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温和的则是因怀疑妻子“不正”而“出妻”,譬如《烘衣》一案,妇人宋氏在门首等候夫归,一僧人路过,只顾偷目视之而跌落沼中,浑身是水,宋氏请他在舍外向火烘衣,适丈夫秦得从外归,“心下大不乐”,即对宋氏说:“我秦得是明白丈夫,如何容得尔一不正之妇,即令速回母家,不许再入吾门。”
但不管是“杀妻”、“试妻”或“出妻”,和前面妻子伙同奸夫“谋杀亲夫”,可说是“忧患意识”一体的两面;后者是“消极的被害”,前者是“积极的自卫”。这两类案例当然不足以涵盖《龙图公案》中色欲罪行的全貌,但却是值得我们玩味的两个“罪恶系谱”,即使时至今日,男性沙文主义日渐走向它的末日,移情别恋的妻子已不必借“谋杀亲夫”来挣脱婚姻的锁链,这方面的忧患虽大为减少,但性开放却也使男人心中的“幽暗意识”大为增加,“积极自卫”的忧患意识恐怕是不降反升吧!
关于利欲的“第三种知识”
在《龙图公案》里,涉及利欲的案件虽也有三十六起,但远不如色欲案件那么“扣人心弦”,这些案件多半是船家、旅店、猎户、地痞等临时“见财起意”,对过往商旅下手的,以“无头公案”居多。这种杀人越货的案件,即使是在“科学办案”的今天,也很难掌握到足够的线索而侦破,但在《龙图公案》里,罪犯都难以逍遥法外,包公所凭借的,除了敏锐的直觉(诗知)与睿智的推理(科学知)外,主要靠的是“第三种知识”。所谓“第三种知识”是指“诗知”与“科学知”之外另一大类广袤而模糊的“知的方式”,它包括“天启”“魔法”“显灵”“占梦”“神秘主义”等。在三十六个利欲案件中,有十八个案例的侦破都用到这“第三种知识”,比例相当高(色欲案件的侦破,也有一些用到这种“知识”,但比例没有这么高)。
---------------
包公案中的欲望与正义(3)
---------------
譬如《木印》一案里,包公于途中“忽有蝇蚋逐风而来,将包公马头团团了三匝”,包公暗忖道“莫非此地有不明的事”,派人随蝇蚋而去,结果在岭畔枫树下挖出一死尸。又如《兔戴帽》一案,包公至武昌府评览案卷,精神困倦,卧梦“见一兔头戴了帽,奔走案前”,包公醒来即思忖“兔戴帽乃是‘冤’字,想此中必有冤枉”。再如《鹿随獐》一案,包公回衙来至山傍,“忽怪风骤起”,令人各处寻觅,发现一无名死尸;包公回衙,“不知谁人谋死,无计可施”时,又“精神困倦”起来,于是梦见“一人无头,身血淋漓,前有一獐,后鹿随之”,包公醒来即悟凶手乃名唤“张(獐)禄(鹿)”者。
但最神奇的当属《乌盆子》一案,贼人丁千、丁万劫夺商旅李浩财物,将其尸体入窑烧化,捣碎灰骨和泥烧成乌盆,卖给王老。王老夜里起来对着乌盆小便,乌盆竟开口叫屈。王老大惊,带着乌盆向包公报案。第一次审问时,乌盆因为自觉“赤身裸体”见官不雅,对包公问话“全不答应”;第二天,在王老用衣裳盖住乌盆去见包公后,乌盆才将被丁家兄弟劫财谋杀、骨扬灰的惨事全盘托出。
一个人因他人利欲的出轨,不仅死于非命,灰骨竟被烧成供人便溺的乌盆;而这乌盆在见官时,仍坚持必须“穿上衣服”,才肯吐露冤情。这种将乌盆拟人化,侮辱与矜持的对比,不仅告诉我们商旅李浩的冤魂是多么的悲怨,而且告诉我们正义的追讨往往是一波三折的。
听五斋先生说:“必尽如乌盆之决,而天下始无覆盆之虞。”问题是,看来看去,普天之下似乎只有包公这种人才具备这“第三种知识”,而这“第三种知识”说穿了,其实是冤魂的“自力救济”,而且这种“自力救济”还需碰上包公这样的“青天”才有效!事实上,它只是一种渺茫的寄托,就像我们等一下要谈到的地狱一样,是人类对世间种种冤怨与不义的一种心理补偿。
正义的追讨需靠亡魂的“自力救济”,这多少亦是前述“幽暗意识”与“忧患意识”的投射吧?
