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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谌 当前章节:15421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29

他们变得相爱,变得彼此信任,变得默契而心照不宣。然而残酷的时间随着逆行的钟渐渐吞噬着他们的美好回忆,他们每共同做一件事情,就会共同遗忘一件事情,感情也会随之降温。于是他们渐渐开始有隔阂,变得陌生而拘束,不过他们之间也回归了几分激情与新鲜感,言谈间多了几分羞涩和矜持,这些都是足以令人脸红心跳的瞬间。他们虽然不再亲密,却开始像朋友一般,彼此礼貌而不失暧昧地相处,他们忘却了所有彼此的缺点与不快,尽管每一天的对方都会显得更为陌生而神秘,但这种青涩的感觉却无端让他们各自的心跳一天天加速。

终于有一天,他们坐在一起,共同分享最后一杯咖啡,将对方的电话从自己的手机里永远地删去,然后开心地交谈,彼此寒暄。当他起身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远远望着她时,脑海里仅剩下对于她的好感与好奇心在燃烧蒸腾。

最后,他起身倒着走出了咖啡店,而那个姑娘,从来都没有在他的回忆里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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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物理老师在讲关于宇宙坍塌的知识,而心不在焉的他,却拿着笔在做着自己的事情。随着笔尖在纸上簌簌地摩擦着,一行行的文字在一点一点地消失,当把最后一张白纸放回抽屉时,他用笔抵着下巴默默望着窗外,心想也许自己应该为时间写一个故事,然而这个念头很快就随着滴答滴答的时间灰飞烟灭了。

此刻他正拿着一束玫瑰花往家走,玫瑰花是他在广场上捡到的,而他心里却没有情人,只有朝思暮想的母亲。

——《一场由没喂鸽子引发的血案》

一场由没喂鸽子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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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菲利亚坐在广场的长凳上,不紧不慢地用手里的一袋玉米粒喂着脚下的鸽子,夕阳将她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落日的余晖镀在了她布满皱纹的侧脸上,看起来像极了一尊铜铸的雕像。

这已经是她独自生活的第十个年头了。每天早晨,她都会在街角的花店买一束栀子花,走半个小时到城北的公墓去看她的丈夫,这段路并不长,但却花了她越来越多的时间,她知道终有那么一天,当这个时间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自己就再也不用走这段路去看望他了。

每到下午,她都会一个人坐在广场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喂着鸽子,手中的玉米则是她唯一的沙漏,那些从指缝间溜走的玉米粒,记录着她时间的流逝。这是一个不大的广场,连接着这座小城镇的各个地方,而这群鸽子无疑是这个广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它们会成群结队地停在旁边的屋顶上,或是聚在广场上争抢着人们投递的食物,然后在某一个时刻默契地呼啦啦一并起飞,划破几乎凝固的空气,像抖开的白画布一样碎裂成一个个白点,嵌进湛蓝的天空里。

小镇里的人都见过奥菲利亚,却没有人知道她的故事、她的年龄,他们甚至都叫不出她的名字。人们只会在偶尔经过广场的时候放缓匆匆忙忙的脚步,小心翼翼地从她的身边走过,尽量不惊起她脚边埋头觅食的鸽子,顶多再回头给她不经意的一瞥,就将目光又移回自己要去的方向上了。

奥菲利亚也曾经年轻过,虽然她已经很老了,但依然可以从她的面容上看出她年轻时的模样。很多年前,她曾穿着华丽的礼服和精致的舞鞋,在这个广场上跳着舞迎接新年。然而现在,她已经跳不动了,舞鞋和礼服放在衣柜里落满了灰尘,而如今的新年只有年轻人在广场上放着焰火,很绚丽也很耀眼,颜色的华丽程度甚至超过了她当年旋转的裙摆。

她时常想,岁月还真是个残酷的东西呢,然而她却并不觉得遗憾,也不觉得感伤,她的心随着她的步履变得越来越缓慢,她也渐渐变得很安静、很沉稳,就像伫立在孤岛上的大树,安然俯视着流动的喧嚣,沐浴着如水的月华。对她而言,世间似乎再没有什么东西值得她烦心的了,生活对现在的她来说就像是一场漫长而无谓的等候,她慢慢地走着,慢到连时间似乎都停下来等待她,可她却在等待时间的遗忘。

这天上午,奥菲利亚照例起得很早。当她像往常一样走到花店门口的时候,却发现关着门。她很奇怪,因为这家花店从来都没有在这个时候关过门,可是她不能空着手去看她的丈夫呀,于是只好有些失望地往回走,心想只能先到城南去买花了。

城南的花店并不大,当她走进店里的时候,老板告诉她栀子花已经卖完了。

“您的花是要送给谁呢?”

