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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谌 当前章节:15473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29

然后外面便是一阵丁零哐啷的乱响,好像交战还很激烈。莉莉安在里面什么也看不见,却等得既揪心又焦心,她心想这恶魔怎么还玩入戏了呢,听这动静好像打上瘾了似的。她一方面怕恶魔伤了王子,也怕不明真相的王子下手没轻重把恶魔给刺死了。

好在十分钟后,外面传来了恶魔的声音:“好的,王子你赢了,我投降,这就带你进去见公主。”

然后莉莉安就看见了她朝思暮想的王子。

怎么说呢,当时的这个场景绝对是用尽世上的语言都无法形容的,空气里除了沉默还是尴尬的沉默。王子见了莉莉安显然是一副世界观崩塌的神情,而莉莉安见了王子也是心里一万句“我嘞个去”。原来这个王子长得既不高也不帅,和恶魔站一起反而把恶魔衬得有点帅气。

恶魔看场面就快要控制不住了,赶紧过来给莉莉安松绑,顺便在她耳边小声地做思想工作:“我跟你说,你不要有抵触情绪,人家千里迢迢来救你,说明人家有一颗勇敢的心,是个靠谱的男人。你自己不也经常说吗?长相不重要,性格才是最关键的,现在你可不能自扇耳光啊,不管他长得怎么样,先试着相处一下嘛,对不对?说不定两个人相互了解了就有感觉了。而且这主意也是你想出来的,下次再找人救都不一定有人救你了。你看你都二十六了,还挑三拣四的,再不嫁想到多少岁结婚生孩子?想当高龄产妇还是咋的……你不要瞪我,又不是我能决定的,只能说这都是命中注定的……”

然后王子就牵着莉莉安公主的手下山了,一路上两人交谈甚欢,颇有好感。直到回了王宫,莉莉安才觉着有点不对劲,因为竟然都没有人夹道欢迎公主的平安归来。正纳闷呢,国王就从外面走进来,说莉莉安你这几天都跑哪里去了,怎么都没见到你,而且回来还带了个男人。

莉莉安吃惊地说:“父王你竟然没有派人来救我?”

国王很吃惊地说:“救你?你出什么事了?”

原来国王依然没有看到枕头下的那封信。

莉莉安又转头问王子道:“那你怎么会来救我?”

王子沉默了半天才很尴尬地说:“是恶魔找我来的。”

与此同时,恶魔正在山上笑得合不拢嘴。原来趁莉莉安下山送信的时候,他也跑去邻国找了个娶不到公主的王子,告诉他自己过两天会绑架一个公主,只要他来救她,她的父亲就会把女儿许配给他云云,然后他跟恶魔也演了一出假装救公主的好戏,只是在见到莉莉安的时候,王子也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

不过无论怎样,恶魔用他自己的方式撮合了一段好姻缘。结婚那天他也参加了婚礼,作为莉莉安公主和王子的证婚人。而直到现在恶魔依然在世界上不停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无私地帮助着我身边的好朋友们,这也是我之所以能够听说这个故事的原因。

一瞬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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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理老大遗物的时候,无意发现了一本相册。

作为老大在这个城市唯一的好朋友,我自然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了这个工作。在他被宣布脑死亡后的第三天,我便到他家里开始把他的私人物品全都分门别类,然后分箱装好,准备寄给他的家人。但刚忙到一半,这本放在床头的相册却吸引了我的注意,而当我打开它,一页页地将它翻看时,一种迟滞的悲伤才渐渐在空气中蔓延开来。

其实老大生前是个非常热爱摄影的人,因此他有着很多很多的相册,然而这本相册却是最特别的一本,因为里面没有任何一张与珊珊有关的照片,只有一张张光怪陆离的长曝光照片,有线条状的闹市人流、光晕模糊的街景、色彩斑驳交融的花草,还有旋转的午夜星空。

我知道这些相片都是有情绪的,就像梵高的画作一般,是一个孤独的人一生精神世界的写照。然而老大并非梵高一般的天才,也绝非是个疯子,我知道他虽然不普通,但他的特殊并没有给他带来过什么现实意义上的幸福或是痛楚,于是他内心的复杂究竟从何而来,我便不得而知了。

一切都是个谜,包括他为什么会突然离开这个世界。

这是一个很温暖的午后,我坐在他的书桌前看着他拍的相片,心想如果他还在的话,我们可以像往常一样一起喝杯茶,然后聊聊天,不知不觉就能度过这个漫长的午后,然而现在,所有美好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我转头望了望窗外晴朗得有些冷漠的天空,一幕幕往事开始浮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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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是我的高中同学,之所以会叫他老大,并不是因为他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是个大哥级别的人物,仅仅因为他个子很高,190cm的个头让他看起来鹤立鸡群,又难免显出几分笨拙,所以才有了这么一个颇有些戏谑的称呼。

