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口号万岁(出书版)》作者:孔庆东【完结】 > 口号万岁.TXT

  《碧血剑》第十九回写道:

作者:孔庆东 当前章节:15642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29

  李岩心头大震,当即站起。他知自来帝皇最忌之事,莫过于有人觊觎他的宝座。历朝开国英主所以屠戮功臣,如汉高祖、明太祖等把手下大将杀得七零八落,便是怕他们谋朝篡位,李自成要是信了这句话,那可糟了,不由得颤声道:“这……这……这……”

  金庸不是专门针对某些“暴君”、“昏君”,而是重在揭示体制所导致的恶果。有时金庸对某些帝王还加以赞赏的笔调。如《鹿鼎记》第三十四回写道:

  康熙笑了几声,随即正色道:“我读前朝史书,凡是爱惜百姓的,必定享国长久,否则尽说些吉祥话儿,又有何用?自古以来,人人都叫皇帝作万岁,其实别说万岁,享寿一百岁的皇帝也没有啊。什么‘万寿无疆’,都是骗人的鬼话。父皇谆谆叮嘱,要我遵行‘永不加赋’的训谕,我细细想来,只要遵守这四个字,我们的江山就是铁打的。什么洋人的大炮,吴三桂的兵马,全都不用担心。”

  金庸借康熙之口,反讽了封建君主制的弊端。其实就在康熙这样的“圣明”君主统治下,也是贪官横行,冤狱不断,韦小宝这样的人飞黄腾达,真正的人才饱受压制。金庸不但从文化上,而且从政治上,写出了中国封建社会为什么崩溃的原因,在这个意义上,它和《红楼梦》有同样的深度。

  50-70年代,中国大陆文学中的个人崇拜色彩逐渐浓厚。与此同时,金庸有意对个人崇拜问题进行了无情的批判。《笑傲江湖》中日月神教的东方不败、任我行是论者常举的例子,《天龙八部》中的星宿老怪也是一个例子,《鹿鼎记》中神龙教的洪教主也是一个例子。个人专断的体制下产生的溜须拍马,歌功颂德,这样的集团他写了不少。

  综上所述,金庸小说以“文化中国”为旗帜,对中国文化进行了全方位的弘扬与批判,使中国现代读者重新建立了复杂的民族国家信念。这种文化中国的观念与“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传统和1949年以来的新中国文学传统都既有冲突、又有呼应,因此,关于金庸小说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的争论必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延续下去,而中国的国民文学发展也势必要受到金庸文学的巨大影响。其实,这种影响已经发生了。

  (本文系2003年金庸小说国际研讨会论文,并投交《现代中国》刊物发表)

小生常谈篇老舍的大众文化意义

不论在现代文学研究界还是在普通的阅读接受领域,老舍一向被当作所谓“鲁郭茅巴老曹”这六大巨头之中的一个得到较高的尊崇。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沈从文、钱钟书、张爱玲三大“新贵”的座次直线上升,此外艾青、冯至、穆旦这三大诗豪也身价倍增,再加上赵树理、丁玲乃至张恨水研究的突破性进展,六大巨头的“常任理事国”地位有所动摇。特别是“郭巴”两位似乎被认为不具有“永恒的艺术价值”而准备在恰当的机会将他们列入“甲B”的二流集团,而茅盾的长篇小说“大哥大”的宝座也摇摇欲坠。在这样豪杰并起的境况艰难中,老舍不但没有贬值,反而有凌越于茅公巴老之上,与沈从文钱钟书平起平坐、蝉联现代小说大师“后三雄”之势。这一微妙的局面未能引起人们应有的关注,原因是老舍并不处于全局之中的“亮点”。而当我们在镁光灯刺眼的闪烁之余稍微去注视一下老舍时,则或许会产生一些有趣的思考。让我们理清一下思路,再做几个简单的结论。

  首先我们来看,在所谓“鲁郭茅巴老曹”这六大巨头之中,老舍明显是个“异类”。鲁郭茅3位都是“五四”新文学的开创者,呐喊的呐喊,涅槃的涅槃,为人生的为人生。巴金可说是五四精神在小说领域的代表,一句“我控诉”,就唤起了多少热血青年的心。他描写鲁迅式的“吃人”,追求郭沫若式的“新生”,学习茅盾式的“三部曲”而发扬光大。曹禺则是“五四”精神在话剧领域的代表,虽然主观上没有那么强烈的“五四”创作思想,但是他的每一部剧作都正好呼应了时代对新文学话剧的要求。他的《雷雨》被解读成话剧里的《家》,他的《日出》被解读成话剧里的《子夜》,他自己也心甘情愿追随新文学的车轮一同前进。这5人中,从学者、思想家、理论家,到诗人、小说家、剧作家、散文家,应有尽有,按照中国人的“数字审美学”,已经可以组成一个圆满的“五虎将”阵容。可人们不知从何时起,非要加进一个老舍才觉得“六六大顺”。殊不知,老舍跟他们,用老舍式的话说:“是八杆子也打不着的亲戚”。仿佛推选6大高僧,混进了一位老道,虽然也是出家人,但念的根本不是一本经。看看名字就觉得别扭,人家的名字都有比较深刻的意义,“鲁迅”是“虽鲁而迅”,“沫若”是家乡之二水,“茅盾”是戴了草帽的“矛盾”,“巴金”是“巴枯宁和克鲁泡特金”,“曹禺”是“萬分”(虽然他们本人未必承认)。只有这个“老舍”,是取本名“舒庆春”的“舒”字的一半。看字面,既不新潮又无深意,是“五百年的旧房子”还是“一年四季开粥厂”呢?不管哪个意思,都透着俗,这是一个标准的旧派文人的笔名,当然比起什么“泣珠生”、“春来瘦”一类的名字要高雅大方多了。

