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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冰 当前章节:15382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8:40

我含着口水锁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樱桃酒哦,馋死我了。

还有的时候,他脑袋伸进来就一句话:紧急集合!目标,老兵火塘。

我跟在他后面,踢着正步走出门,他正步踢得太快,我一步跟不上,下一步就顺拐。

他喊口号:一、二、一……一二三四!

我配合他,顺着拐喊:A、B、C、D!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中年人大多被世俗的生活覆上了青苔,棱角未必全被磨平,只是不轻易揭开示人而已。

我却有幸,屡屡见识老兵孩子气的一面。

他经常走着走着,忽然下达战术指令,比如正步踢得好好的,高喊一声:卧倒!我卧倒了,他又嫌我屁股撅得太高。

还有一次,有只虎皮大猫嗖地蹿过去,他高喊了一声“隐蔽”,就一骨碌躲进了墙角的阴影里。

我哪儿经历过这种场面啊,慌慌张张地也找了个阴影往里骨碌,结果一屁股坐进了河沟里。

他跑过来捞我,嘴里还不忘了说:警报解除……

水真凉,我想骂娘。

我们的午夜对酌一般分三个步骤,先就着烤肉喝啤酒,然后啃着烤蚝饮青梅酒或樱桃酒,最后是大杯的老黄酒。

我把它分为三个时代:啤酒是青铜时代,青梅酒是白银时代,老酒是黄金时代。青铜时代,大家不说话,抢着吃肉,吱吱作响的烤肥牛烫得人龇牙咧嘴,那也得吃,要抓紧垫底呀,不然撑不到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就被放挺了。

老兵不读王小波,我跟他解释了半天他也搞不明白,他不像我,喝酒不矫情,只是干净利索的两个字:干了!

樱桃酒是我的最爱,肚里有肉心里不慌,故而酒来碗干,从不养鱼,然后必端着酒碗上桌子……酒是狂药,我本俗人未能免俗,喝酒喜欢上桌子这一良好习惯保持了多年,或歌或啸,或激昂文字或击鼓骂曹,或技击广播体操。

老兵火塘里的桌子是青石条垒成的长方框,中间是炭火,四边是半尺宽的石头面,脚感颇佳,我每每一爬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有时候来劲了,还非拽着老兵一起站上来,我激他,说他不敢站上来是怕被拉措骂。

他还真不经激,端着酒缸子站上来和我碰杯,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像在推手一样。盘子踩碎过几次,脚踩进炭火里,鞋烧坏过两双。

老兵被拉措关在房门外数回,睡沙发若干次。

我和老兵的午夜痛饮常常持续到天亮,我们边喝边大着舌头聊天,尺度颇大。老兵只剩一只耳朵,且耳背,和他讲话必须扯着嗓子,不知道的人以为我在和他吵架。他是诸暨人,江浙口音重得一塌糊涂,喝了酒以后说话几类鸟语,我平时听他讲话是蛮费劲的,但奇怪的是,喝了酒后却句句都听得真切。

一般到了夜未央、天未白的时分,我会借着酒胆,从他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抠出点儿陈年往事。

他不太爱讲过去的事,清醒时若有人随意和他攀谈过往的行伍生涯,他要么冷脸要么翻脸,不论对方是在表达一种尊重还是在恭维奉承,都不给人留情面。相识这么多年,我懂他的脾气,故而就算是喝得再醉,也不忘了在套话之前先来一通战术迂回。

最常用的方式是:欸,我说老家伙,扣林山战役是不是比法卡山战役打得惨……他嗤之以鼻,摆着手说:你懂个屁啊。

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上了,他拿杯子、盘子排兵布阵,石板桌面是沙盘,战略布局一讲就是几十分钟。

只要在他长篇大论的过程中随意提一句“当时你在哪个高地”事就成了,他立马上套,通红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从猫耳洞讲到无名高地战,字字句句硝烟弥漫。

他不看人,自顾自地说话,语气平稳淡定,只描述,不感慨,却屡屡听得我心惊肉跳。

(三)

老兵1984年初次参战,二山轮战,又名中越边境战。

参战前写血书,老兵把手指切开,刚写了一个字,伤口就凝住了,旁边的战友打趣他:你凝血机制这么强,想死都难。

一语成谶,老兵的血小板密度保了他一条命。

老兵时任侦察连副连长。

侦察连一马当先,是全军尖刀中的刀尖,沿文山一线,自麻栗坡扎入,最远深入敌后400公里。因侦察需要,穿的是敌军的军装,最近的时候隔着两三米的距离和敌方打照面,随时做好杀人和被杀的准备。

丛林遭遇战是家常便饭。1984年6月3日,老兵经历了记忆里最深刻的一次肉搏战,双方都用了56式军刺,老兵的右腿肚被捅穿,他割断了对方的喉管。是役,敌军大多是特工级的侦察员,单兵作战能力突出,却被老兵的侦察连整队歼灭。