之前他并不怎么引人注目,我和他也素无交集。由于个子高,他总被安排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平时不怎么说话,成绩也一般,每次被老师点名总是要过个半分钟才慢吞吞地反应过来,让人感觉是个迟钝异常的人。

我第一次对他有些印象是在一次物理课上,老师无意说起初中的一个物理实验:一个人抓住一根长尺的一头,随时放手,让另一个人在底下接,接到的刻度可以表明一个人的反应速度有多快。我们当时在底下起哄说想玩玩看,老师眼看快下课了,课也讲得差不多了,于是就答应了我们。他先后喊了几个同学上来测,结果他们中反应最快的也都只抓住了尺子的中段。

当他最后叫到老大的名字时,我们纷纷回过头看他。他果然又是盯着课本在愣神,过了好一会儿才被电击似的猛地站起来,引得全班一阵哄笑。当他走上讲台的时候,我们都有一种莫名的期待,像是等着看他出丑似的,毕竟老大这么迟钝的一个人,能接得住尺子才怪呢。

怎料老师一放手,老大稳稳地接住了尺子的最底端,顿时引得全班一阵惊呼,就连老师都在一旁愣住了。他不信邪地又帮老大测了几次,结果老大每次都稳稳接住了尺子的最底端,我们在底下纷纷惊得目瞪口呆。

“没想到这位同学的反应还是蛮快的嘛。”老师沉默了半天,最后才冒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他听见下课铃响了,便让我们下课了。

这件事虽然被大家议论了两天,但后来在大多数同学心里都没有留下什么过多的印象,毕竟就算老大接尺子特别厉害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作为一个存在感一直很低的人,他终归不会在别人的目光中停留太久。

可我却在那时对老大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我隐隐觉得在老大身上一定有着什么故事,或许孤僻的外表只是他的一个假象,甚至仅仅只是一种暂时无法逃离的状态罢了。

但我却始终找不到什么机会去接近这个成天总是在发呆的同学,有时候看他在走廊上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看风景,便想过去和他说一说话,但是一时也想不到什么可以问的,而且最主要的是他每次这般发呆的时候,神情总是特别地专注,让人甚至都有些不忍心去打扰他。于是日子一天天地过着,一转眼高中就毕业了,高考后我们都去了各自的城市,就这样失去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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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我来到这个城市工作,因为入职需要证件照,我便来到了公司旁边的一家小影楼,没想到我在这里竟遇到了老大,此时他已经是这家影楼的老板。

他的样子这些年来并没有多少的变化,尤其是他那190cm的显著身高,得以让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他告诉我他高考失利后便独自来这个城市闯荡,由于喜欢摄影,他帮别人打工的同时也自学摄影技术,几年后终于有钱开起了自己的这家影楼。

从聊天的过程中我发现老大其实挺渴望交流的,只是比较羞涩而已,不太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因为在这个城市没有什么熟人,我和老大便渐渐成了好朋友,工作之余我经常来影楼找老大,看老大拍照修片。

一天我忽然和他提起高中物理课上发生的那件事情,老大很惊讶地说没想到我还记得那件事情。

“嗯,高中的事情我都忘得差不多了,但偏偏那件事情给我很深的印象,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这个……我真不知该从何说起。”老大叹了口气。

“说说吧,咱们是朋友对不对?”他这样一来反而更激起了我埋藏多年的好奇心。

“事实上我可以做得更好,我不仅能接住尺子的最底端,还能按要求接住任何一个刻度,精确到毫米。”

“不是吧?你开玩笑的吧。”我表示难以置信。

“你有没有想过,对于时间的概念都是由人的主观意识决定的,一秒钟究竟有多长,说到底都是人的主观感受,但也许对于一只苍蝇来说,一秒钟能有人眼中的一天那么长,而对于一棵树来说,一年却可能只有我们眼中的一秒钟那么长……”

“你为什么忽然说起这些?”

“其实我有这样特殊的能力,我能将自己意识的速度加快或者放慢。”

“啊,差时症?我在《李献计历险记》里看到过这种症状。”

“不不,我也看过那个片子,我和他不太一样,我能主动控制这种感受,就像相机能自由决定变焦倍数一样。”

我这才忽然明白老大在高中时候经常发呆的原因了,他只是将自己的意识速度放得很慢,这样周围发生的一切才会显得快起来,一节漫长而无聊的课对他来说也会短一些。而这也是为什么老师每次点他名字他半天才反应过来,并不是因为他真的迟钝,而是等他用一秒钟时间反应过来,现实中可能已经过去二十多秒了。

“所以你接尺子的时候,是把自己的意识加速了?”

