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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寒监制 当前章节:15399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29

别让热心人的顽症作怪,拒绝不会让你错失真正的朋友和机会,一颗泛滥成灾的好心亦不能代表你是一个值得交往的人。

别忘了,姑娘们在拒绝你时通常会这样说:你呀,其实是一个好人呢。

城池 / Linali

纯真年代 / 宇华在苏格兰

你去了英国

文 / 里则林 90后作者 “有个fm”台长 @里则林

我再见到她时,她提着LV包,一身名牌,戴着一只金贵的女式表;多了一分女人味和几分成熟。

1

十五岁时,我站在楼道里,跟所有的小伙伴挥着手,送他们升入了初三;我留下来,再读一年初二——但不是由我决定的。

老师对我说:“别人不交作业一次,扣五分操行分,可是我对你已经很宽容了,你每次不交作业,我只扣你零点五分,可你还是不及格。只能留级了。”说完忧愁地看向窗外。

我穿着中山装校服,随着他的目光,一起忧愁地看向窗外,灰蒙蒙的天空,点缀着几片当年的霾。

几秒过后,我点点头,觉得老师说的是有道理的,毕竟学校有学校的规章制度,况且学校不可能把我永远留在初二吧,想通这点以后,我欣然留级。

又一年初二,我又被安排在靠近后门的卫生角。刚刚留级下来的那段时间,侥幸升上了初三的那群不知道为什么操行分能及格的校内知名“不良少年”,常常会逃课下来,在我们班后门的玻璃上,探着脑袋来围观我。围观完后,会一起大声喊我的名字,让我出去抽烟。

每当此时,同学们都会集体转过身来看着我,老师的眼神更是让我觉得能喷出一道闪电秒杀我。我无辜地看着他们每一个人,然后低下头,弯下腰,默默打开后门,溜了出去。

几个星期过后,班主任就跟年级主任反映,因为我的留级从而影响了他们班级的正常教学,经常有人在上课时间敲打后门。然后我站在教导处跟教导主任保证以后不会了;再站在操场上求小伙伴们不要再来敲门了。被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他们,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觉得生命中突然少了一件好玩的事情,但经过思考,他们最终还是答应了。

之后我如去年般,开始了每天睡觉的生活。

2

老师和我都以为,我又会将一整个初二睡过去。

但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冷清的卫生角忽然人潮涌动,热火朝天起来。我带着起床气正准备怒斥大清早就想来拿工具搞卫生的同学,结果抬头一看,是个身材高挑的女生,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可怕的是,连胸也小。她正在搬着桌椅和书本。

我毫无兴致地问她:“你怎么坐到这里来了?”

她答:“我在前面太闹了,老师嫌我影响其他同学。”

我顿了顿,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打了个长哈欠说:“你别在我这儿闹,好好做人,争取早日回到前排,知道吗?”她点点头。我马上又砰的一声,狠狠地砸在课桌上,倒头睡去。

只是谁也没料到,从此以后,我永远都能在上课时间随时听到小声而快速的叽喳细语,讨论的全是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从不间断,一度让我感觉全世界都是这女生的声音;下课时更经常被一阵阵狂妄的笑声惊醒。

这女生的声音又尖又细。我从客气地提醒她到破口大骂怒目而视,但她就是忍不住地要说话和聊天。面对这么一台聊天永动机,我甚至有时会有不知所措的委屈。

在一天放学时,我和老狗走在路上,我说:“狗哥,前面来了一个傻×,每天叽叽喳喳,搞得我觉都睡不了。”

老狗说:“打他啊。”

我:“女的。”

老狗一听,停下脚步,点起一支烟,特别严肃地看着我说:“你这样想就不对了,你告诉我什么叫作男女平等?”

我心想:男女平等?

老狗:“你晓不晓得?人要讲究男女平等?”

我皱着眉头问:“怎么说?”

老狗把烟往地上一砸:“女的还不是一样打!而且打得更重!”

听完,我整个人都石化了,在那么一个明明大家都没有“三观”的年纪里,一旦身边的某个人假装有,那么身边的人就全会被传染。我刹那间恍然大悟,觉得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所以那天之后,我们班的卫生角经常能看到一个少女聊天聊着聊着,整个人突然往前一倒,然后惊愕地转过头去看着身后的少年。她椅子后背,全是我的脚印。

过了几天之后,我发现她开始背着书包上课——为了减震。我抬起一脚蹬去,她也就停顿那么几秒,回头看看书包,然后继续跟身旁的人聊天,我看着天花板,感到很无助。

我逐渐变本加厉,每逢下课就组织一大群小伙伴,用纸团围攻她,她虽势单力薄,也仍然一手护头一手捡起砸向她的纸团还击。

欺负她就成了我们的一个乐趣。每逢下课,一些发疯的小伙伴蹦蹦跳跳地到我面前来问我:“开始了吗?开始了吗!”

