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放眼看去,身边绝大多数人,他们根本不懂得人民币的真正价值,他们只会用同一种浅薄的方式来对待钱:花它,花它,花光它!大街上,馆子里,酒店里,流金淌银;哔、哔、哔,刷卡机都要起火了。人们用它去换取喜欢的东西:女人、婴儿、枪、别墅、游艇、阳光,或者臭脚、情话、伤疤、鲜血、精液。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有人喜爱,但就是没有人喜爱“钱”本身,更要命的人人都宣称爱它,没有它万万不行。这真的有点悲哀,不是吗?
但赵小姐,真的就是爱人民币本身,非常纯粹地崇拜着。她不愿意也不舍得让钱去吃喝拉撒,去喧嚣,去粗俗。赵小姐常常不能够体会人们花钱时的那种快活劲儿——这种不理解,跟性冷淡有点像吧,干巴巴的,过程短促无趣,事后无比空虚,更有一种夹着背叛与内疚的复杂自责。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赵小姐是否性冷淡,此处暂不涉及。
不过呢,世事如此,赵小姐的荷包不可能真的是只进不出的宠物貔貅。
生活里总有那些大山压顶、硬邦邦的时刻,人民币如箭在弦上,必须眼睛眨也不眨地射出去。赵小姐对此十分清楚,像清楚人必有一死一样,可以说,她几乎一直在等着那些“花大钱”、“花硬钱”的时刻。“时刻准备着,时刻准备着”,就像少年先锋队队歌的歌词一样。
比如,赵小姐有儿子,总要培养吧,总要另辟蹊径吧。她给儿子学了冰球。学冰球什么概念,那一套装备又是什么概念,学成之后又是什么概念,讲出来就吓人了。但赵小姐有这个气魄,这钱肯定要花的。教育投资这种事情,向来是没有底的。还有人家替孩子“一对一”八小时名师特聘的,还有出国读高中妈妈陪读的,还有小小年纪就考飞行执照的,还有捐几百万然后换一个入学名额的——东西南北比一比,越听就越超脱,儿子学个冰球算什么呢?人民币不就是用来让小人民成长为大人民的吗?
还有亲戚。赵小姐老家是蚌埠,安徽人好像很喜欢到南京来找工作,只要到了南京,命运就会像砖头一般翻个儿。这可能有点道理,赵小姐当初就是这样过来的。现在,轮到她姐姐的儿子。家乡人的理解中,哪怕就是南京街头的一只破石礅,都能跟新街口的孙中山铜像扯上关系,找份工作什么的就更不在话下了。赵小姐理解并尊重这种逻辑。她脸色严正,不推不诿,接下了亲外甥这事,并打定主意要办成。同上文之理,人民币不就是用来改变人民的命运的吗?她像哲学家一样地微笑了。
还有父母,赵小姐乡下有父母,男朋友那边也一样。有些人好运气,父母是取之不尽的存钱罐;他们的不是,是四颗不定时炸弹,总会有事情,这个开刀要十二万,那个盖房子要五万,再一个被骗了四万。等等吧。炸一次就是一个洞,就需要把人民币当作沙包,去堆、去填、去堵。人民币不就是用来救死扶伤、养老送终的吗?事情就是这样的,事情总是这样的。
跟蚂蚁衔着米粒般的存钱不大一样,来如抽丝,去如山倒,钱要跑起来那可真是快,尤其从网银上,无声无息、蛇一样地,变成学费、医药费、中介费、红包、好处费、上当受骗费,进入别的什么地方、什么人的腰包。对这种花大钱的“重要时刻”,赵小姐很重视,带着仪式感地,她会精心涂口红。她会想到小时候过年,堂屋里供奉的大鱼,鱼身上会贴一小片红纸。据古文老师说,这些供奉给土地爷、河妖、财神爷的鱼、羊、猪等,叫“牺牲”。赵小姐对此一直记得很清楚,并且总是联想到,她放在银行里的、一天天喂肥的那只貔貅,可不就是“牺牲”吗?好不容易白了肥了,“啊呜”一口,就让妖怪给吃了。
赵小姐并不伤感,甚至还有点甜丝丝地想着这些,似乎她与人民币之间这才有了投桃报李、因果相依的感觉。好呢。她好像看到她的人民币们,一张、两张、三张,一千、两千、三千,一万、两万、三万,如成群结队的飞鱼,从黑暗的大海深处升起,铺天盖地、争先恐后地急速攀升,一直飞越到天空的高度,像霓虹那样闪亮而瑰丽,形成极其壮阔的风景。赵小姐仰着头,手忙脚乱地点数着,鼻翼翕动,嘴巴一开一合,心尖儿上既痒又麻,五脏六腑麻木而抽动——嗬,赵小姐突然夹紧双腿:来了,有了,灼热与紧绷感。真的,这百分百就是高潮。太好了,老天哪,这就是人民币带给她的伟大高潮、亲亲爱爱的人民币啊!
