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她,这么拼命干吗?她瞪大眼睛说,挣钱啊,而且我想给我爸妈寄烤鸭回去,让他们也尝尝。
我说你自己都还没吃上呢。
陈怡摇头:所以才寄回去给他们吃。你不是说烤鸭挺好吃的吗?
我皱着眉,看着陈怡瘦削的脸,觉得我这张嘴真他妈不该瞎呼呼这些。
陈怡打了两份工,一份是平时的超市收银,都是从晚上七点半到十点。另一份工作是做一个培训集团的前台助理,周六周日去。打这两份工,基本可以保障她一个月的支出,如果节省些花,还能有点儿盈余。
她开始为了让她家里人吃上烤鸭而奋斗,终于在攒了两个月的钱后,去超市买了两只真空包装的全聚德烤鸭,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寄了回去。
过了半个月,她突然蔫蔫地跑到我面前对我说:会不会被超市骗了,买的假货?她爹妈说鸭子还行,就是荷叶饼不好吃。
我问:你爹妈怎么说的?
陈怡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他们都不懂,两只鸭子,一只给添上甜面酱煮了,还有一只他们给红烧了。另外荷叶饼他们说咬不动。
我说:我的姐姐哎,那东西能那么吃吗?这不是糟蹋吗!
陈怡听我这么说,也急了。她说:我又没吃过,我爹妈也没有吃过,怎么可能知道啊!
我一看她火了,也觉得自己说话实在是有点儿不好听。赶紧改口说:哎哟要不我教你吧。那鸭子不是真空包装吗?打开以后直接热一下,不要做别的加工。那荷叶饼得蒸着吃,要不然硬邦邦的,谁吃得下去?拿鸭肉蘸酱,和葱丝一起卷在饼里吃。而且你没必要买那么贵的鸭子,一百六十九块一只还不一定好吃呢。其实你买便宜坊的就成,味道也差不离。
陈怡听了我的话,只好叹气说,那我就再继续打工,攒点儿钱买吧。
我想说,要不我作为朋友送你家里两只吧,后来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样好像显得我不是同情她,而是在可怜她。
一年后,陈怡的爸爸因为生病,去世了。第二次陈怡寄过去的烤鸭,他吃了,这辈子就吃过这么一次。
再后来,一个同学做东,请周围的朋友一起去大董吃饭。那是陈怡第一次去大董,也是她第一次吃烤鸭。陈怡开始还不会包,甜面酱蘸了以后,老是要漏出来。我和周围的人就教她怎么吃,怎么包。陈怡学会之后,自己包了一个好的放嘴里。
朋友问她,怎么样,好吃吗?
陈怡点点头说,好吃,要是我爸还在,我就能带他来吃了。
一个人富也有富的吃法。
我因为小说出版的事认识了一个土豪,而且土豪愿意和我做朋友。
土豪是山西人,家里开酒店的,能吃能喝能玩儿,我也借他的东风,蹭吃蹭喝不亦乐乎。其实有钱的确是个好事情,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食材的等级以及最终的质量。
托他的福,我曾经吃过一道菜,叫做“翠盖鱼翅”。这道菜的主要原料选用的是上等的小排翅,事先把鱼翅发好,然后再用鸡汤文火清炖。这道菜的辅料也很不一般,把整个的紫鲍连同云腿和鸡皮一起,摘了新鲜的荷叶包起来,将佐料放入,然后烧。且那鸡皮还需是已经过油的油鸡鸡皮。就这么一起放火上烧,至少得烧两三个小时,中间还要不断换新鲜荷叶,最后一道步骤是摆上笼屉蒸二十分钟,才起锅。上桌的时候,把荷叶摆在桌子上,再把菜呈上去,颜色碧绿,鸡油滑润,所以才有个“翠盖鱼翅”的名字。
经土豪介绍,我才知道,实际上所谓的鱼翅本身并不鲜美,想把鱼翅做好,就一定要在辅料上下足功夫,让鱼翅充分浸透美味,才能醇香细润。这道菜就是典型的“借味菜”,把鸡肉云腿紫鲍荷叶的香气都糅在鱼翅里了。
我问土豪,是不是这吃的东西,越是豪华,越是大菜,才越好吃?