地狱中的最后审判
包公的正义事实上是表现在《黄菜叶》《石狮子》《狮儿巷》《桑林镇》等案例里。在这些案例里,欲望出轨的分别是皇亲赵王、驸马、国舅与刘娘娘。但包公不畏权势,一一将他们绳之以法,所谓“关节不到,唯有阎罗包老”,其中特别令后人广为传播的是《桑林镇》,也就是《狸猫换太子》、《夜审郭槐》等改编戏剧的原本。
《桑林镇》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详,此处从略;令笔者最感兴趣的是“夜审郭槐”一段。郭槐在严刑拷打之下,原已招认,但因此案重大,宋仁宗又当庭审之,郭槐翻供说:“臣受苦难禁,只得胡乱招承。”于是包公想出一个妙计,在夜里将张家废园翻成阎罗殿场,把睡梦中的郭槐抓来审问,“郭槐开目视之,见两边排下鬼兵无数,上面坐着乃是阎王天子”,在自觉接受“地狱中的最后审判”后,郭槐遂“一一诉出前情”,录写画押完毕,才发现阎王乃是仁宗乔装,判官原是包公假扮。
地狱的最后审判观念,在过去深入人心。它的“存在”可以说是世人在不公与不义的现实社会里渴求正义的“替代性满足”。“想象中的正义”是“绝对”的,因此,地狱中的阎王与判官不仅具有“第三种知识”而已,简直是“全能思想”者,任何罪恶的行为与念头,在这里都无法遁形。郭槐就是在这种观念的诱引下,从实招供,他接受的事实上是“良心”的最后审判。
我们似乎可以说,“地狱”是“集体良心”的产物,而“正义”乃是“集体良心”所追求的目标,因此,地狱的最后审判代表的是“集体良心的审判”,也是“正义的最后救济”;而作为正义象征的包公很自然地成为“日理阳世,夜断阴间”的人物,《龙图公案》里也很自然地出现了十一个“在阴间告状”的案例了!
就像《久鳏》一案里说“阳间有亏人的官,阴间没有亏人的理”,或像《寿天不均》一案里所说:“这样人只好欺瞒世上的有眼瞎子,怎逃得阴司的孽镜台”,阴曹之法似乎是人间法律的周延化,而地狱中的“良心审判”似乎就是精神分析所说的“超我”(superego)象征了,但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这种地狱里的审判还含有其他成分。譬如在《侵冒大功》一案里,侵冒大功的总兵被九名小卒和边域百姓在阴间告状,由包公审理,自然是“罪证如山”,包公怒道:“叫你吃不尽地狱之苦”,命鬼卒“将一粒丸放入总兵口中,遍身火发,肌肉消烂”,但鬼卒吹一口孽风,痛苦不堪的总兵复化为人形;尔后又如法炮制,总兵“须臾血流迸地,骨肉如泥”;而悲怨的兵卒与百姓则在一旁大叫“快活快活”。
这种看坏人“吃不尽地狱之苦”而“引以为乐”的情景是“正义”与“良心”的写照吗?如果说这就是“正义的追讨”,那么其中也含有了“无穷恨意之追讨”的成分,“正义”里面实挟带了被害人原始的“攻击欲望”。地狱里的“绝对正义”,除了“超我”外,还有“原我”(id)的杂质。
正义与命运的终极关系
《龙图公案》里的正义,不只是对出轨欲望的惩罚而已,在阴间里,要求包公能为他们主持正义的还包括其他的“不平者”,譬如《忠节隐匿》一案里,忠臣与节妇在生前未受表扬,而在“阴司号泣自鸣”者;《巧拙颠倒》一案里,巧妇配了个拙夫,而向包公“叫屈”的女子;《绝嗣》一案里,行善之家竟绝子嗣,“死得不服”,而告到阎君处者;《鬼推磨》一案,则是“自家这样聪明,偏没钱用,一病身亡”,看别人傻乎乎的却金山银堆,满肚子牢骚,干脆告“钱神不公”者。
---------------
包公案中的欲望与正义(4)
---------------
在现实社会里,尽管有这些“不平”,但似乎没有人会为此而告进官里去,即使递上状词,恐怕也没有人能为他“主持正义”。但到了阴间,他们却纷纷发出了“不平之鸣”,这有两个含意:一是他们在阳世只是“隐忍不言”而已,到了幽冥地府,“潜意识中的不满”就立刻现形;一是作为“最后审判”场所的冥府,必须为大家理清命运与正义的终极关系。
所谓命运与正义的终极关系是指是否有个以公平与正义为原则的“天道”,在决定芸芸众生的命运,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或者竟至“天地不仁,善恶罔报”?这是作为正义化身的包公必须回答的问题。
从包公对这些阴司案件的判决上,我们可以看出,他显然是要向大家证明“天道好还,常与善人”,譬如对“号泣自鸣”的忠臣节妇,他说:“待我题奏阳间天子,阴奏玉皇上帝,叫你们忠臣节妇,自有享福之处,那贪官自有吃苦的所在”;对《绝嗣》的善人张柔,他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大凡人家行善,必有几代善方叫做积善”,张柔因祖父遗下冤孽,所以无子,但他既然行善,可转世做“清福中人,享此快活”。
欲望与正义的十字路口
对于世间所留下来的不平与命运的作弄,包公在阴司都根据“道德原则”给予救济,这似乎证明了“天道”的存在,但事实上,如果“天行健”,“天道”能自己无碍地运转,又何需假包公之手?所谓“天道”,主要是靠包公的执行才彰显,因此,实际上,它是一种“人道”,正义是世人对“天地不仁”所发出的“人性的要求”。而包公要在虚无飘渺的阴司才能对“不公的命运”提出最后的救济,这多少表示,在现实世界里,命运并非正义的范畴,正义对个人坎坷不平的命运是爱莫能助的(“个人命运”与“阶级命运”成为正义的议题,是近一两百年始出现于西方的观念)。
如果我们用简单的二分法,把“出轨的欲望”视为依“快乐原则”而行事的“原我”,将“追讨的正义”当做依“道德原则”而行事的“超我”,那么《龙图公案》就是“超我”惩罚“原我”的心灵演剧。在欲望与正义的十字路口,当“原我”与“超我”短兵相接时,我们看到了汉民族对欲望所具有的“幽暗意识”与“忧患意识”,也看到了以“第三种知识”及“地狱审判”为奥援的正义的复杂样貌。笔者并非有意“模糊”正义的面目,只是觉得在民间故事与戏剧里作为正义化身的包公,他不苟言笑的形象太过刻板,想给他一些“弱点”,使他更像“人”而已。至于谈了那么多“欲望”,主要是想指出中国人对此原也有着极深的“幽暗意识”。有人说,在儒家思想的笼罩下,中国人多“忧患意识”而少“幽暗意识”。那是儒家经典所呈现的,它只是中国文化的“幽灵”,中国人真正的“血肉之心”恐怕是存在于《包公案》这种流传民间的故事里吧!!