老兵虽是江浙人,却骁勇得很,扣林山战役时,他领着一个排伪装成一个营,据守高地一昼夜。增援的队伍一度被阻在半途中,老兵领着手下的几十个兵一次又一次击退敌方整营建制的波浪攻击。

辗转征战的数年间,老兵到过74个高地。

斥候难当,无给养、无后援,初入丛林时没有经验,单兵配备不过五块压缩饼干、两个军用罐头,几天就吃完了,然后他们吃蛇,生吃,吃各种虫子。

吃毛毛虫时,用军用雨布一蒙,点起羊油蜡烛灼去毛毛虫的硬毛,整个儿囫囵塞进嘴里,一嚼,满嘴黏稠的汁儿,像鲁菜上勾的芡。

最常吃的是蚯蚓,雨林潮湿,有成千上万的蚯蚓,红的、黄的、粉红的,取之不竭。

人手咸,触碰到蚯蚓的体表,它立马浑身分泌出恶心的黏液,实在难以下咽。必须翻过来吃,找根树枝,像翻洗猪大肠一样,把整条蚯蚓从外到里翻起来,不管什么颜色的蚯蚓,翻过来后都是生猪肥肉一样的雪白,蚯蚓食泥,把泥巴揩掉,闭上眼睛往嘴里丢,咯吱咯吱地嚼,抻着脖子往下吞咽。

味道好像啃了一口中南雨林的腐殖红土。

猫耳洞自然是要住的,进洞前全员脱衣服,不脱不行,水汽一浸,湿气一泛,人会烂裆。最潮湿时,洞中有半米多深的水,人蹲靠在其中,湿气透骨,瘙痒难耐,挠出血来还是痒,终身的后遗症。

烦人的还有蚂蟥,钻进肉里,揪不得拽不得,越拽越往里钻,火也烧不得,否则半截烧掉半截烂在体内,蚂蟥有毒,整块肉都会糜烂。

扣林山、法卡山、八里河东山……老兵两只胳膊上布满了蚂蟥眼,戒疤一样,但数量没有他杀的人多。

大大小小的阵地战及遭遇战,他毙敌20余人,还不包括远距离击毙的。

参战一年后,老兵已从副连长升为侦察大队代理营长,彼时他二十三四岁光景,手底下的几百名士兵大多只有18、19或20岁。

这几百名年轻人,大多殒命于1985年5月28日。

当日,他们为了应对越军的6月反击,深入敌后侦察火力配备、弹药基数、换防兵力。刚刚完成侦察任务,返程行至麻栗坡,离国境线只有48公里处时,忽然遭遇重火力伏击,被包了饺子。

敌方看来蓄谋已久,把他们围在了坝子底,围起的口袋只留北面一隅,那是无法去突围的敌方阵地。

包围圈越缩越小,平射机枪和火焰喷射器交错攻击,眼瞅着老兵和他的侦察大队就要全体被俘被歼。

枪林弹雨中,老兵组织大家做了一次举手表决,然后呼叫后方炮火覆盖:以侦察大队为中心,500米半径内炮火覆盖。

他们请求的是一次自杀式的炮火覆盖。

若用四个字解释,就是:向我开炮。

在和后方争犟了13分钟后,呼啸的炮火覆盖了整个包围圈。

顷刻,越南的重炮开始了反覆盖,双方的炮战不断升级,雨点一般的炮火揭开的是后来被军事战略学家载入史册的“5·28”炮战。

他什么都听不见,不停地中弹,被炸飞,又二度被炸飞,气浪把他挂到了一旁报废的坦克炮筒上。

手下的人全都没了,只留下老兵一条命。

他原本也活不了,第一次打扫战场时,人们以为全员阵亡,并无人发现他还有一丝气息。直到次日凌晨,他才被人发现。

整整两个月后,老兵在千里之外的昆明陆军总医院恢复了几分钟意识,然后继续堕入沉沉的昏迷。

他当时的伤情如下:

胸椎骨断4截

腰椎断2截

左肋骨断5根

右肋骨断9根

左手手腕断裂

右耳缺失

右肺穿透伤多处

右肩粉碎

双眼眼膜灼伤

上下门齿缺失

脑部颅骨变形,3公分的弹孔2处

全身弹片无数

……

几乎已经稀巴烂的老兵命不该绝,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或许归功于他过人的凝血机制,或许冥冥中上天希望留下一个活口做见证。

全队阵亡,只余他一条人命。

“5·28”之后的七个月内,老兵时而昏迷时而苏醒,历经了24次大手术,被定为二等甲级伤残,医生费尽心力救治后,笃定地下结论:全身瘫痪,终生卧床。在术后的昏迷中,军委嘉奖他为一等功臣,终生疗养,享受正团待遇。

老兵全身瘫痪,一动不动地躺在疗养院病床上,躺到1988年8月1日时,他将自己的终生俸禄捐献给了希望工程。

他说:把这些钱花在该花的地方吧。

老兵当时每月领取的各种补贴是1300元。在1988年,1300元不是个小数目,随着时间更迭,这个数字水涨船高,但不论涨得有多高,26年来,老兵分文未动,几百万元的人民币全部捐了出去。