土豪摇摇头说,我虽然土,但是好歹还有个“豪”字好吗?这美食要看功力,其实恰恰是从小菜上琢磨出门道来的。他给我举了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原来老北京的“桂花皮炸”(最后一字读音如“渣”)。这道菜不是大菜,属于盘中小食,说白了就是猪皮做的。选用猪脊梁上那么一小条儿,切下来,把毛去了,然后用花生油炸至起泡。之后就是捞出来透油晾干,放瓷坛子里密封起来,等到第二年就可以吃了。做菜的时候,先把它拿温水泡了洗净,再用高汤进味儿,切成细丝下锅炒了,伴着鸡蛋火腿下锅,出来之后鲜香扑鼻。
第二道菜叫做“上天梯”。这道菜是取鸭掌作为原料,先把厚皮去了,再用绍兴产的黄酒泡着,等到鸭掌发胀的时候再拿出来,拆骨抽筋,只留下那层鸭掌的细肉和皮。这个时候加火腿两片、春笋数片,叠在一起,把鸭掌夹在中间,浸了蜂蜜,文火蒸透。吃起来糯软可口。
这两道菜都不是大菜,却都精彩至极,唐鲁孙老先生都在书里写过。
我听后拜服,这位土豪确实在吃上有研究,而且吃出学问来了。我问土豪,那有没有你觉得最好吃的东西?他笑而不答。
之后数月,未与他联络,听闻是家中变故,急急返乡去也。
等再次联系我,已是年末,土豪约我至大同会馆。等我到时,他已经坐在位子上了。汾酒一瓶,桌上菜数盘,皆是山西家乡菜。
酒过三巡,土豪夹着莜面鱼鱼,突然泣不成声。这道菜其实很简单,就是莜麦面切成细条,加葱花姜片爆香,混入土豆香菇西红柿。餐馆里这道菜的价格不超过二十五元。我不解土豪为何如此失态。
他抬头对我说,这味道不一样,我妈做得好吃啊。我走之前,我妈给我做的最后一道菜就是莜面鱼鱼。老母得了癌症,住院前在自己屋里开灶做的就是这道菜。
再次食之,痛彻心扉!
口味的改变有很多原因,地域、时间、年岁增长,有时候也因为其他人。
杨淼和胡一凡都是我的朋友,两个人恋爱已经有六年了,从大一开始一直到毕业后两年。杨淼是北方姑娘,胡一凡是川渝小伙儿,在我看来两个人吃饭的口味实在有点儿不搭界。
比如杨淼喜欢吃面食,胡一凡偏爱米饭。杨淼吃的偏咸且不吃辣,但胡一凡喜麻喜辣。这两人出去吃饭挺逗,一般都是一式两份,不同做法,就连出去吃麻辣香锅,都是点两个小份儿,一个微微辣,一个超级辣。
不过好在两个人感情还算稳固,杨淼成了老师,胡一凡在企业里发展。虽说居京城大不易,可他俩也算一起奋斗一起拼搏,至少在我看来,难能可贵。
前年冬天,我们几个朋友一起找地方吃饭,做特务状四处搜寻,终于确定了一家店。老虎庙内小店林立,但是这一家却有些卓尔不群。其他店铺都是用的透明玻璃门,唯独这家选用的是棉门帘子,颇有一些破旧小馆的味道。掀帘入内,店里除去炒菜外,主营铜锅涮肉,值此寒冬,确实也对胃口。
胡一凡问这涮肉和火锅到底有什么区别。我说其实区别挺大的。第一个是锅不同,一个肚大,一个肚小;第二个是配料不同,重庆火锅喜用牛油提香,而涮肉却是靠味碟蘸酱后提香。这涮肉还是以清汤涮羊肉为主,吃菜为辅,而且菜品也不如火锅的丰富。用的炭火锅子膛大火旺,外面西北风呼啸,内里肉香菜香扑鼻,何其快哉!
上桌点菜,为了照顾杨淼,我们点了鸳鸯锅底,等铜锅端上,胡一凡和杨淼又显出不同来了。
杨淼是标准的北方吃法,拿麻酱、酱豆腐、韭菜花拌匀了做调料,而胡一凡则是要来一个空碗,内里不着他物,只是拿汤勺一点一点地舀着锅里的辣油,以此作为调料。等正式吃的时候,杨淼一小会儿就满头大汗,而胡一凡却面不改色,犹嫌辣味儿不足。
杨淼看着胡一凡碗里的辣油,拿筷子尖儿蘸了一点儿放在嘴里,才几秒钟就面色通红,咕咚咚一瓶北冰洋下肚了。旁观者莞尔。酒足饭饱,迈步帝都街头,虽天寒地冻,却心中暖和。
去年冬,再聚老虎庙的那家小馆,却独独缺了胡一凡。他和杨淼分手已经有两三个月了。
我们问杨淼原因,她却摇头冷笑:由他去吧。照例点的铜炉火锅,我说点鸳鸯的吧,杨淼摇头说,就吃辣的。
等锅子上来了,杨淼也不用调料,就拿着小碟,一点点从锅里舀辣椒油。
羊肉涮好,她吃了一口,立刻满面通红,却憋着不去喝水。我们几个光看着她的样子,都能感觉到那分难受,想给她递水,杨淼却只是摆手说不要。
她喃喃说,能他妈有多辣啊?能有多辣?
再吃几口,眼泪鼻涕都出来了。
我却不知道这到底是因为辣还是因为胡一凡。
我低声对旁边的朋友说,我想起一句装逼的话,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杨淼耳朵很尖,听见了我的话,抬起头看着我,此刻已经哭得妆都花了。
她哭着说:放屁,只有美食不可辜负。
当然,也有人口味数十年如一日,再不改变。
一个远房亲戚,我应该喊阿姨的,离婚的时候和前夫闹得不可开交,打离婚官司,两个人连一张地毯都要争得你死我活。想想当年海誓山盟,而如今这么丁点儿东西都要明确地划分个权限,确实让人心凉。
最开始他俩结婚搬家,从丰台到海淀,我还去他们新家做客。
那一顿吃的饭没让我留下什么太大的印象,倒是他们小区门口有一个老太太卖的肉夹馍让我魂不守舍。那天我在外面跑了一天,晚上去他们家里。到的时候他俩正好出门买菜,我也进不去门,只好在小区门口溜达。
我确实饿了,闻着那老太太做的肉夹馍香味扑鼻,肚子里馋虫乱转。
说起来,肉夹馍当然不是北京本土小吃,这是老陕的特色美食。我瞅着老太太把五花肉从煮得咕嘟嘟响的大锅里捞出来,实在按捺不住,就去买了一个。
肉夹馍的做法我知道,五花肉要选那四分瘦六分肥的,焯水后取出,扔锅里煮。这煮的汤是特制的,高汤料酒酱油冰糖辣椒盐桂皮香叶姜片八角花椒,大火开后转小火慢炖。至于那饼,小火烙熟,外脆里软。把肉从锅里捞出来切碎,夹在饼中,浇上汤汁。
我咬上一口,美!
