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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寒监制 当前章节:15369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29

放学后大家在教室门口站成一队,清点人数后就出发。路队长负责带头过马路,等红绿灯,谁先到家,谁就先离队。我经常走到人多的地方就故意停下来整整队伍,立正稍息立正,大家都听我的,感觉很威风。

一般队伍到山脚下,就只剩烟厂的孩子了。我们互相都很熟,便立刻一窝蜂钻进山脚下的大铁门,从山上抄小路。小时候觉得什么都很好玩,队伍里的男生经常会给我们女生表演吃蚂蚁,对,就是抓一只蚂蚁放进嘴里咽下去。真蠢。

每次吃完蚂蚁一定会砸马蜂窝,砸完就背着书包拼命跑,我一般都是提前跑出很远看他们砸。终于有一天,他们扔出去的石头砸到了大树深处别人家的玻璃,再后来马蜂窝就不见了。

我从小就看格林童话,所以坚定地相信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会有一大笔宝藏。有一次我和一个姑娘捡了两把钥匙,我和她高度一致地认为钥匙可以开启某处暗藏的金银珠宝,于是我俩就背着队伍里的其他人,偷偷把钥匙包起来,埋在了以前挂着马蜂窝的大树下。我们挖了个坑,约好找到地图后再回来拿钥匙,不然拿回家怕被别人发现。这是真的。

可能是小孩子忘性比较大,厂里有了统一的班车后,我们第一小分队就解散了,我俩也没去找地图。大家都坐班车回家,很少再从小路爬熊家山。

后来我稍微长大了一些,和我表姐有一次路过那棵大树,我说你信不信,这棵树下有两把钥匙,是我埋的。她不信,我说我挖给你看。那两把挖出来的钥匙一直被我小心翼翼地收在铅笔盒里,最后被我妈在卖废品的时候卖了。

当路队长的时候,还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敢说,怕我妈知道了骂我,所以憋了很多年。那会儿我们队伍里有个男生姓毛,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毛毛虫,我特别喜欢让他单独表演吃蚂蚁给大家看。那半学期他老老实实吃了很多只。我还回家跟我妈说你知道那谁谁谁吗他居然吃蚂蚁。我妈说是吗,他脑子是不是有病啊。我说没有啊,他数学成绩很好的。

小时候我以为自己只不过是很喜欢当官,颐指气使,爱欺负人,长大后我懂了,原来那种感觉叫喜欢。那时候长坂坡上有赵子龙和他的骏马,阿斗还在英雄的怀里酣睡,我们都还不到九岁。我就说吧,长坂坡上神人多,我和毛毛虫也是其中两个。

5

但是我真的非常不喜欢坐烟厂的班车上学,因为班车上混杂着高年级的学生,轮不到我当老大,加上那会儿我个子矮、脑袋大、家里没爸,有个男生就很喜欢欺负我,抢我的座位,揪我的辫子。他欺负人的时候,别人都不敢说话,大家都很怕他。

当时我经常放学回家就跟我妈哭,说那谁谁今天又怎么怎么了。然后我妈一打听,发现他爸他妈和我妈志同道合,就立刻约了一桌麻将。他妈脸上有块很大的胎记,看一眼就忘不了。我妈边摸牌边说:回去跟你儿子说,以后不要在班车上欺负我的女儿,他爸妈说:行,没问题。

扯吧就,他根本不听爸妈的话,变本加厉地欺负我。后来他爸妈和我妈变成了亲密的麻友,我妈还把他叫到家里炖鸡给他吃,想尽各种办法也改变不了他欺负幼小的恶劣本性。他终于上初中不再坐班车的那天,我简直如获新生。但是这依然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重创,他的名字我记了二十年了,觉得自己再记二十年没问题。印象里曾经听我妈说过他后来的样子,好像打架还是吸毒,又好像是打他妈,总之没有变成一个善良的人。

长大后我懂了,恶人自有恶人磨,轮不到你和我。

6

烟厂的班车队有好几个师傅,其中一个年纪大的姓王,车开得好,人也很好,慈眉善目,笑起来眼睛像弯月亮。有时候放学我妈没下班,家里没人,我就会跟着王爷爷去车队大院里写作业,等我妈。

不开车的时候,王爷爷一般都在院子里洗洗车,擦擦座位,然后就戴上手套开始编花篮和簸箕,编好的篮子拿去卖,还带好看的图案,很精致。那是篾匠干的活儿,我还跟他学过,但是那东西太锋利,很容易划伤手,我也就看看。我家买菜的篮子就是王爷爷送的。

我妈说王爷爷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照顾过我,我没印象,记不住,但就觉得跟他很亲。

那个大院离我妈的车间只有一墙之隔,有时候我妈上夜班,我会翻墙过去,在车间里乱窜,最开始是卷烟机,再后来是PS板,还有大型铡刀和印烟盒子的海德堡。

领导来检查,我妈就把我藏在车间的废纸盒子里。纸盒子很大,我个子小,躺在里面,上面盖着铜版纸根本看不出来。经常领导走了,我妈跟别人聊天忘了喊我,我就躺在盒子里睡着了。我长得挺好看的一个小姑娘,从小就沾满了烟草味。