他的战友们都死了,只剩他一人孑立世间,理所应当的俸禄他不要,他不肯花这份饱浸热血的钱,固执地选择终生捐赠。

老兵瘫痪了整整四年。慢慢恢复了一点儿上肢力量,可以轻轻地挠挠雨林湿气遗留的瘙痒。

一天,他夜里睡觉时,迷迷糊糊中挠破了肩胛处的皮肤,抠出了一枚弹片。

半睡半醒间他继续抠,抠得床单上鲜血淋淋,抠得背上稀烂,到天亮时,他抠出了几乎一瓶盖的弹片。

奇迹发生了,老兵不可思议地站起来了,疗养院的人都震惊了。

一年后,疗养院的人们再度震惊:老兵跑了。

他是国家天经地义要养一辈子的人,但他决绝地认为自己既已康复,就不应再占用资源。

他用了一整年的时间恢复好身体,然后跑了。

翻墙跑了。

拿命换来的一切全都不要了,不论是荣誉、光环,还是后半生的安逸,随手抚落,并未有半分留恋。

八千里山河大地,他两手空空,独行天涯。

老兵在人们视野中消失了很多年,家人、朋友、战友,无人知晓他隐去了何方。直到很多年后,他家乡的一位亲友无意中走进了一家烧烤店……

这时的老兵已经自力更生,拥有了另外一种人生。

他选择了一个离他的战友们不算远的南方小城,吃饭、睡觉、喝酒、做小生意,安安静静地生活。

那座小城叫丽江,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云南。

(四)

老兵的心里揣着一个血淋淋的世界,他并不屑于话与人知,隐居滇西北的多年里,并没有多少人知晓他的过去。

曾有位报人如我这般机缘巧合了解了他的故事后,把他的行伍生涯撰成数万字的长文。那人也算是老兵的好友,因为事前未打招呼,老兵获悉后,找到那人,在文章发表前悬崖勒马,连人带笔记本把人家扔进了河里。

那人在河里扑腾着喊:妈的,绝交!妈的,为什么!……

老兵不睬他,盘腿坐在水边抽烟。没什么可解释的,不过是一个执拗的老兵,不肯用他兄弟们的血给自己贴金。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不论是这个国度还是这个民族,都不应遗忘:那些人曾经历过那些事,然后那样地活。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老兵归隐滇西北后,一直以卖烧烤为生。最初的烧烤店不过是个摊位,他那时招募了一名服务员,就是后来的老板娘拉措。

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神奇,不论你曾经沧海还是曾惊涛骇浪,她都会成为你前段人生的句号,后段人生的冒号。

关于这段公案,老兵和拉措各执一词,老兵信誓旦旦地说最初是走婚:当年拉措居心叵测,邀请他这个老板去泸沽湖玩,晚上偷偷爬进他的房间把他给办了……他力气没人家大,不得不就范。

拉措挑着丹凤眼推他,咬着后槽牙说: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

说一句推一下,她力气果然大,老兵被推得像个不倒翁一样。

拉措说:大冰你别听他瞎说,明明是他追的我,这家伙当年追我追得那叫一个凶哟,从古城追到泸沽湖,一点儿都不怕羞,哎呀,我都不好意思说……后来把我给追烦了,就嫁给他了。

老兵借酒遮面,闷着头嘿嘿笑,半截儿耳朵红通通的。

拉措告诉我说,摩梭人的传统风俗浓郁,敬老、重礼,老兵陪拉措回泸沽湖过年时深受刺激。

村寨里的规矩是,大年初一要磕头,家族的长辈一字横开,坐成一排,小辈排着队,挨个儿磕过。和汉民族一样,头不会白磕,长辈是要当场给压岁钱的,钱不多,十块二十块的是个心意,重要的是荫庇的福气,长辈给得高高兴兴,晚辈收得欢天喜地。

老兵是新女婿,照例磕头,一圈头磕完,他快哭出来了。

长辈们给他的压岁钱是其他人的三倍,他不敢接,人家就硬塞,好几个大婶子一脸慈祥地拍着他的手,用泸沽湖普通话说:啊呦,应该的应该的喂,不要客气的喂……你那么老。

光从面相上看,老兵和婶子们真心像同龄人。

老兵来不及细细品味悲愤,酒席开始了。大杯的咣当酒盛在碗里,干完一碗还有一碗,他是远客,敬他酒的人很多,浓情厚意都在酒里,不干不行,他还没来得及伸筷子,就已经被几个大婶子给灌趴下了,他挣扎着往外爬,被人家揪着衣服领子拖回来,捏着鼻子灌。