正吃着呢,他俩回来了,瞅见我都动嘴了,一个劲儿直乐。阿姨说,这老太太做得确实好吃。我们有时候晚上不想做饭,就买上四个,一人吃俩。
可惜,他俩2000年离婚,至今已经有十四年了。她前夫就此出国,再未回来。
去年年中,那阿姨给我打电话,说要去机场,问我能不能开车送她。我说“好”,就开着车去了她小区,没承想那小区门口的老太太还在,依然在卖她的肉夹馍。
阿姨拎着箱子出来,对我说:公司要安排出差,想来想去只能麻烦你送了。
我说:没事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阿姨把行李放好,刚准备上车,突然转身去老太太那儿买了俩肉夹馍。
我说:您这还把干粮提前备好啊。
阿姨笑笑,说:多少年了,还是喜欢吃。
等到了候机厅里,我俩坐下。有人行色匆匆拖着行李,坐到了旁边。
我看了一眼,愣住了。有时候不得不感慨世界太小,那是我阿姨的前夫,尽管十几年未见,但我还是认识他,面色苍老了许多,头发也白了。我略微有些尴尬,在犹豫是否和他打招呼,毕竟虽然他们婚姻散了,但我和她前夫当初的关系还不错。
他好像也认出了我们,脸上一瞬间闪现出一丝惊讶。
他朝我笑笑说:真巧,我刚从美国回来,准备转机,一会儿就走。
阿姨没有说话,只是从手边装肉夹馍的塑料袋里拿出来一个,用纸巾包住,递给了他。
他们俩低头吃着。
过了一会儿,阿姨的前夫站起来,对我说:我走了,有机会再见。从始至终他和她没说一句话。我扭头看着阿姨,她小口吃着。
面色平静。
未言一语。
泪流满面。
我突然想到了拜伦的那首诗:
“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以肉夹馍。
我最好朋友的婚礼
文 / 苏更生 作家 媒体人 @假苏更生
飞机晚点三个小时,我在机场发烧,窝在恶贵咖啡馆里,十元一杯的白开水喝了五杯,希望把感冒压下去。我要飞去北方,出席她的婚礼,做伴娘。上了飞机,莫名其妙被升舱。空姐拉上帘子后,头等舱只有我。窗外是深蓝的夜空,机舱里灯光昏暗,安静得正好睡觉,我却怎么也睡不着。
跟她认识已太多年。我还记得在那个周五的下午,我们搭车回家。烈日下的公路尘土飞扬,车却意外停住,等了许久也不开。全车人站起来看发生了什么。我在后排,她正好回头。我扬了扬下巴,问:“喂,现在几点?”她手上有表,答:“三点。”
那年我们都十二岁。
后来这些年我曾反复回忆过这场景,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车厢中灰尘跳动,她扎了两只小辫子,头顶细小的发丝竖起来,对着我咧嘴一笑,说:“三点。”我曾跟她说过这场景,她说不记得了。
这就是我们最大的区别,我沉浸于回忆,略悲观,而她是现世享乐主义者。我们在同一间寄宿学校念书,不同班,每周五一起搭两个小时的巴士回家。中学六年,从未间断。在不回家的时候,我们骑着自行车在街上疯跑,对路边的行人大笑。那些引人发笑的内容早已忘了,可那时的青春就是如此明亮,可以笑出声来。
每个周末我们都腻在一起,逛街、吃饭,向父母讨来零花钱一起用光。有次我骑车载她,前面有辆大巴,由于冲得过快来不及刹车,我叫嚷着:“你快跳,快跳!”她噌地跳下单车,我以人字形撞贴在大巴车上。这辆车并未开动,我也没受伤,两人又为撞上静止的大巴车狂笑不已。
她是学校最漂亮的女孩,而我就是那个女伴。她在学校里换了若干男友,而我则替她向不同的对象传过纸条。我们曾躺在床上不停地谈论未来,会嫁给谁,会有怎么样的婚礼。我记得有天谈论起结婚戒指,她说:“钻戒要三克拉以上才有灵魂。”我惊愕地体会这句话的厉害之处。她是精明的现实主义者,对庸俗怀有期待又能及时戳破虚伪。
在万米高空,想起这些年,我们身边的男人换了又换,只有我和她没有变过。而如今,几个小时后,她真的要结婚了。那些被反复谈论的场景终于成为现实。我们都长大了,她没有拿到三克拉以上的结婚戒指,只有一颗小小的钻石,白金爪托着,怎么看也不像有灵魂的样子。
她嫁得并不如意,那颗小小的钻戒已是奢侈。此前她已订过婚,和一位我们都喜欢的男孩。这人高大帅气,弹一手好钢琴,家境也不错。订婚后,男孩出国留学,每年带回来大量礼物,连我都有份。只是异地恋总是艰难,她爱上了别人,一个远在北方的男孩。于是她哭着退掉原来的钻戒,孤身离开了家。
由于这座城市离家太远,她只能从酒店出嫁。女方亲友只来了父母和我。她本来说太远,不让我来,可以等回老家办酒席时再参加。我想了想,说:“还是去吧,嫁那么远,我送送你。”于是飞了几千公里,只在此地停留二十四个小时,参加她的婚礼。
飞机降落后,高烧已退。我在出租车里看她未来要生活的城市,干燥、灰暗和乏味。她嫁的男人我也不喜欢。对我而言,他只是个陌生人,为什么要把我最好的朋友骗到这里?我冲到酒店大堂时已是凌晨一点。为了不打扰她睡觉,我让前台小姐带我去603。前台小姐问:“603不是结婚的那间吗?”我说:“是呀。”她问:“你是新娘吗?”我笑了,说:“我是迟到的伴娘。”
进房后,她已睡了,我轻手轻脚洗漱,然后躺在她身边。她被我惊醒,问:“是你吗?”