“送给我的丈夫。”

“那不如改买玫瑰花吧。”

奥菲利亚默默地想,玫瑰花就玫瑰花吧,就当是给他个惊喜吧,尽管他曾经是个并不浪漫的男人。

当奥菲利亚再次走回广场的时候,她已经有些走不动了,毕竟这段路对她来说实在太长,于是她只得坐在广场的长凳上先休息一会儿。周围的鸽子像是认出她似的,呼啦啦地围在了她的脚边,可惜她手里只有鲜花,没有玉米,她只好对鸽子们摆了摆手,像是在表示抱歉。

这恰是人们上班的时间,广场上已经渐渐开始熙熙攘攘,广场角落一个卖早餐的小摊位也已开始排起了队。奥菲利亚觉得有些饿了,她缓缓起身过去站在了队伍的最后,想要给自己买一份早餐。可是当排到她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身上的钱不够了,于是她只好失落地走开。而刚走了几步,她又忽然想起自己刚才把玫瑰花放在长凳上忘了拿,但当她回到长凳去找的时候,玫瑰花却已经不知被谁拿走了。

她觉得有些难过,这是多么不幸的一天啊,她颓然坐在了长凳上,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再往前走的力气了。

“给。”有个人将一杯咖啡和一袋面包放在了奥菲利亚的旁边,她抬眼一看,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对她露出善意的笑。

“谢谢你,年轻人。”她有些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我刚才排在您的后面,看您应该是忘带钱了,所以我就替您买了,不用客气。”

“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您不用感谢我,这只是件小事而已。”

“那让我替你祈祷,为你祝福吧,年轻人,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切因缘终会有报的,你会得到上天的报答的。”

年轻人淡然地笑笑,便向奥菲利亚挥挥手告别了。

当奥菲利亚走到墓园的时候,已经临近中午了,她有些惭愧地对着丈夫的墓碑喃喃自语道:“对不起亲爱的,今天我来晚了,也没有带花来,因为我已经老了,开始变得忘事了。可是你知道吗?刚才我遇到了一个和你年轻时长得很像的年轻人,他的笑容几乎和你的一模一样,是他帮助了我。我时常想,也许我每天来这里对你说这些话,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你从来都不曾听到过,也不曾回答我。但现在我开始相信,你其实一直都在呢,不是吗?”

奥菲利亚轻轻吹掉墓碑上的灰尘,转身走了。

当她回到家,推开门时,却发现桌上的花瓶里插着一束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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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一个人坐在车里喘着粗气,双手不安地拍打着方向盘,汗水浸湿了他的衬衫。

埃德蒙今年二十七岁,却年轻有为,他工作五年,已经是小镇一家公司的副经理了,虽然每天早出晚归忙得昏天黑地,但他却始终乐此不疲。他一直有一个梦想,等自己赚到了足够的钱,就带着妻子离开这个小镇,到大城市里去创立一番自己的事业。

许多人都羡慕埃德蒙幸福美满的家庭,他的妻子很漂亮,他们在大学就已相识。但结婚多年,却一直没有孩子,感情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为他的工作一直很忙,经常不在家,所以妻子难免会有些怨言。埃德蒙心里觉得自己亏欠妻子很多,他下定决心,等离开了这个小镇,一定要好好补偿自己的妻子。

这天上午,埃德蒙的心情很不好,和妻子吵完架出门上班,停车在广场买早餐,还好心帮站在前面忘带钱的老妇也买了一份,但到了公司后却发现自己的钱包不知在什么时候不翼而飞了,他不由得觉得有些讽刺,这个世上真是好人有好报么?怎么在自己身上一点都没有体现出来。

因为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他只能回家吃午饭了,他中午从公司出来的时候给妻子发了个短信,便开车往回走。他住在小镇的最北端,那里有一片小别墅,因为和公墓离得近,所以从早到晚总是人烟稀少。

心中的怨气加上饿得咕咕叫的肚子,让埃德蒙把车开得飞快,当他把车开到离家不远处一个巷子的拐角处时,忽然有两坨鸟粪砸在了他的车玻璃上,他心里一惊,心想这难道是鸽子粪么?鸽子怎么会从广场附近飞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正分神之际,从拐角处猛地闪出一个脚步匆匆的行人,他没刹住车,直接把那人撞倒在了地上。

埃德蒙顿时吓得愣在了车里,他发了几秒钟的呆,连忙下车查看那个人的伤势。那个行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脸上都是血,看上去已经奄奄一息了。埃德蒙摇了他几下,站起身来想寻求路人的帮助,可是周围没有一个人。

埃德蒙想着要把他送到医院去,可是医院在小镇的最西端,等到自己把他送过去,估计他已经没救了。他左顾右盼了一下,见四周始终都没有人,慌乱和恐惧间,他心里无端浮现出一个罪恶的念头:既然没有人看到,不如就把他丢到城外去吧?虽然这只是个意外,但万一送到医院后他死了,自己的事业家庭不就全完蛋了吗?