不过那味道确实好闻,满车间都是金灿灿的烟丝,和点燃后的味道不一样。因为很早就在车间混,厂里很多叔叔阿姨都认识我,他们给我讲各种奇怪的故事,印错的铜版纸会帮我用铡刀切好,装订成册,让我拿回去当草稿纸。别的同学草稿纸是买来的,字都写得特别小,特别整齐;我的草稿纸则乱写乱画,不经意间翻到背面,可能还能看见他们爸爸抽的烟。当时我觉得特别有优越感,恨不得抄篇课文都打打草稿。

卷烟车间都是三班倒,我妈以前是小工,后来代班当了班长,就会明目张胆地装一包散烟,让我翻墙出去拿给王爷爷。后来厂里效益不好,班车都取消了,我就很少看见王爷爷。再后来我上初中,我妈有一天跟我说:你还记不记得王爷爷?我说:哪个王爷爷?

她说我忘恩负义,王爷爷就是哪个哪个。

我说:哦,想起来了,记得记得。

她说:王爷爷得肝癌死了。我挺疑惑,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会得肝癌?

我妈也没说话。

我在心里默默地算着,长坂坡上,又少了一位神人。篾匠王爷爷编的花篮比姑娘还美,他有一颗温柔的匠心,死后却没有人给他在长坂坡的尽头立座碑。

因为他是外地人,他的碑立到他老家去了。

长大后我懂了,吸烟真的有害健康。

阴阳 / 阿四

卡在你的生命里

文 / 张晓晗 作家 编剧 @张晓晗Oliver

S没想到时隔两年后见到N是这个场景。

急诊室的走廊总是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横几张病床,一些住不进病房的急诊病人,拎着吊瓶绝望地半躺在那里,偶尔呻吟两声。护士们拿着各种单据和药品忙碌地穿梭,脸上带着看惯大场面而滋生的惯性冷漠。各种嘈杂的声音中,所有人忙着自己的事,自己的痛苦,自己的歇斯底里和悲伤。

没人喜欢医院,S却钟情这样的场面:谁都没空多看擦肩而过的人一眼,急躁,狼狈,不快乐,却很真实。随便拍两个镜头,就是一个震撼人心的报道。

但她从来没想过,会在这个杂乱无章的场景里再次见到N。他坐在绿色的塑料椅子上,双手托着下巴,眼神放空看着地面,眼前的一切和自己无关,灵魂酷炫地躲在另外一个空间。不过,S却一眼看透了他的焦虑,他每次手足无措的时候都会盯着她的眼睛,只用五秒钟,脑子里已经过了整个故事的起承转合,思绪在无奈结尾时戛然而止,咬着嘴唇随意一笑,说这都不算事。他每次笑,都是扬起右边的嘴角,故作一副玩世不恭之态,把人生的无奈轻而易举涵盖在从鼻子里发出的那声“哼”里。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从来没变过。

S调侃过他,你为什么永远要摆出藐视人生的姿态?干什么事,演得尽兴,心里永远跑过一行滚动的LED灯,赫然闪着:我是道明寺少爷。

趁着他还没抬头,S躲进护士台。她敲敲桌子,指指N,问小护士怎么回事。小护士正在忙着填单子,探出头看了一眼,云淡风轻“哦”了一声:太太怀孕,大出血,正抢救着。S再看了一眼N,没再出声。小护士反应过来,再次抬头,扬起眉毛,熟人?需要关照?

她摇头,不认识,觉得挺帅的。小护士“哼哧”一笑,低头继续填单子,说S嘴里没正经话,和她镜头前三八红旗手的作风一点也不像。

她没听小护士再说点什么,抱着电脑,走进医生的休息室里,门虚掩着,正好可以看见N的鞋子。一双脏兮兮的球鞋,看得出他来得仓促。之前S跟N说过,我不喜欢你穿皮鞋的样子,穿球鞋的才是你,拒绝长大的少年。

说这话的时候,她帮他系着领带,浅灰色,缎面。他忙着穿鞋,忍不住跟S炫耀,说是去米兰订制回来的,如果男人到了三十岁,还没学会穿皮鞋,要么说明混得太牛B,跟乔布斯一样,要么就是混得太傻×。

S心里笑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永远都能把一些根本没逻辑的话,当成大道理对姑娘们讲出来。更可怕的是,姑娘们还深信不疑,并用这个标准去要求那些无辜的好男生。

N在镜子前站定,又是一副无懈可击的冠冕堂皇,他离开房间去楼下开会。S看着床对面的落地玻璃,外面是交错的高架路。2010年,S 二十八岁,事业上关键的一年,那一年她学会穿着高跟鞋追车两里地不带大喘气的,也是她出差最频繁的一年。她每次从柔软的高档大床上爬起来甚至记不起来,窗外的是哪一座城市。她和N没放过任何一个出差私会的机会。

凌晨五点,N一嘴轩尼诗味,吻着S做长长的爱,把她整个抱起来,把她的后背贴在玻璃窗户上,天亮起来,人却没到位,整个陌生的城市像是被完好地抛弃了。他对她说,你回头看。S气喘吁吁地回头看。