我说:“是啊。”
我们躺在床上,中间隔了很远,彼此都没有睡着。就在她出嫁的前一晚,我睡在她身边,两人竟无话可说。我们之间不仅隔着被子,还有过去的十多年。那些欢笑、争吵、回忆,还有对爱情、婚姻和人生的期待,那么那么多,却只有沉默。
一夜无话。
第二天的婚礼就像所有婚礼一样,喜庆,喧闹,嘈杂。行礼时,她在台上,我在台下。她父亲发言,丈夫站在身边。在尘世幸福最完美的一刻,她的目光投向我,骄傲而深情,我扭过头去,两人都泪光闪闪。
婚礼结束,宾客散尽。我和她把婚纱收起来,那件直径三米的婚纱像一个宝座。每个女生迫不及待地穿上它,却不知道叠起它有多费劲。我们手脚并用,试图拢住裙摆,塞进袋里,甚至喊起口号:“一二三!”“好,马上就要进去了。”“就要成功了。”最后,袋子破了,婚纱又嚣张地撑开。我们都脱下了礼服,身上只剩Bra和内裤,浑身是汗,坐在地板上大笑。
婚礼是如此累人,永远都不想来第二次。我无法接受这种麻烦的婚礼,不如旅行结婚,在海风猎猎的沙滩上,只有两个人,天空化作玫瑰色,哪里有这些琐碎事?可她说:“这样你就没办法收红包了。”她喜气洋洋的现实态度总能把我的浪漫主义击碎。我们一起数红包,骂某个小气鬼只给两百块,连名字都不敢写。我掏出厚厚的红包,说:“原本应该更厚一些,但是买机票了,你收着吧。”
她说:“以后还不是要还给你?”我也只愕然。
处理完所有琐事,我们去买水果。两人站大半天,礼服勒得绷紧,什么都没吃。我们走在街上,她和相识的店主寒暄,与小贩讨价还价,我知道她就要留在此地,迎接新的生活。而我几个小时后,就要飞离她的城市。再好的朋友,长大了也是聚少离多,每天都要面对各自的生活。
入夜,她要送我去机场,我让她留下照顾父母,自己打车去机场。分别很普通,不过是说一句:到了发个短信。我坐进出租车,被北方的风轻拂,突然记起一首词:沙河塘上春寒浅,看了游人缓缓归。这些年,那些我们爱过的男孩,不知道终究去了哪里,而她留在此地,我独自缓缓而归,只能暗叹:花满市,月侵衣,这恋恋的风尘呵。
给夏天的冰 / 陶立夏
皮格马利翁
文 / 陶立夏 翻译 作家 摄影师 @陶立夏
如果用我千疮百孔的记忆回想一下的话,大概是八年前开始失眠的,距离我们陆续离开伦敦还有一年不到的时间。
失眠会对大脑造成损伤,但这并非了不得的事情,因为从科学角度来说我们每天都在死掉一点点,所以这种损伤就像罹患绝症时的小感冒,或者宇宙毁灭时下的毛毛雨一样。总之无关痛痒。
但失眠的夜晚有很多时间需要打发,这就很麻烦。上午在医院实习,下午到学校图书馆为毕业论文搜集资料,忙到眼睛都快盲掉,灵感因睡眠不足而愈发虚无缥缈,熬到半夜就可以去巷子口的Fish and Chips买炸薯条。
我记得那个钟点正是PUB打烊的时间,醉醺醺的年轻人喧闹着从PUB里拥出来,青春的荷尔蒙被酒精浸泡过,开始发酵出腐味,但你更在意的是空气里飘过的薯条的油腻味道,在漆黑的夜色中闪烁着魔法仙女棒那种让人颤抖的愉悦金色。
捧着松脆的薯条回宿舍楼,到公用厨房的电饭煲里找一碗晚饭吃剩下的白米饭,靠在储物柜上大口大口地吃。有时会遇上别屋的室友L来厨房找番茄酱,就这样慢慢熟悉起来。宿舍还有一个房间空着,那位迟到的房客似乎被困在了非洲某处。
L是标准的帝国大学高才生,在计算机系读硕士,研究人工智能。我不爱麻烦别人,尤其是为小事,但用了许多年的电脑时常故障终于系统崩溃,写了许久的论文草稿丢失,才迫不得已去敲他的房门,问能否帮忙恢复资料。他没等我细述来龙去脉就答:当然可以。他后来解释说,所有在电脑上出现过的资讯都会留下物理残迹,只要你足够耐心就可以一一恢复,过程有点像拆一只茧。
“也就是说,其实你电脑上的资料永远都删不掉?”我问他。
“是啊,除非你把硬盘砸成粉末。”他回答。
“过往那些再也不想看见的照片啊,邮件啊,怎么办?”我突然好奇。
他显然思考过这个问题,所以流利地回答:“删除前打印出来烧掉。就当是彻底成灰了。仪式感很重要。”