“是的,只要我把意识加速二十倍,无论你什么时候放手,尺子落下来就和棉絮一样,接任何刻度也是一个道理,意识越快尺子落得越慢。只不过加速太多的话我主观上要熬过的时间就太长了,所以我一般不表演这个,很累的。”他有些腼腆地笑道。

我表示很羡慕老大的这个能力,老大却说这个能力并不能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好处,除了读书时能够把一堂课以这样一种方式快进掉以外。但他这些年渐渐感到放慢意识是一种罪恶,因为不知不觉就把一段很长的时间给瞬间挥霍掉了,所以现在他都不怎么去用他的能力了。

我问他,可是加速意识并没有什么问题啊,还能给你很多额外的时间不是吗?他笑着摇了摇头,说除了抓尺子之外,至今还没想到什么实际的用途呢。

但其实他只是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遇到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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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是老大救下的一个女孩,就在他影楼旁边。

那天晚上他关店回家的时候,忽然听到了求救声,他发现原来是旁边的小巷里一个女孩被抢劫了,他循声过去,发现两个歹徒都各自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小刀。

老大说他当时没有想太多,上去就和歹徒搏斗,两个歹徒无论怎么努力都刺不中身形如此高大的老大,反而被打得满地找牙。那个姑娘得救后十分感谢老大,说自己名叫珊珊,没想到老大身手如此敏捷,是不是学过武术跆拳道什么的。

但其实只有我知道,老大那天晚上只是把意识加速了罢了,歹徒拿刀捅他在他眼里不过是慢动作,就像人为什么用手永远打不死苍蝇一般。

可是老大后来每次说起这件事情却都心有余悸,他告诉我,尽管他的意识可以加速,但他的身体却不能,因此他看到歹徒刺过来的时候,需要提前很多并用尽力气去躲才能躲过,他这么做其实还是很冒险的。

不过珊珊并不知道这件事情背后的秘密,她出于感激后来经常来影楼找老大拍写真,这么一来二去便渐渐和老大好上了,成为了老大的女朋友。

有了女朋友后的老大开始变得开朗起来,我经常能从他的脸上看到笑容,也再没看见他发呆了。我想他终于像自己承诺的那样不再放慢自己的意识了,毕竟没有人愿意快进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的时间。

老大给珊珊拍了很多照片,都被他很仔细地修过,打印出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一本本相册中。那段日子珊珊是他摄影唯一的主题,他们在一起很幸福,这能从那一张张照片上如花的笑靥中读出来。我一度以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会结婚生子,组成幸福的家庭,但这一切都只是我个人的美好愿望罢了。两年后珊珊离开了老大,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其中的原因作为旁观者,我不得而知,但就像每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一般,很多事情并不需要什么理由。

失恋后的老大显得很痛苦,那几个月都是我陪他度过的,他的影楼不再营业,而他每天就是躺在床上不吃不喝,有时一躺就是一整天。

当我渐渐发现老大又开始发呆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一定是他又重新开始放慢自己的意识来熬过每一天的时间,不免替他感到担心。

“你这样可不行,你是在挥霍自己的生命。”我劝他。

“我知道,但是你不懂我的痛苦。”

“你们俩不是才在一起两年么?我见过太多一起七八年了还分手的情侣呢,他们最后不也都好好的。”

“不,对我而言,我和她已经在一起好几个世纪了。”

老大的这句话把我给镇住了,我猛然意识到老大所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都会故意把意识加速得很快很快,这样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才会变得很长很长。我时常会看着她凝固的笑容,就那样久久地凝视着,以至于彻底忘记了真实的时间,那时候每一天真的都像一年那么长,但是却很开心。”

我不知该如何去安慰老大,毕竟我无法想象和自己爱的人相处了几个世纪后,感情会发展到怎样的一个程度,我只知道这对于老大来说是个无可比拟的创伤,他以自己的方式付出了太多太多,以至于最终耗尽了自己,然而对方却无法和自己同步。

之后我一直担心老大会想不开,直到上周老大被发现在影楼里失去了意识。尽管送去医院的时候显示他还有生命迹象,但是几天后医生告诉我,他的脑部功能已经永久丧失了,最终还是无法逃离死亡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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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转头望望窗外已经是傍晚时分了,这个静谧而美好的午后是如此的仓促,不知为何我竟丝毫没有察觉到。

翻到相册的最后一页,我发现上面写着这么一句话:“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是一台坏掉的收音机,我的意识像一卷磁带一样被快进或慢放,然而无论怎样,快进过的时间我无法再倒带,转瞬即逝的东西最终还是变成了虚无,再也无法被重温。”

于是我终于知道,老大在那天无限地把自己的意识放慢了,就像他曾经提到过的那棵树一般,当他的一小时,甚至一分钟结束前,他可能早已在某个时刻老去了。

然而那时的他,究竟在想着什么,我们这些被时间拖着走的凡人们,也许永远都无法参透,这本相册或许正是他临死前所看到的所有壮观景象的部分写照,但那些画面究竟是怎样的,我却已经无从知晓了。我只能偶尔闭上眼睛,去想象他脑海里,这个正在急速变化的世界,这个宛若烟花一般绚烂的,缤纷旋舞的,却又转瞬即逝的世界。

