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说出来的秘密
干杯啊,朋友
世界不一定还你以真诚
既要速度,也要温度
只是希望被记得
青春同在,左右为伴
媒体评论
孤独是全世界,是所有人,是一切历史,是你终将学会的相处方式。
——张嘉佳
人生中,我们似乎每一个阶段都在拥抱孤独,高考结束的失落、初入大学的陌生、毕业后的惶恐、工作时的迷茫……孤独是人生最大的秘密,关于孤独,只要记得两件事:孤独没有不好,不接受孤独才不好。
——秋微
偶尔走在北京的人海里,踩在威海的沙滩上,握着麦克风站在舞台上,或者早上醒来在被窝里,都会想起当年瘦弱的自己,站在桥上发呆,躺在江边发呆,在楼顶吃了耗子药发呆。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孤独吧。
——秦昊
只有从害怕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奔波,到习惯一个人面对各种波折,才能明白孤独到底是什么。它是你的一部分,它是天使也是魔鬼,它能让你变得更好,也能让你万劫不复
你还有我,便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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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点起床,赶8 点的飞机,3 个小时后落地,转大巴去火车站,再乘2 个小时K 字头快速列车,之后转乘一辆本地的“蹦蹦”,而后到达这座江南小城。
十年前,我第一次出差,便是从长沙到这里。近20 个小时的火车,外加4 个小时的客车。由于很少出差,丝毫未觉得疲倦,半夜车厢里乘客的呼吸沉入海底,我仍坐在卧铺过道的折叠椅上看窗外,数着偶尔擦肩而过的列车,打量山间民居的点点灯光,发觉月光在农田水洼里的倒影比在哪儿都透亮。
我不知道未来还会不会来这座城市,不知道还有没有这样出差的机会,在那辆开往春天的列车上我许了一个愿望:希望未来的工作中能够常常出差,做一个能看到除了湖南之外的世界的人。
想象中,每次我都能坐这样的夜行列车,一夜过去,眼前的世界便换了天地。这是一辆普快,沿途停靠的城市无数,在没有睡着的时间里,我会在每一个停靠站下车透一口气——那时我年轻力壮,其实根本不需要透什么气,我下车只有一个目的,希望未来跟同事们提起,我好歹能吹牛说我曾去过那个城市。这个想显得自己有见识的坏毛病至今还在,明明有直飞到达的航班我放着不选,偏偏要挑在某个国家转机的航班,目的也只有一个,权当自己去过那个地方。
也许能力不够,所以至今不能真正满足自己内心的愿望。
也许足够幼稚,所以至今仍会用这一招骗骗自己。
十年过去,现在的工作果然实现了当年自己在火车上许下的愿望——常常能出差,常常要出差,也常常突然忘记自己在哪座城市。
就如所有狗血电视剧一样,我居然真的被委以重任被公司派出去谈判,间或去很多大学和同学们见面。读大学时,只能买绿皮火车硬座,换着同学的学生证买半价票。参加工作之后,工资略有盈余,可以选择买短途卧铺。后来可以不坐绿皮火车,改乘动车。再后来,动车改为高铁,高铁又变飞机,二等座换成了一等座,经济舱也换到了商务舱。但我再也不似当年那个会趴在车窗上彻夜看风景的少年。现在的我倒头就睡,落地才醒,即使变换了城市也少有惊喜。
有时,我会问自己:“还记得十年前那个期待见识这个世界的少年吗?”
有时,我也被反问:“你还认得出这是你十年后想成为的那个风尘仆仆的大叔吗?”
那时全世界都在沉睡,唯有我一人醒着。没有人对话,没有人应答,一笔一画的想法都在心上刻得生动形象。站在山岗上,用尽全力地呼喊,得到的不过是更大的回声而已。世界只剩我一人的孤独,莫过于此。
而现在的我,满面尘灰,为了看起来有朝气,发型也只能高高竖立。上午被老板骂,下午在部门辩论,晚上赶最晚的航班飞往另一个城市笑脸迎人。我丝毫没有疲倦,只是开始对新的世界漠不关心,我的心里从此只有人,没有景。我会突然问同事:“呃,我们这是在哪里?”同事说:“我们在人民西路。”我便很焦躁地说:“我是说哪个城市 ?”
曾经大声问同事周日是星期几。
曾经拿着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哭诉:手机不见了。
曾经在公司偶遇同事,问对方:呃,我这是要去哪里?