你看,这个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

这句话是有温度的,在窗上形成了一小块雾。她盯着高速路一会儿,果然,没有一辆车经过,再回头看N,两个人一瞬间不知怎么的,红了眼圈。

S摸摸被揉搓在一起的被子,从被子上小心捏起一根N的头发,像收集一个不真实的纪念品。

1

那年S大学毕业,她学新闻专业,整个大学四年就是把理想抱负和斗志消磨干净。毕业那会儿晃晃悠悠,无处可去让她更显迷茫。不断地参加各种聚会,每一次喝酒都喝得泪流满面,就着廉价的扎啤背诵好几首壮志凌云的诗,搞得好像明天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再也不见似的,其实天一亮,在一堆烟头和酒瓶中站起来,一群宿醉的人谁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于是晚上又零零散散地约局去唱歌,打牌,吃夜宵。

学校宿舍被收回,几人凑钱去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开始还买菜做饭,怀着要把生活过得生龙活虎的雄心,充满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的抱负,没出一个礼拜,这间房子几乎变成一间廉价的招待所。每天凌晨回来睡一觉,睁眼之后就跑出去,先去麦当劳里坐着蹭Wi-Fi,投递一堆无用的简历,一边投简历一边跟同学打电话,看看今天谁有什么好消息,之后怂恿那个幸运的倒霉鬼请大家吃饭。无论在外面干什么,哪怕是站在小卖部门前看大爷下棋,也没有人愿意在房间里多待一秒,丝毫的闲置,都让人觉得灰心丧气。

青黄不接的那段时间,S在一次饭局中遇到N。她到的时候,看N正站在门口的路灯下,深情款款地盯着她一个大学同学,N的头发烫成那年最流行的粟米烫,风一吹,一把方便面在空中飞。

他靠在一辆银灰色的车上,嘴里说个不停,女生看着他傻笑,也不说话。S故意凑近一听,听到他在背圆周率。S经过他们的时候忍着,走到电梯里憋不住大笑出来。以前中学的时候,有段时间男生流行用小刀把女孩的名字刻在胳膊上,晃着血淋淋的胳膊,两只腿撑着自行车跟在女生身后背情书,但是这样靠在车上堵着女生背数字的倒是第一次见。

他们几乎已经狼吞虎咽地把桌上的菜吃掉了一半,N才牵着那个姑娘的手进来,把钱包阔气地扔在桌子上,说随便吃。S这才看清N的脸,旁边一个同学跟S耳语了几句。她点点头,又瞥了N一眼。原来就是他。

N曾是学校里的传奇,状元身份入校,上学时无恶不作,最后在校长宣读对他的处分时,他站在三楼,直接打开窗户对着下面撒尿,校长直接对着话筒咆哮“开除”。

被开除后他出去混着,用他纯情少年背圆周率的本事,搞定了几个款姐,圈了点钱,经营一家小广告公司。两年时间,大家毕业,他有了一点成绩,自然成了同龄人中最阔绰的一个,天天开着他那辆银灰色的敞篷小跑车到学校门口去泡师妹。

饭局里,大家介绍到S的时候,她正忙着吃一块红烧肉,没站起来,举了举酒杯算意思过。没想到N一拍桌子,瞪着S说她没大没小,问她今晚谁买单。大家吓得筷子都掉桌上了,没想到S丝毫不恼怒,把嘴里那块红烧肉咽进去,拿着酒杯倒上白酒,毕恭毕敬地在N面前一仰头干了,说:你买单。然后红着脸,继续把剩下的肉吃完。

后来N问起过S:你当时是不是故意在吸引我的注意?S说:是啊,想通过你的关系找份工作。N再问:不是因为一见钟情吗?S大笑起来:谁会喜欢一个泡妞背圆周率的人?况且你也不看看当年自己的造型,那头发,那竖起来的小领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有几个钱,车钥匙永远在食指上打转。N很严肃地对S说:首先,我不是背圆周率那么俗气的人,我背的是根号二;其次,难道你忘记了,当天你穿的是黑色丝袜配特步吗?

2002年的时候,谁也没想到,所有潮爆的流行趋势,会成为未来的笑柄。就像他们也没想到,会在大雪皑皑的异国他乡进行这段对话,裹着一条毯子,分吃空旷大房子里最后一块小饼干,像两只害怕活不过冬天的小老鼠。

2

毕业之后的第一个春节结束,S误打误撞进了一家很有名的报社。她离职之后才知道,是N托人给她写了推荐信,之后十年里,他从来没提起过。

她跑社会新闻,每天蓬头垢面地在外面奔波,时常安排暗访。所有暗访她最喜欢的是那次,穿得花枝招展揽着另外一个男同事的胳膊,她假装站街,乳沟里藏着一个小录音机。另外一个男同事假装嫖客。