再另外补充两桩小事。
第一桩:
赵小姐前几天起了个大早,跟小区里两位老太太一起,坐头趟早班车到附近的清凉山公园去。
干什么呢?不为别的,就为公园里有一片高大的栗子树林。最近栗子熟了,开始往下掉了。多可惜呀,如果没人理会的话,它们就会烂掉,被完全地浪费了。要知道,栗子是很健康的食物,收拾好了可以烧肉,也可做栗子稀饭。如果真花钱买的话,还是蛮贵的,尤其是野生的,根本买不到的……这是老太太们闲扯的话,不知为何,赵小姐听了心中一动,主动提出跟那两位老太太去捡栗子。
清晨的公园有着世外桃源般的缥缈感,空气湿乎乎的,另有些半老不老的人,各自从不同的地方赶到公园来,心照不宣地往栗子树林那边去。大家既不谦让,也不争抢,默契地分散开来,形成各自的区域,像一群被临时雇佣的劳力,专心捡拾昨夜掉下来的毛栗子。毛栗子的颜色非常接近深秋的大地,它们散落在草丛里,很难找,外壳也有些扎手。赵小姐猫着腰、弯着腿,像大蜘蛛一样,扭转着四肢往各个方向挪动着,还要不时抬头往上看看,尽可能地对准栗子树杈。
这样的捡拾动作很累人,不一会儿,就浑身发热、直喘气了。好在林子也不算特别大,大致捡过一遍,大家便到石头凳子上坐下来休息,并继续等——因为栗子还会往下掉,这正是它的成熟季节,它总是控制不住地随随便便地就往下掉。有时一阵风过或野鸟掠过,会一连串地四处落下许多,也有时整片树林半晌都没任何动静,安静得像墓地。赵小姐和那些陌生的老人,在晨光里各自坐着等待。有人相互掂掂小口袋,比较各自的收获:假如按照时价到市场上买的话,这得花多少钱。他们琐碎而严谨地讨论,有人提出要去掉外面的毛壳,算净重才准确。
赵小姐其实也不大爱吃栗子,但这样地度过早晨,等着天上掉下不花钱的野毛栗子,她感到挺有意思的。她晓得,就在她呆呆地等着野毛栗子落下的时刻,更多的人在等车、等人、等股市、等行情、等合同、等方案,等着几十亿几十亿的人民币去发生汹涌的山崩地裂般的变易与流通。这样一想,赵小姐更感到有意思了。
第二桩:
邻居的狗出了意外,死了。因为跟这户人家熟识,赵小姐便上门去看望。
主人在悲痛中接待了她,并带着她参观了狗生前所住的小窝、冬天穿过的小衣服、平常玩过的球、吃到一半的狗粮、新买的未及启用的狗项圈。拿起一瓶狗的专用沐浴露,主人扭开盖子闻一闻,泪如雨下:我又闻到它的味儿了。主人还给赵小姐展示了一件黑色羊绒大衣,上面沾满了狗毛。主人说,这件衣服她不会拿去干洗,也不会再穿了,这样可以一直保留着狗狗的毛。
赵小姐也喜欢那条狗,陪着掉了不少眼泪。眼泪更引发了主人的伤感,并对小狗的往事反复追溯:当初花多少钱买来,这些年它受过的培训。从国产到澳洲到欧洲前后给它换过几种狗粮。它对猪肝、鸭腿和某家酒店外卖肉包的特别爱好。它折腾过多少鞋子、沙发、皮衣。它闯过什么祸、玩坏什么东西。它每年要打的防疫针、生过的几次大病以及如何艰难地治愈。带狗一同外出旅行、坐飞机多么麻烦,等等。一路谈下来,足足谈了有四十五分钟。
赵小姐一直点头,并下意识地在大脑里默默算了一笔账:这条不幸离去的狗,短短五年的一生,它身上的各种耗费有十万块之多,平均每月近两千块。赵小姐有些不得体地联想到她自己,她也曾替自己算过账,她每一个月在这个世界上的消耗,包括水、电、气、食物、衣服折旧、交通费、通信费等,所有的加在一块儿,大约六百块左右。还不如一只狗呢。
并没有别的意思。赵小姐喜欢这只狗,她刚刚还为它掉过眼泪,同时她也觉得那些花费对那只可爱聪明的狗来说很是合理。她只是碰巧这么算了一下、这么比了一下而已。
赵小姐从邻居家回来,走得很慢,感到有点疲劳。回到家,坐到沙发上,天色暗了,可她不愿意开灯。过了一会儿,赵小姐突然动作幅度很大地,从她的票夹里抽出一张百元大钞来,上面有毛泽东的肖像,她盯着瞧了会儿,犹犹豫豫地换成五十,稍后,又换成了最小面值的五块。临了要动手,她生起自己的气,又重新打开票夹,虎着脸换成了二十。
她决定了,要撕一张人、民、币。
捏着这张面值为二十块的纸币,赵小姐有点激动,手指都有点僵,像要打一个人的耳光,而这个人是她最最心疼、从开始疼爱到现在的人。既然决定打了,手都挥起来了,就打吧。
嗤啦。再嗤啦。又嗤啦。赵小姐一共撕了三下,把这张二十元的人民币撕成了一把不太碎的碎片。
她把碎片扔在沙发左边,离她坐的地方有一条手臂那么长的距离。赵小姐是轻轻扔在那儿的。然后生硬地扭开脸去,使它们在视线之外。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考虑起晚饭以及明天的早饭和中饭分别吃些什么。
她脑子转得有点慢,她模模糊糊地知道,过不了一会儿,她就会蹲到沙发前,就着将暗未暗的光线,仔细而平静地粘好那张人民币。
