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怔了一怔,迎上去。我抓住她的手。她的手是凉的。我又揽住她的腰。她的腰很纤弱。我想吻她,这时我看见她眼角几条细微的皱纹。我又怔了一下。外边下着雨,范妮娅说。我半信半疑地走到窗前,拉开帘子,雨丝如织,细雨拍打着茶色玻璃窗,在上面留下一道道细密的绣花针形状的痕迹。仿佛这是十年前那场雨的继续。我握着范妮娅的小手,手心正一点点地潮润起来。
范妮娅眼角的鱼尾纹一次次地刺激着我。它是李强留下来的痕迹。李强臭烘烘的脸曾经粘在她的脸上。然而范妮娅的眼睛在鼓励我。我低下头,吻了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是凉的。我觉得范妮娅又属于我了。我吻她的鼻子、脸蛋、脖颈,然后是嘴。我说:
“范妮娅,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范妮娅什么也没说,忧伤地看了我一眼。我感觉她的目光中包含着对我的爱和怜悯。我原谅了她对我的背叛。当她一声不吭地转身离去时,我毫不犹豫地追了出去。
范妮娅很快就在走廊上消失。我呼唤着她的名字,跑到街上,但是大街上一片静寂。我一边跑一边念叨:雨还没停呢,街上积满了冰凉的雨水。我这么一说,便觉一股彻骨的寒冷迎面击来。我几乎要仰面跌倒。雨水淹到了我的脚踝。我疾步向前方趟去,听到了哗哗的水声,看到了白色的水在脚下裂成无数碎片。我问一位带伞的姑娘,有没有看到范妮娅,穿着裙子。她说她不认识范妮娅,还惊惧地看了我一眼。
我想了想,沿着左边的那条大街追去。范妮娅一定会走这条路,因为她的家在这个方向。我一定要追上她,这是我一生中最后一次机会。我要追上她,向她证明在这个世上,只有她才是我的最高目标,只有我真正爱她,只有我愿意花费十年甚至一生的时间和精力来获得她的爱。我要告诉她并且使她相信,在过去的十年里,她是我所有的梦、回忆、力量和爱的源泉。我这样想着,竭力控制着猛烈上窜的感情不至于脱缰。我不能发疯,要保持正常的头脑。为了范妮娅我得保持正常的头脑。脚下的水阻挡着我的道路,我像踢一块小石子一样试图踢开它们。汗水迷糊着我的双目,我一次次举起笨重的手掌擦亮眼睛,以便从街上寥寥无几的行人中找到我的范妮娅。我的腿这么沉重,前面的道路又这么漫长,我产生了一种热切的想法,想跪下来,用膝盖行走,要么趴在地上,爬着前进。范妮娅在哪里啊,我一次次地陷入绝望之中。追上她的可能性似乎越来越小了。
我发觉自己来到了这个城市的郊区,一块墓地挡在前面。坟墓上长长的青草在朝我摇曳。范妮娅怎么会走这条路呢?我走偏了道。我这么一想,绝望便以它精确的算计劈开了我的头颅。我晕倒在地。
我在旅馆房间里睁开眼睛时,已是第二天午后。李强和她的妻子坐在我的床前,我还没看仔细,又晕了过去。我发烧,说胡话,念叨着范妮娅的名字。恍惚中来了一位穿白衣服的人,给我打针。随后头脑里又是无边无际的黑暗,黑暗渐渐化开,往事和梦境像活动拼贴画一样同时显现。再次醒来时已是第七天早晨,柔和的微曦穿透茶色玻璃窗,洒在被子上,我的脸上。房间里空荡荡的。桌上的咖啡依旧凉在那里,表面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屑。我试图伸展身体,发觉四肢已经麻木,根本不听使唤。
发生了什么事啦?我想。好像发生了许多事情,又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直在做梦,一个连绵不断的梦,又好像自己从来就没存在过,包括现在,仍是一位贪睡的傻子的梦境中的一个角色。
后来我回忆起这是十年来第一次回到这座城市,现在躺在一间被当成病床的旅馆房间里。墙壁上挂着七只葡萄糖溶液空瓶。
我打算马上离开这个房间,这个旅馆,这个城市。马上。我无法再多待一刻钟。我花了十年的时间跟自己打赌,结果输了。范妮娅并不属于我,这在十年前就已明确的问题,我却为此继续耗费了十年时光。我挣扎着爬起来,抖抖索索地拉开窗帘。街上积着厚厚的雪。孩子们互相追逐着,掷着雪球。我呵了一口气,外边模糊掉了。
我提起行李包,跌跌撞撞走过去打开房门。我也没考虑我是否一走出旅馆就重新跌倒,死去。
我只想离开这里。
在走廊上看见李强,后面跟着他的妻子,我眼睛望着两人之间的空隙,天花板、墙壁开始旋转。李强一把扶住我,一脸惊愕:
“你想干什么?”