她挺庆幸自己去过这家报社,不管当中过程如何,所有人对他们的印象是全中国最有良心的期刊。她刚开始工作时也找到了一点学新闻的初心。她从小对真实有点迷恋过度,没办法相信任何一本童话书。她不相信,白雪公主真的能吐出那一口苹果,爱情能让人死而复生。她合上书本,只觉得爱情只能让人死得更惨。

S和N在三年里,见过几面,互相调侃背圆周率的事,说完就再也没话了。每个饭局他都带不一样的姑娘来,一样的是,貌美,胸大,腿长,蠢。偶尔听他的消息,知道他生意起起伏伏,找了女大款还要开着跑车出去找漂亮的姑娘,难免混不下去,于是回老家跟着亲戚做建筑。

那次她的选题就是去采访民工的生活现状,去之前都已经安排好了,领导跟她说这个工地已经出问题了,情况岌岌可危。她明白什么意思,很多时候,他们的采访是落井下石,挑软柿子捏。S记得很清楚,那天她口袋里放了一支录音笔,吃完中饭抹着嘴上的油,只身去采访。在她推开门的一瞬间,沙发上,N坐在那里,看着地板。

抬头看到是S,N竟也不意外,倒了杯水放在她面前,右边嘴角轻轻扬起来,说了句“别来无恙”。

3

S待在医生休息室的沙发上,电脑屏幕闪着白光,一个字都没写下来,有人进来她就假装低头忙碌,麻木地敲击键盘,打出一排自己也看不懂的乱码,眼睛盯着N的那双球鞋。初夏的燥热开始了,窗外是停车区域,保安大爷心急火燎地喊着:倒,倒,倒。

2005年她因为报道和N有了几天的相处时间。他倒是丝毫没畏惧S的到来,反而像是老同学一样,带她在这座他熟悉的城市里走街串巷,S的录音笔一直闪着灯,而N呢,并不怕她记录下什么。她在夜排档帮他们开啤酒,易拉罐划伤了她的手指。N从她的手指上蹭了点儿血在指头上,放到嘴里尝了尝,扭头跟她说,你是不是A型血?S低下头,回避他的眼睛,一阵脸红。

那是一个以万年夏日著称的旅游城市,有长长的海岸线,到了旺季,街边都是海鲜排档和熙熙攘攘的游客,热闹异常。她坐在副驾驶座上,海风扑面,透过嘴唇钻进去的风都是咸的。之后车离喧嚣越来越远,路很宽,两边是笔直高耸的树,她才听清电台里放着的老歌。

N跟着音乐哼,跟S说:别睡觉了,好不容易来一趟,带你去山上看日出吧,也算没白来。S不想拒绝,但还是例行说:师哥,你别泡我了,我没办法,这篇报道一定要上的。

N点点头。那我给你个故事,让你回去交差。从小我爸就是做建筑的,每年工地上都会出意外,律师就带着二十万现金去找家属。家属在一边哭天抢地,律师坐在灵堂中间,任纸钱落在自己的头发上,什么都不说,看着时间,每过去五分钟,就抽掉一万块。直到现在,拿到最少钱的家属,是十四万。说完N扭头看她,再亲的人,也没人挨过半个小时,你觉得真的有正义和感情存在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听到这个故事的原因,在山顶上,太阳升起来的时候,S抱着N,她偷偷把录音按键清零,只录下N的小声啜泣。他说他其实很害怕,怕自己真的会一无所有,他爸已经折进去了,不留点家底下来,大家都会说是我把家败了。

最终采访没有做成,S回去就辞职了,她发现谁都改变不了世界。

4

一年后,她去了一家时尚杂志工作,冬天也得光着大腿辗转于各个时装周,穿着借来的昂贵衣服,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体面,却并没有变得有钱。

N呢,继续做着自己的生意,找着不一样的姑娘,有时用钱置换容颜,有时用甜言置换钱。他偶尔来找S,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自己的生活,他给她讲自己的江湖故事,手指轻轻划过手机,出现一张张女孩的脸。S说N是自己见过的最不入流的一个人,酒肉穿肠过,人渣心中坐。

他们喝多了酒,一起翻墙进去大学的露天游泳池里,两个人喊着对方的名字跳进去,落水的时候她才想起自己根本不会游泳,只觉得快乐。

再次睁眼他已经在用吹风机帮她吹头发,皱着眉头骂她白痴。S很喜欢这个瞬间,抱住他的腰。他什么也没说,两个人之间只有吹风机呼啸的声音。

酒店的电视里放出一首歌,张国荣的《有心人》。

但愿我可以没成长,完全凭直觉觅对象,模糊地迷恋你一场。

5

2012年两人决定老死不相往来后,S突然承认了一件事。自己真的很贱,喜欢那种永远的少年。而永远的少年,都只做一件事。躲在墙角抽烟,通宵喝大酒,为你打架,深夜站在你家楼下红着眼圈说自己的脆弱。以上所有,其实都是一件事,他们只做一件事,想一切办法,让你爱他,然后扭头,再让别人爱上他。

N跟S讲所有不能和女朋友讲的秘密,他有一张长长的Excel表,记录了自己每一段鱼水之欢,详细缜密,逻辑清晰。他轻描淡写说出朋友之间的暧昧以及同一个女生的故事,最后的总结是:但是,我可是他们的前辈。眉眼中带着得意。

如果你看过几部台湾电影,就会明白,N是凤小岳演过的所有角色,S说,你一定会自负一辈子,在自负中死得不明不白。

然后N吻她,问:这和你爱我有关系吗?

