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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煜 当前章节:15823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8:40

我说:“他们一定迫切需要一张床。”

“是啊,当时我也这样想,”对面的女孩说,“他们一副无家可归的样子,可是,我这样想的时候,他们走进了一家商店。我抬头看那商店,啊,我吓坏了,因为上面写着‘松柏长青’四个字!”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但是随即,我欣慰地想到:我们坐在开住天堂的车子上!

2000年11月9日 星期四 升棺发材

我和一些人——这些人叫什么名字我已经忘记了——坐在一辆卡车的车斗上,沿着一条很窄的山间公路行驶着,迎面过来一支出殡的队伍,人人都戴着又高又尖的白帽,穿着白衣白裤。在队伍的中间,一群人抬着一具棺材,没有加盖。我用袖子遮住脸,我不敢看那副棺材,我们的车子经过的时候,他们让出一条路来。我看见所有送葬人的脸都涂成了白色,只露出黑洞洞的眼睛、鼻孔和嘴。

我们把这支送葬的队伍抛在后面,刚想松一口气,不料,迎面又过来一支出殡的队伍。不,不是一支,也不是两支,而是有很多支,他们一支接着一支,像白色的大部队朝我们浩浩荡荡地开过来,他们的穿着打扮和刚才过去的那支队伍一模一样,他们的脸全都涂成白色,唯一与刚才不同的是,当我们经过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扮起了鬼脸,他们的舌头伸得长长的,我们的卡车无望地在他们中间行进着,好像永远都驶不出他们漫长的队伍。有时,我甚至都产生了这样的印象:不是我们在前进,而是我们被他们推着,在节节后退。

200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生死界

半夜一点钟上的床,可是怎么也睡不着。再过一天就是新世纪了。一个女孩朝我走来,微笑着站在我面前,向我招手。她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我伸手抓她,可是只抓住一把冰凉的空气。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深夜的黑暗停滞在房间里。我翻来覆去,可是每换一次姿势,我的头脑就更加清醒,有几次我都觉得应该起床了,应该出门了,应该走到天底下去了。我不断地劝告自己,快睡着吧,快睡着吧,天都要亮了,把一切都忘了吧,生活又会重新开始。可是我睡不着,疲劳的眼睛开始疼痛。窗外一片黑暗。

迷迷糊糊地,我进入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中,我的身体也飘浮起来了。突然,我眼前一片亮堂,一束不知从哪里照射过来的明亮罩住了我,而且没有投下一丝阴影。我脑海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要是我现在就死去,那又有什么不好呢?还有什么需要我去做的事放不下呢?还有哪些心爱的人得让我继续牵挂呢?我的灵魂,灵魂所寄居的躯壳,我的生活和梦,所有这一切,又有什么能比死本身所给我带来的乐趣和解脱呢?哦,我要飘起了,像一粒灰尘。

2000年12月31日 星期五 求婚

我坐在一间教室里,自习功课。是那样普通的一间教室,有讲台,有黑板,有很多的密密麻麻的课桌和条凳,就像我中学的教室一模一样。除了我,教室里还坐着另外一些人,不多,稀稀落落的。有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女人,坐在和我相距三张桌子的位置上,她的面容我已经不大记得起来了。她的身边,站着一位四、五岁的小女孩,久久地盯着我看。后来,她噔噔噔地朝我跑过来,嘴里还嚷嚷着:“我要嫁给你,我要嫁给你!”我吓坏了,抽身便跑,可是整个教室居然是一个密闭的匣子,一扇门都没有。我在教室里逃窜,不时地翻跃桌椅。小女孩紧紧追在我的后面,每次总是差一点就抓住了我。她每跑几步,嘴里就大声地嚷嚷:“别跑,我要嫁给你!”她显然很着急,我看她都要哭出来了。她的脸红彤彤的,眉头蹙成一团,一副很委屈很生气的样子。可是她越这样,我就越感到害怕。我没命地逃跑,像丧家之狗。我气喘吁吁。让我感到非常诧异的是:整个教室里的人都在认真地做功课,好像根本就没有听到我们的动静似的,或者他们听见了,却根本不当成一回事,而把它当作一个无关紧要的儿童游戏。

2002年2月20日 星期三 天空

我躺在下城体育场的草坪上,仰望天空,它高远而辽阔。体育场周围的建筑低矮而卑微,但是因为我仰躺着而没有进入我的视野。我只看得见辽阔的天空。它覆盖着大地,无声无息。它没有烦恼,没有伤痛,像一块透明的无穷大的白纱,远远地包裹着我。我突然觉得什么都不可怕了,包括死——当我死去的时候,我不也就这样长眠在地下吗?我根本用不着看那污浊的大地,我只须仰望天空就行了。在那高远的、无限的虚空下面,渺小如我,还有什么烦恼的事情呢?