一顿酒下来,老兵醉了两天。

咣当酒是泸沽湖的土酿,当地古谚曰:三碗一咣当——咣当一声醉倒在地上的意思。

拉措嫁给老兵后生了个大胖儿子,取名小扎西,彼时老兵已是50岁上下的人了。孩子满月酒时,我去送红包,看见老兵正用筷子头点着咣当酒喂扎西,拉措幸福地坐在一旁,美滋滋的。

我真惊着了,白酒啊,亲爹亲妈啊。

小扎西长到三岁时,已经是五一街上的一霸,整天撵猫撵狗,还调戏妇女。

他是汉人和摩梭人混血,漂亮得要命,特别招女游客喜欢,人家赞叹:哇,好可爱的小孩儿啊。他立马冲人家招手,奶声奶气地说:漂亮姐姐……过来。

姐姐刚一蹲下,他立马凑上去亲人家,不亲腮帮子,专亲嘴唇,被亲的姑娘不仅不恼怒,还搂住他蹭脸,夸他乖,对他各种疼爱。

运气好的时候,他一天能亲十来个如花似玉的软妹子,我在一旁替他数着,恨得牙根痒痒。

我说:我也蛮乖的……

人家理都不理我。

小扎西乖吗?扯淡啊,我就没见过这么皮的孩子。

他遗传了老爹的基因,爱玩枪,动不动就端着玩具水枪往大冰的小屋里滋,还扔手榴弹,他的手榴弹是蘸水的泥巴块,吧唧一声糊在人身上,气得人半死。

他经常冲菜刀扔,菜刀那时在小屋当义工,他被小扎西磨没了脾气,只要一见这小子露头,立马举手投降,投降也不管用,人家照扔不误。

熊孩子爱捏软柿子,却不敢招惹我,他怕我。

有一回,他冲我扔了枚手榴弹,我二话不说冲出去把他的裤子给扒了,然后找了截塑料绳子把他的小鸡鸡扎了起来,他光着屁股哇哇大喊着逃回了家。

不一会儿,老兵拖着小扎西黑着脸出来了。

老兵冲我吼:你个小不死的,怎么打了个死扣!

我和老兵手忙脚乱地解绳子,半天才解开。小扎西的小鸡鸡被摆弄了半天,居然支棱了起来,硬邦邦的,像颗大花生。

老兵伸手弹了弹,然后骄傲地看了我一眼。

亲娘啊,三岁就能这样?

我震惊了,由衷地敬仰老兵的遗传基因。

我也伸手去弹,结果弹出来半掌热乎乎的童子尿。

小扎西后来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一看见我,立马提着裤子逃窜,从三岁躲到六岁。

我说:扎西你干吗去?

他慌慌张张地跑出一个安全距离,然后比着手指冲我开枪:biu biu biu……

(五)

虽然与老兵交好,但我一度认为他开的是黑店。

老兵火塘的酒价和菜品定价着实不低,高于丽江古城其他的食肆。说来也奇怪,却日日爆满,来消费的人一边嫌贵一边排队,老兵的银子挣得像从地上捡的一样。我曾闲来无事毛估了一下他的年收入,被得出的数字吓了一跳,富豪算不上,小财主却是一定的了。

老兵财不露白,挣了钱不花。

穿衣服他也不讲究,迷彩裤一穿就是一整年,被炭火烧出不少小洞,隐约透出底裤,红的,三角的。

他冬天一件山寨迷彩服,夏天一件迷彩T恤,领口早就被搓洗得变了形,肩头和胸口被水洗得发白,面料太低劣,上面起了一层球球,胳膊一抬,噼里啪啦生静电。农民工穿成什么样他就穿什么样,打眼一瞅,真真像刚扛完水泥钢筋空心砖,刚从工地里跑出来的。唯一的区别是他一年四季内扎腰,军用皮带杀得紧,裤脚也全被塞在靴子筒里。

我实在是看不下了,送他一件牛津纺的天蓝色手工衬衫,他也穿,套在破迷彩T恤外面穿,硌硬得我三天懒得搭理他。

老兵也不买车,整天骑一辆破电动车。此车历史悠久,绝对是电动车里的祖宗级别,他安了两个装菜的车筐,有时候采购的东西多,背上再背上一个塑料背篓。正面看背面看,活脱脱一个赶集卖鸡蛋的农民大爷。

我坐过一回他的电动车,北门坡的坡度不大,车开到一半怎么也爬不上去了,一边发出诡异的声音,一边往下出溜,我嫌他的破车肾虚,马力太小,他嫌我身体太沉。

没拌几句嘴,车子歪倒在路旁,筐子里的鸡脖子扣了我一身,旁边骑自行车的游客嗖嗖地路过,好奇地瞅瞅我们。

我说:老家伙,你挣的钱买辆大哈雷摩托都买得起吧,抠吧你就,抠死你!他忙忙叨叨地捡鸡脖子,觍着脸笑,不接我话茬儿。

一谈到钱,老兵就装聋作哑。

丽江是一方江湖,既是江湖,难免多是非。有些闲来无事的人爱嚼舌头根子,他们不生产八卦,只是家长里短的搬运工。

老兵火塘的生意火得一塌糊涂,难免让人眼红,故而常常占据丽江八卦的风口浪尖。

有人说老兵往死里挣钱是为了将来举家移民,有人说他用这些年挣来的钱收购了好多个纳西院子,早已跻身丽江客栈地产大炒家的行列。

对于前一个说法,我嗤之以鼻。

移民,移你妹啊,这老家伙一口江浙年糕普通话,听得人一个头两个大,我不信他忍心去祸害其他国度的人民群众。再说,他移民了能干吗?摆摊卖烧烤吗?