无论是苍蝇还是古树,生命的价值也仅限于他们自己而已,我们所有人,都只是个旁观者,就像老大一样,我不知道当他独立于这个世界外很久后,还有没有人会记得他,但他对于这个世界的所有感悟与体会,尽管已经无从考证,却可以是永存的。

当我合上相册的那一瞬间,好像也过了一万年。

如果可以,我多希望这急速向前飞奔的世界为你停下时间。

杀手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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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人对于杀手的印象都有点过分理想主义。

尤其一提到职业杀手,非得是身手敏捷,全身肌肉,会使十八般兵器,冷酷无情,独来独往,行踪不定,爱穿黑色风衣戴黑色墨镜,各种犀利各种霸气各种拉风……

我想说你们都误会了,我穿轻松熊的睡衣,用HelloKitty的手机链,而且今年是我本命年,我他娘的还穿着印有海绵宝宝的红色内裤呢,但这丝毫不影响我成为一个骨灰级的职业杀手。

说到底,做杀手最精髓的地方在于让别人看不出你是个杀手,如果你脸上写得满满都是杀意,好像全世界都欠你一百万似的,再把手枪别在裤腰带在街上晃来晃去,我觉得你先被人杀掉的可能性大一点。

其实很早的时候,杀手一般是世家,他们会受到犯罪组织或个人的委托去杀人,前提是有一笔不菲的报酬,他们才会行动,杀完人留下名片或者标志,告诉别人是你干的。这有点像搞品牌效应的味道,一方面让天下人闻风丧胆,另一方面告诉大家这桩是版权所有,顺便打打广告。

但是到现在这个时代,杀手不可能到处打广告,毕竟电视广播不给播的,你更不能在大街上像办证的一样贴手机号写个“帮杀人”。你也不可能去给个人服务,一方面你不知道他会不会事后把你卖了,另一方面对方的理由也许会很蛋疼,你不可能老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去帮人杀人吧。

所以大部分的职业杀手现在都是为特定的犯罪组织服务的,平时有正经工作,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组织里有需要去暗杀谁,你再接任务出动,不用问这问那的,干完拿报酬,干净利索又高效。没有任务的时候,你该干吗干吗,别给自己找麻烦就是了。

我干这行已经有些年头了,上头是一个很神秘的犯罪组织,具体是干什么的我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一般过几个月就会让我去杀一两个人,报酬拿得还算丰厚。他们很喜欢派我去杀人是因为我杀人的手法很特别,我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动刀动枪,一般会用造意外的方式,比如半夜潜入别人家里开煤气,在交通工具上做点小手脚之类的,这样风险会小很多,即使没杀掉,对方也不会有所警觉,这同时也给组织上省去很多后顾之忧。

不过干这行有一点非常不好,那就是没法找女朋友,而我到达适婚年龄都已经是两届世界杯前的事情了。其实倒不是组织上不让找,而是我自个儿觉得这职业风险太大,谈女朋友对人家姑娘有点儿不太公平,毕竟生活不是演电影,总能让你活到最后跟女主角灰头土脸地在硝烟废墟中激情拥吻,万一哪天挂掉了人家该多心疼啊。

总之,我还算享受现在的生活方式,一个人独来独往也不错,至于啥时候金盆洗手,我也不知道。

我的职业生涯一直都还算是一帆风顺,至少从没失过手,直到前两天接到的一个任务让我有点头疼。

组织上发配任务的方式有点奇怪,他们在网上开了一家淘宝店,专门卖袜子,需要我接任务的时候,他们会给我发个店铺打折的邮件,然后我就知道又到了得上淘宝拍一双袜子的时候,交易成功后隔天就会有专人送快递上门,包裹里当然除了袜子,还会有需要我去除掉的人的各种信息,照片啊地址啊个人资料啊什么的。

我实在觉得这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即使是出于安全或者保密上的考虑,也不用这么费劲吧?不过我琢磨着整个组织的经费大概也就是从卖袜子里赚来的了,别说这袜子的质量还真不赖,而自从干了这行以后我的袜子也就穿不完了,一杀人就得买袜子,堆了满满一个衣柜,全是十成新。

我心想,金盆洗手以后大概自己都可以开店卖袜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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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照例快递送上门,我拆开一看,让我杀一个倒卖摇头丸的,一看照片就是个吸毒的,萎靡不振半死不活的表情,估摸着用不着我去杀他,他都活不了几个月了。

仔细看过资料之后,我准备晚上去他家踩点。为了避人耳目,也防止被他看到后起疑心,我只带了手机钱包钥匙,穿着一身休闲装,到镜子前一照,简直就像个嫖客一样。我坐公交车到了那个小区前,放眼望去觉得还挺高档的,一般这种毒贩子,住的都是便宜的旧房子,没想到这家伙还算有点儿资本啊。

寻着地址走到了他家的大门前,我试探性地敲了敲门,心里盘算着如果他开门我就说找王大爷,毕竟一个小区里没有“王大爷”的概率是极其低的。

敲了半天没人应,我刚想转身走,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把我吓一跳:“你他妈的给我滚,你还回来找我做什么?再敲我就报警了啊!”