这种事刚开始听,感觉都是笑话而已。听多了,你也会默默干上一杯酒,自嘲地笑一笑。我在给新同事培训的时候说:“也许在座80%的人和我一样,曾经,现在,以及未来都可能只是一个打工仔而已。
我希望即使我们一辈子给人打工,也要打自己愿意打的工,做自己喜欢的事,拿自己应得的钱。通过自己的能力去获取信任,有了信任,才能尽情去选择自己的生活。”新同事们感同身受,开始如我一样去寻找自己的路。
然后有人对我说:“你现在多好啊,每天忙碌,有成就感,知道自己在干吗。而我呢?每一天过去,又是重复的新一天。人人都在选择新的生活,只有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我觉得好孤独。”
我把这句话记下来反复在心里默念:“现在的我,每天忙碌,似乎有成就感,知道自己每天要干什么。每天醒来,又是新的一天,又有新的挑战。很多人都在重复着生活,我却有很多的选择,可我为什么也觉得孤独?”
默念完这句话,我恍然大悟。那个在火车上许完愿的我,为了不孤独而一直忙碌,把自己当成陀螺。30 岁之后,风景于我只是几道走马观花的残影,少有流连忘返的停留。
曾经我认为:孤独就是自己与自己的对话。现在我认为:孤独就是自己都忘记了与自己对话。
曾经我认为:孤独是世界上只剩自己一个人。现在我认为:孤独是自己居然就能成一个世界。
对于孤独,每个人在每个年龄都会有自己无比清晰的看法。
十年前,我到这座江南小城出差最开心的记忆是公款消费了一顿极为丰盛的KFC,三个刚参加工作的小伙子,点了20 对鸡翅,狼吞虎咽,最后和一堆白骨拍了合影,脸都笑烂了,却不敢把照片拿出来与同事分享——很怕别人说我们滥用公款。
十年后,我一个人面对菜单却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于是随意点了三个菜,吃不了多少,只是觉得要对自己好一点罢了。
孤独是一个没有明确答案的名词,是多种情绪的化身,是一个人必须要面对的很多事。正在经历的孤独,我们称之为迷茫。经过的那些孤独,我们称之为成长。
在车站,父母转身后留给你的孤独。
热恋中,另一半挂电话留给你的孤独。
一个人进屋,油然而生的孤独。
想起一个人,却失去了对方联系方式的孤独。
身在鼎沸人群中却不被正眼看待的孤独。
同行数十人却没有共同话题的孤独。
一群人成功自己失败的孤独。
一个人成功其他人失败的孤独……林林总总,密密麻麻的孤独攀上我们伸展的枝干、向阳的脸庞。
有些孤独感被我们挣脱,落入大地生根发芽。有些孤独感被风带走,千里传播,寻求共鸣。
从惧怕孤独,到忍受孤独,再到享受孤独,对于野蛮生长的我们而言,也许不过是一场电影的时间,一瓶啤酒的时间,一次失恋愈合的时间。你总会知道失败是难免,明白黑暗是常态。你不再为“选错公车路线,坐反开往目的地的地铁,被喜欢的人拒绝,常去的餐馆换了厨师,来不及看的影片已经下线,团购的优惠券早已过期”而郁闷,人生总会从“我就是傻缺!”慢慢变成“呵呵,我是一个傻缺。”然后变成“没事,我们都是傻缺:)”。与此同时,我们的父母也从“你绝对不能这样……”慢慢变成“这样真的好吗……”然后变成“你自己注意一点……”。
是啊,云起时浓,云散便薄。你会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而你不再抗拒自己变了,只是会感叹,自己终于能平静接受这些变化了。你也不担心未来的自己会更糟糕,好或不好,不是外界的问题,而是适应的问题。你知道了你的适应力和愈合力总比自己想象的要更强。
这些写给自己,写给你的话,希望多年后你还能记得住。很多人缺少了另外一个人便没有自己,无论最终你变成怎样的人,要相信这些年你都能一个人度过所有。当时你恐慌害怕的,最终会成为你面对这个世界的盔甲。
一路上经历这样的孤独,算不算是一种虽败犹荣。
2014.5.18
当初你不愿听的歌,总有一天会为一个人而听。初你不愿品尝的食物,总有一天会为一个人去品尝。对于你,也一定会有一个人愿意陪你看所有你想看的电影,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看所有你写过的日记。你不爱人,人不爱你,不是报应,只是时间问题。
好吃又好看的东西不能一上来就拍照,那样显得太做作。必须喝一口,切一块再拍。你说:“你真是够了,还有比你更做作的吗?”我说:“有种你一会儿喝咖啡的时候别让我给你拍照啊。”
我买了五瓶橘子汁,我喝完一瓶,拿了一批。你喝完一瓶,也揣了一瓶,我还多了一瓶,放进了书包里。一路上,你都在问我为什么要买五瓶,剩下那一瓶是给谁的,我懒得理你,你一路上都在喋喋不休,说个没完。好端端的约会,就被你破坏的一塌糊涂。卖橘子汁的是个老奶奶,两块钱一瓶,我给十块,就不想她找了,而已。
