地“付出”,让大家都开心。

男人四十,原来是嫩妹最喜欢钓的一群;如果享受过欢愉,又何必计较真心或假意?既然妹妹们懂得满足四十岁男人的虚荣心,不也让这群男人多了些热闹的日子和最怕失去的被需要、被肯定?

一向狩猎的男人,在四十岁,也成了猎物。

PART 4 They

爱从来就不只一种

 二十岁的女人,青春正好,对爱情憧憬、好奇和渴望,虽涉世未深,但仗着年轻就是本钱的勇气,面对未知的坎坷或幸运,总是天不怕地不怕地自信。

 三十岁的女人,有了历练,也成熟不少,已能分辨男人的种类,也较能分配爱情在生命中的比重,在职场上的自我实现或能填补其它方面的不足,就算心中小拉警报,但看到名女人们晚婚晚生,还能勇敢面对一个人的人生。

 四十岁仍单身的女人,甚至在生活、工作范围内举目四望、拉长脖子都看不到可以牵手的对象时,难免有一种生命之火越来越黯淡的焦虑,那么,到底是死了心准备「收摊」,还是仍抱着希望?

 日本作家称这样的女性为「败犬」,但我看看身边这样的女性,不但称不上「败」,还优得不得了。她们分布在各行各业。有传播界的大制作人、台长,或是银行界、保险业的女强人,也有老师或教授。不但学历高、面貌体态更是保养得青春可人,年过四十还找不到伴,大部分的她们还是怀抱着希望的。很妙的是,她们几乎都向「外」求。

 有人上网去结交各国异性,有人找到假期就去异地来个「Love Stay」,问她们为什么找外国人?答案很妙--因为外国人比较看不出东方人的年纪,就算后来知道了,也不在乎什么「姊弟恋」或「母子恋」,言下之意,老外还是比较浪漫、没包袱。而大部分的她们,也都还和家人住在一起。家人虽然心急,却也知道不能病急乱投医的道理,只好对这个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倒是W最近有了更深的体悟。她说,不一定要结婚,有个伴就好。原来,W的母亲上个月过世了。丧礼上,只有四个儿女鞠躬,W的父亲根本没出现。她的父母也不过离婚几年,当年还是因为父亲有外遇,不要这个家,走时还带走一大笔钱,那是W的母亲赚了一辈子才有的积蓄,孰料丧礼时,父亲仍未现身。

 W说,她的父母好歹也结婚在一起三十几年;末了,她看不到父亲对母亲的爱,只看到母亲一个人的遗体,孤伶伶地被送进冰柜,上下左右躺的都是陌生人。而火化后,一个完整的人只剩下半铁盘的骸骨;妈妈辛苦了一辈子,那个躺在一起三十多年的枕边人,杳无踪影。

 「结婚不一定好,嫁不对人更凄惨。」W说,只要有伴就好,不管是牌咖、精神伴侣或是好姊妹,能相知相惜地一起走完一生,「反而是充满爱的旅程,结局也能比较温暖,这样不是更好?」W的眼睛闪着泪光说。聪明的女人啊,对爱固然永远不要放弃,但别忘记,爱不是只有一种形式,能疼惜妳的也不会只有一个叫做老公的人,放开心,好好地享受人生去。

关于承认这件事

 我始终觉得,人生的许多态度,越早想清楚,能越早建立越好。

 比如说,「承认」这件事。越敢勇于承认,人生就越少麻烦、不必绕个大弯。这里说的「承认」,不是那种道德上的,不是那种小时和爸爸承认砍倒樱桃树长大以后可以选总统的;这里要谈的就只是「情感上的面对与坦承」。

 中国人是个不善于表达情感的民族,不管是古时候或现代的教育,都要这些「未来的主人翁、社会国家的栋梁」成才成名成功,鲜少有教育学者或教材顾及个人人格特质的成长或情感学习;这或许也说明了为什么常常在社会新闻中可以看到高学历的知识分子难过情关,要不就自杀,要不就提着桶硫酸发狂地要分手情人同归于尽;纵有满腹经纶、下半辈子也只能寄身于囹圄。 关于情感的表达,要学的实在太多,就先从承认开始。承认,其实很简单、也很难。

 承认爱一个人,承认不爱一个人,承认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承认爱上一个不适合你的人;承认妳爱他只是寂寞得要死;承认妳想结婚只是怕不嫁别人会用异样眼光看妳;承认你就是喜欢波大无脑的花痴;承认你爱她爱得很卑微……;怎样,难不难?