听到“报警”两个字我吓得屁滚尿流,转身就匆匆下了楼,边走边想这里面的人胆子也忒大了点,自己是卖毒品的还敢叫嚣着报警,简直不懂礼貌啊,黑吃黑哪有找警察的。

回到家以后我反反复复又把资料读了好几遍,里面明明说的是这个家伙单身没有女朋友,即使两天内找了个也就罢了,可是听那女的口气两个人像是已经分手了,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有那么快吗?两天时间一段感情就从开始到结束啦?

不过仔细想想也奇怪,这地址按理说也是他本人的,既然分手了他怎么会被女朋友给赶出自己家了呢?真是莫名其妙。看来不是一个圈子的人,的确难以读懂彼此的悲伤。

第二天下午我换了套衣服准备再跑一趟,这次我换了套西装领带,夹了个公文包伪装成卖保险的,还顺便揣了把军用小刀在怀里,准备实在不行就来硬的得了,毕竟这次的情况实在是太复杂了,毒贩子警惕性又高,去太多次容易引起怀疑。

当我再次来到他家门前,准备敲门的时候,却发现门是虚掩着的,压根没有上锁。我有些紧张地轻轻推开了门,里面关着窗户拉着窗帘一片漆黑。我犹豫了片刻还是脱了鞋子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但越发觉得这次的任务有点不太对劲,我背后前所未有地出了很多冷汗,这诡异的气氛仿佛自己随时有可能被一颗从暗处飞来的子弹打穿脑门一般。

还没走两步,客厅里的灯忽然开了,差点没把我吓死,有一个女的坐在沙发上,披散着头发,地板上堆满了用过的抽纸。

“你是谁?”她抬眼用沙哑的声音问我。

“呃……那个……卖保险的卖保险的,不好意思刚才没敲门就进来了,我不是坏人不要误会……”我毕竟是职业杀手,赶紧收起自己的紧张冲她笑了笑。

“噢……卖保险的,你坐吧。”她指了指旁边的一张椅子。

她这么一说我反而有点不知所措了,我说自己是卖保险的原意是让她把我赶出去,这样我就能全身而退了,没想到她让我坐。这什么心态啊?真的要找我买保险吗?

我心里打着鼓坐在了她旁边,这是个挺漂亮的姑娘,年龄大概二十出头,眼眶红红的,像是大哭了一场,看这满地的抽纸,她究竟是有多能哭啊?还是用来收拾别的什么液体。

“你有哪几种保险?”她吸了一下鼻子,问我。“啊?保险保险……有……健康险、养老险、意外险……还有……伤害险……”我实在是没这方面知识,只好随口胡诌了几个。我象征性地翻了翻公文包想找一找有什么可以冒充保险单的表格,怎料一不小心把揣在怀里的军用小刀给掉在了地板上。

然后气氛就尴尬地凝固了。

过了半天,她看了我一眼道:“卖保险为什么还要带刀呢?”我告诉她:“这个嘛,是为了告诉顾客,生活中危险是无处不在的,比如这把小刀,我很可能一不小心就被它划伤了。”为了演得更逼真,我狠狠心在自己的手指上划了一个很小的口子,然后疼得龇牙咧嘴,“你看,这虽然是个很小的口子,但是一旦处理不当感染化脓破伤风,还是有可能带走我性命的,所以既然生命如此脆弱,买份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我为自己这一通临时杜撰出来的扯淡有些洋洋得意,但是看见手指的血还在流个不停,便又收起了笑容。她愣愣地看了我半天,然后抽了一张纸递给我让我把血擦掉,嘴里嘟哝着这年头卖保险的都是用生命在卖啊,还得在自己身上动刀子,还说感觉不买都对不起我了。

我心里哭笑不得,心想你要真找我买我可要露馅了,下次说什么也得把准备工作做充分了,好歹放点给客户填的表格在公文包里。

她想了一下忽然跟我说:“如果自杀的话,保险公司赔不赔啊?”我尴尬地笑笑说:“自然是不赔的,小姐,而且你都死了,还要钱干什么?”她忽然跳起来一拍桌子激动地喊道:“老娘要花钱雇人杀了那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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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也觉得有些荒诞了。我试着让这个姑娘冷静下来,然后跟她聊聊那个男人的情况。

“话说……你的男朋友……”

“请叫他前男友好吧。”

“那个……你的前男友,他是干什么的?”我试探性地问了她一句。

“他是健身教练。”

健身教练怎么还卖摇头丸呢?我听完不禁摇头,心想这简直比杀手去卖保险还要讽刺,而且看照片那样子也没看出几块肌肉来,健的哪门子身。

然后她就跟我絮絮叨叨说了她和她前男友的各种事情,怎么认识怎么相恋怎么劈腿怎么骗了她怎么把她甩了,她说她这两天刚刚失恋,所以心情很差。

我坐在那里憋着一直想笑,心想这毒贩子也太奇葩了,当个健身教练也就罢了,还乱搞男女关系,为人很不低调的说。

我安慰她道:“既然这样,你何必再为他难过呢?相信我,恶人总会有恶报的,他的报应就快来了。”

她“哦”了一声,显然不相信我说的话。

“那个,你知道他现在人在哪里吗?”