伤都是别人给的,但痛都是自己好的。
约会的时候,你总是只要一杯水,他常说不必省钱,你总是笑笑。离开的时候,你对他说:“简单的东西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最好的东西一定是简单的。”
人一生会遇到约3000 万的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所以你不爱我,我不怪你。我也不怪这家咖啡馆,虽然我坚持坐了一个月,也没有艳遇。
我叫刘同。
33 岁。
如我这个年龄的人,大都经历过青春的迷茫,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无论我怎样假装潇洒、佯作镇定,心里总还是觉得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从负隅抵抗,到冷静旁观,才明白成长中种种的孤独感,如今看来都是无形的忘我成长。
放下,才能接纳;接纳,才有新的力量。
希望这本书能带来一些新的力量,在你一个人的时光里,让你成为自己世界的建造者。
情谊孤独
我们都因失去或错过某些人而失落。
可是要知道,虽然每个人最初都以人形出现在我们面前,可缘分一尽,有些人就只能化为相片、文字,或只留下一个名字。
他们心有余,力不济,却也能相伴到老。
纵使青春留不住
有一种孤独是明知道结局是曲终人散,可当下却不得不放声大笑,直至在这样的尽兴中流下眼泪。
一
2013 年7 月,大学毕业十年的我,重新回到了岳麓山下的湖南师范大学。
这个约定是十年前许下的。
2003 年毕业聚餐。
全班不到二十位男同学,五十多位女同学,举杯许下的诺言。
“无论身在何方,无论是否结婚生子,无论过得光鲜或贫瘠,十年后,我们再聚。”
感人的承诺还来不及咀嚼和回味,就被其他班级哗啦啦的敬酒给冲垮了,连着酒气熏天的豪言壮语,温婉湿润的临别赠言,在人群的喧嚣中,在天色渐渐发白的岳麓山下,一一沉于彼岸。
我不知道当时有多少人记得这句话,当时我的念头是:十年啊?
恐怕已经大腹便便,恐怕已经两鬓成霜。我不知道多少人有真正的时间概念,我一直以为时间概念无非是约会不迟到、上课要准时。我连三个月之后自己在干什么都猜不到,你许一个十年的约,我只觉得也许这样的许诺会显得很牛吧。
“十年孙子不来,十年狗不来,十年后老子死了变成鬼都要来!”
一人一句嬉笑怒骂。
我们宿舍13 位男生,性格各不相同。有的讲义气,动不动就帮忙出头平事;有的觉得自己特帅,每天出门前梳头发要半个小时;有的进大一就是系学生会主席,说话老气横秋;有的性格内敛,只希望毕业后不回老家就行。还有一类人如我,有任何机会都不想错过,各种面试都想参加,连手机促销员的工作都要试试。
我喝得头晕,坐在椅子上看着这些兄弟们。一个一个,十年后他们都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又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怕十年后一事无成,怕十年后孤身一人,担心自己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担心自己买不起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子,担心自己的小说卖得太差(毕业时,路金波老师帮我出版了第一本小说《五十米深蓝》),早早就放弃了写作,我怕之后再无实现梦想的可能性。
我怕好多,然后就吐了。
有些承诺如一根针,毫无重量,却凛冽锐利,能直挺挺地插进每个人心里,伤口细微到毫无疼痛。在时间的流淌与社会的打磨之后,伤疤和老茧交错缝合,众生坎壈,任谁都忘记了这句话的出处,我们举着酒杯,脸色泛红,20 岁出头的男男女女们,谁又能想到十年之后自己的命运会如何纠葛呢?
毕业一年。生活暗无天光。置身于正在风暴四起的电视传媒中,沧海一粟随暗流漂泊,毫无抱怨。有时遇见同在长沙工作的同学,互相调侃两句,他们说:“猴子,你怎么越来越像猴子了?”我咧嘴一笑:
“那还不是因为我回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
如果你认定苦是自己应得的,那么光必然会照耀到你身上。
即使是沧海一粟也终会有归宿,扛到云开风散,暗涌窒息,再漂泊的物体也会沉于海底,各有各的领土。
毕业十年,只是一个回首的时间。
我妈打电话给我:“明天你回湖南做什么?”