想到这里,他连忙把那人拖进汽车的后备厢,然后用鞋子把地上零星的血迹用沙土掩盖掉,做完这一切,他一个人坐回了车里,警惕地环顾着周围的情况,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埃德蒙把车开回了家,然后敲开了门。

“你今天怎么忽然说要回来,不是一直都在外面吃午饭的么?”妻子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今天钱包丢了,你不知道今天我有多么倒霉。”

“不就是丢个钱包么?而且你怎么全身都是汗,出什么事了?”

“没事没事……快点先吃饭吧,我饿死了。”他抹掉头上的汗,硬挤出一个笑容对妻子说道。

吃完饭,埃德蒙坐在椅子上一边摆弄着花瓶里的栀子花一边心神不安地想着对策,现在车后备箱里的那个人应该已经死了吧?自己究竟要把他丢到哪里去呢?

“埃德蒙,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谈谈。”妻子坐在他对面对他说道,“我觉得我们……”

“话说,我们家里有铲子么?”埃德蒙忽然打断妻子。

“铲子?什么铲子?”

“就是用来挖泥土的铲子。”

“地下室里应该有吧,你用它要干什么?”

“没事,邻居要借而已。”

埃德蒙想到,既然家不远处有个墓园,不如就把尸体埋到墓地里去吧,警察再怎么找也不会跑到墓地里去挖尸体吧,这应该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了。

“话说,今天下午你不用上班么?”

“不,不了,我身体有些不舒服,我想在家里休息。”

极度的恐惧和紧张后,埃德蒙感到异常的疲惫,他请假在家里睡了一下午,一直到晚上才醒来。这天深夜,趁着妻子熟睡,埃德蒙偷偷到地下室拿了铲子,独自开车到墓地去了。

墓园的夜晚阴森恐怖,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朽的气息,虽然埃德蒙是个无神论者,但他依然觉得有些害怕,可是既然事已至此,他不这样做也不行了。在车里足足坐了半个钟头后,他终于还是下定决心,下车拿起铲子在墓地的角落开始挖起了坑,每一阵寒风和每一次草丛里的窸窣声都让他不由得毛骨悚然,然而他手上的活儿却一直都没有停下来。

忽然间,埃德蒙感到自己背后被一个硬物顶住了,他失手把铲子丢在了地上,心也惊得差点从嗓子眼里窜出来,然而他刚想喊,嘴却被捂住了。“别喊,我不会伤害你的。”耳边传来的是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浑厚而沙哑。那人松开捂住他嘴的手,让他缓缓地转过身来,埃德蒙转身一看,发现那人手上似乎是拿着一把枪,而由于天色太黑,他看不太清那人的脸。

“你……你是谁?你想干什么?”埃德蒙紧张地问。

“我是谁并不重要,我也不管你是人是鬼,在这边做什么,不过我想向你借个东西。”那人的声音听起来冷静得可怕。

“借东西?借什么?”

“旁边那辆车是你的吧,现在我要把它借走了,因为我有急用。但你不必灰心丧气,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切因缘终有报,而你会得到上天的报答的。”

他拿走了埃德蒙的钥匙,把枪收在了腰间,转身把车开走了,借着车灯亮起时的光线,埃德蒙看见那人长满了络腮胡,脸上有一条很长的刀疤。

埃德蒙在原地愣了很久,最后还是捡起铲子回家了,但他依然没有从这个莫名其妙的事情中回过神来,没想到尸体和自己的罪证竟然会这样一并被一个陌生人以这么一种方式带走了。

第二天早晨,埃德蒙起床打开电视看了一下晨间新闻,里面提到有一个通缉犯最近游荡到了这个小镇,他杀人抢劫盗窃无恶不作,新闻提醒市民们注意安全,而那个通缉犯的照片上,正是昨晚的那个人。

也就是说,如果警察发现了那辆车子,也一定会以为人是这个前科累累的杀人犯杀死的了,到时候只要说自己的车被偷了,什么都不知道就行了,所以自己的罪孽难道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洗脱了么?

“埃德蒙,你今天不去上班吗?”妻子走过来问他。

“不,我打算辞职了,我们明天就走,我觉得自己一直以来亏欠你太多,我们去过平平淡淡的小日子,好不好?”

然后他看见妻子的眼里泛起了泪光,但里面写的却并不只是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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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戈一脚踢开一只凑过来索食的鸽子,然后露出了得意而鄙夷的笑容。

他刚用从广场角落的小摊边上偷来的钱包买了份早餐,但是他却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些吃白食的鸽子,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自己去偷去抢好歹也是需要付出劳动的,而且时常还要冒着生命危险,而这些两个翅膀的生物却只知道咕咕咕地讨食,他私以为这比饿死还要没有尊严。

亚戈离开家已经十年了,他十年前在这个小镇杀了人,从此便一直潜逃在外。此刻他正拿着一束玫瑰花往家走,玫瑰花是他在广场上捡到的,而他心里却没有情人,只有朝思暮想的母亲。