我想起《战争与和平》里的一段文字,写的是安德来公爵在战场上躺倒时眼前与脑海中的情景:

“‘这是什么回事?我倒下了吗?我的腿站不稳了,’他想着,并且仰着跌倒了。他睁开了眼睛,希望看见法兵和炮兵的斗争是怎么结束的,想要知道红发的炮兵是否被杀死了,大炮是被夺去还是安全了。但他没有看见任何东西。在他头上,除了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有灰云静静地移动着的天,没有别的了。‘多么静穆、安宁、严肃,完全不像我那样地跑,’安德来公爵想,‘不像我们那样地奔跑、喊叫、斗争;完全不像法兵和炮兵那样的带着愤怒惊惶的面孔,互想争夺炮兵帚——云在这个崇高无极的天空移动着,完全不像我们那样。为什么我从前没有空虚崇高的天?我终于发现了它,我是多么幸福啊。是的!除了这个无极的天,一切都是空虚,一切都是欺骗。除了天,什么、什么都没有了。但甚至天也是没有的,除了静穆和安宁,什么也没有。谢谢上帝……’”

我还想起在同一本书中,托尔斯泰描写的彼埃尔所看见的星空:

“天气寒冷,天色明亮。在污秽、昏暗的街道上,在黑色的屋顶上,是幽暗的星空。彼埃尔只是瞧了瞧天空,他感觉到:和他的心灵所达到的高度比较起来,一切尘世事物是多么屈辱而卑鄙。”

2003年12月11日 星期四 叔叔

这个梦是我哥哥的。

“妈妈叫我赶紧去叔叔家看一下,说他家出事情了。于是我跑到门口,看见叔叔正挥舞着一把锄头,在埋他的小女儿云飞。云飞脖子以下的整个身子都已经埋在土里了,只剩一只脑袋在地上面。真是奇怪的一个梦。”

2006年2月26日 星期日 一块薄田

整间咖啡馆只有我和她对坐着,偶尔会有服务生走过来给我们添点水。她说:

“曾经有人问我:‘如果有来生,你想做什么?’我回答:‘我什么都不想做。’人死了,什么都没有了,都空了,都寂灭了,这多好。为什么还要做人呢?这一辈子受的苦还不够吗?

“弘一法师悟道了以后,写下了四个字:悲欣交集。他描述了刹那的境界。原先生命中珍贵的东西失去了。完全自由了。

“死了就没有了,不要来生,如果有来生,也不要做人、做物。什么都不做,一切都空了,那样最好。”

是啊,为什么要有来生呢。最好没有。可是一定要有呢?那就让我做一块薄田吧,不管哪里的。如果我肥沃,就长点粮食蔬菜出来;如果我贫瘠,就长点杂草吧——如果寸草不生,那也罢。没什么。

2006年6月27日 星期二 十三年

我好像还没有毕业,她也是。我跟着她去她的宿舍。也不知道我们是从哪里走过来的。我们肩并肩地朝她的宿舍走去。这样的走路姿势能充分地说明我们之间非同寻常的关系,这一点也正是此刻的我内心感到充盈的唯一原因。她的宿舍在一楼,明亮的走廊是完全敞开的,只是在外侧有一长溜和整幢建筑溶为一体的石椅,高及膝盖,可供休息。这种样式的椅子我只在公园里见过。

石椅上坐着一群她的同班男同学,他们朝各个方向坐着,有的还把一只腿抬起来搁在石椅上,看起来像一次悠闲的课间休息。他们微笑着,目光齐刷刷地看着我。我觉得我读懂了这些目光的语言:

“这不是林煜吗,多年没见了。”

“我知道你们俩当年的故事,你不成功,逃回了台州。”

“这么多年了,你们终于能在一起了,替你们感到高兴啊!”

我内心充满着喜悦,就像浪子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我挥挥手,给他们一个灿烂的笑脸。

我跟着她,走进她宿舍的房间。那是一个上下铺共有八张床的房间,她的床在房间里面靠窗的位置。她在床沿上坐下,仰头看着我的眼睛,好像在等待我说出什么话。我知道,此刻她的心是属于我的,她并不需要我说什么动听的话,只是纯粹地想看我有什么话要说。我不管说什么,她都会认真地听。

我弯了一下腰。我想离她更近一些。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距离最后一次见到她,已经过了十三年,而此刻,我似乎已经不爱她了。

2006年12月21日 星期四 梦非梦

早上六点钟不到的时候,我醒了。可是我还在梦中。

在梦中,我到了他乡,遇见了一张非常熟悉的面孔。在梦中,我认定他是我的一位故人流散到他乡的兄弟。可是那人坚决否认。

我醒了,阳光照在我的床上。梦中的那张面孔继续浮现。我隐隐听见他在对我说:“我不认识你啊,我也不是你说的那个人的兄弟。我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我记得我是这样回答他的:“这怎么可能呢?你们是那么相像,从长相到气质。你们一定是被一个共同的父亲造就出来的。也许你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的兄弟,所以你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我一边这么跟他说,一边在床上翻了个身,背对着阳光。我说:“你现在可以不承认,但是我会找到你的那个兄弟的,他一定比你知道更多的真相。”