我说:“大学毕业十年聚会啊。”
我妈用一种难以置信的语气说:“不会吧,你毕业都已经十年了,怎么在我心里你大学毕业并没有多久。”
我在电话这头讪讪地笑。笑在我妈的心里,我仍是少年。也笑时光似风,带走了季节,也带走了青春的温度。
嗯,我毕业十年了。在从北京回长沙的高铁上,看着窗外的风景,倒退啊倒退,就想起那些年的我和我度过的日子。
毕业三年。埋头苦干,四周无光。人还是那个受到讽刺会咧嘴一笑的人,工资少了不敢和主编理论,挺孬的;被欺负了只会在角落里为自己哭一场,挺娘的。唯一做得够男人的事情就是每个月存4000 块交给我妈。虽然存满一年,也买不了什么,但只是觉得这个举动很爷们儿。
毕业五年。开始在行业中摸出一些门道,成为了小团队的负责人。
开始有了失眠的症状,也常常从睡梦中惊醒——我总是梦见自己被公司老板开除,当众大骂,冷汗刷背。
为什么会那么心虚?为什么总受制于人?为什么自己的命运那么容易就能被人操纵?那几年我的生活中只有工作,鲜有朋友,与大学同学也少有联络。偶尔隐身在中国同学网5460 的班级论坛,看同学们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发福的发福,升官的升官,心里想着:我的落点究竟在哪里?
对于绝大多数北漂的人而言,北京,仅仅是一个梦。我拼劲入睡,融入环境,只希望自己清醒时,它是个值得称道的美梦罢了。只是,刚到北京的日子,夜晚常常做噩梦。
毕业七年。工作渐上轨道,老板信任有加,不再从梦中惊醒。这时才发现生活单调得可怕。地铁、公车、走路,每天遇见很多人,通过表情猜对方的人生,通过水果摊老板娘的水果,猜她这个月的生意。
临近30 岁,人生开始顺遂,却并不热闹,几乎没有出过国,也没有和伙伴们做出什么出格越轨的行迹。那时,媒体开始报道80 后的榜样,韩寒成为国家公民,郭敬明转换身份成为有“中国梦”标签的商人。
我在电视圈,做着几档娱乐节目,在校招的季节跟着人力资源部进校园宣传公司,常被问到一个问题:我是学新闻专业的同学,我是有新闻理想的,娱乐新闻算个什么东西?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我从中文系毕业,十年投身于此,也曾吃苦也曾拼命,面对那些双眼灼灼、理想累累的同学们,我竟然语塞。
做娱乐能算是一种理想吗?
我不止一时觉得自己过得卑微。面对朋友、家人的不理解,我只能咬牙挺住。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想明白这些质疑的本意——你如何才能向外界传达你存在的意义?
自己存在的意义,多难回答的问题啊。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甚至都弄不明白:为什么贷款需要选20年和30 年?——我只能选30 年啊。为什么房子要选朝向?——能住不就行了?
家里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给我凑齐了北京一套小户型的首付。
我爸妈比我更兴奋,爸爸来北京出差看我,让我带他去房子的工地走走。我走到未封顶的工地,手指胡乱一指:“喏,那就是我的房子。”
“哪一套?”我爸问。
“我也不知道,就是这里面的一套。”我是真的不明白,房子是哪一套有什么重要,重要的是有一套。
后来我爸一直怀疑我把首付拿去做了为非作歹的事儿,直到交了房我住了进去,他还怀疑我是租来骗他们的——直到拿到房产证。
这些在我看来,都算不上什么傻事。青春,是一个容量极其有限的内存,没有人能十全十美,有些内容存储多了,自然有些内容就缺失了。有的人左手拿着U 盘,右手拿着硬盘,有备无患,全副武装,我看着都觉得累。
就是在这种承认自己某方面不足,却义无反顾朝着一个方向奔跑的过程中,我赶上了求职节目的兴起,成为里面的职场达人。
从小父母就教我如何待人处事,我照着学,却发现自己并不招人待见。反而当我说些自己真正想说的,不伤害他人尊严的话时,别人会更在意我、欣赏我——因为那是你的思考,而不是转述别人的思考。
后来,参加各种活动,主持人逢人就介绍我是“职场达人”。每次被这样介绍的时候,我都想把自己掐死,然后警告自己,以后再也不要参加这样的活动了。我的心虚是有原因的——钢琴好的可以称作钢琴达人,美术好的可以称作美术达人,人人都术业有专攻。我可好,职场达人,说白了就是职场小混混。