 在情感上,你了解你需要什么吗?你又敢理直气壮地向前伸手去拿你要的吗?更重要的是,当你手上的爱并不是你真正想要的,你敢抛弃吗?

 太多所谓为负「感情责任」的人,就是因为少了坦承面对的态度,不敢听自己心底真正的声音,以致虚与委蛇、惶惶度日,终致日积月累、剪不断、理还乱。届时,不但自己不开心,那位貌合神离的伴侣也无法得到一份真正安心、真正让自己快乐的感情,请问,谁真正快乐了呢?谁又真的负了什么责任?

 很多人都是在失去亲人或自己生小孩之后,才惊觉自己过去压抑了多少感情而悔不当初;更多人在失去真爱后才深刻地体认,自己因为不愿承认而犯下了多愚蠢的错误,甚至造成一生的遗憾。之前我在台湾大学的巡回演讲时,不断提醒学生们一个原则:Follow your heart。

 原因无它,想要做好一番事业、谈好一段感情、拥有开心的人生,不二法门很简单,就是勇于面对、承认,不违背真心而已。

爱情烂咖

础宁:

 自从妳走了以后,我们的心里都不大舒服;谈起妳的事,莫不哀声叹气、或是红了眼眶。很想和妳好好聊聊,在一切都还来得及的时候;现在,有些迟了,但或许,我心里想对妳讲的话,仍能给和妳一样徬徨的人做参考。

首先想和妳聊的是爱情的部份。

爱情是和权力相斥的。有时候,我们一头栽入爱情,便失去了掌控的权力。我们的生活作息、身心灵、喜怒哀乐,几乎都不归自己管了。如果碰到的是一个懂得同等回应、爱妳疼妳的人,那么妳便会置身天堂;反之,便如同在炼狱爬行,他偶尔的略施小惠,是妳心甘情愿的原因,我想,妳是碰到了后者。除了少数「幸运」的人(事实上,我不觉得那叫做幸运!)没在爱情路上受过折磨、遇到坏人之外,大部分的人多多少少都吃过些亏。

我和我的女性友人们,都曾遭遇过。骗钱的、背叛的、撒漫天大谎的、有家室的、有秘密的、有病的 ,多到怪到妳欲振乏力,欲哭无泪;当然,不瞒妳说,在那当下,我们也想要死过─但当我们抱着朋友哭、抱着马桶吐、抱着酒瓶睡,行尸走肉 一两个月后,突然就好像被雷打到一样:我在干嘛?那个人哪里好?一点都不值得我颓废!而且,看多了烂咖,妳就能免疫,然后能一眼看到好男人,找到幸福。为一个不珍惜妳的人而死,不但不值得,他们也不会有太多感觉。

其次,我想和妳聊的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这两周,台北阴雨连绵,我的女儿荳荳异位性皮肤炎便发作了。小小的屁股、双腿、手肘和腕部,充满了小小的颗粒。一天两次,她爸爸拿着药膏细细擦遍全身;但临睡前,发病的部位更是奇痒难耐,于是,我和她爸便得担任「搔痒大队」,用搓、用擦,而不可用抓的,才能暂时止痒而不会抓破皮导致恶化扩大。这样搓搓擦擦,总要两三个小时,她才能好好入睡。

每天早上,她要上学。她已经很有主见地选择要穿什么;外面 32℃ ,她吵着要穿羽绒衣;低温 15℃ ,她说要穿冲浪裤配拖鞋(学她爸) ,每天光为了出门,我们得劝说她好久。喂她吃饭更是难上加难。她已经够瘦了,却不喜欢吃东西。往往一顿饭要恩威并施地搞个两个小时,才勉强吃完一碗;我们追着喂、哄着喂、吓着喂,腰也痠了、嗓子也哑了。

她如果提起班上男生的名字,我们便蹑手蹑脚地明查暗访那男孩的样子,她爸还会忍不住暗喊:「×××,给我小心一点!」

她如果开心地笑了,我们觉得一天真美好。她如果闹闹的,我们会比较不开心,但还是千方百计地想让她开心。

她才不到三岁,我们已经爱她爱到不能自己。础宁,妳二十四岁,妳知道妳的父母爱妳爱得有多深吗?