对于后一个说法,我无从替他辩解什么。

2009年后,很多集团行为的连锁客栈入驻丽江,大手笔地收房子、收院子,只要位置好,付起款来眼睛都不带眨的,商会模式的运作慢慢侵蚀丽江古城固有的客栈市场,把价格泡沫吹得很大。

市场受到这么猛烈的刺激,不论高端的客栈还是低端的客栈,整体的价位上浮是无法避免的。

拿最偏僻的文明村来说,当年一万元一年的院子,现在八万元都拿不到手,这还只是房租,如果租下院子后,略微装修打理一下,开门做上几天生意,倒手一转就是几十万元的转让费,赚的就是这个转让费。这种钱虽风险大,但来得容易,投入产出比实在是诱人,不少人用此手段短短一两年谋出了百万身家。客栈房地产在丽江古城是种变相的期货,至于接收的下家是否能继续接着转出去,那就各安天命了。

我傲娇,自诩古城清流,抹不下脸来染指这一行当,周遭交好的朋友都穷,也没什么资本,都玩不了这种心跳。

老兵是我身边唯一干这事的。

其实也没有传言中那么大手笔,他算不上大炒家,但手头五六家院子是有的。按照一家院子几十万元的收益来算,几百万元的身家是妥妥的了。

我曾在他其中一家客栈里借住过几日。短短几日里,光我遇到的过来询价要盘店的人就有四五个,老兵心狠手辣,报价高高的,讨价还价锱铢必较,各种玩心理战,一副恶俗的生意人嘴脸。

我看不太惯,刺激他说:牛B啊,加油加油,多挣点儿养老钱哈。

他笑而不语,顾左右而言他。

一和他谈到钱,他就装聋作哑。

我没有资格对老兵表达失望,世人谁不爱财?他不偷不抢,你情我愿地倒倒房产而已,谈不上有什么错。

只是在我心里,一个那么有骨头的人,一个曾经那么英雄的人,一个曾经把终生俸禄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的人,居然在晚年如此逆转,如此入世爱财……说实话,心下实在是难以接受。

或许是我太苛责老兵了吧,或许是我还太年轻……

我找了个借口,搬出了老兵的客栈。

若干年来,我有个习惯,每年都会在丽江过春节。

老友太多,年夜饭一般要赶四五场,一般最后一顿是陪大和尚吃,而第一顿一定是在老兵家吃,我若晚到,他举家停箸等我。

但2013年春节前的除夕,我没去老兵家吃年夜饭。

他打电话过来,我找借口推托,他在电话里叹口气,说:你这个小浑蛋……明天早上别忘了来给我拜年,不来没有压岁钱。

老兵每年大年初一都会给我封一个压岁钱红包,祝我好好发育、茁壮成长。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我用短信向老兵拜年,没去拿红包。

整个2013年,我太忙,没回丽江几趟,每次都匆匆忙忙的,一整年只在8月1日那天和老兵喝过一次酒,春节时的那次爽约,他不提,我不说。

关于老兵的房地产生意,我不提,他也不说。

8月1日那场酒,主角不是我和他,有酩酊大醉,但没有白银、黄金和青铜时代。2013年是古城的多事之年,新店铺和新客栈一堆一堆地冒出来,不堪重负的老房子接二连三地着火,火势汹汹,烧得人提心吊胆的。古城的消防支队日日严阵以待,但丽江的店铺实在太多了,冷不丁就在哪个犄角旮旯闹出幺蛾子来。我从外地打电话回去,朋友们细细给我描述火场的情形,有些火灾仅仅是因为一个烟头或一根老化的电线,听得人一身冷汗。

朋友告诉我说,鉴于火灾隐患,如今的古城禁止明火,原先家家户户惯用的火盆、火塘和蜡烛台如今通通被取缔。

他们说,老兵火塘烧烤本是特批的唯一一家可以用炭火烧烤的店铺,但老兵主动改造,把炭火烧烤改成了电磁炉烧烤,常客不习惯,生意大不如前。

他们还说,听说老兵把手头的院子全部出手了,他现在手头汇拢了一大笔钱,大家都揣测老兵快离开丽江了。

对于老兵火塘的改造,我略惊讶了一下,并未太当回事。

但听闻他即将离开的揣测,心里还是很难过,这老家伙,挣够了钱要走了么?