后来,为了不再混,我离开了“职场达人”这个称号。
人生就这样到了33 岁。
我并不觉得这个年纪真的就到了而立之年。
古代人因为寿命太短,50 岁就差不多快挂了,所以30 再不立,不如直接挂了。而如今,人们动辄庆祝80 大寿,40 岁才是真正的中年吧。
所以33 岁的我,以及30 多岁便已被古训折腾得够呛的青年们,我们完全可以再利用好些年去挑战人生,尝试多种不可能。而这其中,就包括了与少年的我们重聚。
在人生缓缓前行的旅途中,回首张望需要勇气,直视而悠长,像是某种神圣的仪式。
这些年,在出差旅途中、在他乡与旧友和老同学的相遇,三杯两盏淡酒碰撞出来的火光,放射性地将我们的心投影在墙面上。你会发现,再强硬的外表之下,都有一根针立在那儿——“无论身在何方,无论是否结婚生子,无论过得光鲜或贫瘠,十年后,我们再聚。”
一方面,一个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热闹。
另一方面,探险已不再让人有冲动,回归过往才让人觉得温暖。
“我们聚会吧。”
同学在电话里这样说,手机上便有了一个专属的微信群。
人群数字一个一个地增加,故事一点一点地厚重。
到了临近毕业重聚的日子,我的内心愈发忐忑。怕自己会忘记他们的样子,怕自己会忘记他们的名字,怕自己会忍不住落泪,怕自己因过于兴奋而喝酒到醉,怕他们会说:刘同,你变了。
老同学互为照妖镜。多年后再相见,每个人都诚惶诚恐,尽力让自己回到以前的样子。不是说现在的样子自己不喜欢,而是担心老同学会忘记自己。大学同学见证了自己最青涩最懵懂的青春,那些趁年轻犯下的错误,自己忘记了他们却记得一清二楚。我闭着眼都能猜到他们用极其熟悉的语气对我说:“就你那死样子,还给我装,还给我装。”然后自顾自地笑出来。
老同学,恐怕是世界上称呼得最生疏却对我们最知根知底的人。
二
我是班长这件事儿,除了我,大多数同学都忘记了。后来经过提醒——我们班人数最齐的一次郊外烧烤就是由刘同组织的——直到翻出老照片,勾起旧回忆,他们才恍然大悟。
30 岁之后的我,开始陆续走了很多校园。从刚开始面对阶梯教室的300 人,到报告厅的1000 人,到大礼堂的3000 人,到大操场的10000 人……我从当众发言会引发肠痉挛的孬种,变成了被无数人打磨之后一人独说两个小时也不会停顿的话痨。
这一次十年重聚的班会,由班长主持。
九点,站在当年上课的二楼213 教室,阳光灌满了教室的四分之一,讲台下坐着同学和老师,感慨万千,我张了几次嘴,都不知道第一句话到底该说什么才好,什么才对。
说“大家好”,太做作。
说“我们又回来了”,假high。
说“欢迎大家”,我也没有那个资格。
直接切入主题,怕毁了众人享用精心烹饪大餐的胃口。
我说:“即使在十年前的课堂上,我们班上课的人数都没有如此整齐过。”
底下小心翼翼、庄重神圣的氛围,突然变成了哄堂大笑。
女同学在底下说:“主要是你们男生都来了。”
哈哈哈,哈哈哈。笑完了,又陷入了僵局。我手头有一份流程,但我不想按流程主持,这并不是一次需要按流程完成的会议,有人从加拿大回来,有人从北上广回来,有人从外省赶来,我们只是想坐在一起,随便说什么都好。
郭青年不知从哪儿拿出了一把吉他,他用仍然不标准的湖南洞口普通话说:“我来给大家弹一首歌吧。”
他站起来,找了教室第三排的座位,选了一个很帅的姿势,开始弹唱。
郭青年,是我们班的传奇人物。中文系大一新生作文摸底排名,其他男生折戟沉沙,郭青年上榜,全系第一。他写的那篇作文《青春》,被当作范文众人传阅,有同学复印给外校传阅,有女生因此专门和我们622 宿舍联谊,目的也只是为了睹君一面。没想到,后来郭青年决意放弃写作,他说:“我只是想写自己喜欢的,你们不要总来骚扰我。”当时我觉得他太清高,后来一系列的事情让我觉得他内心里不过是个孩子,不想被打扰,也不需要被大人肯定。
郭青年毕业之后,考上美术系研究生,然后去新疆大学的美术学院做老师。因某些原因,他从新疆逃回北京,自己在画家村建立了工作室,做自己的摄影展,也偶尔玩些前卫艺术,比如裸奔,被警察带进局子好几次。明年出版自己的摄影作品,在德国办展览。他说:“我最怕警察了,看见穿警服的人就双腿打软,后来为了克服这个毛病,我就找了个女警察做女朋友……”