我打开关闭的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早上六点整。

我忽然想起梦中人的那个兄弟好像就住在我老家的那个村子里。他的名字叫林智略,脸黑黑的,嘴唇很厚,是我的小学同学,听说他在临海城里开了间皮鞋铺,赚死了。

我越想越激动:我似乎无意中揭开了一个不为世人所知的真相。我想立即起床,去汽车东站,搭上回老家的长途汽车。

“太奇妙了!我居然做了这样一个梦!”我自言自语。我想再翻个身,再照照太阳。可是我突然想起曾经有人告诉我:你如果想记住梦中的细节,那么醒来的时候你绝不能翻身。否则你会把梦忘个精光,只留一片空白。

于是我躺着不动,开始回忆梦中的每一个细节。是啊,我梦见我到了他乡,我梦见自己走进了一间木头小屋,屋里坐着一位年轻人,长着一张让我感到非常熟悉的黑黝黝的面孔。

想到这里,我突然发现,我好像早就醒了。这个奇怪的故事,我已不知道哪一段发生在梦里,哪一段发生在我梦醒之后。

我这么一想,突然发觉自己只是在一秒种之前的刹那才真正地醒过来。我仓惶翻身,发现窗帘紧闭。房间里一片黑暗,根本就没有阳光。

☆短篇小说

【一个克隆人的一生】

出生

我不想说出我现在的名字,我不想让人知道我是一个克隆人。我克隆于2015年。我未足月就匆匆来到了这个人世。那是一个下雪天。我在产房的暖箱里待了两个星期,出来后落下了一种奇怪的毛病,那就是怕冷,老是冷得发抖,夏天里也是如此。因此我总是穿很多衣服。

我满四个月,大人抱我到派出所报户口。我留在户口簿上的名字是“王国华”。后来我自己把它改了。

孕育

户口簿户主的名字也叫“王国华”,以前我喊他爸爸,我懂事后,叫他“老王国华”。从伦理上和法律上讲,我想他应该是我唯一的父亲。

我的母亲是一位没有主见的家庭主妇,我在她的腹中孕育,但是我身上没有她的任何基因。我一点也不像她。

我的受孕过程有些特别。医生从老王国华的大腿上——听说那里的肉最嫩——提取了一个细胞,这个细胞含有形成一个新生命所必需的每一种基因原料。然后,医生将这个细胞植入我母亲的一个未受精卵子中。这个卵子早先已被除去了内核,所以对我没有任何基因影响。细胞和卵子融合后形成了胚胎。医生把它移入母亲的子宫内发育。八个月后,我出生了。在医学上这叫无性生殖,也即克隆。

我出生的时候,医院外聚满了愤怒的人群。他们投掷石块和雪球,把医院的门窗砸了个稀巴烂。他们是传统的卫道士,害怕克隆人的出世会动摇现有伦理道德的基础。警察动用了橡皮子弹和催泪瓦斯。

老王国华

老王国华“生”(我想用这个字眼是恰当的)我的时候已经年过四十,是省里一个有名的阔佬,财产听说有好几亿。他的发迹是三十岁之后的事。三十岁之前,他蓬头垢面,是个做梦都在捡钱的穷光蛋。为了发财,他什么事情都干,杀人,偷盗,诈骗……他甚至想抢银行,有一次,他勾结同伙挖了一条通往银行的地道,挖到一半消息走漏,他只好逃之夭夭。

有了钱以后,老王国华开始精心地修起边幅来,白天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他热衷于做好事,大笔大笔地捐钱,因此在社会上的口碑很好,和他打交道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但是一到晚上,他就暴露出许多年轻时养成的恶习。他的身体因此很不好,不能正常地生育。

四十岁那年,老王国华决定克隆自己。老天作证,他这么做并不是出于爱,不是想生个儿子,而是出于一种极端自私的想法:他想克隆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躯体,希望自己的肉体消亡以后,灵魂还有寄居的地方,最终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他给我取了一个与他自己一模一样的名字——他内心从来都不承认我是他的儿子。他想“活”一百五十岁。他还想把我也克隆了,这样他就可以永生了。

童年

我长得确实非常像他,简直是从一个可怕的铸人模具中铸造出来的:小小的眼睛,小小的耳朵,小小的鼻子,只有嘴巴是大大的。嘴大吃四方,老王国华说。我像他一样贪吃,永远都是像刚从牢监中放出来似的。母亲一天的奶水不够我吃一顿,我经常饿得号啕大哭。我三个月时学会了吃饭,半周岁时学会了吃肉。“这小子有种,跟我小时候一模一样,”老王国华兴奋得在屋子里窜来窜去,“越会感到饿,赚钱的欲望就越强烈。”我的脾气也像他,蛮横专断,时刻都在折磨别人。我的眼神也跟他一样,他能够一眼就洞穿我内心的真实想法,这一点乐坏了他。他以为他能控制我。

小时候,我对老王国华有一种好像是天生的依赖感。我喜欢被他抱着,喜欢屁颠颠地跟他跑。他教我吃西餐,看电影,分辨各种各样的人(包括女人)。有一次,他教我抽烟。我呛得直流眼泪。老王国华盯着我的眼睛,好像要钻进我的心里。他小心地问我是否尝到了那种味道,轻飘飘的很舒服的味道。我说尝到了。他像小孩一样高兴得跳起来。“这就对了,”他大叫着,“我也是这样感觉的!”他还教我喝酒,搓麻将。