十年前的不辞而别让他和母亲失去了联系,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一直都是母亲把他抚养大,然而他现在却不能照顾他的母亲,这是最令他感到愧疚的地方。前些日子他路过小镇的边上,左思右想了很久后,最终还是决定回家来看一看,但他显然惊动了当地的警察,现在他只能压低帽子遮住脸上的伤疤,趁着通缉令还没有贴出来,赶紧回去看一眼母亲。

亚戈走到家门口,敲了很久的门,却都没有人来开。他只好掏出已经有些生锈的钥匙,费了很大劲才打开了门。走到屋里,他的眼泪顿时就滑了下来,屋里的摆设还和之前一样,只是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了,他把玫瑰花插进了花瓶里,坐在椅子上想等自己的母亲回来。

可是时间过去了很久,母亲却依然没有回来,他看马上要到午饭时间了,便想出门去买点东西回来做给母亲吃,给母亲一个惊喜。然而他出门后才发现,家附近的集市早就搬走了,听路人说是搬到了离家很远的城北去了,他只好慢慢走到城北去。

一路上他惊奇地发现,十年间城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城北只是一片荒凉之地,现在竟然建起了一座座别墅,他走着看着就忘记了自己要去集市,多年来的犯罪经历让他习惯性地开始盘算自己能不能潜入这些别墅中去捞点值钱的东西,毕竟住别墅的可都是有钱人呐。

亚戈走到一栋别墅前,发现门似乎是虚掩着的,这不免增加了他盗窃的可能。原本光天化日之下,他还略有些犹豫,但他摸了一下腰间的枪,胆子顿时便壮了起来,于是他很老练地脱掉鞋,推开门就蹑手蹑脚地往里走。他左顾右盼了一下,发现屋里似乎没有人,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确认了,最终发现只有卧室的门是关着的。他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下,里面传出了女人的呻吟声,他恍然大悟,原来是房子的主人在亲热,可是怎么会在大白天呢?亚戈管不了这么多,他只想趁他们在寻欢作乐时,自己也好好大捞一把。

他翻遍了房间的抽屉,但除了一些零散的现金之外,没有找到任何值钱的东西,这不免让他有些失望。他心想值钱的玩意一定都放在卧室里,比如手机钱包之类的东西,一般都会放在床头,自己既然进不去,不如就在别墅边上守着,等房子的主人出门,那时候他一定会带着钱包。

于是他从别墅里走出来,带上门,站在房子对面的树后看四周的动静。果然过了没多久,一个男人从屋里行色匆匆地出来了,他悄悄跟在了他的身后,走到一个小巷里才上去把他拦下来,然后用枪指着他。

“快,把你的钱包拿出来。”

“钱包?我没带钱包。”那人一脸惊慌失措的神情。

“哦?出门不带钱包,那你是去哪里?”

“我真没带钱包,我准备回家呢。”

“呵呵,你想骗我?我劝你还是乖乖把钱包交出来吧,难道你想吃子弹么?”亚戈晃了晃手枪,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那人眼珠一转,把手伸到口袋里假装掏钱包,然后趁亚戈不注意一转身就拔腿跑向了拐角处,亚戈没回过神来,想追上去,但想到自己现在是通缉犯,万一被当地警察抓住就死定了,于是只好忍气吞声地收起枪,悻悻然转身走了。

亚戈这时候才想起自己原本是要去看母亲的,但没想到最后却还是变成了这种结局,果然还是劣根难改啊。他有些怅然地走到墓园,想要去看看父亲。

“爸爸,别怪儿子不孝啊,您看到现在的我,应该会很失望吧?不但变成了通缉犯,还没能照顾好妈妈,如果您能听到,请帮我保佑妈妈健康幸福吧。”亚戈靠在父亲的墓碑前,流下了眼泪。

当他走回到墓园门口的时候,却发现远处有几辆警车正在巡逻,他暗骂一定是刚才那个人报警,这下自己回不去了。他心想警察再怎么搜,也应该不会来搜查墓地吧,于是随便找了块墓碑,靠着想接下来的对策。现在自己独自躲在这里,饿着肚子,既不能够进城,去其他小镇路途又太遥远,真是有点山穷水尽了,但他已经没有太多的力气去焦虑了,饥饿和疲惫让他靠在墓碑上就这么睡着了。

深夜时分,亚戈被一阵掘地的声音惊醒,他睁开眼一看,不远处有一个人的身影,旁边还停着一辆车。

“这真是上天的礼物呢。”他摸了摸腰间的枪,默默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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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上有两只鸽子正在交头接耳。

“杰克,我觉得心情很差,今天我无缘无故被人给踢了一脚。”

“罗丝,我也是,今天那个原本天天喂我们吃玉米的老女人竟然带的是花。”

“所以我想要报复这些愚蠢的人类。”

“报复?好主意,可是要怎么做呢?”