6

2009年冬天,是N第一次决定结婚,为了未婚妻变卖家财去了美国,所有朋友都很震惊,特别是他的前女友们。S当时也有了男友,工作稳定,对她体贴,没有特别的好,没有特别的坏。当然,她做的一切都是一个二十七岁的人应该做的事情,学会了用眼霜和定期去美容院,学会了怎么和男人暧昧地说话,同时保持着距离。

岁月并不是杀猪刀,岁月是碗孟婆汤,只会让你变得假惺惺,最后假得连自己最初什么样子也记不得。

N打电话告诉S自己要结婚的事,S正陷在一片鬼哭狼嚎中。她小步退出包厢,站在KTV的门口,笑着说:好呀,恭喜。我朋友生日,有点吵,我们改日聊。挂了电话就冲回去,把手机扔在酒杯里,跳入狂欢中,喝到断片儿,第二天假装什么都不记得。

虽说如此,她还是在他的婚期前,找到一个去纽约出差的机会。他开了很久的车,去机场接她。他留了一撮胡子,还是跟第一次见到他时一个样,吊儿郎当靠在车上,手里还拿着本书,低头看着,感觉看了十年。他再怎么伪装,还是那个顶着泡面头穿着粉色的美特斯邦威翻出一个陆涛领的少年。S站在他面前不远处看他,站了好久,他才抬头,什么也没说,两步走上来,直接把她横着抱起来。他说,你变得轻了。盯着她的脸,仔细打量,问她是不是垫过下巴。S说屁叻。N笑出来,说没想到你也能长成一个妖精。

S把头埋在他胸前,心里百感交集,那双红色底的高跟鞋晃在半空。

没想到,我也能长成一个妖精。

7

本来工作结束后,S应该回国的,N却要让S去家里看看,每一个设计都是自己的心血。当时未婚妻正回国探亲,S带N回家,推开门的一瞬间,看到家里的一切都是自己梦寐以求的,S就特别想转身拔腿就跑。S觉得,N把她想要的一切,都给了别人。特别是他自己。

那顿饭是不欢而散的,如果没遇上暴风雪的话。

晚饭时,S坐在桌边火急火燎地发着邮件,却怎么也发不出去;N在身后的水池边洗着盘子,说起未婚妻的点滴。他说:你知道吗?当时在大学被退学就是因为她,因为她揍了系主任的儿子。哈,不过再怎么说,我是他前辈,而且最后是我泡到了她。S站起来说:我想走了,送我去机场。一开门,发现路已经被暴雪完全封住了。

剩下的整整四天,两个人被困在房间里,失去了和世界的联系。先开始还可以争吵和闲聊忆往昔,到最后,只想少说两句话保存体力。第四天的时候,S终于在两个人一起吃一块小饼干的时候崩溃,对N说,觉得爱上他,是自己做的最倒霉的一件事。这是她第一次承认爱他,因为她觉得,说不定两人就这么饿死了。

N蒙了两秒,拿着车钥匙,把一床被子裹在S身上,要送她去机场。

S不肯,说现在这么危险,路上出事怎么办。N反问她,你愿意和我死一块吗?S用了五秒思考,拉上被子和一包饼干就跟着N上了车。千辛万苦到了机场,两个人都来不及好好抱头痛哭,就匆匆告别。他帮她买好机票,连“再见”也没说,她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他送走了。

S上了飞机才发现手里还握着那盒小饼干,颤了颤嘴唇,想跟空姐要杯水,却变成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失声痛哭,长这么大没这么无助的一刻。感觉自己悬在半空,盘旋了那么多年,始终无法找到一个降落的机会。

她在机场对着他的背影大喊:你他妈不要结婚啊。

N没有回头,还是用食指旋转着车钥匙,最终握在手心里,和她挥手拜拜。S永远不会知道,N没有回头,是因为当时他也在难过。2009年,也是N最落魄的一年。他并没有结婚成功,还失去了一切,佯装出一副要接近幸福的样子,渴望瞒天过海。对呀,别忘了他心里的那行跑马灯。

8

2010年N回国,换成S去机场接他。N完全没了上次机场见面时公子哥样的洒脱,虽然嘴上还在说笑,但是眼神已经丧失了锐气。S把他带回家,帮他涂了满脸泡沫,小心翼翼地刮着他的胡子。N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S耸耸肩:你也帮我吹过头发。N说: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没有交往过一百个女朋友,怎么学会帮女生吹头发?S不小心把他的下巴刮出一些稀稀疏疏的小伤口,然后抱歉地拍拍他的肩膀:这可是我第一次帮男生刮胡子。

S帮N租了房子,和男友断了联系,没说为什么,她觉得也不用解释自己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这件事。她坐在桌边打工作电话,却分心看他在厨房忙碌,把葱姜蒜剁成小碎块,然后一起放油锅里,她喜欢那种味道。想到小时候过春节,自己趴在沙发上看电视,大人们纷纷忙碌,又热闹,又孤独,恰到好处。