未知
小妹
文 / 许耀方 青年作者 @许老师一点都不酷
今天写写我妹,许诺。
她不曾出现在我的任何一篇文章里,但与我相熟的朋友都知道这个孽障。她对于我的意义,便是使我排除了YY小说里任何关于乱伦诱惑的干扰,无忧无虑地度过了健康的青春期。
说实话,如果你也有个小你两岁,打光着屁股就开始拖着鼻涕抢玩具争宠夺爱,打翻醋坛子互相挤兑,撕烂了脸从床上打到地上再滚下楼梯磕破了脑袋,被她掐哭,被她告刁状,被她举报揭发我早恋,被她搞各种大新闻,然后终于熬到她青春期,出落得亭亭玉立肤如凝脂的时候,你也会像我一样,满眼都是她熊孩子时的影子。
父亲是公务员,小妹是以父亲一己之力,不,是合我妈二人之力偷着生的。户口找人落的,从小学到初中高中,一直到她上了大学,终于尘埃落定。
爸妈给她取了一个美丽温柔的名字,可她如今还没学会温柔。
在青春期猝不及防的某一瞬间,我突然发现她——自己的妹妹,还挺好看的。
我当时便对她说,咱爹娘为了生你,已经用完了老子一生的运气。
她撇嘴无视我的自黑:“人丑多作怪。你丑你的独木桥,我美我的阳关道,关我什么事?”
我说:“你妈的!”她运了一口气,我感觉不妙。
“妈——哥又说你坏话——”
脆生生的,亮晶晶的,我的小妹。
1
她和我上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直到大学才分开。
从小到大,我们都不像。她在学校里轮滑跳舞,唱歌主持,我在台下摊开书写作业。她在光芒四射,我在默默无闻地做一颗石头。等她卸了那跟哪吒一样的妆,放下破音的话筒,我俩就一块儿回家。当然,大多数时间,我们还是默契地保持一段距离,她和她的小姐妹们走在前面,我和我的小伙伴们走在后面。甚至在十五岁之前,我一直没意识到妹妹的含义,也没有丝毫当哥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只有出了成绩单的时候,爸爸就会敲着她的脑壳说:多跟你哥学学。你唱歌跳舞,爸妈不限制你,但是你要知道,你的主业是什么。第一,你要从思想上……
我一直很讨厌我爸在开会时的三三不断式,但是每当这时便非常享受。她低着头,趁爸喝水的时候,恶狠狠地瞪我一眼,我扮个鬼脸回敬她,心里在说:你不是牛逼吗?怎么也有今天啊?
回老家探亲时,在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的农村,她也能凭借甜美的嘴巴闯出一片天地。左一口“爷爷”,右一口“奶奶”,声音甜得让人耳根软。刹那间,她久治不愈的公主病瞬间痊愈,腿脚麻利得像是满血复活,择菜洗碗端茶倒水,唠嗑拉呱卖萌扮乖。长辈们纷纷赞不绝口:这妮儿真勤快,是个懂事的娃娃。每每此时,我都黑着脸坐在角落里,活像被打入冷宫的嫔妃。我甚至能感觉到,爷爷奶奶更喜欢她这个孙女,而不是我这个孙儿。
最关键的是,在家里我们俩都是不做家务的,回去了之后她那个殷勤哟,真是酸死我了,看得我浑身汗毛竖立,甜腻的音调儿像白骨精一样阴阳怪气。每年两个假期都是我恶意爆棚的时期,我们会对几乎所有事情产生矛盾。抢淋浴,抢空调,抢电视,抢Wi-Fi,甚至抢马桶。
亲妹妹,不过是一个同住的讨厌鬼。
2
这平静的一切在我高三时改变了。那年她高一。
我们的高中绝对是一座怪兽育成所,拥有各种各样神秘的传统和高尚的宣言。遍地的术士和法师。
那时我才悲痛地顿悟,我这种只知道看文献的麻瓜并不能改变世界。
于是在高三,我联合另外几个悲痛的麻瓜,成立了我们的校园暴力集团。几战之后,拿下小老虎干翻中老虎,大老虎们也不愿意与我们刀兵相见,独虎不敌群狼。而这几年,我已经从看文献的呆瓜变成恶狗。
那年,许诺高一。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正和兄弟们在学校对面的烧烤摊上喝酒,突然接到她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乒乓的响声和咒骂声,一片嘈杂混乱。我当即买单启程,和小伙伴们杀回学校,七八个小伙伴们站成一个弧,我浑身酒气地搂着她,到各个班里一个个地揪人,一巴掌一巴掌地剁。据后来她讲,那是她第一次感觉我像她哥,那也是我第一次搂着她。
唯一不美好的是,第二天在公告栏上,贴出了我的严重警告处分。我俩正路过,我装作无所谓地嬉皮笑脸,从书包里掏出红色马克笔,写了个“阅”。
身边的她抢过我手中的笔,一笔一画地把她自己的名字落在下面——“许诺”。
她回头,笑得嫣然。