“我要离开这里。”这是我唯一能说得出来的心里话,我心里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你不要命了!”李强和妻子把我搀回房间,扶我躺在床上,盖好被子。
“我们每天都来看你,你一直昏睡不醒,你的病很严重。现在也不能多动。”李强说。
严重,我想,严重倒好。我喘着气,越来越感到无力。我看着天花板,白色的天花板慢慢变成了蓝色。
“那天晚上我们在家里等了你两个钟头,后来赶到这里,发现你倒在沙发旁。”李强说。
沙发?我有点疑问,但是已经没有力气说出来,也不想说出来。反正现在,对我来说,所有的问题都无所谓问题了。
“你的脸一点血色都没有,全身冰凉。我们立即打电话给急救医院,赶来一批医生。医生说你不能动,所以就把旅馆当成了临时医院。你不知道,有许多医生给你治疗,还有许多护士看护你。而外边下了整整一个礼拜的雪。”李强说。
一个礼拜的雪?一直没下雨吗?像一粒火星,这个问题在我的头脑里闪了一下。眼皮很重,有股力量在拼命把它们拉合起来。
“从你来的那个晚上开始就在下雪了,一直到今天早晨才停,正好是你昏迷的时间。”李强说。
“刚才我进门时看见你的神色不对,你可能误会了,”李强说,“你一直想念范妮娅,我知道。可是范妮娅自从你走后,一年以后就患病去世了。这位是她的妹妹范小娅。怎么啦,林小军?”
我不想回答。那颗火星燃烧起来,照亮了我的世界。我睁了睁眼睛,看了一眼范小娅。我想起七天前我头脑里的雨水和墓地。范妮娅死了。十年来,我一直跟她的亡灵抒发爱情。范妮娅曾在我的梦境中说:“晚上我想到你的梦境中去。”后来她又说:“也许只有我死了,那才成为可能。”范妮娅死了,所以她才有可能两次进入我的梦境,一次在九年前,一次在七天前。她第一次来是向我、向尘世告别,第二次是想叫我作伴,她眼角的鱼尾纹是死亡的标记。我第一次知道人在阴间也会老去。我们相逢在人间和阴间的交界面上。
我相信范妮娅是因为我而死去的。我却没有追随她而去,像虫子一样活了下来。要是我知道她九年前就已离去,我也不会继续活在那座小城。
现在我累了,没有力气想那么多了。医生进来了,李强在呼唤我的名字。但愿现在谁也不能阻挡我走向范妮娅的脚步。我知道,我和范妮娅开始相爱的时候,生活与爱情合谋,从背后朝我射了使我慢性死亡的七枪。
1994年3月
【一个星期天】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里冬被一阵急促的鸣叫声惊醒了。起初,他还以为那是窗外马路上救护车的声音,后来,他往外翻了个身,才发觉摆在床头柜上的那只传呼机,它轻轻蠕动着,像一只黑色的甲壳动物。声音就是从它身上发出来的,听起来有点古怪,仿佛预示了一个不同寻常的白天的开始。
传呼机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里冬只看了一眼便又闭上眼睛。他需要再好好地睡上一觉。可是,才隔了一会儿,他还刚刚走回到昨晚那个广阔的梦境的边缘,那古怪的声音便又响起来,而且接连响了两遍。
再赖在床上是毫无意义了。里冬穿衣起床。他趿着拖鞋,把窗户打开,然后到卫生间里洗了个脸。自来水是黄的,混着铁锈。幸好从窗外吹进来的空气还算新鲜。里冬的心情稍稍有些好转。
早餐倒还丰盛:一碗稀粥、一只咸鸭蛋、一袋面包片——这是一顿令人愉快的早餐,里冬仔细地享用着它们。稀粥是昨晚就煮好了的,凉爽,润滑可口,它的表面覆盖着一层微微起皱的粥皮。鸭蛋腌得恰到好处,香喷喷的,一敲开便往外淌油,有几滴淌到了手指上。里冬把指头伸进嘴里,挨个吮吸干净。面包太多,里冬便留了一些,准备晚上当点心吃。