---------------
《周成过台湾》悲情的解读(1)
---------------
站在周边的立场说话
在台湾民间传奇里,有一些男女悲情故事,譬如《周成过台湾》《林投姊》《阿柳》等。在过去,这些故事可说是家喻户晓,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它们不仅从老一辈的记忆中逐渐隐退,似乎也难以再引起新生代的兴趣与认同。
笔者花了两个下午到光华商场旧书摊,搜寻《台湾四大奇案》这本载有周成和林投姊故事的旧书,它已杳如黄鹤,而只能从中央图书馆台北分馆借到的一本《台湾民间传奇》(泰华堂出版社,1975年版)里找到改写过的故事。
在灯下,翻阅着发黄的书页,仿佛回到二十多年前在台中旧屋木床捧读《台湾四大奇案》的我,这些以台湾早期移民为题材的悲情故事,像黑水沟的潮汐,去而复返,拍击着我的心灵之岸。二十多年前,我的心灵一如柔软的沙滩,只能啜饮这些故事表层的泡沫,它们也近乎无声无息地带走了我少年青稚的脚印;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走过江湖夜雨,昔日对这些故事的单纯理解已像无心的白云,幻成苍狗;如今我只能决然地以心灵中冷硬的岩壁,迎向那些最接近自己的民间传奇。在一阵冲撞后,它们终于解体,翻碎成片片激溅的浪花。水深波澜阔,暗夜里,我仿佛听到一股古老的、不安奔涌着的潮骚,以及另一种微弱、但却不同的生命鼓声。
以中原为中心的话,台湾是它的周边;以《水浒传》《红楼梦》为古典小说中心的话,这些民间传奇是它的周边;以“新批评”为文学评论中心的话,生物学和心理学是它的周边;以学院派学者为中心的话,笔者自亦是它的周边。但中心与周边常是相对的,本文乃尝试以周边的立场来解读《周成过台湾》等民间传奇中的悲情。
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结构
在解读这些悲情故事之前,笔者拟先大致交代一下它们的情节:
《周成过台湾》大意是说,泉州人氏周成因三餐不得温饱,向人借贷盘缠,告别父母及怀孕的妻子月里,渡海来台,在艋和同乡周元做杂货生意。不久,即因迷恋蓬莱仙馆的妓女郭面仔,终至床头金尽,悔恨交加,准备投海自尽。
在海边,他巧遇亦来寻死的王根,两人同病相怜,在一番倾诉后,重燃生机。于是在王根父亲的支持下,两人东山再起,到台北开设茶行。生意兴隆,日进斗金之后,周成又和面仔重拾旧欢,并将她迎娶进门,已将海峡对岸的父母及妻子忘得一干二净了。
在泉州的父母及妻子,自周成离乡后全无他的音讯,生活更加艰苦。一日周元返乡,带来周成炙手可热,但已别娶娼妓的消息,病重的老父遂含恨而终,老母亦自缢而死,月里则在乡人义助下,带着孩子渡海寻夫。
她一路行乞,总算来到周成的茶行,但周成已不认糟糠之妻,幸亏王根仗义收留,郭面仔却以一碗毒汤毒死月里,并要周成与她联手灭尸。中秋前夕,月里的阴魂突然附在周成身上,他发疯似的以鱼刀刺死面仔及恶仆戆头,留下一封遗书给王根,即自杀身亡。王根念旧抚孤,周成和月里的儿子周大石遂在台湾落地生根,成为富商。
《林投姊》则是说在赤城西南,寡妇李招娘靠亡夫遗产抚养三名幼子,她和丈夫生前好友周亚思日久生情,在亚思立誓“若把你遗弃,愿受天罚”后,她把身体和财产都交给了他。
周亚思以此钱财搜购樟脑运到香港,获利即回汕头老家,别娶新妻。李招娘痴痴等待,全无音讯,生活陷入绝境,在两个孩子相继冻饿而死后,走投无路的她终于在雨夜里扼死幼子,自己上吊于林投树。
此后,附近常有女鬼出没,以冥币买肉粽,作祟于路人;乡人遂募钱盖庙,供奉香火,尊她为“林投姊”。一日,有个来自汕头的算命先生入庙避雨,李招娘的冤魂现身相求。算命先生为她刻个神主牌,放在雨伞里,让她的冤魂随他渡过黑水沟,来到汕头。于周亚思次子弥月之日,李招娘冤魂在周亚思家里现身,亚思大惊失色,精神失常,喃喃自责,拿起菜刀毙死自己的妻子和两名幼子,然后自杀。