“来,看到那辆车没,我们等下跟着它飞,然后把鸟屎砸在它的挡风玻璃上。”

死神的管理培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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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刷牙的时候,我从盥洗室溜达到走廊窗台那里想看看外面的风景,结果却莫名其妙地摔死了。

我们宿舍是上个世纪的老房子改造的,那个窗子因为是后来新装的,位置非常低。我平时经常会走到这里来,看看天气打打电话什么的,一直也都平安无事。但不知道今天是哪个孙子把洗衣粉弄撒了一地,我走到窗边脚底一滑愣是给摔了出去,以一个非常标准而完美的跳水姿势砸在了水泥地上,一点水花都没有。我当时就估摸着自己八成是摔死了,因为感觉灵魂开始往上飘,一直飘到楼顶才缓缓停下来。

在楼顶我看见了一个大叔,胡子拉碴,略微秃顶,大概四十来岁的样子,穿着背心人字拖,摇着蒲扇坐在那里发着呆,像是在乘凉的样子,他看见我飘上来,便很热情地过来跟我打招呼。

“你好。”他跟我握了握手。

“你好,请问……你是谁啊?”我有些疑惑。

“我是死神。”

“死神?”我心里不禁有些犯嘀咕,没想到死神竟然是个大叔。

“是的,感谢你来应聘我的管理培训生。”

“等……等一下,应聘?我不是来应聘的,而且‘管理培训生’是什么东西?”我被他这一通话给彻底说糊涂了。

“嗯?你不是来应聘的?那你怎么死的?”

“刷牙的时候摔死了。”

“刷牙也能摔死?呵呵。”

“你这个‘呵呵’让我很难为情……总之是一不小心就给摔死了,你看我还穿着裤衩,四仰八叉地躺在下面呢。”我拿手往下指了指。

“噢……嗯……啧啧,的确有点惨。”他往下看了一眼道,“这么说,你不是自杀的,我还以为你是主动报名来应聘的呢,实不相瞒,每年都有很多大学生来我这应聘的,研究生博士生也不少,这段时间比较冷清,不过等期末人就多了。”

“那个……我冒昧问一下,你要招什么人,具体是做什么工作啊?”

“你看,这个世界每天都有这么多人死,人死后灵魂总要有个归宿,不能到处飘来飘去,就像每年都有这么多的大学生毕业,他们都是要就业的,不能成为社会闲散人员,而死神呢,就是负责给这些灵魂安排去处的,可是随着人口越来越多,每天死的人也越来越多,我一个人就渐渐忙不过来了,这个时候就要招点靠谱的灵魂来帮我引导其他的灵魂,你看你们这些大学生,活着的时候是社会的负担,死了以后还要给我增加负担。”

“噢,也就是说你相当于公司的老总了。”我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是的呢,我最近在招管理培训生,说白了也就是工作学习一段时间后能够直接进入管理层的职位……怎么样,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好你学历也够,不如我们今天就面试一下吧。”

我歪着脑袋想了一下,觉得既然死都死了,在死人里混得体面一点也不坏,要是有一天能从“死人”变成“死神”,等将来某一天我那些小伙伴们一个个都死了,大家聚到一起,那我在他们面前该多有面子。于是我就答应了死神大叔,他让我坐在对面,开始问我问题。

“你先做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吧。”

“我叫CC,来自××省××市,今年二十一岁,是一名英语系大三的学生,我生前性格开朗,乐观向上,热爱生活……可惜现在死了。”

“嗯,好的,不用难过,人固有一死,要么病死,要么摔死……你刚说你是英语系的,美剧没有字幕能不能看懂?”

“看不懂。”

“这没关系,反正你以后也看不到了……那四六级过了吗?”

“我们不考这个,考专业四八级。”

“噢,那你和外国人交流没有问题吧?”

“这个很随意。”

“嗯,那平时有外国人死了你可以负责一下……对了,你们学院有没有什么学小语种的同学看起来快要死掉的样子,我们现在比较缺这方面的人才。”

“他们背单词的时候看起来都很想死,但是一直都没有跳楼的。”

“没关系,等到明年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就会有了……嗯,现在回到你身上来,你大学期间参加过学生工作吗?”

“有,当过学院宣传部部长,在社团也干过,是学校登山协会的副会长。”

他皱了下眉头道:“这些东西其实一点用都没有,我们一方面不需要做宣传,另一方面你看你死了之后想飘多高都可以,登山什么的就更别提了,所以不妨说说你有什么兴趣爱好吧。”

“我兴趣爱好挺广泛的呀,唱歌、踢球、看书、打游戏……”

“这些也用不到,你说点具体的,跟职位相关的。”

“其实我还是不太清楚我这个职位具体是干什么的……”

“唉,你们这些大学生啊,书都白念了……你每天的工作就是到处看哪里有谁死了,然后就跟他沟通,问他是怎么死的,然后他生前的情况是怎么样的。我这里有具体的规则,你学过就知道什么样的人要领到哪里哪里去。”

“噢,也就是说我是跑客户的啊,刚才不是说管理培训生吗?”