但实际上,由于她的顽强和不屈服,我心里有一股强烈的挫败感,平时大家都对我毕恭毕敬,觉得多看我一眼就会被我杀掉,对此,她却丝毫不理睬。

在又一个课间,我一改往日的嚣张跋扈,对她说:“我们一起下去买东西吃吧。”看我第一次对她那么客气,她突然露了一点羞涩的表情,然后默默地站起来,跟我走出了教室。

走过阴暗的医务室楼道时,我忽然大喊一声:“弄死她!!!”一瞬间两边涌出十几个人,无数个纸团飞向她。她愣在原地被劈头盖脸地砸到,看得我兴高采烈地哈哈大笑。

老狗抓着一个纸团飞向她,啪的一声,正好砸在脸上。

直到这时,大家才发现她一反常态地没有还击,也没有说话。楼道突然变得安静下来。

她突然抬脚飞向老狗,老狗整个人摔了出去——老狗以强壮著称,五年级丢实心球比体育老师还远,初中以后还创造了校纪录;打球时面对最激烈的碰撞,也从不倒下。他这一摔让我们叹为观止,全站在原地,张着嘴。

然后她从我身边走过,瞟了我一眼。我这时才发现她眼睛是红的,满是委屈,我怔住了。她收回目光,低下头走开了。而那个对视让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奇怪感觉。

我那时其实是一个调皮而善良的男生。调皮过后,才突然想到,其实她也是个女生。但因为交友不慎,听信了所谓的“男女平等,女打更重”理论,导致我差点丧失了人性。一股内疚感涌上我心头。

我对老狗说:“其实她刚刚哭的时候还挺可爱的啊。”

老狗一句话都没说,估计还沉浸在那无法解释的一脚中。那天之后她得了一个外号叫“大力佼”,“佼”是她的名字,“大力”是因为她很大力。

那天过后,我再也没欺负过她了,虽然还是经常会骂她,但她也敢还口了,因为她大概知道,我对她有歉疚之情。

3

有一天老狗开玩笑跟我说:“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啊。”那时我才十五岁,但他对我说了三十五岁才会说的话。我呵呵傻笑着,想象着女朋友的画面,脑海里闪出的却是大力佼。这让我开始生自己的气,然后还得每天去克制自己去想这件事,于是我就每天都想着这件事了。

想着想着,我就觉得她其实挺耐看的,有时候还挺可爱的,特别是她放着一大堆零食在抽屉里,接着打开抽屉告诉我:“看到没,这么多零食,你别偷吃!”我点点头,于是她的零食基本上都被我偷吃了。

后来,我们之间聊天越来越频繁,有时突然沉默下来,我盯着她,她盯着我,我就尴尬地脸红了起来。

一段时间过后,连老狗也能看出来我喜欢上大力佼了。

又是一个放学的黄昏,我说:“狗哥,我喜欢一个女的。”

老狗:“嗯,大力佼。”

我连忙红着脸手舞足蹈起来:“放屁啊,怎么可能?”

老狗点起烟:“那你脸红什么?”

老狗又说:“别装,喜欢她又不丢脸,而且你要去对她说,别对我说。”说完对我眯着眼坏笑。

自习课上,老狗的话不断地在我脑海里回响。我趴在桌子上,边睡觉边研究如何借鉴《流星花园》《还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里的桥段进行表白。

正研究间,大力佼忽然转过来,用手指弹我。

我懒得理她。

她又卷起一个纸筒假装喇叭,凑到我耳边问我:“你睡着了吗?”

我还是一动不动。

接着她“喂”了两声,然后我感觉到她转过来,仔细地观察着我。

我依然不动。

然后她又把纸筒凑过来,一字一句地对我说出了我毕生难忘的一句话:“我——喜——欢——你……”

我耳朵能感觉到从纸筒里传来的她的气息,我头脑空白了一下,然后整个人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弹起来,撕心裂肺地大喊一句:“哈哈哈哈哈,你居然喜欢老子!!!”

同学们都被吓了一跳,转过来看着我们,大力佼还保持着用纸筒连接她嘴巴和我耳朵的状态,于是空气就凝固了,大家瞬间就明了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可能失态了,行为太任性了。

大力佼力气很大,她红着脸,没有说话,抓起一本书低着头追着我就开始打,一直打到我躲进男厕所。

我们就这样一起早恋了。

无名诗 / 杰力胡

4

早恋后的某天,我们经过一个宠物超市,看到一只猪,她很喜欢,然后我就买了。她抱着那头猪声称要好好爱护它。但在当天,那头猪对着我们哈了一口气,很臭,于是她就从来没有带那头猪回家过,一直放在我家。那是一头白天睡觉、晚上活动的猪;而它活动的内容就是在大厅瞎跑,到处撞房间的门,搞得我们都睡不着觉。有一天半夜那头猪叫得跟杀猪似的,我才发现它撞进了大厅的厕所,在坑里苦苦挣扎,我救了它,但它早已心力交瘁。