大概是在早上七点钟左右,里冬走出了这座灰暗的宿舍楼。他从宿舍楼的阴影里走到阴影之外。这是一个美丽的星期天,阳光从楼群之间的那片天空斜斜地照射下来,照在宿舍楼前那斑驳的围墙上。从马路那边飞过来的灰尘在里冬眼前整齐地飞行着,它们像一群愉快的小昆虫,在阳光中发射着五颜六色的光。里冬盯着这些尘埃,脚步变得轻快起来。他小跑着,穿过那条僻静、潮湿的小巷,来到大街上。他往北拐了个弯,贴着墙根继续跑。
大街是新修的,两旁还留着一些未被清除的小土堆。一辆洒水车唱着小调在里冬面前开过,地面上的灰尘被水驱赶到了空中,空气因此变得非常噎人。里冬用袖口捂住了鼻子。他险些把一位从一个墙门里踅出来的胖女人撞翻在地。他打了个趔趄,继续往前跑,也不敢停下来,跑了老远才回过头张望。那个胖女人拎着只菜篮,立在原地,嘴巴飞快地开合着,远远地戳着他的鼻子咒骂。里冬扭头就跑,急急忙忙跳上了一辆开往市中心的电车。
车内立着很多人,一个贴着一个,他们的额头都淌着汗。里冬背贴着车门站着,他的前边,一位矮个子的中年妇女像团糨糊一样黏着他。为了透气,她在人堆中像鸬鹚一样伸着脖子,并把脑袋搁在里冬的肩胛骨上,她的衣服被汗水湿透了。电车在梧桐树下飞驰,里冬使着劲,想往旁边挪一点,但是没有办法,况且他的上衣被车门夹住了。现在不能开门,否则他准被弹出去。
电车在市中心的广场边上停下,里冬从人们头顶的缝隙望出去,看见了许多花花绿绿的气球,就侧身跃下电车。气球飘在空中,铺天盖地,里冬仰望着它们,一面踱着细步。他真想蹦上去,然后朝地面上某张讨厌的脸吐口响亮的唾沫。他遛达着,瞥见了广场东侧的一间公用电话亭,这才想起了早晨那个还没回过的电话。他踱过去。电话机搁在一张摇摇晃晃的小桌子上,它的旁边扔着几枚硬币、几颗瓜子儿。管电话的人不知到哪里去了,里冬拎起电话机,四处张望了一会儿,拨通了那个电话号码。铃声短促,带点拖音,仿佛一只黑暗中生活的动物的呜咽。它从电话那头一声一声地传过来,有点像早晨的传呼机的叫声。叫声响了半天,但是无人理睬。里冬听着电话机的回声,猜测那一定是间巨大而寂静的办公室。
里冬走上一条热闹的大街,沿着左侧的林荫道往南走。阳光从树叶间漏下无数的碎片,里冬小心翼翼地踩着它们走。街道两侧,商店病恹恹的,它们的表皮被无数块耀眼的玻璃包扎着。里冬走着,眼睛直愣愣地往前,尽量不去看它们,然而,他仍然经常不小心瞥见橱窗内陈列的一排排高跟鞋和浓妆艳沫的柜台小姐。那些玻璃门,大都安装着发亮的铜扶手,一面向大街喷涌着一阵阵热浪,一面吞吐着表情各异的人群。因为逆着人流行走,里冬常常不得不侧起身子,或者干脆停下来,让别人先过去。一位年轻小姐,穿着一条漂亮的短裙,胸脯挺得老高,立在街边一棵梧桐树的暗影里,朝着里冬走来的方向眺望。里冬直直地走过去,当离她仅一步之遥的时候,他发觉自己与她四目相对已经多时,他甚至从她清澈的瞳仁里看见了自己的身影。他有些心惊肉跳,赶紧侧转身子,急走几步,拐进一条小巷,奔跑起来。有颗凉丝丝的东西掉进他的脖子,他一阵哆嗦,那是从一户人家的窗口滴下来的水珠。他跑了一段路,然后慢下来摇摇晃晃地走,喘着气。他在一间理发店门口停下来,那里竖着一面巨大的镜子,镜子里立着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瘦男人,弯腰曲背,尖下巴,头发蓬松,从发际淌下来的汗水积在一道道皱纹里,两只黑而薄的耳朵像瓦片一样可怜地支楞在脑袋边上。
他正观赏着这副尊容,理发店里走出一位女郎,吓了他一跳:
“老板,理发吗?”