  老舍跟其他5位大师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不是吃“五四”饭的。虽然六巨头中他是惟一生长在“五四”运动策源地的正宗北京人,但他仿佛身处风暴眼,那风暴跟他没关系。“五四”时期那七八年,老舍忙着养家糊口,当过一阵小学校长,还当过一阵劝学员。后来虽然到燕京大学旁听过,但那是为了给出国混事打基础,他跟大学里的风潮、派系基本上没瓜葛。想要用“五四”给老舍脸上贴金是比较困难的,老舍在1957年写了一篇《“五四”给了我什么》,想给自己贴点金,可是啰嗦了半天,都是人人能说的废话,无非是“五四”让他懂得了反帝反封建和使用白话文。我们顶多可以说一句他是“五四”运动的支持者。但这也很难讲,因为后来老舍成为大作家后,除了在官样场合,他很少提到“五四”。老舍在对待“五四”的态度上,跟一个普通的北京市民是极其相似的:热烈拥护,坚决支持,但到底拥护的支持的是什么玩意,自己并不大清楚。

  老舍杀入文坛,也跟别人不一样。老舍一不为什么主义,二不凑什么热闹,三没有什么集团。他1924年到1929年在伦敦大学的东方学院教书,闲居无事,就在一本练习本上写着玩,写完了便乘兴寄给《小说月报》。没想到一出手就“文章惊海内”,不几天就“书札到公卿”。几部大作问世后,他辗转回到祖国,一上岸才知道,自己已然是著名作家,幽默大师了。他的创作态度好像是“游戏消遣”式的,但他又与鸳鸯蝴蝶派不同。鸳鸯蝴蝶派一是成帮结伙,二是爱赶时髦凑热闹,三是立场多变。而老舍虽然朋友满天下,但不入帮,不结党,除非形势所迫,不参与别人发起的什么运动,而且一贯以自己的思想指导自己的创作,很少随波逐流。他就这样误打误撞地成了新文学的小说大师,文学界和他自己都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这一现实,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和谐。

  然而若是单独看看老舍的前两部作品——《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假如老舍不再继续写作的话,那么仅凭这两部小说,完全可以把老舍列入鸳鸯蝴蝶派的“滑稽小说家”中去。当然,这是比较高级的滑稽。假如老舍的这两部小说不是发表在《小说月报》,而是发表在《红玫瑰》或《新闻报》的话,那么老舍无疑就是鸳鸯蝴蝶派新一代的滑稽小说领袖。在二三十年代之交,鸳鸯蝴蝶派的创作中心开始由南向北转移,新一代的北方作家以改革的姿态成为大众读物领袖。在社会言情小说方面出现了张恨水,在武侠小说方面出现了还珠楼主,在滑稽小说方面出现了耿小的。耿小的虽然也号称是“含泪的笑”,但跟老舍比,气派和技巧都相差不止一筹。老舍能让人笑得捧腹,也能让人欲笑不能。《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完全可以说是鸳鸯蝴蝶派滑稽小说中兴的里程碑。耿小的后来有一部《时代群英》,主题和内容与《老张的哲学》相似处甚多,主人公高始觉也是在自己开的学校里开商店,但阅读感觉是恶噱过多,缺乏严肃的批判底蕴。而《老张的哲学》虽然老舍自谦是“搔新人物的痒痒肉”,但自有一股正气和大家风度流布于字里行间,这也是老舍不可能与鸳鸯蝴蝶派为伍的原因。

  除了风格之外,更重要的是《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在思想上也与新文学格格不入。老张并不是纯然的旧派人物,对这个人物的讽刺并没有多少“反封建”或者“个性解放”的意义。对老张进行的主要是道德批判,老张是被作为一个“坏人”受到尽情的嘲弄和挖苦的。而这种道德批判的出发点,则是传统的,老张的惟利是图,损人利己,都与“世风日下”的新思潮有关,在小说的叙事者看来,正是传统社会的崩溃,才导致老张这样的坏人横行于世的。《赵子曰》则直接把矛头对准了“五四”青年。在小说的叙事者看来,“五四”新青年的生活就是,不读书、不上课,打老师、骂校长,穿着运动服睡觉表示时髦,背着冰刀去冰场,不为溜冰而只为勾搭女学生……这样的观点在“五四”青年和我们“五四”精神的继承人看来,当然是误解甚至是污蔑,但不能否定的是,这其实正是广大民众的真实想法。老舍说出了民众的心声。在沈从文的《萧萧》里,也有一段叙述乡下人怎样看待女学生的文字。乡下人认为女学生就是随便花钱和随便跟男人睡觉的一种女人。但沈从文并未以此作为自己的观点,他只是以此来形容乡下人的淳朴和愚憨。而老舍对新人物的这种看法,却延续在他全部的创作里。