后来,爸爸偷偷让保姆把它卖到了菜市场……为此,大力佼假装伤心了很久。

那些日子里,我和大力佼时常放学走在市中心的步行街上,到处瞎逛;还在情人节一起吃了个“跑堂”。有一段时间我们决定买两个本子一起写日记,过段时间再交换来看。她还常常和老狗拼酒,老狗觉得压力很大。

当有一天,我爸看到她时,问我:“她是不是个弱智?”当时没有“萌”这个词,我很难解释。因为她经常会说一些现在想起来很傻的话,也会做一些现在想起来很傻的事。比如找不到一直抓在手上的电话,又比如找不到电话一着急用力地甩甩手,电话飞了出去。我们一起看余文乐和高圆圆演的《男才女貌》时,我哭得不能自已,她在旁边一直无奈地看着我。

有一天晚自修结束,一个魁梧的中年男人把我截在了校门口。我不耐烦地看着他,他用手机指着我的头,让我别再跟大力佼来往了。我心中一怔,妈的情敌都排到这个年纪了?

我正准备挽起袖口,决一死战,大力佼跑到旁边问了一句:“爸爸,你怎么来了?”然后大力佼的爸爸训斥了我很久,大概内容是你这么一个不务正业平常上课都找不到人的少年别带坏了我家女儿。我义正词严地说:“你不能用成绩好坏判定一个人的好坏。”

他爸爸反问我:“那用什么来判定?”

对啊,那用什么来判定?那个年纪里。我倔强地扭头就走。

我和大力佼仍偷偷交往。他爸后来也无可奈何,只能尽到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在暗处保护大力佼。比如说我和大力佼一起看电影,散场时,猛然发现她爹蹲在最后一排,偷偷窥视我们,吓得我惊出了一身冷汗。

十五六岁时,其实没有人懂爱是什么,但大家都以为自己懂。至于未来是什么,没有一个人知道,由于没心没肺,所以两个人才能出于最单纯的动机待在一起。

也因此,我们从来没想过初中毕业时会怎么样。

初中毕业后,爹娘决定把我送去海口上高中,因为他们希望我远离原来的环境,看能不能好好做人。

那个暑假,我们心里都像压着一块石头,却又像早已达成了默契,在那段日子里,绝口不提将要分隔两地的事实。我们只是如往常一样和朋友们待在一起,欢度最后的时光。

那个暑假,是我唯一一次感觉要倒数着过日子的日子。

终于到了临走前的一天晚上,我们站在路边,我假装潇洒地把脖子上的玉佩取下来,掰成两半,一人一半,我说:“这样日后我们就能相认了。”

她点了点头,把那半块玉放在手里,看着我,跟拍戏似的问我:“那以后我们怎么办?”

我故作潇洒地说:“有电话啊。”

她又问:“那怎么见面。”

我又傻笑着说:“放假我就回来了啊。”

我们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了。最后我送她上了回家的车。我看着那辆黄色的的士越走越远,眼睛就红了。

那天回到家,父母看着我没有如往常般手舞足蹈载歌载舞地飘进门来,而是沉默不语双眼通红。姐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毕竟还小。”

走那天,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们都在路边哭着把我送走了。但我唯独没让她来。

在海南岛,我常常面朝大海,看着对岸。幻想时间飞逝,能早日放假,见到朋友和她。

但实际上,那年放寒假的时候,回到重庆,和大力佼见面,却是另一次更漫长的告别。

爸爸厌倦了漂泊,说人总是要回到故乡的,便决定举家回到广东。心中虽然很舍不得,但看着爸爸恳求的眼神,我就没再说什么。

我打电话告诉大力佼这个消息以后,她什么也没说,就挂了电话。彼此心照不宣地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一个人坐在楼下的长江边,叹了少年时代第一口也是最后一口气。感觉自己有一种全世界都不懂的无奈与悲哀。

那年,重庆下一了场久违的雪,细碎的雪花,触手即融。坐上回海口的飞机,看着江北机场,想到下一次回来,不再是某个特定的寒暑假时,觉得整个少年时代从此被一分为二。

回到海口,紧接而来的就是我的生日。我收到一大箱大力佼从重庆寄来的东西。上面写着:“要从下面打开”。于是我从下面把那个很重的纸箱剪开的瞬间,有几百颗糖果像水一样倾泻而下,哗啦啦落了一地。里面的信中写着:“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而我的初恋,莫名其妙地开始,也莫名其妙地结束了。就像这糖果一样,许多甜蜜倾泻而下,但却仅此一次。之后许多年,我们再也没见过。

5

时光飞逝,大四时,我去了北京实习。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来看我,我们去了南锣鼓巷,喝着酒,听着不知道哪传来的一个沙哑声音,唱了一晚上不知名的情歌。

也不知从哪接入的话题,她跟我聊起了我的初恋,她说:“后来她经常去酒吧。她高中时交了一个男朋友,对她不好。再后来,你也知道,她考上了川外。你最后一次见她是去年咪咪哥结婚的时候吧?那之后,她去了英国,在机场大哭着走的。”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我能想象到那个画面和她心中的惶恐。