夏天的时候,L把自己在房间里关了整整三天三夜,每次路过都听房内在播放同一首歌,隐约是张学友的《吻别》。第四天晚上形容枯槁的他到厨房找我:“兄弟,陪我去喝一杯。”
“你的世界模型终于成功了?”我打趣。
他黯然地指指心口:“不,是这里坏掉了。”
我了然。都说时间治愈一切,可那要等好久,没有如许耐心和勇气,所以不如先投靠酒精,否则只有去跳学校最高的女王塔。
从酒吧出来,深宵的街道人声喧哗,人群围着倒在马路中间的一个年轻人。他脑部遭受了重击,神志不清。我一边跪下来寻找他的脉搏,一边打电话报警。L脱下衬衫想垫在年轻人脑后,这时一只手伸过来拉住他。
“小心。”那人说,是带口音的英语,但语气坚定。他借着手机屏幕的光线仔细检查年轻人的瞳孔后轻声说:“He is gone.”
我知道他的意思,因为我没有找到脉搏。但L疑惑地看向这个陌生人,恳切地问:“But to where?”陌生人摇摇头,露出无奈的神色,最后撸起死者的袖管给他看,苍白的手臂上布满针眼和瘀青,还有地方出现了溃烂。
“药物过量,脑后的伤是摔倒后造成的。”他解释。
人群触电般散去,留下我们三个等救护车。我们等待了将近十五分钟,救护车才挤进小巷。这时我发现我们正坐在剧院门口,头顶是舞台剧版《玛丽·波平斯》的巨幅海报,玛丽阿姨举着阳伞正要随风飘去,不知道她又是去哪里。
“当时他还有体温。”L说。
那个陌生人,正是迟到的第三位房客,来自叙利亚的心外科专家M,将在帝国大学医学院担任三个月的访问学者。我曾在医学杂志上读过他的文章。他并没有和我们握手,医生都不太喜欢握手。我们互相点头致意。
很多很多年以后,我会独自走过大阪城的夜色,那是开满樱花的夜晚,年轻人穿着浴衣结伴赏花,静得只听到木屐叩击地面的声音,以及花瓣落在发间肩头时心跳般的噗噗声。那时我会想起这个夜晚。想起我们三个人白色汗衫上的血迹,像樱花花瓣一样洋洋洒洒地蔓延。
那是MSN Messenger关闭全球服务的前夜,M早已完成英国的学术交流,在参加另一项无国界医生行动之后失去了联系。而我与L也已多年没有通过音信。我到酒店商务中心给L留离线消息,对话框打开后踌躇很久不知说些什么。分别这些年想必彼此变化都太多,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可以说,最后只留给他我最新的电话号码,说下个月会路过加州。
L的消息在深夜抵达,只两个字:回见。
人工智能的终极梦想,是建立一个可预测的世界模型。但L还没来得及实现他的终极梦想,他的第二个梦想就率先解体,交往五年的女朋友毫无征兆地嫁了别人,给他寄来一张电子邀请函。
“为什么要学计算机呢?或许我该学物理。在物理学中,你起码有个小滑块可以退一下,你有机会碰一碰这个世界,还有把你拉住的重力,多有人情味!啊,还有光,研究它的速度,研究它的质地。我究竟为什么要学计算机?”失恋的L喝着啤酒在厨房里絮絮叨叨地提问。我又为什么成为一个整形医生?在我切开病人肌肤的那刻,也常常情不自禁地怀疑科学是否是种可怕的存在。但除却自然天地,真实的东西鲜少美丽。人就是一件件残次品,他们具有的情绪与感情亦是如此。总要有人负责修理、维护、缝补。
“你说,人心为什么这么复杂善变?”夜很深了,L自顾自地继续他的十万个为什么。
我毫无睡意,但对答案一无所知,就像我不知道一条河为什么流向这里而不是那里,一片雪为什么落在这座山上而不是那座,一朵云为什么是这个形状而不是那个。
其实我也有问题要问,比如说美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比如说为什么抽取多余脂肪比修补一个孩童破损的容颜更能赚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可以拥有天赋,而有些人只是心怀盲目的热诚。但后来我知道,天赋并不是上天赐予人类的最珍贵的礼物,遗忘的能力才是。
“或许我们可以采取脱敏疗法,每次他提起前女友的名字,我就揍他一顿。”M提议,“我是跆拳道黑带。”
“有多厉害?”