  老舍知道自己成为新文学小说大家后,自然要收敛他的滑稽,写出正经的货色示人。这用北京话说,叫做“知道好歹”。老舍这样的人,面子第一,你只要对他尊敬、和气,让他干多少活都行。他在1957年“反右”运动时写了批判吴祖光的文章,其中一个道理是:“我的年岁比他大,精力比他差,也比他忙。但解放这些年来,我写了好几个戏,而他却一个也没写。……他自己写不出来,只好怨恨共产党领导错了。可也奇怪,我与他都在党的领导下,我能写而他不能写,难道这真是党的错吗?……吴祖光,回头吧!”(《吴祖光为什么怨气冲天》)这段话今天看来颇为可笑,老舍理解不了吴祖光这样的作家为什么对共产党有意见,在他看来,有这么好的共产党领导着,不好好干活,真是“不知好歹”。这完全是一个朴素的劳动者的思想,而不是把党的事业就当成自己的事业的“五四作家”的思想。所以老舍这样的作家也跟着去批判吴祖光、批判胡风时,态度很真诚,但就是批不到要害上,有时还反而起到一种“搅混水”的保护作用。老舍其实一辈子都在“五四”之外,他不关心“五四”的那些核心话题,他虽然讲授过《文学概论》,但自己对理论是不大感兴趣的。他说:“使我心里光亮起来的理论,并不能有补于创作”。(《未成熟的谷粒》一)他看重的是实际的写作能力。他一生都在关心自己的写作数量和种类,经常算创作账,包括稿费。50年代他特别高兴,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终于可以不用担心养家糊口的问题而纵情高产了。他不但自己成为高产的“作家劳模”,而且衡量别人时也以此作为一个标准。他在1955年的《反对文人无行》这篇文章里讲了三条意见,第一是反对作家怠工,第二是说作家经常创作等于工人农民经常劳动,第三才是笼统地反对道德堕落。老舍这样的“作家观”,与鸳鸯蝴蝶派非常接近。鸳蝴派的创作观就是“劳动观”。但是鸳蝴派的劳动观里海派的商业气息很浓,有时含有出小力赚大钱的思想。而老舍的劳动观更接近普通大众,即凭本事赚钱,“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老舍可以说是一个作家里的“骆驼祥子”。

  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老舍虽然早早被当作新文学小说家,但他对什么新旧文学的宗旨、区别却一直摸不着门径。也正因此,他无所依傍,自成一家。他会写《骆驼祥子》却不会写“无产阶级文学”,会写《月牙儿》却不会写“时代女性”,会写《断魂枪》却不会写“现代武侠”,他还糊里糊涂写过《猫城记》这样的“反革命”小说。从立场和趣味上判断,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代表大众思想和大众情感的大众作家。现在我们可以明白,现代文学“六巨头”里假如没有老舍的话,那就意味着新文学缺少了一块致命的东西——大众。所以郭沫若、巴金、茅盾都可以遭受质疑,因为他们是革命作家,把他们换成不革命或反革命作家就可以了。只有老舍因为不能替换而安然无恙。一部著名的现代文学史里说,老舍为新文学赢得了大量的市民读者。其实应该这么说:新文学把老舍拉过来,同时带来了老舍的大量客户,老舍的一切成就也便算在了新文学的功劳簿上。在现代文学研究界,大多数重量级的学者其实是对老舍不感兴趣或假装不感兴趣的,他们害怕别人说自己“俗”。以现代文学研究实力最强的北京大学中文系为例,他们开设过鲁迅研究课、茅盾研究课、曹禺研究课、周作人研究课、金庸研究课,但没有开设过老舍研究课,而且十几位现代文学学者中没有一位老舍研究专家。当然这些学者对老舍都是十分敬重的,也写过一些有分量的老舍研究论文,可这仍然说明了老舍在现代文学中佼佼不群的处境。尽管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学者都打着人民的旗号,但人民的苦乐悲欢他们何尝得知又何尝愿意得知。不过人民也不稀罕他们得知,人民有老舍就够了。

  这样强调老舍的大众文化意义,并非认为老舍就完全是与新文学同床异梦。在新旧文学之间,老舍当然属于新文学。只是从这个角度来看老舍,使我们扩大了理解新文学的空间。新文学的伟大,在于它是不断扩展的,是不断自我批判的。新文学的自我更新,包括容纳了老舍这样的作家,促使鸳鸯蝴蝶派为代表的旧文学也要不断更新。这样,整个现代文学就进入了活跃繁荣的状态。没有大众化追求,就没有现代文学的繁荣,就没有现代文学的大多数经典之作。被公认为代表大众趣味的张爱玲提到对自己影响较大的作品时,是把老舍的《二马》与鸳鸯蝴蝶派的《海上花列传》并举的,她这样来看现代文学是很有意思的。即在某些情况下,不考虑阶级、流派,而只考虑大众的“艺术评分”。其实“六巨头”也正是大众艺术评分的结果,一切“经典”都不是“专家”所能够钦定的,经典最后是由大众决定的,这也就是作品要“活在人民心中”的道理。老舍是活在了人民心中,包括代表人民利益的学者心中,所以他相信自己作品的价值,所以他在受辱后能够勇敢地自杀,他用不着依靠苟活长寿来影响乃至窜改对自己的历史评价。