《阿柳》的大意是说,嘉义小桃红妓院的名妓宝凤,某个冬夜陪客回来,见因饥寒交迫而倒在门口的阿柳,询问之下,知是泉州同乡,即义助他,供其饭食,并介绍他在妓院里打杂帮工。一年后,宝凤感激阿柳的体贴知趣,终于以身相许,并拿出私蓄赎身,和阿柳结成正式夫妻。婚后,两人开了家茶行,生活富裕,不到两年,当宝凤已有五六个月身孕时,阿柳却动了思乡之念,想结束茶行,返回泉州。他说“明年桃花开时,一定来接你们母子”,但宝凤痴等四度桃花开,仍不见丈夫的影子,于是带着幼子渡海寻夫。
原来阿柳在回到泉州后,嫌宝凤是个烟花女子,而入赘金家,宝凤母子遍寻不着,沦为乞丐,夜宿破庙。阿柳的妻子银花探知她是丈夫前妻,竟以下毒之饭菜送到破庙毒死宝凤母子。阿柳在知情后良心不安,在银花三十五岁生日那天被宝凤的冤魂附身,精神失常,以至扼死银花,然后拿着菜刀毙死自己。
古老而不安奔涌的潮骚
这三个故事,乍看之下,可以说了无新意,其中的“见异思迁”“始乱终弃”“痴情女子负心汉”“冤魂复仇”等,都是大家所熟知的陈腐窠臼。如果我们抹去故事中的台湾地名和渡海背景,那它们和大陆乃至世界各地所流传的男女悲情故事,几乎可以说没有什么两样。但“共相”中仍有着一些“殊相”,本节先谈“共相”:
---------------
《周成过台湾》悲情的解读(2)
---------------
文学在反映人生、反省人性,超越时空而反复出现的文学主题,往往是人类存在中亘古弥新的冲突、向往与恐惧等的投影。“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显然是在反映人类存在中的某个悲痛真相。
根据美国国立社会研究中心(U.S.NationalCenterforSocialStudies)的调查,丈夫遗弃妻子儿女的比例约为妻子遗弃丈夫儿女的二十倍;数据不必举太多,因为大部分的调查都显示,男人比女人有较多的外遇、杂交、见异思迁、始乱终弃的倾向。文学当然不必回答为什么世间多痴情女子与负心汉,但文学评论若要探讨其中的人性意涵,似乎就要触及这个问题。
此时,“文学中心主义”者最常援引的是他们的知识同盟“文化决定论”者的论调,认为这是男权社会下的不义产物,在社会权力结构中占优势的一方有较多的性机会与性特权,所以较容易负心。这当然有几分真实性,但却忽略了生命本身的“驱力”问题。文化与权力是不会让周成对蓬莱仙馆的郭面仔“色授魂与”的;“生命驱力”乃是一个生物学的问题,而它才是驱使周成走上负心之路的原动力。
医学告诉我们,雄性激素(Androgen,即男性荷尔蒙)和性欲有密切关系,男人血液中奔流的雄性激素浓度远高于女人,这是他们在性刺激下容易骚动的主因。
社会生物学则告诉我们,生物体以遗传基因(DNA)为原始驱力,DNA盲目地想制造更多的DNA,两性在这方面有不同的生殖策略:负责生育的雌性,她需要的是一个体贴、可靠的性伴侣,而非众多的性对象,这样才能使她的DNA散播(调查显示,只有一个男伴的女人,其子孙数要多于有很多男伴的女人);反之,雄性最大的生殖成功却是到处“播种”,让更多雌性生出更多含有自己DNA的后代。
对“文学中心主义”者而言,这种周边论调听来实在刺耳,但在将它打为男性沙文主义的方便神话之前,我们不妨到同性恋此一性的周边领域去寻求启示。同性恋是一种纯粹的、没有两性妥协的性行为形态,它们反映的是男性及女性个别性行为形态的原貌。在这个周边领域里,我们看到的是,男性同性恋者的外遇、杂交、见异思迁、始乱终弃更是远多于女性同性恋者。在性爱方面,男人不只对女人“负心”,对男人是“更加负心”。
将男人的负心说成是来自“雄性激素的骚动”、“DNA的欲求”,绝非想替男人脱罪,而是想更逼近人作为一种生物的悲剧性根源。从十几万年前就深埋在人体内的古老DNA和它所制造的雄性激素,是不理会人世变迁的,它们仍不时盲目而执拗地驱策它的主人去履行丛林的法则,结果终至带来生命的不安与悲痛。
文化与权力结构只是文明人在白天的想法,只是支配人类意识心灵的“温柔暴君”;人唯有在生命暗夜的战栗中,始能隐约体会到生物学才是他的“残酷命运”。此一“雄性激素的骚动”、“DNA的欲求”像一股古老而不安奔涌着的潮骚,投影于古往今来大多数的人类社会,也重现在早年渡海来台的男女身上。
要渡过黑水沟的惊涛骇浪,在当年是一种生命的冒险,若非饱受生存煎熬或有强韧求生意志的人,是难以办到的;但他们面对的不只是黑水沟的波澜,还有自己心海中的潮骚,这是生命中的双重考验。