那天回去的路上,坐在车上,我觉得很孤独。那种孤独并非来自异地他乡孤身一人,而是来自你在异地他乡孤身一人时想起曾经的往事。

我记得咪咪哥结婚那天,我在大圆桌的一角坐着,低头玩手机,忽然听到小伙伴们几声做作的咳嗽。我抬起头,猛然看见了她。我曾设想过再见到她时,她会是什么样的。那天她提着LV包,一身名牌,戴着一只金贵的女式表;多了一分女人味和几分成熟。

我们对视了一眼,我忽然笑了,说:“你这傻×。”然后大家都笑了。我们两个人又尴尬地看向了别处。

那时我想,我们只是这样而已:没有过什么激烈的争吵,没有过“三观”不合,没有过性格不符,也无关物质,只是纯粹地在一起。分开仅仅是因为那个年纪里,注定了没有结果和不了了之。

你去了英国,我却在世界的另一头想起了你,就像想起一个老朋友。时间带走的那些单纯日子,如今偶尔还会和朋友笑着谈起,只是早上再照镜子时,发现已是另外一张成熟的脸。

时光流动 / 桃米水

第三次赌博

文 / 顾颖 作者 @锦衣游

朋友跟富一代吃饭,拉我作陪。虽然我认为和富二代吃饭更让人欢喜,但先和富二代的爹共进晚餐,也不失为走近梦想的一种途径。

富一代是个赌博爱好者。比起赌神和赌鬼,我认为这样的称呼比较客观,因为大多数热爱赌博且没破产的人都自认是赌神,在赌博的心理战术中获胜,比拉到一笔风投更让他们自豪。事实上,赌神与赌鬼是一样的,只不过成王败寇,赢者是神,输者为鬼。

富一代吃得不多,但很能聊,陆续说了些赌场的事。作为一个只能在影视剧里臆想豪赌的平民,他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富一代说他一个朋友在赌桌上输了五亿,输光了自己的财产后,还凭着之前的辉煌借到几千万,下一秒便变成了筹码,烟消云散。富一代感慨地指着自己的头说,这人脑子已经坏了。

我问他,赢的时候怎样控制自己及时收手。

他说,爆掉。

我无法理解这样的专用名词。他解释说,就是故意输一把,押一个最不可能赢的。赢能使人贪婪,及时的输让人警醒。

我人生唯一的一次all in是和朋友玩德州扑克。手捏full house的我以为足以傲视群雄,结果一把四条就让我从此不再玩德州扑克。我牢牢记住喊出all in那刻的心跳声和摊牌时的幻灭,无法控制的东西只有远离它最安全,比方赌博,比方吸毒,比方爱情。

输让人罢手,富一代总是对的。

我妈是一个几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诞生的平凡妇女。在她身上有着那个时代的普遍价值观,又极具个人特色。这个特色,很难用一个词来概括。她从不惧怕看恐怖片,她可以一边打着毛衣,一边淡定地看鬼片,同时对我脆弱的心灵表示蔑视。她敢于冲撞任何直属领导、国企干部,只要她认为自己是对的。她受不得委屈也欠不得人。她是我认识的神经最坚韧、性格最刚烈的人,没有之一。

总之,我妈这样的性格绝对是一个痛恨赌博,和赌博这回事永无交集可能的中华妇女。但以宏观的眼光来看,我觉得这样的性格已经具备了上赌桌的基本素养,或者说,每个女人都是赌徒,在她们的人生中至少有一次,做了场豪赌。那就是婚姻。

我妈说过一百遍,当初和我父亲相识的时候,她完全没有看上他。并且明确、断然地拒绝了他,连好人卡也没发。但我爸是个好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心境,他写了封信给我妈,说其实他跟我妈相亲时,别人还给他介绍了个姑娘,他觉得已经相了我妈,就把那厢给回了。以现在的世道来看,我觉得我爸这个行为的后果取决于他的长相。他长得憨厚纯美,这就是个淳朴青年的心声;他长得尖嘴猴腮,这就是变相的质问,并且带着轻微的胁迫。我爸的长相介于这两种之间,我妈是简单的女青年,她没觉得我爸在胁迫她,她只是觉得很内疚,总不能因为她的退出搅了人家的姻缘吧,于是她思前想后,决定舍生取义,嫁给我爸,开始了人生第一轮赌局。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想她可能不止一次以为自己赌输了。也许百分之五十的中国式婚姻,都会让人产生想退场的挫败感,而你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是婚姻制度,是时间,还是人性?我妈和我爸的婚姻就像芸芸众生中的一对,没人能说清是天作之合还是人间怨偶,他们争吵,冷战,然后和好,继续生活。

每一对夫妻的生活都可以写一本小说,拍一部家长里短的电视剧。我爸和我妈也是,他们可以为了一把葱买贵了一毛而爆发战争,也会为了毛主席和邓主席哪个更英明而冷战一周。更多的时候是各干各的,很少交流。偶尔欢笑快乐的片断,夹杂在日复一日的冷淡中,容易让人遗忘。