大学我听的第一首吉他曲,也叫“青春”,也是他弹的。
今天他弹了一首《米店》。
“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你坐在你空空的米店,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在寻找你自己的香。窗外的人们匆匆忙忙,把眼光丢在潮湿的路上。你的舞步,划过空空的房间,时光就变成了烟。”
如果一个人只能全身心去做一件事情,那就是青春。纵使青春留不住,但伴随着青春生长出来的回忆,划过皮肤的温度,对未来呐喊的分贝,我们曾珍惜彼此的那些情感,都是能用文字、图片和音乐记录下来的。
郭青年穿了T 恤、短裤、白袜、运动鞋。他那样一个人,为了十年聚会,认真捯饬了自己。就像第一次参加升旗仪式的少年。
他很认真地小声地唱着吉他里的那首歌,生怕惊动心里另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我们静静地听着,沉默,沉默,直至含泪。
时光在他的吉他声中回转,这十年我参加过很多歌手的发布会,在偌大的舞台上,他们弹着吉他,配合更好的技巧与音效,却远不如此刻好听。我分明看到郭青年将噪声隔离,让时间冷静,有风无声,阳光变成流水,看得到它们洒在郭青年身上的影子。
一群三十好几的大叔大婶, 昨天还因为家长里短在发牢骚,因为教的学生调皮而苦恼,今天却一言不发,只顾着流泪,缅怀青春,真是好笑的场景。
我们嘲笑过少年的无知,也嘲笑过岁月的苍老。我们行走在路上,理想宏大,眼窝却浅显。我们没进入状态时一言不发,我们瞬间被感动后,人人冲上讲台争说自己这十年的变化。
曾同学,读大学时我们聊天不多,她性格内向,和男同学说话会脸红。有一次女生宿舍进了贼,她面对宿管员支支吾吾急得说不出一句完整话,在我的印象里,曾同学大概就像在我们每个人生命中扮演熟人角色的人物,点头之交,之后再无了解的欲望。
我拖着行李到酒店时,她坐在接待处,看见我便热情地打招呼,说她女儿看了我的书,说她很骄傲地告诉她女儿作者是她的同学。
我当时有点被吓到,在我的印象中,无论十年的时间是否算长,能彻彻底底改变一个人本质的机会微乎其微。正如我,十年前,十年后,我改变的是表达方式,但真正的那个自己,仍旧有迹可循。
一曲《米店》结束,同学们陆续上台说自己这十年的改变。
曾同学上了台,还未发言,脸已因激动而发红。
她的第一句话是:“我从未想过十年后还能和你们相见,有些话我从来没有说过,但如果今天不说,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可以说。这十年,没有人与我并行,所以我想告诉你们这些年我的故事。
毕业后我找不到工作,只能考研,读完研后投了无数的简历,求职未果,又在老同学牵线的单位一次又一次被涮,心如死灰。后来一个人去深圳,睡过公园,一个人在天桥下痛哭。决心转行,进入四星级酒店做服务员,惹人讶异,被人嘲笑,只能刻意隐瞒自己的学历。
再后来,我进入现在的金融公司,结婚生子,从未放弃。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这些故事,即使有人知道了,也很难相信。今天我想说给你们听。我从来没有放弃过生活,也没有被生活放弃。”
她一个人站在那儿,带着哭腔说完这些。集体鼓掌,有人走过去拍拍她的肩。
有时候我们说很多话,并不是想得到热切的回应,而是只要有人愿意听,愿意帮我们记住,就够了。
当曾同学说她十年经历的时候,我们在心里细细揣摩这些年的改变。同窗四年,并无二致,毕业那天之后,我们开始走上不同的人生路,进入社会不同的切面。
讲义气的成了警察,耍帅的当了单位的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已做了局长,第一个见网友的女同学嫁到国外成为家庭主妇,与男同学关系最好的女孩成了大互联网公司的销售冠军,想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仍在挣扎,随心漂泊的一直祥和淡定,而我,进入传媒这一行之后便没有更多的选择,算是一条路走到黑,争取到了一些机会得以喘息。
如果十年前问我,你们花十年去经历,会知道自己未来身处何方吗?