M让我站在厨房中央伸出手,还未等我反应过来,他已踩着我的手从我头顶翻了过去。
L放下啤酒罐大力鼓掌:“好身手!为什么当医生,当刺客不好吗?”
“是啊,说说,你为什么当医生?”
“我喜欢上邻居家小姑娘。”M没有抬头,喝着他加蜂蜜的薄荷茶说,“她心脏不好,我就想,长大了我当医生,给她治病,她就得嫁我。”
“后来呢?”L追问。
“后来她被美国来的专家治好了,我拿到执业资格那天,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丈夫是个非常好的人,在银行工作。”
L黯然。
“敬世界模型!”我赶紧举杯。
“敬世界模型!”M微笑。
“敬无常的人心!”L大喊。
第二天L跑去系里找导师,放弃即将到手的保送名额和全额奖学金,准备前往美国西海岸重新开始。就像他说的:仪式感很重要。我记得他去递交签证申请的那天,伦敦地铁遭遇恐怖袭击。人群匆促走过古旧的黄砖楼,沉默地赶路,有乱世的感觉。
仲春的洛杉矶,繁花似锦。我下榻的酒店在为晚上的婚宴做准备,场面热闹而混乱。策划公司已搭建好通往海滩的白玫瑰与素馨花拱廊,孩子们牵着气球横冲直撞,脚步声嗒嗒嗒。我到大堂的时候,L正坐在角落耐心地等,隔着暮色看是多年前一模一样的眉眼。一瞬间觉得时间深不可测,不知道事隔多年,他的情伤好了没有。或许已经是功成名就的工程师,顺利娶妻生子。就像《男人四十》里林耀国与妻子文靖,相敬如宾,闲来在客厅背诵苏轼的《前赤壁赋》。电视里播着长江的壮美风光,厨房里一锅汤却炖坏掉。
就是这样的简单琐碎,像一个被执行了上百万次的程序,叫人安心。
他站起来大力拥抱我:“走,带你去吃饭!”
一号公路的悬崖下惊涛拍岸,夜色四合,一切茫然。
“不知道是南美洲哪一只蝴蝶扑闪了翅膀。”我对着不见底的黑暗叹息。
“理论上来说,如果蝴蝶效应能运用数学模式来表述的话,我们就能找到应对各种气候变化的方案,甚至是金融海啸。”他知道我在说什么,“但是现实中这根本做不到。”
“为什么?”
“高级计算机也只能处理小数点以后九位数的计算,如果九位数以后的数无限放大,错误就无限放大。”
“各种错误累积,原来没有负负得正这种事情啊。”
“对,并没有。”
“真是残酷人生。”
到餐厅他为我点了瓶啤酒,Astra,标志是锚与心。
“感情顺利?”我问。
他笑:“真爱就和鬼一样,从来只听说别人遇到。”
“生意可好?”他问我。
“还行。”我答。此次在洛杉矶美容医学论坛上,我做了主题为“针灸对注射微整形之借鉴作用”的报告,反应热烈。如今我拥有自己的诊所,生意过得去,允许我拥有些许骨气,不必为高昂费用而盲从客人的要求。这行缺的不是技术,而是品味。当我修复病人的面部神经时,有时会想起L曾说过的:恢复残损的硬盘,像拆一只茧,而彼时的M又在哪里修复谁的心?
当年寄居帝国大学学生宿舍的三个人,一个为世界寻找最终解答,一个医治心,我最没用,是个解析皮相的整形医生。“只塑造自己心目中完美女性的皮格马利翁”——曾有采访过我的时尚杂志这样形容我。我对此不置可否,因为我并没有爱上过自己的病人——那些我用刀剪塑造出来的作品。
L吃着薯条说:“我的研究项目进展顺利,我们在研发具有情绪关怀能力的机器人。程序的工作原理是建立模糊数据库,根据你的情绪调整反馈,给予情绪抚慰和心理疏导。完成后将用于抑郁症和自闭症的辅助治疗。”
我在名古屋丰田汽车博物馆看过机器人跳舞,说实话,那场面并不让我特别舒服。我真害怕那几个机器人真的对我露出人类的表情。
“那世界模型怎么办?”
“把这个世界交给别人去照顾吧,其实我们和这个世界的关系并没有我们自以为的那么密切。”L在薯条上蘸满番茄酱,“但这些情绪抚慰机器人是不同的,它们可以为你提供真实确切的陪伴。”
我在酒吧昏暗的光线里打量他熨烫过的衬衫,薄薄的金表,不知道他这些年究竟花了多少力气努力与这个世界发生关联。
“你有M的消息吗?”我问。
他点开链接后将手机递给我,那是一篇某医学奖项的受奖辞,世界知名的叙利亚籍心外科医生穆沙罕回顾了自己的执业生涯,并谦逊地感谢了自己的同事。在谈及自己从事医学的缘起时,他提及自己少年时代瞒着家长陪伴邻家小姑娘前往戈兰高地寻找美国医学专家的往事。但是他们还未抵达高地就遭遇了突发的空袭,那个名叫妮米佳的小姑娘就在他身边停止了心跳。
演讲最后是穆沙罕的生平简介,他在伦敦的短暂停留也被提及,而他名字后面的括号里写着(1971-2012)。我愕然地抬头看向L:“发生了什么?”
