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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作者:冯唐 当前章节:3052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8:40

“春天来了!”

夜里蓦地醒了,坐起身来,涌进鼻端的空气清凉而滋润。

下雨了!

没有闩严的窗户被不大的风挤开一道窄隙,风顺势涌进来,涌得窗帘浪一样起伏。起伏的当儿,一两撇极轻极细极嫩的雨尖就着风悠进窗里,悠上我睡暖的脸颊。忽地,不见了,仿佛渗入了毛孔。只余下一味痒痒荡荡的感觉。

雨一定很小,听不见积水从房檐上滴下来的声音。但我能听见,或者说想见,雾一样的雨怎生化入土里,怎生润着天地生灵。

一骨碌翻到地上,晃荡起大拖鞋,我踢踏出了楼门。

一切都裹在如梦如幻如烟如雾的雨里,雾似的雨敷在眼上,我清醒了许多。褪了鞋,一只手拎着,另一只手卷起裤脚,我蹑脚屏息地溶进雨雾里。

凉气激得皮肤上浮起片片的小突起,人觉得分外的爽气。脚下被雨丝初润的土地表面有薄薄一层细细的花蕊,压上去很细腻的感觉。探出舌尖,舔进一两丝雨脚,绵绵的,伸出手掌,盛住飘游的雨线,像小小的指头在挠,小小的舌头在舔,痒痒的。

我真想大跑,大笑,大哭,大叫一声:“春天来了!”

可是我怕,怕惊动这至纤至细的生命的嬗变。仰面躺下,摊开四肢。上面盖的是纯粹的天,下面铺的是纯粹的地。

上操的时候,相熟的,眼波一流,眉语一渡,渐相远引,离人群而去。

“美丽冻人”的那位,穿了件紧身的薄毛衣,白色,质地很好。她身段的确不错,发育很好。做操的时候,紧身的毛衣把上身的曲线绷出来,高山深谷,该起的决不平,该凹的决不隆。高耸的双乳包在里面,最是乳峰上的奶头又把紧绷的上衣顶起一个绝妙的突起,阳光洒下来,淋出一个小小的浑圆的阴影,绝妙的阴影。

上帝呀,在这一切里我感到一种莫大的诱惑。

我不是不知道孟寻的一举一动意味着什么,即使我不知道别人,我还知道自己,知道自己对某个女孩子说一句浅浅的话,道一句普普通通的“早安”,送一片平常的贺卡,这一切琐事的背后都蕴含着什么。

我不是缺少热情,不是缺少勇气,我只是没有想清楚。

孟寻和别人太不一样。对别的女孩子,我可以对自己说,读书人书债寻常,爱酒人,酒债寻常,少年人,情债寻常。我可以学古人说,女人如衣服,时过境迁,气候变了,长袍就得换马褂。小兄弟们请我喝咖啡,求我给他们讲讲追女孩子。

端起脏兮兮的杯子,我好不容易找着个能放嘴唇的地方,啜一口:“追女孩这东西,就像脸上长的青春美丽疙瘩包。没长的时候,看见别人长,显得很大气,很成熟,很有男子气概。随着时间推移,自己脸上也必然会长出来,你就总想着方儿,变着法,想把这些疱挤出去……”

孟寻和别人太不一样。她要的不是她们要的。她要的也是我要的。

理智告诉我,我永远不能给他,她梦想中的世界,她也永远不能给我,我梦想中的世界。有一种结果,是两个梦想的幻灭。

恐惧只是距离,美好只是距离。

感情告诉我,我需要一种融合,一种从心到身的融合。我需要一种火,一种烧得很旺很旺的火。我需要笑着,走近火中。

剩下多少自己,就剩下多少烦恼。

我轻轻对自己说:“酒鬼说,千万不要去打开一瓶到手的好酒。千万不要去吻一位你喜欢的姑娘。”问题是什么叫喜欢。

上课铃声响了,召唤鸟儿们快飞回笼来。我也把心招呼进去。它很不愿意,它恋着的天地,恋着的烟柳也不愿意。人多情,花草便也多情,不放人归。我多少体会一点隐士们的心情了。

课还是要上的,况且是化学课,况且李老先生比往日越发可爱了。

大棉鞋,厚眼镜,冬装没下身,他还是那样老打扮。不同的是腕子上添了一块新手表,金链、黑表盘、金针,CITIZEN。

“老师,几点了?”

这句除了我自己问了两遍,一节课里我还听见别人问了三遍。

“干嘛呀?不就是带块新表吗?”

孟寻今天对我又是爱搭不理的。我想起一种病:打摆子。

我进门的时候,离着很远,她就把将会碍我的脚回收来。现在这副表情,披上黑袍就是个合格的修女。

真想告诉她一些自己读书的经验:最不贞洁的诗是最贞洁的人写的,写得最清静的人生活得却最不干净。世界上最放纵的文字都出于和尚尼姑的手笔。

《心经》上说:“空不亦色,色不亦空。”别解之,就是空指和尚,色指艳冶。

难怪,在有些地方的语汇里,“小和尚”就是指的淫根秽源。

这里面有一种守恒。以己度人,自己小考的时候,床头必备一卷武侠,背书做题烦了的时候,跳出苦海,钻进刀光剑影里。作用有如录音机用的洗清带,书中半日,人间千年。咫尺万里,一洗尘烦,脑子清醒许多。

而大考的时候,就不是武侠小说够用的了。必须有一两卷西门庆或是《春花女误泄风情》。

这些话还是不说为妙。我用眼光罩住她,把她的眼神拢进自己的。

“笑一个。”

她想扭过脸去可我的眼睛把她的眼波糨得很死,像有一条无形的坚韧的绳子,不容她分神。

“笑一个。”

想起医生治小娃娃不尿的偏方,举起大茶壶“哗哗”一倒……

我先笑了,笑得很慢,很慢。眼睛牢牢地焊在她脸上。

就像小石子落在水里,我的笑落进她的面容里,轻轻溅起,缓缓地笑的涟漪漾开了。从面颊,到嘴角,最后淤在腮上的两个小小的酒窝里,这过程极慢极慢。文人们近乎麻木地用着“娇笑如花”这个词,今天我才晓得它的妙处。这笑绽开的过程,恰似那天我一夜未睡,守见的昙花的荣落。而这笑容的的确确,有一种比花香更沁人心脾的东西在。

“秋水,你是不是有过一个特别喜欢的女孩子?”

是茹亚。

声音本来并不大,可在她说出的一时间,所有的噪音都偶然地熄下来所以显得大得吓人。接着是静,很静。黄根竟也歇了手,做题的笔尖在草稿上打点,虽然没回头。

我应该受宠若惊才对。引人注目,是男孩子梦寐以求的东西。他们为了与众不同,就拼了命地和别人不一样。有一次,踢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全场的人蓦地活起来、奔跑、抢断、凌空像吃了几吨兴奋剂。扭头一看,真相大白。于是,我得出伟大的秋氏定理:要使男孩子把什么事干得漂亮,只要在他干事的时候,远远的有女孩子看着,即使他们不承认,或是装作没看见,不在乎。

可我现在,只想茹亚不是东西。

最是读书人的恶毒,就像蚊子叮在脸上的包,不是疼,是痒,让你自己把自己脸皮抓破的痒。

万幸的是,我全身就算还剩一处丰满厚实的地方,就是这张面皮了。

我的眼睛没有动,仍是铸在孟寻脸上,对茹亚说:

“没错。从前,有个很可爱,很可爱的女孩子。长得就像你一样。”

孟寻低下头,眼很清,很亮。脸红。脸红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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