有关时间的提问,都是问题简单,回答太难。为了一个结果,人人都会付出种种不为人知的代价。
你的对手每年都在更换,你的伙伴也是。你的收入每年都在增加,你的消费也是。你的眼界每年都在加宽,你行走的步伐也是。你越怕别人让你失望,你就越怕自己让别人失望。有一类人,有自己的个性,想独立,有挣脱社会引力的欲望,却必须背负压力勒青全身的伤。谁都无法脱离“守恒”的规律,我们自觉越来越成熟,不过是越来越不在乎。盔甲再厚也无用,伤疤硬实才能防身。
三
离开十年同学聚会的第三天晚上,我收到了一条来自622 寝室长的短信。
“这次相聚发现你真的长大了,成熟了。或许是因为我曾经太了解你的缘故,我发现这十年尽管你的外貌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你的心智却已经如此的改变……内心为你这样的改变而高兴,祝愿,在路上的你,越来越好。”
灯火迷蒙,鸣笛遥远,我手握方向盘,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开。
把车靠边,摇下车窗,眼里全是唏嘘后的漫漶。这条路是北京最拥堵的三环路,在最高点的位置朝前望看不到尽头,也数不清前行者的数量,每每投身于此,便感觉不到自身的重量,愁如湘江日夜潮,接二连三。
在参加十年同学会的前一夜,所有男同学全部住回湖南师范大学第五宿舍的622 寝室,我推开门,那些熟悉的面孔正聚集在寝室中间的书桌上打扑克,一个一个热情异常,“Hey,你好,好久不见”——因为很久不见,大家都刻意压制内心的紧张,用热情来化解尴尬。你好。你好。你好。你好。当对第四个人点头微笑时,我已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突然哽咽,一字一顿地说:“我真的好想你们。”然后大哭了起来。
因为哭泣,我从梦里惊醒。而那时,我身处凌晨5 点28 分的北京。
离十年相聚已不到24 小时的时间。
我不希望自己只能趴在回忆的缝隙中望着过去,不敢惊扰。新情旧恨,日暖朝夕,人来人往,放任成滂沱。
我不希望只记得你们的样子,像雕塑,尘封在记忆的相片中。
我不希望只能在老去时提起一切,只能说一句,人生长恨水长东。
我希望自己在没有麻木之前还能尽力用文字记住过往每一个在自己身上留下印迹的人,记住每一种感动过自己的温度,记住让我成为今天的自己的一切。这些组合起来,就是一个人的青春。
纵使青春留不住。
曾经一度,我讨厌自己动不动就会流泪的矫情。现在的我,却越来越能接受自己被打动的瞬间。因为不怕被人看到情感的脆弱,反而能比别人得到更多的感动。毕业前十年,同学间鲜有机会联络,这次聚会之后没多久,大家听说我要去广州出差,一帮同学就热热闹闹地跑到了广州聚会。
还没吃夜宵,就喝得烂醉。有些人,走着走着就不见了,但还有些人,走着走着,又在路口集合了。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事事如棋局局新,人人如画张张喜。
2014.1.7
放任飘洒,终成无畏
有一种孤独是多年后突然回头看自己来时的路,才发现曾有一段日子自己一直在重复、重复,被现实卷进旋涡的孤独。
小五是我16 年前的朋友。
回忆就像女儿红一般被埋在土里,偶尔想起来挖两锹土,都会醉到半死。一群人怀旧,就着往事下酒,睫毛上满是青翠的湿气,饱含垂涎欲滴的温柔。
“你们还记得小五吗?”有人问。
没有人回答,不是因为忘记了,而是没有人知道他在何处。记得一个人,也许不仅仅是只放在心里。
大家都只是听说,小五读大学的女友怀孕,打胎缺钱,去了黑诊所,导致大出血没有抢救过来。不堪女方家人的纠缠,小五连退学都没有办,就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线中。
我坚信他一定会出现,在我的印象中,无论怎样的战役,对于输赢,他总是拥有自己的态度。
小五是我儿时玩街机最要好的格斗游戏玩伴。
我曾放下豪言壮语,我选春丽,万夫莫开。其他人都跟我打嘴仗,只有小五说:“给我一星期的时间,我存五块钱,到时谁输谁买五块钱的游戏币。”
其实他完全可以不赌这五块钱,我骂他是个蠢货,他倒也不避不躲:“我不相信一件事情的结局,我更相信自己的判断。但如果我真输了这五块钱,就是给自己一个提醒。我最怕失败时难受,事后却忘记了。五块钱不过是我所能付出的最大的代价。”
十七八岁的我丝毫不在意他那些充满哲理的人生规则。既然放开玩了,当然就是冲着赢去的。三下五除二,小五存了一周的五块钱顺利换成了游戏币。我分了一半给他,他心怀感激,我若无其事。
我和小五迅速成为玩得一手好格斗游戏的战友。他一直在为自己的失败埋单。他总是问我,为什么他会输,为什么我总有克制他的方法,为什么我对于游戏手柄那么熟练,感觉不用动脑子一样。
我看着他求知若渴的样子,深深地叹了口气,我说:“小五,如果你对于学习也这么认真的话,你考不上清华北大,天理难容啊。”小五撇撇嘴,不置可否,继续追问。我反问他:“每次你输得那么厉害,输那么多次,正常人都气急败坏了,你心态倒是蛮好的。”他说是因为小时候他常和别人打架,打输了回家就哭,不是因为太疼,而是因为不甘心。他爸又会加揍他一顿,然后教育他有哭的工夫不如好好想一想为什么每次打架都输,面对失败才是赢的第一步。
我说:“我看你也没赢过我啊?”