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能捉摸他的想法——按照他的说法,这叫心心相印。

我七岁的时候,老王国华把我送进一所贵族学校里。但是一个星期后,他就把我接回了家。他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大概是怕我被学校教成另外一种人吧。

老王国华给我请了一位年轻的家庭教师。老王国华对她很严厉,经常指责她把我教坏了。事实上,她只是老王国华的传声筒。她按照老王国华的规定教育我。

有一次,老王国华郑重其事地在我的面前蹲下,双手搭着我的双肩,犹豫再三,他开口了:“从今天开始,你不要喊我爸爸了。”

我问为什么。他回答说因为我们是一个人。我似懂非懂。

学生时代

我十四岁的时候老王国华决定送我上中学。这对他是一个非常痛苦的决定。我必须接受更多的教育,必须在人群里学会生活和斗争的技巧,最后成为一只像老王国华一样百战百胜的老甲鱼。这样我才能成功地继承他的家业,尽情地享受他未享受完的人生。

离开老王国华到陌生的学校里去,这让我受不了。入学,这真是一场恶梦。我的无忧无虑的生活从此结束了。生活中很重要的一种东西被无情地抽空了。

我和老王国华的名字一模一样,这激起了人们强烈的无限的兴趣。他们四处打听,最后高兴地发现我是一个克隆人。同学们给我取了个外号,叫“多利”,它是上个世纪末英国那头克隆绵羊的名字。他们恶毒地建议我叫老王国华“哥哥”。他们经常在我面前讨论克隆问题,诸如如果克隆出一百个希特勒,世界会怎样?每次,我都愤怒地还以拳头。结果,我要么被打得鼻青脸肿,要么被处分。我有烟瘾,学校对我很头疼,经常在大会上叫我小瘪三,说我小小年纪就五毒俱全了。我的学习成绩很差,就像老王国华小时候那样。

我像老王国华一样天天逃学。起先我瞒着他,后来他知道了,想不到他非常高兴,说:“太好了!”

然后他盯着我的眼睛,像以前那样,小心地问我是否体会到了那种感觉,那种自由的快乐的感觉。他说他已经感觉到了。

“没有!”我愤怒地吼道,摔门而出。我第一次觉得他是多么无耻。

女朋友

我再也不去学校,整天泡在酒吧和舞厅里。看得出老王国华在暗暗感到高兴,因为他就是这么过来的。他经常跟踪我。我十七岁的时候,他给我物色了一个女朋友,自然是他最喜欢的那种货色。我十分清楚老王国华的卑鄙用心,可是,我无法拒绝。我生了一副跟老国华一模一样的德性。我就是他的可悲的影子。随着我的长大成人,我的外表也越来越酷似老王国华。

我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是他人的复制品。我没有自我,这种想法使我痛苦。我天天借酒浇愁。

反抗

为什么我就不能成为我自己呢?二十五岁的时候我决定反抗老王国华的意志。

首先要反抗的是老王国华对我的基因影响。我长得跟他有点不一样。我到整容医院做了隆鼻术,割了眼皮。我还建议医生在我脸上划一刀,但是医生说什么也不同意。

我以新的模样出现在老王国华面前。他看着我,气得浑身发抖,半天说不出话。我没经过他的同意就在身体上动刀子,他简直要气疯了,很快就卧床不起。他感到绝望,因为我居然有自己的想法,居然能独立地作出如此重大的决定,而他居然一点都没察觉。最要命的是,他的“复制品”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跟他决裂。他所有的心血都白废了。

我强迫自己改变性格。这很难。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为了让自己讨厌吃肉,我在烧熟的肉上涂了泻药。我吃得很少,很快就瘦了下来。我每天强迫自己去做好事,以改变自己骄横的性格。在众人面前我表现得彬彬有礼。我强迫自己喜欢以前不喜欢的东西,比如读书看报。我不再出入酒吧和娱乐场所,断绝了和所有女人的来往。钱是老王国华也是我最钟爱的东西——所以我决定恨它。我把成捆成捆的钱扔进了火堆里。我知道,这是一种很做作的恨。

出走

我反抗了半年,但是痛苦依旧。因为我反抗的其实是自己的天性,虽然它们都是从老王国华那里克隆来的,但是现在它们是属于我的。我很想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可是我又不想重复老王国华。这真是一个两难。

我无力改变自己在社会上的克隆人身份。所有的人都认为我是老王国华的复制品。老王国华已经老态龙钟了,人们在默默地等待他死亡的那一刻,并带着好奇心观望他是否在自己的克隆人身上获得再生。

终于,我决定远走高飞。我要和老王国华,和这个家,和这个城市,和我的过去彻底决裂。我只背了一只行囊就走了,没有跟任何人告别,包括病床上的老王国华。人都是要死的。

我来到了另一座城市——就是我现在生活的这座城市。我隐姓埋名,想忘掉过去,过一种自在的生活。我做过鞋匠、苦力、保安、酒店里的男招待。后来我开了一间能糊口的小吃店。我不再恨钱,但也不把它太当回事。我觉得做一个正派人最重要。不能像老王国华那样。