“怎么,你要帮我去教训他吗?”

“这个……不是啦,好奇问问而已……”我抠了抠鼻子,假装毫不在意。

“他这两周跟新女友去旅游了,找他也找不到,哎,你找个人帮我把他坐的飞机弄掉下来呗。”

我说:“拜托,我不是杀手,更不是恐怖分子,你要杀他就算了,干吗要把飞机上的无辜乘客都弄死啊?”

“那我还是死了算了,刀给我。”她伸手向我讨那把军用小刀。

我心里盘算着,这下情况就很复杂了,我的目标去旅游了,他的前女友还在他家里,万一这女的在他旅游期间想不开自杀了,肯定要把警察给招来,到时候再想杀他就很难了,所以我无论如何还是先稳住这姑娘再说吧,顺便也能多问到些有价值的信息。

我和她聊到晚上,陪她吃了顿饭,再安抚她睡下,然后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把所有可能用来自杀的东西都装进垃圾袋,带下楼扔掉,不过她要是跳楼我也一点办法没有,人想死还真是件容易的事情呢,但是想杀个人却总是那么难。

晚上我到处搜集了很多保险的保单,第二天拿着它们继续上那姑娘家假装推销保险顺便陪她聊天。她倒是也很欢迎我,用她的话说,反正自己一个人也很无聊,有个人陪也不错。聊了一个上午,她中午提出要做饭跟我一起吃,我欣然答应,可是她到厨房后却四处找不到菜刀。

“我菜刀都被你弄哪去了?”她转过来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我扔了,怕你想不开。”

“可是你扔了我怎么切菜啊?”

我想了想,把军用小刀递给她:“用这个吧,很锋利的,切树皮都够了。”

然后我就看她用我平时杀人的小刀在那一下一下地切菜切猪肉,我心想这事情要是传出去,自己的脸都要丢尽了,杀手的刀竟然用来切菜,这实在有点讽刺。

不过做出来的一桌菜还真有点美味,不知道是她的手艺好还是我的刀好。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样一桌像样的饭菜了,自己一个人住,平时都懒得开火,大不了就叫外卖吃泡面,有这样一顿热饭吃还真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呢。

吃饭的时候她问我道:“你有女朋友没?”

我说:“没有,卖保险这工作不好干啊,天天跑业务还招人白眼,很多姑娘都看不上。”

她说:“我觉得吧,能把保险卖好也很不容易啊,你看这也算是勤劳致富对吧?不像有些人,利用职业之便各种泡女人。”

我笑道:“多大仇啊……不过你有这种心态就好了,衡量一个人的好坏,人品最重要嘛,无论什么职业都是平等的。”

她说:“那当然了,只要不是杀人放火的就行了。”

然后我就泪流满面了,心想自己这职业还真是低贱,被人这么赤裸裸地鄙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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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两周我每天都到她这儿来陪她聊天,然后蹭饭吃,偶尔还会跟她一起在客厅里看看电影什么的。我觉得自己莫名有点喜欢这姑娘,她是一个很热情很善良的人,可惜工作是工作,在工作中投入真感情是大忌。

有一天我在她家翻开一个小抽屉,在里面无意看到了一张照片,是她和一个男人的合照,我惊讶地发现,照片上的男人个子很高,也很健壮,完全不像组织上寄来那张照片的模样。

我拿照片问她道:“这个是你前男友么?”

她点了点头说:“是啊,怎么了?”

“他姓高?”

“不是啊,他姓张。”

我忽然有点晕了,难道说她前男友不是我要杀的人。

“那这房子里还住过什么男人没有?”

“瞎说什么呢,我家里怎么可能住其他的男人。”

“这是你家?”

“对啊,我一直是一个人住啊。”

我这下是彻底搞不清状况了,晚上回去找朋友查了一下组织让我杀的人,发现他竟然根本就不存在,是一个虚构出来的人!按道理来说组织上给的信息从来不会有丝毫偏差的,这次为什么会让我去杀一个原本并不存在的人呢?

我给组织上发了信息要求重新确认任务目标,可是却没有收到任何的回应。

三天后的一天晚上,我正在家里发呆,忽然听见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那姑娘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包裹。“有个送快递的下午送到我家的,他给了我你的地址,让我务必亲手交给你。”我心里一惊,心想不会是炸弹吧,难道组织上因为任务失败要杀我灭口?