女郎张着一副大嘴,鲜艳的舌头在里面飞快地搅动着,她的嘴唇、鼻子、眼睛、耳朵也都红艳艳的,她的整个脑袋因此被拼揍成一捆巨大的花束。里冬有点眼花,连忙逃窜。
小巷尽头又是一条大街,不过空旷多了。大街对面是一块狭长的公园,依傍着湖泊。湖面迷蒙开阔,有小船在湖心荡漾。湖水尽头有一脉时隐时现的青山。里冬在售货亭里买了一罐汽水,找了条临湖的长凳坐下来。他看见岸边的水面上漂着一堆纸屑,一部分是牛皮纸的,一部分是普通的信纸。汽水里有一股臭味,里冬喝了一口又吐了回去,顺手把饮料罐放在脚下的石板地上。有点累了,里冬闭上双眼,可是垂下的眼皮立即显示出了一片骇人的血红色。里冬赶紧睁开眼睛,还好,什么事都没发生,他还好好地活着。一位驼背老人抖抖索索朝他小步挪过来,在他脚边停下。老人那深深凹陷的两粒眼珠一动不动地盯着里冬,一边吃力地弯下腰,小心地拾起那只饮料罐,然后敏捷地跳开。里冬被吸引住了,他斜眼看着老人在不远的一条石凳上坐下,把饮料罐轻轻摇了摇,放在一边,脸上浮现出了细微的笑容。老人脱下身上那件破烂的外套,把它搁在两膝上,小心抚平,那神态仿佛正在出席一次上等人的晚宴,他的嘴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叼了一根塑料吸管,里冬收回目光。还是让老人自个儿享用去吧。他望着湖面,脑子里一片芜杂——他常常想抓住某样确切的东西,却总是什么都抓不住。他依稀记得今天早晨被传呼机吵醒后的一些事情,但是它们也处在快速遗忘之中,也许到明天早晨,脑子里便又什么也没有了。他像摇一只酒瓶一样用力摇着脑袋,仿佛已经摇出了很多泡沫。后来他不再用力了,脑袋仍然在不停地晃动,过了很久才慢慢耷拉下来。有个戴红袖套的治安纠察在四周转来转去,不时地打量着他。他从石凳上站起,转身走出公园,再次横穿大街,贴着人行道的墙根走。沿街店铺很少,大都是爬满藤萝的旧墙。
有一道墙很长,里冬贴着它走了很久,走累了。他想停下来时,发现墙断了,出现了一道虚掩着的铁栅栏门,上面没挂门牌,也没挂招牌。
这是家装潢公司吧。里冬自言自语道。
他推开铁门,低头走进去,路面非常清洁,路的两旁,几簇月季在轻风中摇曳。他抬起头,看到了那座木结构的建筑。
有人在后面喊他。他回过头,看见了大门右侧的那间小房子,从它的一扇小窗里探出个脑袋。是一位老人,牙齿掉光了,嘴巴往里瘪成一只黑乎乎的空洞,声音就是从这个空洞里发出来的。
“你找谁啊?”老人说。
“我找一个女孩。”里冬说。
“女孩?”老人耳朵有点背。
“她叫小小。”里冬说。
“你认识她?”老人说。
“不认识她,我会来找她吗?”里冬叫道。
老人盯着他,说:
“这座楼是空的。”
“不,不可能,这里有一家装潢公司,她是公司的秘书!”里冬的叫声越来越响。
“装潢公司老早就搬走了。”老人说。
这座木结构的房子至少已经存在一百年了,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它的来历。它最先的主人老早就搬走了,也许已经死了。装潢公司的搬入又搬出是后来很晚的事情,看门的老人说,它两三年前搬到一座新建的大厦里面去了,在那之后,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在这里办公,它在不久前也搬走了,因为老房子就要被拆掉。它的台阶是用光滑的长石条砌成的,里冬踩在上面,能感觉到它微微的撼动。正大门前竖着两根柱子,油漆剥落了,露出树木的颜色。灰褐色的门楣上,雕着几朵不知名的花,凹槽里积满了尘垢。里冬扶着栏杆,走上那道旋转楼梯,他的脚步声也跟着旋转而上,并在房子的各个角落里响着回声。回声在他的耳际回荡着,并由清晰变得混乱,仿佛来自四面八方,不断地敲击、刺痛着他的耳膜。
里冬好不容易才挨上最后一级楼梯。回声消失了。他扶着栏杆喘息了一会儿,然后往前移了几步,在一扇虚掩的门前停住。透过门缝,里冬看见了那间空空荡荡的办公室。
办公室里到处都是乱糟糟的。桌子上堆满了废纸,抽屉拉开着。椅子全部被搬走了。地板上到处都是废弃的文件,上面留着杂乱的脚印。有几个被掏空的柜子仰面翻倒在地上。十多个窗户都开着,窗外繁盛的夹竹桃树影婆娑。那些迈着细步、闻着花香的女孩哪里去了?里冬在那张临窗的桌子前站了许久,转身下楼。
和看门的老人告别后,里冬又回到了大街上。他仍旧贴着墙根急急地走,他的胳膊好几次都重重地甩在墙上,痛得他停下来直跳。然而他根本无法离墙太远走路,否则他就难受。有时候围墙内会扔出一个正在燃烧的烟蒂,差点打在他的头上。走到这条大街的尽头,里冬又拐入了另一条更长的大街。