每当我想起在星光大道观众席里,妳那对开心又骄傲的父母,我就觉得,妳太狠心。

孩子,是曾与母亲共生的一块心头肉,也是父母一辈子最甘愿的担忧。

妳现在了解了吗?希望妳想通了,也要在天上好好看顾妳的父母家人。

陶子姊

该不该原谅?

 最近有个朋友,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他是个游戏人间的风流鬼,每天可以在街头、在夜店、在上班的大楼里或餐厅,碰见他想要把的妹,有的只睡一晚,有的维持了几个月;偶尔交个女友,女友若没同居他便趁空四处猎艳,若已同居,他便趁女友睡着时打给小野花上motel二小时,再偷偷返家神不知鬼不觉地钻入被窝;如果行迹败露就大不了分手再乐得逍遥,这样的日子教身边一堆男性友人都羡慕得口水直流。

 原以为他一定只要正妹,没想到,他在欲望来袭时,常有令人惊讶的配合。一次去大陆出差,他照例找了按摩妹,没想到进来了个捏嗓子假温柔气音的阿姨。他看了一眼,觉得还算ok,便让她服务;接下来阿姨出招了,原来她喜欢角色扮演!

 「哟,先生肚子大大的,真像只可爱的小青蛙!让姐姐来强暴你这只小青蛙,呱呱呱!」我的朋友说,接下来的几十分钟,这位阿姨不断地沉醉在她自编自导的乐趣中,而他觉得厌恶到了极点!那么,为什么不选择离开?有钱的是大爷啊?他不好意思地干笑了两声:「那阿姨身材还ok啦!而且衣服都脱了,就弄一下吧!」各位女人们,听到了吗?这就是下半身思考的男人,就算他多厌烦,还是可以做得下去。

 所以男人出轨,到底该不该原谅?答案当然是NO!既然女人已了解男人的劣根性,为什么不能体谅?原因很简单:一、姑息会养奸,既然曾经原谅过,为什么不再给他一次机会?而且,当男人呼拢说:「我真的不知道喝醉后发生什么事情?」,请问妳会不会恨妳的妇人之仁?二、欲望来时,大可DIY啊!反正男人们用自己的右手(或左手)已经如此纯熟又能满足,为什么不懂得权衡轻重?一边是偷腥尝鲜让小头一吐为快不过是几十分钟的事(别再夸大自己的能力啦!男人们!),另一边是爱你的女人,甚至还有家人对你的付出、期待和爱,有这么难选吗?三、如果男人们想过、思考过,仍勇往直前,那么这种男人是自私鬼,有一天,他还是会为了自己丢下妳,不要也罢!四、如果男人们想都没想过,那他根本没把妳放在眼里─或是说,他的眼里,妳和那位阿姨一样只有降火功能,Oh My God,妳愿意吗?

 男人若出轨,就让他翻车,车毁人亡吧!

妳的人生,妳决定

 我的两个朋友,最近都和爱情长跑的男友分手了。一个谈了八年,另一个谈了十六年。这两段恋情,都是女人甩掉男人,而且都是为了事业。让我们以小八和十六替她们做代号吧。

 十六和男人早已论及婚嫁,且两人也积极地一起看房子觅新房。她怕男人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个性,怕未来房贷、奶粉钱、教育费的压力;更怕的是,当男人浪漫地握起她的手求婚时,居然都不担心她在害怕的事。更重要的是,她在工作上刚获得一个被重用的机会,前途一片看好;她说,熬了这么久,终于可以独当一面,做到自己梦寐以求的case,怎能放弃?她三十五岁了,毅然决然地放开男人的手;她说,难过是会的,但想起手上的工作,她便笑着说:「我可以更全心投入了!」。

 另一个小八,当年在一家国际公司位居要职,穿着最新一季的高级订制服,穿梭在各大趴内与人高举香槟把酒言欢,最后居然疯狂地抛下一切,飞去泰国和男人穿着短裤和夹脚拖,一起为男人的事业打拼。她竭尽努力地学习她原本不熟悉的事务,两人甚至在当地共筑爱巢,看起来是那么地幸福。谁知道,八年后,她选择离开男人。在工作上,她因为越做越大,本来帮男人小本经营,却没料到,她优异的表现会被金主看上。她已经四十多岁了,虽然也曾有过结婚生子的梦想,虽然也可以选择小鸟依人赖在男人的臂弯,但她,还是选择在事业的天空翱翔。

 妳的人生,应该活在别人的期望里,或是自己的决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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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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