我颤抖着双手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双袜子,还有照片和资料,我读了读里面的一张纸,上面写的是组织和我解除关系的通知,理由是我因为上一个任务失败,从此不再和组织保持联络关系。

我拿起照片一看,上面的人竟然是眼前的这个姑娘,翻到背面,上面有一句话:“感谢你长期以来为组织做的贡献,现在你可以金盆洗手了,听说你为了工作一直单身至今,这就当作是组织送给你退休的一份礼物吧,一点心意,不成敬意,望好好珍惜。”

姑娘看我在那笑得跟傻子一样,问我道:“怎么啦,是什么东西?”我说:“没什么,从明天开始不卖保险了,我想开一家网店。”她很惊讶地问我:“卖什么?”我笑道:“卖袜子。”

他是一个记忆力不错的人,因此能够预知绝大部分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情,比如自己将在二十六岁结束婚姻,二十三岁离开工作,二十二岁回到大学进行高等遗忘课程,十九岁重回初恋,十八岁回到中学,再在十二岁回到小学遗忘初级知识。

——《逆行的钟》

逆行的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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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傍晚时分在墓地旁散步,独自等待太阳从西边缓缓升起。

墓地是个神奇而神圣的地方,人们在这里复生,在这里开启自己痛苦的生命历程,并开始自己返璞归真与遗忘的旅程。每天都会有复生者的亲人身着黑衣来到这里,围成一圈站在墓穴旁将眼泪收回自己的眼眶,等待掘墓人将坟墓刨开。这是一个虔诚而悲伤的仪式,随着棺木缓缓升起,掘墓人重新将墓穴填平,用凿子凿去墓碑上的复生日期,而不久后这里的一切都将被撤去,覆上绿油油的草坪,再也没有什么能证明这里曾经有人沉睡了无数个世纪。

复生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不同的体验,有的人会被送到家中,在床上平静地醒来,回归自己的暮年时光;有的人则要被送回医院,全身插满管子等待心跳与呼吸的复苏,重新承受疾病或是重伤的痛苦;还有的人则要被丢入河中,或者被七零八落地扔到马路上,让逆流的河水或是倒行的车辆修复他们腐败残损的躯体,重获他们年轻鲜活的生命。但无论复生的过程多么复杂繁琐,一切都将殊途同归:每个人注定要回归到妈妈的子宫里,退化成受精卵,最后变得从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这是一个没有逻辑的世界,事情总是先有了结果,再回溯到一个个原因。随着地上的烟灰缓缓升起,缭绕的烟雾聚集在他的指尖不断地增长着香烟的长度,最后他掏出打火机将火星打灭,把完好的香烟插回了烟盒里,一包烟终于算是恢复完毕了,一会儿在来这里的路上,就可以拿它去便利店换一些零钱。他之所以做这些事情其实和他自己的想法并无关联,事实上当他坐在墓地旁的长凳上时,脑海里的这些念头无时无刻不在一点点地蒸发,这个世界一切事物的运行法则只依照“历史”与“记忆”来进行,没有人会怀疑,也没有人能打破,他当然也并不例外。

他是一个记忆力不错的人,因此能够预知绝大部分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情,比如自己将在二十六岁结束婚姻,二十三岁离开工作,二十二岁回到大学进行高等遗忘课程,十九岁重回初恋,十八岁回到中学,再在十二岁回到小学遗忘初级知识。然而在这个世界上,记忆力越好和越聪明的人所要付出的代价是越大的,因为他们从复生的第一天开始就在脑海里保存着海量的智慧与记忆,而每个人在回归子宫的时候都必须将这些东西全部遗忘,因此他们要经历更多,也要遗忘与承受更多。

脚边的叶子随风飘起回到了树上,鸟儿们收集着自己的粪便,将小浆果接在了枝桠上,秋天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季节,世间凋零的万物都在缓慢地复苏着,然而这些脆弱而美好的事物,随着春天的到来,很快也都将变得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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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家报社的编辑,他和同事们每天的主要工作是消除所有关于明天的预言。

报社每天上午都会将报纸从城市的各个角落回收,统一将它们销毁。报纸上记录着一种叫做“新闻”的东西,包含着所有第二天将要发生的重要事件,虽然无一例外的是,这些事件的逻辑和真实必将是前后颠倒的。在机器的轰鸣声里,一份份报纸重新变成了一张张白纸,而他则将仅存的预言残稿变得无序而粗糙,交给记者,记者们再依照上面的信息前往即将事发的地点,用笔或电脑清除事件所有的文字记录。

于是第二天,所有事情都无一例外地倒着重演了,然后瞬间从人们的记忆里消失,变得从来都没有发生过。这就是属于这个世界的景象,人们为了遗忘而忙碌,为了让一切回归无序与混沌而付出,高楼被工人拆掉,砖瓦在工厂变成泥土,钢筋变成矿石,埋回原本属于它们的地方;生活用品被人们从垃圾堆里捡回,放在家中等待变得崭新了之后,再卖到商店里,最后回到工厂被拆解,回归自然成为树木、山川、河流的一部分。所有人都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扮演着微不足道的角色,他们并没有意识,只是照着自己的记忆去做,然后忘记自己做了什么。