里冬看见前面二十米处正横行着一对男女,他们互相搂抱着,里冬可以看见他们模糊的侧脸。男人不时地腾出手来,抚摸女人的臀部。女人留着披肩发,腰肢细细的,臀部随着两人迈步的节奏像蒲团一样前后甩动着。里冬急遽地往前奔跑了几步,仔细察看女人的腰肢和她那米黄色的拖地长裙。
小小!里冬叫道。但是那对男女没有半点反应。他想叫第二声,可是刚才那一声呼唤已经用尽了他的所有力气。他颓然在路边坐下,透着气,当那对男女就要在他视线里消失时,他又站起来,屁颠颠地跟着跑。他的脑袋很小,但是脖子更小,所以脑袋就前后左右不停地晃着,好像那脖子原本只是一截橡皮管。风卷着落叶,贴着地面走。他的裤管被吹起来了,露出了木棍般的小腿。他跑着,慢慢地就掌握不住方向了,遇到障碍物就转不过弯,他不断地打着趔趄,经常踩在别人的脚上,有一次,他把整个身体都撞到了一根电线杆上,然后像一团泥巴一样跌在地上。他顾不上检查身体就迅速爬起,然而他已经支不住了,跑了几步就停下来。他蹲着,把脸埋在两膝之间,双手十指交叉放在后脑勺上。他想休息一会儿再走,可是等到他重新抬起头时,那对男女已经看不见了。
里冬看见路边的一家小酒吧,门的两边贴满了松树皮,便挨了进去。酒吧间很暗,门一关上,便只剩下了蜡烛的微弱的火焰。许多张脸在晃动,许多影子重叠在用树皮装饰起来的墙壁上。里冬在角落里坐下来,要了一瓶啤酒。他喝了没几口,眼圈就红了,那红晕以眼珠为中心,像涟漪一样一圈圈地荡漾开来。那蜡烛的火焰开始摇晃了。
一位女孩朝他走过来,坐在对面。她留一头披肩发,身穿一条蓝色的背带牛仔裙。她目光躲闪着,好像有些羞怯。“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女孩说。
大概有点喝多了,里冬的鼻子有点塞。他把小指伸进去,使劲旋着。他在记忆里使劲寻找着眼前这个女孩的影子。
“你在哪里念书?”里冬问。
“你觉得我是学生吗?”女孩说。
“我猜的。”里冬说。
“你猜错了。”女孩说。
“我没猜错,你肯定是个学生……”里冬说。里冬看见她笑了,露出一排又细又白的牙齿和那粉红色的牙龈,他有些不悦,说:
“……但是我知道你还过着另一种生活。”
女孩收起笑容,但是不一会儿,脸上的肌肉又松开了。
“你是个教师?”女孩说。
“有一段时间。”里冬说。
“怪不得。”女孩说。
“我现在什么都不做了。”里冬说。
“你一个人坐在这里?”她说。
“我不是一个人,你会过来吗?”里冬说。
“你额头上有两个包。”女孩说。
“摔了一跤。”里冬说。
“你是个古怪的人。”女孩说。
“是吗?”里冬说。
女孩兴味索然,站起来想走。里冬连忙拉住女孩的胳膊,仰头看着她。女孩挣扎了几下,不动了。里冬的手指顺着她的胳膊慢慢滑下来,最后和她的纤细的手指交叉在一起。
女孩转着脑袋,她的眼睛也在不停地转着。里冬举起杯子,仰着头,让残留在杯底的泡沫沿着杯壁慢慢地流进嘴里。他站起来,说:“我们出去逛逛。”
门外亮堂堂的。响起一阵尖利的喇叭声,里冬不禁打了个哆嗦,四顾张望了一会。汽车像行驶在河里,劈起一条条白花花的波浪。他们靠在路边的一根电线杆上。“我们去哪儿?”女孩说。
“你也许没去过。”里冬说着,拉女孩上了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在笔直的大街上疾驰着,从车里看出去,那些高楼是斜的,好像就在里冬的正头顶。道路非常开阔,但是慢慢地就变窄了,变弯了,变不平了,两旁的高楼不见了,出现了一排排乔木以及掩映在树丛中的小屋。
“什么鬼地方!”女孩叫道。
“你马上就看见了。”里冬说。他一直看着窗外,好像没有察觉到女孩神色的变化。车子开上一道缓坡,路边出现了松树。
“停车!”女孩叫道,“停车!”
司机放慢车速,回头朝后座看。里冬示意继续往前开。
车子拐了个弯,在一片树林旁停下,里冬打开车门,拉起女孩就走。司机说:“你还没付钱呢。”里冬哦了一声,回过头去付钱。
等到出租汽车吐着黑烟开下山坡,整条道上便只剩下他们了。
这是郊外的一座山,山上长满了松树和灌木,因为前面山岗的阻挡,城市已经看不见了。他们站在一片松树林的边上。树木很粗,树皮上结着一颗颗半透明的松脂。地面上积着厚厚的松针,有几只不知名的小虫在松针上爬着。女孩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以前我老是到这里来……”里冬说。他的左脸抽搐着,当他抬起头来看着女孩时,他的脸都歪了。
女孩突然间转身就跑,里冬话还没说完,她已经跑出一丈之外。
里冬追上去,扯住她的袖口,叫着:
“你不要跑呀。”
“放开!”女孩腾出另一只手,抽了里冬一记耳光,一边喊道,“流氓!”