“再怎么样也得从基础学起啊,你要管别人好歹也先得在工作中学点东西吧?而且你以为跑客户那么容易,他要是不想跟你走你怎么办?或者他不能接受自己死了的事实忽然情绪失控怎么办,这都需要你的沟通技巧,你随机应变的能力,你与人打交道的能力……与死人打交道的能力。”

“好吧,我知道了。”

“这样吧,你明天开始实习,工作范围就你们学校这一带吧,毕竟人熟地方也熟,先做一段时间看看。”

“那上班时间是怎么样,实习工资是多少?”

“上班时间随意,反正你已经死了也不会再过劳死了,工资的话……不要刚出来工作就谈待遇,这是实习期,没有工资,而且都死了你还要钱做什么?你就好好干吧,等升职了,退休以后能转生做个高富帅。”

于是我就这么不明不白地通过了面试,成为了死神的管理培训生。临近早晨的时候我和死神大叔一起聊着天坐在楼顶上看着下面的救护车把我的尸体拉走,旁边围着一大群人在那里指指点点,我似乎还在里面看见了我舍友和不少我们班女生的身影。

我默默地想,不知道他们会怎么看我的死呢,要认为是自杀也就罢了,要知道我是一不小心滑一跤掉下去的,那这死法可就真有点丢人了,而且竟然还穿着裤衩叼着牙刷被这么多人围观,现在就算医生能把我救活,我都没脸再活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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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上班的第一天,我在学校里飘来飘去,觉得好不自在。

原本今天有一天的课,我这么一死,完全就随心所欲了,只是很可惜我没法像以前一样躲在宿舍里打游戏了,不过这种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的生活也挺有意思的,我一会儿躺在路上看看天空,一会儿坐在树枝上看底下人来人往,完全没有人知道我的存在。

今天学校里最热的话题自然是有一个男生穿着裤衩含着牙刷从楼上掉下来摔死了,这么多年来我还是第一次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只是没想到竟然是以这样的一种形式。

坐在一个女生自行车后座上的时候,我听到她和同伴就在讨论我的事情,其中一个说,你知道吗那个男生死得好诡异,不知道是自杀还是谋杀,另一个说自杀为什么不等刷完牙再跳,而且刷牙不是应该在盥洗室吗,怎么会刷到一半跑到窗台边上去,真是太奇葩了。

我在她背后忍不住骂她,你管得着嘛我愿意,可惜她听不见我说话。

我很伤感地想,死掉以后还真是糟糕,无论别人怎么讨论你评价你,你都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了。而且很多关于你的秘密估计就从此尘封了,比如你的账号密码,你偷偷喜欢过的人,甚至连你究竟是怎么死的,都要成为永恒的未解之谜了,当然除非他们都死了我可以亲口跟他们说,但是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缓缓地飘到教室里去听我们班的课,没想到大家课前还为我举行了一个简短的悼念仪式,全班人在班长的带领下起立默哀三分钟。我坐在讲台上看他们一个个低着头,还有人在偷偷抹眼泪,按道理来说我本该是要难过的,但是非常违和的是,他们现在正在哀悼的那个人竟然是我,而且绝对想不到我就这样坐在他们前面接受哀悼,就好像皇帝接受群臣们的觐见一样,想到这里我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

我们老师的课依然那么的无聊,我坐在风扇上听了一会儿,也差点被她弄得昏昏欲睡。如果她能成功把死人给说睡着,那就真的有点厉害了,不过她要是知道我死了都还坚持来听她的课,不知道会感动得要死还是吓得要命呢。

于是我就这样在学校里飘了一天,去了很多之前想去却去不成的地方,知道了很多之前完全不知道的秘密。

比如我可以在课间飘进女厕所,听女生究竟在讨论些什么,不管她们是交头接耳还是窃窃私语,我都能凑到跟前听得一清二楚而不被发现。由此我知道了原来A喜欢的是B,C看D不爽很久了,E根本不是什么乖乖女,F的那点破事全是G传出去的等等。我在中午可以飘到很多同学的寝室,知道了原来某个漂亮女生的桌子是如此的乱,看某个平时很斯文的男生在一边看成人动作片一边打飞机,还发现某个很受女生欢迎的男生竟然上完厕所不冲水……这些东西都是我平时绝对无法想象的,没想到大家在人前和人后会有如此大的差别,每个人都有那么些个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的秘密。

而这些都被我真真切切地看在眼里,只是我不能说。

傍晚的时候,我坐在操场边上看着夕阳,无端有些感慨。我用永远尘封自己秘密与永远沉默的代价换来了这个世间所有的真相,我不知道如果自己生前能有这个机会,会不会愿意做这样一笔交易。正在出神,忽然发现死神大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在了我的旁边。

“今天怎么样?”