之后她就理所当然地跟着我们鬼混。那时爸妈主要还是关心我的高考,我天天一副无所谓劈开腿让世界来吧的样子,让爹妈操碎了心。这时候角色反转,爸爸开始用三三不断式给我进行思想教育,教育我要安分守己,不要总是搞大新闻。许诺一脸沉痛地看着我,像是看一个不成器的兄长。在教育完毕之后,总会在爸爸转身的一瞬间,看到她的鬼脸。
那段时间兄妹关系融洽到不像话,在学校里经常有人叫她嫂子。她会很认真地对每个人说,你可以侮辱我的审美,但不能高估人类忍耐的底线。
每次都是我掐着她脖子给拎过来,再惨笑着说,这是我妹。
傻×们纷纷摇头:“不像。”
3
我们家喝酒绝对是有基因的。以后的酒,基本都是老许、小许和一帮兄弟。
从小会说漂亮话的她喝酒的时候也是如此。碰杯低,落杯脆,一口干了,面颊绯红。
“磊哥哥最仗义了,我敬你一杯。”
“坤哥哥最豪爽了,我敬你一杯。”
“良哥哥最会照顾人了,我敬你一杯。”
……
在敬完一圈之后,她醉醺醺的,头发湿答答的。面颊飞雪,眼睛泛潮。软软地站起来,扶着小腹,手臂半弯。
“凯丞哥哥你长得最帅,你做我男朋友吧。”
我刚喝得乐颠颠的,她这话劈头一瀑水,霎时把我浇醒了。
凯丞和我同时说:“我靠。”
我盯着凯丞说:“你,敢!”
凯丞尴尬地看看她,又看看我,六神无主了。
“这不行……”凯丞说。
许诺就吻上去了。
那晚流星扫路面,把我炸成一团暴躁的火。我扶着她推开川流不息的雾,脚下平行出无数条一模一样的路。天上喷涌出贞洁的月光酒,我喝了一壶又一壶。
乳汁般黏稠的初夏,我将毕业。我的妹妹许诺——这只讨厌鬼——也长大了。
4
在他们分手之后,我并没有和凯丞有什么过节。只是调解过几次,无果也就罢了。正好,我们都要走了。给予她赫赫威名,也让她免受欺负。
在那次表白之后,我便把她当个姑娘来看了,不由自主地琢磨她的心思,总是没来由地小心。那一次表白让我意识到一种巨大的危险,她长大了,不能永远一脸鼻涕地跟在我的身后。那时总觉得她很烦,但她却安全地粘在我的掌心里。
虽然我依旧幼稚,但一到她身上,便觉得自己得像个哥哥。需要肩负许多责任,需要对她宠溺无涯。小时候那些糗事和互相进行的暴力迫害,反而变得温暖。
有好吃的,就想给她吃。身上有两百块钱,恨不得给她两千。不允许她喝酒,她生理期了我就哄她喂她喝热水。那段时间不想交女朋友,只是觉得,一辈子供一个祖宗就够我忙活了,再来一个我可走不开。
像每个平凡的哥哥一样。
那天在“一杯沧海”,我拿着做兼职的钱,请她喝咖啡。
我看着她——自己的妹妹,如痴如醉。
我说:“许诺。”
她说:“咦,咋了?”
我说:“没事儿,我就叫叫你。爸妈没给我起这么好听的名字。”
她一撇嘴,说:“傻×。”
我看着她洁白如鸽羽的皮肤,雕塑般修长的双腿,像爸爸那样,弯弯的眼睛和挺拔的鼻梁,像妈妈那样,纤瘦的腰和渐长的身体。小臂上铺满细细的绒毛,被夕阳一镀,柔软了一层黄昏的云。
许诺十八岁了。
有时想,我们应该是多亲密啊。我们共享一个子宫,我们喝同一个女人的乳汁,冠同一个男人的姓氏。从你的眉眼神态中,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就像是看着另外一个自己,自己的另外一种可能。仿佛你是自己的女儿和母亲。我们家族的源头在那里,你我是两条河岸,或是并肩的浪潮。
我心情低落时,她仿佛能感应得到。总是打电话来,跟我有一搭没一搭地扯淡,没大没小的,叫我名字的时候多,叫我“哥”的时候少。
我想,岁月啊,你就把我的妹妹定格在十八岁吧。不要让她嫁人,不要让她和我一同随着时间的队伍逃亡。让她唱歌和画画,撒娇与任性。让她一直有梦想,喜欢好看的男生。让她不尝辛苦,也不必成熟。
她总是说:“许耀方,还有我呢,没事儿。实在不行咱回家。”
我总是说:“许诺,还有我呢,没事儿没事儿。你哭啥?你哭我还得给你擦。”
这个家有四口人,生命很沉,父母是生命的根,我俩是生命的肩。
一起扛,就很稳。
5
1992年。
一位年轻母亲的妊娠期,她的丈夫——年轻的许先生,通过医院走后门,看着彩超,断定是个女孩儿。
他与妻子商定,给孩子起名为许诺。是个充满诚恳和希望的名字。
1993年1月,新生的孩子满头黑发,还长着一只粉红的小鸡鸡。那是除夕夜,医院里只出生了一个孩子,没有抱错的可能性。许先生感慨自己学艺不精,只能把原来买的女婴装收起来,再买男孩子的衣服。
1995年,孩子的母亲再次怀孕,已过而立之年的许先生又看了看彩超,都能看清孩子的眉眼。许先生这次没看错,是个女孩儿,没跑。
许先生想,留住这个孩子吧,但他是公务员,1996年,那一切仍旧困难重重。
生下来,就叫许诺。
可她最终,未曾来过。
在被告知此事时,我曾抱有许多幻想,如果这个孩子——我的妹妹,生下来后,她会不会尿我的床,抢我的玩具,扯我的头发,告我的刁状?