2014年春节,我回到丽江,不用老兵请,年夜饭我主动跑了过去,老兵火塘里一堆生面孔,服务员全都换成了一水儿的大小伙子,个个结实得要命,吃起菜来和打仗一样。

老兵高兴坏了,一口一个小浑蛋地喊我,他舀了一大瓢樱桃酒灌我,还让拉措加菜,给我煮空运过来的螃蟹。

我打小在海边长大,从小吃够了海鲜,实在没必要跑到云南来吃螃蟹,他不管,逼着我吃。

拉措用做红烧肉的做法做螃蟹,吃得我皱着眉头龇牙咧嘴的。

樱桃酒酒劲儿大,我很快喝红了眼。

这么好喝的樱桃酒,以后喝不到了。

桌上盘子太多,摆得太满,我站不上去,我挤坐到老兵旁边,搂着他的脖子敬酒,话一出口就拐了弯带了呜咽,我说:老家伙,我舍不得你走……

一桌子的人停了筷子,拉措嫂子一头雾水地问我:谁说你老兵哥要走了?

我说:别演戏了,你们不是把手头的院子全都变现了吗……谁知道你们接下来打算颠到哪儿去?

拉措哈地笑了一声,两手一合,啪地拍了一下巴掌,她说:钱都打水漂儿了……老兵呵呵笑着,一桌子的大小伙子嘿嘿笑着。老兵照我脑袋抽了一巴掌,他说:你个小不死的……人在阵地在,我他妈妈的哪儿都不会去!

老兵火塘多年来的盈余变成了数家客栈院子,客栈院子变成了几百万元的现金。这一大笔钱被花得干干净净。

老兵招募了一堆退伍的消防兵,月薪5000元起,又斥资200万元盖了宿舍营房,还购买了近180万元的专业灭火器材,并计划再购置四辆一吨半的消防车。

隐居丽江的多年里,他一直在默默地卖烧烤挣钱,默默地倒院子挣钱,一分一厘地积攒资金。

越南战场上死里逃生后的第29年,老兵倾家荡产,以一己之力组建了一支消防救援队。

全国唯一一支个人组建的消防救援队。

他用他的方式护持着这个世界。

傻倔傻倔的,像根老旗杆一样,始终屹立在往昔的年代里。

在那个早已远去的年代里,人们价值观虽一元,却朴素而单纯地崇尚奉献。

老兵的消防救援队赶上了牡丹园大火和狮子山大火,他们和丽江消防支队的官兵几乎同时到达,联手协作。老兵的消防救援队先后参与了十余次大小火灾的救援。

2014年中,老兵的消防队在“云南省民间消防大比武”中拔得头筹,集体一等奖,他的队伍一水儿的退伍老兵,经验丰富、素质过硬,集结第一、出水第一,着实震惊了赛场。

令老兵震惊的不仅仅是赛场,同时还有闻讯赶来的几位退休老将军。

将军们来自公安部,个中数人当年曾与老兵持戈于同一方烽火边疆,他们感慨于老兵的往昔和当下,当场电示《人民公安报》和《解放军报》重点报道这一拥军先进案例。

老兵再三婉拒,万语千言端在一碗酒中。

将军们比他犟,一定要树立他这个拥军先进个人的光辉形象。

老兵尿遁,跑了,关了手机,躲到大冰的小屋。

小屋那天来了一些背包客和一些毕业旅行的大学生,我向他们介绍老兵,他们客气地和老兵聊关于战争的话题,好奇地问:1985年、1986年还在打仗吗?不是早已经改革开放了吗?

他们大多是80后和90后,其中数人的家乡,位于边陲云南。

我坐立不安,为自己和他们汗颜。

瞅瞅一旁的老兵,他淡定地抽着烟。此类问答,看来他早已习惯。

……

有个英文单词叫hero(英雄)。

牛津词典对hero的释义有四:

一、具有超人的本领,为神灵所默佑者。

二、声名煊赫的战士,曾为国征战者。

三、其成就及高贵品格为人所敬仰者。

四、诗和戏剧中的主角。

有英雄,就有英雄崇拜,关于英雄崇拜,《史记》中的一句话最为精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我没通读过《史记》,这句话是从朱光潜先生的文章中读到的。

朱光潜先生认为,崇拜英雄的情操是道德的,同时也是超道德的,所谓的超道德,是具有美感的。故而,崇拜英雄是一种好善,也是一种审美。

另外,他在著述中言及英雄这一话题时说:

敬贤向上是人类心灵中最可宝贵的一点光焰,个人能上进,社会能改良,文化能进展,都全靠有它在烛照。英雄常在我们心中煽燃这一点光焰,常提醒我们人性尊严的意识,将我们提升到高贵境界。

崇拜英雄就是崇拜他所特有的道德价值。

一个人能崇拜英雄,他多少还有上进的希望,因为他还有道德方面的价值意识。

朱先生是主张维持英雄崇拜的,他认为人在青年时代,意象的力量大于概念,与其向他们说仁义道德,不如指出几个有血有肉的人给他们看。

一个具体的人才具有真正的人格感化力。

……

我该怎么和那些懵懂的孩子介绍老兵?