里冬懵了一下,女孩乘机逃脱,冲下山坡。里冬回过神来,就屁颠颠地追下去。他的脑袋又晃起来了。他跑着,一边望着女孩那随风飞舞的长发。一辆蓝色的小汽车不知从哪里钻出来。女孩站在路边,向它使劲挥手。车子迟疑了一下,开过去,在她面前停下。她打开车门,坐进去。里冬还没追上来,车子就开了,于是他就在车子后面跑着。车子开得很慢,可是他就是追不上,他的小腿又开始打战了,他的脖子可能是伸得太长的缘故,以至显得像胳膊一样细。他吃不消了,慢慢停下来,喘着气。他看见女孩把脑袋伸出窗口,远远地朝他吐了一口唾沫。
她跑了呢。他对自己说,一边晃着脑袋。
已经临近傍晚了,阳光斜斜地照射下来,给里冬全身抹上了淡淡的红色。这是今天的太阳,不是昨天的,也不是明天的。看着那辆远去的车子,他的头脑稍稍清醒了些。他转身返回到那片松树林里,在松针上躺下来。有只小鸟在啁啾。
休息了一会儿,里冬感觉好多了。太阳沉下去了,黑暗升了起来。时候已经不早,他准备回家。一想到那个寂静的家,他的步子便又轻快起来。他总是一回到家,就把所有的烦恼都忘掉。他很快就走下了山坡,他的眼前又出现了稀疏的房子,它们不断地变得稠密。他朝着市中心走去,很快就看见了城市的高楼和霓虹灯。他像一个梦游人一样晃荡着。又是一个美好的星期天的夜晚呢。
别在腰上的传呼机又一次响了起来。里冬俯身去看,发现仍旧是早晨那个电话号码。这个固执的打传呼者令人厌烦,但是里冬很快就原谅了他,并且在一家小杂货店里找到了一只公用电话。
“喂!”里冬叫道。
“喂!”那一头传来年轻小姐的声音。
“谁打传呼?”里冬说。
“你是谁……哦,对不起……我可能打错了……”女孩说话稍稍带点鼻音,但嗓声婉转,非常入耳。里冬好像被人击了一闷棍,身体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几乎要摔倒。他叫道:
“不!你没打错传呼!……”
里冬紧紧地抓着电话筒,他真想把它给捏碎,他叫着:
“你是小小,是不是?我是里冬呀!”
“对不起,是我弄错了……”女孩说。
“你一定知道我是里冬,所以今天给我打了这么多的传呼……”里冬叫着,有点反胃,酒精和食物涌上了喉咙口,一股刺鼻的气味从他嘴里喷出来。电话那头一点声音都没有。
“我又喝醉了……”里冬还想说下去,这时发现电话已经断掉了。
里冬额头冒汗,浑身无力,身体直摇晃。旁边有位中年男子在买香烟,里冬伸手扶在他的肩膀上,并朝他歉意地笑笑。中年男子没理他,买了烟就走。里冬失了支撑,身体一斜,摔倒了,结果把肚子里的秽物都摔出来了,满地都是。
里冬在地上躺了一会,然后坐起,双手支撑地面,屁股缓慢拱起,然后全身站直。她为什么要给他打传呼,他回过去,她又不承认了呢?这样也好。里冬对自己说。给了你一点点希望,又迅速把它扼杀,这样不至于陷入太大的痛苦之中。这么一想,里冬的头脑便彻底清醒了。他一瘸一拐地朝公共汽车站走去。
也许她根本就不是小小,小小一定早就忘掉了他。里冬想道。他有点难受,因为许多迹象表明,他的一些记忆正在苏醒。他绷紧手掌,狠狠地在自己的左右脸上各抽了一耳光,手和脸都很痛,他就再抽两下,于是手和脸都麻了,接着脑子也麻了,好像什么记忆都没有了。也许,这个星期天,将和以前的所有星期天一样,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幸好小小没再关心着他。夜色中,里冬禁不住说出声来:要不然,我就没有这样自由自在的星期天。他忍不住笑了。
天慢慢黑下来。马路上的人、树木、行驶的车辆都变得影影绰绰,里冬在夜色中走着。他赶上了一辆末班公共汽车。不久,他就又走进了住处附近那条湿漉漉的小巷,走进了那道圈着他们宿舍楼的围墙。不知从哪户人家透出来的灯光暖暖地照在里冬的身上。
里冬打开家门,把电灯拉亮。肚子已经很饿了。里冬揭开餐桌的盖子。面包片还好好地放着,里冬拿起它,把它塞进嘴里。他发觉它已经变得又干又硬,好像被烘干了似的,上面还爬着几只蚂蚁。可能太饿的缘故,面包吃起来仍然很可口。他一面吃着面包,一面想着这已经来临的漫长的夜,不禁啜泣起来。
1996年10月
【北方姑娘】