会不会真如爸爸描述的那般好看?出落得亭亭玉立?
会不会与我最深爱的兄弟,谈一场恋爱?
我的生命,会不会因为她而不同?
我会不会更沉稳、踏实、成熟并且忍耐?
毕竟,成为兄长是成为父亲之前,第一次可以成为小男子汉的机会。
可是没有,这一切,这篇文章,全存在于我的想象当中。
若她当年来过,如今也有十八岁了。
而我也看不到另外一个自己,也保护不了不存在的她。到底,我还是没有亲生妹妹。这是这个国家,这个年代,给予我的毕生遗憾。
我想,若我有个女儿,就叫她许诺吧。
未知
头版编辑的故事
文 / 王深 媒体人 编剧 @兰陵路28号
看报纸的人越来越少了。头版编辑觉得工作越来越乏味。细数过往,他做过许多被人记住的头版,伴着许多签版后的激动难眠之夜。但现在越来越无聊了,头版编辑再也不会挖空心思去修改一个标题,或者设计一张图片。
头版编辑是阿森纳球迷。这天晚上做完版,恰逢阿森纳赢了球。头版编辑心花怒放,又找不到可供抒发之处。
他一眼看到了版面,脑子热了一秒,他敲动鼠标,把头版最末尾一行的报社地址删掉,改成了六个小字:阿森纳是冠军。
反正也没人看报纸了。头版编辑心里想着,就交了版。值班的老总没有察觉这个细微改动。于是第二天,“阿森纳是冠军”出现在十万份这家报纸的头版最下方。
看报纸的人真的越来越少了,包括报社的记者编辑。似乎没人注意到这个变化。
那就留着吧!头版编辑没有动这行字。值班老总依然没有发现。
第三天,和往常一样,例行公事一般,头版编辑把同城友报的头版放到一起比较。好像有种神秘的旨意划过了大脑,头版编辑扶了扶眼镜,扫了一眼友报头版的尾行。
“曼联才是冠军!”
没错,本该出现地址的那一行,换成了这六个小字,还加了一个叹号。
对话从此开始。
头版编辑愣了片刻,像电影里一样揉了揉眼睛,确定没看错——是的,有人发现了他的秘密后做了回应,并且,对方支持的球队是可恶的曼联——阿森纳队的宿敌。
应该就是友报的头版编辑吧。
这几天正在热播一部韩剧,头版编辑也抽空看了两眼,当晚做版,他删掉了“阿森纳是冠军”,换上了三个小字:“都敏俊”。
都敏俊三个字出现在第二天十万份报纸的头版下缘。头版编辑用食指敲着桌面。如果对方看到了,会不会再回应一个?他百无聊赖,挨过了一天。
头版编辑第三天起得很早,睁开眼就去找友报头版。
情理之外又意料之中地,两个小字“救我”正在那里。
做版突然变得有了一丝乐趣。当天晚上,头版编辑一直在想今天怎么改动。头版编辑是处女座,想了许多方案,最后竟然一筹莫展,匆匆写了个“李白乘舟将欲行”。
第二天,友报头版下面发了个问题:“男的也看韩剧?”这个问题不露声色地暗示了自己的性别。
“也看。”头版编辑隔了一天后的回答简单而巧妙。而当天,对方符合逻辑地回了前天的诗:“忽闻岸上踏歌声。”
如你所见,这是节奏缓慢的对话。他们中任何一方提出或回答问题后,必须等第二天见报,对方才看到,然后做出回答或提出新的问题——再等见报,让对方看见。
完成一问一答需要三天。在人人盯着手机的信息时代,这种古典如写信般的低效的对话,就在两家报纸的头版角落里悄悄进行。
——“昨天真热。”
——“是的。”
——“你不怕被人看见?”
——“你不怕?”