S趁着工作间隙,写一点情话存在备忘录里,自己都觉得肉麻,不想给他看见。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刻就是黄昏的时候出去买点水果,要穿过一条小街,两人聊着天,锁着手从街灯下走过。这样,持续了三个月,一天S回家的时候,看到N西装革履地坐在沙发上,开了一张支票给她,说是这个房子两年的房租,谢谢这段时间的照顾。

S点点头:不用客气,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暴雪的时候你也救过我。

N没看她的眼睛,直接离开房间。S恍了几秒钟的神,转身追下去,跑到N面前,一耳光甩在他脸上,问他:你到底值多少钱?我买你。

N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没有说话。

2010年,金融危机过去了,经济渐渐开始好转。N找到了一个曾经和他好过的款姐,又圈到了一笔投资。N在S的留言簿里写下:我是要东山再起的。

S在留言簿里写的呢,是如果你什么都没有了,和我在一起好不好?

9

再次在别的场合遇到N,他又恢复了奕奕神采,S呢,还是心动得不行,看他在人群中看自己的眼睛,举起香槟杯浅浅笑着,都忘记了他的臂膀正在被别人挽着。

N说自己骨子里就是一个商人,没有办法,不想浪费聪明才智,哪怕在爱情里,也很明白,自己要用什么去置换什么。S问他,那么,你和我能置换什么?N说,就是因为发现你我什么都没得换,这笔生意就不做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们牵着手在台北逛夜市。她把一颗牛丸塞进嘴里。如果不做生意,为什么拖我的手?

因为喜欢,喜欢此时此刻的这种场景。N连这种不负责任的话,都能说得极其自然。

S从时尚杂志跳槽,去了电视台,专门做社会调查,在业内也有了点名气。N用了两年时间,渐渐回血,又摆出了超出从前的派头。不知道他们两个是否算过得越来越好了。N身边的女友络绎不绝,和S的感情,却从未上过议程。两个人好像因为认识的年月多了,也没强求什么,过好自己的生活,偶尔见面,看到对方都开心,做该做的事。

其实,是S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持久的喜欢,延绵至今。

一次路过一家标称“×老板是个王八蛋捐钱和小姨子跑了,工厂清仓大甩卖”的店,正好在放戴佩妮《你要的爱》,放得整条街都听得到,竟然也放出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S从外地回来,背着双肩包,就在那个路口站着,发现了一件很操蛋的事:原来过去了十多年,清仓的价格都从一元变成十元,她却丝毫没有长进。

来接她的男朋友看她站着不动,拎起她背上的背包问:怎么了?

S说:你知不知道我喜欢道明寺?

男朋友乐不可支,揉着她的头发,说:姑娘,你知不知道自己三十了啊。S挺难过的,又说了一遍:是啊,可是我还是喜欢道明寺啊。

她以为这位男朋友,真的一点也不懂自己,马上要和他分手才行,之后没多久,两个人就结婚了。

10

能和这一任男友结婚,还要托N的福。本来2012是“世界末日”,S和N约好去看一场演唱会,他们觉得如果全人类都死了,一定要一起听场演唱会。一时兴起,决定开车去别的城市,就是为了一些洋洋洒洒散在岁月里的老歌。一路上开着所有窗户,冷风灌满了整辆车,在高速上飞驰而过。两个人一起唱着歌,唱着大学时候,每个人都会唱的每一首歌。

刚入学的时候,还流行办舞会,两个交错旋转的大圆跳着圆圈舞,女生里圈,男生外圈,不断地交换舞伴。跟台湾的学校学的,杨海薇的《第一支舞》。后来S因为工作关系去KTV听过演唱者本人唱歌,她坐在一边激动得都说不出话。但是又很想告诉她,你当时要是多唱一个“耶咦耶,啊,哦耶”什么的,我就能在这首歌结尾的时候牵住N的手了。这样的话,故事会不会有些不一样?

S和N在半途经历了世纪大堵车,两个人在车上等得心急火燎,最后N说,我们下来走走吧,还没走过高速呢。S说好呀。两个人就这么走着走着,N随口就说出来: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她吗?我大学时候跳舞,第一个牵手的女生就是她,之后做的所有坏事,只不过是为了引起她注意,再然后为她打架,为她退学,为她成为她想要的男朋友的样子。我就是喜欢,没有什么为什么,你懂吗?之后他唱起了其中一句:只要不嫌我舞步笨拙,你是我唯一的选择。

S听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了。我怎么可能不懂?你这个大傻×。她心里想着。

那次演唱会谁也没去成,知道女孩回头找他之后,S转身就朝着相反的方向走了。N没追她,在她身后大喊着,1.41421356237309504880……每个数字都被揉碎在风里,他喊得越大声,她越听不清。