我娶过两个女人,第一个女人只和我过了一年就跑了。她是嫌我穷。人各有志。第二个女人和我一直过到现在。她们都不知道我是克隆人。这座城市的所有人都不知道。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已经七十岁了,我有时会回忆起那个老王国华。我对他仍然没有太多的感情,但是我感谢他给了我生命。

2000年2月18日

【有棵树叫杏梅】

小吉在的时候,我们经常到阳台上去。有小吉挽着我的臂弯,母亲就不用担心了。只要天气好,母亲就会允许我们走出房间。阳光会像一只美丽的蜻蜓一样落在我的脸上,并开始缓缓爬行。我尽可能使自己面对着太阳,这样,柔和的阳光就会一丝丝地钻透我的眼皮,这几缕被我眼睛感觉到的微弱的光线使我想起,有一个世界,阳光和雾漂浮在水面上,有只小鸟贴着水面在雾里穿过,小鸟的翅膀把阳光拍击成许多金银般的碎片,在雾里跳跃闪烁着。我这样想着,眼泪就出来了。

开始的时候,小吉天天安慰我,说我会很快好起来的,像从前那样,不用灯光也能走从家门到学校的那段黑幽幽的夜路。小吉说,老师和同学们都在等我回校。小吉身边的位置还空着,我回到班里,照样能和她同桌。有一次,小吉还带回了一句小胖子托的话,说小胖子很想跟我重新做个朋友。我听了很高兴,准备回校后也让小胖子揍我一拳,把我鼻子打出血。

小吉每天放学回家都要来看我。我们在一起玩些上学前天天玩的游戏。有时候,小吉也教我一些新的游戏,比如纸笛。就是把一张光滑的纸卷起来,在上边剪几个小圆孔,再贴几片草叶,就能吹出很动听的音乐。我使起剪刀来不方便,小吉就坐在我身边把着我的手。小吉也给我讲些学校里新发生的事,教我她刚学的新字和算术题。小吉走的时候总是跟我说明天再来。我们还相约等我眼睛好了以后到郊外去玩。我们可以去钓鱼。男孩扛着鱼竿走向静谧的河边,一个女孩提着鱼篓跟在后面,阳光或者雾气笼罩在头顶。这种景象就像梦一样美。我们一定会像过去那样,钓起许多鱼,有时候还会钓起一只鳖或者对虾上来呢。

那时候,母亲为我到处奔跑。每次出门,母亲都要跟我说许多话,叫我不要走出家门,不要跑到阳台上去。母亲每次回来,都要把我抱进怀里,脸贴着我的脸说,妈给你找了位医生,或者说,妈给你找了贴好药方。母亲说着话的时候,眼泪流到了我的脸上,一直流进我的脖子里。

似乎一切都凝滞了,偶尔听到了自己心脏的跳动,就很惊奇。可是当我侧着耳朵听时,心脏却迟迟不动,直到过了很久,我才听到一声沉闷的搏动从内心深处很遥远地传来。早晨,我轻轻地推开窗户,我明显感觉到窗户并没受到任何阻碍。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关窗的时候“咔嚓”一声,什么东西被铡断了。我伸手去摸,我的手马上沾满了许多血液似的东西,散发着新鲜生命的气味,我明白我无意间铡断了一条藤萝的头。我把耳朵贴紧墙壁,我听见了一种潮水似的声音正猛烈地撞击着这座房子,那是生命成长的声音。除了我和我所居住的房子,一切都在旺盛地生长着。

院子里那棵杏梅树不知道怎么样了。记得从前,每年都能从树上采下一箩果子。果子像桃,但比桃小;像杏,但比杏大。杏梅果的味道甜中带酸,酸中带涩,放在嘴里咬,能品出十八味来。那时候,我和小吉天天围着树转,从开花到结果。果子成熟的时候,我就像猴子一样爬上去。我用竹竿敲打枝头的杏梅果,果子掉下来,小吉就去捡来放在篮子里。可是后来,我什么也看不见了,什么也看不见,看不见杏梅树开花,看不见杏梅树结果,我只能根据顺风飘过来的杏梅的气味想象那棵杏梅树。有一次我对小吉说,杏梅熟了。

我听见小吉咚咚咚地跑下楼去,跑到院子里。杏梅树很粗壮,小吉一定爬不上去。杏梅树太高,太短的竹竿也够不着,我这样想着,小吉已经咚咚咚地跑上楼来了。小吉气喘吁吁地把果子放在我手里,说,吃完了再去摘。我说小吉,你是爬上去的吗?真行。哎,小吉你伤着哪儿了?没伤着,我好好的。我闻得出是血的味道。我摸着了小吉,把她拉过来,她的右手全湿了。这是血,我说。小吉脱开我的手,说,我到楼下洗洗。

小吉下楼了。我再也没有兴致吃杏梅。

不久,小吉上了初中。小吉住进了学校里。除了星期天,我很少能听到小吉的声音。不知道小吉的同桌是谁。

天气好的时候,母亲也带我出去玩。起初,母亲背着我。我伏在母亲的肩上,把头深深地埋进母亲浓密的头发里。母亲的头发很香,很柔软,我埋在里面一直不肯出来。母亲经常背着我到乡下去看土医生,土医生干巴巴的手摸到我的脸上我就心烦,好像有很多毛虫在脸上爬一样。而母亲的手使我安静。回来以后,母亲就苦口婆心地劝我吃各种土草药。这些草药全都苦得要命,每次母亲差不多要哭了,我才同意把药喝下去。