对生命悲痛真相的过度陈述
人虽受制于生物学命运,但人也是能对此种命运提出批判、甚至谋求改造的生物。因此,“痴情女子负子汉”的故事不只是在反映人类存在的悲痛真相而已,它们通常也对此一悲痛真相提出了反省、批判与改造的意图。“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有很多变型,仔细比较这些变型间的异同,我们不难发现它们各有反省、批判的重点,同时也有着中心与周边的立场冲突。
意大利歌剧作曲家普契尼(G.Puccini)的《蝴蝶夫人》,就是个“痴情女子负心汉”的名剧,它描述的是传说发生在日本明治时代长崎的一个故事:生性轻浮的美国海军中尉平克顿爱上了艺伎蝴蝶,两人结为连理,一段甜蜜的生活后,蝴蝶夫人有了身孕,而平克顿却奉召必须返国,他向蝴蝶夫人说:“当知更鸟筑巢的季节,我就会回来与你重聚。”但知更鸟筑巢了两三次,平克顿依然音讯全无。蝴蝶夫人痴痴等待。最后,平克顿终于随着军舰重返长崎,身边却多了个金发妻子。蝴蝶夫人如遭晴天霹雳,悲痛地以短剑刺入自己的胸膛,而将无辜的儿子留给平克顿。
普契尼说:“《蝴蝶夫人》充满了生命与真理。”在剧中,他以细腻的手法对蝴蝶夫人的痴情与平克顿的负心作了入木三分的刻画,而赚人热泪。这是笔者所知最符合“生命悲痛真相”的痴情女子负心汉故事,但若站在东方民族的立场来看,这似乎也是一个“白人中心主义”的故事。当然,普契尼可能并非有意要以白人立场来描述这个故事——在《蝴蝶夫人》之前,他已写过几出以西方为背景的痴情女子负心汉歌剧,《蝴蝶夫人》首演失败,有一个原因就是和过去的戏雷同。普契尼是以西方的悲剧概念来撰写《蝴蝶夫人》的,我们若以这个概念来衡量前述的三个台湾民间传奇,它们显然是比《蝴蝶夫人》差了一大截——故事里的月里、李招娘和宝凤,在死后都不甘休,冤魂又重返人间,毁灭负心的男人;这似乎是一种过度陈述,它冲淡了原本具有的悲剧意涵。
---------------
《周成过台湾》悲情的解读(3)
---------------
过去有不少人指出,这种画蛇添足式的过度陈述,是使中国缺少真正悲剧(西方概念里的“悲剧”)的原因之一。但这是“西方文学中心主义”者的论调。其实,若换个立场,我们即会发现,普契尼的《蝴蝶夫人》也作了某种过度陈述:他的这类歌剧对女性的痴情、如何饱受折磨而又坚忍其心着墨甚多。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这正泄露了他“施虐于女性”的幽微心态,而这种心意乃是18世纪以降欧洲浪漫奇情或悲情故事的历史传统,让女性“甘心就死”其实只是其“施虐于女性”心理的外显。中国的悲情故事似乎没有这种传统,最少它不会花很多篇幅去过度陈述女性那无悔的痛苦。在这方面,《周成过台湾》等承袭的是中国的传统,“女性的反扑”才是这个传统的主要关注点。被遗弃的痴情女性,若不是像这三个台湾民间传奇般,以冤魂复仇的方式毁灭负心男子,就是像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般,需对负心男子加以惩罚,始得破镜重圆。
“女性的反扑”与“施虐于女性”这两种不同的心理,使得《周成过台湾》等和《蝴蝶夫人》有着结构上的不同,它们在美学造诣上容或有天壤之别,但要说《蝴蝶夫人》施虐于女性的结构是“悲剧”,而《周成过台湾》等女性反扑的结构是“画蛇添足”,则是难以服人的。早年的台湾大地,并没有孕育那种“悲剧”的土壤。冒着生命危险渡过黑水沟的移民者,怎么会有以“悲剧”施虐于女性的“雅兴”呢?他们需要的是男人禁不住心中那股古老的、奔涌不安的潮骚而负心时,被痴情女子所毁灭的警惕。
中国负心故事的城/乡差别
《周成过台湾》等虽属于中国痴情女子负心汉故事的传统,但仍有一些差别。以下笔者拟以《王魁负桂英》这个故事为例,说明中国传统的“中心”本质,然后再和台湾故事的“周边”特性作个比较。
《王魁负桂英》原来的故事是说,宋朝山东济宁人王魁(王俊民)会试不第,耻于归乡,在莱阳闻妓女桂英貌美而访之,桂英爱王魁之才,托以终身,两人恩爱异常。后以试期迫近,王魁又欲上京,桂英深恐他得官弃己,相约至海神庙互誓情爱不变。王魁上京后,科场得意,高中状元,宰相韩琦欲以女妻之,王魁遂负桂英,不受其寄来书信。桂英愤而自杀,死后鬼魂即上京活捉王魁,后数日王魁遂死。