——“报纸没人看了。”
——“那倒是。”
两个头版保持默契,谁也没有打破这种缓慢的节奏——虽然只需要随便打听,一个电话就能知道对方姓甚名谁。
“后天一起吃晚饭吧。”一个梅雨不断的夜晚,头版编辑鼠标一抖,敲上了这行似乎早晚要说的字。签版后,窗外电闪雷鸣,有如即将要发生什么故事的电影场景。
故事只能讲到这里了。有关故事的结尾有多种传说。
有人说,一男一女,两个单身的头版编辑见了面,理所当然地一见钟情,后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也有人说,头版女编辑早已嫁人,看到对方吃饭的邀约就退了一步,再未回应。头版男编辑沮丧地等了一周无果,这场缓慢的对话无疾而终。
更有人开玩笑说,头版男编辑吃完饭就回了月球,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
最后一种说法是,后来两边报社都发现了头版上的秘密对话,并且各自心照不宣,不管头版换成谁值班,都不忘继续快乐地和对方勾兑下去,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直到报纸在这个地球上彻底消失。
沙漠中的路 / 张克纯
消失
文 / 那可 金融工作者 @那可可那
李路那天在公园散步,不知怎的,想到了自己也会在某一天从这个世上消失,于是他在太阳地儿上面杵了一会儿,感觉非常难过。
他雷厉风行的老婆小赵,去年吧唧一声就没了。一辆老态龙钟的金杯面包车,居然奋起劲儿冲到了人行横道,撞飞了几个人,小赵也跟着飞了。那天团结湖的冰场刚关门,柳条铆足了劲儿想绿,他记得风也没那么刺骨,自己穿着一件羽绒服,走急了还流汗。早上,小赵开始抱怨床罩的颜色实在太恶心了,就决心去商场退货。她出门前搽了粉,换了靴子,在回家的路上买了份杂志、两个鸡蛋灌饼。后来她飞了出去,头破了,咽了气。他有时候觉得小赵在那天的每一个动作一定都是活生生的,包括咽下最后一口气。这怎么能跟死相关呢?
先是没人相信小赵死了,然后大家愤怒又悲伤。每个人都要抱着李路哭,想抱他的人太多,有人排不上队,就随便拉个人抱着,“嗷嗷”地,他们哭成了世界上最恣情且不幸的一屋子。后来大家精疲力竭,瘫倒在墙角、沙发和床上。李路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婴儿,大哭了一阵子,世界还是同一个样子,他好像做足了一场跟悲痛相关的努力,就暂时释然了。那些抱着他哭的亲朋好友,看到李路重归平静的样子,就不好意思继续烘托这种悲苦,也都觉得算了。如果你突然闯进那个房间,会看到很多人都带着同一副木然的表情,那场景更像保育院,一群婴儿结束了哭闹,准备各自去睡了,而李路是最先睡着的那个。
......
“谁是家属?”一个穿着蓝衣服的大爷说,“烧好了,来装骨灰!”
蓝衣大爷把罩子打开,喷出一阵热气来。李路凑过去的时候,觉得脸烫。上次他脸烫的时候,是七年前他第一次把手伸进小赵的内衣里。
“是不是太小了?”小赵当时问。
“啊,是不大呢。”李路说。他在下一刻发觉说错话了,就把小赵抱得更紧,慌张地去咬她的耳垂。李路这个时候把头埋进她的长发里,闻到了榉树和泥土的香味。然后他就硬了。做爱的时候他先是觉得自己是一个乐手,在拉一首曲子,陶醉。可不久,小赵就被唤醒了,变得更加主动,她把李路压在下面,又让他起来,靠在床头。李路觉得自己又变成了任她拨弄的乐器。在不被察觉的时刻,李路伸手试图把灯光调暗,可是怎么也够不着。这时候,大灯粗暴地亮了起来,他觉得有人要冲进来把他们捉奸在床。李路的脸更烫了,想一头扎进小赵的头发,要做一只把脸埋进沙堆的鸵鸟,可小赵的头发像沙一样地散了。然后他听到有人用指骨敲了几下他的背,有个声音说:“你先捧着盒子,让我把头骨装进去。”
李路见到眼前的热浪下面,小赵变成了一具烧透了的骨架。肋骨什么的,压一压就碎了。头盖骨是硬的,被取出来,先放置在骨灰盒的底部。蓝衣大爷拿着一个带着把手的大铁饼,朝着骨头敲啊敲,有的地方骨头硬,他就身体前倾,脚尖点地,把自己的重量压上去。然后大爷擦了擦汗,对李路说:“你要不要也来试试?”
李路虔诚地拿起工具,慢慢地把小赵的骨头碾碎,扫进一个铁簸箕,往骨灰盒里倒的时候荡起了很多灰,他跟大爷就一起咳嗽了一阵子。
李路把骨灰盒抱回家之后就只想坐着,抽烟,又被呛着了。天黑了,他也没开灯,就让自己静静地暗下去,好像在扮演一副家具。后来他的肚子开始叫,他就重新动起来,煮了速冻水饺,吃完以后他觉得功德圆满,居然在一阵密织的悲痛中体会到了一种不恰当的得意。
然后他突然听到小赵在他耳边讲:“傻瓜,你瞎得瑟什么呢?”