后来,母亲一背起我就喘气。再后来,母亲只能扶着我走路了。母亲仍旧带着我往各处跑,看各种各样的医生。有一次母亲把我带到了西门头。母亲让我坐在一块冷冰冰的石头上,我背靠着城墙。古城墙的湿气透过我的脊背,直逼我的心脏。然后我听见了一种苍老的嘶哑的声音从我跟前大约一米处向我传递过来,那声音像指甲尖刮着铁锅时发出的一样,让人一阵阵发怵。接着,一只粗糙得像柴根一样的手停在我的眼上。我明白这是一只算命先生的手,我的头脑马上像蜂窝一样嗡嗡地响起来。那可怕的算命先生的嘶哑声在我的耳际回旋着。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从那以后,母亲很少带我出门,而我再也不想离开这座房子了。房子是我的出生地,也是我的归宿,从出生地到归宿我几乎用不着迈半步就会走完。有时候,母亲要带我出去兜风,我就说,在屋子里我照样能听到鸟叫,闻到花香,我待在屋子里就行了。

小吉上初中以后,我和小吉待在一起的时间就更加珍贵了。我们依然玩上学前天天玩的游戏。那时候,小吉开始教我背诵一些简单的唐诗,比如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杜甫的《春望》等等。唐诗很美,有时候,一句优美的唐诗可以让我想一整天。背了一些诗后,我就想,说不定本来我能成为诗人呢。这么一想,我的眼泪又下来了。小吉看见我流泪,就着急起来,苦口婆心地劝我,说什么美国有个女作家也是个盲人,写出了伟大的作品。可是我问小吉那个作家是不是一生下来就瞎了眼,小吉就答不上来了。

我们开始玩猫抓老鼠的游戏,我抓,小吉跑。我根据小吉银铃般的笑声判断她的方向,可是不一会儿我就累了。我沮丧地说,小吉,我不想抓了。可是小吉像没有听见似的,靠墙一个劲儿地笑着。我慢慢地蹭过去,估计离小吉不会很远的时候,我猛地冲了过去。我撞在了小吉的胸脯上。我把她抓住。小吉的胸脯很柔软,我把手放在上面,说:“小吉,你怎么长得这么胖了?”小吉止住笑。过了好一会儿,小吉说:“我一点也不胖,你看我的下巴。”我摸上去。果然,小吉的下巴尖尖的,很光滑,只是烫得要命。

我开始快活起来。可是不一会儿,小吉就走了。小吉说,我们就要升学考试了。

以后,小吉很少到我家里来。即使来了,稍微玩一会儿也就走了。白天,我无事可干,就站在窗前,倾听灰尘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丝丝地飞过来,尘封我的窗户。灰尘总带着一股浓浓的噎人的味道,以至后来我都不愿打开窗户了。夜晚,母亲都要在我床前坐很长时间才回到自己的卧室去。母亲一走,我就连睡觉的勇气都没有了,只是盼望着天亮。

我常常怀念那棵杏梅树。春天的时候,一缕游丝一样的杏梅花的气息飞进我的窗户。我对母亲说,杏梅开花了。母亲不相信。母亲说这棵杏梅已经两年没有开过一朵花了。然而很长一段时间里,微弱的杏梅花的气息从那棵树上轻轻地逸出来,飘进这座小屋。夜晚的时候,杏梅花的气息会一点点地在我脸上堆积起来,催我入梦。后来,那股气息突然消失了。我对母亲说,杏梅结果了。但母亲就是不相信。直到这一年的夏天的一个夜晚,我听见什么东西擦过许多杏梅树的树叶,“吧嗒”一声掉在院子里的空地上。

妈,一颗果子从树上掉下来了。把它捡回来吧。

母亲只好下楼。

母亲在院子里惊喜地喊起来,可不是吗,真有一颗杏梅果呢。

第二天,母亲拿了根长竹竿把杏梅树搜索了个遍,可是一无所获。

初中升学考老早就过去了,可是小吉一直没有来。我问母亲,母亲说小吉到省城读高中去了,寒假的时候才能回来。我发现我的胸膛一下子变得空落落的,像跟芦苇,用手指一按,就发出咕咕的响声。而母亲正一天天地变得衰老,母亲的嗓声不再是清脆而圆润的了,而是像河水一样浑浊。母亲的手肿得都快像粗糙的萝卜了。

母亲怕我孤单,给我买了个收音机,母亲花了一个小时时间教会我收听各地的电台。电台里的声音显得很遥远,听久了,就给人一种恐怖而腻烦的感觉。只是有一次,我胡乱打开收音机,小匣子里传出一种像水珠一样清纯的女中音。这次节目是“生理卫生知识讲座”。