在一场起因不名的吵架中,我爸动手打了我妈一下。

那个冬天的夜晚我妈去黄浦江边走了一圈,我爸只穿着棉毛裤出去找,没找着,回来了。我妈也回来了。那时还不流行“动手一时,禽兽一世”的人性预言。即使有,我想我妈还是会回来。她用后来的人生证明,这预言并不全面。我爸再没有动过手。

1989年的某一天,那天我爸正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广州出着人生难得的肥差,我妈则从医院得知她患上了癌症。我爸兴奋地带回一枚用家庭积蓄为我妈买的黄金戒指和一堆二手衣服,我妈戴上戒指,告诉了他实情。

她逼着我爸发誓:如果她死了,绝对不再娶。我爸坐在板凳上一言不发。以我遥远的童年记忆,应该记不清我爸是否坐在板凳上,但的确有这样一幅画面留在我脑海里。也可能是和当时看的乡村电视剧重叠了。我爸是个实诚的人,他不愿发誓是因为他做不到。不管我妈逼他多少次,他始终没有发这个誓。于是我妈的心里有了一幅假想画面,那画面就是我三餐不继,每天被后妈抽打得死去活来。

基本的治疗结束后,我妈开始练抗癌气功。她每天早上四点起床,走到离家半小时的公园里,练四小时的气功;她不间断地喝中药,药里尽是蜈蚣壁虎毒草,中医说这是以毒攻毒。

这是她人生的第二个赌局,她甚至没有筹码,但世上没有一种力量比母爱更强大,哪怕面对的是死神。

她坐上赌桌的那刻,我爸的妈,也就是我奶奶和我的姑姑们正在游说我爸退场。他们试图劝服我爸离婚。我爸是否同样坐在板凳上一声不吭我无法得知,我只知道他没离婚,他依旧是我妈的丈夫,我的父亲。

他上班养家,还瞒着单位偷偷报了个第二职业,考了导游证。每个月去厂里报销我妈的医药费。有一晚我爸拿完报销款骑车回家,在路上遇到了两个打劫的。向来不识时务的他瞬间变得很识时务,把钱包交了出去。回家后他很庆幸,说幸好报销的钱没放在钱包里。

医疗制度改革后,我爸妈常说,咱家还是有点运气的。虽然生了这病,却生在一个全额报销医药费的时代。希望就如悬崖上的花,无论是死荫的幽谷还是荒芜的高地,总有春风摇曳。

十八年过去,我爸和我妈还在为了葱姜买贵的问题争吵。我妈做气功的时间缩短到两小时以内,中药里也没了各种毒物。我已经长成一个能扛箱瓷砖下五楼的新生代文艺女青年。除非我爸找个学跆拳道的,否则世界上没有一个后妈能把我往死里抽。

富一代说:“赢是输的开始。因为赢只会让你更想玩下去。”

这长达十八年的赌局,我妈赢了。她的人生目标从不让我被后妈欺负变成希望有一天能帮我带孩子。赢,让她想走得更远。然而这一局,太艰难。

2007年的夏天,她再次得了癌症。这一次,被留在医生办公室的人已经换成了我。走出办公室,我蹲在地上,仰面对坐在椅子上的她说:“医生说,治疗会使你一只眼睛瞎掉。”

她问:“是一只吗?”

“嗯。”

我说了谎。

她用手捂住一只眼睛看着深幽的医院走廊。

“那就治疗吧。独眼龙,也是可以的。”

放疗后的一年,她的视力开始衰退,直到只剩下光感。在她还能看见的最后阶段,我爸陪她再次去了杭州,生平唯一一次住了四星级酒店。她说看到了音乐喷泉,真的很漂亮。

坚强有时候不是件好事,因为生活总在试探你的底线。除了视力,她的听觉必须依赖助听器,嗅觉丧失,生活逐渐无法自理。有一天我工作中,我爸打电话来。我妈晕倒了,我爸除了给我打电话,什么也没做,只是陪她一起坐在冰凉的地砖上,等我回来。

孩子是一夜之间长大的,父母是一夜之间变老的。每人都有自己的经历方式,对我,这一夜很漫长。

我妈刚送到医院时还有些意识,想要上厕所。我和我爸把她搀扶到厕所。那时她已失明,走路时步子很小,一步要挪很久。我爸对她说,有我们扶着,你不能走快点吗?她睁着眼说“我怕”。一趟厕所上了二十分钟也不止,我爸声音粗响地吼了她几句。她只有两个字“我怕”。

之后,她陷入了昏迷。病危通知书递到我们面前。那晚,我第一次看到我爸哭到情绪崩溃。我明白这眼泪里包含了什么。

生活教会我,永远不要对你爱的人说残忍的话。你不会知道,哪句话会成为这一生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而她的回答,也许就是“我怕”。