她捂着耳朵,想着,多么自负的一个男生,才会去背根号二。这是他对她说的最后一段话,一串逻辑的数字,不代表爱,也不代表不爱,只代表他会背根号二。

她打电话给男朋友,之后蹲在路边等他。他开车赶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S抬头看着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咱们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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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不知道等到几点,S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小护士推门进来,拍拍她的肩膀。S一睁眼,就是一脸慌张。小护士说,你说帅的那个,母子平安。S木然地点点头,坐直身子,才发现出了一身冷汗。

已经凌晨三点钟,S浑浑噩噩地从医院里走出来,开着车狂飙到龙腾大道。对着黄浦江一直哭一直哭,哭到天亮。先生打来的电话没有间断过,手机几乎都要震到没电,手机亮着的最后一下,她发短信给他,说:还是离婚吧。

对于N的承诺,只有过一条,她兑现了。当再也不要想起对方的时候,就写一个故事给这段心碎的半圆。她叫S,随时准备爱你,Stand by的S;他叫N,永远不会长大,Neverland的N。

她坐在水泥地上,抱着膝盖,看着天一点点亮起来。S觉得,人生好像一个沙漏,生命不过是上面的沙子要一点点落到下面的部分。但为什么我们那么倒霉,遇到那颗卡在你生命里的石头?自从它霸道地落在中间,时间流过,带来了皱纹、赘肉和眼袋,关于变老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的。只是,我们再也不会长大了。

窗外有猫吗

文 / 陈谌 90后作者 吉他手 @陈谌CC

来到这个城市第三个月,我依然在给自己找一个栖身之所。

前些天在报纸上看租房信息,无意中瞄到一间地处繁华地段的高层单身公寓,租金一个月才一千。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自己一定看错了,毕竟现在这个年代,在这样一座大城市里,这个价格简直就跟白送无异。

揉了揉眼睛凑近报纸读了好几遍,才确定上面白纸黑字写的确实是“2室1厅1卫,精装修,楼层19,1000/月”。我琢磨着这八成是报纸印错了,要么就是发租房信息的房东吃错药了,即使再不缺钱也不至于登这样一个价格吧?我深信这样一间公寓一个月两三千都妥妥有人抢的,不知道这究竟是在搞什么名堂。

我半信半疑地打了个电话过去问,房东说房子还在,有不少人看过但依然没有人租,还说我随时都可以过去看房子。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下午就迫不及待地坐公交车到了那里想看一看究竟。

这是一个很高档的小区,环境、绿化、基础设施都非常好,里面停满了私家车,房子的楼层也都非常高。我照着地址找到了那栋楼,坐电梯直达十九层,房东已在门口等我。

房东是一位六十来岁的老人,神色语气都很平静,和我简单寒暄几句后,他就带我看了那间公寓,无论采光通风都非常好,因为是十九楼,视野也非常开阔,房子装修得也很不错,有空调有电视有热水器有洗衣机有网络,所有东西一应俱全。

我转了一圈,确定一切正常后,转头问房东道:“这房子确定一个月租金一千吗?这么便宜?”他很和蔼地笑了一笑,然后缓缓地说:“是啊,已经有无数人问过这个问题了。”我很惊讶地追问:“那他们为什么都不租下来呢?”他说:“你别着急,我还没有跟你说这套房子的故事呢。”我心里一惊,心想这房子还有故事,难道是闹鬼的凶宅吗?

他找了张凳子坐了下来,示意我坐在他的对面,然后跟我讲了一个很不可思议的故事。

“这个房子原本是我一个老朋友的,他姓艾,年轻时奋斗了很多年,后来经营了一家公司,有了不少钱。可是他直到四十岁才有了一个女儿,名叫艾落落,家里人都叫她小艾。因为他老来得子,这个女儿对他而言就像掌上明珠一样宝贝。

“女儿长大后,婚姻大事就成了首要问题。小艾长得很不错,但是由于她老爸对她的管束向来很严,她平时很少和男人接触,即使有看上她的人,她的家庭条件也让他们望而却步,不敢高攀,所以她一直都没有找到什么好人家。

“大概三年前,小艾觉得自己被她老爸管得太多,为了有机会去认识自己想认识的人,就想搬出来自己生活。她老爸为她买了一套房子,就是这间单身公寓,应该也是这个地段最高档的公寓了。她老爸真的很疼她,为她花多少钱都愿意。

“她搬进来以后,起初也过得挺自由,但是日子一长难免觉得寂寞。直到有一天晚上,她忽然听到卧室窗外传来了猫的叫声。这个小区里有钱人多,养宠物的也不少,尤其养猫的居多,但是从十九楼的窗外传来猫的叫声还是非常诡异的一件事情。

“她打开窗户往外看去,原来在十九楼的窗户底下有一个很窄的平台,在楼道里游窜的猫可以轻而易举地跳上来,而猫这种动物,在发情的季节,半夜叫得厉害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你可以随我过来看一看这个平台。”我随着房东到卧室的窗口向下望去,果然有一个很小的平台,虽然很窄,但是以猫的敏捷身手,跳到上面真的不成问题。