在这个世界上,金钱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存在。一个人一生将要拥有的财富,从他复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决定了,富裕的人注定将要穷尽一生的努力来挥霍他的财富,毕竟在他回到子宫的那一刻,所有属于他的金钱都是要散尽的,否则他得让自己的父母来替他继续负担起这项任务。工作是人们消耗金钱的最主要方式,越是勤奋有能力的人,他挥霍金钱的效率也越高,当然不排除有幸运儿通过彩票在一夜之间就把自己所有的金钱给挥霍一空。

然而作为一个并不那么幸运的人,身为一个小编辑的他注定是辛苦的。他一天天重复做着同样的事情,仅仅是为了消耗掉他因为得到一套房子每个月所积攒在他户头的那些钱。日子就这样不温不火地过着,他的工作开始从熟练变得生疏,人从稳重变得毛糙,头发也渐渐浓密了起来,当他从自己的房子里搬出来的时候,最后一笔钱打到了他的卡里,等到这些钱都被花光之后,他就可以不再工作,回到学校,开始自己的遗忘课程了。

这大概就是青春的气息吧,一无所有,却也再无所失,毕竟这是他人生的暮年,漫长的自我救赎之旅后,或许纯真才是一个人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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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乡的列车上,窗外的风景在不停地倒退。

这是一趟从终点站开往起点站的列车,从大城市驶向小乡镇,沿途消灭着人们的梦想,车上的人们无一不是回到出生地,他们生命中最后的故乡。

耳机中倒放的旋律传来古怪的音调,但他并不在意,因为此刻他的内心充满了疑惑,以及对于未知的恐惧,尽管追寻未知是他生命的主题,也是这个世界唯一的归途。就像这首越来越新的老歌,终有一天将不再有人听过它,哼出它的曲调,而它所有的音符也终将消散在乐谱上,融入钢琴的黑白键里。

几天前他将家人的最后一封信放入信封,投入了信箱里,又将所有的物品放入一个不大的行李箱中。的确,这些便是他所有的行囊,虽然他曾有过很多精致的昂贵的或是无用的物品,杂乱地堆满了整间不大的屋子,但现在它们都已经被崭新地送回商店或是归还给了朋友们,那些终于已经成为陌生人的人。

他带着从垃圾桶里翻出的车票在傍晚时来到了车站,倒着穿过密集的人群,坐回了车票上写的那班列车。旅途的开始总是充满了疲惫,而现在他渐渐有了些精神,阴郁的面庞上呈现出几分红润。几个小时后他终于到站了,而此刻的时间正是票上所印着的列车出发时间,分毫不差。

走下列车,外头的阳光正好,清晨的露水重新凝结在了他刚刚剪过的头发上。拖着行李拐过街角,他走进了一家理发店,理发师给了他一些钱后,将一地细碎的头发用剪刀接到了他的头上。此刻镜子里的他又少了几分成熟,多了几分叛逆和天真,然而这却是将注定陪伴他许多年的发型,是他重回青春岁月的见证。

倒着走过街头巷尾,一切风景都是如此的熟悉,可他的脚步逐渐缓慢下来,内心也开始变得沉重起来。随着黎明时分的天色渐暗,这条路似乎久久没有尽头一般,直到最后他背对着一扇门,停下了脚步。

他回过身后,门缓缓地开了,多年未见的家人给了他一个紧紧的拥抱,心中却装满了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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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醒来。

凌晨三点,他的心里一阵揪紧,一年来这种痛苦的感觉在一点点地加深,终于在这一天达到了顶点,这个时刻终究还是会到来的,这将是最后的了结,也将是一场漫长遗忘的开始。

“究竟什么是爱呢?”虽然现在的他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十九岁之后的事情,但他身体里那些潜藏的记忆与青春的悸动已开始重回他的身体。他渐渐觉得不安,变得敏感与矛盾,越来越焦虑而疑惑,随着这一天的日益临近。

他的脑海里渐渐浮现出了她的身影,一个曾经被永远遗忘了的姑娘。他从床上坐了起来,将一个手机号添加到手机里,摁下了挂断键,和她说了第一句话。这是一段伤感的对话,哭声断断续续地从听筒的对面传来,当哭声停止的时候,他摁下拨通键,一切又回归了平静。

是的,他们在一起了,这是他的初恋,却也是他人生的最后一段恋情。他们湿漉漉地在雨里见了第一面,雨水从他们身上和地上升到了灰暗的天空里,面无表情的他显得很平静,尽管他本应像见到一个久违重逢的老朋友,然而此刻的他却像准备离开一个行色匆匆的陌生人。他们拥抱亲吻,在雨里将眼泪收回自己的眼眶,终于天晴了,他们身上的水已然不见了,他们拉起手,倒着走回了街巷,走回了属于他们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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