我独自签掉了所有的病危通知单和手术告知书。为了让我妈能公平地从走廊换进重症病房,不惜对医生的谈话进行录音表示要挟。

那几天,我大把地脱发,多年未成的减肥计划在三天里超额完成目标。走在深夜医院的停车场里,遁入空门的志向油然而生。我对神许了愿,给我一个机会,一个子欲养的机会。一个,最后一句对话不是“我怕”的机会。

我妈出院后的第二周,我在教堂受洗。对神,对人,对自己不能食言。我感谢他救了我妈,更感谢他拯救了我和我爸的灵魂,和未来三十年的回忆。

这一次赌博,我妈已全然没了斗志。信念很重要,我的孔武有力,使她失去了单挑假想敌的信念。她说:不该救我,我已经没用了。幸好她看不到我听到这句话时奔涌的眼泪。

她神志清醒后,我向她抱怨,说我爸在她病危期间是如何地懦弱,没有担当,把所有可能承担后果的责任都推给我。

她摇摇头,说:“他不是没有责任感。他只是心很软,大事上做不了决定。他是愿意做的,打打小工,跑跑腿这些他都可以。大事他不是不想做,只是不敢。不要怪他。”

这么多年,我妈是个入世者,我爸是个理想主义者。他们有着截然不同的家庭出身和教育背景,从来没有意见统一过。我一直觉得我妈不了解我爸,有时我与我爸谈论历史与诗歌,她嗤之以鼻。初中文化的她常说,早知道你爸后来会考上大学,我是不会嫁给他的。他们不是克服万难的相爱恋人,他们只是一场为了年龄渐长而结合的相亲婚姻。然而那一刻,我明白,这世上最了解我爸的人是我妈。

这场病,使我妈再没有站起来过。我家请了保姆,但我爸没有让保姆陪我妈,他依然睡在床的另一半,每晚起来两三次为她垫尿盆。他温柔地对她说每一句话,他们之间有了独特的约定暗号。

他经常笑呵呵地拉着我妈的手说“有数,有数”,这不是一句好笑的话,但总能让我妈笑开。他们从不像别的夫妻那般给对方取昵称,他们称呼对方的全名,连名带姓。我妈总说光叫名字太亲昵,她喊不出口。在她人生的尾声,却改口已经叫了三十年全名,她喊我爸,老公。虽然她的眼睛已看不见他。

在她的弥留时期,医生说她已陷入深度昏迷,完全感知不到外面的世界。她的身上迅速长出了棕褐色的褥疮,嘴里不停地吐出肺积水引起的泡沫。亲戚说,让她安心去吧,一定是不放心才这么拖着。

他们让我到我妈耳边发誓,答应她我一定会嫁个好男人。

我说,深度昏迷的人听不到外界的话。

他们同情但坚定地念叨:听得到,听得到。说了就会听到。

我违心地在她耳边发誓,因为我觉得嫁好男人这种事不是我说了算的。

可能她也觉得我很没诚意,仍然一天一天地拖着,直拖得我无法将视线落在她身上任何一个部位。我想拔管,我爸不同意。他说,不要做让自己将来会后悔的事。

我和我爸轮流守着她,日月交替。我爸喃喃道:“她会选择我在的时候离开,最后一程,她还是会选择我。我知道。”

初秋的清晨,我爸打来电话,声音平静:“她选择了我。”

那一天,只有我和我爸,场面很冷清,却有刚升起的、斜斜的、温暖的阳光。我模糊地想到计划生育制度,也许将来很多独生子女都会经历我现在经历的。

我开车跟随殡葬车,一路送行。这是我上班的路,同平时一样,车流如潮,川流不息;同平时一样,跨越大桥,黄浦江水在桥底流淌。

我跟随着那辆黑色的车,跟随着我的母亲,以及仍然陪伴在她身边的父亲。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跟他们对峙,我说我永远不要步你们的后尘,婚姻里不能没有爱情。

然而这一程,又有多少相爱的人能够像这样走到最后?

殡仪馆的人关照我们,不要从原路返回。去火葬场都有不成文的规矩,不走回头路。我和我爸没有交流,沿着来路往回开。熟悉的路,从终点又回到起点。光阴,在车窗外退格。

我妈清醒时说的最后一段话是她的一个梦。她说她做了一个梦,梦到住在地下,有很大的房子。后来我爸来了,和她在一起。她很幸福。还有,让我爸找个身体健康的好女人,好好过。

走马灯

文 / 滕洋 作家 编剧 @短短滕

这会儿,庞城已经走了,带走了一只行李箱、一只登机箱。六年情感,只值这么多,压缩起来,一个立方不到。

其间,她站在阳台上抽烟,手里拿着整理庞城留在家里的东西时发现的信。电视里滚动播放当日财经、体育,以及社会版中一个对生活绝望的人路过某户人家顺便杀了那家主人的消息——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自己没有勇气自杀。曾经的每个晚上,她很爱和庞城一起看这种节目,一边吐槽一边看,模拟着未来的生活状态。她曾觉得很幸福,现在,她努力回想,庞城只跟她说:“那,再见。”明知不会再见了,还“那”个屁。感情嘛,就是这样,在一起在一起,同进同出同床共枕,但真的就在一起了吗?再深的拥抱、亲吻,不也还是两个人吗?