挑明了说“你看你看,你面前的这个老兵是个活生生的英雄”吗?

指缝黢黑的老兵,酒气醺醺的老兵,衣服上油渍斑斑的老兵……

我不确定他们会有怎样的反应。

我也不确定我是否有资格来做这个介绍人。

相交多年,我并不知晓老兵的真实姓名,只知他籍贯浙江诸暨,1981年入伍,二等甲级伤残,耳背、好酒、抠门儿,打架时爱用灭火器,建了一支牛B的消防队,开着一家叫老兵火塘的“黑店”。

(六)

从二十出头到三十四五,我兜兜转转驿马四方,但很多个8月1日,不论身在何方,都会赶回丽江。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不过是陪一个老兵过节。

这一天,老兵一定会失态,一定会喝醉,一定会嘶吼着高歌,涕泪横流的。

照片墙前供台已摆好,供香青烟直插云天,他立正着,大声唱歌,从《血染的风采》唱到《望星空》,咬牙切齿,荒腔走板,唱得人心里发抖。

“如果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他一手端着满杯的白酒,一手攥着拳,在每首歌的间隙高喊一声:敬……礼!

啪的一个军礼,半杯酒泼进地里,半杯酒大口地吞咽,一杯接一杯,一杯接一杯。

每年的8月1日,我负责站到一旁给他倒酒,这一天不论他喝多少、醉成什么样子都不能去劝,他一年只疯这一次。

老兵已经醉了,上半身找不到重心地摇晃着,腿却一动不动地站着军姿在地面上扎根,他把杯子塞进我手中,说:来,和我的兄弟们喝杯酒。

半身的汗毛竖了起来,不知为什么,真好似一群血衣斑斑的人如山如岳地矗立在我面前一般,血哗哗地涌上了脑子,一口酒下肚,热辣辣地烧痛了眼。

我说:我×,我他妈算个什么东西……怎么配给你们敬酒……

老兵在一旁青筋怒张地朝我大喝一声:干了!

声音的后坐力太强,他摇晃两下,咕咚一声仰天倒下,砸得墙板乱颤。

挟着三十年的是非对错,砸得墙板乱颤。

我盘腿坐下,把老兵的脑袋放在我大腿上。

他摊开手脚,躺成一个“大”字,仿佛中弹一样大声呻吟着,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轻,然后沉沉睡去,在这个风花雪月的和平年代。

门外日光正好,路人悠闲地路过,偶尔有人好奇地往屋里看看。

我扶着老兵的头颅,滚烫的,沉甸甸的。

酒打翻了一地,浸湿了裤脚,漫延而过。

如同坐在血泊里。

对不起

她哭着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它贴在地面上的脑袋猛地抬了一下,好像意识到了些什么,脖子开始拼命地使劲,努力地想回头看她一眼,腿使劲尾巴使劲全身都在使劲……

终究没能回过头来。

白瓷盆里空空的,今天她还没来得及喂它吃东西。

不管是欠别人,还是欠自己,你曾欠下过多少个“对不起”?

时间无情第一,它才不在乎你是否还是一个孩子,你只要稍一耽搁、稍一犹豫,它立马帮你决定故事的结局。

它会把你欠下的对不起,变成还不起。

又会把很多对不起,变成来不及。

(一)