李路发现死去的小赵就在对面的沙发上坐着,嗑瓜子。他去摸,摸不到。他去叫,不应。他欣喜,有点怕,快慰,但最多的是委屈。他觉得小赵再一次地冤枉了他,他自己明明不傻,也没得瑟。两个小时之前,他思念过度,几近昏厥。而他自己心情稍微平复一点,就被抓了个正着。他想,妻子死了,连句遗言都没有,于是就去问坐在沙发上那个摸不到的小赵。小赵只是盯着他,眼睛忽闪忽闪的,还笑。
后来他就习惯了小赵坐在那里,虽然死了,但是看着挺真的,偶尔还会换件衣服,除了嗑瓜子,她还会打毛衣,看书和文学期刊。李路打开电视的时候,小赵也会去瞅瞅。如果是日剧,她就看起来开心一点;如果是足球的话,就一脸苦相。李路不自觉的时候,会想搂过去,可是总是扑空。这个时候,他就从稍微展开一点的甜蜜里醒过来,想到妻子的确是已经死了。
一个月后,李路下定决心去整理小赵的遗物。他先翻到一摞信,他跟小赵不在一个城市的时候,会定期写点什么给对方。他想起来在那些挺热的夜里,他只开一盏台灯,把电扇开到二档,奋笔疾书,把自己掏得干干净净。他并不怎么诉说自己的想念,而是热忱地倾诉自己对事物的看法。他不敢去看这些信,这只会让他羞愧,但他在里面却发现了小赵自己写的,没有寄出去的一封,他鼓起勇气打开了,有一段话,让他热泪盈眶。
“我们应该是共同成长态,而不是敌对态,对吧?敌对态就是你老是担心自己喜欢对方是不是太多啊,对方喜不喜欢自己啊,她(我)是不是对你失去兴趣了啊,诸如此类。任何发生在你身上的任何事情,都不应该是我动摇和你交往的决心的原因。所以,李路,我发现我居然想一辈子跟你好了,你可千万别吓着了。”
与此对照,李路去读了自己的一封信,觉得自己表达爱的方式非常低端而啰嗦——
“晚上七点钟,回家的路上,因为天气冷,沿街的积水有点结冰的趋势。我忽然有个模糊的念头,就是绕了一个圈,什么都会回到同一个样子。人类的情感经历虽然多种多样,但大体不过那几种,程度虽然可以非常激烈,但是也都被设计在肉体能承受的物理范围内。只有实际的知识是无限的。那个没有感情色彩,但是可以保证不重蹈覆辙。可是我对你是控制不了的,我想跟你好,我认为这既像新的知识的获得,又好像可以突破旧的情感模式。我很庆幸认识你。”
他觉得小赵当年怎么看上自己的,也真的是个谜。可是这个已经不重要了,李路想,那个成天精力充沛、发着光的小赵已经烧成了骨渣,封在了客厅的檀木盒子里。她停了,自己还在朝前跑,他想伸手抓她一把,也抓不住。他觉得自己的比喻庸俗,感受强大而驽钝,但是大脑已经被悲伤击垮。他只能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树杈慢慢摆动。
李路把信烧了。第二天,他感到沙发上小赵似乎面目模糊了一点,李路擦了擦眼镜,也还是看不太清。他去拥抱了那个幻影,然后回到卧室。他打开了小赵的衣柜,像一个重新打起精神的战士。他迅速地把那些衣物装进了箱子里,如果他不小心看到了那条在第三层中间放着的他们在异国度蜜月时买的纱巾,他一定会愈加神伤。可他没给自己这个机会,半个小时之后,快递就过来了。小赵的所有衣服,都被他匿名捐赠了出去。
这些事做完之后,李路发现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小赵的模样就更难以辨认了。六个月后,她就变成一团黑影。
死后一年,小赵终于从李路家里完全消失了。李路觉得时候差不多,该找个新的伴侣了,不是恋爱,就是伴儿。他注册了婚恋网站,填婚姻状态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没说自己丧偶。然后他平和地出门走了走,直到意识到某天自个儿也会像小赵一样没了,才觉得有些崩溃。在这个时刻,李路感到自己也终于开始消失。于是在我们眼里,他每走一步,样子就更模糊一点。
画冷风 / 麦子
感谢 / ChenQu
热心人顽症
文 / 姬霄 作家 @姬霄
喜大普奔,我和一位姑娘同居了。
我在朋友圈发出这样一条消息,短短几分钟内,收到十几条赞和评论。
前任回了句“呵呵”。最好的哥们恭喜我,终于“脱团”了。
我妈则立刻打来长途电话,一开口就询问起姑娘的身世背景。
终于,姑娘也刷到了这条,一条条看完评论后哭着说自己一世贞洁不保,你再不解释清楚我就死给你看。
我只好追加说明,事情是这样的:
姑娘的房子租约到期了,下家又还没找到,所以我让她在我家临时寄宿一段时间。
原本出于好心,但几天之后,麻烦事接踵而来。
坦白地讲,我家里是容不下两个人的。
首先是床,家里只有一张,姑娘来了只能一人睡沙发。
没关系,我跟姑娘说,咱可以轮着来,你方睡完我再睡,其乐融融爱加倍。
其次是卫生间,业主的设计很前卫,一切全透明,姑娘要是洗澡,我只能出门溜达一圈再说。
没关系,我跟自己说,宅在家中乱糟糟,出门走走乐陶陶。
这些都是小问题。
姑娘心地善良,没两天带回一只流浪猫,成天在家里拉屎。忍着。
姑娘热爱厨艺,不爱洗碗,厨房里总是堆积如山惨不忍睹。忍着。
姑娘美剧爱好者,刷完淘宝看视频,4M的带宽紧巴巴的,连百度都打不开。继续忍着。
姑娘半夜接电话,声音脆生生的,好听,但说着说着就号起来,哭喊着“你为什么不要我了,我哪里做错了”,搞得左邻右舍都以为我俩半夜在闹分手。还得忍着。
有天姑娘跟我说,男朋友从外地来看她,让我回避一会儿。
我出门遛了半天猫,回到家门口一看,男朋友用着我的杯子,靠着我的枕头,赤着俩大脚,搭在我的茶几上,噼哩啪啦玩我的Xbox。
没法忍了。
跟姑娘说:啥时候能搬走?