下午,我提前下了班。二哥在我这里住了几天,晚上要去北方的伊春。从单位出来之前,我给小吉打了个电话。
我回到宿舍的时候,二哥已经洗好菜。他接过我的雨披,在卫生间的门背后挂好,还拿了一条毛巾,擦我头发和衣袖上的水珠。
“雨下得很大吧?”二哥说。
我没有回答。我问他火车票有没买好。
“买好了,”二哥说,“晚上十点十六分开。”
现在是傍晚五点钟,因为下雨,天已经很黑了,厨房间里透出去的灯光照在一楼的自行车棚里。灯光与雨丝交织,在黑暗中像一团跳动的雾。
我挽起衣袖,准备做饭。二哥跑了过来,从我手中夺过菜刀和案板,说饭让他来做,我歇着。我说:
“你去收拾行李,看看还要带些什么。”
“都看过了,没什么漏下。”二哥说。
我让他去看电视,但是他站着不动。
“你不是有话要说吧。”我说。
“没有,什么事都没有。”他否认着,低头走开。我点着煤气炉,等锅热了,倒上色拉油,油烟从锅底升腾上来,弥漫了整个房间。我把排风扇打开,并把厨房间的门关上,排风扇旋转起来,发出巨大的噪音,好像飞机起飞。我煎了一条黑石鱼,炒了一盘青菜,一盘土豆丝,然后烧汤。水烧开要一段时间,我在锅前等候着。
透过糊着淡淡的水汽的玻璃,我看见门那边有人静静地立着,他的鼻子、嘴巴、额头都紧紧贴着玻璃,像是一幅画。我打了个哆嗦。我凑近玻璃看,发觉那是二哥。我把门打开。因为通风,排风扇的声音一下子变小了。我说:“你在搞什么名堂?”
二哥站在门外看着我,欲言又止。
“你到底想搞什么名堂?”我说。
二哥比我大两岁,但是我觉得他什么都不懂。我说:
“是不是钱不够用?”
“不是钱。”他说。
“那是什么事?”
“我想借样东西。”
“什么东西?”
“衣服。”
“什么衣服?——你不能干脆点吗?”
“我想借你那套西装。”
他还是想去见那位伊春姑娘李伟,并且想穿得体面些。我说:“你不是说已经忘掉她了吗?”
他沉默不答,表情非常执拗。我说:
“你为什么不愿意吸取教训?”
房间里一片寂静,过了好一会儿,他说:
“最后一次。”
“太离谱了。”我说,“人家是大学生,脸蛋好看,父母有权有势;你呢,没有落脚的地方,一个铜板都没有。人总得有自知之明呀。”
二哥不吱声,脑袋略微歪着,好像一个受委屈的孩子。我说:
“你还抱有希望?”
“李伟说,再过一段时间,比方两年,情况或许会有所好转。”
“你在做梦。”
“也许两年以后,我会得到别人……比如……她的父母的承认。”
“够了。”
“也许……”
“她甚至都不许你迈进她的家门。”
“……她说她家教很严。”
“家教?这是她的借口。”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想象中的李伟好像就站在面前:披肩发,额头的刘海剪得簇齐,眼睛很漂亮,脸颊、鼻子上长满了黑褐色的雀斑。
“……这不可能。”二哥说。
“你那么肯定?”我说。
二哥不吭声,房间里重又陷于寂静。这个问题让他感到痛苦——他的眉头扭结着,脸色发青。我继续说:
“父母是她的挡箭牌;即便不是,也至少说明了她的不坚定——她让自己的命运捏在父母的手中……”
“你不要再讲下去了……”二哥打断我的话,他脸上的肌肉开始抽搐起来。他背过脸去。
锅里的水早已烧开,都烧黄了。我倒掉它,重新换上一锅清水。二哥渐渐恢复平静,他把脸转向我,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大概他又已找到了新的理由,认定李伟是无辜的,并且像他对她一样怀着真挚的爱情。到了这份上,我也无话可说。当然,我希望事实如他所想。但是我还是认为,他借西服这事很荒唐。果然,不一会儿,他又向我开口了:
“你把西服借我穿一下吧?”
“不借。”我说。
“我求求你了!”
他这样说话让我难受,我说:
“你既然相信她爱你,就应该有足够的自信,而不是假装体面以维护自己可怜的自尊!”
“就借我一个星期,一个星期以后我一定还给你。”
“我相信你会还给我。”
“我在路上不会穿它,我只在和她见面的时候才穿,我不会把它穿脏的。”
“我不在乎你把它穿脏——我甚至都可以把它送给你。”
“那你就借我穿一下。”
“不借。”
“我求求你了!”