  理清了上述思路,老舍的大众文化意义就豁然开朗了。

  老舍是来自大众的作家,要从大众生活的角度来认识他。当然,谁也不能代表所有的大众,如同赵树理、张爱玲一样,老舍代表自己那个地域和阶层的大众,即中国北方方言区的普通市民。不理解这些市民的生活,隔膜、鄙夷、恐惧或是敷衍,那就不能理解老舍。

  老舍忠实于自己的大众立场和趣味,没有因为教育的影响和地位的改变而背叛。很多下层出身者上了大学就一心要钻入“上流社会”,以过去的背景和趣味为耻,不明白忠实于原来的立场可能才是真正的“上流”。我们应该研究为什么老舍身处主义和思想的丛林却能够“独立不移”,来自大众的精神价值如此强有力吗?

  老舍在内无个人策划、外无集团援助的情况下,以大众性获得了成功,这充分说明大众文化的伟力,代表大众心声的东西是迟早要大受欢迎,谁也压制、防范不住的。专门靠阴谋策划、广告包装、卖弄术语或辱骂名人而“出道”者,终无可观。

  新文学迅速把老舍引为同道,是新文学和老舍的“双赢”。设想假如在老舍回国之前新文学的某位批评家一激动,将老舍痛骂一顿,那是何等的损失。老舍主动向《小说月报》投稿,这已表明了他的投奔之心,《小说月报》惟才是举,这表明了新文学的海量。当今的文学刊物大多只用约稿,对自由投稿百不用一,不但造成埋没扼杀人才,而且这些人才在其他领域成功后,往往会对文坛实行盲目的报复。

  老舍把自己的大众情感方式和审美趣味与新文学的人道主义和国民性批判等主题进行了巧妙的拼接,既为新文学小说灌注了强大而新鲜的生命力,也切实提高了大众文学的境界和层次。老舍的成功,是20世纪中国文学“雅俗互动”的一个绝好例证。老舍实际上自觉和提前做到了毛泽东所讲的“普及与提高的结合”,他在50年代成为解放区作家之外惟一游刃有余的高产作家,绝非偶然,也不是简单的热爱新社会就能够做到的。他在艺术上早为这一天做好了准备。

  老舍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半个多世纪以来,历经“改朝换代”而长期不可动摇,这又一次充分证明大众性的文学是可以成为经典的。老舍自己说:“写通俗的文艺,俗难,俗而有力更难。能作到俗而有力恐怕就是伟大的作品吧?”(《未成熟的谷粒》八)老舍自己就是作到了“俗而有力”的。不但文学作品是这样,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也是这样。第一流的东西总是“俗而有力”的,如荷马之吟、但丁之曲、屈平之赋、李白之诗。“雅而有力”者也很好,但求雅则需含矫饰,其力必弱,故总是第二流的。至于无力者,无论雅俗都是三流的,只是俗而无力一望便知,雅而无力能够蒙人罢了。

  当今中国文坛的衰微,重要的不是缺乏鲁迅这样的大思想家——鲁迅的思想还足够我们使用“五十年不动摇”的——重要的是缺乏老舍这样的“大众良心”。我们现在有不屑于给中国人看、专门准备到外国获奖的先锋文学,有编造陈年掌故、表示自己有高深传统文化修养的遗老文学,有大款文学,有荡妇文学,有流氓文学,有帮闲文学,有黑幕文学,有鸳蝴文学,有咬牙切齿的反革命文学,当然也有怒火满腔的反腐败文学,但是我们很少有关心“骆驼祥子”和“月牙儿”的文学。当成千上万的外国人看了电影《一个都不能少》泪流满面时,我们不少中国的批评家却指责张艺谋“又在暴露阴暗面,丢咱中国人的脸”。可惜张艺谋只能代表电影界的“大众良心”,小说失去大众已经很久了,诗歌更不用提。既没有鲁迅和金庸,也没有老舍和艾青,中国当今的文坛真该像电影《黄土地》中那样发出求雨的呼喊了:

  “海龙王,下甘雨,清风细雨救良民——”

  (本文系老舍国际研讨会论文,发表于《南方文坛》,并收入京华出版社《走近老舍》一书。)