“他以叙利亚医生的身份为一名以色列女童进行了心脏移植手术,手术的成功甚至在西方世界引起轰动,我在洛杉矶当地报纸都读到相关报道。手术后一个月,他在位于戈兰高地的国际人道主义医院遭遇极端组织袭击。当场失救。”
我饮尽杯中啤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今天的降水概率是85%。”L的话音还未落下,雨滴已啪啪地砸在车窗上,他的唇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大概是因为这错综复杂的概率组成的世界里这个小小的确定。
从酒店建在悬崖上的停车场可以看见婚礼的烟花开在细雨濛濛的半空。L摇下车窗,拿出手机来拍了一张。风太大了,雨飘进车内,他随即关了车窗,伏在方向盘上侧过头去看烟花,明灭的光洒在他脸上,此刻看,他的面容还是添了风霜的。听到他说:“这么好的日子不常有,所以,要好好记得。”
烟花穿越风雨抵达半空,倔强地炸开。昏暗的海面瞬间被点亮又隐没。而年少时代的遗憾并未熄灭,只是转而投向更深更沉默的内在。
就像那个希腊神话中的塞浦路斯国王,我们在心中描画着爱人的模样,以幻想建造沙城。我们爱的人们却总在一步远的前方,若即若离之间刻画我们的命运。所以我至今孑然一身,因为我还在寻找错误百出的皮相下那个完美的灵魂。所以L放弃世界模型研究情感机器人,只为实现永不背叛的、毫无条件的、二十四小时无间断的爱与关怀。所以M一遍遍修复破损的心,不问世事缘由。生命之初爱过的人在他身边停止心跳,从此以后他医治的每一个患者都是她,他触碰到的全是她的体温她的鲜血她的心跳。所以他微笑着告诉我们:她得到痊愈,嫁人生子,一生顺遂。
这世界上大概再没有什么比爱更无用也更伟大。
“嘿,开心点,都过去了。”L拍我肩膀。
But to where? 我在心底轻轻问。
你喜欢的一切,
最后都会变成一座碑
文 / 吴惠子 作家 广告创意 @吴惠籽
1
路过公主坟,我没看见过坟。
但是长坂坡真的有道坡,二十多年前我就是在那里投的胎。
有一年我回去,发现他们居然把长坂坡的塑像拆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小片极丑的街心花坛,非常丑,让我一直耿耿于怀。
从小我妈就跟我说,塑像是骑马的赵子龙,他怀里的小孩是刘备的儿子阿斗,当年赵子龙跟着老大逃跑又掉头,单骑救主,突出重围,是个英雄。虽然我妈做饭好吃,却不懂三国,以前的女人都这样,热衷于给丈夫孩子织毛衣,所知甚少,不问战事,也不会跟我多说一句阿斗的妈妈甘梅。
书上都说甘梅长得好看,肌肤如玉,我没见过,不过男人不论当不当老大,都喜欢皮薄馅儿厚的漂亮姑娘,这个我信。书上还说,刘备刚开始娶一个死一个,后来很迷信,结婚的时候决定纳甘梅为妾,不敢给她转正,怕她又死。甘梅有一回做梦,梦里吞了一颗北斗星,结果后来就怀孕了,于是给儿子起了个名字叫阿斗。做梦吞星星这件事,听起来好文艺。
但你说甘梅倒不倒霉,曹操追来了,她老公急忙扔下她和儿子,带着兵跑了。无语。
時光漫步 / 冲锋
还有那个糜贞,也是刘备的老婆,为了让赵子龙救下阿斗,怕他的战马不够那么多人坐,为了腾地方,自己投井死了。糜贞在过去绝对是富二代,家里殷实巨有钱,但是我估计她没有甘梅长得好看。但是她也爱刘备,所以爱屋及乌,可以舍命救情敌的儿子,真伟大。
最后赵子龙好不容易杀回去救了甘梅和阿斗,不料老大接过劫后余生的儿子,不仅没有喜极而泣,反倒一把摔在地上,对下属振振有词,大概是说小小犬子不足挂齿,差点害死他一员猛将。这个看起来也挺让人无语的,如果我是甘梅,就跟刘备拼命,敢摔我儿子,定睚眦必报摔他的汗血宝马。但我猜其实刘备为人父亲,肯定也是爱子心切,但是碍于江山社稷,君王面子薄,喜怒也不敢形于色。
长大后我终于懂了,一将功成万骨枯,其中必有一枯,是心地纯良童叟无欺的自己。
2
我家住在长坂坡附近的熊家山顶,我奶奶活着的时候住在太子桥边。我们县城里的人,去远郊的玉阳镇,必经一座破败的张飞亭,亭下立碑,刻着“张翼德横矛处”。小商贩把擦汗的毛巾搭在碑上,借着阴凉卖甘蔗和茶鸡蛋,石碑周围都是踏烂的紫色甘蔗皮。每逢此景,必定心疼张飞。我觉得自己的多愁善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这座小县城曾经到处都是三国古迹,英雄战马的铁蹄踏出的珍珠泉至今还在清澈远播的梵音中冒着白白的雾气。只不过寺里山上的兔子和野鸡,都在大雪纷飞的时候让当地的地痞流氓烧杀掳掠,变成了特色火锅。