“你为什么就不能把时间多花些在其他地方,比如工作?”
“这次我从伊春回来以后一定会这样去做。”
“以前你也经常这样说。”
“但这次不一样。”
“你会被毁掉!”
“这么说为时过早。”
“不,这是预言。”
“就算这是预言。现在我再向你请求一次……”
“没有用。”
“我这辈子最后求你一次……”
门外还下着雨,淅淅沥沥的雨声透过窗户传进来。天气预报里说晚上的降雨将超过一百五十毫米,箬河里的水将急剧上涨。也不知道铁路是否能经受住这次洪水的考验。我把汤烧好。大家开始吃饭。
二哥只吃了一小碗米饭,喝了几口汤,其它几个菜动都没动。他表情阴郁。
我在洗碗的时候,听见了敲门声。我跑过去开门。是小吉。她很不高兴:
“你耳朵聋啦,敲了老半天的门都听不见!”
我说:“我在干活呢。”
小吉把伞收好,放在伞架上。她穿着一件蓝格子的连衣裙,肩膀上缀着荷叶花边。她问我二哥在哪里,我说:
“在房间里。”
“怎么没声音?”小吉问。
“他不高兴。”我说。
“早上还好好的呢。”小吉说。
“我不借给他西服。”我说。
“穿到伊春去见李伟?”小吉问。
我点点头。
这会儿轮到她发火了。她瞪着我,半天不说话。
“你怎么能这……样?”她说。
“我怎样了?”我说。
“你小气!”
“不是小气!”
“他是你二哥,和女朋友去约会,不过是借一下你的衣服,你连这个要求都不满足他!”
“问题是他这种感情是有害的,我不能纵容他。”
“冷血动物!”小吉说完,就气冲冲地走到房间里去了。这就是女人,一只玻璃容器,你必须用感情——哪怕是假得令人恶心——把她盛得满满的,否则她就要发脾气。我跟着走进房间,看见小吉正把我那件西服从衣架上拿下来,二哥则像一位小弟弟,拘谨地立在一边。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我对二哥说:“你试穿一下,合身就穿了去。”
二哥脸色依然非常阴郁,但是眉头慢慢舒展开了,他脱掉那件浅灰色的夹克衫——这件衣服三年前刚买的时候还是黑色的,如今褪成了灰色。他穿上我的西服,扣上扣子,然后把双手叠放在腹部,在我们面前局促地转了转,朝我们讪讪一笑。小吉左手托着下巴,朝他左看右看,一会儿点头,一会儿又摇头。二哥则充满期望地看着她。他在等待赞扬呢。
“感觉有点不对头。”小吉说,“好像不太适合你穿。”
二哥抬头看看小吉,又低头看看身上的衣服。他还没理解小吉的意思,我想我理解了。二哥穿着笔挺的西服,但丝毫也不能掩盖什么。
“脱下。”小吉说。
“为什么?”二哥一边表示疑问,一边脱下衣服。
“我给你换一件。”小吉说。她把我那件绿色的便西装从衣架上拿下来,刚刚给二哥穿上,就跳了起来:
“就应该穿这样的衣服,”小吉说,“你不适合穿正儿八经的衣服。”
小吉绕着二哥转了一圈,上下打量着,仿佛是一位时装设计师在设计她的模特。她对我说:
“再配一条牛仔裤,然后穿上你那件蓝格子的衬衫,佩上你那条花领带,就是一位帅哥了!”
按照她的意图把二哥打扮停当后,她对二哥说:
“你真帅!”
根本谈不上帅,不过二哥确实好看多了,他长年在外奔波时养成的懒散、轻浮的习气被遮掩住了,他一直以来作为一个社会底层的生活者所特有的那种卑微的品性也看不出来了,现在,他表面上是一位时髦的城市青年,但这是小吉的作品。我对二哥说:
“看到你这副模样,李伟的眼睛也许会亮一亮。”
“会的。”二哥说。看得出来,他在努力抑制笑容,但是努力非常不成功。
“她会问,你这身衣服是哪里来的?你怎样回答?”
“我说是我自己挣来的。”二哥说完就垂下了头。
我本不想再继续刺激他的神经,但是我忍不住:
“你穿了这身衣服,李伟的父母就会让你踏进他们的家门吗?”
二哥低垂着头,不说话。我看见他后脖上的两条筋在急促地跳动着。我仍不罢休:
“你……”
“不要说了!我把衣服剥下来还给你!”
他霍地站起,但没站稳,摇摇晃晃的。我赶紧伸手扶他,却被他用力甩开了。他阴着脸,开始脱衣服。小吉抓住了他的手,但她力气太小,根本无法阻止他解钮扣。
“你太过分了!”小吉朝我喊道。
我有点后悔,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