那些日子里,我天天都在收听那个惊心动魄的节目。我虚脱了似的,什么话也不想说,什么事也不想做,只是让那女中音一点点地充塞我胸中的所有空间。那个女中音使我害怕,使我羞愧,使我想起小吉和我童年时代的回忆。

我钻进被窝,把被子拉过头顶,那声音却像幽灵似的,点点滴滴地渗进被窝,钻进我的耳朵。

节目一完,我就“吧嗒”一声关掉收音机,蒙头就睡。我觉得残留在我胸中的女中音慢慢地变成了空气和水,而我,就像一根在水里泡过的麦秸杆。一切都在生长,我,小吉和其他孩子。而我以前却不知道。我因为无知而过分地延长了自己的童年。这时候,我想起了那只美丽的小鸟,小吉已经是一位很漂亮很漂亮的姑娘了。我这样想着,眼泪就像泉水一样涌出来,再也止不住。我知道,我再也见不着小吉了。

小吉。

我静静地站在窗前,一切就是这样。时光在我的身躯之外飞逝而过,并且很随便地在我身上留上一道新的痕迹。我这样想着,就怀念起院子里那棵叫杏梅的树。春天,我和小吉围着树转;夏天,我把枝头的青梅果打下来,小吉在地上拾。现在杏梅树一定像母亲一样衰老了,黑黝黝的树干一定会皴裂无比,上面满是岁月的老茧和伤疤。我想看看那棵杏梅树。

我摸着楼梯的扶手一步一步地下楼。我的腿抖得厉害。我的脚接触地面时我转了个弯。我避开凳子,小方桌,穿过厨房,迈出门槛。

杏梅树就在眼前了吧。

有一步我迈得太大,我摔倒了,滚下台阶,下巴磕在地上。

母亲惊叫着跑过来,带着哭腔。

你想做什么呀,孩子。

妈,我想看看那棵杏梅树呢。

唉,去年电力局的人来架线,树就被砍掉了。

母亲的话一说完,我的泪就洪水一样倾泻而出。

怎么啦,孩子。

妈,没什么。我不过想,以前院子里有棵树叫杏梅呢。

1991年5月

【永安之死】

永安,这是一个多么可怜和偏僻的地方啊。我曾经在那里死过一次。我把我青春的躯壳扔在了那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现在我常常想起这个地方。那时候我年轻,过于神经质,容易被伤害。我想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一个我从来都没有到过的地方去,把我生命的一部分消磨掉。我还希望从那个地方出来以后,我会重新迈开步子,回到人们中间去。

我是在夏至日后的第一个星期天动身去永安的,我选择这个时间有自己的理由,我想在永安待上五个月,在秋天树叶开始大面积掉落之前离开那里。这种想法后来被证明是幼稚的,如果我在春天或者秋天到永安去,情况也许会好一点。

永安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好地方,唯一的三户人家分散在三个不同朝向的山谷里,人们老死不相往来。我住在朝东的那户人家里,早晨,阳光可以一直照射到我的床头。站在窗前,可以看见巍峨的括苍山脉,像头狮子耸立在左前方。它是如此遥远,你简直不能相信永安坐落在它的中心地带。叶家渡是离这儿最近的可以称为村庄的地方,从这里步行过去要四个小时。

在永安的第一周,我的生活简单而丰富,就像我梦想的那样。我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洗脸刷牙,然后活动一下身子。永宁的溪水清凉可口,每次我刷牙的时候总要忍不住咽下几口。早饭是烧得稀烂的米粥,它对我那脆弱的常常患病的消化道来说,倒是一种难得的安慰。晚上照明用的是松明,在松明微红的光线下静坐,有一种似梦非梦的感觉,往往是我还捧着书,斜靠在床上,就迷迷糊糊地睡去了。这真是一个好地方,我要在这里好好地生活,和陌生的人们好好相处。我还准备去搜集一些遗落在乡间野岭的民风民俗。然而,我不知道,这是一项多么复杂的工作啊。

也许是因为旅途劳顿,头两个晚上,我睡得又香又沉,如果不是房东扛朱锄出门的声音惊醒了我,我一定会一直睡下去。第三天晚上,我发现了零零星星的蚊子,他们在我的身体周围飞来飞去,试探性地落下,又迅速地飞走。到了第六天晚上,蚊子越聚越多,像黑压压的战斗机群。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蚊子,它们体型细小,三角形的翅膀似乎刚刚长成,可是嘴巴却针尖一样硬。它们在我的耳边嗡嗡地叫着。终于,它们发现我软弱可欺,开始劈头盖脸地叮过来,它们疯狂地折磨着我,使我无法入睡。后来我用毯子和衣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留鼻子露在外头透气,才好不容易睡去。第二天早晨醒来,我发现鼻子已被叮得又红又肿,像只烂番茄。这倒不是一件大事情,但足以让我感到尴尬。我向女房东借蚊帐。她见我这副模样,表情很不自在,连连说帮我想想法子。从她的目光中,我隐隐感到一种轻蔑。女房东说,永安空气新鲜,溪水清爽,蚊子很难生长繁殖,即使有也仅仅寄居在竹园里。他们山里人从来不挂蚊帐,也不怕蚊子叮咬。她吩咐小儿子陪我去认识一种叫艾草的植物。可是九岁的小儿子一天忙到晚,打野兔、捉鳖什么的,根本顾不到我。直到后来我卧床不起了,还不知道艾草是种什么样的植物呢。