小生常谈篇老舍的散文语言

 始于“五四”前后的现代散文的艺术空间,群星辉映,争奇斗妍。名家们风格独具的作品使我们从各个角度分别得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审美享受。但是在语言上,多数作品我们一看便知是那个时代的产儿,是文言的统治刚刚被推翻,白话文正在咿呀学语的时代的产儿,无论文章多么精美,总令人觉出一种纱屏似的隔界之感,使后人难以在语言方面进行直接的借鉴。我对现代散文园地进行了一番走马观花的巡礼之后,惟独觉得老舍先生在语言上可以对当代作者进行直接的播音。当然我并非认为老舍的散文成就在整体上超过了同样令我敬佩的其他散文大师,不过是企图谈谈对老舍散文语言的一点拙见,也许能对今天的散文作者有所滋益。

  老舍先生是一位当之无愧的语言大师。他在语言艺术上的造诣,可与鲁迅、侯宝林等任何一种艺术领域内的巨匠相媲美。他高超的语言技巧当然首先表现在小说和戏剧中,但众所周知,没有什么体裁是老舍所不能驾驭的,他是中国现、当代文场上的全能冠军。他写的杂文仅在抗战前后就达数十万字。不过一是因为被其他方面的伟绩所遮没,二是因为老舍本人那有口皆碑的自谦,他曾在《答客问》中说:“在我快要与世长辞的时候,我必留下遗嘱,请求大家不要发表我的函信,也不要代我出散文集。……究非精心之作,使人破工夫读念,死后也不安心!”所以学界一直对老舍的散文,未能在整理和研究方面给予应有的重视。实际上,老舍的散文,不仅能侧面反映他小说的许多风貌,而且本身就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尤其是在语言上。

  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语言风格的纯朴清新。老舍爱清洁,“生平不讲究吃喝,只爱穿几件整洁的衣服”。办什么事都讲究干净利落,他的文风也是如此。但他的纯朴不同于周作人的淡茶闲酒或俞平伯的缓鼓涩弦,而是如同一位谦恭而亲善的故友,向你讲述他见过的一事一景。这种讲述是完全的口语化,然而又是你所察觉不到的经过了高度艺术凝练的口语,而决非有意做出一番“质朴无华”的姿态,把别人硬拉入自造的桃花园,去忍受那“葡萄拌豆腐——一嘟噜一块”的语言折磨,像茅盾所批评的某些青年一样,“朴素到了寒碜的地步”。这种功夫是无人能与老舍匹敌的。

  老舍的纯朴不是毫无修饰的。正相反,他的纯朴很大一部分就表现在修饰上。关键在于修饰得自然、得体、恰到好处。宛如一位打扮得整洁清丽的北京少女,而不是十里洋场的艳装女郎或荒山野岭的愚蛮村妇。我们都读过朱自清的《绿》,作者前铺后陈,闪展腾挪,极尽比喻夸张之功,把梅雨潭的绿描绘得生趣盎然,脍炙人口。平生笃爱山水的老舍也是写绿的高手,但他的写法与前者就迥然不同,我们看一下他在描写济南和青岛的山光水色的几篇文章里的一些段落:

  先不用说别的,只说水中的绿藻吧。那份绿色儿,除了上帝心中的绿色,恐怕没有别的东西能比拟的。这种鲜绿全借着水的清澄显露出来,好像美人借着镜子鉴赏自己的美。是的,这些绿藻是自己享受那水的甜美呢,不是为谁看的。它们知道它们那点绿的心事,它们终年在那儿吻着水皮,做着绿色的梦。淘气的鸭子,用黄金的脚掌碰它们一两下。浣女的影儿,吻它们的绿叶一两下。只有这个,是它们的香甜的烦恼。羡慕死诗人呀!

  ——《一些印象》四

  当夏天,进了校门便看见一座绿楼,楼前一大片绿草地,楼的四围全是绿树,绿树的尖上浮着一两个山峰,因为绿树太密了,所以看不见树后的房子与山腰,使你猜不到绿荫后边还有什么;深密伟大,你不由地深吸一口气。绿楼?真的,“爬山虎”的深绿肥大的叶一层一层把楼盖满,只露着几个白边的窗户;每阵小风,使那层层的绿叶掀动,横着竖着都动得有规律,一片竖立的绿浪。

  ……一切绿色消沉在绿的中间,由地上一直绿到树上浮着的绿山峰,成功以绿为主的一景。

  ——《非正式的公园》

  看一眼路旁的绿叶,再看一眼海,真的,这才明白了什么叫做“春深似海”。绿,鲜绿,浅绿,深绿,黄绿,灰绿,各种的绿色,联接着,交错着,变化着,波动着,一直绿到天边,绿到山脚,绿到渔帆的外边去。……

  ——《五月的青岛》

  看了这几段淋漓尽致的点染,谁能不爱那“绿”呢,而且必是爱得那么纯朴、洁净、明朗。当代的散文往往由于作者对描写的事物没有真挚的爱情,而失去了纯朴。

  与纯朴密不可分的是老舍散文语言的简练。白话口语长于细致描摹,而最易失足之处便是繁冗啰嗦。徐志摩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散文语言固然有艳美之处,但从接受美学的观点来看,不能不承认有其弊病。我国散文历来讲究言简意赅。鲁迅、许地山、叶绍钧等人的散文都有简练之风。老舍的散文语言在简练这一点上同样不逊于他人,而且有其独特之处,即简练中透着干脆。