这个故事的架构和《周成过台湾》等非常类似,但后来却被改写成不同的故事,譬如在《焚香记》里,当王魁中了状元,宰相欲以女妻之时,王魁以已有聘妻辞之,宰相也不再相强。王魁思念桂英,托人送信至莱阳,请桂英来徐州任所,但信却被爱恋桂英的金员外拦截,窃改内容为王魁已入赘宰相家,故与桂英解约。桂英接信,愤而自杀,其魂在冥界诉王魁背誓,海神遣鬼卒与桂英共拘王魁之魂来对质,结果始得恶人奸谋之真相大白,桂英死而复生,有情人终又成眷属。
男人“负心”的故事变成了男人“被误解”的故事,郑培凯先生在评中国一九八五年“百花奖”最佳故事片《人生》时,提到了《王魁负桂英》的原貌与改写。他说:“强调负心与强调不负心两派的社会区别,有助于我们了解负心故事反映的社会意识,因为这里的关键似乎就是‘城乡差别’。谴责负心的类型,一般先出自民间,由‘乡愚’口中说出,便是‘雷劈’或‘活捉’。到了文人的笔下,负心汉便彬彬君子起来,情节出现各种跌宕变化,戏剧冲突也由角色性格的内在变化(负心)转为外在的环境所迫(如困于相府或有人造谣,引生误会)。”
“这种社会道德意识的‘城乡差别’,固然反映了士大夫与乡愚对社会处境的认识有精粗之分,也反映他们所处的地位不同所遭到的命运有别。‘乡愚’大约是要被人‘负’的,因此,咬牙切齿,与负心汉不共戴天;有着生花妙笔的文士,极可能就会经历蔡伯喈或王魁的成功之道,是有机会来‘负人’的,所以希望大家冷静点,为负心找社会根源,有意无意间为之开脱。”(引自《当代》杂志第四期郑培凯《痴心女子负心汉──影片《人生》所反映的社会道德》一文)。
这种“城乡差别”确实有它的见地,《周成过台湾》《林投姊》《阿柳》三个故事都只是民间传奇,并没有经过文人生花妙笔的润饰,所以保留了对负心汉“咬牙切齿”“不共戴天”的道德意识。但这在理解台湾的痴情女子负心汉故事时,仍有所不足。
大陆的这类故事,不管是《赵贞女蔡二郎》《王魁负桂英》或《金玉奴棒打薄情郎》,它们的主角在地理上都是由周边向中心移动的,而其社会地位也是由下阶向上阶移动的(也可以说是由周边向中心移动)。但台湾的这类故事,却有着由中心向周边移动的明显痕迹(从大陆渡海来台谋生而不是“上京赶考”),这种“逆向行驶”所孕育出来的悲情故事,虽然难免会假借大传统的架构,但也应该有它们独特的纹理,除了“城/乡差别”外,更有着“中心/周边差别”。
黑水沟悲情的中心/周边差别
《周成过台湾》这个故事,最能让我们体认这种“中心/周边差别”。他在大陆的泉州三餐不得温饱,因而渡过黑水沟,来到台湾的艋。后来发达了,向“上阶”的社会地位移动,但他别娶的不是“宰相的女儿”,而是“蓬莱仙馆的妓女”,这种在地理上由中心向周边移动的现象,重现于他的负心行为上──由小家碧玉的妻子朝向周边的妓女,而为中国传统的悲情故事带来了某个层面上的逆转。
---------------
《周成过台湾》悲情的解读(4)
---------------
《阿柳》的故事刚好可以和《周成过台湾》作个对比,本来也是由中心渡向周边的阿柳,在台湾落难,得到妓女宝凤的义助,两人结为夫妻,但当阿柳重返泉州,又由周边重返中心时,他就开始嫌弃宝凤只是个烟花女子,而入赘金员外家,表现出典型的中国“趋中心式”负心行为。《林投姊》里的周亚思,在回到汕头后,遗弃在台湾的寡妇李招娘,别娶黄花闺女,循的也是同一个模式。
在负心之后,三名男子虽然都得到了被毁灭的报应,但还是有一个重大的差别:周成和元配月里所生的儿子周大石,得到存活的机会,王根抚孤,周大石在台湾落地生根,成为富商。
而回到大陆的阿柳和同亚思,他们的子女虽然无辜,却被冤魂残酷地赶尽杀绝。这种结局,幽微地反映了“中心/周边差别”:这些悲情故事发生于台湾民间,它很自然地站在周边的立场说话,负心男子虽然应该天诛地灭,但对由中心向周边移动的负心汉,却网开一面,让他的DNA在周边得到散播;至于由“周边”向中心移动的负心汉,则情无可恕,连后代都必须受池鱼之殃。这种对负心汉的不同“待遇”跟前述的“城乡差别”大概是来自同样的心理动因吧!