实际上,谁也没有变成谁。

是非、对错随着她点燃第二支烟,慢慢变得模糊。她穿着上个生日庞城送的高跟鞋,他在巴黎见客户的十分钟间歇,跑出去买了这双高跟鞋。他说她穿上高跟鞋看起来像十八岁又像三十五岁,反正,就是女人最好的区间。现在呢,她穿着女人最好的区间,脚踝有一点疼。男人为什么不穿着内增高站在男人最好的区间呢?所有男人都比女人该增高。高跟鞋轻轻踢着阳台护栏,她双手撑在护栏上,试图让自己更高一点。

旁边阳台费力伸出一只戴着驱蚊圈的手:“我叫汪欢实。”目测手的主人不超过二十二岁。

城市里似乎已经很少这种主动结识邻居的人,她吓了一跳,一只鞋掉了下去,对面阳台那人也应声消失。三分钟后,汪欢实出现在楼下,大汗淋漓地向楼上的她挥舞捡到的那只高跟鞋。再三分钟后,汪欢实呼哧呼哧跑上楼,把鞋递给她。她并没有道谢,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整个世界只剩庞城抛弃她这一件事。汪欢实对于她没有道谢,感到有些不高兴:

“最起码说声谢谢吧?你是没有礼貌,还是想自杀啊?”

后面这个问题过于尖锐,直指实质。她本来自己沉浸在无边无际否定未来、否定自我的情绪中,却被这个简单又无聊的问题撕开一道滑稽的口子,她下意识辩解:“你吓到我,鞋才掉下去。”回答完,顿感自己的伟大悲伤也变得无聊了。虽然不是基督徒,没有宗教的禁忌,她也觉得被洞穿了这隐匿的内心,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地上散落着她没清理完的东西,汪欢实撑开门,硬挤进来:“我礼拜天听到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他是不是又欺负你了?他……”

“走了!”她被汪欢实这话再次戳中软肋,大哭起来,“我礼拜天出差了,那天不是我……”

马上汪欢实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我听错了,他一直一个人在家,对你很忠诚,没有其他人……对不起。”

灯光萎靡,尴尬的沉默时间里,汪欢实站在她家门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她啜泣着,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汪欢实试图转移话题,避开眼前这个女人的爱情悲剧。他说,自己开学大四,非著名大学不著名专业待业生。他还说,学校宿舍暑假装修,他无处可去,本想回家,但看了一本成功学的书,决定拿出所有积蓄在她和庞城这个“高尚精英”小区租一个月的房子,争取认识几个精英邻居,为未来找工作打基础。

汪欢实喋喋不休地说下去,絮絮叨叨地塞满两人之间所有的尴尬。她含糊地点头,还是哭得不可抑制。失恋多像一语成谶啊,无数次地问对方会不会因为另一个人离开自己,当时的庞城都斩钉截铁地说“不会”,可走的时候还是毫不留情。

“你不觉得我是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吗?”汪欢实突然问她。

“嗯?”她走神了。

“你们公司还招人么?我开学大四,可以先去实习一年,你觉得我不错,再转正。”汪欢实胸有成竹。

她摇摇头:“我已经申请出国工作了,帮不了你。”

“就因为这事儿?”汪欢实表情有一丝不屑、一丝遗憾,他严肃又认真地问她,“你怎么能因为另一个人就改变自己的人生呢?!”

她怔怔地看着对方,突然爆发了:“凭什么就不能呢?计划了结婚计划了旅行,为一个人计划了一辈子,那个人却退出了,我凭什么不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呢!”

她本来是要去死的,跟家里打好招呼要出国,却在跃上阳台的瞬间掉了鞋。

汪欢实叹了一口气:“我带你去散心。我的房子下礼拜到期,租不起了。算起来,我们还有七天的缘分,你失恋,我也没找到工作。”

直觉上,她应该拒绝,毕竟加上捡鞋的六分钟,她认识这个男孩总共也不过二十分钟。

她想关门,对方却把手坚决地按在了门框上:“你死都不怕还怕我对你怎么着吗?你等我搬了再死,我怕鬼。”

有一种又好气又好笑的情绪在她心里纠缠,她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与想要自杀的人谈判时,不能回答诸如“几点了”、“起风了吗”之类的问题的。因为这种问题都会暗示对方“时候到了”。后来想想,她之所以能答应跟汪欢实去散心,完全是因为当时的汪欢实给了她一个新的暗示“七天之后再死”。或者,她根本就不想死。

于是,她居然同意了。汪欢实提议开车带她去看现场,但到了停车场,汪欢实推出一辆电动车,她却不合时宜地按亮了自己的汽车。她以为的开车是开车,而汪欢实以为的开车,反正就是开嘛,管它什么车。她不想以二十九岁高龄坐在电动车后座秀发飞扬,那种感觉有点像郭德纲演林志颖,虽然年龄相当但怎么都透着一种违和感。汪欢实讥讽她,死都不怕了,还怕丢人吗?