  对于汉语发展最成熟的支流——北京话,老舍是驾轻就熟的。北京话的特点是:干脆、流利、便当。把这样的语言经过艺术锤炼再显现在文章中,自然就使人一眼看出:这是老舍的。例如他写《马宗融先生的时间观念》:

  马宗融先生的表大概是、我想是一个装饰品。无论约他开会,还是吃饭,他总迟到一个多钟头,他的表并不慢。

  他写武汉的《轰炸》:

  机声远了,你由洞里出来,而又懒得动。你知道什么在外面等着你呢:最晴朗的天日,与最凄惨的景象,阳光射在尸与血上,晴着天的地狱。

  限于篇幅,不多举例。实际在一些更长的段落中这种干脆劲儿显现得更鲜明。主要是句子的短小,长句间隔的调配,句式的安排,例如倒装、省略等,这些都要以准确为基础,否则就成了简陋与残缺了。当代的许多散文能够做到简练,但往往失去了味道。

  提到老舍的语言,人们都忘不了“幽默”二字,似乎没了幽默,老舍的墨水瓶就会干竭。其实老舍虽然生性幽默(就如同一个人生性严肃或忧郁,并无什么优劣雅俗之分),但并不以幽默取胜。如果说他的早期出世之作《老张的哲学》、《赵子曰》等难免有油滑之处的话,那么他在以后的艺术道路中可以说是很娴熟地把握住了幽默这根缆绳。他对苦难是笑中含着眼泪,对黑暗则是无情地讽刺与鞭挞,对友人则是诙谐中饱含着情谊。他的散文是很能表现这一点的。

  他写友人何容:

  他,真的,不让何太太扛伞。真的,他也不能给她扛伞。他不佩服打老婆的人,加倍的不佩服打完老婆而出来给她提小伞的人,后者不光明磊落。

  ——《何容何许人也》

  他写可爱的小猫: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儿伸出来要求给抓痒,或是在你写稿子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力避单调。小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

  ——《猫》

  讽刺国民党在重庆的苟安:

  是呀,一个人去吃大菜,去玩麻雀,也不见得就不准为伤兵难民捐钱。

  ——《轰炸》

  可是,老舍的散文幽默不是为了叫人哈哈大笑,然后为他的口才鼓掌,而是用更深刻的表达方法表现出更深的道理,引起人更深的思索。他的许多小品文都是如此,这与林语堂等人所主张的幽默是不同性质的。在当代的散文创作中,这种恰到好处的幽默劲儿是颇为缺乏的,值得很好地向老舍先生学习。

  好的散文应该使人卒读不舍,回味无穷,这就需要语言的隽永。老舍的散文由于纯朴、简练和幽默,自有一种亲切感人的味道,并且老舍还努力追求这种味道。他是非常注意文章中的感情的,他在《大智若愚》中讲:

  你要准备下那最高的思想与最深的感情,好长出文艺的花朵,切不可只在文字上用工夫,以文字为神符。文字不过是文艺的工具。一把好锯并不能使人变为好木匠。

  冰心称赞看了老舍的散文“就如同听到他的茶余酒后的谈话那样地亲切而简单”。这正是因为老舍描写一景一物都想着读者,尽力把自己的情感与读者沟通。他写《想北平》,没有铺张夸饰北平的丰物美景,而是那么娓娓地叙谈,就使那种眷恋故土的热情典型化地感染了读者,激起共鸣。他早期描写山水的那些散文更是寓情于景,使人看到了有生命有情思的风光。

  散文短小,贵在有情。这一点虽不难做到,却难于做好。老舍的散文语言使人感到隽永的一个原因就是,他直缓而又有节奏地抒发胸臆,不绕弯子,一步步地把文思逐层推出。这是以深厚的语言基本功为后盾的。我们今天写散文硬学这一点恐怕是吃力不讨好的。

  马小弥在《鼓书艺人》译后记中说老舍“那种幽默隽永的笔调,简练质朴的风格,和浓郁的北京风土气息,我学不来,无法再现”。我想,今天从事散文写作的人,没有必要刻意模仿现代或当代散文大家的风格,但是,多读他们的作品,多吸取前人的营养无疑是十分必要的。有些现代散文家的文体,已经不适宜于今天。就语言运用的艺术这个角度,我觉得,老舍或许是最能给我们以启发的一个。

小生常谈篇回声与山水

 ——李广田散文二篇赏析

  一 《回声》

  李广田的文字,就好像你在山里赶路,拐过一个山峁,发现一幅新的风景。那风景不是为了你的到来才展现的,而是原本就铺在那里,立在那里了。当你朝它走去时,发现它讲述的故事早已开始,而你,只是无意间闯入的一个倾听者。比如说《回声》,它一开头就这样写道:

  不怕老祖父的竹戒尺,也还是最喜欢跟着母亲到外祖家去,这原因是为了去听琴。

  你认为这个故事刚刚开始也可,认为它已经讲了100年也可,你就那么听下去了。然而它并不在意你听不听,它仍是不紧不慢地讲下去。宛如山岚缓缓流过山腰,或是山涧徐徐淌过山谷。