寺里的和尚就知道念经,也不知道出来管管。
我总是像这样瞎操心,所以刚上小学的时候成绩不好,不好好写作业,十个拼音八个不会,我妈教完我,还不会。她就生气,罚我在厕所跪搓衣板,跪着写作业,还一边气哼哼地说我是扶不起的阿斗。我问我妈是什么意思,她心情好的时候就解释说恨铁不成钢,心情不好就解释说烂泥巴扶不上墙。
年纪小,听不懂。觉得汉语拼音就是恶魔的爪子,在它把我的膝盖刨烂之前,我的语文成绩迅速蹿到班里前列。八岁的时候我妈带我去了趟桂林,回来后我文思泉涌,写了一篇游记叫《桂林山水甲天下》,在课堂上被老师诵读,同学们都投来嫉妒的目光。我自此立誓,长大后要变成一代文豪。
但是后来发现文豪的下场似乎都不怎么好。先说外面的。据说荷马是瞎的;但丁家族没落,从小他妈就没了,最后自己还客死他乡;莎士比亚家里有钱,但是没毕业他爸就破产了,还要去肉店打工。再说回来,曹雪芹的小儿子去世,他自己一病不起到最后都没钱治病;李白等一行诗人都是酗酒狂人古今皆知;屈原投江,一心求死,所以抱着大石头,生怕自己跳下去后又浮出汨罗江;司马迁的故事大家也都在书里看到过。
啧啧啧。
不忍卒读,想想就疼。
长大后我懂了,做人还是不能想太多,没用。
3
南方冬天没暖气,冷起来要人命。我家有。
因为是烟厂家属区,有自己的锅炉房,冬天大炉子烧得滚烫,家里的暖气片也滚烫。从小我妈就偷偷放暖气片里的热水让我烫脚,厂里的人都这么干,锅炉房的师傅一急,经常往水箱里倒煤渣,后来水变成黑色,混着一股刺鼻的二氧化硫味道,我妈就让我先泡,泡完用干净的热水再冲一遍,太机智。
我现在怀疑小时候总生病可能是因为洗脚洗多了,中了锅炉房下的毒。
那时候隔三岔五就发高烧,加上爸妈离婚,家里没男人,都是我妈自己背着我去医院。我家在熊家山顶,医院正好在长坂坡顶,从烟厂的后门走小路,穿过几个鱼塘就能到医院的后门。
鱼塘主人养了几只羊,每次我都趴在我妈背上,让她捡地上一颗颗的豆豉,回家后爆炒辣椒,很下饭。我妈就说,打完针回来再捡,这会儿捡了没东西装。
一来二去,医院的护士都认识我了,好几回烧成肺炎,医生都摇摇头,让我妈把我背回去,说孩子没救了之类的。我妈就边哭边把我往回背,到家就把我扔在沙发上,然后急匆匆跑去找隔壁单元的张师傅。
长坂坡上神人多。
张师傅是做拖把的,他个子不高,脑袋很圆,鼻头很红。平常总在我们那栋楼尽头的空地上做拖把,五颜六色的拖把穗几乎都是附近楼上的人淘汰的秋裤或者被单。我家的拖把,十几年都是从他手上买的,我不穿的秋裤也会拿给他,剪碎了给别人家用。他除了做拖把,还会替人算命。医生救不了我的时候,都是他救我。
每次我妈喊他来家里,他都要作法发功,摇头晃脑,嘟嘟囔囔,完全听不懂,结束后还在两张黄纸上画符,烧一张让我喝,然后在我的床头贴一张。作完法,张师傅依然回去坐在小板凳上继续做拖把。
就这样我家到处都贴着符,那时候是用糨糊贴,特别牢,粘上之后真的撕不下来。有时候半夜上厕所,看见黄符,能把我吓个半死。
那家总说我救不活的769医院,后来被改了名字,叫长坂坡医院。但是他们这帮莫名其妙的人,为了盖楼,居然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奶奶家门口的太子桥给拆了,换成了一座碑。
又是一座碑。
我奶奶说,我喜欢的一切最后都会变成一座碑。她说得好抽象,我没太懂。但是我奶奶去世后,真的变成了一座碑。
长大后我还懂了一则小百科,以前我让我妈捡的那玩意根本不是豆豉,是羊屎,是后来我看到家里兔子拉屎后觉得似曾相识,就跑去问我妈,她才告诉我的。好险。
4
自从发现自己无法从苦其心志饿其体肤中体悟人生变成文豪之后,我就一心想当官。尤其是我小学三年级当了一学期的路队长,便从此一发不可收。
路队长就是放学后举着小黄旗带路的,我带的那条队伍都是住在子龙路上的孩子,人员结构很简单,因为子龙路是爬上熊家山唯一的路,山脚下是市政府,山顶是武装部,再往里就是卷烟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