靠在窗边,房东清了清嗓子接着跟我说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都是后来小艾自己叙述的,我至今也觉得难以置信。她是一个很喜欢猫的女孩子,就趴在窗口把猫抱进了卧室,没想到猫一碰到地板忽然就变成了一个男人,长得俊美无比。她站在原地愣愣地看了很久,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可是对方非常恭敬地给她鞠了一个躬,牵起她的手跟她跳起舞来。

“由于她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地跟男人接触过,一舞过后,她很快就迷恋上了这个俊美的男子,并和他发生了关系。事毕后,那个男子起身走到窗边,做了个手势让小艾帮助他落到那个台子上。他一接触到台子瞬间又变回了猫,然后便迅速消失在了夜色里,其间他一句话都没有跟小艾说过。

“从那以后,每天晚上都会发生这样的怪事。一到深夜,窗户底下就会有猫的叫声,小艾打开窗户都会看见一只不同毛色的猫,把它抱进房间后它就会变成一个男子,虽然每天都不是同一个人,却总是无一例外的俊美。两人共度良宵后,小艾就会帮助男子回到台子上,他又会变成猫跑掉,不留下一点痕迹。

“她说她也曾想过和那些男子交流,和他们聊聊天,甚至谈谈感情,但是他们从来都不会说一句话,总是跟她做完就走,也不曾想过留下来。小艾隐隐觉得这应该是一种不允许被破坏的规则,大概由于他们的本质依然是猫,所以只具备交配的能力,没有与人交流的能力,更不用提谈感情了。自己反正每天都有人做伴,有乐子可以找,还不用担心会怀孕,既然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她最终还是到了要结婚的年龄,她也说服自己不能沉浸在这种无果的快乐之中,所以当她爸爸介绍了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给她认识时,她也坦然接受了这段婚姻。她告诉自己,婚姻和爱情是两回事,过日子肯定不会有那么多激情,自己也该收收心,当一个持家的本分女人了。

“她爸爸给他们举办了一场非常盛大的婚礼,当天的来宾非常多,都是这个城市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小两口敬了一圈的酒也难免有点微醺。婚宴过后大家把他们送回新房后就散了,也没有闹洞房,只希望他们能好好休息一下,而他们的新房正是这间公寓。

“那天晚上新郎大概喝得胃不太舒服,就靠在卧室的窗户上想透一透气,而小艾此时也醉得有点意识模糊了,看见新郎站在窗口,竟然习惯性地误以为是猫准备要跳上台子走了呢。后来的故事我不用说你也想得到了吧?小艾亲手把她可怜的新郎推下十九楼摔死了,毕竟人和猫不一样,那个台子接得住猫,却没法接住一个人。十九楼呢,啧啧,虽然当时我不在现场,但依然可以想象有多惨。”

听房东说完,我的背后冒出了一阵冷汗,心想原来这个房间发生过杀人案啊,但这未免也太离奇了一点,就好像童话故事一样。

我对房东说道:“难怪这个房子这么便宜都没有人租呢。可是它为什么会到了你手里呢?还有小艾她后来怎么样了?”

房东笑说:“小艾后来去了哪里我不知道,也不能告诉你,我只能告诉你她爸爸最终把这房子给了我,而我因为自己有房子,所以就把房子拿来出租。但我是个讲原则的人,我觉得我有义务把属于这间公寓的故事告诉租房的房客,价格就是这么便宜,至于你敢不敢住,那就是你的事情了。”

我听毕哈哈大笑,觉得这一定是房东跟房客开的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我向来是个不信邪的人,于是便租下了这套房子,以一个月一千块的房租。

搬过来之后,我却从来没有在夜里听到过窗外的猫叫声,甚至连猫的影子都不曾见到过。于是我释然了,故事终归是故事而已,信则有不信则无,那些房客真的是太天真了,白白把这么大的一个便宜给丢了。

一个人的生活平平淡淡,不温不火,我渐渐在这座城市扎根下来,属于这间公寓的有关小艾的故事,也渐渐被我遗忘掉了。

然而漫漫长夜那深入骨髓的寂寞,却如猫爪挠心一般日复一日地在无尽的黑暗里吞噬着我的心。

没有尽头的路 / Cocu_刘辰

漫长的道别

文 / 八月长安 作家 @八月长安就是二熊

2003年的深秋,我高中一年级,第一次听说××的名字。

就叫他××吧,起名字很累的。暗恋故事的男主角本来就不应该有名字。

无法大声讲出来的名字,叫××就够了。

高一第一次期中考试前,我后桌的女孩忽然看上了一个体育特长生,忍不住拉着我们几个去体育场上看他跑圈。体育特长生发现居然有女生观摩,立刻像吃了兴奋剂一样,百米冲刺使出吃奶的劲。

后桌却忽然冷了脸,大失所望的样子。

回班之后她就宣布自己不喜欢这个体育特长生了。

我问为什么,她说:你没看到吗?他冲刺的时候,迎风跑,脸抖得丑死了!他!脸!抖!

对后桌来说,“喜欢”不过就是一种寄托,青春期的少女幻想长着翅膀在空中盘旋,时刻寻找着真实的躯体作为落脚之处。只可惜体育特长生这个宿主不够完美,对不起她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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