她想想也是,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好怕的?于是,北京东三环的辅路上,他们踩着电动车超过了行人与自行车,超过了奥拓和兰博基尼,她觉得穿着Lanvin套装和YSL高跟鞋坐在汪欢实的某宝大王牌电动车上的自己,有一种特别后现代的拼贴感。

他们去了音乐节,在下着雨的大泥地里,跟台上的摇滚歌手一起不要命地呼号。汪欢实帮她买了一双人字拖,她把人字拖套在高跟鞋上,给自己弄了个橇——她死都不愿脱下自己的高跟鞋。对的!她本来准备穿着这双鞋去死。于是推电动车的青年带着穿橇的女人,漫步雨中的音乐节。她想起多年以前,她和庞城也一起去过音乐节,他们租了帐篷,挤脏厕所,穿海魂衫回力鞋。她想当时也是高兴的,主要是穷开心。

晚上回去的路上,电动车没电了,汪欢实吃力地蹬着车子,他们还有十公里的路要蹬,光是想想都会肌肉酸痛。汪欢实说要不你帮帮忙吧,她说“好嘞”,然后笑着打开手机里的电台软件,下载了一段“呼儿嗨呦”的劳动号子。

男孩在前面无力地大声抱怨着:“不能帮点实际的吗!”

她笑着摇头,沉默着流泪。那年她和庞城的音乐节后,北京暴雨,他骑车带着她在雨中穿行,掉色的海魂衫把两个人染成阿凡达和蓝精灵。回家后,庞城洗了一个小时的澡,她则多了一套扎染内衣。后来,庞城再没穿过蓝色衣服,她再没有去过音乐节。多年以后,庞城开车载她去看演唱会,依然是大雨。

庞城叹了一口气:“你知道那天晚上我蛋都染成蓝色的了吗!”

至少,她保有了关于庞城不穿蓝色衣服的秘密,这个秘密他或许再也不会对第二个人提起了。

第二天,汪欢实带她去搞浪漫。他跟喜欢的女孩闹分手,对方不肯原谅他。他想了一万种道歉方法,想在女生家楼下摆蜡烛,九十九支白蜡烛摆成一个心,再捧一束花,一遍遍对着楼上大喊“对不起”。她教他安静地在楼下等女孩出现,真诚道歉就好,原谅就复合,不原谅就好聚好散。

汪欢实有些犹豫:“这样,不会显得不真诚不隆重吗?”

她反问:“难道要隆重到尽人皆知、道德绑架吗?”

这种事,她身体力行过。大学毕业时,庞城带她想回家乡过安稳日子,她却想要出国再读书,提了分手却在临走前后悔了。当时的她干了现在的她不同意汪欢实做的事情——她在庞城楼下摆了蜡烛求复合,她爱的庞城在所有围观群众大喊“在一起”的气氛中同意放弃家乡的工作。最终,她没出成国,庞城为了她漂在了北京。于是,后来的每个不美满,她都背上沉重的枷锁:假如当初放他走,她和他的人生会不会好一点?

汪欢实最终没有等到他的女孩,那女孩早已出门旅行了,走时没有通知他,甚至换了手机号。汪欢实还想挽回,她却力劝年轻的男孩:

“为另一个人改变自己的人生,最终就会搞得像我。”

当你失去他(她)时,你怎么办呢?年轻时不懂得的道理,在某个时刻会忽然醍醐灌顶:比如,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终将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新闻里每天都在上演孤独的故事:那个因为门没关好无辜被杀的人,也有挚爱的家人,但最终只能独自面对生与死,可就算他们握着你无力的手,温柔地鼓励,你也终将独自面临最后的白光,走马灯一样闪过你的一生。

回去的路上,她和汪欢实从爱情聊到了死亡,汪欢实说她“解high”——稍微大个几岁就能装尤达大师、心灵鸡汤。她恍然明白,自己已经变成当初自己厌恶的“过来人”。

第三天,汪欢实带她去看798里不要门票的展览,他带着她倒了两次公交车,只为了指着其中一幅照片告诉她:“这幅画我三年以前在创意市集上看到过,当时卖五十块我没舍得买,你看后来在香港拍卖居然值五万了!”

“你怎么五十块都没有?”

汪欢实不好意思地低头:“女朋友想吃冰激凌。”

她想了想,严肃地恭喜汪欢实:“幸好你跟她分手了,你女友绝对是扫把星转世。”

汪欢实却说:“就算回到当初我也会买冰激凌不买画的,那天是我们的初吻耶!”

将风系游魂 / More

第四天,汪欢实教她打网球,她汗都没出,汪欢实捡球捡到腰肌劳损。她想,她会坚持打网球,很多人在生命里来来去去,总要留下一些什么,比如,庞城留下了一段感情。

第五天,汪欢实送给她一本食谱,叮嘱她即便他离开了,她也应该好好地照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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