如果我们从分析心理学的观点来看,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可以说是人世间男女关系的一种原型。反复出现的原型故事,会在族群里“激发相似的心理反应,发挥相似的文化功能”,在中国这个大族群里,此类故事常被过度陈述成具有教化功能的道德寓言,以发挥她所重视的文化功能。但中国幅员广阔,在大族群里又有很多小族群,他们各有彼此差别甚至相互冲突的立场,亦各有其所重视的次文化功能。
当然,台湾的这三个故事还有另一个“中心/周边”范畴,那就是“男/女”问题。在以男人为中心的社会里,女人是一种周边存在,但作为周边存在的女人,在这些故事里除了被负心外,也有其邪恶而令人惧怖的一面。当痴情女子渡海寻夫时,下手毁灭她的并非丈夫,而是丈夫别娶的女人;而痴情女子在死亡后,立刻摇身变成恐怖的复仇女神,继之以更残酷的毁灭行动。罪过由男人所挑起,但血腥行动却都由女人来承担。编出痴情女于负心汉故事的都是男人,他们把女人描绘成男人的“最佳损友”,这到底在反映什么心态?因它与本文主线较无关系,而且笔者是个男人,自觉并非讨论这个问题的适当人选,只好将它留待高明去解读。
重新安置,增进了解
笔者一开始就表示,是要站在周边的立场来解读台湾的这三个悲情故事的,我是有意循着“中心/周边”“文学/生物学”“西方/中国”“大陆/台湾”这个顺序在下阶“匍匐”前进的,目的是想要打破“中心/周边”惯常的思维模式。
我自知在某些“中心主义”者的眼中,我已对某些理论作了过度陈述,也对《周成过台湾》等作了过度阅读,但有时候正因为过度才能使某些平常不受注意的幽微心思获得凸显,提供了解其可能含意的机会。在两岸开放探亲后,这种“中心/周边”的纠葛也像几百年前一样,重现在四十多年前随国民政府渡海来台的外省籍人士身上,当他们重返故乡时,已被家乡父老和有关单位视为是来自周边的台胞;而“黑水沟悲情”的现代版是:当年在大陆娶妻的外省籍男子,到台湾多年后,因两地阻隔,返乡无望,又在台湾别娶他人;四十年后两岸重新交流,留在大陆的“痴情女子”虽未渡海寻夫,却一状告过来,而台湾的法院作出大陆的元配才是“妻子”,台湾的妻子只是“同居人”的判决。结果让在台湾的外省人和本省人都产生了同样的“心理反应”,期期以为不可,认为这是“大陆中心主义”的法律认知,这就是所谓的“中心/周边”差异。我想如果请台湾和大陆的文人分别编写这种现代版的“李表哥过台湾”的故事,大概也会有不同的观点和结局安排吧!
中心与周边的差别是一直存在的,而其间的矛盾和冲突是人类悲痛的根源之一。不管是小说或现实,尝试从周边发声,将周边提升到与中心相等的地位,并不是要贬损或摧毁作为主体的中心,而是希望能像解构主义大师德希达(J.Derrida)所说的“重新安置”,让周边与中心都能调整一下位置,增加彼此的了解。
---------------
《聊斋》狐妖故事的心理学探索(1)
---------------
在中国的仙、妖、人、鬼四境中,狐妖可以说是妖境的代表。笔记小说里的狐妖故事,并非全是文人的向壁虚构,它们更是民间传说的一种文学渲染。蒲松龄对他写《聊斋志异》即曾做过类似的表白:“雅爱搜神,喜人谈鬼,文则命笔,遂以成篇。”如果我们借用利瓦伊史陀(C.Levi-Strauss)在谈论神话时的“交响曲”比喻,那么《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就好像蒲松龄演奏出来的妖精曲,他的演奏才艺虽高,但乐谱却完全来自民间;而且每一则狐妖故事一如交响曲中的和弦,都只呈现部分的音节或旋律,我们唯有将众多的狐妖故事合而聆之,让它们成为浑然一体的妖精交响曲,始能获得较完整的乐谱,也才能对这些故事的深层涵义有较多的认识,因为民间传说所欲传递的讯息,主要就存在于这些乐谱中。
蒲松龄似乎已提供给我们某些讯息,在很多故事后面,他曾以“异史氏曰”的方式做了部分表白,但查其内容,均旨在讽喻,这是以某种意识形态赋予故事的附加价值,并非民间传说所内含的原始讯息。源远流长的民间传说一如神话,是“民族的大梦”,它所蕴含及所欲传递的往往是超乎个人的“集体潜意识”讯息,而这也是本文所欲探寻的主要讯息。
因为狐妖故事是汉族文化圈内相当流行的民间传说,所以本文所欲探寻的以汉族“文化潜意识”讯息为主。构成这些讯息的元素就像一个个音符,在族群的心中飘荡,慢慢组成契合其特殊心灵结构及文化结构的音节,然后再串连成较完整的乐章。如果我们汇集《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加以排比,异中求同,也许就能析离出代表汉族“文化潜意识”的某些不变的音节或特殊的旋律,而这也正是本文所用的方法。