先从一条狗说起。

狗是一条小松狮,蓝舌头大脑袋,没名字,命运悲苦。

它两三岁时,被一个玩自驾的游客带来滇西北。狗狗长得憨,路人爱它,抢着抱它,拿出各种乱七八糟的零食来胡喂乱喂。

女主人分不清是憨是傻,或者严重缺乏存在感,竟以自己家的狗不挑食为荣,继而各种嘚瑟,动不动就让它表演一个。

狗比狗主人含蓄多了,知道人比狗更缺乏存在感,它听话,再不乐意吃也假装咬起来嚼嚼。

女主人伸手摸摸它下颌,说:乖孩子,咽下去给他们看看。

它含着东西,盯着她眼睛看,愣愣地看上一会儿,然后埋下头努力地吞咽。

它用它的方式表达爱,吃来吃去到底吃出病来。

一开始是走路摇晃,接着是吐着舌头不停淌口水,胸前全部打湿了,沾着土灰泥巴,邋里邋遢一块毡。

后来实在走不动了,侧卧在路中间,被路人踩了腿也没力气叫。

那时,古城没什么宠物诊所,最近的诊所在大理,大丽高速没开通,开车需要四个小时。

狗主人迅速地做出了应对措施:走了。

狗主人自己走了。

车比狗金贵,主人爱干净,它没机会重新坐回她的怀抱。

对很多赶时髦养狗的人来说,狗不是伙伴也不是宠物,不过是个玩具而已,玩坏了就他妈直接丢掉。

她喊它孩子,然后干净利索地把它给扔了。

没法儿骂她什么,现在虐婴不重判打胎不治罪买孩子不严惩,人命且被草菅,遑论狗命一条。

接着说狗。

小松狮到底是没死成。

狗是土命,沾土能活,它蜷在泥巴地里打哆嗦,几天后居然又爬了起来。命是保住了,但走路直踉跄,且落下了一个爱淌口水的毛病。

也不知道那是口水还是胃液,黏糊糊铺满胸口,顺着毛尖往下滴,隔着两三米远就能闻到一股子酸溜溜的味道。

以前不论它走到哪儿,人们都满脸疼爱地逗它,夸它乖、可爱、懂事,都抢着抱它,现在人们对它视若无睹。

墨分浓淡五色,人分上下九流,猫猫狗狗却只有高低两类分法:不是家猫就是野猫,不是宠物狗就是流浪狗。

它青天白日地立在路中间,却没人看得见它。

不为别的,只因它是条比抹布还脏的流浪狗。

都是哺乳动物,人有的它都有。

人委屈了能哭,狗委屈了会呜呜叫,它不呜呜,只是闷着头贴着墙根发呆。

古城的狗大多爱晒太阳,三步一岗地横在大马路上吐着舌头伸懒腰,唯独它例外。阴冷阴冷的墙根,它一蹲就是一下午,不叫,也不理人,只是瞪着墙根,木木呆呆的。

它也有心,伤了心了。

再伤心也要吃饭,没人喂它了,小松狮学会了翻垃圾。

丽江地区的垃圾车每天下午三点出动,绕着古城转圈收垃圾,所到之处皆是震耳欲聋的纳西流行音乐。垃圾车莅临之前,各个商户把大大小小的垃圾袋堆满街角,它饿极了跑去叼上两口,却经常被猛踹一脚。

踹它的不止一个人,有时候像打哈欠会传染一样,只要一家把它从垃圾袋旁踹开,另一家就会没等它靠近也飞起一脚。

人有时候真的很奇怪,明明自己不要的东西,狗来讨点儿,不但不给,反而还要踹人家。

踹它的也未必是什么恶人,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而已,之所以爱踹它,一来是反正它没靠山没主人,二来反正它又不叫唤又不咬人,三来它凭什么跑来吃我们家的垃圾?

反正踹了也白踹,踹了也没什么威胁,人们坦然收获着一种高级动物别样的存在感。当然,此类高尚行径不仅仅发生在古城的人和狗之间。

微博上不是整天都有人在“踹狗”吗?踹得那叫一个义正词严。

以道德之名爆的粗就是踹出的脚,“狗”则是你我的同类,管你是什么学者、名人、巨星,管你是多大的V,多平凡的普通人,只要道德瑕疵被揪住,那就阶段性地由人变狗,任人踹。

众人是不关心自己的,他们只关心自己熟悉的事物,越是缺少德性的社会,人们越是愿意占领道德制高点,以享受头羊引领羊群般的虚假快感。

敲着键盘的人想:

反正你现在是狗,反正大家都踹,反正我是正义的大多数,踹就踹了,你他妈能拿我怎么着?是啊,虽然那些义正词严我自己也未必能做到,我骂你出轨找小三是浑蛋,呵呵,我又何尝不想脚踩两只船,但被发现了、曝光了的人是你不是我,那就我还是人,而你是狗,我不踹你我踹谁?

反正我在口头上占据道德高峰俯视你时,你又没办法还手。

反正我可以很安全地踹你,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一份高贵的存在感。

你管我在现实生活中匮乏什么,反正我就中意这种便捷的快感:以道德之名,带着优越感踹你,然后安全地获得存在感。

于是,由人变狗的公众人物老老实实地戴上尖帽子弯下头,任凭众人在虚拟世界里踢来踹去,静待被时间洗白……

抱歉,话题扯远了,咱们还是接着说小松狮吧。

于是,原本就是狗的小松狮一边帮高级灵长类生物制造着快感,一边翻垃圾果腹。

如是数年。

几年中不知道挨了多少脚,吃了多少立方垃圾。它本是乱吃东西才差点儿丢掉半条命,如今无论吃什么垃圾都不眨眼,吃完了之后一路滴着黏液往回走。

那个墙根就是它的窝。

(二)

没人会倒霉一辈子,就像没人会走运一辈子一样。

狗也一样。

忽然有一天,它不用再吃垃圾了。

有个送饭党从天而降,还是个姑娘。

姑娘长得蛮清秀,长发,细白的额头,一副无边眼镜永远卡在脸上。

她在巷子口开服装店,话不多,笑起来和和气气的。夜里的小火塘烛光摇曳,她坐在忽明忽暗的人群中是最普通不过的一个。

服装店的生意不错,但她很节俭,不肯去新城租公寓房,长租了一家客栈二楼的小房间,按季度付钱。住到第二个季度时,她才发现楼下窗边的墙根里住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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