  讲到听琴,文章下面就写到外祖父的横琴。可是“我并不喜欢这个”,“我听了只是心烦”。“我”要听的,“是篱笆上一片枯叶,在风中战动,与枯枝磨擦而发出好听的声响”。扩而展之,“我”最爱听的,是“那张长大无比的琴”,以河堤为琴身,以电杆为琴柱,以电线为琴弦的大琴。这张大琴,自然是只有风,才能演奏的了。

  在这样的琴声中,“我”做了许多梦,绚烂的梦,恐怖的梦。这些梦培育了一个小孩子的想象力,使他的心飞到辽远的世界,奇异的世界里去。“我”喜欢去听那琴,实际是要去进入那个梦的世界。而当因为冻伤不能前去时,小孩子陷入了悲哀。

  文章至此讲述的其实是自然之声与人工之声的道理,这是几千年前老子讲过的道理。但老子讲的是道理,李广田讲的是故事,是真实的生命经历,它包含了更丰富,也更本质的道理。

  接下去,文章转入老祖母给“我”做“琴”。老祖母用一个小白瓶系在高杆上,等待风把它吹响。可是“以后过了许多日子,也刮过好多次老北风,然而那小白瓶还是一点不动,不发出一点声息”。

  老祖母失败了,但她所种下的慈爱却开放在小孩子的心里。“现在我每逢走过电杆木,听见电杆木发出嗡嗡声时,就很自然地想起这些。”在往事的回声里,老祖母与自然之声融合在一起。那是一种充盈于天地之间的大爱,是没有“爱”字的真爱。这样的琴声,使一个小孩子成长为一个正直的人,一个朴实的人,他的文章不是人工制造出的消遣娱乐,而是自然的风,宇宙的风,吹进他心里之后,自然发出的鸣响。在这样的鸣响中,人达到了忘我,像糖入水一样,他,或许还有你,融入了风景。

  二 《山水》

  李广田的散文,初看似乎平实得不能再平实,然而再看就起了凸凹,三看就有山有水,四看就是锦绣乾坤了。

  《山水》一篇,开篇便以平原之子的身份,拒斥那些山水文章,因为它们使平原上的孩子产生了悲哀。在平原的孩子看来,那些山水文字“都近于夸饰”,这似乎有点井底之蛙的味道。然而作者的意图却不是要讲这个道理。因为他承认了自己的自卑:“我原是要诉说平原人的悲哀呀。”

  平原上自然无山无水。可正由于无山无水,激发了孩子们对于山水的想象。而在这些想象中,作者写出了他们的寂寞。想象与寂寞,触到了人的灵魂。它使人不由得想到,我们喜欢山水,难道是为了排遣寂寞吗?于是,题目的普普通通的“山水”二字,骤然有了立体感,纵深感,读者感到,他所要谈的,恐怕并非是“山水”。

  平原的人不满足于想象山水,他们小时想象,长大后就要创造山水。“我们的祖先想用他们自己的力量来改造他们的天地,于是他们就开始一件伟大的工程。”他们开河,堆土,采石,移木,用了几十个春秋,终于,“从此以后,我们祖先才可以垂钓,可以泅泳,可以行木桥,可以驾小舟,可以看河上的云烟”。原来,改天换地,是人类的一个永恒的梦想。只要人类衣食温饱之后,他们就要试着改变一下世界。住在山区的愚公,要移走太行、王屋两座大山,而住在平原的人们,却要“在平地上起一座山岳”。究竟哪些山水是上帝造的,哪些山水是人类造的,专家以外的人已经很难分辨。李广田在这里,又讲了一个人和宇宙的故事。他不是说人到底能不能战胜自然的什么道理,不是说人定胜天还是天定胜人。他说的是不管有过怎样的经历,不管有过怎样的想象,寂寞,奋斗,结局,不管是谁战胜了谁,最终,人和自然是一体的,是分不开的,也分不清的。

  平原祖先的创造,已经成了历史,那些工程已经只剩下零星的遗迹。深埋在土里的一块黑石,就是“老祖宗的山头”,两块稍低的地方,就是“老祖宗的海子”。然而这一点点遗迹,已足够文明的火种流传。“我在那块平原上生长起来,在那里过了我的幼年时代,我凭了那一块石头和几处低地,梦想着远方的高山,长水,与大海。”文章至此,不温不火地结束,却陡然使读者进入了一种“寂寞”,啊,山水到底是什么?山水就是人么?不少评论家都说李广田的散文是“粗线条”的,恐怕并不确切,在那粗朴的外表下面,李广田的心实际是非常细的,细得那么让人无话可说,细得那么让人忧伤……

  (本文收入浙江文艺出版社《20世纪中国文学名著典藏》)