姑娘反问我:你不让我住了?
我说:让让,那你啥时候找房子?
姑娘坚定地说:你这么问的意思就是不让我住了呗。
我也来了脾气:随你怎么想。
姑娘说:你以为我想赖在这啊,每天洗澡像打仗,睡觉像扑街,看个视频都得专门挑半夜网速快的时候。对了,你知道你脱发吗?卫生间的下水道我每天都得疏通大半天。
我一时无言。
姑娘的男朋友也凑过来说:大不了,我俩这个月付你一半的房租水电。
我说:滚,都滚,赶紧的。
差点打起来,朋友是没法做了,各种拉黑惨不忍睹。
一个人静下来,我开始反省,是姑娘太极品,还是我做得有点过。但细想来,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开始。
我在没有考虑现实的情况下,就出于好心邀请姑娘,就像一个侠义心肠一心救人却因医术和经验不足而误治致人非命的医生。好心不是做错事的理由,好心同样也会作怪,造成的后果甚至比当面拒绝更加严重。
像我这样的,在工作上也能遇见相同的例子。
我的一位姓吴的女同事,天生热心肠,无论谁遇到麻烦,她都一马当先,满腔热忱,同事们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吴答应”。
老板在外应酬,喝了酒,半夜打电话给“吴答应”,她二话不说打车出门,做代驾送老板回家,完事了再一个人可怜兮兮地打车回去。
客户去外地拍片,把重要文件忘在了家,也打电话给她,她赶着末班飞机跑了趟西安,第二天清晨坐头一班飞机再回来。
有员工敬业至此,老板可以瞑目了。
但问题也正出在这儿,“吴答应”万事答应,同事们忙不过来的、不愿做的工作,她也一样包打天下。然而在这里头,有许多是并不在她的能力范围之内的工作。
力不能逮,自然做得不够好,老板怪罪下来,她一脸委屈地说:我只是帮忙而已啊。
被帮的人一听也不乐意了:热心肠也要看情况,你帮归帮,别净整倒忙。到头来你是做了好人,责任不在你身上,害得我白白被老板骂。
留下她梨花带雨地哭诉:明明我是好心,为何所有人都怪我?
造成这种难堪局面的原因只有两个:一是“吴答应”的滥好心,二是她不懂得拒绝。
不懂拒绝是现代人的通病,因为相比其他,拒绝所造成的伤害是更加直接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往往喜欢用一个看起来不那么生硬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前一秒刚收到客户发来的资料,下一秒收到老板短信说明早交方案,你说“好”,于是通宵达旦地熬夜作业,最终只给出不算完善的作品。
明明做好去海边旅行的计划,朋友说去看沙漠,你说“好”,于是南辕北辙,在不喜欢的旅途中疲于奔命,发尽牢骚。
同事没时间,跟你发牢骚,请你帮忙,你说“好”,于是忽略自己的职能,耗费精力做专业外的工作,结果两头得罪,吃力又不讨好。
最要命的是感情戏,收到不怎么喜欢的女生表白,想委婉拒绝却语气含糊,态度暧昧,不经大脑答允她明晚的饭局、后天的电影、下个月的同学聚会。一拖再拖,直到要见对方家长的最后一步才终于坦白:啊呀呀,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其实不喜欢你。
这样的你,被老板怪罪,被朋友谴责,被女孩怒骂“极品”,又能怪谁呢?
人是群居动物,在人际关系的构成中,每一个个体的行为都将对这个生态圈起到微妙的作用。
起初,像“吴答应”这样的热心人在团队中更受欢迎,因为他们和蔼可亲、急公好义。但时间久了,一味的好心却只会让其他人产生依赖心理,进而导致整个团队缺乏责任感,无力进步。因此,越是成熟的团队,越需要各司其职,环环相扣。
同理,在与朋友的交际中,应当只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如果任何事都不懂拒绝,甚至违背自己的内心,即使一时得以解决,却会在往后彼此的心中埋下芥蒂,总有一天会变成无法抹去的裂痕。
教科书教会我们好心的义务,生活却在说,我们同样有拒绝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