一、中国狐妖与西方狼人的文化讯息
《聊斋志异》里的每个狐妖故事都涉及变形——狐狸幻化成人形,走到人世间的舞台上,这是它的基调。
在将动物拟人化的寓言故事里,中国的“狐假虎威”和西方的“狐狸与葡萄”等,表现了东西方对狐狸这种动物的某种共识——都认为它是一种聪明、狡猾的生物。但在变形故事里,却出现很大的歧异,西方流行的并非狐妖,而是狼人的传奇。虽然同属变形,但狐妖是野兽提升为人类,而狼人却是人类沦落成野兽的故事,这种思路上的南辕北辙,隐藏的可能是中国和西方文化的差异性。
《聊斋志异》里曾出现数个残留有野兽痕迹的狐妖,譬如卷一的《董生》,董生半夜归家欲就寝,发现被中卧一姝丽,“戏探下体,则毛尾修然”;又如卷六的《毛狐》,马生在田间所勾引的少妇,“肤赤,薄如婴儿,细毛遍体”。对此一人与兽间的过渡形态,董生和马生都直觉地认为这是狐化人,而不是人变狐;而浸淫于中国文化中的读者,也很自然地契合于此一想象。
但在狼人故事里,当一个西方人看到某人身上出现野兽的痕迹,譬如手掌上长毛、耳朵尖尖的、指甲长而弯曲、两眼直盯着人看等,则此一像人又像狼的过渡形貌,让他想到的乃是人正在沦落成狼,而非狼在提升为人。
这种直觉判断上的差异,很可能就是来自我所说的“文化潜意识”。中国人具有野兽可以提升为人类的思维倾向,而西方人有的却是人类会堕落成野兽的思维倾向。从某个角度来看,中国人的这种思维倾向,可以说是由“物老成精,则可变化”的泛灵信仰与“人畜轮回”的佛家思想等积淀而成;而西方人的思维倾向则主要是来自基督教“人是上帝照他的形象所造”,人兽殊途,但人类也曾经堕落过等观念的影响,不过这仍不足以解释出其全部内容。
西方的狼人故事恐怖而且血淋淋,传说中一个人若吃了被狼咬过的羊肉,喝了被狼污染的水或自己被狼咬过,就会在月圆之夜变成嗜血狼人,外出饱餍邪恶的欲望,到天明时才又恢复人形。在欧洲黑暗时期,甚至像“追猎女巫”一样,发生过“追猎狼人”的惨剧,今天的法国中部是当时的狼人之乡,在公元1520到1630年间,当地类似狼人而被告发的案例即高达三万件,多数狼人都在严酷的审判下被处死,还有不少被剖皮裂肤,看看是否反披狼皮。
反观《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虽有几个狐祟案例,如卷五《姬生》一文里的“金钱什物,辄被窃去”,卷十四《狐惩淫》一文里的“凡一切服物,多为所毁,又时以尘土置汤饵中”,但这也只是让人不堪其扰而已,其他的故事不仅不恐怖,而且还相当迷人;狐妖多能与人类和平相处,甚至有听闻某人家中有狐妖而发财了、而夜夜春宵了,竟心生羡慕与嫉妒者,如卷八《狐梦》一文。而且,虽然自唐朝以后,即有“无狐魅不成村”的说法,但对狐妖这种传说中的妖精,却从未见维护社会秩序的官府像西方追猎狼人般,采取过大规模的追猎狐妖行动;最后,连官府都和狐妖举杯浇愁、把袖追欢起来,如卷六的《狐妾》。
为什么西方人惧于碰到狼人,社会对它施以严厉的制裁,而中国人却乐于遇见狐妖,社会对它采取宽容的态度呢?这可能涉及另一个文化因素。过去常有人比较儒家文化和基督教文化,基本上,我们可以说在20世纪以前,基督教是一种高标准而严厉的思想与行为规范,它具有浓厚的“幽暗意识”,深恐人类在失乐园之后再度堕落,而它对不符道德的欲望也具有相当的潜抑作用(repression),狼人故事可以说是其幽暗意识的外射(projection),或者被潜抑之欲望的突围而出。照精神分析的说法,它们会对当局者及旁观者形成“内在的威胁”,而在意识层面爆发出焦虑、恐怖与痛恨等情绪反应。
---------------
《聊斋》狐妖故事的心理学探索(2)
---------------
相对于基督教,儒家的训诲是一种高标准但却宽松的思想与行为指南(违背了它,并不会受到立即、严厉的实质惩罚),它对欲望只有压抑作用(suppression),暂时隐忍不可说出,或只能偷偷地做(潜抑作用则是将它驱赶出意识层面)。而且,儒家“敬鬼神而远之”、“子不语怪力乱神”等立场,也使它缺乏宗教信仰中的“灵异”要素,以及对诡秘奇异现象的好奇心与探索精神。狐妖故事的出现及被人喜好,也许就代表了对上述儒家思想的补偿与反动,它一方面满足了社会大众对“灵异”、“怪力乱神”等的好奇与需求,一方面又透过狐妖,以迂回的方式公然实现令儒家学者皱眉的欲望。
因此,狐妖故事可以说是从汉族“文化潜意识”里浮现出来的,帮助人们实现欲望的非法力量。
二、狐妖故事所透露的原我舆图
由《聊斋志异》里的狐妖故事所组成的“妖精交响曲”事实上就是“欲望交响曲”,它们要满足的主要是人们的色欲与财欲。卷十四《沂水秀才》一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