“没人死,都守着自己的秘密活得好好的呢,不过我看他们一个个也都活得挺累。”

“怎么忽然就和看透了一切似的?”死神大叔转过头看着我笑了起来。

“可不是么,我现在想看什么看不到,虽然我能去任何地方,知道任何我想知道的事情,但是这些对我一点意义都没有了。”

“嗯,活着的时候总觉得死了轻松,但死了以后才发现其实活着比什么都强,尽管生活有许多痛苦和假象。我引导过无数的灵魂,听过太多这样的感慨啦。”

“其实我挺冤枉的,我压根没想死,我才想起昨天团购了个自助餐还没吃呢。”我吸了一下鼻子,努力想表达一下悲伤。

“那如果现在让你复活,你干不干?”

“这个嘛……现在知道得已经太多了,反而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而且死了有一点挺好,就是大家都会开始怀念你,想你的好,看他们哭我还觉得挺好玩的,要是换平时根本就没人关心我。”

“但他们能讨论你几天呢?三天过后就把你忘了。”

他这么一说反而把我给哽住了,是啊,毕竟谁会一直记得一个已经永远消失掉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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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庆幸这个工作是没有指标的,不然为了提高业绩我还真的得想办法弄死几个人。

今天是我工作的第一百二十七天,除了一个老教授去世之外,依然没有任何学生死掉。其实想想也是,学校里要是一天到晚都有人死,那也该鸡犬不宁了,一年能有那么一两个名额就不错了吧,而且还不一定是死在校园里的。

这几个月的时间过去后,学校里果然再也没有关于我的讨论,就连我的宿舍现在都有另外一个人住进来了,这里似乎再也找不到任何我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了,就好像树叶落在地上,最后消失在泥土里一般。

我还是像往常一样,白天飘到教室里听一听课,中午飘到大家寝室看各种剧情各种不能说的秘密,傍晚坐在操场边看夕阳缓缓落下。这个世界每天依然有着各式各样的情节在默默上演,每个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又在彼此的故事里充当着不同的配角,我虽然全都清晰地看在眼里,但其中的喜怒哀乐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我忽然有些不太想把这个工作继续做下去了,于是就去找死神大叔,想跟他辞职。

“辞职?这么快就想跳槽啦?我可告诉你哦,除了我这里之外就没有任何工作了呢。”

“能转生么?我死腻了,不想死了,我对这样的日子失去信心了。”

“可是你这样转生,万一再当个矮矬穷,还是不太好活呢!你像现在这样,想去哪就去哪,什么也约束不了你,而且又能知道这么多有趣的事情,不是挺好的吗?”

“我不知道,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虽然生活很难,虽然很多事情总是扑朔迷离,但总觉得还是活着强。”

“那我问你,活着的意义在哪里?无论你活多久,到最后不都要死嘛,然后再转生换一个人生,再等待死亡,你说这里有什么意义?”

“这我暂时答不上来,虽然这个世界上好像一切都没有意义可言,但为什么就非得要去做所谓‘有意义’的事情呢,生命中的很多事情本来就是徒劳无功的不是吗,但为了寻找它的价值去奔忙劳碌直到死亡,这个过程本身就足够让人依恋的了。”

死神大叔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什么。

“所以……可以辞职吗?”我弱弱地问他。

“嗨,这是你的自由,现在的大学生啊,就是这样待不住。其实我只是有点感慨罢了,我曾经有过无数的管理培训生,可是直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一个人能坚持到接替我的位置呢。”

“那您岂不是永远也不能转生了?”

“我是死神,死神是永生的。”

“我不懂您的意思。”

“从来就没有活过的人,哪里来的死呢?”

窗外有猫么

来到这个城市第三个月,我依然在给自己找一个栖身之所。

前些天在报纸上看租房信息,无意中瞄到一所处在繁华地段的高层单身公寓租金一个月才一千。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自己一定看错了,毕竟现在这个年代,在这样一座大城市里,这个价格简直就跟白送无异。

揉了揉眼睛凑近报纸读了好几遍,才确定上面白纸黑字写的正是“2室1厅1卫,精装修,楼层19,1000/月”。我琢磨着这八成是报纸印错了,要么就是发租房信息的房东吃错药了,即使再不缺钱也不至于登这样的一个价格吧?我深信这样一间公寓一个月两三千都妥妥有人抢的,不知道这究竟是在搞什么名堂。

我半信半疑地打了个电话过去问,房东说房子还在,有不少人看过但依然没有人租,还说我随时都可以过去看房子。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下午就迫不及待地坐公交车到了那里想看一看究竟。

这是一个很高档的小区,环境、绿化、基础设施都非常好,里面停满了私家车,房子的楼层也都非常高。我寻着地址找到了那栋楼,坐电梯直达十九层,房东已在门口等我。

房东是一位六十来岁的老人,神色语气都很平静,和我简单寒暄几句后,他就带我看了那间公寓,无论采光通风都非常好,因为是十九楼,视野也非常开阔,房子装修得也很不错,有空调有电视有热水器有洗衣机有网络,所有东西都一应俱全。

我转了一圈,确定一切正常后,转头问房东道:“这房子确定一个月租金一千吗?这么便宜?”他很和蔼地笑了一笑,然后缓缓地说:“是啊,已经有无数人问过这个问题了。”我很惊讶地追问:“那他们为什么都不租下来呢?”他说:“你别着急,我还没有跟你说这所房子的故事呢。”我心里一惊,心想这房子还有故事,难道是闹鬼的凶宅吗?