他说:“是啊,所以你怎么总是能赢我呢?”
我说:“你玩游戏只是兴趣,而我靠的是专注。你会考虑如果自己输了要付出怎样的代价,而我根本不会去想输这件事!”
他心有不甘,想要反驳。我说:“不用不用。”
兴趣可以用来打发青春时光,而专注是可以发财的。
可惜的是,我并没有靠玩游戏发财,反而因为放学后老玩游戏而被父母罚跪、被老师罚站。小五的父母忙于教育比他还不听话的姐姐,老师对他的惩罚也进入疲于奔命的阶段,最终变得熟视无睹。放学时他经过我身旁,招牌似的撇着嘴说:“要想从一个人心里彻底解脱,就是不要让他们对你抱有任何希望。”夕阳斜射在他的右肩,铺了一层美丽又朦胧的光晕,像圣斗士的盔甲,他的语气有些戏谑的成分,潇洒爆了。直至多年以后,我再次想起这个场景,才突然读出他的一点点无奈。年轻,凡事都是迎面而上,一张脆青的脸,被生生击得粉碎却也肆意飘荡,哪有茹毛饮血后的回甘。
那时大多数高中生以为人生只有一条大路,两个人稍微有一些共同爱好,就觉得我们是这条路上的唯一同伴。我和小五任何话题都一起聊,任何心事都拿出来交流,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下课一起去厕所,晚自习分享同一盘磁带。连暗恋女同学也要商量好,你暗恋那个好看的,我就暗恋好看的旁边那个不怎么好看的。那时,谁也不知道有些路是能自己一个人走出来的,也就自然不知道还有些路是不需要那么多人一块儿走的。
高考前,小五放弃了。他说反正他就读的学校只是一个包分配的专业学校而已。而我也在滚滚的洪流中找到了所谓的救命稻草——如果高考不努力,就得一辈子留在这个城市里。
有人拼命挣脱,终为无谓。
有人放任飘洒,终成无畏。
我考到了外地,小五留在本地。原以为我们捆绑在一起的人生路,似乎也走到了分岔路。
开学前,老同学们约出来给彼此送行。几瓶酒下肚,我们说大家仍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借着酒意,我和小五去游戏厅又对战了一局《街头霸王》,我胜得轻轻松松。一起回家的路上,他的双眼因酒精而通红,一句话都没说。
那时申请的QQ 号还是五位数,电子邮件毫不流行,BP 机太烦琐,手机买不起,十七八岁的少年之间都保持着通信的习惯。小五的信我也时常收到一些,以薰衣草为背景的信纸,散发着淡淡的薰衣草的味道,上面的字迹潦草,想到哪写到哪,没有情绪的铺陈,只有情节的交代,一看就是上课无聊,女同学们都在写信,他顺了一页凑热闹写的罢了。我说与其这样写还不如不写,他却说凡事有个结果,总比没结果好,哪怕是个坏结果。
我却不想敷衍。认识了一些人,明白了一些事。我却找不到人陪我一起玩游戏,也找不到能一起喝酒谈心的人,于是喝酒成了一种微笑的应酬,一杯干尽成为历史,一杯撑满一顿饭倒是常事——不是新同学不好,而是我开始明白,人与人之间走的路恐怕是不太一样的,不用花时间在每一个人身上,你想走谁的路,想与谁结伴,也要看对方是否愿意。我把这样的心迹一一记录下来,然后当作信寄给小五。
这样内容的信几乎都是有去无回。幸亏我需要的并不是答案,只是把心里想的用文字记录下来,排列整齐,与之分享。
有一天,他突然来信说:“我让女孩怀孕了,让她自己去堕胎,去大医院钱不够,她找了个小诊所,医生没有执照,女孩大出血,没抢救过来。她家找来学校,我读不了书了,你不用再给我写信了。”这是他写过的最有内容的信,言简意赅,却描绘了一片腥风血雨。
我拨通小五宿舍的电话,他已经离开了,所有人都在找他。他已决意放弃学业,留给别人一团乱麻,自己一刀斩断后路。
再见小五是两年之后。同学说有人找我,我抬头看到小五站在宿舍门口,对着我笑。身穿格子衬衫,隔夜未刮的胡须,散发出像被香烟熏过的味道。太阳像高中时那般打在他的右肩上,铺陈着一层淡淡的光晕,就像这两年被生活打磨而成的圣衣。
“你还好吗?幸亏我还记得你的宿舍号码。”小五比我淡然。
“你没死啊?! 我还以为你死了!! 妈呀!! 你居然……”我激动得话都说不出来,冲上去搂住他,眼里飙的全是泪。不搂死他,简直对不住这些年为他流露过的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