白天,我一半时间用来看书,偶尔也写点东西;另一半时间我干活去。男房东让我每天砍倒五棵松树,把它们锯断,劈成木柴,并用篾条捆起来堆在院子里的空地上,以待冬天取暖之用。木柴越堆越高,不久就挡住了早晨照射进我房间的阳光,这让我难受。后来,我在房屋后面的山岗上整饬了一块平地,把木柴搬到那里去。这样过了半个月,我的手掌长起了硬茧。我常常把双手举到头顶,对着太阳观察这些半透明的硬物,它们使我原先的双手开始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了。

打野兔是我向往山里生活的另一个原因。在慢慢地熟悉永安周围的地形以后,我向房东的小儿子提出了自己的愿望。我尽量使说话的口气委婉一些,以便即使遭到拒绝也不至于太难堪。我说能否允许我跟他一道到山上去,我可以帮他打手电筒,提猎物,甚至,必要的时候我可以背他走一段路。头几次,他说什么也不答应,往往是没等我把话说完就转身走开了,他说我这个人怪模怪样的,会把野兽吓跑。我有点吃惊,想再跟他商量一下。然而他再也不愿意说话。后来,夏天快要过去了,我整天卧病在床,我才明白,小家伙讨厌的是我身上的香皂味。虽然到那时,我已无法跳到小溪里洗澡,小家伙也终于答应带我打野兔去,可是我哪里还有力气啊。

我从来没有像在永安这样感到安宁。我呼吸舒畅,脚步轻快。在永宁最初的日子里,我忘掉了过去,也忘掉了自己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最终还要回到那个世界去。房东们——男主人、女主人以及他们的三个儿子都不喜欢说话,也不是很好客。他们对我有一种好奇,但又从来都不说出来,只是远远地观察着,好像生怕惊动了我。对我的一些有别于山里人的举动,比如牙刷刷牙,跳进溪水里洗澡,哼几段曲子等等,他们都装作没看见。他们的一些生活习惯,比如手指刷牙,瓦片当手纸,从来不洗头等等,换到以前,我会觉得不可理喻甚至难以忍受,但是现在我不那么想了。另外,我出门看天,走路看地,从来不东张西望,这是为了避免给他们一个窥视者的丑陋形象。我也从来不问他们关于风俗的问题,我觉得那是相当愚蠢的。我得首先学会在这里生活。我要让风俗慢慢朝我走近,慢慢贴近我的皮肤,最后渗透到我的骨髓里去。我要向他们学习。他们是孤独的,然而他们是那样的顽强,那样的坚定,把生活当成一种实实在在的乐趣,这是多么不简单啊。

喝酒是主人们忘掉一天的劳累,享受生活的时刻。每天太阳西沉,他们就把桌椅搬到门前的空地上,端上自己酿制的糯米酒坛子,开怀畅饮。下酒物往往是野兔肉,有时候是麂肉、野猪肉。打不到猎物的季节,他们就用油盐炒过的鹅卵石下酒。他们吮吸一口鹅卵石,然后眯上双眼美美地喝上一口酒。这些鹅卵石,因为经常用油盐翻炒,经常被嘴唇吮吸,已经变得乌黑油亮了。他们喝酒的时候,我往往有一种失落感。我生来不能喝酒,只要我一沾酒,全身就会发起又痛又痒的红斑,随后肝部开始疼痛,并且会长久地持续下去。我很想喝酒,并且喝醉,陷入一种清晰的梦幻中去,把忘记与遗忘、把生与死的界限缝合起来。然而,我只能远远地看着他们喝酒。他们早已忘却了我的存在。起先,他们把酒倒在乌亮的木勺里喝,后来,他们兴奋地跳起来,把桌子掀翻,把空木勺全部扔到小溪里,看木勺像小船一样漂走。他们抱着酒坛子,开始唱歌,各种各样的歌。我记得其中一首他们经常唱的,歌词大意是:啊,多么快活,我们站在河边歌唱大地丰收,美丽的姑娘从麦田深处朝我们走来,她的笑脸像麦粒,她的眉毛像麦芒,我们请她坐下来喝碗酒,她说,天快黑了,前面有个人在等我。他们的歌声像敲破锣似的,但是歌词吸引了我。歌词里透出来的那股味道使我很不好受。有一次,我就这样不好受着的时候被主人看见了。大儿子和二儿子醉醺醺地过来把我拖过去,一定要我也喝几口。我连连摆手,打算解释几句,可是大儿子乘机扭住我的胳膊,二儿子捏住我的鼻子,男主人顺手把酒灌进了我的喉咙。真像一把火呢,从我的嘴唇烧到咽喉,烧到胸膛,烧到胃里,整个五脏六腑都被烧焦了。我为此躺了两天,并且开始拉肚子。虽然第三天我总算能从床上爬下来,我还是明显地感觉到我的健康已经不如以前了。真糟糕啊,还有多少日子呢?我忧心忡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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