他找了张凳子坐了下来,示意我坐在他对面,然后跟我讲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故事。

“这个房子原本是我一个老朋友的,他姓艾,年轻时奋斗了很多年,后来经营了一家公司,有了不少钱。可是他直到四十岁才有了一个女儿,名叫艾落落,家里都叫她小艾。因为他老来得子,这个女儿对他而言就像掌上明珠一样宝贝。

“女儿长大后,婚姻大事就成了首要问题。小艾长得很不错,但是由于她老爸对她的管束向来很严,她平时很少和男人接触,即使有看上她的人,她的家庭条件也让他们望而却步,不敢高攀,所以她一直都没有找到什么好人家。

“大概三年前,小艾觉得自己被她老爸管得太多,为了有机会去认识自己想认识的人,就想搬出来自己生活。她老爸为她买了一套房子,就是这所单身公寓,应该也是这个地段最高档的公寓了,她老爸真的很疼她,为她花多少钱都愿意。

“她搬进来以后,起初也过得挺自由,但是日子一长也难免觉得寂寞。直到有一天晚上,她忽然听到卧室窗外传来了猫的叫声。这个小区里有钱人多,养宠物的也不少,尤其养猫的居多,但是从十九楼的窗外传来猫的叫声还是非常诡异的一件事情。

“她打开窗户往外看去,原来在十九楼的窗户底下有一个很窄的平台,在楼道里游窜的猫可以轻而易举地跳上来,而猫这种动物,在发情的季节,半夜叫得厉害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你可以随我过来看一看这个平台。”

我随着房东到卧室的窗外向下望去,果然有一个很小的平台,虽然很窄,但是以猫的敏捷身手,跳到上面真的不成问题。

靠在窗边,房东清了清嗓子接着跟我说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都是后来小艾自己叙述的,我至今也觉得难以置信。她是一个很喜欢猫的女孩子,就趴在窗口把猫抱进了卧室,没想到猫一碰到地板忽然就变成了一个男人,长得俊美无比。她站在原地愣愣地看了很久,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可是对方非常恭敬地给她鞠了一个躬,牵起她的手跟她跳起舞来。

“由于她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地跟男人接触过,一舞过后,她很快就迷恋上了这个俊美的男子,并和他发生了关系。事毕后,那个男子起身走到窗边,做了个手势让小艾帮助他落到那个台子上,他一接触到台子瞬间又变回了猫,然后便迅速消失在了夜色里,其间他一句话都没有跟小艾说过。

“从那往后每天晚上都会发生这样的怪事,一到深夜,窗户底下就会有猫的叫声,小艾打开窗户都会看见一只不同毛色的猫,把它抱进房间后它就会变成一个男子,虽然每天都不是同一个人,却总是无一例外的俊美。两人共度良宵后,小艾就会帮助男子回到台子上,他又会变成猫跑掉,不留下一点痕迹。

“她说她也曾想过和那些男子交流,和他们聊聊天,甚至谈谈感情,但是他们从来都不会说一句话,总是跟她做完就走,也不曾想过留下来。小艾隐隐觉得这应该是一种不允许被破坏的规则,大概由于他们的本质依然是猫,所以只具备交配的能力,没有与人交流的能力,更不用提谈感情了。自己反正每天都有人做伴,有乐子可以找,还不用担心会被猫弄怀孕,既然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她最终还是到了要结婚的年龄,她也说服自己不能沉浸在这种无果的快乐之中,所以当她爸爸介绍了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给她认识时,她也坦然接受了这段婚姻。她告诉自己,婚姻和爱情是两回事,过日子肯定不会有那么多激情,自己也该收收心,当一个持家的本分女人了。

“她爸爸给他们举办了一场非常盛大的婚礼,当天的来宾非常多,都是这个城市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小两口敬了一圈的酒也难免有点微醺。婚宴过后大家把他们送回新房后就散了,也没有闹洞房,只希望他们能好好休息一下,而他们的新房正是这所公寓。

“那天晚上新郎大概喝得胃不太舒服,就靠在卧室的窗户上想透一透气,而小艾此时也醉得有点意识模糊了,看见新郎站在窗口,竟然习惯性地误以为是猫准备要跳上台子走了呢。后来的故事我不用说你也想得到了吧?小艾亲手把她可怜的新郎推下十九楼摔死了,毕竟人和猫不一样,那个台子接得住猫,却没法接住一个人,十九楼呢,啧啧,虽然当时我不在现场,但依然可以想象有多么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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