小生常谈篇美丽的毁灭

 ——闻一多的死亡意识

  作为一名现代文学教师,我对闻一多没有进行过专门的个案研究。但我对闻一多这个人是从少年时代就怀着深深的敬意的。这种敬意源自于他的死,他的不同寻常的死。最早知道他的名字是在毛泽东的《别了,司徒雷登》中,毛泽东用激越的语调写道:“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由于毛泽东的这句话后来成为权威评价,导致人们误以为闻一多是为某种政治诉求而死。今天看来,“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并不意味着闻一多就是共产主义者,也不意味着闻一多反对整个国民党。他所怒对的是“手枪”而不是某个党。手枪是自由和民主的死敌,能够怒对这样的手枪,恰恰说明闻一多是个真正的为自由而战的战士,而决不是什么“由自由主义堕落到民粹主义”,难道说只有对国家社会漠不关心的逍遥派才是自由主义的代表吗?毛选中的注释说闻一多是“中国著名的诗人,学者和教授”。我那时觉得知识分子中也能有这样的人,的确是了不起。后来又学习了他的《最后一次的讲演》,不禁更加为他面对死亡的气概所折服。我还以这篇作品代表学校到区里参加朗诵比赛,获得了第二名。后来到大学里学习现代文学,接触的第一首闻一多的诗是《死水》。我隐隐觉得闻一多的生命与某种死亡意识有着联系。后来我当了老师,每当讲到闻一多时,我总是不自觉地围绕死亡来讲。现在我把这点零散的思考谈一谈,就教于诸位闻一多研究专家和诗歌研究专家。

  我发现闻一多诗歌中有许多篇什与死亡有关。在他传世的一共不到100篇的诗作里,在主题上明确涉及死亡的,就有《红烛》、《李白之死》、《剑匣》、《十一年一月二日作》、《死》、《火柴》、《梦者》、《也许》、《忘掉她》、《末日》、《死水》、《天安门》、《飞毛腿》等十几首。另外还有一些虽不明确指涉死亡但在具体诗句中对死亡有所描写的篇什,那些诗句大多出现在诗的后半和结尾。如《爱之神》结尾:“呸!不是,都不是哦!/是死魔盘踞着的一座迷宫!”《心跳》结尾:“听!又是一阵炮声,死神在咆哮。/静夜!你如何能禁止我的心跳?”出现“死”字的诗一共有20多首。

  闻一多笔下的死,首先是一种生命的完成,带有鲜明的目的论意义。《红烛》可以作为这种思想的代表。闻一多把红烛分为“躯体”和“灵魂”,“是谁制的蜡——给你躯体?/是谁点的火——点着灵魂?”躯体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烧出灵魂,否则,躯体就是灵魂的监狱。“烧罢!烧罢!/烧破世人底梦,烧沸世人底血——/也救出他们的灵魂,/也捣破他们的监狱!”所以说,“匠人造了你,/原是为烧的。”烧的结果是“培出慰藉底花儿,/结成快乐底果子!”闻一多明确地总结道:“灰心流泪你的果,/创造光明你的因。”这里,红烛自身的死亡与外在世界的改变构成了清楚的因果逻辑关系。所以,闻一多实际上把死不看做简单的死,而是看成转生,看成另一种价值的实现。于是,他笔下的死亡便具有了形而上的意义。《李白之死》写李白蹈水抱月而死,心里想的却是:“我已救伊上天了!”《剑匣》写“我用自制的剑匣自杀了!”因为“我的大功告成了!”《火柴》把一根根火柴写成“樱桃艳嘴的小歌童”,“有的唱出一颗灿烂的明星,/唱不出的,都拆成两片枯骨。”《烂果》写果子彻底烂透之后,“我的幽闭的灵魂/便穿着豆绿的背心,/笑眯眯地要跳出来了!”总之,闻一多的生命观里,死亡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中间物”,它既是已有生命完成的必要仪式,又是新的生命诞生的奠基礼。《色彩》一诗中写道:“生命是张没价值的白纸”,当上面画满了红、黄、蓝、粉、灰等五彩的生活内容之后,“再完成这帧彩图,/黑还要加我以死。”

  所以,闻一多笔下的死,或者给人奇异,或者给人怪诞,但并不使人恐怖,并不使人反感。闻一多1922年12月4日致吴景超的私人信函中有这样一段话:“来信谈及生死问题。这正是我近来思想之域里一阵大风云。我近觉身体日衰,发落不止,饮食不消化,一夜失眠,次日即不能支持。我时时觉死神瘦削的手爪在我的喉咙上比画,不知那一天就要卡死我了。……”闻一多将一种类似唯美主义的情趣贯穿在他的死亡意象中,经常刻意去挖掘死亡的“形式美”,但是又达到一种区别和超越了“恶之花”模式的美学效果。《梦者》一诗写道:“假如那绿晶晶的鬼火/是墓中人底/梦里迸出的星光,/那我也不怕死了!”《剑匣》的主人公“展玩着我这自制的剑匣,/我便昏死在他的光彩里!”《烂果》和《死水》都对丧失生命的客体进行了穷形尽相的描绘和雕琢,结果是使客体焕发出了崭新的生命,烂果中跳出了豆绿的灵魂,死水里争艳着翡翠、桃花、罗绮、云霞,可谓是“烂极生春”,“死而后生”。《末日》一诗更是全方位地发挥了闻一多的格律化技巧,从“绘画美,音乐美,建筑美”几方面将死神写得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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